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标设备合同印发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独山子石化加工进口哈萨克斯坦含硫原油炼油及乙烯技术改造工程

标的物名称买卖合同

(合同号:)

买方:

卖方:

合同签订地:新疆克拉玛依市独山子区

合同签订时间:2006年月

目录

1、合同标的和供货范围 (1)

2、制造商与制造标准 (1)

3、价格 (1)

4、付款 (2)

5、包装和装运标识 (3)

6、交货和运输 (4)

7、技术文件的交付 (6)

8、技术服务 (6)

9、设备监造 (7)

10、出厂检验 (9)

11、现场开箱检验 (10)

12、安装、调试和验收 (11)

13、质量保证 (14)

14、卖方质量违约的补救办法和索赔 (16)

15、卖方履行延误和误期赔偿违约金 (17)

16、合同的中止和终止 (18)

17、转让、分包与外购 (20)

18、保密 (20)

19、权利瑕疵 (21)

20、不可抗力 (21)

21、合同争端的解决 (22)

22、合同生效及其他 (22)

23、通知 (23)

附件:1、供货范围和分项价格表 (25)

2、发货清单和唛头格式 (26)

3、《技术附件全称》 (27)

1.合同标的和供货范围

1.1买方同意向卖方购买,卖方同意向买方销售标的物名称及其备品备件(以下简称合同货物),供货范围详见附件一。卖方同意按照技术协议的规定,向买方提供技术文件和技术服务。1.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现有任何漏项和短缺,在合同货物中并未列入但确实是卖方供货范围中应该有的,或是满足合同货物的性能所必须的,均应由卖方负责补齐,发生的费用由卖方承担。2.制造商与制造标准

2.1合同货物中设备1名称由制造商1全称制造;设备2名称由制造商2全称制造。

2.2合同货物应符合技术协议所述的设计和制造标准。如果技术协议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国家发布的最新有效版本的标准。

3.价格

3.1本合同价格为独山子到货价,共计人民币(大写:)。

3.2合同价格包括合同货款、包装费、运输费、运输保险费、技术资料费、技术服务费及根据现行税法对卖方征收的一切税费。

3.3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一方派遣人员到另一方执行合同的所有费用应由派遣方承担。另一方应为派遣方人员提供工作和生活便利。

4.付款

4.1付款方式:银行汇票或电汇。

4.2付款比例:(以下仅为参考格式,请经办人和相关审核部门确定)

4.2.1预付款的支付

本合同总价的%,计人民币(大写:),在合同生效且买方收到卖方提交上述金额的财务收据核实无误后的30个工作日内向卖方支付。

4.2.2进度款的支付

本合同总价的%,计人民币(大写:),在买方收到卖方提供的设计图纸且制造材料到达制造厂后,买方收到卖方提交的上述金额的财务收据并审核无误后30个工作日内向卖方支付。

4.2.3货到验收款的支付

本合同总价的%,计人民币(大写:),在合同货物现场交货且验收合格后,买方收到卖方提交合同总价100%的增值税发票和上述金额的财务收据并审核无误后30个工作日内向卖方支付。

4.2.4质保金的支付

本合同总价的%,计人民币(大写:),在卖方提交由买方授权代表签署的最终验收证书和上述金额的财务收据,经审核无误后30个工作日内向卖方支付,如有索赔,则要扣除索赔部分款项。

4.3如卖方应向买方支付违约金和/或赔偿金,卖方应在收到买方的索赔通知后10天内通过电汇支付。否则,买方有权从付给卖方的任何一笔款项里扣除。

5.包装和装运标识

5.1合同货物应由卖方根据货物的不同形状和特点进行牢固的包装,从而适合多次搬运、装卸、以及长途内陆运输。包装和装运标识应符合技术协议所述的标准,如果技术协议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国家标准及货物承运人的规定。

5.2卖方应承担由于其包装或其防护措施不妥而引起货物锈蚀、损坏和丢失的责任和费用。无论何时证实属于卖方责任,卖方均应及时修理、更换或赔偿。

5.3每份包装箱内应附上两份包括分件名称、数量、机组号、图号的详细装箱单、合格证。分包、外购件包装箱内还应有产品出厂质量合格证明书、技术说明各一份。

5.4卖方应对成包或成捆的零散附件、裸装货物帖上标签,注明合同号、随附的设备名称、附件名称、位号、在安装图上的附件号等。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应附上单独的标签,注明“备品备件”或“专用工具”字样。

5.5对于特殊物品(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及其它危险品和运输过程中对温度等环境因素和震动有特殊要求的设备或物品)必须在包装上特别标明其品名、性质、特殊保护措施、保存方法以及处理意外情况的方法,并在起运前以传真方式将上述内容告知买方联系人。

5.6卖方对多次使用的专用铁路包装箱、包装架、运输固定架等(如本款适用),应做出专门标记并提供回收清单,在交货后由

卖方自行收回,费用由卖方承担。

5.7卖方发运货物应进行明确标识,具体要求见附件三《供应商包装唛头要求》。

6.交货和运输

6.1合同货物总体交货时间:年月日。

如果合同货物交付使用前需要办理强制许可证,卖方应在交货期内办理完毕。

6.2现场交货记录:

到货时间和货物数量、重量以双方现场交货记录为准,此日期即计算迟交货物违约金时间的根据。

如果合同货物经买方检查后发现有缺少、丢失或损坏,且非买方原因,卖方应在收到买方通知后15天内(对急用者应在3天内)免费向现场补充提供缺少、丢失或损坏的部分。

6.3卖方装运的货物不应超过合同规定的数量或重量,否则,买方对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和后果不承担责任。

6.4运输总体要求:

卖方负责合同货物从卖方到交货地点的全程运输,原则上不允许汽车配货或中转给其它承运人。若出现上述情况或其它异外情况,卖方必须立即通报买方联系人。交货地点的卸车由买方负责。

6.5运输方式和交货地点:(请选择下列三种方式中的一种)

如为汽车运输,货物运至合同货物安装现场或独山子境内

买方指定地点。

如为铁路整车皮运输,货物运至独山子铁路专用线。

如为铁路零担运输,货物必须为铁路快件发货,到达站为奎屯站。

6.6运输风险承担和运输保险:

在到达交货地点双方签署交货记录前,合同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卖方承担。

卖方须向保险公司以卖方为受益人投保合同货物价格100%的运输一切险,保险区段为发运地到交货地点后买方验收完毕止。

卖方应将保险合同副本于第一批货物交货前10天提供给买方。

在运输中如发生货物损坏或丢失,卖方负责与承运人及保险公司交涉,同时卖方应自负费用尽快补供货物以满足工期需要。

6.7发货通知:

卖方在合同规定的到货日期前60天传真通知买方能否如期到货和大概交运日期。卖方应在每批货物预计到达前10天通知买方确切交运日期。

卖方在每批货物发货后24小时内将发货清单传真给买方联系人,以便买方安排接货,发货清单格式见附件三。

7.技术文件的交付

7.1卖方应按技术协议规定,向买方分批提供满足工程设计、监造、安装、调试、试验、检验、培训、运行和维修所需的技术资料。

7.2技术资料一般以快递方式递交,每批技术资料交邮后,卖方应在24小时内以传真通知买方和设计方(如适用)。

7.3每包技术资料内应附有详细清单一式二份,标明技术资料的序号、文件项号、名称和页数。

7.4技术资料以邮政部门提货通知单时间戳记为技术资料的实际交付日期。此日期将作为对延期交付资料进行违约金计算的依据。

7.5如果技术资料经买方检查后发现有缺少、丢失或损坏,且非买方原因,卖方应在收到买方通知后15天内(对急用者应在3天内)免费向现场补充提供缺少、丢失或损坏的部分。8.技术服务

8.1卖方应及时提供与本合同货物有关的设计、监造、检验、土建、安装、验收试验、检修等相应的技术指导、技术配合等全过程的服务,对有技术支持方的卖方还包括技术支持方所提供的相应服务。技术服务详细内容见技术协议。

8.2卖方需派代表指导买方按卖方的技术资料、图纸进行安装、验收试验,并负责解决合同货物在上述过程中出现的有关问题。若有产品质量问题,卖方在接到买方书面通知后2小时内回复,如买方认为需要卖方人员到达现场,则卖方人员应在2

天内到达现场。

8.3卖方须对一切与本合同货物(包括分包、外购货物)的技术接口、技术服务等问题负全部责任。凡与本合同设备相连接的其它设备装置,卖方有提供接口和技术配合的义务。

8.4卖方派到现场服务的技术人员应是有实践经验、可胜任此项工作的人员,卖方技术人员应遵守现场各项管理条列。

卖方派到现场服务的技术人员名单应提交买方予以确认。买方有权提出更换不符合要求的卖方现场服务人员,如果在买方提出该项要求3天内卖方没有答复,将视为卖方不提供技术服务等同处理。

8.5由于卖方技术服务人员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技术服务或技术指导疏忽和错误而造成的损失应由卖方负责。

9.设备监造

9.1如买方认为必要,有权派出代表或委托监造单位对设备进行监造。

9.2卖方有配合监造的义务,应向买方提供合同货物的设计、制造和检验标准的目录。监造的范围、标准及具体监造/见证项目见技术协议。

9.3卖方必须为监造代表提供:

9.3.1在设备投料时,提供本台设备的生产计划及每一个月度实际生产进度和月度检验计划。

9.3.2提前7天提供设备的监造内容和检验时间。

9.3.3提供与本合同设备监造有关的标准(包括工厂标准)、图纸、资料、工艺及实际工艺过程和检验记录(包括中间检验记录和/或不一致性报告)及技术协议规定的有关文件供监造代表查阅。

9.4监造检验/见证一般为现场见证,原则上不得影响工厂的正常生产进度,但发现重大问题时的停工检验除外。

若监造代表不能按卖方通知时间及时到场,监造检验/见证转为文件见证。卖方工厂的试验工作可正常进行,试验结果有效,但是监造代表有权事后了解、查阅、复制检查试验报告和结果。

若卖方未及时通知监造代表而单独检验,买方将不承认该检验结果,卖方应在监造代表在场的情况下重新进行该项试验。

9.5监造代表在监造中如发现设备和材料存在质量问题或不符合本合同规定的标准或包装要求时,有权提出意见并暂不予以签字,卖方须采取相应改进措施保证货物质量。

无论监造代表是否要求和是否知道,卖方均有义务主动及时地向其提供合同设备制造过程中出现的较大的质量缺陷和问题,不得隐瞒,在监造代表不知道的情况下卖方不得擅自处理。9.6卖方对所提供货物的质量负有全部责任。不论监造代表是否参与监造,是否签署了监造与检验报告,均不能被视为卖方应承担的质量责任的解除。

10.出厂检验

10.1所有合同货物(包括外购与分包部件)出厂前须进行完整的出厂试验,应有制造厂出具并经卖方签署的产品质量合格证和检

验记录、试验报告,作为交货的质量证明文件。

如买方认为必要,某些主要设备部件及其焊装过程的检验记录应由买方代表见证并会签,检验和试验程序由买方代表与卖方人员共同协商确定,具体内容见技术协议。

10.2卖方应在双方会同检验的设备焊装和检验前60天,将检验和焊装的初步计划通知买方,详细计划在初步计划以后30天提出。

如卖方未按上述时间通知买方,致使买方来不及检验时,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推迟设备的出厂日期。因此超出交货期的,卖方应承担迟交货的责任。

买方在接到卖方安排检验的初步计划通知后30天内,将买方参加检验人员名单提交给卖方。买方应按卖方通知的日期,按时到达工厂检验,若买方代表不能按时到场,卖方工厂的试验工作可正常进行,试验结果有效,但是买方代表有权事后查阅、复制试验报告和结果。

10.3买方代表在检验中如发现设备和任何部件有缺陷或不符合本合同规定的标准或包装要求时,有权提出意见,卖方应予以充分考虑,并采取相应措施以保证交货质量。

11.现场开箱检验

11.1当货物运抵交货地点后,买方应尽快安排开箱检验,卖方应在接到买方通知后应及时到现场,与买方一起对货物的包装、外观、数量、规格和质量进行清点检验。

买方应在开箱检查前5天通知卖方开箱检验日期,如果卖方人员未按时赴现场,买方有权自行开箱检验,检验结果对双方同样有效。

如买方未通知卖方而自行开箱,产生的后果由买方承担。

11.2现场检验时,如发现合同货物有任何不符之处,双方应做好记录,并由双方代表或买方单方面(如果卖方代表未能参加)签字,各执一份,作为买方向卖方提出修理和/或更换和/或索赔的依据。

11.3卖方如对上述买方提出修理、更换、索赔的要求有异议,应在接到买方书面通知后7天内提出,否则上述要求即告成立。如有异议,卖方在接到买方书面通知后10天内,派代表赴现场同买方共同复验。

11.4如双方代表在会同检验中对检验记录不能取得一致意见时,可由双方委托交货地的第三方权威检验机构或双方权威检验机构联合进行检验。检验结果对双方都有约束力,检验费用由责任方负担。

11.5如果货物被认定不能满足使用目的,买方可以拒绝接受该货物,卖方应更换被拒绝的货物,或者尽快进行必要的修理以满足要求。由此产生的制造、修理、运费、保险费及检验费均应由卖方负担。如果卖方委托买方修理损坏的设备,所有修理设备的费用由卖方承担。

11.6由于卖方原因而引起的修理或更换的时间,以不影响买方工

程建设进度为原则,但最迟不得晚于发现缺陷、损坏或短缺等之后1个月,否则按迟交货处理。

11.7现场的到货检验没发现问题或卖方已按索赔要求予以更换或修理均不能被视为卖方应承担的质量保证责任的解除。

12.安装、调试和验收

12.1本合同货物由买方根据卖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检验标准、图纸及说明书进行安装、调试、试运行和验收。整个过程须在卖方现场技术服务人员指导和监督下进行。重要工序须经卖方现场技术服务人员签字确认,重要工序由卖方提供。

12.2单台设备安装完毕后,卖方技术人员应参加设备安装质量的检验和测试。买卖双方代表共同签署安装完毕证书,买卖双方各执一份。

12.3卖方所供设备安装完毕后,由买方负责、卖方参加制定调试方案。卖方应提出所供设备的调试要点(包括调试大纲、调试计划、技术措施等与设备调试相关的具体要求),详见技术协议。

12.4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后,卖方应派人参加验收试验,并应尽快解决验收试验中出现的设备问题,解决设备问题所需时间不应超过1个月,如果由于卖方原因,拖延验收试验时间,将按迟交货等同处理。

12.5所有验收试验都需要双方共同签字确认,如果合同货物经验收试验合格,买方应在10日内签署初步验收证书。

在不影响设备安全、可靠运行的条件下,如有个别微小缺陷,

且此缺陷被认定为卖方责任,卖方在双方商定的时间内免费修理上述的缺陷,则买方可同意签署初步验收证书。

12.6如果合同货物经验收试验确定不能达到技术协议所规定的技术指标和技术标准,双方应共同分析原因,澄清责任,由责任一方采取措施,由买方确定第二次验收试验时间。

如发生分歧由设备使用地的第三方权威机构进行评定,评定结果对双方有效,评定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12.7如果责任方认定为卖方,卖方需自费采取有效措施以使第二次性能验收试验能达到技术性能指标,卖方将负担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

所更换和/或修理的设备和材料的费用;

所使用的买方工具和设备的费用;

所使用的材料和消耗品的费用;

参加验收试验及修理的买方人员的费用;

所更换和/或修理的设备和材料运离/运抵现场的运费和保险费。

12.8在第二次验收试验后,如设备整体仍存在超出详细设计图纸和技术条件的重大不符合项或仍有一项或多项指标未能达到本合同及技术协议所规定的技术指标和技术标准,双方应共同分析原因,澄清责任,如属卖方原因,则应根据责任评定结果按下列原则处理:

12.8.1允许保留的重大不符合项:

对允许保留且可以修复的不符合项,卖方必须在买卖双方协商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修复工作,由此发生的费用全部由卖方承担。因此耽误工期的,卖方应承担相应的迟交货违约金。

对允许保留但无法修复的不符合项,最低赔偿金为合同总价的20%,其具体违约金可由买卖双方根据其严重程度确定赔偿额。

12.8.2不允许保留的重大不符合项:

需要返修:由此而发生的全部费用由卖方承担。因此耽误工期的,卖方应承担相应的迟交货违约金。

判定报废:买方有权终止合同或要求卖方无偿更换。因此耽误工期的,卖方应承担相应的迟交货违约金。

12.8.3卖方支付全部违约金或者卖方提供的修复工作被买方接受之日,即为买方承认设备可以初步验收并出具初步验收证书之日。

12.9初步验收证书只是证明合同货物在出具初步验收证明时可以按合同要求予以接受,但不能视为卖方对可能存在的引起合同货物损坏的潜在缺陷所应负的责任解除的证据。

12.10本合同履行期间,如果卖方提供的设备有缺陷和技术资料有错误,或者由于卖方技术人员指导错误和疏忽,造成工程返工、报废,卖方应立即无偿更换和修理。如需更换,卖方应负担由此产生的到安装现场更换的一切费用,更换或修理期限应不迟于证实属卖方责任之日起的1个月内,否则,应按迟交货处理。

12.11本合同履行期间,对由于卖方责任需要进行的检查、试验、再试验和修理,在卖方提出请求时,买方应作好安排进行配合以便进行上述工作。卖方应负担修理或调换及其人员的费用。如果卖方委托买方施工人员进行加工和/或修理、更换设备部件,或由于卖方设计图纸错误或卖方技术服务人员的指导错误造成返工,卖方应按下列公式向买方支付费用:(所有费用按发生时的费率水平计费)

P=ah+M+cm

其中:P__总费用(元)

a__人工费(元/小时.人)

h__人时(小时.人)

M__材料费(元)

c__台班数(台.班)

m__每台设备的台班费(元/台.班)

13.质量保证

13.1卖方应保证合同货物是最新或目前的型号,符合安全可靠、经济运行和易于维护的要求,满足技术协议所规定的技术标准和技术要求。除非合同另有规定,货物应含有设计上和材料的全部最新改进。

卖方保证合同货物没有设计、材料或工艺上的缺陷,也没有因卖方的行为或疏忽而产生的缺陷。

卖方保证所交付的技术资料完整统一和内容正确、准确的并

能满足合同设备的设计、安装、运行和维修的要求。

13.2无论验收试验进行一次或二次,质量保证期在合同货物签发初步验收证书之日起12个月内保持有效,或在最后一批合同货物到达交货地后18个月内保持有效,以后发生者为准。

如由于卖方责任需要更换、修理有缺陷的设备,而使设备推迟安装或停运时,则保证期应按实际修理或更换所延误的时间做相应延长。

如合同设备在保证期内发现属卖方责任的缺陷,则其保证期将自该缺陷修正后重新开始计算(年或月)。

13.3上述保证期满后,由买方在30天内出具合同保证期满最终验收证书交给卖方,在此期间卖方应完成买方在保证期满前提出的索赔和赔偿。

13.4卖方为合同货物承担的质量保证期应到买方出具最终验收证书时止。但最终验收证书也不能被视为卖方对合同货物中存在可能引起合同设备损坏的潜在缺陷应负责任的解除的证据。13.5在保证期内所发现的缺陷,买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卖方收到通知后应在30日内以合理的速度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

13.6如果卖方收到通知后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没有弥补缺陷,买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卖方承担,买方根据合同规定对卖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

14.卖方质量违约的补救办法和索赔

14.1如果卖方对质量违约负有责任,并且买方在合同规定的检验、安装、调试、验收和质量保证期内提出了索赔,卖方应按照买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结合起来解决索赔事宜:14.1.1卖方同意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买方,在接到买方通知14天内清除被拒收的货物,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看管和保护退回货物所需的其它必要费用。

14.1.2根据货物的不符情况、损坏程度以及买方所遭受损失的金额,经买卖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不论价款是否已付,减价按实际交付的货物在交货时的价值与符合合同规定的货物在当时的价值两者之间的差额计算。

14.1.3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或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和/或修补缺陷部分,卖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买方蒙受的全部直接损失费用。同时,卖方相应延长所更换货物的质量保证期。

14.2如果在买方发出索赔通知后7日内,卖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卖方接受。如卖方未能在买方发出索赔通知后30日内或买方同意的延长期限内,按照买方同意的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买方将从任何合同款中扣回索赔金额,如应付合同款小于损害赔偿额,买方有权要求卖方另行赔付。

14.3卖方违反合同应负的损害赔偿额,应与买方因其违反合同而遭受的损失额相等。

14.4买方享有的要求损害赔偿的任何权利,不因行使采取其它补救办法的权利而丧失。

15.卖方履行延误和误期赔偿违约金

15.1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卖方及其分包人遇到妨碍按时交货和按时提供技术资料、技术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时间和原因通知买方。

15.2买方在收到卖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给予延长宽限期。如买方同意给予卖方一段合理时限的宽限期,则双方应签订补充协议。

15.3如果卖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技术资料、技术服务,买方应在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措施的情况下,从合同价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违约金。卖方支付违约金,并不解除卖方按照合同继续交货、提供技术资料和技术服务的义务。15.4买方有权按下列比例向卖方收取违约金,直到卖方交货为止:

迟交1-4周,每周违约金金额为迟交货物金额的0.5%;

迟交5-8周,每周违约金金额为迟交货物金额的1.0%;

迟交8周以上,每周违约金金额为迟交货物金额的2.0%。

买方有权按下列比例向卖方收取违约金,直到收到严重影响设计、安装的关键技术资料或买方提供服务为止:

迟延1-2周,每周违约金金额为人民币3万元;

迟延3-4周,每周违约金金额为人民币6万元;

迟延4周以上,每周违约金金额为人民币10万元。

不满一周按一周计算。

15.5迟延交货违约金的最高限额为合同总价的10%。一旦达到最高限额,买方有权终止合同。

16.合同的中止和终止

16.1合同的中止

16.1.1如果合同生效后,卖方履行合同义务的能力或信用出现严重缺陷或卖方的行为表明其显然将不履行其合同义务,买方可以中止合同。

16.1.2买方中止合同须立即通知卖方,如经卖方对履行合同义务提供充分保证,则合同应继续履行。

16.1.3如果买方行使中止权利,买方有权停付到期应向卖方支付中止部分的款项,并有权将在执行合同中预付给卖方的中止部分款项索回。由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损失和索赔将由卖方负担。

16.2因卖方违约终止合同

16.2.1如果合同货物质量被认定不能满足合同的使用目的,买方拒绝接受该货物,并且不同意卖方更换或修改以满足要求,则买方有权终止合同。

16.2.2如果因卖方原因不能交货或卖方未能在延长的宽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货物,买方有权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对于分批交付货物的合同,如果卖方不履行对任何一批货物的义务,则买方可以宣告合同对该批货物部分终止,卖方应继续

非标设备合同范本印发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独山子石化加工进口哈萨克斯坦含硫原油炼油及乙烯技术改造工程 标的物名称买卖合同 (合同号:) 买方: 卖方: 合同签订地:新疆克拉玛依市独山子区 合同签订时间:2006年月

目录 1、合同标的和供货范围 (1) 2、制造商与制造标准 (1) 3、价格 (1) 4、付款 (2) 5、包装和装运标识 (3) 6、交货和运输 (4) 7、技术文件的交付 (6) 8、技术服务 (6) 9、设备监造 (7) 10、出厂检验 (9) 11、现场开箱检验 (10) 12、安装、调试和验收 (11) 13、质量保证 (14) 14、卖方质量违约的补救办法和索赔 (16) 15、卖方履行延误和误期赔偿违约金 (17) 16、合同的中止和终止 (18) 17、转让、分包与外购 (20) 18、保密 (20) 19、权利瑕疵 (21) 20、不可抗力 (21) 21、合同争端的解决 (22) 22、合同生效及其他 (22) 23、通知 (23) 附件:1、供货范围和分项价格表 (25) 2、发货清单和唛头格式 (26) 3、《技术附件全称》 (27)

1.合同标的和供货范围 1.1 买方同意向卖方购买,卖方同意向买方销售标的物名称及其备品备件(以下简称合同货物),供货范围详见附件一。卖方同意按照技术协议的规定,向买方提供技术文件和技术服务。1.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现有任何漏项和短缺,在合同货物中并未列入但确实是卖方供货范围中应该有的,或是满足合同货物的性能所必须的,均应由卖方负责补齐,发生的费用由卖方承担。2.制造商与制造标准 2.1 合同货物中设备1名称由制造商1全称制造;设备2名称由制造商2全称制造。 2.2 合同货物应符合技术协议所述的设计和制造标准。如果技术协议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国家发布的最新有效版本的标准。 3.价格 3.1 本合同价格为独山子到货价,共计人民币(大写:)。 3.2 合同价格包括合同货款、包装费、运输费、运输保险费、技术资料费、技术服务费及根据现行税法对卖方征收的一切税费。 3.3 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一方派遣人员到另一方执行合同的所有费用应由派遣方承担。另一方应为派遣方人员提供工作和生活便利。 4.付款 4.1 付款方式:银行汇票或电汇。

产品经销合同书

产品经销合同书 甲方: 乙方: 一、双方权属确定 1.1经销权:乙方按照“经销合同”获得的产品经销权,均指非独占经销权,即乙方在“经销合同”预定的“销售区域”的指定分销渠道与范围内向其他经销商销售产品,但甲方保留在“销售区域”委托或授权第三方销售和/或由甲方直接销售产品的权利。 1.2 乙方与甲方为产品买卖关系,依据本合同开办的经营实体、品牌专卖店及雇佣的员工,与甲方之间不是隶属、投资、雇佣和承包的关系。 1.3 乙方的经销区域界定:省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指定的分销渠道与范围是_______渠道。 1.4 乙方经销的品牌及产品界定:甲方同意乙方作为甲方2020年AAA产品经销商,经销的产品为AAA系列产品; 1.5乙方仅限于在经销区域内建立销售渠道和分销网络,合法销售甲方产品及相关服务行为(但不包括电子网络销售渠道,非标定制项目由于其特殊性,不受“销售区域”之限制)。 1.6乙方不得在所约定的区域之外销售甲方产品及进行相关服务活动,但出现特殊情况,若超出经销区域进行的销售和服务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进行,否则即视为窜货。 二、乙方义务和取得经销标准约定: 2.1 甲乙双方在签定合同当日内,向甲方支付万首批货款;同时缴纳信用保证金 5 万元(即定金,甲方单独向乙方开具收据)。 2.2 乙方在本合同期内的年度总销售任务 (提货额) 约定为:万元; 自签约第1-6个月最低提货额为万元人民币(含首付款); 自签约第6-9个月最低提货额为万元人民币; 自签约第9-12个月最低提货额为万元人民币; 自签约第12-15个月最低提货额为万元人民币; 特别说明:若乙方未完成上述最低提货金额约定,第一次季度提示,第二次季度警告,若第三次季度仍不能完成,甲方有权提前终止乙方经销资格。 2.3乙方承诺所经销的市场每年市场销售增长率不低于 20% 。

非标自动化设备技术协议

甲 (买)方: 杭州天马时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乙 (卖)方: 广州天洛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 一、项目组成 二、设备主要技术要求 1、设备结构为立式模式,设备高度要便于人工添加工件,可调范围10cm 左右。通过振动盘送料装置,完成工件的传递。 2、操作面板的位置要合适,便于操作工操作及观察设备运行情况。 3、在工件传递过程中和检测工件定位是否正确时,要设置故障报警并在操 作面板上提醒具体故障位置。配备三色声光报警灯和急停自锁按钮。 4、安装空气压缩气压力可调式油水分离器,各动作气缸配备可调式节流 阀。 5、三台设备的工作节拍900/m,产品的技术要求和相关的参数详见附件图 纸。

6、设备电气配线应有标号,并与图纸一致。标号要求为打印方式,长期使 用不脱色,并能防水、防油。另外,同一电线两端的标号必须相同,接到同一端子上的电线的标号相同。 7、设备电气配线接点要压接专用接线端子和线鼻,不得直接和端子板或元 件连接。 8、设备易损件随机配送2套。 三、设备图纸和资料 甲方有义务给乙方提供与设备相关的技术图纸和数据,乙方需提供以下技术图纸和资料。 1、设备使用、维修、安装调试说明书要求提供四套:两套存档,一套用于现场设备维修;一套用于设备技术消化分析研究。 2、电气原理图、接线图(器件、插头接点连接)、电器元件清单(包括型号、厂家、数量等)、设备点检说明。 3、工装夹具的制作图纸和气动元件清单,以及设备易损件清单(包括型号、厂家、数量等)。 4、 PLC的电气原理图、带单点注释的梯形图、地址表一式四份。 四、设备培训 乙方有义务对甲方的设备操作工和设备维修人员进行如下项目的培训。 1、设备操作的步骤和设备日常保养的要点。 2、设备控制原理和结构的培训。 3、设备特殊控制系统的操作、编程、设置、监控的方法。 4、必要的维修保养常识。 五、设备验收 1、设备预验收工作内容

非标设备合同模板

X X X买卖合同 X X 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买方)与X X 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卖方)就买方X X X设备技术要求进行了详细讨论和确认,并共同签订了《X X X有限公司X X X项目非标设备采购技术附件》14页,(以下简称“技术附件”),该技术附件及卖方的报价资料是合同文本的附件,与合同商务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果商务合同正文与“技术附件”规定的相关标准、规程和规范要求出现不一致时,以最严格的条款为准。在此基础上,经过友好协商,合同双方同意按下列条款订立本商务合同。 1. 供货范围及数量 卖方的供货范围按“技术附件”规定执行。以下将供货范围内的所有内容统一简称为“合同设备”。 2. 合同价格与费用 合同总价:合同总价以不含税价格为准,合同含税总价为¥00.00(大写:X X X整),此价格包含“合同设备”的货款、设计费、包装费、检验费、运输保险费、运杂费、以及卖方按“技术附件”中规定提供的所有技术服务费用。 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合同双方为履行合同而派到对方的工作人员的费用由派遣方承担。 3.支付条款 3.1 本合同使用货币种类为人民币。合同规定的应由买方支付的货款等款项,按下列方式和时间办理。 3.2 付款方式均采用银行电汇或承兑汇票。 3.3 合同签订后,买方凭卖方提供的正规等额收据后15日内支付给卖方合同含税总金额的30%,即 ¥00.00(大写:X X X元整)作为预付款。 3.4 “合同设备”发货前,买方凭卖方提供的合同总价30%正规等额收据和合同全额税率为13%的增值税 专用发票扫描件后支付给卖方合同含税总金额的30%,即¥00.00(大写:X X X元整)作为发货款,卖方在收到货款后5个工作日内必须将合同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原件以快递方式邮寄给买方并将

非标设备购销合同.doc

编号:_______________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非标设备购销合同.doc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 买受人:(以下简称甲方)出卖人:(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1产品品名、规格型号、数量、价格、生产厂商、交货期 2付款方式 2.1设备总价包括设备造价、运输费、保险费及安装调试费。到货后,设备起吊与安装费用由甲方负责。 2.2合同签订生效后,甲方预付款30%即,乙方安排生产。本合同项下货物全部生产完成后,乙方接到甲方的发货通知,甲方需支付乙方货款60%即。 乙方负责运输到甲方指定地点,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需支付乙方剩余货款10%即后,乙方负责安装调试交付使用,乙方安装人员在没有经过甲方同意,安装 人员不得撤离安装现场。 2.3按以下第一种方式结算: ①银行电汇②现金③支票 3交货及运输 3.1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送货至甲方指定地点 甲方指定安装地点: 3.2交货期:合同签订生效后,甲方基础施工完毕,乙方在接到甲方发货通知后3日内发货,乙方负责安装调试。

4货物验收 4.1甲方收货后按照设计需求书标准进行验收。 4.2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货物出厂给付用户的装箱单,产品合格证各一份,说明书等常 规资料各一份。 4.3交货后1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及时安排上述货物的验收。 4.4设备运动部件精度。 5产品质量 5.1设备保修期为设备验收合格后保修个月,保修个 月;设备在质保期内免费进行保修,设备保证期不少丁自 交货起个月。 5.2设备如使用非装的耗件由此引起的设备故障不届丁保修范围。 6售后服务 乙方须向甲方提供以下售后服务: 6.1无偿向甲方相关人员提供有关乙方所销售产品的正确安装、操作使用及日常维护保养的培训。 6.2无偿向甲方相关人员提供使用乙方所销售产品时的现场技术指导。 6.3无偿协助甲方相关人员制定甲方内部有关乙方所销售产品的操作及保养规程。 6.4根据乙方相关的服务标准或双方共同约定的服务标准提供维修或保修。 7对产品质量提出异议的时间和方法 7.1甲方在验收过程中,如发现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颜色、质量等不符合规定,有权在收货后的15日内向乙方书面提出异议;否则视为甲方已接收该产品,并认为所交产品符合合同规定。 7.2乙方在接到甲方的异议后,应在15日内处理完毕。如乙方逾期不予处理,则视为同意甲方提出的异议,且甲方有权单方处理该不符合规定部分设备,因此所产生的一切直接责任和直接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7.3无论甲方是否提出异议,乙方作为设备的供货单位,均须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其提供的设备为合格产品且质量满足工程 rfn o 8违约责任 8.1甲方须承担的违约责任 8.1.1甲方如无正当理由而单方变更设备颜色、品种、规格、型号、质量或包装要求等,应赔偿乙方因此所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 8.1.2甲方如无正当理由而单方退货的,甲方应赔偿乙方因此所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

非标设备购销合同WORD

非标设备购销合同 合同编号: 买受人:(以下简称甲方) 出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1 产品品名、规格型号、数量、价格、生产厂商、交货期 2付款方式 2.1 设备总价包括设备造价、运输费、保险费及安装调试费。到货后,设备起吊与安装费用由甲方负责。 2.2 合同签订生效后,甲方预付款30%即,乙方安排生产。本合同项下货物全部生产完成后,乙方接到甲方的发货通知,甲方需支付乙方货款60%即。乙方负责运输到甲方指定地点,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需支付乙方剩余货款10%即后,乙方负责安装调试交付使用,乙方安装人员在没有经过甲方同意,安装人员不得撤离安装现场。 2.3按以下第一种方式结算:。 ①银行电汇②现金③支票

3交货及运输 3.1 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送货至甲方指定地点。 甲方指定安装地点:。 3.2交货期:合同签订生效后,甲方基础施工完毕,乙方在接到甲方发货通知后3日内发货,乙方负责安装调试。 4货物验收 4.1 甲方收货后按照设计需求书标准进行验收。 4.2 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货物出厂给付用户的装箱单,产品合格证各一份,说明书等常规资料各一份。 4.3 交货后1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及时安排上述货物的验收。 4.4设备运动部件精度。 5产品质量 5.1设备保修期为设备验收合格后保修个月,保修个月; 设备在质保期内免费进行保修,设备保证期不少于自交货起个月。 5.2 设备如使用非原装的耗件由此引起的设备故障不属于保修范围。 6售后服务 乙方须向甲方提供以下售后服务: 6.1 无偿向甲方相关人员提供有关乙方所销售产品的正确安装、操作使用及日常维护保养的培训。 6.2无偿向甲方相关人员提供使用乙方所销售产品时的现场技术指导。 6.3 无偿协助甲方相关人员制定甲方内部有关乙方所销售产品的操作及保养规程。 6.4根据乙方相关的服务标准或双方共同约定的服务标准提供维修或保修。 7对产品质量提出异议的时间和方法 7.1 甲方在验收过程中,如发现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颜色、质量等不符合规定,有权在收货后的15 日内向乙方书面提出异议;否则视为甲方已接收该产品,并认为所交产品符合合同规定。 7.2 乙方在接到甲方的异议后,应在 15 日内处理完毕。如乙方逾期不予处理,则视为同意甲方提出的异议,且甲方有权单方处理该不符合规定部分设备,因此所产生的一切直接责任和直接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销售合同管理制度

一.名称:销售合同管理制度 二.制定目的: 为了更好的配合公司营销战略,顺利开展销售部工作,加强公司销售过程的基础管理,减少因销售合同保管不当给公司带来的损失,明确销售部销售助理(暂时)保管销售合同的岗位职责,做到有据可查。特制定以下销售合同管理制度。三.适用范围:营销中心 适用人员:大区经理、区域经理、办事处人员、客服专员、前台 四.制度总述: 1.销售合同文本的管理; 2.合同评审; 3.合同的签订; 4.合同的执行; 5.对已签署合同文本及相关文件记录的保存;共计五部分。 五.制度细则 1.销售合同文本的管理 ①标准销售合同文本的提出和使用 (1)标准销售合同文本的提出 A销售部负责根据需要制作《标准合同模板》,并组织对标准合同模板的评审。B需用部门可以向销售部提出制作《标准合同模板》的需求或本部门制作《标准合同模板》草稿后交销售部审核后,组织评审。 C对《标准合同模板》的评审应由销售部组织财务部、产品部及相关单位负责人参加。讨论通过后即为《标准销售合同模板》。 (2)《标准销售合同模板》自发布之日起使用。 ②非标准销售合同的提出和使用 (1)非标准销售合同使用条件:当标准销售合同模板不能满足销售的实际需要时,销售部应根据实际需要拟制销售合同。签订合同人(销售人员)应提前三天向公司提出非标配的申请。 (2)非标准销售合同必须具备的内容买方和卖方的名称、地址、货物名称、数量、质量、货款金额、付款时间/期限、付款方式、交货时间、地点、争议解决、货物验收标准、售后服务、合同生效时间、运输费承担等。附加变更条款写在合同模板的其他项中。 (3)非标准销售合同必须由合同制作人与产品部及相关单位负责人沟通后方可使用。

非标设备购销合同.doc

出卖人: 非标设备购销合同 合同编号: 买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1产品品名、规格型号、数量、价格、生产厂商、交货期 2付款方式 2.1设备总价包括设备造价、运输费、保险费及安装调试费。到货后,设备起吊与安装费用由甲方负责。 2.2合同签订生效后,甲方预付款30%即,乙方安排生产。本合同项下货物 全部生产完成后,乙方接到甲方的发货通知,甲方需支付乙方货款60%即 _______________ 。乙方负责运输到甲方指定地点,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需支付乙方剩余货款10% 即后,乙方负责安装调试交付使用,乙方安装人员在没有经过甲方同意,安装 人员不得撤离安装现场。 2.3按以下第一种方式结算:_________ ①银行电汇②现金③支票

3交货及运输 3.1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送货至甲方指定地点。 甲方指定安装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3.2交货期:合同签订生效后,甲方基础施工完毕,乙方在接到甲方发货通知后3日 内发货,乙方负责安装调试。 4货物验收 4.1甲方收货后按照设计需求书 _________ 标准进行验收。 4.2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货物出厂给付用户的装箱单,产品合格证各一份,说明书等常 规资料各一份。 4.3交货后1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及时安排上述货物的验收。 4.4设备运动部件精度___________________ 。 5产品质量 5.1设备保修期为设备验收合格后___________ 保修 _____ 个月,__________ 保修_______ 个月;设备________________ 在质保期内免费进行保修,设备 ____________ 保证期不少于自 交货起____ 个月。 5.2设备如使用非_____ 原装的耗件由此引起的设备故障不属于保修范围。 6售后服务 乙方须向甲方提供以下售后服务: 6.1无偿向甲方相关人员提供有关乙方所销售产品的正确安装、操作使用及日常维护保养的培训。 6.2无偿向甲方相关人员提供使用乙方所销售产品时的现场技术指导。 6.3无偿协助甲方相关人员制定甲方内部有关乙方所销售产品的操作及保养规程。 6.4根据乙方相关的服务标准或双方共同约定的服务标准提供维修或保修。 7对产品质量提出异议的时间和方法 7.1甲方在验收过程中,如发现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颜色、质量等不符合规定,有权在收货后的15日内向乙方书面提出异议;否则视为甲方已接收该产品,并认为所交产品符合合同规定。 7.2乙方在接到甲方的异议后,应在15日内处理完毕。如乙方逾期不予处理,则视为同意甲方提出的异议,且甲方有权单方处理该不符合规定部分设备,因此所产生的一切直接责任和直接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7.3无论甲方是否提出异议,乙方作为设备的供货单位,均须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

非标设备装配外包协议

设备装配服务外包合同 甲方 :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1、甲方因公司经营的需要,需要将业务发包给乙方; 2、乙方承揽甲方的业务。 3、工作地点为。 根据《合同法》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业务外包事宜,达成本项目外包服务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 基本条款 第一条适用:甲、乙双方就业务服务外包事宜,适用本合同。 第二条附件:双方如需对本合同进行补充,可以附件形式约定。附件指双方另行签订的所有关于本合同的补充协议或相关约定等;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条甲方责任 1.甲方提供设备详细图纸及设备组装要求,安装过程如有问题,提供工程指导。 2.甲方提供设备组装场地,电气安装组件,以及组装所需要的所有清单物料,包括辅料。 3.设备组装前,甲方需向乙方提供设备检验报告,设备组装的技术要求,并参考贵公司标准。 4.甲方需根据安装需要解决安装过程中遇到由于设计问题造成的实际问题。 5.设备审验过程中如因甲方资料不完整或不合格影响设备验收,不能完成验收手续的乙方验收时间顺延,甲方不能因此延迟付款。 6. 甲方在调试过程中由于调试人员操作不当而造成设备撞机所造成物料损坏,甲方自行承担责任,不可追责乙方。 第四条乙方责任 1.乙方需自带设备组装工具(电钻,手磨机由甲方提供) 2.乙方人员在甲方提供的场地进行设备组装时,要严格遵守甲方场地纪律,如有违反,由乙方负全责,甲方有权开罚款。 3.乙方人员所造成的损毁,造成生产补料,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造成机台出机延误的,导致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追究索赔。

非标设备技术协议(通用)

单位名称: 项目名称: 合同附件3 非标设备技术协议 买方: 卖方:

目录1.术语定义 2.主要技术参数 3.材料 4.制造 5. 卖方供货范围及工作范围 6. 质量控制及试验 7. 包装及运输 8. 技术文件 9. 检验和试验计划 10. 卖方职责 11. 售后服务 12.其它事项 13. 附件

第一章总则 1.1 术语定义 详细设计文件(用于制造的施工图等文件) 用户: 1.2 范围 1.2.1 本技术协议规定了项目非标设备的材料、制造、检验和试验标准及特殊要求;安装指导、技术支持服务;技术文件及报告的提供;包装及运输等内容;具体供货明细按详细设计文件要求。随着设备设计阶段的推进,设计文件可能需要适当的修改,卖方必须积极配合,并不得影响设备交货期和质量。 1.2.2 买方需采购的设备清单见合同。 1.2.3 卖方所提供的设备必须是全新的,在设备的材料、制造、检验、试验、包装运输及服务项目中,卖方必须完全满足本技术协议所提出的要求,任何偏差都应取得买方的书面确认。并对所提供的设备质量负有全部责任。 1.2.4 卖方对买方要求的标准、规范、数据表及技术协议的任何偏离,均应以书面形式及时向买方澄清,并经买方认可后方能生效。对有矛盾的条款应按照下列优先秩序: -采购合同 -技术规格书 -详细设计图纸文件 -附加的技术文件 -行业标准规范 -制造厂标准 如果本协议与地方的标准规范及法令的某些要求,或标准规范之间的某些要求有冲突时,应按较严格的要求执行。 1.2.5 买方将参加卖方供货的非标准设备的检验和试验,但并不能免除卖方应负的全部责任。卖方接受买方和/或其指定的第三方检验。 1.2.6 卖方不得将非标准设备的制造、检验、试验等进行转包。 1.2.7 语言及计量单位:在所有技术文件中的文字和计量单位,采用中文和国际单位。

非标设备购销合同协议书

非标设备购销合同协议 书 内部编号:(YUUT-TBBY-MMUT-URRUY-UOOY-DBUYI-0128)

非标设备购销合同 合同编号: 买受人:(以下简称甲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1 产品品名、规格型号、数量、价格、生产厂商、交货期 2付款方式 设备总价包括设备造价、运输费、保险费及安装调试费。到货后,设备起吊与安装费用由甲方负责。 合同签订生效后,甲方预付款30%即,乙方安排生产。本合同项下货物全部生产完成后,乙方接到甲方的发货通知,甲方需支付乙方货款60%

即。乙方负责运输到甲方指定地点,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需支付乙方剩余货款10%即后,乙方负责安装调试交付使用,乙方安装人员在没有经过甲方同意,安装人员不得撤离安装现场。 按以下第一种方式结算:。 ①银行电汇②现金③支票 3交货及运输 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送货至甲方指定地点。 甲方指定安装地点:。 交货期:合同签订生效后,甲方基础施工完毕,乙方在接到甲方发货通知后3日内发货,乙方负责安装调试。 4货物验收 甲方收货后按照设计需求书标准进行验收。 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货物出厂给付用户的装箱单,产品合格证各一份,说明书等常规资料各一份。 交货后1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及时安排上述货物的验收。 设备运动部件精度。 5产品质量 设备保修期为设备验收合格后保修个月,保修个月;设备 在质保期内免费进行保修,设备保证期不少于自交货起个月。

设备如使用非原装的耗件由此引起的设备故障不属于保修范围。 6售后服务 乙方须向甲方提供以下售后服务: 无偿向甲方相关人员提供有关乙方所销售产品的正确安装、操作使用及日常维护保养的培训。 无偿向甲方相关人员提供使用乙方所销售产品时的现场技术指导。 无偿协助甲方相关人员制定甲方内部有关乙方所销售产品的操作及保养规程。根据乙方相关的服务标准或双方共同约定的服务标准提供维修或保修。 7对产品质量提出异议的时间和方法 甲方在验收过程中,如发现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颜色、质量等不符合规定,有权在收货后的15日内向乙方书面提出异议;否则视为甲方已接收该产品,并认为所交产品符合合同规定。 乙方在接到甲方的异议后,应在15日内处理完毕。如乙方逾期不予处理,则视为同意甲方提出的异议,且甲方有权单方处理该不符合规定部分设备,因此所产生的一切直接责任和直接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无论甲方是否提出异议,乙方作为设备的供货单位,均须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其提供的设备为合格产品且质量满足工程需要。 8违约责任 甲方须承担的违约责任

非标设备订购合同样本

非标设备订购合同书 (甲/买方) **************有限公司地址:*********** (乙/卖方) ***********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地址:*********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买方)与***************机电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卖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买卖双方遵循平等、自愿、诚信合理原则,由买方购进,卖方出售下列货物,经协商一致,并按下列条款签定本合同: 一、货物名称、单价、数量、总价、备注说明: 二、设备设计相关技术要求: 1、卖方按买方所提要求,设计制作1台CNC自动螺柱焊设备,配备X/Y/Z三轴,并为买方配备至少 一种产品两个工位的精密定位夹具(可换性强)。作业方式采用手工每次放置2件产品,自动输送焊钉进行自动焊接(买方焊钉两种规格)。卖方有义务邀请买方参与卖方的技术方案设计,设备生产前须提供完整的技术设计方案(3D图)给买方确认,并向买方解释技术设计的理由。 2、螺柱焊机选型,卖方确定采用OBO原装德国进口焊接电源。其它重要部件均采用正规厂家生产的 备件(以设备设计方案与说明为准,此合同附二份卖方方案书)。对于主要设备及部件,买方有权定期或临时到制造工厂监造及检验,如买方发现制造过程中卖方使用了不合格的部件和不合理的生产工艺,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改正。 3、螺钉的输送方式为吹气式自动送钉,双振动盘式(两种焊钉,买方图面号:80.505和80.500)。螺 钉输送过程要求顺畅,无空送或送返向或卡钉等情况。 4、设备完成制作需要进行产品试焊确认品质,焊接后产品需经过买方按产品图面品质要求进行检测, 检测项目包括焊接产品外观及焊接强度及焊接尺寸。检测是否合格作为设备验收的依据之一。

非标设备订购合同样本

非标设备订购合同书 (甲/买方)**************有限公司地址:*********** (乙/卖方)***********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地址:*********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买方)与***************机电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卖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买卖双方遵循平等、自愿、诚信合理原则,由买方购进,卖方出售下列货物,经协商一致,并按下列条款签定本合同: 一、货物名称、单价、数量、总价、备注说明: 二、设备设计相关技术要求: 1、卖方按买方所提要求,设计制作1台CNC自动螺柱焊设备,配备X/Y/Z三轴,并为买方 配备至少一种产品两个工位的精密定位夹具(可换性强)。作业方式采用手工每次放置2件产品,自动输送焊钉进行自动焊接(买方焊钉两种规格)。卖方有义务邀请买方参与卖方的技术方案设计,设备生产前须提供完整的技术设计方案(3D图)给买方确认,并向买方解释技术设计的理由。 2、螺柱焊机选型,卖方确定采用OBO原装德国进口焊接电源。其它重要部件均采用正规厂家 生产的备件(以设备设计方案与说明为准,此合同附二份卖方方案书)。对于主要设备及部件,买方有权定期或临时到制造工厂监造及检验,如买方发现制造过程中卖方使用了不合格的部件和不合理的生产工艺,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改正。 3、螺钉的输送方式为吹气式自动送钉,双振动盘式(两种焊钉,买方图面号:80.505和80.500)。

螺钉输送过程要求顺畅,无空送或送返向或卡钉等情况。 4、设备完成制作需要进行产品试焊确认品质,焊接后产品需经过买方按产品图面品质要求进行检测,检测项目包括焊接产品外观及焊接强度及焊接尺寸。检测是否合格作为设备验收的依据之一。 5、卖方负责免费培训买方员工自行操作此设备的所需要的技能。 6、设备完成后,卖方需提供给买方设备操作说明书,易损部件图,重要部件结构图,治具图纸,电控线路图,保修保养等文件。 三、交货期及注意事项: 1、合同签订后,在卖方收到买方所支付的预定金之日起60日内交货给买方。如有延误设备交期,可据具体情况给予卖方适当的经济处罚(见第九项的双方违约处理)。 2、注意事项∶交货前买方到卖方公司进行设备生产性能确认,符合买方使用要求后再进行送货; 四、交货及地点: 1、卖方负责免运费运送设备至买方(***********公司)。 五、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1、卖方须提供全新的、完全符合国家的有关质量标准的设备。各设备部件为全新正规厂家部件。设备验收时如发现卖方使用与本合同不符的劣质部件按(第八项中第4条)违约处理。 2、设备到买方后,买卖双方需共同检查设备:各备件及治具数量、外观质量、装箱单、对应资料(中文)部件完整无破损。如部件及治具有损坏,卖方应负责4天内完成损坏件的更换。 3、设备外观合格后,待设备安装调试完毕试产1个月,经买方品质部按图面要求检测生产的产品,如产品无质量问题,则设备性能验收合格。 4、设备在买方员工正常使用中,如发生因设备设计不合理而所受到伤害,卖方应支付相应的医疗费,并需要按买方的要求在指定日期内对设备进行相应的安全改进。 5、以上产品若在买卖双方验收合格后1年内有质量问题,卖方负责保修,修理产生的费用,交通费,差旅费由乙卖方承担。1年之后,产品维修工作由卖方负责,更换零件的费用, 交通费,差旅费等所产生费用由买方承担。保修期计时开始于卖方收到买方所付全款日起。 6、此项目中设备保修服务方式均为卖方上门保修,即由卖方派员到买方设备使用现场维修。 7、设备在质保期内故障报修的响应时间:24 个工作小时。紧急情况卖方需要在12小时内到达买方现场进行设备修理,否则,买方有权委托其它公司人员进行设备的修理,修理所发生的费用由卖方承担。

配电箱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合同(配电箱采购合同)合同范本

XXX集团 配电箱战略采购 框 架 协 议 2018年11月

XXX集团配电箱战略采购框架协议 甲方:XXX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XXX 电话:020-******** 传真:020-******** 乙方:XXX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XXX 电话:020-******** 传真:020-******** 甲方确定乙方为配电箱战略合作伙伴之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配电箱战略采购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一、定义 1、需方:是甲方或其全资/控股子公司开发项目的实际需求方,包括甲方或其全资/控股子公司,详见附件3。 2、供方:是本协议下的实际供货方,即经过乙方授权指定的供应商,以不高于本协议和采购合同规定的价格与条款供货。 乙方与乙方指定的供应商均为独立缔约人,双方之间不存在任何代理、合伙或其他关联关系。乙方指定的供应商将独立承担与需方所签订的采购合同下之义务。乙方仅为产品品牌商,并不直接向甲方/需方销售产品。甲方与乙方并不因签署本协议而产生任何买卖关系及其相关权利义务。乙方须根据产品质量法承担与元器件产品质量相关的责任,同时乙方须全面协调和约束其供应商在本协议框架下的行为,如乙方指定的供应商不能履行本协议及采购合同规定的义务,乙方有义务为甲方推荐其他供应商,供甲方选择。 二、合作模式、合作范围与合作期限

1、合作模式:甲乙双方签订本合作框架协议,确定战略合作关系;供方与需方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签订具体的采购合同,供方根据合同要求向需方供货,由需方向供方支付货款和结算。 2、合作范围:协议期内需方在建工程中配电箱(包括户内标准箱、非标配电箱等)的供货、指导安装及通过验收;但在签订本框架协议之前,需方已经发出中标通知书的采购项目及已经以其它方式确定供应商的项目除外,本协议书另有规定的亦除外。本附件1中未包含的乙方产品,或乙方产品不能满足需方所开发项目的需求,或者需方认为必要时,需方有权选择与其项目定位相适应的其他品牌的产品,乙方不得提出异议。 3、合作期限:2018年11月1日——2016年6月30日。 三、产品价格 1、本协议约定的产品价格为产品运至需方各项目工地指定地点的落地价,包括但不限于生产、检测试验、样板、关税、商检、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包装、运输、存储、卸货、送检、验货、指导安装、保险、税金、管理费、利润、技术指导、培训、产品准入、保修及各种风险等费用。此价格为供需双方签订采购合同的定价依据,供需双方需确保以不高于此价格签订具体的采购合同。如甲方所选产品为锁定系列但未含在本协议附件1的清单中,也将按照同系列相同折扣率价格计价。 2、在合作期限内,本附件1中所列产品综合单价固定不变。 3、如果附件1中产品在协议期内停产,需提前3个月通知甲方,并推荐相似定位产品作为替代,价格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确定。 4、如乙方有新型号产品上市,而甲方决定纳入本协议合作范围的,价格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确定。 四、供货地点 甲方房地产开发项目所在城市(包括但不限于)需方指定地点,具体供货地点见《集团配电箱采购标准合同》(见附件5)的约定。 五、采购合同签订与管理 1、根据本协议第二条规定供需双方订立具体项目采购合同。 2、具体项目采购合同条款由签约双方按照《集团配电箱采购标准合同》(见附件5)协商确定,但不能违背本协议的相关条款约定。

非标设备制安合同(实用)

xx限公司xx 现场制作安装合同 合同签订地:x 合同编号: 甲方:xx 乙方:xx 甲乙双方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 xx的现场制作安装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以之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xx现场制作安装 二、工程地点:xx有限公司 三、资金来源:xx 四、工程内容:xx 五、工程价格:以制安单价xx包干,实际制安量以实际过磅数量为准。 第二条:乙方必须具有制作、安装等承揽业务相应的、有效的资质,合同签订时向甲方提供原件审验,并提供相应资质复印件作为合同附件。 第三条:本合同的标的 3.1制作安装 3.1.1制作安装内容与数量 3.1.2地点:xx有限公司 3.1.3时间:甲方支付材料备料款后xx天内乙方向甲方制作提交xx,剩余xx管在第一次制作安装后xx天内制作安装完。 第四条:制作设备的主要材料及辅助材料的提供(4.1)

4.1全部主要材料及辅助材料由乙方提供; 4.2凡属乙方提供的材料,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所购材料的清单、质量保证书、材质检验报告等相关资料,进口产品还应提供原产地证明。 第五条:技术资料及技术变更(5.1) 5.1甲方提供图纸及技术资料 在制作过程中,甲方修改图纸及技术资料,乙方应配合满足甲方的要求,乙方为此返工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第六条:双方的权利义务 6.1甲方权利与义务 6.1.1有权要求乙方按质、按量、按时履行本合同的制作义务; 6.1.2在本合同的履行过程中,有权对乙方生产制作工艺和生产进度进行监督; 6.1.3按时向乙方支付进度款。 6.2乙方权利与义务 6.2.1当乙方按质、按量按时履行本合同时,有权要求甲方支付进度款; 6.2.2乙方在制作过程中发现甲方提供的图纸、技术资料、主材料、辅材料有问题应及时通知甲方; 6.2.3乙方提供的主材料、辅材料、零部件有质量问题由乙方承当责任。 第七条:质量标准及验收与质保期 7.1质量标准:乙方应严格按照图纸、设计资料、技术协议书、技术规格书确定的质量要求制作; 7.2验收 7.2.1乙方承揽制作的设备,在制作完成并自检合格形成书面报告后通知甲方进行中间验收,设备验收合格后双方签订《设备制作完工验收单》; 7.2.2乙方在制作过程中应保证甲方可以随时检查验收。在中间验收或最终验收过程中发现不合格的,乙方负责无条件返工或负责修复,直至通过甲方验收,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 第八条:付款方式 8.1合同签订后三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乙方人名币10万元作为材料备料款,待乙方制作完成,合同标的物运至现场,验收合格,根据实际过磅数量乘以合同单价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付材料备料款以外所有工程款。

肥料购销合同模板(标准版)

编号:GR-WR-10313 肥料购销合同模板(标准 版) After negotiation and consultation, both parties jointly recognize and abide by their responsibilities and obligations, and elaborate the agreed commitment results within the specified time.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肥料购销合同模板(标准版) 备注:本合同书适用于约定双方经过谈判、协商而共同承认、共同遵守的责任与义务,同时阐述确定的时间内达成约定的承诺结果。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订立合同双方: 购货方:韦-健,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方:张*锦,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1、产品的品名、规格、质量、价格 2、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按国家标准执行;有机肥NY525-2002,有机-无机复混肥:GB18877-2002; 3、产品的数量:按照每包累计或者过磅产品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减(增)量规定及计算方法:3%误差。 第三条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有机肥按非标包装,包装袋不需要回收;有机无机复混肥按照标准包装,包装袋需要回收。 第四条有机肥送货到购方指定地点、有机-无机复混肥有

采购战略合作协议

战略合作协议 合同编号: 签订日期: 2018 年 5 月 25 日 买受人(甲方):xxxx有限公司(简称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出卖人(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诚信合作、平等、互利的基本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就乙方向甲方提供产品的相关事宜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合作期限 甲乙双方经平等友好协商达成战略合作,合作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成品家居供货、运输以及安装售后,OEM等方式,乙方本着战略合作原则给予甲方最优产品价格。本协议合作期限自起 止。合作期满后,本合同自动终止,但各方尚未履行完毕的义务应继续履行,若双方有意向继续合作,则由双方另行协商签订书面合同。 二、合作方式 1、甲方向乙方采购产品,双方按照商定《产品报价清单》(详见附件一)达成产品交易合作关系,乙方按照甲方的订单要求安排生产供货、运输以及安装售后。 2、 3、 4、 5、其他约定: 三、产品价格 1、详细产品价格可见双方签字盖章确认的附件价格单

2、乙方向甲方供货期间供货价格发生变动时,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前30日通知甲方,并经甲方确认,甲方采购部门于 7 个工作日确认后执行;遇特殊情况需调价,应由双方协商解决。 3、本合同所称的“价格”指乙方的产品货物运至甲方指定地点库位落地包含物流运输,安装售后之含税价格。特殊需甲方自提的价格为出厂含税价。 4、结算数量和要求以甲方实际收到最终验收合格的产品数量为准,反之乙方对不符合采购订单的产品以及关联出的费用负责。 5、乙方承诺与甲方约定的销售价不高于乙方给予其他采购方的价格,即全国同期最低工程价;若甲方在发出采购单后,发现乙方就相同货品给予第三方的价格低于双方约定的销售价,甲方有权自行调低售价至不高于第三方的采购价的价格,乙方应补偿所供货品差价总额的五倍给甲方,累计三次出现上述情形,甲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合同。 四、物流运输 乙方应根据甲方需求在指定地点卸货,运输形式由乙方自行选择确定,乙方须承担货物交付到甲方库位或指定地点前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及风险。特殊需甲方自提的由双方协商确定。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向甲方提供产品包括但不限于有关手续文件、检验认证资料,及时提供新产品的上市资料、样品、价目以及合乎广告法的宣传资料。 2、乙方向甲方提供包装完整的合格产品,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及环保标准,承担《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的保修义务。如消费者在购买或使用中因乙方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甲方损失的(包括但不限于投诉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予以协助处理。但非因乙方产品质量问题产生的各种投诉费用由甲方承担。 3、乙方应按订单约定的时间发货,否则由此引起的客户索赔乃至退货责任由乙方承担;如乙方延迟发货超过五天应承担每日千分之二的滞纳金,延迟超过十五天后,甲方有权终止订单或解除本协议。 4、乙方提供合格的商品给甲方,自甲方开出销售单日起一年内按三包规定提供三包及相关售后服务(使用过程中人为因素除外)。 5、乙方开具发票最晚日期不晚于货物交付后7个工作日,乙方如未按时开票影响甲方正常财务业务的,根据发票金额的0.2%承担相应违约责任;甲方对开票日期若有其他要求(但是甲方开票要求不得早于合同生效日期),乙方不得拒绝开票,应于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5日内开票并交付到甲方委托代理人处。 6、对于甲方已锁定的客户排除乙方向此类客户销售产品,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直接或间接向已锁定客户销售乙方产品。上述向已报备客户销售的独占销售权在合同期

非标自动化设备技术协议合同协议书书

非标自动化设备技术协议合同协议书书 文件编号TT-00-PPS-GGB-USP-UYY-0089

非标自动化设备采购项目技术协议甲(买)方:杭州天马时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乙(卖)方:广州天洛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 一、项目组成 二、设备主要技术要求 1、设备结构为立式模式,设备高度要便于人工添加工件,可调范围 10cm左右。通过振动盘送料装置,完成工件的传递。 2、操作面板的位置要合适,便于操作工操作及观察设备运行情况。

3、在工件传递过程中和检测工件定位是否正确时,要设置故障报警并 在操作面板上提醒具体故障位置。配备三色声光报警灯和急停自锁按钮。 4、安装空气压缩气压力可调式油水分离器,各动作气缸配备可调式节 流阀。 5、三台设备的工作节拍900/m,产品的技术要求和相关的参数详见附 件图纸。 6、设备电气配线应有标号,并与图纸一致。标号要求为打印方式,长 期使用不脱色,并能防水、防油。另外,同一电线两端的标号必须相同,接到同一端子上的电线的标号相同。 7、设备电气配线接点要压接专用接线端子和线鼻,不得直接和端子板 或元件连接。 8、设备易损件随机配送2套。 三、设备图纸和资料 甲方有义务给乙方提供与设备相关的技术图纸和数据,乙方需提供以下技术图纸和资料。

1、设备使用、维修、安装调试说明书要求提供四套:两套存档,一套用于现场设备维修;一套用于设备技术消化分析研究。 2、电气原理图、接线图(器件、插头接点连接)、电器元件清单(包括型号、厂家、数量等)、设备点检说明。 3、工装夹具的制作图纸和气动元件清单,以及设备易损件清单(包括型号、厂家、数量等)。 4、PLC的电气原理图、带单点注释的梯形图、地址表一式四份。 四、设备培训 乙方有义务对甲方的设备操作工和设备维修人员进行如下项目的培训。 1、设备操作的步骤和设备日常保养的要点。 2、?设备控制原理和结构的培训。 3、设备特殊控制系统的操作、编程、设置、监控的方法。 4、必要的维修保养常识。 五、设备验收 1、设备预验收工作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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