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电工程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程序_SAL

水电工程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程序_SAL
水电工程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程序_SAL

关于黑龙江省水电工程建设项目核准及各项专题报告审查与审批的工作汇报

第一部分黑龙江省水电工程前期工作主要内容及工作程序

水电工程建设项目应符合流域规划要求,工程建设必须履行基本建设程序。结合伊春市上甘岭区红山水电站核准过程,并根据黑龙江省发改委对水电项目核准前期工作的相关要求,水电项目核准前期工作主要包括预可行研究、可行性研究两个阶段。

一、预可行性研究阶段(取得路条阶段)

根据黑龙江省发改委对水电项目开发的要求,在开展前期工作前应先委托有资质的勘察设计单位编制项目的预可行性研究报告,继预可行性研究报告获得省发改委的审查批准后,方可取得由省发改委能源三处出具的“开展前期工作的通知”即路条的批复文件。

1、建设项目预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批流程

①项目的申请和受理:项目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勘察设计单位编写项目预可行性研究报告,待编写完成后由项目建设单位向项目所在地县级政府发改委提出“关于开展项目前期工作”的申请→县级发改委向市发改委提交书面呈文→市发改委向省发改委能源三处提交书面呈文→省发改委能源三处核验后确定是否受理。

②项目预可研报告审查:由省发改委能源三处委托黑龙江省工程

咨询评估中心组织专家对预可研报告进行上会审查,通过后由评估中心出具专家评估意见和评估报告。

③项目预可研报告的批复:省发改委能源三处根据评估中心提出的审查和评估结论提出审批建议,最后由省发改委对预可研报告进行批复,即取得路条批复文件。

2、路条审批需要提交的文件及材料

①建设单位出具的请示文件;

②预可行性研究报告;

③县级地方政府出具的请示文件;

④市级政府发改委出具的初审意见及请示文件;

⑤流域规划报告及流域规划报告批复文件。

3、在预可行性研究前,应组建项目法人筹备机构,由其组织开展项目预可行性研究报告书的编制等有关工作。项目预可行性研究批准后,应正式组建项目法人机构,及时开展可行性研究工作。

二、可行性研究阶段(项目的核准阶段)

1、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批程序

①项目的申请和受理:项目建设业主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或咨询单位编制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向项目所在地的县级政府发改委呈交项目核准申请→县级政府发改委呈交向市级发改委请示文件

件。

3、项目申请报告的报批程序

由项目业主报省发改委,省发改委在工程评估中心评估意见及省级有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进行核准。

在申报项目申请报告时,应提交政府国土资源部门出具的土地预审报告书和对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的认定意见、水利部门出具的水土保持方案批复、环保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查意见、地震部门对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的审查意见及文物保护等应提交的有关部门审查意见。

第二部分水电工程建设项目核准各项专项报告和审查审批

一、核准需要提交省有关部门审批的各项专题报告

二、水电核准提交政府专项报告审批流程

(一)水土保持方案

①申请与受理:建设单位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水保编制单位编制项目水土保持报告书,向省水利厅提出申请,提交相关材料。省水利厅接收建设单位提交的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报告书及相关材料,并进行核验,作出予以受理或不予受理的处理。

②项目审查:省水利厅组织专家对水土保持报告书进行审查,评估通过后向省水利厅提交评估报告和审查意见。

③项目批准:省水利厅根据审查和评估结论提出审批建议,经核验后办理批件。

④主管单位及审批单位

水利水电工程基本建设程序

水利水电工程基本建设程序 一、基本建设程序就是基本建设项U从决策、设汁、施工到竣工验收整个工作过程中各个阶段必须遵循得先后次序。水利水电基本建设因其规模大.费用高、制约因素多等特点,更具复杂性及失事后得严重性。 (一)流域(或区域)规划 流域(或区域)规划就就是根据该流域(或区域)得水资源条件与国家长远计划对该地区水利水电建设发展得要求,该流域(或区域)水资源得梯级开发与综合利用得最优方案。 (二)项U建议书 项U建议书乂称立项报吿。它就是在流域(或区域)规划得基础上,山主管部门提出得建设项U轮廓设想,主要就是从宏观上衡量分析该项U建设得必要性与可能性,即分析其建设条件就是否具备,就是否值得投入资金与人力。项U建议书就是进行可行性研究得依据O (三)可行性研究 可行性研究得U得就是研究兴建本工程技术上就是否可行,经济上就是否合理。其主要任务就是: (1)论证工程建设得必要性,确定本工程建设任务与综合利用得主次顺序。 (2)确定主要水文参数与成果,查明影响工程得主地质条件与存在得主要地质问题。 (3)基本选定工程规模。 (4)选定基本坝型与主要建筑物得基本型式,初选工程总体布置。 (5)初选水利工程管理方案。 (6)初步确定施工组织设计中得主要问题,提出控制性工期与分期实施意见。 (7)评价工程建设对环境与水土保持设施得影响。 (8)提出主要工程量与建材需用量,估算工程投资。 (9)明确工程效益,分析主要经济指标,评价工程得经济合理性与财务可行性。 (四)初步设计 初步设计就是在可行性研究得基础上进行得,就是安排建设项U与组织施工得主要依据。 初步设计得主要任务就是: (1)复核工程任务及具体要求,确定工程规模,选定水位、流量、扬程等特征值, 明确运行要求。

建设项目前期工作(附建设项目前期工作流程图)

建设项目前期工作 建设项目前期工作是一项复杂的有机的系统的工作,涉及发改委、建设局(规划局)、国土局、环保局、水利局、林业局、安监局、消防支队等行政职能部门,以及可研、规划、环评、水保、林地调查、安评等相关资质咨询设计单位,同时还需要各行业专家的参与,包括项目选址、用地预审、环评、水土保持、占用林地、安评、立项、用地报批等行政许可事宜,以及开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其中发改委(或工信局)主管的立项在建设项目前期工作中起到承前启后的作用,是最为关键的环节之一。 建设项目(construction project)是指按一个总体设计组织施工,建成后具有完整的系统,可以独立地形成生产能力或者使用价值的建设工程。建设项目一般指在符合国家总体建设规划及地方相关规划的提前下,能独立发挥生产功能或满足生活需要,其项目建议书或(项目申请报告)经准立项(备案、核准)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经批准的建设任务。如工业建设中的一座工厂、一个矿山,民用建设中的一个居民区、一幢住宅、一所学校等均为一个建设项目。简单的说,就是有建设的项目。 建设项目前期工作从字面上面上很好理解,但目前没有权威部门给出的准确概念,笔者认为,本文所谈的建设项目前期工作是指建设项目在开工之前,项目业主单位围绕行政主管审批的相关行政许可事项,而有针对性开展有关工作,包括委托编制、申请召开专家认证会、

提交申请材料、与行政主管部门对接等等工作,行政许可事项包括取得项目选址、用地预审、环评、水土保持、占用林地、安评、立项、用地报批等批复核准文件。 通常行政许可事项根据项目行业类别、投资规模、产能、投资主体、国家调控政策等因素,实行分级审批制度,通常有四个审批级别,包括国务院及国家部级(中央机构)、省政府及省级行政主管部门(省级机构)、市政府及市级行政主管部门(市级机构)、县政府及县级行政主管部门(县级机构),当然中央机构审批的项目最为严格、难度最大、前期工作最多并最为复杂、前期工作费用多,县级审批的项目因为简单、前期工作费用少,审批亦较为容易。 建设项目前期工作费是大家比较关心的事项,建设项目前期工作费是建设项目开工建设前进行的项目规划、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等前期工作发生的费用,主要有政府收费项和相关资质设计单位收取的编制费和设计费。建设项目前期工作费的多少关键因素是项目的大小。 2004年国家投资制度必改革以后,国家对建设项目的管理目前主要有三种审批制度,审批制(主要涉公投资项目)、核准制(主要是外商投资和限制类项目)、备案制(前两项以外的项目),现主要就实行审批制的广西钦州某公园项目介绍一下建设项目前期工作中主要行政许可事宜。 1. 项目初步选址批复。编制项目规划设计,并编写规划设计说明,主要是从功能性、结构性、生态性等方面出发,做两套或两套以上设

工程建设前期工作(内部)流程

工程建设前期工作(内部)流程 一、项目前期办理项目立项、项目选址、土地预审、环境影响评价、规划方案核准、工程勘察与设计、取得规划许可,委托招标代理,编制概预算、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和施工(监理)合同,取得资金证明,进行工程招投标,签定施工(监理)合同,取得施工许可,办理质量监督手续。 工程建设前期工作 一、基建项目立项审批(提供以下资料) 1.项目业主主管部门的申报文件; 2.项目业主编制的项目建议书; 3.资金落实意向书; 4.有关部门意见; 5.土地取得证件。 二、建设项目选址意见(提供以下资料) 1.单位书面申请; 2.项目建议书及批复文件; 3.1:500地形图十份。 三、建筑工程设计方案核准(提供以下资料) 1.项目办理申请书; 2.批准建设项目的有关文件; 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件复印件; 4.经批准的规划总平面图复印件;

5.建设工程设计方案; 6.项目涉及其他部门的书面审核意见。 四、初步设计审批(市发改委组织) 1.申请报告; 2.有相应资质的工程设计单位编制并符合规范要求的项目初步设计文本;3.立项文件; 4.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5.资金落实证明; 6.工程概算书。 五、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提供以下资料) 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表; 2.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批复文件; 3.经审查同意的建筑总平面布置方案图; 4.项目用地规划选址意见书; 5.土地预审意见; 6.项目所涉及的相关部门的书面意见。 六、施工图审查(提供以下资料) 1.审查委托书一份; 2.立项文件一份; 3.规划选址意见书及红线图一份; 4.扩初设计或方案及批文一份; 5.勘察合同一份; 6.设计合同一份;

建设项目前期工作方案

建设项目前期工作方案 篇一: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办理需要的手续 建设项目前期工作 2015年12月 申报程序及提供资料 前期工作申报程序及提供资料 一、项目建议书 (1) 二、选址意见书 (3) 三、环境影响评价 (5) 四、地震安全性评价 (6) 五、规划设计方案 (7) 六、建设用地拨地钉

桩 (8) 七、可行性研究报告 (9) 八、项目报建备案 (11) 九、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12) 十、建筑设计方案……………………………………………………14 十一、初步设计审核………………………………………………… 15 十二、年度投资计划.........................................................16 十三、大配套证明 (17) 十四、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建设用地批准书........................18 十五、建设用地权属审核审批.............................................21 十六、消防设计审核.........................................................22 十七、人防证明 (23) 十八、地名办手续……………………………………………………25 十九、防雷装置设计审核…………………………………………… 26 二十、工程档案登

记 (27) 廿一、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28 廿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30 廿三、建筑节能备案………………………………………………… 31 廿四、委托测绘院放线,出具放线报告……………………………32 廿五、建设工程规划定位查验………………………………………33 廿六、建设工程安全施工措施备案 廿七、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备案 廿八、墙体改革专项基金 廿九、散装水泥专项基金 三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34 ……………………………………… 35 …………………………………………… 36 …………………………………………… 37 (38) 项目立项申报程序 一、受理单位或窗口:市发改委(行政许可窗口) 二、行政许可事项名称:项目立项批复 三、申请受理条件:

水电站建设 程序流程

水电站建设程序流程 1、如何办理水电站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报告审批手续? 在办理好以上七个方面的审批手续后,业主应委托有相应资质单位编制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并将编制好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及上面所说的审批手续按照规定权限一并报计划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在完成项目立项工作后,业主应委托有资质单位编制的《初步设计报告》并将编制好的《初步设计报告》按规定权限报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2、水电站开工报告审批条件与提供的材料有那些? 答:审批条件主要有:(1)项目初步设计已经批复;(2)项目法人已经组建,项目管理机构和规章制度健全;(3)建设资金已经落实,资金来源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资金承诺手续完备,年度实施计划已经批复;(4)项目主体工程施工单位已通过招标选定,施工承包合同已经签订;(5)项目施工监理单位已选定;(6)项目质量监督书已经签订;(7)项目征地、拆迁和施工场地“三通一平”(供电、供水、运输和场地平整)工作已经完成,项目主体工程施工准备工作已经完成,具备施工条件;(8)项目建设需要的主要设备和材料已经订货。 需要提交的材料主要有:项目开工申请报告、项目法人成立的批准文件及组织机构和主要人员情况表、初步设计批准文件、投资方案协议书、资金到位或承诺有关文件、有关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项目施工承包合同、监理合同及质量监督书等。 4、水电站工程实施阶段主要有哪些验收? 答:水电站工程建设实施阶段,应及时组织工程分部验收、阶段验收。阶段验收包括工程截流前验收、工程下闸蓄水验收、机组启动验收。下闸蓄水验收前应对工程进行蓄水安全鉴定。 当小水电站工程全部完建,进入试运行期间应限制水位运行,试运行满一年后应进行竣工验收。 3、水电站建设项目申请审批、核准前应依法办理哪些手续? 答:水电站建设项目业主在向发展和改革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审批、核准前,应办理如下手续: (1)水电站建设规划同意书。如实行水能资源有偿出让制度,水能资源的开发使用权通过组织的公开拍卖程序中取得。 (2)水电站建设项目防洪影响评价报告审批。应先提交由相关资质单位编制的《防

工程项目前期工作流程

工程项目前期工作流程 一、建设项目选址 1、项目地块的市场调研-------实地调查、资料、信息收集。 2、项目地块的建议书 2.1项目概况:项目的地理位置、项目背景、占地面积、地形地貌、地块内的现状、周边现状和市政配套设施等等。 2.2可行性研究报告:市场概述、土地供应市场分析、房地产二级供应结构分析、住宅市、影响商品房价格因素及价格走势分析、市场参与者构成、地方住宅金融业、政策走向分析。2.3项目定位 2.4规划与建筑 2.5投资估算及效益分析 2.6建设结论及建议 二、土地使用证办理 1、土地协议出让 1.1规划资料 1.2价格评估 1.3估价备案 1.4建设用地报批 1.5土地使用证(行政中心→地籍处) 1.6权属调查:土地测绘 1.7发证 三、在拿到地之后按规划资料可同步委托进行规划设计,以节省项目建设周期。 四、建设用地阶段 1、计委立项 1.1立项申请报告 1.2建设地点的土地权属材料及地形图 1.3开发企业或民营企业首次申报项目须附工商营业执照 1.4使用银行贷款项目须说明贷款银行、贷款数额、并附贷款承诺书 1.5根据投资大小项目性质等具体情况,部分项目须编写项目建议书 2、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2.1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申请表 2.2用地计划及有关立项文件 2.3用地协议和土地确权资料 2.4地形图 3、申请规划设计条件 3.1规划设计条件申请表 3.2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3.3用地计划及有关立项文件 3.4地形图 4、规划方案审查 4.1建设工程规划报建申请表 4.2立项文件

4.3规划方案(需要设计资质章) 4.4相关前期资料 5、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5.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表 5.2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5.3相关前期资料 5.4地形图 五、施工图审查阶段 1、送施工图到施工图审查中心 2、按审查中心意见进行建筑、结构、水、电等各专业的修改 3、修改意见反馈审查中心 4、施工图审查合格书(须交纳相关审查费用) 5、高层必须经防雷中心防雷审查(须交纳相关审查费用) 六、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阶段 1、按审核方案做施工图设计(之前须完成地质勘探工作与三通一平)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此过程涉及多项费用包括市政配套费(90元/㎡)测绘费、白蚁防治费(1.6元/㎡), 七、施工许可证阶段 1、与施工单位签订合同 2、与监理单位签订合同 3、施工合同、监理合同备案 4、在规划科办理发包通知书 4.1银行资金证明(工期不足一年的,到位资金不少余合同造价的50%;工期超过一年的,到位资金不少余合同造价的30%) 5、墙改基金、散装水泥专项资金缴款(后期可退至少50%),防雷设计,人防设计审查,民用建筑节能审查 6、凭前面二、三、四、五、六各环节相关前期资料办理施工许可证。 八、工程建设阶段 1、地基与基础。开挖基坑(基槽)→基槽验收→做基础→基础验收→回填土方 2、主体结构。砖混、钢筋混凝土、钢结构等,砖混结构:砌砖→浇筑构造柱、圈梁→现浇(预制)顶板;钢筋混凝土简单:绑扎钢筋(柱、梁板)→支模板(柱、梁板)→浇筑混凝土→填充墙;钢结构:加工、安装钢柱→加工、安装钢梁、钢架→屋面板。 3、屋面。 4、主体验收 5、装饰与装修。分几部分:地面、墙面、门窗安装等。 6、设备管道包括:电缆电线、灯具安装;给排水管道器具;通风空调设备与管道安装;暖气;消防等 7、室外工程和绿化 8、竣工验收及消防验收

建设工程前期工作程序及流程图总结

建设工程前期工作程序及流程图总结 一、建设工程前期工作程序 1、立项程序 1) 制项目计划书 2) 报市发改委立项 2、可研程序 1) 托有编制可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项目可研报告 2) 报市发改委评审 3) 由市发改委批复可研 3、环评程序 1) 报市环保局(确定环评等级) 2) 托环境评价机构编制项目环评报告 3) 点项目或高污染项目需要进行环境监测 4) 报市环保局评审 5) 由市环保局批复环评报告 4、规划选址

1) 准备立项、环评批复、建设场地地形图 2) 规划院办理建设规划 3) 办理规划选址(如建设规划面积超5万平方米必须到建设厅规划处办理规划选址) 4) 办理规划用地蓝线 5、土地预办 1) 准备立项、环评批复、规划选址意见书、规划用地蓝线图 2) 办理土地预办 6、项目初步设计程序 1) 准备立项、可研、环评批复、规划选址意见书 2)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项目施工图初步设计 3) 报市发改委评审 4) 由市发改委批复初步设计 7、建设规划红线 1) 准备立项、环评批复、规划选址意见书、规划用地蓝线图、土地预办 2) 办理规划红线

8、施工图设计程序 1) 准备立项、环评批复、规划蓝线图、规划红线图 2) 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施工图设计 9、施工图审核程序 1) 准备立项、环评批复、规划蓝线图、规划红线图、消防审查合格证 2) 报审图中心评审 3) 由审图中心批复施工图审查合格证 10、建设用地许可证程序 1) 准备立项、环评批复、规划选址意见书、规划用地蓝线图、规划红线、土地预办、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2) 办理建设用地许可证 3) 交纳国有土地有偿使用费 4) 办理用地所有权许可证 11、工程招投标程序 1) 委托招标代理机构(编制招标文件) 2) 招标公告发布 3) 招标进件(招标代理机构到市建委招标办办理)。必须准备文件:计划、施工图、施工图审查合格证书、消防审批、规划审批(规划红线)、资金证明(建委资金计划表也可)。

电力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流程【方案】

关于电力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的相关资料一、电力建设项目的核准权限: 水电站:在主要河流上建设的项目和总装机容量25万千瓦及以上项目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其余项目由地方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抽水蓄能电站: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火电站: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热电站:燃煤项目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其余项目由地方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风电站:总装机容量5万千瓦及以上项目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其余项目由地方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核电站:由国务院核准。 电网工程:330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的电网工程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其余项目由地方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注: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一般指国家发改委,地方政府投资主管部门一般指地方发改委。 二、关于火电工程项目的鼓励与限制政策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在2013年2月16日发布21号令,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作出了修改,修改后与电力相关的内容如下: 鼓励类: ※水力发电 ※单机60万千瓦及以上超临界、超超临界机组电站建设; ※采用背压(抽背)型热电联产、热电冷多联产、30万千瓦及以上热电联产机组; ※缺水地区单机60万千瓦及以上大型空冷机组电站建设; ※重要用电负荷中心且天然气充足地区天然气调峰发电项目; ※30万千瓦及以上循环流化床、增压流化床、整体煤气化联合循环发电等洁净煤发电;※单机30万千瓦及以上采用流化床锅炉并利用煤矸石、中煤、煤泥等发电; ※燃煤发电机组脱硫、脱硝及复合污染物治理; ※乏风瓦斯发电技术及开发利用;

※垃圾焚烧发电成套设备; ※分布式电源; ※太阳能热发电集热系统、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集成技术开发应用; ※风电与光伏发电互补系统技术开发与应用; ※生物质直燃、气化发电技术开发与设备制造; ※以畜禽养殖场废弃物、城市填埋垃圾、工业有机废水等为原料的大型沼气生产成套设备;※沼气发电机组、沼气净化设备、沼气管道供气、装罐成套设备制造; ※海上风电场建设与设备制造 ※海上风电机组技术开发与设备制造 ※海洋能、地热能利用技术开发与设备制造; ※先进核反应堆建造与技术开发; ※核电站建设; ※核设施退役及放射性废物治理; ※核电站延寿及退役技术和设备; ※核电站应急抢险技术和设备; ※天然气分布式能源技术开发与应用; ※纯低温余热发电; ※太阳能热利用及光伏发电应用一体化建筑。 限制类: ※小电网外,单机容量30万千瓦及以下的常规燃煤火电机组; ※小电网外,发电煤耗高于300克标准煤/千瓦时的湿冷发电机组,发电煤耗高于305克标准煤/千瓦时的空冷发电机组; ※无下泄生态流量的引水式水力发电。 淘汰类: ※大电网覆盖范围内,单机容量在10万千瓦以下的常规燃煤火电机组; ※单机容量5万千瓦及以下的常规小火电机组; ※以发电为主的燃油锅炉及发电机组; ※大电网覆盖范围内,设计寿命期满的单机容量20万千瓦以下的常规燃煤火电机组。

电力项目审批程序

《电力项目审批程序》 I、项目审批程序的规定 1、不论何种形式的集资项目,均应符合所在电网的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分别纳入国家或地方建设计划,按基建程序办事;有关项目的项目建设书、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任务书,凡与水电部合资建设的项目,由电力部门按水电部规定的职责编报和审批。方或部门投资在水电部所属电厂内扩建的项目,由地方或部门与水电部商定后,共同上报项目建设书和设计任务书。凡全部由地部门和企业集资建设的项目由主管地方和主管部门编制,并经有关电管局,省局同意后,上报国家计委,并抄送水电部。 2、为了鼓励集资办电,国家计委已明确,地方集资部分不挤占地方投资计划指标,由国家计委另行安排指标。 (水利电力部印发《贯彻国务院“关于鼓励集资办电和实行多种电价的暂行规定中有关集资办电部分的试行办法》的通知(86)水 字第73号1986年4月17日) 一、发电配套送出工程,凡接入电网的,其设计任务书的上报和审批,不论何种投资渠道(包括国家投资、华能投资、地方投资 门投资、企业投资及新力公司投资等)均按以下程序: 1、发电配套送出工程的设计任务书,在发电配套送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经电力规划设计总院、电管局、省局组织审查后,均由 局、省局负责编制报能源部。 发电配套送出工程设计任务书的上报,原则上应与发电工程同步,建设周期较长的大型发电工程或涉及电网结构有重大改变的配出工程设计任务书,不能同步上报时,应在发电工程开工前上报,个别确有困难的,经部同意后可在工程开工后报出。2、电管局、省局上报的发电配套送出工程设计任务书,要分别抄报,抄送发电项目的和投资单位(包括项目所在地方主管部门) 请各投资单位对送出工程的内容、投资额及投资分摊、贷款方式等要及时提出书面意见报部。 3、部根据各电管局、省局上报的任务书和各投资单位的意见进行审批。按国家现行规定,330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的配套送出工 由部提出初审意见报国家计委审批,220千伏配套送出工程由能源部审批。110千伏以下配套送出工程由电管局、省局审批。 二、不属于电厂配套送出的,如为解决某个供电地区用电或为某大用户供电的送变电工程设计任务书,也按国家现行规定330千以上电压等级的,由电管局、省局报部,经部提出初审意见报国家计委审批。220千伏工程设计任务书由电管局、省局报部审批。 千伏及以下工程任务书由电管局、省局(或省、市、自治区计委)审批。 三、为解决电气化铁路供电送变电项目,在铁路部门正式提出负荷资料和用电申请报告后,由电管局、省局编制供电工程设计任报能源部。涉及330千伏及以下电压等级的工程设计任务书仍由部提出初审意见后报国家计委审批。220千伏及以下工程设计任 由部审批。 四、上述发电配套送出,电网送变电及电铁等供电工程的设计任务书,华北、东北、华东、华中、西北电网所辖的地区,由省电 报电管局,经电管局初审后报部,其它则由省电力局直接报部。 五、为了加强宏观管理、严格控制新开工规模,搞好电网的安全经济运行,发电配套送出及电网送变电工程、电铁供电工程等应准的工程设计任务书内容安排计划,凡设计任务书未经审批的项目或涉及工程设计任务书内容变动的项目,一律不准列入年度建

水电工程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程序_SAL

关于黑龙江省水电工程建设项目核准及各项专题报告审查与审批的工作汇报 第一部分黑龙江省水电工程前期工作主要内容及工作程序 水电工程建设项目应符合流域规划要求,工程建设必须履行基本建设程序。结合伊春市上甘岭区红山水电站核准过程,并根据黑龙江省发改委对水电项目核准前期工作的相关要求,水电项目核准前期工作主要包括预可行研究、可行性研究两个阶段。 一、预可行性研究阶段(取得路条阶段) 根据黑龙江省发改委对水电项目开发的要求,在开展前期工作前应先委托有资质的勘察设计单位编制项目的预可行性研究报告,继预可行性研究报告获得省发改委的审查批准后,方可取得由省发改委能源三处出具的“开展前期工作的通知”即路条的批复文件。 1、建设项目预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批流程 ①项目的申请和受理:项目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勘察设计单位编写项目预可行性研究报告,待编写完成后由项目建设单位向项目所在地县级政府发改委提出“关于开展项目前期工作”的申请→县级发改委向市发改委提交书面呈文→市发改委向省发改委能源三处提交书面呈文→省发改委能源三处核验后确定是否受理。 ②项目预可研报告审查:由省发改委能源三处委托黑龙江省工程

咨询评估中心组织专家对预可研报告进行上会审查,通过后由评估中心出具专家评估意见和评估报告。 ③项目预可研报告的批复:省发改委能源三处根据评估中心提出的审查和评估结论提出审批建议,最后由省发改委对预可研报告进行批复,即取得路条批复文件。 2、路条审批需要提交的文件及材料 ①建设单位出具的请示文件; ②预可行性研究报告; ③县级地方政府出具的请示文件; ④市级政府发改委出具的初审意见及请示文件; ⑤流域规划报告及流域规划报告批复文件。 3、在预可行性研究前,应组建项目法人筹备机构,由其组织开展项目预可行性研究报告书的编制等有关工作。项目预可行性研究批准后,应正式组建项目法人机构,及时开展可行性研究工作。 二、可行性研究阶段(项目的核准阶段) 1、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批程序 ①项目的申请和受理:项目建设业主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或咨询单位编制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向项目所在地的县级政府发改委呈交项目核准申请→县级政府发改委呈交向市级发改委请示文件

水电工程建设项目核准各项专项报告和审查审批流程

水电工程建设项目核准各项专项报告和审查审批流程 一、核准需要提交省有关部门审批的各项专题报告 二、水电核准提交政府专项报告审批流程 (一)水土保持方案 ①申请与受理:建设单位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水保编制单位编制项目水土保持报告书,向水利部提出申请,提交相关材料。水利部接收建设单位提交的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报告书及相关材料,并进行核验,作出予以受理或不予受理的处理。 ②项目审查:水利部组织专家对水土保持报告书进行审查,评估通过后向水利部提交评估报告和审查意见。 ③项目批准:水利部根据审查和评估结论提出审批建议,经核验后办理批件。 ④主管单位及审批单位

市级主管单位:水利局 省级审批单位:水利厅水保处 ⑤办理所需提供材料 建设单位申请函、行政许可申请文件、行政许可申请表、项目报告设计委托书、项目建设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项目建设单位法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流域规划报告及批复(复印件)、报告送审稿12本(设计单位提供)。 (二)水资源论证报告 ①申请与受理:建设单位应委托水利部门相关人员编制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向水利部提出申请,提交相关材料。水利部接收建设单位提交的建设项目水资源报告书及相关材料,并进行核验,作出予以受理或不予受理的处理。 ②项目审查:水利部组织专家对水资源论证报告书进行审查,评估通过后向水利部提交评估报告和审查意见。 ③项目批准:水利部根据审查和评估结论提出审批建议,经核验后办理批件。 ④主管单位及审批单位 市级主管单位:水利局 省级审批单位:水利厅水政水资源处 ⑤办理所需提供材料 建设单位申请函、行政许可申请文件、行政许可申请表、项目报告设计委托书、项目建设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项目建设单位法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流域规划报告及批复(复印件)、报告送审稿12本(设计单位提供)。 (三)洪水影响评价报告 ①申请与受理:建设单位应委托水利部门相关人员编制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书,向水利部提出申请,提交相关材料。水利部接收建设单位提交的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书及相关材料,并进行核验,作出予以受理或不予受理的处理。 ②项目审查:水利部组织专家对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书进行审查,评估通过后向水利部提交评估报告和审查意见。 ③项目批准:水利部根据审查和评估结论提出审批建议,经核验后办理批件。 ④主管单位及审批单位 市级主管单位:水利局 省级审批单位:水利厅水管处 ⑤办理所需提供材料 建设单位申请函、行政许可申请文件、行政许可申请表、项目报告设计委托书、项目建

水电工程基本建设程序

水电工程基本建设程序 水电工程基本建设程序是一项水电工程从设想提出到决策,经过勘察、设计、施工和验收,直至投产和交付使用的整个过程中,应该遵循的内在规律。 按照水电工程的内在规律,投资建设一项应经过决策、勘察、设计、施工、交付和运行若干个发展时期。每个发展时期又可分为若干阶段,每个阶段内的各项工作之间存在着不能随意颠倒的先后顺序关系。科学的建设程序应当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原则。 水电站工程建设条件比较复杂,工作量大。 1993年电力工业部将设计阶段进行了调整,2004年《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将工程投资体制进行了全面调整。目前一般水电工程基本建设程序为: (一)编制河流开发规划报告,报有关部门审查和批准 河流水电规划初步查明河流开发条件,明确河流开发任务,协调综合利用要求,优选梯级开发方案和推荐近期工程。其主要内容有研究河流的主要开发任务,查明流域的水文泥沙情况,了解区域地质和地震情况,提出各梯级单独和全部联合运行的能量效益,对河流环境状况进行调查分析,初拟坝址、坝型和枢纽总布置方案,提出开发顺序初步意见,推荐近期工程,完成河流开发规划报告,报有关部门审查和批准。 (二)依据电力系统规划和流域开发规划提出拟建项目,进行预可行性研究,提出预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有关部门审查 预可行性研究的目的是对拟建工程项目的建设必要性、技术可行性与经济合理性进行初步研究,提出初步评价,以便确定工程建设项目能否成立。水电站预可行性研究主要内容是:(1)根据电力系统中长期发展规划和河流水电开发规划、地区和国民经济各部门的要求,论证工程建设的必要性,基本确定综合利用要求,提出工程建设任务; (2)收集水文、气象资料和进行必要的水文勘测,基本确定主要水文参数; (3)了解区域地质、地震、水库和枢纽工程地质条件,进行勘测和试验,初步评价影响工程的主要地质条件和问题,初选代表坝址、厂址; (4)初选工程规模、代表坝型和主要建筑物型式,初选工程总布置; (5)初选施工导流、对外交通、水电供应、建筑材料、施工方法、施工总布置和总进度; (6)初选机组、电气主接线、主要机电设备、金属结构的型式和布置; (7)进行水库淹没实物指标和工程环境影响的调查,初步分析移民安置环境、容量和安置去向; (8)估算工程投资,提出资金(包括内资和外资)筹措的设想; (9)测算上网电价,进行初步的财务评价和经济效益分析,提出工程能否立项的意见。 对于政府投资的项目需要编制项目建议书。项目建议书是供国家或地方政府主管部门审批的拟建项目的建议文件。对工程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之前,要先编报项目建议书。它是根据经国家或地方政府主管部门审查的电力系统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已经审查的预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编制的。其主要内容包括: (1)建设的必要性; (2)建设规模;

电厂建设项目前期工作160个筹建程序

电厂建设项目前期工作160个筹建程序 电厂建设项目前期工作是指从电厂建设项目规划选址工作开始,到电厂建设项目批复开工之间的全部组织、实施和管理工作。 具体包括如下主要工作内容: (一)电厂建设项目的技术经济可行性研究论证工作,具体为电厂建设项目的初步可行性研究工作(水电为预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工作、初步设计等。 (二)申请国家批准立项、开工工作,具体为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书、开工报告等。 (三)电厂建设项目投资意向协议、股东协议、公司章程的起草和签订工作及电厂建设项目公司成立前的筹备、登记注册等工作。 (四)取得各级政府有关批文及银行贷款意向函、承诺函等所进行的工作。 一、项目前期工作大体进展流程 项目电源点选择:电厂建设项目前期的资料收集和分析研究工作,编制项目选点调研报告;与地方政府的初步沟通,取得其对公司的认可和项目的支持。 可行性阶段工作:电厂建设项目的技术经济可行性研究论证工作,具体为电厂建设项目的初步可行性研究报告(预可行性研究)---初可审查---可研报告---可研审查---可研收口---项目申请报告上报---初步设计。 可批性阶段工作:省市县三级政府支持(列入城建、供热、电力等规划,)---进入省市重点项目盘子---省市发改委逐级上报项目—国家发改委攻坚(电力处-火电司-能源局-委领导)---拿到发改委路条---初步设计---各部委审批---项目核准---编制开工报告---争列国家重点项目 二、项目前期基础性的六个专业报告 有关电厂建设项目的初步可行性研究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及前期工作中的主要专题研究报告(供热规划、热电联产、水资源、地质灾害、水土保持、环境保护、接入系统设计等)的审查和咨询委托工作,需上报集团公司和相应行政主管部门。 (一)初可研报告书-项目建议书-可研报告-项目申请报告 工作流程: 1、初可研报告编制委托(电力设计院)初可报告书编制; 2、初可报告书审查; 3、由专业资质的审查单位对项目进行初可审查,并出具审查意见; 4、编制项目建议书; 5、上报集团公司项目建议书,得到集团公司的批复; 6、可研报告及项目申请报告编制委托(电力设计院);

水利水电工程竣工验收程序规定详解

水利水电工程竣工验收程序规定 竣工验收应在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项目全部完成并满足一定运行条件后1年内进行。不能按期进行竣工验收的,经竣工验收主持单位同意,可适当延长期限,但最长不应超过6个月。一定运行条件是指水库经过6个月(经过一个汛期)至12个月。 6.1竣工验收应具备以下条件: 1、工程已按批准设计全部完成[注1]。 2、工程重大设计变更已经有审批权的单位批准[注2]; 3、各单位工程能正常运行; 4、历次验收所发现的问题已基本处理完毕; 5、各专项验收已通过[注3]。 6、工程投资已全部到位; 7、竣工财务决算已通过竣工审计,审计意见中提出的问题已整改并提交了整改报告[注4]; 8、运行管理单位已明确,管理养护经费已基本落实; 9、质量和安全监督工作报告已提交,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注5]; 10、竣工验收资料已准备就绪。(详见附件6-2、6-3) 注: 1、若工程有少量建设内容未完成,但不影响工程正常运行,且能符合财务有关规定,项目法人已对尾工作出安排的,经竣工验收主持单位同意,可进行竣工验收。 2、工程重大设计变更的审批程序请查阅《关于加强我区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设计变更管理的通知》(桂水技〔2010〕19号)文相关条款。 3、此处专指档案专项验收。 4、竣工决算审计前,项目法人应将竣工财务决算提交竣工验收主持单位审查。 5、除施工单位自检、监理单位平行检测合格外,竣工验收前质量抽样检测项目也必须全部合格。 6.2竣工验收的组织 竣工验收委员会可设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委员以及委员若干名,主任委员应由验收主持单位代表担任。竣工验收委员会由竣工验收主持单位、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和部门[注]、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流域管理机构、质量和安全监督机构、运行管理单位的代表以及有关专家组成。 项目法人、勘测、设计、监理、施工和主要设备制造(供应)商等单位应派代表参加竣工验收,负责解答验收委员会提出的问题,并应作为被验收单位代表在验收鉴定书上签字。 注: 大型水库一般指自治区发改委、财政厅、审计厅,工程项目所在地的市政府和发改委、财政、审计;县(市、区)政府和发改委、财政、审计、国土等部门。 中型水库一般指自治区发改委、财政厅,工程项目所在地的市政府和发改委、财政;县(市、区)政府和发改委、财政、审计、国土等部门。 小型水库由各市水利局定。 6.3竣工验收的程序 1、项目法人组织进行竣工验收自查; 2、项目法人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 3、竣工验收主持单位批复竣工验收申请报告;

水利工程基本建设程序与项目审批

水利工程基本建设程序与项目审批 一、水利水电工程基本建设程序 基本建设程序是指基本建设项目从决策、设计、施工到竣工验收全过程中各项工作所必须遵循的先后次序。水利水电基本建设因其规模大、施工难、费用高、制约因素多等特点,更具复杂性及失事后的严重性。水利工程建设须经规划、设计、施工等阶段及试运转和验收等过程,各工作环节必须环环相扣,紧密相连,正确反映工程建设的整个过程,确保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顺利进行。 (一)工程基本建设程序的特点 综合分析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的各个阶段,不难发现水利水电工程基本建设程序具有以下特点: (1)工程差异大,各具不同特点。水电建设项目有特定的目的和用途,须单独设计和单独建设。即使是相同规模的同类项目,由于工程地点、地区条件和自然条件(如水文、气象)等不同,其设计和施工也具有一定的差异。 (2)工程耗资大,工期相对较长。水利水电建设项目施工中需要消耗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由于工程的复杂性和艰巨性,建设周期长,大型水利水电工程工期甚至长达十几年,如小浪底水利枢纽、长江三峡工程、南水北调工程等。 (3)工程环节多,需要统筹兼顾。由于水利水电建设项目的特殊性,建设地点须经多方案选择和比较,并进行规划、设计和施工等工作。在河道中施工时,需考虑施工导流、截流及水下作业等问题。 (4)涉及面较优广,关系错综复杂。水利水电建设项目一般为多目标综合开发利用工程(如水库、大坝、溢洪道、泄水建筑物、引水建筑物、电厂、船闸等)具有防洪、发电、灌溉、供水、航运等综合效益,需要科学组织和编写施工组织设计,并采用现代施工技术和科学的施工管理,确保优质、高速地完成预期目标。 (二)工程基本建设程序 针对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的各个阶段,我们可以看出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程序如图1-1所示。

建设项目前期工作(附建设项目前期工作流程图)

简述建设项目前期工作 作者:钟明 (2012年10月8日出稿,2013年元月6日第一次修订,2015年5月16日第二次修改, 2015年6月20日第三次修改) 建设项目前期工作是一项复杂的有机的系统的报批报建工作,涉及发改委、建设局(规划局)、国土局、环保局、水利局、林业局、安监局、消防支队等行政职能部门,以及可研、规划、环评、能评、水保、林地调查、安评、地灾等相关资质咨询设计单位,同时还需要各行业专家学者的参与,包括项目投资协议(与主管政府签订的)、项目选址、用地预审、环评、水土保持、占用林地、安评、能评、立项、用地报批等行政许可事宜,以及开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其中发改委(或工信局,工信委主管改扩建或技改项目)主管的立项在建设项目前期工作中起到承前启后的作用,是最为关键的环节之一。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精简审批事项规范中介服务实行企业投资项目网上并联核准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4〕59号),“五个一律”,一是属于企业经营自主权的事项,一律不再作为前置条件。二是对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为前置条件的,一律不再作为前置审批。三是对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为前置条件的,除确有必要外,都要通过修改法律法规,一律不再作为前置审批。四是核准机关能够用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方式解决的事项或者能够通过后续监管解决的事项,一律不再作为前置审批。五是除特殊需要并具有法律法规依据外,有关部门一律不得设定强制性中介服务,不得指定中介机构。法律明确规

定为前置条件的有:选址意见书、节能审查意见、洪水影响评价(若涉及到的要做)、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海洋环境影响评价意见(若涉及到的要做)。法规明确规定为前置条件有:用地预审意见、取水申请批准文件(若涉及到的要做)、移民安置规划及审核意见(若涉及到的要做)、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河道影响审批(若涉及到的要做),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要做的作为前置条件的前期评价不等于不用做,而是不作为项目核准(审批)的前置条件。目前很多项目前期工作审批事项还未取消,待国家和地方出台新政策取消后可以不用做。 建设项目是指按一个总体设计组织施工,建成后具有完整的系统,可以独立地形成生产能力或者使用价值的建设工程。建设项目一般指在符合国家总体建设规划及地方相关规划的提前下,能独立发挥生产功能或满足生活需要,其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经批准(审批)或(项目申请报告)经立项(备案、核准)和的建设任务。如工业建设中的一座工厂、一个矿山,民用建设中的一个房地产项目、一所学校、市政道路等均为一个建设项目。简单的说,就是有建设的项目。 建设项目前期工作从字面上面上很好理解,但目前没有权威部门给出的准确概念,笔者认为,本文所谈的建设项目前期工作是指建设项目在开工之前,项目业主单位围绕行政主管审批的相关行政许可事项(含非行政许可事项),而有针对性开展有关报批报建工作,包括委托项目调研、咨询报告编制、申请召开专家评审会、提交申请材料、与行政主管部门对接沟通等工作,行政许可事项包括取得项目选址、

水电工程施工工艺流程教学内容

水电工程施工工艺流程 一、电路施工 施工要点: 1、应根据用电设备位置,确定管线走向、标高及开关、插座的位置。 ①电源插座间距不大于3m,距门道不超过1.5m,距地面30cm。(国际标准) ②所有插座距地高度30cm。 ③开关安装距地1.2~1.4m,距门框0.15~0.2m。 2、电源线配线时,所用导线截面积应满足用电设备的最大输出功率。 3、暗盒接线头留长30厘米,所有线路应贴上标签,并表明类型、规格、日期和工程负责人。 4、穿线管与暗盒连接处,暗盒不许切割,须打开原有管孔,将穿线管穿出。穿线管在暗盒中保留5毫米(穿线管最好是用杯梳连接暗盒)。 5、暗线敷设必须配管。 6、同一回路电线应穿入同一根管内,但管内总根数不应超过4根。 7、电源线与通讯线不得穿入同一根管内。 8、电源线及插座与电视线、网络线、音视频线及插座的水平间距不应小于500mm。 9、穿入配管导线的接头应设在接线盒内,接头搭接应牢固,绝缘带包缠应均匀紧密。 10、连接开关、螺口灯具导线时,相线应先接开关,开关引出的相线应接在灯中心的端子上,零线应接在螺纹的端子上。 11、厨房、卫生间应安装防水插座,开关宜安装在门外开启侧的墙体上。 12、线管均采取地面直接布管方式,如有特殊情况需要绕墙或走顶的话,必须事先在协议上注明不规范施工或填写《客户认可单》方可施工。 施工细则: 一、确定点位 1、点位确定的依据:根据家庭布线设计图纸,结合墙上的点位示意图,用铅笔、直尺或墨斗将各点位处的暗盒位置标注出来。 2、暗盒高度的确定:除特殊要求外,暗盒的高度与原强电插座一致,背景音乐调音开关的高度应与原强电开关的高度一致。若有多个暗盒在一起高度一致。

水利水电工程基建资料(资料员)

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项目程序 1.项目建议书阶段 2可行性研究阶段 3设计工作阶段 4建设准备阶段 5竣工验收阶段 (1和2属于)投资前期项目决策阶段 工程项目建议书: 是指在项目建设单位通过对投资机会进行研究,向国家有关部门提出申请建设该项目的建设文件。 项目建议书的编制 项目建议书大多数由项目法人委托咨询单位或设计单位负责编制。 1基本建设项目 2更新改造项目 3外商投资项目 项目建议书的审核 ?审核—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单位提交的项目建议书进行审核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水利水电工程项目建议书编制暂行定》 ?提交—申请材料 项目建议书的审批 ?小型—直接由各主管部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计委审批。 ?大中型—1、先初审行业归口主管部门 2、终审国家发改委 可行性研究报告 工程项目建议书主管部门批准后,建设单位即可组织进行该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工作 依据内容审核 工程建设方案的审批 ?审核依据—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 ?审批条件—符合某些相关规划 ?提交的申请材料 ?省管河道管理范围内工程建设方案的审批 水利工程开工审批 ?工程开工申请条件: 工程初步设计文件已经审批 项目法人和法人代表已按有关规定成立及任命 有关主体工程已按规定选择了监理与施工单位,并以签订经济合同 水利基本建设项目投资承包合同书以签订 已签订《水利水电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书》 到位资金满足当年施工需要 现场施工准备和征地移民拆迁等建设外部条件满足主体工程开工,并以获得有关土地使用计划或使用权的批准文件 项目法人与工程设计单位已签订设计图纸交付协议,施工详图设计可满足主体工程施工需要 水利水电工程技术交底文件 技术交底—在某一单位工程开工前,或一个分项工程施工前,由设计单位或施工单位主管技术领导向参与施工的人员进行的技术性交代 是指导施工的重要环节 必须以书面形式形成 避免技术质量等事故的发生 技术交底分类 设计图纸交底—在建设单位主持下,由设计单位向各施工单位进行的交底,主要交待建筑物的功能与特点、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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