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工伤赔偿争议答辩状

劳动工伤赔偿争议答辩状
劳动工伤赔偿争议答辩状

劳动工伤赔偿争议答辩状

答辩人:XX公司有限公司地址:XXXXXX

法定代表人:郑XX,职务:执行董事

因申请人XXX与答辩人XX公司有限公司工伤赔偿纠纷一案,现答辩人依据事实和法律的规定,作出如下答辩:答辩人对于申请人工伤认定的事实和伤残等级没有异议,但申请人提出的赔偿项目金额过高,依法应当予以调整。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应为本人遭受事故伤害前的12个月的月平均缴费工资计算。因此每月应为一千八百八十元,而非三千九百四十八元。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因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应该为1880元/个月×13个月=24440元。

2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按照《XX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规定统筹地区最后平均公布平均寿命应为72岁,解除和终止劳动关系时统筹地区平均工资为3525元/月;所以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为(72-51)岁×0.4=8.4个月(按最低要求10个月计算),10个月×3525元/月×2=70500元。

3住院伙食补助费没有异议。

4、住院护理费:按照XX护理标准应以每天80元为宜,所以应为80元/天×26天=2080元。

5、停工工资:按照《XX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相关左股骨粉碎性骨折的相关规定停工留薪期应以八个月为宜,且吴XX的平均工资为两千元左右。所以应为2000元×8个月=16000元。

6、交通费和住宿费:根据案件应以正式发票为准,申请人并未提供正式发票,所以根据案件事实情况酌情考虑应为一千元,具体由仲裁庭裁决。

7、复查、后续治疗费:应以后续发生所花费的费用的正式发票为准,申请人提供的发票共为两千零五十五元。

8、取内固定物费用;根据申请人的伤情考虑应为8000元为宜。综上系答辩人的几点答辩观点,仅供参考,并希望贵局依法驳回申请人对答辩人的不合理请求。

此致XX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答辩人:XX公司有限公司代理人

工伤纠纷答辩状范本整理版

工伤纠纷答辩状范本最新整理版 答辩人: 地址: 被答辩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因申请人_________与答辩人为有限公司工伤赔偿纠纷一案,现答辩人依据事实和法律的规定,作出如下答辩: 答辩人对于申请人工伤认定的事实和伤残等级没有异议,但申请人提出的赔偿项目金额过高,依法应当予以调整。 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应为本人遭受事故伤害前的12个月的月平均缴费工资计算。所以每月应为______元,而非______元。______级伤残为 ______个月的本人工资。所以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应该为______元/月×______个月=______元。 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按照 《____________办法》规定统筹地区最后平均公布平均寿命应为 ______岁,解除和终止劳动关系时统筹地区平均工资为______元/月;所以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为______岁×______=______个月(按最低要求______个月计算),______个月×______元/月×______=______元。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没有异议。

四、住院护理费:按照______地区护理标准应以每天______元为宜,所以应为______元/天×______天=______元。 五、停工工资:按照《____________》相关规定停工留薪期应以______个月为宜,且______的平均工资为______元左右。所以应为______元×______个月=______元。 六、交通费和住宿费:根据案件应以正式发票为准,申请人并未提供正式发票,所以根据案件事实情况酌情考虑应为______元,具体由仲裁庭裁决。 七、复查、后续治疗费:应以后续发生所花费的费用的正式发票为准,申请人提供的发票共为______元。 八、取内固定物费用;根据申请人的伤情考虑应为______元为宜。 综上系答辩人的几点答辩观点,希望贵局依法驳回申请人对答辩人的不合理请求。 此致 ______________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答辩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劳动争议答辩状

答辩状 答辩人:湖北神地农业科贸有限公司,地址:湖北省京山县钱塘镇 法定代表人:杨砚职务:董事长 答辩人针对罗汉红的仲裁请求,现根据事实和法律,答辩如下: 一、申请人于2012年5月16日提出的仲裁请求已超过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一年时效期间,应当依法予以驳回。 在本案中,申请人于2010年6月份入职被申请人公司,担任中百便民超市助理,负责中百便民超市的市场维护工作。2011年2月,申请人在没有提前通知被申请人公司也没有办理任何手续的情形下突然离职,双方劳动关系存续时间为8个月。根据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若干疑难问题纪要》的通知第58条规定,用人单位对自动离职的劳动者未作出除名、开除、辞职的处理决定,或者虽作出除名、开除、处理决定,但送达程序不符合规定的,不影响因劳动者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而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行为的法律效力,双方之间的劳动关系因劳动者的自动离职行为而归于消灭,双方权利义务关系即告终止。因此,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双方之间的劳动关系应于申请人2011年2月擅自离开被申请人公司时而终止。故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7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后产生的支付福利待遇、补缴社会保险等争议,应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之日为劳动争议发生之

日。”之规定,申请人应在2012年2月份之前主张其权利,在此期间,未发生导致仲裁时效中断或者中止的情形,因此,申请人于2012年5月16日提出的仲裁请求已超过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一年时效期间,应当依法予以驳回。 鉴于申请人曾以提供劳务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为案由向江汉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被申请人承担雇主人身损害赔偿责任,后因申请人起诉主体错误,且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公司是否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应为劳动争议仲裁前置程序,申请人于2012年4月26日向江汉区法院撤回了起诉。对于申请人起诉后又主动撤诉的,自然不能引起诉讼时效的中断,因为起诉之所以能够中断诉讼时效,是因为起诉是权利人通过法院向被告主张其权利,如果权利人起诉后又撤诉,则其权利主张实际上已被其撤诉行为所否认,应视同权利人未曾向被告主张权利,故不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律后果,因此,起诉是权利人积极主张权利的体现并导致诉讼时效的中断,撤诉是对起诉的否定,也包括对起诉导致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律后果的否定,故申请人起诉后又撤诉的,不应视为诉讼时效中断。退一步讲,即便申请人向法院主张过权利,发生时效中断的事由,那其也只是对人身损害赔偿一项主张过权利,不能因此来认定申请人向法院主张过的其他请求,而其在本案仲裁中主张的劳动关系归属、补缴社会保险、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经济补偿金及等请求没有一并发生时效中断的事由。 二、关于申请人主张劳动关系的确认、补交社会保险、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请求均以已超过劳动争议申请仲

劳动争议仲裁答辩状

劳动争议仲裁答辩状 答辩人基本信息,答辩人就本案原告X公司诉本案被告劳动纠纷一案,请求人民法院依法驳回原告不合法诉讼请求,维持X劳动仲裁委员会X号裁决。答辩如下:一、关于劳动关系问题:二、本人提出反诉,要求被告支付未签合同的双倍工资。三、请求法院判令原告为被告补交全部工作期间的社保。此致,某人民法院,答辩人,日期。 本人主要针对劳动争议仲裁答辩状这一问题进行详细的阐述。目前,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日益发展以及法律制度的不断完善,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也不断增强,故很多人都想要了解关于劳动争议仲裁答辩状及其相关的法律问题。以下网站小编为您作出了简要介绍。 通常来说,劳动争议冲裁的答辩人都是用人单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后五日内将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 请人。用人单位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后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小编教你写答辩书。 劳动争议仲裁答辩书

答辩人:xxxxxxxxx有限公司 地址:xx省xx市xx镇xx区 电话:xx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xxxx 职务:xxx 尊敬的xxxx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答辩人于xxxx年x月xx日收到贵会受理的xx仲案字[xxxx]第xx号应诉通知书及xxx的《劳动争议仲裁申诉书》,现就申诉人与我公司劳动争议一案,提出答辩如下: 答辩意见: 答辩理由: 一、........... 二、........... 综上所述,申诉人xxx关于要求答辩人xxxxxx请求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谨此,答辩人恳请贵委依法驳回申诉人的全部申诉请求,以维护答辩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xxxx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答辩人:xxxxxxx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名: 二〇一x年xx 月xx 日 附:答辩书副本贰份。 范文 劳动争议仲裁答辩书 答辩人:东莞市××××××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镇祠边区 电话:0769-8×××××6 法定代表人:×××× 职务:总经理 尊敬的×××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答辩人于2010年4月29日收到贵会受理的××仲案字[2010]第23号应诉通知书及刘××等10人《劳动争议仲裁申诉书》,现就申诉人与我公司劳动争议一案,提出答辩如下:

一审行政答辩状汇总

一审行政答辩状汇总 一审行政答辩状汇总【1】 答辩人:沈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铁西区大队 答辩人根据沈阳市铁西区人民法院转来的的刘某某不服沈阳市铁西区人民法院(2013)沈铁西行初字第11号行政判决书的上诉状副本,现答辩如下: 一、刘某某2012年12月12日9时10分在铁西区某小区院内发生交通事故,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 一审法院判决认定事实证据充分。 2012年12月14日,答辩人受理杨某报案称辽A33***与辽A79**发生交通事故,前车驾驶人造成后车撞损后离开现场,2012年12月17日答辩人对杨某的车辆进行了鉴定,车辆损失金额共计1036元,属于有交通事故发生,为了作痕迹鉴定对比,要求上诉人刘某某将其车开到交警大队未果。 2012年12月20日,答辩人接到杨某的报案称辽A33***车辆停放在某小区,随即赶到车辆停放地点将刘某某车辆扣留并于当日开具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 以上事实有受理交通事故案件登记表,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陈述材料,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等证据证实,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 上诉人辩称其不会驾驶汽车,也无驾照,事发当天未在现场属于

混淆视听,经过答辩人调查取证,辽A33***机动车所有人为刘某某,答辩人扣留辽A33***机动车是为了收集证据的需要,是答辩人依法履行职权行为,与上诉人刘某某是否会驾驶汽车,是否在案发现场无任何关系。 上诉人刘某某辩称单凭杨某的报案不能认定辽A33***碰撞辽 A79***的观点不能成立。 答辩人委托中国刑事警察学院物证鉴定中心作出的《中国刑事警察学院物证鉴定中心检验报告》中警鉴字【2013】75号已证明了上诉人车辆刮碰杨某车辆的事实。 二、答辩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实施符合法定程序。 在查处该案过程中,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进行了受案、通知、调查取证、告知等程序。 在整个办案过程中,答辩人严格依照法定程序,无违法行为。 上诉人辩称答辩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未通知原告等观点根本不成立。 答辩人已经履行了通知义务,反而上诉人刘某某从案件发生后一直拒绝配合履行相关义务,答辩人秉公处理,无违法行为。 三、本案适用法律正确,采取行政强制措施适当。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后,应当立即派交通警察赶赴现场,先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并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

劳动争议案件答辩书

劳动人事争议答辩书 答辩人: 代理人: 姓别:年龄:岁民族:籍贯: 工作单位: 因****诉本公司加班费、经济补偿金争议一案,提出答辩如下: 一、申请人****并不存在加班的事实,申请人对加班费的诉求无事实以及法律依据 1.答辩人A公司实行严格的加班申请审批制度,申请人****从未按制度申请过加班,因此根本不存在加班的事实 根据2007年12月20日由人力资源部制订并在答辩人A公司内部网站公布的《加班管理制度》第八条加班审批程序规定:“(一)因工作需要必须加班,须事先填写一式两联的《加班申请单》,注明加班时间及理由,并经部门负责人及公司分管领导的批准,加班申请人持有一联、公司持有一联。经核实答辩人A 公司从未收到过申请人****的加班申请,而且申请人****在本案中也未提交过任何《加班申请单》或与加班申请有关的证据,可见****并不存在加班的事实。 2.申请人****并未提供任何证实其加班或答辩人公司安排加班的证据,应举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 申请人****向答辩人A公司主张加班费,应对提出的主张,提供证据,应当就加班事实的存在承担举证责任,同时用人单位在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或休息日安排又补休的情况下,才须向劳动者支付加班工资,因申请人****既未提供任何证明存在加班事实的证据,又未能证明答人公司安排加班,应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 综上,申请人****在部分周六上班实为对每周40个工作小时的补足,且答

辩人A公司实行加班申请制度,在从未收到****加班申请文件,并且申请人****并未举证证明存在加班事实的情况下,申请人****向答辩人A公司提供出的加班费诉求,既无事实根据,也无法律依据,请仲裁委员会对申请人****申请答辩人A公司支付12160元加班费的诉求予驳回。 二、因****连续旷工,答辩人A公司依法解除与****的劳动关系,无须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补偿金诉求无事实与法律的依据 申请人****未通知答辩人公司请假,也未按答辩人公司规定办理请假手续。在申请人****从2013年10月21日整天未上班,答辩人公司10月21日下班前向申请人****发送了《遵守考勤制度通知书》,但直至10月25日申请人****仍未返岗,因此在10月25日答辩人A公司以发送书面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的形式与****解除了劳动有关系。 综上,因****连续旷工,申请人多次发送《遵守考勤制度通知书》,申请人****既未返岗又未办理相关的请假手续,在申请人****连续旷工的情况了,答辩人公司依照劳动法第三十九条依法与申请人****解除劳动关系,因申请人****是严重违反答辩人公司规章制度而被解除的,因此申请人****向贵委诉请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诉请无事实与法律的依据,请贵委予以驳回。 此致 北京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单位(盖章) 2014年1月13日

工伤纠纷答辩状范本最新整理版(可修改编辑).docx

编号:_________________ 工伤纠纷答辩状范本最新整理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答辩人: 地址: 被答辩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因申请人_________与答辩人为有限公司工伤赔偿纠纷一案,现答辩人依据事实和法律的规定,作出如下答辩: 答辩人对于申请人工伤认定的事实和伤残等级没有异议,但申请人提出的赔偿项目金额过高,依法应当予以调整。 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应为本人遭受事故伤害前的12个月的月平均缴费工资计算。所以每月应为______元,而非______元。______级伤残为______个月的本人工资。所以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应该为______元/月×______个月=______元。 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按照《____________办法》规定统

筹地区最后平均公布平均寿命应为______岁,解除和终止劳动关系时统筹地区平均工资为______元/月;所以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为______岁×______=______个月(按最低要求______个月计算),______个月×______元/月×______=______元。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没有异议。 四、住院护理费:按照______地区护理标准应以每天______元为宜,所以应为______元/天×______天=______元。 五、停工工资:按照《____________》相关规定停工留薪期应以______个月为宜,且______的平均工资为______元左右。所以应为______元×______个月=______元。 六、交通费和住宿费:根据案件应以正式发票为准,申请人并未提供正式发票,所以根据案件事实情况酌情考虑应为______元,具体由仲裁庭裁决。 七、复查、后续治疗费:应以后续发生所花费的费用的正式发票为准,申请人提供的发票共为______元。 八、取内固定物费用;根据申请人的伤情考虑应为______元为宜。 综上系答辩人的几点答辩观点,希望贵局依法驳回申请人对答辩人的不合理请求。

行政诉讼答辩状格式范文两篇

行政诉讼答辩状格式范文两篇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行政诉讼答辩状的书写规范。 本标准适用于行政应诉机关向人民法院提交行政诉讼答辩状。 2 文书样式 行政诉讼答辩状 答辩人:(全称) 住所:(联系地址)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 委托代理人:(姓名)工作单位: 就(原告)诉我单位 一案, 现答辩如下: 一、答辩人的主要观点和答辩请求 二、主要事实和理由 三、对起诉状中提出的有关争议问题进行说明 此致 (人民法院全称)

答辩人:(盖章) 年月日 附:答辩状副本份 证据目录清单、依据目录清单 合同编号:_________ 行政诉讼被告答辩状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行政诉讼被告答辩状范本 法定代表人: 住址: 上诉人袁xx不服xx市中级人民法院(xx)合行初字第×号行政判决书,提起上诉,现就上诉人上诉理由提出如下答辩意见: 一、上诉人诉称与事实不符,对上诉人的信息公开申请,答辩人已经及时给予答复。申请人任某等四人不服宣城市人民政府作出《关于同意设立市级某某县城区生态工业园区的批复》具体行政行为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答辩人依法受理了该行政复议申请。上诉人袁xx系复议案件四申请人的委托代理人。xx7年8月15日,上述行政复议案件依法中止审理,答

辩人向案件申请人等送达了《行政复议中止通知书》。xx年6月16日,答辩人收到上诉人邮寄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上诉人要求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向其公开复议案件的相关材料。答辩人研究后认为,复议案件的相关材料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所指的政府信息,根据《行政复议法》及实施条例的规定,上诉人作为复议案件申请人的代理人可以查阅复议案件的相关材料,并通过查阅案件材料了解复议案件办理情况。在复议案件审理中,复议机关依据复议法的规定为申请人查阅案件材料提供条件,但不是依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向申请人公开案件材料。省政府法制办工作人员于xx年6月20日上午9:21分电话告知上诉人这一意见,并明确说明可以随时查阅本复议案件材料。因此,上诉人诉称答辩人没有履行职责与事实不符,答辩人对上诉人的申请及时给予了答复,已经依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履行了相应的职责。 二、上诉人申请的内容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其要求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予以信息公开,于法无据。 上诉人申请公开的内容是行政复议机关在办理行政复议案件过程中形成的材料,上诉人作为行政复议案件申请人的代理人可以依据《行政复议法》第23条第2款,《行政复议法实

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答辩状

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答辩状 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答辩状应该如何写?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答辩状就在下面,请看: 答辩状【1】 针对上诉人的上诉答辩如下: 一、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 1、王研明一审的诉讼请求是,要求解除与上诉人之间的劳动关系;要求赔偿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 所有的诉讼请求均属于工伤保险待遇,因此,本案的案由是工伤保险待遇纠纷,而不是一般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 上诉人称,一审王研明以人身损害赔偿为由起诉,不符合事实。 上诉人的工队长确实给过王研明10000元,但一审中上诉人并未陈述属于上诉人支付给王研明的赔偿款,也未要求法院在计算赔偿数额时予以核减。 因此,不能认定工队长给王研明的10000元,属于上诉人支付给王研明的赔偿款项。 二、一审判决适用法律正确 1、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第17条的规定,超过一年期间,劳动行政部门不再进行工伤认定的行政程序。 但并未规定,超过一年期间未进行工伤认定的就不属于工伤,更未规定,超过一年期间未进行工伤认定的,用人单位就能够免除对工作中受到损害职工的赔偿责任。 2、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第17条的规定,申请工伤认定,首先是用人单位的责任和义务,上诉人为了躲避赔偿责任或为了相关责任人的利益,怠于履行给王研明申请工伤认定,致使王妍明申请工伤认定时未被受理,对此,上诉人应承担要紧责任。 3、王研明是在上班时刻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的缘故受到损害。 对此事实,有诊断证明书、工队长、跟班队长的证人证言及上诉人的答辩状等证据予以证明。 同时,上诉人也未能提供王研明不属于工伤的证据。

2019年劳动纠纷答辩状

劳动纠纷答辩状 答辩人: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被答辩人: 住所地: 联系电话: 被答辩人诉答辩人劳动争议一案,答辩人现依法发表如下答辩意见:答辩事项:答辩人请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依法驳回被答辩人不合法的仲裁请求。 事实与理由: 一、关于工资标准及工资支付情况答辩意见 1、答辩人与申请人在《劳动合同书》第六条中约定乙方在试用期内的工资为每月__________ 元,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对乙方的工资报酬选择确定B条款:B、甲方对乙方实行基本工资和 绩效工资相结合的内部工资分配方法,乙方的基本工资确定为每月 __________ 元,以后根据内部 工资分配办法调整其工资;绩效工资根据乙方的工作业绩、劳动成果和实际贡献按照内部分配办法考核确定。因此,申请人的工资为基本工资 _____________ 元加上绩效工资,绩效工资由答辩 人根据申请人当月工作情况考核确定,(申请人的工资表中能反映出申请人的工资由基本工资、职务补贴、技能补贴等项目组成),所以申请人的工资不可能是固定的 ________________ 元,答辩人也从未与申请人以任何形式约定过申请人的工资为 __________ 元,因此申请人要求按照______ 元每月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无任何事实和法律依据。 2、答辩人提供的申请人签字确认的工资发放记录能够证明答辩人已经足额支付申请人

______ 月份的工资,工资发放记录也能够证明申请人认可其工资标准。 3、答辩人自申请人离职后多次要求申请人到答辩人处办理工作交接手续并领取______________ 月份工资,但申请人拒不配合,因此_____ 月份的工资是因申请人的原因没有领取,不是答辩人 没有发放。 二、关于社会保险缴纳答辩意见 1、_____ 月份的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没有缴纳是申请人自愿同意的。 2、申请人在______年______ 月______ 日离职,答辩人已经为申请人缴纳了_________ 月份的社会保险,即使答辩人应为申请人补缴 ______ 月份的社保,也可以用已经为其缴纳________ 月份的社保抵扣,所以答辩人不需要再为其补缴 ________ 月份社保,否则申请人应该返还答辩人为 其缴纳的_____ 月份社保。 3、补缴社会保险的仲裁请求不属于劳动争议案件的受理范围。 三、答辩人不存在任何违法行为,不符合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法定条件,因此不应该向申请人支付经济补偿金。 四、申请人没有按照答辩人的要求办理安全员证并到答辩人处登记备案,且申请人因自身原因离职,答辩人无法使用其安全员证,因此申请人要求支付相关费用没有法律依据。 五、根据_____ 省人社厅_____ 号文件规定,企业安排职工在室外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 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C以下工作的(不含33C),应当向职工支付夏季高温津贴, 具体标准是每人每月200 元,申请人不符合领取高温津贴的条件。 六、申请人在入职时从答辩人处领取了工作服、帽子等物品,现在申请人已经离职,答辩人 要求申请人尽快返回并办理工作交接手续。 综上,答辩人已足额支付申请人工资,不存在任何违反劳动法行为,请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依法驳回申请人仲裁请求。 此致 ______ 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答辩人:_______________

工伤认定答辩状范文

工伤认定答辩状范文 工伤,又称为产业伤害、职业伤害、工业伤害、工作伤害,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伤害和职业病伤害。下面是范文站小编收集整理的工伤认定答辩状范文,欢迎阅读。 工伤认定举证答辩书 答辩人:铸造有限公司,地址:市工业区。法定代表人:,职务:董事长兼总经理,联系电话: 第三人:,男,苗族,年月出生,省县乡村人,现暂住市镇村。 答辩人于年月日收到贵局送达的《工伤认定举证告知书》( 社告【】第号),现就第三人身份和受伤经过情况答辩如下: 一、第三人并非答辩人公司职工,双方未构成劳动关系。按照本公司规定,应聘人员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并填写《企业职工聘用登记表》,报公司人事部门批准后才安排工作岗位。但第三人未经公司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即私自随其亲属到公司学习压铸技术。上岗前既未经过招聘登记和面试培训,也未签订劳动合同。因此,双方不存在劳

动关系。 二、第三人擅自操作受伤,其责任应当自负。据了解,今年春节过后,他随同亲属外出务工。因文化低,无专业技术,一时难以找到工作,便由亲属私自带入公司压铸车间偷学技术。本想学到技术后好找工作,不料,刚上班操作压铸机即受伤。主要原因是他来自偏远贫困的农村,从来没有接触过机器,根本不懂机器性能和操作规程,缺少安全意识,严重违章才导致事故发生。 据答辩人调查,第三人随同亲属来到压铸车间时,刚好车间主任因病请假,根本没有安排他工作。别人误以为他是新来员工,才没有阻止。 三、第三人申诉理由,有悖情理。事发后,答辩人出于人道主义,立即将他送往医院治疗,并支付了全部医疗费用。不料,他不仅不知感恩,反而以此为由要求答辩人承担工伤补偿责任,真是好人难做。当时,公司领导曾向他亲属询问事故发生经过情况,其亲属也坦白承认,事先未与公司任何人打过招呼,确实是自己将他带入车间上班,并未办理招工手续。 鉴于上述情况,答辩人认为,第三人未办理录用手续,与公司不存在劳动关系;他擅自进入压铸车间偷学技术受伤,依法不能认定为工

劳动纠纷答辩状

劳动纠纷答辩状 劳动纠纷答辩状范文怎么写?请看下面的劳动纠纷答辩状吧! 劳动纠纷答辩状 答辩人:郑家申,男,49岁,汉族,住湖南省石门县磨市镇岩塔村二组。 请求事项:请求临武县人民法院,驳回原告临武县鑫源矿原告邓启明、原告邓传干、原告谢功建、原告邓传亮的诉讼请求。 一、答辩人于20XX年6月12日到临武县万水乡三十六湾鑫源矿打工,是被本案原告邓传干亲自接去做工的。 主要从事井下作业,平均工资每天130元。 邓启明、邓传干、谢功建、邓传亮四原告为三十六湾金鑫源矿合伙人,未办理工商注册登记,并未取得营业执照。 20XX年12月9日凌晨3时许,答辩人在井下作业时因斗车发生事故被撞伤多处,当日送往医院,住院治疗,后经劳动能力鉴定为五级伤残。 20XX年3月24日,原告要求答辩人出院,并承诺在人民医院对面给答辩人租房子住,可继续在中医院拿药治疗,可如此长期下去不是办法。 答辩人不可能长期居住临武,迫于无奈,答辩人向临武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因公受伤工伤赔偿申请。 20XX年8月18日临武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了"临劳仲案字

[20XX]第018号"仲裁裁决书。 答辩人因公受伤致残的工伤赔偿经仲裁裁决由本案原告方支付答辩人168862元整(该数目为扣除原告方已支付给予答辩人的相关款项后的余数)。 答辩人与原告方的法律关系系劳动法律关系,其争议为劳动争议受劳动法律、法规调整。 答辩人因公受伤致残的经济损失计算是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和劳动部令第19号《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的相关规定计算,临劳仲案字[20XX]第018号仲裁裁决书的裁决事实清楚,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正确,应与予以维持。 二、原告方民事诉状"请求事项"即请求人民法院依法撤销临武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临劳仲案字[20XX]第018号"仲裁裁决书的诉讼请求是错误,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书没有法律依据。 本案当事人双方是产生的劳动争议纠纷,而且是《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它劳动争议纠纷,若当事人对此类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不服的,应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起诉,诉讼主体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 诉讼请求是劳动争议事项。 不得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为被告。 本案原告的事实与理由部分大部分内容是对仲裁委员会的仲裁裁决书进行分析和评判,也就是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被告,故此原

行政上诉答辩状

上诉答辩状 答辩人:**** 法定代表人:职务: 因上诉某某不服** 市中级人民法院** 年** 月**日作出的(**** )粤**行初**号《行政判决书》提起上诉,现根据上诉人的诉请,结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作出答辩如下: 一、答辩人的颁证行为是履行法定职责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九条规定“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登记规则》第四条规定“土地登记以县级行政区为单位组织进行。具体工作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负责”。因此,答辩人向**** 颁发华府集用(2011 )第0099709 号《集体土地使用证》是履行法定职责的行为。 二、答辩人颁发《集体土地使用证》中,所认定事实清楚 2010 年11 月25 日**** 向*** 县国土资源局提交了《土地登

记申请书》、个人身份证明、土地权属证明书、土地权属来源证

明等申请材料,就涉案宅基地申请土地登记,经*** 县国土资源局依法调查核实后,2010 年12 月10 日予以公告,公告期限内没有人提出异议,2011 年12 月08 日答辩人依法向申请人**** 颁发了***府集用(*** )第**** 号《集体土地使用证》。 三、被上诉人依法不具备主体资格 1 、被上诉人在一审中一直未提供《土地承包合同》等证据证明一直管理使用涉案土地。2、被上诉人提交的** 村委会出具的《证明》所证明的土地与答辩人颁发《土地使用权证》的土地四至不符。3、答辩人颁发的《土地使用权证》中记载的土地是位于** 村上排,而被上诉人是*** 村下排人,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不属于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使用本集体土地,需要召开集体会议,经过本集体经济组织三分之二的成员同意,才可以使用。但是被上诉人未提供相关的证据证明。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集体土地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村民委员会或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对涉及农村集体土地的行政行为不起诉的,过半数的村民可以以集体经济组织名义提起诉讼。”、第四条:“土地使用权人或者实际使用人对行政机关作出涉及其使用或实际使用的集体土地的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的规定,被上诉人无法证明合法取得涉案土地的使用权,依法不具备原告主体资格。

工伤纠纷答辩状范本常用版

工伤纠纷答辩状范本常用版 The latest common version of the model of pleading for industr ial injury disputes

工伤纠纷答辩状范本常用版 前言: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本文档根据合同内容要求和特点展开说明,具有实践指导意义,便于学习和使用,本文档下载后内容可按需编辑修改及打印。 答辩人: 地址: 被答辩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因申请人_________与答辩人为有限公司工伤赔偿纠纷一案,现答辩人依据事实和法律的规定, 作出如下答辩: 答辩人对于申请人工伤认定的事实和伤残等级没有异议,但申请人提出的赔偿项目金额过高,依法应当予以调整。 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应为本人遭受事故伤害前的12个月的月平均缴费工资计算。所以每月应为______元,而非______元。

______级伤残为______个月的本人工资。所以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应该为______元/月×______个月=______元。 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按照 《____________办法》规定统筹地区最后平均公布平均寿命应为______岁,解除和终止劳动关系时统筹地区平均工资为 ______元/月;所以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为______岁 ×______=______个月(按最低要求______个月计算), ______个月×______元/月×______=______元。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没有异议。 四、住院护理费:按照______地区护理标准应以每天 ______元为宜,所以应为______元/天×______天=______元。 五、停工工资:按照《____________》相关规定停工留薪期应以______个月为宜,且______的平均工资为______元左右。所以应为______元×______个月=______元。 六、交通费和住宿费:根据案件应以正式发票为准,申请人并未提供正式发票,所以根据案件事实情况酌情考虑应为______元,具体由仲裁庭裁决。 七、复查、后续治疗费:应以后续发生所花费的费用的正式发票为准,申请人提供的发票共为______元。

工伤认定答辩状范本

工伤认定答辩状范本 答辩人: 地址: 被答辩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贵局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签发的______工伤举字 (______)第______号《举证告知书》收悉,现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就与______工伤认定争议一案,提出答辩如下: 公司认为,______与公司之间是承揽法律关系,而不是劳动法律关系,其所受到的伤害不应认定为工伤。其理由是: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的规定,______申请工伤认定,需提交其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故______申请工伤认定的对象主体应当是与其具有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 但事实上,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与公司签订《工程施工安装承揽合同》,约定:______承揽公司承接的 ____________工程;安装价为______元;施工过程中发生伤害和伤

亡等一切事故,其费用由______承担。 由此可见,______自备劳动工具,自行聘请工作人员,自行安排劳动时间,从事上述承揽合同项下的承揽工作,并没有受到公司的管理和任何约束,其与公司之间是地位平等的承揽关系,而非劳动关系。 因此,______不应认定为工伤。______与公司之间不具有劳动关系,公司被作为工伤认定对象主体不适格。 此外,______发生事故受伤,虽然按双方合同约定公司不需承担任何赔偿责任,但公司仍基于人道主义,借款____________元给______用于支付医药费,以便其可以及时得到治疗。 综上所述,公司认为,______与公司之间不是劳动关系,也不构成事实劳动关系,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______市人民政府《______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第______条的规定,不应当认定为工伤。 此致 ______________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答辩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公司企业劳动纠纷仲裁答辩状

公司企业劳动纠纷答辩状 答辩人: xxxx 地址:xxxx 电话:899959136 法定代表人:罗志忠职务: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xxx 对xxx劳动争议仲裁申诉一案提出如下答辩: 事实与理由: 请问仲裁员:我司员工xxx来贵会提交本人身份证明书中除本人身份证以外是否有一份我司颁发的工作證《婴姿坊厂牌》。 如果有的話:足以說明我司人力資源部門且截止今天還未發出任何關于曹焯濤離職的有效法律文書,xxx仍持有我司《婴姿坊厂证》、《婴姿坊食堂饭卡》、仍然在我司管理人员宿舍内,我公司認為xxx向贵会申诉的与其所谓解除合同原由是莫須有的,因此我司特別作出如下辯證: 一、xxx所诉公司8月4日辞退他并不是事实: xxx于2010年11月23日入职,入职时为采购跟单文员,其工作内容主要负责技术部制板布料采购,由于主要服务对象是技术部办公地点则在采购部一直以来工作不够协调,公司生产中心为方便内部生产协调,于6月1日将xxx的办公地点从原来的采购部办公室调到技术部办公室,并对xxx的工作重新進行考评。 二、调整办公地点后,经过1多月的运作,经考评认为xxx工作还是不够协调,技术部认为员工xxx不能胜任制板布料采购工作岗位,

技术部于8月3日开出離职通知书报有关领导审批,生产中心副总不同意技术部于8月3日开出离职通知书请求,并在離職通知書中作了不同意辭退、退回技術部重新安排崗位的批示,并由人力資源部開出《內部人事調整審批單》由人力资源部安排办理转职,纯属生产中心内部工作调整,與辭退完全是二碼事。 三、公司人力资源部根据生产中心内部调整要求与相关部门协调并于8月4日开出《内部人事调整审批表》通知xxx所在的技术部通知xxx办理內部崗位调整。 四、据xxx所在的技术部与人力资源部考勤记录,xxx从8月3日下班后就一直没有来过公司上班,也没有接到过xxx所提交的休假申请,由于xxx自8月3日下班后從此就沒有還回過公司,也就沒有辦理任何職務變動手續。 根据以上申诉人的综合事实,申诉人曹焯濤在公司未接到公司通知他離職或調職正式文件情況下從8月4日開始既未提交休假申请就不來公司上班已经违反我公司的规章制度,(见证据目录)的决定; 1.关于曹焯濤提出的辭退經濟補償,我司認為我司沒有作出過關于申訴人的辭退決定,此項要求與事實不相成立。见附件《員工手冊》第九條第6款之規定; 2.关于申訴人以提出公司沒有與其簽訂勞動合同為由,要求公司支付不簽訂勞動合同的二倍工資,因為我們沒有辭退他,而是作部崗位調整,如果曹焯濤對生產中心作出的內部崗位調整持有不同意見,

劳动争议仲裁答辩书

劳动争议仲裁答辩书 答辩人:东莞市××××××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镇祠边区 电话:0769-8×××××6 法定代表人:××××职务:总经理 尊敬的×××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答辩人于2010年4月29日收到贵会受理的××仲案字[2010]第23号应诉通知书及刘××等10人《劳动争议仲裁申诉书》,现就申诉人与我公司劳动争议一案,提出答辩如下:答辩意见:被诉人与申诉人不存在任何劳动关系和债务关系。 答辩理由: 一、答辩人历来严格遵守国家劳动法规,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不存在用工中的事实劳动关系,没有证据证明申诉人与答辩人曾经存在任何形式的劳动关系,其提起的所谓劳动争议更是无从谈起,亦不属于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申诉人在申诉书中称,李××雇请其为××××厂干部宿舍楼装潢。申诉人自己也很明白,他是受李××的委托而到××××厂干部宿舍楼从事装潢工作,并非受答辩人聘请或委托。同时,申诉人没有任何证据表明,其与答辩人之间存在任何直接的关系,答辩人从来都没有委托或者聘用申诉人从事过任何工作,也从来没有直接支付过工资或任何形式的报酬给申诉人,答辩人的工地管理人员甚至根本不认识申诉人。因此,申诉人与答辩人之间不存在任何劳动关系,申诉人要求答辩人支付劳动工资更是无理要求。 二、凡是答辩人在××××厂承揽的装修装饰工程有需要材料或者劳务承包的,均与材料供应商或具体施工人签订劳务承包或工程承揽合同,但申诉人与答辩人之间从来没有任何劳务承包或工程承揽合同。申诉人也没有证据注明双方存在任何劳务承包或工程承揽合同关

二审行政答辩状范本

二审行政答辩状范本 答辩人: 住址: 被答辩人: 法定代表人: 住址: 答辩事项: 一、依法撤销 ____ 市人民法院_____ 行初字 ____ 号行政判决书 二、依法撤销 ___ 市公安局第_____ 号《公安行政政罚决定书》 三、判令被答辩人承担二审诉讼费。 事实与理由: 一、 ___ 市公安局 ____ 分局上诉书用谎言掩盖事实、回避实质性的四个问题: 1、___ 市公安局 ____ 分局的处罚不公、认定事实错误、避重就轻、掩盖事实公然包庇白某等人违法犯罪,行政不作为造成短信发的发生。

2、被答辩人办理此案时没尽告知义务并剥夺了答辩人陈述申辩的 权利,我在一审起诉时都不知道依法享有陈述申辩的权利,隐藏答辩人签过字的笔录,拿出他们自己制作的笔录,严重的以权抗法,仗势欺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一条规定" 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在作出行政处罚之前不按本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向当事人告知给予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或者拒绝听取当事人陈述,申辩的,行政处罚不成立"。 3、一审开庭时,白某提交了在 ____ 公安局复印出来答辩人举报白某与妻子刑事犯罪材料,此行为 ____ 分局严重的失职和对人民的犯罪。 4、被答辩人提交的证据用技术手段处理过篡改了信息内容,不真实不完整不合法。根据最高法证据规则,属于瑕疵证据无证据力。 此案的起因是白某与妻子李某于 _____ 年 _____ 月_____ 在庄严的___ 市_____ 人民法院砸警车、作伪证,大闹_____ 法院,高喊反动口号妨碍执行公务使法院办公秩序一片混乱,扰乱公共秩序使得法院门前交通中断近两个小时,如此严重的刑事犯罪,犯罪嫌疑人不该至今逍遥法外。 二、一审答辩人出示的六组证据充分的证明答辩人举报白某和李某违法犯罪事实,和双桥公安分局不作为造成发短信的因果关系。 1、1 号证据 ____ 张照片是白某、李某在_____ 法院妨碍执行公

工伤案件答辩状.doc

工伤案件答辩状 工伤认定行政诉讼答辩书[1] 被申请人:景某,男,1973年8月28日出生,上海红星美凯龙品牌管理有限公司包头分公司员工,号 被申请人就上海红星美凯龙品牌管理有限公司包头分公司诉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一案作出如下答复:256 1:被告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因工作原因受伤。 自2013年1月起,被申请人一直在上海红星美凯龙品牌管理有限公司包头分公司工作,2013年1月29日,被申请人实行白班制。大约15时35分,在检查过程中,在墙上发现了一个洞。由于几天前一些商人丢失了他们的财物,被告进入洞内检查。当时,他的班长冯某通过对讲机进行了例行检查和询问。在走路和说话的时候,被告不小心掉进了负三楼东南角的电梯井里,导致多处骨折。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被申请人因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受到伤害,因此属于工伤。 2:被告受伤,被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工伤。承认的依据和程序是依法的,应当依法维护。 大量证据证实,被申请人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因工作原因受到伤害,符合工伤认定条件,应当依法认定为工伤。同时,包头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在依法确认工伤后,出具了工伤认定书,且出具程序合法 原告在依法维持行政复议的情况下,再次提起行政诉讼。没

有事实和法律依据。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的具体工伤行政行为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正确,符合法定程序,判决应予维持。 3:行政投诉中提及的工伤事故是被投诉人自伤自残造成的,与事实不符。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认定为工伤: (一)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造成伤亡的;(二)醉酒致人伤亡的;(三)自残或者自杀 在本案中,原告认为被申请人坠入电梯井是被申请人个人问题造成的自残行为,并举出一些毫无根据的推测来证明被申请人跳楼是为了逃避外债,甚至是为了索赔。 然而,这些推测没有其他证据支持,这些毫无根据的推测应该有事实支持。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认为是工伤,而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本案中,被告提供了初步证据证明其申请所依据的事实和主张,从而履行了举证责任,而原告显然没有履行举证责任。 综上所述,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具体行政行为证据充分,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原告的诉讼请求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请求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维持判决。被申请人:| 1920年3月30日xx 工伤劳动争议仲裁书状[2] 被申请人:甲厂,负责人:乙(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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