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卫生保健之五官保健

幼儿园卫生保健之五官保健
幼儿园卫生保健之五官保健

幼儿园卫生保健之五官保健

宝宝的五官保健关系到宝宝的身体健康,从婴幼儿做起,就可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幼儿园卫生保健知识--眼的保健:学龄前儿童视力保护,近年来,家长

和老师普遍予以重视,但对婴幼儿的视力却依然留在遗忘的角落里,致使孩子失去治疗时机,形成疾病。为此,老师们注意不能让幼儿长时间看某样物品,尤其是2周岁以内的婴幼儿不能看电视。发现孩子眼睛有异常症状时,应及时去医院,切忌滥用眼药水。婴幼儿应有专用的毛巾和脸盆,流水洗脸更好,以防感染眼病。发现婴幼儿有故意“对眼”的行为要立即阻止。平时注意不让幼儿接触尖锐有伤害的玩具,当心眼外伤。2至3岁的幼儿应开始学习做视力保健操。

幼儿园卫生保健知识--鼻的保健:厌食或偏食的幼儿应及时治疗,多给

其进食蔬菜或水果,以防止鼻出血。不能让幼儿得到可以塞入鼻孔的小东西,避免物品意外损伤鼻脸或嵌入鼻内。切勿用手指挖小儿鼻孔,以防感染。幼儿学步学跑易跌伤鼻子,要及时治疗。

幼儿园卫生保健知识--耳的保健:气候变化的时节必须预防感冒,慎

用耳毒性抗生素,如庆大霉素、链霉素等,以免引起药物中毒耳聋。小儿睡觉侧卧时,要当心不使耳廓扭卷受压。洗澡时注意不要让水流入耳道内,以免引起炎症。家长最好不要给婴幼儿挖耳垢,少量耳垢可保护耳膜,如果发现幼儿耳垢过多,应去医院取出为妥。

幼儿园卫生保健知识--喉的保健:多吸新鲜空气,防止发烧,以预防咽

炎、扁桃腺炎。婴幼儿的声带等发音器官娇嫩,保护不好极易发病。为此,幼儿吵闹时要及时制止,家长不能引诱孩子狂呼乱叫,更要教育幼儿不任性哭闹,以免声带充血肿胀、发炎,甚至声带肥厚或发生声带小结样病变。女孩尤其更应多注意保护声带。

幼儿园卫生保健知识--口腔的保健:注意防止婴幼儿摔倒跌伤口唇或

牙齿。

望子成龙望女成凤是每个家长的最大愿望和追求,那么,孩子的身体健康是实现最大愿望的基本条件,幼儿园卫生保健知识也是家长关注的内容,看看自己的孩子在园里的健康情况,因此幼儿园卫生保健知识提醒家长不要忽视了在园以外的卫生保健,尤其对孩子的五官保健。当疾病出现,只能是跑医院请医生治疗,假如家长提前重视孩子的五官保健,从婴幼儿做起,就可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幼儿园卫生保健知识--眼的保健:上学的儿童视力保护,近年来,家长

和老师普遍予以重视,但对婴幼儿的视力却依然留在遗忘的角落里,致使孩子失去治疗时机,形成疾病。为此,家长要注意,不能让幼儿长时间看某样物品,尤其是2周岁以内的婴幼儿不能看电视。发现孩子眼睛有异常症状时,应及时去医院,切忌滥用眼药水。婴幼儿应有专用的毛巾和脸盆,流水洗脸更好,以防感

染眼病。发现婴幼儿有故意“对眼”的行为要立即阻止。平时注意不让幼儿接触尖锐有伤害的玩具,当心眼外伤。2至3岁的幼儿应开始学习做视力保健操。

幼儿园卫生保健知识--鼻的保健:厌食或偏食的幼儿应及时治疗,多给

其进食蔬菜或水果,以防止鼻出血。不能让幼儿得到可以塞入鼻孔的小东西,避免物品意外损伤鼻脸或嵌入鼻内。切勿用手指挖小儿鼻孔,以防感染。幼儿学步

学跑易跌伤鼻子,要及时治疗。

幼儿园卫生保健知识--耳的保健:气候变化的时节必须预防感冒,慎

用耳毒性抗生素,如庆大霉素、链霉素等,以免引起药物中毒耳聋。小儿睡觉侧卧时,要当心不使耳廓扭卷受压。洗澡时注意不要让水流入耳道内,以免引起炎症。家长最好不要给婴幼儿挖耳垢,少量耳垢可保护耳膜,如果发现幼儿耳垢过

多,应去医院取出为妥。

幼儿园卫生保健知识--喉的保健:多吸新鲜空气,防止发烧,以预防咽

炎、扁桃腺炎。婴幼儿的声带等发音器官娇嫩,保护不好极易发病。为此,幼儿吵闹时要及时制止,家长不能引诱孩子狂呼乱叫,更要教育幼儿不任性哭闹,以免声带充血肿胀、发炎,甚至声带肥厚或发生声带小结样病变。女孩尤其更应多

注意保护声带。

幼儿园卫生保健知识--口腔的保健:注意防止婴幼儿摔倒跌伤口唇或

牙齿。

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制度

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制度 (85)卫妇字第10号 (一九八五年十二月七日) 一、生活制度 合理的生活制度是保证儿童身心健康的重要因素,要根据不同年龄的小儿生理特点,合理地安排他们一天的生活内容。一般可按下表分配时间。 七岁以内小儿一日生活行动时间分配 各园(所)可根据幼儿不同年龄及季节,具体订出一日生活作息制度。要注意动静结合。要有充足的户外活动时间。对各项内容的执行,要提出质量指标。

二、婴幼儿的饮食 (一)饮食管理 1、婴幼儿的伙食应有专人负责,民主管理,建立伙委会(园、 所领导,炊管人员,保健人员,保教人员及孩子家长代表),定期开会,研究伙食问题。 2、伙食要专用,精打细算,计划开支,合理使用。 3、根据季节供应情况,制定适合婴幼儿年龄(一岁内、一至三岁、四至七岁)的代量食谱,定期更换。 4、准确掌握幼儿出勤人数,做到每天按人按量供应主副食,不吃隔日剩饭菜。 5、工作人员(包括炊事员)伙食和幼儿伙食要严格分开,不允许侵占儿童伙食。 6、保健人员要定期计算幼儿进食量、营养量。保证儿童的进食量。蛋白质摄入量应占供给量的百分之八十以上。 7、按时开饭,儿童进餐时间不应少于二十至三十分钟,保证儿童吃饱每餐饭。 (二)科学喂养 1、婴儿喂养:母乳的营养成份最适合婴儿生长发育的需要。要提倡母乳喂养。母亲在喂奶前要洗手,脱掉工作服,患有呼吸道疾病时,喂奶时要戴上口罩。每隔三至四喂小时一次,每次二十至三十分钟。

对人工喂养儿要做好配奶工作,每餐奶具要严格消毒。 无论人工喂养儿、母乳喂养儿都要及时增加辅食,补充维生素D制剂和含铁食物。根据孩子生长发育需要,统一制作婴儿饮食,保证儿童营养(婴儿喂养详见附表二)。 2、幼儿饮食 (1)一岁半以后幼儿按三次饭一次点心定食谱(整托幼儿睡前再加一次点心),食谱要适合幼儿的年龄,使儿童能吃到多种多样的食物,把一日的食物定量标准恰当地分配到食谱中,以保证得到各种营养素和足够的热量.(每日膳食中营养素供量见附表一)。 (2)要注意调配花样,增加幼儿进食量,科学烹调,尽最大努力保存营养素,特别要防止维生素的损失。 (3)少吃甜食;晚饭不能以吃甜食、菜汤和面为主,要尽量吃些炒菜。 (4)加强体弱儿饮食管理。 (5)特殊饮食:根据病儿病情做病号饭。 (三)饮食卫生 1、要保持厨房的清洁,经常清扫。 2、食堂要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厨房用具,刀、案板、盆、筐、抹布等要做到生熟分开,洗刷干净,食具一餐一消毒(若用水煮则需在水开后十五至二十分钟,若用笼屉蒸则水开

2020年幼儿园卫生保健计划

2020年幼儿园卫生保健计划 导读:本文是关于2020年幼儿园卫生保健计划,希望能帮助到您! 幼儿园卫生保健计划篇一 新的学期开学了,随着秋天的到来,天气的逐渐转凉,人类机体也在发生着微妙的变化,但对于免疫系统发育还不够成熟的幼儿来说,一些细菌、病毒便会趁虚而入。春苗幼儿园本着以“预防为主”的方针,根据本学期气候及幼儿身心发育特点,特拟定以下卫生保健工作计划: 一、工作目标 全面落实保教工作规,实施保育员一日工作细则,提升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水平,建立科学合理的一日生活程序,培养幼儿良好的生活卫生习惯,促进幼儿身心健康发展。 二、具体措施 1、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根据季节、气候特点对食谱进行科学合理的调整,保证幼儿营养均衡。为幼儿提供合理的膳食营养,每周制定适合幼儿的带量食谱。要求搭配合理,营养充足,品种不断更新,实行花样化、多样化,稀稠搭配。 2、严格执行托幼机构常用物品消毒规定,做好卫生消毒工作,保证环境设施要安全整洁,各类场所物品定期消毒。认真贯彻、落实每周一小检、每月一大检的卫生检查制度,杜绝一切卫生死角,做好教室每天的通风工作,使幼儿有一个干净、明朗、清爽的生活环境。 3、完善儿童健康管理,定期进行健康检查。根据不同年龄段开展体格锻炼,制定幼儿户外活动时间,增进儿童身心健康,增强机体抗病能力。

坚持每日晨间检查及全日观察,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晨检工作是幼儿园的第一关口,晨检检查幼儿的个人清洁卫生,是了解幼儿的健康状况,对疾病的早发现、早治疗的有效方式。全天随时观察幼儿情绪,每天做好带药幼儿的带药记录工作,并按时发药、喂药,做好幼儿的全天观察记录。为预防“甲型流感”,严格执行“一摸、二看、三问、四查”制度,做好晨、午检工作,各班要加大晨、午检工作力度,切实做好卫生消毒工作,各班每天实行零报告制。 4、严把幼儿体检关,做好儿童多发病、常见病、传染病的防治工作,做好跟踪管理。把好本学期新入园幼儿的体检关,对于新入园幼儿必须持有体检证及免疫接种证、复印件,并且体检合格后才准予入园;做好儿童计划免疫接种及漏补种登记工作,做好老生幼儿的年度体检,加强对体弱幼儿、肥胖儿的管理登记,建立管理档案。做好秋、冬季节的保暖工作,按时帮幼儿脱、添衣服。做好秋冬季节常见病、多发病的预防工作;做好秋季的消杀、灭蚊工作,消灭传染病的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杜绝秋季传染病在园的发生。工作计划 5、开展幼儿心理健康教育,提高幼儿心理素质;开展幼儿安全教育,提高幼儿的安全意识;安排科学、合理的一日生活、活动常规并执行。定期组织安全大检查,预防各种外伤及意外事故,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保证幼儿在园活动的安全性。 6、做好工作人员健康管理及业务培训。教师、保育员,炊事人员必须到指定体检单位进行年度体检。体检合格后,方可就职。对保育员进行定期的业务培训、学习,以传、帮、带的方式,不断提高保育员的业务技能,提高服务质量,尽心尽职做好保育工作。 7、期末做好各项统计,认真总结保健工作,做好年报表。

(国家)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第76号 《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已于2010年3月1日经卫生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教育部同意,现予以发布,自2010年11月1日起施行。 卫生部部长陈竺 教育部部长袁贵仁 二○一○年九月六日 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提高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水平,预防和减少疾病发生,保障儿童身心健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招收0~6岁儿童的各级各类托儿所、幼儿园(以下简称托幼机构)。 第三条托幼机构应当贯彻保教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做好卫生保健工作。 第四条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将托幼机构的卫生保健工作作为公共卫 生服务的重要内容,加强监督和指导。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协助卫生行政部门检查指导托幼机构的卫生保健工作。

第五条县级以上妇幼保健机构负责对辖区内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进行业务指导。业务指导的内容包括:膳食营养、体格锻炼、健康检查、卫生消毒、疾病预防等。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定期为托幼机构提供疾病预防控制咨询服务和指导。 卫生监督执法机构应当依法对托幼机构的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预防和控制等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第六条托幼机构设有食堂提供餐饮服务的,应当按照《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以及有关规章的要求,认真落实各项食品安全要求。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负责餐饮服务监督管理的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托幼机构食品安全的指导与监督检查。 第七条托幼机构的建筑、设施、设备、环境及提供的食品、饮用水等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规范的要求。 第八条新设立的托幼机构,招生前应当取得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符合《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的卫生评价报告。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将卫生保健工作质量纳入托幼机构的分级定类管理。 第九条托幼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是本机构卫生保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第十条托幼机构应当根据规模、接收儿童数量等设立相应的卫生室或者保健室,具体负责卫生保健工作。 卫生室应当符合医疗机构基本标准,取得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保健室不得开展诊疗活动,其配置应当符合保健室设置基本要求。

幼儿园教育卫生保健实施研究细则

幼儿园卫生保健实施细则 (一)生活制度 严格执行卫生部颁发的《托儿所、幼儿园保健制度》和省卫生厅、原省教育委员会联合颁发《省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实施细则》,制定合理的生活制度和作息时间表。 1、根据幼儿的年龄特点,结合实际情况和季节变换,本着动静交替的原则及家长的需要,制定本园的幼儿一日生活制度和作息时间表。 2、保健人员每周应对各班儿童执行一日生活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予以纠正,做好记录。 3、正常情况下幼儿户外活动时间每天不少于2小时(冬季不少于1小时,其中1小时体育活动),午睡时间不少于2小时。(二)幼儿健康检查 1、幼儿入园体检:幼儿入园前必须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健康检查,经检查合格后方能入园。健康检查表上的项目应填写完整正确,体检一个月有效。幼儿入园时应将健康检查表和预防接种卡交给幼儿园,入园前体检率达到100%。 2、幼儿入园后应按年龄定期体检:在园幼儿每一年体检一次,每半年测量身高、体重、视力、口腔一次。体检后要对幼儿健康状况进行分析评价,发现疾病或缺陷及时与家长沟通并配合矫治。 3、严格执行晨午间的检查及全日观察制度,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1)晨午检工作采取保健医生及本班教师检查两者相结合的方式,由保健医生负责确诊,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检查步骤包括:一摸二看三问四查,观察儿童精神、脸色、体温,询问在家的健康状况。根据儿童的年龄、健康状况、传染病发病季节作有重点的检查,如咽喉是否红肿、腮部有无肿大、皮肤有无皮疹、是否携带不安全物品等。 (3)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处理并记录,对有传染病或其他疾病可疑者,可由家长带儿童去医院就诊,或留在观察室临时隔离观察。(4)幼儿带来的药品,要核对、药名、剂量、用药时间和方法,作好登记,家长签字,按时给儿童用药。 (5)保健人员每日午后在幼儿离园前巡视各班级,向班上老师、保育员了解儿童的健康状况,如有可疑或异常及时处理。 (6)班的保教人员应全日注意观察幼儿的精神、饮食、睡眠、大小便等情况,对有病和体弱的儿童加强生活护理,发现异常情况立即与保健人员联系并作好全日观察记录。 (三)工作人员健康检查 1、工作人员上岗前进行健康检查,每年定期检查一次。 2、患有国家法定传染病、性病、性传播疾病、化脓性皮肤病、精神病等有碍儿童身体健康的保教人员、炊事员,患病期间不得 从事保教工作、炊事员工作,要及时隔离、治疗。单纯乙肝表面 抗原阳性的人员不得从事直接接触儿童的保教工作。 (四)饮食卫生管理

卫生保健规范)

一、托幼机构 (一)按照《管理办法》要求,设立保健室或卫生室,其设置应当符合本《规范》保健室设置基本要求。根据接收儿童数量配备符合相关资质的卫生保健人员。 (二)新设立的托幼机构,应当按照本《规范》卫生评价的要求进行设计和建设,招生前应当取得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符合本《规范》的卫生评价报告。 (三)制订适合本园(所)的卫生保健工作制度和年度工作计划,定期检查各项卫生保健制度的落实情况。 (四)严格执行工作人员和儿童入园(所)及定期健康检查制度。坚持晨午检及全日健康观察工作,卫生保健人员应当深入各班巡视。做好儿童转园(所)健康管理工作。定期开展儿童生长发育监测和五官保健,将儿童体检结果及时反馈给家长。 (五)加强园(所)的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做好入园(所)儿童预防接种证的查验,配合有关部门按时完成各项预防接种工作。建立儿童传染病预防控制制度,做好晨午检,儿童缺勤要追查,因病缺勤要登记。明确传染病疫情报告人,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人要早报告、早治疗,相关班级要重点消毒管理。做好园(所)内环境卫生、各项日常卫生和消毒工作。 (六)加强园(所)的伤害预防控制工作,建立因伤害缺勤登记报告制度,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做好园(所)内伤害干预和评估工作。

(七)根据各年龄段儿童的生理、心理特点,在卫生保健人员参与下制订合理的一日生活制度和体格锻炼计划,开展适合儿童年龄特点的保育工作和体格锻炼。 (八)严格执行食品安全工作要求,配备食堂从业、管理人员和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制订各岗位工作职责,上岗前应当参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儿童营养等专业知识培训。做好儿童的膳食管理工作,为儿童提供符合营养要求的平衡膳食。 (九)卫生保健人员应当按时参加妇幼保健机构召开的工作例会,并接受相关业务培训与指导;定期对托幼机构内工作人员进行卫生保健知识的培训;积极开展传染病、常见病防治的健康教育,负责消毒隔离工作的检查指导,做好疾病的预防与管理。 (十)根据工作要求,完成各项卫生保健工作记录的填写,作好各种统计分析,并将数据按要求及时上报辖区内妇幼保健机构。 二、妇幼保健机构 (一)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制订辖区内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制订辖区内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评估实施细则,建立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和评估制度。 (二)依据《管理办法》,由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妇幼保健机构对新设立的托幼机构进行招生前的卫生评价工作,并出具卫生评价报告。 (三)受卫生行政部门委托,妇幼保健机构对取得办园(所)资格的托幼机构每3年进行1次卫生保健工作综合评估,并将结果上报卫生行政部门。 (四)地市级以上妇幼保健机构负责对当地托幼机构卫生保健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及考核,合格者颁发培训合格证。县级以上妇幼保健机构每年至少组织1次相关知识的业务培训或现场观摩活动。

幼儿园卫生保健知识要点

幼儿园卫生保健知识要点 对于孩子上幼儿园后,容易发烧、咳嗽、流涕等现象,各位家长一定很着急,因此正确的保建工作尤为重要,以下是由整理关于幼儿园卫生保健知识的内容,希望大家喜欢! 一、幼儿在园的日常保健护理: 包括:晨间清洁卫生、晨间接待、户外活动、大小便、餐前餐后管理、幼儿睡眠、午点安排、幼儿个人卫生、幼儿离园、物品管理、幼儿衣着。 二、周六、周日在家如何护理好孩子。 1、按要求做好孩子的早中晚餐。 2、幼儿外出活动时,一定要是适量运动。及时穿脱衣服,保证孩子充分饮用白开水。 3、到商场、肯德基等不要喝凉饮料,保持孩子在幼儿园养成的良好作息时间,学会自理。 三、如何给孩子用药 1、俗话说“是药三分毒”,尤其是有些家长盲目使用抗生素,家长们通过网络和媒体也了解到,我国人均使用抗生素是美国的十倍,特别是有些家长孩子一发烧就挂水,使孩子没有抵抗力,特别是有些孩子只是流涕和咳嗽,家长就给孩子吃治疗发烧的药,说明书上要求一天吃两次的药量给孩子吃三次。

2、多使用抗生素的危害性;如过敏性皮疹,恶心呕吐食欲减退,更严重的是杀死体内正常的菌群,破坏体内微生物的平衡,消弱身体的抵抗力,研究表明百分之九十以上的上呼吸道感染是病毒感染,用抗生素无效。 四、孩子患病后的护理。 1、注意休息,多喝白开水“若要小儿安,须予三分饥与寒”注意饮食清淡,吃七八分饱。 2、根据季节变化及时增减衣服,不要穿得过多。 五、幼儿园是如何制定带量食谱的。 根据儿保所要求,做好荤素搭配、粗细搭配、色彩搭配 六、家长配合 1、关注老师发的信息。 2、下午离园时不要在户外玩太长时间,因为园内保证每天有2个半至3小时的活动时间,多喝白开水。 幼儿园卫生保健小知识幼儿园卫生保健知识--眼的保健:上学的儿童视力保护,近年来,家长和老师普遍予以重视,但对婴幼儿的视力却依然留在遗忘的角落里,致使孩子失去治疗时机,形成疾病。为此,家长要注意,不能让幼儿长时间看某样物品,尤其是2周岁以内的婴幼儿不能看电视。发现孩子眼睛有异常症状时,应及时去医院,切忌滥用眼药水。婴幼儿应有专用的毛巾和脸盆,流水洗脸更好,以防感染眼病。发现婴幼儿有故意“对眼”的行为要立即阻止。平时注意不让幼儿接触尖锐有伤害的玩具,当心眼外伤。2至3岁的幼儿应

幼儿园卫生保健实施方案

幼儿园卫生保健实施方案 《3——6 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健康领域的发展目标明确指出:健康是 指人在身体、心理和社会适应方面的良好状态。幼儿阶段是儿童身体发育和机能发展极为迅速的时期,也是形成安全感和乐观态度的重要阶段。发育良好的身体、愉快的情绪、强健的体质、协调的动作、良好的生活习惯和基本生活能力是幼儿身心健康的重要标志,也是其它领域学习与发展的基础。为有效促进幼儿身心健康发展,成人应为幼儿提供合理均衡的营养,保证充足的睡眠和适宜的锻炼,满足幼儿生长发育的需要;创设温馨的人际环境,让幼儿充分感受到亲情和关爱,形成积极稳定的情绪情感;帮助幼儿养成良好的生活与卫生习惯,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形成使其终身受益的生活能力和文明生活方式。作为幼儿人生的第一任教师,更应尊重幼儿身体的发展规律,使幼儿健康快乐地成长,这也是每一位家长的心愿,而加强幼儿园日常卫生保健工作正是达成这一目的的重要途径,为使我园卫生保健工作能有条不紊开展,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做好安全防护工作:努力做好安全保护工作,严格执行园门开关制度和幼儿接送制度,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每月开设安全知识专题讲座,针对一些常见问题、幼儿的突发疾病、外伤的及时处理。幼儿园定期进行消防演练、反恐防暴演练及突发事件演习及日常安全教育活动向幼儿进行安全教育活动,了解并掌握几种常见的自护常识,从而学会自我保护的简单方法,以提高幼儿自我保护能力。为了保证幼儿在园里的安全,建议家长在送孩子时不要给幼儿带不安全物品,如:弹球、剪刀、小棍、药品等等。二、严格执行《卫生保健合格标准》, 认真细致做好日常保健工作(一)严格把好体检关,做到新入园

2019幼儿园卫生保健制度大全

2019幼儿园 卫生保健制度大全目录: 1、幼儿园一日生活制度 2、幼儿园膳食管理制度 3、幼儿园体格锻炼制度 4、幼儿园卫生与消毒制度 5、幼儿园入园及定期健康检查制度 6、儿园传染病预防与控制制度 7、幼儿园常见疾病预防与管理制度 8、幼儿园伤害预防制度 9、幼儿园健康教育制度 10、幼儿园卫生保健信息收集制度 11、幼儿园健康检查制度 12儿园安全制度

幼儿一日生活制度 为了科学合理的安排幼儿一日生活,使幼儿身心健康和谐发展,培养幼儿良好的生活、学习习惯,使幼儿在体、智、德美全方面提高,特制定幼儿一日生活制度。 一、晨检 认真做好幼儿园的接待工作,检查幼儿有无发病,带药情况,有无外伤,有无携带危险物品等。 二、教育活动 1、教室要认真备课、刻苦钻研教材,做好课前准备工作。 2、在活动中了解和发现幼儿的兴趣与要求,正确的启发和引导,做到因材施教,做好随机教育。 3、配课教师要按时配课。 三、喝水 1、教师要根据季节变化供应冷暖适度的开水,夏季凉,冬季要保温。 2、按时组织幼儿集体喝水,除此以外要求幼儿用自己的杯子随渴随喝。 3、不能阻止幼儿饮水,不催促幼儿快喝,对不爱喝水喝不敢要求喝水的幼儿要多加关照,经常提醒他们喝水。 四、课间操 1、按时做操,做操前教师要仔细检查每位幼儿的衣服、鞋帽,做好防寒、防暑及安全检查工作。 2、教师示范动作要准确,要求幼儿动作要到位。 3、严禁大声训斥或粗暴动作对待幼儿。

五、户外活动 1、保证幼儿每天户外活动时间在2小时以上,其中有组织的户外活动时间为:中班20分钟,大班30分钟。 2、注意幼儿安全,在活动中幼儿不能离开老师的视线。 3、教师要为幼儿创设活动条件,(如场地、器材等)游戏的内容丰富多彩。 4、在游戏过程中教师要积极引导、认真观察,严防意外事故的发生。 六、活动区活动: 1、保证幼儿活动区活动时间。 2、为幼儿创设良好的活动空间和丰富的活动区角,准备充足的活动材料。 3、在游戏活动中,教师要巡回指导,提供帮助,保证幼儿安全。 七、离园 1、做好离园前的准备工作(如整理衣物、洗手、洗脸等)教师做到对每名幼儿心中有数。 2、把每位幼儿亲自送到家长手中,如果不是本人家长接孩子,教师必须电话求证,否则不能让其带走幼儿。

河南省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实施细则

河南省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实施细则豫卫妇社【2012】9号 河南省卫生厅、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省辖市卫生局、教育局,省直管试点县(市)卫生局、教育局: 为贯彻落实卫生部、教育部联合下发的第76号令《托儿所幼儿团卫生保健管理办法》,规范我省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保障儿童身心健康,特组织制定了《河南省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0一二年五月二十二日 河南省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提高托儿所、幼儿圆卫生保健工作水平,预防和减少疾病发生,保障儿童身心健康,根据卫生部、教育部第76号令《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河南省所有招生0-6岁儿童的各级各类托儿所、幼儿园(以下简称“托幼机构”)。 第三条托幼机构应当贯彻保教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按照《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等规定,认赢做好卫生保健工作。 第四条农村小学附设学前班、单独设立的学前班参照本实施细则执行。 第二章管理机构离职责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辖区内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的管理,将托幼机构龅卫生保健工作作为公共卫生服务的重要内容,制定工作制度、规范,加强监督与指导。 第六条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教育部门协助卫生行政部门检查指导托幼机构的卫生保健工作,将卫生保健工作质量纳入托幼机构的年度考核和分级定类管理。 第七条各级妇幼保健机构负责对辖区内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内容包括:膳食营养、体格锻炼、健康检查、卫生消毒、疾病预防等。上级妇幼保健机构负责下级妇幼保健机构开展托 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的业务培训、技术指导和监督检查。 (一)省级妇幼保健机构协助同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对全省托幼机构的卫生保健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二)市级妇幼保健机构协助同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制订全市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相关政策及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建立质量控制制度,并定期组织检查;负责组织辖区内托幼机构卫生保健业务培训和指导;掌握、收集和上报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相关信息。 (三)县级妇幼保健机构协助同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制定辖区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计划;对本辖区内托幼机构卫生保健人员进行定期业务培训、考核;对辖区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检查;定期召开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例会;建立和完善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信息管理档案,收集、上报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相关报表及分析报告。 第八条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定期为托动机构提供疾病预防控制咨询、卫生监测等服务和指导;及时收集、分析、调查、核实托幼机构的传染病疫情,发现问题及时通报托幼机构,并向卫生行政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内容与要求内容

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容与要求 一、一日生活安排 (一)托幼机构应当根据各年龄段儿童的生理、心理特点,结合本地区的季节变化和本托幼机构的实际情况,制订合理的生活制度。 (二)合理安排儿童作息时间和睡眠、进餐、大小便、活动、游戏等各个生活环节的时间、顺序和次数,注意动静结合、集体活动与自由活动结合、室活动与室外活动结合,不同形式的活动交替进行。 (三)保证儿童每日充足的户外活动时间。全日制儿童每日不少于2小时,寄宿制儿童不少于3小时,寒冷、炎热季节可酌情调整。 (四)根据儿童年龄特点和托幼机构服务形式合理安排每日进餐和睡眠时间。制订餐、点数,儿童正餐间隔时间3.5~4小时,进餐时间20~30分钟/餐,餐后安静活动或散步时间10~15分钟。3~6岁儿童午睡时间根据季节以2~2.5小时/日为宜,3岁以下儿童日间睡眠时间可适当延长。 (五)严格执行一日生活制度,卫生保健人员应当每日巡视,观察班级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予以纠正,以保证儿童在托幼机构生活的规律性和稳定性。 二、儿童膳食 (一)膳食管理。

1.托幼机构食堂应当按照《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以及《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建立健全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2.托幼机构应当为儿童提供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生活饮用水。保证儿童按需饮水。每日上、下午各1~2次集中饮水, 1~3岁儿童饮水量50~100毫升/次,3~6岁儿童饮水量100~150毫升/次,并根据季节变化酌情调整饮水量。 3.儿童膳食应当专人负责,建立有家长代表参加的膳食委员会并定期召开会议,进行管理。工作人员与儿童膳食要严格分开,儿童膳食费专款专用,账目每月公布,每学期膳食收支盈亏不超过2%。 4.儿童食品应当在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的单位采购。食品进货前必须采购查验及索票索证,托幼机构应建立食品采购和验收记录。 5.儿童食堂应当每日清扫、消毒,保持外环境整洁。食品加工用具必须生熟标识明确、分开使用、定位存放。餐饮具、熟食盛器应在食堂或清洗消毒间集中清洗消毒,消毒后保洁存放。库存食品应当分类、注有标识、注明保质日期、定位储藏。

幼儿园卫生保健知识

幼儿园卫生保健知识 对于孩子上幼儿园后,容易发烧、咳嗽、流涕等现象,各位家长一定很着急。其实,这是每个孩子在生长发育过程中要 经历的一个过程,我们想利用家园栏目的形式,让家长对幼儿园的工作有所了解。 一、幼儿在园的日常保健护理 晨间清洁卫生、晨接、户外活动、饮水、餐前餐后管理、大小便、幼儿睡眠、午点安排、幼儿卫生、幼儿离园、物品管理、 幼儿衣着。重点解释:幼儿所用物品每天进行消毒并做到随时保洁;班级教师对幼儿全面护理,并培养幼儿有饮水的习惯; 在传染病流行及天气有变化的情况下,园保健室都会给家长发信息。 二、周末在家如何护理好孩子 1.周末一般不带孩子去人流量大、空气污浊的场所。 2.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足睡眠、多运动、勤洗手,尤其是接触过公共物品后要先洗手再触摸自己的眼睛、鼻子和嘴巴, 室内保持通风等。 3.幼儿外出活动时,一定要是适量运动,及时穿脱衣服,补水。 4.尽量同步孩子在幼儿园的作息时间,学会自理。 三、如何给孩子正确用药 1.不要给孩子“进补”: 对于孩子来说,最好的“补品”就是正常科学的日常饮食。有家长给孩子买“保健药”、“补剂” ,如多种维生素制剂、微量元素制剂等。“补药”服用不当会使孩子出现不耐受的表现,如流鼻血等;有的孩子长期服用锌制 剂,导致缺铁性贫血;有的孩子服用“补品”出现性早熟等。 2.剂量:剂量不足会收不到良好的治疗效果,还易产生抗药性;而剂量过大又会增加不良反应甚至使孩子中毒。 3.给药方式:口服是最好的给药方法,有家长认为,孩子生病要打针才能好得快,这是不确切的。注射不仅疼痛,还增加了感 染机会。 有些口服药如肠溶衣片等是不能压碎后再给孩子服的,用药时需注意;糖浆应该摇匀后服等。 4.不要自行用药:当孩子患病后,有些家长在没有搞明孩子患了什么病的情况下,自行给孩子用药。这是很危险的。除了会引 起不良反应外,还会掩盖病情、延误治疗。 5.不要滥用抗生素:有家长一见孩子发烧就要求医生用抗生素,孩子发烧,多是由于病毒感染引起的,这种发烧有规律性,发 一段时间自己才会下降,用抗生素并不能使孩子烧退。过量抗生素的危害性:如过敏性皮疹,恶心呕吐食欲减退,更严重的是 杀死体内正常的菌群,破坏体内微生物的平衡,削弱身体的抵抗力。 四、孩子患病后的科学护理 1.注意休息,多喝白开水。“若要小儿安,须予三分饥与寒”注意饮食清淡,吃七八分饱。 2.根据季节变化及时增减衣服,没有特殊情况,不要穿得过多。 五、幼儿园如何制定带量食谱 根据《中国居民膳食指南》的要求和中国营养学会推荐的“儿童每日膳食中营养素推荐摄入量表”,按照幼儿生理需要摄入热能和各种营养成分的需求,利用“深圳市妇保院(专业监制)的《网达幼儿园幼儿营养配餐系统》制定幼儿园带量食谱。做好

关于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建议

关于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建议学龄前儿童,尤其是三岁以前的孩子免疫力还没有发展成熟,对大部分细菌、病毒普遍易感。一旦传染病在幼儿园内发生,可能很快就会大面积传染,给幼儿的身体发育及健康带来不良后果,同时也会导致不良的社会影响。幼儿园作为集体活动场所,老师及保健医生有责任做好相关的卫生防疫工作,引导孩子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并有效控制传染病在校内大面积传播。同时婴幼儿的安全意识的建立,能够减少发生意外的几率如摔伤、跌伤气管异物等。。 目前中国的xx幼儿园中,有部分家庭园或未经政府批准的托幼园所。考虑到这种情况,要确保孩子在园期间的生命安全,老师需要具备基本卫生常识,了解婴幼儿常见传染病的相关知识,基本消毒常识,掌握基本的急救术并持有证书。这些知识可以向附近的妇幼保健院及红十字会学习。 对于控制园内传染病涉及的相关工作有有几方面: 一、健康的园内生活节奏。 二、对于孩子,仔细的生活照顾,做好保暖工作,根据气候及时增减衣服,勿过热,过冷,保持衣物干燥。

三,定期有家长教育课程,保持家庭拥有健康的生活饮食健康。少带孩子到人群密集的地方。 做好以上(一、二、三)点能有效加强孩子的免疫力。 五坚持每日晨检,有保健老师的园所由保健老师负责,没有保健老师的园所由老师负责。早上接到孩子时要有意识地观察孩子的状态,精神是否良好,额头是否发热,皮肤及口腔是否有皮疹溃疡等等。 一旦发现异常及时与家长沟通,了解原因,可引起传染病的病请家长把孩子带到正规医院由儿科医生确诊,明确是否传染病。根据病情轻重选择在家隔离或者住院医院。在疾病痊愈,隔离期满方可入园。 五:园所内的环境(包括空气)用品等定期清洗消毒。 1、幼儿餐具及水杯需要在流水下清洗,并确保每餐后高 温消毒。 2、幼儿的擦手毛巾不能混用,每周消毒一次,在传染病 发作期间需要每天消毒。 3、马桶圈每日清洗消毒,马桶随时清洗,每天消毒,成

教职工卫生保健业务学习培训制度

教职工卫生保健业务学习培训制度 作息制度 合理的生活制度是保证儿童身心健康的重要因素,根据不同年龄的幼儿生理特点,合理地安排他们一天的生活内容。 幼儿一日生活时间分配: 7:50—9:00 入园、晨检、早餐、游戏 9:00—9:15 大中班早操及锻炼 9:15—9:30 小班早操及锻炼 9:15—9:50 大中班集体教育活动 9:30—9:50 小班集体教育活动 9:50—10:10 喝水及自由活动 10:10—10:40 户外体育活动 10:40—11:20 游戏活动 11:20—11:30 休息 11:30—12:00 盥洗、午餐 12:00—12:10 餐后休息 12:10—2:30 午睡 2:00—2:50 起床 2:50—3:10 午操及锻炼 3:10—3:30 盥洗、午点 3:30—4:00 集体教育活动 4:00—4:50 游戏

4:50—5:00 准备晚餐 5:00—5:30 幼儿晚餐 5:30—6:00 幼儿离园 幼儿园幼儿营养膳食管理制度 (一)饮食管理 1、幼儿的伙食应有专人负责,民主管理,建立伙委会(园领导、炊事人员、保教人员及孩子家长代表)定期开会,研究伙食问题。 2、伙食费专用,精打细算,计划开支,合理使用,工作人员伙食和幼儿伙食严格分开,伙食帐目每月公布一次。 3、厨房工作人员要按时为幼儿供应饭菜,保教人员要让幼儿进餐前保持愉快情绪,进餐时间不应少于20—30分钟,保证儿童吃饱每餐饭。 4、准确掌握幼儿出勤人数,做到每天按人按量供给,不浪费,不吃隔夜饭菜。 5、厨房所有餐具、用具、调料均不得出堂,严禁私拿私分公物。 6、幼儿园工作人员在园搭交费,其费用与幼儿伙食严格分开核算。 (二)幼儿膳食营养管理 一、生活作息制度 合理的生活制度是保证儿童身心健康的重要因素,根据不同年

【幼儿园幼儿五官保健制度办法】幼儿园陪餐制度

【幼儿园幼儿五官保健制度办法】幼儿园陪 餐制度 幼儿园幼儿五官保健制度办法(一)儿童眼部保健 1.管理对象:园所全体儿童,对视力高危儿童(已诊断弱视、斜视、高度屈光不正或家族中有高度视力低常者)应重点管理。 2.管理内容: 1)建立定期视力检查制度:4岁以上儿童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视力检查。早期发现异常,及时确诊治疗。 2)对视力低常儿童进行管理。 3)了解弱视儿童的矫治方法,督促协助在园弱视儿童坚持弱视训练。 4)对视力低常儿童每3个月测查一次视力,记录在“视力矫治登记册”。 5)转诊:儿童单眼视力低常或双眼裸眼视力相差两行或两行以上时,2周-1个月后应复查一次,仍符合上述条件时,应督促家长带儿童到设有儿童眼科的医疗卫生机构进一步确诊和治疗,并追踪诊断结果。 6)当幼儿出现视物行为异常的表现或眼外观检查发现可疑异常或眼位和眼球运动检查发现异常,均应及时转诊至区妇幼保健机构或

医疗机构的相关专科门诊进一步诊治,并追踪诊断结果。 7)视力检查结束后,数据准确、完整的录入北京市妇幼信息系统,定期进行数据的质量控制,按要求进行汇总上报。并填写“五官保健统计表”。 3.预防措施: 1)保护儿童视力:室内光线充足,不在光线过强或过暗的环境下看书、写画、游戏。儿童持续近距离注视时间,每次不宜超过30分钟。 2)培养儿童良好的看书、写字姿势,掌握正确的握笔方法。眼与书本之间距离保持30-35厘米,书与桌面应呈30°-40°角度。 3)操作各种电子视频产品每次时间不宜超过20分钟,每天累计时间不宜超过1小时,眼睛与各种电子产品荧光屏为其对角线5~7倍的距离,平面略低于眼高。 4)预防眼传染病:教育和督促儿童经常洗手,不用脏手揉眼睛。发现眼部传染病及时隔离患儿,不带患有传染性眼病的儿童到人群聚集的场所活动,定期对玩具、毛巾进行消毒,以预防眼科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 5)预防眼外伤:注意儿童生活环境安全,杜绝儿童眼外伤的发生。 6)屈光不正儿童要到具有相应资质的医疗机构或眼镜验配机构进行正规散瞳验光,调整眼镜屈光度,不使用劣质及不合格眼镜。在专业医师指导下合理、适度使用眼保健产品。 7)合理营养,平衡膳食。每天户外活动不少于2小时。 (二)儿童耳部保健 1.管理对象:园内全体儿童 2.管理内容:

幼儿园卫生保健精细化管理

主题:幼儿园卫生保健精细化管理 大纲:卫生保健管理的意义 卫生保健工作的内容 一、卫生保健管理的意义 《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明确指出:“幼儿园必须把保护幼儿的生命和促进幼儿的健康放在工作的首位。”让每个孩子健康成长是幼儿园的首要责任,因为正在发育和成长中的学前儿童,各器官的生理功能尚不够完善,机体的免疫功能低下,容易受到损害,幼儿园必须通过科学有效的卫生保健管理工作,实施保育和教育相结合的原则,才能保证幼儿的健康成长。 此外,幼儿园是幼儿集休生活的场所,幼儿间彼此接触频繁,容易发生传染疾病,危害幼儿的健康,预防控制传染病传播和流行,为集体幼儿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也是卫生保健管理工作非常重要的意义。 二、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的内容 1、根据儿童不同年龄的特点,建立科学、合理的一日生活制度,培养儿童良好的卫生习惯; 幼儿每日生活中各种活动及休息的顺序和时间的比例安排,如入园,盥洗、饮水、如厕、午睡、进餐、游戏、学习等都要有严格的制度规定。制定适宜的生活作息制度,合理安排幼儿一日生活中各项活动的

顺序和时间,是保证幼儿身体健康的重要因素。一日生活安排应注意动静交替、室内外兼顾,还要考虑有组织的活动与自由活动、集体与小组及个别分散活动的比例安排。合理安排幼儿一日生活还能促进幼儿神经、消化系统及其他各器官系统正常发育。 (1)幼儿园生活制度制定(具体安排可根据场地、幼儿年龄、活动安排和天气情况有所调整) 2、为儿童提供合理的营养膳食,科学制定食谱,保证营养均衡。定期计算和评价分析幼儿的进食量和营养素摄入量。这是保证幼儿正常生长发育、维持生理功能和生命活动的需要,健康的饮食是幼儿园保健管理的重要内容。 (1)厨房工作人员参与食谱的制订,可以保证食谱便于操作,易于烹制。 (2)食谱制订:合理搭配,营养均衡。 (3)每日为儿童供给的食物种类和数量要做好相关表格记录。(4)要对各类营养的摄入量进行分析,判断幼儿营养素的获取是否达标。 幼儿园应当每周制订一次带量食谱,每月制定膳食计划,每季度进行一次幼儿膳食营养调查,这是一项重要的常规性工作,经常进行检查和评价,科学、合理地对幼儿膳食进行现代化管理是幼儿科学膳食的重要保障。 为了幼儿的身体健康,除了制定科学的食谱还不够的。我们还需要严

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

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提高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水平,预防和减少疾病发生,保障儿童身心健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招收0~6岁儿童的各级各类托儿所、幼儿园(以下简称托幼机构)。 第三条托幼机构应当贯彻保教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做好卫生保健工作。 第四条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将托幼机构的卫生保健工作作为公共卫生服务的重要内容,加强监督和指导。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协助卫生行政部门检查指导托幼机构的卫生保健工作。 第五条县级以上妇幼保健机构负责对辖区内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进行业务指导。业务指导的内容包括:膳食营养、体格锻炼、健康检查、卫生消毒、疾病预防等。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定期为托幼机构提供疾病预防控制咨询服务和指导。 卫生监督执法机构应当依法对托幼机构的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预防和控制等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第六条托幼机构设有食堂提供餐饮服务的,应当按照《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以及有关规章的要求,认真落实各项食品安全要求。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负责餐饮服务监督管理的部门应当依

法加强对托幼机构食品安全的指导与监督检查。 第七条托幼机构的建筑、设施、设备、环境及提供的食品、饮用水等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规范的要求。 第八条新设立的托幼机构,招生前应当取得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符合《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的卫生评价报告。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将卫生保健工作质量纳入托幼机构的分级定类管理。 第九条托幼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是本机构卫生保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第十条托幼机构应当根据规模、接收儿童数量等设立相应的卫生室或者保健室,具体负责卫生保健工作。 卫生室应当符合医疗机构基本标准,取得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保健室不得开展诊疗活动,其配置应当符合保健室设置基本要求。 第十一条托幼机构应当聘用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保健人员。卫生保健人员包括医师、护士和保健员。 在卫生室工作的医师应当取得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医师执业证书》,护士应当取得《护士执业证书》。 在保健室工作的保健员应当具有高中以上学历,经过卫生保健专业 知识培训,具有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基础知识,掌握卫生消毒、传染 病管理和营养膳食管理等技能 第十二条托幼机构聘用卫生保健人员应当按照收托 150 名儿童至少

幼儿园卫生保健实施细则

渭南市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实施细则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提高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质量和水平,预防和减少疾病发生,保障儿童身心健康,按照卫生部、教育部第76号令《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卫生部关于印发<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的通知》(卫妇社发〔2012〕35号)(以下简称《工作规范》)和《陕西省卫生计生委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陕西省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陕卫妇发〔2014〕100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全市招收0~6岁儿童的各级各类托儿所、幼儿园(以下简称“托幼机构”)。 第三条托幼机构应当贯彻预防为主、保教结合的方针,根据《管理办法》和《工作规范》认真做好卫生保健工作。 第四条小学附设学前班、单独设立的学前班参照本细则执行。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五条建立卫生、教育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多部门协调机制,市级及各县(市、区)分别成立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协调组及专家技术指导组,根据需要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会商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工作。 第六条市、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的管理,将托幼机构的卫生保健工作作为公共卫生服务的重要内容,加强监督、检查与指导。委托同级妇幼保健机构负责辖区内卫生保健工作综合评估,承担辖

区内托幼机构卫生保健人员的岗前培训及考核,考核合格者发放《托幼机构卫生保健技术培训合格证》。 第七条教育部门支持协助卫生行政部门检查指导托幼机构的卫生保健 工作,将卫生保健工作质量纳入托幼机构的年度考核和分级定类管理。 第八条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定期为托幼机构提供疾病预防控制咨询服 务和指导;卫生监督执法机构应依法对托幼机构的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预防和控制等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第九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依法加强对托幼机构食品安全的指导 与监督检查。 第十条各级妇幼保健机构协助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制定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的业务指导和检查;负责对托幼机构入托前及在园儿童、上岗前及在岗工作人员进行健康检查;收集信息,掌握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情况,为卫生行政部门决策提供相关依据。 (一)市级妇幼保健机构负责组织辖区内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人员的培训;每半年至少开展1次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工作质量检查和指导;建立健全托幼机构卫生保健质量控制和评估制度。 (二)各县(市、区)妇幼保健机构负责实施年度相关业务培训或现场观摩活动;建立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例会制度;每年至少组织2次辖区内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的业务指导和检查。 第十一条托幼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是本机构卫生保健工作的 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实施、管理本机构卫生保健工作。 第三章机构及人员管理

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教学设计

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教学设计 Teaching design of health care management methods in nurseries and kindergartens

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教学设计 前言:小泰温馨提醒,本教案根据教学设计标准的要求和针对教学对象的特点,将教学诸要素有序安排,确定合适的教学方案的设想和计划。便于学习和使用,本文下载后内容可随意修改调整及打印。 托儿所幼儿园是儿童集体保教机构,其根本任务是保障和促进婴幼儿和学龄前儿童的身心健康。为了加强对托幼机构保健工作的管理与监督,确保儿童的身心健康,我们组织制定了《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以便对托幼机构实行统一管理和监督。本《管理办法》未提及的其他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仍按《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制度》执行。现将《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各地可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 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第一条为提高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质量,保证儿童的身心健康,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有招收0~6岁儿童托儿所、幼儿园。第三条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主管全国托儿所卫生保健工作,指导全国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主管辖区内托儿所、指导辖区内幼儿园的卫生保健管理工作。第四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协助卫生行政部门检查、指导幼儿园的卫生保健工作。第五条托儿所、幼儿园园舍、桌椅、教具、采光、照明、卫生设施、娱乐器具及运动器械等必须安全并适合儿童健康发育的需要,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和安全标准

托儿所幼儿园保健工作规范

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 二〇一二年三月

目录 第一部分卫生保健工作职责 (1) 一、托幼机构 (1) 二、妇幼保健机构 (3) 三、相关机构 (4) 第二部分卫生保健工作内容与要求 (5) 一、一日生活安排 (5) 二、儿童膳食 (6) 三、体格锻炼 (9) 四、健康检查 (9) 五、卫生与消毒 (13) 六、传染病预防与控制 (15) 七、常见病预防与管理 (16) 八、伤害预防 (17) 九、健康教育 (17) 十、信息收集 (18) 第三部分新设立托幼机构招生前卫生评价 (19) 一、卫生评价流程 (19) 二、卫生评价标准 (19) 第四部分附件 (23) 附件1儿童入园(所)健康检查表 (23) 附件2托幼机构工作人员健康检查表 (26) 附件3托幼机构环境和物品预防性消毒方法 (29) 附件4卫生保健工作记录(登记)表 (31) 附件5卫生保健资料统计表 (34) 附件6托幼机构卫生评价申请书 (38) 附件7新设立托幼机构招生前卫生评价表 (39) 附件8托幼机构卫生评价报告 (42)

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 为贯彻落实《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加强托儿所、幼儿园(以下简称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切实提高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质量,特制定《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以下简称《规范》)。 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的主要任务是贯彻预防为主、保教结合的工作方针,为集体儿童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预防控制传染病,降低常见病的发病率,培养健康的生活习惯,保障儿童的身心健康。 第一部分卫生保健工作职责 一、托幼机构 (一)按照《管理办法》要求,设立保健室或卫生室,其设置应当符合本《规范》保健室设置基本要求。根据接收儿童数量配备符合相关资质的卫生保健人员。 (二)新设立的托幼机构,应当按照本《规范》卫生评价的要求进行设计和建设,招生前应当取得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符合本《规范》的卫生评价报告。 (三)制订适合本园(所)的卫生保健工作制度和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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