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技术新项目应用的奖励方案

新技术新项目应用的奖励方案
新技术新项目应用的奖励方案

河北北方学院附属第二医院

关于临床应用新技术新项目的奖励办法

为推动技术进步、鼓励创新、促进医院健康长足发展、提升整体服务能力,特制定我院临床应用新技术新项目的奖励办法。

一、奖励范围

1、国内外新近发明、开展,已完成我院新技术项目申报,首次应用于临床工作。

2、本地区领先、或填补我院空白、或对我院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并能产生一定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新技术新项目。

二、奖励办法

(一)申报条件

1、检查、检验类技术项目:申报当年开展满500例可申报奖励。

2、有创操作类检查技术、项目:申报当年开展满100例可申报奖励。

3、手术类或限制级诊疗技术:申报当年开展满50例可申报奖励。

4、项目已开展,但实施情况不足以满足申报条件的,经过努力达到一定数量,取得明显社会或经济效益,可以延至第二年申报。两年开展例数应达到80例。

(二)评奖条件

1、奖项设置:

(1)一次性奖励,按技术的先进性、复杂性、操作难度、以及完成的例数和产生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列四等奖项,分别为20000元、 10000元、5000元、3000元。

2、奖项标准:

①技术项目年业务收入达到200万元或者技术难度达到省级先进水平,并且评审得分95分以上,奖励20000元。

②技术项目年业务收入达到100万元或技术难度达到市级领先水平,并且评审得分95分以上,奖励10000元。

③技术项目年业务收入达到50万元或技术难度在本地区处于领先水平,并且评审得分90分以上,奖励人民币5000元。

④技术项目在我院率先开展,并且评审得分85分以上,奖励人民币3000元。

3、奖金分配:

项目组负责人占50%,项目组其他人员占50%。

三、申报和评审

1、申报

(1)新技术项目准入申报一年后,可以向医务科进行奖励申报。

(2)项目负责人提供项目申报表,奖励申请表,阶段性和年度工作报告表,内容详实。附页说明成本/效益分析、医学伦理学论证、是否发生医疗纠纷等项目完成情况的总结报告,住院病历要提供病案首页并打印收费票据。

2、评审

(1)新技术项目奖励每年申报一次。医务科为项目申报的主管部门,负责对申报/评审材料的先进性、真实性、可靠性进行审核,并确保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

(2)医务科组织医院专家委员会进行项目评审,评审结果上报医院党政联席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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