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建设工程直接抽签法招标文件示范文本

深圳市建设工程直接抽签法招标文件示范文本
深圳市建设工程直接抽签法招标文件示范文本

深圳市建设工程

直接抽签法招标文件示范文本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2014年06月修订版

(提示:招标人应当将本章节空白部分填写完整)

投标人须知

致工程的投标人:

鉴于我方工程编号为的工程拟采用直接抽签的方式定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在深圳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市交易中心)进行,投标人应当遵守相关规定(详细内容可查询“深圳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网址:https://www.360docs.net/doc/601128415.html,)。违反相关规定导致不利后果的,责任由该投标人自负。

二、投标报价

施工类

本工程的招标控制价为万元,中标价为招标控制价下浮 %,即万元。

监理类

本工程的监理酬金:

□为万元;

□为本工程结算造价的%;

□为元/人.月×人×月。

货物及服务类(不含监理)

本工程的中标价:

□为万元;

□为本工程结算造价的%;

□其他

三、投标担保

本工程的投标人应当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提供投标担保,投标担保的金额为万元,投标有效期从截标之日起计算,为日历天。投标担保的形式为:

□本工程属于政府投资工程,要求只能采用银行出具的保函。

□本工程不属于政府投资工程,采用以下担保形式(可多选):

□银行出具的保函;

□专业担保公司出具的保函;

□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当在本须知第七条规定的时间前将保证金送达我方(我方收款银行及帐号为:),并领取我方出具的收讫投标保证金的凭证。

特别说明:

(一)在交易中心交纳的年度保证金适用于所有工程,一律有效。

(二)采用保函担保的,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函应当符合本须知附件2《投标保函示范文本》的实质性要求。

四、本工程抽签中标的原则

由我方按相关规定在入围投标单位中直接抽取一名投标人做为中标候选人。

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公示期间应提供投标所需相关资料原件备查。

五、投标文件的组成

(一)资格文件(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二)《投标承诺书》和投标保函;

(三)招标人(或招标代理)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特别说明:

(一)投标文件中以上所涉及资料均应扫描上传。

(二)确定中标候选人后,在中标公示期内,中标候选人需提供以上所有扫描

上传资料原件及检察院出具的投标企业及法定代表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近三年)供招标人核查。

六、招标公告发布

我方在交易网同时发布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直接确定工程合同价格或结算原则,承诺接受上述条件、符合投标条件的投标人均可参与投标。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之日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招标控制价发布至提交投标文件之日不得少于5日。

七、截标

(一)投标人通过交易网提交资格文件,投标承诺函和投标保函等投标文件。无需编制技术、商务标书。

(二)投标截止后,我方通过交易网进行网上开标,并公示所有投标人名单。投标人不到现场出席开标会。

(三)若按期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不足3家,我方有权将暂停或者终止此次招标。我方不负担因招标失败给投标人造成的损失。

八、资格审查

我方组建资格审查委员会对所有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并将资格审查结果在交易网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审核通过投标人名单、未通过投标人名单及未通过原因。

九、抽签程序

(一)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为30名及以下的,全部进入抽签环节;

(二)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超过30名的,我方按规定组建定标委员会按简单多数的原则票决出20-30名(具体数量由计算机随机产生)投标人进入抽签环节。

(三)经票决进入抽签程序的投标人,按照其在交易网提交投标文件的顺序依次以1、2……30排列抽签序号。

(四)由我方在上述号码中抽出一个号码,该号码对应的投标人即为中标人。

(五)中标人经定标委员会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存在违法违规情形影响中标结果的,取消其中标资格,依法处罚,招标人在进入抽签环节的其他投标人中重新抽签

确定中标人。

十、否决性条款

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判定为无效标,不得参加抽签定标程序:

(一)近3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倒算)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二)在截标时间前未提交投标文件,或未按本须知第五条规定编制投标文件;

(三)《投标承诺书》未经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未提供相应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四)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形式和金额提交投标担保;

(五)本工程属于政府投资工程,且投标保函非银行出具;

(六)投标保函的担保金额、保证期间、索赔条件、付款条件不符合本须知附件2《投标保函示范文本》的实质性要求;

(七)修改招标人提供的《投标承诺书》;

(八)招标人(或招标代理)补充的其他条款:

十一、合同

施工类

抽签确定的中标人与我方签订的施工合同将采用《深圳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示范文本,并遵守以下条款:

(一)本工程采用固定单价合同。

(二)本工程采用的工程量计算规则是《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及深圳市补充规范;标底是依据深圳市现行计价标准、按照推荐费率、使用年第期《深圳建设工程价格信息》编制完成的。对于该期《价格信息》中没有的材料、设备,参考年第期之后至本期的《价格信息》,采取就近参考的原则选择确定,仍没有的通过市场询价确定。

(三)合同中的项目单价以本工程标底中各项目的综合单价下浮 %(提示:同第1条确定的下浮率)为准;工程量以工程结算时核实的工程量为准。对于暂定

价材料和设备,施工过程中承包人要作好价格确认工作,结算时,按我方确认的价格对比标底下浮后的材料和设备价格计算补差,补差部分不再下浮。

(四)施工中任何变更价款的确定均遵循上述各条款的规定。

监理类

抽签确定的中标人与我方签订的监理合同将采用《深圳市工程建设监理合同》示范文本。

货物及服务类(不含监理)

十二、履约担保(施工类)

本工程履约担保金额不低于中标价的15%,且不低于中标价与标底之间的差额,即万元。本工程履约担保的形式为:

□银行出具的保函□专业担保公司出具的保函;

□本工程系政府投资工程,要求只能采用银行出具的保函。

投标人提交的履约保函应当符合本须知附件3《履约保函示范文本》的实质性要求。

附件:1、投标承诺书;

2、投标保函示范文本;

3、履约保函示范文本。

招标人、招标代理(盖章):

年月日

附件1:施工类投标承诺书(提示:招标人必须事先将所有的空格填好后发给投标人,投标人只需在招标人提供的投标承诺书上签字、盖章并按规定提交相关附件材料即可)

投标承诺书

致招标人:

我方决定参加贵方工程编号为的工程的抽签竞标,并完全接受贵方与招标公告一并发出的“投标人须知”中的所有内容。为此,我方作出如下承诺:

1、我方同意接受贵方提出的本工程的中标价为公布标底下浮 %,即万元;并同意中标后按照贵方“投标人须知”第2条确定的原则以及《深圳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与贵方签订固定单价的工程承包合同。

2、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在日历天内完成并移交本工程,质量达到标准的要求。(提示:“标准”是指国家、省、市及行业现行的有关工程建设技术标准,招标人应当在此列明。)

3、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派出合格的项目管理班子组织本工程的实施。

4、我方保证在收到贵方中标通知书天内或在签订合同前天内,按贵方“投标人须知”第11条的规定,向贵方递交经贵方认可的履约担保。

5、我方保证在中标后天内编制完成本工程实施的施工组织设计,并得到贵方的认可。

6、我方保证严格按照经贵方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

7、我方保证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决不挂靠、转包、违法分包。

8、我方保证对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的设计变更和根据需要增加的工程项目,严格按照双方合同的有关规定计量和计价,并保证接受贵方要求完成变更或增加的所有工程内容。

9、我方若违反上述承诺之一的,愿承担一切责任并接受有关处罚。

10、我方投标担保的凭证原件(□投标保函□招标人出具的收讫投标保证金的凭证)与本承诺书同时递交。担保金额为(大写)万元(小写)万元。

附件:1、□投标保函原件□招标人出具的收讫投标保证金的凭证原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承诺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承诺人(盖章):

年月日

监理类投标承诺书(提示:招标人必须事先将所有的空格填好后发给投标人,投标人只需在招标人提供的投标承诺书上签字、盖章并按规定提交相关附件材料即可)

投标承诺书

致招标人:

我方决定参加贵方工程编号为的工程施工监理的抽签竞标,并完全接受贵方与招标公告一并发出的“投标人须知”中的所有内容。为此,我方作出如下承诺:

1、我方同意接受贵方提出的:

□本工程的监理酬金为万元;

□本工程的监理酬金为工程结算造价的 %;

□本工程的监理酬金为元/人.月×人×月。

2、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同意按照《深圳市工程建设监理合同》示范文本与贵方签订监理合同,并保证在合同约定的监理期限( 日历天或 )内,保质保量地完成本工程的监理服务。

3、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派出合格的项目监理班子承担本工程的监理任务。

4、我方保证在中标后天内编制完成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并得到贵方的认可。

5、我方保证严格按照经贵方认可的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开展监理工作。

6、我方保证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决不挂靠承揽本工程监理任务或转包本工程监理任务。

7、我方若违反上述承诺之一的,愿承担一切责任并接受有关处罚。

附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承诺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承诺人(盖章):

年月日

货物及服务类(不含监理)投标承诺书(提示:招标人必须事先将所有的空格填好后发给投标人,投标人只需在招标人提供的投标承诺书上签字、盖章并按规定提交相关附件材料即可)

投标承诺书

致招标人:

我方决定参加贵方工程编号为的工程施工监理的抽签竞标,并完全接受贵方与招标公告一并发出的“投标人须知”中的所有内容。为此,我方作出如下承诺:

1、我方同意接受贵方提出的:

□本工程的中标价为万元;

□本工程的中标价为工程结算造价的%;

□其他。

2、一旦我方中标,我方承诺接受全部合同条款,并保证在合同书所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合同约定的任务。

3、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派出合格的项目班子承担本工程任务。

4、我方保证在中标后承诺在本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本投标函对我方具有约束力,并随时接受中标。

4、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贵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5、我方保证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决不挂靠承揽本工程任务或转包本工程任务。

6、我方若违反上述承诺之一的,愿承担一切责任并接受有关处罚。

附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承诺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承诺人(盖章):

年月日

附件2:投标保函示范文本

投标保函

保函编号:

致(下称受益人):

鉴于 (下称被保证人)将于年

月日参加贵方工程编号为的

工程的投标,我方接受被保证人的委托,在此向受益人提供不可撤销的投标保证:

一、本保证担保的担保金额为(币种)元(小写)(大写)。

二、本保证担保的保证期间为该工程的投标有效期或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后28日(含28日),延长投标有效期无须通知我方。

三、在本保证担保的保证期间内,如果被保证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受益人可以向我方提起索赔:

1. 被保证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

2. 被保证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收到受益人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后,不能或拒绝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签署施工合同;

3. 被保证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收到受益人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后,不能或拒绝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四、在本保证担保的保证期间内,我方收到受益人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书面索赔通知后,将不争辩、不挑剔、不可撤销地立即向受益人支付本保证担保的担保金额。

五、受益人的索赔通知应当说明索赔理由,并必须在本保证担保的保证期间内送达我方。

六、本保证担保项下的权利不得转让。

七、本保证担保的保证期间届满,或我方已向受益人支付本保证担保的担保金额,我方的保证责任免除。

八、本保证担保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九、本保证担保以中文文本为准,涂改无效。

保证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电话:传真:日期:年月日

(本保函失效后,请将原件退回我方注销)

附件3:履约保函示范文本

不可撤销履约保函

保函编号:

致(下称受益人):

鉴于 (下称被保证人)已与贵方签订了工程编号为的工程的施工合同(下称合同),工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我方接受被保证人的委托,在此向受益人提供不可撤销的履约保证:

一、本保证担保的最高担保金额为(币种)元(小写)(大写)。

二、本保证担保的保证期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三、在本保证担保的保证期间内,我方将在收到受益人、该工程监理公司(全称:)两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的书面索赔通知后个工作日内,不争辩、不挑剔、不可撤销地向受益人支付索赔款,直至本保证担保的最高担保金额。

四、索赔通知应当说明索赔理由、索赔款额的计算方法,并必须在本保证担保的保证期间内送达我方。

五、本保证担保项下的权利不得转让。

六、我方提供本保证担保后,受益人与被保证人对合同进行修订的,应当将修订后的合同原件送我方备案。

七、本保证担保的保证期间届满,或我方向受益人支付的索赔款已达本保证担保的最高担保金额,我方的保证责任免除。

八、本保证担保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九、本保证担保以中文文本为准,涂改无效。

保证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电话:传真:

日期:年月日

(本保函失效后,请将原件退回我方注销)

建筑工程施工招标文件范本案例

施工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 招标人(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放时间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目录 第一章投标须知 前附表 一、总则 二、招标文件 三、投标报价 四、投标文件的编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六、开标 七、评标 八、授予合同 第二章合同 一、协议书格式 二、通用条款 三、专用条款 四、附件1 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 五、附件2 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 六、附件3 工程质量保修书 七、附件4 承包人银行履约保函 八、附件5 发包人支付担保银行保函 第三章技术规范 第四章工程量清单 第五章图纸和技术资料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一、投标函 1.投标函 2.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4.授权委托书 二、工程量清单报价表 1.表2.1.1各专业工程预算及报价汇总表 2.表2.1.2 甲供材料清单 3.表2.1.3投标人自行采购主要材料清单

4.采用综合单价投标报价的有关说明 5.表2.1综合单价法报价汇总表 6.表2.2工程量清单报价表 7.表2.3设备清单及报价表 8.表2.4现场因素、施工技术措施及赶工措施费用报价表9.表2.5材料清单及材料差价 三、辅助资料表 1.表3.1项目经理简历表 表3.1.1投标人(企业)业绩表 2.表3.2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 3.表3.3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 4.表3.4项目拟分包情况表 5.表3.5劳动力计划表 6.表3.6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 7.表3.7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表 8.表3.8临时设施布置及临时用地表 9.表3.9联营体协议书和授权书

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最新

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令 第 2 号 为规范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活动,提高经济效益,保证工程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特制定《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现予以发布,自2003年8月1日起施行。 发展改革委主任马凯建设部部长汪光焘 铁道部部长刘志军交通部部长张春贤 信息产业部部长王旭东水利部部长汪恕诚 民航总局局长杨元元广电总局局长徐光春 二〇〇三年六月十二日 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中国民用航空局2013年第23号进行修改。 中文名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发布单位二〇〇三年六月十二日文号第 2 号实施时间2003年8月1日 目录 1 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 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编辑 根据2013年3月11日《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招标投标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2013年第23号令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 第2号为规范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活动,提高经济效益,保证工程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特制定《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现予以发布,自2003年8月1日起施行。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马凯 建设部部长:汪光焘 铁道部部长:刘志军 交通部部长:张春贤 信息产业部部长:王旭东 水利部部长:汪恕诚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局长:杨元元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局长:徐光春 二○○三年六月十二日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 第一章总则

工程建设施工招投标管理办法

工程建设施工招投标管理办法 工程建设施工招投标管理办法? 工程建设施工招投标管理办法是指为规范建筑工程建设项目施工(以下简称工程施工)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国务院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制定本办法。 建筑工程招投标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招标法实施条例进行一般的建筑工程招标流程和网上招投标的过程,维护建筑单位投标人和工程招标人的各项利益。 一、工程建设施工招投标管理办法细则内容: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 七部委【2003】30号令 注:本办法已全部按国家发改委等九部委第23号令(2013年)修改后更新 二、工程建设施工招投标管理办法总则的内容: 第一条为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施工(以下简称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国务院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工程建设项目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

(国家计委令第3号)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的,必须通过招标选择施工单位。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第四条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五条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依法由招标人负责。任何建筑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 建筑施工企业招标投标活动不受地区或者部门的限制。 第六条各级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铁道、水利、商务、民航等部门依照《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务院有关部门实施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督的职责分工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0]34号)和各地规定的职责分工,对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依法查处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工程类招标文件范本

招标单位:沈阳水务集团皇姑营业分公司项目名称:新湖仙林给水工程 项目种类:机泵安装 招标文件

招标人:沈阳市自来水公司给排水工程公司第四工程处时间:2013年5月1日 第一章投标须知 一、投标概要

二、投标须知 (一)招标文件 1. 招标文件的组成 第一章投标须知 第二章合同格式 第三章工程建设标准及要求 第四章工程量清单 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 2. 招标文件的修改 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补遗形式发送给所有投标人,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二)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 3. 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外包装

投标文件封面 投标函 投标总价 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 工程量清单报价表 施工组织设计 安全技术措施方案编制 拟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 劳动力计划表 提交履约保证金承诺书 4. 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文件应当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 5.投标报价 投标报价应是招标文件及施工图确定的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投标单位根据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现场勘察的实际情况、招标文件的要求及投标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编制投标报价。 工程量清单报价表中所有需要填报的单价和合价,投标人均应填报,未填报的单价和合价,视为此项费用已包含在工程量清单的其他单价和合价中。 本工程采用固定价格。投标单位的中标价与合同价、工程最终结算价原则上一致,除由于设计变更和合同内容调整而引起的工程量变化,可按照原中标单价进行调整外,其他均不作调整。

本次招标设招标控制价:******元,投标报价高于拦标价作废标处理。 6. 投标担保 根据集团实际情况,招标人暂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7. 投标文件的签署 投标文件封面、投标函、投标总价均应加盖投标人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文件如有修改,修改处应由投标人加盖投标人的印章或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签字或盖章。 (三)投标文件的提交 8. 投标文件的密封 投标人应将七份投标文件密封在同一个包封中。在投标文件密封袋上写明招标人名称和开标地址、项目名称、项目类别、投标人名称。 9. 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以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已提交的投标文件,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投标文件。 (四)开标 10. 开标 招标人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 开标由招标人主持。由投标人检查所有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有关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招标人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2013年4月修订)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30号令) (2013年4月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第30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施工(以下简称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国务院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工程建设项目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国家计委令第3号)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的,必须通过招标选择施工单位。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第四条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五条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依法由招标人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 施工招标投标活动不受地区或者部门的限制。 第六条各级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铁道、水利、商务、民航等部门依照《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务院有关部门实施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督的职责分工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0]34号)和各地规定的职责分工,对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依法查处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第二章招标 第七条工程施工招标人是依法提出施工招标项目、进行招标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第八条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应当具备下列条件才能进行施工招标: (一)招标人已经依法成立; (二)初步设计及概算应当履行审批手续的,已经批准; (三)有相应资金或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四)有招标所需的设计图纸及技术资料。 第九条工程施工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第十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核准手续的依法必须进行施工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其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应当报项目审批部门审批、核准。项目审批、核准部门应当及时将审批、核准确定的招标内容通报有关行政监督部门。 第十一条依法必须进行公开招标的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邀请招标: (一)项目技术复杂或有特殊要求,或者受自然地域环境限制,只有少量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 (二)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或者抢险救灾,适宜招标但不宜公开招标; (三)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项目合同金额的比例过大。 有前款第二项所列情形,属于本办法第十条规定的项目,由项目审批、核准部门在审批、核准项目时作出认定;其他项目由招标人申请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作出认定。

工程招标文件范本

福星城宾馆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招标文件 —■工程概况: XX展览中心拟建于XXX开发区XX北侧XXX二期工程处,已列为XX市重点工程。本工程为单层大跨度钢门架结构,总建筑面积约26,000平方米。本工程建成后将做为专业展览馆使用。 二选择中标单位原则: 建设单位将根据投标单位的标函(内容、报价、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作详细研究和评估。在同等条 件下,优先选择综合实力强、业绩优良的施工企业中标承包本工程。 三工程招议标范围及内容界定: 工程维护保修金待维护保修期满,经双方协商核定签字起10日内拨付给承包单位。 四工程质量要求和竣工: 1.本工程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和说明以及有关规范、规程和 标准规范组织施工。 施工过程中应接受建设单位和质监部门的检查、监督,并按照国家有关施工验收规范和建筑安装工程质 量检验评定标准进行检查、验收。建设单位将根据应邀参加投标施工单位自报的质量等级进行综合考虑 中标单位。 2.各项隐蔽工程在隐蔽前,施工单位应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和质监部门等检查签证确认后,方可进行隐蔽。 3.施工单位应按质量检查评定标准对工程各分项、分部和单位工程的质量进行自检,自检达到标准后,并及时送报建设单位和质监部门,建设单位负责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工程不合格时,承包单位 应在双方协定的期限内立即组织返工至合格以上。 4.施工单位应严格加强现场施工组织管理,确保组织管理的落实,现场各级管理人员必须按投标时 的承诺到岗各尽其职,确保工程质量并按期完成工程任务,凡是未能按照承诺到岗尽职的,建设单位给予警告并发出整改通知。如仍未及时整改,建设单位有权责令其停工整改、直至中止合同,停止支付工程款项,并可以扣留任何未付的工程进度款项补偿建设单位的有关损失或工期延误的损失,并就此向承包单位索赔。 5.建设单位和质监部门有权按照合同规定,随时检查施工单位是否严格执行有关质量和安全保证措 施、组织措施、做好现场有关记录等情况。凡是发现没有严格执行投标承诺和合同规定执行的任何情况, 建设单位现场代表将视情况作出口头警告、书面警告、限期整改等处理。如情况严重或反复违反的情况,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之招投标阶段的法律风险与防范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之招投标阶段的法律风险与防范 2010年6月24日10:10:42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固定总价施工合同、施工总价承包合同、EPC合同等等这些在建设项目中名称不一却又具备相同重要性的合同,经常出现在我们的实务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所作的定义,我们理解前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等合同即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是发包方(业主、建设单位、发包方或总包单位)与承包方(施工单位)之间为完成约定的建设工程项目,确定合同各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是工程建设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的主要依据,是项目管理的法律性文件,也是维持双方关系的纽带。 在不同的项目中,类似的合同可能以不同的名称出现,结合项目特征,又可能具备了不同的细化条款,如何把握其中的共性、如何有效地防范、控制合同风险,是需要十分重视、认真分析研究的问题。根据相关法规以及我们的经验,笔者在本文中将就建设工程招投标阶段中的一般性风险结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实务中的案例做浅显分析。 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订立方式 作为合同的一种,建设工程合同的订立同样要经过要约与承诺两个法律阶段,与其他任何行业一样,建设工程合同的缔约过程基于建设工程的行业特殊性具有显着特点。一般而言,在我国,建设工程合同的订立方式有两种,即议标和采用招投标方式发包与承包。 一)??? ?议标 议标,实质上即为通过谈判进行采购,是采购人和被采购人之间通过一对一谈判的方式达到采购交易(建设工程承包)达成的目的的一种采购方式,不具有公开性和竞争性。 从实践上看,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的采购方式要求对报价及技术性条款不得谈判,议标

则允许就报价、技术性条款等进行一对一的谈判。因此,议标方式针对性、目的性强,时间成本和财务成本较低,方式灵活多样的优势广泛被部分小型建设项目所采用;另外,针对服务招标,鉴于其价格难以公开确认,同时,合同对于服务品质以及要求也适用谈判进行具体沟通和解决,议标方式以其自身的优势当之无愧的成为恰当的采购方式。但是,仪表方式也具有固有的缺陷,即不具有竞争性和公开性,幕后交易、暗箱操作、腐败成为议标方式的副产品,采购质量难以得到保障。因此除政府间合作项目外,目前采取直接议标形式获得项目的可能性已经大大减少,大部分的大型建设工程项目都采取招标形式。 二)??? ?招投标 采用招标投标方式进行建设工程的发包与承包,其最显着的特征是将竞争机制引入建设工程的发包与承包活动之中,招标方通过对各投标者提交的报价以及其他条件从综合角度进行比较,从众多投标者中选取工程项目报价较低、技术力量雄厚,质量保障体系完备可靠、同时享有良好信誉的承包方作为项目中标者,与其签订建设工程合同。这种方式显然有利于保证工程质量、缩短工期、降低工程造价、提高投资效益。招投标因其上述所具有的优越性,迎合了市场竞争的要求,成为我国建设工程发包与承包活动中大力推广的主要方式。 根据《建筑市场管理规定》第九条,有条件招标的项目都应该进行招标。同时,《招标投标法》第三条,在中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1)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2)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以及(3)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33号-2017年)

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33号 第一条为规范建筑工程设计市场,提高建筑工程设计水平,促进公平竞争,繁荣建筑创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各类房屋建筑工程,其设计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依法对全国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依法查处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第四条建筑工程设计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进行招标: (一)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的; (二)对建筑艺术造型有特殊要求,并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 (三)建设单位依法能够自行设计的; (四)建筑工程项目的改建、扩建或者技术改造,需要由原设计单位设计,否则将影响功能配套要求的; (五)国家规定的其他特殊情形。 第五条建筑工程设计招标应当依法进行公开招标或者邀请招标。 第六条建筑工程设计招标可以采用设计方案招标或者设计团队招标,招标人可以根据项目特点和实际需要选择。 设计方案招标,是指主要通过对投标人提交的设计方案进行评审确定中标人。 设计团队招标,是指主要通过对投标人拟派设计团队的综合能力进行评审确定中标人。 第七条公开招标的,招标人应当发布招标公告。邀请招标的,招标人应当向3个以上潜在投标人发出投标邀请书。 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应当载明招标人名称和地址、招标项目的基本要求、投标人的资质要求以及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等事项。 第八条招标人一般应当将建筑工程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一并招标。确需另行选择设计单位承担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的,应当在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中明确。 第九条鼓励建筑工程实行设计总包。实行设计总包的,按照合同约定或者经招标人同意,设计单位可以不通过招标方式将建筑工程非主体部分的设计进行分包。 第十条招标文件应当满足设计方案招标或者设计团队招标的不同需求,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工程施工投标文件范本(格式)

说明 本投标文件为本,投标单位投标时应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及招标文件、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须知等文件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由投标函部分、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三部分组成。

工程施工招标 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投标文件容:投标文件投标函部分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投标文件 目录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1) 二、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 (2) 三、投标函 (3) 四、投标函附录 (4) 五、投标担保银行保函格式 (5) 六、投标担保书 (6) 七、投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其他投标资料 (7)

投标文件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年月日 经营期限: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 系(投标人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投标人:(盖章) 日期:年月日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投标文件本 二、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 本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授权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本单位名称)的(姓名)为我公司签署本工程的投标文件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我承认代理人全权代表我所签署的本工程的投标文件的容。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代理人:(签字)性别:年龄: 身份证:职务: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授权日期:年月日

投标文件 三、投标函 致:(招标人名称) 1、根据你方招标项目编号为的工程招标文件,遵照<<中华人民国招投标法>>等有关规定,经踏勘项目现场和研究上述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合同条款、图纸、工程建设标准和工程量清单及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愿以(币种,金额,单位)(小写)的投标报价并按上述图纸、合同条款、工程建设标准和工程量清单的条件要求承包上述工程的施工、竣工,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保修责任。 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时)及有关附件。 3、我方承认投标函附录是我方投标函的组成部分。 4、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按照合同协议中规定的工期日历天完成并移交全部工程。 5、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按照规定提交上述总价%的银行保函或上述总价%的由具有担保资格和能力的担保机构出具的履行担保书作为履约担保。 6、我方同意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在“投标申请人须知”第15条规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法规文件汇编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法规文件汇编 目 录 一、 国家、建设部有关法规文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91号) 1997年11月1日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1号) 1999年8月30日 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建设部建建 (1999) 313号1999年12月 4.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国务院令第279号 2000年1月30日 5.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 国家计委第3号令 2000年5月1日 6.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 建设部令第79号 2000年6月26日 7.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 建设部令第80号 2000年6月30日 8.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甘肃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编

建设部令第82号2000年10月8日 9.建设工程监理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 建设部令第86号 2001年1月17日 10.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摘录) 建建 (2001) 82号 2001年4月20日 11.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89号 2001年6月1日 12.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 七部委联合发布第12号令 2001年7月5日 13.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 建设部令第107号 2001年12月1日 14.关于健全和规范有形建筑市场的若干意见 建设部、国家计委、监察部2002年1月30日15.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国家计委监察部关于健全和规范有形建筑市场若干意见的通知 国办发 (2002) 21号2002年3月8日 16.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转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问题的批复》的通知 建办市 (2002) 51号 2002年6月11日 17.建设领域违法违规行为举报管理办法 建法 (2002) 185号2002年7月11日

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范本

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范本 Company Document number:WUUT-WUUY-WBBGB-BWYTT-1982GT

济南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范本 (试行本) 项目编号:[ ] 招标人: 代理机构: 二0一年月 编制说明 一、编制《济南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的目的 招标文件是招投标活动中对招标人和投标人具有约束力的重要文件,是招投标活动的章程,并将作为招标人和中标人签订合同的基础性文件。因此,招标文件质量直接关系到招投标活动是否规范、是否会引起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异议或投诉,进而关系到合同能否全面履行等诸多问题,完整、严谨和规范的招标文件对于保证招投标活动的规范有序、质量和效率,以及合同的全面履行具有重要意义。 招标文件具有的结构复杂、表述和涉及的内容相当广泛的特点,决定了招标文件的编制和备案是一项政策性和技术性比较强、工作量比较大的工作。目前,由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业务水平、综合素质良莠不齐,再加上招标人对招标时间要求紧与客观存在的编写内容多、工作量大的矛盾,部分招标文件编制时采取简单的复制或拼凑,致使招标文件不规范、不严谨、不系统,甚至存在组成部分和基本内容不全、违背招投标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规则和程

序、显失公平合理的霸王条款等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给招投标工作的顺利进行和合同的全面履行带来一定的影响。 基于以上情况,为进一步指导和规范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的编制,提高编制及备案的质量和效率,达到规范招投标活动、加强招标投标和合同履约监管的目的,结合济南市目前市场情况,济南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组织编制了《济南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示范文本(试行本)》(以下简称《示范文本》)。 二、《示范文本》的主要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4、《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08版; 5、九部委56号令; 6、《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79号); 7、《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393号); 8、《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原国家计委等七部委30号令); 9、《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原国家计委等七部委12号令); 10、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工程规范。 三、《示范文本》的编制原则 一是严格遵守招投标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工程规范,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满足招投标监管工作的需要,切实解决当前招投标活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二是切合本市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招标实际,创新结构体系,使《示范文本》具有较强的适用性,可供不同的招标项目、不同层次的单位或人员使用。编制时主要针对当前采用的最为广泛的招标模式,使《示范文本》具有较强的适用性,并且使影响招标投标及合同履行的主要信息和数据,均反映在内容相

江苏省建设工程施工招投标管理办法(修订版)

. 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1995年8月15日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65号发布施行根据1997年12月15日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132号第一次修订根据2003年4月22日《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决定》第二次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加强对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规范和管理,使工程任务进入市场,通过平等竞争,实现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之间的公平交易,有效地控制建设工期,确保工程质量,合理确定工程造价,提高投资效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的方式,将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含建筑装饰装修)、咨询监理、工程总承包、材料设备供应等任务,一次或者分步发包,由投标人通过竞争承接任务。 第三条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各类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工程项目,除本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外,都必须按照本办法进行招标投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工程项目,可以不进行招标投标: (一)属抢险救灾的; (二)投资总额低于人民币50万元的;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 第四条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应当公开条件,坚持公正合法、诚实信用、平等竞争的原则,不受地区、部门和所有制性质的限制。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以行业、专业等为理由强行承接工程。

第五条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是当事人依法进行的经济活动,受国家法律的保护和约束。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第二章管理机构与职责 第六条省、市、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是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工作的统一归口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有关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制定具体实施措施;(二)指导、监督、检查和协调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的招标投标活动,总结交流经验; (三)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招标代理人的资质(资格); (四)会同工业、交通等主管部门及其直属单位办理有关招标事宜; (五)调解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纠纷; (六)否决违反招标投标规定的定标结果。 第七条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按照招标投标管理权限与建设工程立项审批或者备案权限相一致的原则,由省、市、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分级管理。 第八条省、市、县(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以下简称招投标管理机构),按照分级管理权限,具体负责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管理工作,业务受上一级招投标管理机构的指导和监督。 第九条省、市、县(市)工业、交通等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做好本部门直接投资和相关投资公司等在本行政区域内投资的工程项目的招标投标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2

建筑工程招投标阶段的法律风险防范

建筑工程招投标阶段的法律风险防范 一、招投标过程中常见的问题 二、招投标阶段的注意事项 三、招投标阶段的法律风险防范 招投标阶段是建设项目施工合同的起始阶段,具有基础性、关键性作用。然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该阶段往往得不到应有的重视,很多施工企业都认为招投标过程不重要,能承接到项目才是关键,这样势必给项目带来风险。因此,了解招投标程序,分析工程招投标阶段的法律风险,确定相应的防范措施是十分必要的。 一、招投标过程中常见的问题 (一)投标准备阶段存在的问题 承包方轻视投标前期资信调查及项目风险分析。在投标的准备阶段,有的承包方为了获得招标项目,轻视对业主方资质、资金实力、招投标项目的内在条件(如地质环境、垫资情况、资金源等)和外在影响(如居民压力、政府政策法规的影响等)的审查。此时,若在承包方中标后,业主方资金出现缺口或存在其他外在压力而不能按约履行合同,将会造成不能开工或开工后中途停工的局面,若涉及公共设施建设,还会给公共利益造成损害。 (二)投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1.违反规定,承接应招标而未招标项目 在现实生活中,某些业主违反法律规定,对必须招标的项目不进行招标,或对项目进行拆解发包。而某些施工企业为了承包项目,扩大业务量,不顾业主方的违规操作,按照业主方的操作方式承接项目,给自身带来较大法律风险。 2.串标、围标 由于招投标竞争日益激烈,一些承包方为了达到中标目的采用串标、围标的方式进行违法违规投标。但无论是串标还是围标均是违法的,将受到法律的惩治。如:《反不当竞争法》第十五条、二十七条、《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招投标法》第五十三条均对串标行为的处罚作出了规定。此外,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三条的规定,串标还可能面临承担刑事责任的风险。 3.低价中标、高价结算 由于建筑行业竞争激烈,承包方更倾向于选择低价中标、高价结算的方式来实现自己的利

工程招标文件格式(完美版)

公开招标采购文件 招标编号: 采购项目:《》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编制日期:年月日

目录 第一章:投标邀请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评标办法和定标原则 第四章:评标原则及评标纪律 第五章:招标货物清单及技术要求第六章:合同格式 第七章:合同条款 第八章投标资料表 第九章投标文件标准格式

第一章投标邀请 公司受采购人的委托,对采购人的《》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其项目资金已落实,欢迎合格投标人对此项目提交密封投标书: 1、招标产品的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要求: 包:。 注:投标商须整包投标,包中项目必须投,包中缺项投标将被拒绝. 2、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年月起到2012年3月7日( 节假日除外 )上午::,下午:(北京时间)。 、购买招标文件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2012年3月20日上午:时(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 地址: 邮编:电子邮箱: 电话:传真: 联系人: 开户银行: 帐号: 第二章投标方须知

说明 .合格投标人的范围: 凡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相关产品生产或销售许可证明和供货能力的国内代理商或生产商均可参加投标。具体项目的商务要求见第五章。 允许在中国注册的外国独资或中外合资、合作企业,以其在中国境内生产的产品参加投标。 投标方应遵守有关的中国法律和规章条例。 .定义: “招标方”系指第一部分所指的组织本次招标的招标机构。 “投标方”系指向招标方提交投标文件的制造商或供货商。 “货物”系指卖方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买方提供的一切设备、机械、仪器仪表、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卖方须承担的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以及其它类似的义务。 .投标费用: 无论投标过程中的作法和结果如何,投标方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所需货物及服务、招标投标程序和合同条款。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第一章:投标邀请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评标办法和定标原则 第四章:评标原则及评标纪律 第五章:招标货物清单及技术要求 第六章:合同格式 第七章:合同条款 第八章:投标资料表 第九章:投标文件标准格式 .投标方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投标可能被拒绝。 .招标文件的澄清: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点要求澄清,可用书面、传真、电报形式通知招标方,但通知不得迟于开标日期前天使招标方收到。招标方应用书面、传真、电报作出答复。 .招标文件的修改: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方无论出于自己的考虑,还是出于对投标人提问的澄清,均可对招标文件用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修改。 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电报、传真的形式通知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每一投标人。补充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有约束力。 .投标文件编制说明 .投标语言及计量单位: 投标文件及投标和招标方就投标交换的文件和来往信件,应以中文书写。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方法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方法 一、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方法总则的基本内容: 第一条为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施工(以下简称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国务院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工程施工工程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工程建设项目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国家计委令第3号)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的,必须通过招标选择施工单位。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第四条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五条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依法由招标人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 施工招标投标活动不受地区或者部门的限制。 第六条各级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铁道、水利、商务、民航等部门依照《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务院有关部门实施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督的职责分工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0]34号)和各地规定的职责分工,对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实施

监督,依法查处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二、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方法的细则的内容: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 七部委【2003】30号令 注:本办法已全部按国家发改委等九部委第23号令(2013年)修改后更新 三、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方法附则的内容: 第九十条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进行招标,贷款方、资金提供方对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的条件和程序有不同规定的,可以适用其规定,但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公共利益的除外。 第九十一条本办法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第九十二条本办法自2003年5月1日起施行。

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

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 国家发改委、建设部第八部第2号令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活动,提高投资效益,保证工程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各国境内进行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办法。第三条工程建设项目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国家计委令第3号)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的,必须依据本办法进行招标。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 规避招标。 第四条按照国家规定需要政府审批的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批准,项目的勘察设计可以不进行招标: (一) 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的; (二) 抢险救灾的; (三) 主要工艺、技术采用特定专利或者专有技术的; (四) 技术复杂或专业性强,能够满足条件的勘察设计单位少于三家,不能形成 有效的竞争的; (五) 已建成项目需要改、扩建或者技术改造,由其他单位进行设计影响项目功 能配套性的。 第五条勘察设计招标工作由招标人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招标投标活动。 第六条各级发展计划、经贸、建设、铁道、交通、信息产业通信、电子、水利、民航、广电等部门依照《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务院有关部门实施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 督的职责分工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0]34号)和各地规定的职责分工,对工程 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依法查处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 为。 第二章招标

第七条招标人可以依据工程建设项目的不同特点,实行勘察设计一次性总体招标;也可以在保证项目完整性、连续性的前提下,按照技术要求实行分段或分项招标。 招标人不得利用前款规定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 何方式规避招标。 第八条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可以对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的采购,实行总承包招标。 第九条依法必须进行勘察设计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在招标时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的,已履行审批手续,取得批准; (二) 勘察设计所需资金已经落实; (三) 所必需的勘察设计基础资料已经收集完成; (四)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条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工程建设项 目,以及国务院发展和改革部门确定的国家重点项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 民政府确定的地方重点项目,除符合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条件并依法获得批准 外,应当公开招标。 第十一条依法必须进行勘察设计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在下列情况下可以进行邀请招标: (一) 项目的技术性、专业性较强,或者环境资源条件特殊,符合条件的潜在投 标人数量有限的; (二) 如采用公开招标,所需要费用占工程建设项目总投资的比例过大的; (三) 建设条件受自然因素限制,如采用公开招标,将影响项目实施时机的。 招标人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应保证有三个以上具备承担招标项目勘察设计的 能力,并具有相应资质的特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投标。 第十二条招标人应当按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出售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自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出售之日起至停止出售之日止,最 短不得少于五个工作日。 第十三条进行资格预审的,招标人只向资格预审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发售招标文件,并同时向资格预审不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告知资格预审结果。 第十四条凡是资格预审合格的潜在投标人都应被允许参加投标。

(招标投标)施工招标文件范本GZZB

广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公开招标 招标文件范本 (适用于资格后审及电子评标的施工招标项目)GZZB2010-003-2 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二○一○年十月

重要提示 1.参加投标之前,投标人应查询企业IC卡、拟报项目负责人的使用状态以及预存报名费账户中的存款额度,以免出现企业IC卡以及拟报项目负责人不能被使用以及预存报名费账户中的存款额度不足的情况。 上述情况有可能导致投标信息无法录入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交易服务系统。如出现上述情况,投标人有可能失去投标机会,因其可能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资格审查的大部分信息直接取自投标人在交易中心企业库登记的信息,请投标人及时维护、更新企业库的信息,确保其有效性。因投标人未及时维护、更新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企业库的信息,造成其资格审查通不过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3.电子评标的项目,投标文件一律不接受纸质文件,投标人将被要求递交具备法律效力的电子投标文件。为此,投标人应当具备使用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提供者(广东省数字证书认证中心(GDCA))发放的电子签名认证证书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电子签名的能力。投标人可以到广东省数字证书认证中心设立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的代办点办理电子签名认证证书。 4.为规范电子评标项目工程量清单的编制与填报,请各招、投标人在编制与填报工程量清单时认真阅读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电子资审、评标”栏目的相关内容。 5.实施资格后审的招标项目,在中标公示期间,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在单位内设置的查询点,接受投标单位关于资格审查和废标及

相关情况的查询。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查询联系人,应保持其通讯方式的有效性和畅通性。投诉时须提交相关的查询资料。 6.招标代理单位接受投标资审情况查询的主持人及经办人应熟悉了解、清楚相应招标项目的相关情况,包括报名投标单位资审合格或不合格的具体原因及合法依据。 报名投标单位应凭报名凭证(投标报名费单据或已递交的投标担保金单据)、法人代表授权书、单位证明向招标代理单位进行情况查询,招标代理单位和前来查询的报名投标单位,应对查询情况用书面形式作为备忘确认证明。 7.招标代理单位上述的工作情况,将列入招标代理单位的综合诚信评价排名的考核。 8.招标控制价的内容与招标公告同时发布。 9.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信息录入时,如投标人为联合体的,须将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的全称完整录入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信息系统。

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的法律约束力 上

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的法律约束力(上) 建筑合同的订立就是签订建筑合同的过程,并以此确立工程承包合同法律关系。从广义上说,订立建筑合同和订立其它合同的程序一样,须经要约和承诺两个法律阶段,但是,其缔约方式却与一般合同不同.它是通过招标投标这一竞争性缔约方式来实现订立建筑合同目的的。招标投标缔约方式是指由招标人向数个相对人或者不特定人发出邀请,并在请投标人中选择最优者与其订立合同的缔约方式,它具体包括招标、投标、开标、评标、定标和签订合同诸程序。 一、建设工程招标的法律约束力 建设工程招标是指业主通过发布招标公告或者招标邀请书,邀请有意提供承建某项工程建设服务的承包人就该标的作出报价,从中选择最符合自己条件的投标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由于建设工程招标只提出招标条件和要求,并不包括合同的全部内容,标底不能公开,因而,从法律性质上看,建设工程招标不具有要约效力,而是要约邀请”。但是,如果招标人在招标公告中或者招标邀请书中明确表示将与投标最优者签订合同,则招标人负有在开标后与投标最优者签订合同的义务,那么,这种招标的意思表示具有要约的法律性质。 一般而言胭标人没有必须接受投标人投标的义务,因此,在建设工程承包活动中,招标人通常在招标文件中声明不确保报价最低者中标。但是,并不是说招标对招标人就没有法律约束力。建设工程招标的法律约束力是招标人在发布招标公告或发送招标邀请书后的招标有效期限内。是否有权修改招标文件的内容或撤回招标文件。1984年11月20日国家计委、建设部发布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暂行规定》第15条规定:“招标单位不得擅自改变已发出的招标文件,否则应赔偿由此而给投标企业造成的损失” 。1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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