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员工绩效考核方案及考评细则

食堂员工绩效考核方案及考评细则
食堂员工绩效考核方案及考评细则

卫民中学食堂员工绩效考核方案通过有效的绩效考核机制使食堂工作人员收入与工作业绩挂钩,以提高员工素质、能力和工作热情,从而有效进行成本控制,特拟定此方案。

一、考核周期

以自然月为考核周期,考核时间为下月5日前。

二、主要考核指标

对食堂工作人员的考核详见《食堂人员绩效考评细则》(附件)。

三、考核结果使用

以100分为标准,并根据食堂人员的具体表现将其考核结果纳入相应的等级,以此作为食堂工作人员绩效工资的发放依据。

1、绩效考核成绩在90分-100分者,按绩效工资的100%发放;

2、绩效考核成绩在75分-89分者,按绩效工资的80%发放;

3、绩效考核成绩在65分-79分者,按绩效工资的60%发放;

4、绩效考核成绩在65分以下,不发绩效工资;

四、绩效工资设定

本方案自2012年10月1日起执行。

卫民中学总务处

2012年9月17日

附件:

食堂人员绩效考评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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