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罐-罐区安全管理制度

油罐-罐区安全管理制度
油罐-罐区安全管理制度

XX公司

罐区安全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了加强危险化学品储罐区的安全管理,确保危险化学品装卸、储存、发送等环节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大罐区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装卸、储存、发送的管理,其他罐区可遵照执行。

2 职责

2.1 生产部负责制定本制度,并负责罐区综合安全监督管理。

2.2 设备动力部负责罐区设备、设施综合管理。

2.3 保卫部负责罐区消防设施、器材、治安保卫综合管理。

2.4 罐区管辖单位负责罐区的日常管理。

2.5 罐区管辖单位负责人是罐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罐区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2.6 罐区管理联系人负责按《重大危险源、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管理制度》履行管理职责。

3 内容

3.1 一般规定

3.1.1罐区应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班组设置兼职安全员,各岗位人员应经过岗位及危险化学品安全培训,持证上岗。

3.1.2 罐区实施封闭化管理,执行24小时值班制。

3.1.3 罐区应严格执行巡回检查制度、交接班制度、门卫制度和物料装卸、发送操作确认制度。

3.1.4罐区进行安全教育、安全检查、隐患治理和危险作业等应分别按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3.1.5 罐区应制定有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

3.1.4 人员进入罐区管理

(1)严禁携带火柴、打火机、香烟及其他易燃易爆物品进入罐区。(2)外来施工人员进入罐区应履行登记,凭临时出入证进入。(3)外来参观、学习人员进入罐区除由公司领导及职能部门人员带领外,其他应办理手续,并由罐区有关人员陪同。

(4)罐区防火堤内、装卸作业区、泵房等爆炸危险区域,禁止使用非防爆移动通信设备,人员进入须触摸消除人体静电装置。

3.1.5机动车辆进入罐区管理

(1)进入罐区机动车辆须在佩戴有效的防火罩和小型的灭火器材,罐区员工的摩托车须在熄火后,方可进入。

(2)铁路机车进入罐区装卸台,应符合安全规定,应加挂隔离车,不得顶车溜放作业,并有防止产生火花的安全措施。

(3)外来机动车辆装、卸完物料后,不准在罐区内停放和修理。

(4)装卸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的机动车辆应有可靠的静电接地部位。

3.2防火防爆

3.2.1 罐区防火、防爆应严格执行公司《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制度》和《生产区禁止烟火管理规定》:

3.2.2罐区须设置安全周知牌、安全警示牌及应急救援箱,罐区进出口、装卸作业区、泵房、消防泵房、配电房等重点部位设置安全标志和警示牌。

3.2.3 罐区检维修动火作业应严格执行公司《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严格办理作业许可证,落实安全措施。

3.2.4 罐区设置的可燃气体报警仪应按规定定期进行检测标定。

3.2.5 罐区防火堤应符合要求,并应承受容纳物料的静压力且不渗漏,管道穿过处应用不燃材料严密封堵。

3.2.6罐区内卫生区杂草要定期清除,严禁存放干杂草和堆放杂物、垃圾。

3.2.7罐区临近农田的要时时做好监控,围墙外30米内严禁焚烧甘蔗叶、杂草和垃圾。

3.3设备设施管理

3.3.1 罐区设备、设施应根据“谁管理、谁维护”的原则,实行“定人员、定设备、定责任、定目标”管理,确保设备完好,实现安全运行。

3.3.2建立健全设备、设施技术和管理档案,主要包括建造竣工资料、检验报告、技术参数、修理记录等;建立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巡检记录和定期检修维护计划等。

3.3.3检测设备应满足检测环境的防火、防爆要求,经验收检验

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3.3.4 储罐及附件

(1)新建或改建储罐应符合国家规范、规程,验收合格后方可投产使用。

(2)储罐应按规范要求,安装高低液位报警和自动切断联锁装置。

(3)储罐应按规定进行检查和钢板测厚,在用应根据其腐蚀严重情况增加检测次数。

(4)罐体应无严重变形,无渗漏。罐外表无大面积锈蚀、起皮现象,漆层完好。

(5)储罐附件如呼吸阀、安全阀、阻火器、量油口等齐全有效;储罐阻火器应为波纹板式阻火器。通风管、加热盘管不堵不漏;升降管灵活,排污阀畅通,扶梯牢固,静电消除、接地装置有效;储罐进、出口阀门和人孔无渗漏,各部件螺栓齐全、紧固;浮盘、浮梯运行正常、无卡阻,浮盘、浮仓无渗漏;浮盘无积物料。

(6)储罐进出物料时,现场阀门开关的状态在控制室应有明显的标记或显示,避免误操作,并有防止误操作的检测、安全自保等措施,防止物料超高、外溢;

(7)储罐发生高低液位报警时,应到现场检查确认,采取措施,严禁随意消除报警。

3.3.5 泵

(1)加强泵的日常维护与保养,做好泵运行记录,严格执行泵操作规程,定期检查运行状况,发现异常情况,应查明原因,严禁带故

障运行。

(2)泵及管组应标明输送液体品名、流向。

(3)泵联轴器应安装便于开启的防护罩。

(4)新安装的泵和大修后的泵,应进行试运转,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3.3.6 管道

(1)新安装和大修后的管道,应按国家有关规定验收合格后方能使用。

(2)使用中的管道应结合储罐清洗进行强度试验,压力管道检测执行国家有关标准。

(3)加强管道的日常维护保养、定期检查,清除周边杂草杂物,排除管沟内积水。

(4)穿越道路、防火堤的管道应有套管保护。

(5)管道应按规定进行防腐处理。埋地管道时间5年以上,应在低洼处、潮湿处开挖检查1次。

(6)管道应有工艺流程图、管网图,埋地管道除应有工艺流程图外,还应有埋地敷设走向图,图中管道走向、位置、埋设深度应准确无误,并在埋地敷设的地面设明显标识。

(7)罐区雨水沟排水阀应设置在防火堤外,并处于常闭状态。阀的开关应有明显标志。

3.4 电气管理

3.4.1 设置在爆炸危险区域内的电气设备、元器件、线路、可燃

有毒气体报警仪等应符合该区域的防爆等级要求;设置在火灾危险区域的电气设备,应符合防火保护要求;设置在一般用电区域的电气设备,应符合长期安全运行要求;

3.4.2在爆炸危险区内,禁止对设备、线路进行带电维护、检修作业;在非爆炸危险区内,因工作需要,进行带电检修时,应符合有关安全规定。

3.4.3禁止任何一级电压的架空线路跨越罐区,如需通过,应采用符合防火防爆要求的钢管配线。

3.4.4电缆穿越道路应穿管保护,埋地电缆地面应设置明显标志。

3.4.5架空线路的电杆杆基或线路的中心线与危险区域边沿的最小水平间距应大于1.5倍杆高;

3.4.6在危险区域内使用临时性电气装置(包括移动式电气装置)应执行《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办理作业许可证。

3.4.7罐区应有完整的电力电缆分布情况和变配电、输电线路等电器设备记录。

3.4.8当在被检修的停电设备附近有其他带电设备或裸露的带电体时,应保持足够的电气间距或采取可靠的绝缘隔离、屏障保护措施。

3.5 防雷、防静电

3.5.1罐区的防雷、防静电设施、装置等应符合设计规范要求;应绘制防雷、防静电装置平面布置图,建立台账。

3.5.2防雷防静电接地装置应每年进行两次测试,并做好测试记录。

3.5.3防雷、防静电接地装置应保持完好有效。当防雷接地、防静电接地、电气设备的工作接地、保护接地及信息系统的接地等设共用接地装置时,按最小值考虑,其接地电阻不应大于4Ω。

3.5.4铁路装卸设施钢轨、输物料管道、鹤管、钢栈桥等应按规范作等电位跨接并接地,其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

3.5.5严禁使用塑料桶或绝缘材料制做的容器灌装或输送甲、乙类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

3.5.6不准使用两种不同导电性能的材质制成的检尺、测温和采样工具进行作业。使用金属材质时应与罐体跨接,操作时不得猛拉快提。

3.5.7在爆炸危险场所人员应穿防静电工作服,禁止在爆炸危险场所穿脱衣服、帽子或类似物。

3.5.8不准在爆炸危险场所用化纤织物拖擦工具、设备和地面。

3.5.9严禁用压缩空气吹扫甲、乙类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管道和储罐,严禁使用汽油、苯类等易燃溶剂对设备、器具吹扫和清洗。

3.5.10储罐、槽车等容器内和可燃性液体的表面,不允许存在不接地的导电性漂浮物。

3.5.11罐区的上罐扶梯入口处、泵房的门外和装卸作业操作平台扶梯入口处等应设消除人体静电接地装置。

3.6 消防管理

3.6.1 应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公司《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专职消防与

义务消防相结合的原则,共同做好消防工作。

3.6.2罐区应设置专人负责消防管理工作,并指定防火责任人;

3.6.3罐区建立义务消防组织,定期进行消防业务培训、消防演练。

3.6.4消防设施、装备、器材应符合国家有关消防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3.6.5各作业场所和辅助生产作业区域应按规定设置消防安全标志、配置灭火器材。露天设置的手提式灭火器应安放在挂钩、托架或专用箱内,并应防雨、防尘、防潮。各类灭火器应标识明显、取用方便,并按期检验、充气、换药,不合格的灭火器应及时报废、更新。

3.6.6罐区应安装专用火灾报警装置(电话、电铃、警报器等),爆炸危险区域的报警装置应采用防爆型,保证及时、准确报警。

3.6.7通信、灭火、防护、训练器材和检测仪器等,应满足防火灭火的需要。

3.6.8 应绘制消防流程及水源分布图和消防器材配置图。

3.6.9消防供水管道应常年充水,主干线阀门保持常开,管道每半年冲洗一次;

3.6.10 定期巡检消火栓,每季度作一次消火栓出水试验。距消火栓1.5m范围内无障碍。

3.6.11 消防泵应每天盘车,每周应试运转一次,系统设备运转时间不少于15min;

3.6.12 消防泵阀门应标识明显,启闭灵活。

3.6.13 消防水带应盘卷整齐,存放在干燥的专用箱内,每半年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3.6.14 固定冷却系统每季应对喷嘴进行一次检查,清除锈渣,防止喷嘴堵塞。储罐冷却水主管应在下部设置排渣口。

3.6.15 泡沫液应储存在0~40℃的室内,每年抽检一次泡沫质量。空气泡沫比例混合器每年进行一次校验。

3.6.16 泡沫产生器应保持附件齐全,滤网清洁,无堵塞、腐蚀现象,隔封玻璃完好有效;

3.6.17 各种泡沫喷射装备应经常擦拭,加润滑油,每季度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3.6.18 泡沫管道应加强防腐,每次使用后均应用清水冲洗干净,清除锈渣;泡沫支管控制阀应定期润滑,每周启闭一次。

3.7装卸作业

3.7.1 装卸准备

(1)应编写装卸作业指导书,检查设施设备是否处于良好状态,填写装卸作业确认表。

(2)铁路槽车入装卸台后,应及时安放铁鞋,防止溜车。

(3)认真核对车号、物料品名、牌号和质量检验合格证明。检查车技术状况和铅封情况。及时采样、化验、计量,发现问题应查明原因,按有关规定处理。

3.7.2装卸作业

(1)遇有强雷雨天气时,应暂停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的装卸作

业。

(2)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作业过程中作业人员应穿防静电工作服,使用符合防爆要求的工具,严守岗位,防止物料跑、溢、混等事故。

(3)储罐容器内应避免出现细长的导电性突出物和避免物料高速剥离,铁路槽车卸物料结束时,禁止打开鹤管透气阀向鹤管内进气。

(4)铁路槽车、汽车槽车卸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检尺、测温、取样前,须接好接地线并静置15 min以上,方可进行作业。

(5)铁路槽车装、卸易燃易爆物料完成,均应静置2min以上,方可提起鹤管;汽车槽车装物料作业前后,插入和提起鹤管均应静置2min以上,鹤管应轻提轻放。

(6)铁路槽车、汽车槽车接地线的连接,应在槽罐开盖以前进行,接地线的拆除应在装卸完毕,封闭罐盖以后进行。

(7)汽车槽车装卸应有防静电措施。静电接地线应接在罐车的专用接地端子板上,严禁接在装卸油口处;

(8)严禁喷溅式装卸作业,装车鹤位应插到距罐底部不大于0.2m处。装车初速度不宜大于1m/s,装车速度不应大于4.5m/s。

(9)储罐储液不得超过安全高度,应有防止超装的措施。

(10)装卸作业现场应设置监护人员,加强监督检查,制止“三违”作业。

4 相关记录

《巡回检查记录》

《外来人员登记记录》

《交接班记录》

《装卸操作确认表》

5 本制度由生产部制定并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安全管理制度》之储油罐安装安全规定

储油罐安装安全规定 一、油罐的选址、安全距离 1、醇基燃料安全双层油罐应地上或者埋地设置,严禁设在室内或地下室内。室内油罐不能大于1M3的罐体。 2、单层油罐与站房之间的距离不小于15米,埋地距离不小于6米。 3、油罐与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安全距离不应少于15米。 4、油罐与室外变配电站安全距离不应少于18米。 5、架空电力线路不应跨越油罐且安全距离不应小于5米。 6、工地小型临时油库应远离生活区50米以外,并设围栏。 二、油罐的安装 1、埋地罐区 1)、油罐的设计和建造,应满足油罐在所承受外压作用下的强度要求,并应有良好的防腐蚀性能和导静电性能。钢制油罐所采用钢板标准规格的厚度不应小于6mm。2)、油罐的外表面防腐设计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钢质管道及储罐腐蚀控制工程设计规范》SY 0007的有关规定,并应采用不低于加强级的防腐绝缘保护层。 3)、当油罐受地下水或雨水作用有上浮的可能时,应采取防止油罐上浮的措施。4)、油罐的人孔,应设操作井。当油罐设在行车道下面时,人孔操作井宜设在行车道以外。 5)、油罐的顶部覆土厚度不应小于0.5m。油罐的周围,应回填干净的沙子或细土.其厚度不应小于0.3m。 6)、油罐的各接合管,应设在油罐的顶部,其中出油接合管宜设在人孔盖上。7)、油罐的进油管,应向下伸至罐内距罐底0.2m处。 8)、当采取自吸式加油机时,油罐内出油管的底端应设底阀。底阀人油口距离罐底

宜为0.15~0.2m。 9)、油罐的量油孔应设带锁的量油帽,量油帽下部的接合管宜向下伸至罐内距罐底0.2m处。 2、地上罐区 1)、油罐的设计和建造,应满足油罐在所承受外压作用下的强度要求,并应有良好的防腐蚀性能和导静电性能。钢制油罐所采用钢板标准规格的厚度不应小于6mm。2)、油罐的外表面防腐设计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钢质管道及储罐腐蚀控制工程设计规范》SY 0007的有关规定,并应采用不低于加强级的防腐绝缘保护层。以及1层防锈漆和5层防晒漆和反射漆。 3)、罐体安装1个防爆呼吸阀,2个紧急排气阀。尺寸为:呼吸法DN50,紧急排气阀为DN200。 4)、罐体液位计采用磁翻板液位计,不锈钢材质。 5)、加油系统中的加油泵为专用防爆甲醇泵,闸箱为防爆箱,并在加油泵处设置泄漏报警系统。 6)、油罐的进油口和液位计口在一侧,出油口和排污口设置在另外一侧。 7)、油罐的进油管,应向下伸至罐内距罐底0.2m处。 8)、罐体外部管道采用无缝钢管,并涂上1层防锈漆和5层防晒漆和反射漆。9)、油罐的加油口应安装加油法兰阳和法兰阳的加油盖。 三、油罐区的安全规定 1、严禁携带引火、发火危险品进入罐区。 2、一般情况禁止机动车辆进入罐区。特殊情况下应经有关部门批准,并带阻火器后方可进入。 3、油罐区是重要设施,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4、严禁在罐区堆放油污、油布、纸张、木材等杂物。管沟、电缆沟保持畅通,不得积存油污、垃圾等。下水系统不得存油、瓦斯和渗油。 5、罐区应定时、定人进行巡回检查,有异常情况要立即向调度室和领导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

2021新版成品油罐区安全管理制度

2021新版成品油罐区安全管理 制度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enterprise production management. The object is the state management and control of all people, objects and environments in production.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075

2021新版成品油罐区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成品油罐区的安全管理,防止意外事故发生,落实“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安全理念,结合我事业部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一.成品油罐区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或指定专人兼管,具体负责成品油罐区的安全管理工作及油罐运行操作,确保油罐安全运行。 二.油罐的运行操作: 1、油罐进油时,操作工必须到位,注意监视油罐液面,防止油品溢出,并做好进油登记。进油后,泵房要及时上锁。 2、禁止悬空向油罐输油,以免产生静电。 3、雷电时,停止输送油品,防止雷电感应而引发火灾事故。

4、在开启管线时,应缓慢进行,防止产生强烈水锤效应损坏设备。 5、定时观测罐内液面,测量时应轻放工具,勿撞击,以免产生火花。 6、严格监视油罐内温度,夏季高温时段,要对油罐不定时喷淋降温。 7、油品在运输和贮存过程中会混入一定数量的水份,要经常做好油罐油的排水工作。 三.成品油库设备的定期检修和保养: 1、坚持对油罐进行巡回检查制度,并做好记录。每周至少进行一次常规巡查,检查呼吸阀,阻火器是否完好,油罐入孔门及各处阀门有无漏油或渗油现象,油位是否正常、符合规定标准等。一旦发现异常现象,要及时采取措施排除隐患。 2、定期对油罐上的防爆装置进行检查和对油罐的防锈保养。 3、对油库设备要定期检修,特别注意油罐的呼吸阀,阻火器,油位指示器及各处阀门,管道的密封性,油泵等主要部件和设备保

中石化石油库和罐区安全规定详细版

文件编号:GD/FS-4337 (管理制度范本系列) 中石化石油库和罐区安全 规定详细版 The Daily Operation Mode, It Includes All Implementation Items, And Acts To Regulate Individual Actions, Regulate Or Limit All Their Behaviors, And Finally Simplify The Management Process. 编辑: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中石化石油库和罐区安全规定详细 版 提示语:本管理制度文件适合使用于日常的规则或运作模式中,包含所有的执行事项,并作用于规范个体行动,规范或限制其所有行为,最终实现简化管理过程,提高管理效率。,文档所展示内容即为所得,可在下载完成后直接进行编辑。 1 基本要求 1.1本规定所称石油库指油田、销售企业收发和储存原油、成品油、半成品油、溶剂油、润滑油、沥青和重油等储运设施。 1.2 本规定所称罐区指炼化企业收发和储存原油、成品油、半成品油、溶剂油、润滑油、沥青和重油等储运设施。 1.3新建、改建、扩建石油库和罐区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其中油田企业石油库应符合《石油和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 50183规定;炼化企业罐区应符合《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 50160

规定;销售企业石油库应符合《石油库设计规范》GB 50074规定。 2职责 2.1 石油库应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设置安全工程师或专职安全员,班组设置兼职安全员。 2.2 石油库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2.2.1 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加强班组建设,全面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2.2.2 制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措施、考核标准和奖惩办法等,定期检查、考核。 2.2.3 对重点防火部位要做到定人、定位、定措施管理;制定应急预案,每季度组织1次演练。 2.2.4 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每月组织1次安全检查。

储罐安全管理制度

储罐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对储罐设备的管理、使用、维护;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港口危险货物储罐安全管理的意见》以及储罐的使用、维护和工艺要求制定。 2、[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常压储罐的管理。 3、[ 职责 ] 3.1 技术中心负责储罐设备的设计、安装、改造、修理、更新的全过程管理、技术档案的建立保管。 3.2储运部门负责按规定对储罐进行现场管理、日常检查和保养的实施。 3.3 安环部负责对常压储罐的事故调查和分析处理。 4、[ 管理内容 ] 4.1储罐的安装 4.1.1由储运部门运营计划或工艺要求、提高产品的品质、扩大产品的品种和吞吐量填写《安装立项单》,报技术中心部门。 4.1.2 技术中心部接到立项申请后,负责组织设计,审核,安装和验收。施工过程严格按照《AQ3053-2015 立式圆筒形钢制焊接储罐安全技术规范》及相关验收规范进行。 4.2使用前调试验收 4.2.1使用前,技术中心组织设计单位,施工单位,使用部门,安环部门及监理相关部门依照相关的设计,施工规范进行初步验收。初步验收完成后必须进行充水试验,结果应满足相关规范要求。 4.2.2竣工验收 A、安装结束后,施工单位应向企业提交完整的竣工资料。4.1.12 所有储罐在交付使用单位前,都必须遵照有关的设计、施工规范对施工质量进行验收。验收检查出的所有问题应全部进行整改,经参加验设备到达公司后,仓库和动力设备部根据采购合同要求进行验收;检查外观及包装情况,开箱后按装箱单清点,收集设备资料(使用说明书、安装说明书、产品合格证、维修卡等)、附件及备件。并校对随机备件。 B、在提货或验收时,若发现设备有破损、缺件等情况由设备管理人员通知采购部,由采购部进行检查、取证、提出索赔。

油罐区安全管理规定

. 件编号:EOG/YP 3 30 009-2014 油罐区安全管理规定 (D版) 发布日期:2015年01月28日实施日期:2015年01月28日 1 目的 为规油罐区管理,防止油罐泄漏,提高事故应急处理能力,减少或避免安全、环保事故发生,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油罐区管理规定。 2 适用围 本规定适用于广西玉柴马油高级润滑油有限公司油罐区的管理。

3 职责 3.1 调度中心 3.1.1 负责对码头油罐区的日常检查和管理,确保油罐的安全、正常使用。 3.1.2 负责对码头产生不可再用的废油进行收集、管理。 3.1.3 负责组织码头油罐区一年至少一次应急演练的开展。 3.2 生产部 3.2.1 负责对厂油罐区的日常检查和管理,确保油罐的安全、正常使用。 3.2.2 负责对厂区产生的不可再用废油进行收集、管理。 3.2.3负责组织厂油罐区一年至少一次应急演练的开展。 3.2 管理部 3.2.1负责将收集的废油按照《废物管理规定》转移处理。 4 引用文件 4.1 《码头油罐区安全环境保护专项应急预案》 4.2 《废物管理规定》 4.3 《危险作业管理规定》 4.4《安全标志》 4.5 《安全标志使用导则》 4.6 《中华人民国消防法》 5油罐区管理规定 5.1 罐区管理的一般要求 5.1.1 罐区应清洁,防火堤不准有杂草、油污、火源及易燃物。 5.1.2 罐区的防火堤不可随意开口。 5.1.3 罐区排水不准将水排到罐区,防火堤的雨水应及时排放。 5.1.4 罐区不应装设非防爆电气设备和高压架空线路。 5.1.5 油罐顶无油污、无积水。 5.1.6 罐区的仪表和安全设施由罐区作业人员按时维护保养,确保完好。 5.1.7 贮罐发生高低液位报警时,罐区作业人员必须到现场检查确认,采取措施,禁随意消防报警。 5.1.8 罐区宜有适量的安全警示和安全标志牌,贮罐应有罐号及所贮存物料的名称标志,管线应标有管号及物料名称和走向。

储油罐管理规定(标准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储油罐管理规定(标准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储油罐管理规定(标准版) 1、目的 为了防止潜在的化学品泄漏、火灾、爆炸等事故的发生,规范储油设备的管理。 2、适用范围 适用本公司储油罐的存放与使用管理。 3、定义 3.1地上油罐:油罐设置在地面上(包括机器设备上自带的油罐、油箱等)。 3.2地下油罐:油罐完全隐藏于地下室。 3.3露天油罐:露天在外的油罐。 4、管理规定 4.1采购管理 4.1.1由采购部统一在政府认可的柴油供应商购买,且一般均购

买油质好,污染少的0#柴油。 4.1.2每次购买量为一般不超过油罐的3/4,不可多购。 4.1.3购买回来后,由机电部执行安全检查。 4.2存储管理 4.2.1存放仓库门前或油罐上张贴危险品的标识。 4.2.2室内保持通风,配置足够的消防器材和安装防爆灯。 4.2.3仓库的危险品处放置MSDS表。 4.3安全使用 4.3.1储油罐应设置在远离宿舍和生产车间的地方,避免安装在人员流动频繁的场所。所有的储油罐必须采取二次防泄漏措施。二次防泄漏装置外围应比储油罐本身投影面积大110%-120%。使用完毕必须关阀门,且要将安全阀门关闭紧固。 4.4检查规定 4.4.1由机电部负责安排专人每周对储油罐进行使用安全检查,并将检查情况记录在”储油设备周点查记录表”上,检查内容包括: 1).储油罐是否漏油;2).储油罐是否完好;3).各阀门、胶管及接

油库安全管理制度

油库安全管理制度 1:油区的安全措施 1.1油库周围应悬挂“油库重地,严禁烟火”的警告牌,油库大门应有专人值班,其他人员员未经值班人员同意,不得进入油库,凡进入油库的人员必须登记,交出火种,方可进入。 1.2油库内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工作需要,必须动火时,先开动火工作票,在派消防专人监护,方可动火。 1.3库区内应设有环形消防通道,并有回车场,通道必须保持畅通,严禁在通道上堆放杂物。 1.4油库一切照明设备应采用防火型,电源线路必须是电缆或暗线,不准有架空线,库区周围不准搭建临时建筑。 1.5油区必须有避雷装置。 1.6储油罐必须有浇淋装置、呼吸装置,其出口应装阻火器(多层金属网),阻火器要便于拆装清洗。 1.7油库防火器材应齐全完好,并有专人定期检查,专门保管使用,严禁用于非防火性活动,油库的电气设备、接地线、避雷器等,必须符合规定要求和定期检测,油库值班员应熟悉各种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1.8油库内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及杂物,地面应保持清洁,有误和杂草应及时清除,擦过油的废布废棉纱应及时带出油库。 1.10夏季天气炎热时,可将灌顶冷却水阀打开,以降低油罐温度。 1.11污油池内的污油及时回收,设备漏油应及时消除,一时消除不了的要做好回收,防止漏油排入地沟。 1.12油库工作人员,上班要集中思想,按操作规程认真操作,并经常进行安全、防火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1.13值班人员在值班中不得擅自离开岗位,如需暂时离开时,必须得到单元长的同意,单元长应规定专人代替其工作。 1.14油区必须有充足的照明。 2:油区的安全制度: 2.1油区的出入制度 2.1.1油库区大门正常时应关闭,并应备有油区出入人员登记本。 2.1.2非油区工作人员出入油区必须进行登记,并交出火种,关闭通信工具。 2.1.3外厂参观学习等人员进入油区必须有专人陪同。

油罐区(含油泵房)安全用火管理制度通用版

管理制度编号:YTO-FS-PD635 油罐区(含油泵房)安全用火管理制度通 用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油罐区(含油泵房)安全用火管理制度 通用版 使用提示: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1安全用火范围 1.1 生产用火:电气焊、切割作业、使用喷灯、火炉、加热炉、电炉等维修用火。 1.2 运转机械打火:装卸机械打火、机械设备的运转冲击、摩擦打火等。 1.3 内燃机喷火:汽车、拖拉机等运输工具的排气管喷火等。 1.4 电火花:电气线路、设备的漏电、短路、过负荷、接触电阻过大引起的电火花、电弧、电缆燃烧等。 1.5 静电火花:物料因输送中的摩擦或人员穿戴化纤类衣服导致的静电放电。 1.6 自行发热自燃:物品堆放储存不当引起的物质自行发热自燃;遇水易燃物品和生热物品的化学反应热以及生产中超过自燃点的物料遇空气的自燃等。 1.7生活用火:包括炊事用火、取暖用、抽烟、燃放烟花爆竹、烧荒等。

中石化石油库和罐区安全规定

石油库和罐区安全规定 1 基本要求 1.1本规定所称石油库指油田、销售企业收发和储存原油、成品油、半成品油、溶剂油、润滑油、沥青和重油等储运设施。 1.2 本规定所称罐区指炼化企业收发和储存原油、成品油、半成品油、溶剂油、润滑油、沥青和重油等储运设施。 1.3新建、改建、扩建石油库和罐区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其中油田企业石油库应符合《石油和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 50183规定;炼化企业罐区应符合《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 50160规定;销售企业石油库应符合《石油库设计规范》GB 50074规定。 2职责 2.1 石油库应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设置安全工程师或专职安全员,班组设置兼职安全员。 2.2 石油库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2.2.1 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加强班组建设,全面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2.2.2 制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措施、考核标准和奖惩办法等,定期检查、考核。 2.2.3 对重点防火部位要做到定人、定位、定措施管理;制定应急预案,每季度组织1次演练。 2.2.4 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每月组织1次安全检查。 2.2.5建立安全管理台账、记录、档案,做好基础管理工作。 2.2.6 负责与毗邻单位组成治安、消防联防组织,制定联防公约,加强联系,定期活动。 2.3罐区安全管理作为炼化企业安全管理的组成部分,执行本企业相关管理规定。 3安全管理 3.1 石油库及远离炼化企业的独立罐区应设置包围整个区域的围墙,实施封闭化管理,24小时有人值班。 3.2 石油库及远离炼化企业的独立罐区入口处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严禁将香烟、打火机、火柴和其他易燃易爆物品带入库区和罐区。 3.3进入石油库、罐区车辆管理 3.3.1 进入石油库、罐区机动车辆应佩戴有效的防火罩和小型灭火器材。 3.3.2各种外来机动车辆装卸油后,不准在石油库内停放和修理。除本企业消防车外,机动车辆未经批准不准进入石油库和罐区。 3.3.3装卸油品的机动车辆应有可靠的静电接地部位,静电接地拖带应保持有效长度,符合接地要求。 4防火防爆 4.1 石油库和罐区应严格执行《防火、防爆十大禁令》。 4.2 储罐区、装卸作业区、油泵房、消防泵房、锅炉房、配发电间等重点部位应设置安全标志和警示牌。安全标志的使用应符合《安全标志使用导则》GB

罐区安全管理制度及作业操作规程

罐区安全管理制度及作业操作规程 1 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储罐区的安全管理,确保储罐区的管理规范化,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罐区 2 职责 2.1 安全科负责制定本制度,并负责罐区综合安全监督管理。 2.2 技术设备科负责罐区设备、设施综合管理。 2.3 罐区管辖单位负责罐区的日常管理。 2.4 罐区管辖单位负责人是罐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罐区安全生产全面负责。必须按《重大危险源、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管理制度》履行管理职责。 3 内容 3.1 一般规定 3.1.1罐区应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班组设置兼职安全员,各岗位人员应经过岗位及危险化学品安全培训,持证上岗。 3.1.2 罐区实施封闭化管理,执行24小时值班制。 3.1.3 罐区应严格执行巡回检查制度、交接班制度。 3.1.4罐区进行安全教育、安全检查、隐患治理和危险作业等应分别按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3.1.5 罐区应制定有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 3.1.4 人员进入罐区管理 (1)严禁携带火柴、打火机、香烟及其他易燃易爆物品进入罐区。 (2)外来施工人员进入罐区应履行登记,凭临时出入证进入。 (3)外来参观、学习人员进入罐区除由公司领导及职能部门人员带领外,其他应办理手续,并由罐区有关人员陪同。 (4)罐区防火堤内、装卸作业区、泵房等爆炸危险区域,禁止使用非防爆移动通信设备,人员进入须触摸消除人体静电装置。 3.1.5机动车辆进入罐区管理 (1)进入罐区机动车辆须在佩戴有效的防火罩和小型的灭火器材,罐区员工的摩托车须在熄火后,方可进入。 (2)铁路机车进入罐区装卸台,应符合安全规定,应加挂隔离车,不得顶车溜放作业,并有防止产生火花的安全措施。 (3)外来机动车辆装、卸完物料后,不准在罐区内停放和修理。 (4)装卸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的机动车辆应有可靠的静电接地部位。 3.2防火防爆

罐区安全管理制度

罐区安全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了加强危险化学品储罐区的安全管理,确保危险化学品装卸、储存、发送等环节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大罐区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装卸、储存、发送的管理,其他罐区可遵照执行。 3责任部门 主管部门:安全指挥中心负责重大危险源的消防装置、水喷淋装置、安全阀、压力表、液位计、事故柜、安全标志、监控报警装置,并负责危化品充装登记、签证等工作。 相关部门:动力处生产部合成车间 生产部负责制定本制度,并负责罐区综合安全监督管理。 设备动力部负责罐区设备、设施综合管理。 保卫部负责罐区消防设施、器材、治安保卫综合管理。 罐区管辖单位合成车间负责罐区的日常管理。 罐区管辖单位负责人是罐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罐区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罐区管理联系人负责按《重大危险源、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管理制度》履行管理职责。 4程序内容 4.1 一般规定

4.1.1罐区应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班组设置兼职安全员,各岗位人员应经过岗位及危险化学品安全培训,持证上岗。 4.1.2 罐区实施封闭化管理,执行24小时值班制。 4.1.3 罐区应严格执行巡回检查制度、交接班制度、门卫制度和物料装卸、发送操作确认制度。 4.1.4罐区进行安全教育、安全检查、隐患治理和危险作业等应分别按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4.1.5 罐区应制定有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 4.2 人员进入罐区管理 4.2.1严禁携带火柴、打火机、香烟及其他易燃易爆物品进入罐区。 4.2.2外来施工人员进入罐区应履行登记,凭临时出入证进入。4.2.3外来参观、学习人员进入罐区除由公司领导及职能部门人员带领外,其他应办理手续,并由罐区有关人员陪同。 4.2.4罐区防火堤内、装卸作业区、泵房等爆炸危险区域,禁止使用非防爆移动通信设备,人员进入须触摸消除人体静电装置。 4.3机动车辆进入罐区管理 4.3.1进入罐区机动车辆须在佩戴有效的防火罩和小型的灭火器材,罐区员工的摩托车须在熄火后,方可进入。 4.3.2铁路机车进入罐区装卸台,应符合安全规定,应加挂隔离车,不得顶车溜放作业,并有防止产生火花的安全措施。 4.3.3外来机动车辆装、卸完物料后,不准在罐区内停放和修理。

油罐安全管理规定

编号:SY-AQ-00186 (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WORD文档/ A4打印/ 可编辑 油罐安全管理规定 Regulations on safety management of oil tanks

油罐安全管理规定 导语:进行安全管理的目的是预防、消灭事故,防止或消除事故伤害,保护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在安全管理的四项主要内容中,虽然都是为了达到安全管理的目的,但是对生产因素状态的控制,与安全管理目的关系更直接,显得更为突出。 第一条项目应设置油罐储存区域或专用储油库房; 第二条严禁任何人携带引火,发火危险品进入罐区; 第三条严禁在罐区堆放油污、油布、木材等杂物。 第四条罐区应定时、定人进行巡回检查,有异常情况要立即报告项目负责人,并采取有效措施; 第五条罐区内应有完善的灭火设施和消防水源,并使其始终处于完好状态,消防通道要保持畅通无阻,不得阻塞; 第六条罐区应设置避雷装置,罐体应做可靠接地;避雷装置和防静电接地装置应定期(每月)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第七条油罐区应有足够的照明。必须选用防爆型灯具,宜采用远距离高悬透光灯; 第八条遇雷雨天气时,应停止输送油品,防治雷电感应引起火灾;第九条储油罐(柴油、汽油)与周边设备、房屋的安全距离:

1)油罐与站房之间的距离为4米; 2)油罐与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安全距离不应少于18米;3)油罐与户外配电装置安全距离不应少于18米; 4)架空电路不应跨越油罐且安全距离不应少于5米;5)工地小型临时油库应远离生活区50米以外。 这里填写您的公司名字 Fill In Your Business Name Here

柴油罐区安全管理制度详细版

文件编号:GD/FS-8709 (管理制度范本系列) 柴油罐区安全管理制度详 细版 The Daily Operation Mode, It Includes All Implementation Items, And Acts To Regulate Individual Actions, Regulate Or Limit All Their Behaviors, And Finally Simplify The Management Process. 编辑: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柴油罐区安全管理制度详细版 提示语:本管理制度文件适合使用于日常的规则或运作模式中,包含所有的执行事项,并作用于规范个体行动,规范或限制其所有行为,最终实现简化管理过程,提高管理效率。,文档所展示内容即为所得,可在下载完成后直接进行编辑。 一、总则 1. 柴油罐区(含柴油泵房)是为气化炉和高压锅炉开车提供升温、点火用燃油,也是火灾易发部位。为确保柴油罐区(含柴油泵房)安全运行,保护公司财产和职工生命安全,制定本制度。 2. 本制度包括柴油罐区(含柴油泵房)安全防护制度,柴油罐区(含柴油泵房) 安全管理制度,柴油罐区(含柴油泵房)防火制度;柴油罐区(含柴油泵房)用火管理制度。 二、柴油罐区(含柴油泵房)安全防护制度 1. 柴油罐区周围要建立禁区,并有严禁烟火标志。柴油罐区周围必须设有防火堤,其高度不得低于

1米。堤内的净容积应不小于油罐的总容积,一旦出现事故时,可以容纳全部存油。防火堤要坚固耐用。 2. 罐区的附近应设符合规定要求的避雷装置,将强大的雷电电流沿防雷设备导入大地,避免在油罐上产生火花。 3. 消除静电。一切可能产生静电的设备,都要严格接地。具体如下: 1) 凡与管道相连,用于油罐、油槽车和油桶装卸油的所有胶管,都必须用缠在软管外或设在软管内的铜导线进行接地。 2) 槽车在装卸作业时,车体应严格接地。接地线的一端在卸油管道法兰接头专用的薄片上,另一端接在车上。 3) 第一次向新油罐或清洗过的油罐灌油,应缓慢进油,液面上不应浮有任何杂质污物。

油罐区安全管理规定

编号:SM-ZD-81801 油罐区安全管理规定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油罐区安全管理规定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 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 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第一条禁止闲杂人员进入油罐区。 第二条外来人员进入油罐区必须办理有关手续,并有油库指定人员带领。 第三条进入油罐区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防火防爆十大禁令”。 第四条作规程和各项安全规定,防止水击、憋压、冒罐、混油及窜油罐区内作业必须严格遵守操油等事故的发生,禁止在天气恶劣(如台风、雷电等)条件下作业。 第五条油罐区周围要有“严禁烟火”的警示标牌,严禁携带火种及易燃易爆物品;禁止穿化仟服、钉子鞋人员进入;严禁使用不符合防爆规定的工具和照明设备进入油罐区。 第六条保持油罐区清洁,及时清除杂草、油污和带油的积水;必须保持罐区消防道路畅通,因维修工作需要挖土坑或沟渠,在工作完毕后必须及时填平。 第七条油罐区防火堤内、外必须按规定有效隔离,防

储油罐安全管理制度

储油罐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严禁携带引火、发火危险品进入罐区。 第二条、一般情况禁止机动车辆进入罐区。特殊情况下应经有关部门批准,并带阻火器后方可进入。 第三条、油罐区是全厂性重要设施,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第四条、严禁在罐区堆放油污、油布、纸张、木材等杂物。管沟、电缆沟保持畅通,不得积存油污、垃圾等。下水系统不得存油、瓦斯和渗油。 第五条、罐区应定时、定人进行巡回检查,有异常情况要立即向调度室和车间领导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 第六条、轻质油泵房应加强自然通风和强制通风,室内禁止敲打和碰撞以防产生火花。 第七条、罐区内应有完善的灭火设施和消防水源,并使其始终处于完好状态;消防道路要保持畅通无阻,不得堵塞。 第八条、避雷装置和防静电接地装置每年应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第九条、应定期检查管道密闭性能是否良好,呼吸阀工作是否正常,在冬季呼吸阀有否冻结,液压式安全阀的液面是否保持规定高度,阻火器是否有损坏和变形,量油口有色金属衬垫是否完好等。 第十条、油罐区应有足够的照明。宜采用远距离高悬透光灯。罐体上一般不设照明,必须时应选用合适的防爆型灯具。 第十一条、贮罐应设置防火堤,其有效容积符合设计规范要求。管线穿越防火堤处或分隔堤处的缝隙及堤壁上的孔洞,必须全部封死。 第十二条、贮罐的走梯要有扶手,垂直走梯要有围栏。贮罐顶上人孔周围要有栏杆,防止坠落。 第十三条、对于正常生产或事故状态下,雨水明排沟穿越防火堤处所设的隔断设施的正确管理和操作,应由车间工艺技术员写成文字材料作为工艺操作规程的补充,每个操作工人应非常熟悉并会应用。 第十四条、罐区和生产装置内的残液、瓦斯、污油等的排放应有回收系统,不准随意排空或任意就地排放残液。 第十五、条贮罐管线须保温的,应严格控制温度,防止过高或过低,造成物料挥发或管线冻坏。

油罐区(含油泵房)安全管理制度

油罐区(含油泵房)安全管理制度 1.总则 1.1 油罐区(含油泵房)是燃油锅炉系统的重要部位,也是火灾易发部位。为确保油罐区(含油泵房)安全运行,保护国家财产和职工生命安全,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包括油罐区(含油泵房)安全防护制度,油罐区(含油泵房)安全管理制度,油罐区(含油泵房)设备定期保养制度, 油罐区(含油泵房)防火制度; 油罐区(含油泵房)用火管理制度。 1.3 本制度适用于我厂及多种经营各公司。 2.油罐区(含油泵房)安全防护制度: 2.1 油罐区周围要建立禁区,并有严禁烟火标志。油罐区周围必须设有防火堤,其高度不得低于1米。堤内的净容积应不小于油罐的总容积,一旦出现事故时,可以容纳全部存油。防火堤要坚固耐用。 2.2 罐区的附近应设符合规定要求的避雷装置,将强大的雷电电流沿防雷设备导入大地,避免在油罐上产生火花。 2.3 消除静电。一切可能产生静电的设备,都要严格接地。具体如下: 2.3.1凡与管道相连,用于油罐、油槽车和油桶装卸油的所有胶管,都必须用缠在软管外或设在软管内的铜导线进行接地。 2.3.2槽车在装卸作业时,车体应严格接地。接地线的一端在卸油管道法兰接头专用的薄片上,另一端接在车上。2.3.3第一次向新油罐或清洗过的油罐灌油,当液面达到距入口处0.5米高度时,应缓慢进油,液面上不应浮有任何杂质污物。 2.3.4输油设备严禁使用皮带传动,以防摩擦产生静电火花,引起火灾和爆炸。 2.4 建立完善的消防设施。消防设备、器材及工具要齐全完整,油罐区内应备有泡沫消防设备和充足的消防水源。 2.5 油罐区、通风机室、油泵房设置在同一主巷道时,与油罐区的距离不得小于15米。油罐区与其它建筑物应有30米以上的防火距离。 2.6 严禁在油罐区进行会产生火花的锤击物件等作业。 2.7 禁止未带防火帽的机动车辆进入轻油储存区及油库收发泊区等。

临时油罐区安全管理规定

临时油罐区安全管理规 定 The manuscript was revised on the evening of 2021

临时油罐区安全管理规定 一、目的 为进一步强化油料储存、使用管理,防止意外事故发生,保证本单位车队、货场供油需要,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本单位所属各有临时储油罐的车队、货场。 三、管理职责 油罐区必须配备专职管理人员或指定专人兼管,具体负责油罐的管理工作及油罐运行操作,确保油罐安全运行。 四、具体规定 1、油罐的运行操作 、油罐进油作业时,工作人员必须到位,注意监视油罐液面,防止油品溢出。进油作业完成后,油罐盖要及时上锁。 、禁止悬空向油罐输油,以免产生静电。 、禁止在雷雨天进行油品输送作业,防止雷电感应而引发火灾事故。 、在开启管线时,应缓慢进行,防止产生强烈水锤效应损坏设备。 、定时观测罐内液面,测量时应轻放工具,勿撞击以免产生火花。 、严格监视油罐内温度,夏季高温时段,要对油罐不定时喷淋降温。 2、油罐区设备的定期检修和保养 、严格执行油罐区巡回检查制度,做好记录,发现异常及时采取措施排除隐患或上报。 、定期检查油罐上的防爆装置,并对油罐进行防锈保养。

、油罐区设备要定期检修,特别注意管道的密封性,输油的主要部件和设备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 、油品在运输和储存过程中会混入一定数量水份,要经常做好油罐油的脱水工作。 3、油罐区的消防安全措施 、消防设备、器材及工具要齐全完整。消防灭火器应根据消防的要求备足配齐,定期检查、更换。 、油罐管理区必须保证消防通道畅通。 、防火标志,显眼明确。油罐管理区内严禁吸烟,禁止穿带铁钉的鞋进去油罐管理区。 、油罐管理区域严禁明火作业、带电作业(如带电换灯泡等)。 、在油罐管理区域设置固定电源,严禁架设电线,严禁电线穿越油罐区,一切电器设施采用防爆型。 、所有人员进入油罐管理区内,禁止携带火柴、打火机等发火物品和易燃易爆物品。 、油罐工作人员在作业现场禁止穿着化纤衣物。 、油罐区等爆炸危险区域,禁止使用移动通讯设备。 、外来人员一律禁止进入油罐管理区域内。 、严禁未进行气体检测和办理作业许可证,在油罐区内动火或进入受限空间作业。 4、油罐区的卫生管理 、三清:设备清洁,场地清洁,工具清洁。 、三无:无油垢、无杂草、无其他易燃物。 、三不漏:不漏油、不漏气、不漏水。

施工现场储油罐安全管理制度(20200515203035)

施工现场储油罐(油桶)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对现场储油罐(油桶)的安全管理,有效预防和控制现 场储油罐(油桶)造成的危害,防止事故的发生,保障项目部财产和 职工生命健康安全,保护环境,防止油品的散失、被盗,根据本工程 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一、储油罐地址和罐区环境,必须考虑防火安全问题,要与驻地、周 围居民居住区、公路、铁路、通信线路、架空电力线等处要有一定的 安全距离。 1.与铁路线、施工现场驻地、居民居住区及公共建筑物之间的安全距离不少于60米; 2.与公路之间的安全距离不少于15米; 3.与国家一、二级架空通信线路之间的安全距离不少于40米;二级的架空通信线路之间的 4.与架空电力线路和不属于国家一、安全距离不少于倍杆高; 5.与爆破作业场地之间的安全距离不少于300 米; 6.罐址不能建在有地下管线的地面上,并要有不少于40米的安全距离。 二、储油罐(油桶)安全 1.储油罐尽可能采用地下(全埋)或半地下(半埋)方式,放置采用卧式。桶装汽油要放在阴凉的地方避免曝晒。 2.一切用于储存、输转汽油的油罐、管道、装卸设备等必须有良

好的接地装置,其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欧姆。 3.桶装汽油要留有不少于7%的空间,也不能太少,防止汽油加速氧化生胶。桶盖要拧紧。容器要干净防止杂质或其他油品混入。 4.对油罐、管道、油桶要经常检查维修,防止漏油。对油品质量 进行检查,防止亏损和变质。 三、罐区安全 1.罐区场地最好用砂石灰土夯实或混凝土铺筑。 2.为防止油罐爆裂,油品流散,特别是防止油罐发生火灾时,由于油罐被炸坏,油品流淌燃烧,使火灾扩大蔓延,因此,地上油罐或 半地下油罐。 3.储油罐周围要设置围栏进行封闭防护,并要悬挂“禁止烟火、严禁火种”“油库重地、闲人免进”等安全禁止标志、警示标志和火灾报警标志。 4.罐区(油桶)场所内要备有必要的泡沫灭火器等有效的消防器材,并应定期检查,保证其完好和有效性,不许任何人挪做它用。 5.要装设防雷电(如:避雷针)设施,其防雷击范围要覆盖整个罐区。 6.罐区周围要平整畅通,不得有阻碍车辆通行的各种障碍物。 7.及时清除罐区内及周围的易燃物和垃圾,对用过有油质的抹布、棉纱之类要妥善保管或处理,掉落地上的零星油料要及时清除。 8.罐区要制定并悬挂装、卸、输油操作规程,设专人管理、看守和操作,不准无关人员进入。并随时检查罐区环境安全,消除或制止

罐区管理规定

罐区管理规定 集团企业公司编码:(LL3698-KKI1269-TM2483-LUI12689-ITT289-

罐区管理制度为加强罐区的安全管理,保障职工、群众的生命安全和公司财产免受损失,保护社会环境,有效预防事故发生,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的罐区范围是指:低温液体储罐区。 3一般规定 3.1各岗位人员应经过岗位及危险化学品安全培训,持证上岗。 3.2建立安全管理台账、记录、档案,做好基础管理工作。 3.3严禁携带火柴、打火机、香烟及其他易燃易爆物品入罐区。 3.4临时施工人员应接受安全教育。 3.5罐区、装卸作业区、泵房等爆炸危险区域,禁止使用非防爆移动通信设备。

4巡回检查 4.1严格执行岗位巡检制度,认真填好巡检记录和交接班记录。 4.2制定责任明确的巡检规定,具体内容包括:人员、巡检线路、时间要求和巡检内容。 5防火防爆 5.1罐区内用火应严格执行《防火、防爆及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办理作业许可证,落实安全措施。 6.1罐区应按规范要求,根据“谁使用、谁维护”的原则,实行“定人员、定设备、定责任”的管理,确保设备的完好,实现安全运行。 6.2储罐应定期进行检验。 6.3储罐附件如呼吸阀、安全阀、液位计等齐全有效。 7管道 7.1加强管道的日常维护保养、定期检查、检验。

7.2新安装和大修后的管道,应按国家有关规定验收合格后才能使用。 8电气装置 8.1罐区内的电气设备及线路符合防爆等级要求。 8.2罐区内使用临时性电气装置(包括移动式电气装置)应执行《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制度》,办理临时用电作业票。 9防雷、防静电 9.1罐区的防雷防静电接地装置应每年按规定进行测试。 9.2防雷、防静电接地装置应保持完好有效。管道、鹤管、钢栈桥等应按规范做等电位跨接并接地,接地电阻不应大于4Ω。 9.3罐区作业人员禁止在爆炸危险场所穿脱衣服、帽子或类似物。 9.4罐区储罐的上罐扶梯人口处、泵房的门外和装卸作业操作平台扶梯人口处等应设消除人体静电接地装置。

油罐区安全管理制度

油罐区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严禁携带引火、发火危险品进入罐区。 第二条一般情况禁止机动车辆进入罐区。特殊情况下应经有关部门批准,并带阻火器后方可进入。 第三条油罐区是全厂性重要设施,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第四条严禁在罐区堆放油污、油布、纸张、木材等杂物。管沟、电缆沟保持畅通,不得积存油污、垃圾等。下水系统不得存油、瓦斯和渗油。 第五条罐区应定时、定人进行巡回检查,有异常情况要立即向调度室和车间领导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 第六条轻质油泵房应加强自然通风和强制通风,室内禁止敲打和碰撞以防产生火花。 第七条罐区内应有完善的灭火设施和消防水源,并使其始终处于完好状态;消防道路要保持畅通无阻,不得堵塞。 第八条避雷装置和防静电接地装置每年应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第九条应定期检查管道密闭性能是否良好,呼吸阀工作是否正常,在冬季呼吸阀有否冻结,液压式安全阀的液面是否保持规定高度,阻火器是否有损坏和变形,量油口有色金属衬垫是否完好等。 第十条油罐区应有足够的照明。宜采用远距离高悬透光灯。

罐体上一般不设照明,必须时应选用合适的防爆型灯具。 第十一条贮罐应设置防火堤,其有效容积符合设计规范要求。管线穿越防火堤处或分隔堤处的缝隙及堤壁上的孔洞,必须全部封死。 第十二条贮罐的走梯要有扶手,垂直走梯要有围栏。贮罐顶上人孔周围要有栏杆,防止坠落。 第十三条对于正常生产或事故状态下,雨水明排沟穿越防火堤处所设的隔断设施的正确管理和操作,应由车间工艺技术员写成文字材料作为工艺操作规程的补充,每个操作工人应非常熟悉并会应用。 第十四条罐区和生产装置内的残液、瓦斯、污油等的排放应有回收系统,不准随意排空或任意就地排放残液。 第十五条贮罐管线须保温的,应严格控制温度,防止过高或过低,造成物料挥发或管线冻坏。 第十六条贮存低沸易挥发物料的贮罐,夏季须用冷却水冷却罐壁。天凉停用后,必须将水放尽,防止冬天冻裂管线。 第十七条不同物料贮罐的管道不得相连。如贮罐换装不同物料时,必须彻底清洗,经检查合格后方可换装,以防物料相混。 第十八条操作人员应经常检查仪表指示的液面与实际液面是否相符,防止出现假液面造成跑料事故。 第十九条油品贮罐进口管,应在罐的下部进入,以免冲击磨擦产生静电。严禁采用自由流入方式向油罐、油槽车和油桶中罐注

油罐区安全管理规定

受受控状 分发编号文 EOG/YP 3 30 009-2014 件编号: 油罐区安全管理规定版)(D 日012015年月28 日01发布日期:2015年月28 实施日期: 1 目的为规范油罐区管理,防止油罐泄漏,提高事故应急处理能力,减少或避免安全、环保事故发生,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油罐区管理规定。 适用范围2 本规定适用于广西北海玉柴马石油高级润滑油有限公司油罐区的管理。 职责3 调度中心3.1 负责对码头油罐区的日常检查和管理,确保油罐的安全、正常使用。3.1.1 负责对码头产生不可再用的废油进行收集、管理。3.1.2 3.1.3 负责组织码头油罐区一年至少一次应急演练的开展。

3.2 生产部 3.2.1 负责对厂内油罐区的日常检查和管理,确保油罐的安全、正常使用。 3.2.2 负责对厂区产生的不可再用废油进行收集、管理。 3.2.3 负责组织厂内油罐区一年至少一次应急演练的开展。 3.2 管理部 3.2.1 负责将收集的废油按照《废物管理规定》转移处理。 4 引用文件 4.1 《码头油罐区安全环境保护专项应急预案》 4.2 《废物管理规定》 4.3 《危险作业管理规定》 4.4 《安全标志》 4.5 《安全标志使用导则》 4.6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5油罐区管理规定 5.1 罐区管理的一般要求 5.1.1 罐区应清洁,防火堤内不准有杂草、油污、火源及易燃物。 5.1.2 罐区内的防火堤不可随意开口。 5.1.3 罐区排水不准将水排到罐区内,防火堤内的雨水应及时排放。 5.1.4 罐区不应装设非防爆电气设备和高压架空线路。 5.1.5 油罐顶无油污、无积水。 5.1.6 罐区的仪表和安全设施由罐区作业人员按时维护保养,确保完好。 5.1.7 贮罐发生高低液位报警时,罐区作业人员必须到现场检查确认,采取措施,严禁随意消防报警。 5.1.8 罐区宜有适量的安全警示和安全标志牌,贮罐应有罐号及所贮存物料的名称标志,管线应标有管号及物料名称和走向。 5.2上罐管理要求 5.2.1 固定顶油罐同时上罐人数不应超过5人,且不应集中在一起。 5.2.2 雷雨时,禁止上罐。 5.2.3 遇在5级以上大风时,禁止上罐。 罐区日常安全检查规定5.3. 5.3.1当班作业人员检查罐体及附件的完好程度和运行状况,特别是要认真检查运行罐的安全状况。具体检查内容如下: 5.3.2 运行罐液位在规定的安全范围内(油罐最多只能盛装85%)。 5.3.3 油罐其它附件[罐前阀;进出油阀、水、汽阀;、透光(中央排气)孔、液位计、量油孔等]齐全完好,不渗漏。 5.3.4 防雷静电接地线和防静电跨接线设置合理。 5.3.5 罐顶无积水、无油污、无锈蚀、渗漏现象等。 5.3.6 罐体的完好程度。罐体是否有裂纹、泄漏、鼓包等变形,保温层、防护层等是否完好,罐体登高梯台是否松动、倾斜等不正常现象,罐底是否有渗漏现象等。 5.3.7 罐的防火堤是否完好。 5.3.8 消防道路是否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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