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竣工结算争议问题案例分析

工程竣工结算争议问题案例分析
工程竣工结算争议问题案例分析

工程竣工结算争议问题案例分析

摘要:本文以某市政道路排水桥涵工程为背景,分析了竣工结算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并提出了解决的方法及建议

关键词:结算争议分析

【案例背景】:

某市政工程道路全长830米,道路路幅宽25米,于道路两侧分设雨水管道2道、污水管道1道;本工程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招标,工程合同总价为1524.26万元,送审工程总价为2019.67万元;根据合同约定本工程采用固定价合同,即中标价为合同价,除约定的风险范围之外,本工程结算将按中标价执行,发承包双方都不作调整,除根据实际情况达成的协议和经发包方同意的设计变更增加的工程量除外;

【争议焦点】:

由于市政工程战线较长,且沿线障碍物众多,不可避免地会发生一些标外的工作内容,但由于建设各方对合同、造价知识认知存在差异,因此或多或少地存在一些不规范的行为,因此在竣工结算过程中也不可避免地会产生这样那样的争议问题,就本工程中出现的主要争议问题作如下归纳总结:

⒈井点降水费用:

根据合同约定井点降水根据实际施工需要,由承包人先报方案,经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认可后实施,其数量按实进行结算;而施工单位对该项

费用并未按此条款进行计量,而是在工程签证中仅注明采用该工程延伸段标底中采用的降水方案及使用周期,并未就按申报的施工方案以及现场实际发生的情况来进行计量,因此就工程量的问题产生分歧;

⒉关于道路路基处理工程量的计算:

根据设计图纸要求,本工程道路路基均采用灰土换填,原标底均按要求将该工程量全部计入,但在审计过程中通过对竣工资料的查证,部分路段并未按要求进行实施,因此对该项工程量进行了调整,施工方坚持认为该工程量为标内工程量,在设计未发生变更的情况下不能进行调整;

⒊原有道路拆除定额子目的套用存在争议:

原标底中拆除砼路面厚度为10cm,定额套用为人工拆除,而实际施工过程中砼路面厚度为22cm,且面积为7422m2,为大面积拆除,就定额套用问题产生争议;

⒋排水管道土方工程量偏差问题:

由于排水管道发生较大变更,因此对排水工程土方工程量按竣工图纸进行了重新计算,根据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要求,对于土方工程量只是进行了清单工程量的计算并对原标内工程量进行了调整,本身计算没有任何问题,但与标底偏差较大,因此施工单位坚决不予认可;

【问题分析及处理】:

鉴于上述问题的出现,我们在会同建设单位、审计局等各方与施工单位进行了数次的沟通,并最终达成一致意见:

⒈对井点降水费用问题:

我们在审核过程中对排水管道井点降水进行研究分析,并根据施工单位申

报的专项施工方案进行综合考虑,施工方案中北侧雨水管道考虑双排井点,南侧雨污同槽管道由于间距较小(2.5m),故考虑采用同槽开挖,采用双排井点,局部污水管道挖深较深地段采用多级井点。因此根据此方案,对于挖深超过4米地段采用二级井点,其余地段均考虑一级井点,北侧雨水考虑使用套天为20天,南侧同槽考虑25天;联系单中建议使用台班参照延伸段使用套天,我们认为前期参照后期似乎有些不妥,编标单位确定的使用套天并非指导性文件,且合同中约定根据实际进行调整,而施工过程并未按实进行计量,且按实计量也不科学,施工单位由于自身原因造成的拖延是否也要计入呢?因此对于该项工程量我们只能根据经审批的施工方案做法以及竣工资料、施工日记等相关记录最终来综合判定,这样建设方、施工方的利益均得到了有效的维护。

⒉道路路基处理工程量的问题:

对于该争议问题,我单位根据竣工验收资料中相关数据,对路基处理进行分析,对实际完成路基处理工程量进行计算,并对标内工程量进行了调整;施工方认为该项目为其单位做资料人员的失误造成,要求对该工程量进行增加;我们认为作为审计方所审核的项目应有相关资料做辅证,而不是只凭口头解释,且所有资料均有监理工程师签字,并进入工程档案馆备案留存,其资料是否属实的责任应有施工方承担,为了保证审计的准确性,最终到现场进行了现场钻芯取样工作,并根据实际情况据实进行了调整,最终施工方无话可说,认可了审计结果。

⒊砼道路拆除定额子目套用问题:

虽然合同中约定对于标外工程量单价的认定,如标内有相似单价则按相

类似单价,但由于原标底中砼路面厚度仅为10cm,且为零星拆除,工程量不大,但实际施工过程中砼路面厚度达22cm,且为大面积拆除,采用人工拆除根本不可能,也不经济,因此在审核时将该项调整为破碎机拆除,经过与业主沟通并证实现场确为破碎机拆除,因此施工单位最终同意并认可了该项审计决定;

⒋排水管道土方工程量:

由于出现了较大的争议,变更后土方工程量与标底土方工程量产生较大的偏差,经分析认为标底清单工程量计算偏大,与目前审计过程中计算口径不一致,因此产生了较大偏差;施工单位坚持只对设计变更部分工程量进行调整,在仔细研究了合同及招标文件精神后,同意只对变更部分工程量进行调整,但由于原标底该部分工程量未知,因此在审计时进行了如下操作:

①对未变更前土方工程量进行了重新计算定义为:土方1

②将原标底土方工程量定义为土方2

③土方修正系数α=土方2/土方1

④按同一口径对审计变更部分土方(变更前)进行计算,定义为土方3

⑤则原标内该部分土方量定义为土方4,土方4=修正系数α*土方3

⑥按同一口径对审计变更部分土方(变更后)进行计算,定义为土方5

⑦则原标底计算口径该部分土方量定义为土方6,土方6=修正系数α*

土方5

⑧则应扣减土方工程量应为:土方6-土方4

在采用了上述计算方法后,施工单位也认为合理可行,相对公平,维

护了招标的严肃性,也维护了双方的利益;

【结论与启示】:

⒈在工程竣工结算审计过程中,应结合竣工验收资料、会议纪要、监理日记、施工日记等其他辅助资料,实现资料的闭合,从而使结算审核更加的严密;

⒉在审计过程中应对施工合同、招标文件等进行充分的研读,正确地理解,

做到公平、公正,维护合同的严肃性,维护甲乙双方的利益不受损害;

⒊加强造价人员、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各参建单位人员业务素质的培训,

防止出现一些不必要的争议问题的出现;加强审计人员的沟通能力,正确合理地处理争议问题;

总之,工程竣工结算审计工作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着工程项目的投资;审计过程中不可避免的会出项各种争议问题,如何正确地处理这些问题是摆在审计人员面前的一门课题,这就要求我们不断地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掌握审计技巧,本着公平、公正的理念,作到实事求是,切实维护双方的利益,把好工程项目投资的最后一道关。

竣工结算审计案例分析

竣工结算审计案例分析 一、项目背景 某研究所科研试验配套综合楼工程,建筑面积,其中车间,框架2层,其它综合楼,五层,建筑高度米,桩基础,包含科研、试验、联调、库房、办公等主体结构、屋面工程、室内外装饰(不含室内橡胶地板、外墙铝合金玻璃幕墙及塑钢窗)、给排水系统,不含电气及塑钢窗工程。合同包干价11,262,元,建设时间为:2008年05月-2009年03月,本项目结算审核结果为:总造价14,440,元(含合同包干价),变更增加3,178,元。 二、案例分析 (一)审计过程 1、整理送审资料 对建设单位的送审资料进行整理,备齐审计依据。本项目收集整理了以下资料:招标文件、招标答疑文件、图纸会审记录、施工单位投标文件、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施工组织设计、预应力工程施工方案、设计变更通知单、现场签证单、工作联系函、施工图及竣工图,开、竣工报告、桩基检测报告及验收

记录、施工日志、地基验槽记录及其他与造价有关的文件。 2、熟悉并甄别送审资料 根据建设单位的要求对上述送审资料进行熟悉,然后进行甄别,初步判断哪些资料会引起工程造价的变化,对此类资料重点分析与审核,对与造价无关的资料如:预应力工程施工方案,开、竣工报告(建设单位明确表示不追究工期延误的责任),作为备查资料留用。 3、现场踏勘 根据上述送审资料及对项目的了解,同建设单位及施工单位一起对施工现场进行踏勘,核对实际施工情况与合同包干内容是否相符,并有针对性的拍照取样,填写施工现场勘察记录单,作为审计依据。 4、计算工程量,确定初审造价 按照有关法规文件及对本项目掌握的情况和资料进行工程量计算,核实工程内容,重点审核现场签证单及设计变更单的真实性与关联性,从而确定初审结果。 5、核对工程量

【工程造价】用4个案例告诉你:工程项目结算常见的“坑”以及如何处理

【工程造价】用4个案例告诉你:工程项目结算常见的“坑” 以及如何处理 工程项目建设结算时会遇到诸多问题,这里,以工程咨询单位视角,通过4个案例,将其中涉及的问题或违规行为展示给大家,期望给存在类似问题的同业以警示与借鉴。案例一:招标程序不合规,施工合同、过程审核不到位,引起的竣工结算问题 1、案例背景某国有投资项目,在未获得立项批复和招标图纸的情况下,采用邀请招标的方式,要求投标人对该工程的工期、质量、让利幅度进行报价,最终确认中标人。然而,该项目在没有签订正式《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的情况下就开工建设,况且过程中的进度款支付也未经审计部门审核、累计付款比例已经超出初次批复的投资概算。目前工程已基本竣工、进入工程竣工结算阶段。由于上述原因,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对初步拟定的合同预算、窝工停工损失、零星用工等提出了大量不合理要求,导致工程不能正常进行竣工结算。 2、案例分析该工程招标程序不符合《招标投标法》的规定。具体如下:(1)《招标投标法》第九条招标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的,应当先履行审批手续,取得批准。(2)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程序不正确。《招标投标法》第十一条

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确定的国家重点项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地方重点项目不适宜公开招标的,经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进行邀请招标。(3)招标文件的内容不合规。《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13)4.1.2 招标工程量清单必须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准确性和完整性由招标人负责。《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规定项目进行招标的前提条件之一是具备招标所需的设计图纸及技术资料。本项目没有招标图纸,未编制工程量清单,其作法违规。在过程跟踪过程中,咨询人员一定要注意提醒建设单位编制工程量清单。在有满足招标所需的设计图纸及技术资料情况下及时编制工程量清单;在没有图纸的情况下(如EPC项目招标时无图纸,图纸要求由中标人绘制),可参考类似项目编制模拟工程量清单。(4)招标人是否具备自行招标资格有待查证。《招标投标法》第十二条第二款招标人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的,可以自行办理招标事宜。上款所指的能力是指招标人具有与招标项目规模和复杂程度相适应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业人员。根据以上招标法的规定,该建设显然不符合招标法的有关规定。由于本项目在开工以后才聘请了中介咨询单位,咨询单位介入以后,多次以书面的形式督导建设单位及时签订《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确定合同金额、付款和结算方式等,但

工程结算审计案例分析

工程结算审计案例分析 一、项目背景 某研究所科研试验配套综合楼工程,建筑面积8968.95m2,其中车间3896.57m2,框架2层,其它综合楼5077.75m2,五层,建筑高度19.8米,桩基础,包含科研、试验、联调、库房、办公等主体结构、屋面工程、室内外装饰(不含室内橡胶地板、外墙铝合金玻璃幕墙及塑钢窗)、给排水系统,不含电气及塑钢窗工程。合同包干价11,262,000.00元,建设时间为:2008年05月—2009年03月,本项目结算审核结果为:总造价14,440,443.14元(含合同包干价),变更增加3,178,443.14元。 二、案例分析 (一)审计过程 1、整理送审资料 对建设单位的送审资料进行整理,备齐审计依据。本项目收集整理了以下资料:招标文件、招标答疑文件、图纸会审记录、施工单位投标文件、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施工组织设计、预应力工程施工方案、设计变更通知单、现场签证单、工作联系函、施工图及竣工图、开、竣工报告、桩基检测报告及验收记录、施工日志、地基验槽记录及其他与造价有关的文件;

2、熟悉并甄别送审资料 根据建设单位的要求对上述送审资料进行熟悉,然后进行甄别,初步判断哪些资料会引起工程造价的变化,对此类资料重点分析与审核,对与造价无关的资料如:预应力工程施工方案、开、竣工报告(建设单位明确表示不追究工期延误的责任),作为备查资料留用; 3、现场踏勘 根据上述送审资料及对项目的了解,同建设单位及施工单位一起对施工现场进行踏勘,核对实际施工情况与合同包干内容是否相符,并有针对性的拍照取样,填写施工现场勘察记录单,作为审计依据; 4、计算工程量、确定初审造价 按照有关行规、法规文件及对本项目掌握的情况和资料进行工程量计算,核实工程内容,重点审核现场签证单及设计变更单的真实性与关联性,从而确定初审结果; 5、核对工程量 与施工单位核对工程量,对无争议的项目双方填写工程量核实记录单,对有争议及依据不充分的项目,尤其是现场签证单,组织参与本项目的各个单位如建设单位现场代表、监理单位现场

竣工结算审计案例分析

. 竣工结算审计案例分析一、项目背景建筑面某研究所科研试验配套综合楼工程,, 框架3896.57m28968.95m2,其中车间积,五层,建筑5077.75m22层,其它综合楼米,桩基础,包含科研、试验、联19.8高度调、库房、办公等主体结构、屋面工程、室外墙铝合金玻璃幕(外装饰不含室橡胶 地板、不含电气及塑钢、给排水系统,墙 及塑钢窗)元,,000.0011,262窗工程。合同包干价月,03月-2009年2008建设时间为:年05,44014,本项目结算审核结果为:总造价,,178),变更增加3含合同包干价443.14元( 元。443.14 二、案例分析(一)审计过程 1、整理送审资料

对建设单位的送审资料进行整理,备齐审计依据。本项目收集整理了以下资料:招标文件、招标答疑文件、图纸会审记录、施工单位投标文件、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施工组织设计、预应力工程施工方案、设计变更通知资料Word . 单、现场签证单、工作联系函、施工图及竣工图,开、竣工报告、桩基检测报告及验收记录、施工日志、地基验槽记录及其他与造价有关的文件。 2、熟悉并甄别送审资料 根据建设单位的要求对上述送审资料进行熟悉,然后进行甄别,初步判断哪些资料会引起工程造价的变化,对此类资料重点分析与审核,对与造价无关的资料如:预应力工程施工方案,开、竣工报告(建设单 位明确表示不追究工期延误的责任),作为备查资料留用。 3、现场踏勘

根据上述送审资料及对项目的了解,同建设单位及施工单位一起对施工现场进行踏勘,核对实际施工情况与合同包干容是否相符,并有针对性的拍照取样,填写施工现场勘察记录单,作为审计依据。 4、计算工程量,确定初审造价 按照有关法规文件及对本项目掌握的情况和资料进行工程量计算,核实工程容,重点审核现场签证单及设计变更单的真实性与资料Word . 关联性,从而确定初审结果。 5、核对工程量 与施工单位核对工程量,对无争议的项目双方填写工程量核实记录单,对有争议及依据不充分的项目,尤其是现场签证单,组织参与本项目的各个单位如建设单位现场代表、监理单位现场负责人等以协调会的形式进行沟通与核实,又以书面形式通知建设单位及施工单位在规定的时间补充资料。本项目在审核过程中补充了桩基检

工程价款结算案例

工程价款结算案例 案例一 〖背景〗某综合楼工程承包合同规定,工程预付款按当建筑安装工程产值的26%支付,该工程当年预计产值325万元。 〖问题〗 该工程预付款应为多少? 〖答案〗 工程预付款=325万元×26%=84.5万元 案例二 [背景] 某建筑工程的合同承包价为489万元,工期为8个月,工程预付款占合同承包价的20%,主要材料及预制构件价值占工程总价的65%,保留金占工程总费的5%。该工程每月实际完成的产值及合同价款调整增加额见表9-1。 表9 -1 某工程实际完成产值及合同价款调整增加额 [问题] 1.该工程应支付多少工程预付款? 2.该工程预付款起扣点为多少? 3.该工程每月应结算的工程进度款及累计拨款分别为多少? 4.该工程应付竣工结算价款为多少? 5.该工程保留金为多少?

6.该工程8月份实付竣工结算价款为多少? [答案] 问题1 工程预付款=489万元×20%=97.8万元 问题2 工程预付款起扣点 = 万元万元54338%658.97489?=?? ? ??- 问题3 每月应结算的工程进度款及累计拨款如下: 1月份应结算工程进度款25万,累计拨款25万。 2月份应结算工程进度款36万,累计拨款61万。 3月份应结算工程进度款89万,累计拨款150万。 4月份应结算工程进度款110万,累计拨款260万。 5月份应结算工程进度款85万,累计拨款345万。 因5月份累计拨款已超过338.54万元的起扣点,所以,应从5月份的85万 进度款中扣除一定数额的预付款。 超过部分=(345-338.54)万元=6.46万元 5月份结算进度款=(85-6.46)万元+6.46万元×(1一65%)=80.80万元 5月份累计拨款=(260+80.80)万元=340.80万元 6月份应结算工程进度款=76万元×(1一65%)=26.6万元 6月份累计拨款367.40万元 7月份应结算工程进度款=40万元×(1-65%)=14万元 7月份累计拨款381.40万元

工程预结算案例分析

工程结算案例分析 工程结算中常见的错误归纳如下: 一、工程量计算错误。 1、重复计算工程量 案例一:一主体工程:计算砖砌体时,漏扣嵌入砖墙的砼过梁,飘窗台、空调板位置的砼梁及构造柱、厨厕周边反上的素砼,导致砖砌体多算13万多元。(现在我们公司的楼宇设计一般都有飘窗台,所以在计算砖砌体时一定要检查这一块的工程量,特别是当建筑和结构分开由不同的人经办时更加要注意)案例二:卫生间内墙面抹灰:在计算卫生间防水保护层时计算一次墙面反上部份,在计算内墙面抹灰时墙高本应是卫生间的墙面高度减防水反上高度,但有很多时候计算时忘扣,以往已结工程最少有两个主体是这样的。(已结的那两个主体工程有好几万,这也是个不少的钱呀,因为我们公司的主体工程都是5-6栋的联体,20-30多层的建筑,仅这个工程量就达几千平方)。 案例三:土建专业和安装专业计算重复。有些项目在安装专业计一次,在土建专业中又计一次,如一室内装修工程,配电机房的防静电地板在安装和土建专业中各算一次。一个酒店的内装:客房和总套中干湿蒸房设施等在安装和土建中均计算,天花风口也是安装和土建均计算。社保费用在按实计算时也经常忽略安装部分已按系数计取了的社保费。建议审核结算时安装和土建专业要多沟通,避免重复计算。 2、对现场施工的实际情况了解不够导致的工程量多算 案例一:有一个主体工程1-3层是干挂石材,干挂石材的外墙面是不用做水泥砂浆找平的,但在结算时不加考虑的整个外墙面都计算了外墙面水泥砂浆找平,多算2000多平方。 案例二:有一个31层,6栋联体的主体工程,结算工程师去现场发现,消防楼梯的墙面和天花实际只做了刮腻子,没做乳胶,楼梯防滑条是陶瓷而非金属防滑条,这些做法和竣工图都是不一样的。在这里建议结算下现场时要特别注意电井、水井、走火楼梯等的墙面、楼地面的装饰做法,因为这类非重点部位的装修,经常会出现实际做法和竣工图不一样。这类现场实际没做或做法和竣工图不一致的,施工单位也都是会同意核减的。 案例三:图纸上有,但实际没做的项目,由于没有仔细察看现场,导致了多算。这种情况在各种单价包干合同里特别常见。也是酒店装修:外墙装修部分阳台铁艺造型栏杆,三层是没有做的,但计算时按三四五层一样的计算,当时铁艺栏杆的单价是1495元/米,多一层多了120多米,造价多近20万元。会所的外墙装修:泳池上屋面女儿墙是GRC构件,却按了石材计价,这个造价相差近50万。

工程结算审核争议的案例分析

某工程结算审核争议的案例分析 【案例背景】 某建筑工程公司(以下称承包人)通过投标承包了扬州市某学校(以下称 业主)的食堂、浴室单位工程。工程建筑面积为9447㎡,基础为预应力管桩和桩承台,主体为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投标,甲乙双方签订了固定总价合同。工程计划于08年11月6日开工,实际于08年12月11日开工,09年8月25日如期竣工。我方于2010年9月20日接受业主委托对该项目进行工程结算审核。结算过程中在质量扣款、合同赶工措施费、生活水电费扣除、施工 中变更签证部分的措施费是否计取等问题存在很大争议。 【争议焦点】 1、质量扣款(按质论价)问题:是否应按合同协议中工程质量为“合格”确保 “琼花杯”精神执行; 2、赶工措施费如何计取问题; 3、签证中零星用工单价80元/工日是否合理;、 4、生活水、电费如何扣除; 5、施工中变更签证部分措施费是否应计入; 【简要评析】 1、质量扣款(按质论价)问题 合同协议中规定工程质量标准定为合格,确保“琼花杯”如达不到上述要求,则按招标文件中相关精神扣除合同价的5%。承包方认为工程于09年9月竣工验收,要隔一年即到2011年才能评“琼花杯”,现在结构工程已被评为“优质结构工程”和“安全文明工地”已具备“琼花杯”条件,故不好扣除。我方认为“琼花杯”除结构工程必须是优质、市级安全文明工地必要条件外,还有外观质量、 反映工程推广应用新技术、业主推荐报告相关资料等相关条件,承包方认为评“琼花杯”条件已具备并不充分。但承包商为申报已付出相应的人力和物力。本着有法(合同)可依、有法必依和实事求是的原则和业主、施工方三方多次沟通协商后,按合同价的5%暂时扣除,待工程“琼花杯”评定后一周内由业主将这部分 费用返还给承包商。

16个结算典型争议案例

16个结算典型争议案例 导语 关于工程结算,实操时问题颇多。 这里以16个实际案例,展示工程结算争议的处理方法,希望能为大家带来一些参考和启发。 案例1结算计价方式引发的分歧 工程完工后,乙方依据后来变化的施工图做了结算,结算采用清单计价方式,结算价是1200万元,另外还有200万元的洽商变更(此工程未办理竣工图和竣工验收报告,不少材料和作法变更也无签字)。咨询公司在对此工程审计时依据乙方结算报价与合同价格不符,且结算的综合单价和作法与投标也不尽一致,另外施工图与投标时图纸变化很大,已经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条件了。

因此决定以定额计价结算的方式进行审计,将结算施工图全部重算,措施费用也重新计算。得出的审定价格大大低于乙方的结算价。而乙方以有清单中标价为由,坚持以清单方式结算,不同意调整综合单价费用和措施费。双方争执不下,谈判陷入僵局。这种分歧应如何判定? 答:首先此工程未办理竣工图和竣工验收报告,不符合结算条件,应在办理竣工图和竣工验收报告后再明确结算的方式,根据双方签订承包合同规定的结算方式进行结算。 本工程招标时按照清单报价的方式招标,并且甲乙双方合同约定按照清单单价进行结算,合同约定具有法律效力,那么在工程结算时就应该遵守双方合同的约定,咨询公司作为中介机构是无权改变工程的结算计价方式的。 材料和作法变更无签字不能作为工程结算的依据,应该以事实为依据:如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分部分项工程质量检验批、影像资料、双方的工作联系单、会议纪要等资料文件。如果乙方又不能提供这些事实依据,甲方有权拒结相应项目的变更费用。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出现变更时,甲乙双方应该及时办理相应手续,避免工程以后给结算时带来的扯皮。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出现变更,合同中应该有约定出现变更时变更部分工程价款的调整方式和办法:如采用定额计价方式、参考近似的清单单价、双方现场综合单价签证等。再是工程量清单报价中有一张表格《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

工程款结算及支付管理制度

工程款结算及支付管理制度(试行) 一、目的 为规范公司所有建设工程款结算、支付过程的监控,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所有的大、中、小型工程项目及零星工程的工程款结算及支付。 三、职责 (1)公司总经理负责工程款结算及支付的领导工作。工程部负责具体实施。 (2)工程部:组织对工程款进行结算,对结算文件的合理性、严密性负责。 (3)本制度的制定及主控为公司分管副总经理。分管副总经理负责本细则实施的监督、检查和维持。 四、工作程序 (一)进度款阶段计量结算 1、合同工程计量结算 (1)工程量计算方式和计价方式严格按公司与各承包商签订的承包合同执行; (2)承包商每月25日前上报本月实际已完成并经验收合格的工程量报表至监理单位; (3)监理单位应在7日内审核完毕(暂不开具支付证书),并报工程部;

(4)工程部经理根据本月完成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等情况进行复审后,5日内上报给公司总工程师; (5)总工程师对上报的进度计量书进行审核,并传递至给公司分管副总经理; (6)公司分管副总经理对进度计量书进行审批,计量的最终审批权为公司分管副总经理。经最终审批的进度计量报表发至监理工程师,进入支付程序。 2、零星工程的结算,按以下程序计量: (1)工程量计算方式和计价方式严格按公司与各承包商签订的承包合同执行; (2)工程完工后,由承包人上报实际已完成并经验收合格的工程量结算书至工程部; (3)工程部经理根据完成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等情况进行审核后,5日内上报公司总工程师; (4)总工程师对上报的工程量结算书进行审查,并传递至给公司分管副总经理; (5)公司分管副总经理对工程量结算书进行审批,计量的最终审批权为公司分管副总经理。经最终审批的工程量结算书发至工程部,进入支付程序。 (二)竣工验收计量结算 1、工程量计算方式和计价方式严格按公司与各承包单位签订的承包合同执行;

工程价款结算案例分析汇编

工程价款结算案例分析汇编 【案例一】 背景: 某施工单位承包某工程项目,甲乙双方签定的关于工程价款的合同内容有: 1.建筑安装工程造价660万元,建筑材料及设备费占施工产值的比重为60%; 2.工程预付款为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的20%。工程实施后,工程预付款从未施工工程尚需的建筑材料及设备费相当于工程预付款数额时起扣,从每次结算工程价款中按材料和设备占施工产值的比重扣抵工程预付款,竣工前全部扣清; 3.工程进度款逐月计算; 4.工程质量保证金为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的3%,竣工结算月一次扣留; 5.建筑材料和设备费价差调整按当地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有关规定执行(按当地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有关规定上半年材料和设备价差上调10%,在6月份一次调增)。

工程各月实际完成产值如表6-1。 表6-1 各月实际完成产值单位:万元 问题: 1.通常工程竣工结算的前提是什么? 2.工程价款结算的方式有哪几种? 3.该工程的工程预付款、起扣点为多少? 4.该工程2月至5月每月拨付工程款为多少?累计工程款为多少? 5.6月份办理工程竣工结算,该工程结算造价为多少?甲方应付工程结算款为多少? 6.该工程在保修期间发生屋面漏水,甲方多次催促乙方修理,乙方一再拖延,最后甲方另请施工单位修理,修理费1.5万元,该项费用如何处理? 答案:

问题1: 答:工程竣工结算的前提条件是承包商按照合同规定的内容全部完成所承包的工程,并符合合同要求, 经相关部门联合验收质量合格。 问题2: 答:工程价款的结算方式主要分为按月结算、分段结算、竣工后一次结算和双方约定的其他结算方式。 问题3: 工程预付款:660万元×20%=132万元 起扣点:660万元—132万元/60%=440万元 问题4: 答: 各月拨付工程款为: 2月:工程款55万元, 累计工程款55万元 3月:工程款110万元, 累计工程款=55+110=165万元 4月:工程款165万元, 累计工程款=165+165=330万元 5月:工程款220万元—(220万元+330万元—440万元)×60%=154万元 累计工程款=330+154=484万元 问题5: 答: 工程结算总造价为:

工程结算中的案例分析

工程结算中的案例分析 1、某工程(为定额计价)合同约定基础按实结算,结算时发现其基槽开挖宽度大于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即按基础底宽加工作面),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发生了分歧,建设单位认为,其超出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的,属于施工措施,按合同”超出设计部分不予计量”的规定,只认可按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的工程量.而施工单位则认为,既然合同约定为”按实结算”,就应按实际开挖的基槽宽度结算。 请问: (1)、什么叫”按实结算”?怎样理解? (2)、本工程的基槽该怎样结算? 答:(1)、按实结算是指按规范要求施工,完成某项成活实际消耗的工作量或费用。

(2)、基槽结算首先要看超挖部分发生的原因,如果超挖部分是业主原因或不可抗力造成的,则需要办理设计变更或进行签证,施工后按实际发生量结算。如果是由于施工方的原因,则可认为其没有按规范要求施工,应按规则结算。 2、有一个工程的结算工作,变更和签证很多,涉及签证的计算现在理解上有分歧,分歧如下:增加某项工作签证费用53000元,但没有注明是否包括了全部费用,因此在计算时是计入直接费内参加计取利润、税金,还是直接计入税前造价,或者直接计入税后造价?另外因为对甲方有个优惠8%,请问签证部分是否还要优惠? 答:(1),签证是针对实际发生的费用,一般签证只需另外计取税金,即直接计入税前造价。 (2) 、签证部分是否优惠要看合同约定,如果有约定则按合同执行,如果没有约定,则需要甲乙双方进行协商。一般来说,优惠是针对该项目而言,而签证也包含在单项工程总造价内,所以也需要优惠。 3、有一工程,招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的独立基础挖土方的描述如下: “挖基础土方三类土基础类型:独立基础层底面积:1.8m*2.0m挖土深 度:2.7m,弃土运距:自行考虑地下水位:-1.2米”。

工程结算审计案例分析

工程结算审计案例分析公司内部编号:(GOOD-TMMT-MMUT-UUPTY-UUYY-DTTI-

工程结算审计案例分析 一、项目背景 某研究所科研试验配套综合楼工程,建筑面积,其中车间,框架2层,其它综合楼,五层,建筑高度米,桩基础,包含科研、试验、联调、库房、办公等主体结构、屋面工程、室内外装饰(不含室内橡胶地板、外墙铝合金玻璃幕墙及塑钢窗)、给排水系统,不含电气及塑钢窗工程。合同包干价11,262,元,建设时间为:2008年05月—2009年03月,本项目结算审核结果为:总造价14,440,元(含合同包干价),变更增加3,178,元。 二、案例分析 (一)审计过程 1、整理送审资料 对建设单位的送审资料进行整理,备齐审计依据。本项目收集整理了以下资料:招标文件、招标答疑文件、图纸会审记录、施工单位投标文件、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施工组织设计、预应力工程施工方案、设计变更通知单、现场签证单、工作联系函、施工图及竣工图、开、竣工报告、桩基检测报告及验收记录、施工日志、地基验槽记录及其他与造价有关的文件; 2、熟悉并甄别送审资料

根据建设单位的要求对上述送审资料进行熟悉,然后进行甄别,初步判断哪些资料会引起工程造价的变化,对此类资料重点分析与审核,对与造价无关的资料如:预应力工程施工方案、开、竣工报告(建设单位明确表示不追究工期延误的责任),作为备查资料留用; 3、现场踏勘 根据上述送审资料及对项目的了解,同建设单位及施工单位一起对施工现场进行踏勘,核对实际施工情况与合同包干内容是否相符,并有针对性的拍照取样,填写施工现场勘察记录单,作为审计依据; 4、计算工程量、确定初审造价 按照有关行规、法规文件及对本项目掌握的情况和资料进行工程量计算,核实工程内容,重点审核现场签证单及设计变更单的真实性与关联性,从而确定初审结果; 5、核对工程量 与施工单位核对工程量,对无争议的项目双方填写工程量核实记录单,对有争议及依据不充分的项目,尤其是现场签证单,组织参与本项目的各个单位如建设单位现场代表、监理单位现场负责人等以协调会的形式进行沟通与核实,又以书面形式通知建设单位及施工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补充资料。本项目在审核过程中补充了桩基检测报告、地基验槽记录、施工日志等,同时召开协调会四次,有争议项目的工程量解决后再次填写工程量核实记录单;

工程款支付审批流程

工程款支付审批流程 一.工程进度款的支付 1、具备申请付款的条件: 按合同约定需支付预付款;工程达到合同约定形象进度;工程质量经验收达到合同约定要求;相关工程资料齐全等。 2、工程进度款的确认及支付审批流程: 2.1施工单位在工程达到合同付款条件后按合同约定期限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进度款支付申请表》(含工程形象进度说明、工程质量验收合格证明文件、已完工程内容及相应数量、已完工程量的预算书等)。 2.2工程管理部现场专业工程师、经理对施工单位提交的《工程进度款支付申请表》中内容进行核实确认,并签署审核意见(主要包括形象进度的确认、是否达到合同约定付款条件、已完工程质量以及已完工程量的确认、应扣款项、相关工程资料是否齐全等)后将所有资料交预算部; 2.3预算部造价人员对工程部报送的《工程进度款支付申请表》及工程管理部签署的意见核算工程量,填写《工程款支付审批表》审核确认并签署审核意见(主要包括形象进度的确认、是否达到合同约定付款条件、已完工程量及已完产值的确认、应扣款及应付进度款的审核确定等); 2.4预算部经理对造价人员报送的《工程款支付审批表》及《工程进度款支付申请表》进行复核确认并签署复核意见后交财务部; 2.5财务部人员根据预算部报送的《工程款支付审批表》及《工程进度款支付申请表》进行复核确认并签署复核意见(主要包括对已支付工程款合计及应扣款项查实确认)后交常务副总。 2.6常务副总对财务部报送的《工程款支付审批表》及《工程进度款支付申请表》进行复核并签署复核意见后交总经理; 2.7总经理对常务副总报送的《工程款支付审批表》及《工程进度款支付申请表》进行审核确认并签署审核意见后返回财务部; 2.8财务部根据总经理签署的审核意见作为付款依据并按审批确认金额支付工程进度款。财务部需将本次支付工程款金额告之预算部及工程管理部。 2.9预算部及财务部根据实际付款情况及时建立《工程款支付台帐》。

工程款纠纷典型案例

工程款纠纷典型案例 案情简介 2002年3月15日,大发房地产公司与精细建筑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由精细建筑公司承建位于某市广达路的新发大厦。施工范围包括:框架18层,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土建、水、电、暖、卫、电气工程,包工包料,施工面积20000平方米。工程价款暂定1900万元,建筑材料价格涨跌幅度为目前市场平均价格20%内时,合同价不能调整;图纸范围内的设计变更,可调整工程价款,但幅度上下不超出200万元。开工时间为2002年5月1日,竣工时间为2003年11月底。甲方先支付工程总价8%的工程款,以后按施工形象进度支付,工程进度款支付到70%时,逐月扣回工程预付款。余款扣除5%保修金后,在工程竣工后10日内支付。工程质量标准为优良,如获鲁班奖,则按工程总造价的10%给予承包人奖励;工程质量未达到优良标准的,则扣罚工程总造价的10%。工期拖延和工程价款拖延支付,均按照拖延一日向对方支付2000元标准执行。 合同签订后,精细建筑公司开始施工。在施工过程中,精细建筑公司将部分工程项目分包给其他单位施工,包括:消防系统工程、通风空调工程、地辐射采暖工程、电梯工程、外墙装饰、高压电气设备工程、正负零以下结构工程。上述分包工程由精细建筑公司统一管理、验收,大发房地产公司为此支付给精细建筑公司工程总价3%的配合费。 在施工过程中,由于设计图纸与双方当事人签订的施工合同约

定的施工面积及实际层高不符,双方通过签证决定按照设计图纸施工。以后,双方又通过设计变更签证将合同约定的标准层平面增加两层,总层高为20层,并为此对结构支撑部分作出相应调整。确认该部分工程工期4个月,造价280万元。 新发大厦于2003年5月1日竣工,经发包人、施工人、设计人、监理人和规划单位五方验收合格,确认为合格工程。工程竣工后,精细建筑公司于2003年5月2日向大发房地产公司提交了工程结算书,确认工程造价为2500万元。大发房地产公司对施工人提交的竣工结算文件迟迟不予答复,致使精细建筑公司于2003年8月2日通过公证处向精细建筑公司发出紧急催款函。催款函载明:“自大发房地产公司收到本函之日起28天内,就我司报送的工程竣工结算文件向我司出具书面意见;如到期未出具书面意见,视为认可我司报送的结算文件内容,按报送文件结算。本函为施工合同组成部分,自大发房地产公司签收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大发房地产公司收发室工作人员签收上述函件并加盖收文专用章。 施工过程中,大发房地产公司已向精细建筑公司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共计1900万元。 2003年10月1日,精细建筑公司在索要工程款无望的情况下,向工程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大发房地产公司按照催款函上记载的内容,支付未付工程款600万元及自工程竣工之日至给付 之日止的利息并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息。拖延支付工程价款期间,按照合同约定,每日向施工人支付2000元。

最高人民法院:工程款结算依据指导案例则

最高人民法院:工程款结算依据指导案例9则 1.固定价施工合同提前解除,工程款计算应综合考虑 ——约定固定价款施工合同提前解除情形,在确定工程款时,应综合考虑案件实际履行情况及双方当事人过错等因素。 2.承包合同无效时,承包人工程款不能比有效时更多 ——建设工程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处理的,不应获得比合同有效时更多利益。 3.同一工程两份合同,应以备案中标合同为结算依据 ——当事人就同一建设工程签订两份合同,发生争议时应以备案的中标合同而非以存档合同文本作为结算工程款依据。 4.适用“视为认可竣工结算文件”,前提须合同约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司法解释第20条“视为认可竣工结算文件”适用前提是当事人已作约定。 5.以行政审计作为工程款的结算依据,应有明确约定 ——建设工程合同当事人对接受行政审计作为确定工程款结算依据的约定应具体明确,而不能通过解释推定方式认定。

6.工程款已结算并履行的,例行审计不影响结算效力 ——在双方已通过结算协议确认工程款并已基本履行完毕情况下,国家审计机关所做审计报告,不影响结算协议效力。 7.工程款约定及法定结算方式,应优于司法鉴定适用 ——对工程款如何确定,在当事人已有明确约定,同时法律亦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下,再对工程款做鉴定没有法律依据。 8.约定固定单价,未完工的,可按完结率计算工程款 ——约定固定单价结算方式,在未完工状态,可按完结工程在全部工程中所占权重比例乘以固定单价方式确定工程款。 9.备案合同与补充合同约定不同,工程款应如何结算 ——就同一建设工程另行订立的施工合同与备案中标合同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应以备案合同作为工程款的结算根据。 10.工程造价成果文件签字签章瑕疵,不一定导致无效 ——工程造价成果文件签字签章虽有瑕疵,但并不能因此直接得出否定其证据证明力结论,不能因此全面否定其内容。 【规则详解】 1.固定价施工合同提前解除,工程款计算应综合考虑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例汇编(经典案例110例)

编号:_______________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例汇编(经典案例110 例)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典案例110例) 案例110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 纷案例汇编二00八年二 月 1 案例1: 某大厦幕墙施工合同纠纷工程造价司法鉴定一、工程基本情况该工 程为一栋高层商业大厦的幕墙外装饰工程,原告为承包商,被告为发包方。原、被告双方于1997年经公开招标后签订了单价施工合同,中标单价为合同单价,结算工程量按实计,合同工期120天。原告与该大厦主体施工单位签订了工程配合协议,约定配合费为工程总造价的3%。工程竣工验收后,原告以工程结算价款争议为,向法院提起诉讼。二、委托鉴定内容及鉴定资料法院委 托鉴定机构对该工程造价进行鉴定。送鉴定资料:委托书、施工合同、招标文 件、投标书、起诉状、答辩状、施工图、开竣工报告、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书、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等资料。三、双

方计价争议焦点原、被告对配合费的支付、幕墙铝材品牌与招标文件要求不符等产生争议。四、鉴定说明工程 量计算:依据送资料按实计算。计价:按 合同约定的单价计算。被告称代原告支付总包单位的配合费,因原告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鉴定造价中未扣除,法院庭审调查后按相关合同约定裁定。 原、被告均未提供幕墙铝材品牌的证据材料,鉴定造价未调整铝材材料单价,鉴定人给出被告提供的两种率材价差和铝材用量,供法院裁定时参考。五、案例评述计价争议产生的原因工程款的支付应按合同条款履行,施工过程中发现施工材料与合同约定不符,应及时通知原告作出修改。评述1、原、被告签订的施工合同合同价含配合费,但未对施工配合费及其支付进行约定,原告与第三方签订的施工配合费 协议对配合费及其支付进行了约定,从合同关系上讲,施工配合费应原告支付。被告直接支付第三方的配合费应征得原告同意并须签订三方配合费支付的协议,若无相关证

4个经典案例告诉你,工程项目结算的“坑”

4个经典案例告诉你,工程项目结算的“坑”工程项目建设结算时会遇到诸多问题 这里通过4个案例 将涉及的问题或违规行为分享给大家 供大家借鉴 案例一 招标程序不合规,施工合同过程审核不到位,引起的竣工结算问题 1、案例背景 某国有投资项目,在未获得立项批复和招标图纸的情况下,采用邀请招标的方式,要求投标人对该工程的工期、质量、让利幅度进行报价,最终确认中标人。然而,该项目在没有签订正式《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的情况下就开工建设,况且过程中的进度款支付也未经审计部门审核、累计付款比例已经超出初次批复的投资概

算。目前工程已基本竣工、进入工程竣工结算阶段。由于上述原因,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对初步拟定的合同预算、窝工停工损失、零星用工等提出了大量不合理要求,导致工程不能正常进行竣工结算。 2、案例分析 该工程招标程序不符合《招标投标法》的规定。具体如下: (1)《招标投标法》第九条招标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的,应当先履行审批手续,取得批准。 (2)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程序不正确。《招标投标法》第十一条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确定的国家重点项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地方重点项目不适宜公开招标的,经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进行邀请招标。 (3)招标文件的内容不合规。《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13)4.1.2 招标工程量清单必须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准确性和完整性由招标人负责。《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规定项目进行招标的前提条件之一是具备招标所需的设计图纸及技术资料。本项目没有招标图纸,未编制工程量清单,其做法违规。在过程跟踪过程中,咨询人员一定要注意提醒建设单位编制工程量清单。在有满足招标所需的设计图纸及技术资料情况下及时编制工程量清单;在没有图纸的情况下(如EPC项目招标时无图纸,图纸要求由中标人绘制),可参考类似项目编制模拟工程量清单。 (4)招标人是否具备自行招标资格有待查证。《招标投标法》第十二条第二款招标人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的,可以自行办理招标事宜。上款所指

建设工程结算审核案例分析

××县×××工程 结算审核案例分析 一、项目背景 本工程位于××县×××境内(或地段)。工程建筑面积合计为3637m2,层数2层,建筑高度6.300m,共有七个单体;工程抗震设防烈度为七度,抗震设防类别为丙类;屋面防水等级为Ⅱ级;建筑设计合理使用年限50年。 合同价为4655499.30元,其中含预留金300000.00元。建设时间为:2013年10月—2014年12月,本项目结算审核结果为:总造价4709784.67元(含合同包干价),变更增加354285.37元。 二、审核程序 (一)审计过程 1、整理送审资料 对建设单位的送审资料进行整理,备齐审计依据。本项目收集整理了以下资料:招标文件、招标答疑文件、图纸会审记录、施工单位投标文件、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施工组织设计、设计变更通知单、现场签证单、工作联系函、施工图及竣工图、开、竣工报告、建设单位情况说明及其他与造价有关的文件。 2、熟悉并甄别送审资料 根据建设单位的要求对上述送审资料进行熟悉,然后进行甄别,初步判断哪些资料会引起工程造价的变化,对此类资料重点分析与审核,对与造价无关的资料如:图纸设计不详的技术核定、开、竣工报告(建设单位证明因设计变更、审批等原因导致的工期延误),作为备查资料留用。 3、现场踏勘

根据上述送审资料及对项目的了解,同建设单位及施工单位一起对施工现场进行踏勘,核对实际施工情况与合同包干内容是否相符,并有针对性的拍照取样,填写施工现场勘察记录单,作为审计依据。 4、计算工程量、确定初审造价 按照有关行规、法规文件及对本项目掌握的情况和资料进行工程量计算,核实工程内容,重点审核现场签证单及设计变更单的真实性与关联性,从而确定初审结果。 5、核对工程量 与施工单位核对工程量,对无争议的项目予以确认,对有争议及依据不充分的项目,尤其是现场签证单,以书面形式通知建设单位及施工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补充资料。本项目在审核过程中补充了施工水电费缴纳证明、因设计变更及审批造成的工期延误等。 6、确定工程审定价 根据已核对的工程量,按照合同约定的结算办法进行工程结算造价的确定,对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调整工程价款,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参照类似价格调整工程合同价款,对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采取与合同包干价中相同取费费率标准进行重新组价,并在双方认可的基础上形成初审结果。 7、形成审核结果 将初审结果报审计局、建设单位复核。对审计局、建设单位复核的意见进行调整与修改,最终形成审核成果,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咨询单位三方在“建筑工程结算审核验证定案表”上签字盖章,并出具咨询报告。 三、审核评析 通过对本项目的结算审核分析,发现建设单位对整个项目的造价

工程结算案例汇总

工程结算案例 1.某施工单位承包某工程项目,甲乙双方签订的关于工程价款的合同内容有: 1)建筑安装工程造价660万元,建筑材料及设备费占施工产值的比重为60%; 2)工程预付款为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的20%。工程实施后,工程预付款从未施工工程尚需的主要材料及构件的价值相当于工程预付款数额时起扣,从每次结算工程价款中按材料和设备占施工产值的比重扣抵工程预付款,竣工前全部扣清; 3)工程进度款逐月计算; 4)工程保修金为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的3%,竣工结算月一次扣留;5)材料和设备价差调整按规定进行(按有关规定上半年材料和设备价差上调10%,在6月份一次调增)。 工程各月实际完成产值见下表。 各月实际完成产值单位:万元 问题: 1)通常工程竣工结算的前提是什么? 2)工程价款结算的方式有哪几种?

3)该工程的工程预付款、起扣点为多少? 月每月拨付工程款为多少?累计工程款为多少?2-5该工程4). 5)6月份办理工程竣工结算,该工程结算造价为多少?甲方应付工程结算款为多少? 6)该工程在保修期间发生屋面漏水,甲方多次催促乙方修理,乙方一再拖延,最后甲方另请施工单位修 理,修理费1.5万元,该项费用如何处理? 分析要点: 本案例主要考核工程结算方式,按月结算工程款的计算方法,工程预付款和起扣点的计算等;要求针 对本案例对工程结算方式、工程预付款和起扣点的计算、按月结算工程款的计算方法和工程竣工结算等内 容进行全面、系统地学习掌握。 答案: 问题1):工程竣工结算的前提条件是承包商按照合同规定的内容全部完成所承包的工程,并符合合同要求,经验收质量合格。 问题2):工程价款的结算方式主要分为按月结算、竣工后一次结算、分段结算、目标结算和双方约定的其他结算方式。 问题3):工程预付款:660万元×20%=132万元 起扣点:660万元-132万元/60%=440万元 问题4):各月拨付工程款为:

工程竣工结算争议的案例分析

工程竣工结算争议的案例分析 本文以某住宅小区工程的施工承包案例为背景,分析了建筑工程竣工结算发生争议的问题,并提出了总结性建议。 标签:竣工结算争议 1 案例背景 某甲工程公司(以下简称施工单位)通过议标取得某住宅小区工程的施工承包权,该工程的合同工期为2006年6月28日至2007年4月28日,按合同约定,本合同价格采用按实决算方式确定,采用固定价格合同,材料价格以2006年第六期指导价为准。 该工程建筑面积达两万多平方米,有砖混及框架结构,该工程未做标底,待工程竣工后按实结算,故结算时涉及到大量需要补充的签证等问题,产生很多分歧。经过大量细致的工作,最终就工程量的核定达成一致,但就一些定额套用及施工期间的确定上产生了一些不同的意见,现将问题归纳如下: 2 争议焦点 2.1 施工单位负责人认为施工时由于建设单位的各种原因导致工期拖延,非施工单位的责任,实际工期超过了合同工期,而且此期间材料价格上涨幅度很大,这期间增加的费用应由建设单位承担;另外由于2006年8月1日起江苏省建设厅发布文件苏建价(2006)276号文件,又涉及到人工工资调整的问题; 2.2 该工程6-2#、7-2#楼地下室部分整板基础面积超过1500平方米,按定额中规定当整板面积大于1000平方米其模板就应按实结算,但施工单位根据甲方签证不同意将整板基础模板按实结算,产生应该怎么执行的问题; 2.3 该工程图纸设计中有要求做踢脚线的说明,施工单位认为应该将踢脚线的量算给施工单位,但据建设单位现场负责人的说法,施工单位是按内墙粉刷到地面,未单独做踢脚线,是否应该将该部分工程造价结算给施工单位的问题; 2.4 該工程局部超深,涉及到井点降水的问题,施工单位在135米长范围内用五台抽水机抽水,结算时应如何结算的问题。 3 问题分析 3.1 拖延工期后产生的费用由谁负责的问题施工单位认为,在工程开工阶段由于建设单位没有解决好现场的居民安置问题,以致影响到开工日期;在工程施工阶段由于建设单位没有协调好与周边住户的关系,以致有人闹事造成工期延误,以至人工、材料价格上涨,建设单位应该对此给予补偿。对此问题,经建设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