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河湖采砂(取土)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市河湖采砂(取土)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市河湖采砂(取土)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沧州市河湖采砂(取土)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规范我市河湖采砂(取土)秩序,打击非法取土,整治安全隐患取土坑,保障河势稳定,

确保行洪安全和生态安全,按照河北省水利厅《关于开展全省河湖采砂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要求,市水务局、市河长制办公室决定于年月日至月日,在全市范围组织开展河湖采砂(取

土)专项整治行动(以下简称专项整治行动),建立完善河湖取土管理长效机制,制定方案

如下:

一、工作目标

落实《沧州市全面实行河长制工作方案》的要求,实行河湖坑塘取土管理地方人民政府行政

首长负责制,全面摸清全市河湖采砂(取土)管理现状,查清重点河段、敏感水域非法采砂

(取土)情况,严厉打击非法采砂(取土)行为,整治安全隐患取土坑,平顺河道,建立健

全我市河湖采砂(取土)管理长效机制,使我市河湖采砂(取土)管理依法有序,切实保障

河势稳定、防洪安全和生态安全。矚慫润厲钐瘗睞枥庑赖賃軔。

二、整治范围

专项整治行动范围包括全市所有河道、湖泊以及水库。

三、组织领导

按照中央和省市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要求,各级河长负责牵头组织对辖区内非法采砂(取

土)依法进行专项整治;各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公安、国土、环保、电力等部

门,在本级政府的领导下,在辖区河长的具体组织下,开展辖区内河湖采砂(取土)专项整

治工作,市水务局将结合全市打击河道非法采砂“飓风行动”开展对全市河湖采砂(取土)专

项整治行动的督导检查。聞創沟燴鐺險爱氇谴净祸測。

为扎实推进全市河湖取土专项整治行动的开展,市水务局成立以局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分

管负责同志为副组长,相关科室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的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

员名单附后)。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水政水资源监管科,具体负责统筹协调,安排部署。各

县也要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并明确名联络员。残骛楼諍锩瀨濟溆塹籟婭骒。

四、整治内容及进度安排

本次专项整治共分为发动宣传和调查摸底、执法打击和集中整治、建立长效机制和督导检查

阶段。

(一)发动宣传和摸底调查阶段(年月日—月日)

各县(市、区)要召开专题会议,成立组织机构,强化发动宣传,形成舆论氛围。各县(市、区)将领导小组名单及联络员联系方式于月日前报市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酽锕极

額閉镇桧猪訣锥顧荭。

主要任务:

一是摸清责任制落实情况。以全面推行河湖长制为抓手,严格落实采砂(取土)管理地方人

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层层建立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彈贸摄尔霁毙攬砖卤庑诒尔。

二是摸清非法采砂(取土)有关情况。摸清哪些河湖存在非法采砂(取土)行为以及梳理安

全隐患采砂(取土)坑具体情况,明确非法采砂(取土)重点河段、敏感水域名录。謀荞抟

箧飆鐸怼类蒋薔點鉍。

三是摸清规划编制及采砂(取土)审批情况。河道采砂(取土)审批要编制采砂(取土)规

划,河道采砂(取土)规划审查权下放后,新编制的采砂(取土)规划是否及时向市局备案,

是否按照采砂(取土)规划、采砂(取土)项目可行性论证进行采砂(取土)许可,批准的

采砂(取土)许可是否及时向辖区河系管理机构备案,是否存在以清淤、疏浚等名义违规实

施河道采砂(取土)等。厦礴恳蹒骈時盡继價骚卺癩。

四是摸清日常监管情况。现场监管制度是否健全,是否对河道开展了日常巡查,巡查记录是

否规范,是否及时清除影响环境及行洪安全的垃圾堆及违章违建等。茕桢广鳓鯡选块网羈泪镀齐。

五是摸清执法打击情况。是否对非法采砂(取土)行为进行了查处,是否及时予以行政立案,是否建立了整治查处非法采砂(取土)的工作台帐等。鹅娅尽損鹌惨歷茏鴛賴縈诘。

各县(市、区)要建立问题台账,落实责任科室和责任人,明确整治目标、任务、措施和进度要求,作出具体整治安排,明确完成时限。调查摸底的情况报告于月日前报市局领导小组办公室。籟丛妈羥为贍偾蛏练淨槠挞。

(二)执法打击和集中整治阶段(年月日—月日)

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严厉打击各类违法采砂(取土)行为,回填平整超深隐患采砂(取土)坑;对涉黑涉恶、暴力抗法的违法犯罪行为从严从快予以打击,及时移交公安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河湖采砂(取土)重点河段、敏感水域的非法取土行为,要组织公安、国土、环保等职能部门开展集中整治,确保河湖行洪安全。預頌圣鉉儐歲龈讶骅籴買闥。

(三)建立长效机制和督导检查阶段(年月日—月日)

一是建立河湖采砂(取土)管理责任制。各县(市、区)要按照中央和省市有关全面推行河湖长制相关要求,各级河湖长作为河道采砂(取土)管理责任人,明确采砂(取土)管理牵头部门和协作部门,切实落实责任分工。渗釤呛俨匀谔鱉调硯錦鋇絨。

二是实行河湖采砂(取土)规划制度。对具有采砂(取土)任务的河湖及水库,要逐河湖编制河湖采砂(取土)规划,科学划定可采区和禁采区,明确禁采期和年度采砂(取土)控制总量等技术指标。铙誅卧泻噦圣骋贶頂廡缝勵。

三是严格采砂(取土)许可制度。严格依照河湖采砂(取土)规划进行采砂取土许可,落实省政府有关文件要求,无规划的禁止河道采砂取土许可审批,严禁以河道清淤、疏浚等名义违规取土。擁締凤袜备訊顎轮烂蔷報赢。

四是建立日常监管机制。认真贯彻执行《河北省河道采砂巡查督导实施办法》,确保巡查频次和质量,做好巡查记录。加大对重点河段、敏感水域和重要时段的巡查频次。贓熱俣阃歲匱阊邺镓騷鯛汉。

五是建立联合执法打击制度。对非法采砂(取土)频发水域、重点河段、敏感水域、重要时段开展联合执法,严厉打击非法采砂(取土)行为,对触犯刑律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坛摶乡囂忏蒌鍥铃氈淚跻馱。

市局将采取不定期的方式对各县(市、区)河湖采砂(取土)专项整治行动开展重点督导和抽查。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当前河道内乱采乱挖、乱堆乱弃等问题依然十分突出,开展此次河湖采砂(取土)专项整治行动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有关河道防汛、水生态环境安全指示精神的重要举措,是确保河道行洪安全、确保沿河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的有力手段,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此项行动工作的重大意义,思想上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采取有效措施,扎实推进专项整治行动各项工作的开展。蜡變黲癟報伥铉锚鈰赘籜葦。

(二)把握整治重点。河道非法采砂(取土)存在采砂(取土)地点、时间、人员等不确定性,给监管带来困难,要加强部门合作,以河湖长制实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工作的开展为契机,促进河湖专项整治行动重点工作的推进。買鲷鴯譖昙膚遙闫撷凄届嬌。

(三)强化舆论监督。要加强对专项整治行动中出现的先进典型进行宣传,对存在突出问题的地方进行公开曝光,充分发挥舆论宣传和监督作用,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河湖专项整治、打击非法采砂(取土)的良好氛围。綾镝鯛駕櫬鹕踪韦辚糴飙钪。

(四)建立长效机制。各县(市、区)各有关单位在调查摸底和集中整治基础上,针对管理薄弱环节,从法规制度、体制机制、执法监管、队伍能力建设等方面,抓紧研究建立河湖采砂(取土)管理长效机制,为维护河湖采砂(取土)管理秩序提供有力保障。驅踬髏彦浃绥譎

饴憂锦諑琼。

附件:全市河湖采砂(取土)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沧州市水务局

年月日

附件:

全市河湖采砂(取土)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

成员名单

组长:严卫市水务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樊永治市水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牛保根市水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王志良市水务局副调研员、防汛抗旱办公室主任

成员:吴洪涛市水务局水政水资源监管科科长

代文元市水务局工程管理科科长

张文杰市水务局水政水资源管理站站长

武任广市水务局南运河城区管理站站长

寇金星肖家楼水利设施管理站站长

庞炳义市水政监察支队支队长

袁淑芳市水务局水政水资源管理站副站长

刁阳市水务局工程管理科副科长

孙炳华肖家楼水利设施管理站副站长

刘伟市水政监察支队副支队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水政水资源监管科,具体负责统筹协调,督促指导工作,办公室主任

由吴洪涛同志兼任,办公室成员由相关科(室、站)、局负责同志组成。猫虿驢绘燈鮒诛髅貺庑献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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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道采砂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_精选

河道采砂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温馨提示:本文是笔者精心整理编制而成,有很强的的实用性和参考性,下载完成后可以直接 编辑,并根据自己的需求进行修改套用。 【仅供学习参考, 切勿通篇使用!】 河道采砂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深入推行落实我X长制, 保护河道水质, 维护河势稳定, 保障防洪安全、供水安全、公路安全、生态安全、河道桥梁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X省河道管理条例》、《X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按照X政办函〔X〕42号《X市河道采砂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通知要求, 特制定X道采砂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以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_大精神为指导, 坚持严、细、实的工作作风, 以规范采砂秩序和推行河长制管理为重点, 加大执法力度, 依法取缔河道内非法砂场、违法毁田采砂。严厉打击在依法建成的涉河建筑物保护范围内违法采砂、淘金、损毁堤防、围河造田、堆放渣石、垃圾、废弃土石料、挖石、取土、挖池、打井、排放污水等行为。依法查处涉黑涉恶及其保护伞和危害公共安全行为。严格问责工作开展不力的单位和人员。建立合理有序利用砂石资源秩序和河道采砂管理长效工作机制, 通过工程措施及时修复河道, 基本实现水清、河畅、岸绿、生态的目标。 二、整治范围和重点 (一)整治范围

全县境内的X、X河(X河和X河)、X河(包括其支流X河)、X(包括西、中、东X)、X河、X六大河流及其主要支流。 (二)整治重点 1.河道非法采砂、乱采乱挖、乱堆乱弃行为; 2.国道、省道、县道等干线公路沿线河道非法采砂行为; 3.未经行政许可的沿河堆砂场和制砂场。 4.对已关闭的河砂砂场限期自行拆除, 逾期不拆除的联合执法对其强制拆除。 三、实施步骤和内容 (一)动员准备(2月23日-3月12日) 召开X道采砂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席会议, 全面安排部署年度河道采砂专项治理工作及任务。抽调工作人员, 组建联合执法队伍, 培训安全法律法规, 制发通告, 利用媒体开展社会宣传, 为全X道采砂专项治理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二)调查摸底(3月13日3月16日) 组建的联合执法队伍要对全X道及沿线的砂石资源、砂场分布情况, 非法采砂、违规开采、破坏耕地开采、河道设障、围河造田、堆放渣石料、污水排放等情况进行调査摸底, 对非法或不规范采砂等行为导致对堤防、公路、桥梁等设施、环境造成的破坏情况及安全隐患进行梳理、评估, 形成备案报告。

开展打击河道非法采砂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开展打击河道非法采砂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近年来,我区积极采取措施,不断加大河道采砂管理整治力度,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河道采砂行为,在保障防洪安全、水工程安全和保护水生态环境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近期由于受砂石市场供需矛盾和利益驱动的双重影响,一些乡镇、街道河道非法采砂又有所回潮,并呈现加剧趋势。为加强水生态环境保护管理,维护良好的水事秩序,根据《X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市开展打击河道非法采砂专项整治行动方案》(X办〔X〕41号)文件精神,经区政府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区集中开展打击河道非法采砂专项整治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依法严厉打击河道管理范围内非法采砂、洗砂、制砂等行为,进一步规范河道采砂管理,维护水生态环境,确保河道采砂“依法、规范、安全、有序”进行,为加快推进X市绿色发展示范区和全国水生态文明试点市建设提供安全保障。 二、整治重点 (一)采砂户证照是否齐全,是否按照批准的作业范围、方式、时间、数量进行开采; (二)无河道采砂许可证、无内河船舶登记证、检验证、船舶操作人员驾驶证、水上水下施工作业许可证和非法建设的运砂、输砂码头; (三)在河道管理范围内非法采砂、洗砂、制砂等行为;

(四)危及河道安全的违法行为,主要包括砂石尾碴处理是否符合要求,临时堆砂点设置是否符合河道采砂规划要求; (五)妨碍行政执法或暴力抗法,特别是涉及黑恶势力有组织盗采河砂行为及违法犯罪活动。 三、组织实施 由区水利局和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牵头,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组织各相关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联合实施专项打击行动。要采取联合执法与各个击破相结合的方式,严肃认真开展好这项工作。(联合执法:即整合各相关部门执法力量,重点实施打击,一举取缔“钉子户”;各个击破:即各职能部门从河道非法采砂相关环节入手,实施打击,制止河道非法采砂行为,取缔非法采砂生产工具。) (一)实施步骤 1.全面摸底排查(3月-4月)。水利部门要对辖区内的可采区、禁采区、临时堆砂点等进一步进行地毯式排查,全面摸清情况,制定打击整治方案。要对全区所有砂场、采砂船、吸砂船、运砂船、码头及河道非法采砂点等进行全面清查并登记造册。 2.集中打击整治(4月-11月)。对无视政府通告,在整改期限内不自行拆除或不按照有关行政执法部门要求进行拆除的,由区水利局和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牵头,集中时间、集中力量部署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对河道非法采砂的重点难点采砂户,要依法依规、从严从重从快打击整治。

河道采砂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河道采砂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河道采砂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河道管理,积极推进全县河道采砂有序化、规范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省水法实施办法》。县政府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为期三月的河道采砂综合整治工作。为确保整治工作取得明显实效,制定本方案。 以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法律、法规、规章为依据,以规范河道采砂秩序、整治安全隐患为重点,按照“全面整治、重点突出、规范管理、安全有序”的原则,坚持抓主干促支流、抓重点促全面、抓整治促规范的总体要求,采用县乡联动、部门联动、行政司法联动等方式,严厉打击河道采砂违法行为,在保障行洪和其他工程设施安全前提下,健全机制,常态落实,实现河道采砂有序管理和砂石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为全县经济社会平衡发展创建优良发展环境。 通过集中整治,建立河道采砂许可管理制度,明确全县河道管理的禁采期、禁采区、可采区。禁采区有:县城禁采区、盐官禁采区,其它沿**乡镇设立1公里的禁采区。在县城设立禁采区警示牌6块。禁采期为每年的6月15日至8月30日。健全河道采砂监管体系,加强河道采砂管理,建立完善“政府主导、水务主管、部门配合”的长效管理机制,有效规范和管理河道采砂、经营秩序,防范和杜绝河道采砂安全事故,确保防洪、供水和水生态安全,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保障。 (一)整治区域。全县“一水十河(**及十条支流)范围的采砂河段。重点以**为主线,辐射其他各流域,依次推动全县河道采砂整治工作。 (二)整治对象。河道内采砂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废弃堆积物及非法采砂活动中滥采滥挖严重造成河道行洪安全的企业或个人;采砂过程中破坏堤防、桥梁、水利工程等公共设施的企业或个人;河道内乱堆乱倒、肆意排污造成河道污染的企业或个人;河道内采砂作业过程中形成的砂坑不回填,人为设障,堵塞河道,影响行洪,威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良田村庄安全等危害公共安全的企业或个人;河道内未经许可开展的非法作业行为。 (三)整治内容。针对全县河道采砂存在的问题和隐患,明确专项整治重点任务,做到有的放矢。一是开展以**为主线河道采砂专项整治。重点打击无证采砂、乱采滥挖、乱堆乱弃行为。二是加强对超深超界、超采保护范围、砂坑不回填、未设立围栏警示牌及毁坏堤防的专项整治,坚决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三是开展采砂活动中环境整治,严厉打击乱堆乱倒、随意排污等污染水资源行为,保护全县水生态安全。四是开展以**为主线河道附近旱地筛砂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偷采偷挖砂石资源进行旱地筛砂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五是开展河道采砂审批的专项整治。查处无审批或虽经审批但未按审批要求采砂以及防汛期间对渡汛方案不落实的,如采砂设备没有靠岸加固的要坚决打击,严肃查处,造成重大损失的追究其刑事责任。 (四)整治要求。 1、全面排查摸底。由水务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各乡镇配合,对辖区内河道及采砂业主进行逐段逐户摸底排查,全面摸清境内河道采砂船只状况及存在的安全隐患,为集中整治掌握第一手资料。

河道采砂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河道采砂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儋府办〔2010〕6号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市北门江河道采砂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有关镇政府,市政府直属有关单位: 近来,我市北门江河道非法采砂行为有所抬头,影响河势稳定,危及堤防安全,同时,引发了一系列的水事纠纷和案件,造成社会的不稳定。为严厉打击河道非法采砂,规范河道采砂行为,确保河道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一次河道采砂专项整治活动。现将《**市北门江河道采砂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一0年一月二十二日 **市北门江河道采砂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加强北门江河道管理,确保河道行洪安全及河势稳定,维护正常的水事秩序,构建人水和谐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成立领导机构。 成立**市河道采砂整治领导小组。 组长:曹晶(市委常委、市政法委书记、公安局局长) 副组长:张广英(市政府副市长) 成员:陈良荣(市政府副秘书长) 陈海洁(市农委主任) 陈焕乙(市委政法委副书记) 林春晓(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陈木兴(市农委副主任) 王波(市国土环境资源局副局长) 麦宏章(市公安局副局长) 郭衍明(市交通局副局长) 陈镇城(**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 陈求养(**公路分局副局长) 陈庆宁(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吴育耀(洋浦海事局副局长) 李纪(中和镇镇长) 范学伟(市交警支队副支队长) 王方原(市农委办公室负责人) 符卓才(市农业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郑朝(市国土执法大队中队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六个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农委,主任由陈木兴同志兼任,副主任由王方原、符卓才同志兼任。具体负责行动方案的制定和整治行动的落实。 1、河道管理组。市农委牵头,市国土环境资源局配合。负责河道采砂日常管理工作。 2、打击组。市委政法委牵头,市公安局、市农委、市国土环境资源局、中和镇配合。负责打击非法采砂行为。 3、清理组。市农委牵头,市国土环境资源局、工商局配合。负责对河道采砂场“两证一照”进行核实、清查工作。 4、取证组。市国土环境资源局牵头,市农委、市公安局、中和镇配合。负责到非法采砂现场进行调查取证工作。 5、宣传组。由市委宣传部负责,组织新闻媒体对打击非法采砂活动进行跟踪报导工作。 6、长效机制管理组。由市农委负责,市国土环境资源局、工商局配合,联合制定相关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整治目标。 通过对非法采砂行为进行整治,以整治北门江中和河段为重点 ,全面铺开,使全市无证采砂、乱采滥挖等违法行为基本得到遏制,形成良好的采砂秩序。 三、整治措施。 1、开展宣传,颁布《通告》,限定非法采砂业主在2010年1月25日前自行拆除采砂设备,逾期不拆除的,将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拆除,没收采砂设备,并依法处置。 2、对行政村、个人擅自买卖发包沙滩的行为进行深入的调查,严厉打击擅自买卖发包沙滩行为和偷采、乱采、无证开采等违法行为。 四、工作步骤。 整治工作分二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阶段,时间为1月18日—25日。主要任务是颁布《通告》,召开动员会议,并通过市广播电视台做好宣传工作。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阶段,时间为1月25日—2月5日。依据方案,各负其责,明确任务,组织市农委、国土、政法、公安、工商、中和镇等单位采取联合整治行动,对偷采、乱采、无证开采等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五、整治要求。 1、各有关单位要在整治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加强配合,各负其责,确保整治行动有序开展。

XX年河道采砂清理整治方案

XX年河道采砂清理整治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河道采砂管理工作,整顿规范河道采砂秩序,确保河道行洪安全,有效保护生态环境。根据《省水利厅关于开展全省河道采砂管理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和市水利水电局《关于印发<全市河道采砂管理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政府主导、水利局牵头、相关部门联动,以南阳河、高岚河、古夫河、凉台河、平水河、孔子河河道采砂为重点,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整合资源,有计划、有步骤、分阶段开展清理整治工作,通过清理整治活动的开展,大力宣传河道采砂管理法规政策,强化源头管控措施,严厉打击非法采砂行为,确保全县河道采砂管理秩序稳定、局势可控。 二、整治内容 (一)规范行政许可,严打非法采砂。按照“长江河道全线禁采,中小河流核减采量”的要求,严格河道采砂审批许可,严管严打非法采砂。一是严格执行《县中小河流采砂规划》,进一步规范河道采砂权拍卖的准入与许可机制。二是严格公益性、工程性采砂许可,吹填造地、公路修建、河道整治或航道疏通等工程性、公益性采砂要严格按程序履行报批手续,加强现场监管,严防假借工程性、公益性采砂实施经营性活动。三是严密关注河道采砂动态,及时加强中小河流采砂规划修编,逐步减少中小河流采区和采量,推动中小河流休养生息,逐步恢复河道生态环境。加强可采区现场监管,严防超许可范围和许可采量采砂。四是严打非法采砂活动。对凡未经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或未按审批的要求从事采砂作业的非法采砂行为坚决予以取缔并严厉打击。对在专项整治期间顶风作案业主的非法采(运)船

只、挖掘机、运输车等机具实施先行登记保存,依法从重处罚,情节十分严重的要依法追究当事人的行政或刑事责任。 (二)清理违规砂场,规范采砂管理。对全县河流及三峡库区采砂场(点)进行拉网式清查,全面登记,摸清底数,严格落实管控措施,加强管理。对手续不完备、未取得合法经营资格和违规占用河道滩地、影响行洪安全的砂场,应坚决予以取缔。对已办理行政许可的采砂企业加密开展现场巡查,查是否按照行政许可的采砂范围和采砂规划进行作业、降噪除尘和废水处理措施是否完善并运行正常、生产场地及砂石料堆放是否占用行洪河道或影响交通等,对检查出问题的采砂企业责令关闭停产并限期整改,整改到位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通过砂场清理整治,为强化河道采砂管理奠定坚实基础。 三、实施步骤 这次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排查摸底阶段(XX年2月1日—3月10日)。成立全县河道采砂专项清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建部门联合工作专班,制定河道采砂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由县人民政府发布《县人民政府关于河道采砂专项整治的通告》,在全县范围内采用张贴通告、宣传标语、宣传横幅、广播电视滚动播出专项清理整治通告等形式广泛宣传发动。及时向采砂业主宣传国家、省、市关于河道采砂的相关政策法规和县政府召开的河道采砂专项整治工作会议精神,召集采砂业主进行集中约谈教育,并对全县河道管理范围内河道采砂的采砂船、机具,及砂石堆放、运输等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并登记造册,下达执法文书责令立即停止一切非法河道采砂活动,限期关闭砂场,恢复河道,自行拆(撤)出所有采砂设备和砂石料。 (二)集中整治阶段(XX年3月11日—5月31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省河道采

河道采砂清理整治方案

河道采砂清理整治方案为进一步加强河道采砂管理工作,整顿规范河道采砂秩序,确保河道行洪安全,有效保护生态环境。根据《省水利厅关于开展全省河道采砂管理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和市水利水电局《关于印发<全市河道采砂管理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政府主导、水利局牵头、相关部门联动,以南阳河、高岚河、古夫河、凉台河、平水河、孔子河河道采砂为重点,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整合资源,有计划、有步骤、分阶段开展清理整治工作,通过清理整治活动的开展,大力宣传河道采砂管理法规政策,强化源头管控措施,严厉打击非法采砂行为,确保全县河道采砂管理秩序稳定、局势可控。 二、整治内容 (一)规范行政许可,严打非法采砂。按照“长江河道全线禁采,中小河流核减采量”的要求,严格河道采砂审批许可,严管严打非法采砂。一是严格执行《县中小河流采砂规划》,进一步规范河道采砂权拍卖的准入与许可机制。二是严格公益性、工程性采砂许可,吹填造地、公路修建、河道整治或航道疏通等工程性、公益性采砂要严格按程序履行报批手续,加强现场监管,严防假借工程性、公益性采砂

实施经营性活动。三是严密关注河道采砂动态,及时加强中小河流采砂规划修编,逐步减少中小河流采区和采量,推动中小河流休养生息,逐步恢复河道生态环境。加强可采区现场监管,严防超许可范围和许可采量采砂。四是严打非法采砂活动。对凡未经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或未按审批的要求从事采砂作业的非法采砂行为坚决予以取缔并 严厉打击。对在专项整治期间顶风作案业主的非法采(运)船只、挖掘机、运输车等机具实施先行登记保存,依法从重处罚,情节十分严重的要依法追究当事人的行政或刑事责任。 (二)清理违规砂场,规范采砂管理。对全县河流及三峡库区采砂场(点)进行拉网式清查,全面登记,摸清底数,严格落实管控措施,加强管理。对手续不完备、未取得合法经营资格和违规占用河道滩地、影响行洪安全的砂场,应坚决予以取缔。对已办理行政许可的采砂企业加密开展现场巡查,查是否按照行政许可的采砂范围和采砂规划进行作业、降噪除尘和废水处理措施是否完善并运行正常、生产场地及砂石料堆放是否占用行洪河道或影响交通等,对检查出问题的采砂企业责令关闭停产并限期整改,整改到位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通过砂场清理整治,为强化河道采砂管理奠定坚实基础。 三、实施步骤 这次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排查摸底阶段(2016年2月1日—3月10日)。成立全县河道采砂专项清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建部门联合工作专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顶山市河道采砂专项整治行动实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顶山市河道采砂专项整 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水利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平政办[2011]45号 【发布部门】平顶山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1.07.27 【实施日期】2011.07.2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顶山市河道采砂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平政办〔2011〕4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平顶山市河道采砂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一年七月二十七日 平顶山市河道采砂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领导重要批示要求和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省水利厅的工作安排,市政府定于2011年7月至11月,在全市组织开展河道采砂专项整治行动(以下简称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中央水利工作会议和中央1号文件精神,按照重点打击、综合整治、标本兼治、着眼长效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河道采砂管理,维护河势稳定,保障防洪安全、供水安全和生态安全。 二、目标任务 通过集中整治河道非法采砂活动,对非法采砂船只、机具和采砂厂进行清理整顿,对违法采砂者依法进行处理,恢复河道原貌,确保河道防汛安全和生态安全;总结经验,完善采砂管理的各项制度,建立长效机制,促进河道采砂管理依法、科学、有序、可控。 三、整治范围 沙河、北汝河、澧河、甘江河、白龟山水库、昭平台水库,重点是沙河和北汝河。 四、方法步骤 (一)第一阶段:专项打击(2011年7月17日-7月31日)一是有关县(区)政府成立河道采砂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主管领导任组长,水利、公安、国土资源、林业等有关部门领导任成员,集中精力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二是根据淮河流域河道采砂专项整治会议的要求和部署,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周密细致、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三是加强宣传动员,向社会宣传专项整治行动的目的、意义,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四是按照实施方案要求,集中时间、人力、物力,开展专项打击行动。五是自查自纠,对专项打击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严肃处理。专项整治行动结束后,相关县(区)要形成专项

2018年河道采砂清理整治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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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河道采砂清理整治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河道采砂管理工作,整顿规范河道采砂秩序,确保河道行洪安全,有效保护生态环境。根据《省水利厅关于开展全省河道采砂管理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和市水利水电局《关于印发<全市河道采砂管理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政府主导、水利局牵头、相关部门联动,以南阳河、高岚河、古夫河、凉台河、平水河、孔子河河道采砂为重点,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整合资源,有计划、有步骤、分阶段开展清理整治工作,通过清理整治活动的开展,大力宣传河道采砂管理法规政策,强化源头管控措施,严厉打击非法采砂行为,确保全县河道采砂管理秩序稳定、局势可控。 二、整治内容 (一)规范行政许可,严打非法采砂。按照“长江河道全线禁采,中小河流核减采量”的要求,严格河道采砂审批许可,严管严打非法采砂。一是严格执行《县中小河流采砂规划》,进一步规范河道采砂权拍卖的准入与许可机制。二是严格公益性、工程性采砂许可,吹填造地、公路修建、河道整治或航道疏通等工程性、公益性采砂要严格按程序履行报批手续,加强现场监管,严防假借工程性、公益性采砂实施经营性活动。三是严密关注河道采砂动态,及时加强中小河流采砂规划修编,逐步减少中小河流采区和采量,推动中小河流休养生息,逐步恢复河道 第 2 页共 8 页

生态环境。加强可采区现场监管,严防超许可范围和许可采量采砂。四是严打非法采砂活动。对凡未经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或未按审批的要求从事采砂作业的非法采砂行为坚决予以取缔并严厉打击。对在专项整治期间顶风作案业主的非法采(运)船只、挖掘机、运输车等机具实施先行登记保存,依法从重处罚,情节十分严重的要依法追究当事人的行政或刑事责任。 (二)清理违规砂场,规范采砂管理。对全县河流及三峡库区采砂场(点)进行拉网式清查,全面登记,摸清底数,严格落实管控措施,加强管理。对手续不完备、未取得合法经营资格和违规占用河道滩地、影响行洪安全的砂场,应坚决予以取缔。对已办理行政许可的采砂企业加密开展现场巡查,查是否按照行政许可的采砂范围和采砂规划进行作业、降噪除尘和废水处理措施是否完善并运行正常、生产场地及砂石料堆放是否占用行洪河道或影响交通等,对检查出问题的采砂企业责令关闭停产并限期整改,整改到位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通过砂场清理整治,为强化河道采砂管理奠定坚实基础。 三、实施步骤 这次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排查摸底阶段(XX年2月1日—3月10日)。成立全县河道采砂专项清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建部门联合工作专班,制定河道采砂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由县人民政府发布《县人民政府关于河道采砂专项整治的通告》,在全县范围内采用张贴通告、 第 3 页共 8 页

2020年度XX县河道采砂实施方案【模板】

2020年度XX县河道采砂实施方案 一、全县可采区确定: 根据已批准的《XX市XX县河道采砂规划报告(2019~2023年)》及实际情况,今年我县将对洛清江良村铁路大桥~塘堡村大桥、洛清江江西村陂坝~潘村渡口、洛清江龙溪电站大坝~龙溪大桥、洛清江龙溪大桥~鲤鱼滩电站大坝和洛清江大石渡口~广三公路桥5个采砂点进行招标拍卖,年度采砂控制总量为90.00万立方米,实际来砂量受当年的洪水及上游相关因素影响,具体可采区情况详见“XX县河道管理采砂规划年度实施方案可采区汇总表”。 二、采砂许可决定 县水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受理全县采砂申请,个人及企业经营性采砂应按照有关规定到工商管理部门办理工商登记,使用船舶采砂的,必须要有船舶登记证书、检验证书和船员适任证书。与第三方有利害关系的,必须提交与第三方达成的协议或者有关文件。 三、采砂作业要求: 采砂企业或个人要按照“双控”(采砂总量控制、船只数量控制)和“五定”(定开采范围、定作业方式、定作业时间、定尾碴清理、定安全责任)的要求,认真做好采砂作业,严厉打击无证采砂或超范围、超数量采砂等违法违章采砂行为。

四、护堤、护岸及弃料清理押金缴纳 从事河道采砂活动的单位和个人依法必须缴纳的护堤、护岸及弃料清理履约保证,由发放河道采砂许可证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统一收取。 五、特殊采砂情况 禁采区如果有特殊情况,例如水库清淤、河道清淤疏浚与整治、防洪等需要,由所在乡镇人民政府提交申请报告及相关材料,报请水利部门按相关程序办理许可手续,方可进行清淤疏浚。 附:XX县河道管理采砂规划年度实施方案可采区汇总表 XX县水利局 2020年2月23日

东安县河道采砂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东安县河道采砂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东安县河道采砂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积极推进全县河道采砂专项整治行动,根据《全省水上安全综合整治总体方案》、《永州市水上安全综合整治总体方案》及《永州市河道采砂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特制定本工作方案:一、整治目标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全面整治、重点突出、长效管理”的原则,迅速开展全县河道采砂专项整治行动,坚持人民生命高于一切,像保护基本农田一样保护水面,像管理城市街道一样整治河道,依法打击涉砂涉河违法行为,边整治、边规范、边提高,强化常态化管理,积极推行河道采砂“一证一费”(河道采砂许可证和河道砂石资源费)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河道采砂规划,健全河道采砂法制制度体系,加强河道采砂管理机构建设,建立完善“政府主导、水利主管、部门配合”的长效管理机制,有效规范和管理河道采砂、经营秩序,防范和杜绝河道采砂安全事故,确保防洪、供水、航运和水生态安全,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保障。 二、整治任务 (一)整治区域。全县范围内的采砂河段、城区的两岸河段、水源保护区河段及所有涉河建筑物河段。 (二)整治对象。包括采砂船只、堤防、桥梁、穿河管道管线、渡口、码头、水电工程以及采砂活动中涉黑、涉恶、保护

伞、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三)整治内容。针对本地河道采砂存在的问题和隐患,明确专项整治重点任务,做到有的放。一是开展河道采砂专项整治。重点打击无证采砂、乱采滥挖、,乱堆乱弃行为。二是开展上码码头专项整治。重点打击无审批的上码码头或虽经审批但存在安全隐患的上码码头。三是开展涉河建设项目的专项整治。中带年查处无审批或虽经审批但未按审批要求实施的涉河建设项目以及施工期渡汛方案不落实、施工围堰未完全清除的涉河建设项目。四是开展采砂活动中环境整治。重点查处采砂活动及上码码头建设中涉黑、涉恶势力及其保护伞,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四)整治要求。一是抓好6项整治行动。第一,严格河道采砂准入制度。在专项整治工作期间,在全县范围内一律停止采砂权拍卖行为(确需拍卖的按程序报批)、停止办理采砂许可手续,为过渡到实行“一证一费”采砂管理制度打下基础。第二,严厉打击违法采砂。全面禁止在河道内淘金,对无证采砂或虽证照齐全但存在安全隐患的采砂船只只坚持予以取缔;对证照不全的采砂船只只依法进行处罚;依法从重从快打击河道采砂中涉黑涉恶行为及其保护伞;从严打击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第三,清理整顿上码码头。对无任何审批手续的上码码头或虽手续齐全但存在安全隐患的上码码头,不具备经营条件和资格的要坚决予以取缔;对审批手续不全但无安全隐患的上码码头进行处罚。第四,清除采砂尾堆。全面禁止在河道内分筛弃渣;对河道内影响

河道采砂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最新)

河道采砂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深入推行落实我X长制,保护河道水质,维护河势稳定,保障防洪安全、供水安全、公路安全、生态安全、河道桥梁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X省河道管理条例》、《X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按照X 政办函〔X〕42号《X市河道采砂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通知要求,特制定X道采砂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以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坚持“严、细、实”的工作作风,以规范采砂秩序和推行河长制管理为重点,加大执法力度,依法取缔河道内非法砂场、违法毁田采砂。严厉打击在依法建成的涉河建筑物保护范围内违法采砂、淘金、损毁堤防、围河造田、堆放渣石、垃圾、废弃土石料、挖石、取土、挖池、打井、排放污水等行为。依法查处涉黑涉恶及其保护伞和危害公共安全行为。严格问责工作开展不力的单位和人员。建立合理有序利用砂石资源秩序和河道采砂管理长效工作机制,通过工程措施及时修复河道,基本实现“水清、河畅、岸绿、生态”的目标。 二、整治范围和重点 (一)整治范围

全县境内的X、X河(X河和X河)、X河(包括其支流X河)、X(包括西、中、东X)、X河、X六大河流及其主要支流。 (二)整治重点 1.河道非法采砂、乱采乱挖、乱堆乱弃行为; 2.国道、省道、县道等干线公路沿线河道非法采砂行为; 3.未经行政许可的沿河堆砂场和制砂场。 4.对已关闭的河砂砂场限期自行拆除,逾期不拆除的联合执法对其强制拆除。 三、实施步骤和内容 (一)动员准备(2月23日-3月12日) 召开X道采砂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全面安排部署年度河道采砂专项治理工作及任务。抽调工作人员,组建联合执法队伍,培训安全法律法规,制发通告,利用媒体开展社会宣传,为全X道采砂专项治理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二)调查摸底(3月13日—3月16日) 组建的联合执法队伍要对全X道及沿线的砂石资源、砂场分布情况,非法采砂、违规开采、破坏耕地开采、河道设障、围河造田、堆放渣石料、污水排放等情况进行调査摸底,对非法或不规范采砂等行为导致对堤防、公路、桥梁等设施、环境造成的破坏情况及安全隐患进行梳理、评估,形成备案报告。

2020年河道采砂清理整治方案

2020年河道采砂清理整治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河道采砂管理工作,整顿规范河道采砂秩序,确保河道行洪安全,有效保护生态环境。根据《省水利厅关于开展全省河道采砂管理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和市水利水电局《关于印发全市河道采砂管理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政府主导、水利局牵头、相关部门联动,以南阳河、高岚河、古夫河、凉台河、平水河、孔子河河道采砂为重点,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整合资源,有计划、有步骤、分阶段开展清理整治工作,通过清理整治活动的开展,大力宣传河道采砂管理法规政策,强化源头管控措施,严厉打击非法采砂行为,确保全县河道采砂管理秩序稳定、局势可控。

二、整治内容 (一)规范行政许可,严打非法采砂。按照“长江河道全线禁采,中小河流核减采量”的要求,严格河道采砂审批许可,严管严打非法采砂。一是严格执行《县中小河流采砂规划》,进一步规范河道采砂权拍卖的准入与许可机制。二是严格公益性、工程性采砂许可,吹填造地、公路修建、河道整治或航道疏通等工程性、公益性采砂要严格按程序履行报批手续,加强现场监管,严防假借工程性、公益性采砂实施经营性活动。三是严密关注河道采砂动态,及时加强中小河流采砂规划修编,逐步减少中小河流采区和采量,推动中小河流休养生息,逐步恢复河道生态环境。加强可采区现场监管,严防超许可范围和许可采量采砂。四是严打非法采砂活动。对凡未经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或未按审批的要求从事采砂作业的非法采砂行为坚决予以取缔并严厉打击。对在专项整治期间顶风作案业主的非法采(运)船只、挖掘机、运输车等机具实施先行登记保存,依法从重处罚,情节十分严重的要依法追究当事人的行政或刑事责任。

河道非法采砂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晋江下游河道非法采砂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2010年8月以来,我市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进一步贯彻落实福建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的通知》和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批转的《晋江下游河道非法采砂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认真抓好《福建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的贯彻实施,全力开展开展晋江下游河道非法采砂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显著效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成效 在泉州市及相关区(市)晋江下游河道非法采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各级水利、公安、国土资源、交通等部门及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按照河道非法采砂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整合执法力量采取定期或不定期联合执法方式,全力打击非法采砂。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也主动加强对河道的巡查力度和对违法采砂的打击力度,及时发现违法的苗头,坚决予以制止,维护正常的河道采砂秩序,保障了河道行洪安全和重点水工程、桥梁设施的安全。据统计,晋江干流金鸡拦河闸下游河段共组织执法活动35次、出动执法人员240人次、在执法中共查扣非法运砂车辆5辆, 没收非法抽砂船4艘、抽砂管100根450米,查扣大型非法采砂船2艘,清除采砂场约5860平方米、采砂码头4处,查办水事案件13

件,处罚没款5.65万元。南安市在打击金鸡拦河闸上游的非法采砂中共组织大小规模的执法行动50多次(其中夜间行动20多次),出动执法人员600多人次,车辆100多台次,取缔非法采砂点20多处,缴获大型抽砂船5艘、小型抽砂船10艘、放沉8艘、捣毁码头20多处、没收抽砂管道400多节、扣押非法运砂车辆5辆、大型装载机6部、小型挖掘机1部,行政罚款20多万元。目前,晋江下游河道的非法采砂现象已得到根除。 二、主要做法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晋江下游河道非法采砂的屡禁不止现象引起了泉州市人民政府的重视,2010年7月7日市政府召开了晋江下游河道非法采砂整治专题会议,决定开展晋江下游河道非法采砂专项整治工作。8月19日,市政府办公室转发了我局制定的晋江下游河道非法采砂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成立了以博春添副秘书长为组长的泉州市晋江下游河道非法采砂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有泉州市公安、水利、经委、国土、交通、工商等部门的领导以及鲤城区、丰泽区、晋江市、南安市政府的领导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市水利局,具体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11月3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晋江下游河道非法采砂专项整治工作任务与分解方案》,进一步把整治工作任务具体落实到市直各部门和区

河道采砂专项整治方案

河道采砂专项整治方案 县第四期河道采砂权拍卖以来,采砂权人和采砂人员依照《县河道采砂规划》、《县河道采砂权拍卖实施方案》的要求进行管理和生产。但近期,水行政执法人员在履行水行政执法巡查时发现,部分采砂人员在采砂过程中,对采砂管理不够重视,存在不按规划超越采区范围作业行为,部分河段存在违法采砂、运砂行为,影响河势稳定和行洪安全。尤其是运砂车辆通过堤防和乡(村)公路时,由于超限超高,抛撒在公路上的砂石已损坏了堤防及乡(村)道路部分路面,同时,也给当地群众生产生活造成了一定安全隐患,沿河群众反映十分强烈。 为保障河势稳定和行洪及堤防安全,进一步规范河道采砂秩序,消除安全隐患,促进我县水行政执法工作的发展,根据省河道采砂管理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省河道采砂管理专项整治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赣采砂字[2012]1号)和市水利局《市河道采砂专项整治月活动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全县河道采砂的实际情况,经县河道采砂管理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开展“河道采砂专项整治月”活动。为使活动收到预期效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法律、法规、规章为依据,以规范河道采砂秩序为重点,坚持以人为本、依法行政、执法为民的理念,按照“规范管理、合理开采”的原则,依法开展全县河道采砂专项整治月活动,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在保障行洪、通航、供水和其他工程设施安全前提下,实现河道采砂有序

管理和砂石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努力为全县经济社会平衡发展,创建优良发展环境。同时,进一步提高水行政执法水平,促进我县水行政执法事业更好更快发展。 二、整治时间及范围 专项整治月活动自2012年6月20日起至7月19日止。整治范围为全县水域,重点是县辖区段和禾水县城城区河段。 三、目标任务 主要目标:通过专项整治月活动,进一步宣传河道采砂的相关法规、政策,严厉打击违法采砂行为,依法查处未经批准,擅自新建上砂码头的违规行为,强化可采区现场管理,保障良好的采砂秩序,维护社会稳定。 主要任务: (一)、严厉打击各类违法采砂、运砂行为,并按有关法规予以严处。杜绝非法采砂(淘金)行为发生,预防安全事故发生,保障防洪和堤防安全。依法查处未经批准,擅自新建上砂码头的违规行为。 (二)、对全县规划、拍卖的采区、采区范围、砂石开采与管理活动等情况要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特别是针对采砂权人、采砂人员超越采区范围采砂、在禁区内采砂等违规行为和影响河势稳定及行洪和堤防安全的行为,除说服、宣传教育、制止外,还要依据法规给予处罚。以促进采砂权人、采砂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批准的地点、范围、生产方式和规模进行采砂作业活动。 (三)、依法查处全县境内超载运砂车辆,使堤防安全和乡(村)道路

【河道采砂实施方案】 河道采砂项目服务方案

【河道采砂实施方案】河道采砂项目服务方案 河道采砂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x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全面推行河湖长制相关要求以及x省水利厅关于进一步推进河湖水域岸线管理与保护规划和河道采砂规划编制工作 ___(x水发〔20xx〕xx号文件)精神,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深刻把握良好生态环境是最普惠民生福祉的宗旨,进一步加强河道采砂管理,正确处理砂石资源保护与利用的关系,实现河湖功能永续利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二、遵循原则 1、坚持统筹规划,合理开采原则。 2、坚持有利于防汛、抗洪的原则。 3、坚持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原则。 4、坚持建立沟通协调机制,齐抓共管的原则。 三、工作任务(一)开采范围县域采砂地点集中在两条河流,x 河、x河。

1、x河可放置开采点为六段(1)x浪乡x村东南河段;(2)x 浪乡x浪村河段;(3)x浪乡x村河段;(4)x镇x村西河段;(5)x镇x河段;(6)x山镇x东河段。 2、x河可放置开采点为五段(1)x乡x村河段;(2)x县林业局x村段;(3)x镇x村河段;(4)x镇x村—x村河段;(5)x镇x村北河段;(6)x乡x村北河段;(已取缔)。 划定开采地点共计11段,预计开放采砂点13处,将严格按x省x 县x河、x河河道采砂规划要求,有计划发放采砂证。 (二)开采时间、开采量开采时间:明水期采砂规定5月1日起至10月30日止。 开采量:2020年因x线高铁及建筑行业建设,计划开采总量38万立方米;每个采区一户(一套设备一滩,10000—20000立方米)。深度不超2米,不准超量开采,以免影响防洪。 (三)相关设施要求采砂户应具备相应的采砂设备,配备技术人员和运输工具,明确运输线路,有砂石堆放地点,弃料及时处理,采砂活动结束后对现场清理干净。

河道环境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与河道采砂专项整治方案汇编

河道环境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与河道采砂专项整治方案 汇编 河道环境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一)整治河道水面环境。通过河道环境整治行动,进一步提升河道表观环境质量,清除沿河沿岸枯树杂草、死角垃圾。打捞水面漂浮物,确保河道环境整洁优美。 (二)提高河道管理效能。全面落实户轮流值班制度,劝导村民群众、游客减少乱抛乱扔垃圾入河,营造全民参与河道管理的良好氛围,形成河道长效管理网络。 (三)严禁污水直排入河。加强控源截污工作,全面普查入河排污口,及时采取工程措施,截断沿河排污口。 (四)加强污水管网建设。以河道整治、河岸栏杆整修、背街临河餐饮废水排放治理为抓手,突出治理背街沿河立面环境。 二、整治范围 镇所有河道,重点为集镇区范围内河道、主要沿街沿路河道。 三、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 (一)组织领导 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成立镇河道环境专项整治工作小组,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镇河长办,办公室具体负责专项整治的组织协调、监督检查、汇总上报等日常工作。各村(居)

委会均要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领导机构,高标准抓好辖区内河道专项整治工作。 (二)职责分工 按照“辖区负责、部门联动、重拳出击、齐抓共管、疏堵结合”的方法,负责辖区河道监管、巡查、制止非法采砂行为和维护社会安全稳定、河道平整、场地绿化等工作。 河长办:负责专项整治的组织、协调及督导工作,牵头负责辖区内河道水面保洁、侵占水面违章建设整治、河道疏浚整治、控源截污、集镇背街临河餐饮入河排放口治理、进一步完善河道长效管理网络建设。 景区执法大队:联合河长办、派出所对挑出、侵占水面违章建设行为进行执法整治,对沿河餐饮油污排放口进行治理。 派出所:负责对滋扰生事、涉嫌水环境犯罪行为的打击;针对突发人为、自然因素发生的危险和不稳定行为进行全面救助和控制;负责发生洪涝灾害时现场救灾的人员疏导和抢险救灾工作。 旅游公司:加强对景区内河流污水排放、违法违规建设等行为进行劝导和上报;落实专人对河道进行清理、保洁,严禁施工企业乱倾乱倒、乱挖乱砍;加强河道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河道整治工作。 农村经济科:负责防洪度汛相关应急工作,对防洪应急物资储备、人员责任落实等加强管理;加强河道疏浚、隐患排查和整治进行督促和指导;完善相关防洪应急预案。 食药站:加强对沿河餐饮业等商家的管理工作。

河道整治工作汇报

河道整治工作汇报 篇一:关于河道综合治理整治工作的汇报 XX年度陇县河道管理先进集体申报材料今年,我县河道管理工作,在水利局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市、县主管部门的关怀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和全国水利工作会议精神为契机,以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针,以整治河道“五乱”行为、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营造河道两岸人水和谐的人居环境、促进经济发展为根本目的。强化监督职能,规范采砂秩序,采取边宣传、边整顿、边清理的办法,使我县河道采砂及管理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法制化轨道,发挥了应有的社会、经济、生态效益,圆满完成了上级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为进一步加强河道采砂管理,保障河道防洪安全,根据《陕西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落实了河道采砂管理责任制。按照管理权限,逐河流、河段落实了行政首长责任制和具体责任人负责制。县长为河道采砂防汛第一责任人,主管副县长为主要责任人,水利局长、河道管理负责人为技术负责人,河道采砂承包人为直接责任人,并成立了陇县河道采砂管理秩序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县长任组长,主管副县长、水利局长、公安局长任副组长、水利局、公安局、各有关乡镇及县水管站、水政监察大队为成员单位,领导小

组办公室设在水利局,水政监察大队负责专项整治的具体工作,各有关部门和乡、镇按职能职责和地域分段包干负责,加强巡查监督,城区河段一周一次检查,重点河段一周两至三次检查,加大对河道管理力度,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清除了河道行洪的障碍,确保了河道行洪安全。 二、深入开展水法规宣传,提高全民水法制意识为了树立全民水法制意识,提高全民水法制文明水平,做到依法治河。我们把《水法》、《防洪法》、《河道管理条例》、《行政许可法》、《陕西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作为宣传教育的主要内容,在城区街道设立宣传点15场次,悬挂宣传横幅16条次,组织宣传车下乡巡回宣传6天12个乡镇,在电视台播放了“人、水、法”电视系列剧,播放宣传口号300多条次,制作采砂禁令标志26处,刷写大幅标语30幅,张贴标语1000多条,再次印发放县政府《陇县河道管理实施办法》60份。同时以河道管理案例为教材年内对今年采砂承包人进行了两期集中学习培训,真正从思想上对各类违法行为进行现身说法的整顿教育,解答群众提出的问题咨询60次。宣传引导群众一切按水法规办事,提高全民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三、坚持采砂许可制度,规范河道管理秩序 按照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对河道管理范围内的砂石、土料等国家资源实施管理,任何进入河道管理范围内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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