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师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

税务师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
税务师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

税务师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

为规范税务专业人员队伍建设,提高税务专业人员素质,根据《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有关规定,制定了税务师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下面是详细内容,欢迎大家阅读。

税务师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税务专业人员队伍建设,提高税务专业人员素质,根据《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从事涉税服务的专业人员。

第三条国家设立税务师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制度,面向社会提供税务专业人员能力水平评价服务,纳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统一规划。

第四条税务师职业资格实行统一考试的评价方式。

税务师英文为:TaxAdvisor(简称TA)

第五条通过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表明其已具备从事涉税专业服务的职业能力和水平。

第六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税务总局共同负责税务师职业资格制度的政策制定,并按职责分工对税务师职业资格制度的实施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全国税务师行业协会具体承担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的评价与管理工作。

第二章考试

第七条税务师职业资格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的考试制度。原则上每年举行1次考试。

第八条全国税务师行业协会负责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的组织和实施工作。组织成立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专家委员会,研究拟定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科目、考试大纲、考试试题和考试合格标准。

第九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税务总局对全国税务师行业协会实施的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指导全国税务师行业协会确定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科目、考试大纲、考试试题和考试合格标准。

第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符合下列相应条件之一的,可报名参加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

(一)取得经济学、法学、管理学学科门类大学专科学历,从事经济、法律相关工作满2年;或者取得其他学科门类大学专科学历,从事经济、法律相关工作满3年。

(二)取得经济学、法学、管理学学科门类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或者取得其他学科门类大学本科学历,从事经济、法律相关工作满1年。

第十一条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合格,由全国税务师行业协会颁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税务总局监制,全国税务师行业协会用

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务师职业资格证书》(以下简称税务师职业

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有效。

第十二条对以不正当手段取得税务师职业资格证书的,按照国

家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第三章职业能力

第十三条取得税务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税务师行业相关制度、准则,恪守职业道德,秉承独立、客观、公正原则,维护国家利益和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第十四条取得税务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职业

能力:

(一)熟悉并掌握涉税服务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行业制度、准则;

(二)有丰富的税务专业知识,独立开展包括涉税鉴证、申报代理、税收筹划、接受委托审查纳税情况在内的各项涉税专业服务工作;

(三)运用财会、税收专业理论与方法,较好完成涉税服务业务;

(四)独立解决涉税服务业务中的疑难问题。

第十五条取得税务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应当按照国家专业

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以及税务师行业管理的有关规定,参加继续教育,不断更新专业知识、提高职业素质和业务能力。

第四章登记

第十六条税务师职业资格证书实行登记服务制度。税务师职业

资格证书登记服务的具体工作由全国税务师行业协会负责。

第十八条取得税务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应当自觉接受各级税务师行业协会的管理,在工作中违反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或者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由全国税务师行业协会取消登记,收回其职业资格证书并向社会公告。

第十九条各级税务师行业协会在税务师职业资格登记服务工作中,应当严格遵守国家和本行业的各项管理规定以及协会章程。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条本规定施行前,按照原人事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的《关于印发〈注册税务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1996〕116号)规定,取得的注册税务师职业资格证书效用不变。

第二十一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会计师事务所财务管理制度

会计师事务所及公司 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本单位财务管理工作,规范本单位的内部治理,保护出资人(合伙人)、员工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企业财务通则》、《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治理指南》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单位机构设置特点和管理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单位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企业财务通则》和《企业会计制度》及其补充规定。 第三条本单位处理各项财务事项,必须遵守本制度。 第二章财务人员管理及岗位职责 第四条本单位的会计和出纳必须由不同的人员担任。 第五条本单位会计岗位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组织会计核算工作,做到数字准确、账目清楚、报账及时。 (二)定期检查,分析本单位收入、成本和利润的实际情况,及时向本单位领导提出建议,当好参谋。

(三)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 (四)及时向有关部门报送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等相关资料。 第六条本单位出纳岗位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认真执行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二) 建立健全现金、银行存款账目,严格审核现金、银行存款收付凭证。 (三) 严格执行支票管理制度,编制支票使用手续。 (四) 配合会计做好各种账务处理 第三章资本金管理和收益分配 第七条本单位股东应按章程中约定的出资方式、出资金额、出资比例、出资时间,及时足额的缴纳出资,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八条本单位股东不得抽逃或者变相抽逃出资,不得以任何形式占有、转移本单位的财产。 第九条本单位股东对可供分配利润以及清算后的剩余财产享有分配权。 第十条本单位股东不得以其在本单位中的股权出质。 第十一条对于符合章程规定退出条件的股东,按章程的约定,对退出股东的财产份额进行结算与退还。

销售事务处理制度(doc 3页)

第八章营销事务管理制度 一、销售事务处理制度(A) □交货、检查、配送 (一)对于已接受订单的工程,工务科就在做好相关的生产日报,使工程的进行程序得以明确,并就感动适当的机会,通知给发出订单的客户知道。 (二)当生产接近完成时,应与工务科契约,选择指定交货日前的适当时日,通知交货对象。如交货有迟延的顾虑时,也应事先通知对方,求得其谅解。 (三)在进行产品的检查时,应将结果做成测试成绩表等等的有关资料。 (四)产品的发送是依据出货传票来进行的,另外,每次发送货品时,应将其要项记入发送登记簿中。 □销售额的计算及收款 (一)在缴交产品时,应将交货单的副本交给会计科。会计科再将这些资料记入销售帐中。 (二)如已经从客户处先收取订金或预付金时,应将此内容也记入销售帐中。 (三)财会部门于每月的25日,依据销售帐的资料算出每位客户的未付款项明细表(包括前月余额、本月销售额、应收帐款),送交营业经理。 (四)营业经理得命令各负责人员在应付款项明细表的收款栏中记入预付金,经过调整后,再决定营业部的收款预定额,然后呈报常务董事签核。 (五)常务董事应先查阅营业部所呈的收款预定表,如有必要征求经管经理的意见,则由营业经理作说明后,裁定收款的预定计划。 (六)收款业务原则上是由营业部门负责,但有时也可委托经管(财会)部门的人

员去进行。 (七)有关款项的催收是由销售科负责督促,销售科必须把相关资料记入收款预定表中,通知给各有关人员。 (八)财务科应将每月收款收据副本制作成表,在各册、各页上打上编号。并要求有关人员于每日业务终了时,交回这些单据证明。收据上盖有公司印章者,会计科应加以保管,并加盖部门印章。 (九)款项进来时,负责收款或处理款项人中应制作收帐传票,并连同现金、收据副本,提交给财务科。 (十)根据上述的应收帐款传票,将收得的款项记入销售帐目中。记入内容除包括金额外,须再记入负责人员的名字。 □书信的制作及资料整理 (一)营业书信资料通常包括下列六项: 1.书信、电报(发文、订单)。 2.估价单、订购单、请讲单、规格明细单。 3.交货单。 4.请款单。 5.收据。 6.备忘录。 (二)交易上的发文资料,原则上都须复印并制成副本保存。另外,发文资料上应盖契印或负责人的印章。 (三)所有的书信资料,都应编列收受号码,并记入受信簿中,盖上收受日期印章。 (四)处理中的文件,应依照下列方式加以分类、归档。

财政部印发《会计师事务所财务管理办法》

会计师事务所财务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会计师事务所财务管理,优化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治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加快发展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9〕56号)等,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会计师事务所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国家有关法规制度和本暂行办法,结合合伙人协议、事务所章程等,建立内部财务管理体制和各项财务管理制度。 第三条鼓励会计师事务所执行《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和《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进一步强化会计师事务所财务内部控制。 第四条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对全所范围内的会计核算、资金使用、业务收支和收益分配等进行统一管理,进一步加强对分所财务的集中控制,切实做到一体化管理,避免会计师事务所内部财务管理各自为政。 第五条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结合经营特点和管理要求,优化业务流程,加大信息技术应用推广力度,进一步整合财务和业务信息管理系统,不断提高财务管理效能。 第六条会计师事务所应当按照统一的财务管理体制和财务会计法规制度,设立独立的财会部门或在相关部门内指定专职财会人员,明确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职责权限。 第七条会计师事务所任用会计人员应当实行回避制度。 大中型会计师事务所的合伙人(股东)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会计师事务所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

第八条大中型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建立健全财务预算管理制度,对会计师事务所业务收支等实施预算管理。 鼓励小型会计师事务所建立财务预算管理制度。 第九条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加强对应收账款的管理,完善财务部门和业务部门的沟通和协作机制,保证应收账款真实、完整。 第十条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建立严格的资金支付授权审批制度,明确支出款项的用途、金额、限额、支付方式等内容,保证资金支出的合法、安全。 会计师事务所拓展和承接业务,不得向委托人或相关方面提供回扣或其他形式的商业贿赂。 第十一条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注册会计师购买有价证券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独立性要求。 会计师事务所不得为其他企业、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 第十二条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建立健全财产物资采购、使用、保管、处置等各环节的管理制度,定期清查和盘点,对发生的财产损失要及时查明原因、作出处理。 第十三条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加强负债管理,保证适当的流动性,对发生的各种借款和应付应交款项,应当按合同约定方式和期限及时归还或支付。 会计师事务所分所不得同其他企业或单位发生除正常业务活动外的债权债务关系。 第十四条会计师事务所应当按照业务类型对取得的收入进行明细核算,同时按照资金用途对支出的费用进行明细核算。 第十五条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建立有效的工时管理系统和成本控制系统,在保证执业质量的前提下,不断强化成本预算约束,实现成本的全员管理和全过程控制。

营销事务管理制度

营销事务管理制度 销售事务处理制度(A) □ 交货、检查、配送 (一)对于已接受订单的工程, 工务科就在做好相关的生产日报, 使工程的进行程序得以明确,并就感动适当的机会, 通知给发出订单的客户知道。 (二)当生产接近完成时, 应与工务科协议, 选择指定交货日前的适当时日, 通知交货对象。如交货有迟延的顾虑时, 也应事先通知对方, 求得其谅解。 (三)在进行产品的检查时, 应将结果做成测试成绩表等等的有关资料。 (四)产品的发送是依据出货传票来进行的, 另外, 每次发送货品时,应将其要项记入发送登记簿中。 □ 销售额的计算及收款 (一)在缴交产品时, 应将交货单的副本交给会计科。会计科再将这些资料记入销售帐中。 (二)如已经从客户处先收取订金或预付金时, 应将此内容也记入销售帐中。 (三)财会部门于每月的25 日, 依据销售帐的资料算出每位客户的未付款项明细表(包括前月余额、本月销售额、应收帐款), 送交营业经理。 (四)营业经理得命令各负责人员在应付款项明细表的收款栏中记入预付金, 经过调整后, 再决定营业部的收款预定额, 然后呈报常务董事签核。 (五)常务董事应先查阅营业部所呈的收款预定表, 如有必要征求经管经理的意见, 则由营业经理作说明后,裁定收款的预定计划。 (六)收款业务原则上是由营业部门负责, 但有时也可委托经管(财会)部门的人员去进行。 (七)有关款项的催收是由销售科负责督促, 销售科必须把相关资料记入收款预定表中, 通知给各有关人员。 (八)财务科应将每月收款收据副本制作成表, 在各册、各页上打上编号。并要求有关人员于每日业务终了时, 交回这些单据证明。收据上盖有公司印章者, 会计科应加以保管, 并加盖部门印章。

深圳市AAA级税务师事务所认定管理办法(试行修订稿)

深圳市AAA级税务师事务所认定管理办法(试行修订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税务师事务所提高执业质量,提升服务水平,引导税务师事务所做强做大,加快深圳市注册税务师行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注册税务师行业自律管理办法(试行)》、《税务师事务所等级认定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经国家税务总局及深圳市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以下简称注税管理中心)批准成立的总机构住所在深圳市的税务师事务所。 第三条税务师事务所及其分支机构(含跨市)(以下简称事务所)AAA级认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自愿的原则,实事求是,统筹兼顾,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第二章评定工作机构 第四条深圳市注册税务师协会(以下简称市税协)成立AAA 级事务所的认定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工作委员会),负责深圳市AAA级事务所的认定工作。工作委员会成员由常务理事、注税管理中心、注册税务师代表和秘书处工作人员等组成,委员会下设若干评定工作组。

第三章参评资格 第五条事务所申报AAA级税务师事务所认定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成立时间。事务所成立满三年并正常开展执业活动。 (二)遵纪守法。按照国家规定按时足额缴纳税款,无隐匿、转移业务收入、虚报亏损情况,无偷税行为;按时足额提取职业风险金。 (三)执业规范。近两年年检合格且未因违法违规行为而被有关部门处理(因涉嫌违法违规,正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的事务所暂不参加申报当年的AAA级税务师事务所认定)。 (四)执业人数。执业注册税务师人数(含分支机构)不得少于10名。 (五)收入规模。上年度经营收入(含跨市并经所在地协会证明已缴纳会费的分支机构收入)500万元(含500万元)或近三年平均经营收入达到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 (六)办公条件。有独立的财务室、档案室和会议室;法定办公场地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 (七)内部管理。业务管理、人事管理、财务管理和员工培训等制度完善。 (八)专业形象。在行业内享有较高诚信度,在客户群内享有较高的满意度。

律师事务所财务管理制度

湖南星城律师事务所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财务管理是本所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加强本所的财务管理,保障业务的顺利开展,根据司法局有关规定和国家有关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所配备兼职会计人员,建立健全会计制度,并严格岗位责任制。 第三条财务部门会计人员的责任是:严格执行国家财务法律、法规和政策,遵守财经纪律;坚持勤俭办所、增收节支方针,正确安排和使用各项资金,不断提高经济效益;按规定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帐簿,管理会计档案,正确编制财务报表;认真做好财务监督,定期进行财务分析检查,对财务管理工作提出改进意见,不断完善本所管理制度。 第四条本所按照单立帐户、独立核算、照章纳税、自收自支、节余留用的原则进行财务及经费管理,并接受司法行政机关的监督检查。 第五条本所由主任分管财务工作。 第六条本所年度决算报告以及重大的财务问题,都应经合伙人律师会议审核。

第二章会计制度 第七条本所会计根据司法局规定的记帐方法记帐。 第八条本所以公历年为会计记帐年度。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目。会计核算应划分会计期间,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季度和月份,以公历起止时间确定。会计应分期结算帐目和编制会计报表。 第九条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 第十条会计记录必须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及其合法凭证为 依据,如实反映财务和经济状况,做到内容真实,数字准确,项目完整,后续齐备,资料可靠。 第十一条会计记录必须清晰并便于理解、检查和利用。 第十二条会计事项的处理必须于确定的期限内进行,不得提前和延后。 第十三条会计应按司法局规定的会计原则记帐,凡是当期已经实现的收入和已经发生或应当负担的费用,不论款项是否已支付,都应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记帐。 第十四条会计应按期编制各类会计报表并送交司法行政机关。 第三章资金管理 第十五条本所应管好用好资金,一切财务收支,均应列收列支。 第十六条本所要遵循国家规定的现金管理和结算制度。本所的

公司内部事务管理制度.doc

公司内部事务管理制度1 公司内部事务管理制度 人事类: 1隔级任命,逐级管理的原则 ●部门经理级(不含)以下人员,由人力资源部审查,经总经理批 准后,由人力资源部任命。并在人力资源部备案。 ●部门经理级(含)以上人员,由总经理提名,经总裁批准后,人 力资源部审查备案。 2年度工作奖惩: 年度绩效奖金依据公司的绩效考核结果,经总经理审核,总裁审批后即可由人力资源部执行。 3额外嘉奖 嘉奖金额在1000(含)元以下者,由总经理批准,人力资源部执行,并报总裁备案。 嘉奖金额在1000(含)元以上者,经总经理审核,总裁批准后。人力资源部方可执行并备案。 4.组织机构 凡涉及到组织机构调整的问题均需得到集团总裁的书面批准

5.意外发生的事务: 若发生不利于公司形象的事件,立刻由直接责任部门牵头与相关部门组成危机事件处理组,全力将问题解决.并以最快的速度通知总裁;事后责任的分担由责任双方总经理协商解决,若发生分歧可报请总裁裁决. 二、事务类 1.印信的使用 ●商标证,土地证及房产证的使用必须经总经理审核,总裁批准后, 由相关部门执行,并在行政部登记备案. ●其他证照的使用依据公司制度经总经理批准,行政部备案后即可 使用. 2.合作伙伴的选择 ●涉及项目合资,信用评估等重大事务必须经总经理与财务总监审 核后,由总裁书面批准,方可执行 ●经销商与外加工等事项,经总经理批准后即可执行,并报总裁备案. 3.公司形象的宣传 公司的形象宣传,网页修改与新闻发布等事宜必须在总经理审核,总裁批准后,方可执行。 公司新产品上市的包装,说明等均需经总裁批准后,方可采用。

三财务类 1业务借款的申请及审批: 员工必须填写《借款单》,并经部门经理、财务经理、副总经理或总经理后,财务部方可执行 2审批权限及程序: 2.1所有费用的申请及报销的审批权限均应符合公司的规定,各部门 经理审核费用的合理性与必要性,财务部经理审核费用的真实 性,各级主管必须认真审核以确保发生的费用符合公司的相关制度。 2.2业务借款的审批程序: ●借支金额1000(含)元以下者经本部经理、主管副总经理、财务 部经理批准后即可执行 ●借支金额超过1000元者,经本部经理、主管副总经理、总经理、 财务部经理批准后方可执行 3报销权限与审批程序: 预算内的资金: ●5000元以下的预算内报销经各部门直接主管,财务部经理,主管 副总经理签字审核,总经理批准后即可执行。 ●5000元以上的报销还需经集团财务总监签字核准

会计师事务所财务管理制度

会计师事务所财务管理制度 会计师事务所及公司 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本单位财务管理工作,规范本单位的内部治理,保护出资人(合伙人)、员工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企业财务通则》、《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治理指南》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单位机构设置特点和管理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单位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企业财务通则》和《企业会计制度》及其补充规定。 第三条本单位处理各项财务事项,必须遵守本制度。 第二章财务人员管理及岗位职责 第四条本单位的会计和出纳必须由不同的人员担任。 第五条本单位会计岗位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组织会计核算工作,做到数字准确、账目清楚、报账及时。 (二)定期检查,分析本单位收入、成本和利润的实际情况,及时向本单位领导提出建议,当好参谋。 1 (三)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 (四)及时向有关部门报送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等相关资料。 第六条本单位出纳岗位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认真执行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二) 建立健全现金、银行存款账目,严格审核现金、银行存款收付凭证。 (三) 严格执行支票管理制度,编制支票使用手续。 (四) 配合会计做好各种账务处理 第三章资本金管理和收益分配 第七条本单位股东应按章程中约定的出资方式、出资金额、出资比例、出资时间,及时足额的缴纳出资,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八条本单位股东不得抽逃或者变相抽逃出资,不得以任何形式占有、转移本单位的财产。 九条本单位股东对可供分配利润以及清算后的剩余财产第 享有分配权。 第十条本单位股东不得以其在本单位中的股权出质。 第十一条对于符合章程规定退出条件的股东,按章程的约定,对退出股东的财产份额进行结算与退还。 2 第十二条本单位对每年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按章程中约定,在优先考虑本单位长远发展的基础上,充分尊重专业、知识和能力的价值贡献的基础上,确定分配方案;在利润分配方案中,根据本行业“人合”的特性,应留出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奖励本单位有贡献的员工。 第四章资产管理 第十三条本单位的资产包括货币资金、债权、存货、固定资产等。 第十四条本单位取得的货币资金收入必须由会计人员及时开票入账,不得无票收款。 第十五条对不属于现金开支范围的业务应当通过银行办理转账结算,凡能用支票支付的款项不得支付现金

公司营销管理制度的规定

营销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建立以市场为导向、以客户为中心、以××产业为特点的营销运作模式,牢固树立××品牌战略意识,充分发挥营销管理的决策作用,调动广大营销人员的积极性,规范营销行为,控制营销风险,提高××产品(包括工程项目,下同)市场占有率,保障产品销售收入达到行业应有的水平,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 第二章营销队伍建设 第三条公司在经营管理班子里设立营销总监,其基本职责是营销策划。 营销总监负责整个集团系统内营销架构的具体设置和营销队伍的建设。 第四条公司设立营销中心,负责集团系统营销事务工作。并根据企业发展需要,在国内外重要城市设若干分公司(或管理部),负责各区域的营销事务工作。 营销中心设主任1人,副主任1-2人,管理人员若干。 各企业设销售(市场)部,负责本公司的营销事务工作。并根据本企业的发展需要,在国内外重要城市设若干办事处(或联络处),负责各区域的营销事务工作。并配备若干业务人员。 第五条要重视培育一支高素质的、具有团队精神的营销管理者队伍,重视发现和培养战略营销管理人才和国际营销人才。 第六条营销人员必须具备忠诚、勤奋、上进的优良品质,良好的经营作风和职业道德,能吃苦耐劳,敬业爱岗,有强烈的责任感和集体荣誉

感。 营销人员要经过专门培训,考核、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 第三章选择营销机会 第七条要加强市场调研工作,全面了解和掌握市场的第一手资料,充分挖掘市场潜力,掌握市场需求动向。在市场调查的基础上,开展市场预测工作。 第八条高质量、高科技是我们的产品立足点。我们的市场定位,就是“一流的企业,一流的产品,一流的服务”。 第九条各企业必须明确可以提供最有效服务的细分市场,定期评估现有的细分市场,有计划有步骤地选择目标市场。 第十条公司以深圳及华南市场为依托,向全国经济发达城市或重要的省会城市拓展,并逐步向国际市场迈进。 各企业根据自身产品特点和发展战略,进入不同的细分市场。 第四章营销战略 第十一条公司的营销战略是:在建材产业方面,坚持产品差异化的基本方针,有选择性地占领差异化所有市场。在IT产业方面,以高质量、高性能的产品,全方位占领市场。 公司应根据市场的变化情况,确定不同时期、不同阶段、不同产品的营销战略。 第十二条公司根据目标市场、营销定位、产品组合和营销预算水平等方面的具体情况,以及公司的经营战略,制定公司中(长)期营销计划。 中(长)期营销计划是指导年度营销计划制定的依据。 第十三条公司中(长)期营销计划应包括:经营摘要、当前经营状况、机遇和问题分析、目标、营销战略、行动步骤、预期的损益表、控制

税务师报考条件和时间2020

2020年税务师报名时间和入口 2020年税务师报名提醒 税务师报考条件 根据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发布的90号文件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符合下列相应条件之一的,可报名参加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 (一)取得经济学、法学、管理学学科门类大学专科学历,从事经济、法律相关工作满2年;或者取得其他学科门类大学专科学历,从事经济、法律相关工作满3年。 (二)取得经济学、法学、管理学学科门类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或者取得其他学科门类大学本科学历,从事经济、法律相关工作满1年。 税务师2020年报名时间 2020年税务师报名时间:2020年5月8日9:00至7月8日24:00。补报名时间:2020年7月28日9:00至8月6日24:00。 报名人员应于截止时间前完成报名。 税务师报名系统官网 https://https://www.360docs.net/doc/6017683830.html,/ 折叠报名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符合下列相应条件之一的,可以报名参加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一)取得经济学、法学、管理学学科门类大学专科学历,从事经济、法律相关工作满2年;或者取得其他学科门类大学专科学历,从事经济、法律相关工作满

3年。 (二)取得经济学、法学、管理学学科门类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或者取得其他学科门类大学本科学历,从事经济、法律相关工作满1年。 (三)经济学、法学、管理学学科门类大学本科应届毕业生,可在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后,补充上传证书电子图片。 以前年度考试中因违规违纪而受到禁考处理期限未满者,不得报名。[4] 折叠报名时间 中税协拟于2019年4月中旬组织实施考试报名工作。[5] 折叠考试报名程序 参加全国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的报名人员,应当通过全国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或者通过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官网进行报名。报名分为注册填写报名信息和交费两个环节。 (一)注册填写报名信息。 1.首次报名人员,需在登录报名系统后,首先完成实名信息注册,按规定填写个人信息,并按要求上传本人最近1年1寸免冠白底证件照片和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学位)证书图片。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大学生须提供学生证电子图片。选定报考科目。 2.非首次报名人员,即2017年及以前年度已报考部分科目的人员,使用证件号或用户名、密码登录报名系统,核对个人信息,并重新上传本人最近1年1寸免冠白底证件照片。如信息有变,应做相应修改。选定报考科目。 3.报名人员可选择全科或分科报考,交费前须认真核对个人信息和报考科目。 4.补报名期间,未报名或未完成报名流程的,可补报。已完成报名的,可申请调

设立税务师事务所条件和程序

设立税务师事务所条件和程序 、设立依据 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 有限责任税务师事务所 设立及审批暂行办法>和&It;合伙税务师事务所设立及审批暂行办法> 的通知》(国税发[1999]192 号); 2、《注册税务师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4 号(2005 年12 月30日)]; 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有限责任税务师事务所设立分 所有关问题的批复》(国税发[2007]47 号); 4、《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调整税务师事务所设立 审批管理方式的通知》(国税办发[2009]5 号); 5、《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设立税务师事务所有关问题的 批复》(国税函[2009]137 号)。 二、设立条件: 一)设立有限责任税务师事务所应当具备的条件: 1、有3 名以上发起人,发起人须符合以下条件: 1)是执业注册税务师;2)具有3 年以上在事务所从事税 务代理业务的经验 和良好的职业道德记录; 3)为事务所的出资人;

4)不在其他单位从事获取工资等劳动报酬的工作;5)年 龄在65 周岁以下; 6)审批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有10 名以上专职从业人员,其中有5 名以上执业 注册税务师; 3、注册资本30 万元以上,出资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是执业注册税务师;2)在事务所执业,并且不在其他 单位从事获取工资 等劳动报酬的工作。 4、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设施; 5、事务所不得冠以行 业、部门等容易引起误解的名 称字样,也不得直接冠以行政区域名或地名;税务师事务所应当具备的条件: 6、审批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二)设立合伙 1、有2 名以上符合以下条件,并依法承担无限责任 的合伙人。合伙人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是执业注册税务师;3) 具有3 年以上在事务所从事税务代理业务的经验 和良好的职业道德记录; 4)不在其他单位从事获取工资等劳动报酬的工作;5)年 龄在65 周岁以下;

办公室行政事务管理制度汇编

办公室行政事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行政事务管理行为,理顺内部关系,提高办事效率,特制定本规定。本制度汇编了公司内部的行政事务类管理办法,以加强行政管理的有效性,并在公司内部形成办事有程 序,工作有标准,事事有人管,人人有专责的局面。 第二条办公室需协助总经理做好各部门之间的综合协调,加强对各项工作的督促和检查,沟通内外联系,保证上情下达和下情上报;逐步建立并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促进公司各项工作的规范化管理。 第三条办公室应加强对外联络,拓展公关业务,促进公司与社会各界的广泛合作和友好往来,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 第四条本制度所指行政事务管理内容是办公室档案管理;印信管理;图书资料管理;办公室设备管理、办公用品管理制度、办公室日常涉外公务及礼仪管理制度;办公环境卫生、办公纪律管理;保密规定等。 第二章办公室档案管理办法 第五条档案管理范围: 1.公司文件档案:包括公司资质、方针政策、决定、年度计划等与公司整体发展相关的有 长期保存价值的文件及资料; 2.人事档案:劳动合同、员工档案、社保资料、考勤记录等; 3.行政档案:办公物资、设备、一般易耗品的购买、使用记录等相关档案、例会记录等。 4.项目档案:项目资料、项目会议记录等具有参考价值的文件资料。 5.销售档案:合同、协议、对外宣传资料等。 第六条公司的档案介质可以为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由公司办公室负责管理。 第七条管理职责:保证公司及各部门的原始资料及单据齐全完整、安全保密和使用方便。第八条资料的收集与整理 1.公司的归档资料实行“季度更新、年度归档”规则,“项目归档”根据项目进行进度情 况分阶段归入项目档案。 2.在归档期,办公室分别向各主管部门收集应该归档的原始资料。 3.原始资料应进行编号、登记,同时更新上次的归档目录,各主管部门经理应积极配合与 支持。 4.凡应该及时归档的资料,办公室按其种类、密级负责及时归档。 第九条档案的借阅 1.总经理、总监、办公室主任借阅非密级档案可直接办理借阅手续。 2.因工作需要,公司的其他人员需借阅非密级档案时,由借阅本人填写《借阅档案申请 表》,部门经理审批,办公室主任核批后方可借阅。 3.公司档案密级分为机密与普通两个级别,机密级档案经总监级批准后方可借阅, 但借阅时间不得超过2个工作日,普通档案由部门经理审批后至办公室办理借阅手续,借 阅时间最长为一周。 4.档案借阅者必须做到:爱护档案,保持整洁,严禁涂改;注意安全保密,严禁擅自翻印、 抄录、转借、遗失。 第十条档案的销毁

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指南

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指南 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指南 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CTA)变成税务师职业资格(TA)。为什么要考税务师职业资格?下面一起来看看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的发展前景吧! 税务师职业资格含金量更高: “四大”的税务师事务所或税务部门对于员工晋升经理要求必须有税务师职业资格证书,而经理的年薪在30-50万左右。 (1)税务师职业资格是税务专业人员职业能力的重要标识。 (2)税务师职业资格是设立税务师事务所的必要条件。 (3)税务师职业资格是选拔优秀税务干部及税务专业人员的优先条件。 (4)税务师职业资格是积分落户的加分项目。 税务师职业资格报名条件更低: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符合下列相应条件之一的,可报名参加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 (一)取得经济学、法学、管理学学科门类大学专科学历,从事经济、法律相关工作满2年;或者取得其他学科门类大学专科学历,从事经济、法律相关工作满3年。 (二)取得经济学、法学、管理学学科门类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或者取得其他学科门类大学本科学历,从事经济、法律相关工作满1年。

税务师职业资格更有发展前景: 2014年度注税行业经营收入总额143.78亿元,比上年增长 9.45%,其中主营业务收入141.08亿元,占行业经营收入总额的98.12%;利润总额4.37亿元,比上年增长8.44%,占行业经营收入总额的3.04%。如《2014年度主营业务收入结构表》所示,鉴证业务收入总额78.87亿元,比上年增长9.07%,占收入总额的比重为54.85%;代理业务收入总额20.41亿元,比上年增长1.54%,占行业收入总额的比重为14.20%;咨询业务收入总额34.40亿元,比上年增长12.97%,占行业收入总额的比重为23.93%。 关于税务师考试合格证的申请须知 2015年税务师考试成绩已公布,合格分数线为84分,许多学员五科都满足了要求,您是否对领取2015年税务师合格证存在一些疑惑,可不仅仅是各科目分数达到84分哦,还有以下要求,各位分数合格的学员快来看看吧。 现场审核: 2015年税务师考试资格审核实行网上审核和领证前现场审核的.方式。现场资格审核程序安排在全科考试合格后的发证环节,报名期间只进行网上审核,网上审核不作为最终审核结果,学科类别条件的审核也将在发证前现场审核。 报考人员考试科目全部通过后,须持报考时上传的电子资料原件及其他相关的材料至省级注册税务师协会现场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领取《中华人民共和国税务师职业资格证书》。2000年前(含2000年)的学历证书将在领取税务师职业资格证书前现场审核。 审核资料: 证书发放前,申领证书人员需要提供报名材料的原件,包括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所在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工作年限证明等相关材料。如有免试的,还需要提供高级职称证书原件和所在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聘任材料。经省级税协审核通过后,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31号解读: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规程(试行)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31号解读: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规程(试行) 相关政策——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31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规程(试行)》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3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涉税专业服务监管办法(试行)》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规程(试行)》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31号2017.8.4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征求《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和监管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制定的《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规程(试行)》予以发布,自2017 年9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 1.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证书(式样) 2.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表 3.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不予登记通知书 4.税务师事务所变更/终止行政登记表 国家税务总局

2017年8月4日 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规程(试行) 第一条为了规范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促进税务师行业健康发展,依据国务院有关决定和《涉税专业服务监管办法(试行)》,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是指税务机关对在商事登记名称中含有“税务师事务所”字样的行政相对人进行书面记载的行政行为。 未经行政登记不得使用“税务师事务所”名称,不能享有税务师事务所的合法权益。第三条税务机关按照本规程规定,遵循公开、便捷原则,对符合条件的行政相对人予以行政登记,颁发《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证书》(以下简称《登记证书》,见附件1)。《登记证书》式样由国家税务总局确定。 第四条国家税务总局负责制定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 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机关(以下简称省税务机关)负责本地区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 第五条税务师事务所采取合伙制或者有限责任制组织形式的,除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外,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合伙人或者股东由税务师、注册会计师、律师担任,其中税务师占比应高于百分之五十; (二)有限责任制税务师事务所的法定代表人由股东担任; (三)税务师、注册会计师、律师不能同时在两家以上的税务师事务所担任合伙人、股东或者从业; (四)税务师事务所字号不得与已经行政登记的税务师事务所字号重复。 合伙制税务师事务所分为普通合伙税务师事务所和特殊普通合伙税务师事务所。

市场营销管理制度范本

市场营销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确保天井湖风景区营销工作高效、有序地运作,塑造良 好的景区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营销系统的所有部门、人员,是本景区营销 业务工作政策及实施标准.营销人员包括营销系统的管理人员和业务 人员,分为销售人员、营业人员、公关人员、市场调研人员. 第二章营销计划管理规定 第三条根据市场需要和风景区能力,编制营销工作的年度、季度、月度计划,使营销系统的各项工作在统一的计划下协调进行. 第四条营销系统各级部门的工作重点,应放在各项业务计划的编制、执行、检查和考核上,确保营销计划的实现. 第五条定期和不定期召集各类业务会议,综合考虑景区内外环境 的各方面因素,包括业界发展趋势、同业、市场、客户信息及景区内 部状况等,检查并修正营销计划,调整营销策略组合,提高景区的市场竞争力. 第三章营销事务管理 第一节营销组织 第六条营销系统各部门的部门职能确定了营销机构的设置,营销 人员的岗位描述确定了营销人员工作责任与权力,是营销组织的基础. 第七条营销人员严格按照营销系统的工作程序开展营销业务工作,保证高效、有序地运作,充分发扬团队精神,拓展营销业务. 第八条营销组织随市场及景区环境的变化要不断修正,使之具有 更强的适应性,确保营销效率的最大化. 第二节销售事务的管理

第九条市场营销科根据风景区营销计划和营销策略制订并实施年度、季度、月度销售计划,巩固已有市场,全力开拓新市场. 第十条销售计划包括以销售额为主体的预算数值及计划的实施步骤、销售组织、销售政策等. 第十一条定期和不定期拜访旅行社,密切联系,努力建立长期合作关系. 第十二条定期做好各项销售统计和利用工作,对照计划与实绩分 析原因,制订预防和纠正措施. 第十三条旅游产品销售价格原则上一经制定,不得随意变动.但根据具体情况规定价格浮动百分比和相应审批权限. 第十四条严格遵守风景区的财务制度和营销方面的财务规定. 第十五条按照有关工作程序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络和协调,必要 时由风景区负责人召集工作会议协商处理复杂或重要的工作. 第三节促销、市场调研事务管理 第十六条为塑造天井湖风景区良好形象,增进风景区的经济效益 和社会效益,定期开展公关、广告、促销活动. 第十七条公关活动可采用多种形式,如新闻发布会、展览会、联 谊活动、专题活动等.公关活动、广告的主题应与景区的经营战略相 一致. 第十八条景区市场营销处负责促销活动、市场调研活动计划、方案的制订和组织实施.促销渠道主要包括以下几种:广告、销售激励、宣传与公共关系、直接营销、个人推销. 第十九条有效的检查是保证营销工作达到预期效果的必要手段. 第二十条营销人员应遵循行为活动公开,相互监督检查的原则. 第四节营销事务的检查

税务师职业资格证书登记服务办法

税务师职业资格证书登记服务办法 根据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关于印发《税务师职业资格证书登记服务办法(试行) 》的通知获悉,税务师考试资格证书的登记、变更与注销规定如下: 一、考试合格人员在领取资格证书的同时应当办理资格证书登记手续。 注:资格证书按是否在税务师事务所执业分类登记。 二、考试合格人员办理登记时应当按要求通过信息系统填报相关信息。办理执业登记应提交本人与所在税务师事务所签订的劳动合同。 三、经登记的税务师加入中税协和地方税协接受行业自律管理。 四、资格证书登记信息发生变更的,应当于变更之日起30日内通过信息系统办理变更登记。除下列信息发生变更需通过地方税协确认外,其他信息变更由税务师自行办理。 (一)姓名或者身份证、护照等身份证件信息发生变更; (二)税务师登记类型发生变更; (三)税务师所在税务师事务所发生变更; (四)所在地方税协发生变更; (五)中税协或地方税协规定的其他情形。 税务师信息变更需要地方税协进行确认的,地方税协应当在收到相关证明材料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 五、税务师信息变更需向地方税协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 (一)身份信息发生变更的,应向所在地方税协提出申请并提交公安机关开具的证明材料; (二)税务师登记类型、所在税务师事务所发生变更的,应向所在地地方税协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工作单位证明材料; (三)税务师所在地方税协发生变更的,应向转出地地方税协和转入地地方税协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六、税务师信息变更如涉及到资格证书所记载的项目,需要更换资格证书的,可以通过所在地地方税协向中税协申请换发。 七、税务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地方税协提请中税协注销资格证书登记: (一)丧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自愿申请注销登记; (三)死亡或被依法宣告死亡; (四)中税协规定的其他情形。 八、税务师资格证书登记注销情况由中税协通过信息系统予以公告。如发生注销证书登记的情形消失,税务师可按规定重新办理登记。

河南省税务师事务所等级认定办法(试行)

河南省税务师事务所等级认定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促进我省注册税务师行业依法经营、规范发展、提高执业质量、提升服务水平,根据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以下简称“中税协”)《注册税务师行业自律管理办法(试行)》、《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税务师事务所等级认定办法(试行)》,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经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批准成立的税务师事务所参与A级、AA级、AAA级税务师事务所的考评认定。AAAA级、AAAAA级税务师事务所的考评认定按《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税务师事务所等级认定办法(试行)》执行。 第三条A级、AA级、AAA级税务师事务所的认定,由税务师事务所自愿申请,省注册税务师协会(以下简称“省税协”)考评认定。 第四条我省税协负责对“A级、AA级、AAA级税务师事务所的考评认定。 第五条税务师事务所的等级称号并非永久性拥有,对认定为A级、AA级、AAA级、AAAA级、AAAAA级的事务所按管理权限,中税协和省税协每年对其进行年检,对不符合等级标准的取消相应等级称号并向社会公布,同时报送税务机关备案。

第二章税务师事务所等级参评资格 第六条按本办法参加评定的事务所必须在规定的 考核年度内符合以下各项基本条件,方具有参评资格。(一)通过年检,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发生; (二)执业注册税务师人数5人以上; (三)考核年度经营收入达到100万元以上; (四)未发生重大违法违规问题; (五)服从行业管理,积极参加行业组织的各项活动,自觉履行会员责任和义务,及时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 (六)有较高的执业质量和执业水平,良好的执业信誉,优质的服务理念,客观、公正的执业原则; (七)严格自律管理,不断加强内部建设,规章制度健全可行,完成继续教育培训任务,财务核算体系完善,经营规模逐年攀升,服务范围和业务层次不断提高;(八)各项营业收入报表真实,按时足额缴纳会费;(九)等级考评认定采取百分制,符合认定标准的税务师事务所,考评总分必须达到90分以上。 第三章税务师事务所等级分级评定基本条件 第七条A级评定条件 1、执业注册税务师5人以上; 2、注册资本金10万元以上;

公司行政事务管理综合办法

公司 行政事务治理手册

序言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 一个企业必须制定一套健全的行政治理制度,从而提供优质的后勤保障。 健全而科学的行政治理制度在现代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治理过程中起着协调、执行、指示的重要作用,它直接关系到整个企业兴衰。面对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制定一套适合本企业的科学具体的治理制度,就显得尤为重要。 为此,我们编写了GMS房地产开发企业治理丛书《行政事务治理手册》一书,全书共分6部分,用小4号字编排、容量大, 1 / 2

达5多万字,精选了诸多成功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内部行政事务治理制度和治理方法作为范本,从企业的CI治理制度、企业会议治理制度、企业出差治理制度、企业办公用品治理制度、企业安全保卫治理制度、企业卫生治理制度、企业职员提案治理制度、企业档案治理制度、企业食堂治理制度、企业车辆治理制度、企业印章治理制度到日常的企业行政事务治理等各方面的规章制度及简练有用的表格,使企业在治理方面有章可循,效益倍增。 该书简洁、直观、有用,又可现用现查,实为从事房地产开发企业文案制作人员及企业制定相关规范性文本之参考书,亦可作其他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制定办公治理制度之参考。 由于编者水平有限,书中疏漏之处在所难免,敬请宽敞读者批判指正! 年月日

目录 1.0 手册讲明 (3) 2.0 行政事务治理方针、治理目标 (4) 3.0 行政事务治理图 (5) 4.0 行政事务岗位讲明书 (6) 5.0 行政事务治理制度 (14) 5.1 门卫接待制度 (14) 5.2 前台接待制度 (16) 5.3 考勤治理制度 (17) 5.4 工作服治理制度 (21) 5.5 胸卡治理制度 (23) 5.6 卫生制度 (25) 5.7 食堂治理制度 (28) 5.8 房屋维修制度 (30) 1 / 2

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认证

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认证(CTA)招生简章 一、项目介绍 注册税务师是指经全国统一考试合格,取得《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证书》并经注册登记的、从事税务代理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注册税务师简称CTA(Certified Tax Agents)是中国的一项执业资格考试。 二、报名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 1、经济类、法学类大专毕业后,或非经济类、法学类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6年 2、经济类、法学类大学本科毕业后,或非经济类、法学类第二学士或研究生班毕业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4年 3、经济类、法学类第二学士或研究生班毕业后,或获非经济类、法学类硕士学位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2年。 4、获经济类、法学类硕士学位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1年。 5、获经济类、法学类博士学位。 6、在全国实行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已评聘了经济、会计、统计、审计、法律中级专业职务或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会计、统计、审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并从事税务代理业务工作满1年。 7、非经济类、法学类大专毕业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8年。 ※免考规定: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已评聘经济、会计、统计、审计、法律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具有2年税收工作经济着,可免试《税法(一)》、《税法(二)》和《财务与会计》三个科目,只参加《税务代理实务》和《税收相关法律》两个科目的考试。 三、考试形式 考试均采用闭卷笔试的办法。《税法(一)》、《税法(二)》、《财务与会计》、《税收相关法律》均为客观题,题型为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计算题和综合分析题;《税务代理实务》为主观题、客观题相结合的形式,客观题题型为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主观题为简答题和综合分析题。 四、报名时间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一般设在考试年度上一年的12月份,按属地管理的原则,一般按地区为单位进行组织。 (二)报名办法 目前各地情况不太相同,一般为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 现场报名的,考生需现场领取《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申报表》,填写后应经相关部门盖章。报名时,须持上述《申报表》、本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军官证、驾驶执照、护照,下同)、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证明(学历证书、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原件,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报名点经资格复核合格后,办理报名手续。符合免试条件者,还需持税务部门出具的本人从事税收工作起始时间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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