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房屋安全检查制度

出租房屋安全检查制度
出租房屋安全检查制度

出租房屋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为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促进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检查目的

督促本单位从业人员认真履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及时纠正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彻底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发生。

二、管理职责

安全生产管理员受本单位负责人委托,具体负责对本单位内所有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全面检查及时向上级部门和本单位负责人反馈隐患整改情况。

三、检查内容

1、上级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的落实情况;

2、生产经营场所及设备、设施是否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情况;

3、安全生产所需资金投入、设备和设施的落实情况;

4、预防职业危害的制度,从业人员配备劳动防护用品的落实情况;

5、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以及员工安全教育培训情况;

6、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及演练情况;

7、检查记录、整改记录的备案情况;

8、承租单位安全管理员履行职责情况;

9、事故隐患排查、整改、消防和报告制度落实情况。

四、检查方式和重点

1、每周不少于两次全面检查。

2、检查重点:重要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期间,生产经营活动任务紧张繁忙时段,高温防暑、冬季防火等季节变化时期,

事故多发领域等。

五、检查整改要求

1、对危及安全生产的行为,应记录在案,做出整改要求并上报有关部门。

2、安全生产管理员要向上级有关部门和本单位负责人及时汇报检查情况,对存在的问题和事故隐患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明确整改内容、整改期限、整改责任人,并由检察人员和被检查人员(车间、班组负责人,下同)签字,被检查人拒绝签字的,检察人员应当将情况记录在案,并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

3、对隐患的整改情况要进行跟踪落实。

XXXX厂

出租房屋消防安全管理承诺书

出租房屋消防安全管理承诺书 为加强居住出租房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保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责任书。 一、居住出租房应当符合下列消防安全要求: (一)室内隔断必须采用不燃材料,其他部位采用不燃或者难燃材料; (二)每一楼层均有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每层居 住20 人(含)以上或者建筑物为 4 层(含)以上的居住出租房有2条以上疏散通道,疏散楼梯设置火灾事故照明灯,疏散通道的宽度不得小于1米,严禁在疏散通道、出口处堆放物品; (三)室内不得设置仓库和生产车间; (四)室内电气线路敷设采用PVC 阻燃套管保护; (五)3 层(含)以上的居住出租房,每层至少配置一条逃生绳;(六)3层(含)以上房间的窗户不得设置铁栅栏或者防盗窗。二、出租方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出租房的户(房)主为消防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居住出租房的消防安全负责。 (二)居住出租房按照要求配置消防设施,严禁将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建筑用于出租,已经出租的必须按照《杭州市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进行整改; (三)出租方对居住出租房进行维修管理,确保其符合消防安全求;(四)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及时消除火灾隐患;(五)居住出租房内居住人数应当符合要求,并报当地公安派出所备案,同时应及时督促承租方按照规定向有关单位和部门申报登记、备案手续; (六)居住出租房发生火灾时,迅速组织人员扑救火灾,保护火灾现场,协助调查火灾原因。 三、出租方应当与所在村签订消防安全承诺书,并根据承诺书要求,严格履行出租房屋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的义务。 本承诺书一式二份,村委会、出租房房东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承诺人(签字或盖章):村: 年月日

出租房管理措施_出租房管理方法

出租房管理措施_出租房管理方法 城市中有各地来工作的人员,在工作的这段时间,要找一个落脚之处,找出租屋暂住,而租住的人多了,就要做好相应的管理措施,保障安全。以下是学识网小编整理的资料,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出租房管理措施 1、合理利用资源,充足警力。“警力有限,民力无穷”。只有坚持走群众路线,才能从根本上做好出租房屋的管理。出租房屋一个流动的载体,在社区点多面广,容易失控,这就要求社区民警确实树立起“信息主导警务”的理念, 广建信息员,有意识地培养和壮大信息员队伍,确实做到为我所用,充分发挥基层公安工作的优势。一是充分发挥出租户主的作用。无论是楼房、平房、门店还是大院哪一种租赁形式,户主总是与承租户正面接触的第一人,要抓住房主,共担责任。将出租房主的电话及现住址或单位登记齐全,与房主签定治安责任书、并定期联系,和房主共同承担督促承租人及时进行登记办证和遵纪守法的相关教育责任,掌握承租人变更、房客个人及家庭主要情况。二是对物业管理比较规范的小区,充分发挥物管人员的作用。尤其是收水、电费,物管费的收费员、门岗的保安,利用其平常为业主服务的机会,协助发现房屋出租户;三是将房屋中介公司纳入管理,及时收集本社区的房屋出租信息。四是针对外来务工人员流动频繁,出租房屋换手率高的特点,充分发挥各门卫、小区楼幢长的作用,使之成为我们的“千里眼”、“顺风耳”。只有全方位地构筑了“触角深、来源广、

反映快”的信息员网络,才能提升出租房屋的动态管控水平。 2、做好机制创新,狠抓措施落实。 (一)全面调查摸底,确保底数清。一是通过入户调查,及时发现出租房屋的信息,并及时上门登记有关信息;二是依托暂住人口协管员做好社区内出租房屋的登记管理;三是在社区中物建治安信息员,及时发现出租房屋和流动人口变动情况;四是通过房屋中介,及时了解和掌握社区内出租房屋的情况;五是依托警务平台发现掌握社区内出租房屋的情况。 (二)采取抓小放大,实行分层管理。由于出租房屋量大面广,靠管理几千户的一个社区民警往往会出现“管不胜管”的现象。为此,应对出租房屋实行分层管理,抓小放大,“放大”,即对出租房屋、租住人信息、人户一致的,一般管理,“抓小” 即对承租人中的有违法犯罪前科劣迹和嫌疑的人员,一律纳入高危人员管理,及时采集身份信息、指纹信息、人像照片;查清犯罪前科、工作和经济来源、交往密切人员、可疑物品和交往人员。 (三)关注高危人员,强化信息采集。如出租房屋中有 来自高危地区的人员,就确定该出租房屋中的承租人有违法犯罪嫌疑,通过调查走访、公开清查、网上调查等,来核查居住人员身份、职业、经济情况、人员交往、出入规律、持有物品等基本情况,并安排隐蔽力量贴靠,秘密收集无法正面获取的情报信息。在抓获团伙成员后,及时查清其落脚点,入户清查落脚点的同住人员和物品,通过指纹、身份和物品比对,寻找破案的证据,用证据去求证犯罪,做到

浅谈城中村出租屋消防安全现状及管理措施

编号:SY-AQ-07684 (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WORD文档/ A4打印/ 可编辑 浅谈城中村出租屋消防安全现 状及管理措施 Discussion on fire safety status and management measures of rental houses in urban villages

浅谈城中村出租屋消防安全现状及 管理措施 导语:进行安全管理的目的是预防、消灭事故,防止或消除事故伤害,保护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在安全管理的四项主要内容中,虽然都是为了达到安全管理的目的,但是对生产因素状态的控制,与安全管理目的关系更直接,显得更为突出。 浅谈城中村出租屋消防安全现状及管理措施 随着城市流动人口日益增多,城乡结合部和城中村大量企业的出现,房屋出租也越来越多,这些人大多是外来务工者,他们经济不宽裕,居住场所大多消防安全条件差,违章用火、用电、用气现象大量存在,出租房火灾事故也日益突出,并成为当前突出的消防安全问题。本文就当前城乡结合部和城中村出租屋消防安全现状、成因及管理措施进行粗浅的探讨。 一、当前城乡结合部和城中村出租屋消防安全问题主要表现: 一是数量多,漏管失控现象日益突出。根据公安部频布的《出租房屋治安管规定》第三条规定“公安机关对租赁房屋实行治安管理,建立登记、安全检查等管理制度。”第六条规定“私有房屋出

租的,出租人须持房屋所有权证或者其他合法证明、居民身份让、户口簿,向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登记;单位房屋出租的,出租人须持房屋所有权证、单位介绍信,到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登记,经审核符合本规定出租条件的,出租人向公安派出所签订治安责任保证书。”但事实上,由于城区出租房屋相当多,很多没有到公安派出所登记,而派出所由于警力少,上门登记数量严重不足,很少到出租房屋进行安全检查,出租房屋漏管失控现象较为突出。 二是使用情况复杂。一是用作宿舍,这类出租房主要用于出租给外来工、刚毕业参加工作的人员、酒店及发廊等私人经营场所的员工等人员居住,其中大多数人消防安全意识淡薄,人文素质状况参差不齐,致使消防安全状况十分复杂;二是用作营利性场所,如用于公共娱乐场所如网吧、歌舞厅、超市等这类出租房的消防安全状况十分复杂,经过公安消防机构审核审批的消防安全状况良好,但其中一些没有经过审批的就不能保证其消防安全状况,同时,由于这类场所人员十分密集,是一个易发生重大火灾事故的场所。

《出租房屋安全隐患集中整治方案》

精品文档 出租房屋安全隐患集中整治方案 为加强街道出租房屋安全管理,根据区委办区政府办《关于印发全区出租房屋安全隐患集中排查工作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决定自即日起到今年年底,在全街道范围内开展出租房屋安全隐患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区关于加强公共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专项治理与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相结合的原则,以群众反应强烈、安全隐患突出的群租房为重点,在街道集中组织开展出租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全面规范房屋租赁,强化治安、消防安全措施,从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彻底消除安全隐患,确保不发生涉及出租房屋的暴恐案事件和重大公共安全事件,为推动“三大建设”,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和谐有序的社会环境。 二、目标任务 (一)摸清出租房屋和居住人员底数,全面、及时、准确采集登记信息,执法管理基础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

(二)整改、查处房屋违法租赁行为,房屋租赁市场秩序得到进一步规范。 (三)切实解决出租房屋治安、消防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出租房屋安全隐患得到全面彻底整治。 (四)明晰部门管理职责,充实出租房屋管理力量,建立执法联动、信息共享制度,出租房屋长效管理机制得到进一步完善。 三、整治重点 (一)人均租住面积低于当地政府规定最低标准或者居住人数10人以上(含),存在治安、消防等安全隐患的出租房屋。 (二)属于违法建筑或者违反规定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出租房屋。 (三)没有依法依规履行登记备案手续或未签订治安责任书的出租房屋。 (四)不符合安全、防灾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出租房屋。 (五)居住与生产、储存、经营混合设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三合一”等租赁场所。

出租房屋安全注意事项 出租房屋安全管理

出租房屋安全注意事项出租房屋安全管理 导读:本文介绍在房屋租房,租房注意事项的一些知识事项,如果觉得很不错,欢迎点评和分享。 安全是现在人们比较关注的一个话题,无论是我们的出行还是我们在进行租房的时候生命的安全都应该放在任何事情的前面,我们经常看到的就是人在外出行都会拿一个苹果,寓意平安含义,那么对于每天我们有一半时间在出租屋的人来说更应该是重点,那么出租房屋安全注意事项有哪些?出租房屋安全管理着重点在那里? 第一、出租房屋安全注意事项: 出租房的安全已经成为了人们不可忽略的一项重要的安全指标,是群租房更是一个安全问题高发的地区,是同一个小区、楼栋和楼层里的住户,合租的话还要考虑合租人,有的房东是同住一处的更应该多其它人员进行一下适当的了解才可以。 出租房屋租户比较多,事租户之间的管理也是比较重要的,一般出租房的条件很一般,租户多,其中可能夹杂有不法分子,如果楼道复杂,黑漆马虎的,安全性堪忧,好不要租,要租的话,也要求房东改善照明和加装监控系统。 第二、出租房屋安全管理: 出租房的安全越来越受到了人们的关注,出租房屋安全

管理更是被迫在眉睫,所以在进行管理的时候也应该提上日程了,一般的出租房屋安全管理涉及到的方面也是比较多的: 1、用电的安全:做好防火、防盗、防毒、防汛、防灾、用电、用气等安全工作,严禁“三合一”,严禁私拉、乱接电线和随意加大用电负荷,确保安全用电。严禁私拉、乱接电线和随意加大用电负荷,确保安全用电。 2、人员的管理:外来暂住人员的应当带领其到公安派出所申报暂住户口登记,并办理暂住证,承租房只能乙方自己使用,不能转租、转借转让他人。 3、政府规定:不能私自改变房屋结构和设备,需要装修的必须经过同意,是装修的时候涉及到了水电线路的改装,这更是应该慎重的,政府部门做好消防法和安全条例等有关规定,开展安全宣传培训,做好租赁房屋安全管理工作。 以上就是关于出租房屋安全注意事项应该注意的一些租客在进行找房子的时候需要注意的事项,是群租房更应该注意这些细节的问题,在进行出租房屋安全管理的时候一定从人员还有政府两个方面同时协调关注,这样才能把灾害降低到少。 本文结束,感谢您的阅读!

出租房安全承诺书

出租房安全承诺书 出租房安全承诺书 一、居住出租房应当符合下列消防安全要求: (二)每一楼层均有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每层居住20人(含)以上或者建筑物为4层(含)以上的居住出租房有2条以上疏散通道,疏散楼梯设置火灾事故照明灯,疏散通道的宽度不得小于1米,严禁在疏散通道、出口处堆放物品; (三)室内不得设置仓库和生产车间; (四)室内电气线路敷设采用pvc阻燃套管保护; (五)3层(含)以上的居住出租房,每层至少配置一条逃生绳;(六)3层(含)以上房间的窗户不得设置铁栅栏或者防盗窗。 二、出租方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出租房的户(房)主为消防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居住出租房的消防安全负责。 (二)居住出租房按照要求配置消防设施,严禁将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建筑用于出租,已经出租的必须按照《杭州市居住出租房 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进行整改; (三)出租方对居住出租房进行维修管理,确保其符合消防安全求; (四)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五)居住出租房内居住人数应当符合要求,并报当地公安派出所备案,同时应及时督促承租方按照规定向有关单位和部门申报登记、备案手续;

(六)居住出租房发生火灾时,迅速组织人员扑救火灾,保护火灾现场,协助调查火灾原因。 三、出租方应当与所在村签订消防安全承诺书,并根据承诺书要求,严格履行出租房屋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的义务。 本承诺书一式二份,村委会、出租房房东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承诺人(签字或盖章):村: 年月日 出租房屋安全管理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经双方协商,就安全生产、治安消防管理等方面的问题,达成如下协议: 一、双方应共同遵守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 在与租赁房屋有关的施工生产、承包、承租经营和劳务承包过程中,双方应共同遵守下列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北京市消防条例》 ----《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 ----《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 ----《北京市房屋租赁管理若干规定》 ----其它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

出租房屋消防安全责任书

出租房屋消防安全责任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租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为了加强出租房的消防安全管理,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确保出租房及承租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甲、乙双方签订消防安全责任如下: 一、甲方消防安全职责: 1、维护公共区域的消防安全,配置必要的灭火器、逃生绳、手电筒等器材,加强消防安全巡查,贯彻执行消防法律法规。 2、甲方经事先通知可对乙方的承租房进行消防安全检查。 3、甲方应开展对出租房内的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等进行检查和保养,确保完整好用,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4、甲方不得将出租房作为居住、生产、储存等合用场所出租。 5、自觉接受公安、消防、街道(社区)等部门的各项安全检查。 二、乙方消防安全责任: 1、自觉接受甲方的消防安全检查,主动落实整改,遵守出租房消防安全规定。 2、必须保持消防通道的畅通,严禁在走道、楼梯等出口部位堆放杂物。 3、不得在出租房内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品;严禁将出租房改为居住、生产、储存等合用场所使用。 4、确保出租房内所有消防设备设施和器材的完好有效。 5、乙方的承租人为消防安全责任人,全面负责承租场所的消防安全工作;并应教育自己员工增强消防安全意识的责任。 三、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四、本责任书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和辖区村(居)民委员会各执一份。 五、其他 1、此责任书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此责任书的未尽事宜或因国家及本市有关法规发生变更,甲、乙双方可共同协商修改责任内容。 3、甲、乙双方租赁合约终止,此责任书自动解除。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负责人:负责人: 年月日年月日

房屋出租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将军集团德州实业有限公司 山东将军开元纸业有限公司 房屋出租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根据公安部61号令《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八条“实行承包、租赁或者委托经营、管理时,产权单位应当提供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建筑物,当事人在订立的合同中依照有关规定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的规定,在我公司实施承租的单位(个人)应当遵守本规定,在其使用、管理范围内履行消防安全职责。 二、综合管理部是出租房屋(场地)的防火安全管理责任部门。房屋出租时应按以上规定,根据承租方的租房(场地)用途,应使出租房屋达到消防安全要求,必要时需经过消防安全验收。 三、综合管理部应按照61号令的规定,在房屋(场地)出租合同中明确出租方和承租方的消防安全责任(包括灭火器材的配备、老化线路的更换等),与承租方签定安全协议,并进行造册登记,报送安全保卫部。 四、房屋出租合同中必须在明确房屋(场地)用途的同时,规定承租方不得随意增大设备负荷,不得随意对线路、房屋结构等变更改造,否则,发生火灾事故的责任应有承租方承担。 五、承租方若因需要改变租赁房屋(场地)的用途或增大设备负荷、对线路、房屋结构进行改造时,必须首先征得出租方的同意,并且必须保证出租房屋(场地)用途等改变后,仍能达到消防安全

要求。 六、不准将房屋(场地)租给无合法有效证件和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的承租人。 七、发现承租人有违法犯罪行为或嫌疑的,主管部门应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制止,及时报告公安机关、安全保卫部并积极配合进行查处。 八、主管部门负责对出租房屋(场地)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不安全隐患,保证承租方的安全。 九、房屋停止租赁时,应及时到安全保卫部办理注销手续,不得冒名顶替出租转租。

出租房安全管理措施

出租房安全管理措施 现今社会的改革和经济的发展,城市的人口大量流动,很多人都是租房住的,所以要加强对社区出租房的管理,做好安全防范措施。以下是整理的资料,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出租房安全管理措施一、本规定所称的出租房,指产权属于小区,出租或出借给外单位或个人使用的各类房屋。 二、房管所对出租房实行安全管理,即建立登记,安全检查等制度。 三、院内的住房原则上不得对外出租,特殊情况需要出租的,必须征得中心领导的同意,并签订安全责任协议书,办理有关手续。 四、院内商房出租,应到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有关手续,同时向治保大队登记备案。 五、房屋出租应本着“谁出租,谁管理”的原则,加强对出租房屋使用的检查和监督,以防发生违法事件。 六、房屋出租的安全责任: 1.不准将房屋出租给无合法证件的承租人。 2.与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时,合同要有安全方面的内容。同时要求承租人办理暂住户口登记手续。 3.发现承租人有违法犯罪疑要及时报告派出所。 4.停止租赁,须办理注销手续。

七、房屋承租人的安全责任: 1.承租人必须持有本人居民身分证和户籍所在地街道或乡镇政府的证明,单位承租的需持有单位法人代表的委托证明和工商营业执照等证件。 2.房屋承租后,承租人应在10日内申报暂住户口登记手续。 3.严禁在承租房内进行赌博、嫖娼、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 4.房屋内严禁储存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 5.做好防火防盗安全工作。 6.未经同意不得擅自转租转借。 八、违反本规定的处罚: 1.出租人违反规定擅自出租房屋的,给予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视情节收取单位主要负责人和责任人按房租月租金五倍以下的违约金。 2.承租人不履行安全责任,收取月租金十倍以下违约金。 3.违反本规定,构成违法犯罪的,按照有关法律处理。 出租房屋住户安全须知1.为了确保居住环境的安全,我出租房实行实名制入住,凡入住前,必须向房东提交身份证,提前进行信息核对,但房东对身份证信息进行保密,房内不管住几人,都必须逐个登记。 2.租户入住前必须支付当月租金和押金。住后不满月退房的将不退还当月房租,如需退房请提前通知房东,退房时将水电费结清后,屋内设施没损坏方可退还押金。

出租房屋消防安全要求

附件1 浙江省出租房屋消防安全要求 第一条为加强出租房屋的消防安全管理,明确出租房屋的消防安全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浙江省消防条例》和《浙江省居住房屋出租登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消防安全要求。 第二条本消防安全要求所称的出租房屋(以下简称“出租房”)是指出租后用作或者兼用作居住的房屋。 旅馆业客房、廉租房、公共租赁房屋应当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 第三条出租房不得与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 出租房与生产、储存、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居住部分与非居住部分应当进行防火分隔,并设置独立的楼梯等疏散设施。防火分隔措施应当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小时的隔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1.5小时的楼板,当墙上确需开门时,应当采用不低于乙级的常闭式防火门。 第四条出租房的内部隔墙应当采用不燃材料,并砌筑至楼板底部。 第五条出租房的每个居室人均(不包括12周岁以下的未

成年人)使用面积不得少于4平方米,且每个居室实际居住人数不得超过8人。 居室使用面积是指住人居室的使用面积。 第六条出租房应当设置在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中。当设置在三级耐火等级的建筑时,不得设置在6层及6层以上。当设置在四级耐火等级的建筑时,不得设置在3层及3层以上。 第七条出租房每个楼层应当至少有两部不同方向的疏散楼梯,符合下列要求的可设置一部疏散楼梯: (一)单元式、塔式居住房屋出租的单元,每层建筑面积不超过300平方米,且每层人数不超过30人的; (二)通廊式居住房屋: 1、耐火等级为一、二级,出租房设置在3层及3层以下,每层建筑面积小于500平方米,且每层居住人数少于30人的; 2、耐火等级为三级,出租房设置在3层及3层以下,每层建筑面积小于200平方米,且每层居住人数少于15人的; 3、耐火等级为四级,出租房设置在2层及2层以下,每层建筑面积小于200平方米,且每层居住人数少于10人的。 第八条出租房内的公共疏散走道和疏散楼梯净宽度不宜小于1.1米,疏散楼梯宜通至屋顶平台。 第九条出租房为3层及3层以上的,疏散楼梯不得采用木楼梯或者未经防火保护的室内金属梯。 第十条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应当保持畅通,严禁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处堆放物品影响疏散。

租赁房屋租户安全须知

《租赁房屋租户安全须知》 租赁房屋租户安全须知 为了保障各位租户的人身安全及私有财产,在租赁期间内各租户必须严格做到安全用电、用水、安全使用液化气罐等事项: 1. 经常检查液化气罐的橡胶管,是否有老化现象,发现橡胶管有老化开裂等现象,必须更 换液化气橡胶管;外出或晚上睡觉前,必须检查液化气关闭状况,绝不能在液化气开着或煮东西的状态下外出或睡觉。 2. 必须正确使用热水器,在使用完毕热水器后必须关闭热水器电源或关闭热水器电气开关。 必须正确使用家用电器,不要乱用拖线板插座,以免因接触不良而造成家电损坏,或引起人员触电事故。有电瓶车租户不要放在房屋内停放或充电,请把电瓶车停在院墙内指定充电处充电及停放、电瓶充电完毕后请勿长时间充电以免引起火灾等多发事故。 3. 请注意节水节电,不浪费资源,长时间离开房屋时自觉关闭所有电器设备和水阀门。 4. 不得让外来无关人员留宿过夜。 5. 注意管理好个人财物,注意人身安全,各租户在出门前,要注意检查门窗是否锁好,妥 善保管好自己的贵重物品,因个人保管不善丢失物品或因违反规定影响人身安全的,一概与房主无关。 6. 为大家的健康卫生着想,有一个干净的居住环境,请各位租户爱护居住环境,请不要乱 丢烟蒂、随地吐痰,乱丢垃圾;请不要饲养各种宠物(如狗、猫等);请保持室内墙壁干净整洁,不得在房屋内、走道和楼梯间的墙面上乱涂乱画,乱订钉子,乱贴乱撕,乱拉电线。不得随意改变设施用途,保持房间及公共通道通畅、清洁,不准往阳台和窗外扔垃圾和杂物,如有住户往窗外扔垃圾杂物,造成伤人伤物者,后者自负。请把生活垃圾装入垃圾袋放在垃圾堆放地点,剩菜、剩饭及卫生纸巾等不得丢入便坑内,若造成排水管道堵塞者,由该租户自行负责疏通。 7. 出租屋内不得大声喧哗、吵闹影响他人休息,未经同意不准擅自进入其他租户房间。 8. 租户带有孩子的、其监护人不能让孩子单独留在家中,必须保证其人身安全。 9. 严禁在出租屋内贩毒吸毒、斗殴、聚众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 化学品和棍棒,刀具,枪支等武器。 10. 请各位住户要相互团结,和谐相处,避免磨擦,遇事相互商量。 以上内容敬请各位租户自我约束并认真对待,营造良好的生活环境是你我共同的责任。,给大家一个安全,干净,和谐的休息环境。 二零一六年七月十二日 房主宣

房屋出租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将军集团德州实业有限公司山东将军开元纸业有限公司 房屋出租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根据公安部61号令《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八条“实行承包、租赁或者委托经营、管理时,产权单位应当提供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建筑物,当事人在订立的合同中依照有关规定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的规定,在我公司实施承租的单位(个人)应当遵守本规定,在其使用、管理范围内履行消防安全职责。 二、综合管理部是出租房屋(场地)的防火安全管理责任部门。房屋出租时应按以上规定,根据承租方的租房(场地)用途,应使出租房屋达到消防安全要求,必要时需经过消防安全验收。 三、综合管理部应按照61号令的规定,在房屋(场地)出租合同中明确出租方和承租方的消防安全责任(包括灭火器材的配备、老化线路的更换等),与承租方签定安全协议,并进行造册登记,报送安全保卫部。 四、房屋出租合同中必须在明确房屋(场地)用途的同时,规定承租方不得随意增大设备负荷,不得随意对线路、房屋结构等变更改造,否则,发生火灾事故的责任应有承租方承担。 五、承租方若因需要改变租赁房屋(场地)的用途或增大设备负荷、对线路、房屋结构进行改造时,必须首先征得出租方的同意,并且必须保证出租房屋(场地)用途等改变后,仍能达到消防安全要求。 六、不准将房屋(场地)租给无合法有效证件和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的承租人。 七、发现承租人有违法犯罪行为或嫌疑的,主管部门应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制止,及时报告公安机关、安全保卫部并积极配合进行查处。 八、主管部门负责对出租房屋(场地)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不安全隐患,保证承租方的安全。 九、房屋停止租赁时,应及时到安全保卫部办理注销手续,不得冒名顶替出租转租。

出租房屋安全管理办法

出租房屋安全管理办法 为认真落实《沈阳铁路局租赁房屋安全管理实施办法》,沈铁公函[2003]193号,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61号,~进一步规范出租房屋的安全管理~增强对出租房屋的安全管理责任意识~明确法定责任~防止发生火灾事故~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办法。 1.出租房屋管理按照“谁出租~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房屋出租时必须与承租者签订安全防火协议书~明确双方的职责和义务。 2.承租人应当履行下列安全责任 2.1承租者必须持有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其他合法身份证件。 2.2承租者必须合法经营~不做违法犯罪的事情或活动。 2.3承租的房屋不准用于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 2.4承租者安全使用承租房屋~不得擅自改变房屋主体建筑结构和室内构造格局~发现承租房屋存在安全隐患~应当及时告知出租方予以消除。 2.5承租者必须严格遵守和执行国家有关安全防火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租 赁使用经营区域应建立严格的防火安全责任制~明确每个工作岗位防火负责人~做到职责清晰~分工明确。同时应按照出租方和上级安全部门的消防安全管理要求~制定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灭火应急预案~并严格落实。 2.6承租者必须遵守出租方的有关管理制度和安全规定~应自觉接受出租方和 有关部门的安全监督检查~接受其提出的安全意见~对检查出来的问题应立即整改。 3.对承租者安全管理方面的要求 3.1承租者应加强对其内部职工的安全教育~增强安全责任意识~牢固树立安 全第一的思想。

3.2按照规定要求配备消防器材等防火灭火设施~保持技术状态良好~放在明显固定位置~并设专人负责~定期检查~工作人员要熟练使用灭火器材和设施的使用方法。 3.3出租房外严禁使用明火作业~因特殊情况需动用明火作业时~需经铁路公安处消防科同意~取得消防科开出的动火证~并通知出租单位做好相应的防护和警戒~方可动火~动火作业要遵守明火作业管理制度的有关要求。 3.4室内外卫生要经常打扫~严禁堆放杂物和易燃物品~堆放物品必须整齐~不得堵占防火通道。 3.5车间内和库房内不得随意乱拉电线~不准使用电炉子、电暖气、电热毯等超出规定的电器设备。 3.6加强用火用电管理~应经常对电线电路、电器等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并上报出租方。 3.7出租房外扩建建筑~必须到消防科办理审批手续。 3.8加强内部治安管理~承租者财物应妥善管理~防止各类治安案件的发生。 4.出租方应当履行下列安全责任 4.1对承租者的安全管理责任和义务依法进行监督检查。 4.2发现承租人有违法犯罪活动或有违法犯罪嫌疑~应当及时报告铁路公安机关。 4.3对承租者的安全管理状况进行指导和帮助。 4.4对承租者落实本单位有关管理制度和安全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5对出租房屋要经常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不安全隐患~保证安全使用。 4.6发现承租者对本单位和上级有关部门检查出来的问题拒不整改~有权终止租赁合同。

出租房屋安全检查制度

出租房屋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为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促进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检查目的 督促本单位从业人员认真履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及时纠正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彻底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发生。 二、管理职责 安全生产管理员受本单位负责人委托,具体负责对本单位内所有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全面检查及时向上级部门和本单位负责人反馈隐患整改情况。 三、检查内容 1、上级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的落实情况; 2、生产经营场所及设备、设施是否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情况; 3、安全生产所需资金投入、设备和设施的落实情况; 4、预防职业危害的制度,从业人员配备劳动防护用品的落实情况; 5、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以及员工安全教育培训情况; 6、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及演练情况; 7、检查记录、整改记录的备案情况; 8、承租单位安全管理员履行职责情况; 9、事故隐患排查、整改、消防和报告制度落实情况。

四、检查方式和重点 1、每周不少于两次全面检查。 2、检查重点:重要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期间,生产经营活动任务紧张繁忙时段,高温防暑、冬季防火等季节变化时期,事故多发领域等。 五、检查整改要求 1、对危及安全生产的行为,应记录在案,做出整改要求并上报有关部门。 2、安全生产管理员要向上级有关部门和本单位负责人及时汇报检查情况,对存在的问题和事故隐患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明确整改内容、整改期限、整改责任人,并由检察人员和被检查人员(车间、班组负责人,下同)签字,被检查人拒绝签字的,检察人员应当将情况记录在案,并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 3、对隐患的整改情况要进行跟踪落实。 XXXX厂青年人首先要树雄心,立大志,其次就要决心作一个有用的人才

浙江省居住出租房屋消防安全要求

浙江省居住出租房屋消防安全要求 (征求意见稿) 第一条为加强居住出租房屋的消防安全管理,明确居住出租房屋的消防安全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浙江省消防条例》和《浙江省居住房屋出租登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消防安全要求。 第二条本消防安全要求所称的居住出租房屋是指出租后用作或者兼用作居住的房屋,旅馆业客房、廉租房、公共租赁房屋除外。 第三条本消防安全要求适用于全省范围内的居住出租房屋的消防安全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居住出租房屋的总平面布局、平面布置、建筑耐火等级和安全疏散、建筑构造、消防设施、防火措施等应当符合《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基本要求》(DB33/T976-2015)的相关规定。 第四条居住出租房屋不得设在地下室、半地下室。 厨房间、卫生间、阳台等均不得出租供人员居住。 第五条居住出租房屋不得与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 居住出租房屋与生产、储存、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居住部分与非居住部分应当按照规定要求进行防火分隔,并设置独立的楼梯等疏散设施。

第六条居住出租房屋的外窗不得安装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房间的窗户或阳台不得设置金属栅栏,确需设置的,应当能从内部易于开启。 第七条居住出租房屋应当设置在钢筋混凝土结构的建筑中。当设置在砖木结构的建筑时,不得设置在6层及6层以上。当设置在木结构的建筑时,不得设置在3层及3层以上。 居住出租房屋为3层及3层以上的,疏散楼梯不得采用木楼梯或者未经防火保护的室内金属梯。 第八条居住出租房屋每层不得设置少于两部不同方向的疏散楼梯。当符合下列条件时,可设置一部疏散楼梯: (一)钢筋混凝土结构建筑内的居住出租房屋,设置在5层及以下,任1户的户门至安全出口的距离不大于10m、每层建筑面积不超过200㎡,且每层人数不超过30人,其中4层及以上总人数不超过30人的;或者设置在6层、7层,有多个单元且单元之间的楼梯通过屋顶连通,任1户的户门至安全出口的距离不大于10m、任一单元每层建筑面积不超过200 ㎡,其中4层及上总人数不超过30人的; (二)砖木结构建筑内的居住出租房屋,任1户的户门至安全出口的距离小于10m、每层建筑面积不超过200 ㎡且每层居住人数不超过20人,其中4层及以上总人数不超过15人的; (三)木结构建筑内的居住出租房屋,当每层居住人数不超过10人的。

出租房屋安全协议示范文本

出租房屋安全协议示范文 本 In Order To Protect Their Legitimate Rights And Interests, The Cooperative Parties Reach A Consensus Through Consultation And Sign Into Documents, So As To Solve And Prevent Disputes And Achieve The Effect Of Common Interests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出租房屋安全协议示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协议资料应用在协作多方为保障各自的合法权益,经过共同商量最终得出一致意见,特意签订成为文书材料,从而达到解决和预防纠纷实现共同利益的效果,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甲方: 乙方: 经双方协商,就安全生产、治安消防管理等方面的问 题,达成如下协议: 一、双方应共同遵守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 在与租赁房屋有关的施工生产、承包、承租经营和劳 务承包过程中,双方应共同遵守下列法律、法规及其他要 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北京市消防条例》

《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 《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 《北京市房屋租赁管理若干规定》 其它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 二、甲方的职责与义务 1.及时传达相关管理单位有关安全生产方面新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 2.甲方负责监督乙方建立安全制度及对工作人员的安全教育; 3.甲方负责将管理区域内的重点防范部位、安全设施(消防管线、安全出口等)告知乙方; 4.甲方有权对乙方在管理区域内的安全生产,消防保卫等情况进行检查,并要求乙方对所发现的不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改。 5.乙方的经营活动不能影响甲方的正常工作,乙方工作

房屋出租管理办法

北京天运中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印发 《北京天运中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房屋出租管理办法》 及相关文件的通知 公司所属各部门: 为建立健全公司法律风险防范、监督机制,规范公司房屋出租管理行为,保证国有资产的安全运营,切实提升公司资产经营管理能力,维护公司合法权益,根据房地集团和总公司的相关要求,制定《北京天运中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房屋出租管理办法》及相关文件。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如有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向公司房管物业部反馈。 特此通知。 二O一四年三月十九日

北京天运中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房屋出租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本公司的房屋出租管理行为,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保证国有资产的安全运营,切实提升资产经营管理能力,提高资产运营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市国资委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房屋出租管理工作的意见》、《北京房地集团房屋出租管理办法》和《北京天运房地产综合开发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房屋出租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房屋是:公司所管辖的非经营性和经营性的房屋,对外出租用于经营的房产(用途不限于商业、办公、仓储等)。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出租是:公司经平等协商或其他合法方式将房屋出租取得收益的经营行为。 第四条房屋出租管理应遵循:合法经营、规范操作、健全制度、权责清晰、高效利用、合理定价的原则。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工作职责 第五条本公司房管物业部为房屋出租的主管部门,负责房屋的出租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为: (一)贯彻执行国家、北京市政府、房地集团的房屋出租法律法规、文件和天运公司相关规定; (二)编制《出租方案》并报经理办公会批准。《出租方案》应包括

租赁房屋消防安全责任合同协议

编号:_____________租赁房屋消防安全责任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有关规定,按照“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方针和坚持“谁承租,谁负责”的原则,为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和义务,特签订本责任书。 一、甲方责任 l、甲方对乙方租赁房屋进行定期不定期检查相结合的方法,重点检查范围:火源、电源、电气设备及线路,发现乙方有违章现象,有权提出限期整改意见。 2、对乙方在经营活动中,严重违反防火管理规定,不听劝阻,拒不整改,甲方有权按违约处理乙方,终止其租赁合同。 二、乙方责任 1、乙方应时刻牢记“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自觉加强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知识的学习,并经常对承租门面内的工作人员进行消防法规教育和防火知识培训,增强防火安全意识。 2、乙方在租赁期间必须在店内配备相应灭火器材和制定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3、乙方必须了解消防设备性能及使用方法,并定期进行维护和保养,执行有关消防法律法规的规定。 4、乙方店内禁止违规拉接电源线和违章使用电器设备:需使用大功率电器的,应检查供电线路是否匹配,严禁超负荷运转,以免发生火灾。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如汽油、煤油、香蕉水、酒精、丁烷气等),禁止在店内进行电焊、氧焊等明火作业,确保门面消防安全? 5、乙方必须加强对重点防火部位(如电源周边、供电线路,油烟机罩及排烟管道等)、防火商品(化纤布料、易燃、易爆、化学品等)的防火管理,应特别关注供电线路老化问题,发现有安全隐患的,应及时检修更换,避免出现安全责任事故。 6、乙方在租赁期间.应积极配合消防部门和甲方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并经常自查。及时发现并自行纠正违章现象:发生火灾时,应立即组织扑救,进行人员疏散、并及时拨打火警1 1 9和向甲方报告:若因乙方原因引发消防安全事故,乙方负担全部责任。 三、本责任书与《房屋出租合同》一同签订生效和期满终止。 四、本责任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日期:

出租房安全管理协议(完整版最新修订)

出租房安全管理协议 甲方: 乙方: 经双方协商,就位于(某某地点门牌号)、租赁起止时间为*年*月*日至*年*月*日、租赁面积(*平方米)的安全生产、治安消防管理等方面问题,达成如下协议: 一、双方应共同遵守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 在与租赁房屋有关的施工生产、承包、承租经营和劳务承包过程中,双方应共同遵守下列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省消防条例》 ----《**省安全生产条例》 ----《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 ----《**市居住房屋出租管理暂行办法》 ----其它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 二、甲方的职责与义务 1.及时传达集团及相关管理单位有关安全生产方面新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 2.甲方负责监督乙方执行安全制度及对工作人员的安全教育; 3.甲方负责将管理区域内的重点防范部位、安全设施(消防管线、安全出口等)告知乙方; 4.甲方有权对乙方在管理区域内的安全生产,消防保卫等情况进行检查,并要求乙方对所发现的不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改,对于乙方整改不及时或者拒不整改的,甲方有权利根据相关管理条例进行经济处罚。 5.甲方负责对出租区域的安全设施(消防管线)进行检查。

三、乙方的职责与义务 1.遵守国家有关安全施工、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以及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和其它要求。 2.乙方不得利用租赁房屋从事非法生产、加工、储存、经营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和其他违法活动,不得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 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迁移房屋内外的水、电、煤气仪表及消防管线等。甲方同意迁移的,双方应当严格遵照国家有关规定及要求,迁移后的仪表及管线应符合安全规范。 4.乙方自行购置的电器或其他设备应当合格且符合安全要求,并与甲方提供的水、电、煤气接口及荷载相匹配,禁止乙方使用高负荷、高危险性设备或物品。 5.乙方需落实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并报甲方备案; 6.乙方负责承租区域内的治安防范措施的制定、执行和管理。制定相关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7.乙方负责承租区域内重大危险源警示标志、安全设备(如灭火器材)的设置,并将重大危险源以及在紧急情况下采取的应急措施告知员工; 8.乙方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告知乙方员工; 9.乙方负责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检查,积极消除安全事故隐患; 10.乙方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为施工、生产人员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及安全用具,并保证生产施工工具、器械的使用安全; 11.乙方必须组织全体人员进行安全和技能教育,使其熟练掌握本岗位安全生产技能; 12.雇用的员工或住宿人员必须按照当地派出所的要求履行登记备案制度并做好治安管理工作; 13.自觉接受甲方监督和指导,对甲方检查提出的安全整改通知,必须及时整改;一旦发生人身伤害或危及生产运行的不安全情况,及时报告事故隐患和生产安全事故。 14.租赁期间如因乙方采取的安全措施不当、违反有关安全规程、规定及本

出租房安全责任方案

出租房安全责任方案Prepared on 21 November 2021

出租房安全责任书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租赁房屋地址:号; 为了确保租赁房屋的安全要求,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谁承租,谁负责”的原则,乙方在使用房屋时必须严格遵守以下内容,保障使用安全: 1、承租期内,乙方应做好防火防盗、用电、用气的安全检查,不准在公用部位堆放杂物、垃圾,乙方违反规定发生事故的,由乙方完全负责。 2、严禁使用没有自动断电保护装置的伪劣接线板电器等,严禁私自拉接电线和随意加大负荷或改变保险装置,乙方违反规定发生事故的,由乙方完全负责。 3、房屋离人时必须拔掉电源插头,关掉电源开关,保证安全用电。乙方的家用电器在使用中一旦出现问题,发生事故,由乙方完全负责。 4、乙方应负责保护房屋的整体结构,不得私自拆除和改装房屋及影响整体结构,不得破坏房屋外貌。否则,由此出现的安全事故乙方负全部责任。 5、乙方不得将所租房屋擅自转租、转让或转借,不得利用所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 注: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责任人(承租房): 签订日期: 出租房安全责任书 甲方(出租方):乙方(承租方):

由本人有一间二楼房屋座落在号,出租给乙 方,为了明确租房后使用安全责任,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一致,立以下几点如下: 1、承租房期内,乙方应做好防火防盗、用电、用煤气等的安全定期检查,不准在公用部位堆放杂物、垃圾,在租赁房屋使用过程中所发生的火灾、触电、煤气渗漏等造成人员伤亡的一切原因及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一切经济赔偿责任,与甲方一切无关。 2、乙方应负责保护房屋的整体结构,不得私自拆除和改装房屋及影响整体结构,不得破坏房屋外貌。否则,由此出现的安全事故乙方负全部责任,与甲方无关。 3、乙方不得将所租房屋擅自转租、转让或转借,不得利用所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 4、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生效,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日期:日期: 身份证号: 出租房安全责任书 甲方(出租方):乙方(承租方): 由,出租给乙 方,为了明确租房后使用安全责任,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一致,立以下几点如下: 1、承租房期内,乙方应做好防火防盗、用电、用煤气等的安全定期检查,不准在公用部位堆放杂物、垃圾,在租赁房屋使用过程中所发生的火灾、触电、煤气渗漏等造成人员伤亡的一切原因及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一切经济赔偿责任,与甲方一切无关。 2、乙方应负责保护房屋的整体结构,不得私自拆除和改装房屋及影响整体结构,不得破坏房屋外貌。否则,由此出现的安全事故乙方负全部责任,与甲方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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