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施农用地复垦承诺书

设施农用地复垦承诺书

设施农用地复垦承诺书

临时用地复垦协议书

临时用地复垦协议书 甲方:周宁县国土资源局 乙方: 根据《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四十五条、《福建省临时用地管理办法(试行)》和《土地复垦条例》的规定,为确保临时用地在期满后得到复垦,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特签订如下协议: 一、乙方因项目建设,需使用周宁县镇村土地作为临时用地,用地总面积 m2(其中耕地 m2、未利用地 m2)详见勘测定界图。 二、临时用地使用期限至年月日。到期乙方若需继续使用,应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向我局重新申请,经核准后,重新签订土地复垦协议。 三、乙方一次性向甲方缴纳土地复垦押金万元,协议签订之日起5日内缴清。 四、乙方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物和构筑物。 五、在临时用地期满后,乙方按国家复垦技术标准和已审查确定的复垦方案组织复垦,确保复垦后土地的水利、耕作层和交通设施完善。 六、乙方必须在临时用地期满后壹年内复垦完毕,并及时

向甲方提出复垦验收申请。验收合格后,甲方在验收合格日起5日内将土地复垦押金退还乙方;若工程经验收不符合复垦标准,且经一个月整改后,仍达不到复垦标准,甲方根据土地复垦程度,按比例扣收土地复垦押金,扣收比例不低于所押金额的50%。 七、若乙方在临时用地期满3个月内,未按要求组织复垦活期满未提出复垦验收申请,甲方不予以返还土地复垦押金,金额作为土地复垦违约金,由甲方另行组织土地复垦活易地开垦。 八、因国家建设需要征用拆迁临时用地的,乙方需在接到通知后十五日内,无条件自行拆迁临时用地上的构(建)筑物。 九、经批准使用的临时用地,只限于乙方按批准用途自行使用,不得擅自改变用途,不得转让、抵押、买卖、租赁或在临时用地内进行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 十、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合同于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临时用地土地复垦协议

临时用地土地复垦协议书 (甲方): (乙方): 根据XXX的规定,为确保临时用地在期满后得到复垦,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特签订如下协议: 一、乙方因项目建设,需使用镇村的土地作为临时用地,用地总面积 m2(其中耕地 m2),详见平面图。 二、临时用地使用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到期乙方若需继续使用,应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内向市国土资源局重新申请,经核准后,重新签订土地复垦协议。 三、乙方一次性向甲方土地复垦专项帐户缴纳土地复垦押金万元,协议签订之日起5日内缴清。 四、乙方不得建设永久性建筑物和构筑物。 五、在临时用地期满后,乙方按国家复垦技术标准和已审查确定的复垦方案组织复垦,确保复垦后土地的水利、耕作层和交通设施完善。 六、乙方必须在临时用地期满后壹年内复垦完毕,并及时向甲方提出复垦验收申请。验收合格后,甲方在验收合格日起5日内将土地复垦押金退还乙方;若工程经验收不符合复垦标准,且经一个月整改后,仍达不到土地复垦标准,

甲方根据土地复垦程度,按比例扣收土地复垦押金,扣收比例不低于所押金额的50%。 七、若乙方在临时用地期满3个月内,未按要求组织复垦或期满未提出复垦验收申请,甲方不予返还土地复垦押金,金额作为土地复垦违约金,由甲方另行组织土地复垦或易地开垦。 八、因国家建设需要征用拆迁临时用地时,乙方需在接到通知后的十五日内,无条件自行拆迁临时用地上的建(构)筑物。 九、经批准使用的临时用地,只限于乙方按批准用途自行使用,不得擅自改变用途,不得转让、抵押、交换、买卖、租赁或在该临时用地内进行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 十、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于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年月日

绿化恢复承诺书(共17篇)

绿化恢复承诺书(共17篇) 绿化恢复承诺书(共17篇) 第1篇: 土地恢复承诺书篇1:土地复垦的承诺书1关于北环路(二环)西段工程建设临时用地复垦的承诺书兰州市安宁区国土资源局:兰州市北环路(二环)工程项目是兰州市"一横三环九纵"骨干路网交通体系中"二环路"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兰州新区、兰白都市经济圈有机对接,是兰州市东西大通道之一。 全线总长27.7km,建设标准为城市级主干道,路幅宽33米,采用双块板断面形式,双向6车道,设计车速60公里/小时。项目估算总投资83.114亿元。北环路工程的建设,对拓展兰州城市北部空间、缓解城市交通压力、带动沿线土地开发、拉动城市经济快速发展等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但项目建设不可避免的占用部分临时土地(耕地)。 为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保护土地资源,恢复和改善项目区生态环境,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待北环路(二环)西段工程建设项目完工后,该部分土地需进行复垦。应复垦面积为9.8亩(标段项目部临建用地)。复垦工程应于工程竣工后半年内完成,复垦所需资金我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按复垦工作进度及时拨款,做到专款专用。

我公司承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复垦责任,保障复垦资金按时足额到位。 特此承诺!兰州国资投资(控股)建设有限公司二一二年十一月一日篇2:临时用地承诺书临时用地承诺书会东县国土资源局:承诺人:地址:我公司向县国土资源局申请办理临时用地42.5亩,土地坐落于*,用于探矿临时堆场,就临时用地郑重做出以下承诺: 一、以上临时用地面积,我公司承诺不盖建任何永久性建筑,使用期限内,若遇国家建设、公益事业需要,无偿拆除。 二、以上使用面积,我公司承诺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不超占,不改变用途,若有违反自愿接受法律的处罚。 恢复土地原状,若还需使用,我承诺重新办理临时用地手续,若使用期满未拆除,也未重新办理临时用地手续,自愿按违法用地接受处罚。 承诺人:*年3月26篇3:土地权属承诺书承诺书该土地开发工程加快我村向建设美好家园环境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为使涉及我村的土地开发项目能够顺利实施,我村群众特作出如下承诺: 一、项目涉及我村的土地,同意对土地权属进行调整。在土地权属调整工作中,我村将在村民委员会的领导下,自行召开村民大会商议决定,并按三分之二以上村民的意愿确定决议事项。

土地复耕协议书范文3篇

土地复耕协议书范文3篇 土地复耕协议书范文33篇1土地复耕协议书甲方乙方甲方承建的承秦高速公路施工过程中需要征用临时耕地(或荒山)做为施工场地或临时便道目前甲方施工结束根据征用土地时的协议工程结束后需要恢复耕地以使土地承包者能够种植通过协商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1.需要恢复的土地(或荒山)地点和数量为2.甲方征用的土地(或荒山)由乙方进行恢复甲方一次性付给乙方人民币元(大写)作为恢复的全部费用3.乙方恢复耕地时需挖除原便道或场地的石碴用种植土覆盖厚度以满足耕种且以土地承包者满意为准4.挖除的石碴等废土乙方需弃到甲方的弃碴场乙方不得乱拉乱弃否则后果自负覆盖的耕种土乙方自采或购买甲方不再支付任何费用5.乙方恢复时要保证甲方租用承包者的土地面积足额恢复6.乙方恢复结束后乙方组织并通知甲方及土地承包者验收交付承包者验收合格后甲方一次性付给乙方土地恢复费1).恢复土地时一切地方纠纷由乙方自行解决甲方不再协调此类问题2).乙方恢复时间为20XX年11月15日前结束不得超期超期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负责3).本协议一式叁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壹份甲方甲方代表乙方乙方代表20XX年X月XX日2土地复耕协议书甲方XXXXXXXX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为加快产业结构调整盘活土地存量资源维护生态环境努力促进“十二五”期间全镇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根据国务院《关于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通知》、国土资源部等十二部委《关于进一步推进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的通知》和县政府第34次常务会议通

过的《XX县砖瓦窑企业关闭整合规划》等文件要求全面完成XX镇砖瓦窑拆除复耕的各项目标任务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时间要求1.乙方自愿在20XX年X月XX日前拆除位于XX镇XX村XX的XX门砖瓦窑一座(包括地上所有建构筑物)并于20XX年X月XX日前平整、恢复耕作条件2.甲方在乙方拆除平整申请上级验收合格后按规定给予乙方一次性经济补偿 二、面积确定乙方图斑面积为XX亩要求保留XX亩复垦XX亩(复耕面积按有资质的测绘单位测量的实际数据计算) 三、质量要求乙方应按甲方提出的平整标准、项目质量和进度要求实施复耕即符合和达到上级验收的标准要求复垦后地块与周边田块落差不大于20厘米并完善进、排水系统在省、市验收时必须交村组或自行组织种植农作物 四、资金拨付标准及方式按照确定的复垦面积按每亩XXX元计算费用总额约人民币XXX元乙方在约定时间内全面拆除地上建构筑物甲方申请县相关现场验收后拨付费用总额的40%复垦项目通过省国土资源厅验收合格后(凭批准文件)再拨付30%其余费用在挂钩指标使用供地后全部付清 五、约定责任本协议签订后乙方需科学安排生产化解债务人员分流资产处置停止取土若不能按本协议约定时间拆除复垦到位所产生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负 六、附则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法律效力涉及协议变更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国土所、财政所各执一

农业设施用地协议

农业设施用地协议 甲方(经营者)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地址:新蔡县镇(乡、街道) 村 联系电话: 乙方(村委) 法定代表人: 地址:新蔡县镇(乡、街道) 村 联系电话: 丙方(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地址:新蔡县镇(乡、街道) 联系电话: 按照《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进一步支持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127号)及河南省设施农用地管理的有关规定,甲、乙、丙三方按照“平等、自愿、公开、公正”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项目名称: 二、农业设施用地位置、面积 甲方经营项目,经乙方同意,使用其经依法确定的土地所有权范围内位于镇(乡、街道) 村委庄的农村集体土地亩,其中:生产设施用地亩,占用耕地亩;附属设施用地亩,占用耕地亩;配套设施用地亩,占用耕地亩(基本农田亩)。具体位置在土地利用现状图上标注。 三、农业设施用地使用年限 乙方同意甲方使用该宗土地年。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四、农业设施用地用途 该宗土地主要用于养殖( 粮食生产、作物栽培),具体用于修建等生产设施; 等附属设施; 等配套设施(按建设方案逐项填写)。 五、甲方使用该宗土地涉及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甲方应依法与承包户签订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 六、土地复垦 甲方修建农业生产设施占用的土地,应在生产结束后一个月内复垦;占用耕地的,应复垦为耕地。复垦完成后由县国土资源部门组织有关专家对复垦、复耕情况进行验收。甲方不复垦、复耕

验收中经整改仍不合格的,按照《土地复垦条例》等有关规定,由县国土资源部门代为组织复垦,复垦费用由甲方承担。 七、土地交还 甲方因经营不善未能按期支付双方约定的使用土地的相关费用,乙方有权提前收回甲方所使用的土地。协议约定使用年限到期后,如乙方有意愿继续出租该宗土地用于农业设施用地,甲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申请使用权。土地交还后,甲方修建的农业生产设施、附属设施及其她地上附着物归甲方处置,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处置完毕。 八、甲乙双方约定 甲方负责向有关部门办理设施农用地的审核备案手续,乙方予以配合;使用期限内,甲、乙方不得将土地给第三方使用;使用期内,除非不可抗拒的原因,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影响协议的执行。甲方不得擅自解除合同或以任何理由影响该协议的执行。否则由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因国家政策调整或其她不可抗力,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双方均可解除合同,并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九、违约责任 协议签订后,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挡甲方施工。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应赔偿对方违约金万元(大写: )。未经有权机关批准,甲方擅自改变农业设施用地用途,一经查处,所有损失由甲方自行负责。甲

土地复垦方案

附件1:土地复垦方案报告书(内容和格式) (封面) ****项目 土地复垦方案 报告书 项目单位: 编制单位: 年月日 1

项目名称: 项目单位 (个人): 单位地址: 联系人: 电话: 送审时间: 2

编制单位及人员基本情况 3

目录 1 总则 (5) 1.l 编制目的 (5) l.2 编制原则 (5) 1.3 编制依据 (5) l.4 目标 (6) 1.5 服务年限 (6) 1.6 主要计量单位 (6) 2 项目概况 (6) 2.1 项目简介 (6) 2.2 项目所在地区自然环境与社会经济概况 (7) 2.3 项目区内土地利用现状 (7) 2.4 项目生产工艺流程 (7) 3 土地复垦可行性分析 (7) 3.l 已破坏土地现状 (7) 3.2 拟破坏土地预测 (7) 3.3 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8) 3.4 土地复垦可行性评价 (8) 3.5 复垦标准 (8) 4 预防控制与复垦措施 (8) 4.1 预防控制措施 (8) 4.2 工程技术措施 (8) 4.3 生物化学措施 (8) 5 土地复垦工程设计及工程量测算 (9) 5.1 工程设计 (9) 5.2 工程量测算 (9) 6 土地复垦投资估(概)算测算 (9) 7 土地复垦效益分析 (9) 8 土地复垦工作计划安排 (9) 9 保障措施 (9) 10 成果要求 (10) 附件:土地复垦方案报告表 ············································错误!未定义书签。 4

为加强土地复垦工作,珍惜和合理利用每一寸土地,改善生态环境,实现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和谐发展,依据土地复垦相关法律法规,指导和规范有复垦任务的生产建设单位编制土地复垦方案报告书,制定以下编制要求。 1 总则 1.l 编制目的 按照“谁破坏、谁复垦”的原则,将生产建设单位的土地复垦目标、任务、措施和计划等落到实处;为土地复垦的实施管理、监督检查以及土地复垦费征收等提供依据。 l.2 编制原则 根据当地自然环境与社会经济发展情况,按照经济可行、技术科学合理、综合效益最佳和便于操作的要求,结合项目特征和实际情况,体现以下复垦原则: (一)源头控制、预防与复垦相结合; (二)统一规划,统筹安排; (三)因地制宜,优先用于农业。 1.3 编制依据 (一)《土地管理法》、《土地复垦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 (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复垦专项规划等有关规划; (三)地方性土地复垦相关法规; (四)国家有关土地复垦政策性文件; (五)《土地复垦技术标准》、《全国土地分类》(过渡期间使用)等技术标准。 5

土地复垦承诺书

平顶山市利国源铁矿磁选有限责任公司鲁山县窑场铁矿 土地复垦承诺书 鲁山县国土资源局: 平顶山市利国源铁矿磁选有限责任公司鲁山县窑场铁矿为新建矿山,依据《土地复垦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2号)及《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土地复垦方案审查暂行办法的通知》(豫国土资发[2011]第139号)的要求,我公司委托河南瑞地土地规划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已完成《平顶山市利国源铁矿磁选有限责任公司鲁山县窑场铁矿土地复垦方案》及相关图件的编制。为保障该方案的落实,特承诺如下: 1、严格按照经评审备案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进行生产建设,当生产项目性质、规模、地点或所采用的生产工艺发生较大变化时,重新编制《土地复垦方案》; 2、依据本《土地复垦方案》确定的复垦目标和任务,对本方案服务年限内拟损毁的土地全部采取措施进行复垦治理,复垦土地总面积24.68hm2。其中复垦旱地2.70hm2,复垦有林地9.56hm2,农村道路0.29hm2,河流水面11.28 hm2,水库水面0.85 hm2。 3、保证将本《土地复垦方案》确定的土地复垦费用动态投资总额1175822.09元列入生产成本,并且从2013年开始分8期缴存,其中第一期缴存复垦资金146977.77元,缴存日期为2013年1月10日之前;第二期缴存复垦资金146977.76元,缴存日期为2014年1月10日之前;第三期缴存复垦资金146977.76元,缴存日期为2015年1月10日之前;第四期缴存复垦资金146977.76元,缴存日期为2016年1月10日之前;第五期缴存复垦资金146977.76元,缴存日期为2017年1月10日之前;第六期缴存复垦资金146977.76元,缴存日期为2018年1月10日之前;第七期缴存复垦资金146977.76元,缴存日期为2019年1月10日之前;第八期缴存复垦资金146977.76元,缴存日期为2020年1月10日之前,共计缴存1175822.09元。 4、因人力、设备、技术等条件限制不能按期自行实施土地复垦时,由鲁山县国土资源局代为复垦,所需费用从本公司缴存的土地复垦费用中支付。 5、严格按照本《土地复垦方案》制定复垦措施与复垦标准进行土地复垦,在工程实施中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变更时,以不低于《方案》制定的标准为原则,以达到更好的复垦效果为目的。 6、建立健全土地复垦工程管理制度,保障土地复垦工程的顺利有效实施。 7、在矿山生产建设过程中做好防护措施,尽量减轻矿山生产建设对土地及其他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 8、保证本《土地复垦方案》内容真实,并严格按本《土地复垦方案》确定的复垦标

临时用地土地复垦协议书

临时用地土地复垦协议书 (甲方):安化县国土资源局 (乙方):湖南安化湘安钨业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九条和《湖南省临时用地管理办法》的规定,为确保临时用地在期满后得到复垦,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特签订如下协议: 一、乙方因尾砂矿项目建设,需使用安化县高明乡新风村罗家山的土地作为临时用地,用地总面积76683m2(其中望天田5648m2、旱土498m2、田坎4197m2、有林地12637m2、灌木林地35470m2、疏林地17899m2、农村宅基地334m2),详见勘测定界图。 二、临时用地使用期限为年月至年月。到期乙方若需继续使用,应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内向土地行政主管部门重新申请,经核准后,重新签订土地复垦协议。 三、乙方一次性向甲方土地复垦专项帐户缴纳土地复垦押金 万元,协议签订之日起5日内缴清。 四、乙方不得修建队挡渣坝外的其他永久性建筑物和构筑物。 五、在临时用地期满后,乙方按国家复垦技术标准和已审查确定的复垦方案组织复垦,确保复垦后土地的水利、耕作层和交通设施完善。 六、乙方必须在临时用地期满后壹年内复垦完毕,并及时向甲方提出复垦验收申请。验收合格后,甲方在验收合格日起5日内将土地复垦

押金退还乙方;若工程经验收不符合复垦标准,且经一个月整改后,仍达不到土地复垦标准,甲方根据土地复垦程度,按比例扣收土地复垦押金,扣收比例不低于所押金额的50%。 七、若乙方在临时用地期满3个月内,未按要求组织复垦或期满未提出复垦验收申请,甲方不予返还土地复垦押金,金额作为土地复垦违约金,由甲方另行组织土地复垦或易地开垦。 八、因国家建设需要征用拆迁临时用地时,乙方需在接到通知后的十五日内,无条件自行拆迁临时用地上的建(构成)筑物。 九、经批准使用的临时用地,只限于乙方按批准用途自行使用,不得擅自改变用途,不得转让、抵押、交换、买卖、租赁或在该临时用地内进行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 十、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合同于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年月日

土地复垦方案

珲乌高速吉林至沈阳联络线吉林至草市高速公路B22合同段 土地复垦 施 工 方 案 编制: 复核: 审核: 中铁一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吉草高速公路第B22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目录 一、编制说明 (2) 二、工程概况 (3) 三、自然特征 (3) 3.1自然条件 (2) 3.2地形地貌 (2) 四、土地复垦可行性分析 (4) 4.1拟破坏土地预测 (4) 4.3土地复垦可行性原则 (5) 五、预防控制与复垦措施 (4) 5.1预防控制措施 (4) 5.2工程技术措施 (5) 5.3生物化学措施 (6) 六、土地复垦工程设计 (6) 七、土地复垦工作计划安排 (8) 7.1土地复垦工作计划安排 (8) 7.2质量方针 (8) 7.3质量目标 (8) 7.4创优规划及保证措施 (8) 八、保证措施 (9) 8.1 组织领导与管理措施 (9) 8.2质量保证措施 (9) 8.3复垦保证措施 (9)

为加强土地复垦工作,珍惜和合理利用每一寸土地,改善生态环境,实现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和谐发展,依据土地复垦相关法律法规,指导和规范有复垦任务的生产建设单位编制土地复垦方案报告书,制定以下编制要求。 一、编制说明 1.l 编制目的 按照“谁使用、谁复垦”的原则,将生产建设单位的土地复垦目标、任务、措施和计划等落到实处;为土地复垦的实施管理、监督检查以及土地复垦费征收等提供依据。 l.2 编制原则 根据本地自然环境与社会经济发展情况,按照经济可行、技术科学合理、综合效益最佳和便于操作的要求,结合项目特征和实际情况,体现以下复垦原则: (一)源头控制、预防与复垦相结合; (二)统一规划,统筹安排; (三)因地制宜,优先用于农业。 1.3 编制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复垦专项规划等有关规划; (三)地方性土地复垦相关法规; (四)国家有关土地复垦政策性文件; (五)《土地复垦技术标准》、《全国土地分类》等技术标准。

采矿权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承诺书

采矿权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承诺书矿山名称:抚顺市林航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抚顺市抚顺县上马镇窑沟村 有效期限:34.37年开采矿种:铁矿 开采方式:露天/地下开采矿区面积:2.0679km2 遵照《辽宁省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管理暂行方法》、《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恢复治理方案编制规范(DZ/T0223-2011)》和《土地复垦条例》的规定,本采矿权人承诺如下: 1、在依法批准的矿区范围内严格按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恢复治理方案》进行开采、保护和治理,并针对本矿山实际采取有效的方式和措施,保护矿山地质环境,减轻对生态环境和自然景观的破坏程度。在矿山停办、关闭或者闭坑前,完成并达到规定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恢复治理标准。 2、采矿许可证到期后进行延续或变更时,按国土资源部门重新核定的标准继续缴纳基金。若转让采矿权时,已缴基金一并转让,并由受让人承担所有治理义务。如未按规定期限缴存基金,经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同意采矿许可机关终止采矿权人的采矿权,注销采矿许可证,收回采矿权后,并不免除采矿权人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义务。 3、同意现有方案,按照评审备案的土地复垦方案确定的土地复垦责任范围,土地复垦面积、土地类型、复垦标准、复垦目标和复垦工作计划,认真组织实施。按照复垦资金提取计划,超前提取完复垦

资金,并建立土地复垦费用专门账户,预存土地复垦费用。签订土地复垦费用使用监管协议,保证复垦资金专款专用。当由于物价上涨幅度大于涨价预备费标准时,我公司及时按物价上涨指数和复垦工作需要补充提取复垦资金。我公司保证接受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和当地公众监督,积极采纳有关意见,完成土地复垦工作,实现我矿土地复垦目标。 采矿权人(法人):抚顺市林航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2019年7月10日

整理土地复垦项目施工方案最新版

土地复垦项目施工方案最新版 整理表 姓名: 职业工种: 申请级别: 受理机构: 填报日期:

TD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行业标准 TD/T 1031.6—2011 土地复垦方案编制规程 第6部分:建设项目 Regulation on compiling land reclamation plan— Part 6:Construction projects 2011-05-04发布2011-05-3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发布

目次 前言I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与定义1 4 总则1 5 土地复垦方案编制程序1 6 土地复垦方案编制内容1 6.1 前言1 6.2 编制总则1 6.3 项目概况1 6.4 土地复垦方向可行性分析2 6.5 土地复垦质量要求与复垦措施3 6.6 土地复垦工程设计及工程量测算4 6.7 土地复垦投资估算4 6.8 土地复垦服务年限与复垦工作计划安排4 6.9 土地复垦效益分析5 6.10 保障措施5 7 土地复垦方案编制成果5 7.1 报告5 7.2 附图5 7.3 附件5 附录 A (资料性附录)土地复垦适宜性评价方法与步骤5 前言 为加强对生产建设活动损毁土地复垦方案编制工作的指导,提高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推进土地复垦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复垦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技术标准,制订《土地复垦方案编制规程》。 TD/T 1031《土地复垦方案编制规程》共分为七个部分: ——第1部分:通则(TD/T1031.1-2011) ——第2部分:露天煤矿(TD/T1031.2-2011) ——第3部分:井工煤矿(TD/T1031.3-2011) ——第4部分:金属矿(TD/T1031.4-2011) ——第5部分:石油天然气(含煤层气)项目(TD/T1031.5-2011) ——第6部分:建设项目(TD/T1031.6-2011) ——第7部分:铀矿(TD/T1031.7-2011) 本部分为TD/T1031-2011的第6部分。 本部分由国土资源部提出并负责解释。 本部分由国土资源部归口管理。 本部分主要起草单位:国土资源部耕地保护司、国土资源部土地整理中心、沈阳农业大学、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煤炭科学研究总院唐山研究院、北京矿冶研究总院、中国农业大学、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矿冶部。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刘仁芙、罗明、卢丽华、刘喜韬、白中科、李树志、周连碧、黄元仿、梁成华、潘英杰、张清春、王金满、王亚东、王敬、代宏文、周妍、周际、周伟。 本部分主要参加人员(按姓氏笔画排序):王军、王果、王琼、方军、刘飞、刘立忠、任君杰、李娥、李超、李丽平、张继栋、陈昊、金家明、洪磊、赵中秋、贺振伟、祝怡斌、高晴、高均海、崔艳、

土地复垦合同书

土地复垦合同书 甲方:宁武县薛家洼乡宽草坪村委会 乙方:宁武县薛家洼乡弘泽养殖专业合作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和(山西省土地复垦管理办法》的规定,为确保临时用地在期满后得到复垦,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签订如下协议: 一、根据薛家洼乡弘泽养殖专业合作社的项目建设需要,乙方需使用乡村土地平方米,作为临时用地。 二、临时使用土地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到期乙方若需继续使用应在合同期满前30日内向甲方重新申请办理临时用地手续,经批准后重新签订土地复垦协议书。 三、临时用地使用期届满,乙方应在30日内自行拆除地上的建(构)筑物,及时清理废弃物,并按照国家复垦技术标准恢复土地原貌(原有的耕作条件)并保证耕地原有水利,耕作层和交通设施等的完善。 四、乙方必须在临时用地使用期屇满后30日内将临时

用地复垦完毕,及时向甲方提出复垦验收申请,经验收合格之日起10日内将土地复垦保证金(不含利息)退还乙方:如经验收不符合耕地复垦标准,责令乙方在30日内继续整改,仍还不到前款规定的复垦标准的,则由甲方代乙方组织进行土地复垦,由此引发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同时甲方按照《山西省土地复垦管理办法》依法对乙方进行处罚。 若在临时期满后30日内,乙方未按要求进行复垦,且未提出土地复垦验收申请的,视乙方违约,甲方扣收全部土地复垦保证金,由甲方组织土地复垦,由此引发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并由乙方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追究乙方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因国家建设需要征用拆迁该临时用地时乙方应在接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无条件自行拆除临时用地上的建(构)筑物并退还该土地。 六、经批准使用的临时用地,只限乙方按批准用途自行使用,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不得买卖交换、租赁。转让、赠与、抵押,不得在该临时用地内进行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不得在临时用地上修建永久性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它设施。

设施农业用地协议文本格式

设施农业用地协议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县(市、区)镇(乡、街道)村 联系电话: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地址:县(市、区)镇(乡、街道)村 联系电话: 丙方:乡镇政府 法定代表人或托代理人: 地址:县(市、区)镇(乡、街道)村 联系电话: 按照《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进一步支持设施农业健康发

展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127号)及湖北省设施农用地管理等有关规定,甲、乙、丙三方按照“平等、自愿、公开、公正”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项目名称: 二、农业设施用地位置、面积:乙方经营项目,经甲方同意,使用其经依法确定的土地所有权范围内位于镇村组的土地亩,其中:生产设施用地亩,占用耕地亩,附属设施用地亩,占用耕地亩,配套设施用地亩,占用耕地亩(基本农田亩)。具体位置在土地利用现状图上标注。 三、农业设施用地使用年限:甲方同意乙方使用该宗土地 年。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四、农业设施用地用途:该宗土地主要用于作物栽培(养殖、粮食生产),具体用于修建 等生产设施;等附属设施;等配套设施(按建设方案逐项填写)。 五、乙方使用该宗土地涉及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应依法与承包户签订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 六、土地复垦。乙方修建农业生产设施占用的土地,应按要求编制土地复垦方案,在生产结束后一个月内复垦;占用耕地的,应复垦为耕地,复垦完成后由县(市、区)国土资源部门组织有关专家对复垦、复耕尾部进行验收。乙方不复垦、复耕,或

复垦、复耕验收不合格且经整改仍不合格的,按照《土地复垦条例》等有关规定,由县(市、区)国土资源部门代为组织复垦、复耕,复垦、复耕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土地交还:乙方因经营不善未能按期支付双方约定的使用土地的相关费用,甲方有权提前收回乙方所使用的土地。协议约定使用年限到期后,如甲方有意愿继续出租该宗土地用于农业设施用地,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申请使用权。土地交还后,乙方修建的农业生产设施、附属设施及其他地上附着物归甲方处置,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规定时间内处置完毕并进行土地复垦。 八、甲乙双方约定。乙方负责和有关部门办理设施农用地的备案手续,甲方予以配合。乙方不得擅自解除合同或以不正当理由影响该协议的执行。否则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因国家政策调整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在丙方鉴证下,双方均可解除合同,并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九、违约责任:协议签订后,甲方不得以不正当理由阻挡乙方施工。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应赔偿对方违约金万元(大写:)。未经有权机关批准,乙方擅自改变农业设施用地用途,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乙方修建农业生产设施占用耕地的,生产结束后乙方未进行复耕或未达到耕作条件的,甲方可向乙方追经济损失万元(大写:)。

土地复垦方案1

目录 一、编制说明 (1) 二、工程概况 (2) 三、自然特征 (3) 四、土地复垦可行性分析 (4) 五、预防控制与复垦措施 (5) 六、土地复垦工程设计 (7) 七、土地复垦工作计划安排 (7) 八、保证措施 (8)

为加强土地复垦工作,珍惜和合理利用每一寸土地,改善生态环境,实现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和谐发展,依据土地复垦相关法律法规,指导和规范有复垦任务的生产建设单位编制土地复垦方案报告书,制定以下编制要求。一、编制说明 编制目的 按照“谁使用、谁复垦”的原则,将生产建设单位的土地复垦目标、任务、措施和计划等落到实处;为土地复垦的实施管理、监督检查以及土地复垦费征收等提供依据。 编制原则 根据本地自然环境与社会经济发展情况,按照经济可行、技术科学合理、综合效益最佳和便于操作的要求,结合项目特征和实际情况,体现以下复垦原则: (一)源头控制、预防与复垦相结合; (二)统一规划,统筹安排; (三)因地制宜,优先用于农业。 编制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复垦专项规划等有关规划; (三)地方性土地复垦相关法规; (四)国家有关土地复垦政策性文件; (五)《土地复垦技术标准》、《全国土地分类》等技术标准。

目标 通过编制土地复垦计划,明确土地复垦时间目标,主要包括:采取预防和控制措施减少的破坏土地面积、土地复垦面积(包括农用地、耕地面积)、土地复垦率等。 二、工程概况 本项目起点为乐成特色工业园区,与园区经四路相接,桩号K9+700,终点为位于前山村南侧,与现状104国道连接,桩号K19+,主线长,宁康西路连接线长,路线全长,其中大桥877m/3座,中桥468m/8座。 本项目主线及连接线设计标准采用《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03)及《公路路线设计规范》(JTG D20—2006 )双向六车道一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时速80km/h,主线结合远期规划高架桥兼顾城市道路功能,路基宽度50m,宁康西路连接线路基宽37m,桥涵设计荷载为公路-Ⅰ级。 本标段为第1标段,主线桩号K9+700~K14+750,全长,包含大桥1座,中桥5座,钢筋混凝土箱涵4座,钢筋混凝土圆管涵5道及路基土石方、软基处理、排水、防护工程;主线K9+700~K19+及连接线LK0+000~LK0+210的路面工程的实施及缺陷责任期的缺陷修复。 道路工程包含路面工程、路基土石方、防护工程、软基处理、排水工程等,其中软基处理方式为超载预压、塑料排水板+等载预压、钉型双向水泥搅拌桩+等载预压、泡沫砼换填等处理方式

土地复垦保证书参考范本

土地复垦保证书参考范本 为了加快我市农业现代化进程,促进农业规模经营和农民持续增收保障设施农业健康有序发展,按照《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完善设施农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设施农用地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经铁力市良种场和铁力市农业局审核同意后,孙祥录将对其承包耕地用于规模化种植,面积公顷。为了落实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土地的基本国策,规范土地复垦活动,提高土地利用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你单位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土地复垦条例》的相关规定,在承包期满后对该地块进行复垦,如没进行复垦,铁力市国土资源局可以按相关规定处理。特此保证。 保证人: 二〇XX年九月三日 平阴县国土资源局: 本人因需要,需使用位于镇村小组的地,面积 m2,为了规范使用该用地,明确我依法必须履行的义务和职责,我特此签订保证书,保证履行以下几项义务:1.该土地只用于,不改变土地用途,不建造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按现状的 m2范围使用,不超占使用面积。 2、不污染环境,不影响周边土地的种植条件,自行处

理好周边关系。 3.使用期限届满如不再申请续期,将自行恢复土地原状并恢复耕种,逾期未恢复的由国土资源管理局依法处罚。 4.同意缴交复垦保证金人民币元给贵局作恢复土地原貌押金,届时如不履行恢复土地原貌责任,该押金作贵局恢复土地原貌资金,并愿接受其他处罚。 5.如因国家和集体建设需要,本人无条件服从,按时交还土地,决不阻挠。 保证人: 年月日 鲁山县国土资源局: 平顶山市利国源铁矿磁选有限责任公司鲁山县窑场铁矿为新建矿山,依据《土地复垦条例》及《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土地复垦方案审查暂行办法的通知》的要求,我公司委托河南瑞地土地规划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已完成《平顶山市利国源铁矿磁选有限责任公司鲁山县窑场铁矿土地复垦方案》及相关图件的编制。为保障该方案的落实,特承诺如下: 1、严格按照经评审备案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进行生产建设,当生产项目性质、规模、地点或所采用的生产工艺发生较大变化时,重新编制《土地复垦方案》; 2、依据本《土地复垦方案》确定的复垦目标和任务,

土地复垦协议书模板

土地复垦协议书 甲方: 乙方:村 为了积极响应市政府号召,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程,优化土地资源利用,加大土地复垦力度,增加有效更地面积,甲乙双方就乙方村域内相关地块进行土地复垦工程项目达成如下协议: 一、复垦工程项目的位置和规模: 本次复垦工程项目分别位于乙方村域内张巷组;图斑号分别为1143#、1119#、1138#共3个地块,图斑面积合计为 27.87亩。 二、复垦工程项目的质量要求: 本工程的质量目标为合格。乙方必须在2012年9月15日前将以上3个地块开发复垦成有效耕地,同时沟、渠、路等农田配套水利设施必须与周围农田整天布局相衔接。最终的质量标准以一次性通过省国土资源厅验收为准。 三、复垦工程项目的施工时间和安全要求: 本次复垦项目施工期限为45天,即从双方签订协议之日起,乙方必须立即组织相应的施工人员和机械进场施工,并确保在35个有效工作日内完成该项目,同时负责在施工阶段完善各种交通安全措施和施工安全措施。

如在施工阶段发生任何安全责任事故,造成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四、复垦工程项目的费用标准: 由于此次复垦3个地块上存在大量建筑垃圾,且因周围交通道路狭窄,大型运输车辆和机械难以通行,只能用小型机械重复搬运,同时群众矛盾较多,双方商定本次复垦工程项目承包费用标准为25万元整。 五、复垦工程项目的付款方式: 双方商定,待乙方全部完成本次复垦工程项目并经扬州市国土资源局初验通过后,甲方付给乙方工程款的50%;待省国土资源厅验收通过且市财政将复垦资金全部下拨真财政壹月内,甲方负责一次性将余款全部结算给乙方。 六、其它: 乙方必须负责协调解决施工过程中与周围群众发生的相关矛盾,确保施工顺利进行。 七、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二O一二年七月三十日

设施农用地土地复垦监管协议书

设施农用地土地复垦监管协议书 甲方:兰坪县增增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 乙方:果力村委会 丙方:兔峨乡人民政府 因建设需要,甲方需使用兔峨乡(镇、街道)瓦窑村土地1.2104公顷(其中:耕地0.0195公顷),用于项目设施农业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进一步支持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127号)等有关法律和文件规定,经甲乙、丙三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用地年限:30年,2019年12月3日至2049年12月3日。 二、甲方不得在设施农用地用地范围内修建永久性建筑,不得擅自改变设施农用地土地用途。甲方应将耕地耕作层剥离并堆放在指定地点,统一集中用于土地复垦和其他耕作的改良。 三、甲方在设施农用地期满后,应无条件自行拆除地上建(构)筑物,及时清理废弃物,恢复土地耕种条件,并保证耕地原有灌排及交通设施。 四、甲方修建农业生产设施占用的土地,应在生产结束后日内复垦;占用耕地的,应复垦为耕地。复垦完成后由丙方组织有关专家对复垦、复耕情况进行验收。甲方不能复垦或复耕验收中经整改仍不合格的,甲方应按《土地复垦条例》等有关规定缴纳土地复垦费,由乙方代为复垦,并按土地复垦相关规定验收。

五、如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用地使用期限,甲方须在用地期满之日30日前报经乙方同意后,需办理相关续期手续。 六、本协议一经签订需共同遵守,不得违约。任何一方违约,造成对方损失的,应赔偿相应损失。 七、本协议一式三份,由甲、乙、丙三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甲、乙、丙三方协商后以书面形式作为本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兰坪县增增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乙方:果力村委会代表:代表: 丙方:兔峨乡人民政府 代表: 年月日

2016复垦承诺书

2016复垦承诺书 复垦承诺书 我叫,系镇村人,为发展经济,新上农业建设用地项目一处,使用本村土地平方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特作如下保证: 1、节约、集约用地,切实保护耕地。 2、严格执行《设施农用地协议书》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3、认真履行耕地复垦义务,项目用地停止后,及时恢复原土地等级标准和耕作条件,用于农业耕种。 4、保证不破坏耕作层、不建设永久性建筑,并自愿缴纳耕地复垦保证金 元。 特此保证 保证人:(章) 年月日 土地复垦承诺书 为了提高土地利用率,节约集体土地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宅基地复垦事宜,经过我全家充分思考,作出以下承诺: 一、我代表我户全体人员,按本村规划及住宅建设要求,在新型农村集中居住示范点本村5社(小地名:谢家梁)购住房一套,同时将原住宅进行拆除,将占用的集体土地、房旧宅基地平方米进行土地复垦。 二、我户保证在承诺签订后,配合主管部门完成旧宅基地拆除及土地复垦工作。 三、我户完成复垦后,村委会请示领导和相关部门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我户方可向集体交地,再到新农村点购房,否则无资格在新农村居住点购房。 四、我户在拆迁旧宅和土地复垦过程过程中产生的一切人身及财产安全责任均自行承担。 五、本承诺我签字后如不配合上级主管部门的工作,或者出现了其它意外,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我户自行承担并负责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本承诺一式三份,村民委员会一份,承诺人一份,县国土资源局一份,承诺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承诺人: 年月日 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整治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根据《_________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和《_________省临时用地管理办法》的规定,为确保临时用地在期满后得到复垦,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签订如下协议: 一、乙方因_________项目建设,需使用_________县(市,区)_________乡(镇)_________村(居委会)的土地作为临时用地,用地总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其中水田_________平方米,旱地_________平方米,非耕地_________平方米)。 二、临时用地使用期限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 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到期乙方若需继续使用,应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内向土地行政主管部门重新申请,经核准后,重新签订土地复垦整治协议。

设施农用地土地复垦协议

设施农用地徒弟复垦协议 甲方(县级自然资源部门):规划局 乙方(用地单位/自然人): 丙方(银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复垦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进一步支持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127号)和《河北省土地复垦管理办法》、(冀国土资发〔2016〕11号)的有关规定,明确甲、乙、丙三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协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 一、用地位置和面积 甲方将位于村土地亩,提供给乙方使用,用途为设施农用地。其中生产设施用地为亩(耕地亩),附属设施用地为亩(耕地亩),配套设施用地为亩(耕地亩)。 二、用地期限 用地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与设施农用地用地协议一致) 三、土地复垦费用及缴存 依据《土地复垦方案报告表》,土地复垦费用为万元,共复垦土地亩,拟复垦为(地类)。(依据土地复垦方案填写) 乙方应在用地前30日内将土地复垦费用一次性存入在丙方开设的专用银行帐号,帐号为:申请人存入土地复垦保证金的银行帐号。 四、三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应当督促乙方履行土地复垦义务,并对土地复垦情况进行监督,及时组织复垦验收。经验收合格的,甲方应出具验收合格通知书;不合格的,限期整改并在乙方整改完成后重新组织验收。 (二)乙方应当编制《土地复垦方案报告表》,按《土地复垦方案报告表》缴存土地复垦费用,履行土地复垦义务。乙方应当接受甲方的监督管理。 (三)丙方(银行)应当按照本协议约定,协助甲方对乙方土地复垦费用的存储、支取进行监督管理。 五、土地复垦费用支取 (一)乙方完成全部土地复垦工作后向甲方提出验收申请,验收合格后,乙方可向甲方申请支取全部土地复垦费用。甲方接到乙方申请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出具土地复垦费用支付通知书。丙方应在收到甲方出具的土地复垦费用支取通知书后的5个工作日内将土地复垦费用支付给乙方,并于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供土地复垦费用支取回执。 六、违约责任 乙方在用地期满之日起1年内,未按照《土地复垦方案报告表》及相关土地复垦技术标准完成土地复垦工作或经复垦。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