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联体章程 - 六安市人民医院

医联体章程 - 六安市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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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人民医院医疗联合体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安徽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试点方案》(皖政〔2015〕16号)、《关于开展县域医疗服务共同体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皖医改办〔2015〕6号)精神和省卫生计生委的统一部署,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决定,进一步探索我省公立医院改革的路径,建立科学有效的分级诊疗、双向转诊等分工协作机制,实现优质医疗资源下沉,方便群众就医,初步形成基层首诊、急慢分诊、双向转诊、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服务机制,加快实现“90%的病人不出县”的医改目标,重点发挥市人民医院医疗救治体系现有的人力、技术、设备优势,优化区域卫生资源配置,满足我市日益增长的健康保健需求。本着自愿参加、利益共享的原则,经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批准,由市人民医院牵头,区域内的二级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中心卫生院)等医疗机构参加,组成六安市人民医院医疗联合体,以下简称医联体。

第二条医联体的宗旨。医联体以经营管理、医疗技术合作为纽带,以创新运行机制为核心,以互助、发展、提高为目的,整合市、县内的医疗卫生服务资源,以协同服务为核心,以医疗技术为支撑,以利益共享为纽带,以支付方式

为杠杆,建立分工协作机制,探索建立行之有效的业务指导与合作机制,形成医联体内各成员单位之间的良性互动局面,让优质卫生资源下沉到基层去。医联体将致力于建设“区域内医疗救治中心”平台,努力提升市、县医疗的整体水平,重点是打通预约挂号、分级诊疗与双向转诊、检验等大型设备检查与结果互认、远程会诊、信息共享等多个绿色通道;建立业务指导、人才培养、学术交流、质量控制考核学科建设和科研协作多个机制。实现专家共享、临床共享、科研共享、教学共享、利益共享的目标。

第三条医联体的性质。在市医管办及卫计委的直接领导下,由六安市人民医院牵头组建,是以人才、技术、设备、科研、教学等医疗资源互补与利益共享为基础的、公益性的一体化医疗体系。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四条机构的组成

1、医联体管理委员会

管理委员会(下称管委会)是医联体的最高议事和决策机构,负责在区域卫生规划原则指导下,制定医联体发展规划;修改章程;制定医联体年度工作计划;审议医联体年度工作报告;制定医联体成员的年度考核目标;探讨医联体范围内医疗、保健、康复等业务的合作形式;定期组织医疗服务质

量检查;组织成员单位共同研究制定临床路径、诊疗规范以及医疗差错、医疗事故的防范措施;负责医联体重大事项的决策;批准相关医院加入或退出医联体的申请;任命医联体管委会主任。

医联体实行市卫计委领导下的管委会负责制。管委会设主任1名,由六安市人民医院院长担任,副主任若干名,由主任提名,委员会办公会通过,原则上由医联体内三级医院分管院长及二级医院院长担任,委员由每个成员单位推荐,每个成员单位一个委员名额;医联体管委会下设办公室,设主任一名,由管委会主任提名,管委会办公会批准。医联体管委会办公室是医联体的常设机构,设在市人民医院内,在委员会的领导下,协调医联体内各成员单位合作项目的开展,并负责医联体日常管理工作,办公室成员由办公室主任提名,经管委会办公会研究通过后产生。

2、为了便于工作开展,各成员单位要相应成立由分管院长和联络员组成的办公室,具体负责医联体内的各项工作的联系与落实。

第三章管理模式

第五条医联体成员单位权利和义务:

1、各成员单位在医联体内有优先获得技术支持的权利;有优先获得进修学习、继续教育的权利;有优先参与多中心

课题研究的权利;患者有优先就诊的权利。

2、各成员单位应发挥各自的优势,有义务帮助和促进医联体内其他成员单位的发展。

3、遵守医联体章程,执行医联体管委会决议,服从医联体管委会管理,完成医联体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

4、接受医联体管委会领导、指导、监督和检查,支持医联体工作,维护医联体利益。

5、对医联体工作提出意见或建议。

第六条医联体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管委会会议。根据工作需要,也可以临时召开会议。原则上会议由医联体内成员单位轮流主办,医联体管委会办公室应在办公会召开前一周以书面形式各委员,通知应写明办公会召开的时间、地点、议题等内容。

第七条医联体全体委员应按通知要求参加办公会,如本人确实无法参会,可以书面委托他人代为参会。对于连续两次无故不参加办公会的委员,将取消其委员资格。

第八条管委会充分发扬民主,重大决定采用票决制,参会成员须占医联体全体成员半数以上,且表决时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同意,方可做出相应的决议。但六安市人民医院对所有决议拥有一票否决权。

第四章合作形式

医联体的组建按照成员单位产权归属不变、单位法人不变、基本职能不变、人事归属不变、行政隶属不变、投入监管不变的原则。医联体内合作模式分为紧密合作型、全面托管型,合作协议另行制定。成员单位增挂“六安市人民医院医联体××医院”牌子。

第九条紧密合作型:即成员之间以业务技术合作为基础、以业务管理、利益共享为纽带、以联合体章程为共同规范组成的联合体,实现医疗质量、医疗服务、人才梯队及学科建设、科研协作、信息共享的全面开展合作。

第十条全面托管型:医联体内若有成员单位无法依靠自身的力量进行可持续发展的,可将医院或院内某科室委托给医联体管委会指定的成员单位委托管理,形成托管关系后人、财、物统一调配,经济利益一体化。

第五章合作期限

第十一条医联体成立后,合作期限如未做特别规定,将无限期延长。遇有下列情况之一将终止合作:

l、合作形式与国家及上级有关政策、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相违背。

2、成员单位在经营服务工作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被依法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3、资不抵债,无法经营。

4、无正当理由,不能完成医联体管委会的考核目标任务(考核办法另行制定)。

5、参加医联体的医院提出退出医联体申请,经医联体管委会办公会通过后终止合作。

第六章附则

第十二条本章程经医联体管委会讨论一致通过,同时报市、县医管会和卫计委备案。自医联体成立之日起生效,加入医联体的每家医院都必须严格遵守。

第十三条本章程由医联体管委会负责解释。

二○一五年四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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