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事务所重大或疑难案件集体讨论制度

律师事务所重大或疑难案件集体讨论制度
律师事务所重大或疑难案件集体讨论制度

律师事务所重大或疑难案件集体讨论制

一、为建立案件集体研究制度,本所特成立案件研究指导组,由主任或业务副主任任组长,小组有成员由业务水平较高的师参加,具体名单由组长确定

二、以下案件,承办律师必须向所主任汇报后经集体研究最决定办理方案

.危害国家安全案件

.主要事实不能认定、改变定性,无罪辩护的刑事辩护件

.涉外案件

.中级人民法院一审的案件

.主任、副主任认为需要汇报研究的案件和法律事务

三、集体研究案件,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不同意见可保留、承办律师不接受集体讨论决定的方案,律师事务所主任可行指派其他律师承办

四、特别重大案件或争议较大之案件应及时向主管司法局报

五、集体研究案件时,由承办业务的律师负责记录,并将最形成的意见整理归卷,妥善保存

六、本制度经所务委员会讨论通过,_______________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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