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施工合同范本

第一部份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深圳市大鹏大坑上村股份合作公司

承包人(全称):深圳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深圳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发、承包人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达成协议如下: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大鹏街道大鹏社区综合整治工程

工程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大鹏街道大坑上村

工程规模及特征:大鹏街道大鹏社区大坑上下村综合整治工程,位于大坑上村主要为给排水,道路工程,绿化及监控。

资金来源:100%政府

二、工程承包范围

包括给排水,道路工程,绿化及监控。

1.房建工程:(在□内打√,并填写相应的工程量)

2.市政工程:(在□内打√,并填写相应的工程量)

3.其它工程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暂定2009年7月20日(以工程师发出的开工令为准) 竣工日期:2009年10月20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90 天。

四、质量标准

本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五、合同价款

币种:人民币

合同价款(大写):

(小写):

其中,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措施费为(小写):

项目单价:详见承包人的投标报价书标底。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与本合同通用条款4.1款的规定一致:

1.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专用条款和补充条款;

4.通用条款;

5.投标文件;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记录和文件;

10.发包人和工程师有关通知及工程会议纪要;

11.工程进行过程中的有关信件、数据电文(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

七、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通用条款”中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八、承包人承诺

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在质量缺陷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缺陷保修责任,并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

九、发包人承诺

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它应当支付的款项,并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

十、合同生效

本合同订立时间:2009 年7 月18日

订立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大鹏街道大坑上村

发包人和承包人约定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成立,并送深圳市龙岗区建设局备案后生效。

发包人(公章):地址: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电话:传真:开户银行:账号:邮政编码:承包人(公章):地址: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电话:传真:开户银行:账号:邮政编码:

合同备案情况:

备案机构(公章):

经办人:

年月日

第二部分通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和解释

1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

词语定义

1.1通用条款:指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及建设工程施工的需要订立,通用

于建设工程施工的条款。

1.2专用条款:指发包人与承包人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

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订。

1.3发包人:指本合同指明的执行本工程投资计划的当事人,或其他指定的负责管

理本工程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但不指其任何受让

人(除经承包人同意外)。

1.4承包人:指本合同中指明承建本工程的、具有相应工程施工资质的当事人,以

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但不指其任何受让人(除经发包人同意外)。

1.5专业工程承包人:指与发包人签订专业工程施工合同并承建该合同指定工程

的、具有相应工程施工资质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但不指其任何受让人(除经发包人同意外)。

1.6分包人:指经发包人认可并与承包人签订了分包合同承建本工程部分工程的、

具有相应工程施工资质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7发包人代表:指由发包人任命的行使本合同约定的权力和义务的代表。

1.8工程师:指发包人在履行本合同中委派的工程管理人员,在本合同专用条款中

指定,其具体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本合同相应条款中明确。实施监理的工程,

工程师由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监理并取得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的监理单位任

命的总监理工程师担任;不实施监理的工程,工程师由发包人委托的专业人士

担任。

1.9项目经理:指承包人在履行本合同中委派的并取得相应资格的工程管理人员,

在本合同专用条款中指定,代表承包人履行合同约定的权力和义务。

1.10设计人: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设计并取得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的当事人,

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11永久工程:指根据本合同约定应实施的永久性工程,包括1.14款所指的设备。

1.12临时工程:指实施和完成本工程及其缺陷的修复过程中所需的各种临时性工

程,但不包括1.15款所指的承包人装备。

1.13工程:指永久工程和临时工程,或视具体情况指两者中的任何一个。

1.14单项工程:指本工程范围内、合同约定或能单独发挥效益的某一独立工程。

1.15设备:指预定构成或构成永久工程一部分的机械、仪器、装置。

1.16承包人装备:指属承包人所有(或租赁)的,为实施和完成本工程及其缺陷修复

所需的机械、器具或物品。

1.17发包人提供装备:指根据本合同约定由发包人提供的为实施和完成本工程及其

缺陷修复所需的机械、器具或物品。

1.18现场:指由发包人提供的用于本工程施工的场地以及发包人在合同中具体指定

构成现场一部分的其他场所。

1.19永久占地:指为实施本工程而需要的一切永久占用的土地。

1.20临时占地:指为实施本工程而需要的一切临时占用土地,包括施工所用的临时

支线、便道、便桥和现场的临时出入通道,以及生产、生活等临时设施用地等。

1.21合同价款:指在中标通知书中写明的或发包人承包人双方议定的,承包人按合

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本工程及其缺陷的修复应得到的价款。

1.22追加(减)合同价款:指在合同履行中发生需要增加(减少)合同价款的情况,经

发包人确认后按合同约定的价款结算方法增加(减少)的合同价款。

1.23费用:指不包含在合同价款之内的应由发包人或承包人承担的经济支出。

1.24交接证书:指本合同中约定有单独工期的单项工程或本工程竣工后,根据本合

同约定签发的证书。

1.25开工日期:指发包人和承包人在合同中约定,承包人开始工程施工的绝对或相

对的日期。

1.26竣工日期:指发包人和承包人在合同中约定,承包人完成工程施工的绝对或相

对的日期。

1.27实际竣工日期:指承包人完成工程施工并通过竣工验收的日期。

1.28工期:指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本合同中约定的,按总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

计算的从开工日期至竣工日期的天数。

1.29 实际工期:指按总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的从开工日期至实际竣工日

期的天数。

1.30 图纸:指由发包人按本合同约定向承包人提供的全部设计图纸、计算书和性质

类似的技术资料,或由承包人提交并经工程师批准的所有图纸、计算书和其他

性质类似的技术资料。

1.31 标准、规范:指合同中约定的适用于本工程的技术标准、规范及其修改或补充。

1.32 工程量清单:指根据有关工程量计算规则、图纸列出的工程项目名称和相应数

量等的明细清单。

1.33 书面形式:指合同、协议、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

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34 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

责任。

1.35 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

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

1.36 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37 小时或天:本合同中约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

休息时间);约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

最后一天是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

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

1.38 法定节假日:指星期六、星期天及国家法定的节假日。

2

标题和旁注 2.1

本合同条款的标题和旁注不视为合同条款或合同本身的一部分,在解释及推定合同条款时,不列入考虑。 3

书面形式 3.1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人各方发出或发布的任何通知、指

令,均应是书面的,收件方应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不应无理扣压或

拖延。 标题和旁

注 书面形式

二、合同文件

4

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 4.1 组成合同的各个文件应该是一个整体,彼此相互解释,互为说明。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⑴协议书;

⑵中标通知书;

⑶专用条款和补充条款;

⑷通用条款;

⑸投标文件;

⑹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⑺图纸;

⑻工程量清单;

⑼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记录和文件;

⑽发包人和(或)工程师有关通知及工程会议纪要;

⑾工程进行过程中的有关信件、数据电文(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

子邮件)。

4.2

当合同文件内容含糊不清或相互矛盾时,由工程师作出解释。如不同意工程师的解释时,按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5 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法规

5.1

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款约定使用两种以

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 5.2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规章。需要明示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由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6

适用标准、规范 6.1

本工程的材料、设备、施工必须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工程所在地地方标准、规范的要求。国家、行业及工程所在地地方标准、规范存在不一致时,发、承

包人根据标准、规范的适用范围和本工程的实际情况在专用条款中约定选用的

标准、规范名称。发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供一式两份约定

选用的标准、规范。

6.2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由发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出施

工程师作

出解释 合同文件

组成及解

释顺序 适用标准及规范 国内没有

相应标准

规范 适用法律

和法规 语言文字

工技术要求,承包人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发包人认可后执行;

发包人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在专用条款中明示国外标准、规范名称,

并负责提供中文译本。

7

图纸 7.1

发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套数和日期,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承包人需要增加图纸套数的,发包人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应在施工现

场保留一套完整的图纸,供工程师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未经发包

人同意,承包人不得将图纸提供给与本工程施工无关的第三方。 7.2

发包人对工程有保密要求的,应在专用条款中提出保密要求和保密期限,保密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在约定的保密期限内履行保密义务。 7.3

因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提供图纸,打乱工程施工计划,给承包人造成损失和(或)导致工期延误的,发包人应赔偿承包人损失和(或)顺延延误的工期。 7.4

发包人之所以不能按约定提供图纸,是因为承包人未能提交合同约定应由其提交的图纸或提交的图纸有误所致,承包人无权要求发包人赔偿损失、顺延工期。 7.5 当工程师认为需要时,承包人应提交临时工程的设计图纸2份,供工程师批准或备查。 7.6

发包人或工程师有权随时向承包人发出为满足本工程的正确实施和完成及其缺陷修复所需的补充图纸和技术资料,承包人应予执行。

8 通知

8.1 根据本合同条款由发包人或工程师发给承包人的一切证书、通知或指令均应发

送或派专人送达承包人在本合同专用条款中指定的地址或承包人为此指定的其

它地址。 8.2

根据本合同条款由承包人发给发包人或工程师的一切通知均应发送或派专人送达发包人或工程师在本合同专用条款中指定的地址,或者发包人或工程师为此指定的其它地址。 8.3

如一方拒绝签收另一方通知,另一方以特快专递等专用条款约定的方式将通知送至专用条款中指定的地址,视为送达。

三、发包人和承包人

9

发包人 9.1

发包人可任命发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表的姓名在专用条款中明确。本合同中约定由发包人确认、批准、同意、审批等事项均应以发包人盖章或发包人代表签

图纸的提 供和使用 图纸提供

延误

承包人未

提交图纸

临时工程

图纸

补充图纸

技术资料 致承包人通知

致发包人

或工程师

通知

保密要求

发包人代

表 拒收通知

字为准。发包人如需更换发包人代表,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

和承包人。

9.2

发包人应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发包人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及其它应支付的款项,并按本合同约定向承包人提供标

准、规范、图纸、材料、设备、装备及其它物品。发包人应保证其人员配合承

包人的工作并遵守关于工程安全与环境保护的规定。

9.3

发包人应在本工程开工前按照专用条款的约定完成以下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

⑴办理土地征用、拆迁补偿、平整施工场地等工作,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

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上述工作遗留的问题;

⑵将施工所需水、电、通讯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驳到施工场地内,保证施工期

间的需要;

⑶开通施工场地与城乡公共道路间的通道,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

⑷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对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

负责;

⑸办理规划、施工许可证以及停水、停电、中断道路交通、爆破作业等的批件;

⑹确定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组织现场交验并移交给承包人;

⑺组织承包人和设计人进行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⑻ 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

古树名木等的保护工作;

⑼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9.4

发包人可将9.3款部分工作委托承包人办理,具体委托内容由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9.5 发包人未完成9.3款约定的各项工作,且未委托承包人办理,给承包人造成损失和(或)导致工期延误的,发包人应赔偿承包人损失和(或)顺延延误的工期。 10 承包人 10.1 承包人应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承包人应负责做好合同约定的设计工作,精心组织施工,按时完成本工程及其在缺陷保修期内对缺陷的修复。为此,

承包人应提供所需的全部监督管理、人工、材料、设备、施工装备、往返工地

的交通以及合同订明或合理地推断为进行本工程而需要的各种事物。

10.2 承包人应按照专用条款约定完成以下工作:

⑴由承包人负责设计的工程,在其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允许的范围内完成发包人

委托的工程施工图设计,经工程师审核发包人确认后使用,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

的费用;

发包人义

务 发包人工

作 发包人委托

发包人未

完成约定工作

承包人义务 承包人工

⑵承担施工场地安全保卫工作,提供和维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护设施;

⑶向发包人提供施工场地办公和生活的房屋及设施,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

用;

⑷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境保护、施工噪音、安全生产、

文明施工等的管理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并通知工程师。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

费用,因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

⑸在本工程或本工程中某单项工程已竣工但未交付发包人以前,负责已完工程的

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应予以修复并承担费用。如发包人要求承包人采

取特殊保护措施,发包人应承担相应费用;

⑹做好施工场地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

等的保护工作;

⑺保证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交工前清洁施工现场,承担

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⑻发包人和承包人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10.3 承包人未完成10.2款约定的各项工作,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承包人应赔偿发包人的损失。 四、工程管理人员

11 工程师

11.1 发包人应在本合同专用条款中指定工程师或者在开工前将工程师的姓名通知

承包人。实施监理的工程,发包人应在开工前将监理单位和总监理工程师的名

称、监理内容书面通知承包人。发包人对承包人的任何指令必须通过工程师发

出。发包人如需更换工程师,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11.2 工程师应履行本合同条款约定的职责,行使本合同订明或必然隐含的权力。除合同明确说明外,工程师无权修改合同,亦无权免除承包人在合同内的任何职责和义务。工程师在履行和行使其职权时,其任何行为或遗漏,不免除承包人

履行合同约定的任何职责和义务。

11.3 工程师行使下列权力时,应先取得发包人的批准:

⑴发布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

⑵向设计人或承包人提出建议且提出的建议可能会提高工程造价或延误工期;

⑶对本工程任何形式、数量、质量、价款和内容上的变动;

⑷对合同约定的承包人职责和义务进行变更;

⑸提出或批准索赔;

⑹签发工程款支付证书;

⑺合同条款中明确约定应取得发包人批准的其他权力;

⑻专用条款中明确的其他需经发包人批准的权力。

但是,当工程师行使上述需经发包人批准的权力时,应视为发包人已予批准。

承包人未

完成约定

工作 工程师

工程师职

权 工程师权

力限制

11.4 当工程师认为出现了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和立即影响工程安危的紧急情况,且

不可能在事前把情况报告给发包人时,在不免除合同约定的承包人的任何职责和义务的情况下,工程师可先行行使11.3款中的权力,并应在事后24小时内

向发包人作出书面报告。

11.5 工程师可随时将其任何职责和权力授予其任命的工程师代表(按有关规定或发

包人指定必须由工程师亲自履行的职权不得转授),亦可随时将其授予工程师代

表的任何职权撤回。任何此类授权和撤回应由工程师提前7天通知发包人和承

包人,在未将有关文件副本送交承包人之前,该项授权和撤回不能生效。工程

师代表对工程师负责,履行和行使工程师授予的职责和权力。工程师代表在其

授权范围内履行职权时,视同工程师。

11.6 工程师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人提供所需的指令。工程师的指令由其本人

签字后以书面形式送达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

效。

必要时,工程师可以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对工程

师的口头指令,承包人应予执行。如承包人在工程师发出的口头指令48小时之

后,未收到工程师的书面确认,应在工程师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

要求,工程师应在承包人提出书面确认要求后48小时内给予答复,逾期不予答

复的,视为口头指令已被确认。

承包人认为工程师的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向工程师报告,

工程师应在收到承包人报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

定,通知承包人。

11.7 工程师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人提供所需的指令、批准并履行约定的其他

义务。因工程师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或者因工程师的失误,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和(或)导致工期延误的,发包人应赔偿承包人的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11.8 工程师在履行和行使职权或处理涉及发包人和承包人的权利和义务事项时,应根据合同条款约定,考虑各种情况,行使其酌情权,实事求是和公正无私地作

出判断并接受检查,如发现有不当之处,应进行修正。

12 项目经理

12.1 承包人应按投标书的承诺任命项目经理,

授权其代表承包人履行本合同约定的权力和义务,并经发包人同意后在专用条款中明确。

12.2 承包人根据合同发出的一切文件(包括致发包人或工程师的通知),均应以书面

形式由项目经理签字后发出。

12.3 承包人应保证其任命的项目经理与投标书的承诺一致,

并保证项目经理及时到位,保证施工过程中项目管理班子的稳定。若任命的项目经理与投标书的承诺不一致或项目经理未及时到位,发包人可按照专用条款中的约定对承包人进行

相应处罚。如需更换项目经理,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并报

紧急情况

时 工程师权

力委托 工程师指

令 工程师须

公正无私 项目经理 项目经理签字 项目经理更换

工程师未

尽义务或

失误

发包人同意。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更换项目经理。 12.4 项目经理按发包人和工程师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工程进度计划和

工程师发出的指令合理组织施工。在发生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和立即影响工程安危的紧急情况且无法与工程师取得联系时,项目经理应采取保证人身和工程、

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48小时内向工程师送交报告。

五、转让、分包、专业工程发包 13 转让 13.1 承包人不得将本合同或其中任何部分转让给其他单位或个人。 14 分包 14.1 承包人拟进行分包的工程及分包人,经发包人批准,在专用条款中约定。承包

人将其承包范围的部分项目分包,不解除合同约定的承包人任何责任和义务。

14.2 如承包人没有承担本合同中某专业工程的承建资质,承包人必须根据14.1款

的约定将该专业工程进行分包,分包人必须具备承建该专业工程的资质条件。 14.3 承包人有义务依据工程师的要求向工程师提供已分包或拟分包工程的分包人的一切资料。 14.4 承包人与分包人应签订分包合同。分包工程价款由承包人与分包人结算。发包人未经承包人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分包人支付各种工程款项。 14.5 承包人不得将全部工程肢解分包。承包人应禁止分包人将分包工程的任何部分再分包。

15 专业工程发包

15.1 发包人自行发包专业工程的,应遵循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专用条款中明

确专业工程承包人。专业工程施工合同由发包人与专业工程承包人签订,承包

人与专业工程承包人为总包与分包关系。

15.2 ⑴发包人应保障承包人免于承担应由专业工程承包人承担的责任和义务,保护

承包人在上述责任和义务方面不受损害;任何由于专业工程承包人未履行上述

责任和义务而引起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索赔、赔偿、诉讼等费用及其他开支,

承包人免于承担;

⑵对于因专业工程承包人的过失而造成的任何损失,承包人免于承担;

⑶承包人对整个工程施工进行统一协调管理,专业工程承包人应接受承包人

项目经理

组织施工 转让

分包人的

资料

分包工程

价款

承建资质

肢解分包

与再分包 承包人分包工程 专业工程发包 责任划分

的管理,施工中协作配合。

15.3 根据专业工程施工合同与本合同关联程度,发包人与承包人另行约定配合费与

管理费的金额与支付方式。

六、施工准备工作

16 施工组织设计和进度计划

16.1 承包人应编制本工程和专用条款约定的单项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和进度计划。

16.2 承包人应按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时间和要求(专用条款无明确时间约定时则应在承包人收到本工程或专用条款约定的单项工程图纸后14天内)向工程师提交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计划。工程师应按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时间(专用条款无明确时间约定时则应在工程师收到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计划后14天内)予以

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不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的,应视为同意。工程师

如期提出合理修改意见的,承包人应根据该意见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或要求

(专用条款无明确时间约定时则应在承包人收到修改意见后7天内)提交修改后

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计划,待工程师确认后执行。

16.3 工程进度计划应反映出各施工区段或各工序之间的搭接关系、施工期限和开、

竣工日期,并应包括每月预计完成的工作量和形象进度。 16.4 承包人必须按工程师确认的工程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工程师对工程进度的检查、监督。 16.5 如工程师认为工程实际进度不符合已经确认的工程进度计划,在承包人无任何理由取得延长工期的情况下,承包人应根据工程师的要求,在合同约定的工期

内修改工程进度计划,并提出改进措施,提交给工程师确认后执行。批准修改

后的工程进度计划并不解除承包人根据合同约定应负的任何责任或义务。

16.6 承包人应随工程进度计划向工程师提交按合同约定承包人有权得到支付的工

程用款计划,以备工程师查阅。如工程师提出要求,承包人还应按要求提交修

改的工程用款计划。

16.7 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上述施工组织设计、工程进度计划和说明、工程用款计划,

并取得工程师同意,不能因此而解除承包人根据合同约定应负的任何责任或义务。

17 施工准备

17.1 承包人应对全部现场作业和施工方法的适应性、稳妥性和安全性负责,但因设

计、标准、规范原因造成相应问题的例外。如合同明确约定部分或全部工程由

施工组织设计和进度计划

施工组织

设计和进

度计划提

交和确认 进度计划

的要求

按进度计

划施工

进度计划

的修改 提交工程

用款计划 未解除承

包人的责

任和义务 现场作业和施工方管理费与

配合费

承包人设计,即使有工程师的批准,承包人仍应对所设计工程负全部责任。 17.2 承包人在查阅合同文件或在本工程实施过程中,有责任对图纸、标准、规范或

其他资料进行复核。如发现其中有任何缺陷,应在有关工程开工前及时书面通

知工程师,工程师在接到承包人的通知后,应立即就此作出决定。如承包人未

发现对于有经验的承包人应能发现的上述缺陷,并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承包

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17.3 承包人在签订合同之前,应研究和分析发包人提供的水文、地质、气象等资料。

承包人应对其对该资料的理解、判断和应用负责。 17.4 承包人在签订合同之前,应视为已研究和察看了工地及其四周环境;已清楚知

道关于通往工地的现有道路或其他交通条件、土地及工地的外形和性质、损毁

物业的危险、挖掘对象的性质、进行本工程所需的工程及材料的性质、生活 与

施工条件;已取得影响其签订合同及进行本工程施工的资料。承包人不得以对上述事项了解不够充分而向发包人索赔,也不得免除根据合同约定须承担的责

任。

17.5 在施工期间,如遇到对于有经验的承包人无法预见的外界障碍或条件,给承包

人造成损失和(或)导致工期延误的,发包人应赔偿承包人的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17.6 在确定损失和(或)延误的工期时,应该考虑工程师已经发给承包人与此有关的指令,以及在没有工程师具体指令情况下,承包人采取使工程师可接受的措施。 但是,对于合同已经明确指出的不利的外界障碍或条件,均视为承包人在接受合同时已预见其影响因素并已在合同报价中计入由于其影响而可能发生的一

切费用。

对于合同未明确指出但在不利的外界障碍或条件发生之前,工程师已经明确

告知承包人有可能发生,但承包人未能采取有效措施而导致的后果均由承包人负

责。

17.7 承包人在签订合同之前,应在勘察设计资料和发包人提供的相关资料的基础

上,对现场存在的管线等地下构筑物作进一步调查和了解,以取得其对施工影响的全部信息,并在施工组织设计和进度计划中作出充分的考虑。

17.8 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提供工程施工所需的原始基准点、基准线和基准标高,并对

其真实准确性负责,同时承担由于其错误而引起的承包人的费用损失和工期延

误的补偿责任。承包人应在工程放线前作出合理的努力对其准确性进行验证,

认真保护一切基准点、标桩和其他有关标志。

承包人按上述基准负责对工程的所有部位正确定位,纠正在工程的位置、标

高、尺寸或定线中的任何错误。工程师对放样、准线或标高的核查,均不应解除

承包人对其准确性所负的责任。

17.9 发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的约定向承包人提供施工所需的场地,以满足承包人进行

合同文件

中的缺陷 勘察资料

研究分析 现场考察 不利的外

界障碍或

条件

地下构筑

物 施工放线 提供场地 已明示的

外界障碍

或条件

本工程施工。发包人未按约定提供施工所需的场地,致使本工程或其他任何部

分的进展受到影响,给承包人造成损失和(或)导致工期延误的,发包人应赔偿承

包人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17.10 发包人未能按期办妥土地征用和拆迁手续,承包人在接到工程师通知后,应按

工程师的指示及时调整工程组织设计和进度计划中的各项工作的施工方案和顺序,以便能够继续施工或者对施工人员和施工机械及时进行调整,以避免停工

损失的发生。发包人未能按期办妥土地征用和拆迁手续,给承包人造成损失和(或)

导致工期延误的,发包人应赔偿承包人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17.11 征地红线内的工程用地,在不影响施工的前提下,经发包人批准,可免费提供

给承包人作施工临时用地。红线范围外的临时占地的租用,由发包人根据开工

需要和施工先后顺序,分期办理租用手续,提供给承包人作施工临时用地。红

线外的临时占地租用费用由发包人支付(专用条款另有约定除外)。临时用地使用

完毕后,承包人应自费将临时用地恢复原状。

17.12 承包人为本工程提供的一切承包人装备、临时工程和材料,一经运到现场,即

视为供本工程专用。若无工程师同意,承包人不得将上述物品或其中任何部分运出现场。

七、开工、暂时停工、工期及延误

18 开工及延期

18.1 工程师应按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在不少于7天前向承包人发出开工通知书,承

包人应按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始本工程或本工程中某单项工程的施工。

18.2 承包人因自身的原因不能按时开工,应在不少于本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

天,向工程师提出开工延期的要求和理由。工程师应在接到开工延期申请后48小时内予以审核,并报发包人审批后答复承包人。发包人同意开工延期或逾期

未予答复的,开工延期并相应顺延工期;发包人不同意开工延期或承包人未在

约定时限内提出开工延期申请的,开工不予延期并工期不予顺延。

18.3 因发包人的原因造成承包人不能在本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工程师应以书

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延期开工并相应顺延工期。因延期开工给承包人造成损失的,发包人应赔偿承包人损失。

19 暂停施工和复工

19.1 工程师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

可向承包人发出暂停某一部分或全部工程的施工令,并在发出指令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指

令暂停某一部分或全部工程的施工。在暂停施工期间,承包人应妥善地保护本

工程或其任何部分工程,并保障其安全。

19.2 下述原因造成的暂停施工所涉及的费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误,发包人不予补偿:

未能办妥

土地征用 临时占地

的租用 供本工程

专用 承包人造

成的开工

延期 工程开工 发包人造

成的开工

延期 暂停施工 承包人造

成的暂停

施工

⑴因承包人某种失误或违约造成的,或应由承包人负责的必要停工;

⑵承包人为了本工程的合理施工调整部署,或为了工程及其任何部分的安全而采

取必要的技术措施所需要的停工;

⑶因现场气候条件(不可抗力情况除外)导致的必要停工。 19.3 因发包人或工程师的行为或失误造成停工,给承包人造成损失和(或)导致工期延误的,发包人应赔偿承包人损失和(或)顺延延误的工期。 19.4 承包人根据工程师的指令暂时停止全部工程或部分工程的施工,自暂停施工之日起63天内,工程师未发出复工令,并且该暂停施工不在19.2款范围之内,承包人可向工程师发出通知,要求自收到该通知后14天内准许暂停施工的工程

继续施工。在上述期限内未得到准许,承包人可以作出以下选择(但并非必须):

⑴当此项停工仅影响本工程的一部分时,承包人有权将该部分工程从合同中取

消,同时将此事通知发包人;

⑵当此项停工影响整个工程时,承包人有权根据通用条款第35条的约定将此项

停工视为违约事件,并终止对本合同的承包。

19.5 在工程师发出复工令后,承包人和工程师应联合对受暂时停工影响的工程、生

产设备和材料进行检查。承包人应负责修复在暂停期间发生的工程、设备或材

料的任何变质、缺陷或损坏。

20 工期及延误

20.1 本工程须在本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时间内完成,或在根据20.2款约定的延长

期限内完成。

本工程的任何单项工程须在专用条款约定的各段时间内完成,或在根据20.2

款约定的延长期限内完成。

20.2 因以下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工期顺延:

⑴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

⑵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⑶工程师未能按约定提供所需的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⑷工程变更;

⑸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⑹遇不可抗力;

⑺合同条款已明确约定或工程师同意的其他工期顺延情况。

20.3 承包人在夜间或国家法定节假日进行工程施工应经工程师的认可,并遵守当地

政府的有关规定或取得有关部门的批准。但是为了抢救生命、保护财产或为了

工程的安全、质量而绝对必要的作业,不必事先经工程师的许可。在这种情况

发包人或

工程师造

成停工 暂停施工持续63

天以上 复工 工期 工期顺延 工作时间

的限制

下,承包人应在事后立即向工程师报告。

20.4 如发包人要求提前竣工,且承包人在20.1款约定的工期及20.2款经批准的

延长工期期限内提前完成本工程,或者在相应的期限内提前完成本工程中某单

项工程,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支付专用条款约定的提前竣工奖励费。提前时间是

以工期加上已批准的延长工期减去实际工期计算(即:提前时间=工期+批准的延

长工期-实际工期)。

20.5 承包人因自身原因未能按照20.1款约定的工期及20.2款经批准的延长工期

期限内完成本工程,或者未能在相应的期限完成本工程中某单项工程,承包人

应承担违约责任,并向发包人支付专用条款约定的延期损失赔偿费,但延期赔

偿费的支付不能免除承包人根据合同约定应负的任何责任和义务。延期时间是

以实际工期减去工期及已批准的延长工期计算(即:延期时间=实际工期-工期-

批准的延长工期)。

20.6 如在本工程竣工之前,已对本工程中某单项工程签发了交接证书,且交接证书

中写明的实际竣工日期并未延误,而是本工程中的其他部分产生了工期延误,则本工程的延期损失赔偿费应予减少。减少的幅度按已签发交接证书的单项工

程的价值占本工程价值的比例计算,但专用条款约定的延期损失赔偿费限额不

应受此影响。

八、材料、设备供应

21 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

21.1 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应在专用条款中列出相应材料设备清单。材料设备清

单中应约定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单价、质量等级、提供时间和地点。发包人应按材料设备清单中的约定向承包人提供材料设备,

并提供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对材料设备质量负责。发包人在所供材料设备到货

前24小时通知承包人,双方在工程师的见证下验收交接,并按承包人指定的地

点和方式堆放。

21.2 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在承包人接收后,由承包人负责保管,发包人支付相

应保管费用。因承包人原因发生的丢失或损坏由承包人负责赔偿。如发包人未

按21.1款通知承包人验收交接,则承包人不负责保管,发生的丢失或损坏由发

包人负责。

21.3 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与专用条款列出的材料设备清单中的约定不符时,发包

人承担相关责任,具体如下:

⑴材料设备单价不符合约定,由发包人承担所有价差;

⑵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质量等级不符合约定,承包人可拒绝接收、保

管,由发包人负责运出施工场地并重新采购; ⑶材料的规格、型号不符合约定,经发包人同意,可由承包人代为代换,相关费

延期损失

赔偿费 延期损害

赔偿费的

减少 发包人供应材料设

备 承包人负

责保管 发包人承

担责任 提前竣工

奖励费

用由发包人承担;

⑷材料设备的到货地点不符合约定,由发包人负责运至材料设备清单约定的地

点;

⑸材料设备供应数量不符合约定,多于清单中约定的数量时由发包人负责运出施

工场地,少于清单中约定数量时由发包人负责补齐;

⑹材料设备到货交接时间不符合约定,早于约定时间的由发包人承担因此产生的

保管费用,迟于约定时间给承包人造成损失和(或)导致工期延误的,发包人应赔

偿承包人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21.4 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结算方式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22 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 22.1 承包人负责采购的材料设备,应符合设计、标准规范、专用条款约定的要求以及投标书的承诺,并提供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承包人对材料设备质量负责。承

包人应在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通知发包人,双方在工程师的见证下进行联合

验收。 22.2 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与设计、标准、规范以及专用条款约定的要求不符时,承包人应按工程师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场地,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材料设备,承担因此产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如承包人使用了不符合设计、标准规范以及专用条款约定要求的材料设备,则应按工程师的指令负责修复、拆除或重新采购,并承担因此产生的费用,由此

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2.3 如承包人不执行22.2款工程师的指令,则发包人有权雇佣他人执行该指令,

并向其支付有关费用。所有因此产生或伴随产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2.4 承包人需要使用代用材料时,应提前向工程师提出申请,经工程师确认报发包人同意后方可使用,因此增减的合同价款和产生的费用的承担,发、承包双方

以书面形式约定。

22.5 承包人应负责其采购的所有材料设备的包装、运输、接收、装卸、存储和保护,

并承担因货物运输引起的民事和(或)刑事责任。

22.6 由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发包人不得指定生产厂家或供应商。

23 材料设备的检验

23.1 本工程一切材料设备在用于本工程之前,均应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标

准、规范的规定以及本合同的约定,在工程师的监督、见证下,由承包人负责

取样并送有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23.2 材料设备的检验时间和地点、取样办法、检验频次和内容由承包人根据法律、

法规、规章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以及本合同的约定提出,报工程师确认后

结算方式 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

代用材料 货物运输 材料和设备的检验 承包人承

担责任 不得指定 承包人不

执行指令

检验内容

2017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解读与适用

2017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解读与适用 2017年10月,住建部公布了修订后的2017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与2013年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本次修订就计日工、缺陷责任期、质量保证金三大类共9个条款进行了修订。从修订内容看,新版合同主要是为了迎合2017年6月住建部发布的《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质2017第138号文),统一建设施工过程中质保金和缺陷责任期的相关约定。为此,我们拟结合138号文的相关规定,对本次修订进行解读。 一、结算条款的修订:2017版合同进一步明确“计日工”计价方式的适用 (一)“计日工”条款修订内容 2013版原文如下:10.9 需要采用计日工方式的,经发包人同意后,由监理人通知承包人以计日工计价方式实施相应的工作,其价款按列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的计日工计价项目及其单价进行计算;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无相应的计日工单价的,按照合理的成本与利润构成的原则,由合同当事人按照第4.4款〔商定或确定〕确定变更工作的单价。 2017版原文如下:10.9需要采用计日工方式的,经发包人同意后,由监理人通知承包人以计日工计价方式实施相应的工作,其价款按列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的计日工计价项目及其单价进行计算;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无相应的计日工单价的,按照合理的成本与利润构成的原则,由合同当事人按照第4.4款〔商定或确定〕确定计日工的单价。 (二)何谓“计日工”? 建设工程领域有两种计价模式:定额计价和清单计价。定额计价系按照国家或省一级建设主管部门确定的建设工程计量单位消耗的人材机等标准消耗量,套用定额单价,最终得到工程总价的计价模式。定额计价参照的是单位工程社会平均消耗量和单价,个体之间不产生差异。 清单计价系由编制方按照图纸及施工情况编制工程量清单,由施工方依据清单自行报价的计价方式。清单计价模式下,工程量清单项目分为一般项目、暂定金额项目和计日工项目。 因此,采用“计日工”计价意味着该工程全部或部分采用了清单计价的模式,纯粹的定额计价模式下,无需使用计日工。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范本(国家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

(GF-1999-0201)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国家建设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

第一部分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资金来源: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2—

竣工日期: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元(人民币) ¥:元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3—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后生效。 —4—

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委托代表人: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5—

设计施工合同范本【三篇】

编号:_______________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设计施工合同范本【三篇】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导语】设计+施工一体化,现在装修房子常采用的方式。以下是无忧考整理的“设计施工合同范本”,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篇一】 甲方(屋主): 乙方(施工方): 甲方雇佣乙方装修甲方位于市区路号小区内号房屋,甲 乙双方应共同遵守以下条款: 一、装修项目及价格 (一)水电安装 水路:包括两个卫生间、厨房、阳台的水路、燃气管路的敷设安装。 电路:由甲方指定增设的室内开关、插座以及灯具的安装。 价格:水电安装费用总价为元整(含人工费、沙子水泥 材料费以及建筑垃圾倒放费等)。 (二)地面、墙面贴砖 1、地面客厅、餐厅、两个卫生间、厨房、阳台以及过道等,单价为元/平方米(含人工、水泥砂浆、辅料,不含主材砖)。 2、墙面:两个卫生间、厨房、三个房间飘窗以及厨卫门窗包封等,单价为元/平方米(含人工、水泥砂浆、辅料,不含主材砖)。 3、碰角:所贴墙面直角对接处,单价为元/米(含人工、

水泥砂浆、辅料,不含主材砖)。 4、踢脚线:餐厅、客厅以及过道处等,单价为元/米(含人工、水泥砂浆、辅料,不含主材砖)。 5、其他:贴砖所遇到水电管路等的接头、底盒需要钻洞、开糟时,不发生费用;三根管道的包封、批灰以及厨房门洞、大门旁鞋架洞的批灰共元;门窗包封时按实际碰角长度计算(即单价为元/米,含人工、水泥砂浆、辅料,不含主材砖)。 (三)砌灶台 灶台总长度约米(以实际尺寸为准),灶台面宽0O 55-0。6米,混砖结构。单价为元/米(含人工、水泥砂浆、钢筋、辅料、贴砖、台面贴石材,不含主材砖及柜门)。 (四)阳台封窗 阳台封窗采用铝合金窗,厚度mm勺南南铝材,厚度0。5mm 的玻璃,南面白色透明六扇、西面花色三扇、北面花色两扇。 单价为元/平方米(含安装费、材料费) (五)地面找平 三个房间用水泥砂浆找平,与客厅贴砖后高度相对找 平。单价为元/平方米(含人工、水泥砂浆、辅料)。 二、具体要求 (一)乙方自己准备专业工具和人员。乙方人员在装修过程中,要遵守小区物业管理,不得占用甲方房屋生活、起居, 并注意人身安全。如果因乙方自己的过失和错误,造成人身和财产

深圳市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范本2019专业版

合同编号:xxxxxxx 深圳市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范本2019专业版 甲方: 乙方: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营业执照号: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风险提示:发包人的相对义务 根据法律规定发包人应办理法律规定由其办理的许可、批准或备案,包括但不限于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施工所需临时用水、临时用电、中断道路交通、临时占用土地等许可和批准。且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办理法律规定的有关施工证件和批件。 若发包人因未能及时办理完毕前述许可、批准或备案,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 甲、乙双方在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原则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家庭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户型结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套内面积____________平方米。 3、工程承包,采取下列第____________种方式: (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 (2)乙方包工、包部分材料,甲方提供其余部分材料。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工程造价 本合同工程造价暂定为人民币____________,大写: _______________。 5、开工日期: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日; 风险提示:关于实际竣工日期的规定 当因实际竣工日期的确认发生纠纷时,可以以相关规定参照具体情形: 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承包人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之日为实际竣工日期,并在工程接收证书中载明;因发包人原因,未在监理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竣工验收申请报告42天内完成竣工验收,或完成竣工验收不予签发工程接收证书的,以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工程之日为实际竣工日期。 竣工日期: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二条工程图纸和工程变更 工程图纸由____________方负责提供,施工前____________日工

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范本-EPC

工程总承包合同示文本 (征求意见稿)

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国建筑法》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原则,合同双方就_____ 项目工程总承包事宜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承包围: 二、主要技术来源 三、主要日期 合同期限(绝对日期或相对日期): 施工期限(绝对日期或相对日期): (其中:竣工日期(绝对日期或相对日期):)

四、工程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五、合同价格和付款货币 合同价格为人民币(大写):元。 除根据合同约定的在工程实施过程中需进行增减的款项外,合同价格不作调整。 六、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的含义与合同通用条款中赋予的定义与解释相同。 七、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在以下条件满足之后生效:____________ _________ 发包人:承包人: (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签字) 工商注册住所:工商注册住所: 企业代码:企业代码: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授权代表: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电子:电子: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第1条一般规定

1.1 定义与解释 1.1.1 通用条款,指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当事人在履行工程总承包合同过程中所遵守的一般性条款,由本文件第1条至第20条组成。 1.1.2 专用条款,指根据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实际,对通用条款进行补充、修改和完善,并同意共同遵守的条款。 1.1.3 工程总承包,指承包人受业主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建设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含竣工试验)、试运行等实行全过程或设计与其他阶段的工程承包。 1.1.4 发包人,指在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被称为发包人的当事人,包括其合法继承人和经许可的受让人。 1.1.5 承包人,指在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总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包括其合法继承人。 1.1.6 分包人,指接受承包人根据合同约定对外分包的部分工程或服务的,并具有相应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1.1.7 发包人代表,指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 1.1.8 监理人,指发包人委托的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监理单位。 1.1.9 工程总监,指由监理人授权、负责履行监理合同的总监理工程师。 1.1.10 项目经理,指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任命的负责履行合同的代表。 1.1.11 永久性工程,指承包人根据合同约定,进行设计、施工、竣工试验、竣工后试验和(或)试运行考核并交付发包人进行生产操作或使用的工程。 1.1.12 单项工程,指专用条件中列明的具有某项独立功能的工程单元,是永久性工程的组成部分。

设计施工合同通用范本

内部编号:AN-QP-HT254 版本/ 修改状态:01 / 00 The Contract / Document That Can Be Held By All Parties Of Natural Person, Legal Person And Organization Of Equal Subject Acts On Their Establishment, Change And Termination Of Civil Rights And Obligations, And Defines The Corresponding Rights And Obligations Of All Parties Participating In The Contract.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设计施工合同通用范本

设计施工合同通用范本 使用指引:本协议文件可用于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组织之间设立的各方可以执以为凭的契约/文书,作用于他们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同时明确参与合同的各方对应的权利和义务。资料下载后可以进行自定义修改,可按照所需进行删减和使用。 以下是小编为大家准备的合同范本,仅供参考!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温州晴天室内设计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建设部《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试行办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工程总承包合同范本(试行)

GF-2011-0216 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 (试行)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制定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说明 为指导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当事人的签约行为,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了《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试行)》(以下简称《示范文本》)。为了便于合同当事人使用《示范文本》,现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一、《示范文本》的组成 《示范文本》由合同协议书、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三部分组成。 (一)合同协议书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合同协议书是双方当事人对合同基本权利、义务的集中表述,主要包括:建设项目的功能、规模、标准和工期的要求、合同价格及支付方式等内容。合同协议书的其它内容,一般包括合同当事人要求提供的主要技术条件的附件及合同协议书生效的条件等。 (二)通用条款 通用条款是合同双方当事人根据《建筑法》、《合同法》以及有关行政法规的规定,就工程建设的实施阶段及其相关事项,双方的权利、义务作出的原则性约定。通用条款共20条,其中包括: 1、核心条款。这部分条款是确保建设项目功能、规模、标准和工期等要求得以实现的实施阶段的条款,共8条:第l条(一般规定)、第4条(进度计划、延误和暂停)、第5条(技术与设计)、第6条(工程物资)、第7条(施工)、第8条(竣工试验)、第9条(工程接收)和第10条(竣工后试验)。 2、保障条款。这部分条款是保障核心条款顺利实施的条款,共4条:第11条(质量保修责任)、第13条(变更和合同价格调整)、第14条(合同总价和付款)、第15条(保险)。其中,在第13条中,相关约定在合同谈判阶段仅指合同条件的约定,中标价格并未包括;在第14条中,合同总价中包括中标价格,还包括执行合同过程中被发包人确认的的变更、调整和索赔的款项。

建设部工程施工合同(标准版)范本

The obligee in the contract can accomplish the goal in a certain period by discussing the agreed rights and responsibilities.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 建设部工程施工合同(标准版)

编号:FS-DY-74981 建设部工程施工合同(标准版) 发包人:____(简称甲方) 承包人:____(简称乙方)(必须有施工资质)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紫金广场部分排水及砼道路工程施工项目,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特别条款:该承包人于20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以____名义与本发包人(包括____置业有限公司)签订的所有合同,自本合同签署生效时起,宣布作废。 第一条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道路工程 工程地点:____ 工程内容:____道路工程 资金来源:自筹;

第二条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小区内的砼道路工程,排污管道,雨水管道及相配套的检查井等小型工程。(上述项目本小区总施工图中注明的由总承包单位承建的除外) 第三条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待定; 竣工日期:待定或见工期补充协议; 第四条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按照甲方提供的小区规划设计图纸及甲方现场实际要求施工,执行有关验收规范,规定及标准,经质检管理部门验收合格。 第五条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暂定____/____元人民币,以审计机关审计结果为准。 第六条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另有约定外一,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 1、甲方:指在合同中约定,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

装修设计施工合同范本(完整版)

合同编号:YT-FS-6098-76 装修设计施工合同范本 (完整版) Clarify Each Clause Under The Cooperation Framework, And Formulate It According To The Agreement Reached By The Parties Through Consensus, Which Is Legally Binding On The Parties. 互惠互利共同繁荣 Mutual Benefit And Common Prosperity

装修设计施工合同范本(完整版) 备注:该合同书文本主要阐明合作框架下每个条款,并根据当事人一致协商达成协议,同时也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而制定。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 法规之规定,结合装饰的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 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发包的装饰工 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 工程地点:______ 1.2 工程内容和做法(见报价清单和施工图纸) 1.3 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_种 承包方式。 (1)由乙方包工包料; (2)乙方包工,甲乙双方各自部分包料; (3)乙方包工,甲方负责全部供料。

1.4 工程期限____天。 开工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竣工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1.5 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人民币大写):____ 第二条:甲方工作 2.1 开工前____天,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以不影响施工。 2.2 负责提供水源、电源为乙方使用。 2.3 负责协调邻里关系。 2.4 如确需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包括梁、柱、板、墙等)或 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2.5 施工期间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等项工作。 2.6 负责工程质量和进度的监督及竣工验收。 第三条:乙方工作 3.1 施工中严格执行有关工程的安全操作规范、

施工总承包合同范本新

编号:FS-HT-05018 施工总承包合同新 New construction general contract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 编订:FoonShion设计

施工总承包合同新 时间:_____年___月___日 地点:____市 本合同经下述双方签署: 1.__市卫生局局长__先生(以下简称甲方) 2.__建筑工程承包公司海外工程部经理__先生(19_____年___月___日由__建筑工程承包公司授权)(以下简称乙方) 出生地:____(国家) 国籍:_____(国家) 总部:____(国)___市 在A国的通讯地址:__信箱 (一)合同内容 乙方承认自己对合同的正文和附件,已有正确的理解,在此基础上同意缔约,按合同施工。

所有上述文件、附件,均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二)合同金额 本合同总金额为__第纳尔。兑换美元比例为70%。 这个金额是用单价乘实际工程量的方法计算出来的,这是指“概算工程”而言。至于“分段工程”则根据临时报表进行支付,临时报表的书写方法应是双方在合同中一致同意的。对乙方的支付要根据合同及其附件的规定。 合同价格是固定的,它包括乙方为施工所承担的所有费用、开支、义务、各种税款,包括因施工不良而支出的工程维修费及在合同期内规定的保修、保养费。乙方无权以任何理由要求增加合同价格,如市物价上涨,货币价格浮动,生活费用提高,工资的基限提高,调整税法、关税及税务,在A国国内或国外新增加赋税。(三)工期 乙方必须根据本合同第__号附件说明,在自移交场地之日起的380天之内完成全部合同工程的施工。

2019年建设部工程施工合同协议书范本完整版

编号:_____________建设部工程施工合同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甲方: 乙方: 受 (以下简称甲方)的委派, (以下简称乙方)全面负责该项目的施工组织和经营管理工作,为明确甲、乙双方的责、权、利关系,经甲、乙双方充协商,特制订以下条款,供双方共同遵守履行。 一、项目经理部主要负责人: 二、经营承包主要内容 1、乙方上缴公司综合管理费为项目总造价的__________%(不含税)。 2、各项流转税及附加包括:印花税、营业税等税金乙方有义务按税务部门和有关部门的规定依法(规)缴纳。 3、管理费缴纳方法:综合管理费在项目批复的首期工程款中(款到账后一周内)按项目中标价的__________%由甲方扣缴,待业主最后一笔结算款到账后再作内部结算。 4、本项目履约担保中的现金部分由乙方支付。履约保函(中标合同价的5%)由甲方办理,乙方须向甲方支付保函总额__________%的银行现金质押金和承担1%的银行手续费,保函返还后无息退还保函质押金。如需甲方办理预付款保函,乙方需支付保函总额的20%的银行质押金(现金)和1%的银行手续费,预付款到项目账户后由甲方根据乙方完成项目施工实物工作量(现场评估)控制支付。保函返还后无息退还预付款保函质押金。 5、项目部应严肃印章、账号的管理(甲方派驻人员管理),在使用项目章时应严格遵守甲方印章管理的规定,签订本项目有关的材料采购或专业分包合同时须甲方经营部备案。项目部公章不允许办理本项目部以外的经营性合同,否则视为违约并追究相关责任。 三、甲、乙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设计施工合同范本【三篇】

设计施工合同范本【三篇】 【篇一】 甲方(屋主): 乙方(施工方): 甲方雇佣乙方装修甲方位于市区路号小区内号房屋,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以下条款: 一、装修项目及价格 (一)水电安装 水路:包括两个卫生间、厨房、阳台的水路、燃气管路的敷设安装。 电路:由甲方指定增设的室内开关、插座以及灯具的安装。 价格:水电安装费用总价为元整(含人工费、沙子水泥材料费以及建筑垃圾倒放费等)。 (二)地面、墙面贴砖 1、地面客厅、餐厅、两个卫生间、厨房、阳台以及过道等,单价为元/平方米(含人工、水泥砂浆、辅料,不含主材砖)。

2、墙面:两个卫生间、厨房、三个房间飘窗以及厨卫门窗包封等,单价为元/平方米(含人工、水泥砂浆、辅料,不含主材砖)。 3、碰角:所贴墙面直角对接处,单价为元/米(含人工、水泥砂浆、辅料,不含主材砖)。 4、踢脚线:餐厅、客厅以及过道处等,单价为元/米(含人工、水泥砂浆、辅料,不含主材砖)。 5、其他:贴砖所遇到水电管路等的接头、底盒需要钻洞、开槽时,不发生费用;三根管道的包封、批灰以及厨房门洞、大门旁鞋架洞的批灰共元;门窗包封时按实际碰角长度计算(即单价为元/米,含人工、水泥砂浆、辅料,不含主材砖)。 (三)砌灶台 灶台总长度约米(以实际尺寸为准),灶台面宽0。55-0。6米,混砖结构。单价为元/米(含人工、水泥砂浆、钢筋、辅料、贴砖、台面贴石材,不含主材砖及柜门)。 (四)阳台封窗 阳台封窗采用铝合金窗,厚度mm的南南铝材,厚度0。5mm的玻璃,南面白色透明六扇、西面花色三扇、北面花色两扇。 单价为元/平方米(含安装费、材料费)。

(五)地面找平 三个房间用水泥砂浆找平,与客厅贴砖后高度相对找平。单价为元/平方米(含人工、水泥砂浆、辅料)。 二、具体要求 (一)乙方自己准备专业工具和人员。乙方人员在装修过程中,要遵守小区物业管理,不得占用甲方房屋生活、起居,并注意人身安全。如果因乙方自己的过失和错误,造成人身和财产的损失,由乙方自己承担。 (二)装修前,乙方事先确认既有装修设施的状况;材料使用前,确认材料无质量问题,否则验收时所发现的新生缺陷和质量问题,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负责赔偿。 (三)乙方在装修过程中必须按标准的工艺和程序进行,不得偷工减料,不得污损、毁坏甲方屋内(包括地面、墙面)和周围环境的任何设施,如果造成不可复原的损坏,乙方要承担赔偿和修复的全部费用。(四)乙方:带贴砖施工用的水泥、砂子、工具施工,在完工时清理干净施工场所因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到指定位置。 三、施工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如不能按期完成,每天将处罚金五十圆。 四、质量标准:施工质量要符合安全要求,装修质量不得低于同一施工类型的装修标准,双方认可。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范本(完整版)

合同编号:YT-FS-6115-17 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范本 (完整版) Clarify Each Clause Under The Cooperation Framework, And Formulate It According To The Agreement Reached By The Parties Through Consensus, Which Is Legally Binding On The Parties. 互惠互利共同繁荣 Mutual Benefit And Common Prosperity

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范本(完整版) 备注:该合同书文本主要阐明合作框架下每个条款,并根据当事人一致协商达成协议,同时也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而制定。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发包人(全称):大连铭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承包人(全称):大连金宏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铭毅房地产开发大连新视 界铭城项目由承包方总承包管理。工程内容包括土建、 装饰、电气、给排水、采暖、消防、燃气、机电安装、 景观园林及外管网等全部内容。如上水,燃气、机电 安装等专业工程,需发包人通过招标等形式确定专业 承包商后,纳入本合同承包人的总承包施工范围,承 包方计取总承包管理费,费率为工程造价的3%。凡发 包人另行招标的其他项目,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用本 合同承包人。 结算方式如下 1、本工程结算执行2017辽宁省定额,材料及人 工费均执行施工期间大连市造价信息网网刊价。

2、本工程为总承包形式,如发包人将专业施工项目分包给其他单位的,承包人应收取总承包管理费费率为3%。 3、如本工程需承包方垫资施工,发包方给予垫付工程款利率,按月息0.8%计算。 本框架协议一式六份,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双方各执三份。 发包人:____(公章) 住所: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 委托代表人:_____ 电话:____ 传真:____ 日期:__20xx年9月____ 承包人:_____(公章) 住所:____ 法定代表人:____ 委托代表人:____ 电话:____ 传真:____20xx年9月____ 日期: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范文二 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 ****工程有限

2019年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2019年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修正)-word 范文模板 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请及时联系,本司将予以删除 == 本文为word格式,简单修改即可使用,推荐下载! == 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修正) 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修正)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工商行政管理局,计划单列市建委(建设局)、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务院有关部门: 为了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我们在总结近几年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推行经验及借鉴国际上一些通行的施工合同文本的基础上,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91—0201)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由协议书、通用条款、专用条款三部分组成,基本适用于各类公用建筑、民用住宅、工业厂房、交通设施及线路管道的施工和设备安装。现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印发给你们,请做好推行工作。原《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91—0201)停止使用。 附件:《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 国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第一部分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_________ 承包人(全称):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

-----建设工程设计与施工合同范本

建设工程设计与施工合同范本 委托方(甲方): 代表人: 设计人(乙方): 设计证书等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就____________ 项目的设计、施工就 行磋商,为明确双方职责,避免合同履行中发生不必要的纠纷,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特签订如下协议,共同履行。 一、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址: 3、承包范围: 4、承包方式: 风险提示:设计费 合同当事人在确定设计费时,应遵循以下原则: 首先,设计合同或相关文件中双方对设计费率予以确认的,应尊重双方当事人的选择。工程设 计收费标准及相关统一定额并非强制性规范,而是发包人与设计人之间协商约; 其次,在不能证明设计合同或相关文件中双方就设计费率达成一致的情况下,可以根据《工程设计收费标准》确定设计费,避免因无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情况下造成不必要纠纷。 二、合同价款及支付方法 1、本工程的总工程款预计为____________ 元,其中设计收费按照国家和工程所在地市场中较 高的收费标准执行。经甲乙双方商定设计收费为____________ 元/平方米,估算总设计费 ____________ 丿元。 2、付款方式 风险提示:定金 定金兼有成约定金和解约定金的性质,如果当事人双方同意对定金额度进行修改,该数额不能超过总设计费的20%,超过20%的部分只能作为预付款,而不具有定金的效力。当事人不完全履行合同时,可按比例适用定金罚则。 在发包人或设计人履行部分合同义务后要求解除合同的,应当按照未履行部分所占约定内容 的比例,适用定金罚则。只不过在实践中,当事人往往没有注意到这一点,在仲裁或诉讼时也就未提出相应的请求,造成自己的权利未得到全面保护,如果您对这部分还有疑问,您也可以在签合同之前咨询专业的律师。 (1)合同签订之时,甲方应付总工程款的_____ %作为定金。(结算时,定金折算为工程款)(2)乙方到施工现场完成测量时,甲方应支付工程款的 ________ %作为进度款。 (3 )乙方向甲方提交平面方案图时,甲方应支付工程款的______ %作为设计费。 (4 )乙方向甲方提交平立面图及剖面图时,甲方应支付工程款的______ %作为设计费。 (5 )乙方向甲方提交水电施工图时,甲方应支付工程款的______ %作为进度款。 (6)乙方提交效果图,经甲方确认后,甲方应支付工程款的______ %作为进度款。 (7)工程完工验收后,经甲方确认,甲方应支付工程款的_____ %作为进度款。剩余工程款%作为质量保证金,于保修期满时甲方一次性无息支付给乙方。

施工总承包合同模板示范文本

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 (初稿) 第二部分专用条款 注:专用条款为下述情况下的条款:即通用条款中的规定所涉及的需在专用条款中阐明替代解决方法的条款。假如在专用条款中未给出替代解决方法,则应按通用条款中的规定执行。 1 一般规定 1.1 定义 1.1.3 日期、期限、试验和竣工 1.1.3.1“开工日期”指发包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中所确定的日期,即年月日。 1.1.3.2“竣工日期”指年月日或开工日期后满【】日。 1.3 通知 经发承包人双方协商一致,一方可通过电子信箱向对方发送相关文件或其他信息。其中,发包人的电子信箱为:【】;承包人的电子信箱为:【】。 合同双方在本合同下的通讯地址分不为:

发包人: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收件人: 承包人: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收件人: 1.6 标准和规范 1.6.1 本工程采纳的标准、规范名称(或编号):。 1.6.2 因本工程专门需求,发包人为本工程提供国外标准、规范 名

称:。 份数:【】;时间:年月日 1.6.3 在没有相应成文规定的标准、规范时,由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的列明发包人技术要求的书面文件时刻:年月日 1.10 适用法律和合同语言 本合同语言为:中文简体语言(即汉语)和。 2 发包人 2.1 工程现场进入权 发包人应在中标后【】日向承包人提供进入和占用工程现场各部分的权利。 2.3 发包人代表 发包人指定的为本工程服务的发包人代表为:。 发包人代表应具备的职

权:。2.5 发包人供应的设备和材料:。 3 承包人 3.2 承包人人员 3.2.1 承包人为本工程指派的承包人代表为:。 承包人代表应具备的职权:。 3.2.3 生活和办公设施 承包人需为发包人人员提供的生活和办公设施:。 3.3 分包 3.3.2 分包商的选择 分包工程:;要紧分包商:。 分包工程:;要紧分包商:。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住建部示范文本修订版)

(GF—2017—0201)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住房城乡建设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 说明 为了指导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当事人的签约行为,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进行了修订,制定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以下简称《示范文本》)。为了便于合同当事人使用《示范文本》,现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一、《示范文本》的组成 《示范文本》由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款和专用合同条款三部分组成。 (一)合同协议书 《示范文本》合同协议书共计13条,主要包括:工程概况、合同工期、质量标准、签约合同价和合同价格形式、项目经理、合同文件构成、承诺以及合同生效条件等重要内容,集中约定了合同当事人基本的合同权利义务。 (二)通用合同条款

通用合同条款是合同当事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工程建设的实施及相关事项,对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作出的原则性约定。 通用合同条款共计20条,具体条款分别为:一般约定、发包人、承包人、监理人、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工期和进度、材料与设备、试验与检验、变更、价格调整、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验收和工程试车、竣工结算、缺陷责任与保修、违约、不可抗力、保险、索赔和争议解决。前述条款安排既考虑了现行法律法规对工程建设的有关要求,也考虑了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的特殊需要。 (三)专用合同条款 专用合同条款是对通用合同条款原则性约定的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的条款。合同当事人可以根据不同建设工程的特点及具体情况,通过双方的谈判、协商对相应的专用合同条款进行修改补充。在使用专用合同条款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专用合同条款的编号应与相应的通用合同条款的编号一致; 2.合同当事人可以通过对专用合同条款的修改,满足具体建设工程的特殊要求,避免直接修改通用合同条款; 3.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有横道线的地方,合同当事人可针对相应的通用合同条款进行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如无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则填写“无”或划“/”。 二、《示范文本》的性质和适用范围 《示范文本》为非强制性使用文本。《示范文本》适用于房屋建筑工程、土木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装修工程等建设工程的施工承发包活动,合同当事人可结合建设工程具体情况,根据《示范文本》订立合同,并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合同权利义务。

施工设计合同范本专业版

编号:JS-20216584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 期: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施工设计合同范本专业版 The parties to a contract shall fully fulfill their obligations pursuant to the terms of the contract.

[标签: titlecontent] 发包方(甲方): 代表人: 设计方(乙方): 设计等级证书: 鉴于甲方是__________________项目的发包人,乙方是具备设计资质的设计方,甲方委托乙方担任本项目的施工设计工作,为避免合同履行后双方发生不必要的纠纷,特订立本合同规范双方的行为,具体如下: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 2、设计项目: 3、承包方式: 二、设计依据 1、甲方在订立合同时,应交付给乙方委托书及项目相关的审批文件。 2 、一并交付设计前的基础勘探资料,甲方应保证资料的完整性

和真实性。 三、乙方工作 1、乙方接受委托书后,应随即进行现场堪测。 2、乙方在收到定金日起_______日内须向甲方提交定草图,平面配置及设计草案。 3、乙方在收到第一阶段设计费后_______日内须向甲方提交效果图。 4、乙方在收到第二阶段设计费后_______日内须向甲方提交正式的施工图。 5、乙方应编定有关的施工说明书。 6、乙方应对工程施工进行必要指导,完成图纸和技术的交底,若因施工发生困难而变更设计时,乙方应预先征得甲方同意,但甲方不得刁难。 四、设计费以及支付 1、本合同的设计费单价暂定为每平方米__________元人民币,设计费总计__________万元。 2、本合同签订之时,甲方须向乙方支付定金,_________元人民币。 3、乙方提交的平面设计图,经甲方确认验收后,甲方须向乙方支付第一阶段的设计费_________元。 4、乙方把整个施工图纸交与甲方审定后,甲方须向乙方支付第二阶段的设计费_________元。

2018施工总承包合同范本最新版

HT-2018-0103 合同编号: 施工总承包合同范本 _____年___月___日 _____________制定 签订地点__________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代表人: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责任人: 依照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友好、诚信的原则,甲方将_________工程交由乙方承包,就相关事宜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项目 1、工程名称: 2、工程内容: 3、工程总量: 4、承包期限: 计划开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计划完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总共_______天。 5、工程价款: 6、支付方式: 7、工程质量: 二、双方职责 1、甲方职责 (1)负责施工前的准备工作,保证工程交接时符合施工条件。 (2)及时交付图纸,设计变更时要及时与乙方协商。 (3)对工程进行安全监督、检查。 (4)工程竣工时,及时组织人员进行验收。

(5)按时支付工程款,不得无故拖延。 2、乙方职责 (1)熟悉图纸与合同的所以内容。 (2)积极配合甲方在设计变更时的工作。 (3)安全生产,文明施工,酒后不得作业,不得穿拖鞋进场。 (4)工程完工时及时通知甲方验收。 (5)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整个项目直接或变相转包给第三方。 三、安全条款 1、甲方负责监督乙方的生产作业,制定安全生产规范供乙方执行。 2、乙方确保施工环境的安全,一旦施工环境不符合施工条件,必须马上停工。 3、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行业的安全规范,安全会议要经常开,安全知识要时时普及。 4、乙方必须规范每个工人的行为,不戴安全帽不得进场。 四、工程验收 1、乙方工程施工完成,已具备了竣工验收条件,必须提前______天按国家有关规定向监理单位和开发商提供完整的竣工图纸、相关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等。 2、由于_________工地是几个工程队同时在进行施工,所以工程量的测量以承包经营开始的红线范围、测量报告以及完工测量报告作为依据。如乙方对工程量有异议,乙方可委托有政府认可的测检资源进行测绘。根据测绘报告协商解决工程量问题。 五、违约责任 1、合同履行过程中,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违约方均须向守约方赔偿因此受到

建设部建筑施工合同范本(2020版)

STANDARD CONTRACT SAMPLE (合同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YB-HT-021799 建设部建筑施工合同范本

建设部建筑施工合同范本(2020版) 建设单位(以下简称甲方):xx 施工单位(以下简称乙方):xx ******工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结 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为了明确工程项目及双方责任,本着互相协作,确保施工项目顺利完成的原则,经过协商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项目 (一)工程地点: (二)工程内容:具体详见附件一改造项目工程表 (三)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第二条工程造价为人民币 第三条合同工期 1.双方商定总工期30天。 开工日期:20xx年05月20日,竣工日期:20xx年06月20日 2.如遇下列情况,经甲方代表签证后,工期可以顺延。 ①因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台风、火灾、地震)等造成的停工。 ②因设计图纸修改,增加了工程量,而受影响时。

③因停水、停电等情况达六小时以上时。 ④甲方因财力不足或不按合同规定预付工程备料款和工程进度款,而受影响时。 ⑤甲方不能按合同规定在开工前五天,交出施工场地和接通施工水源、电源时。 第四条工程质量标准和保修期 (一)工程质量标准按国家现行施工规范验收 (二)工程保修按建设有关规定执行,保修自竣工验收签字之日起计算, (三)属乙方施工范围的工程项目,因施工质量问题造成损坏的,乙方应给予免费修补。 第五条材料设备供应 (一)工程所需材料由乙方按照甲方指定的品牌、型号采购。 (二)材料设备附有出厂合格证明,材料设备有异议进行检验。 第六条付款方式 (一)由乙方完成工程量的30%,甲方付总造价的30%给乙方; (二)乙方完成工程量的60%,甲方再付总造价的30%给乙方; (三)当工程竣工验收后七天内甲方支付竣工结算总价的37%; (四)剩余3%工程款在竣工验收之日起三年内一次结清。 第七条责任范围 (一)甲方责任: 1、负责解决施工及生活用水、用电、道路畅通; 2、及时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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