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分类和分级

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分类和分级
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分类和分级

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分类和分级

2007-12-13

2.1 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分类

2.1.1水环境污染事故

(1)生活饮用水源受到污染的环境污染事故;

(2)线路板、印染、食品加工厂等企业因设备故障或人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超标生产废水的大量对外排放事故。

2.1.2 大气环境污染事故

工矿企业在生产过程中,由于操作不当或储存设备破损等原因致使氯气、氨

气、光气(COCL

2)、H

2

S等有毒有害气体发生泄漏,大气环境受到污染。

2.1.3 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废弃物环境污染事故

(1)有毒气体爆炸、毒害品爆炸、其它有害物质爆炸引发的环境污染事故;

(2)加油站等场所发生的溢油污染,油料运输过程中因交通意外等原因引发的溢油污染事故;

(3)强酸、强碱等腐蚀性物质污染事故;

(4)农药污染事故;

(5)危险废物或其它危险化学品储存、运输、使用、处置不当引发的危险品污染事故。

2.2 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分级

根据环境污染、人体危害、经济损失、社会影响的程度,

将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划分为特别重大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Ⅰ级)、重大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Ⅱ级)、较大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Ⅲ级)和一般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Ⅳ级)四个等级并实行相应的预警级别:

2.2.1 特别重大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Ⅰ级):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

(1)发生30人以上死亡,或中毒(重伤)100人以上;

(2)因环境事件需疏散、转移群众5万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

(3)区域生态功能严重丧失或频危物种生存环境遭到严重污染;

(4)因环境污染使当地正常的经济、社会活动受到严重影响;

(5)因危险化学品(含剧毒品)生产和贮运中发生泄漏,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污染事故。

2.2.2 重大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Ⅱ级):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环境事件:

(1)发生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中毒(重伤)50人以上、100人以

下;

(2)区域生态功能部分丧失或濒危物种生存环境受到污染;

(3)因环境污染使当地经济、社会活动受到较大影响,疏散转移群众1万人以上、5万人以下的;

(4)因环境污染造成水库大面积污染,或区级以上水源地取水中断的污染事件。

2.2.3 较大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Ⅲ级):

发生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中毒(重伤)50人以下的为较大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

2.2.4 一般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Ⅳ级):

根据我区发生的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多为一般突发性事故,为更有针对性、更高效地处理此类事故,将Ⅳ级事故细分为Ⅳ.1级和Ⅳ.2级:

(1)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Ⅳ.1级事故:

①发生1人以上、3人以下死亡,或中毒(重伤)20人以上、50人以下;

②因饮用水源受到污染等环境污染事故使当地经济、社会的正常活动受到严重影响;

(2)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Ⅳ.2级事故:

①工矿企业等单位发生的较大规模的有毒有害气体泄漏,出现人员受伤情况的事故;

②工矿企业等单位的生产废水对外部环境直接排放,对生活饮用水源造成污染的事故;

③交通意外等原因造成的较大规模的溢油事故(溢油面积200m2以上);

④造成人员中毒的较大规模的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

突发事件类别及分级

突发事件类别及分级 突发事件共分四类四级。 一、一般突发事件(蓝色) (一)自然灾害类。指因暴雨、冰雹、大雪、寒潮、大风与风暴潮、台风、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造成3人(不含3人,下同)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5人以下生命、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下的灾害及一般性生物灾害。 (二)事故灾难类。指造成3人(道路交通事故5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10人以下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下的安全生产事故、交通事故,公共场所安全事故,城市公用设施中断工作事故,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事故。 (三)公共卫生类。指出现乙类传染病、地方病的发病人数明显增加及其她易扩散、流行的传染病疫情,5人以下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下住院救治的食物中毒或职业中毒事件,其它一般性动物疫情。 (四)社会安全类。指造成3人以下人员伤亡的刑事案件、涉外突发事件、恐怖袭击事件与金融、旅游、校园等安全事件,以及30人以下的群体性事件。 二、较大突发事件(黄色) (一)自然灾害类。指因暴雨、冰雹、大雪、寒潮、大风与风暴潮、台风、山体滑坡等造成3人以上(含3人,下同)1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5人以上生命安全、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灾害,以及

发生M≥5、0级地震灾害、森林火灾与重大生物灾害。 (二)事故灾难类。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10人以上受伤,或危及5人以上10人以下生命安全,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安全生产事故、交通事故,公共场所重大安全事故,城市公用设施中断工作达6小时以上的事故,重大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事故。 (三)公共卫生类。指发现非典型肺炎、鼠疫、霍乱、肺炭疽及其她易扩散、流行的甲类传染病疫情,5人以上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上住院救治的食物中毒或职业中毒事件,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或新发生的动物疫情。 (四)社会安全类。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的刑事案件、涉外突发事件、恐怖袭击事件与重大金融、旅游、校园等安全事件以及30人以上1000人以下的群体性事件。 三、重大突发事件(橙色) (一)自然灾害类。指因暴雨、冰雹、大雪、大风与风暴潮、台风、山体滑坡、水库溃坝等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500人以上生命安全、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5000万以下的灾害,以及发生造成50人以上300人以下死亡、需紧急转移安置人口0、5万人以上10万人以下的地震灾害,连续燃烧72小时以上的森林火灾与造成重大损失的生物灾害。 (二)事故灾难类。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30人以上受伤,或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安全生产事故,民用运输航空器发生重大飞行事故,重要港

水体污染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水体污染事件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有效防范突发性水体污染事故,加强处置能力,控制和减轻水体污染事件危害,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无锡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无锡市突发生产性水体污染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公司各钻井队在生产过程中因突发性事件导致水体污染的预警、处置及善后等工作。具体可分为以下四类: (1)有毒有害化学品污染事故:生产过程中因使用、贮存不当等导致有毒有害物质泄漏或非正常排放所引发的水体污染事故。

(2)易燃易爆物品泄漏污染事故:煤气、天然气、石油液化气、氯气、氨气、苯、甲苯等气体和易挥发的有机溶剂的泄漏所引发的水体污染事故。 (3)油污染事故:原油、燃料油等各种油品在贮存、使用等过程中由于意外造成泄漏所引发的水体污染事故。 (4)其它生产活动引起的突发性事故而造成水体污染的。 2事故分级 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执行统一预警标准。按照事故严重性和紧急程度,分为一般(Ⅲ级)、重大(Ⅱ级)、特大(Ⅰ级)三级预警,预警颜色分别为黄色、橙色和红色。 2.1Ⅰ级(特大事故) 发生事故,造成周边水体大面积污染,并有进一步扩大趋势。 2.2Ⅱ级(重大事故) 发生事故,造成周围地区水体污染,且有一定的扩大趋势,经自救或一般救援不能立即予以控制,在12个小时内可以控制或消除的。 2.3Ⅲ级(一般事故)

发生事故,有污染水源的趋势,但对周围群众生活和周边水系不构成直接威胁。事故危害在一定范围内和短时间内可控,经合理自救或组织救援能予以消除的。 3组织体系 3.1设立突发生产性水体污染事故应急处置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指挥部的主要职责: (1)研究部署应急处置工作,负责指挥和协调重、特大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决定启动重、特大事故的应急预案; (2)指挥重、特大事故的应急处置和事件责任认定; (3)负责组建事故调查组、专家咨询组等技术支持机构; (4)对各部门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督查; (5)统一对外发布事故所造成水体污染的信息,负责有关部门报告情况; (6)负责危急情况下,联系上级部门、驻地部队的支援; (7)组织开展事故影响评估并提出有关生态环境恢复的意见等。 3.2指挥部办公室设在生产管理科,值班电话4685801。 办公室工作职责:

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

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 一、目的 为了确保重大环境污染发生以后,我项目部能迅速、高效、有序地开展重大环境污染源的治理及善后工作,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及时控制污染源,及时制止重大环境污染源的继续发生,最大限度地降低对环境的污染,特制定本项目部环境污染应急准备和响应预案。 二、组织 本项目部成立应急救援指挥小组,负责指挥及协调工作。 组长:XX 副组长:XXXX 组员:XXXXXXXXXXXXXXXX 三、职责 l.XX、XX任务是了解掌握险情,组织现场抢救指挥及对外联络。 2.XXXXXXXX任务是根据指挥组指令,及时调动抢险员、器材、机械上一线抢险。 3.XXXXXXXX任务是保护我项目部及行业主管部门(环保部门)等外界的联络,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传,并负责生活保障。 四、事故处理救援程序 1.施工现场和基地发生一般的环境(如噪声超标)污染,项目部环境污染应急响应指挥部组织上相关人员及时处理、

中止施工,并制定相应的处理方案及采用有效措施,确保能达标时方可继续施工。 2.当施工现场及基地发生为重大的环境污染,项目部应及时组织人员工进行抢险。同时采取有效措施,切断污染源及时制止污染的后续发生,并及时上报集团公司。 3.对很严重的环境污染发生(如火灾发生、大量有害有毒化學品泄漏)后,要首先保护好现场,组织项目部人员进行自救并立即向工程管理部上报事件的初步原因、范围、估计后果。如有人员在该严重的环境污染中受到人身伤害,则应立即向当地医疗卫生部门(120)电话求救。同时通知环保部门进行环境污染的检测。工程管理部指挥部人员赶赴现场,按各自职能组织处理事故。 4.当火灾发生后遵循消防预案有关规定,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最快速度切断火源,断绝火点,控制火势及熄灭火灾。并做好现场的有效隔离措施,及火灾的善后处理工作。及时组织地分类清理、清运,最大限度地减少环境污染;当发生大量有害有毒化學品泄漏后,应及时采取隔离措施,采取适当防护措施后及时清理外运,或采取隔离措施后及时委托环保部门处理、检测,以求将环境的污染降低到最低限度。 5.立即组织安全自查自纠、消除隐患,确保施工安全;立即组织对全体施工作业人员的举一反三环境保护安全再教育,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做到遵章守纪,防止同类事故发生。 五、各相关通讯地址

突发事件的分类和分级

突发事件的分类和分级 公众应急的主要对象就是各类突发事件。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按严重程序分为一般(Ⅳ级)、较大(Ⅲ级)、重大(Ⅱ级)和特别重大(Ⅰ级)4级,社会安全事件不分级。根据突发事件的危害性及紧急程度,对事件的预警一般也分为4级。 预警级别标示 ●蓝色预警:可能发生一般(Ⅳ级)突发事件 ●黄色预警:可能发生较大(Ⅲ级)突发事件 ●橙色预警:可能发生重大(Ⅱ级)突发事件 ●红色预警:可能发生特别重大(Ⅰ级)突发事件 遇险求救办法 根据自身及周围环境情况,发出求救信号。 ●声响求救 喊叫、吹哨子、敲打能发声的物品,甚至砸碎玻璃发出求救信号。 ●光线求救 用手电筒、镜子等能发光、反光的物品反复闪照,发出求救信号。 ●抛物求救 在高楼等处遇到危难时,可向路人抛掷枕头、空塑料瓶等软物,发出求救信号。 ●旗语求救 将颜色鲜艳的衣物绑在竹竿或木棍上挥舞,发出求救信号。 ●烟火求救 在野外遇险时,在确保不发生火灾的前提下,白天可燃烧潮湿树枝、青草等产生浓烟,夜晚可点燃间隔距离相同的三堆火,发出求救信号。

●标志求救 如原地待援,可利用树枝、石块、帐篷、衣物等,搭建某种标志(如SOS等)引起救援人员的注意;如在移动中,可一路上留下方向标志物,有助于救援人员寻找,也有助于自己迷路时作为向导。 ●辨识方向 ☆指北针:当指北针的磁针静止后,通常标有“N”所指的方向即为北方。 ☆太阳:根据日出:日落判断东方和西方,也可根据太阳下物体的阴影由西向东运动来判断南北。 ☆星体:在夜晚时,可先找到北斗七星,沿着“勺柄”的延伸线即可找到明亮的北极星,北极星所在的方向就是正北方。 ☆树木:树木通常朝南的一侧树叶茂盛、色泽鲜艳、树皮光滑,向北的一侧则相反。朝北一侧的树干上可能生有青苔。 ☆岩石:在岩石众多的地方找一块较醒目的岩石观察,布满青苔的一面为北侧,干燥光亮的一面为南侧。 高温 日最高气温大于或等于35℃的天气称为高温天气,大于或等于38℃的天气称为酷热天气,连续5天以上的高温称为持续高温或“热浪”天气。高温预警信号分为2级,分别以黄色、橙色、红色表示。 ●高温黄色预警信号 标准:连续3天日最高气温将在35℃以上。 ●高温橙色预警信号 标准:24小时内最高气温将升至37℃以上。 ●高温红色预警信号 标准:24小时内最高气温将升至40℃以上。 ●应急要点: ☆白天应尽量避免或减少户外活动,高温条件下作业和白天需要长时间启外作业的人员应当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突发环境污染事件专项应急预案

突发环境污染事件专项应急预案 编制部门: 审核人: 批准人: 发布日期:2015-08-18 实施日期:2015-08-18

突发环境污染事件专项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规范公司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及时有效地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最大程度地保护环境,保障公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的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年修订版)、《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2014年主席令第9号)、《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29639-201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应对公司内发生的突发环境污染事件: 1.3.1一般环境污染事件。由于环境污染或破坏行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千元以上、万元以下(不含万元)的; 1.3.2较大环境污染事件。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为较大环境污染件: 1.3. 2.1由于环境污染或破坏行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不含5万元)的; 1.3. 2.2人员发生中毒症状; 1.3. 2.3因环境污染引起厂群冲突; 1.3. 2.4对环境造成危害。 1.3.3重大环境污染事件。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为重大环境污染事件: 1.3.3.1由于环境污染或破坏行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不含10万元)的; 1.3.3.2人员发生明显中毒症状或可能导致伤残后果; 1.3.3.3人群发生中毒症状; 1.3.3.4因环境污染使社会安定受到影响; 1.3.3.5对环境造成较大危害。 1.3.4特大环境污染事件。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为特大环境污染事件: 1.3.4.1由于环境污染或破坏行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10万元以上的; 1.3.4.2人群发生明显中毒症状; 1.3.4.3人员中毒死亡; 1.3.4.4因环境污染使当地经济、社会的正常活动受到严重影响; 1.3.4.5对环境造成严重危害。

施工环境污染事故灾害应急预案.doc

LOGO 施工环境污染事故灾害应急预案

1 环境污染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施工过程中,可能对环境产生影响的因素主要有生产废水、生活污水、扬尘、噪声、弃渣及危险化学品。对施工区域或周边产生的主要环境影响有:1)水体污染 在施工过程中,特别在大坝浇筑、帷幕灌浆、砂石清理等环节,都会产生大量废水泥沙浆,这些水泥沙浆含有较大的悬浮物和部分的外加剂,一旦这些废水流入河中,将给水质带来极大的冲击,水泥沙浆沉入河底后,防碍水中植物的光合作用,减少氧气的渗入,对河底微生物和细菌带来灭顶之灾,从而导致生态系统的破坏。 施工过程中,有大量的设备,这些设备在使用和维修过程中,不可避免的产生大量含油废水,这一部分含油废水如果不经处理直接排入江河,将对河流水质产生质的影响,并且要影响到下游的地区,造成不必要的环境纠纷。而且在施工工地,一般都有很多的贮油设施,如油罐,对这部分设置要严加控制,防止意外事故发生而造成大量成品油泄漏,给水环境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

水利水电施工中的另一个影响水环境的因素就是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由于施工比较集中、人员较多,每天产生的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这部分污染物是不可避免的。 2)阻塞河道 工程施工会产生大量弃土石渣,一般都是按照建设方的要求定点堆放。水电工程施工受场地限制,弃渣多数堆放在河岸。受河流、雨水冲刷,弃渣堆放及防护措施不合理,可能导致大量渣土进入河流,抬高河床,阻塞河道,影响航运安全。 施工中常遇到边坡处理,尤其水电工程施工,经常要对坝肩或进水口边坡进行开挖。施工过程中由于岩土类型、地质构造、开挖方式、降雨及边坡截排水等因素的影响,可能导致滑坡,造成水土流失,并导致河道阻塞。 3)氨泄漏 混凝土制冷系统通常采用液氨作为制冷剂,液氨一旦泄漏,将产生中毒、燃烧、爆炸等事故,给周围的环境带来严重的污染。 2应急处置的基本原则 公司在建立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及响应程序时,本着实事求是,切实可行的方针,坚持以

环境污染应急预案完整版

环境污染应急预案 HEN system office room 【HEN16H-HENS2AHENS8Q8-HENH1688】

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

前言 为了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杜绝重大污染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预案。 龙源(长岭)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总装机容量,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妥善处置本公司各类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建立健全事故应急工作机制,提高本公司对事故的处理能力,力争把事故所造成的损失控制在最小范围,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预案。 本预案由龙源(长岭)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双龙风电场负责解释。 本预案起草单位:龙源(长岭)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双龙风电场 本预案起草人:阚玉波、刘显旭 本预案审核人:朱晓东 本预案审定人:刘文秀 本预案批准人:张华

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 1 适用范围 龙源(长岭)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源长岭)需要处理的突发环境事件或者其他突发事件次生、衍生的环境事件。 2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发电企业典型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3 定义 环境事件:是指由于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经济、社会活动与行为,以及意外因素的影响或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原因致使环境受到污染,人体健康受到危害,社会经济与人民群众财产受到损失,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突发性事件。 突发环境事件: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和对全国或者某一地区的经济社会稳定、政治安定构成重大威胁和损害,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涉及公共安全的环境事件。 环境应急:针对可能或已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需要立即采取某些超出正常工作程序的行动,以避免事件发生或减轻事件后果的状态,也称为紧急状态;同时也泛指立即采取超出正常工作程序的行动。

环境污染事故处理应急预案

环境污染事故处理应急预案 为了加强对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进行紧急预防和快速有效处理,最大限度地减轻事故危害、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和环境安全,根据国家环保总局和省环保局有关环境污染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的有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污染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方案实施组及监测组的成员 1、领导小组: 组长:朱益民 副组长:吳海波 2、方案实施组 组长:廖裕祥 成员:竇科舉、謝波、李世文、劉貴喜、殷幫金 3、监测组: 组长:王學超 成员:陳炳洪、鄧盛洋、汤世玉 (二)各职能小组职责: 1、领导小组的职责: (1)负责对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理的支援和协调工作; (2)负责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理,制定安全、防护措施,避免和减轻污染危害和生命财产损失; (3)及时向环保部门通报有关突发环境污事故的发生、危害与处理情况; (4)负责对环境污事故预防工作进行指导和检查; (5)协调方案实施组,监测组的有关工作。

2、方案实施组的职责: (1)协助领导小组组织完成各项职责,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2)传达和执行领导小组的指令; (3)负责污染事故预防措施的检查落实以及污染事故处理预案的演练; (4)负责组织事故现场的勘查、警戒、事故原因的调查取证工作; (5)核定事故危害的损失,必要时组织相关部门专业技术人员对事故的危害程度和直接损失进行技术鉴定; (6)根据调查结果和危害损失情况提出对事故部门和人员的处理意见,报领导小组审批; (7)负责应急装备、应急物资的调度和管理工作; (8)拟办应急事故的信息上报事项; (9)配合有关部门认真组织开展污染事故预防和处理工作; (10)研究拟定污染事故预防方案和处理措施,经领导小组批准后组织实施; (11)负责建立各类应急事故处理预案库,不断完善和优化各类方案,并积极储备应急物资,做到有备无患。 3、监测组的职责: (1)负责事故预防监测和事故现场应急监测工作,及时向领导小组提供监测数据; (2)承担事故危害损失鉴定的有关监测事项; (3)协助上级监测部门开展承担的应急事故监测任务。 二、预防污染事故措施: 1、环保设备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设备运行的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做到规范操作,避免事故的发生; 2、操作人员每天必须定时巡视设备运行情况,做好设备运行记录,如发现异常情况

2020年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

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 目录 1 适用范围 (1) 2 风险分析与事件分级 (1) 2.1 风险分析 (1) 2.2 事件分级 (1) 3 组织机构及职责 (3) 3.1 现场应急指挥部 (3) 3.2 应急救援工作组 (4) 4 监测与预警 (5) 4.1 风险监测 (5) 4.2 预警分级 (5) 4.3 预警信息发布 (6) 4.4 预警行动 (6) 4.5 预警调整和结束 (6) 5 处置程序 (6) 5.1 信息报告 (6) 5.2 启动响应 (7) 5.3 扩大响应 (8) 5.4 响应解除 (8) 6 处置措施 (8) 6.1 先期处置 (8) 6.2 应急处置 (8) 6.3 后期处置 (9) 7 预案附件 (9) 7.1 组织机构成员名单 (9) 7.2 应急通讯录 (10) 7.3 应急物资储备清单 (10) 7.4 关键路线、标识和图纸 (12) 7.5 相关应急预案..................................................................................错误!未定义书签。

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 1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项目部在发生环境污染事件时所采取的应急准备与响应,是项目部总体应急预案的子预案。 2 风险分析与事件分级 2.1 风险分析 项目部可能会发生大面积油、油漆泄露;管道冲洗酸碱废液等化学试剂、化学危险品的排放;放射源卡壳、脱落、丢失;施工废水超标排放、生活污水未经处理排入下水道或地下污染河流、水源地;生活及工业垃圾未按规定处理,私自焚烧等。因而常见的环境污染事件类型有:水环境、生态环境、大气环境、放射线等事故。 2.2 事件分级

环境污染突发事故应急预案(示例)

环境污染突发事故应急预案 一、总则 1、目的 (1)为提高突发事故应急响应能力,作好污染事故应急准备和响应,确保在发生污染事故的第一时间,能准确掌握情况,采取有效措施对事故的控制,杜绝或最大限度减轻对职工和周边群众生活和健康影响、降低空气、土壤及水质的污染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2)建立健全突发环保事故应急机制,提高公司和全体员工对涉及公共危害的突发环保事故具有应急处置能力,保障公共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环境清洁,促进文明、健康、友好和谐的社会环境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重庆市长江三峡库区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应急预案。 3、基本原则 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统一指挥,分工负责,把环保应急工作落实到实际行动。根据企业自身实际制定有效、适宜性格的预防应急预案,充分

发挥指挥者和实施者及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做到有的放矢,无险以防,有险必救,有求必应,有应必胜的格局。 4、应急任务 (1)公司领导小组制定应急方案和响应程序及操作规范。 (2)第一责任人承担其环保责任,指挥和发布抢险救援命令,领导成员按照自己的职责及时、准确、有效完成其工作任务。 (3)生产部负责事故的现场处理和事故后的生产恢复工作。 (4)行政部负责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工作,及时发布事故信息和上下联络工作。 二、应急组织和响应 1、应急组织机构是公司按照自身实际,建立的突发环保事故的应急响应组织,部门明确,责任清楚,任务落实,做到准确、有效、及时响应。将突发环保事故得到组织即时、统一指挥、相互协调、有效控制,尽可能减少和降到环保事故对周边群众的生产、生活影响,排除或降低土壤、水质、空气的污染程度。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群众和全体职工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推动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和企业生产经营持续发展。 如图一:《环保事故应急组织机构》

突发事件分级标准

突发公共事件分级标准(试行) 本标准根据《南宁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突发公共事件分级标准(试行)的规定,结合辖区实际,对部分内容进行增减调整后制定。该标准作为各部门、街道办报送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突发公共事件信息的标准,并作为分级处臵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依据。 一、自然灾害类 (一)水旱灾害 特别重大水旱灾害包括: 1.一个流域发生特大洪水,或多个流域同时发生大洪水; 2.干流重要河段堤防发生决口; 3.重点水库发生垮坝或对下游安全造成直接影响的重大险情; 4.洪水造成公路主干线中断,48小时无法恢复通行; 5.多个地方发生,或全市范围内发生影响辖区的特大干旱; 6.本辖区内发生极度干旱。 重大水旱灾害包括: 1.一个流域或部分区域发生大洪水; 2.一般河段及主要支流堤防发生决口或出现重大险; 3.洪水造成公路主干线中断,24小时无法恢复通行; 4.多个地方发生,或全市范围内发生影响辖区的严重干旱; 5.本辖区内发生严重干旱。 较大水旱灾害包括: 1.发生20年一遇及以上洪水; 2.发生死亡5一10人的山洪灾害;

3.街道办各村发生严重干旱。 一般水旱灾害包括: 1.发生10年一遇及以上洪水; 2.发生死亡5人以下的山洪灾害; 3.街道办各村发生中度干旱。 (二)气象灾害 特别重大气象灾害包括: 1.特大暴雨、龙卷风等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影响辖区,造成30人以上死亡(失踪),或5000万元以上经济损失的气象灾害; 2.区、市范围内出现极端天气气候事件或极强灾害性天气过程,并会对辖区造成特大人员伤亡和巨大经济损失的气象灾害; 3.在毗邻地区发生的可能对辖区经济社会产生重大影响的极端天气气候事件。 重大气象灾害包括: 1.暴雨、冰雹、小龙卷风、和大风等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失踪),或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经济损失的气象灾害 2.对社会、经济及群众生产、生活等造成严重影响的高温、干热风、大雾、低温、霜冻、雷电、下击暴流等气象灾害; 3.因各种气象原因,造成公路主干线重点公路连续封闭12小时以上的。 较大气象灾害包括: 1.24小时内降雨量达100毫米以上的气象灾害; 2.24小时内出现冰雹; 3.出现连续2个月月降雨量≤历年同期平均值的40%;

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修订) 1 总则 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环境污染事故应急机制,提高应对涉及公共危机的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的能力,保障员工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保护环境,促进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国家突法环境事故应急预案》及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预案。 事故分级 按照生命和财产损失、环境污染事故严重性和紧急程度进行分级: (一)满足下列情形之一者,为特大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 1、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在100万元以上的; 2、有人员中毒死亡的; 3、事件危害可引起大面积污染,跨区域污染,并有迅速扩大或发展趋势的。 (二)满足下列情形之一者,为重大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 1、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在3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 2、有人员出现明显中毒症状的; 3、事件危害影响到周围地区、经自救或一般救援不能迅速予以控制,并有进一步扩大或发展趋势的。 (三)满足下列情形之一者,为较大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 1、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在1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

2、有人员出现中毒症状的事件; 3、事件危害在一定范围内,经自救或组织救援能予以控制,并无进一步扩大或发展趋势的。 (四)一般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 由于污染或破坏行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千元以上、万元以下(不含万元)的环境污染事件。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西北咨询公司两河口监理中心生活、办公区及监理人员日常工作区域内人为或不可抗力造成的废气、废水、固废(包括危险废物)、危险化学品、有毒化学品、电磁辐射,以及核、生物化学等环境污染、破坏事件;在生产、经营、贮存、运输、使用和处置过程中发生的爆炸、燃烧、大面积泄漏等事故;因自然灾害造成的危及人体健康的环境污染事故;影响饮用水源地水质的其它严重污染事故等。 工作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加强对环境事故危险源的监测、监控并实施监督管理,建立环境事故风险防范体系,积极预防、及时控制、消除隐患,提高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防范和处理能力,尽可能地避免或减少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消除或减轻环境污染事故造成的中长期影响,最大程度地保障公众健康,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坚持统一领导,分类管理,分级响应。接受政府、公司、管理局的指导,使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系统成为区域系统的有机组成部分。加强各部门之间协同与合作,提高快速反应能力。针对不同污染源所造成的环境污染的特点,实行分类管理,充分发挥部门专业优势,使采取的措施与突发环境污染事故造成的危害范围和社会影响相适应。

环境污染事件专项应急预案

环境污染事件专项应急处置方案为有效做好我项目部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的防范、处置和善后工作,指导和规范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将事故造成的损失降低到最小程度,最大限度地保障职工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报告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的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项目部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应急预案的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在本项目部内人为或不可抗力造成的废气、废水、固废(包括危险废物)、危险化学品、有毒化学品、电磁辐射,以及核、生物化学等环境污染、破坏事件;在生产、经营、贮存、运输、使用和处置过程中发生的爆炸、燃烧、大面积泄漏等事故;因自然灾害造成的危及人体健康的环境污染事故;影响饮用水源地水质的其它严重污染事故等。 二、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分类 根据造成环境污染的程度不同,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可分为重大、较大和一般突发性污染事故。 1、满足下列情形之一者,为重大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 (1)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在10万元以上的; (2)有人员中毒死亡的; 2、满足下列情形之一者,为较大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 (1)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在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 (2)有人员出现明显中毒症状的;

(3)事故危害影响到工程、经自救或一般救援不能迅速予以控制,并有进一步扩大或发展趋势的。 3、满足下列情形之一者,为一般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 (1)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在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 (2)有人员出现中毒症状的; (3)事故危害在一定范围内,经自救或组织救援能予以控制,并无进一步扩大或发展趋势的。 三、应急指挥系统及职责 (一)应急指挥系统 (1)成立事故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郭雅军 副组长:刘艳生 成员: 王勤王陵宇刘璇秦维郑树发 (2)项目部成立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组织机构,项目经理为领导小组负责人,其他部门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项目部安保部,负责日常工作,由安保部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 (二)职责 1、项目部应急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负责对项目部突发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应急处理的统一领导和指挥;根据现场情况,研究突发环境污染与破坏事件的排除、减害工作方案、措施以及决定其他重要事项;统一协调和督促指导各成员单位的应急处理工作,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项目部辖区内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及其处理进

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

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 XXX公司 XXXX年XX月

目录 1 总则 (1) 1.1 编制目的 (1) 1.2 编制依据 (1) 1.3 适用范围 (1) 2 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1) 3 事件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1) 3.1环境污染事故分类 (1) 3.2主要环境污染危害因素 (1) 4事件分级 (2) 5 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 (2) 5.1应急指挥机构 (2) 5.2应急指挥机构的职责 (3) 6 预防与预警 (4) 6.1 风险监测与预防 (4) 6.2 预警发布与预警行动 (5) 6.3 预警结束 (5) 7 信息报告 (6) 8 应急响应 (6) 8.1 响应分级 (6) 8.2 响应程序 (6) 8.3 应急处置 (6) 8.4 应急结束 (7) 9 后期处置 (7) 10 应急保障 (8) 10.1 应急队伍 (8) 10.2 应急物资与装备 (8) 11 培训和演练 (8) 11.1 培训 (8)

11.2 演练 (9) 12 附则 (9) 12.1 术语和定义 (9) 12.2 预案报备 (9) 12.3 预案修订 (9) 12.4 制定与解释 (9) 12.5 预案实施 (9) 13 附件 (9) 13.1附件一: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响应程序 (9)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建设施工过程中可能产生的环境污染,提高XXX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环境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能力,保障员工和周边民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限度地减少企业的环境风险,保护生态环境,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电力企业专项应急预案编制导则》(试行) 《XXX公司突发事件综合应急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公司建设施工过程中发生的环境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2 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贯彻落实“以人为本,救人第一,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做好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以及常态下的风险评估、物资储备、队伍建设、装备完善、预案演练等工作,做到常备不懈。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环境污染事件造成的社会危害。 3 事件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3.1环境污染事故分类 公司可能发生环境污染事故的事故类型主要有以下四类: (1)水污染事故; (2)大气污染事故; (3)噪声污染事故; (4)固体废物污染。 3.2主要环境污染危害因素 公司施工规模大、工期长、机械化程度高、机械设备数量多且以大中型为

环境污染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新疆华电哈密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环境污染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为有效防范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及时、合理处置可能发生的各类重大、特大环境污染事故,防止和减少各类环境污染事故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群众身心健康及正常的生产生活,根据新疆华电哈密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本预案依据下列有关规定及预案编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主席令第70号(2002) 《突发事件应对法》 《国家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 《报告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的暂行办法》 《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环境污染突发事故应急预案》 《电力企业专项应急预案编制导则》(2009年6月) 《新疆华电哈密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新疆华电哈密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安全工作规定》 《新疆华电哈密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突发事件应急管理规定》 1.3 使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新疆华电哈密热电有限责任公司Ⅲ级应急响应的环境污染事故时,根据环境污染性质、程度启动本预案。 2.应急处理基本原则 公司在突发环境事件的预防与应急处理工作中,遵循“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属地为主、综合协调,充分准备、快速反应,调查取证、监测先行,依靠科学、高效处置、必须遵循保护人员优先、防止和控制事故蔓延优先、保护环境优先”的原则。 3.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的分析 3.1硫酸、盐酸、烧碱、液氨、二氧化硫及其他有毒、腐蚀性物质在运输、贮存和使用过程中发生大量泄漏事故,造成土壤、水源、空气污染。 3.2剧毒化学药品处置不当造成土壤、水源污染。 3.3燃油大量泄漏造成水源、土壤污染;油泵房火灾,柴油燃煤向大气中排放大量的二氧化碳、一氧化碳等有毒、有害气体,污染空气,给职工、附近住处群众生活造成影响。

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响应分级标准

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响应分级标准 1、突发公共事件分级 按照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将突发公共事件分级为四级:Ⅰ级(特别重大)?Ⅱ及(重大)?Ⅲ(较大)和Ⅳ(一般)?《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对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进行了分级,较大和一般突发公共事件的具体分级标准由国家突发公共事件专项应急预案或部门应急预案确定? A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启动Ⅰ响应 (1)造成30人及其以上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0及其人以上生命安全,或者100人以上中毒(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特别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 (2)需要紧急转移安置10万人以上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 (3)超出省(市?区)人民政府应急处置能力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 (4)跨省级行政区?跨领域(行业和部门)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 (5)国务院领导同志认为需要国务院安委员会响应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 B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启动Ⅱ级响应

(1)造成10人及其以上?3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机10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下上?1亿元以下的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 (2)超出市(地?州?盟)人民政府应急处置能力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 (3)跨市?地级行政区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 (4)省(区?市)人民政府认为有必要响应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 C、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启动Ⅲ级响应: (1)造成3人及其以上?10人以下死广(含失踪),或危机10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者30人以上?50人以下中毒(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较大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 (2)超出县级人民政府应急处置能力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 (3)发生跨县级行政区安全生产事故灾难? (4)市(地?州?盟)人民政府认为有必要响应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一般事故时启动Ⅳ级响应? 应急响应和事故预警存在一定的差别,预警级别是动态的,根据事件信息和事件的变化,预警级别应当时进行调整? 2、国家矿山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响应分级标准 按照事故灾难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国家将矿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最新)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管理,增强应急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X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通知》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应急预案,是指我区各相关部门、驻区双管单位、社会团体等依法、迅速、科学、有序应对突发事件,最大程度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而预先制订的工作方案。 第三条应急预案的规划、编制、审批、发布、备案、演练、修订、培训、宣传教育等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应急预案管理遵循统一规划、分类指导、分级负责、动态管理的原则。 第五条应急预案编制要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制度,紧密结合实际,合理确定内容,切实提高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第二章分类和内容 第六条应急预案按照制定主体分为政府及其部门应急预案、 单位和基层组织应急预案两大类 第七条政府及其部门应急预案由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制定,包括总体

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等。 总体应急预案是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是区政府应对突发事件的总体制度安排,由区政府制定。 专项应急预案是区政府为应对某一类型或某几种类型突发事件,或者针对重要目标物保护、重大活动保障、应急资源保障等重要专项工作而预先制定的涉及多个部门职责的工作方案,由区政府有关部门牵头制定。 部门应急预案是政府有关部门根据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职责,为应对本部门(行业、领域)突发事件,或者针对重要目标物保护、重大活动保障、应急资源保障等涉及部门工作而预先制定的工作方案,由各有关部门制定。 第八条总体应急预案主要规定突发事件应对的基本原则、组织体系、分类分级、运行机制以及应急保障的总体安排等,明确相关各方的职责和任务,体现原则性、政策性。 针对突发事件应对的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不同层级的预案内容各有所侧重。区级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侧重明确突发事件的组织指挥机制、风险评估、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处置措施、队伍物资保障及调动程序等内容,重点规范区级层面应对行动,体现应急处置的主体职能;镇办专项应急预案侧重明确突发事件的预警信息传播、组织先期处置和自救互救、信息收集报告、人员临时安置等内容,重点规范镇办层

环境事故应急预案

环境事故应急预案

附件2 XX企业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框架) 1总则 1.1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环境污染事故应急机制,提高企业应对涉及公共危机的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的能力,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公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保护环境,促进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国家突法环境事故应急预案》及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预案。 1.3事故分级 按照突发环境污染事故严重性和紧急程度分级。 1.4适用范围 l.5工作原则

企业在建立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系统及其响应程序时,应本着实事求是、切实可行的方针,贯彻如下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加强对环境事故危险源的监测、监控并实施监督管理,建立环境事故风险防范体系,积极预防、及时控制、消除隐患,提高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防范和处理能力,尽可能地避免或减少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消除或减轻环境污染事故造成的中长期影响,最大程度地保障公众健康,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坚持统一领导,分类管理,分级响应。接受政府环保部门的指导,使企业的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系统成为区域系统的有机组成部分。加强企业各部门之间协同与合作,提高快速反应能力。针对不同污染源所造成的环境污染的特点,实行分类管理,充分发挥部门专业优势,使采取的措施与突发环境污染事故造成的危害范围和社会影响相适应。 (3)坚持平战结合,专兼结合,充分利用现有资源。积极做好应对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的思想准备、物资准备、技术准备、工作准备,加强培训演练,应急系统做到常备不懈,可为本企业和其它企业及社会提供服务,在应急时快速有效。 2组织指挥与职责

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建立健全公司环境污染事故应急机制,提高应对环境污染事故的能力,保障公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保护环境,特制定本预案,作为各单位在环境污染事故状态下行动的依据。 1.2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及其实施细则、《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等法律法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应对×公司范围内突发环境事件或者其他突发事件次生、衍生的环境事件应急响应。放射事故的应急响应遵照《×公司放射事故应急处理预案》有关规定执行。洪灾事故的应急响应遵照公司《洪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QG/???196)执行。 2.组织机构与职责 2.1机构组成 2.1.1领导机构:×公司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公司总经理 副组长:主管环保、安全、生产和设备的副总经理 主要成员:安全环保部、产品制造部、设备保障部、技改规划部、技术质量部、企业管理部、综合部、环境监测管理部门和攀钢集团成都医院(定点联系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2.1.2执行机构:×公司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工作小组 组长:安全环保部负责人(兼) 成员单位:安全环保部、产品制造部、设备保障部、技改规划部、

技术质量部、企业管理部、综合部、环境监测单位和攀钢集团成都医院(定点联系单位)。 2.2机构职责 2.2.1 ×公司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领导小组职责 2.2.1.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 2.2.1.2研究环境污染事故处理对策,审定和批准公司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 2.2.1.3当环境污染事故发生时,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组织、协调、指挥对环境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理。 2.2.1.4情况紧急时,批准下达生产停产命令。 2.2.2×公司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工作小组职责 2.2.2.1修订×公司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 2.2.2.2批准生产单位、子(分)公司的环境应急预案,检查环境应急预案的实施情况。 2.2.2.3在公司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全公司范围内环境污染事故现场应急指挥,事故原因分析调查,督促整改和考核等工作;情况紧急时,按照公司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的命令,下达生产停产指令;与政府有关部门协同办理环境污染事故的善后处理与赔偿事宜。 2.2.2.4环境污染事故处理完成后,对相关的环境应急预案的有效性进行评估,形成评估报告报公司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领导小组。根据公司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的意见,责成相关单位、子(分)公司对其环境污染事故进行分析,杜绝此类环境污染事故的再次发生。 2.2.3安全环保部 2.2. 3.1制定×公司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 2.2. 3.2检查各厂单位、子(分)公司环境应急预案的实施情况。 2.2. 3.3环境污染事故发生时,负责向外部相关单位报告;负责污染事故现场抢险处理工作,现场抢险处理的安全监护。 2.2. 3.4负责环境污染事故原因分析调查和调查报告编写。 2.2. 3.5负责组织协调环境污染事故赔偿和善后事宜处理。 2.2. 3.6环境污染事故处理完成后,负责对各级环境应急预案的有效性进行评估,并形成评估报告报公司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工作小组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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