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分析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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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 (2)

2.1 刺五加注射液污染引起的严重不良事件

【案情简介】2008年10月5日,云南省红河州第四人民医院使用黑龙江省

某制药厂(黑龙江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某药业公司)刺五加注射液后发生严重不良事件。经查,这是一起由药品污染引起的严重不良事件。某药业公司生产的刺五加注射液部分药品在流通环节被雨水浸泡,使药品受到细菌污染,后被更换包装标签并销售。2008年7月1日,昆明特大暴雨造成库存的刺五加注射液被雨水浸泡。某药业公司云南销售人员张某从某药业公司调来包装标签,更换后销售;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云南省食品药品检验所在被雨水浸泡药品的部分样品中检出多种细菌。此外,某药业公司包装标签管理存在严重缺陷,管理人员质量意识淡薄,包装标签管理不严,提供包装标签说明书给销售人员在厂外重新贴签包装。

2008年10月6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接到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告,云南省红河州6名患者使用了标示为黑龙江省某制药厂(2008年1月更名为黑龙江某药业公司)生产的两批刺五加注射液(批号: 200712272 1、200712151 1,规格:100ml/瓶)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其中有3例死亡。

【案例分析】 1. 案例性质

该药业公司的行为严重违反《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刺五加注射液事件是一起由药品污染引起的严重不良事件,依法应按假药论处。 2. 案例处理

依据《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对该药业公司刺五加不良事件的处理如下:行政责任:(1)按照《药品召回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食品药品监管局责令并监督黑龙江某制药厂召回2007121511和2007122721两个批次的100ml刺五加注射液,查封、扣押以上两个批次药品的库存成品和留样。

(2)由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责令该药业公司全面停产,收回药品GMP证书,对该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直至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

(3)由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管局依法处理企业直接责任人,在十年内不得从事药品生产、经营活动。建议该企业主管部门追究企业管理者的管理责任。刑事责任:

该药业公司销售人员张某等人的行为涉嫌违法犯罪,应追究其刑事责任。

2.2 03年8月15日上午8点半至9点,根据群众举报,武汉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局执法人员在书剑苑现场聆听了都江堰市弘泰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其产品“泰元胶囊”的宣传讲座,经发现都江堰市弘泰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夸大其产品“泰元胶囊”(保健食品)能够治疗各种风湿病、颈椎病、腰腿疼等疾病,并现场卖“药”,并现场销售了两天,出售了50盒,获得违法所得4000.00元。

问题: 1、本案违法主体是谁?

2、有何违法行为,应定性为什么?

3、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案例分析:

本案中都江堰市弘泰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的行为有以下违法之处:

1、销售假药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禁止生产(包括配制,下同)、

销售假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假药:(一)药品所含成份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份不符的;(二)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的。都江堰市弘泰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夸大其产品“泰元胶囊”(保健食品)能够治疗各种风湿病、颈椎病、腰腿疼等疾病,是以保健食品冒充药品,属于假药。 2、虚假广告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六十一条第三款规定:非药品广告不得有涉及药品的宣传。都江堰市弘泰生物工

程有限公司宣传其“泰元胶囊”能治疗人体疾病,属于非法的虚假宣传。

3、是否属于非法现货销售药品行为。《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药品生产企业设立的

办事机构不得进行药品现货销售活动。办事机构必须接受所在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办事机构所为活动,由设立该办事机构的企业承担法律责任。第七条规定,药品生产企业不得从事下列销售活动:(一)将本企业生产的药品销售给无《药品生产企业许可证》、《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单位或个人以及乡村中的个体行医人员、诊所和城镇中的个体行医人员、个体诊所。都江堰市弘泰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现场销售“泰元胶囊”给消费者的,属于销售保健品,不属于药品,所以不违反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处理结论:

《药品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生产、销售假药的,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药品货值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武汉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局对该公司的违法行为进行了三种处罚,1.没收销售假药的违法所得4000.00元;2.销售假药的行为处以8000.00元的罚款(两倍);3.警告今后必须按照国家批准的保健食品宣传内容进行宣传。

2.3通过进一步的红外光谱仪观测分析,广东药检所最终确定齐药二厂生产的亮菌甲素注射液里含有大量工业原料二甘醇,以二甘醇代替了原来的丙二醇,导致患者急性肾衰竭死亡。“二甘醇”自1935年起曾至少引起4起震惊全球的重大药害中毒事件,近500人死亡。光是外涂在烧伤病人的皮肤上就能致命的“二甘醇”,这次是通过合法的药物批文、合法的招标程序、合法的进货途径,直接点滴进64 名无辜病人的静脉里。中山三院感染科主任高志良透露,作为工业溶剂的“二甘醇”对人体的致死量是0.014-0.017毫克/公斤。而齐二药厂生产的假“亮菌甲素”注射液二甘醇含量达325.9毫克/毫升,64名病人共使用了887 支10 毫克规格的假“亮菌甲素”,相当于129-2000倍致死剂量的“二甘醇”直接点滴进病人静脉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出紧急通知,封杀齐二药生产的所有药品。问题:(1)分析此案例。(2)谈谈你个人对此类案件的看法。

案例分析

1.亮菌甲素注射液为假药

齐齐哈尔第二制药有限公司制造的亮菌甲素注射液.此药品所含成分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分不符,为假药。

药事管理法中第四十八条指出,药品所含成分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分不符的为假药,必须禁止生产。

2.齐二药贿买GMP认证,不具有生产药品的资格

违反了《药品管理法》第八十三条规定,提供虚假的证明、文件资料样品或者采取其他欺骗手段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或者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的,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或者撤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五年内不受理其申请,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3、齐哈尔第二制药厂的检验人员只有初一文化,未经培训不太懂化学的检验室主任在明知产品质量有问题,竟在领导示意下出具假合格证书。

这违反了《药品管理法》第八条规定,开办药品生产企业必须具备的条件:具有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相应的技术工人。同时,还违反了《药品管理法》中第十二条:药品生产企业必须对其生产的药品进行质量检验,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或者不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的中药饮片炮制规范炮制的,不得出厂。

4.亮菌甲素注射液为新药,应如实报送有关资料,进行临床试验,而质量不合格的药品为何有新药证书,这不仅与药品生产企业的违法行为有关,还与监督方面的漏洞有很大的关联。根据药品管理第二十九条规定:研制新药,必须按照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如实报送研制方法、质量指标、药理及毒理实验结果等有关资料和样品,经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临床试验。完成临床试验并通过审批的新药,由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发给新药证书。很明显,现实与规定相违背。

《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四条生产、销售假药的,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药品货值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有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的予以撤销,并责令停产、停止整顿;情节严重的,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十二条伪造、变造、买卖、出租、出借许可证或者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吊销卖方、出租方、出借方的《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或者撤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经营

涉案的两家药品经营企业广东医保与广州金蘅源医药贸易有限公司均为药品批发企业,涉案假药是其首营品种,而未对涉案假药进行内在质量检验。

我国《药品管理法》第16条明确要求药品经营企业必须按照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经营药品,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明确规定了药品批发企业应对属于首营品种的药品进行内在质量的检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细则》第33条更是明确规定:“药品批发企业应对首营品种进行内在质量检验。”

三、监督我国《药品管理法》第六十八条规定:“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按照规定,对经其认证合格的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进行认证后的跟踪检查。”如果在“齐二药”获取GMP认证后,有关部门能尽职尽责,加强后续监管,认真进行跟踪检查,并在生产、流通、使用环节层层严格把关,就很可能不会出现今天这个恶果。

通过这次假药事件使我们看到了医药行业中种种丑态,在痛中思痛,我们不禁深深地渴望:(一)要提高药品生产与经营的透明度;及时补漏,加强对生产经营资质的审核工作;加强对改制企业的监管。

(二)要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和改进监管工作,下大力气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对制售假劣药品的不法活动,必须加大打击力度,依法严惩;对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工作人员,必须严肃追究责任。

(三)应减少生产到使用的中间环节,控制价格;

(四)不断改革完善药品监管体制,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国家药品标准不应成为摆设 , 应该重新审视它、完善它

(五)药品企业应诚实守信,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生产,诚信经营,提高技术含量,重视产品研发、质量管理和生产管理。

2.4“梅花K”事件

按照《药品法》第48条第一款,生产的药品成分应该与这个药品标准相符合。而黄柏胶囊的生产药品成分的名称为四环素,这在药品标准里面是没有的,“梅花K”被定性为假药。

药理学上,中药里加入西药是一大禁忌,

厂商之所以在药品中添加变质四环素原因有二:

一是想夸大药品功能及适应症,

二因四环素是抗生素中最廉价的一种,成本低,获利大

该厂原负责人与销售代理商,均没有报自治区药监局批准擅自改变药品构成成分,在配方中加入了四环素。虽然该厂每批药品出厂时都经过检验,但由于检验标准里没有四环素这一要项,因此“梅花K”黄柏胶囊对人体的致命危害无法检验出来。

2.4欣弗事件:

定性:欣弗药品为劣药,此事件为制售劣药案件。依据:《药品管理法》第四十九条:不符合药品规定药品按劣药论处。

?处理:依据:《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五条:生产、销售劣药的,没收劣药和违法所得,处罚药品货值金额1-3倍,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或撤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吊销许可证。

?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10年内不得从事药品生产、经营活动。

?对生产者专门用于假、劣药的原辅料、包材、设备予以没收。

?药品成份含量与国家地区标准不符的以及其它不符号药品标准规定的视为劣药。

关于此次事件处理的结果:一、由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没收该企业违法所得,并处2倍罚款;二、责令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监督该企业停产整顿,收回该企业的大容量注射剂《药品GMP证书》;三、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撤销该企业的“克林霉素磷酸酯葡萄糖注射液”(欣弗)药品的批准文号,委托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收回批件;四、对安徽华源召回的“欣弗”药品,由安徽省药监部门依法监督销毁。

对药品监管机构有关负责人的处理:第九十七条:已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的企业生产、销售假药、劣药的,除依法追究该企业的法律责任外,对有失职、渎职行为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5患者使用了标示为上海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华联制药厂生产的注射用氨蝶呤后,出现下肢疼痛、麻木,继而萎缩、无法站立和正常行走等神经损害症状。2007年8月,北京、安徽、河北、河南等地医院使用上海华联制药厂药品后也陆续发生不良事件,涉及该厂甲氨蝶呤,盐酸阿糖胞苷两种注射剂。不良事件发生后,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成调查组对该厂生产的鞘内注射用甲氨蝶呤和阿糖胞苷引起的药物损害事件进行调查,发现造成这一事件的不良原因为华联制药厂在生产过程中,现场操作人员将硫酸长春新碱尾液,混与注射用甲氨蝶呤及盐酸阿糖胞苷等批号的药品中,导致多个批次的药品被污染,从而导致全国上下百名白血病患者下肢伤残。 a,上述案例属于什么性质的案件?违反了什么法律? b,你认为违法者应担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a,本案属于药品生产企业制售假药的行为,违反了《药品管理法》

b,应承担的责任①没收假药和违法所得②撤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③责令停产、停业整顿④民事责任: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各类事故的案例分析20篇

各类事故的案例分析 焊割典型事故案例 在焊割作业生产巾所发生的触电、火灾、爆炸、高空坠落及其他事故等,其主要原因归纳为一句话——人的因素,即安全意识淡薄、工作责任心不强。因此,在工作中学而非用,往往带有侥幸心理去对待安全工作。如:违章作业、无证操作、不穿戴防护用品等等。也就是说,好多事故发生后经不起原因分析,只要操作者稍有安全意识,事故就能避免发生。今天,我们必须从沉痛的教训中醒悟过来。通过安全知识学习,不断提高焊割作业人员的安全素质,为了实现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目标,应该从我做起。为了进一步达到安全教育的效果,现将事故实例提供给学员参考。 一、触电事故 实例1:焊工擅自接通焊机电源,遭电击 1.事故经过 某厂有位焊工到室外临时施工点焊接,焊机接线时因无电源闸盒,便自己将电缆每股导线头部的胶皮去掉,分别接在露天的电网线上,由于错接零线在火线上,当他调节焊接电流用手触及外壳时,即遭电击身亡。 2.主要原因分析 由于焊工不熟悉有关电气安全知识,将零线和火线错接,导致焊机外壳带电,酿成触电死亡事故。 3.主要预防措施 焊接设备接线必须由电工进行,焊工不得擅自进行。 实例2:要换焊条时手触焊钳口,遭电击 1.事故经过 某船厂有一位年轻的女电焊工正在船舱内焊接,因舱内温度高加之通风不良,身上大量出汗将工作服和皮手套湿透。在更换焊条时触及焊钳口因痉挛后仰跌倒,焊钳落在颈部未能摆脱,造成电击。事故发生后经抢救无效而死亡。 2.主要原因分析 (1)焊机的空载电压较高超过了安全电压。 (2)船舱内温度高,焊工大量出汗,人体电阻降低,触电危险性增大。 (3)触电后未能及时发现,电流通过人体的持续时间较长,使心脏、肺部等重要器官受到严重破坏,抢救无效。 3.主要预防措施 (1)船舱内焊接时,要设通风装臵,使空气对流。 (2)舱内工作时要设监护人,随时注意焊工动态,遇到危险征兆时,立即拉闸进行抢救。 实例3:接线板烧损,焊机外壳带电,造成事故 1.事故经过 某厂点焊工甲和乙进行铁壳点焊时,发现焊机一段引线圈已断,电工只找了一段软线交乙自己更换。乙换线时,发现一次线接线板螺栓松动,使用板手拧紧(此时甲不在现场),然后试焊几下就离开现场,甲返回后不了解情况,便开始点焊,只焊了一下就大叫一声倒在地上。

案例第二章

案例2.1: 我生产企业向马来西亚客户出口汽车配件,品名为YZ-8303R/L,但生产企业提供了YZ-8301R/L,两种型号的产品在外型上非常相似,但却用在不同的车型上,因此客户不能接受,要求我方要调换产品或降低价格。我方考虑到退货相当麻烦,费用很高,因此只好降低价格15%,了结此案。 案例2.2: 我国某公司同日本公司签订出口羊绒衫合同,共出口羊绒衫10000件,价值100万美元。合同规定羊绒含量为100%,商标上也标明“100%羊绒”。当对方对我方公司出口羊绒衫进行检验后,发现羊绒含量不符合合同规定而提出索赔,要求赔偿200万美元。最后我方公司赔偿数十万美元结案。 试总结通过本案我们应吸取的教训? 案例2.3:凭样品成交合同的潜在风险 2000年3月15日,我国A公司与国外某商人洽谈铜搭扣的来样订货业务,双方达成合同规定,按买方来样成交确定合同品质,卖方试制的对等样品经买方确认后,作为交货品质依据;5月5日前装运,不可撤销即期信用证付款,付款时须提供由开证申请人授权的指定代理人在装运前签发的检验证书。4月5日,买方开来信用证,信用证规定装运期为5月5日,信用证有效期为5月15日。卖方认

为自己的工厂颇具规模,有多年的翻砂、铸造、冷轧经验,生产加工铜搭扣这类小商品没有问题,但在试制过程中,买方对寄去的对等样品一再认为不符合要求,不予确认。卖方经过多次试制,再将样品寄去,终获对方认可,但此时国际市场价格开始下降。4月30日,卖方将对等样品按来样加工就绪,发传真请买方派员前来验收。5月2日买方答复却是“检验员在国外,不能来华”。卖方再去传真,“如不来检验,请修改信用证装船期限”。5月4日,买方传真称,“合同的装运期即到,来不及修改信用证”。卖方去传真,要求索赔,买方置之不理。此时,卖方才想起买方开来的信用证中的软条款“付款时须提供由开证申请人授权的指定代理人在装运前签发的检验证书”,没有信用证中规定的检验证书,卖方就无法装船、向银行交单议付。卖方只得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 请试归纳凭样品成交的合同可能存在的潜在风险? 案例2.4: 中国某出口公司曾向西欧某外商出售一批农产品。成交前,该出口公司给外商寄送过样品。签约时,在合同品质条款中规定了商品的具体规格。签约后,卖方经办人员又主动电告买方,确认“成交商品与样品相似”。货物装运前,中国商检机构进行了检验并签发了品质规格合格证书。 但该批货物运到目的地后,买方认为,卖方所交货物品质比样品低,要求每吨减价6英镑。卖方则认为,合同并未规定凭样品成交,

第二章案例分析

第二章 案例一管理的理论流派 某大学管理学教授在讲授古典管理理论时,竭力推崇科学管理的创始人泰勒的历史功勋,鼓吹泰勒所主张的“有必要用严密的科学知识代替老的单凭经验或个人知识行事”的观点,并且宣传法约尔的14条管理原则。 后来,在介绍经验主义学派的理论时,这位教授又强调企业管理学要从实际经验出发,而不应该从一般原则出发来进行管理和研究。他还说,E.戴尔(Ernest Dale)在其著作中故意不用“原则”一词,断然反对有任何关于组织和管理的“普遍原则”。 在介绍权变理论学派的观点时,这位教授又鼓吹在企业管理中要根据企业所处的内外条件随机应变,没有什么一成不变、普遍适用的“最好的”管理理论和方法。 不少学生却认为这位教授的讲课前后矛盾,胸无定见,要求教授予以解答。教授却笑而不答,反倒要求学生自己去思考,得出自己的结论。 资料来源《管理的理论流派》 问题: 1.你是否认为教授的上述观点时前后矛盾的?为什么? 2.在企业管理中,有无可能将管理原理原则与实践正确结合起来? 3.管理学究竟是一门科学,还是一门艺术? 案例二恩与威——从古罗马军威到现代管理 在第一次服役时,古罗马的士兵要在庄严的仪式中宣誓,保证永不背离规范,服从上级指挥,为皇帝和帝国的安全而牺牲自己的生命。宗教信仰和荣誉感的双重影响使罗马军队遵守规范。队伍金光闪闪的金鹰徽是他们最愿意为之献身的目标;在危险的时刻抛弃神圣的金鹰徽既是邪恶的又是可鄙的。某种更有实质内容的敬畏和希望加强了这种力量来源于想象的动机,在指定的服役期满之后享有固定的军饷、不定期的赏赐以及一定的酬报等减轻了军队生活的困苦程度;当然,另一方面,由于懦怯或不服从命令而企图逃避最严厉的处罚,那也是办不到的。军团百人队队长有权用拳打作惩罚,司令官则有权处决死刑。古罗马军队的一句最固定不变的格言是,好的士兵害怕长官的程度应该远远超过害怕敌人的程度。这样的值得夸奖的做法使古罗马军团的勇猛得到一定程度的顺服和坚定,凭野蛮人一时的冲动是做不到这一点的。 在西方,这种管理方法终于总结为一句格言:“胡萝卜加大棒”。拿破仑说得更形象:“我有时像狮子,有时像绵羊。我的全部成功秘密在于:我知道什么时候我应当是前者,什么时候是后者。”在东方,则有“滴水之恩,涌泉相报”,“视卒如爱子,可与之俱死”等等说法。又说:“将使士卒赴汤蹈火而不违者,是威使然也。”“爱设于先,威严在后,不可反是也。”孙子兵法总结说:“故令之以文,齐之以武,是为必取。”总之是一句话:“软硬兼施,恩威并济。” 案例三联合邮包服务公司 联合邮包服务公司(UPS)雇佣了15万员工,平均每天将900万包裹发送到美国各地和其他180个国家。为了实现他们的宗旨“在邮运业中办理最快捷的运送“,UPS的管理当局系统培训他们的员工,使他们以尽可能高地效率从事工作。UPS的工程师们对每一位司机的行驶路线都进行了时间研究,并对每种运货、暂停和取货的活动都设立了标准。这些工程师记录了红灯、通行、按门铃、穿过院子、上楼梯、中间休息喝咖啡的时间,甚至上厕

案例分析2

案例分析 1.A市城东区工商行政管理分局决定将原有办公楼修葺一新,并购置一些办公家具,便与该区居美家具公司签订了一份购买办公家具的合同。合同签订后,居美家具公司按照合同约定送货上门。工商局认为该批家具质量不够好,便以此为由要求降低价格,居美家具公司不肯降价,认为家具质量完全符合合同的约定,工商局应履行合同,收货付款,双方争执不下。工商局即以居美家具公司从事非法经营活动为由,吊销了居美家具公司的营业执照,并处罚款7000元。 问:(1)本案中存在着几个争议,(1分)它们各属什么性质?(4分)(2)本案中居美家具公司可否针对城东区工商分局的行为提起行政诉讼,应针对城东区工商分局的哪个行为提起行政诉讼?(5分) 答:(1)本案存在两个争议;(2)双方因为家具价格的争议属民事争议,工商局处罚家具公司引起的争议属行政争议;(3)家具公司可以针对工商分局吊销其营业执照和并处其罚款7000元的行为提起行政诉讼。 2.某市C县公民金甲自2000年以来在A县沿河道农贸市场个体摊主金乙(金甲伯父)处帮工,从事个体水果经营。2002年2月,金乙派金甲到B县长城水果供销公司进五车皮苹果。金乙在A县收到长城公司发来的苹果后发现烂果达百分之三十,马上电话通知在B 县的金甲找长城公司交涉,金甲到长城公司后未见到公司负责人,遂与公司职员李某发生争吵,进而将李某打伤。B县公安局对金甲处以行政拘留15天的处罚,金甲不服,向市公安局(位于D区)申请复议,市公安局将行政处罚改为行政拘留十天兼处罚款200元。金甲仍不服,欲提起行政诉讼。 问:(1)甲应以谁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2分)为什么?(2分)(2)哪几个法院对本案有管辖权?为什么?(4分)(3)若金甲同时向上述有管辖权的法院都提起诉讼,应如何处理?(2分) 答:(1)甲方应以市公安局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因为根据行政诉讼法规定: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2)C县法院和某市D区法院对本案有管辖权。因为对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3)本案由最先收到起诉状的法院管辖。 3.某市六里区公安局交通警察鲁某在骑自行车下班回家的途中,看到一辆小轿车驶入禁行道,便将车拦住。司机李某看到警察拦车就停车问什么事,鲁某说:“这是禁行道,前面有禁行标志,没看见吗?”李某说:“对不起,真没看见。”鲁某闻到对方有酒味,便问李某:“你喝酒了吗?”李某回答说:“喝了点啤酒,没事。再说,你现在下班了,还管违章,这不是管闲事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我们交个朋友,以后有什么事找我。”说完,递给鲁某一张名片。鲁某说:“不行,酒后开车属于违章,罚款50元。”随后填写了罚款单。李某见围观的人越来越多,只好接受了处罚。 问:(1)什么是公务员?(4分)鲁某是公务员吗?(1分)(2)鲁某的行为是职务行为还是个人行为?(2分)为什么?(3分)答:(1)公务员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鲁某是交通警察,符合前述规定,是公务员;(2)鲁某依法处理交通违章,并依规定填写罚单,是履行职责的公务行为。 4.某市城建公司违反质量标准使用劣质水泥建造居民楼,居民入住后,大量出现楼板塌落、墙壁变形现象。该居民小区的居民遂申请城建局与质量监督局作出处理,责令该城建公司赔偿该小区居民经济损失210000元;对该城建公司罚款10000元;城建公司立即停产停业,限期治理整顿,该城建公司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复议。 请回答下列问题:(1)城建公司以城建局与质量监督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未告知当事人可申请听证为由,主张行政处罚决定违法,是否成立?(1分)为什么?(4分)(2)城建局与质量监督局作出的处理决定中都是行政处罚吗?(1分)都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吗?(1分)(3)复议期间,城建公司建造的居民小楼发生严重坍塌,致使一儿童死亡,复议机关认为该城建公司的行为已构成了严重责任事故罪,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此时应如何处理?(3分) 答:(1)主张成立。因为行政处罚法规定: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关应当组织听证,质监局与城建局在作出行政处罚时有程序违法的情形;(2)责令城建公司赔偿居民损失和限期治理整顿不是行政处罚,但都可以申请复议;(3)行政复议属“准司法行为“,应让位司法行为。复议机关应中止复议,及时将案件材料移送司法机关查处。 5.2000年11月23日,某市(无地方立法权)公民周某的岳父病故。第二天,周某到该市民政局所属的殡管所办理有关火葬手续,并交纳了有关费用,其中包括保证不自请乐队的押金400元。11月25日,周某自请乐队组织出殡。2000年12月16日,殡管所认定周某为其岳父治丧过程中,雇请乐队,吹吹打打,招摇过市,违反了该市人民政府1995年发布的《某市治丧管理办法》第五条关于出殡不准乐队吹吹打打,招摇过市,违者处以100元——500元罚款的规定,据此,对周某处以300元罚款,从其预交的押金中扣除,并

案例分析 (2)

案例分析 1、案例描述 两位教师上《圆的认识》一课。 教师A在教学“半径和直径关系”时,组织学生动手测量、制表,然后引导学生发现“在同一圆中,圆的半径是直径的一半”。 教师B在教学这一知识点时是这样设计的: 师:通过自学,你知道半径和直径的关系吗? 生1:在同一圆里,所有的半径是直径的一半。 生2:在同一圆里,所有的直径是半径的2倍。 生3:如果用字母表示,则是d=2r。r=d/2。 师:这是同学们通过自学获得的,你们能用什么方法证明这一结论是正确的呢? 生1:我可以用尺测量一下直径和半径的长度,然后考查它们之间的关系。 师:那我们一起用这一方法检测一下。 …… 师:还有其他方法吗? 生2:通过折纸,我能看出它们的关系。 …… 思考题: (1)、两案例的主要共同点是什么? (2)、是否真正了解学生的起点?

(3)、从线性与非线性的观点分析两教法。预测两教法的教学效果。 案例分析: 两个案例都注重学生的实践操作,注重了学生的认知过程。从当堂的教学效果看,前者课堂气氛沉闷,学生是被教师牵着鼻子做;而后者课堂气氛活跃,师生关系融洽,学生操作积极投入。同样是采用了体现学生主体性的教学形式——实际操作,为何效果迥异?笔者认为其中的原因是:教师是否真正掌握了教学设计的要素,是否真正了解学生,真正找到了适合学生学习的教学方式。 对于六年级学生而言,“半径和直径关系”通过自学已经明了。而教师A无视学生的学习能力,以为学生未知,引导学生操作;面对已知结果的操作探索,学生索然无味,激不起操作的热情。教师B则充分正视学生的现实,调整教学思路,把对未知的探索变为对已知的思辨。 教师设计,是学生不断激活“内存”的过程。建构主义是非常强调个体的经验的,个体的一切学习活动都是以经验为基础展开的,让学生充分调集和展示经验,是师生高效对话的前提。我们不仅要充分承认学生不是一张白纸,还要尽可能了解学生已经有了哪些颜色。很明显,第二位老师已经为学生创设了一次成功的数学活动,我们可以预测这样的活动一定能让学生感受到了数学的无穷魅力。这种魅力,一方面是因为它承接了学生原有的认知经验,学生感受到数学很简单、很日常、很好玩,有信心,有兴趣去学习。另一方面,学生通过多感官的活动,探究这些亲切有趣的现象背后的原理,建立一定的数学模型,培养一定的数学能力,由此得到更多的发展空间和持续动力。 2、案例描述: 教学“乘数是三位数的乘法”时,原题的内容是一个粮店三月份售出面粉674袋,每袋25千克,一共售出面粉多少千克?这样一道例题让学生感觉与自己生活太远,和白己的关系又不是很密切,所以不能激发学生学习的兴趣,如果照着原例题讲,学生肯定会觉得枯燥无味。于是,我们联系学生的生活来进行延伸。上课伊始,就让学生猜测一个滴水的水龙头每天要白白流掉多少千克水?学生们一听是生活中经常能遇到的事情,兴趣盎然,有的猜测5千克,有的猜测10千克,还有的猜测20千克,有个别学生看到了课后的内容说出来是12千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案例及分析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案例及分析 近些年来,校园伤害事故迭出,因校园伤害引发的诉讼、矛盾、纠纷也越来越多。长期以来,学生家长错误地认为,只要是发生在学校的事故,均是学校的责任,造成很多事故难以处理,甚至引发严重后果。因此,加强安全防范,尽量避免或减少校园安全事故的发生已经成为学校和教师的重要任务之一。 案例1:某天课间操时分,开着校门的某地某学校,走进一个西装革履的男子。没有人询问他是谁?要干什么?于是,他大摇大摆地登上学校二楼教室,一个学生恰好从他身边经过,被他抓起来扔下楼,死了。经法院查明,该男子患有精神病。学校被判决承担安全责任,对该学生家长给予大额经济赔偿。之后,该校校长,一个兢兢业业的老教师被撤职。 以上案例显示,该学校在安全、保卫等安全管理制度上,存在明显的疏漏,在学校门口,既没有值勤保卫人员把守,对非本校人员进入校园,也未有建立规范的登记、询问制度,致使学生受到意外伤害,学校及门卫因此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告诫学校应实行外来人员出入登记制度。非学校人员和车辆未经学校同意不得进入校园。任何人不得将非教育教学活动所需的有毒有害物品、易燃易爆物品、管制刀具、动物及其他危及人身安全的物品带入学校。 案例2:某校体育教师根据教学进度安排,对该校五年级某班学生进行立定跳远和掷实心球测试。教师在指导男女学生一起做好准备动作后,给学生讲了安全注意事项,随后将男女学生分开,安排男同学先练习掷实心球,教师带女学生进行立定跳远测试。当夏某将实心球掷出后,跑出去捡球之时,李某已将实心球掷出,恰好砸在捡好球正欲站起身的夏某左头部。夏某当夜恶心呕吐,送医院治疗后共化去医疗费、CT检查费等共计5800元。经教育行政部门数次协调,最终三方签署协议书。学校一次性赔偿夏某医疗费及其它费用5100元,李某一次性赔偿夏某医疗费及其它费用1000元。

案例2:第二章(答案版)

LOGO 过渡页 案例一 1 C 1. 下述关于决策的描述中,正确的是()。 A. 大多数管理人员都愿意冒险 B. 大多数管理人员都讨厌冒险 C. 对风险的态度因人而异 D.应用定量决策法可以排除决策中的人为因素

LOGO 过渡页 案例二 2 2.有位先生想买辆小轿车,拟在甲、乙 、丙三个品牌中做出选择。他购买考虑 的主要方面是价廉、省油、可靠和舒适 ,并认为这四点重要性程度是均等的。

LOGO 过渡页 案例二 3 经过一番考察,他对三种品牌汽车作出了 如下评价: 甲品牌乙品牌丙品牌 价廉方面0.80.60.4 省油方面0.50.50.7 可靠方面0.70.60.6 舒适方面0.20.30.7 B 这位先生最不可能购买的车是()。 A. 甲品牌 B.乙品牌 C. 丙品牌 D. 不确定

LOGO 过渡页 案例三 4 3.美国克莱斯勒汽车公司的总经 理艾科卡曾讽刺说: “等委员会讨论后决策射击, 野鸡已经飞走了。” C 关于这句话正确的理解是() A. 委员会决策往往目标不明确 B. 委员会决策的准确性往往很差 C. 群体决策往往不讲究时效性,只考 虑作出合理的决策 D. 群体决策往往难以把握市场的动向

4.一家饮料厂总经理正在考虑其广告部门提出的 增加1000万元广告费的建议。 企业饮料的售价为每瓶3元,单位变动成本2元, 预计增加的广告投入需要至少能带来()瓶的 额外销售,总经理才能拍板作这笔广告投入。 A.33 333万 B .500万 C.1 000万 D. 1 500万 C

5.如果一个很穷的人得到一张彩票,他有50%的可能中2万元的大奖。加入这个人以8000元的价格将这张彩票转让给他人。对于这样的行为,最合适的评价的是() A.这个人没脑子,做出了一项错误的决策; B.考虑到8000元的收益对这个穷人已很可观,所 以,他的决策符合最优决策原则 C.这个人的决策虽然从风险性决策的角度来判断, 不是最优的,但它是令人满意的 D.这个人将可能中大奖的彩票转让给他人的行为,不能从决策方面来解释8000R MB C

电子商务案例分析第二章的课后答案

第二章 (1)比较google和baidu的共同点和区别。 谷歌: 优点: 1、节约搜索时间,结果页面会自动、实时的更新。 2、整合了全球范围的信息,使每个访问者都可以从中受益。 3、在输入词条关键词时可使用逻辑语句。 4、搜索结果的准确度比高,且在学术搜索方面搜索的结果具有很强的学术性。 5、率先开发了地图搜索。 6、谷歌支持多种搜索语言。 缺点: 1、操作过于复杂,偏好选择,比较麻烦。 2、死链接率比较高,中文网站更新的频率不够高。 3、谷歌排名的波动比较大,且一些不是很热的关键字的更新速度比较慢。 4、有时候服务不够稳定。 百度: 优点: 1、设置了中国关键字分词系统,可以自动的识别。 2、拥有目前世界上最大的中文搜索引擎,查全率比较高,且服务稳定。 3、百度搜索更为本土化。 缺点: 1、百度搜索结果中的广告、垃圾网站、死链接比较多。 2、百度搜索中关键词的相关度不高,平常在搜索的时候,搜索结果中的关键词往往是不具有相关性。 (2)分析垂直搜索引擎和综合搜索引擎商业模式的优缺点。 a.垂直搜索引擎的优势: 互联网迅速发展。依赖搜索引擎是避免信息爆炸的快捷方式,而对于一个行业,信息量也是越来越大,准确抓住需要的信息,过滤无用信息是每个行业的从业者必须面对的课题,垂直搜索引擎为他们提供了好工具,帮助他们把握住行业发展的方向,并为想了解该行业的人提供一个便利方式。 商业公司对其日益重视。搜索引擎是人们登陆互联网的门户,垂直搜索引擎则是它所面向行业的门户,在这里进行广告投资,获得巨大收益的概率大,所以每个商业公司都会重视对其相关行业的垂直搜索引擎投资。 拥有巨大价值的用户搜索数据。垂直搜索引擎是面向行业、专注行业的搜索引擎,而使用垂直搜索引擎的人也都是和该行业有着密切关系的人,垂直搜索引擎记录着这些人的搜索数据,这些数据经过整理之后将会对该行业的发展有巨大的指导作用和巨大的价值。

控制案例分析2

控制案例 一、案例选择 【案例1】石化厂的“禁烟战役” 根据石油化工企业高温高压、易燃易爆的特点,全国所有石没化工生产企业对吸烟都有较严格的限制。四年前各生产厂普遍的作法是,规定在厂内设若干个吸烟室,第一线生产工人及其他人员可以在指定地点吸烟,每次不得超过15分钟;但不得有两个以上的工人同时在吸烟室内停留吸烟,以免造成现场人员过少而影响安全生产,万一有了意外情况应付不了。 此项制度虽已制订了多年,绝大多数单位一直未严格认真遵守,执行情况总是时好时差,并不十分得力,所有单位都没能做到完全杜绝违反吸烟制度的现象。其主要表现是有些工人在夜班时经常趁领导不在现场,几个人聚在一起吸烟聊天,常远远超过了15分钟;有时还不止二三个人,而是多到四五个人,甚至七八个人,生产现场则只剩下一两个人,空岗现象严重,以致造成有问题不能及时得到处理而闯出大祸的严重后果。如1980年某化工因值班工人集体到吸烟室吸烟时间过长,造成油罐冒烟而未被及时发现,以致大量物料越过罐存警戒线并冲破视镜而酿成大火,给国家财产造成了几十万元的损失。1986年,某炼油厂又因为同一岗位的四名工人脱岗到吸烟室吸烟聊天,没有及时发现液化气罐泄漏而造成大量可燃气体外溢,其中一位在点燃第二支烟时引起空间爆炸,使其间两位工人重伤,另两位轻伤,一套生产装置因爆炸而遭到严重损坏,半年内不能生产,经济损失巨大。 为了杜绝此类事故重复发生。总公司下令,全国所有石油化工企业,厂内一律禁止吸烟。此令如能顺利推行当然是保证安全生产的好事,然而人们多年的习惯要一下子克服,其难度之大出乎领导的预料。厂长们纷纷诉说:“这规定太难办了,戒烟、禁烟比娘给孩子断奶还难!”但是上级的指令就像军队命令一样,军令如山倒,没有考虑的余地。 为了贯彻落实上级公司的指令,前进石化公司石化五厂进行了大张旗鼓的宣传教育,并且制定了一系列检查,奖罚措施,还在厂门设立了纸烟、火柴存放处,进门之前有专人进行检查;厂长还给每个吸烟者发了一盒“戒烟灵”。 开始几天,执行情况还比较好。但厂长发现,中午在食堂就餐的人数突然减少了许多,原来白班职工中的:“瘾君子”们为了能吸支烟,宁可挤几站公共汽车,或骑半小时自行车,也要赶回家去吃午饭;饭可以囫囵吞枣,可是烟一定要吸个够。 后来许多职工对劳资部门规定入厂要进行搜查提了意见,说:“进门搜身检查跟资本家没有两样”,“厂里不相信工人的觉悟”。厂领导也认为这种作法不尽合适,职工意见也有道理,于是改为在门口进行宣传而不再进行检查。 没过几天,厂里又出现了另外一种现象,生产岗位操作工人开始以各种借口到厂门外去,为的是借此机会到门外吸几口烟过瘾。还有的工人爬到厂的围墙上,屁股朝里,嘴朝外吸烟;令路人看了莫名其妙。厂长童维岳为此下令在一线倒班工人中实行临时出入证制,上班把出入证交给班长保管,下班发给本人出厂门,上班时间无故一律不准请假外出;班长必须严格要求,随便准假要追究责任,想以此杜绝工人脱岗到厂门口吸烟的现象。 过了两个月,童厂长和党委书记老江带有关科室干部下到车间岗位检查设备升级和劳动纪律情况时,无意之中在电工值班室办公桌抽屉中的一个糖盒内发现了72个烟头,在车队值班室的一个茶缸内也找到110个烟头。童厂长大为恼火,下令此事坚决要按厂里已颁布的奖惩制度执行,每个烟头罚款20元。结果电工车间被罚1440元,全车间职工当月都没拿到奖金;车队罚款2200元,等于全队职工1.5个月的奖金,并通报全厂,予以批评。 开始,此事在全厂震动很大,厂里平静了一段时间,连续几天都没有查到吸烟的人。然而事隔不久,安全部门和企管、劳资部门进行岗检时又发现了厂内下水道中、电缆沟内,厂房顶上有不少烟头,有不少厕所内烟味很大。童厂长为此尽管火冒三丈,但也无可奈何,于

第二章案例

第二章供求理论 案例1 雪天的杂货店 1967年,一场大暴雪使得芝加哥市区的交通瘫痪,外面的生活必需品难以进入,当时还是大学学生的詹姆斯在住所附近有两家杂货店,一家杂货店慈悲为怀,坚持在大雪天对店内商品不涨价,其店中的商品很快被抢购一空,因为如此低的价格难以使其以高价向外界继续采购新的商品,这家店很快就关门大吉。另外一家杂货店则将所有的商品和价格暂时提高到原来的两倍,同时这家杂货店的老板出高价请当地的孩子乘雪橇从外地运进当地市民需要的各种商品。涨价的杂货店因为能够支付较高的雇佣雪橇拉货的成本,一直在雪暴过程中保证了对居民的基本供应,同时高的价格也自然促使居民根据新的价格状况理调整自己的需求,将自己采购的物品控制在自己能够承担的、确实也是必需的范围内。 讨论题: 1、案例所揭示了市场经济的基本原理是什么? 2.“看不见手”在调节供求关系中的作用。 案例点评: 这就是“看不见的手”调节大暴雪期间的杂货店商品价格的一个小小案例。在市场供求决定价格水平的市场机制面前,不考虑均衡价格的波动而慈悲为怀,往往不会获得预期的效果,维持低价的杂货店必然会面对居民的抢购,因为不能以低价格补充新的商品而在雪灾之中不得不关门,好心的低价杂货店没有赚到合理的利润,居民也因为杂货店的低价而没有调整自己的商品需求,同时在低价杂货店关门之后,居民也就再也买不到所需的日用品了。倒是那位看起来发雪灾财的高价杂货店店主,始终维持了居民在雪灾期间的日用品的供应。也就是说,市场规则看起来无情,但是,正是因为它的充分作用,经济才能得到良好发展。 案例2 歌星的高收入合理吗 某歌星一场演唱会的出场费的收入是几十万元人民币,是普通人几年或几十年的收入,老百姓难免有不平衡之感,歌星的收入主要来源是门票的收入。我们分析演唱会门票的价格,如果想听演唱会的人增加了,而歌手的供给不变,则门票的价格就会上升,由于演唱会举办方与歌手都能从高价格的门票中得到更多的收益,他们还增加演唱会的场次;同理可以推出,如果没有那么多歌迷,需求减少,门票的价格必然下降,他们会减少演唱会的场次。如果歌手增加,门票的价格也会下降,演唱会的场次增加;同理可以推出,歌手减少,门票的价格也会上升,演唱会的场次会减少。这就是经济学分析的供求规律。 讨论题: 1、什么是供求规律? 2、为什么歌星的高收入是合理的? 案例点评: 歌星的高收入是由歌星的供给和公众的需求决定的,这是市场机制作用的结果,既然对歌星的消费需求如此之大,而供给方又稀缺,也就是说在市场上少数著名歌星有完全垄断地

(完整word版)微观经济学案例(第二章和第三章)

《微观经济学》第二章第三章案例 案例一:春运“一票难求” 年年春节,年年有春运。回家团圆的步伐让国人义无反顾涌入春运购票大军中。网民纷纷拿出十八般武艺,叫上全家老少以及朋友一起加入抢票大军,网络、电话和手机三管齐下,甚至拿护照、身份证分开刷票。很多网民感叹“蜀道难,难不过火车票”,有人甚至形容其比“唐僧西天取经”还难。在这场“战役”中,抢到票的人欢喜如中彩票,没成功的则难过哀叹。体验抢票的“酸甜苦辣”成为这几天国人的共同经历。 请借助供求理论分析春运期间“一票难求”的原因。 原因理论 供给和需求原理:供给规模有限,而需求猛增,按照完全竞争条件下的经济学规律,此时价格应上涨,可以抑制需求,把票给出多的钱的人,实现均衡。但是,价格上涨了,很多人就会买不起火车票,飞机票更加买不起,为了保证非常需要但又不能够出很多钱的人能够负担得起路费,政府控制火车票价上涨,造成在这样的价格条件下,依然有很多人需要火车票,出现供需缺口,即一票难求。 铁路的运营也要追求一定的收入,实现资源的合理利用与配置。所以,不可能大量投入,新造很多铁路,只保证春节时交通不拥挤,平时就让其闲置,只做保养。 二:原因详解 春运一票难求,既有经济的原因,也有管理的原因,但主要在于管理,理由如下: 1.说有经济的原因,既指可用经济理论来浅显分析,也指经济能力不够。最基本的经济理论:供不应求造成了一票难求。我们先不谈管理上的问题,从每趟车的荷载来看,春运期间,基本每趟车都是饱和的,除了已有的座位和卧位都订满了外,还有很多站在过道的乘客,这是每年春运的普遍现象。这种情况只要春节坐过车的人都知道。所以,供不应求是一票难求的根本原因。造成供不应求的原因除了管理原因外,这里是经济能力不够,也就是铁路部门没有足够的资源来建造更多的运输设备来满足过年回家人们的需求。 2.再说管理的原因。 其实,目前造成春运一票难求的直接原因是管理的原因: (1)国家法定节假日的高度集中绑架了运输部门与乘客。设想一下,如果没有国家法定节日制度,或者是国家法定节日能够不那么集中,或者春节能够放宽 至农历12月10日至次年1月20日,回家的人群会分散很多。 (2)车票销售制度的缺陷造成了腐败与倒票严重。腐败的是铁路部门对车票销售流程具有接触机会的管理人员与工作人员,倒票的是不劳而获的投机的黄牛党们。所以,车票销售制度改革势在必行。 (3)监督与惩罚制度不够完善。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在实际生活中,为了能够与家人团聚,普通人会不惜代价搞到票,见到的腐败与倒票现象都不胜数,向公安机关与管理机构报告不在少数,但管理部门真正出面严惩的几乎没有,久而久之,没人监督了。 (4)社会失业率是一大隐患。如果社会上每个人都有所作,有所居,有所养,有所乐,谁还愿意去做黄牛呢 案例二:中国汽车需求量的快速增长 进入21世纪以来,我国的机动车保有量快速增长。公安部交管局公布的数据显示,截至2014年年底,我国机动车保有量达2.64亿辆,其中汽车1.54亿辆;2014年,新注册汽车2188万辆,保有量净增1707万辆,两项指标均达历史最高水平。

电力安全事故案例分析

沈阳农业大学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安全用电》课程设计 电力安全事故案例分析 班级: 11机电 姓名:艾红亮 学号: 指导教师:王维 2013年1月05日

电力安全事故实例分析 一、江西火电建设公司分包单位较大人身伤亡事故: 4月30日,江西省火电建设公司分包单位(山东东方腾飞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在华能海南东方电厂#2机组锅炉施工现场,发生一起较大人身伤亡事故。此前的4月26日,江西省火电建设公司东方项目部技术科长,向腾飞公司交付了《散件刚性梁安装作业指导书》,并做了技术交底。4月30日,根据江西东方项目部安排,腾飞公司进行前水冷壁中部刚性梁吊装工作。下午16点左右,由起重工指挥吊车开始起吊刚性梁组合件,组合件重吨,17点左右,吊到就位高度,用5个5吨、2个3吨的链条葫芦接钩。接钩和就位过程中,共有7名作业人员站在上部刚性梁上拉葫芦,其中2人安全带挂在上部水冷壁葫芦链条上,5人安全带挂在起吊刚性梁的链条葫芦上,由一人统一指挥,协调葫芦提升,19点35分左右,刚性梁左侧第一个5吨链条葫芦上部钩子突然断裂,其余6个吊点的链条葫芦也相继断裂,导致刚性梁组件坠落。安全带挂在起吊刚性梁组件的链条葫芦上的5人随着一起下落;安全带挂在上部水冷壁葫芦链条上的2人被安全带吊在空中。事故最终造成4人死亡,1人重伤,2人轻伤。目前,事故正由当地安监部门组织调查。 事故原因分析:一是山东腾飞公司施工人员违反《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的规定,即“两台及两台以上链条葫芦起吊同一重物时,重物的重量应不大于每台链条葫芦的允许起重量”,使用5个5吨、2个

3吨的链条葫芦起吊吨的刚性梁组合件。二是现场施工人员违反《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没有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具,将安全带挂在起吊刚性梁组合件的链条葫芦上。三是江西火电建设公司东方项目部和江西诚达监理公司对分包单位施工技术方案审查不严格,安全管理和监督不到位。 二、东北齐齐哈尔超高压局高处坠落人身死亡事故: 5月8日至15日,东北电网有限公司齐齐哈尔超高压局送电工区按计划进行500千伏冯大Ⅰ号线更换绝缘子作业。5月12日,第三作业组负责人带领8名作业人员,进行103号塔瓷质绝缘子更换为合成绝缘子工作。塔上2名作业人员邢某某、乌某在更换完B相合成绝缘子后,准备安装重锤片。邢某某首先沿软梯下到导线端,下午14时16分,乌某在沿软梯下降过程中,从距地面33米高处坠落,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事故原因分析:一是作业人员沿软梯下降前,安全带保护绳扣环没有扣好、没有检查,发生脱扣。二是在沿软梯下降过程中,没有采用“沿软梯下线时,应在软梯的侧面上下,应抓稳踩牢,稳步上下”的规定操作方法,而是手扶合成绝缘子脚踩软梯下降,不慎坠落。三是工作负责人没有实施有效监护,没有及时纠正违规的下梯方式。 事故暴露问题:一是人员违章问题突出。作业人员在工区对软梯使用方法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下,仍然使用过去习惯性的做法,表现出对规定和要求的漠视,暴露出反违章工作开展不力。二是教育培训针对性和实效性不强。员工实际操作技能较差,基本技能欠缺。三是安全意

第二章案例分析教学教材

【案例一】 2000年5月,某县污水处理厂为了进行技术改造,决定对污水设备的设计、安装、施工等一揽子工程进行招标。考虑到该项目的一些特殊专业要求,招标人决定采用邀请招标的方式,随后向具备承包条件而且施工经验丰富的A、B、C 三家承包商发出投标邀请。A、B、C三家承包单位均接受了邀请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领取了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对新型污水设备的设计要求、设计标准等基本内容都作了明确的规定。为了把项目搞好,招标人还根据项目要求的特殊性,主持了项目要求的答疑会,对设计的技术要求作了进一步的解释说明,三家投标单位都如期参加了这次答疑会。在投标截止日期前l0d,招标人书面通知各投标单位,由于某种原因,决定将安装工程从原招标范围内删除。 接下来三家投标单位都按规定时间提交了投标文件。但投标单位A在送出投标文件后发现由于对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理解错误造成了报价估算有较严重的失误,遂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l0min向招标人递交了一份书面声明,要求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由于投标单位A已撤回投标文件,在剩下的B、C两家投标单位中,通过评标委员会专家的综合评价,最终选择了B投标单位为中标单位。问题:(1)投标单位A提出的撤回投标文件的要求是否合理?为什么? (2)从所介绍的背景资料来看,在该项目的招投标过程中哪些方面不符合《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 答: (1)合理。根据《招标投标法》第二十九条规定,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只要书面通知招标人即可。 (2)在该项目的招投标过程中有以下两方面不符合《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 1)招标人不应该在投标截止日期前l0d修改招标范围。根据《招标投标法》第二十三条规定,若招标人需改变招标范围或变更招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日期前至少15d(而不是lOd)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2)不应该仅从剩下的B、C两家投标单位中选择中标人。根据《招标投标法》的规定,投标人少于3个时,招标人应当依照本法重新招标。 【案例二】 某投资公司建设一幢办公楼,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选择施工单位,投标保证金有效期时间同投标有效期。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03年5月30日。该公司于2003年3月6日发出招标公告,后有A、B、C、D、E等5家建筑施工单位参加了投标,E单位由于工作人员疏忽于6月2日提交投标保证金。开标会于6月3日由该省建委主持,D单位在开标前向投资公司要求撤回投标文件。经过综合评选,最终确定B单位中标。双方按规定签定了施工承包合同。

第二章一元线性回归案例分析

第二章一元线性模型案例分析 居民消费模式和消费规模分析 一、研究的目的要求 居民消费在社会经济的持续发展中有着重要的作用。居民合理的消费模式和居民适度的消费规模有利于经济持续健康的增长,而且这也是人民生活水平的具体体现。改革开放以来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居民的消费水平也不断增长。但是在看到这个整体趋势的同时,还应看到全国各地区经济发展速度不同,居民消费水平也有明显差异。例如,2002年全国城市居民家庭平均每人每年消费支出为6029.88元, 最低的黑龙江省仅为人均4462.08元,最高的上海市达人均10464元,上海是黑龙江的2.35倍。为了研究全国居民消费水平及其变动的原因,需要作具体的分析。影响各地区居民消费支出有明显差异的因素可能很多,例如,居民的收入水平、就业状况、零售物价指数、利率、居民财产、购物环境等等都可能对居民消费有影响。为了分析什么是影响各地区居民消费支出有明显差异的最主要因素,并分析影响因素与消费水平的数量关系,可以建立相应的计量经济模型去研究。 二、模型设定 研究的对象是各地区居民消费的差异。居民消费可分为城市居民消费和农村居民消费,由于各地区的城市与农村人口比例及经济结构有较大差异,最具有直接对比可比性的是城市居民消费。而且,由于各地区人口和经济总量不同,只能用“城市居民每人每年的平均消费支出”来比较,而这正是可从统计年鉴中获得数据的变量。所以模型的被解释变量Y选定为“城市居民每人每年的平均消费支出”。 因为研究的目的是各地区城市居民消费的差异,并不是城市居民消费在不同时间的变动,所以应选择同一时期各地区城市居民的消费支出来建立模型。因此建立的是2002年截面数据模型。 影响各地区城市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有明显差异的因素有多种,但从理论和经验分析,最主要的影响因素应是居民收入,其他因素虽然对居民消费也有影响,但有的不易取得数据,如“居民财产”和“购物环境”;有的与居民收入可能高度相关,如“就业状况”、“居民财产”;还有的因素在运用截面数据时在地区间的差异并不大,如“零售物价指数”、“利率”。因此这些其他因素可以不列入模型,即便它们对居民消费有某些影响也可归入随即扰动项中。为了与“城市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相对应,选择在统计年鉴中可以获得的“城市居民每人每年可支配收入”作为解释变量X。 从2002年《中国统计年鉴》中得到表2.5的数据: 表2.52002年中国各地区城市居民人均年消费支出和可支配收入

劳动案例分析(二)

劳动案例分析(二) 案例1:受金融危机影响,A所在的公司为了节约成本,决定从要从大城市S搬到小城市N,同时在这个过程中公司宣称要“结构优化”,但承诺不降薪。A听其他员工私下说搬迁后公司要降大家的级,还要“优化”掉一部分人。并且,公司搬迁到这么远也没考虑给员工车贴;至于饭贴,不再根据大城市的标准,而是“入乡随俗”。A和同事们都觉得这其实就是减少饭贴,扣大家的福利。公司还表明,地方远了,不希望大家加班,但该完成的工作任务一定得完成。A的客户有些离公司很远,出勤再回公司一次,肯定就超出正常上班时间,即使公司有误餐补贴,却不能算加班,自然也没有加班打车报销一说。至于“优化”掉的人,公司愿意给予经济补偿金,标准是到合同解除日为止的工作年限×本人工资+0.5个月的工资,那0.5个月的工资公司明确表示是额外多给的。 解析:劳动人事专家苗其巍先生指出:公司搬迁,是应对成本压力的一个好方法。但公司搬迁会给员工带去很大的不便,劳动合同的履行很成问题,因此《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从一个城市搬迁到另一个城市,不愿意跟随前往的员工,公司应该支付给他经济补偿金。支付的标准是按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零头另算。所以A所在的公司支付的经济补偿金标准没有错。但是还需要注意第四十条中有提前三十日书面形式通知的要求,如果不能提前三十天通知,要另外支付一个月工资。“优化”掉的人容易解决,可是留下的人,却似乎更加痛苦。路程远不说,还没有车贴,降低了饭贴,加班也不被允许。紧缩的人员成本是否合法呢?法律当然没有规定过,搬迁后公司必须支付车贴;饭贴一般不会再劳动合同中约定,其变化的理由看上去也很有道理,这点同样很难硬性要求什么;至于加班,公司更有道理,因为国家原本就不鼓励公司加班,所以为加班设立了诸多限制,A所在公司都这样表了态,正是合了立法者的心意。至于出去办事回来晚,倒可以与

第二章案例

第二章案例 一、债券招标发行 (一)原理 招标发行法是指债券发行人先不规定债券发行价格(或其他某一债券发行条件),由投标人直接竞价,然后发行人根据投标所产生的结果来发行债券。通常认为,因为招标方式下的债券发行条件不是由发行人自行决定,而是众多投标人竞争的结果,所以这样的发行条件能够体现公平竞争的市场法则,也能够比较真实地反映出由借贷资金供求关系所决定的市场水平。 债券价格竞标有三种方式,分别为“荷兰式”、“美国式”和“混合式”。 1、荷兰式招标 “荷兰式”招标,又称统一价位招标或单一价位招标。具体做法为竞标结束后,发行系统将各承销商有效投标价位按一定顺序进行排序(利率、利差招标由低到高排序,价格招标由高到低排序),并将投标数额累加,直至满足预定发行额为止。此时的价位点便称为边际价位点,中标的承销商都以此价格或利率中标。 2、美国式招标 “美国式”招标,具体做法为投标结束后,发行系统将各承销商有效投标价位按一定顺序进行排序(利率、利差招标由低到高排序,价格招标由高到低排序)直至募满预定发行额为止,在此价位以内的所有有效投标均以各承销商各自出价中标。所有中标价位、中标量加权平均后的价格为该期债券的票面价格或票面利率。 3、混合式招标 市场当中纯粹的“荷兰式”或“美国式”并不多见,往往都是将这些招标方式混合使用,组合成为新的“混合式”招标。具体做法为投标结束后,发行系统将各承销商有效投标价位按一定顺序进行排序(利率、利差招标由低到高排序、价格招标由高到低排序)直至募满预定发行额为止。所有中标价位、中标量加权平均后的水平为该期债券的票面价格或票面利率,价格低于(利率高于)这一水平,以承销商投标价为准;价格高于(利率低于)这一水平,以平均水平为准。 在我国记账式国债发行规则中,有些国债发行使用混合式招标,有些国债发行采用荷兰式招标。 (二)事件描述 某5年期国债竞争性招标量为250亿,采用混合式招标方式进行招标。利率招标时,标位变动幅度为0.01%,高于全场加权平均中标利率一定数量以上的标位,全部落标,单一标位最低投标限额为0.2亿元,最高投标限额为30亿元。投标量变动幅度为0.1亿元的整数倍。在实际招标过程中,全部承销商最低竞投标位是3%,最高竞投标位是4%。假设到3.6%时,竞投数量累计为250亿元。 (三)分析与思考 因为到3.6%时,竞投数量累计为250亿元,所以,这3%到3.6%的利率区间就是计算混合式招标时全场加权平均中标利率的计算区间,具体计算方法是:将3%到3.6%之间所有标位按照竞投数量进行加权平均,即可得出全场加权平均中标利率。假设这个利率是3.4%,而我们将3.6%命名为最优中标标位。 这样,就出现了两个利率区间段:3%至3.4%及3.41%至3.6%。 所有在3%到3.4%的标位之间进行竞投的承销商,都将按照3.4%的利率进行承销。所有在3.41%至3.6%之间进行竞投的承销商,都将按照各自投标利率进行承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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