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警察制服

香港警察制服
香港警察制服

香港警察制服,何時短褲改為長褲?

嘻辣人在 YLib Blog 發表於 9:14:15

以前,我受港片影響,以為香港警察夏季都是穿短褲(如上圖)。

到香港旅遊時,很納悶怎麼沒看到穿短褲的警察;

導遊說,1977年就改為長褲了……

【亞洲第一個】

香港警務處,習稱『香港警隊』。

1844年,英國人在香港設立警察隊,是亞洲第一個現代警察機關。

現今的香港警隊,規模龐大,有3萬7000餘名人員,

「警民比例」在世界大都市之中名列前茅。

(1870年左右,華藉與印度籍港警)

(1941年,印度籍港警)

【獵裝式】

早年的香港警察制服,仿自英國軍服;

夏季的獵裝式制服,警員穿短褲,警官則是穿長褲。1977年之後,警員夏季也改穿長褲。

(1950年代的港警)

(1977年後,港警夏季制服)

【2004年】

2004年起,全體人員夏季不再穿獵裝式制服,也取消斜跨帶,

全年都穿原本「冬季制服」的襯衫(警官穿白色、警員穿淺藍色)。獵裝式制服,則只在特定場合當成典禮服裝,以示不忘傳統。

(警官穿白襯衫、警員穿淺藍襯衫。右一的老外,官階是『警司』)

(香港警察肩章圖。紅線以上,穿白襯衫;紅線以下,穿淺藍襯衫;

警員之中,『警署警長』位階相當於軍隊的『士官長』,也穿白襯衫)

(《機場特警組》全副武裝執勤中)

(香港警察各式執勤服裝)

中国人民警察服装变迁

1999年4月,公安部召开警服设计发布会,国内30家著名服装公司设计师的五百多套设计方案参加招标。在一年多的时间里,经过专家论证、评审,广泛征求各警种、各层次干警和社会各界意见,又经过从南到北三个城市试穿,进一步改进到最后定型。“九九”式警服的颜色,选用与国际上警服主流色调相一致的藏蓝色,完全区别于军队的草绿色,形成鲜明的警察制服体系,在面料上也提高了档次。尤其是采用国际通用的型号制,实行量体套裁,对每一位民警进行量体,按人制作,由制作厂家直接发到民警个人手里,大大提高了警服的合体率。 各警种的警服异同 我国的警察分五个系统,其中公安系统、监狱劳教系统、国家安全系统行使执法权和部分司法权的警察属于人民警察(简称“民警”),法院、检察院行使司法权没有执法权的警察属于司法警察(简称“法警”)。五个系统的制服、警衔、帽徽样式完全相同,但是臂章、胸徽以及警号排列方法各不相同。 监狱劳教系统警服上佩带“司法”字样的臂章和胸徽(这个“司法”指的是监狱的上

级机关、司法部和司法厅等“司法行政管理部门”,并不是指司法警察)、七位数警号。 这和公安不同——地方公安的胸徽是省份名称、公安部和公安部直属单位的胸徽分别是“公安部”和“公直”、行业警察的胸徽是行业名称,即“海侦”(海关缉私警察)、“航空”(民航公安)、“交通”(交通部门警察,不是交警)、“铁道”(铁路公安)、“森林”(林业公安),臂章小字是“公安”,警号是六位数。 司法警察的胸徽和臂章小字是“法院”和“检察”,警号和公安一样是六位,但排列方法不同——法警的警号前两位是省份代码,而公安的胸徽上已经写了省名、警号不包含省份信息 其他四个系统的胸徽就是系统名称、分别是“国安”(国家安全系统民警)、“司法”(监狱劳教系统民警)、“法院”(司法警察)、“检察”(司法警察) 另外司法行政部门除狱警以外的工作人员曾经穿过一种非常类似警服的制服,这种制服的肩章上没有警衔标识、臂章上没有“警察”字样,最重要的是这种制服早已经被取消了。 中国人民警察服装

第四章 警察的职责和权力

一、课题: 第四章警察的职责和权力 二、教学时间:2课时 三、教学目的: 了解警察权的含义、特点、要素,了解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职权,掌握监狱、劳教工作人民警察的职权规范,懂得正确行使人民警察职权,肩负起保护人民,打击犯罪的神圣使命。 四、教学重点、难点: 难点是对警察权的理解;权力与权利的区别;职责与权力的关系。重点是了解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刑罚执行权与行政处罚权,掌握监狱劳动教养机关人民警察的职责和权力的内容。 五、教学方法与手段 归纳、启发、互动、理论教授与案例分析教学相结合 六、教学过程设计: 1、案例论证法条; 2、当讲授公安人民警察行政处罚权时,较详细地给学生介绍 2006年3月1日的《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一节人民警察的职责 一、人民警察职责的含义 人民警察职责是指国家依法规定的警察工作范围和应尽的责任。 (一)警察职责是由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具有法律的严肃性 (二)警察职责是由警察任务决定的,是警察任务的具体化

(三)警察职责确立了人民警察在法律上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二、人民警察职责的种类 (一)专政职责 (二)民主职责 (三)司法护法性职责 (四)xx行政性职责 (五)武装暴力性职责 (六)社区服务性职责 (七)紧急处置性职责 三、人民警察职责的内容 第二节人民警察的权力 一、警察权 (一)警察权的含义 所谓警察权,是指有关国家机关对警察行为的立法权、司法权、行政管理权,以及警察机关及其警察依法所拥有的各项权力的总称。 (二)警察权的特征 1、特殊的国家权力性 2、手段的特殊强制性 3、警察权本质的人民性 二、警察权力 (一)警察权力的含义

漫话英国警察制服

漫话英国警察制服 刘鹏袁梦洋 英国是现代警察制度的发源地,1829年6月19日,由当时的内政部长罗伯特●皮尔爵士提交,并经英国议会通过的《大都会警察法》正式生效。当年9月,伦敦大都市警察局建立,同时一群头戴皮帽,身穿藏青色燕尾服上衣及裤子,脚穿皮鞋,打皮绑腿的军事化人员出现在伦敦街道上。这是英国,也是全世界历史上第一支统一着装,享受国家薪俸的正规职业警察部队。 一百多年来,除了传统名称被继承下来外,英国警察的整体装束数百年来改变并不大:大盖帽,黑警服还有长筒靴的设计都和当年苏格兰场的侦探装束一样。而英国警察的制服装束也深深影响了世界上大多数国家警察制服装束的设计与使用,如今,在大多数国家警察所使用的装束还能依稀发现英国警察制服的影子。 本文主要着重关注于英国警务机构当前的制服及与之配套的使用的徽章、警衔等,当然,由于水平有限,难免出现错漏,还请读者见谅。 一、英国警察概况 由于英国的传统习惯,国情民俗与我国有很大的差别,因此在探讨英国警察制服前,我们有必要了解一下英国警察的一些基本概况。 英国没有统一的警察制度,其管理实行三角型的分权制管理体系,即由内政部、地方警署、地方警察局长分别管理具体事务的模式。在警务辖区的划分上,分为伦敦警察厅及英格兰和威尔士警备区、苏格兰警备区、北爱尔兰警备区三个警备,其中伦敦警察厅是英国最大的警察局,直属内务部领导。英格兰和威尔士的警察由内政部和地方政府双重领导,苏格兰和北爱尔兰的警察由当地政府领导。 目前,英国在三个警备区共设有64支警察队。英格兰和威尔士警备区有43支警察队;苏格兰警备区有8支警察队;北爱尔兰警备区有13支警察队。除常规警种外,英国还有一些警察力量在整个英国拥有专门的管辖权,主要有英国交通警察(BTP)、国防部警察(MOD)、英国原子能机构警察(UKAEA)。此外,泽西岛、格恩西岛和英属马恩岛都有独立的警察机构承担岛上的警务。其中,英国交通警察比较特殊,他们为英国铁路和轻轨系统服务,其95%的资金来源于英国私有化铁路公司;国防部警察是英国国防部领导的一支独立的警察队伍,至今已有300余年的历史,主要负责英国各军事区域、军事机构等部门的安全防范工作。 而为了处理跨地域事务,英国政府还有国家警察机构。1998年,英国境内六个区域的犯罪小组合并成为国家犯罪小组(NCS),其职责是控制重大犯罪和有组织犯罪。同样,国家犯罪情报署(NCIS)于1992年成立,它吸收了内政部、关税署、警察部门和地方政府等机关的工作人员。2006年,为了整合国家犯罪小组、国家犯罪情报署以及其他机构的工作,英国政府成立了重大组织犯罪署(SOCA)。 (此文配图,各警备区及特殊警种的标志等,着制服的警察执勤照等)

警察服装管理办法

【法规名称】警察服装管理办法 【颁布部门】 【颁布时间】 2000-10-25 【正文】 警察服装管理办法 第 1 条 为统一警察机关服装管理,特订定本办法。 第 2 条 警察机关制发之警察服装,属公有财物,其保管及使用人员应善尽保管维护之责。 第 3 条 警察服装系指依警察服制条例第二条、第五条规定制发之制服及标识。 第 4 条 警察服装采用国产材料,主料以采用毛、呢、棉、化纤为原则。其服装名称、制发标准、使用年限及赔偿计算如附表。 附表: ┌──────────────────────────────┐ │警察服装名称制发标准使用年限及赔偿计算表│ ├──────┬──┬────┬───────────────┤ │品名│单位│使用年限│赔偿计算│ ├──────┼──┼────┼───────────────┤ │夏季警察制服│一套│一年│一赔偿计算以月为折旧单位,其│ ├──────┼──┼────┤计算公式如左:│ │冬季警察制服│一套│二年│例如冬季制服一套,使用年限│

├──────┼──┼────┤二年,价格为二千元,赔偿时││冬大衣│一件│四年│已用五个月。│ ├──────┼──┼────┤ (价格)(折旧)(应赔金额) ││衬衣裤│一套│一年│ 1│ ├──────┼──┼────┤2,000 (1-──×5)│ │皮鞋│一双│一年│ 24 │ ├──────┼──┼────┤=1,583.35元│ │袜子│两双│一年│二使用不足一个月者,均以一个│ ├──────┼──┼────┤月计算。│ │雨鞋│一双│二年││ ├──────┼──┼────┤│ │雨衣│一套│二年││ ├──────┼──┼────┤│ │领带│一条│二年││ ├──────┼──┼────┤│ │领带夹│一枚│二年││ ├──────┼──┼────┤│ │裤带│一条│一年││ ├──────┼──┼────┤│ │臂章│二枚│一年││ ├──────┼──┼────┤│ │胸章│一枚│一年││

中国警察历史沿革

中国警察历史沿革 一、中国古代的司法部门 警察及其职务最早可追朔到距今2500年前的西周时期。当时就曾出现过具有类似现代警察性质的职业。朝廷分别设置了司民(主管人口户籍)、司稽(主管防盗)和司寇(主管监狱、刑罚及监察事务)等职,行使治安管理职能。但严格说来,中国古代并没有专门的警察制度,地方行政、司法不分,由府、县行政长官兼管社会治安和司法审判等事宜,只是在府、县衙门内设有巡守、捕快等类似现代警察职能的人员,负责社会一线维持治安、抓捕人犯等工作。 二、近代中国警察的前身 中国,最早的现代警察制度的引进,首推清末的改良派湖南巡抚陈宝箴、黄遵宪等人参照西方及日本的警察机关,在湖南建立的“保卫局”,这是中国现代警察的雏形,并第一个提出了警政理论——“警视之职,以备不虞,以检非为。总局以外,分区置署。大凡户数二万以上。设一分署。六十户巡以一人。司者持棒巡行,计科受代。皆有手札,录报于局长。余考其职,盖兼周官司救、司市、司暴……修闾氏数官之职。后世惟北魏时设候官,名曰白鹭,略类此官。西法之至善者也。” 三、民国时期的警察 辛亥革命后,建立了中华民国政府,在这段时间,中国近代警察制度得到了发展,不但进一步完备了从中央到地方的警察网,使之更加趋于严密,而且逐步完善了警察的内部管理体制,还不断健全警察的社会管理职能。但国民党统治时期,警察制度的建设是畸形的。全国警察总署是一个庞大的警察机构,但没有

文化宣传机构,仅设了对内的教育部门,而且片面地发展和强化警察执行社会镇压的职能。 四、抗战时期解放区的警察 1937年初,毛泽东率中共中央机关从保安进驻延安。当时,敌特活动十分猖獗,土匪地痞也经常出没。为保证中央和地方党政军机关的安全,维护当地社会治安秩序,1937年,我党在延安正式成立公安局,称为延安市公安局。1938年5月,党中央决定成立延安市警察队,隶属市公安局。从1938年至1947年,延安市警察队与正规部队密切协作,共建钢铁长城,赢来了边区人民长达10年的幸福安宁,保证了边区军民整风学习及大生产运动的正常进行,并维护了工、农、商、贸各业和文化教育事业的全面发展。 五、建国初期的警察 新中国成立后,警察被正式命名为“人民警察”。这是世界上首个在警察名称前附带“人民”二字的警察队伍。1949年10月25日召开的第一届全国公安工作会议上,正式确定了人民公安管理体制。1949年11月1日,公安部正式成立。解放后的第一任公安部长是罗瑞卿大将。这支队伍在20世纪50年代中期,创造了中外治安史上的“黄金时代”——犯罪率控制在万分之五;彻底消灭了吸毒、贩毒和娼妓。 六、十一届三中全会后警察的发展 70年代末,这个时期的公安工作任务空前艰巨,既要拨乱反正,又要整顿整个社会的治安秩序。1983年,在全国范围内公安机关开始了历史上第一次“严打”,这场斗争的实际效果,已经远远超出社会治安的范围,它对于党风、社会风气的转变,对于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建设都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警察服装发展史

警察服装历史 晚清民国 警察在中国的出现还是在本世纪初。1902年以后,清政府仿效东西方各国建立警察机构,但警察的服饰从形式到章程都没有统一规定。到光绪三十四年,也就是1908年全国才有了统一的警察服装。民国时期的警服也先后经历了11次比较大的变革。 民国警服(54张)

警服延安期间 1928年,随著井冈山革命根据地人民政府的建立,最初的肃反委员会、政治保卫局、民警局、刑事侦探局,就成了人民公安的雏形。那时,公安人员与红军战士穿一样的服装。1938年5月,中共中央决定从延安边区保卫处、检查处等部门抽调部分干部战士,组建了延安市公安局管辖的延安市警察队。警察队员的著装区别于当时的干部、战士所著的灰布军装,著黑色警察制服,帽子的样式与八路军军帽相同,没有帽徽,领章是用铝合金特制的,正面铸有“边警”二字,意为“陕甘宁边区人民警察”。值得一提的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前,我国有一个特殊的地区,也曾实行警衔制和统一著装,那就是在1945年苏联红军实行军事管制的旅大地区。旅大市人民警察实行警衔制,按警衔著装,警衔分为警监、警正、警佐、警长、警士,警服是统一制式,夏装为绿黄色,冬装为青色。 旅大警服(6张) 中国成立后,警服先后经历了五0式、五五式、五八式、六六式、七二式、八三式、八九式、九九式等八次沿鞋换装。前四款警服和解放军服装大致相同,只是标志上有区别,从七二式开始区别于军服。 警服五0式

50式 1950年初,经政务院批准,全国统一人民警察服装制式,即50制式,并统一了领章和帽徽。5月1日,北京市公安局首次为治安、户籍、交通、消防民警配发50制式夏服。警服为米黄色,左衣领按警种缀钉冠以“治”、“户”、“交”、“消”字首加号码,右衣领缀钉“人民警察”字样的领章,并佩“人民警察” 布质胸章:冬季警服为墨绿色,黑色化学(即塑料)钮扣,按干部、普通民警两种身份制作。干部警服上衣为翻领,上下4个衣兜,下边为吊兜;下装为西服式裤。普通男警服上衣为翻领,上下4个平兜;下装为马裤,两裤腿开缝处各缀7个黑色化学钮扣(无裹腿),外扎黑色腰带。普通女警服上衣为大翻领,左胸一个小兜,下襟两个斜插兜,前胸两列钮扣,每列5个;下装为西服式裤,系带铜扣的布腰带。男女均带墨绿色带耳扇的解放式棉帽。帽徽为中间嵌“公安”字样的黄边红五角星。 警服五五式 55式 1953年,公安部设计了人民警察55式制服。服装式样,夏季服装各警种均为斜纹布面料。上衣为白色(消防等专业警察为草绿色),男民警夏装为中山装合领式,两个上衣兜,女民警夏装为大翻领(类似开领西服式),左胸及下部两侧各有一插袋,有袋盖。下衣均为藏青色(裙和裤子),警干裤子有深红色粗牙线(7毫米),警士裤子红色细牙线(2毫米)。男民警戴白色平顶大檐帽,帽顶边沿均镶有宽2毫米的正红色牙线,帽墙为深绿色(消防等专业警察为杏黄色),女民警白色无檐软帽,帽顶边沿均镶有宽2毫米的正红色牙线。

香港警察新制服设计结构

香港警队计划全面更换的制服设计首度曝光,新制服将摒弃沿用多年的夏天绿色军装及冬天深蓝色套装,换上白色恤衫打领带配深蓝色西裤,与纽约警察制服相类似,并摆脱旧制服的殖民地色彩,集“透气”、“轻便灵活”及“耐用”等优点,一改现有制服闷热及过分贴身的弊病。 不论警衔同一颜色 新制服由私人制衣商纵横二千集团设计总监Konstabtine Kouros,联同三名分别来自英国及香港本地设计师负责,历时四个月完成。香港警务署长曾荫培下周三(11月28日)将约见四个员方代表会,咨询对新制服的意见。一些前线人员对新设计感兴趣,觉得新警服设计“有型”、“新颖”,希望能尽快有样办触摸制服的质料。 设计师Konstabtine Kouros接受采访指出,新制服将采取“全天候”设计,四季同穿一套制服,包括长、短袖的白色T恤衫https://www.360docs.net/doc/6111709125.html,深蓝色长西裤,恤衫采用坚韧及缝制紧密的布料,胸前有两个口袋配以“隐形”钮扣,深蓝色的长裤则采用可伸缩材料,令警员在活动时更灵活方便,除恤衫外,制服其他部分则采用免熨的布料。

Kouros透露,恤衫可选择天蓝色或白色,但他认为白色较佳,因为白色代表纯洁,象征每一位警员都洁身自爱,远离贪污等有损专业形象的罪恶,他又建议所有人员不论阶级都穿同一种颜色的制服,避免出现标签效应。 警花制服修身裁剪 新制服设计尚配有一件御寒大衣供不同季节穿着,深蓝色的御寒大衣采用Goretex 物料,以层叠式设计,可防寒、防风及防雨,配有一件可拆开的抓毛风衣背心夹层,大衣腰旁位置会用魔术贴开口设计,方便警员拔枪。 大衣另一个特色是可隐藏巡警的对讲机(俗称“小露宝”)主机及连接通话器的电线,通话器可挂在肩膊位的领上,所有布缝接口都会加上防水胶膜,确保其防水功能,而整件大衣重量不超过一公斤,让警员执勤时行动更显灵活。 所有警员同时会另获配一件短身的Goretax防风外套,男、女警设计相若,但女警制服会用修身的裁剪,突出女性化一面。曾居纽约多年的设计师Kouros指出,纽约警察身穿深蓝色制服时的强悍形象在其脑海留有鲜明印象,他认为香港的生活节奏与纽约一样明快,故设计香港警队制服时,也用上深蓝色为主调。 以上资料由迷彩服https://www.360docs.net/doc/6111709125.html,整理而成,不足之处请见谅!

警察基本理论

警察基本理论 一、产生与发展 马克思主义认为警察是历史发展的必然产物,它是随着国家的产生而产生的,必然也将随着国家的灭亡而灭亡。警察从产生到现在,已经有几千年的历史了。对于警察史的化分,学术界一向都存有争议。我们这里坚持的就是我国学者王大伟的观点。王大伟现为公安大学研究生导师,他曾在今年4月份《今日说法》节目中,就我国的‘带有黑社会性质的团伙犯罪问题’作过法律咨询。他是我国首批对外警进行研究的学者,1994年他曾到英国的‘艾克萨特警察大学’攻读警察学硕士研究生。 王大伟认为,在警察的发展大致经历了两个历史阶段,即古代警察阶段和现代警察阶段,二者的分水岭就是1829年英国伦敦大都市警察的诞生。 (一)古代警察 我们知道原始社会有没有警察,但警察萌芽于原始社会末期,那么什么这种警察萌芽指的是什么呢?就是指警察行为。1964年史威姿(SCHW AZTZ)和米勒(MILLEY)考察了人类51个原始文明,发现有21个存在警察行为。好贝(HOEBD)也曾对爱斯基摩人的原始部落进行了调查研究,根据研究成果出版了一本名为《原始社会中的初级法律》的书。好贝发现,在爱斯基摩人的部落群中,整个社会活动依靠传统禁忌和咒语来进行规范和约束,由于禁忌和咒语无法产生象法律那样强有力的约束力,因而在实际操作中难名显得有些力不从心。为了弥补这一方面的足,某些部落中就产生了一种独特的活动——官方调解(主要是针对财产纠纷的调解),这项工作通常由部落首领来实施,这就是最初的警察行为。 在警察行为产生之后,直到现代早期警察产生之前,即1829前,这段时间被称做是古代警察阶段。古代警察历经了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和欧洲的中世纪,呈现出以下三个显著特征: 一是军警政不分,即警察还没有从军队和行政机关中完全分离出来,警察行为由军队、审判机关和行政机关共同行使,现在意义上的警察机关和警察称谓还没有产生。象《七品芝麻官》,就是一个典型的古代警察,他既要负责整个县城的治安,又负责刑侦、审判和行政管理工作。再比如,在电视上古装戏中经常看到的“御林军”、“禁卫军”、“五城兵马司”等都是古代警察的代表。世界上最早的专业警察,学术界公认为是“更夫”(国外叫守夜人)。由这一点,我们就可以看出,古代警察与现代之间的显著差别。 二是皇权和神权思想支配着警察行为,皇帝是一国之君,是全国最大的警察首长,支配着全国的警察行为。他的话是“金口玉言”说一不二的,掌握着臣民的生杀大权,可以随时随地任意对他人实施人身强制。像轰动一时的《还珠格格》中其中有一“认亲”,皇上金口,娘娘的话也是玉言。而在西方,神权思想长期影响和支配着社会,宗教组织在一定程度上控制着社会的法制,支配着警察行为。欧洲中世纪时期是一个黑暗的世纪,神权统治着整个世界,在许多国家教会就是法庭,教会的主旨就是整个社会的规范。这一点,我们从布鲁诺身上就可以找到答案。布鲁诺被世人誉为“捍卫真理的战士”,他为捍卫和坚持哥白尼的“日心说”,不惜牺牲自己的生命。布鲁诺就生在这样一个历史时期。当哥白尼这个伟大的科学家发现了“日心说”后,感到的没有兴奋只是恐惧。因为,这与教会所宣扬的“地心说”,格格不入。一旦他把自己的成果公之与众,那么,等侍自己的就只有死亡。

人民警察应有的角色意识(1)

人民警察应有的角色意识 说起“警察”二字,人们最先想到的恐怕是那闪烁的警灯,整齐的队列,还有那最普通常见的交通岗亭。这些都只是警察职业的外在表现而已,真正的要深入了解“警察”这个词语的含义,就要从警察这个职业的内在要求、职业素养入手。通俗的说,如果人生真的是一场戏的话,那么怎样做,才是对警察这个角色最好的诠释呢?这是我们今天要探究的问题。 其实在我国,警察这个词的前面还有一个限定的词语,就是人民。这是我国作为社会主义国家,人民是国家的主人,这一基本国体在管理国家事务方面日常行政专政的最基本体现。警察这个词的含义在字典中被解释为:武装性质的维护社会秩序的国家公职人员;按其任务不同可分为治安、交通、刑事、司法、边防、消防、户籍等警种。而我国的人民警察单从字面上去理解,就应该是与人民密不可分的。实际上,人民警察来自于人民,自然应该服务于人民,这一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法》中第三条已经得到了明确的体现:人民警察必须依靠人民的支持,保持同人民的密切联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维护人民的利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样一来,人民警察的角色似乎很好理解,就是服务于人民,维护人民的合法权益。

但是,这里面就有一个小问题,其实很久以前就有人提出过:人民警察上班的时候,需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那么下班的时候呢?穿上制服的时候,需要维护人民的合法权益,那么公休时间,八小时以外没有穿制服的时候呢?这似乎是个很难回答的问题。 其实前后两个问题,所反映的是一种情况。单纯就人民警察的普通性而言,它其实就是一种职业,跟教师,工人,农民,售货员一样,所谓革命分工不同,正是如此。那么作为职业来讲,上班的时候,自然要全力以赴,干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忠实履行职责和义务;当人民群众有需要的时候,义不容辞,挺身向前,尽自己的一切努力和最大的可能来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的安全。下班的时候,警察制服脱下来,挂在办公室的衣架上。出了办公楼的大门,不是对你这个人非常熟悉的人不会知道你是一名警察。这个时候,身着便装的警察,在上班的八小时以外,再次碰到人民群众急需帮助,生命或者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时候,不在上班时间的警察,脱下制服的警察,还需不需要履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保护人名群众不受到任何伤害? 如果事情发生的时候,周围群众没有一个人知道,在他们身边有一位是身着便装的人民警察;如果这个警察本人也不愿意表明自己身份的话,我们可不可以像看待正常人那样去看待这个下了班的警察的所作所为。他如果还是奋勇向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着装管理规定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着装管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规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着装行为,树立人民警察良好形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公安机关督察条例》的有关 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以下简称民警)着装,是指公安机关在编在职的民警按照规定,穿着全国公安机关统一的制服。 第三条着常服、执勤服时,佩戴硬肩章。着作训服或者外着制式衬衣时,佩戴扣式软肩。着多功能服时,佩戴套式软肩章。 第四条民警着装时,应当严格遵守下列规定: (一)不得警服与便服混穿; (二)不得歪戴警帽,不得披衣、敞怀、挽袖、卷裤腿。常服内着毛衣(衫)或者衬衣内着内衣时,毛衣(衫)、内衣不得外露 (三)不得在外露的要带上系钥匙或者饰物; (四)不得赤脚穿鞋或者赤足。男民警鞋跟不得高于三厘米,女民警鞋跟不得高于四厘米; (五)不得系扎围巾,不得染指甲、留长指甲,不得染彩发、化浓妆、戴首饰;(六)男民警不得留长发、大鬓角、卷发(自来卷除外)、剃光头或者蓄胡须,女民警发辫不得过肩; (七)除工作需要或者眼部有严重伤疾外,不得戴有色眼睛。 第五条民警着装时,应当举止文明。不得边走边吃东西、扇扇子;不得背手、袖手、插兜、搭肩、挽袖、揽腰;不得嬉笑打闹、高声喧哗;不得席地倒卧。 第六条两名以上民警着装徒步巡逻执勤或者外出时,应当两人成行、三人成列,威严有序。 第七条民警应当爱护和妥善保管警服、警衔标志、警号、胸徽、帽徽、领花、肩章等,不得变卖、出租、抵押、伪造、变造或者擅自拆改,不得赠送、转借给非民警 人员。 第八条体能课着作训服。 第九条不得着制服出校(除工作需要)。 第十条对违反本规定的民警,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督察部门依照《公安机关督察条例》等规定进行纠察和处理: (一)情节轻微的,可以当场进行批评教育和纠正; (二)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或者拒绝、阻碍督察人员执行现场督察工作任务的,可以扣留其证件,并向其所在单位开具《公安督察通知单》,必要时,可以带离现场进行审查教育。 第十一条违规者所在单位收到《公安督察通知单》后,应当对违规者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其写出书面检查,扣发当月岗位津贴;对再次违规者,应当在本级公安机关 范围内予以通报,并取消当年参与评功授奖资格;对屡教不改或者造成严重后 果的,应当在公务员年度工作考核时评定为不称职档次,给予辞退、行政处分 或者降低警衔、取消警衔等处理,并取消所在单位集体和主管领导当年参与评 功授奖资格。违规者所在单位应当及时发出《公安督察通知单》的上级公安机 关书面报送处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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