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咨询单位资信评价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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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咨询单位资信评价标准

本标准所称的工程咨询单位资信评价,是指根据《工程咨询

行业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17年第9号令),由国家和省级发展改革委分别指导监督行业组织对工程咨询单位开展的行业自律性质的资信评价。开展资信评价的目的,是为工程咨询行业提供健康发展导向,以及为委托单位选择工程咨询单位提供参考。开展资信评价,应统一执行以下标准。

一、总体要求

(一)工程咨询单位资信评价标准以近3年的专业技术力量、合同业绩、守法信用记录为主要指标,资信评价等级分为甲级和乙级两个级别。资信评价类别分为专业资信、专项资信、综合资信。专业资信、专项资信设甲级和乙级,综合资信只设甲级。

(二)专业资信按照《工程咨询行业管理办法》划分的21个专业进行评定;PPP咨询专项资信、综合资信不分专业。

(三)工程咨询单位资信评价每年度集中申请和评定,已获得资信评价等级的单位满3年后重新申请和评定,期间对发现不

再达到相应标准的单位进行动态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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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申请资信评价的工程咨询单位应当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并列入公示名录。

二、甲级资信评价标准

(一)甲级专业资信。

1.专业技术力量。

(1)单位咨询工程师(投资)不少于12人;

(2)申请评价的专业应配备至少4名咨询工程师(投资)和至少2名具有本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两者不重复计算;

(3)单位主要技术负责人为咨询工程师(投资),具有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技术职称,且从事工程咨询业务不少于8年。

2.合同业绩。

申请评价的专业近3年合同业绩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主持完成国家级规划咨询不少于1项或省级规划咨询不少于2项或市级规划咨询不少于4项,且全部服务范围内(规划咨询、项目咨询、评估咨询、全过程工程咨询,下同)业绩累计不少于10项;

(2)单一服务范围内完成的业绩累计不少于40项,或覆盖两个及以上服务范围的业绩累计不少于30项;

(3)项目咨询、评估咨询、全过程工程咨询等三项服务范围内完成的单个项目投资额15亿元及以上业绩不少于10项。

3.守法信用记录。

工程咨询单位及其专业技术人员应具有良好的声誉和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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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下列情形:

(1)列入工程咨询“黑名单”的;

(2)违反《工程咨询行业管理办法》规定被发展改革部门给予警告处罚且列入工程咨询不良记录的;

(3)列入其他部门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并适用“在工程咨询单位资信评价中不予支持”联合惩戒措施的。

4.单位从事工程咨询业务不少于5年。

(二)PPP咨询甲级专项资信。

1.专业技术力量。

单位从事PPP咨询业务的咨询工程师(投资)不少于6人,法律、财务、金融等专业人员不少于8人,两者不重复计算。

2.合同业绩。

近3年完成PPP咨询合同业绩不少于40项。PPP咨询合同业绩的认定范围及要求见本标准附注。

3.满足甲级专业资信守法信用记录要求。

4.单位从事PPP咨询业务不少于3年。

(三)甲级综合资信。

申请甲级综合资信评价的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甲级专业资信12个或以上;

2.甲级专业资信6个或以上,同时咨询工程师(投资)不少于35人、12个及以上专业近3年均有业绩、12个及以上专业均

至少配备咨询工程师(投资)和本专业高级技术职称人员各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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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级综合资信可以作为所有专业规划咨询和评估咨询业务能力的参考。

三、乙级资信评价标准

(一)乙级专业资信。

1.专业技术力量。

(1)单位咨询工程师(投资)不少于6人;

(2)申请评价的专业应配备至少3名咨询工程师(投资)和至少1名具有本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两者不重复计算;

(3)单位主要技术负责人为咨询工程师(投资),具有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技术职称,且从事工程咨询业务不少于6年。

2.合同业绩。

申请评价的专业近3年全部服务范围内完成的业绩累计不少于15项。

3.守法信用记录。

工程咨询单位及其专业技术人员应具有良好的声誉和信用,没有下列情形:

(1)列入工程咨询“黑名单”的;

(2)违反《工程咨询行业管理办法》规定被发展改革部门给予警告处罚且列入工程咨询不良记录的;

(3)列入其他部门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并适用“在工程咨询单位资信评价中不予支持”联合惩戒措施的。

4.单位从事工程咨询业务不少于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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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虑到工程咨询市场实际情况,未达到上述标准的工程咨询

单位可以申请乙级专业资信预评价。预评价的标准为:(1)单位咨询工程师(投资)不少于4人;(2)申请评价的专业应配备至少3名咨询工程师(投资)和至少1名具有本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两者不重复计算;(3)满足乙级专业资信守法信用记录要求。同一单位只可申请一次预评价,预评价结果满1年后自动失效。

(二)PPP咨询乙级专项资信。

1.专业技术力量。

单位从事PPP咨询业务的咨询工程师(投资)不少于4人,法律、财务、金融等专业人员不少于6人,两者不重复计算。

2.合同业绩。

近3年完成PPP咨询合同业绩不少于20项。PPP咨询合同业绩的认定范围及要求见本标准附注。

3.满足乙级专业资信守法信用记录要求。

4.单位从事PPP咨询业务不少于2年。

考虑到PPP咨询市场实际情况,未达到上述标准的工程咨询单位可以申请PPP咨询乙级专项资信预评价。预评价的标准为:(1)单位从事PPP咨询业务的咨询工程师(投资)不少于2人,法律、财务、金融等专业人员不少于6人,两者不重复计算;(2)满足乙级专业资信守法信用记录要求。同一单位只可申请一次预

评价,预评价结果满1年后自动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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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核定申请PPP咨询资信评价的工程咨询单位的合同业绩时,本单位从事PPP咨询业务的专业人员在入职本单位之前主持并签字的合同业绩可以计入。

2.本标准所称PPP咨询合同业绩包括,县级以上PPP项目规划的编制、含有PPP项目实施专章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PPP项目实施方案的编制、PPP项目合同(含特许经营协议)的编制、PPP项目绩效评价报告的编制、PPP项目物有所值论证或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方案的编制(计为一项业绩)。

3.PPP咨询合同业绩用以申请专业资信、综合资信时,仅限于含有PPP项目实施专章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及审批部门委托的评估、PPP项目实施方案的编制。

4.工程咨询单位发生分立、兼并、重组等重大变更的,需重新申请资信评价;工程咨询单位注销或破产的,资信评价结果自动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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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咨询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工程咨询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一、甲级工程咨询单位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标准: (一)基本条件: 1、从事工程咨询业务不少于5年,申请专业的服务范围相应咨询成果均不少于5项,无不良记录; 2、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事业单位除外); 3、有固定的办公场所,人均使用面积不少于6平方米; 4、主持或参与制定过相关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的从优。 (二)技术力量: 1、专职从事工程咨询业务的技术人员不得少于60人,其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经济职称的人员不得少于30%,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不得低于技术人员总数的15%,聘用专职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不得高于技术人员总数的10%,以上人员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工程咨询单位执业; 2、每个专业领域配备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5人和至少2名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 3、主要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从事工程咨询及相关业务不少于10年。 (三)技术水平和技术装备: 1、掌握现代工程技术和项目管理方法,技术装备先进,具有较完整的专业技术资料积累,以及处理国内外相关业务信息的手段; 2、具有独立或与国内外工程咨询单位合作承接国外工程咨询业务的能力; 3、直接从事业务的专业技术人员人均配备计算机不少于1台,通信及信息处理手段完备,能应用工程技术和经济评价系统软件开展业务,全部运用计算机和系统软件完成工程咨询成果文件编制和经济评价。 (四)管理水平: 1、有完善的组织结构,健全的管理制度; 2、有严格的质量管理体系和制度,已通过ISO9000族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从优。 二、乙级工程咨询单位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标准: (一)基本条件:

1、从事工程咨询业务不少于3年,申请专业的服务范围相应咨询成果均不少于5项,无不良记录; 2、注册资金不低于200万元(事业单位除外); 3、.有固定的办公场所,人均使用面积不少于6平方米。 (二)技术力量: 1、专职从事工程咨询业务的技术人员不得少于30人,其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经济职称的人员不得少于30%,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不得低于技术人员总数的15%,聘用专职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不得高于技术人员总数的10%,以上人员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工程咨询单位执业; 2、每个专业领域配备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5人和至少2名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 3、主要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从事工程咨询及相关业务不少于8年。 (三)技术水平和技术装备: 1、掌握现代工程技术和项目管理方法,拥有较先进的技术装备,具有开展业务的专业技术资料积累和及时查询相关专业信息的手段; 2、直接从事业务的专业技术人员人均配备计算机不少于1台,全部运用计算机完成工程咨询成果文件编制,经济评价系统软件的应用达到80%以上。 (四)管理水平: 1、有完善的组织结构,健全的管理制度; 2、有严格的质量管理体系和制度。 三、丙级工程咨询单位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标准: (一)注册资金不低于50万元(事业单位除外); (二)专业技术人员不得少于15人,其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经济职称的人员不得少于30%,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不得低于技术人员总数的15%,聘用专职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不得高于技术人员总数的10%; (三)每个专业领域配备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5人和至少1名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 (四)主要技术负责人应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从事工程咨询及相关业务不少于5年;

工程咨询收费标准

工程咨询收费标准 各市、地、州物价局、四川省工程咨询协会: 根据国家计委《印发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的通知》,计价格[1999]1283号,文件精神,并结合四川实际情况,现将国家的规定和我省的贯彻意见一并转发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建设项目投资额在3000万元以下的和除编制、评估项目建议书或者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外的其他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服务的收费标准如下: 一、项目建设前期咨询服务收费标准 国家计委于1999年公布的《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明确了“按建设项目估算投资额分档收费标准”以及“调整系数”、“工程咨询人员工日费用标准”,并规定项目投资在3000万元以下的,由省级物价部门制定收费标准。 按建设项目估算投资额分档收费标准 ,单位:万元, 投 5亿元资 3000万元1亿元—510亿元—50亿元以咨—10亿额询—1亿元亿元 50亿元上 `项元 目 1、编制项目建议书 6-14 14-37 37-55 55-100 100-125 2、编制可行性研究报 12-28 28-75 75-110 110-200 200-250 告 3、评估项目建议书 4-8 8-12 12-15 15-17 17-20 4、评估可行性研究报 5-10 10-15 15-20 20-25 25-36

告 按建设项目估算投资额分档收费的调整系数 行业调整系数(以上表标准为1) 一、行业调整系数 1.3 1、石化、化工、钢铁 1.2 2、石油、天然气、水利、水电、交通(水运)、 化纤 1.0 3、有色、黄金、纺织、轻工、邮电、广播电视、医药、煤炭、火电(含核电)、机械(含船舶、航 空、航天、兵器) 0.8 4、林业、商业、粮食、建筑 0.7 5、建材、交通(公路)、铁道、市政公用工程 二、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 0.8-1.2 工程咨询人员工日费用标准 (单位:元) 咨询人员职级工日费用标准一、高级专家 1000-1200 二、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咨询人员 800-1000 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咨询人员 600-800 建设项目估算投资额3000万元以下分档收费标准 (单位:万元) 估算投1000万元以下 1000万元-3000万元资项额目 一、编制项目建议书 1.5-2.5 2.5-5 二、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 2.5-4.5 4.5- 10 三、评估项目建议书 0.8-1.5 1.5-3 四、评估可行性研究报告 1-2 2-4

2020工程咨询行业市场概况及前景趋势

2020年工程咨询行业市场概况及前景趋势 2020年

目录 1.工程咨询行业现状 (4) 1.1工程咨询行业定义及现状介绍 (4) 1.2工程咨询的特点 (5) 1.3工程咨询市场规模分析 (6) 1.4工程咨询市场运营情况分析 (6) 1.5管理部门权限分割 (9) 1.6工程咨询意识薄弱 (9) 1.7工程咨询市场混乱 (10) 1.8行业服务无序化 (10) 1.9供应链整合度低 (11) 1.10基础工作薄弱 (11) 1.11产业结构调整进展缓慢 (11) 1.12供给不足,产业化程度较低 (12) 2.工程咨询行业前景趋势 (13) 2.1工程咨询行业开展全过程服务 (13) 2.2工程咨询业“扩展业务边界” (13) 2.3用户体验提升成为趋势 (14) 2.4延伸产业链 (14) 2.5行业协同整合成为趋势 (14) 2.6生态化建设进一步开放 (15) 3.工程咨询行业政策环境分析 (15)

3.1工程咨询行业政策环境分析 (15) 3.2工程咨询行业经济环境分析 (16) 3.3工程咨询行业社会环境分析 (16) 3.4工程咨询行业技术环境分析 (16) 4.工程咨询行业竞争分析 (18) 4.1工程咨询行业竞争分析 (18) 4.1.1对上游议价能力分析 (18) 4.1.2对下游议价能力分析 (19) 4.1.3潜在进入者分析 (19) 4.1.4替代品或替代服务分析 (20) 4.2中国工程咨询行业品牌竞争格局分析 (20) 4.3中国工程咨询行业竞争强度分析 (20) 5.工程咨询产业投资分析 (21) 5.1中国工程咨询技术投资趋势分析 (21) 5.2中国工程咨询行业投资风险 (21) 5.3中国工程咨询行业投资收益 (22)

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信用评价标准

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信用评价办法附件附件 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标准

注: 、、、、,应根据事故调查组《事故认定或结案报告》,对监理责任认定情况及事故等级或程度进行相应扣分。质量事故、安全事故、质量问题等级划分标准见《公路工程质量事故等级划分及事故报告》 (交公路发〔〕号)、《水运工程质量事故等级划分及事故报告》(交通部水运质监字〔〕号)、《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第号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安监总局年第号令)等文件。质量问题还包括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质量监督机构责令返工、报废处理,或结构物加固补强造成永久性质量缺陷等情况。 ,安全事故隐患的分级情况见《年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意见》(厅质监字〔〕号)的有关规定。本标准中的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简称重大隐患)指列入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门挂牌督办范围

的重大隐患。 ,“未按规定对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等进行审批的,或监理计划(规划)、监理实施细则未按规定审批的”,是指监理未对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审批,包括安全技术措施、环保技术措施、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专项施工方案等,或者监理计划(规划)、监理实施细则未按规定审批的,扣分次。 ,“存在假数据、假资料问题的”,主要扣分情况分以下几类:()监理企业抽检数据不真实或出现严重偏差的;()巡视、旁站、监理日志等记录不真实,与实际施工情况或监理事项不符; ()质量安全问题处理复查记录存在编造或不属实; ()标准试验、配合比设计验证审批资料虚假; ()其他监理文件和资料存在编造或不属实的;()监理资料中存在违规代签现象的。 以上各类情况发现一次扣分类,多类同时发现的累加扣分。,“对施工现场发现的质量问题、安全隐患、环保问题,未及时提出书面指令督促施工单位整改的”:指工程现场发生质量问题、安全隐患或环保问题时,监理应及时向施工单位发出书面监理指令,督促施工单位整改,并对整改情况予以验收和书面确认。未按上述程序实施的,扣分项次,项”指的是按照质量问题、安全隐患、环保问题分项。 ,监理日志、巡视、旁站记录中重要内容未记录的,扣分项次, “项”指的是按照监理日志、巡视和旁站分项。 ,“未按投标承诺的条件配备总监、副总监、驻地监理工程师、总监代

全国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认定

年全国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认定 工作说明 为了贯彻国家发展改革委年颁发的《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认定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第号令,以下简称“第号令”)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适用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认定办法有关条款的通知》(发改投资〔〕号,以下简称“号文件”),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年工程咨询单位资格申报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办投资〔〕号)要求,协助国家发展改革委做好全国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认定工作,把好申报和审查关,特提出有关工作说明。 第一部分总体要求及说明 一、总体要求 申报单位应根据第号令、号文件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年工程咨询单位资格申报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准备资格申请材料,并保证申请材料真实、准确和完整。 审查单位应根据第号令、号文件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年工程咨询单位资格申报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规定和要求,认真进行审查。 二、本次申报范围 (一)初次申请工程咨询单位资格的单位; (二)《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准的年工程咨询单位资格名单》(国家发展改革委年第号公告)公布,并且资格证书将于年有效期满,应按规定重新申请相应资格的单位; (三)申请升级、扩大专业、扩大服务范围的单位; (四)获得工程咨询资格证书后,发生分立、合并、兼并、改制、转让等情况,应按规定重新申请相应资格的单位; (五)获得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证书后,因故终止工程咨询业务,申请注销工程咨询单位资格的单位。 三、申请材料内容 申请材料包括单位申请书、单位证明材料、人员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四部分,分别装订成册。如同时进行涉及单位名称的非资格变更,非资格变更申请表及证明材料单独装订成册。 (一)单位申请书 申请单位应当登录《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认定管理系统》(,以下简称“认定管理系统”)填写和打印单位申请书,包括以下内容: 、行政许可事项申请表(封面)(附件); 、承诺书(附件); 、申请报告(附件); 、基本情况(附件); 、近三年经营状况(附件); 、机构设置情况(附件); 、申请的资格等级、专业及服务范围(附件); 、单位行政和技术经济主要负责人简表(附件); 、法定代表人简介(附件); 、技术负责人简介(附件); 、项目经理简介(附件); 、在编专职从事工程咨询业务的专业技术人员名单(附件);

2020工程咨询行业趋势及存在的问题

2020年工程咨询行业趋势及存在的问题 2020年

目录 1.工程咨询行业前景趋势 (4) 1.1市场规模仍将持续增长 (4) 1.2市场化进程不断加快 (5) 1.3市场集中度逐步提高,竞争理性化 (5) 1.4服务集成度逐步提高 (6) 1.5企业管理信息化 (6) 1.6呈现集群化分布 (7) 1.7行业发展需突破创新瓶颈 (8) 2.工程咨询行业现状 (9) 2.1工程咨询行业定义及产业链分析 (9) 2.2工程咨询市场规模分析 (11) 2.3工程咨询市场运营情况分析 (11) 3.工程咨询行业存在的问题 (14) 3.1从业资质限制 (14) 3.2技术人才限制 (14) 3.3项目经验限制 (15) 3.4品牌壁垒 (15) 3.5行业服务无序化 (16) 3.6供应链整合度低 (16) 3.7供给不足,产业化程度较低 (16)

4.工程咨询行业政策环境分析 (18) 4.1工程咨询行业政策环境分析 (18) 4.2工程咨询行业经济环境分析 (18) 4.3工程咨询行业社会环境分析 (18) 4.4工程咨询行业技术环境分析 (19) 5.工程咨询行业竞争分析 (20) 5.1工程咨询行业竞争分析 (20) 5.1.1对上游议价能力分析 (20) 5.1.2对下游议价能力分析 (20) 5.1.3潜在进入者分析 (21) 5.1.4替代品或替代服务分析 (21) 5.2中国工程咨询行业品牌竞争格局分析 (22) 5.3中国工程咨询行业竞争强度分析 (22) 6.工程咨询产业投资分析 (23) 6.1中国工程咨询技术投资趋势分析 (23) 6.2中国工程咨询行业投资风险 (23) 6.3中国工程咨询行业投资收益 (24)

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工程咨询收费标准

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文件 计价格[1999]1283号 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建设项目 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物价局(委员会)、计委(计经委),中国工程咨询协会: 为规范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行为,维护委托人和工程咨询机构的合法权益,促进工程咨询业的健康发展,我委制定了《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并将执行中遇到的问题及时反馈我委。 附: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 建设项目前期工程咨询收费暂行规定 第一条为提高建设项目前期工作质量,促进工程咨询社会化、市场化,规范工程咨询收费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的咨询收费,包括建设项目专题研究、编制和评估项目建议书或者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及其它与建设项目前期工作有关的咨询服务收费。 第三条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服务,应遵循自愿原则,委托方自主决定选择工程咨询机构,工程咨询机构自主决定是否接收委托。 第四条从事工程咨询的机构,必须取得相应工程咨询资格证书,具有法人资格。并依法纳税。 第五条工程咨询机构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行为准则,开展公平竞争,不得采取不正当手段承揽业务。 第六条工程咨询机构提供咨询服务,应遵循客观、科学、公平、公正原则,符合国家经济技术政策、规定,符合委托方的技术、质量要求。 第七条工程咨询机构承担编制建设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的,不能再参与同一建设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及工程设计文件的咨询评估业务。 第八条工程咨询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具体收费标准由工程咨询机构与委托方根据本规定的指导性收费标准协商确定。

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认定办法

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认定 办法 文稿归稿存档编号:[KKUY-KKIO69-OTM243-OLUI129-G00I-FDQS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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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认定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严格市场准入,保障工程咨询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12号),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工程咨询是遵循独立、公正、科学的原则,运用多学科知识和经验、现代科学技术和管理方法,为政府部门、项目业主及其他各类客户提供社会经济建设和工程项目决策与实施的智力服务,以提高经济和社会效益,实现可持续发展。 第三条工程咨询单位是指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开展工程咨询业务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 第四条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认定,关系国家和社会投资效益,是需要具备特殊信誉和条件而确定的资格许可类事项。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称国家发展改革委)是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认定的行政管理部门。 第五条工程咨询单位资格包括资格等级、咨询专业和服务范围三部分。 第六条工程咨询单位必须依法取得国家发展改革委颁发的《工程咨询资格证书》,凭《工程咨询资格证书》开展相应的工程咨询业务。 第二章工程咨询单位资格等级标准 第七条工程咨询单位资格等级分为甲级、乙级、丙级。各级工程咨询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业主要求依法开展业务。 第八条甲级工程咨询单位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标准: (一)基本条件:

1.从事工程咨询业务不少于5年,申请专业的服务范围相应咨询成果均不少于5项,无不良记录; 2.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事业单位除外); 3.有固定的办公场所,人均使用面积不少于6平方米; 4.主持或参与制定过相关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的从优。 (二)技术力量: 1.专职从事工程咨询业务的技术人员不得少于60人,其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经济职称的人员不得少于30%,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不得低于技术人员总数的15%,聘用专职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不得高于技术人员总数的10%,以上人员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工程咨询单位执业; 2.每个专业领域配备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5人和至少2名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 3.主要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从事工程咨询及相关业务不少于10年。 (三)技术水平和技术装备: 1.掌握现代工程技术和项目管理方法,技术装备先进,具有较完整的专业技术资料积累,以及处理国内外相关业务信息的手段; 2.具有独立或与国内外工程咨询单位合作承接国外工程咨询业务的能力;3.直接从事业务的专业技术人员人均配备计算机不少于1台,通信及信息处理手段完备,能应用工程技术和经济评价系统软件开展业务,全部运用计算机和系统软件完成工程咨询成果文件编制和经济评价。 (四)管理水平:

《工程咨询行业管理办法》

《工程咨询行业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工程咨询行业的管理,规范从业行为,保障工程咨询服务质量,促进投资科学决策、规范实施,发挥投资对优化供给结构的关键性作用,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16〕18 号)、《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73 号)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工程咨询是遵循独立、公正、科学的原则,综合运用多学科知识、工程实践经验、现代科学和管理方法,在经济社会发展、境内外投资建设项目决策与实施活动中,为投资者和政府部门提供阶段性或全过程咨询和管理的智力服务。 第三条工程咨询单位是指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从事工程咨询业务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工程咨询单位及其从业人员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恪守行业规范和职业道德,积极参与和接受行业自律管理。 第四条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指导和规范全国工程咨询行 2 业发展,制定工程咨询单位从业规则和标准,组织开展对工程咨询单位及其人员执业行为的监督管理。地方各级发展改革部门负责指导和规范本行政区域内工程咨询行业发展,实施对工程咨询单位及其人员执业行为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各级发展改革部门对工程咨询行业协会等行业组织进行

政策和业务指导,依法加强监管。 第二章工程咨询单位管理 第六条对工程咨询单位实行告知性备案管理。工程咨询单位应当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以下简称在线平台)备案以下信息:(一)基本情况,包括企业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在岗人员及技术力量、从事工程咨询业务年限、联系方式等;(二)从事的工程咨询专业和服务范围;(三)备案专业领域的专业技术人员配备情况;(四)非涉密的咨询成果简介。工程咨询单位应当保证所备案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备案信息有变化的,工程咨询单位应及时通过在线平台告知。工程咨询单位基本信息由国家发展改革委通过在线平台向社会公布。 第七条工程咨询业务按照以下专业划分:3 (一)农业、林业;(二)水利水电;(三)电力(含火电、水电、核电、新能源);(四)煤炭;(五)石油天然气;(六)公路;(七)铁路、城市轨道交通;(八)民航;(九)水运(含港口河海工程);(十)电子、信息工程(含通信、广电、信息化);(十一)冶金(含钢铁、有色);(十二)石化、化工、医药;(十三)核工业;(十四)机械(含智能制造);(十五)轻工、纺织;(十六)建材;(十七)建筑;(十八)市政公用工程;(十九)生态建设和环境工程;(二十)水文地质、工程测量、岩土工程;(二十一)其他(以实际专业为准)。 第八条工程咨询服务范围包括:(一)规划咨询:含总体规划、

工程咨询资质分类

工程咨询资质专业分类明细 (一)公路(道路、桥隧、交通工程); (二)铁路(轨道、枢纽、桥隧、通信信号); (三)城市轨道交通(轨道、枢纽、桥隧、通信信号); (四)民航(场道、通信、导航、航管、供油工程); (五)水电(发送变电); (六)核电、核工业(核电站常规岛;反应堆、核燃料等); (七)火电(发送变电、供配电); (八)煤炭(矿井、洗选煤、煤化工); (九)石油天然气(油气地面、海洋石油、管道输送、油气库); (十)石化; (十一)化工、医药(化工工程、产品储运、矿山;化学原料药、中成药、药物制剂); (十二)建筑材料(水泥工程、玻璃、陶瓷、耐火材料、新型建材、非金属矿); (十三)机械(含航天、航空、船舶、兵器、汽车);

(十四)电子(电子系统、基础件、微电子工程); (十五)轻工(造纸、食品、烟草、制糖、制盐、日用化工、家电、皮革、包装工业等); (十六)纺织、化纤(纺织、印染、服装;化纤原料、化纤工程); (十七)钢铁(冶炼、轧钢、金属材料、焦化和耐火材料、矿山); (十八)有色冶金(有色、黄金、冶炼、金属材料、焦化和耐火材料、矿山); (十九)农业(种植业、畜牧业、渔业、设施农业); (二十)林业(营造林、林产工业、林产化学、生态环境、森林工程); (二十一)通信信息(有线通信、无线通信、通信铁塔、邮政工程、信息化); (二十二)广播电影电视(广播电视发射、传输、电影工程); (二十三)水文地质、工程测量、岩土工程; (二十四)水利工程(水库枢纽、引调水、灌溉排涝、河道整治、水土保持、城市防洪、围垦工程); (二十五)港口河海工程(港口、航道、通航建筑、水上交通); (二十六)生态建设和环境工程(生态建设;水污染防治、大气污染防治、固体

工程咨询收费标准

工程咨询收费标准 一、项目建设前期咨询服务收费标准 国家计委于1999年公布的《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明确了“按建设项目估算投资额分档收费标准”以及“调整系数”、“工程咨询人员工日费用标准”,并规定项目投资在3000万元以下的,由省级物价部门制定收费标准。 按建设项目估算投资额分档收费标准(单位:万元) 按建设项目估算投资额分档收费的调整系数

工程咨询人员工日费用标准(单位:元) 建设项目估算投资额3000万元以下分档收费标准(单位:万元) 工程咨询人员日费标准(单位:元)

二、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是指招标代理机构接受招标人委托,从事编制招标文件、审查投标人资格、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并答疑,组织开标、评标、定标、以及招标前期咨询、协调签订合同等业务所收取的费用。我国现行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如下: 三、工程建设监理收费标准

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的通知 计价格[1999]128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物价局(委员会)、计委(计经委),中国工程咨询协会:为规范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行为,维护委托人和工程咨询机构的合法权益,促进工程咨询业的健康发展,我委制定了《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并将执行中遇到的问题及时反馈我委。 附: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第一条为提高建设项目前期工作质量,促进工程咨询社会化、市场化,规范工程咨询收费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的咨询收费,包括建设项目专题研究、编制和评估项目建议书或者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及其它与建设项目前期工作有关的咨询服务收费。 第三条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服务,应遵循自愿原则,委托方自主决定选择工程咨询机构,工程咨询机构自主决定是否接收委托。 第四条从事工程咨询的机构,必须取得相应工程咨询资格证书,具有法人资格,并依法纳税。 第五条工程咨询机构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行为准则,开展公平竞争,不得采取不正当手段承揽业务。 第六条工程咨询机构提供咨询服务,应遵循客观、科学、公平、公正原则,符合国家经济技术政策、规定,符合委托方的技术、质量要求。 第七条工程咨询机构承担编制建设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的,

浙江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

浙江省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 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我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监理行业信用建设,引导监理企业诚信履约,促进监理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根据省委、省政府提出的打造“信用浙江”的要求和《浙江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信用评价办法(试行)》及我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意见》,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列入我省公路、水运新(改)建计划,总投资在3000万元以上或单项监理合同价在5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应当列入信用评价范围。 第三条信用评价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四条信用评价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省交通运输厅(以下简称“省厅”)负责全省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工作,省交通运输厅工程质量监督局(以下简称“厅质监局”)负责信用评价的具体工作,主要职责为: (一)指导全省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工作; (二)贯彻国家有关信用建设的法律、法规,制定、修订我省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评价指标构成及评分细则;

(三)组织有关人员和社会中介信用机构对省厅监督的公路水运工程的监理企业进行信用评价; (四)审定和发布全省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结果。 各市交通运输局(委)负责辖区内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工作,各市交通质监机构负责信用评价的具体工作;市人民政府单独设立港口管理部门的,由港口管理部门或其所属的监督机构负责港区内水运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工作,主要职责为: (一)组织对辖区内公路水运工程丙级资质监理企业进行信用评价,并将信用评价结果上报省厅; (二)组织对本市监督公路水运工程项目监理企业的投标行为进行评价; (三)对辖区内公路水运工程监理办的履约信誉进行初审; (四)向省厅报送辖区内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和注册监理企业的有关信用信息; (五)有关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管理的其它工作。 第二章信用评价的内容、程序和方法 第五条监理企业信用评价内容分企业状况、投标行为和履约信誉三部分。其中,履约信誉评价内容分组织机构、监理工作行为、监理工作实绩和奖惩记录等指标(附件一)。 第六条监理企业信用评价每年进行一次。每年评价的时间段为评价年度的1月1日至12月31日。 第七条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的程序为:

工程咨询单位资格申请

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认定行政许可 一、行政许可事项名称 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认定。 二、设定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二)《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等412号)。 三、条件 《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认定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29号)第一章第三条、第二章、第三章。 四、程序 《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认定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29号)第四章、第五章。 五、期限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申请行政许可需提交的材料目录(全部) 《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认定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29号)第五章第二十条。 七、申请书格式文本

申请事项类别: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行政许可事项申请表 (工程咨询单位资格申请) 申请单位(盖章) 地址:邮编: 负责人签字: 联系人:联系电话: 申请日期:年月日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监制

单位资格申报材料要求 单位填写 一、申请内容: (一)填写电子文件内容: 1、申请报告(包括单位成立背景、历史沿革、专业技术人员的构成、机构设置情况、主要业务介绍等) 2、基本情况 3、近三年经营状况 4、申请的资格等级、专业及服务范围 5、单位行政和技术经济主要负责人简表 6、法人代表人简介 7、技术负责人简介 8、在编从事工程咨询业务的专业技术人员名单 9、在编从事工程咨询业务的专业技术人员配备情况 10、聘请专职专家名单 11、近三年主要工程咨询业绩 12、计算机配备情况 (二)扫描件内容 1、企事业法人营业执照(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编委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要求经过本年度年检的最新证书) 2、持有证书情况(副本) (1)工程咨询资格证书 (2)工程勘查、设计证书 (3)工程、设备监理证书及工程造价证书 (4)环境工程专项设计证书和环境影响评价证书 (5)其他 3、其它证明文件 (1)技术负责人的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注册证书 (2)在编从事工程咨询业务专业技术人员的证明文件(高级专业技术、经济职称证书、工程咨询执业资格注册证书、社会保险单或认识证明材料)(3)办公用房自有产权或租赁合同 4、上一年度会计报表(损益表、资产负债表) (三)上述电子文件需形成文本文件,此外还应报送: 1、单位章程 2、质量管理制度文件

工程咨询行业概述

工程咨询 工程咨询是指遵循独立、科学、公正的原则,运用工程技术、科学技术、经济管理和法律法规等多学科方面的知识和经验,为政府部门、项目业主及其他各类客户的工程建设项目决策和管理提供咨询活动的智力服务,包括前期立项阶段咨询、勘察设计阶段咨询、施工阶段咨询、投产或交付使用后的评价等工作。 工程咨询行业是典型的投资驱动型行业,投资景气度与工程咨询行业景气度线性相关。过去十年是我国经济快速发展的十年,也是投资驱动经济发展的十年,更是工程咨询快速发展的十年。但是从2011年起,我国经济遇到了前所未有的调整,外部需求疲弱,内需不振,使得投资下滑,直接影响工程咨询行业的发展速度。 数据显示,2012年我国工程咨询行业营业收入增速为15%左右,远远低于近五年来25%的平均增速。引发增速放缓的直接原因是我国固定资产投资增速的放缓,工程建设项目开工量减少。从另外一个方面来说,这也是必然趋势,因为我国经济发展还要面临多数行业产能过剩的局面。 同时,从产能过剩及政策层面上来说,如何解决过剩产能是政府在接下来将重点解决的问题。外需不振的局面使得吸收产能过剩的任务只能转回国内市场,启动内需,这也符合我国经济发展的目的,使经济发展的成果由老百姓共享,生活的更幸福。因

此,在这种背景下,固定资产投资增速保持缓慢发展是合乎逻辑的,也符合当前经济发展趋势的。 工程咨询在国际上已有一百多年历史,在中国则是改革开放后出现的新事物、新用语。 根据《工程咨询业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工程咨询的业务范围包括下述四个方面: 一、为国家、行业、地区、城镇、工业区等的经济发展提供规划和政策咨询或专题咨询; 二、为国内外各类工程项目提供全过程或分阶段的咨询; 三、为现有企业的技术改造和管理提供咨询; 四、为国内外客户提供投资选择、市场调查、概预算审查和资产评估等咨询服务。

工程咨询行业分析报告

工程咨询行业分析报告

目录 一、行业管理体制 (4) 1、行业部门监管 (4) (1)交通部门 (4) (2)住建部门 (4) (3)发改委 (5) (4)商务部门 (5) 2、行业监管体制 (5) (1)资质管理的法律法规 (5) (2)从业人员执业制度 (6) 3、行业的主要法律法规和政策 (6) 二、行业的市场情况和竞争格局 (7) 1、行业市场化程度和竞争格局 (7) 2、市场需求情况 (8) (1)工程咨询行业市场需求 (8) (2)交通工程咨询行业市场需求 (11) 3、行业企业数量和从业人员情况 (19) 4、进入行业的主要障碍 (19) (1)从业资质限制 (20) (2)技术人才限制 (20) (3)从业经验限制 (21) 5、行业内的主要企业和主要企业的市场份额 (21) 6、行业利润水平的变动趋势及变动原因 (22) (1)工程咨询业务利润水平 (22) (2)工程承包业务利润水平 (23) 三、影响本行业发展的有利和不利因素 (24) 1、影响行业发展的有利因素 (24) (1)产业政策积极支持交通基础设施行业的发展 (24)

(2)国家拉动内需的措施将推动交通基础设施行业的发展 (24) (3)宏观经济长期向好,增加对交通基础设施的需求 (24) (4)城市化加速推进 (25) 2、影响行业发展的不利因素 (25) (1)市场开放程度不高 (25) (2)市场和人才竞争的加剧 (26) 四、行业技术水平和技术特点 (26) 1、行业技术水平和技术特点 (26) 2、行业特有的经营模式 (26) (1)交通工程咨询行业的业务模式 (26) (2)交通工程承包业务模式 (27) 4、行业的周期性、季节性和区域性特征 (28) (1)行业的周期性和季节性 (28) (2)行业的地域性 (28) 五、上下游产业状况 (29) 1、交通工程咨询行业上下游情况 (29) 2、交通工程承包上下游行业的发展 (29)

工程咨询收费标准国家计委号文

工程咨询收费标准国家 计委号文 Document serial number【KKGB-LBS98YT-BS8CB-BSUT-BST108】

国家计委1283号文 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文件 计价格[1999]1283号 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物价局(委员会)、计委(计经委)、中国工程咨询协会: 为规范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行为,维护委托人和工程咨询机构的合法权益,促进工程咨询业的健康发展,我委制定了《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并将执行中遇到的问题及时反馈我委。 附: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 一九九九年九月十日 附: 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 第一条为提高建设项目前期工作质量,促进工程咨询社会化、市场化,规范工程咨询收费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的咨询收费,包括建设项目专题研究、编制和评估项目建议书或者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及其它与建设项目前期工作有关的咨询服务收费。 第三条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服务,应遵循自愿原则,委托方自主选择工程咨询机构,工程咨询机构自主决定是否接受委托。 第四条从事工程咨询的机构,必须取得相应工程咨询资格证书,具有法人资格,并依法纳税。 第五条工程咨询机构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行为准则,开展公平竞争,不得采取不正当手段承揽业务。 第六条工程咨询机构提供咨询服务,应遵循客观、科学、公平、公正原则,符合国家经济技术政策、规定,符合委托方的技术、质量要求。 第七条工程咨询机构承担编制建设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的,不得再参与同一建设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及工厂设计文件的咨询评估业务。 第八条工程咨询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具体收费标准由工程咨询机构与委托方根据本规定的指导性收费标准协商确定。 第九条工程咨询收费根据不同工程咨询项目的性质、内容,采取以下方法计取费用:(一)按建设项目估算投资额,分档计算工程咨询费用(见附件一、二)。 (二)按工程咨询工作所耗工日计算工程咨询费用(见附件三)。 按照前款两种方法不便于计费的,可以参照本规定的工日费用标准由工程咨询机构与委托方议定。但参照工日计算的收费额,不得超过按估算投资额分档计费方式计算的收费额。

工程咨询业工作总结最新总结

工程咨询业工作总结 工程咨询业工作总结 今年是我公司快速发展的一年,也是我公司实力和影响力大大提升的一年。在上级领导的指导帮助下,在有关主管部门关心支持下,我公司各部室、办事处、分公司以及全体员工齐心协力,以质量效益为核心,以强化管理为手段,继续坚持“全方位面向经济建设,服务建筑市场主体”的经营方针,努力改善经营质量,各方面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有力的促进了公司的发展,为公司进一步“做大做强”奠定了良好的基础。现将公司今年度工作总结如下: (一)、主要工作完成情况及特点 (一)经营效益显著,各项业务同步发展截止今年10月,公司到帐收入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万元,增加%,利润总额增加%。其中招标代理业务收入万元,咨询资料收入万元,造价业务收入万元,工程监理业务收入万元,其它收入万元。累计开标项目个,中标金额万元,其中工程中标个,货物中标个,服务中标个,与去年同期相比均有较大幅度的增加。从总体看,工程招标代理业务仍然作为我公司主要经济收入来源,工程监理和造价咨询业务收入亦有上升趋势 (二)机构设置日趋完善,高素质人才不断增加截至今年10月,公司现已有在职职工180人,其中:高级职称25人,中级职称人,初

级职称43人,注册监理工程师26人,注册造价师10人,工程预算员34人。我公司现有综合管理部、招标管理部、财务部、办公室、业务 (一)、 (二)、 (三)、 (四)、 (五)、六部等9部1室和xx办事处、xx分公司、xx分公司、xx分公司和市内环境检测中心等5家分支机构。其中业务五部、六部以及xx分公司和xx分公司为今年初新设立,招标管理部于今年六月份成立。招标管理部的成立,进一步加强了公司对招标代理业务的管理。实践证明,它有效的规范了公司对招标代理业务的管理,形成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审批制度,使公司招标代理业务能够有章可循,逐步走向规范化和制度化。 (三)取得房屋建筑工程甲级监理资质和人防工程建设监理丙级资质,扩大了公司业务经营范围继取得招标代理甲级资质后,公司于今年申报房屋建筑工程甲级监理资质并获得通过,同时还取得人防工程建设监理丙级资质。这表明,公司今后在承接过工程监理业务时,将获得更大的自由度,为公司工程监理业务的发展提供了不可或缺的条件和基础。目前,公司已具备工程招标代理甲级资质、房屋建筑工程甲级监理资质、工程造价咨询乙级资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质量检测专项资质、人防工程建设监理丙级资质,同时,公司市内环境检测

工程咨询收费标准国家计委号文

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文件 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物价局(委员会)、计委(计经委)、中国工程咨询协会:为规范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行为,维护委托人和工程咨询机构的合法权益,促进工程咨询业的健康发展,我委制定了《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并将执行中遇到的问题及时反馈我委。 附: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 一九九九年九月十日 附: 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 第一条为提高建设项目前期工作质量,促进工程咨询社会化、市场化,规范工程咨询收费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的咨询收费,包括建设项目专题研究、编制和评估项目建议书或者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及其它与建设项目前期工作有关的咨询服务收费。 第三条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服务,应遵循自愿原则,委托方自主选择工程咨询机构,工程咨询机构自主决定是否接受委托。 第四条从事工程咨询的机构,必须取得相应工程咨询资格证书,具有法人资格,并依法纳税。 第五条工程咨询机构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行为准则,开展公平竞争,不得采取不正当手段承揽业务。 第六条工程咨询机构提供咨询服务,应遵循客观、科学、公平、公正原则,符合国家经济技术政策、规定,符合委托方的技术、质量要求。 第七条工程咨询机构承担编制建设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的,不得再参与同一建设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及工厂设计文件的咨询评估业务。 第八条工程咨询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具体收费标准由工程咨询机构与委托方根据本规定的指导性收费标准协商确定。 第九条工程咨询收费根据不同工程咨询项目的性质、内容,采取以下方法计取费用: (一)按建设项目估算投资额,分档计算工程咨询费用(见附件一、二)。

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信用评价标准

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信用评价办法附件1-3附件1 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标准

注: 、JJX101007、JJX101010、JJX101011、JJX101013,应根据事故调查组《事故认定或结案报告》,对监理责任认定情况及事故等级或程度进行相应扣分。质量事故、安全事故、质量问题等级划分标准见《公路工程质量事故等级划分及事故报告》(交公路发〔1999〕90号)、《水运工程质量事故等级划分及事故报告》(交通部水运质监字〔1999〕404号)、《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第493号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安监总局2007年第16号令)等文件。质量问题还包括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质量监督机构责令返工、报废处理,或结构物加固补强造成永久性质量缺陷等情况。

JJX101012,安全事故隐患的分级情况见《2008年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意见》(厅质监字〔2008〕48号)的有关规定。本标准中的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简称重大隐患)指列入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门挂牌督办范围的重大隐患。 ,“未按规定对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等进行审批的,或监理计划(规划)、监理实施细则未按规定审批的”,是指监理未对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审批,包括安全技术措施、环保技术措施、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专项施工方案等,或者监理计划(规划)、监理实施细则未按规定审批的,扣5分/次。 ,“存在假数据、假资料问题的”,主要扣分情况分以下几类: (1)监理企业抽检数据不真实或出现严重偏差的; (2)巡视、旁站、监理日志等记录不真实,与实际施工情况或监理事项不符; (3)质量安全问题处理复查记录存在编造或不属实; (4)标准试验、配合比设计验证审批资料虚假; (5)其他监理文件和资料存在编造或不属实的; (6)监理资料中存在违规代签现象的。 以上各类情况发现一次扣5分/类,多类同时发现的累加扣分。 ,“对施工现场发现的质量问题、安全隐患、环保问题,未及时提出书面指令督促施工单位整改的”:指工程现场发生质量问题、安全隐患或环保问题时,监理应及时向施工单位发出书面监理指令,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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