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理)安全监督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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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安全监督手续

档案编号:鄂sz( )[2013]号

湖北省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档案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

监理单位:

施工单位:

存档日期:

湖北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制

目录

一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申报表

二建设工程项目安全施工措施备案审查申报表

三安全生产措施备案审查意见书

四建设工程安全监督工作计划书

五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检查用表

六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监督检查记录表

七建设工程项目生产安全隐患整改及停工处罚通知书八建设工程安全综合评定申请书

九其它

一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申报表

1、上表由建设单位到安监机构领取,如实填报;

2、上述表格各单位可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增减表格;

3、工程施工中,如单位有所变更需相应注明。

二建设工程项目安全施工措施备案审查申报表

2.上述表格各单位可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增减表格;

3.工程施工中,如提供资料有重大变更应及时补充递交;

4.关于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及相关要求参建质[2009]87号文;

三安全生产措施备案审查意见书

四建设工程安全监督工作计划书

为了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保障施工现场人员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导则》、《湖北省房屋建设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安全监督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施工单位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制定本安全监督工作计划。

一、工程概况

二、安全监督依据:

1、《安全生产法》和《建筑法》;

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393号令)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397号令);

3、《建筑工程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166号);

4、《湖北省安全生产条例》、《湖北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5、《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导则》(建质[2005]184号);

6、《湖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安全监督办法》(鄂建设规[2009]01号);

7、其他现行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程。

三、安全监督的方式和流程:

1、安全监督检查方式主要有:程序性审查和现场监督检查。程序性审查为一次性审查,现场监督检查分为计划监督巡查和随机监督巡查。

2、巡查流程:查阅相关文件资料;查看现场防护、文明施工情况;检查相关人员履行安全职责情况;反馈巡查意见,通报存在的问题并根据情况做出相应的处理;做出书面安全巡查记录。

3、根据工程的工期及主要参建方安全生产管理情况实施安全监督巡查。

四、安全监督内容

l 对建设单位安全监督的主要内容:

(1)与工程安全施工有关的资料及按规定办理工程安全监督手续的情况;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向施工单位拨付建设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情况;

(3)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地下管线、、气象、水文观测、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等有关资料的情况;

(4)有无明示或暗示施工单位购买、租赁、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消防设施和器材的行为;

(5)统筹协调同一项目施工过程中多个施工承包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的情况。

2对勘察、设计单位安全监督的主要内容:

(1)勘察单位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提供真实的勘察文件,制定保证各类管线、设施和周边建筑物、构筑物安全措施的情况。

(2)设计单位在设计文件中注明施工安全重点部位、环节以及提出指导意见地情况;对采用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或特殊结构的工程,提出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措施建议的情况。

3对监理单位安全监督的主要内容:

(1)制定保障工程施工安全的监理措施及检查落实情况;

(2)审查施工企业施工证照的有效性及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情况;

(3)检查施工企业的工程项目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运行以及实体安全防护情况;

(4)审核工程项目重大危险源辨识、预防及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制定和落实情况;

(5)审查和监督落实施工企业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以及专项施工方案情况;

(6)审核施工机械设备安全性能及使用安全情况;

(7)按规定组织参与安全检查和验收情况;

(8)巡视检查危险性较大工程作业情况;

(9)下达隐患整改通知单、整改结果复查、向建设单位报告督促施工单位整改情况、

向工程所在地安全监督机构报告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执行停止施工指令等情况。

4对施工单位安全监督的主要内容:

(1)证照有效性情况,主要包括:

a、工程总承包以及专业承包、劳务分包单位的建筑业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b、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及配备在岗情况;

c、施工现场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及实名在岗情况;

d、建筑起重机械的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监检证、检验合格证;

e、国家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需要检查的其他有关安全生产工作证照。

(2)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及执行情况,主要包括:

a、建筑施工企业及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b、建设工程安全施工措施备案制度;

c、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及按照JGJ59标准检查情况;

d、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

e、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f、建筑起重及特种设备使用、维修、保养、检测及产权备案和使用登记制度;

g、安全技术措施及专项方案论证制度;

h、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i、意外伤害保险及职业危害防治制度;

j、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制度;

k、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对项目专业承包、劳务分包单位的管理制度;

l、国家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需要检查的其他制度。

(3)抽查工程实体安全防护情况,主要包括:

a、作业、办公、生活三区分离情况;

b、安全防护用品、设备是否符合安全性能要求及规范使用的情况;采用新材料、新结构、新工艺或特殊结构施工的安全生产保证措施;

c、临时施工用电体系、消防设施、洞口防护及临边防护、脚手架搭设、基坑支护、作业层防护、模板支撑体系、建筑起重机械设备、转料和卸料平台的搭设等方案制定、审核、设置和使用情况;

d、重大危险源、重大隐患的登记、公示及监控记录情况;

e、企业自查、监理检查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安全监督机构巡查

时下达的各类安全隐患整改通知的执行及回复情况;

f、各项安全措施实施记录和安全生产检查记录;

g、国家和地方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需要检查的其他内容。

5对其他有关单位安全监督的主要内容:

(1)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的出租单位提供建筑起重机械的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监检证、检验合格证及产权备案情况。

(2)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安装单位的资质、安全施工措施及验收调试等情况;

(3)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的检验检测单位资质和出具安全合格证明文件情况。

五、工程巡查计划

该项目暂定为项目,计划巡查次,随机巡查次,并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进行调配。工程施工至基础、主体、装饰装修以及竣工阶段时,分别由施工企业自查、监理企业核查后报我单位第监督科(组、室)核查。

六、监督组织

该项目工程日常监督工作由我单位组成监督小组,不定期对工程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巡查、检查时请相关单位配合工作,联系电话,联系人。

编制:

审核:

审批:

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盖章)

年月日

相关单位签收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监理单位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施工单位项目经理:

说明:1、本工作方案由具体承担该工程安全监督工作的监督室(组)提交,经安全监督机构技术负责人审批后执行。

2、方案审批后,在施工现场召开监督工作会议,向相关单位送达该计划,并讲解有关内容,要求相关单位配合监督站实施监督。

3、本表应进入监督档案。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报监手续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报监手续 告知书 一、凡在八师、石河子行政区域内实施施工许可管理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均应按有关规定在工程开工前办理质量、安全监督登记手续。 二、建设单位在办理质量监督登记手续时应仔细核对报送资料,需提交的资料详见(附件一),建设单位要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三、八师、石河子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对办理质量、安全监督登记手续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不符合要求的一次告知,建设单位进行补正,符合要求的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登记。 四、各施工单位可设专职联络人员(附件二),协助建设单位办理质量、安全监督登记相关手续。 五、八师、石河子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受理地点:1、西公园小区东北角质量、安全监督站二楼验收科 2、“一站式”服务窗口 3、 咨询电话:0993---2015375 八师石河子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2014年3月18日

附件一: 资料名称 1、八师石河子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登记表6份(核对,存原件) 2、勘察单位中标通知书或合同、资质证书(原件核对) 3、设计单位中标通知书或合同、资质证书(原件核对) 4、施工单位中标通知书或合同、资质证书(原件核对,) 5、监理单位中标通知书或合同、资质证书(原件核对,) 6、劳务公司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劳务合同(原件核对) 7、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证(存副本件) 8、施工图设计文件意见书(存原件) 9、地勘报告、施工图纸文件(原件一套,竣工退还) 10、施工总承包单位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证书、安全考核证书(存复印件,原件核对) 11、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证书(存复印件,原件核对) 12、施工单位质量管理制度的建立(核查原件) 13、监理单位质量管理体系建立(核查原件) 14、外省区企业进疆备案资料(存复印件,原件核对) 15 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和各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存复印件,原件核对) 16 建设项目安全员委派书及考核合格证书、安全经费措施计划及安全目标责任书 17 建设项目意外伤害保险(核对原件,存复印件)

办理质量监督手续须知

办理质量监督手续须知 一、受理部门 1、业务受理资料受理:修文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地址:修文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四楼,电话:82372914) 二、相关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2、《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3、《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监督工作指南》(建设部建建质[2000]38号) 三、应提供的资料 1、《贵阳市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注册表》(建设单位需按相关法定资料内容如实填写,不得涂改、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一式四份)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 3、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及修改通知书(审原件、收复印件一份) 4、全套施工图设计文件(含建筑、结构、水、电、暖通,并盖有施工图审查专用章,施工图需按要求折装整齐)(收原件一套) 5、《地勘报告》(含修改通知书,并加盖有施工图审查专用章)(收原件一套) 6、中标通知书(审原件) 7、《施工合同》(收原件一份) 8、《监理合同》(审原件) 9、《劳务分包合同》(复印件) 10、《施工组织设计》(收原件) 11、监理单位资质证书,总监岗位证书、监理人员资质证书、以及组建该监理部的文件 12、施工单位资质证书,项目经理证(注册建造师证)、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证(审原件)、以及组建该项目部的文件 四、落实五方责任主体负责人(以下资料一式3份,质监站进行鉴证后返还2份) 1、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明确本单位项目负责人。 2、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签署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报质监站进行鉴证; 五、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工程质量责任书。(共6

办理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资料清单

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资料: 1、《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登记表》一式五份; 2、施工图设计文件及工程地质勘察报告; 3、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证》、《审查备案单》及技术性审查意见和设计修改通知; 4、建设工程施工、监理发包备案通知书; 5、建设、施工和监理单位项目组织机构和负责人名单; 6、经备案的施工、监理合同(复印件)及施工组织设计、监理规划各一份。 办理安全监督手续所需资料: 1、《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登记表》一式五份; 2、监理单位的安全监理计划(监理单位盖章、项目总监签名);项目监理机构组成机构任命文件及监理人员资格证书。 3、施工单位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拟建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情况,对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地下管线采取的专项保护措施。 4、施工用电专项方案、塔吊施工方案、脚手架施工方案、卸料平台施工方案。 5、基坑支护及降水工程专项方案。 6、桩基础施工及土方开挖工程专项方案。 7、拆除、爆破工程专项方案、施工现场消防专项方案。 8、冬季、雨季等季节性施工措施。 9、拟进入施工现场的施工机械设备的型号、数量。 10、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技术措施、安全防护设施搭设计划。 11、现场临时设施规划方案,包括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图、现场防火、有组织排水以及场地硬化、道路畅通等措施。 12、安全作业环境、安全措施所需费用,已拨付该费用的证明材料。 13、其他工程专项方案。(注:以上每项方案及施工措施都必须要有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项目总监审查签字认可)。 14、施工单位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 15、施工单位为从事危险作业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的证明材料。(保险单或保险公司出具的交费证明)。 16、工程项目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持证上岗情况、名册。(原件) 17、施工总包单位、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8、提供中标通知书、工程施工合同原件。 19、建设单位安全监督人员名册、工程监理单位人员名册。

江苏省建设工程安全监督备案申请表(最新版附全套资料)

监督备案号: 项目编码: 江苏省建设工程安全监督备案 申 报 表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盖章) 申报日期: 江苏省建筑安全监督总站监制

申报说明 1、建设单位登录江苏省建设工程项目现场监管信息系统按要求填报,填报完毕后下载打印申请表。 2、办理建设工程安全监督备案时,所提交的申报资料须装订成册,申报资料中第2、 3、9项应提供原件备核。 3、安监机构审查建设单位提供的安全监督备案资料,符合条件的5日内办理完备案手续;资料不全或不符合条件的,自收到备案资料之日起5日内退回备案资料并说明理由。 4、安监机构办理工程安全监督备案后5日内发出《施工安全监督告知书》。 5、工程类型:建筑、装饰装修、安装、市政基础设施和其它工程。 6、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按照建质[2008]91号文件要求填写。 7、建设单位应如实逐项填写本表,各安全责任主体单位名称应填写全称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8、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勘察单位和设计单位对报送的安全监督备案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及是否具备安全监督备案条件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9、《建设工程安全监督备案申报表》一式六份,安监机构、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各一份。

1-1建设工程安全监督备案申请书 (安监机构): 今有我单位建设的工程,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规定》、《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工作规程》等相关规定,现携下列材料到你单位办理工程安全监督备案手续。 联系人:建设单位(盖章): 联系电话:年月日

优化工程项目建设手续办理流程图

优化工程项目建设手续办理流程图 (提前介入) 发改、国土、规划、环保、文物、水利、气象、地震、铁路等部门联合预审、确定立项项目,主要针对用地审批、城市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物考古、水土保持、气象环境、地震安全评价、穿越城市轨道方案审查等对建设项目进行跟踪服务,指导和帮助建设单位做好前期各项准备工作。 发改部门办理投资项目备案(3个工作日)或外商投资项目备案(5个工作日) 建设单位委托编制规划、设计方案 土地储备、土地预审 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或进行规划总平面方 案审查)(用地面积50亩以下10个工作日) 土地出让、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 (或不动产权证书) (多评合审) 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建设单位报相关部门,相关部门受理评估申请,组织评估、审批、反馈,如发改部门的节能审查意见、国土部门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审核、住建部门的交通影响评价审核等,依据各部门评估审核意见规划部门对总平面图进行审核(10个工作日),建筑设计方案审查(并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时限)、建设单位缴纳城市配套费用和建筑劳保统筹费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15个工作日)建设单位组织编制施工图设计图纸,并找图审机构进行图纸审查 (多图联审) 消防、人防、抗震、节能等部门按照职能对施工图中的消防设计、人防设计、节能设计、抗震设计、绿色建筑设计进行专项审查,住建部门对施工图进行审查备案。(13个工作日) 招投标报建(即办)、国有投资项目公开 招投标 最高限价备案、工程直接发包通知书备案(非国有投资项目)(即办)、工程招标备案(国 有投资项目)、合同备案和质量安全备案、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即办)(共6个)工作 日) 场地平整、建筑工地扬尘治理6个100%落实建设单位完善网报资料,住建部门审查要件,核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3个工作日) 13

办理质量监督手续所需要的材料

第九章办理质量监督手续所需要的材料 1、质量监督申请:某某公路工程项目已申请开工报告。按照交通部《公路工程质量监督规定》的有关要求,现提供该工程概况(含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工程规模、参建单位的基本情况)和有关资料,申请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请予以办理。 2、质量监督申请材料的内容: (1)审批文件(包括工可、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及其批复文件); (2)施工、监理等合同文件(含招、投标文件); (3)从业单位的资质证明材料、主要从业人员的资格证明资料; (4)施工单位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 (5)监理计划或细则及安全生产监理计划; (6)建设单位质量管理机构、制度,质量管理责任制 (7)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 (8)从业单位工程质量责任登记表(附表1) (9)施工单位三类管理人员(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情况汇总表(附表2); (10)业主、施工、监理安全生产责任承诺书(附表3); (11)特种作业人员汇总表(附表4); (12)特种设备检定资料表(附表5); (13)试验检测仪器表(附表6); (14)安全生产合同,建设和施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附件: 1、工程质量责任登记表 2、施工单位三类管理人员情况汇总表 3、恩施州公路工程安全责任承诺书 4、特种作业人员汇总表 5、特种设备检定资料表 6、试验检测仪器表

附件1 工程质量责任登记表 工程质量责任登记表填写说明 1、本意见所附工程质量责任登记表格由项目法人、代理建设管理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试验检测单位和专业分包单位分别填写,填表单位要盖公章,各责任人要签字。 2、本工程质量责任登记表为参考格式,具体表格和内容由项目法人负责提供。项目法人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结合工程建设实际情况,详细划分责任单位各岗位、各环节责任人的具体职责。其中,施工单位的质量责任应分解到分项工程。工程质量责任登记表中的责任人所承担的质量责任内容应能够覆盖整个工程建设,不得缺漏。项目法人对质量责任登记表的完整性负责。 3、项目法人在成立后填写工程质量责任登记表。其他从业单位在签订工程合同前,根据项目法人提供的工程质量责任登记表,结合所承担的工程合同内容填写。对于工期比较长的项目,从业单位个别作业内容难以确定责任人的,该作业责任人可在实施前填报。

建设工程前期手续办理的程序

建设项目前期手续办理程序 1、土地拍卖取得 2、项目建议书:(完成后可以进行设计和勘察招投标) (1)项目建议书报告(委托咨询单位或有资质设计院编制) (2)项目建议书申请报告(红头文件) (3)土地成交确认书 (4)国有土地出让合同 (5)规划选址意见 3、可行性研究: (1)可行性研究报告文本(委托有资质单位做:需要项目建议书批复。)(2)可行性研究报告申请 (3)环境影响评价意见书 4、土地使用证: (1)土地使用权登记申请表 (2)营业执照及企业章程 (3)组织机构代码证 (4)法人代表身份证明 (5)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6)土地登记委托书 (7)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8)宗地图 (9)地籍调查界址表(由国土局测量队填写) (10)经公证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原件+复印件) (11)经公证的成交确认书 (12)出让金、契税缴款通知书 (13)出让金发票复印件 (14)履约保证金(复印件) (15)契证(复印件) (16)交付通知书 (17)规划用地许可证(复印件) 5、规划用地许可证: (1)土地成交确认书 (2)国有土地出让合同 (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表 (4)选址意见书及附图 (5)项目建议书 6、勘察设计招投标: (1)经审批部门同意的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2)具有土地管理部门颁发的土地使用证 (3)具有规划管理部门确定的项目建设地点、规划控制条件和用地红线图(4)委托代理单位进行招投标代理

(5)编制招标文件,并送招标办备案 勘察设计包括方案设计、勘察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 7、环境影响评价 (1)由资质的环评单位制作报告书(1个月)或表(1个星期)(需要项目建议书、选址建议书、规划用地许可证) (2)申请报告 (3)项目建议书 8、交评 (1)、需要提供规划设计方案 9、日照分析 (1)、需提供所有图纸(电子文件) 10、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审核 (1)建设(市政)工程规划设计方案申报表 (2)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及附图 (3)项目建议书批复 (4)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图 (5)绘制在1:500或1:1000宁波市独立坐标系统的现状地形图上的总平图规划图一份(附DWG格式的电子文件) (6)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设计的完成的规划设计方案(附电子文件) 11、初步设计审批 (1)造价审核报告书:设计单位做的每一幢房屋的单体预算上报发改局审核(2)申请报告 (3)环评意见 (4)规划局方案会审意见 (5)初步设计文本 12、城管审核绿化 (1)、申请报告 (2)、绿化申报方案(一式四份):需达到初步设计深度,包括设计说明、设计构思、设计原则、总评、节点意向、苗木表、概算等及电子文件。 (3)、规划意见书、红线图、用地条件图。 (4)、立项批复文件 (5)、绿化率计算表(见反面) (6)、设计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上写仅用于****工程并加盖红章)。 13、立项文件 (1)初步设计批复 (2)规划用地许可证 (3)土地使用证 (4)工程规划设计方案审核意见 (5)造价审核报告书 (6)申请报告(红头文件) (7)环境评估意见 14、让设计单位进入施工图设计 15、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招投标 (1)、委托代理公司进行清单编制,招标文件编制。

质量安全监督登记书及相关表格

桂质安监档表1 监督登记号:□□□□□□□□□□□□□□ 行政区划代码年份流水号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 登记书 建设单位: 工程名称: 监督机构: 广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编制

填表说明 一、本表由建设单位填写,建设单位必须对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二、监督登记手续由建设单位在工程所在地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办理(部分地区在 政务中心集中办理)。 三、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规定》,下 列工程应办理监督登记手续:在我区行政区域内,符合核发施工许可证条件的各类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统称“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工程。 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装修装饰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以及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其中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可不办理。四、本表一式6份。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留存2份;建设单位领取4份:自存2份, 代交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各1份。

一、工程概况 注:1、地理定位信息填写工程建设用地外围四角的经度和纬度;工程类型分住宅、商住、公共、厂房、装饰装修、设备安装、道路、桥梁、园林绿化、管道、其它;对市政道路和桥梁,不用填写建筑面积,而是填写市政道路或桥梁的长度。 2、建设单位“资质等级”仅房产开发企业须填写。 二、应提交的附件资料 (一)工程质量监督登记 1.施工、监理合同; 2.施工、监理单位资质证书;

3.经企业法人批准的施工项目部和项目监理机构各自的人员名单、照片(两寸白底彩照)、签名样式和职责分工文件; 4.项目经理、施工员、质检员、取样员、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见证员以及其他监理人员的执业资格证书或上岗证书; 5.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文件和备案证明文件; 6.岩土工程勘察报告; 7.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取得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8.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签认的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承诺书。 9.法律、法规规定和工程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其它文件资料:施工、监理单位中标通知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经备案的施工合同、劳分包合同。 以上资料中,第1、4、5、6、9项的原件经查看后退还建设单位,监督机构留存复印件;第2项监督机构留存复印件;第3、7、8项的原件由监督机构留存。 (二)工程安全监督登记 1.施工、监理合同(施工合同中应包含约定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支付计划); 2.施工、监理单位资质证书; 3.经企业法人批准的施工项目部和项目监理机构各自的人员名单、照片(两寸白底彩照)、签名样式和职责分工文件; 4.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总监理工程师以及其他监理人员的执业资格证书或上岗证书; 5.施工企业(含分包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6.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续期记录; 7.本项目所含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一览表; 8.在拆迁场地上新建的工程或待建场地内有地下管线的工程,场地的原有管线布置图,或场地内无管线的证明文件;

建设工程项目手续办理流程(开工至竣工)

建设工程项目手续办理流程(全) 规划局出具用地规划设计条件书,土地局挂牌缴费后并签订用地合同,建设单位编制用地规划详细性规划大本,规划详审,通过后报政府审批,政府出具规划批准意见文件。 一、发改委出具《立项报告》; 二、国土资源局办理《建设用地批准书》; 三、环保局出《环境评估报告》; 四、委托设计院出总规划方案; 五、规划局对总规划方案进行审批; 六、设计院出施工蓝图; 七、图纸审查,出《图纸审查合格证书》; 八、规划局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九、规划局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十、办理建设工程招标,确定施工单位,发中标通知书,签订合同并进行合同备案,交纳各项费用; 十一、质量监督检查站办理《质量及安全监督手续》; 十二、人民防空办公室办理《民用建筑易地建设人防工程审核许可证》;(含交费) 十三、墙体材料革新与建筑节能办公室办理《新型材料专项基金证明》;(含押金) 十四、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办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确认表》;

(含交保证金) 十五、建设局建管科办理《施工许可证》; 十六、消防部门办理《消防备案受理凭证》; 十七、开工建设前在质量监督局办理开工手续,安全达标、文明施工、现场维护; 十八、土地局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 十九、开工中途进行地基验槽及主体认证验收;(甲方组织、勘察、设计、监理及质量监督站监督验收) 二十、工程建设完成后进行竣工验收。 二十一、城建档案馆备案; 二十二、房产测绘→派出所出具门牌号证明→房屋初始登记;

各分项目手续具体办理流程及所需材料 一、立项: 1、项目立项申请报告; 2、银行出具的资金证明; 3、土地使用权证明;(用地合同和用地批准书) 4、可行性研究报告; 5、房地产开发公司的资质证明; 6、项目地形图;(土地部门出具的用地界线图) 7、项目建设投资预算。 二、建设用地批准书 1、《建设用地批准书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 3、《立项报告》; 4、勘测定界技术报告及附图。(设计部门编制规划详规) 三、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表》; 2、《立项报告》; 3、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 4、《建设用地批准书》,土地使用合同复印件; 5、《可行性研究报告》; 6、规划设计条件及附图;(政府批准的规划批准文件)

项目工程建设经过流程及其相互手续办理

工程项目建设流程及相关手续办理说明 编制单位:XXXXXXXXXXXXXX XXXX年X月X日

目录 一、工程项目建设流程 二、建设工程相关手续办理说明 1、项目建议书 2、选址意见书 3、可行性研究报告 4、用地规划许可证 5、规划设计要点 6、国有土地使用证 7、固定资产投资核准证 8、招标与不招标方案核准表 9、岩土地勘、初步设计 10、施工图设计 11、工程规划许可证 12、施工、监理、分包 13、质监、安监报建 14、施工许可证 15、质量监督报告、安全备案登记证 16、竣工验收备案

一、工程项目建设流程

二、建设工程相关手续办理说明 一、项目建议书 1.1应具备的条件及文件 1)项目建议书编制单位委托合同; 2)项目立项申请及项目建议书; 1.2批准文件 1)项目建议书批复(即立项批复) 二、选址意见书 2.1应具备的条件及文件 1)申请人申请文件(说明申请项目的基本情况、拟选地块基本情况和其他需要特别说明的事项) 2)填报《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申请表》 3)经批准的建设项目建议书或上报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其他上报计划文件 4)申请人与土地现使用单位的土地出让意向书及上级部门意见 5)如属工业项目和其他周围环境有特殊要求的项目及对周围地区有一定影响和控制要求的建设项目应加送一下资料: a.有关工艺的基本情况,对水、陆运输、能源和市政、公用配套要求(包括电力、给排水、道路、煤气和通讯)的基本要求。 b.项目建成后可能对周围地区带来影响意见建设项目对周围地区建设有制约的控制要求

c.有关环境保护(三废排放量及排放方式)、卫生防疫、消防安全的资料 d.其他特殊要求 6)大中型建设项目应附送有相应资质的规划设计单位作出的选址论证 7)必要时提供有关部门(如环保、消防、文物保护、供水、供电等)的审批意见或协议书; 8)其他需要说明的图纸文件等 2.2批准文件 1)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三、可行性研究报告 3.1所需附件及组成文件 1)法人责任制 2)城市规划部门选址意向书(规划部门) 3)土地使用预审意见(国土部门) 4)节能评估报告批复(发改部门) 5)建设用地地质灾害评估报告和是否覆盖重要矿藏报告审查意见 6)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环境影响登记表(环保部门,需委托由资质第三方机构编制) 7)环境影响报告批复意见(环保部门) 8)取水许可证、水土保持审查意见、防洪安全评价(环保部门,水土保持需委托由资质第三方机构编制) 9)抗震设防审批意见(地震局)

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要求

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要求 凡本区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均应按照“吴建质(2000)第4号”文的规定,依法到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办理监督手续: 1、办理监督手续时应提供下列资料: (1)规划许可证、直接发包通知书(正式招投标提供备案表)复印件; (2)城建档案室联系单(建设局二楼档案室办理) ; (3)施工图审查合格证、审查意见书、设计变更及图纸目录的原件(盖有审图中心图章)、建筑节能情况备案表;(装饰超过50万元需审图) (4)施工、监理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 (5)施工、监理合同; (6)法律、规章规定需要提供的其他文件。 2、如实填写“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申报表”,并附参建单位主要管理人员上岗资格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见附表) (1)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应有建设单位的任命书原件。 (2)施工单位:所有人员证书上均加盖红章。A、项目经理资格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与申报单位名称不符时,必须提供双向单位证明及当地行政主管部门的证明。其余五大人员不符,需提供双向单位证明书。 B、当有分包或其他直接发包的施工单位时,应单独填写。 C、有桩基工程的提供:a、桩基单位资质、分包合同、人员上岗证书、b、桩基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人员的资格证书、上岗证书及国家计量认证证书(若还没定的要求甲方出证明,到定后后补) D、当有分包的钢结构、消防、幕墙(提供盖有设计院认可章的图纸),同时要提供分包合同、资质、人员上岗证。(若还没定的要求甲方出证明,到定后后补)。 (3)监理单位:所有人员上岗证必须加盖红章。A、项目总监应有监理单位的总监任命书原件,项目监理机构组成人员应有单位批准文件。B、人员资格证书的单位名称与申报单位名称不符时,必须有资格证明文件的主管部门提供的迁移证明原件及双方单位证明书。 (4)监理单位:先去质监站办理换证手续,并提供换证收条。 (5)进行见证人员登记,领取见证人员胸卡。 2、网上申报(吴中区建设局网上申报系统)。 4.、质监站对上述情况进行审查,符合要求后即正式受理监督,发给“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通知书”。 *如有“优质结构”等报忧要求,需在工程开工前提前申报。 苏州市吴中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20008年03月14日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备案申报表

一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备案申报表 监督备案号: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备案 申 报 表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盖章) (申报单位) 申报日期: 市新北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制

申报说明 一、申报程序 1、建设单位到区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局窗口领取本表,按要求填报。 2、建设单位按单位工程一式四份填报;单位工程如有单独招投标的分部工程,应补办监督注册手续。在领取施工许可证或开工报告前办理完质量安全监督注册手续。 3、办理质量安全监督注册备案时,所提交的申报资料须装订成册,所提交的申报资料应为原件并携带复印件。 4、按财政、物价等部门核定的标准,缴纳工程安监费。 5、质量安全监督站审查建设单位提供的质量安全监督注册备案资料,符合条件的5日办理完备案手续;资料不全或不符合条件的,自收到备案资料之日起5日退回备案资料并说明理由。 6、质量安全监督站办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注册备案后5日发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通知书》。 二、填报说明 1、建设单位应如实逐项填写本表,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对报送的质量安全监督注册备案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及是否具备质量安全监督注册备案条件审核确认,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法人章。各质量安全责任主体单位名称应填写全称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2、工程类型:建筑、装饰装修、安装、市政基础设施和其它工程。 3、结构类型为:框架、框架-抗震墙、抗震墙、部分框支抗震墙、框架核心筒、筒中筒、板柱-抗震墙、砖混、排架、钢结构、木结构等。

4、地基类型为:天然地基、(深层搅拌桩、挤密桩、碎石桩、石灰桩)复合地基等。 5、基础类型为:桩基础、条基、整板基础、独立基础、箱型基础等。 6、办理监督手续时工程形象进度为:未开工、桩基、基础、主体、装饰装修、已竣工等。 7、办理监督手续时如果工程已经开工,应如实将工程的形象进度在“申报需说明的”情况一栏中写清楚。 8、“建设各方责任主体基本情况登记表”要认真、准确、清楚地填写。“施工单位”栏若有总包单位,除填写总包单位外,还应填写各分包单位;若无总包单位,应填写各承包单位。 9、施工单位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按照建质〔2008〕91号文件要求填写。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安全证书应与招投标时证书号一致。

(新)办理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登记手续指南

办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 登记手续指南 一、设定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13 条:“建设单位在领取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 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二、建设单位在办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手续时,应提交下列 资料: 1.由建设单位填写的《质量监督登记表》(附表一)和施工、监理单位从业人员岗位证书及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2.建设单位、施工企业、监理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从 业人员一览表(附表二、三、四、五、六); 3.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图审单位的营业执照、资质证 书、进台备案证复印件; 4.地质勘察报告; 5.施工图纸全套和审查合格书; 6.施工、监理合同(已备案); 7.施工组织设计和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 8.高层建筑需提供第三方沉降观测委托协议(10 层及以上或房屋高度大于28 米的住宅建筑结构和大于24 米的其它民用高层建筑结构); 9.建筑工程五方主体质量终身责任制承诺书。 注:提供的所有复印件盖公司原件相符专用章(注明与原件相符 并签名)。

工程质量监督登记表工程名称工程地点结构层次建设规模建设形式 施工承包单位资质等级 施工承包单位项目经理项目经理资质勘察单位资质等级资格证书号码 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证书号码 监理单位资质等级 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号码设计单位资质等级 项目设计注册建筑师注册登记号码 项目设计注册结构师注册登记号码 建设单位: 法人代表: 电话: 项目负责人: 电话: 盖章 年月日注:本表一式四份,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质监站各一份。

建设工程质量从业人员一览表 (建设单位)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地址 建设单位邮编 职务姓名专业技术职称签名字样手机 项目 负责 人 法人 代表 管 理 人 员 本人对以上人员及签名字样真实性负责。 项目负责人(签名):建设单位法人代表(签名): (单位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图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图 立项规划选址阶段 ︵ 7 个 工 作 日 ︶ 监理、施工 招标阶段 ︵ 11 个 工 作 日 ︶ 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牵头单位:规划局 时间:7个工作日 项目建议书审批 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 项目申请报告 单位:发改局(经贸局) 时间:6个工作日 有关部门审批意见(水利、地震等) 时间:5个工作日出具初审意见, 20个工作日内完成(可并联) 消防预审(甲、乙类生产仓储项目) 单位:消防局 时间:5个工作日 环保部门立项意见 单位:环保局 时间:5个工作日 用地预审 单位:国土局 时间:5个工作日 环评报告审批 单位:环保局 时间:进入初步设计审批阶段之前 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牵头单位:规划局 时间:5个工作日 出具规划、建筑设计条件 单位:规划局 时间:6个工作日 项目规划设计审批(招标)阶段 ︵19个工作日 ︶ 设计方案招标与/或规划 设计方案审批 牵头单位:规划局与/或发改(经贸)局 时间:5个工作日 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招投标 单位: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时间:3个工作日 部门审批意见(消防、人防、水利、管线、海事、航道、地震等) 单位:规划条件要求的部门 时间:4工作日 监理、施工招标 牵头单位:发改(经贸)局 时间:8个工作日(同时进 行) 部门审批意见(消防、环保、水利、人防、气象、国土、管线等) 单位:有关单位 时间:4个工作日 初步设计审批 牵头单位:规划局 时间:5个工作日 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单位:规划局 时间:3工作日 办理用地审批手续 单位:国土局 时间:16个工作日内完成(可并联) 建设用地 审批阶段 ︵ 5 个 工 作 日 ︶ 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招投标 单位: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时间:3个工作日 审核中介机构编制的预算 单位:财政局 时间:发招标文件前完成 (可并联) 报建施 工 阶 段 ︵ 3 个 工 作 日 ︶ 建设施工报建、核发《建设项目 施工许可证》 牵头单位:建设(房管)局 时间:3个工作日 施工图审查 单位: 审图中心与气象局、人防 时间:进入报建施工阶段之前 房屋白蚁防治合同备案 单位:建设(房管)局 时间:2个工作日 7 说明: 1、整个审批流程为45个工作日。 2、圆角矩形是可选过程;虚线是指审批可跨阶段完成。 3、以上流程属市、区审批权限项目,如报省审批项目,无时间承诺。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 单位:质量(安全)监督站 时间:0个工作日 人防设备合同备案 人防质量监督申请表 单位:人防办 时间:2个工作日

办理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手续需提供以下

办理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手续需提供以下资料 1.施工企业资质证书(提供原件、留复印件); 2.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原件、留复印件); 3.劳务公司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劳务合同(提供原件、留复印件); 4.监理公司资质证书及监理合同(提供原件、留复印件); 5.中标通知书(提供原件、留复印件); 6.施工合同(提供原件、留复印件); 7.意外伤害保险单(提供原件、留复印件、保险面积、金额必须符合规定和要求); 8.施工单位提供项目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安全员委派书、项目安全监督计划、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图、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措施费用计划、拟进入施工现场使用的施工起重机械设备备案表; 9.外区施工单位需提供跨区备案登记手续、企业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和人员安全资格证证书原件留存。 10.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方案、需专家论证的提供专家论证情况和可行性方案,如;超过5米的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起重设备安装拆卸等危险性较大的项目必须有专家论证论证报告(提供原件、留复印件),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方案必须经相关单位和部门审核、批准、签字盖单位公章; 9.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及项目上人员的上岗证件;项目经理、施工员、安全员、劳务公司安全员、现场监理安全资格证(人证必须与中标通知书相符)。人员配备(一万平方米以下管理人员各一人);特种工上岗证件及安全教育证一万平方米以下电工2人、架子工4人、塔吊司机每台不少于1人、施工升降机电梯每台不少于1人、信号指挥不少于1人、电焊工不少于1人);一万平方米以上管理人员除项目经理外、施工员、安全员、劳务公司安全员、现场监理各二人);特种工上岗证件及安全教育证一万平方米以上电工4人、架子工8人、塔吊司机每台不少于1人、施工升降机电梯每台不少于1人、信号指挥不少于2人、电焊工不少于2人)(提供原件、留复印件)。 建设工程的安全,关系到人民的生命及财产安全,望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 单位认真负责、严格把关。 说明:1.报送资料均为原件,并按序号顺序排列整齐便于相关单位部门审查(特别是复印件用活页夹排列放入档案盒内,留安全监督站备案)。

建设工程项目前期手续办理程序(顺序)

建设工程前期手续流程 一、建设用地(招标:拍卖)批准书(审批时限:20工作日) 1、建设用地批准书申请表 2、国有土地出让合同 3、地形图 二、土地确权(审批时限:7个工作日) 1、建设用地确权申请表 2、土地权属文件(土地证或出让合同) 3、提供投资计划 4、地籍图3份 三、选址意见书(审批时限:30个工作日(可延长10个工作日)) 1、选址意见书申报表 2、项目建议书批准文件或土地转让协议及用地平面图 3、对拟建项目的选址要求说明或论证材料 四、立项 1、立项申请书 2、营业执照 3、环境评估报告(环境保护申报登记表) 4、选址意见书 5、董事会决议 6、土地协议 7、土地确认书 8、投资项目核准登记表 9、外商投资项目核准申请书 五、报建登记表

建设项目报建登记表 六、年度投资计划(2005年开始已取消,由立项文件代替): 七、设计招标 1、立项批准文件 2、提供投资计划 3、设计招标备案登记表 4、设计招标备案书 5、建设工程投标单位登记表 6、委托设计协议书 八、委托设计方案 1、委托设计书 2、规划要点 九、建筑设计方案审批(审批时限:9工作日) 1、建筑设计方案申报表(审批时限:20个工作日) 2、1/500地形图 3、土地合同 4、投资计划 5、方案3份(效果图、总平面图、各层平面、立面、剖面) 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审批时限:20个工作日(可延长10个工作日)) 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表 2、选址意见书 3、地形图 4、批准的规划成果或总平面布置图 5、环境评估报告 十一、钻探 1、建设工程岩土勘察备案登记表

2、甲方提供设计生产工艺条件 3、出具地质报告(试桩) 十二、委托施工图设计(审批时限:30个工作日) 十三、施工图审查 1、规划部门审核 2、建筑管理审核(收费) 十四、报消防审批 1、建筑消防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 2、立项计划 3、设计消防专篇 4、总平面图、建筑施工图、消防系统图、灭火配置设计图纸及说明 5、相关采暖、通风、防烟、防爆、变电设计图纸 6、装订成册(A4纸) 十五、人防 办公生活用房建筑面积的4%;如异地建设2000元/㎡ 十六、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审批时限:20个工作日(可延长10个工作日)) 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报表 2、投资计划 3、施工图(建筑3份电子版1份) 4、方案审定通知书(要求提供的与该项目有关文件) 5、消防、配套、环保、人防部门批准文件 6、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7、建设用地批准书 8、土地合同 9、土地权属证书或证明文件

建设单位办理质量监督手续需提供的资料

质量监督手续办理明白纸 办理建设工程项目质量监督注册手续建设单位需提供的资料:1:工程项目计划批文(复印件、原件);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原件); 3:施工、监理单位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原件); 4:桩基施工、土建施工、监理单位合同(原件)及其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原件);项目经理、施工技术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证书(复印件);监理单位项目总监及专业监理工程师(复印件)、现场监理人员资格证书(原件存放至工程竣工后,凭回执取回); 5:县外检测机构须办理《县外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检测项目备案表》,并提交下列资料: 1)、市外检测机构应提供《市外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检测项目备案证》(复印件、原件); 2)、检测项目负责人的授权委托书,与所备案检测项目相对应的资质证书、资质认定证书(复印件、原件); 3)、主要检测仪器、设备清单,检测设备的计量检定证书(复印件、原件); 4)、项目检测人员岗位证书、资格证书、身份证、劳动合同、社会保险(复印件、原件); 5)、承担检测项目的设计文件、招标文件及工程合同、入垦检测机构法定代表 人声明(原件); 6)、检测方案及检测起止时间(原件); 6: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复印件、原件)和批准书、备案书(复印件、原件);勘察报告和勘察审查报告(原件),经审查后设计资料及图纸; 7:工程勘测与设计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 8:建设、勘察、设计、监理、施工、检测单位质量责任制度报告表(每单位一份); 9: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登记表(每栋一份); 10:建筑工程质量监督交底书(一式七份); 11:经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要有施工、监理、建设单位的审核表)和监理规划(要有监理、建设单位的审核表); 12: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项目机构组成及主要负责人联系电话。 以上所有复印件均盖原件保存单位公章。

质量安全监督申请书(新)

公路工程质量安全监督 申请书 申请单位:(盖章) 申请时间:年月日 山西省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督局制

填写说明 1.本申请书由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在办理施工许可前填报,一式两份送山西省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督局办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 2.本申请书由申请单位统一使用A4号纸按规定的格式打印填写,要有目录及页码,装订要整齐; 3.申请单位必须填报申请书中全部内容,如果必要可增加附页,内容要真实、可靠。 4.路面、交安、机电、房建、绿化工程招标完成后,及时补充完善。

公路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申请书 闻喜县交通运输工程基本建设质量监督站: 工程项目开工前各项准备工作已完 成。按照交通部《公路工程质量监督规定》、《公路工程质量管理办法》 和《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现提供该工程项目相 关资料(见附件),申请对工程质量、安全进行监督,请予以办理有关手续。 附件一:建设依据,工程概况,主要结构及构造物情况,项目法人、设计单位概况,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一览表,监理单位情况,施工合同段划分及主要工程数量及安全生产监控重点,施工单位现场主要人员备案登记表,监理工程师信息备案登记表。 附件二:其他资料 申请单位:(全称、盖章) 年月日 注:申请单位应提交正式申请文件1份,监督申请书2份。附件二的其他资料为:①初步设计批复文件、施工图设计批复文件复印件;②施工及监理合同副本;③建设、设计、监理、施工单位质量、安全保证体系组织机构框架及工作流程图;④设计、监理、施工单位资质证明材料;⑤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⑥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安全生产领导机构设立文件;⑦施工单位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复印件及汇总表。⑧施工、监理单位工伤保险等资料复印件。⑨各参业人员安全责任合同。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办理程序和要求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办理程序和要求 一、法律依据 1、《建筑法》第六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的建筑活动实行统一监督管理。 2、《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有关活动及实施对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必须遵守本条例。 3、《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三条:建设单位在领取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4、《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国家实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制度。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的建设工程质量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质量实施监督管理。 5、《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可以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委托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具体实施。 二、办理程序及要求 1、建设单位在工程项目施工招投标工作完成后,建设单位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之前,应携带有关资料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到省直属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办理工程质量监督登记手续,填写工程质量监督登记表,并按规定交纳工程质量监督费用。

收费依据:湖南省物价局和财政厅文件湘价费[2001]261号《关于重新发布建设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省管项目收费标准按项目所在地标准收取。 2、建设单位办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登记时,应向工程质量监督提交以下有关资料: (1)湖南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申请表(一式两份); (2)规划许可证或工作联系单; (3)施工、监理中标通知书; (4)施工、监理合同及其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 (5)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 (6)其他规定需要的文件资料。 3、省直属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在七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符合规定后发给《建筑工程质量监督书》和《工程质量监督计划》 4、建设单位凭《湖南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申请表》和《建筑工程质量监督书》,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领施工许可证。 三、建设单位的法定质量责任和义务 1、《建筑法》第五十四条:建设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建筑设计单位或者建筑施工企业在工程设计或者施工作业中,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标准,降低工程质量。 2、《建筑法》第六十条:建筑物在合理使用寿命内,必须确保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的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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