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前教育专业教学计划(2016版)
学前教育专业教学计划(2016版)
一、专业代码与名称
1.专业代码:670102K
2.专业名称:学前教育
二、学制及修业年限
全日制3年,修业年限6年。
三、专业培养目标和职业岗位(群)分析
1.专业培养目标
培养以“爱”为根,素质全面,具有现代学前儿童教育理念,具备学前教育专业必备的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能适应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实践型学前教育工作者。
2.教师职业岗位分析
具备学前教育专业教师岗位的素养、基本技能以及施行素质教育综合教育教学的能力等。
四、人才培养规格要求
1.素质要求
养成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具有健康的身体素质、良好的心理素质,形成健全的人格。有科学的世界观、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热爱学前教育事业,尊重幼儿人格,富有爱心、责任心、耐心和细心,具有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的教师职业道德,有奉献精神、团队精神和合作意识。
2.知识要求
具备较宽厚的通识性知识、扎实的专业知识,了解关于幼儿生存、发展和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理解、掌握并学会运用必需的婴幼儿发展知识及婴幼儿保育与教育知识,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适应性。
3.技能要求
具有从事幼儿教育工作所需的弹唱、舞蹈、美术、口语表达、书写等幼儿教师基本技能。
4.职业核心能力要求
具备幼儿园教师必备的幼儿行为观察与分析能力、表达与沟通的能力、一日活动的组织能力、环境创设的能力、班级管理的能力、游戏组织与指导的能力,能对教育教学进行探索和反思,并能综合使用现代教育信息技术。
5.等级证书要求
①江苏省高校计算机等级证书(一级);
②英语应用能力等级证书(A级);
③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二级甲等);
④江苏省书法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四级);
⑤江苏省舞蹈测试等级证书(八级);
⑥即兴幼儿歌曲弹唱(校内);
⑦说课测试合格证书(校内);
⑧即兴幼儿故事表演(校内);
⑨儿童画(校内)。
6.职业资格证书要求
①国家幼儿教师资格证书;
②育婴师资格证书(中级)。
7.素质结构和职业核心能力体系框图
五、核心课程和核心职业技能课简介
学前教育专业能力课程链路图
1.课程编号:173048
课程名称:学前教育学
课程性质:职业基础课 32学时 2学分
先修课程:教育学、心理学
课程内容:本课程内容主要有学前教育的研究对象和历史发展,学前教育与社会发展的关系,儿童观的演变与学前教育,学前教育目标,各年龄阶段幼儿的学前教育指导,学前教师和保育员等。
教材:郑健成.《学前教育学》. 复旦大学出版社,2007.
2.课程编号:173042
课程名称:学前心理学
课程性质:职业基础课32学时 2 学分
先修课程:心理学、教育学
课程内容:本课程内容主要有学前儿童发展心理学的研究对象及历史回顾,学前儿童发展心理学的基本理论问题,学前儿童心理发展的生物学基础,学前儿童认知、情绪情感、个性、社会性的发展。
教材:罗家英.《学前儿童发展心理学》. 科学出版社,2011.
3.课程编号:173030
课程名称:学前教育心理学
课程性质:职业基础课 32 学时 2 学分
先修课程:学前教育学、学前心理学等
课程内容:幼儿教育心理学是在幼儿教育学和幼儿心理学基础上形成的一门学科。主要研究幼儿学习的规律与特征以及教师有效开展教育教学活动,促进幼儿学习与发展。
教材:陈帼眉、姜勇.《幼儿教育心理学》,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7.
4.课程编号:173058
课程名称:儿童行为观察与分析
课程性质:职业基础课 32学时 2学分
课程内容:本课程主要内容有儿童行为观察与分析的理论基础;儿童行为观察与记录的方法,包括时间取样法、事件取样法、轶事记录法、检核表等内容。
教材:施燕、韩春红. 学前儿童行为观察. 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11.
5.课程编号:173043
课程名称:学前儿童教育活动指导
课程性质:职业基础课 184 学时 11.5学分
先修课程:学前心理学、学前教育学、学前教育心理学等
课程内容:本课程是根据《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的精神要求,以《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为教学设计的出发点,从理论和实践方面指导幼儿园开展各大领域(语言、健康、社会、科学、艺术)活动,对学生在将来的幼儿园实地工作中起着重要的作用,有着十分突出的实践性和操作性。通过本课程的学习,要求学生树立科学的教学观,进一步明确各领域教育的含义与特殊意义,熟悉幼儿园语言、健康、社会、科学、艺术领域教育的教学内容,熟练掌握基本的组织途径与教学方法,并能运用理论来指导教育教学实践。
教材:麦少美孙树珍.《学前儿童健康教育活动指导》(第二版),周梅林.《学前儿童社会教育活动指导》(第二版),张加蓉卢伟.《学前儿童语言教育活动指导》(第二版),夏力.《学前儿童科学教育活动指导》(第二版),郭亦勤.《学前儿童艺术教育活动指导》(第二版),复旦大学出版社,2012.
6.课程编号:175010
课程名称:乐理视唱练耳
课程性质:专业选修课(必修) 42 学时 2.5 学分
课程内容:本课程内容主要有乐理、视唱练耳、声乐、幼儿歌曲创编、幼儿歌曲简易伴奏编配
教材:林鸿平.《乐理、视唱、练耳》. 复旦大学出版社,2005.
马成王炳文.《幼儿歌曲创编》. 复旦大学出版社,2005.
7. 课程编号:175012
课程名称:钢琴与伴奏
课程性质:专业选修课(必修) 72 学时 4.5 学分
课程内容:琴法课程旨在使学生能够正确、熟练地运用钢琴演奏幼儿园音乐教学中的乐曲、歌曲、律动曲、辞曲;运用钢琴组织幼儿一日生活及各种活动;为幼儿表演各种节目伴奏,成为合格的幼儿教师。
教材:周广仁.《钢琴演奏基础训练》,高等教育出版社,2002.
8.课程编号:175013
课程名称:形体与舞蹈
课程性质:专业选修课(必修) 112 学时 7 学分
课程内容:本课程内容主要有舞蹈基本知识与技能训练,民族、民间舞蹈,幼儿舞蹈及幼儿舞蹈创编。
教材:陈康荣.《幼儿舞蹈创编指导》. 复旦大学出版社,2005.
9.课程编号:175016
课程名称:美术基础
课程性质:专业选修课(必修) 92 学时 5.5 学分
课程内容:本课程内容主要有绘画、手工等
教材:张昭济.《绘画》(一)(二). 复旦大学出版社,2006.
沈建洲.《幼儿园实用手工》. 复旦大学出版社,2006.
沈建洲.《手工基础教程》. 复旦大学出版社,2006.
六、课程结构及课程模块比例
课程结构分为必修课包括公共基础课、职业基础课、职业技术课、集中实践课,选修课包括专业选修课和公共素质选修课六个课程模块。
课程模块占总学分比例:公共基础课:25%;职业基础课、职业技术课:26%;集中实践课:18%;专业选修课(包括创新设计课程):29%;公共素质选修课:2%。
专业选修课中可以选修4学分专业公选课。创新设计课程选修3学分。公共素质选修课至少需修满3学分的科技素质类选修课。
总学分(毕业最低学分): 144 学分;
理论教学: 1441 学时、 89.6 学分;
实践教学: 927 学时、 54.4 学分;
理论教学学分比例: 62%,实践教学学分比例: 38 %(注:实践教学是指课内实践、单独设课的实验课和集中实践课之和)。
七、专业教学计划
1.专业教学计划安排表(见附件1:表一)
2.专业选修课教学安排表(见附件2:表二)
3.集中实践教学安排表(见附件3:表三)
4.计算机、英语等级证书和职业资格培训与考核安排表(见附件4:表四)
5.学期学周学分安排表(见附件5:表五)
6.学时学分分配表(见附件6:表六)
附件1:
表一学前教育专业教学计划安排表
续表一
附件2:
表二学前教育专业选修课教学安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