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政府投资项目委托代建合同示范文本

浙江省政府投资项目委托代建合同《示范文本》项目名称:

委托单位(印章):

代建单位(印章):

使用单位(印章):

××××年××月××日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

浙江省政府投资项目委托代建合同书项目名称:

项目委托人:

项目代建人:

项目使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浙江省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浙江省政府投资项目实施代建制暂行规定》,为保证政府投资建设代建项目的顺利实施,充分发挥政府投资效益,严格控制投资概算,经委托人、代建人与使用人三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万元人民币)(以批准的投资概算或经批准的调整投资额为准,含上地、建安工程费用及相关规费等)。

建设地点:。

建设规模:。

建设内容:。

二、代建方式和代建工作范围与内容

1、代建方式。

(①前期工作代理,②建设实施代建,③全过程代建)

2、代建工作范围与内。

(①前期工作代理范围与内容:组织项目可研、工程勘察、初步设计编制;办理可研报告、初步设计、土地征用、拆迁、环保、消防等手续。②建设实施代建范围与内容:组织施工图设计、施工、监理、设备材料选购等;办理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消防、园林绿化、市政等手续;工程合同的洽谈签订与履约的监督管理;编制年度计划,投资计划、用款计划申请;工程中间验收、编制工程决算报告、竣工验收、基建建帐、资产和建设档案移交、工程保修等。⑧全过程代建是指包含以上两方面的范围与内容。)

三、代建项目管理目标

投资控制金额:(万元人民币)(以批准的初步设计投资概算或代建单位投标报价为准)。

工程质量标准:。

建设工期要求(自正式开工之日起计):。

代建管理期限(合同签约后》(①个日历天②至本项目前期工作结束③至本项目保修期结束)。

四、代建管理费

费率: %(①按项目投资额②按实际中标价)。

金额(大写):元人民币。

¥:元。

五、本合同由以下文件组成:

1、三方认可的有关工程的变更、洽商等书面文件或协议修正文件

2、委托代建合同书

3、合同条款

4、附加条款

5、中标通知书

6、投标文件及其附件

7、招标文件及其附件(询标纪要)等

8、初步设计审查批复文件

9、国家建设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构成本合同的文件若存在歧义或不一致时,则按上述排列进行解释。

六、本合同中的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合同条款]中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七、委托人承诺,遵守本合同中的各项约定,为代建人提供项目建设的必要条件。

八、代建人承诺,遵守本合同中的各项约定,按照代建工作范围和内容,承担代建任务。

九、使用人承诺,遵守本合同中的各项约定,协助代建人完成代建工作。

十、本合同一式九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委托人、代建人和使用人各执叁份。

委托人:(签章)代建人:(签章)使用人:(签章)

代表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代表人:(签章)地址:地址:地址:

邮编:邮编:邮编:

电话:电话:电话:

本合同签于年月日

第一部分:合同条款

第一章词语定义、适用的法律法规、语言

第一条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附加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

(1)“项目”是指委托人和使用人委托实施代建的工程。

(2)“委托人”是指代表政府出资人委托代建任务,并对代建项目相关各方行使综合监管职能的一方。

(3)“代建人”是指按照代建合同约定承担代建项目组织管理工作的一方。

(4)“使用人”是指对代建项目提出要求,对代建项目及代建人行使监督管理权利,协助代建人完成项目建设工作,并在项目建成后实际接收、使用管理的一方。

(5)“项目管理部”是指由代建人组建实施具体代建工作的机构。

(6)“项目负责人”是指由代建人任命全面履行本合同的负责人。

(7)“正常工作”是指三方在合同中约定委托的代建工作。

(8)“附加工作”是指:①使用人在委托代建范围以外,通过书面协议另外增加的工作内容;②由于委托人或使用人原因,使代建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造成因增加工作量或持续时间而增加的工作。

(9)“额外工作”是指正常工作和附加工作以外或由于委托人和使用人原因暂停或终止代建业务,其善后工作及恢复代建业务的工作。

(10)“日(天)”是指任何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段。

(11)“月”是指根据公历从一个月中任何一天开始到下一个月相应日期前一天的时间段。

(12)“专业工作单位”是指代建人通过招标等方式选择承担本项目拆迁、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材料和设备供应及安装等工作,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

第二条合同适用的法律及代建依据:《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试行办法》、《浙江省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浙江省政府投资项目实施代建制暂行规定》等,本合同文件适用国家现行的法律和行政法规。

当与合同有关的法律及代建依据发生变化导致影响代建合同效力及履行的,由合同各方另行协商,协商不成的自动终止,各方对此均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条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

第二章合同各方的权利

委托人权利

第四条委托人有权对代建项目进行稽查和监管,对违规行为予以纠正。

第五条委托人有权对因技术、水文、地质等原因造成的设计变更进行核准。

第六条委托人有权要求代建人赔偿因未能履行代建合同,擅自变更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致使工期延长、投资增加或工程质量不合格所造成的损失或投资增加额。

第七条委托人或根据使用人的意见有权要求代建人更换不称职的项目管理部工作人员。

代建人权利

第八条代建人根据委托人和使用人的授权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享有以下项目建设的组织、管理及协调权:

(1)根据有关规定,通过招标等方式,组织选择专业工作单位,并负责有关合同的洽谈和签订以及监督合同履行的全过程。

(2)管理各类承包、供货、服务合同,按合同规定处臵相关问题。审核、签证工程进度报表。

(3)对项目建设资金的使用进行管理,并按进度向委托人和使用人提交支付计划。

(4)在初步设计批复范围内,审核、签证工程变更。

(5)与有关单位商定处理保修返修内容与费用。

(6)负责项目各参与方的组织协调工作。

第九条代建人有权拒绝委托人和使用人提出的本合同约定之外的要求。有权拒绝使用人提出的超出初步设计批复的变更要求。

第十条代建人有权取得代建报酬,并有权按合同条款约定从项目投资节余额中提取奖酬金。

代建管理费计算方法:。

项目代建管理费包括为完成本项目管理服务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及合理的利润和应缴纳的税金。(不包括项目建设和审批过程中政府规定要交纳的规费及与工程有关的招标代理费等涉及到的相关咨询服务费用)。

附加工作报酬计算方法:。

额外工作报酬计算方法:。

第十一条代建人有权按合同约定从项目投资节余额中提取奖酬金。

代建人节约建设资金时,应向委托人和使用人提出代建奖励报告,奖励金额按以下内容和方法计取:

节约资金奖励金额二工程费用节省额×奖励比率( %)( %提取,总额一般不超过代建管理费总额,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注:“工程费用节省额”,指经过评估的,代建人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的代建项目建设内容、质量标准等前提下的建设资金合理节省额。计算公式如下:工程费用节省额=(初步设计概算+经批准的工程变更费用+经批准的调价额)-经审计的决算额。

使用人权利

第十二条使用人有权对代建项目进行监督,有权对代建人的工作计划、步骤等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并向委托人反映各种问题。

第十三条使用人有权对工程设计内容的合理性进行审查,并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项目设计成果,向委托人提出变更建议。

第十四条使用人有权对偏离经批准的项目建设内容的情况提出意见,并按相关规定要求于以纠正。

第三章合同各方的义务与责任

委托人义务与责任

第十五条委托人应负责协调代建人、使用人及与代建项目有关的政府各行政主管部门的关系。

第十六条委托人应监督和指导代建项目的建设实施,并组织代建项目的竣工验收和移交。

委托人、代建人、使用人三方同意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定进行竣工验收。工程验收合格后,使用人负责接收。

第十七条委托人应负责代建项目实施年度投资计划编制与管理。

第十八条委托人应授权一名联系人负责本项目的联络工作。

委托人的联系人:。

第十九条委托人应在代建工作完成后,组织对代建单位进行客观、全面、公正的绩效评价。

第二十条委托人应全面实际地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各项合同义务,任何未按合同的约定履行或未适当履行的行为,应视为违约,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代建人义务与责任

第二十一条代建人在履行本合同义务期间,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维护委托人和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第二十二条代建人在签订代建合同的同时,应按项目代建委托合同代建管理费总价的——%向委托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在竣工验收后一周内退还)。

第二十三条代建人应组建能够满足本项目代建管理服务需要且与投标文件承诺相一致的项目管理部,按照代建工作范围和内容完成代建工作。并按以下约定向使用人和委托人提供项目进展报告。

代建人的项目负责人:。

代建人汇报代建工作进展的方式和时间:每月日以书面方式提交。

(1)定期信息文件。根据建设管理服务工程项目、范围及内容,随工程施工进度向使用人和委托人报送建设管理服务月报,其主要内容为:

A.施工质量情况;

B.工程进度情况;

C.进场施工机械设备及劳动力动态;

D.合同变更和工程变更情况;

E.工程款支付情况;

F.建设管理服务情况;

G.工程建设大事记;

H.其他。

(2)不定期报告。根据建设管理服务的进展情况,按使用人的要求,不定期提交情况报告,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为:

久关于工程优化设计或变更或施工进展的建议;

B.资金、资源投入及合理配臵的建议;

C.工程进展预测分析报告;

D.合理要求提交的其他报告;

E.工程分阶段验收、竣工验收建设管理服务报告。

(3)建设管理服务过程报告。按使用人或委托人的要求,不定期提交情况报告,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为:

A.施工措施计划、施工进度调整批复文件;

B.项目管理协调会议纪要;

C.其他项目代建业务往来文件;

D.质量事故处理文件。

第二十四条代建人应按批准的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和建设标准实施组织管理,严格控制项目投资,确保工程质量,按期交付使用。代建人不得在实施过程中利用洽商或者补签其他协议随意变更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建设内容。超出初步设计批复范围的变更,由设计或施工承包商提出,经代建人与相关方协调后,由代建人报使用人核准、委托人审定。

第二十五条代建人应按有关规定选择专业工作单位,并接受委托人和使用人监督。

第二十六条代建人应根据项目进度需要,向使用人提出资金使用计划。

第二十七条代建人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并接受委托人和使用人监督。

第二十八条代建人应在项目建成后,及时完成竣工、决算、审核等相关工作。协助委托人竣工验收,编制项目竣工决算报告,配合做好竣工决算审查和项目审计工作。并将验收合格的项目在规定时间内向使用人办理移交手续。

第二十九条代建人应在项目移交前,组织签订保修服务协议,监督落实项目移交后的工程保修责任。

第三十条代建人应根据使用人提出的项目运行管理方案,组织运行管理人员培训。

第三十一条代建人应建立完整的项目建设档案,在代建项目完成后将工程档案、财务档案及相关资料等整理汇编,向使用人和有关部门移交。未征得有关方面同意,不得泄露与本工程有关的保密资料。

第三十二条代建人应全面实际地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各项合同义务,因代建人管理失职,造成任何未按合同的约定履行或未适当履行的行为,应视为违约,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代建人在责任期(项目开工建设至交付使用止)内,因代建人管理失职,造成项目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发生变化,致使工期延长、投资增加或其它经济损失的,代建人同意按以下约定承担责任,赔偿违约损失,违约赔偿金额不超过履约保证金和代建管理费之和:

(1)项目实际建设投资金额超过合同约定投资控制金额的,其违约赔偿金按超出数额的 %计扣。

(2)安全事故

A.发生了人身死亡事故或两起及以上重大安全事故的,其违约赔偿金按代建管理费的 %计扣;

B.发生了人身伤害等重大安全事故的,其违约赔偿金按代建管理费的 %计扣。

(3)工程质量事故

A.人发生了特大质量事故或两起以上相同性质的重大质量事故的,其违约赔偿金按代建管理费的 %计扣;

B.发生了重大质量事故的,其违约赔偿金按代建管理费的 %计扣。

发生了上述A、B两款任何一类事故时,除违约赔偿外,委托方将视情况有权单方面中止合同,并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4)未按合同约定期限完成代建工作的,对超出日期的违约赔偿金按元/日计扣。

(5)违约赔偿金从履约保证金中计扣。履约保证金不足以扣除的,相应扣减项目代建管理费。

(6)违反保修期内义务的违约责任在保修协议中另行商定。

使用人义务与责任

第三十三条使用人应为代建工作提供必要条件,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为:

(1)根据代建项目的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和投资额,提供详细的项目使用(或功能)要求,提供时间:。

(2)为代建人办理与代建项目有关的各种审批手续提供必要的资料与协助。

(3)按合同约定为代建人提供必要的现场办公和生活条件:。

第三十四条使用单位应对政府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负责政府差额拨款投资项目中自筹资金的筹措和代建项目资金使用年度投资计划申报,并按政府投资代建项目年度计划和合同条款约定支付款项。

第三十五条使用人应对专业工作单位的选择过程进行监督。

第三十六条使用人应对代建项目的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进行监督,配合完成工程验收,按有关规定办理项目接收手续。

第三十七条使用人应根据工作需要,组织相应的工作班子,并应授权一名联系人负责本项目的联络工作。

使用人的联系人:。

第三十八条使用人应提出项目运行管理方案,配合代建人组织运行管理人员培训。

第三十九条使用人应按如下方式、时间、金额向代建人核拨建设资金和代建项目管理费:

核拨建设资金:代建人按照工程进度情况上报资金使用计划。经审核确认后天内,按照财政有关管理办法拨付。

代建管理费按照以下方式进行支付:

(1)合同签订后日内,支付代建管理费总价 %的预付款;

(2)完成初步设计批复后日内,支付代建臂理费总价的 %;

(3)主体工程通过中间验收日内,支付代建管理费总价的 %:(4)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日内,支付代建管理费总价的 %;

(5)工程交付使用并决算审计后日内,支付至代建管理费总价

的 %;

(6)剩余 %尾款,待竣工验收合格满年后(或保修期结束后)结清。

第四十条使用人应全面实际地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各项合同义务,任何未按合同的约定履行或未适当履行的行为,应视为违约,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四章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

第四十一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二条由于委托人或使用人的原因致使代建工作发生延误、暂停或终止,代建人应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书面通知委托人和使用人,委托人和使用人应采取相应的措施。由于委托人和使用人未采取相应措施,代建人可继续暂停执行全部或部分代建业务,在暂停一个月后,代建人有权提出解除合同。委托人和使用人分别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四十三条当代建人未履行全部或部分代建义务,而又无正当理由,委托人和使用人可发出警告直至解除合同,代建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四十四条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当在30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各方。在取得其他各方同意后,经各方协议变更或解除合同。因解除合同使其他各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情况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第四十五条代建人与使用人办理完成项目移交手续,并经委托人审核通过工程决算,代建人履行项目保修期责任收到代建管理费尾款后,本合同即终止。

第五章争议、索赔和免责

第四十六条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引起的争议,应当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主管部门协调,协调后争议仍未解决时,约定如下:提交仲裁机构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四十七条合同各方有权就他方原因造成的损失提出索赔,如果该索赔要求未能成立,则索赔提出方应补偿由该索赔给他方造成的各项费用支出和损失。

第四十八条因政策因素和不可抗力导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时,合同各方通过协商解决。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非合同三

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一定级别的风、雨、雪、洪、震等自然灾害。或出现较大偏离建设工程客观规律的情况。

第二部分:附加条款(根据需要,由合同各方协商确定):

建设项目委托代建合同范本

The obligee in the contract can accomplish the goal in a certain period by discussing the agreed rights and responsibilities.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 建设项目委托代建合同

编号:FS-DY-25561 建设项目委托代建合同 委托人(全称): 代建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有关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经委托人研究,同意将XXXXXX 建设项目委托给代建人实施代建管理,按照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代建管理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项目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前期工作代理和建设实施代建 总投资(估算投资):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二、工程总建设期 工程总建设期(自合同签订日起):20XX.XX.XX-

20XX.XX.XX, 三、质量标准: 优良 四、合同价款: 甲方以项目总概算的2% 作为乙方的代建管理费(工程概算为XXXX万元,开班费等其他费用XXXX万元)。工程竣工后,根据审计结果据实调整代建管理费。 五、合同组成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双方认可的有关工程的变更、洽商等书面文件或协议修正文件 2、委托代建合同书 3、本合同专用条款 4、本合同通用条款 5、描述代建项目的技术性文件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构成本合同的文件若存在歧义或不一致时,则按上述排列次序进行解释。 六、本协议书中的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

浅析政府投资项目代建管理服务收费标准

浅析政府投资项目代建管理服务收费标准 摘要:本文通过建设单位管理费、建设工程监理费与代建管理服务收费的对比分析,发现现行代建管理服务收费存在的问题。按照“政府指导、市场竞争”和“保障基本成本、体现责任风险”原则,就全过程代建管理服务的收费标准提出建议。 正文 近年来,全国各地陆续开展了代建制的试点工作,并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各自的具体情况,及时出台了有关政府投资项目实行代建制管理的规范性文件。按照这些文件规定,代建单位在代建管理期间不仅要承担以往项目使用单位所要承担的有关项目建设的全部管理工作,还要承担项目投资、质量、工期和安全等方面管理责任,以及因市场价格不稳定、功能需求不详尽、使用单位不配合、政策环境不完善、法律地位不明确等方面原因所导致的管理风险。 科学合理的代建管理服务收费是各项代建管理目标得以全面实现的物质保证。然而,各地政府在将项目建设管理的工作、责任和风险通过代建合同移到代建单位的同时,却没有建立科学合理的代建管理服务收费标准,影响了代建管理工作的深入开展。如何确定科学合理的代建管理服务收费标准,已成为目前代建制领域亟待研究和解决的重要问题。 一、代建管理服务收费的现状 2004年9月,财政部出台了《关于切实加强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财政财务管理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财建[2004]300号)。按照该文件要求,代建管理服务收费应按不高于《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财建[2002]394号)中的项目建设单位管理费的标准进行控制。 目前,在已开展代建制工作的绝大部分地区仍执行上述文件规定:全过程代建管理服务收费比照建设单位管理费标准确定,实施及竣工验收阶段代建管理服务收费比照建设单位管理费标准的70%确定。但也有少数地区(如海南、宁夏、广东和福建)根据实际情况对全过程代建管理服务收费的取费标准作了一定的突破,将代建管理服务收费提高到建设单位管理费标准的2~3倍。而且,代建合同未综合考虑工程项目的专业性质、规模大小、复杂程度、影响条件、实施周期、人文地理等因素。 二、建设单位管理费、建设工程监理费与代建管理服务收费的对比分析 (一)建设单位管理费构成 根据《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财建〔2002〕394号)有关规定,建设单位管理费是指建设单位从项目开工之日起至办理竣工财务决算之日止发生的

委托代建协议(适用于政府投资项目)

委托代建协议 甲方:××县人民政府 乙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为了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改善××镇居民居住条件,根据××县整体发展规划,经双方协商,就委托乙方代建“××县城乡一体化示范工程住宅项目”(以下简称“项目”)达成以下协议: 1、委托代建名称:××县城乡一体化示范工程××新村 2、项目建设位置、规模: “××县城乡一体化示范工程住宅项目”选址位于:××县××村内、××以西、××以南;项目规划总建筑面积约15万平方米(以实际建筑面积为准),总投资约人民币1. 68亿元。 3、项目委托代建内容:项目区域内总体规划及地质勘探和建筑设 计。项目土建施工及小区内配套设施(小区道路,配套公建, 商业网点,景观绿化)的建设及项目工程建设的监督管理。 4、项目建设合同工期:2011年月日正式开工,2012年月日 竣工交付使用。 5、代建工程造价:项目工程建设造价执行国家及当地的预算定 额,并按二类企业二类工程计取费用;乙方按工程总造价提取 5%的工程代建管理费。 6、代建工程结算办法:工程结算以××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建设 工程费用定额,以及随时发布的政策性文件。为计算依据,, 材差按施工期的平均值调整,同时执行材差文件中两县建筑工 程地区材料价差条款,材差系数为3.5%,以及×建(建)字 〔2009〕××号通知中的三项措施费。 7、代建工程费结付: (1)甲方于4月中旬支付给乙方代建工程费贰千伍佰万元整(¥2500万元)。 (2)甲方根据总投资额度扣除支付的2500万工程费,剩余部分用土地抵付代建设工程费并给予办理用地协议。依照法律规定的土 地出让程序,在2009年5月底前给乙方办理完抵帐土地相关手续 (抵帐土地位于:××以西、××以东、××以南(以实际交地面积为准)地块约1000亩,每亩价格8万元,以上土地价格为挂牌出让土地办证价格。工程移交后,根据双方认定的决算值,以现金形式

政府采购委托代理合同协议书范本 标准版

委托方(甲方): 委托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协调一致,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政府采购项目事宜达成下列协议: 第一条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的政府采购项目为: 预算金额:万元,资金来源:; 第二条委托权限及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采购项目的下列事项: 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约定,为甲方的采购项目组织实施政府采购。 2、处理甲方委托采购项目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甲方给予积极配合,甲方委托乙方向中标(成交)供应商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3、以下委托事项根据约定在方框内打√确定 (1)按照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依照以下选定程序确定中标人或成交供应商。 a、甲方自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依法确定中标或成交供应商。□ b、授权评审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或成交供应商□ (2)组织供应商与甲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依法确定采购方式,提供采购需求、在乙方提交采购文件日内书面确认采购文件,若有修改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2、甲方应在本协议签订 3 日内向乙方提交采购预算、技术规格、采购数量、服务标准等采购项目所需要的全部资料。 3、甲方应根据采购需要为乙方组织供应商踏勘采购项目现场提供方便。 4、甲方应根据采购需要指派采购人代表参与采购项目的论证和采购程序,并澄清采购项目的需求。 5、甲方应依法与中标人或成交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6、在采购实施过程中,甲方不得要求乙方在采购文件中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排斥潜在的供应商,不得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不得以任何手段排斥其他供应商参与竞争,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乙方和评审专家制定或暗示中标人或成交供应商。 7、甲方在采购过程中发现有不良行为供应商,应及时向相关部门和乙方提出并妥善保管该供应商不良行为的证据。 8、甲方应对政府采购项目中涉及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将可能影响采购项目公正性的信息透露给利害关系人。 9、甲方应授权相应数量的采购人代表进入评审委员会参与评审工作,同时甲方应安排监督人员监督评审专家抽取工作。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组织对甲方委托的采购

委托代建合同(合同范本)

(合同范本)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YW-HT-007689 委托代建合同(合同范本) Entrusted construction contrac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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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费等其他费用________万元)。工程竣工后,根据审计结果据实调整代建管理费。 五、合同组成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双方认可的有关工程的变更、洽商等书面文件或协议修正文件 2、委托代建合同书 3、本合同专用条款 4、本合同通用条款 5、描述代建项目的技术性文件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构成本合同的文件若存在歧义或不一致时,则按上述排列次序进行解释。 六、本协议书中的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七、代建人向委托人承诺,按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款中议定范围内的工程委托代建工作。 八、委托人向代建人承诺,按本合同专用条款中议定的期限、方式和币种,向代建人支付代建管理费。 九、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订立地点:____________宾馆 本合同约定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委托人:(公章)___________代建人:(公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浙江省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

浙江省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依据】为进一步深化投资体制改革,提高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水平和投资效益,规范代建制实施行为,依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和《浙江省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等政策法规,按照“投资、建设、管理、使用”彼此分离、互相制约的原则,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省行政区域内实行代建制的政府投资项目和对代建活动实施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代建制定义】本办法所称代建制,是指政府投资项目由“政府出资人”的代表(以下简称“委托单位”)通过招标方式,选择社会专业化项目代理建设单位(以下简称“代建单位”),委托代建单位代理行使项目建设期法人,负责项目的建设实施和组织管理工作,项目竣工验收后移交使用单位的制度。 第四条【政府投资代建项目界定】本办法所称政府投资代建项目,是指使用纳入政府预算管理的财政性资金(含中央预算内资金和国债资金,间接融资资金以及纳入政府管理的其他资金),采用代建制进行的固定资产投资建设项目(以下简称“代建项目”)。 第五条【管理程序一般要求】代建项目应当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基本建设程序,遵守国家和省有关投资项目管理的各项目规定。 第六条【实施原则、项目范围】实施代建制遵循“积极推进,规范管理”的原则,首先在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中推行,并逐步推广到所有政府投资项目。下列政府投资项目(其中省本级项目总投资达到500万元及以上的,市、县(市、区)项目总投资限额可根据各地实际自行确定),均应依照本办法实施代建制: (一)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机关、检察审判机关、各民主党派机关、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人民团体的办公用房、业务用房、培训教育中心及其它相关设施建设项目; (二)教育、文化、卫生、广电、计生、体育、科研、民政及社会福利等社会事业设施建设项目; (三)监狱、劳教所、戒毒所、看守所、治安拘留所和收容教育所等政法设施建设项目; (四)环境保护设施建设项目。

政府投资项目开发代建协议

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合同 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 甲方(委托单位,全称): 乙方(代建单位,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原则,为保证政府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充分发挥政府投资效益,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就项目由乙方代建事宜协商一致,依法达成如下协议。 一、代建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万元(以立项批复金额为准) 资金来源: 建设时间: 建设地点: 建设内容: 二、项目代建方式: 根据《****经开区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暂行办法》文件,管委会直接委托****经开区开投资发展公司为代建单位,代建方式为全程代建。 三、代建项目管理目标 1.投资控制金额:万元(以经批准的投资概算为限,未办理

概算批复的项目以预算评审金额为准)。 2.项目管理期限:自项目代建合同生效起到代建项目实体移交手续完成止。代建项目竣工验收备案后月内向财政部门申请办理工程结算及竣工财务决算审批事宜,并按合同约定向使用单位办理代建项目实体移交手续。 3.项目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4.项目安全管理目标:项目建设过程中无安全责任事故。 5.项目建设廉洁守法目标: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政策要求和廉洁规定,无违法违纪行为。 三、代建服务费 根据《关于印发湖南省政府投资项目代建服务取费标准的通知》〔湘发改价服〔2015〕744号〕文件规定,本项目代建服务费取费基数为万元,代建服务费为万元(测算公式)。 四、代建公司的项目建设管理团队 乙方代建项目经理姓名及联系电话:。 乙方现场管理人员姓名及联系电话:,其中现场负责人为。 项目管理团队其他不允许变更的人员:。 五、合同文件 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通用条款明确规定可以作出不同约定外,合同协议书的内容不得与通用条款相抵触,否则相关内容无效。合同文件的组成如下: 1.合同协议书; 2.合同通用条款(每年备案一次); 3.初步设计及投资概算的审查批复文件; 六、其它约定事项 1.本项目的质量保修期设定为年,(分部分项

项目代建管理内容

一、建设项目管理的类型、目标和任务 建设项目管理的核心人物是项目的目标管理,动态控制原理是项目目标控制的基本方法论。 管理的本质是协调,使个人的努力与集团的预期目标相一致。每一项管理职能、每一次管理决策都要进行协调。 协调的中心是人,在任何组织中协调的对象同时存在人与人、人与物以及物与物的关系。 管理活动最基本的职能包括:计划、组织、领导、控制。其中,控制就是监督各项活动,纠正各种重要偏差,使之尽可能与计划保持一致的过程,控制是通过监督和纠偏两个环节来实现的。 管理者必须及时取得计划执行情况的信息,并将有关信息与计划进行比较,发现计划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并分析原因,及时采取有效的纠正措施。从纵向看,各个管理层次都要充分重视控制职能,愈是基层的管理者,控制的时效性愈是强。从横向看,各项管理活动、哥哥管理对象都要进行控制。 ●对人员的控制,最常用的方法是直接巡视,发现问题马上进行纠正。另 一种有效的方法是对人员进行系统化评估,通过评估对绩效好的予以奖 励,对绩效差的就应采取措施、纠正出现的行为偏差。 ●对财务的控制,预算是最常用的财务控制衡量标准和控制工具。 ●对作业的控制,包括投资(成本)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和安全控 制等。 ●对信息的控制,要求信息精确、完整、及时。 ●对组织绩效的控制,要根据组织完成任务的实际情况并按照目标所设置 的标准来衡量组织绩效。 一个建设工程项目的实施包括设计准备阶段、设计阶段、招标阶段、施工于安装阶段、动用准备阶段、保修阶段等,项目管理工作贯穿于项目实施的全过程,项目的成功首先依赖于项目实施各个阶段项目管理工作的成效。 项目实施和管理的参与单位主要包括:业主方、工程咨询服务机构(工程咨询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工程监理单位等)、设计方(工程勘察单位、工程规划单位和工程设计单位)、施工方(施工总包单位、施工分包单位)、

政府采购委托合同样本

政府采购委托合同样本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根据_________年度政府采购计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及有关规定,甲方就_________项目委托乙方组织(公开/邀请/询价/竞争性谈判)招标。乙方愿接受甲方委托,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甲方的要求组织采购。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招标项目及范围_________。 二、项目的完成时间:自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指定一位负责人作为甲方的项目负责人,代表甲方联系和处理招标过程中的有关具体事项。 2.向乙方提供招标项目的有关行政批准文件,确定项目的招标范围、数量及有关技术、商务等方面的具体要求。 3.参与招标(采购)文件的编写,负责技术招标和要求的审核。

4.对评标内容保密。 5.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负责组织项目的验收工作。 6.指派代表参与评标。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指定一位项目负责人,代表乙方联系和处理招标过程中的有关具体事项,协助做好招标项目的市场调研,制定招标项目的技术文件及服务内容等商务技术要求。 2.根据甲方提供的技术、服务、商务等材料和要求,负责编制、印刷、发售、解释招标(采购)文件。 3.负责发布招标公告,审查投标商资格。 4.落实开标和评标地点等有关事务,与甲方协商确定开标程序和评标细则,组织开标大会。 5.组织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负责安排评标活动的有关事宜。 6.根据评委会的评标结论,向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提交评标报。待审查批准和公示后,按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的评标报告,向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监督合同的签订并负责上报。 7.招标结束后,负责将采购项目确认书、投标单位名

《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的具体操作》

《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的具体操作》所谓代建制,是将有条件的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交给专业项目管理公司建设,实行交钥匙工程。长期以来,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都是由政府一手包揽,政企不分,这种状况必须及时改变。对政府投资的非经营性城市基础设施及社会公益性项日,在建设过程中要按照市场经济的运行机制,通过项目法人招标的形式选择有实力的企业组织实施,政府职能重点放在项目决策、资金运筹和监督管理方面。 (一)项目管理公司的基本职能 初步设想如下。选择若干新上的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进行试点,通过项目法人招标的形式确定对应的项目管理公司(一般是一个项目由一家公司负责),由其负责项目的全过程管理,建成后对政府实行交钥匙工程。政府也可以委托项目管理公司负责项目建成后的物业管理及资产保值增值。这些项目应符合以下条什,专业技术性比较简单,主要是一些文化、教育,卫生和社会团体项目;项目使用单位缺乏足够的基建力量和管理经验,总投资在3000万元以上(政府财政全额投资或部分投资),建设规模在10000平方米以上。 项目管理公司的定位是资产经营管理公司,并不一定参加项目的工程建设,人员要精干,做到高效运作。因此,在这个意义上看,项目管理公司是受政府委托代理甲方的权利义务,其工作职能主要包括:组织有关单位编制并报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和建筑施工图;负责项目开工前的征地拆迁、三通一平、缴纳税费及办理有关报建手续:组织建设工程招投标和施工监理工作,选择施

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编制项目的年度投资计划利财务用款计划,报政府主管部门审批;组织编制项目概算、预算和决算文什;项目完工后将建成的固定资产移交给政府。 项目管理公司的利润来自两部分,一是建设单位管理费,二是实行投资包干责任制的节余资金分成部分。具体操作如下:建设单位管理费指项目管理公司为进行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筹建、建设、验收等工作所发生的管理费用,建议按项目总投资x2.5%或单项工程费用x3%的标准计算。项目总投资应以发改委或建设部审定的投资概算为基础,最终以财政局委托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定的项目决算为准。建设单价管理费应根据项目建设进度以及财政性资金划拨进度,每年划拨给项目管理公司相应的资金额度,最终结算时多退少补。 根据财政部《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若干规定》(财基字[xx]4号)非经营性项目实行投资包干责任制的,其包干节余按投资来源比例分别用于归还贷款和进行分配。其中,国家财政性投资形成的包干节余,30%上交同级财政部门,20%上交主管部门用于基本建设投资管理方面的支出,50%作为项目管理公司的分成收入。 (二)“代建制”下的项目管理模式 1.业主管理模式 业主管理模式是传统的基本建设项目建设管理模式,即由业主(项目管理公司)自行选择工程的设计、材料供应、设备供应、施工、安装调试、监理等单位并分别与之签署合同,负责对整个项目的建设过程进行管理。在业主管理模式下,业主通过对各类合同的管理来最

财政投资评审业务委托合同

财政投资评审业务委托合同 **评审[20**]号 项目名称: *******制

财政投资评审业务委托合同 委托单位:********** 评审中介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财政部门委托审价机构审查工程预(结)算、竣工决算管理办法》、《财政投资评审管理规定》、《******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财政投资评审工作,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委托单位委托审价机构为以下项目提供投资评审服务: 1. 项目名称: 2. 服务类别: 二、委托单位应负责与建设单位的协调工作,及时提供评审所需资料。 三、审价机构要严格遵照行业相关法律、法规和**投资评审相关规定及要求,本着真实、客观、负责的态度认真完成评审任务,并对出具的审核报告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客观性、完整性负责。 四、本合同的评审业务自年月日开始实施,至年月日完成。 五、评审费用:双方同意按照《******财政性投资项

目评审委托付费意见》的规定及采购合同确定优惠率支付评审费用。 六、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评审任务完成后失效。 附:廉政承诺书 委托项目明细表 资料交接清单 委托单位:(盖章)评审中介机构:(盖章) 负责人:负责人: 年月日年月日

廉政承诺书 ******: 我单位受委托在项目的评审中,将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并郑重承诺如下: 一、对本单位的相关人员进行经常性的廉洁自律教育,并督促其在工作中自觉遵守以下规定: (一)不以任何形式向评审对象借钱借物和报销个人开支费用; (二)不索要和收受回扣等好处费,不接受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以任何名义索贿、受贿、接受馈赠; (三)不参加可能影响评审公正的宴请和娱乐活动; (四)不要求、不接受评审对象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家属和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等提供方便; (五)不向评审对象介绍家属或者亲友从事与项目工程有关的任何经济活动; (六)不为谋取私利擅自与评审对象人员就工程项目评审问题等进行私下商谈或者达成默契; (七)不要求和接受评审对象无偿提供通讯工具、交

政府采购委托合同二

编号:_______________ 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政府采购委托合同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根据_________年度政府采购计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及有关规定,甲方就_________项目委托乙方组织公开邀请询价竞争性谈判招标。 乙方愿接受甲方委托,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甲方的要求组织采购。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招标项目及范围 _________。 二、项目的完成时间自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指定一位负责人作为甲方的项目负责人,代表甲方联系和处理招标过程中的有关具体事项。 2向乙方提供招标项目的有关行政批准文件,确定项目的招标范围、数量及有关技术、商务等方面的具体要求。 3参与招标采购文件的编写,负责技术招标和要求的审核。 4对评标内容保密。 5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负责组织项目的验收工作。 6指派代表参与评标。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指定一位项目负责人,代表乙方联系和处理招标过程中的有关具体事项,协助做好招标项目的市场调研,制定招标项目的技术文件及服务内容等商务技术要求。 2根据甲方提供的技术、服务、商务等材料和要求,负责编制、印刷、发售、解释招标采购文件。 3负责发布招标公告,审查投标商资格。 4落实开标和评标地点等有关事务,与甲方协商确定开标程序和评标细则,组织开标大会。 5组织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负责安排评标活动的有关事宜。 6根据评委会的评标结论,向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提交评标报。 待审查批准和公示后,按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的评标报告,向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监督合同的签订并负责上报。

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委托代建合同(示范文本)

编号: 政府投资建设项目 委托代建合同 (示范文本) 项目名称: 项目委托人: 项目代建人: 项目使用人:

委托代建合同书 委托人: 代建人: 使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为保证政府投资建设代建项目的顺利实施,充分发挥政府投资效益,严格控制投资概算,经委托人、代建人与使用人三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万元)(以批准的投资概算为准) 建设地点: 建设规模: 建设内容: 二、代建项目管理范围和内容: 三、代建项目管理目标 投资控制金额:(万元)(以代建人投标报价为准) 工程质量标准: 代建管理期限:个日历天 四、代建管理费 金额(大写):元人民币 ¥:元 五、本合同由以下文件组成: 1、三方认可的有关工程的变更、洽商等书面文件或协议修正文件 2、委托代建合同书

3、专用合同条款 4、通用合同条款 5、中标通知书 6、投标书及其附件 7、招标文件及其附件(或描述代建项目的技术性文件) 8、初步设计文件及其审查批复文件 9、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构成本合同的文件若存在歧义或不一致时,则按上述排列次序进行解释。 六、本合同中的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七、委托人承诺,遵守本合同中的各项约定,为代建人提供项目建设的必要条件。 八、代建人承诺,遵守本合同中的各项约定,按照代建工作范围和内容,承担代建任务。 九、使用人承诺,遵守本合同中的各项约定,协助代建人完成代建工作。 十、本合同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三方各执份。 委托人:(签章)代建人:(签章)使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 地址:地址:地址: 邮编:邮编:邮编: 电话:电话:电话: 本合同签于年月日 第一部分通用合同条款

江苏省省级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暂行规定

江苏省省级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暂行规定 2007年01月30日 15时42分 699 主题分类: 计划物价 “政府投资” 江苏省省级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暂行规定 苏发改投资发[2006]1473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建立政府投资项目投资责任约束机制,实现项目建设和使用的建管分离,降低投资成本,提高建设管理水平和投资效益,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推行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按照“先行试点,逐步推广“的原则进行。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代建制,是指政府通过招标等方式选择专业化的项目管理单位(以下简称代建单位),负责项目的投资管理和实施工程建设管理,项目建成后交付使用单位的制度。代建期间代建单位按照合同约定代行项目建设的投资主体职责。有关行政部门对实行代建制的建设项目的审批程序不变。 第四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总投资额1000万元以上且使用省级财政性建设资金或政府融资性建设资金占总投资额30%以上或者使用省级财政性建设资金或政府融资性建设资金500万元以上的非经营性项目,应当实行代建制。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的项目除外。 本规定所称财政性建设资金,主要包括:财政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财政预算内其他各项支出中用于基本建设投资的资金;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专项建设基金中用于基本建设投资的资金;非税收入中用于基本建设投资的资金。 本规定所称政府融资性建设资金是指政府信用担保的和需用财政性资金归还的债务性建设资金。

第五条省发展改革委负责牵头组织实施省级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工作及对代建单位资格审查和管理;省财政厅参与代建制工作并对代建制项目的财务活动实施全过程跟踪与监督管理;省建设厅负责对代建项目的工程建设活动进行监管,审计、监察、城建档案等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第六条实行代建制的项目,可以采用全过程代建和建设阶段代建两种方式。全过程代建的,在项目建议书批复后选定代建单位实施代建;建设阶段代建的,在项目初步设计完成后选定代建单位实施代建。 第七条实行代建制的项目,代建单位应当对项目的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和主要材料、设备采购依法进行招标。 代建单位不得擅自将代建项目转让给其他单位代建。 第二章项目使用单位和代建单位职责 第八条项目使用单位的主要职责: (一)组织编报项目建议书,提出项目的性质、选址、功能、规模、标准、工期、质量。全过程代建的,项目建议书中提出对代建单位的资质和经验要求,拟订选择代建单位的招标方案。建设阶段代建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提出对代建单位的资质和经验要求,拟订选择代建单位的招标方案; (二)参与或组织项目相关设计编报工作。全过程代建的,参与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初步设计和项目施工图设计。建设阶段代建的,组织编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项目初步设计,参与项目施工图设计; (三)负责自筹资金的筹措; (四)协助代建单位办理与项目相关的审批手续; (五)委托代建单位办理或负责办理规划许可、施工许可、质量监督、安全监督、竣工验收和产权产籍登记等法定建设手续。 (六)监督工程建设进展情况; (七)参与工程交工与竣工验收。 第九条项目代建单位的主要职责: (一)组织项目相关设计编报工作。全过程代建的,组织编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和项目施工图设计;建设阶段代建的,组织编报项目施工图设计;

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委托代建合同(修改)

编号:建设项目委托代建合同 (示范文本) 项目名称: 项目委托人: 项目代建人: 项目使用人:

委托代建合同书 委托人: 代建人: 使用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为保证投资建设代建项目的顺利实施,充分发挥政府投资效益,严格控制投资概算,经委托人、代建人与使用人三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万元)(以批准的投资概算为准)建设地点: 建设规模: 建设内容: 二、代建项目管理范围和内容: 三、代建项目管理目标 投资控制金额:(万元)(以代建人投标报价为准)工程质量标准:

代建管理期限:个日历天 四、代建管理费 金额(大写):元人民币¥:元 五、本合同由以下文件组成: 1、三方认可的有关工程的变更、洽商等书面文件或协议修正文件 2、委托代建合同书 3、专用合同条款 4、通用合同条款 5、中标通知书 6、投标书及其附件 7、招标文件及其附件(或描述代建项目的技术性文件) 8、初步设计文件及其审查批复文件 9、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构成本合同的文件若存在歧义或不一致时,则按上述排列次序进行解释。 六、本合同中的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七、委托人承诺,遵守本合同中的各项约定,为代建人提供项目建设的必要条件。 八、代建人承诺,遵守本合同中的各项约定,按照代建工作范围和内容,承担代建任务。

九、使用人承诺,遵守本合同中的各项约定,协助代建人完成代建工作。 十、本合同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三方各执份。 委托人:(签章)代建人:(签章)使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地址:地址:地址: 邮编:邮编:邮编: 电话:电话:电话: 本合同签于年月日

代建项目,项目财务管理制度和投资控制措施doc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 代建项目,项目财务管理制度和投资控 制措施doc 篇一:代建部门管理办法 代建部门组织管理办法 前言 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广州市城市建设监理公司分别作为代建管理项目的主体,参与了代建项目管理投标和管理工作。并积累了近十八年的代建项目管理经验,同时,也遇到了一些管理上面的问题,其中,在招投标以及项目投资控制方面还存在着较大的差距,在项目管理过程的信息传递出现盲点,领导层面无法及时了解和纠正项目管理偏差,是出现差距的原因之一。对此,从规划院到公司层面都有深刻的认识。院领导及公司领导通过对代建资源整合,制定代建项目标准化、信息化管理体系,指导和规范代建项目管理工作。本办法以规划院及公司整合后的代建部为载体,通过对过去代建项目管理过程中诸多问题的总结,综合目前代建市场的各种因素、代建业务特征、部门组织架构形式、管理功能、项目管理的责任制、管理平台及重要节点等方面

进行编制。通过管理硬件和软件的结合形成标准化管理模块,实现代建管理工作在规划院范围内的透明、监督、指令、响应。以管理工作目录指导和规范代建项目管理行为,以管理工作流程实现责任分工,各尽其责,以管理工作考核强化项目管理的执行力,以管理工作风险节点及应对措施约束项目管理工作依法、依规、安全进行。 本办法在信息管理、资料管理上设置了较为科学的信息库,并与公司的信息管理系统对接,随时可以掌握各代建项目的管理动态,同 时支持代建项目管理资料原件的保存、电子资料的共享、管理资料整理与项目管理进度步距保持在两周内,实现项目竣工验收后肆周内具备代建资料提交的目标。 目录 一、代建部组织管理架构 二、代建部岗位责任制 三、项目管理工作指导下目录 四、代建部管理规定及工作流程 1、前期报建管理规定及工作流程 2、技术方案、设计协调管理规定及工作流程 3、投资控制管理规定及工作流程 4、招投标、合同管理规定及工作流程 5、部门成本管理规定及工作流程

政府采购委托代理协议

政府采购委托代理协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现将(项目名称)自愿委托由xx市路桥区政府采购中心代理采购,经双方协商一致,有关事项约定如下: 一、委托代理双方: 委托采购方:,地址:。 受托代理方: xx市路桥区政府采购中心,地址:路桥区金水路1号。 项目具体采购标准(包括采购需求和有关技术规范及要求等)等另附。 三、委托代理内容: 1.编制采购(包括招标谈判询价等)文件,发布采购公告等信息; 2.组织采购活动,包括组成评审小组,组织开标评标(或谈判询价),推荐(或确定)中标(或成交)供应商,发出中标(或成交)通知书等,提交采购报告; 3.根据本项目特点及要求,审核供应商报名资料。 四、委托采购方权责: 1.向代理方提供采购所需的有关技术、服务需求等资料,对本政府采购项目和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并接受和答复供应商对采购标准等方面的询问、质疑。 2.对代理方实施的委托代理事项有监督和质疑的权利,但不干涉代理方的采购行为,并按规定履行有关保密的责任; 3.负责落实采购资金,及时进行项目验收并签署验收结算意见,按规定程序及合同约定申请支付(或直接支付)采购资金。 五、受托代理方权责: 1.在委托代理的范围内按规定处理一切事务,对委托方提出的采购标准等有依法审查和纠正的权利,并对代理事项的合法性负责; 2.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独立组织采购活动,接受委托方和有关部门的监督。自觉执行回避制度,遵守廉政规定和采购纪律,并承担保密责任; 3.对外发布有关采购文件和采购结果的,应经委托方确认后,并及时将有关采购文件和采购合同等报区采购办备案; 4.向委托方提交采购报告,接受和答复供应商询问、质疑,协助委托方进行履约监督和项目验收,确保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 六、采购期限: 本项目自委托代理之日起至采购完毕。 七、代理费用: 由xx市路桥区政府采购中心承担采购所需的全部代理费用,无偿为委托方提供代理服务。 八、其他事项:

政府投资项目委托代建合同范本

政府投资项目委托代建合同范本 项目名称: 项目委托单位: 项目代建单位: 项目使用单位: 委托代建合同书: 委托单位: 代建单位: 使用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浙江省政府投资项目实施代建制管理规定》,为保证政府投资建设代建项目的顺利实施,充分发挥政府投资效益,严格控制投资概算,经委托单位代建单位与使用单位三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万元)(以批准的投资概算为准,含土地、建安工程费用及相关政策) 建设地点: 建设规模: 建设内容: 二、代建方式和内容 1、代建方式(①全过程代理,②前期工作代理,③建设实施代理)

2、代建内容 ①前期工作代理内容:组织项目可研、工程勘察、初步设计编制,办理可研报告、初步设计、土地征用、拆迁、环保、消防等手续。②组织建设实施代理内容:施工图设计、施工、监理、设备材料选购年度计划、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消防、园林绿化、市政等手续,工程合同的洽谈与签订;投资计划、用款计划申请;工程中间验收、编制工程决算报告、施工验收、资产交付等。③全过程代建是指包含以上两方面的代理内容。 三、代建项目管理目标 投资控制金额: (万元)(以代建单位投标报价为准) 工程质量标准: 代建管理期限(合同签约后): 个日历天 四、代建管理费 费率(按项目投资的): %金额(大写): 元人民币¥: 元 五、本合同由以下文件组成: 1、三方认可的有关工程的变更、洽商等书面文件或协议修正文件 2、委托代建合同书 3、专用合同条款 4、通用合同条款 5、中标通知书 6、投标文件及其附件 7、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海南省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

海南省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的管理,提高项目管理效率和投资效益,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是指政府投资项目法人按照规定的程序,将政府投资项目的组织、管理、策划和实施,委托专业工程管理公司具体负责的一种项目管理制度。 第三条除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的项目外,项目法人具备以下条件的可以不实行代建制,按国家有关规定自行组织建设: (一)本部门拥有3名以上(含3名)从事与项目相关专业领域工作满8年并具有该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的正式在编人员,5名以上(含5名)中级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的正式在编人员,且其均具有同类工程建设管理业绩和相应的管理能 力。 (二)管理人员熟悉工程有关法律法规。 (三)管理人员能够认真、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职责。

第四条不符合本办法第三条规定条件的,项目法人必须实行代建制。 第五条代建单位根据批准的项目建议书要求,对项目可行性研究或初步设计及项目实施至竣工验收实行管理。 第六条代建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为自负盈亏的经济实 体; (二)具有综合甲级工程设计资质,或综合甲级监理资质,或本专业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或综合甲级工程咨询资 质; (三)具有与同类工程建设管理相适应的组织机构和项目 管理体系; (四)具有与工程建设规模和技术要求相适应的技术、造价、财务和管理等方面的专业人员,并具有从事同类工程建设管理经验; (五)具有与项目相适应的资金实力。 第七条代建单位应当通过招投标择优产生。有关招投标程序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实施。整个招投标过程应当有监察部门代表现场监督和公证机构的公证。

政府采购委托代理协议

政府采购委托代理协议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政府采购项目事宜达成下列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的政府采购项目(以下简称采购项目)为: ,预算金额人民币。采购计划编号:。 第二条委托权限及范围 一、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政府采购项目的下列事项 1、依法编制资格预审文件(采用资格预审时),组织对潜在供应商的资格预审(有资格预审要求的项目)。 2、依法根据政府采购政策、采购预算、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 3、依法通过发布采购公告/随机抽取/书面推荐的方式邀请供应商。 4、依法进行报名登记并发放(送)采购文件。 5、依法组织项目开标、评审活动。 6、依法对开标、投标、评审活动资料存档。 7、依法向中标(成交)供应商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8、依法发布采购结果公告。 二、需要乙方协助配合,但不在甲方委托乙方范围内,由甲方自行负责组织实施的项目采购相关事项 1、甲方按照川财采[2015]32号文件有关采购项目需求论证管理办法的规定组织实施项目采购需求论证,乙方协助配合,甲方自主决定是否采纳专家采购需求论证意见;进行项目前期需求论证的专家不得参与该项目的评标工作(招标方式采购的项目)。 2、甲方_____(同意/不同意)授权评标委员会/谈判小组/询价小组/磋商小组根据评审结果直接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 3、甲方负责根据采购法、合同法及四川省财政厅招标文件合同范本拟订政府采购合同条款并提交乙方协助审核后编入采购文件;中标后甲方负责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乙方依法协助审核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政府采购合同是否按照采购文件及中标(成交)供应商投标(谈判、磋商、询价)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发现有未按照采购文件及中标(成交)供应商投标(谈判、磋商、询价)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的,应当及时告知采购人、中标(成交)供应商改正,并要求其按规定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4、甲方按相关法规及采购文件规定依法收取履约保证金。 5、甲方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1个工作日内在乙方处统一编号,甲方按照川财采[2015]27号文件规定签订合同后2个工作日内在四川政府采购网进行政府采购合同公告和备案,自行承担责任。 6、甲方按照川财采[2015]32号文件有关采购项目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规定组织实施项目验收,由甲方负责,乙方协助、配合。甲方委托乙方实施采购的项目,在供应商交货后,未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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