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库坝体巡视检查记录表

水库坝体巡视检查记录表
水库坝体巡视检查记录表

()水库坝体巡视检查记录表日期:年月日库水位: m 天气:

()水库溢洪道巡视检查记录表日期:年月日库水位: m 天气:

()水库闸门及启闭机巡视检查记录表日期:年月日库水位: m 天气:

喀拉哈巴克水库供电、通讯、监测设施巡视检查记录表日期:年月日库水位: m 天气:

( )水库浸润线(测压管)观测记录表水位(m): 库容(万m3):年月日天气:

()水库渗流量观测记录表

水库大坝安全检查表(含制度)

水库安全管理记录表 桃江县克上冲水库汛限水位:156.85 m 记录人: 2014 年

水库大坝安全检查制度 一、大坝安全检查指水库大坝运行后,对其结构和运行安全可靠性的检查,及时发现大坝的异常现象或存在的隐患和缺陷,提出补救措施和改善意见。以作为大坝维护、修复或加固、改善的基础。 二、大坝安全检查分为日常巡查、定期观测、年度详查和特种检查四种类型。 三、日常巡查由克上冲管理站人员负责。指定有经验的大坝运行维护人员在现场对大坝建筑物、溢洪道、输水洞、启闭闸门、电源、通信设施及水流和库区岸坡等进行巡视、检查;非汛期每三日巡查一次;汛期、水库高水位、暴雨、特大洪水、地震、大风时应每日进行巡查;如发现异常迹象或变化,应详细记录巡查结果并及时报告处理。 四、定期观测由水库管理处工程股、克上冲管理站负责。由工程股专业技术人员按规定的时间对水库大坝、输水洞、溢洪道等建筑物的变形、渗流进行全面系统连续的观测,汛期每月一次,非汛期每季度一次。正常情况下,变形观测应3月观测一次;特殊情况,水库高水位、强烈地震、水位骤降、特大洪水或暴雨等水库非常运行时变形应立即进行观测。对观测结果应及时进行计算、整理、分析。 五、年度详查由水库枢纽负责人负责。每年汛前、汛后对大坝进行详细检查。其内容包括分析观测资料数据,审阅检查、运行、维护记录等资料档案,对大坝各种设施进行全面或专项的现场检查,提出大坝安全年度详查意见。

六、特种检查由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水库管理处防汛抗旱领导小组负责的一种特殊情况检查。当发生特大洪水、特大暴雨、强烈地震或重大事故,工程非常运用以及遇有紧急情况而迅速降低水位时,有异常迹象对大坝安全有怀疑时,应安排特种检查,检查范围取决于自然事件的严重程度和所担忧的事故后果。检查后,应立即提出大坝安全特种检查报告。 七、巡视范围,包括坝体、坝基、坝肩、各类泄洪输水设施,以及对大坝安全有重大影响的近坝区岸坡和其他与大坝安全有直接 关系的建筑物和设施。 八、巡查次数。在正常情况下,水库大坝每三天应至少进行一次巡查;非汛期水库水位达到正常蓄水位,汛期水库水位达到或超过汛限水位,每天巡查一次。当大坝遇到可能严重影响安全运用的情况(如发生特大暴雨、地震,以及库水位骤升骤降或超过历史最高水位等),应加密巡查次数;发生比较严重的破坏现象或出现其他危险迹象时,应组织专门人员对可能出现险情的部位进行连续监视观测。 九、检查方法:通常用眼看、耳听、手摸、脚踩等直观方法,或辅以锤、钎、钢卷尺等简单工具对工程表面和异常现象进行检查量测。 1、眼看——察看大坝迎水面附近水面有无旋涡、冒泡;坝顶、上下游坝面有无裂缝滑坡及隆起现象;有无害虫及害兽活动;迎水面有无风浪冲刷,护坡块石有无移动;防浪墙有无裂缝、倾斜;背水坡有无散浸及集中渗漏,坝头岸坡有无绕渗,渗水是否清澈,坝

日常巡查管护记录表

精品文档 水库、塘坝日常巡查管护记录表 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库水位:m 检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天气: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检查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若无损坏和异常情况时应写“无”字。有损坏或异常情况的应留存影像资料。

注:若无损坏和异常情况时应写“无”字。有损坏或异常情况的应留存影像资料。

河道堤防日常巡查管护记录表 堤防名称:_________________ 河(堤)段:__________________ 检查日期:_________________ 天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检查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若无损坏和异常情况时应写“无”字。有损坏或异常情况的应留存影像资料。

水闸日常巡查管护记录表 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检查日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天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检查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若无损坏和异常情况时应写“无”字。有损坏或异常情况的应留存影像资料。

泵站日常巡查管护记录表 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检查日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天气: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检查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若无损坏和异常情况时应写“无”字。有损坏或异常情况的应留存影像资料。

水库大坝巡视检查的重点及要求

韩家园水库大坝巡视检查的重点及要求 陈国辉 石家庄市冶河灌区引岗管理处,河北石家庄050000 摘要大坝巡视检查具有全面性、及时性和直观性等特点,是大坝仪器监测及其自动化所不能代替 的,本文对韩家园水库大坝巡视的检查范围、巡检内容、巡检频度、巡检方法、巡检重点、巡检线 路、巡检记录和报告作了详尽规范。 关键字小型水库土石坝安全监测大坝巡检 1引言 韩家园水库位于鹿泉市山尹村乡韩家园村西洨河支流封龙河上,水库控制流域面积9.2km2,z总库容410万m3,是一座以防洪灌溉为主,结合旅游房地产开发的小(一)型水利工程,水库2009年进行了除险加固。水库下游是南水北调干渠、青银高速,涉及两个镇,十几个村,防汛责任重大。大坝巡视检查具有全面性、及时性和直观性等特点,是大坝仪器监测及其自动化所不能代替的,为进一步提高全局认识,贯彻大坝仪器监测和巡视检查相结合的原则,严格规范大坝巡检工作,努力提高巡检人员的素质,对巡检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做出准确判断,特提出要求和规范以保证大坝的安全运行。 2大坝巡检 2.1大坝巡检组织 2.1.1、水库管理单位行政负责人或主管部门行政负责人为巡视检查总负责人。 2.1.2、大坝巡视检查人员必须有专业技术人员或高级技术工人参加。必要时,可报请水行政主管部门及有关单位专家会同检查。 2.1.3、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每年汛前应组织水库管理人员进行有关专业知识的培训。 2.1.4、水库大坝的巡视检查工作应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制订相应的工作程序,工作程序应包括检查项目、检查方式、检查顺序、检查路线、记录表式、每次巡查的文字材料及检查人员的组成和职责等内容,水库大坝巡视检查情况应归入水库技术档案。 2.2 巡视检查分类 2.2. 1 土石坝的巡视检查分为日常巡视检查、年度巡视检查和特别巡视检查三类。 2.2.1.1 日常巡视检查。应根据土石坝的具体情况和特点,制订切实可行的巡视检查制度,具体规定巡视检查的时间、部位、内容和要求,并确定日常的巡回检查路线和检查顺序,由有经验的技术人员负责进行。 日常巡视检查的次数:在施工期宜每周两次,但每月不得少于四次;在初蓄期或水位上升期间,宜每天或每两天一次,但每周不少于两次,具体次数视水位上升或下降速度而定;

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巡查制度

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巡 查制度 The following text is amended on 12 November 2020.

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巡查制度第一条为加强==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的日常巡查和监督管理,及时发现、制止、处理和报告保护区内发生的各种破坏水环境违法行为,防范水污染事件的发生,确保饮用水源的安全、洁净,根据《==市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管理办法》,结合我站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巡查范围: (一)取水口等重点区域范围:西岸溪入库处(吴坑桥)、取水口、码头、水库大坝坝前等重点区域。 (二)水源一级保护区范围:水库库面及水库正常高水位以上100米范围以内陆域;瓯海区泽雅镇黄坑村上游300米处以下河面及两岸各50米范围以内陆域;西山溪西山大桥以下河面及两岸各50米范围以内陆域;主流环库公路下庵村上游250米以下河面及两岸各50米范围以内陆域。 (三)水源二级保护区范围:水库集雨区范围内除一级保护区外的所有区域(东至龙娘山和龙井山,南至雪尖山、荸荠峰和金岗尖,西至五个岩、东山尖、大尖山,北至凌云山、白脚坳山)。 第三条破坏水环境、污染水源的行为主要包括: (一)向水体内排放污水; (二)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堆放、倾倒、排放污染水体的化工原料、矿物油类、工业废渣、生活垃圾、粪便等物体;

(三)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清洗贮存油类或有毒污染物的车辆、容器; (四)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进行毒鱼、电鱼、炸鱼、养殖投料、滥用化肥、倾倒施工垃圾、施工排污、喷洒剧毒和高残留农药等行为; (五)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设置排污口; (六)在水源一级保护区范围内新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在水源二级保护区范围内新建、扩建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 (七)其他破坏水环境、污染水源的行为。 第四条水源保护区巡查由我站综合监管科负责组织实施,我站行政负责人为巡查总负责人,综合监管科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水源保护区巡查组组长为综合监管科负责人,成员为综合监管科人员。管理站值班人员协助巡查组参与取水口等重点区域范围巡查。 第五条水源保护区巡查采用步巡、车巡、快艇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其中取水口等重点区域范围巡查采用步巡方式;水库水源一级保护区范围采用陆路车巡和水域快艇巡查相结合;水库水源二级保护区范围采用车巡方式。 第六条水源保护区巡查采取定期巡查和不定期巡查、重点巡查和一般巡查相结合的办法,做到每日一小巡,每周一大巡,每月一次全面巡查。取水口等重点区域范围实行逐日巡查;水库水源一级保护区范围每周至少巡查一次,对重要区域、重点时段要增加巡查次数;水库水源二级保护区范围实行不定期巡查,但每季至少巡查一次。

水库大坝巡视检查办法(试行)

水库大坝巡视检查办法(试行) (浙防汛 [1999]40号) 为确保水库大坝的安全运行 , 加强对大坝汛期的巡查工作, 做到及时发现问题 , 及时处理 , 特制定本办法。 1、本办法适用于全省小(二)型以上已投入运用的土石坝工程,对其他坝型及重要山塘可结合工程实际参照执行。 2、本办法仅指汛期的巡查,不替代按中央和省有关规定要求开展的正常性管理中的检查。 3、大坝巡视检查范围 , 包括坝体、坝基、坝肩、各类泄洪、输水设施及其闸门 , 以及对大坝安全有重大影响的近坝区岸坡和其他与大坝安全有直接关系的建筑物和设施。 4、巡视检查的组织 4.1 水库大坝巡视检查由水库管理单位负责实施,没有专管机构的小型水库由主管部门(如乡镇、村等)组织实施。水库管理单位行政负责人或主管部门行政负责人为巡查总负责人。 4.2 大坝巡视检查人员必须有专业技术人员或高级技术工人参加。必要时 , 可报请水行政主管部门及有关单位专家会同检查。 4.3 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每年汛前应组织小型水库管理人员和参加巡查的乡(镇)、村干部进行有关专业知识的培训。 4.4 水库大坝的巡视检查工作应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制订相应的工作程序 , 工作程序应包括检查项目、检查方式、检查顺序、检查路线、记录表式、每次巡查的文字材料及检查人员的组成和职责等内容 , 水库大坝巡视检查情况应归入水库技术档案。 5、在汛期 , 当水库达到设计正常高水位前后时 , 每天应至少进行一次巡查 , 病险水库达到汛期控制水位时 , 每天不少于二次。 当大坝遇到可能严重影响安全运用的情况(如发生特大暴雨、洪水、有感地震 , 以及库水位骤升骤降或超过历史最高水位等 ), 应加密巡查次数 ; 发生比较严重的破坏现象或出现其他危险迹象时, 应组织专门人员对可能出现险惰的部位进行连续监视观测。 6、巡查重点: 大坝上游水面附近,上、下游坝面,坝脚(含镇压层范围),涵洞进出口部位 , 溢洪道两侧岩体 ,监测系统以及病险水库的隐患部位等。

水库大坝安全检查表(含制度)

小型水库安全管理记录表 水库汛限水位:m 记录人: 20 年

水库大坝安全检查制度 一、大坝安全检查指水库大坝运行后,对其结构和运行安全可靠性的检查,及时发现大坝的异常现象或存在的隐患和缺陷,提出补救措施和改善意见。以作为大坝维护、修复或加固、改善的基础。 二、大坝安全检查分为日常巡查、定期观测、年度详查和特种检查四种类型。 三、日常巡查由水库现场管理人员负责。指定有经验的大坝运行维护人员在现场对大坝建筑物、溢洪道、输水洞、启闭闸门、电源、通信设施及水流和库区岸坡等进行巡视、检查;正常情况下每三日巡查一次,水库高水位、暴雨、特大洪水、地震、大风时应每日进行巡查,巡查结果及时记录;如发现异常迹象或变化,应详细记录并及时报告处理。 四、定期观测由***第二水利管理站负责。由水库专业技术人员按规定的时间对水库大坝、输水洞、溢洪道等建筑物的变形、渗流进行全面系统连续的观测,汛期每月二次,非汛期每月一次。正常情况下,变形观测应3月观测一次;特殊情况,水库高水位、强烈地震、水位骤降、特大洪水或暴雨等水库非常运行时变形应立即进行观测。对观测结果应及时进行计算、整理、分析。 五、年度详查由***水利工程灌溉管理中心负责。每年汛前、汛后对大坝进行详细检查。其内容包括分析观测资料数据,审阅检查、运行、维护记录等资料档案,对大坝各种设施进行全面或专项的现场检查,提出大坝安全年度详查报告。 六、特种检查由***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的一种特殊情况检查。当发生特大洪水、特大暴雨、强烈地震或重大事故,工程非常运用以

及遇有紧急情况而迅速降低水位时,有异常迹象对大坝安全有怀疑时,应安排特种检查,检查范围取决于自然事件的严重程度和所担忧的事故后果。检查后,应立即提出大坝安全特种检查报告。 七、巡视范围,包括坝体、坝基、坝肩、各类泄洪输水设施,以及对大坝安全有重大影响的近坝区岸坡和其他与大坝安全有直接 关系的建筑物和设施。 八、巡查次数。在正常情况下,水库大坝每三天应至少进行一次巡查;非汛期水库水位达到正常蓄水位,汛期水库水位达到或超过汛限水位,每天巡查一次。当大坝遇到可能严重影响安全运用的情况(如发生特大暴雨、地震,以及库水位骤升骤降或超过历史最高水位等),应加密巡查次数;发生比较严重的破坏现象或出现其他危险迹象时,应组织专门人员对可能出现险情的部位进行连续监视观测。 九、检查方法:通常用眼看、耳听、手摸、脚踩等直观方法,或辅以锤、钎、钢卷尺等简单工具对工程表面和异常现象进行检查量测。 1、眼看——察看大坝迎水面附近水面有无旋涡、冒泡;坝顶、上下游坝面有无裂缝滑坡及隆起现象;有无害虫及害兽活动;迎水面有无风浪冲刷,护坡块石有无移动;防浪墙有无裂缝、倾斜;背水坡有无散浸及集中渗漏,坝头岸坡有无绕渗,渗水是否清澈,坝坡有无流土、管涌现象;大坝附近及溢洪道岸坡山体岩石有无错动或裂缝;通讯、电力线路是否畅通等。 2、耳听——耳听有否出现不正常水流声。 3、脚踩——检查坝坡、坝脚是否出现土质松软或潮湿甚至渗水。

养护巡视记录表

养护巡视记录表 养护单位:上海申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编号:

河道保洁记录表 编号:

河道维修养护其他人员汇总表 “堤防护岸”指的是进行了维修、补漏、填土等做了修补工作的堤防长度,不是整条河道堤防的总长度,“防汛通道”也是如此,“绿化”指的是养护范围内,进行的除草、补种等养护工作的面积,“栏杆”是指进行了维修、涂白、清洁等保养工作的水务桥梁栏杆的长度,不是所有栏杆的总长度,“铭牌”同上,“水陆域保洁”,指的是河道内和河道边养护范围内打捞、清运垃圾的总量,“资金投入”指的是养护企业在养护过程中的资金使用情况的总和。 `

养护员工规范制度 员工考勤制度 一:工作时间 职工上午7时30分上班,下午5时下班(其中午休时间11时30分至13时) 二:考勤办法 由负责人进行监督、检查,负责人的考勤要秉公办事、认真负责 三:迟到或早退 1:员工在上班时间开始后15分钟至30分钟以内到班者视为迟到。员工在下班时间前30分钟内下班者视为早退。 2:员工当月迟到或早退一次的,口头警告一次;累计迟到或早退二次或一小时者,公司对其进行处分,扣发当月工资50元,以后每增加一次迟到或早退,加扣50元。累计迟到或早退5次者,按一天旷工计算。屡教不改者,连续旷工时间超过3天或者一年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15天,公司对其予以辞退,解除其劳动合同。 3:由于天气原因或其他不可抗拒的因素影响而迟到的,情况属实者可不记迟到。 四:旷工 如有下列情形之一,均按旷工处理 1:未请假或请假未批准而擅自不到岗者 2:用不正当手段骗取、涂改、伪造请假证明 3:工作调派中,在规定的时间未到岗 4:被公安部门拘留,或因打架斗殴、违纪致伤造成休息 五:请假手续 1:员工请假需填写《请假申请表》,经负责人审批后报考勤人员存档 2:员工请假的,需至少提前一个工作日申请。如遇突发事件,来不及请假的,需在当日上班时间前以电话形式向负责人申请,事后及时补办请假手续 3:对不请假或请过假但未获批准而擅自离岗位者,按旷工处理。月旷工超过3次者,公司对其予以辞退,解除劳动合同 六:事假:员工因私人实务需要办理,可申请事假 1:请假向负责人申请 2:事假一日扣除半日工资 3:未办理续假申请者,按旷工处理

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巡查制度

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巡查制度第一条为加强==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的日常巡查和监督管理,及时发现、制止、处理和报告保护区内发生的各种破坏水环境违法行为,防范水污染事件的发生,确保饮用水源的安全、洁净,根据《==市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管理办法》,结合我站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巡查范围: (一)取水口等重点区域范围:西岸溪入库处(吴坑桥)、取水口、码头、水库大坝坝前等重点区域。 (二)水源一级保护区范围:水库库面及水库正常高水位以上100米范围以内陆域;瓯海区泽雅镇黄坑村上游300米处以下河面及两岸各50米范围以内陆域;西山溪西山大桥以下河面及两岸各50米范围以内陆域;主流环库公路下庵村上游250米以下河面及两岸各50米范围以内陆域。 (三)水源二级保护区范围:水库集雨区范围内除一级保护区外的所有区域(东至龙娘山和龙井山,南至雪尖山、荸荠峰和金岗尖,西至五个岩、东山尖、大尖山,北至凌云山、白脚坳山)。 第三条破坏水环境、污染水源的行为主要包括: (一)向水体内排放污水; (二)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堆放、倾倒、排放污染水体的化工原料、矿物油类、工业废渣、生活垃圾、粪便等物体;

(三)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清洗贮存油类或有毒污染物的车辆、容器; (四)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进行毒鱼、电鱼、炸鱼、养殖投料、滥用化肥、倾倒施工垃圾、施工排污、喷洒剧毒和高残留农药等行为; (五)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设置排污口; (六)在水源一级保护区范围内新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在水源二级保护区范围内新建、扩建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 (七)其他破坏水环境、污染水源的行为。 第四条水源保护区巡查由我站综合监管科负责组织实施,我站行政负责人为巡查总负责人,综合监管科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水源保护区巡查组组长为综合监管科负责人,成员为综合监管科人员。管理站值班人员协助巡查组参与取水口等重点区域范围巡查。 第五条水源保护区巡查采用步巡、车巡、快艇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其中取水口等重点区域范围巡查采用步巡方式;水库水源一级保护区范围采用陆路车巡和水域快艇巡查相结合;水库水源二级保护区范围采用车巡方式。 第六条水源保护区巡查采取定期巡查和不定期巡查、重点巡查和一般巡查相结合的办法,做到每日一小巡,每周一大巡,每月一次全面巡查。取水口等重点区域范围实行逐日巡查;水库水源一级保护区范围每周至少巡查一次,对重要区域、重点时段要增加巡查次数;水库水源二级保护区范围实行不定期巡查,但每季至少巡查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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