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检验科样本管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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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检验科样本管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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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的

保证样本在接收、运输、保管、处理等过程中符合检验工作要求。

2范围

适用于样本的接收、运输、保管、处理等。

3职责

3.1 样本接收管理员负责对送检样本的接收、前处理、分发和保存。

3.2 检验人员负责检验过程中样本的控制和检验

后样本的留存、处置。

3.3 样本接收管理员负责留样保管和处理。

4工作程序

4.1采样人员按《实验室样本管理制度》进行样本采集、保存与运送。

4.2样本接收程序

收样人员按核对编号、姓名、样本符合要求后,

做好样本的接收登记。不符合检验要求的样本应拒收,并填写《样本拒收通知单》。

4.3检验科内的样本管理

4.3.1 样本在传送过程中,应按检验项目的相关要求传送。

4.3.各专业组接受样本后,按操作规程进行检验。

4.3.4检验工作完成后,样本下列要求存放,存放人员填写《样本留存登记表》。

(1)样本保管要做到“三不”(不损坏、不丢失、不混淆)

(2)存放样本要按日期存放,便于查取。

(3)存放样本在规定(或特殊的)环境条件下存放时,应配备必要的环境条件和设施,如冷冻柜、恒温恒湿,防光照等,并进行维护、监控和记录。保证样本在贮存期间不发生非正常的损坏和变质。

(4)易腐败变质样本、易分解的样本均不作

留样保存。

(5)留样保存时间执行样本留存时间一览表的规定。

4.3.5 样本量的评审

由各专业组对检验科需的样本量进行审查,以保证采样量不会过多或过少。

4.4存放样本的取用

对检验结果有疑问、或有争议、或被投诉时,取用存放样本进行复检,并作记录。

4.5 存放样本的处理

(1)样本保存期限满,经质量负责人批准后由有关人员处理。

(2)弃置样本由专人按生物安全条例处理。

5 支持性文件

5.1 《实验室样本管理制度》 CL-ZD-ZH-010

5.2 《实验室保密制度》 CL-ZD-ZH-013

5.3 《实验室生物安全手册》 CL-QT-ZH-001

6 记录表格

6.1 《样本接收登记册》 CL-CX-27-JL/01-0

6.2 《样本留存登记表》 CL-CX-27-JL/02-0

6.3 《样本拒收通知单》 CL-CX-27-JL/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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