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食品安全法》的几点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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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食品安全法》的几点体会烟台市工商局张晓东

二〇〇九年七月

《食品安全法》讲座提要

题目:学习《食品安全法》的几点体会

导语部分:近年来食品安全事件回顾,以阜阳奶粉事件、苏丹红事件和三聚氰胺奶粉事件为例。

第一部分:五年磨剑惠及民生—从“基层民声”到“国家大法”的诞生历程

一、制定食品安全法的历程

二、制定食品安全法把握的原则

三、制定食品安全法的总体思路

四、食品安全法的现实意义

(一)倾听并回应了社会民众的呼声

(二)诠释了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真谛

(三)针对“三鹿事件”食品安全法做出顺应民心的规定

(四)制度创新凸显了民生为本的立法情怀

第二部分:浓墨重彩众望所归—《食品安全法》亮点解读

一、亮点之一:立本克顽疾

(一)从“卫生”到“安全”,体现了监管理念的提升

(二)从农田到餐桌,全程划定政府监管职责

(三)安全评价由“事后”提至“事前”

二、亮点之二:规矩定方圆

(一)食品安全有了统一标准

(二)食品添加剂“必要”方可用

(三)问题食品必须被召回和下架

(四)食品检验实行负责制

三、亮点之三:重典治乱相

(一)十倍损害赔偿可圈可点

(二)明星代言问题食品,要承担连带责任

(三)保健食品,法律规定“硬杠杠”

(四)罚款翻倍严惩失职渎职

(五)食品进出口必须符合国际惯例和我国国家标准

第三部分:职责所系任重道远—《食品安全法》与我们日常食品安全监管的有效结合

一、《食品安全法》明确工商部门的权限

1.对从事食品流通经营者的监管权

2.对食品经营者经营资格的确认权

3.对食品经营者的监督管理权和查处权

4.对进入流通环节的食品检验权

5.对违法行为的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权限

6.对流通环节食品日常监管信息发布权

二、《食品安全法》规定工商部门的责任

1.依法监管管理的责任

2.食品安全事故的及时报告责任。

3.食品安全事故的及时调查处理责任

4.受理、处理、答复和移交食品违法问题咨询、投诉、举报的责任

5.食品安全信息互通的责任

6.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循私舞弊等渎职和不作为的责任

7.以广告或其他形式向消费者推荐食品的责任

三、关于流通领域食品卫生许可的问题

四、《食品安全法》与“四项制度”的关系

第四部分:健康生活源于科学—帮您揭开日常生活中食品安全的模糊认识

一、食品包装上常见的质量标志

二、食品安全的5大误区

三、“垃圾食品”真面目

四、对食品添加剂的认识

五、防腐剂

六、水

七、酸碱体质

八、牛奶

结束语

学习《食品安全法》的几点体会

烟台市工商局张晓东

尊敬的各位领导:

下午好!我是来自工商系统基层队伍的普通一兵,论学识、论经验、论能力还都差得很远,能有这样的机会和领导们一起学习和交流,是我一生莫大的荣幸!我的心情非常激动,也非常紧张,压力很大,还希望领导们多多鼓励和支持!

《食品安全法》今年2月28日经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以158票赞成、3票反对、4票弃权获得高票通过,并于6月1日开始施行,《食品卫生法》将同时废止。四个月多来,《食品安全法》及其相关的配套法规和规章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关注和评论,广大民众拍手称快,各级领导都极为重视,省局李华理局长批示:“《食品安全法》对我们工商部门的执法又提出了一些新要求,总的感到任务更重了,责任更大了,社会更加关注了。”我们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不仅是食品安全监管的主要行政管理部门,承担着流通领域食品质量监管的重要职责,学习和贯彻《食品安全法》是我们当前的主要任务,同时,我们每个人也都是社会的成员,也离不开衣食住行,关注食品安全,科学健康生活是我们在座每一位都需要的。贯彻《食品安全法》从我做起。今天我把个人的理解和学习体会向各位领导汇报一下,请领导们批评指正。我想分四个部分向领导们汇报:

一是回顾一下《食品安全法》的立法历程,更好的理解《食品安全法》的意义和特点;

二是和领导们一起学习一下《食品安全法》的部分亮点条款和规定,比较一下《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卫生法》有什么进步;

三是看一下《食品安全法》赋予我们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哪些新的职责以及我们在具体工作中的体会和做法;

四是和领导们一起交流一下我们在日常生活中如何更加科学健康的食用食品。

【引子】不得不说的几件事

--近年来食品安全事件回顾

提及食品安全事件,大家可能马上会想到阜阳奶粉事件、苏丹红事件、龙口粉丝事件以及三鹿三聚氰胺奶粉事件等等,这些事件的发生给我们带来了深刻的教训,也在逐渐地改变我们的生活和饮食习惯。

追溯较早的食品安全事故,大家应该还记得1988年上海毛蚶风暴。1988年1月至3月,上海市发生了一次世界历史上罕见的甲型肝炎暴发流行事件,每天发病人数均超过10000例。在卫生防疫部门的跟踪检疫下,确定这是由毛蚶携带的甲型肝炎病毒所致,至当年5月13日,共有310,746人发病,31人直接死于本病。这次甲肝暴发流行的教训是很深刻的,其主要原因是市民食用了来自江苏省启东县被污染的带有甲肝病毒的不洁毛蚶和某些市民没有良好的饮

食卫生习惯。长期来,由于人们对毛蚶是否可能会被肝炎病毒污染认识不足,因此对毛蚶的经销和安全食用未引起足够重视。同时,有关部门对毛蚶等生食水产品是否被病毒污染,缺乏快速有效的检测手段。就当时情况而言,食品卫生工作管理不严,法规不健全、不完善,监督人员法制观念淡薄,业务素质不高,规章执行不坚决,把关不严格是这一事件发生的主要根源。

此后,食品安全事件频发,涉及到因假酒、农药残留、食品或饲料中添加违禁物质造成的食物中毒,导致人员死亡和大批人员集体住院的事件时有发生。特别是2004年以来,随着网络媒体的发展,食品安全事件在第一时间被曝光,甚至引起了民众的恐慌。据专家估计,我国每年食物中毒报告涉及的总人数为2~4万人,但这一数字尚不到实际发生数的十分之一,也就是说我国每年食物中毒人数大约为20~40万人。从各种案例和数字来看,足以让我们触目惊心,这个定时炸弹就在我们身边,随时爆发。因此对食品安全的整治,提高食品安全系数,让我们食得安全,食得放心,这些工作刻不容缓。

在这里,我们不再一一回顾每一起事件的发生过程,只简单的看一看这几件事;

一是阜阳奶粉事件。2004年4月前,大量营养素含量低下的劣质婴儿奶粉从郑州、合肥、蚌埠和阜阳批发市场流入阜阳农村销售

点。安徽阜阳市发生189例婴儿患轻中度营养不良、12例婴儿死亡的恶性事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对有关地方政府和监管部门的97名责任人员作出了处理。其中阜阳市工商局局长周毅生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并责令辞职;副局长杨伟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公平交易局局长杨树新开除党籍、行政开除处分,并移送检察机关,获刑6年;周棚工商所副所长李亭君涉嫌犯有徇私舞弊、不移送刑事案件罪被刑拘,获刑2年;周棚工商所副所长白启祥涉嫌犯有徇私舞弊、不移送刑事案件罪被刑拘,获刑2年6个月。阜阳奶粉事件第一次真正让我们认识到了执法不作为,监管不严要受到司法的制裁。

二是“苏丹红”事件。2005年3月2日与3月3日,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食品化妆品检测中心对亨氏美味源(广州)食品有限公司生产、批次为“2003年7月7日”的“美味源”牌金唛桂林辣椒酱进行检测时,首次发现“苏丹红一号”。从3月5日开始,“苏丹红”用于食品的情况不断被广东、云南、上海、浙江、福建、四川等地的工商、质检部门检出。在对苏丹红源头的追溯中,食品安全监管难题凸显。追回程序、下架退市等监管细节迫使各级工商机关深入研究流通领域食品质量监管的具体措施。(以省局查处苏丹红辣酱为例)

三是三聚氰胺奶粉事件。2008年9月,一场突袭的问题奶粉风暴席卷全国,三鹿等奶制品企业的婴幼儿奶粉中被查出含有三聚氰

胺。截至11月底全国诊疗问题奶粉导致泌尿系统出现异常的患儿达29万余人,并有多名患儿死亡。国务院迅速启动国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I级响应机制,成立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彻查各类奶制品,问题奶粉下架、封存并销毁、筛查和诊疗患儿……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草案)》。城门失火,殃及池鱼。影响颇巨的三聚氰胺事件对整个食品行业产业链产生严重冲击,国产奶粉爆发全行业危机。这次事件使我们深刻认识到食品安全事件频发与我国对食品的生产标准制订不完善,对生产企业的监管不到位,对产品监测不力等一系列体制问题有关。鉴于我国国情,食品安全监管之路任重而道远。

在每一次食品安全事件之后,我们都可以总结出很多的第一次,这些年来我们在食品监管过程中付出了巨大的努力,但是我们总还是感到诚惶诚恐,惴惴不安,为什么我们努力构建的食品安全监管制度在突发事件面前还是漏洞百出,不堪一击?为什么我们在实施监管前信誓旦旦的承诺和决心在食品安全事件面前总是苍白无力,无言以对,我们期待《食品安全法》能够给我们的食品安全监管注入信心和力量。

【第一部分】五年磨剑惠及民生

——从“基层民声”到“国家大法”的诞生历程

唐代诗人贾岛有一首《剑客》诗:“十年磨一剑,霜刃未曾试。今日把示君,谁有不平事?”用来比喻《食品安全法》的诞生似乎较为恰当。《食品安全法》草案2009年2月28日上午经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这部汇集了民智、堪称“精雕细琢”的法律终于正式出台。从2007年12月进入立法程序到今年2月顺利出台,15个月的立法过程中,《食品安全法》草案几易其稿,最大范围吸纳了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以高度负责的态度调整过法律名称、范围和立法节奏。内容方面的食品安全风险检测评估制度、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食品添加剂许可制度等一系列制度建设满足甚至超出了民众的期待,为这部与所有人都息息相关的重要法律打上了审慎、民主、务实、负责的注脚。在该法通过后,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信春鹰女士第一时间向中外媒体解读说:“这部法律应该说是五年磨一剑,磨了很久,因为它太重大,它涉及的问题关系到每一个公民,也体现了党和国家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高度重视。”

一、制定食品安全法的历程

2004年7月21日召开的国务院第59次常务会议和2004年9月1日国务院发布的《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3号),要求国务院法制办抓紧组织修改食品卫生法。国务院法制办于2004年7月成立了由中央编办和国务院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食品卫生法修改领导小组,组织起草食品卫生法修

订草案。此后,国务院法制办赴上海、浙江、福建、江西、四川等地调研;收集研究了许多国家的食品卫生安全制度;多次召开论证会,邀请有关专家对制度设计进行研究、论证;先后6次将征求意见稿送全国人大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各省级政府、有关行业协会以及部分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征求意见。在反复研究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国务院法制办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对食品卫生法修订草案作了进一步修改,并根据修订的内容将食品卫生法修订草案更名为食品安全法草案。2007年11月,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该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全国人大一直高度重视食品安全立法,常委会领导多次就食品安全问题听取有关部门汇报,并作出重要指示。2006年初,全国人大常委会根据全国人大代表的议案和建议,将修改食品卫生法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计划。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要求,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积极介入该法草案的起草工作,先后六次召开修订食品卫生法座谈会,听取有关议案领衔代表、国务院有关部门及专家的意见和建议;先后赴山东、广东、浙江等地进行调研,了解食品安全现状,听取各方面意见。2008年5月,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教科文卫委员会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联合在京召开座谈会,分别听取国务院有关部门、专家和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意见。根据立法工作要求,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经认真研究,分别于

2007年11月和2008年8月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交了审议报告和审议意见。

2007年12月,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对食品安全法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2008年4月,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将食品安全法草案向社会全文公布征求意见,自4月20日至5月20日共收到意见11327件。此后,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分别于2008年8月和10月对该草案进行了二审和三审。2009年2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审议并通过了食品安全法。

二、制定食品安全法把握的原则

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要求进一步完善我国食品安全法律制度,提高立法的质量。在食品安全立法过程中,我们必须充分认识我国现有生产力发展水平,科学分析我国食品安全问题,掌握食品安全的客观规律,以预防和控制食源性疾病为出发点,对食品生产经营等活动进行科学管理。同时,通过大力发展生产力,重视解决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出现的秩序混乱问题。

食品安全法起草工作坚持遵循了三项原则:

一是以宪法为依据,注重法律的严肃性、稳定性和连续性。法律一经制定和实施,就必须严格执行,并应在一定时期内保持相对不变,在修改法律时,还应保持与原有法律法规在内容和效力等方

面的衔接。只有保证立法质量,做到科学立法,才能实现、维护好这一点;

二是立足国情,坚持民主立法。法的创制过程,实际上也是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过程。食品安全法与公众利益息息相关,实践性要求很高。事实证明,在立法过程中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比较、反复、交换,能够有力地提高立法质量,也便于执法、司法、守法和法制宣传。

三是总结现行食品卫生法实施以来的实践,针对存在的问题,借鉴国内外的有益做法。

三、制定食品安全法的总体思路

根据现代法学和行政管理学原理,制定食品安全法在总体思路上重点把握了以下几点:

一是建立以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为基础的科学管理制度。明确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应当成为制定、修订食品安全标准和对食品安全实施监督管理的科学依据。

二是坚持预防为主。遵循食品安全监管规律,对食品的生产、加工、包装、运输、储藏和销售等各个环节,对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中涉及的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运输工具等各有关事项,有针对性地确定有关制度,并建立良好生产规范、危害分析和关键控

制点体系认证等机制,做到防患于未然。同时,建立食品安全事故预防和处置机制,提高应急处理能力。

三是强化生产经营者作为保证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通过确立制度,引导生产经营者在食品生产经营活动中重质量、重服务、重信誉、重自律,以形成确保食品安全的长效机制。

四是建立各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依法行使职权,对食品安全分段实施监管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体制,决策与执行适度分开、相互协调,同时进一步明确地方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管责任。

五是既要加强行政管理,又重视行政责任,既加强行政处罚又重视民事赔偿,建立畅通、便利的消费者权益救济赔偿渠道。任何组织或个人有权检举、控告违反食品安全法的行为,有权向有关部门了解食品安全信息,对监管工作提出意见。因食品、食品添加剂或者食品相关产品遭受人身、财产损害的,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四、食品安全法的现实意义

食品安全立法不是监管理念的提升,是适应社会新形势、顺应群众新要求的切实之举。食品安全法的制定,为我国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奠定了坚实的法律制度基础。

(一)倾听并回应了社会民众的呼声

“红心咸鸭蛋”“致病的福寿螺”“三鹿牌婴幼儿奶粉事件”……近年来,几乎每年都会发生影响较大的食品安全事件,几乎每次事件都是在媒体闹得沸沸扬扬后相关部门才开始轰轰烈烈的查处。

“谁能保障我们餐桌的安全?”公众的疑问直指我国食品安全监管的三大“软肋”:

――监管体制不合理,监管不到位,执法不严格,部门之间存在职责交叉、权责不明,导致存在监管的空白和漏洞;

――食品的标准不统一、不科学,有关食品安全性的评价科学性有待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信息公布不规范、不统一,导致消费者无所适从;

――缺乏有效的机制规范引导食品生产经营者重质量、重安全,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责任不明确、不严格,对违法企业和行为处罚力度不够。

“食品安全是人命关天的大事,须切实监管,严法惩治。”随着人们健康需求的日益增长,加快食品安全立法的呼声也日益高涨。

群众反映的社会难点,也是全国人大代表们关注的焦点。连续多年来,关于“食品安全”的议案数量一直高居前列,“尽快制定出台食品安全法”成为全体代表的共识。

2005年的全国人代会期间,陶仪声等30名全国人代表提出: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制定一部符合我国国情的食品安全法,以确保人民身体健康。

2007年的全国人代会上,江苏、安徽、河南等10多个代表团的445位代表分别联名提出14件议案,要求加快制定食品安全法或修改食品卫生法。全国人大代表徐景龙曾指出,没有食品安全的核心法――“食品安全法”,是我国食品安全法律制度的重大缺失。

据统计,仅十届全国人大期间,就有3000多人次的全国人大代表提出食品安全方面的议案、意见和建议。

民之所需,我之所为。党和政府高度重视食品安全问题,采取了包括立法在内的各种措施。全国人大常委会加强相关立法工作,督促有关方面抓紧起草,及时提请审议。

2006年修订食品卫生法被列入年度立法计划。此后,国务院着手修订食品卫生部法案,在研究、吸纳了全国人大代表等提出

的建议基础上,将修订食品卫生法改为制定食品安全法。2007年食品安全法草案首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食品安全事关公众健康、政府威望与国际形象。”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行政法室主任李援说,为了从制度上解决现实问题,更好地保证食品安全,对现行食品卫生制度加以补充、完善,制定食品安全法十分必要。

(二)诠释了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真谛

讨论、审议、调研、公开征求全民意见……食品安全法的制定过程,就是我国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一个缩影。

在草案起草过程中,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和常委会法工委广泛地征求了各方意见。2007年12月,食品安全法草案经全国人大常委会首次审议后,常委会法工委将草案印发各地人大常委会以及中央各有关部门、社会团体、高等院校和研究机构征求意见,并在吸收各方意见基础上,形成了草案的二次审议稿。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会议的决定,2008年4月2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向社会全文公布食品安全法草案,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和建议,以更好地修改、完善这部法律草案。食品安全法草案由此成为新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向全民公开征求意见的第一部法律草案,成为不断扩大公民有序参与立法的一项重要举措。

一个月内,广大群众通过网络、报刊、来信等不同方式,提出了1万多件意见和建议。大家普遍认为,法律草案广泛征求群众意见,是立法走向科学化、民主化过程中迈出的一大步,是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

针对食品安全法草案的具体内容,大家各抒己见:如关于法律名称问题,有人建议沿用“食品卫生法”,有的建议改为“食品安全卫生法”,还有的认为应叫“食品质量安全法”;针对“生产者生产在本乡行政区域内销售的食品,不需要获得食品生产许可”的内容,有人提出,这样会给监管部门推卸责任、放弃监管留下借口,但另一部分人则认为这一规定考虑到我国广大农民的实际情况,是立法的亮点……

在万余条建议中,“食品监管体制”是出现频率最高的内容,大家指出了现行监管体制的弊端,也提出了调整的建议,不一而足。关于这一问题的讨论,在4次常委会审议以及7次全国人大法律委逐条审议中一直延续。

草案二审稿中,对卫生、质监、工商、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的具体监管职责给予了明确。但是一些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虽然明确由卫生部牵头监管,但各部门的责任交叉依然比较突出,且行政级别相同,协调难度大。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倪岳峰直言:“现行监管体制不改,食品的安全状况很难有大的改观。”

一些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食品安全必须实行或者明确由一个主管部门负责;另有一些常委会组成人员则建议,成立一个跨部门的机构如专门委员会来进行综合协调和管理食品安全。

国务院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建议推迟原定的审议计划,对食品安全监管体制等问题作了进一步研究论证。最终食品安全法明确,国务院设立食品安全委员会,以协调、指导监管工作。一直关注食品安全监管体制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温孚江说:“这一调整使监管体制更为系统和完整。”

一个标点、一个字词、一条规定、一项制度……法律的制定汇集了广大民众的智慧,凝结了立法工作者的艰辛劳动,凝聚了各方共识,普及了法律知识,充分体现了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精神。

(三)针对“三鹿事件”食品安全法做出顺应民心的规定

近30万名婴幼儿受到损害,5万余名婴幼儿需住院治疗。三鹿牌婴幼儿奶粉事件震惊海内外,伤透了数十万家长的心,人们强烈要求杜绝、严惩这类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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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会感恩心得体会(精选5篇) 学会感恩心得体会 1 《假如给我三天光明》是海伦·凯勒的自传体小说。它不仅真实的反映了海伦的思想。也告诉我们做为一个人,要学会珍惜,学会感恩。海伦·凯勒是一个生活在黑暗无声世界里的人,就是身体的残疾,使她与多姿多彩的世界间隔了一堵厚厚的墙。可她并没有向命运屈服,她一生写了十四部著作,被《时代周刊》评选为二十世纪美国十大英雄偶像之一。她最具代表性的著作便是《假如给我三天光明》了。在书中,她想象假如自己能拥有三天光明最想干什么;海伦在书中倾诉了自己内心的痛苦和对光明的无限向往。 从书中我们可以感受到,海伦一生最感激的便是她的老师——安妮·沙利文。她教海伦认字、读书、写作。她用知识打开了海伦的眼界,增强了海伦生活的勇气和信心。就是这位平凡的家庭教师,奇迹般的改变了海伦·凯勒的一生。使她的生命有了新的开始,并谱写出灿烂的人生篇章!我们比海伦幸运得多,我们有健康的身体。这让我们能够看见多姿多彩的世界;听见美妙的声音;享受生活的快乐。 不要以为一切都是理所当然的,这就是上天给我们的礼物,让我们怀着一颗感恩的心去回报它吧,用我门的汗水结出最美的果实! 学会感恩心得体会2 您好!从我呱呱坠地,到我已

经成了一名小学生,是您,一遍又一遍地教我走路、说话;在我遇到困难时,又是您,帮助我克服困难,教会我做人的道理……妈妈,您还记得那件事吗? 在一个周末的晚上,我一边吃着巧克力,一边津津有味地看着电视。这时,您端着一杯热乎乎的水,对我说:“别再吃巧克力了,巧克力对牙齿不好,会长蛀牙的。快点喝一杯水吧!”我说:“我不喝水!”“那你赶紧休息吧,明天还要上奥数课,去晚了又听不懂了。”您关切的说。可是我却突然对您大吼:“上课,上课,又是上课,每周都要上枯燥乏味的奥数课,我一道题也听不懂,还要写那么多作业,真是烦死人了,都没有时间出去玩了!”我不知道为什么会对您说出这样的话,可是一张口,这些话就不由自主的全都蹦了出来。但是您并没有生气,只是轻轻叹了一口气,把那杯水放在桌子上,转身走了。我望着您离去的背影,又看着桌子上的水,于是拿起水,一口气把水喝的一干二净。我知道,您其实是关心我的,给我报课外班都是为了让我的学习能更上一层楼,为了让我考上一个好的学校,不能输在起跑线上,这都是为了我好啊!而我呢,却不懂您的那份良苦用心,对您说那么极端的话,伤害了您,我的心里非常内疚。妈妈,我错了,对不起!我以后一定会改正的! 我一定会努力学习,更上一层楼,不辜负您对我殷切的期望,我要用我的行动去报答您对我的养育之恩。最后,祝您永远健康,永远快乐! 学会感恩心得体会3 您们好!从古至今,中华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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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课程标准学习心得体会 通过听教育专家的讲解以及与同行的互动,对化学课程标准有了新的认识。为了在教学过程中能让每个学生都得到社会性的发展,让每个学生学会求知、学会做事、学会生存、学会做人,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我们教师必须依据新课程理念对每一堂课认真思考,精心准备,让化学课堂成为学生的乐园。 在已往的教学中,还有部分教师将学生的大脑作为一个简单的容器,把课堂作为灌输和填鸭的场所,将整个教学过程设计为"灌"和"填"的流程,久而久之,课堂就成为了一潭死水。而《新课程标准》则强调:现在教师的职责已经越来越少地传授知识,而越来越多地激励思考;教师必须集中更多地时间和精力从事那些有效果和有创造性的活动。因此我们要把学生的大脑看成是一把需要被点燃的火把,想方设法去点燃这把火把,激发学生潜在的能力,让学生自觉地参与到学习过程中,充分地活动起来。让学生通过自身的活动,充实教学内容,丰富教学形式,真正体现了在乐中学、趣中学、动中学、做中学,让每一堂课都充满活力。要做到这一点,教师必须做好如下准备: 一、深钻课程标准,领会课改精神。 化学课程标准,有意识地把“化学素养”凸现出来。化学素养内涵十分丰富,它以能力为核心,是化学能力和化学知识、思维品质、审美情趣、学习方法、学习习惯的融合。因此本次课程改革不再将学生掌握系统知识放在首位,而是将学生价值观和情感态度的培养、激发学生关注和参与社会生活的热情、培养学生具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形成乐观向上的人生态度放在首位。同时,还要培养学生感受、观察、体验、参与社会生活的能力,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和综合运用能力。以上目标达到之后,知识的获得将是很自然的事。这就要求教师在活动设计的时候,注重学生的情感体验,让学生爱上这门课,产生强烈的学习动力和参与欲。在活动中,让学生自觉去获取知识。 二、了解学生,有的放矢。 学生是教学的主体,课程活动设计的首要目的是把学生吸引到教学中来,引导他们体验情感,培养能力,构件自己的知识体系。因此,深入地了解学生是非常重要的,我们现在所面临的学生好奇心强,有活力,情感单纯而强烈,记忆力强,想象力丰富,处在形象思维强而抽象思维正在形成阶段,由于学生们受到现代各种传媒的影响,有较广的知识面,对所学的内容有一定的知识储备。如果能根据学生们的情感和年龄特征,找到学生们感兴趣的话题作为切入点进行教学,再开展多种多样的活动,一定会得到很好的教学效果。 三、充分运用多媒体教学辅助手段。 为了在课堂上给学生提供更多的信息,创设各种教学情境,提供直观的教学材料,仅凭教师的语言和行为动作是无法完全达到效果的。多媒体教学辅助手段能够给学生以具体形象、有声有色的情境感受,还有其它手段不能代替的跨越时空的信息量,都会极大地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从而使抽象教学形象具体化,使学生在体会、感悟中获取新知。 四、与时俱进,提高自身素质。 这次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特征之一是综合化,强调每个学科彼此建立联系,跟科技发展及日常生活建立联系;同时强调跨学科的、建立在各个学科之上的综合实践活动。这是对传统教育的极大挑战。传统的课程体系偏重于书本知识传授。课程的综合化,对教师的要求更高了,教师要了解每一个学生,用他们有切身感受的事情教导他们,激发孩子的学习兴趣。综合实践课的开设,对于传统“应试教育”的教育观也是一个挑战。通过课程改革改变教师的教学行为和学生学习方式,甚至需要全民的一种教育观念的转变。课改力图在课程目标、

新《食品安全法》解读

新《食品安全法》解读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问题一直是公众最关心的话题之一。然而,近年来食品安全问题时有发生,三聚氰胺、苏丹红、地沟油等,每一起食品安全事件都牵动着广大群众的神经。为此,党中央、国务院通过一系列文件明确,重典治乱,建立最严格的食品安全监管制度,以法治方式维护食品安全。与此同时,国家立法部门也在充分调研论证的情况下,不断完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体系。 2015年4月24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以160票赞成、1票反对、3票弃权,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自今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食品安全法典,事关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饮食安全,现行《食品安全法》颁布于2009年,缘何实施5年就要大修?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被称为“史上最严”,它都体现了哪些理念和原则,做了哪些主要修改?“最严”体现在哪些方面?

对监管部门、食品行业发展以及公众“舌尖上的安全”有何影响? 修订背景及过程 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下简称现行食品安全法)对规范食品生产经营活动、保障食品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食品安全整体水平得到提升,食品安全形势总体稳中向好。与此同时,我国食品企业违法生产经营现象依然存在,食品安全事件时有发生,监管体制、手段和制度等尚不能完全适应食品安全需要,法律责任偏轻、重典治乱威慑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食品安全形势依然严峻。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进一步改革完善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体制,着力建立最严格的食品安全监管制度,积极推进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为了以法律形式固定监管体制改革成果、完善监管制度机制,解决当前食品安全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以法治方式维护食品安全,为最严格的食品安全监管提供体制制度保障,修改现行《食品安全法》被立法部门提上日程。

2017年《食品安全法》考试试题及答案 (1)

新南洋考试试题 部门: 姓名:分数: 单项选择题(共30道题,每题2分,共60分) 1、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从(D)起施行。 年1月1日 年5月1日 年6月1日 年10月1日 2、国家建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制度,对食源性疾病、(B)以及食品中的有害因素进行检测 A.食品添加剂 B.食品污染 C.食品有害物质残留 D.农药残留 3、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C)。 A.食品卫生许可 B.食品生产许可 C.食品经营许可 D.无需取得许可 4、食品生产经营人员(B)应当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A.每半年 B.每年 C.每两年 D.每三年

5、食品安全标准的性质是:(C ) A.鼓励性标准 B.引导性标准 C.强制性标准 D.自愿性标准 6、下面关于食品安全的表述,正确的是:(B) A.经过高温灭菌过程,食品中不含有任何致病微生物 B.食品无毒、无害,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对人体健康不造成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 C.原料天然,食品中不含有任何人工合成物质 D.虽然过了保质期,但外观、口感正常 7、下列食品中,哪些属禁止生产经营的:(D) A.营养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 B.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C.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 D.以上都对 8、食品检验报告应当加盖(C),并有检验人的签名或者盖章。 A.公司公章 B.食品检验机构行政章 C.食品检验机构公章 D.监督机关行政章 9、对依照本法规定实施的检验结论有异议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可以自收到检验结论(B)之日起内向实施抽样检验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上一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复检申请, A.五个工作日 B.七个工作日 C.十五个工作日 D.三十个工作日 10、违反本法规定,食品检验机构、食品检验人员出具虚假检验报告的,由授予其资质的主管部门或者机构撤销该食品检验机构的检验资质,没收所收取的检验费用,并处检验费用罚款。(A) A.五倍以上十倍以下 B.三倍以上五倍以下 C.五倍以上 D. 十倍以上 11、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 C )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采取有效管理措施保证食品安全。

新食品安全法有什么亮点和不同.doc

2019年新《食品安全法》有什么亮点和不同新《食品安全法》有什么亮点和不同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规定,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保证食品可追溯。国家鼓励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采用信息化手段采集、留存生产经营信息,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 二、添加剂不许可不得生产 国家对食品添加剂生产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添加剂生产,应当具有与所生产食品添加剂品种相适应的场所、生产设备或设施、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制度,并依法取得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 三、只要有危险食品就得召回 食品生产者发现生产的食品不符合安全标准或有证据证明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应当立即停止生产,召回已经上市销售的食品,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食药监部门认为必要的,可以实施现场监督。 四、剧毒、高毒农药有禁区

禁止将剧毒、高毒农药用于蔬菜、瓜果、茶叶和中草药材等国家规定的农作物。国家对农药的使用实行严格的管理制度,加快淘汰剧毒、高毒、高残留农药,推动替代产品的研发和应用,鼓励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 五、批发市场须抽查农产品 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应当配备检验设备和人员,或者委托食品检验机构,对进场销售的食用农产品抽样检验。进入市场销售的食用农产品在包装、运输等过程中使用保鲜剂、防腐剂等食品添加剂和包装材料,应当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六、网上卖食品必须“实名制” 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对入网食品经营者进行实名登记。消费者合法权益受损,可以向入网食品经营者或生产者要求赔偿。第三方平台提供者不能提供入网食品经营者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由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赔偿。 七、保健品不得宣称能当药吃 保健食品的标签、说明书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内容应当真实,与注册或备案的内容一致,载明适宜人群、不适宜人群、功效成分或标志性成分及其含量等,并声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 八、婴儿乳粉配方必须注册

学会学习心得体会_1

学会学习心得体会 古人云:“授之以鱼,只供一饭之需,授之以渔,则终身受用无穷”。教导学生学会学习,正是“授之以渔”,陶行知也认为,“先生的责任不在教,而在教学,教学生学。” 现代近百年的语文教育,一直背负着“少慢差费”的沉重包袱,在世人否定和自我反思中缓慢前行。从叶圣陶“成绩到底有没有”的质疑到吕叔湘“少慢差费”的概括,从王丽的“实在到了非改不可的地步”的焦灼到洪禹平“误尽苍生”的愤激,都说明了我们的语文教育的确出了问题,改变这种现状需要一代代语文人的艰苦努力,海量阅读的实验和研究,我们认为是一种非常好的尝试。大量的、广泛的、持久的、高品位的阅读不仅对语文学习起着关键的作用,对于学生的成长更是有着非凡的意义和价值。只要学生动起来了,他就会慢慢地改变自己;只要学生读得进去,就能慢慢地感悟人生,体悟真理,那么他们的健康成长也就有了可靠的依托。一个学校有书香之气,就显得宁静、雅致而祥和;一个教师有书卷之气,就显得优雅而有品位。“腹有诗书气自华,心无藏私品自高”,一个学生有了读书之好,就具备了基本教养,就有了气质凝练,就少了浮躁和暴虐。如果在小学阶段,每一个孩子都喜欢上阅读,沉醉于阅读,个个都爱书如命,养成了手不释卷的良好习惯,走上了阅读的金光大道,

那么我们认为,语文老师就是在教学生学语文,在给孩子“点石成金的手指头”,语文教学的任务就已经成功一大半了。 我们试图把海量阅读训练纳入常态的语文课堂,把海量阅读的原理和方法运用于语文教材的教学,让科学高效的学习方法为课堂注入了“活水”,充分调动学生自主学习的积极性,培养他们专心致志的学习品质,在单位时间内大量阅读、高效阅读,进而提升语文能力和各方面素养。 大家遇到的最大最现实问题是,教材都学不完,哪里有时间去阅读课外的内容?语文课时是有限的,用什么样的方法才能既把教材内容教好,又能有质量地进行课外阅读呢?我们的回答是:没有“依托教材,立足课堂”的阅读指导,就没有课外阅读的高效。方法是在课堂上得到的(得法于课内),而阅读能力则是在大量的课外阅读中最终形成的(得益于课外)。对于一些具体问题,个人有一些粗浅的思考。 一、时间如何分配?可向韩老师学习,压缩教材教学时间。韩老师两周教完一本书,如果我们有困难,能否一篇文章一课时、最多不超过两课时教完,挤出相当一部分时间来学国学、诗歌、儿童文学经典等。另外,每天早上读、背10—20分钟,一年下来,时间就非常可观了。 二、现有教材怎么教?现有教材基本上是由一篇篇白话文组成的,学生阅读理解不是主要问题,因为已经写得很白

食品安全法释义全文

食品安全法释义全文 导语:食品安全是我们生活的重中之中,下面小编整理了早安心语,欢迎阅读! 新《食品安全法》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下列活动,应当遵守本法: (一)食品生产和加工(以下称食品生产),食品销售和餐饮服务(以下称食品经营); (二)食品添加剂的生产经营; (三)用于食品的包装材料、容器、洗涤剂、消毒剂和用于食品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以下称食品相关产品)的生产经营; (四)食品生产经营者使用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五)食品的贮存和运输; (六)对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安全管理。 供食用的源于农业的初级产品(以下称食用农产品)的质量安全管理,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规定。但是,食用农产品的市场销售、有关质量安全标准的制定、有关安

全信息的公布和本法对农业投入品作出规定的,应当遵守本法的规定。 【释义】 一、食品安全法的适用范围 一是食品生产。 食品生产包括食品生产和加工,是指把食品原料通过生产加工程序,形成一种新形势的可直接食用的产品。比如小麦经过碾磨、筛选、加料搅拌、成型烘干,成为饼干,就是食品生产的过程。食品生产包括肉制品加工、调味品加工、水果制品加工、酒类加工、淀粉及其制品加工、膨化食品加工、糖果制品加工、饮料加工、水产品加工、禽蛋制品加工、面制品加工、乳制品加工、豆制品加工、米制品加工、薯制品加工、蔬菜制品加工等类别。随着中国食品工业生产的快速增长,产业结构不断优化,品种档次更加丰富。据2019年的不完全统计,我国现有食品生产企业近12万余家,除此之外,还有数量众多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在从事食品生产。从目前的情况看,食品生产行业整体的规模、水平还不是很高,规模化、集约化的生产方式在整个食品行业中所占比重不高,小作坊、小企业较多。 二是食品经营。

教育孩子学习的心得体会

教育孩子学习的心得体会 教育孩子学习的心得体会1 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良好的家庭教育对孩子的成长有着至关重要的好处,下方是一位家长就此谈到的几点体会。 我从最初受到父母的启蒙教育,到此刻教育自我的女儿,人生的经历告诫我,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一样对孩子十分重要,甚至决定着他们的发展方向,影响到终生。现就家庭教育问题,谈谈我的一点体会。 成人是目标。学会做人,是孩子的立身之本,孩子终身受益。教育孩子要有健康的心理和健全的人格,决不能让孩子成为知识丰富而性格古怪,对父母没有感情,对他人、社会漠不关心的人。要把孩子看成一个独立的人,充分尊重和理解孩子,无论犯有多大的错误,要和他讲道理。我对孩子一向是坚持这个教育原则,让他们在学校、社会和家庭教育下,从小在德智体美劳等各方面得到全面发展,最起码就应成为有益于社会的合格公民而适应现代社会。 家长是镜子。“天才”不能创造,但家长只要不失时机地去发现、培养,开发孩子天赋中的特长,以自我的勤奋努力去走自我所追求的人生道路,孩子就很有可能获得成功。家长不仅仅是孩子的天然教师,也是监护人,同时是伙伴、朋友和榜样。孩子的言行举止无不体现着家长们的思想意识形态。“当父母不容易,当好父母更不容易”。事

实确实如此。如何当好家长,我认为,首先,努力“学会关心”。家长应以身作则,言传身教地关爱社会、国家、他人、朋友、同事等等,使之尊老爱幼,相帮谦让,宽容大度,待人和气。其次,要加强自身修养。家长应坚持以德育人,奉公守法,依照社会主义道德原则、规范,自觉地将完善自我道德品质的实践活动示范于孩子。再次,要创造和谐环境。教育环境的优劣是孩子成长的寒暑表,要建立和谐的家庭和社会,那么家庭生活气氛的默化熏陶不可忽视,家庭长辈品行道德的心灵潜在不可低估,孩子在适当表扬和鼓励中生活,他将学会自尊和自信;在羞辱中生活,他将学会自卑;在平等中生活,他将学会公道;在争吵、埋怨、偏爱和缺乏温暖中生活,他将学会诡辩、责怪、妒忌和冷漠……,这种现实是“无言之教”。不是危言耸听。 孩子是老师。家长应善于学习孩子们的优点和长处。孩子们有很多“可爱的缺点”值得大人们学习。如蓬勃向上的朝气,好问好学的学习态度;不保守,善于理解新生事物的特点;少世故,对人对事的真诚直率;对新科技和新型玩具等未知知识一学就通、一玩就会的本领等等,他们在这些方面的优点都是值得家长学习的。孩子的这种优势,作为家长应充分的给予肯定、鼓励和赞扬,不可忽视、指责、抑制,以至于扼杀。 尊师是关键。老师是学校、社会、家庭三位一体系统教育的主体,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更是孩子们幸福的缔造者,心灵的抚慰者和医治者。对于我来讲体会很深,我的孩子处在单亲家庭中,尊师敬亲的感情较薄弱,学业基础不够稳定,但是他的老师注入了超多的真诚爱

2020食品安全法解读_规章制度

2020食品安全法解读_规章制度 2020食品安全法解读 发布时间:2020-05-10导语:食品安全问题值得我们去关心,下面小编整理了食品安全法解读,欢迎阅读!解读:第三十三条食品生产经营首先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按照食品安全标准进行生产经营是本法对食品生产经营最基本、最核心的要求。除了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外,食品生产经营者还应当符合以下要求:第1项是对场所的要求。主要有三个:一是场所的大小和布局应当与其生产经营的规模相适应,厂房的面积和空间应该与其生产能力相适应,便于设备安置、清洁消毒、物料存储及人员操作。二是场所应当整洁。生产经营场所应当有合理的功能分区,干净整洁。三是场所应当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保证食品安全。第2项是对设备、设施的要求。主要有两个:一是应当根据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的要求,配备与生产能力相适应的生产设备与设施。二是应该配备其他保证制品安全的设备或者设施,如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第3项是对人员和制度的要求。要求:一是要有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具有食品生产经营的专业知识,可以对食品安全管理提供专业技术服务。二是要求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既可以是企业的负责人,也可以是其他员工。三是要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通过规章制度管人、管事,明确岗位职责,规范操作流程,保证食品安全。第4项是对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的要求。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设备布局和工艺应当合理,避免引起前道工序的原料、半成品与熟食品的交叉感染。每道工序的容器、工具和用具应当固定,并有相应的标志,防止交叉使用。使用的清洁剂、消毒剂以及杀虫剂、灭鼠剂应当远离食品,存放于专柜,并有专人管理,避免食品接触有毒、不洁的物品,保证食品安全。第5项是对使用的食品相关产品的要求。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在使用前,对餐具和、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的容器清洗干净,并进行消毒,消灭病原体,降低细菌数量,防止使用者互相传染,保证消费者身体健康。对使用过的炊具、用具等应当及时清洗,保证清洁,防止病菌滋生。第6项是对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要求。本条要求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影响食品安全。二是对对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有特殊要求,应当在合适的温度、湿度等环境下进行,防止食品腐烂变质、脱水变形变味,影响食品安全。三是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贮存、运输,防止交叉感染,影响食品安全。第7项是对直接入口的食品使用的包装材料等食品相关产品的要求。如餐具、饮具等。第8项是对食品生产经营人员的要求。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应当衣着整洁,指甲常剪,头发常理,勤洗澡等。在生产经营时,应当将手洗干净,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手套等。销售无包装的直接入口食品时,应当使用无毒、清洁的容器、售货工具和设备,避免容易、售货工具和设备污染食品,影响食品安全。第9项是对用水的要求。生产经营用水标准为2019年修订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19)第10项对洗涤剂和消毒剂的要求。保证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对人体安全、无害。第11项是对食品生产经营要求的兜底条款。食品生产经营环节多、链条长,影响食品安全的因素很多,所以对未提及到的法律要求也要同时遵守。解读:第三十四条第1项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有三类:第一是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如使用甲醇兑制的酒,用纸板做的肉包子馅等。二是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品,如吊白块、三聚氰胺。三是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的食品,如地沟油等。第2项除禁止生产经营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外,还禁止生产经营该类食品的添加剂、食

学习声乐心得体会

学习声乐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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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学习声乐心得体会 常毅敏 唱歌是人的一种本能活动,越自然越好,我感觉最好的声音是在自然中歌唱,歌唱的方法与习惯,也应当依赖于身体的自然动作,歌唱也应该是全身的歌唱,并不是某个部位的歌唱。 一、好的声音需要有正确的呼吸来支持 很多歌唱者总感觉吸不进去气或者吸得太满,或者一吸把整个身体都吸僵了,造成气息不流动。我感觉吸气没有那么困难?,每一个身体正常的人都会有良好的呼吸。如果,你观察婴儿或者当你躺在床上睡觉时那种自然的呼吸,你会觉得那是最好的呼吸方式。把这种呼吸加上强有力的腹部肌肉加以帮助,就得到了深而富有弹性呼吸。婴儿本能和躺在床上自然的呼吸,到后来会出现不自然的改变,主要是我们人为的各种因素所导致,变成了不那么深而满的上胸来呼吸。不要把气息当成一个很难的问题,当你唱歌时感觉气不够用了,由于本能的反应,一放松就吸进气了。 依靠气息是对的,用气吸是不准确的,我认为要与自然呼吸相一致而且唱歌时不需要用太多的气息,一定要寻找一种用极小的气息置放声音的方法。所有气短的人都是用气过多的人,而且唱歌时看起来还很累,声音出来也是苍白无力的。凡是懂得唱歌的人,都只会用少量的气息,但却能获得很好的声音。 二、打开喉咙的关键 喉咙是声音发出的必经之路,如果开的不够大还企图发出一个丰满又圆晕的声音是不可能的。同时,喉咙又是气息呼出呼进之处,如果紧闭着,声音就会去寻找另外的出路,要不就会闷在里面。我们不应该认为嘴张大了喉咙也会同样打开,有时候看起来你外口张得很大,其实内口没打开,你把它张僵了,而且下巴也被弄僵了。歌唱时要感觉好像别人一拳把你的下巴打脱臼一样或者感觉唱歌时没了下巴。一位优秀的歌唱家,只需依靠呼吸的一点力度,而不需要人察觉到张大着嘴,喉咙就很自然的打开了。打开喉咙的同时面部表情必须松弛,嘴的两边也必须松开,同时使下巴自然的放松。我认为喉咙的打开很简单,就是一吸气就张开了,然后就顺着开始唱,一直保持着这种状态,它就一直张开着,用了这种方法,你说话也可以,唱歌从头唱到尾都行,只要你里面的状态保持不动。 三、拥有好的说话方式是学好声乐必不可缺少的条件 我们应该把说话作为歌唱的基本前提,拥有一种好的说话方式,我感觉也是学好声乐必可缺少的条件。我去上海学习时,老师就说我的说话方式不好,方言太重,直接影响到我的唱歌。在那时,我才意识到说话方式也会影响到歌唱,我劝大家一定要改掉不好的说话习惯,好的说话方式是学好声乐的前提。 说话和歌唱是两种形式的声音,它们虽然不一样,但两个的感觉却一样,它们是紧密相连的,如果忽略其中之一就意味着废去了另一个正确的发声和优点。语言的纯正,是正确歌唱的必不可少的条件。歌唱总是保持着说话语言的特点,不论它是悦耳的还是刺耳的。要建立用一种语言作为训练嗓子的方法,“意大利语言是最有旋律性和最适合歌唱的,由于意大利文具有丰富的元音,他是最好唱的语言,或者说对初学者更为有利。意大利文由于具有丰富的元音,无疑要比富于辅音的德文,或别国语言好唱得多,发生结构和发声器官在意大利语中,很少有大的变动。”无数的元音保证歌唱者方便的连接到声音上去。所以,我建议大家首先要把五个元音发纯正,这是最基本的,辅音只是一带而过,元音是最最重要的。 四、自然音区的音在整个歌唱中的作用 自然音区的学习是非常重要的,它的每个音都是有声带用最低限的张力和最少量的呼吸产生的。它是最容易而且不费力气轻松能唱出来的。 大部分学生高音唱不好,我感觉都是自然声区没有唱好、没有唱对,在自然声区唱歌就用很大的力气,以至到高声区用更大的力气,“造成发声器官越拉紧、越收缩,他们的腔体空间就越小,从而发出的音量也就更小;越是用大量过分压缩的气息;音高就越不准确,而且原来的音质也会越少、越不自然。”大家如果细心听卡鲁索的唱片了,你就根本听不出有什么音区的变化,他唱的高音我们听起来一点也不觉得它像高音,好像和自然声区一样而且一点也不费力,很 3

新修订《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解读

新修订《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条解读 新修订《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违反本法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并可以没收用于填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十万元以 十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五倍以上三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并可以由公安机关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住人员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一)用非食品原料生产 食品、在食品中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食品,或者经营上述食品;(二)生产经营营养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 标准的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入群的主辅食品;(三)经营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或者生产经营其制品;(四)经营未桉规定进行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 的肉类,或者生产经营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 (五)生产经营国家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 品;(六)生产经营添加药品的食品。明知从事前款规定的违法行为,仍为其提供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其他条件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

收违法所得,并处十万元以上万元以下罚款;使消费者 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与食品生产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违法使用剧毒、高毒农药的,除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给予处罚外,可以由公安机关依照第一款规定给予拘留。 解读】一、本条规定的违法行为为了确保食品安全,修订后的食品安全法第34 条明确规定了13 种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都是性质恶劣、一旦生产 经营就应当追究法律责任的情形。本条第1 款前五项内容是生产经营必然会严重影响食品安全的情形单独列举出来,在本条中规定了最为严格的法律责任。第1 款第6 项是本法第 将修订后的食品安全法第34 条中性质尤为恶劣,旦违法 38 条中明令禁止的内容,食品中添加药品的也应给予最严格的处罚。第2 款增加规定了明知从事第1 款规定的违法行为,仍为其提供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其他条件的违法行为。第3 款增加规定了违法使用剧毒、高毒农药者的法律责任。为了确保食用农产品源头安全,本法第49 条对农业投入品包括农药的使用作出了严厉的禁止性规定。二、本条规定的法律责任(一)关于行政处罚针对第1 款规定的违法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十万元以上十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五倍以上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并可以由公安机关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 F拘留。这里要说明以下四点:一是执法主体调整。修订后 的食品安全法规定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上述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取代了原来“有关主管部门”的表述,与监管部门职责调整情况相一致,体现了统一综合执法的新态势。 是关于处罚种类。本条规定的处罚种类较多,既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和罚款的财产罚,又有吊销许可证的资格罚、实行拘留的人身罚。相比于财产罚,吊销许可证或者拘留的处罚更为严厉,适用于情节严重的上述违法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释义(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释义(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条文释义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食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制定本法。 【释义】本条是关于食品安全法立法目的的规定。 “国以民为本,民以食为天”,食品安全关系到国家和社会的稳定发展,关系到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利。如何解决食品安全问题,保护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已成为摆在世界各国政府面前的一项重要的战略任务。 一、食品安全的概念 根据世界卫生组织(WHO)的定义,食品安全(food safety)是指“食物中有毒、有害物质对人体健康影响的公共卫生问题”。食品安全要求食品对人体健康造成急性或慢性损害的所有危险都不存在,起初是一个较为绝对的概念。后来人们逐渐认识到,绝对安全或者不存在丝毫的危险是很难做到的,食品安全更应该是一个相对的、广义的概念。一方面,任何一种食品,即使其成分对人体是有益的,或者其毒性极微,如果食用数量过多或食用条件不合适,仍然可能对身体健康引起毒害或损害。譬如,食盐过量会中毒,饮酒过度会伤身。另一方面,一些食品的安全性又是因人而异的。譬如,鱼、虾、蟹类水产品对多数人是安全的;可确实有人吃了这些水产品就会过敏,会损害身体健康。因此,评价一种食品或者其成分是否安全,不能单纯地看它内在固有的“有毒、有害物质”,更要紧的是看它是否造成实际危害。从目前的研究情况来看,在食品安全概念的理解上,国际社会已经基本形成共识,即食品的种植、养殖、加工、包装、贮藏、运输、销售、消费等活动符合国家强制标准和要求,不存在可能损害或威胁人体健康的有毒、有害物质致消费者病亡或者危及消费者及其后代的隐患。 根据我国1995年10月30日公布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以下简称食品卫生法),食品卫生是指食品应当具有的良好的性状,也就是食品要达到的标准和要求,包括以下三方面:(一)食品应当无毒无害,不能对人体造成任何危害。换句话说,食品必须保证不致人患急、慢性疾病或者潜在性疾病。(二)食品应当具有相应的营养,以满足人体维持正常生理功能的需要。(三)食品应当具有相应的色、香、味等感官性状。具体说,包括食品的澄清、混浊,组织状态上的软、硬、松等,以及其他凭人的感觉所能判定的性质和状态。 世界卫生组织发表的《加强国家级食品安全性计划指南》中把食品安全与食品卫生作为两个概念不同的用语。将食品安全解释为:对食品按其原定用途进行制作和食用时不会使消费者受害的一种担保;将食品卫生界定为:为确保食品安全性和适合性在食物链的所有阶段必须采取的一切条件和措施。总之,食品卫生虽然也是一个具有广泛含义的概念,但是与食品安全相比,食品卫生无法涵盖作为食品源头的农产品种植、养殖等环节;而且从过程安全、结果安全的角度来看,食品卫生是侧重过程安全的概念,不如食品安全的概念更为全面。 在立法过程中曾经出现的关于法律名称的争论,即叫食品卫生法,还是叫食品安全法,绝不是简单的概念游戏,而是立法理念的变革。将原来的食品卫生法修改更名为食品安全法,就超越了原来停留在对食品生产、经营阶段发生的食品安全卫生问题进行规定,与原来的食品卫生法相比扩大了法律调整范围,涵盖了“从农田到餐桌”的全过程,对涉及食品安全的相关问题(例如食品添加剂的生产经营)等都作出全面规定;并且在一个更为科学的体系下,可以用食品安全标准来统筹食品相关标准,避免目前食品卫生标准、食品质量标准、食品营养标准之间的交叉与重复。 二、食品安全法的立法目的 曾经向社会全文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草案)》[以下简称食品安全法(草案)]中关于本条的规

大学学习心得体会

大学学习心得体会 日光荏苒,白驹过隙。转眼间在大学的生活已经过去了两年。行走在大学中的这两年,看着沿途的风景变换,自己的心境也是不断变换,从稚嫩懵懂到成熟,这是一种成长的感觉和态度。现在,我想总结一下大学的学习心得和体会。 只有一条路不能选择—那就是放弃的路;只有一条路不能拒绝—那就是成长的路。在大学中,走过的足迹就是一种成长的体现。大学的学习和生活相对宽松,自主性强,每个人都有充分的自由时间去做自己感兴趣的事。在我看来,参加各种各样的课外活动有利于促进个人全面多样化的发展,但是我认为大学最重要的还是专业课的学习,学习好自己的专业知识,拓展自己的知识面,锻炼好自己的能力,才能很好的为以后的就职打好基础。 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量变引起质变。我想成功都是一步一步积累的,学习上也是如此。大一的时候我报考了全国大学生英语四级考试,在备考的过程中,我感觉到了积累的重要性,那个时候我每天坚持背单词,做英语的真题,练习听力,这些日积月累的知识在考试中发挥了很大的作用,帮助我顺利的通过了四级的考试。 平时上课中认真听课,记笔记也是有效学习的一部分。学习应该讲究方法和计划性。有计划的学习比盲目的学习要事半功倍的多,更容易达到预定的学习目标。每个人都有自

己的学习方法,找到适合自己的学习方法才是最重要的。对我来说,做好准备,提前预习,这样在课堂上能够比较顺利的跟上老师的节奏,取得更好的听课效果;认真听讲,做好记录,随堂记录笔记有助于集中注意听课,并且在期末备考的时候,可以有所侧重,减少盲目性;定期复习,注意交流,要避免因时间过久而遗忘所造成的重复性工作,掌握好复习的间隔;还有要多与同学交流,探讨解答问题的方法,和对不同问题的意见,将更有助于拓宽思路。 作为会计学(CPA)方向的一名学生,我很重视对专业课的学习,从大一到现在,先后开设了CPA经济法,CPA会计,CPA税法,CPA财务成本管理等相关科目。学习这些相关科目,加深了对自己专业方向的学习和认识。也为以后继续学习会计专业知识打牢了基础。大一下学期,我考取了会计上岗证,之后又报考了初级职称的考试,通过参加这些相关专业的考试,使我认识到了会计这个学科的广泛应用性。 考试也是大学生活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应该以积极的态度来面对它。我觉得考试的时候不应该抱着得过且过的心态,它不仅是一次知识的检验,也是一次宝贵的经历和体验。一般期末考试会持续半个月左右,在这半个月中,利用好时间,确定学习目标,找准复习方向是很重要的,最重要的是应该努力坚持住,在平时听课的基础上进行最后的整理复习,在最后的时候把所学的知识点温习一遍,这是考试的关键环节。

-新食品安全法试题及答案解析(全)

新食品安全法试题及答案解析(全) 一、单项选择题(共90道题) 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是根据( C )制定。 A、《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B、《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C、《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D、《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2、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履行食品安全法规定的职责,( C ),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提供保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协调配合机制,整合、完善食品安全信息网络,实现食品安全信息共享和食品检验等技术资源的共享。 A、整合执法队伍 B、建立健全以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为主的工作机制 C、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能力建设 D、成立统一食品检验机构 3、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 C )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采取有效管理措施保证食品安全。 A、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B、食品生产经营者要求 C、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 D、食品安全地方政府负总责要求 4、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照( C )公布食品安全信息,为公众咨询、投诉、举报提供方便;任何组织和个人有权向有关部门了解食品安全信息。 A:申请人要求 B:各级政府要求 C、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 5、下列属于行政法规的是( B )。 A、《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B、《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 C、《河北省食品安全条例》 6、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人员采集样品、收集相关数据,可以进入相关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食品生产、食品流通或者( A )。 A、餐饮服务场所 B、私人住宅 C、家庭餐桌 7、设立食品生产企业,应当预先核准企业名称,依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取得(A)后,办理工商登记。 A、食品生产许可 B、食品流通许可 C、餐饮服务许可 D、工商登记 8、食品生产许可、食品流通许可和餐饮服务许可的有效期为(B )。 A、2年 B、3年 C、4年 D、5年

食品安全法详解

新《食品安全法》详解——食品企业的必修课 发布日期:2015-05-20 发布单位:法制处阅读次数:582 来源:食品论坛发表于2015-5-19 08:23 作者:金杜律师事务所陈兵杨玥 与中国很多的法律法规的出台相似,2009年2月出台的《食品安全法》从一开始即承载着特定的背景和期望。2008年三聚氰胺事件给中国食品监管体系敲响了警钟,作为众多措施之一,《食品安全法》在事件发生后半年内迅速出台。实施了近四年后,食品安全法于2014年进入全面修订。历经三次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于今年4月24日颁布了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如此短时间内对一部上位法律进行重大修订,反映了中国复杂食品安全状况,也凸显了中央政府强化食品监管的强烈意志。 作为食品安全领域的上位法,《食品安全法》全局性统领食品监管法律体系。对于该领域的各个主体,包括监管机构、中介机构、市场主体(包括食品生产者、销售方、运输方、和其他食品相关方),新法都将带来重大的影响。 本文将从食品行业市场主体的角度,为企业理解和应对新《食品安全法》提供思路和策略上的建议,同时,根据新《食品安全法》对于企业影响程度,为企业梳理新法带来的实质性变化。 企业应如何看待新《食品安全法》? 新《食品安全法》对原法90%以上的条文进行了修改,条款数量增加了50%。如此多的变化,企业应如何去繁取要,采取有效应对措施,我们建议可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1.分清变化和继承。新法条文的改动甚多,但实际上,新法一方面有突破,另一方面是大量继承和吸纳已有的制度和规定(比如对新食品原料申请、剧毒农药不得使用、转基因食品标签说明等等),并在继承中进行调整。因此,企业需要透过大量条文更改的背后,了解哪些修订是实质性变化,哪些修订是继承性吸纳。对于实质性变化,企业要根据就其带来的新义务、新要求采取新措施;而对于继承性条文修订,尽管没有产生新的义务要求,但由于新法采取了更严的法律责任体系,企业需要评估继承性条文是否带来责任的变化。 2.史上最严和风险评估。史上最严是对新法的一个标签式形容。新法大幅度加重了违法责任,无论是民事赔偿责任还是行政处罚责任,均体现了惩罚性的立法思路。对于整个食品行业企业而言,直接的影响是违法成本大大提高,尤其对于大型食品经营企业,有必要在加重责任的大背景下,系统对企业进行风险再评估。 3.更新企业防火墙。在上述两点的基础上,企业应根据自身从事的具体业务,更新企业的食品安全防火墙,防火墙更新应突出两个方面,一是新法中实质性变化而带来的新要求,如食品经营企业自查义务、保健食品注册和备案要求、经营者索证和记录保存新要求等等,另一方面是由于责任加重带来的风险领域。 4.关注持续的新变化。《食品安全法》作为上位法,在引入很多变化和突破时,很多采用原则性规定,新法给予5个月左右的时间作为生效时间,一方面是为食品行业主体提供适应和准备期,另一方面也在等待新的执行性条例的调整和到位,比如保健食品的备案制度等等。企业应当在准备的过程中,持续关注食品安全领域的新变化。 新《食品安全法》的实质变化解读 1.大幅加重法律责任,健全责任机制 提高违法成本、严厉法律责任、重罚治乱是《食品安全法》修改的一个重要思路,也是新法的一个重要特征。加重法律责任突出表现在三个方面:完善民事赔偿机制、加大行政处罚力度、与刑事责任的衔接。除此之外,新法在严厉执法的同时还新增食品经营者豁免条款。 (1)完善民事赔偿机制

大一学习心得体会

大一学习心得体会 大一学年的生活转眼之间就过去了,没想到时间过得如此之快,头脑中还清晰的记着刚来时的情景,回想起大一的学习与生活,在清闲中我学会了与他人交流,在忙碌中我学到了该学的知识。对于我来说在这逝去的一个学年中,感触是很深切的,任何文字来描述都难免苍白。 来到这里环境是想象中那么好,来到这里我感受到一种新的教学,我倍感荣幸了。大一学年里虽然接触的不是所选的专业知识,但是这些基础知识也是非常重要的。在这里,虽然没有哪一个老师手把手的指导我、教会我,可我正是在这样一种环境下懂得了自主学习能力的重要性。而且,因为这样,我可以选择学习我感兴趣的各类学科。虽然我掌握知识的速度可能不是很快,学习是一个长期性、终身性类型,没有持久力就不会有成功。 在一个学年中虽然挂了科,但是抛弃所有的成绩,看看实在的自己,我发现自己做的还是远远不够的。我一直觉得自己努力的不够,回头问问自己是否尽了全力,答案是否定的。为什么不能尽全力,我不想找借口,但没有尽全力的结果是比别人越差越远。拿英语举个例子,对我来说,英语的学习是个大难题,我一向恐惧英语,更不会学英语,英语现在的成绩就是刚及格。到了大学完全要自己学,我就不知所措了。我一直认为自己很努力在学,但都没有每天完成定量

的任务,当大一结束后,我才恍然发现自己的无知,这样的程度是很难达到顶尖的。而对于专业的了解更是不足,一年了依然是个井底之蛙,不了解社会科技的发展动态,不明白要从事的行业。 细想起来原因有两点:一、自己没有做更加充分和详细的计划,没有计划就会盲目,不知要做什么自然无法做好; 二、心理波动起伏影响平时任务的完成,无法使自己总是保持比较良好的状态,而调整状态的时间就占去了应有的奋斗时间,内在品质的不足是无法达成外在成就的主要原因。另外,大学是个熔炉,周围的人和思想在不知不觉的影响着自己,导致自己时常无法找到自己真正的模样,无法表里如一就不能充分发挥自己的能力。 因此要在今后弥补自己的不足,就要从改善自己的内在素质着手,调整好心态,让身心合一,用属于自己的东西来熏陶自己,以使自己不再迷失而能不断的努力,从而超越界限。心里上的调节是很笼统的,但却是最实在的,没有这些,一切订立的计划和下定的决心都是无用的。反思才能不断改善内心,而内心平静和理智才是持续成功的保证。在大一学年我深深体会到,一切知识的学习、新鲜事物的接触都会对自己有指导作用,就看自己是不是用心去想它、真心想用它。一旦真正结合为自己的实际行动,我想一定会有很大的提高和升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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