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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的概念与种类

范文大全文秘知识写作指导〔计划的概念与种类〕

一计划的概念

计划是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或个人在一定时期内,为了完成某项任务,事先制订的明确具体的行动安排,包括对数量和质量的要求,对时间的限定,对完成任务所采取的措施等

二计划的特点

⒈预测性计划是未来一定时期内需要完成的工作,生产或学习的安排,对未来的工作,生产或学习有较强的指导和推动作用因此,计划应预先估计可能出现的情况,并预先制订措施,作好安排,才能取得工作的主动权

⒉可行性计划在很大程度上是人们工作,生产或学习的行动指南制定的目标,措施应具可行性,否则计划就成了一纸空文

⒊明确性计划的目标,措施,指标必须明确具体,才能保证工作,生产或学习的有序性,主动性

三计划的作用

⒈计划是做好工作的基础,完成任务的保证在进行一项工作之前要作出具体详细的安排,使全体参与人员明确自己该做些什么在工作进程中,各司其职,各尽其责,使人力,物力,财力得到最大限度的利用,保证任务的完成

⒉计划具有指导作用计划中的目标,任务,要求和措施是对全体参与人员集中意志,统一行动的根本要求在总的目标下,分解任

务在总的措施下,明确任务一个科学的计划是全体参与人员在工作,生产或学习中配合和协调的指南

⒊计划具有调节控制作用计划不但要

考虑计划范畴以内方方面面的问题,而且还须考虑计划范畴以外相关联的问题这就要求计划的制订者及执行者必须根据复杂的实际情况,对计划的实施过程进行必要的调控,使计划具有较强的适应性

二,计划的种类

计划是一个统称,常见的设想,规划,打算,安排,意见,要点,方案等都属于计划只是由于内容等方面的不同,所使用的名称也不同大体上说,它们的差别如下表

名称时间内容范围

设想长远或近期对未来工作作粗线条的,非正式的安排本单位,

本部门

规划比较长期涉及面广,目标较大,内容较概略的安排本单位, 本部门

打算近期内提出任务,但其中的指标,措施较粗略本单位,

本部门

安排短期内任务明确,内容较单一,措施较具体本单位,

本部门

意见一个阶段内布置任务,交代政策,提出要求,制定措施上级

对下级

要点一定时期内布置主要任务,交代政策,提出原则性要求上级对下级

本单位,

本部门

方案近期,短期就某项任务的实施,从目标,要求,方法等作全面具体安排本单位,

本部门

计划从不同角度可以划分为以下几种类别:

⒈从内容方面看,有工作计划,学习计划,生产计划,科研计划等

⒉从范围方面看,有国家计划,单位计划,小组计划,个人计划等

⒊从时

间方面看,有远期规划,年度计划,季度计划,月份计划等

⒋从性质方面看,有综合性计划,专题计划等

⒌从表现形式方面看,有条文式计划,表格式计划,文件式计划等

美术的概念和种类是

美术的概念和种类是? 美术,是以一定的物质材料,塑造可视的平面或立体形象,以反映客观世界和表达对客观世界的感受的一种艺术形式,因此,美术又称之为‘造型艺术’、‘空间艺术’。 在艺术分类中,美术又称造型艺术、视觉艺术、空间艺术。它是指艺术家运用一定的物质材料,如颜色、纸张、画布、泥土、石头、木料、金属等,塑造可视的平面或立体的视觉形象,以反映自然和社会生活,表达艺术家的思想观念和感情的一种艺术活动。它主要包括绘画、雕塑、工艺、建筑等类型。 绘画 绘画是造型艺术中最主要的一种艺术形式。它是指运用线条、色彩和形体等艺术语言,通过造型、设色和构图等艺术手段,在二维空间(即平面)里塑造出静态的视觉形象,以表达作者审美感受的艺术形式。绘画种类繁多,从不同的角度可将它划分为不同的类别。从地域看,绘画可分为东方绘画和西洋绘画;从工具材料看,绘画可分为水墨画、油画、版画、水彩画、水粉画等;从题材内容看,绘画可分为人物画、风景画、静物画、动物画等;从作品的形式看,绘画可分为壁画、年画、连环画、漫画、宣传画、插图等。不同类别的绘画形式,由于各自的历史传统不同,都有着各自独特的表现形式与审美特征. 中国画又称水墨画,它在世界绘画领域中自成体系,独具特色,是东方绘画体系的主流。在工具材料上,中国画是用毛笔、墨在宣纸、绢帛上作画的,它讲究笔墨,着眼于用笔墨造型。在表现方法上,中国画采用一种散点透视的方法。在画面的构成上,中国画讲究诗、书、画、印交相辉映,形成独特的形式美与内容美。油画是西洋绘画的代表,它是世界绘画艺术中最有影响的画种。 在工具材料上,油画是用油质颜料在布、木板或厚纸板上画成的。在表现方法上,传统的油画家采用焦点透视法作画。在画面构成上,它讲究画面景物充实,按自然的秩序布满画面,呈现出自然的真实境界可雕刻和塑造的物质材料制作出具有实体形象、以表达思想感情的一种艺术形式。雕塑的种类可以从不同角度来划分。从制作工艺来分,雕塑可分为雕和塑。雕是从完整而坚固的坯体上把多余部分删削、挖凿掉,如石雕、木雕、玉雕等,塑是用具有粘结性的材料联接、构成为所需要的形体,如泥塑、陶塑等。从题材来分,雕塑可分为纪念性雕塑、建筑装饰性雕塑、城市园林雕塑、宗教雕塑、陵墓雕塑、陈列性雕塑。 雕塑 雕塑是用可雕刻和塑造的物质材料制作出具有实体形象、以表达思想感情的一种艺术形式。雕塑的种类可以从不同角度来划分。从制作工艺来分,雕塑可分为雕和塑。雕是从完整而坚固的坯体上把多余部分删削、挖凿掉,如石雕、木雕、玉雕等,塑是用具有粘结性的材料联接、构成为所需要的形体,如泥塑、陶塑等。从题材来分,雕塑可分为纪念性雕塑、建筑装饰性雕塑、城市园林雕塑、宗教雕塑、陵墓雕塑、陈列性雕塑。从表现形式来分,雕塑可分为圆雕、浮雕。圆雕是不附在任何背景上,可从四面八方观赏的立体雕塑。浮雕是在平面上雕出凸起的艺术形象。 工艺美术 工艺美术是指日常生活用品经过艺术化处理以后,使之具有强烈的审美价值的产品。我们一般把工艺美术分为实用工艺美术和陈设欣赏的工艺美术。实用工艺美术是整个工艺美术的主体和基础,包括衣、食、化、行、用的工艺品类,实用价值是这类工艺品的主要价值,

产品概念与分类

产品概念与分类 在市场营销活动中,企业通过提供一定的产品或服务来满足顾客需求,企业和市场的关系是通过产品来联结的。产品是市场交易活动的物质基础。因此,市场营销组合的核心,或者说4P因素的第一因素就是产品。产品策略直接影响和决定着其他市场营销组合因素的决策。因而如何正确确定企业的产品组合结构、开发什么样的产品来满足顾客需求、产品在品牌和包装上采取什么样的策略来为顾客服务就成为企业的一项极其重要的决策,也是市场竞争的基础策略。 要作出正确的产品策略,必须先明确产品的概念。所谓产品,是指能提供给市场,用于满足人们某种欲望和需要的任何事物,包括实物、服务、场所、组织、观察、主意等。可见产品的范围非常广泛,可以是电视机、空调等实物,也可以是律师、注册会计师等人员,甚至可以是一种观念或主意,如广告公司的广告创意。 一、产品整体概念 在设计和销售产品时,市场营销者必须从产品的整体概念出发考虑产品,即市场营销中所指的产品是一个整体概念。产品整体概念包含核心产品、形式产品、期望产品、附加产品和潜在产品5个层次。如图3-1-1所示。 1.核心产品层。核心产品又称为实质产品,是指产品能向顾客提供的基本利益和效用。这是产品最基本的层次,是满足顾客需要的核心内容。顾客购买某种产品,不是为了获得它的所有权,而是由于它能满足自己某一方面的需求或欲望。人们购

买化妆品,并不是为了获得它的某些化学成分。而是要获得“美”。同样,人们买空调是为了“凉爽”。 2.形式产品层。形式产品是指核心产品借以实现的形式或目标市场对某一需求的特定满足形式。形式产品包含五个要素:包装、品牌、质量、式样、特征。这五个要素,物质产品都具备,而服务也具有相类似的要素,可能具备其中的部分或全部特点。形式产品是呈现在市场上可以为顾客所识别的,因此它是顾客选购商品的直观依据。 3.期望产品层。期望产品是指顾客购买某产品时通常希望和默认的一组属性和条件。例如,旅客在寻找一旅馆时期望干净的床、洗漱用品、衣橱等。对没有特别偏好的顾客来讲,由于大多数企业的营销者都准备了一个期望产品,而且能够满足该类顾客的最低期望,所以获得该类产品的便利性成为选择这一产品的首选考虑因素。 4.附加产品层。附加产品指顾客购买产品时所获得的全部附加利益与服务,包括安装、送货、保证、提供信贷、售后服务等。如今的竞争主要发生在附加产品的层次,这正如美国学者西奥多·莱维特指出的:“现代竞争的关键,并不在于各家公司在其工厂中生产什么,而在于它们能为其产品增加些什么内容--诸如包装、服务、广告、用户咨询、融资信贷、及时送货、仓储以及人们所重视的其他价值。每一公司应寻求有效的途径,为其产品提供附加价值。”能正确发展附加产品的公司必将在竞争中获得优势。

新刑诉法的证据种类有哪些

证据的种类,是指表现证据事实内容的各种外部形式。证据种类实际上是证据在法律上的分类,是证据的法定形式。证据种类的划分具有法律约束力,不具备法定的外部表现形式的证据资料不能进入诉讼程序。刑诉法第48条规定有8种。关于证据种类应该注意理解以下几点: 一、物证 物证以自身的外部特征、存在状况、物理、化学、生物属性来证明待证事实,包括一切物质形态。笔迹是物证而不是书证。因为笔迹是物质痕迹,是以书写特征而不是以内容来证明案件事实的。 二、书证 1、书证是以其记载的内容和反映的思想与案件的待证事实发生联系并证明案件情况的;其记载的思想和反映的内容能够为办案人员认识,至于以什么方式来记载在所不问。 2、物证和书证的区别 物证则以其物质属性、外部特征、存在状况等与案件待证事项发生联系并证明案件情况的。如果一个物质载体同时具备两种证明方式,则既是书证又是物证,这在理论上称为物证书证同体。 【例】在犯罪现场收集到一封书信,内容与被害人死亡原因有关,如果用该书信的内容证明被害人的死亡原因,则属于书证;同时,如果需要判明该书信是否为被害人所写,需要作笔迹鉴定,这是用物的特征证明案件事实,这时该书信又是物证。 三、4种言词证据 (一)证人证言

1、主要理解证人资格、证人的不可替代性以及证人不是回避的对象这几个问题。这方面的内容在诉讼参与人一节已经作了详细介绍,请参阅第二章第二节三的相关内容。 2、证人证言只局限于案件情况,如果是分析案情或者是推测等则不属于证人证言。 (二)被害人陈述 被害人陈述的内容包括两个部分:1、受害情况;2、与案件有关的其他情况。被害人的要求则不属于“被害人陈述”。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包括:1、供述;2、辩解。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内容主要包括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承认自己有罪的供述和说明自已无罪、罪轻的辩解两个方面内容。识别这两个方面的内容,对正确理解非法收集的言词证据的排除非常重要。也就是说,在刑事诉讼中,以刑讯逼供或者威胁、引诱、欺骗等非法的方法取得的被告人供述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应当排除;但是,即使是以刑讯逼供或者威胁、引诱、欺骗等非法的方法取得的被告人辩解仍然可以作为定案的根据,不应当排除。“因为捶憷和诱骗之下仍然为自己辩解,可见其客观真实性较强” 对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检举他人犯罪是否属于这种证据,应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共犯相互之间就共同犯罪情况相互揭发,与个人的罪责相关,属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而单个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对他人犯罪事实的检举,或同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对非共同犯罪事实的检举,属于证人证言。 上述三种言词证据必须具备三个条件:1、一定的主体陈述;2、各自的内容范围;3、都要向公安司法人员陈述。法律||教育网如被告人敲诈被害人的电话录音,就不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因为不是向公安司法人员的陈述。

资产的概念及其分类

资产的概念及其分类 资产的概念及其分类 1、资产的概念 转自环球网校https://www.360docs.net/doc/5e5013914.html, 资产是企业拥有的或控制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各种财产、债权和其他权利。资产具有以下特征: (1)资产的实质是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 (2)资产必须是企业拥有或能够加以控制的经济资源; (3)资产的目的旨在为某个会计主体带来一定的经济利益,是企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不可缺少的基础。 2、资产的分类 转自环球网校https://www.360docs.net/doc/5e5013914.html, 企业资产由各个具体的资产项目所组成,为便于资产的计量,有利于资产的管理,可以根据经济内容,按资产负债表将资产分为: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资产。 转自环球网校https://www.360docs.net/doc/5e5013914.html,

流动资产是指可以在一年或超过一年的一个营业周期内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包括货币资金、短期投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和存货等。 长期投资是指不准备在一年内变现的投资,包括长期股权投资和长期债权投资。 固定资产是指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原来物质形态的资产,包括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工具等。 固定资产的定义 转自环球网校edu24ol.cogudignzichan固定资产的 1)凡使用年限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的资产,称为固定资产;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也应列为固定资产。 (2)属于整体之一部分, 不便或不宜划分, 而其整体总值符合固定资产标准者,应列为固定资产。 (3)凡相同种类、规格的设备、器具、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虽然单位价值不足2000元,但数量较多,总值较大,而又集中管理者亦应列为固定资产。(4)单台电动机其功率为30KW以上(含30KW)应列为固定资产。 (5)成套生产装置上的管道、阀门、仪器仪表、线路在竣工时应列为固定 无形资产是指企业长期使用并且没有实物形态的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和商誉等。

普通股的概念和种类

7.1.1普通股的概念和种类 Ⅰ.知识点讲解 1.概念:普通股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无特别权利的股份,也是最基本的、标准的股份。 2.普通股股东的权利: (1)出席或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并依公司章程规定行使表决权。这是普通股股东参与公司经营管理的基本方式。(表决权) (2)股东持有的股份可以自由转让,但需依据《公司法》、其他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股份转让权) (3)股利分配请求权。(分配权1) (4)对公司账目和股东大会决议的审查权和对公司事务的质询权。(账目审查权) (5)分配公司剩余财产的权利。(分配权2) (6)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3.普通股的种类 (1)按股票有无记名,可分为记名股和无记名股; (2)按股票票面是否标有金额,可分为面值股票与无面值股票; (3)按投资主体不同,可分为国家股、法人股及个人股; (4)按发行对象和上市地区不同,可分为A股、B股、H股和N股等。 7.1.2股票发行 Ⅰ.历年试题 1、[1998年判断题]对于发行公司来讲,采用自销方式发行股票具有可及时筹足资本,免于承担发行风险等特点。() 查看答案 【答案】× 【解析】自销方式发行时间长,发行公司要承担全部发行风险。教材P188页 2、[2000年多选题]按照现行法规的规定,公司制企业必须经过股东大会作出决议才能()。 A、增发新股 B、发行长期债券 C、提高留存收益比率,扩大内部融资 D、举借短期银行借款 查看答案 【答案】A 、B、C 【解析】《公司法》及《企业债券管理条例》等规定。教材P187-188页 3、[2001年多选题]以公开、间接方式发行股票的特点是( )。 A、发行范围广,易募足资本 B、股票变现性强,流通性好 C、有利于提高公司知名度 D、发行成本低

证据法学试题及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30小题,每小题1分,共30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正确选项前的字母填在题后的括号内。 1.下列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D ) A.证据法为法院裁判提供正当的根据 B.证据法受宪法指导并将其有关诉讼证明的规范具体化 C.证据法是程序法的重要组成部分 D.证据法与实体法之间不存在着密切的关系 2.法律事先对证据的形式、范围和证明力作出明确规定,法官只依据法律规定作出机械判断的证据制度是( B ) A.神示证据制度 B.法定证据制度 C.自由心证证据制度 D.实事求是证据制度 3.诉讼证明行为不包括( D ) A.提供证据 B.调查收集证据 C.审查证据 D.提起诉讼 4.下列不属于我国司法认知范围的是( A ) A.外国法律 B.当事人承认的事实 C.众所周知的事实 D.自然科学公理和定律 5."公证文书效力推定"是( A ) A.法定证据法则 B.不可反驳的法律推定 C.直接推定 D.推测 6.关于程序法事实是否属于证明对象的范畴,正确的说法是( B ) A.程序法事实属于证明对象的范畴 B.程序法事实不属于证明对象的范畴 C.广义上的证明对象包括程序法事实 D.证明对象包括程序法事实,但举证责任仅仅涉及实体法上的事实 7.不属于诉讼证据基本特征的是( B ) A.客观性 B.科学性 C.关联性 D.合法性 8.下列有关证据种类的正确说法是( A ) A.证据种类是指法律规定的表现各待证事实的证据资料的各种外在形式 B.被害人陈述是民事诉讼中特有的证据种类 C.现场笔录是刑事诉讼中特有的证据种类 D.证据种类是法律从内容上对诉讼证据的划分 9.根据证据的来源,可将诉讼证据分为( D ) A.本证和反证 B.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 C.言词证据和实物证据 D.原始证据和传来证据 10.根据证据是否能够单位证明__A__为标准,可以把证据分为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 A.主要案件事实 B.次要案件事实 C.一般案件事实 D.全部案件事实 11.与刑事诉讼、民事诉讼相比,行政诉讼特有的法定证据种类是( D ) A.视听资料 B.勘验笔录 C.鉴定结论 D.现场笔录 12.债权人甲以买卖合同书证明他与债务人乙之间存在买卖法律关系,此买卖合同书属于 ( D ) A.间接证据 B.物证 C.反证 D.书证 13.物证的根本特征是( B ) A.以记载的内容或表达的思想证明案件事实

物的概念与种类

第三章物权法律制度 本章考情分析 2019A2019B20182017 单项选择题1212 多项选择题1210 案例分析题3/76/71/71/7 考核分值9.519.0 5.5 5.0 2020年本章新增、修订情况 1.修订以其他股权出质时,将办理登记的部门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整为市场监管理部门(非实质修订) 2.删除对集体土地利用原则上应先收归国有,再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表述 第一节物权法律制度概述 一、物的概念与种类 (一)物的概念 1.物的概念 物权法上的物,指的是有体物,是除人的身体之外,凡能为人力所支配,独立满足人类社会生活需要之物。 2.物的特点 (1)有体性 我国物权法上的物仅指有体物,权利、行为、智力成果(包括电脑程序)等均不是物权法上的物,因而不属物权客体。其中,权利在特殊情况下经法律规定可成为物权客体,如以股权、票据权利等出质的权利质权。 【提示】行为是债权的客体;智力成果则是知识产权的客体。 (2)可支配性 能为人力所支配并满足人的需要。不能为人力所支配或为人所需之物(如:太阳、月亮、星星等),因其不具有交易价值(如:汽车尾气)而不属于物权法上的物。 (3)在人的身体之外 人是权利主体,不能成为物权客体。 【提示】人体器官如脱离人的身体,则可成为物。 【例题1·2019年多选题】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物权法上物的是()。 A.太阳 B.海域 C.月亮 D.星星 【答案】B 【解析】太阳、月亮、星星不能为人力所支配,故不属于物权法上的物,ACD选项错误。海域属于不动产,系物权法上的物,故B选项正确。 【例题2·2013年多选题】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能够成为所有权客体的有()。

证据种类立法规定

证据种类立法规定 1、本证与反证本证与反证,是按照主张某种事实存在或否认对方主张事实的存在来划分的。 2、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是按照民事诉讼证据与证明对象的关系来划分的。 诉讼时效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财产保全证据行政诉讼法行政强制法刑事案件审理期限 众所周知,证据不管在何种诉讼中都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决定着诉讼的结果。但是在三大诉讼中,对证据种类立法规定并不完全相同,存在着些许差异。今天,小编就和大家聊聊刑事诉讼、民事诉讼、行政诉讼中关于证据种类的规定。 一、刑事诉讼法中关于证据种类的法律规定 根据新的刑事诉讼法(2012年3月14日颁布,2013年1月1日起生效)第五章证据中之规定: 第四十八条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二、民事诉讼法中证据种类的立法规定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民事诉讼证据有以下几种。 (1)书证。凡是用文字、符号、图画在某一物体上表达人的思想,其内容可以证明待证事实的一部或全部的,称为书证。 (2)物证。凡是用物品的外形、特征、质量等证明待证事实的一部或全部的,称为物证。 (3)视听资料。凡是利用录像、录音磁带反映出的图像和音响,或以电脑储存的资料来证明待证事实的证据,称为视听资料。

(4)证人证言。诉讼参加人以外的其他人知道本案的有关情况,应由人民法院传唤,到庭所作的陈述,或者向人民法院提交的书面陈述,称为证人证言。 (5)当事人陈述。当事人在诉讼中向人民法院所作的关于案件事实的叙述,称为当事人陈述。 (6)鉴定结论。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对某些专门性问题,指定具有专业知识的人进行鉴定,从而作出科学的分析,提出结论性的意见,称为鉴定结论。 (7)勘验笔录。人民法院审判人员为了查明案情,对与争议有关的现场或者物品,亲自进行勘查检验,进行拍照、测量,将勘验情况和结果制成笔录,称为勘验笔录。 三、行政诉讼法中证据种类的立法规定 《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三条证据包括: (一)书证; (二)物证; (三)视听资料; (四)电子数据; (五)证人证言;

概念分类

浅谈如何在小学数学概念教学中 有效使用多媒体课件 目前,概念教学已成为发展数学能力的重要途径,是教学中的一大难关。在数学概念教学中运用多媒体技术创设情景,有利于调节课堂气氛,引发学生的好奇心,激发他们学习数学概念的兴趣。运用多媒体技术把学生生活中碰到的场景搬进了教学课堂,通过形象、具体的移动变化、动态的图像与音频信息构成了仿真的学习情景;充分激发了学生的兴趣;调动了他们学习的积极性;帮助学生展开想象,启发思维。通过多媒体技术把学生思维的过程形象的表达并再现出来,使学生在富有形象生动的展示过程提高形象思维能力。 但是部分教师在概念教学中利用多媒体创设情景时,兜圈子,绕弯子,华而不实,忽视了概念自身的内容。多媒体运用不当反而会产生“冗余效应”分散学生注意力。究其原因,还是对教材解读不深造成的。如何有效创设多媒体情景,既可以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探索新知识的强烈愿望,又能直截了当地把要讲述的概念信息传授给学生是我们教师面临的一个难题。 要想解决这个难题,我们必需从最本质的概念入手。 一、什么是概念? 概念是事物及其本质属性在思维中的反映,或者说概念是反映客观事物本质属性的思维形式。某种事物的本质属性,就是这

种事物所具有的而别的事物都不具有的性质。把所感知的事物的共同本质特点抽象出来,加以概括,就成为概念。 例如,直角三角形有两个本质属性,即它是一个三角形,并且其中的一个角是直角,有了这个本质属性,它就可以和其他概念区别开来。至于边的长短,两个锐角的大小,都不是直角三角形的本质属性。由这两个本质属性,就构成了直角三角形的概念,即“有一个角是直角的三角形叫做直角三角形”。 概念都具有内涵和外延。 概念的内涵,就是指某个概念所包含的一切对象共同的本质属性的总和。例如,等腰三角形有两个本质属性,即它是三角形,它的两条边相等。这两个本质属性的总和,就是等腰三角形这个概念的内涵。又如,平行四边形有两个本质属性,即它是四边形,并且两组对边分别平行。这两个本质属性的总和,就是平行四边形这个概念的内涵。 概念的外延,就是适合某个概念的一切对象的范围。例如,平行四边形的外延包括一般的平行四边形、长方形、菱形和正方形。 概念的内涵和外延之间是互相依存又互相制约的关系。在一个概念中,它的内涵扩大时,它的外延就会缩小;它的内涵缩小时,它的外延就会扩大。例如,等腰直角三角形的的内涵有三条:1.它是一个三角形;2.有一个角是直角;3.夹直角的两条边相等。如果把“夹直角的两条边相等”这个内涵去掉,它的外延就扩大了,

民事诉讼证据种类有哪些

民事诉讼证据种类有哪些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民事诉讼证据有以下几种。 (1)书证。(2)物证。凡是用物品的外形、特征、质量等证明待证事实的一部或全部的,称为物证。(3)视听资料。(4)证人证言。 (5)当事人陈述。当事人在诉讼中向人民法院所作的关于案件事实的叙述,称为当事人陈述。(6)鉴定结论。(7)勘验笔录。 根据案件的不同性质,诉讼也有不同的分类,一般来说,可以分为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刑事诉讼,当然,案件的性质不同,诉讼的证据也是不同的。那么民事诉讼证据种类有哪些?如何认定?下面,就让的小编详细的为您介绍一下吧! 一、民事诉讼证据种类有哪些? 1、书证。是指以文字、符号、图形等所记载的内容或表达的思想来证明案件真实的证据。这种物品之所以称为书证,不仅因它的外观呈书面形式,而更重要的是它记载或表示的内容能够证明案件事实。从司法实践来看,书证的表现形式是多种多样的,从书证的表达方式上来看,有书写的、打印的,也有刻制的等;

从书证的载体上来看,有纸张、竹木、布料以及石块等。而具体的表现形式上,常见的有合同、文书、票据、商标图案等等。因此,书证的主要的表现形式是各种书面文件,但有时也表现为各种物品。书证在民事诉讼中是普遍被应用的一种证据,在民事诉讼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2、物证。物证是指以其存在的形状、质量、规格、特征等来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物证是通过其外部特征和自身所体现的属性来证明案件的真实情况,它不受人们主观因素的影响和制约。因此,物证是民事诉讼中重要的证据之一。民事诉讼中常见的物证有:争议的标的物(房屋、物品等);侵权所损害的物体(加工的物品、衣物等);遗留的痕迹(印记、指纹)等等。 3、视听资料。视听资料,是指利用录音、录像、电子计算机储存的资料和数据等来证明案件事实的一种证据。它包括录相带、录音片、传真资料、电影胶卷、微型胶卷、电话录音、雷达扫描资料和电脑贮存数据和资料等。外国民事诉讼法一般都没有将视听资料作为一种独立的证据类型对待,仅将其归入书证和物证的种类中,我国民事诉讼法鉴于其具有独立的特点,将其归为一类独立的证据加以使用。 4、证人证言。证人是指知晓案件事实并应当事人的要求和法院的传唤到法庭作证的人,证人就案件事实向法院所作的陈述称为证人证言。

证据的概念与法定种类

证据的概念与法定种类 作者:陈瑞华出处:北大法律信息网日期:2012年5月1日 一、引言 中国立法部门公布的刑诉法修正案草案,对证据的概念和法定种类做出了较大的调整。根据此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都是证据”。而刑诉法修正案则将此改变为“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与此同时,刑诉法修正案将证据的法定种类也做了适度的扩展,除了将原来的“鉴定结论”改称为“鉴定意见”以外,还增加了“辨认笔录”、“侦查实验笔录”和“电子数据”等三种新的法定证据形式。这被认为是“根据刑事诉讼中出现的新情况和实践需要”所作的制度调整。 在中国的证据法学理论中,有关证据的概念问题,一直存在着较多的争论。对于证据的含义问题,法学界出现了多种观点,有的将证据定义为“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事实”,有的将证据视为“证明案件事实的根据”,有的把证据界定为“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还有些学者持一种折中的观点,将证据看作“证据内容和证据形式的统一”。这些观点的持有者各持己见,这些观点的分歧也一直存在。如今,随着刑诉法修正案草案的公布,未来的刑事诉讼法有望将其中的“材料说”予以采纳,确立为权威的证据定义。至于其他观点,尽管作为一种理论见解,仍然有其一定的解释力,但对于刑事证据立法的影响力却明显式微。 在以往的证据法学研究中,有关证据法定种类的研究显得既不系统而又没有形成富有影响力的学说。一些研究者要么对这一问题置之不理,不做理论上的论证和反思,要么想当然地以为“证据只有符合法定的表现形式,才能被采纳为定案的根据”,从而将那些没被列入法定种类的材料排除在定案根据之外。如今,刑诉法修正案仍然沿袭了这种立法思路,对证据的法定种类做出了明确的限定,使得那些在这些法定证据种类之外的材料,被排除了转化为定案根据的可能。 法律的修改或许能够解决部分实践中的问题,却无法终止有关的学术讨论,甚至还有可能引发新的、更大的争论。对于新的证据概念,人们有理由提出以下几个疑问:证据都是“材料”吗?如果说包括物证、书证、视听资料、电子证据在内的实物证据都是证据材料,而各类笔录类证据都属于书面材料的话,那么,被告人当庭所作的供述或辩解、证人当庭所作的证言、鉴定人当庭所作的陈述等,难道也可以被称为“材料”吗?不仅如此,证据究竟有无传统的三种属性,即客观性、相关性和合法性,证据与“定案的根据”究竟有什么样的区别? 而对于刑事诉讼法将证据的“法定种类”确立在成文规则之中,人们也有理由提出一些质疑:刑诉法修正案固然扩大了法定证据种类的范围,但这种规定真的能涵盖全部证据形式吗?中国司法实践中得到广泛运用的那些证据形式

能源的概念和分类

一、能源的概念 1、能源是指能够提供某种形式能量的物质,或是物质的运动。 2、能源:是能量的来源或源泉。是可以从自然界直接取得的具有能量的物质,如煤炭、石油、核燃料、水、风、生物体等;或从这些物质中再加工制造出的新物质,如焦炭、煤气、液化气、煤油、汽油、柴油、电、沼气等。因此可以说,能源是能够提供某种形式能量的物质,即能够产生机械能、热能、光能、电磁能、化学能等各种能量的资源。 3、我国的《能源百科全书》说:“能源是可以直接或经转换提供人类所需的光、热、动力等任一形式能量的载能体资源。” 确切而简单地说,能源是自然界中能为人类提供某种形式能量的物质资源。能源是人类活动的物质基础。在某种意义上讲,人类社会的发展离不开优质能源的出现和先进能源技术的使用。在当今世界,能源的发展,能源和环境,是全世界、全人类共同关心的问题,也是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问题。 二、能源的分类 能源种类繁多,而且经过人类不断的开发与研究,更多新型能源已经开始能够满足人类需求。根据不同的划分方式,能源也可分为不同的类型。主要有以下几种分法。 (一)根据来源分为3类: 1、来自地球外部天体的能源(主要是太阳能)。除直接辐射外,并为风能、水能、生物能和矿物能源等的产生提供基础。人类所需能量的绝大部分都直接或间接地来自太阳。正是各种植物通过光合作用把太阳能转变成化学能在植物体内贮存下来。煤炭、石油、天然气等化石燃料也是由古代埋在地下的动植物经过漫长的地质年代形成的。它们实质上是由古代生物固定下来的太阳能。此外,水能、风能、波浪能、海流能等也都是由太阳能转换来的。 2、地球本身蕴藏的能量。通常指与地球内部的热能有关的能源和与原子核反应有关的能源,如原子核能、地热能等。温泉和火山爆发喷出的岩浆就是地热的表现。 3、地球和其他天体相互作用而产生的能量。如潮汐能。 (二)根据能源的产生方式分类 1、一次能源,即天然能源,指在自然界现成存在的能源(直接来自自然界的未

第二节 概念的种类和概念间的关系

第二节概念的种类和概念间的关系 有这么一个诡辩:“鲁迅的小说不是一天能读完的,《孔乙已》是鲁迅的小说,所以《孔乙已》不是一天能读完的。”结论显然是荒谬的,但是推理似乎又无懈可击,毛病到底出在哪里呢?这就涉及到概念的种类问题。 概念是反映事物本质属性的思维形式。什么是事物的本质属性?就是该事物不同于其他事物的属性。举个例子说,“人”这种事物具有多种属性:有五官四肢,会行走,会说话,会思维……其中,“人”区别于其他动物的属性,就是人会说话、能思维。 概念有两个重要的逻辑特征:概念的内涵和外延。前者指的是事物的本质属性在概念中的反映,后者指的是具有概念所反映的特有属性的事物在概念中的反映。比如:“三角形”这个概念的内涵就是“有三条边、三个角,内角和是180度的多边形”,它的外延包括“各种规则的和不规则的三角形”,即所有的三角形。 根据不同的标准可以把概念分为不同的种类。概念一般有以下三类: 1、单独概念和普遍概念(根据概念外延的数量) 单独概念:是反映某一个别事物的概念。它的外延外延只有一个,是独一无二的。一般以专有名词或摹状词表达。 如长江、地球、雷锋、孔乙已 普遍概念:是反映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个别事物组成的一类事物的概念。普遍概念是指外延包含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事物的概念。如树木、学校、作品 2、集合概念和非集合概念(群体,非群体) 根据概念外延的性质(群体,非群体),所指称的对象是集合体,还是非集合体而作出的分类,可以分为集合概念和非集合概念。 集合概念是反映集合体的概念(以事物的群体为反映对象)。 集合体:指由若干个体组成的统一整体,不一定能反映其中的个体 如:森林、书籍、群岛、车队、中国女子排球队、党、词汇、阶级 非集合概念是反映非集合体的概念(不以事物的群体为反映对象)。与集合体不同,非集合体所具有的属性,组成它的个体一定具有。 树、书、岛、汽车、党员、词、工人 例如:森林是有广泛用途的。树是植物 怎样区别集合概念与非集合概念? 1、集合概念所反映对象的属性只是集合体具有,其中的个体不具有。 集合词项的特征:构成整体的分子不具有整体的属性。车队由车构成,但车不具有车队的属性,我们看见停车场里有停有许多的车,我们并不就认为停车场里有一支车队。 2、非集合概念所反映的对象的属性不仅这类事物具有,其中的个体也具有。 例如(1)中国人是黄种人中国人是亚洲人 (2)中国人是有骨气的(集合概念) (1)非集合概念--鲁迅是中国人的一个个体,鲁迅是黄种人。 (2)集合概念--并非每一个中国人张三、李四都是有骨气的。 判断方法:加上全称量词是否改变原来判断的含义。 所有中国人都是有骨气的。所有中国人都是亚洲人。 3、同一个语词既可以表达集合概念也可以表达非集合概念 例1、人是由猿进化而来的。集合概念例2、人是有理性的。非集合概念 “鲁迅的著作不是一天能读完的”(集合概念) “《祝福》是鲁迅的著作”非集合概念

文化资源的概念与分类

第二讲文化资源的概念与分类 提要: 1. 文化资源的概念 2. 文化资源的分类 3. 文化资源的特点与开发类型 1 文化资源的概念 文化资源是一个涵盖很广泛的概念,有人说,除了自然资源,都是文化资源。这个说法有一定的道理,因为它的前提——文化,正如爱德华·泰勒所说,本身就是一个“复合的整体”,“它包括知识、信仰、艺术、道德、法律、习俗和个人作为社会成员所必需的其他能力及习惯”。当然,文化资源并不能完全等同于文化,加了“资源”一词就意味着它已经拥有过去时态(时间性)、可资利用(效用性)等含义。因此,我们可以认为:文化资源可用于指称人类文化中能够传承下来,可资利用的那部分内容和形式。 因此,文化资源是人类劳动创造的物质成果及其转化的一部分。在本课程中,我们围绕所关注的文化经济一体化的生产经营活动来理解各类文化资源。文化产业的中心任务是将有限的文化资源转化为有用的文化产品,包括文化实物产品、文化服务产品及其衍生形态。 1.1 什么是资源? 一般来说,资源是指不直接用于生活消费的生产性资产。资源常常讲利用和开发,与生产的关系十分紧密。我们认为与文化生产或者与文化产业相关的“素材”才是文化资源的核心指向,而这些素材也来自于人类的活动与创造。 人类早期的资源以自然资源和生活资源为主,如土地、森林、猎物等。随着生产的发展和社会生活的复杂化,人类自身创造的资源越来越重要,其的构成也越来越复杂、多样。符号化知识、经验型技能、创新型能力、通讯手段、社会组织系统等等,都成为了生产的要素即生产的资源。不仅有经济生产方面的资源,而且有社会生活方面的资源,如政治资源、文化资源等。因此,人类积累的一切创造发明成果,都成了人类政治、经济、文化、科技活动进一步发展的资源。 总之,资源是指“资财的来源”,即包括自然资源如土地、森林、矿藏、水域等,也包括各类社会资源。其中,文化就是一种社会资源,它也同时体现为有形的物质载体和无形的精神资产。 1.2 资源科学的学科体系: 资源科学——综合资源学,区域资源学,部门资源学 综合资源学——资源地理学,资源生态学,资源经济学,资源评价学,资源工程与工艺学 ,资源管理学,资源法学 ↓ 区域资源学 ↑ 部门资源学——气候资源学,生物资源学,水资源学,土地资源学,矿产资源学,海洋资源学,能源学,旅游资源学。 1.3 我国的文化资源 中国有五千年的文明历史,文化积累十分丰富。从形而上的角度看,有哲学思想和文学艺术两大源流,每条源流的支脉又蕴藏着丰富的精神内涵,至今影响我们的思想、价值观念、审美意识。

报告的概念和种类

报告的概念和种类 一、报告 报告的概念和种类 1.报告的概念 报告是“适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答复上级机关的询问”的公文。报告为上行文。 2.报告的种类 有:工作报告、专题报告、答复报告、递送报告。 文体结构 1.标题 由制发机关、事由、文种三部分组成。 2.发文字号 为完全式。 3.主送机关 为直属上级机关。 4.正文 正文由导语、事项和尾语组成。导语写报告的目的或缘由。写完后多用“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的过渡语过渡到下文。主体即报告的具体内容。答复报告的尾语,多用“特此报告”、“专此报告”。 5.落款 在正文后右下方标注发文机关。如在标题中已出现发文机关,则落款省略。 6.成文时间 也可注于标题之下。 写作要求 工作报告的要求: ①内容要求写明工作进程、工作成绩、经验、存在的问题与下一步工作安排。 ②主要运用记叙方式。③重点突出,点面结合。要避免把工作报告写成面面俱到的流水账。④实事求是,报告中所列成绩或问题都必须属实,并能从中揭示出一定的规律。⑤在报告中可以写设想、提建议,但不可写请示事项。 专题报告的要求: ①在内容上要求反映新事物、新问题、新情况,要有助于推进当前工作的开展。②写作要及时,做完一项专门工作或解决某项问题之后,立即报告。

一、报告 报告的概念和种类 1.报告的概念 报告是“适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答复上级机关的询问”的公文。报告为上行文。 2.报告的种类 有:工作报告、专题报告、答复报告、递送报告。 文体结构 1.标题 由制发机关、事由、文种三部分组成。 2.发文字号 为完全式。 3.主送机关 为直属上级机关。 4.正文 正文由导语、事项和尾语组成。导语写报告的目的或缘由。写完后多用“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的过渡语过渡到下文。主体即报告的具体内容。答复报告的尾语,多用“特此报告”、“专此报告”。 5.落款 在正文后右下方标注发文机关。如在标题中已出现发文机关,则落款省略。 6.成文时间 也可注于标题之下。 写作要求 工作报告的要求: ①内容要求写明工作进程、工作成绩、经验、存在的问题与下一步工作安排。 ②主要运用记叙方式。③重点突出,点面结合。要避免把工作报告写成面面俱到的流水账。④实事求是,报告中所列成绩或问题都必须属实,并能从中揭示出一定的规律。⑤在报告中可以写设想、提建议,但不可写请示事项。 专题报告的要求: ①在内容上要求反映新事物、新问题、新情况,要有助于推进当前工作的开展。②写作要及时,做完一项专门工作或解决某项问题之后,立即报告。 答复报告的要求: 要针对上级的询问,实事求是地回答问题。

文化的概念及分类(通用版)

文化的概念及分类(通用版) The core of safety culture is people-oriented, which requires the implementation of safety responsibilities in the specific work of all employees. ( 安全文化)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部门: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文字可以自由修改

文化的概念及分类(通用版) 什么是文化这一概念一直是有争议的,中国人论述“文化”,比西方人要早得多,《周易》有所谓:“观乎天文以观时变;观乎人文,以化成天下”,这大概是中国人论述“文化”之始,但其中“文化”一词尚未连结在一起。在中国人此时的观念中文化的含义是,通过了解人类社会的各种现象,用教育感化的方法治理天下。到汉朝,“文化”一词正式出现,其含义也与现在人们通常理解的不一样。刘向《说苑·指武》篇中说:“凡武之兴,为不服也,文化不改,然后加诛”,晋人束皙也讲“文化内辑,武功外悠”,这些都是指的与国家军事手段相对的一个概念,即国家的文教治理手段。到唐代大学问家孔颖达则别有见地的解释《周

易》中的“文化”一词,认为“圣人观察人文,则诗书礼乐之谓”,这实际上是说“文化”主要是指文学礼仪风俗等属于上层建筑的东西。古人对文化的这种规定性从汉唐时起一直影响到清代,因此明末清初的大学问家顾炎武在《日知录》中说“自身而至于家国天下,制之为度数,发之为音容,莫非文也”,即人自身的行为表现和国家的各种制度,都属于“文化”的范畴。 西方人论述“文化”要比中国人晚,但比中国古文献中的论述要广泛,要科学。西方语言中的culture,在1690年安托万·菲雷蒂埃的《通用词典》中,其定义为“人类为使土地肥沃,种植树木和栽培植物所采取的耕耘和改良措施”,并有注释称“耕种土地是人类所从事的一切活动中最诚实、最纯洁的活动”,看来,此时西方人观念中的“文化”只是被用来隐喻人类的某种才干和能力,是表示人类某种活动形式的词汇。而“文化”一词成为一个完整体系的表示方式,即术语,大约要到十九世纪中叶才形成,这以后,文化和文明常被看作是同一事物的两个方面。学者们从人类学和社会学的角度探讨文化现象及其历史发展,给“什么是

计划的概念与种类

计划的概念与种类 一计划的概念 计划是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或个人在一定时期内,为了完成某项任务,事先制订的明确具体的行动安排,包括对数量和质量的要求,对时间的限定,对完成任务所采取的措施等. 二计划的特点 ⒈预测性.计划是未来一定时期内需要完成的工作,生产或学习的安排,对未来的工作,生产或学习有较强的指导和推动作用.因此,计划应预先估计可能出现的情况,并预先制订措施,作好安排,才能取得工作的主动权. ⒉可行性.计划在很大程度上是人们工作,生产或学习的行动指南.制定的目标,措施应具可行性,否则计划就成了一纸空文. ⒊明确性.计划的目标,措施,指标必须明确具体,才能保证工作,生产或学习的有序性,主动性. 三计划的作用 ⒈计划是做好工作的基础,完成任务的保证.在进行一项工作之前要作出具体详细的安排,使全体参与人员明确自

己该做些什么.在工作进程中,各司其职,各尽其责,使人力,物力,财力得到最大限度的利用,保证任务的完成. ⒉计划具有指导作用.计划中的目标,任务,要求和措施是对全体参与人员集中意志,统一行动的根本要求.在总的目标下,分解任务;在总的措施下,明确任务.一个科学的计划是全体参与人员在工作,生产或学习中配合和协调的指南. ⒊计划具有调节控制作用.计划不但要 考虑计划范畴以内方方面面的问题,而且还须考虑计划范畴以外相关联的问题.这就要求计划的制订者及执行者必须根据复杂的实际情况,对计划的实施过程进行必要的调控,使计划具有较强的适应性. 二,计划的种类 计划是一个统称,常见的设想,规划,打算,安排,意见,要点,方案等都属于计划.只是由于内容等方面的不同,所使用的名称也不同.大体上说,它们的差别如下表. 名称时间内容范围 设想长远或近期对未来工作作粗线条的,非正式的安排本单位,

公司的概念及分类

公司的概念及分类 公司是指一般以营利为目的,从事商业经营活动或某些目的而成立的组织。根据现行中国公司法(2005),其主要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两类公司均为法人(民法通则36条),投资者可受到有限责任保护。 公司是一种企业组织形式。从严格意义上讲,公司是指即依照法律规定,由股东出资设立的以营利为目的的社团法人。换句话说,公司是按照一定组织形式形成的经济实体,一般以赢利为目的,从事商业经营活动或某些目的而成立的组织.以实现投资人利益最大化为使命,通过提供产品或服务换取收入。它是社会发展的产物,因社会分工的发展而发展。公司一般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统称为法人。(一)分类 公司主要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limited company)、个人无限责任公司、合伙无限责任公司(proprietary company)以及公开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等,其区别于非盈利性的社会团体、事业机构等。现行中国公司法规定的公司分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从西方公司理论看,公司根据不同条件可做多种分类。例如根据是否适用有限责任分为有限责任公司和无限责任公司。 我国《公司法》第2条对公司进行分类,是根据组建公司的特征并配合社会经济需要而做出的。但并未排除其他公司形态在社会经济生活中的作用,因之,我们认为第二种观点较为可采。 有限责任公司最显著的特征是,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全部责任。 股份有限公司区别于有限责任公司的最为重要的特征是:其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有的股份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本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例如上市公司。 公司除上述《公司法》第2条所规定的分类外,常见的分类方法还有以下几种:根据股东所承担的责任形式不同而划分;根据公司的信用标准不同而划分;根据股东对象不同和股票能否转让而划分;根据公司的国籍而划分;根据一个公司对另一个公司的控制和依附关系而划分;根据公司内部管辖系统而划分等七种较为常见的分类方法。 (二)个体工商户与公司的区别 1、从所需要的资金上来看:个体工商户一般要租一套房子,一年要20000块左右,进货存货要20000块左右,装修投入50000元左右,工人工资每年20000左右。这总共大约110000左右。而注册有限公司和个体工商户的唯一区别似乎就是你能拿出100000块钱的存摺给他看一下。 2、从税收费用上看:个体工商户要缴个人所得税、增值税。有限公司要缴企业所得说,增值税。上上下下没有多少差别。 3、从信誉值上来看:买家对个体工商户的信任远远不如有限公司。 4、从市场范围上来看:个体工商户只能在本地经营,而有限公司则可以把经营范围伸向全国。 5、财产责任:民法通则第29条规定:个体工商户的债务,个人经营的,以个人财产承担;家庭经营的,以家庭财产承担。即:以个人名义申请登记的个体工商户,个人经营、收益也归个人者,对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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