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实施细则》(试行)

《合肥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实施细则》(试行)
《合肥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部分《合肥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提高住宅工程质量和品质,控制住宅工程质量通

病的发生,规范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以下简称通病防治)工作,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依据《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关于加强住宅工程质量管理的若干意见》(建质【2004】18号)、《加强住宅工程质量管理规定》(皖建管【2001】191号)的规定,

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的住宅工程。

第三条本实施细则结合本地区住宅工程质量实际,对住宅工程存在的裂缝、渗漏等质

量通病进行有效的预防和控制。

第四条在住宅工程的设计、施工和监理等建设过程中,除执行本实施细则外,还应执行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规范和工程技术标准等规定。

第二章基本规定

第五条建设工程各方质量责任主体应按各自职责履行《实施细则》的规定。

第六条施工图审查机构应重视审查通病防治的设计措施,并将其列入审查内容。

第七条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将通病防治列入监督重点。

第三章参建各方责任主体的管理措施

第八条建设单位

(一)建设单位必须贯彻执行《实施细则》。

(二)定期召开会议,协调和解决质量通病防治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三)必须保证住宅工程建设的合理工期。

第九条设计单位

(一)在住宅工程设计中必须按本实施细则落实相应的设计措施。

(二)将通病防治的设计措施和技术要求向相关单位进行设计交底。

第十条施工单位

(一)施工单位在图纸会审时应将不符合本实施细则的情况及时告知设计单位,由设计单位进行变更。

(二)针对工程实际情况,将本实施细则规定的内容纳入施工组织设计,经监理部门审查、建设单位批准后实施。

(三)做好原材料、构配件和工序质量的报验工作。在采用新材料时,除应有产品合格证、有效的新材料鉴定证书外,还应进行必要检测。

(四)专业分包单位应提出分包工程的通病防治措施,由总包单位核准、监理部门审查、建设单位批准后实施。

(五)工程完工后,记录、收集和整理通病防治的相关资料。总包单位应认真填写《住

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内容总结报告》。

第十一条监理部门

(一)监理部门应依据本实施细则,审查施工单位提供的施工组织设计,提出具体要求

和监控措施,并列入《监理实施细则》中。

(二)应将通病防治列入工程检查验收内容,认真做好隐蔽工程和工序质量的验收,上

道工序不合格时,不允许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

(三)认真执行见证取样制度。

(四)配备常规的便携式检测仪器,加强对工程质量的旁站和平行检验,发现问题及时

处理。

(五)工程完工后,应将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工作总结纳入竣工评估报告中。

第四章砌体裂缝防治的技术措施

第十二条设计

(一)住宅工程地基应按变形控制设计,并按《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

(GB50007-2002)的有关规定进行地基变形计算,沉降变形应满足设计规范规定的变形允

许值。

(二)变形缝应严格按《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 2002)要求进行设置,当有其它可靠措施时,可在规范范围内适当放宽。

学校工作目标管理考核自查报告完整版

编号:TQC/K169 学校工作目标管理考核自 查报告完整版 Daily description of the work content, achievements, and shortcomings, and finally put forward reasonable suggestions or new direction of efforts, so that the overall process does not deviate from the direction, continue to move towards the established goal. 【适用信息传递/研究经验/相互监督/自我提升等场景】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部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学校工作目标管理考核自查报告完 整版 下载说明:本报告资料适合用于日常描述工作内容,取得的成绩,以及不足,最后提出合理化的建议或者新的努力方向,使整体流程的进度信息实现快速共享,并使整体过程不偏离方向,继续朝既定的目标前行。可直接应用日常文档制作,也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对其进行修改。 20xx年度,我校在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扎实开展各方面工作,把各项责任目标的落实与“两基”迎国检、“创先争优”、行风评议、办人民满意的学校紧密结合起来,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坚持“以人为本”,贯彻以“学生为主体”的思想。努力创设和谐的育人环境,大力推进校本教研活动的开展,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和办学效益。根据目标责任书的相关要求,学

中医治疗肝癌

F F R R O O M M ::w w w w w w ..t t c c m m 66..c c n n 中中医医治治疗疗肝肝癌癌 导读:肝癌早期能根治吗 中医治疗肝癌的优势 如何判断肝癌的病期 【中医治疗肝癌:肝癌早期能根治吗】 中医治疗肝癌主要采用了中医的整体疗法,在扶正固本的治则下,采用中医的清热解毒、扶正祛邪、活血化瘀等作用来提高患者的免疫力,达到抗癌的能力,使病人快速进入康复期,达到延长生命,缓解病痛,提高生存质量的目的 中医治疗肝癌在肝癌患者的治疗过程中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在临床上取到了很好的疗效。中医的肝癌药既可以抑制癌细胞,还可以巩固根本,提高患者的自身抵抗力,副作用很小,适合长期使用,效果独特有效。无论是在手术前后,还是化疗治疗的辅助治疗,中医中药疗效都得到了明确的验证,起到协同增效的作用。 关于肿瘤早期能根治吗,对于药物的选择,中医治疗肝癌的方法主要包括化疗药及辅助联合治疗的灵活运用。化疗的主要目的在于通过直接杀灭癌细胞和应激性提高血液中白细胞的含量以达到控制癌

细胞的繁殖的目的,化疗在带来治疗效果的同时也会对人体的一部分足球推荐正常组织细胞造成损害,尤其是骨髓抑制现象,临床有多数患者对化疗产生依赖性,随着化疗次数的增加疗效逐渐降低,形成化疗依赖的恶性循环,此时应结合中医扶正抗癌疗法来增强治疗效果,(中药扶正肝癌消瘤汤,祛癌丸内服,外贴瘤痛康贴),药力直达肝部癌瘤病灶处快速杀灭癌细胞,快速止痛,消积水,化散肿瘤,消肿,活血化瘀,软化肿瘤之功效。疗效确切,无毒副作用,康复后不易复发。对正在化疗或放疗的癌症患者达到减毒增效的治疗效果,还能缓解化疗、放疗的毒副作用(恶心、呕吐、食欲减退、发热、脱发、白细胞减少等)。一般病情用药七到十天,恶心呕吐缓解,食欲增加,发热下降。用药一个疗程病人精神好转,自觉症状(上腹部胀满、肝区疼痛、食欲减退、恶心、呕吐、腹水、黄疸等)得到缓解,脱发控制或长有新发,提高白细胞计数,提高机体免疫功能,增强患者的抗癌能力。对手术后癌症患者,应用我院肿瘤专家研制的抗癌系列药物,预防复发、扩散和再转移。 【中医治疗肝癌:中医治疗肝癌的优势】 中医治疗肝癌的优势,肝癌治疗的中医优势,河南省中医肿瘤医院利用中医可以完全治愈肝癌,并且不宜复发,不转移等优势,获得了广大患者的好评,经过上万例患者的亲身体会,可以见证中医治疗癌症肿瘤以及肝癌的优势是很好的。 中医治疗肝癌的优势1、具备较强的整体不文化念。肿瘤固然是生长在身材的某一部分,但实在是一种混身性疾病。对于大都的肿瘤

成都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管理办法解读

成都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管理办法解读 一、为什么要制定《办法》?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和居住环境的改善,我市居民对大量修建已久且未设电梯的多层住宅增设电梯的呼声愈来愈强烈,每年我市相关部门都会收到此类提案,四川省建设厅也在今年5月出台了《四川省既有建筑电梯增设指导意见》。为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和人口老龄化的需求,提高既有住宅的居住品质,方便居民的生活,我委制定了本《办法》。 二、哪类住宅可纳入《办法》管理? 《办法》明确本市行政区域内已建成投入使用、具有合法产权且未设电梯的4层及以上的多层住宅,适用本《办法》。 三、增设电梯所需资金采取哪几种方式筹集? 《办法》指出可采取三种资金筹集方式:(一)根据所在楼层等因素,由业主按照一定的分摊比例共同出资,分摊比例由共同出资业主自行协商确定;(二)已建立专项维修资金的,可依法申请使用专项维修资金;(三)其他合法资金来源。 四、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应当遵循什么流程? 《办法》规定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应当符合以下几个步骤: 第一步,业主协商并开展评估;第二步,公示公证;第三步,申请建筑设计方案审查和办理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第四步,进行施工图设计并申请施工许可;第五步,施工并竣工验收。

五、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开展评估的主要工作是什么? 《办法》规定建设单位应委托设计单位按照现行国家、地方标准,对增设电梯的可行性进行评估,评估内容为是否满足结构安全、消防安全等,必要时应聘请有资质单位对该住宅进行安全性鉴定。 六、《办法》为什么要求公示? 《办法》主要是为了使利益人及利益相关人达成完全一致意见,使增设电梯事项充分接受社会的监督,从而做到公开、透明、民主。 七、为什么《办法》规定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应当经本单元全体业主同意,同时应当经本小区房屋专有部分面积占本小区总建筑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本小区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一致同意? 《办法》主要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四川省既有建筑电梯增设指导意见》,同时也是为了让住户尽量协商解决,和谐居住。八、既有建筑增设的电梯如何到特种设备安全监督部门办理手续?多长时间内办理使用登记手续? 《办法》规定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施工之前,电梯施工单位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等规定,到当地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电梯施工告知,同时向电梯检验机构申报监督检验;电梯经监督检验合格后,建设单位(或使用单位)应当在电梯投入使用前或投入使用后30日内到当地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使用登记手续。 九、既有建筑增设的电梯是否办理产权?

现行三十三个职称系列分类及名称

现行三十三个职称系列 分类及名称 集团标准化工作小组 #Q8QGGQT-GX8G08Q8-GNQGJ8-MHHGN#

我国现行三十三个职称系列分类及名称 我国现行三十三个职称系列【转】 (2009-10-30 09:33:36) (1)新闻专业人员职务:分设记者职务、编辑职务。记者职务设高级记者、主任记者、记者、助理记者;编辑职务设高级编辑、主任编辑、编辑、助理编辑。 (2)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设教授、副教授、讲师、助教。 专业技术职务从教受到助教一共分13级 (3)自然科学研究人员职务:设研究员、副研究员、助理研究员、研究实习员。 (4)广播电视播音专业职务:设播音指导、主任播音员、一级播音员、二级播音员、三级播音员。 (5)农业技术人员职务:设高级农艺师、农艺师、助理农艺师、农业技术员。 (6)卫生技术职务:分为医、药、护、技四类: A、医疗、预防、保健人员:设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主治(主管)医师、医师、医士; B、中药、西药人员:设主任药师、副主任药师、主管药师、药师、药士; C、护理人员:设主任护师、副主任护师、主管护师、护师、护士; D、其他卫生技术人员:设主任技师、副主任技师、主管技师、技师、技士。 (7)档案管理专业职务:设研究馆员、副研究馆员、馆员、助理馆员、管理员。 (8)文物博物专业职务:设研究馆员、副研究馆员、馆员、助理馆员、文博管理员。

(9)出版专业人员职务:分设编辑、技术编辑、校对职务。 A、编辑职务(含美术编辑):设编审、副编审、编辑、助理编辑; B、技术编辑职务:设技术编辑、助理技术编辑、技术设计员; C、校对职务:设一级校对、二级校对、三级校对。 (10)翻译专业职务:设译审、副译审、翻译、助理翻译。 (11)艺术专业职务:设编剧、导演、演员、演奏员、指挥、作曲、舞台美术设计,以及各类专业美术创作人员的职务,(艺术等级)定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舞台技术职务定为主任舞台技师、舞台技师、舞台技术员,分别与艺术专业的二、三、四级相对应。 (12)统计专业职务:设高级统计师、统计师、助理统计师、统计员。 (13)图书、资料专业职务:设研究馆员、副研究馆员、馆员、助理馆员、管理员。 (14)工艺美术专业职务:设高级工艺美术师、工艺美术师、助理工艺美术师、工艺美术员。 (15)技工学校教师职务:分设文化、技术理论课与生产实习课教师职务: A、文化、技术理论课教师职务设高级讲师、讲师、助理讲师、教员; B、生产实习课教师职务设高级实习指导教师、一级实习指导教师、二级实习指导教师、三级实习指导教师。 (16)会计专业职务:设高级会计师、会计师、助理会计师、会计员。 (17)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人员职务:设研究员、副研究员、助理研究员、研究实习员。 (18)经济专业职务:设高级经济师、经济师、助理经济师、经济员。

中医院二甲评审中医诊疗方案肿瘤科肝癌

肝癌中医诊疗方案 一、中西医病名 中医病名:肝癌 西医病名:肝癌 二、诊断 (一)疾病诊断 1.诊断:参考《2001年中国抗癌协会肝癌专业委员会制定的原发性肝癌临床诊断标准》。 (1)病理诊断:肝内或肝外病理学检查证实为原发性肝癌者。 (2)临床诊断:① AFP≥400μg/L,能排除妊娠、活动性肝病、生殖腺胚胎源性肿瘤及转移性肝癌等,并能触及肿大、坚硬及有结节状的肝脏或影像学检查有肝癌特征的占位性病变者。② AFP<400μg/L,能排除妊娠、活动性肝病、生殖腺胚胎源性肿瘤及转移性肝癌等,并有两种影像学检查有肝癌特征性占位病变;或有两种肝癌标志物(AFP异质体、异常凝血酶原、 -gT同工酶Ⅱ、α-L-岩藻糖苷酶及CA19-9等)阳性及一种影像学检查具有肝癌特征性占位性病变者。③有肝癌的临床表现,并有肯定的肝外远处转移病灶(包括肉眼可见的血性腹水或在其中发现癌细胞),并能排除转移性肝癌者。 Child-Pugh肝功能改良分级法 临床与生化检测 指标 异常程度计分 1 2 3 1.肝性脑病(分级)无1~2 3~4 2.腹水无轻中度以上 3.胆红素(μmol/L)<3 4.2 34.2~51.3 >51.3 4.白蛋白(g/L) ≥35 28~34 <28 5.凝血酶原时间延长(PT)(秒)1~4 4~6 >6 特殊:针对原发性胆汁性肝硬化(胆 红素) <68.4 68.4~170 >170

1.A级为5~6分;B级为7~9分;C级为10~15分。 2.Child分级出处: Child. C. g(1964), The Liver and Portal Hypertention, p50. Philadephia: Saunders 3.Child-Pugh分级出处: Brit. J. Surg. 1973; 60(8):646~649 4.Child-Pugh分级是在Child分级上改进,区别在于: 增加了PT, 忽略了身体营养的评估。 5.肝性脑病分期(可参考教科书):Trey C, et al. New England J. Medicine. 1966; 274(3):473-481 2.临床分期:参照中国抗癌协会肝癌专业委员会制定的原发性肝癌临床分期标准。 原发性肝癌的临床分期 分期肿瘤癌栓 淋巴结肿大远处 转移 肝功能分级对应分期(肝门、腹腔) Child-Pugh 1977年TNM Ia 单个最大直径≤3cm 无无无 A I I/Ⅱ Ib 单个或两个最大直径之和 ≤5cm,在半肝 无无无 A I/ⅡⅡ Ⅱa 单个或两个最大直径之和 ≤10cm,在半肝;或≤5cm 在左右两半肝 无无无 A I/ⅡⅡ/ⅢA Ⅱb 单个或两个最大直径之 和>10cm,在半肝;或>5cm, 在左右两半肝;或多个 无无无 A I/ⅡⅡ/ⅢA ⅢB/ⅣA 任何门脉分 支、肝 静脉或 胆管 无无A或B Ⅱ Ⅲa 任何门脉主 干、下 腔静脉 或有或有A或B Ⅱ/ ⅢⅢB/ⅣA/ ⅣB Ⅲb 任何任何任何任何 C ⅢIA-ⅣB 注:三种分期方法并非能完全对应 (二)证候诊断 1.肝郁脾虚证:上腹肿块胀闷不适,消瘦乏力,倦怠短气,腹胀纳少,进食后胀甚,口干不喜饮,大便溏数,小便黄短,甚则出现腹水、黄疸、下肢浮肿,舌质胖、舌苔白,脉弦细。 2.肝胆湿热证:头重身困,身目黄染,心烦易怒,发热口渴,口干而苦,

福建省关于城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指导意见

福建省关于城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指导意见(2010) 本文提要:城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可以按梯号为单位进行。增设电梯应按照《物权法》第76条规定,由业主共同决定,本着业主自愿、公开透明、充分协商的原则,经该梯号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住户同意。 福建省关于城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指导意见 闽建房[2010]24号 各设区市规划局、建设局、房管局: 为进一步完善我省城市既有住宅的使用功能,提升城市既有住宅区的居住品质,根据省政 府《关于加快推进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危房)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闽政文[2010]106号)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对城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城市既有住宅,满足城市规划、建筑结构和消防安全等方面的要求,可根据实际情况增设电梯。对于城市规划五年内需拆迁改造的住宅,不列入增设电梯的范围。 二、城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可以按梯号为单位进行。增设电梯应按照《物权法》第76条规定,由业主共同决定,本着业主自愿、公开透明、充分协商的原则,经该梯号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住户同意。 三、城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可以通过下列渠道筹措资金: (一)由业主根据所在楼层等因素,充分协商后按一定比例共同出资; (二)相关业主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三)在经专有部分占该梯位住宅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 业主同意时,相关业主可按有关规定要求申请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四)其他符合规定的资金。 增设电梯所筹措的资金及使用情况应当公布,接受监督。 四、城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项目以同意增设电梯的专有部分业主作为建设单位,负责增设电梯项目的工程报建、设备采购、组织实施等相关工作;也可以由同意增设电梯的专有部分

潮州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管理办法(试行)

潮州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完善既有住宅的使用功能,提高宜居水平,方便居民生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广东省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指导意见》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的既有住宅,是指具有合法产权、已建成投入使用的5层及5层以上的多业主无电梯住宅。 第三条 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应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 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户数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同意;但增设电梯拟占用业主专有部分的,应当征得该专有部分的业主同意。 前款所指面积和业主人数的计算方式按照《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执行。既有住宅分单元增设电梯的,其总面积和总户数按照该单元独立计算。 第四条 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应当遵循“业主自愿、充分协商、兼顾各方、保障安全”原则,应当符合城乡规划、建筑设计、结构安全和消防安全等规范、标准的要求。 — 2 —

第五条 规划、住建、质监、消防等职能部门应本着简化程序、服务群众的工作方针,依法做好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相关工作。 第六条 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应当经过全体业主充分协商。增设电梯的意向和设计方案(包括建筑结构及设计图纸)应当在拟增设电梯所在物业管理区域范围内,由业主委员会(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由物业服务企业)予以公示,征询全体业主的意见,公示期不少于10日。公示期限内,业主如有不同意见,可向业主委员会或物业服务企业反映;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或发生争议的业主可将有关争议请求向所属居民委员会申请调解。 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或者业主委员会等应当对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作予以协助、协调和调解。 第七条 同意增设电梯的业主应当共同以书面形式达成以下事项解决方案: (一)增设电梯工程费用的预算及其筹集方案; (二)确定电梯使用管理责任主体、电梯维护保养方式和保养维修费用分担方案; (三)与不同意增设电梯的业主进行充分协商,并对争议问题提出解决措施的方案。 — 3 —

肝癌中医护理方案复习过程

肝癌中医护理方案

肝癌中医护理方案A 一、常见证候要点 肝气郁结:右胁部胀痛,胸闷不舒,善太息,食少纳呆,时有腹泻,右胁下肿块,舌苔薄白,脉弦 气滞血瘀:胁下痞块巨大,胁痛引背,拒按、入夜更甚,脘腹胀满,食欲不振,大便溏结不调,倦怠乏力,舌质紫暗有瘀斑瘀点,脉沉细或弦涩。 湿热聚毒:心烦易怒,身目发黄,口干口苦,纳食减少,腹部胀满,胁肋刺痛,溲赤便干,舌质紫暗,苔黄腻,脉弦滑或滑数。 肝阴亏虚:胁肋疼痛,五心烦热,头晕目眩,食少腹胀,青筋暴露,甚则呕血、便血、肌肤瘀斑瘀点,舌红少苔,脉细数。 二、常见症状/证候施护 (一)胁痛 1.观察疼痛的性质、部位、程度、持续时间、诱发因素及伴随症状,总结疼痛发作规律。做好疼痛评分,可应用疼痛自评工具“数字评分法(NRS)”评分,记录具体分值。出现疼痛加剧,伴呕吐、寒热等症状时应立即报告医师,采取应急处理措施。做好疼痛管理,遵医嘱给予止痛药物 2.急性发作时宜卧床休息,取右侧卧位,给予精神安慰;密切观察病情变化。 3.指导患者采用转移注意力或松弛疗法,如缓慢呼吸、全身肌肉放松、听舒缓音乐等,以减轻患者对疼痛的敏感性。 4.遵医嘱穴位贴敷,取肝俞、神阙穴、足三里等穴。 5.遵医嘱穴位按摩,取右侧肝俞、右侧胆俞、太冲、、丘墟等穴。 6.遵医嘱耳穴贴压,取肝、胆、交感、神门等穴。 7.遵医嘱肝病治疗仪治疗或超声药物透入治疗仪治疗

8.遵医嘱中药外敷。 9、排除禁忌症,遵医嘱中药热奄包热敷 (二)纳呆 1.病室空气流通、新鲜。 2.做好心理疏导,化解不良情绪。 3.遵医嘱耳穴贴压(耳穴埋豆),可选择肝、脾、胃、交感等穴位。 4.穴位按摩,可选择足三里、阳陵泉、内关、肝腧、脾腧、胃腧等穴位。 5.穴位贴敷,可选择肝腧、脾腧、胃腧、足三里、等穴位 6、要定时定量、少食多餐以减少胃肠道负担。多吃含维生素A、C、E的食品,多吃绿色蔬菜和水果。食物要新鲜,不吃发霉变质的饮食。 常吃含有抑癌作用的食物,如芥蓝、包心菜、胡萝卜、油菜、植物油、鱼等. 7、坚持低脂肪、高蛋白质易消化食物,如瘦肉、鸡蛋及酸奶、鲜果汁、鲜菜汁。 (三)腹胀/腹水 1.观察腹胀的部位、性质、程度、时间、诱发因素、排便、排气情况及伴随症状。 2、腹水患者观察腹水情况、测量腹围、小便量等,是否伴随肢体肿胀、腹部静脉曲张等症状。严格控制食盐摄入量。 3.患者宜卧床休息,给予半坐卧位。 4.排除禁忌症遵医嘱中药外敷,保留时间6~8小时。 5.排除禁忌症遵医嘱艾灸,取中脘、肝俞等穴。 6、遵医嘱穴位贴敷:中脘、上脘、胃俞、足三里等

既有住宅增设电梯适用法律问题辨析

既有住宅增设电梯适用法律问题辨析 由地方政府推动的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始于2008年广东省,之后,全国一些大中城市相继推行。这项涉及千家万户的新事物自始即成为社会关注和热议的话题。由于客观上存在着低层业主与高层业主的利益冲突,更由于某些地方政府出台的有关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规范性文件有悖于相关法律、法规,激化了矛盾,出现了不同意增设电梯的业主被打恐吓电话、被堵门锁、被丢垃圾等违法行为,有的地方还发生了肢体冲突、打斗等严重事件。同时,由于这些规范性文件的出台、实施,引起了利益受损群体对政府的信任危机,有的已将政府有关部门诉至法院,有的上书人大,要求审查、撤销这种规范性文件。近年来这种矛盾、冲突有愈演愈烈之势,严重影响了社区、社会的和谐与稳定。探究这种矛盾、冲突的根源,寻求化解之道,成为政府与社会不能回避的严重问题。 一、矛盾的根源 1.低层业主利益受损与高层业主利益增加的事实 没有预留电梯井的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改变了原规划设计,占用业主共有的公共用地安装外挂式电梯,改变了建筑物结构或外型,势必对相邻住宅尤其是底层住宅的日照、采

光、通风、安静等居住的必备条件造成不利甚或严重的影响,住宅物业价值也随之受损。而高层住宅增设电梯后,业主出行方便了,其住宅物业也随之增值。这些都是不争的事实。这种利益的冲突成为引致低层业主与高层业主矛盾的内因。 2.业主对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双重多数决”表决规则 某些地方政府针对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出台的规范性文件,《物权法》第七十六条就建筑区划内可否占用业主的共有土地增设电梯确立了“双重多数决”的表决规则:本栋(单元)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这个表决规则事实上将多数业主的意志强加给了少数业主。正是这类规范性文件确立的这种表决规则成为催生、激化低层业主与高层业主矛盾的重要外因,也成为利益受损群体对相关地方政府严重不满的主要原因。 二、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能否适用“双重多数决”表决规则 我国《物权法》第七十条确立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有三种: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权、对共有部分享有共同管理权。各地方政府出台的既有住宅增设电梯之规范性文件,对增设电梯拟占用业主专有部分的,都明确规定应征得该部分业主同意。对此,各方均无异议。对增设电梯

上海市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设计导则1

上海市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设计导则 (试行)

编制说明 为规范和指导上海市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的设计工作,特编制本导则。 本导则的编制工作由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牵头组织,会同上海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上海市规划国土资源局共同开展,由上海现代建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编制,经市建交委科技委组织的专家评审会和征询相关部门意见后定稿。本导则的编制得到了上海市消防局、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等部门的大力支持。 本导则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总平面、建筑、结构、机电设备等五部分内容,并附条文说明及加装电梯推荐方案图。请各单位在执行本导则过程中,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与数据,随时将意见和建议反馈给上海现代建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地址:上海市石门二路258 号;邮编:),以供今后修订参考。 导则编制单位:上海现代建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导则主要起草人:李承铭李军邓康年金骞曹贤林李进军 岳建勇赵郁朱家真杨钦傅彬侯胜男

目次 1 总则 (1) 2 总平面 (1) 3 建筑 (1) 4 结构 (3) 5 机电设备 (3) 6 其他 (4) 附表1:既有住宅常见户型加装电梯示意 (5) 附表2:既有住宅其它户型加装电梯示意 (7) 条文说明 (12) 加装电梯推荐方案图(方案一、方案二) (14)

1 总则 1.0.1为规范和指导本市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的设计工作,制定本导则。 1.0.2 本导则适用于本市既有多层住宅(含底层为商业用房,上部6层为住宅的7层既有住宅)的加装电梯工程设计。 1.0.3 设计依据 1、既有多层住宅设计图纸及相关技术资料。 2、设计应符合的前期条件: 1)方案阶段:项目符合相关主管部门要求的关于本市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须满足的前期条件。 2)施工图阶段:方案设计已通过规划、消防及其它相关部门的审批或审核。 3、设计应符合国家和本市其他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1.0.4 设计原则 1、应遵循安全、节能、环保、经济等原则,同时便于施工、安装和运营维护。 2、尽量减少对住宅现有使用功能和周边环境及相关配套设施的影响。 2 总平面 2.0.1加装电梯后小区道路宽度应符合《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要求。当原小区道路宽度不符合《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时,不得再减小道路宽度。 2.0.2加装电梯后消防车道宽度须满足现行规范要求。当原消防车道宽度不满足现行规范要求时,不得再降低其宽度。 2.0.3加装电梯应尽量减少和避免对小区地下总体管线的影响。 2.0.4方案设计应包含设计说明和总平面图,设计说明中须对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后的新增建筑面积进行表述,总平面图中需明确该住宅与相邻建筑的总体关系。 3 建筑 3.0.1候梯厅深度不宜小于1.5m,有条件时深度可放大至1.8m。底层候梯厅宜有不

教师晋升职务考核细则

巴州区金碑乡中心小学校 教师专业技术职务晋升考评细则 一﹒目的 为了充分调动全体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本着“公平﹑公开”的原则,客观评价教师的德﹑能﹑勤﹑绩,使之更好的推动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在评聘工作中,坚持“重师德﹑重能力﹑重业绩﹑重贡献”的原则,充分体现中小学教师职业特点,切实将确有真才实学,师德高尚,教书育人成绩显著,专业技术水平达到任职条件的同志推荐出来,特制定本《细则》。 二﹒考评内容 (一)﹒师德考核(15分)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有良好的师德,遵守法纪,品德言行堪为学生表率。关心爱护学生,教书育人,使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热爱并努力做好本职工作。(10分)2﹑工作态度(5分) 服从学校安排,教好的完成学校分配的各项任务 (二)﹒教龄,职称年限,学历的考核(35分) 1﹑教龄按(20分)计 以参评教师中教龄最长者为基础。20分÷最长教龄年限﹦每任教一年的实际得分。教龄个人得分﹦每任教一年的实际得分×本人实际任教年限。(说明:至于教龄的认定,可做专题向教体局请示,以教体局的回复为准。) 2﹑现任技术职务任职年限按10分计。参照教龄分值的办法执行。3﹑学历(5分) 中师3分,大专4分,本科5分(非师范类的必须有教育学,心理学的成绩或合格证) (三)﹒教师实绩考核(50分) 1﹑认定年限(以学校实际可提供考核数据的年限为准),即从2010年起。 2﹑考核办法 凡申请参加晋升职称的教师的教学成绩必须在近几年(即从2010年可查依据以来)在学区评估中位列前茅,修业班(以店子﹑芦山﹑曾口小学﹑三江小学﹑甘泉小学各班为参照物)分值为:按名次分别计分为10﹑8﹑6﹑4﹑2﹑1(倒数第一者不给分)。(其中中小学毕业班获得前四位者,分别在各名次内加2分,同时,因学校工作需要,学校安排了个别教师在初中任教,如这部分教师参加小学教师的评聘,在同位次的基础上加2分)。

学校 目标管理考核方案

学校目标管理考核方案(说明:word格式,版面已排好,下载后可直接使用)

为了努力建设一支具有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作风优良的学校管理者队伍,进一步规范学校管理行为,努力实现学校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全面科学评价学校,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加快我学区教育事业全面、快速、健康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一)学区成立目标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学区各学校教育目标管理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与考核。 组长: 成员: 各学校要成立有专人负责的相应组织机构,配合上级考核小组开展工作。 (二)学区目标管理领导小组分工及职责 陈金莲负责学区目标管理考核工作的全面协调,并负责教师在职在岗、干部坚守岗位情况督查。 第一组 组长: 成员:部分校长及管理干部(临时确定)

职责:①中考、中职招生工作督查。②定期与不定期的常规教育教学检查。③教学教研、体艺工作等分管(重点)工作平时考核、交办任务考核及结果汇总。④分管工作涉及的指标考核及结果汇总。 第二组 组长: 成员:部分校长及管理干部(临时确定) 职责:①人事、退协、工会等分管(重点)工作平时考核、交办任务考核及结果汇总。②分管工作涉及的指标考核及结果汇总。 第三组 组长: 成员:部分校长及管理干部(临时确定) 职责:①定期与不定期的常规德育工作检查。②师德、德育、幼教等分管(重点)工作平时考核、交办任务考核及结果汇总。③分管工作涉及的指标考核及结果汇总。 第四组 组长: 成员:部分校长及管理干部(临时确定) 职责:①财务后勤等分管(重点)工作平时考核、交办任务考核及结果汇总。②分管工作涉及的指标考核及结果汇总。

第五组 组长: 成员:部分校长及管理干部(临时确定) 职责:①安全、学生资助、环境综合治理等分管(重点)工作平时考核、交办任务考核及结果汇总。②分管工作涉及的指标考核及结果汇总。 第六组 组长: 成员:部分校长及管理干部(临时确定) 职责:①春秋两次开学工作检查结果汇总。②办公室、教育信息等分管(重点)工作平时考核、交办任务考核及结果汇总。③分管工作涉及的指标考核及结果汇总。④目标考核结果汇总。 二、考核对象、内容及时间 (一)考核对象:学区各中小学校(园)。 (二)考核内容 1、平时考核(100分) ⑴春秋两次开学工作检查。(20分) ⑵教师在职在岗、干部坚守岗位情况督查。(10分) ⑶定期与不定期的常规教育教学检查。(30分) ⑷教科局安排的重点工作(阶段性中心工作)完成情况督查。(20分)

肝积(肝癌)中医诊疗-方案

肝积(肝癌)中医诊疗方案 一、诊断 (一)疾病诊断 1,诊断:参考《2001年中国抗癌协会肝癌专业委员会制定的原发性肝癌临床诊断标准》。 (1)病理诊断:肝内活肝外病理学检查证实为原发性肝癌者。(2)临床诊断:①AFP≧400ug/L,能排除妊娠、活动性肝病、生殖腺胚胎源性肿瘤及转移性肝癌等,并能触及肿大、坚硬及有结节状的肝脏或影像学检查有肝癌特征的占位性病变者。②AFP﹤400ug/L,能排除妊娠、活动性肝病、生殖腺胚胎源性肿瘤及转移性肝癌等,并有两种影像学检查有肝癌特征性占位病变;或有两肝癌标志物(AFP异质体、异常凝血酶原、r-gt同工酶Ⅱ、a-L-岩藻糖苷酶及CA19-9)等)阳性及一种影像学检查具有肝癌特征性占位性病变者。 ③有肝癌的临床表现,并有肯定的肝外远处转移病灶(包括肉眼可见的血性腹水或在其中发现癌细胞),并能排除转移性肝癌者。 Child-push肝功能改良分级法 临床与生化检测指标 异常程度计 分 1 2 3 1,肝性脑病(分级)无1~2 3~4 2,腹水无轻中度以 上

3,胆红素﹤34.2 34.2~51.3 ﹥51.3 4,白蛋白≧35 28~34 ﹤28 5,凝血酶原时间延长(PT)(秒)1~4 4~6 ﹥6 特殊:针对原发性胆汁性肝硬化(胆 红素) ﹤68.4 68.4~170 ﹥170 1.A级为5~6分;B级为7~9分;C级为10~15分. 2.Child分级出处:Child.C.g(1964),The liver and Portal Hypertention,p50.Philadephia:Saunders 3.Child-push分级出处:Brit.J.Surg.1973;60(8):646~649 4.肝性脑病分期(可参考教科书):Trey C,et.New Englnd J,Medcine.1966;274(3):473~481 2.临床分期:参照中国抗癌协会肝癌专业委员会制定的原发性肝癌临 床分期标准。 原发性肝癌的临床分期 分 期肿瘤癌栓 淋巴结 肿大 远 处 转 移 肝功能分级对应 分期 (肝 门、腹 腔) Child-push 1977 TNM Ⅰa 单个最大直径 ≦3cm 无无无 A ⅠⅠ/ⅡⅠb 单个或两个最无无无 A Ⅰ/Ⅱ

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协议书

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协议书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单元相关业主经过友好协商,就本单元增设电梯项目达成如下协议: 一、房屋坐落:本单元相关业主同意在本单元(区 街道社区小区幢(号)单元)增设载客电梯一部。 二、产权归属:既有住宅增设的电梯,不计入各分户业主的产权面积,不办理不动产登记。 三、申请人:本单元相关业主同意选择以下第种方式组织实施。 (一)自行实施:业主民主推选出为本单元增设电梯项目总负责人。 (二)委托实施:本单元相关业主经过友好协商,现委托代为办理增设电梯的相关手续。 四、业主、电梯项目负责人或第三方代理主要职责: (一)业主主要职责: (二)电梯项目负责人或代理人主要职责: 五、电梯使用管理:按照《AA市电梯安全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经本单元相关业主协商,确定为电梯使用管理单位。确定业主个人作为电梯使用管理单位的,应当提供全体业主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受委托的业主应签订电梯安全管理承诺书。(附件1:个人声明与承诺、个人申请作为特种设备使用管理单位告知书)。 六、资金分摊比例:业主承担的建设资金部分和电梯运行维护费用按下列办法分摊: 1、电梯建设总资金暂以万元估算,各住户的分摊比例按以下办法执行,在完成项目结算后按比例多退少补:

2、每年电梯运行维护费用以万元估算,各用户分摊比例按照以下办法执行,结余部分纳入下一年度电梯运行维护费用。 3、财政补贴资金优先用于增设电梯的日常运行维护管理。 七、电梯投入使用后,除协议提到的有关事项外,其他凡涉及本梯使用的相关事宜,按照《市人民政府关于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作的意见》执行。不尽事宜由业主自行协商解决。 八、本协议一式贰份,项目总负责人或第三方代理一份,所属街道办事处一份。本协议书复印至每位业主一份。 九、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签约日期年月日。 十、其他约定: 十一、本单元业主(产权人)签名: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实施意见【最新版】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实施意见 为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和人口老龄化的需要,完善我县既有多层住宅使用功能,提高居住品质,方便居民生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浙江省公安厅、浙江省民政厅、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国土资源厅、浙江省环境保护厅、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浙江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开展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浙建(2016)6号)等法律、法规、政策,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 开展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应坚持“业主主体、社区主导、政府引导、各方支持”的原则。既要发挥政府的协调服务职能,树立正确的舆论导向,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良好氛围, 更要发挥住宅业主作为物权所有人的主体作用,充分尊重业主意愿, 依法通过民主协商形成合理可行且兼顾各方利益的改造方案。 二、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松阳县城市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既有住宅。既有住宅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中请加装电梯:

(一)具有合法不动产权属证明的无电梯住宅; (二)未列入房屋征收范围和计划; (三)满足建筑物结构安全、消防安全等有关规范要求。 三、组织实施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县建设局)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牵头部门。住宅加装电梯可以以住宅小区、幢或单元为单位提出申请。以小区为单位申请加装电梯的,申请人为该小区业主委员会; 以幢或单元为单位申请加装电梯的,申请人为该幢或单元业主。 申请人可自行实施,也可委托业主代表、业主委员会或电梯企业、具有设计施工资质的单位、物业服务企业、第三方代建单位等作为实施主体代为实施。受托人应当与委托人签订委托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签订协议。加装电梯的服务范围内产权所有人应当自主或者委托社区组织主持,依照《物权法》第七十六条规定就加装电梯方案、资金分摊意见和电梯维护管理等有关问题进行充分协商,经本小区、木幢或本单元房屋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而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总人数

职业技术学院教师职务任职条件的补充要求试行

职业技术学院教师职务任职条件的补充要求(试行) 高等职业技术院校是高等教育体系的组成部分,高等职业技术院校教师职务评聘工作执行原国家教委制发的《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试行条例》。根据原省教委制发的《辽宁省高等学校教师职务任职条件的具体要求》,结合我省高等职业技术院校的实际情况,现提出我省高等职业技术院校教师职务任职条件的补充要求。一、关于教师职业的基本任职条件 原省教委制发的《辽宁省高等学校教师职务任职条件的具体要求》,原则上适用于高等职业技术院校。其中,思想政治条件与职业道德要求、教学工作量、学位(学历)、资历、进修、外语等基本任职条件,原则上适用于高等职业技术院校教师职务评聘工作,1998年以来,原省教委对晋升教师职务任职资历做出了部分修改,即:取得硕士学位五年以上并任副教授五年以上的教师,经学校推荐可按正常晋升条件申报评审教授职务这一政策适用于高等职业技术院校。 有关院校及各级教师职务评聘机构,在教师职务评聘中、执行上述教师职务基本任职条件的同时,也要充分体现高等职业技术院校教师的工作特点(如职业道德方面的特殊要求,实践教学环节等),坚持和充分体现教师职务评聘工作的政策导向,促进高等职业技术院校教师队伍素质的提高和完善。 二、关于"学术水平"的要求 对高等职业技术院校教师"学术水平"的要求,不应局限于理论研究,其中应包括职业技术教育研究和应用技术研究等方面的水平。在学术水平方面,高等职业技术院校与普通高校教师不是知识含量和理论水平的差别,而是知识结构、研究领域和方向的差别。在教师职务评聘工作中,要注意体现高等职业技术院校办学特色和教师工作的特点。 (一)讲师 具有本专业较扎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了解本专业国内外发展现状和趋势,并能将先进技术应用于专业教育和生产实践,取得较好效果;有一定科研和技术开发能力。公开发表过代表本人研究水平的学术论文、设计方案、艺术作品或出版著作。 (二)副教授 具有本专业系统、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专业知识,掌握本专业国内外发展现状

肝癌中医临床路径(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肿瘤科)(最新稿)

肝癌中医临床路径 路径说明:本路径适合于西医诊断为原发性肝癌的患者。 一、肝癌临床路径标准住院流程 (一)适用对象 中医诊断:第一诊断为肝癌(TCD编码:BNA001)。 西医诊断:第一诊断为原发性肝癌(ICD-10编码:C22)。 (二)诊断依据 1.疾病诊断 诊断标准:参考《2001年中国抗癌协会肝癌专业委员会制定的原发性肝癌临床诊断标准》。 2.证候诊断 参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专科协作组肝癌诊疗方案”。 肝癌临床常见证候: 肝郁脾虚证 肝胆湿热证 肝热血瘀证 脾虚湿困证 肝肾阴虚证 (三)治疗方案的选择 治疗方案参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专科协作组肝癌诊疗方案” 1.诊断明确,第一诊断为肝癌(原发性肝癌)。 2.患者适合并接受中医治疗。

(四)标准住院日≤21天 (五)进入路径标准 1.第一诊断必须符合肝癌(TCD编码:BNA001),原发性肝癌(ICD-10编码:C22)。 2.当患者合并其他疾病,但住院期间无需特殊处理也不影响第一诊断时,可以进入路径。 (六)中医证候学观察 四诊合参,收集该病种不同证候的主症、次症、舌、脉特点。注意证候的动态变化。 (七)入院检查项目 1.必需的检查项目 (1)血常规、尿常规、大便常规 (2)肝功能、肾功能、电解质、血糖 (3)凝血功能 (4)乙肝两对半、乙型肝炎DNA测定 (5)肿瘤标志物(AFP/AFU等) (6)胸部正侧位X线片 (7)心电图 (8)上腹CT或B超 2.可选择的检查项目:根据病情需要而定,如上腹MR或PET/CT或超声造影检查、丙型肝炎病毒抗体等。 (八)治疗方法

1.辨证选择口服中药汤剂、中成药。 (1)肝郁脾虚:健脾益气,疏肝软坚。 (2)肝胆湿热:清热利湿,凉血解毒。 (3)肝热血瘀:清肝凉血,解毒祛瘀。 (4)脾虚湿困:健脾益气,利湿解毒。 (5)肝肾阴虚:清热养阴,软坚散结。 2.辨证选择中药注射液静脉滴注。 3.针灸治疗:可根据病情辨证取穴。 4.中药外敷疗法:根据病情需要选择。 5.推拿治疗:根据病情选用。 6.其他疗法:根据病情选用射频消融治疗、中药介入治疗、深部热疗、免疫系统治疗等。 7.内科基础治疗。 8.护理:基础护理及辨证施护。 (九)出院标准 1.主要症状(胁痛、腹胀等)明显改善; 2.疗程结束,无明显并发症; 3.初步形成个体化的治疗方案。 (十)有无变异及原因分析 1.治疗期间出现严重的并发症或合并症,导致住院时间延长,住院费用增加。 2.因患者及其家属意愿而影响本路径执行,退出本路径。

成都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管理办法

附件 成都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适应社会发展,提高居民生活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四川省既有建筑电梯增设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既有住宅是指已建成投入使用、具有合法产权且未设电梯的4层及以上的多层住宅。 第三条规划、建设、房管、质监、消防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各自职责负责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按照简化、便民的原则,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涉及的相关审批手续由各区(市)县规划、建设、房管、质监、消防等部门办理。各区(市)县相关审批部门应当按照优化审批流程要求,采取并联审批、集中审批方式支持加快办理。 第五条增设电梯所需资金可采取以下方式筹集: (一)根据所在楼层等因素,由业主按照一定的分摊比例共同出资,分摊比例由共同出资业主自行协商确定; (二)已建立专项维修资金的,可依法申请使用专项维修资金; (三)其他合法资金来源。 第六条既有建筑电梯增设可以单元为单位进行申请,以同意增设电梯的专有部分业主作为建设单位,也可以书面委托业主代表、物业服务企业、所在街道办事处、原房地产开发企业或其他相关单位作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项目的建设单位。 第七条既有住宅增设电梯主要程序 第一步:业主协商并开展评估;第二步:公示公证;第三步:申请建筑设计方案审查和办理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第四步:进行施工图设计并申请施工许可;第五步:施工并竣工验收。 第八条建设单位应委托设计单位按照现行国家、地方标准,对增设电梯的可行性进行评估,评估内容为是否满足结构安全、消防安全等,必要时应聘请有资质单位对该住宅进行安全性鉴定。

遵义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管理办法(暂行)

遵义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管理办法(暂行) (征求意见稿) 第一条为适应社会发展,提高居民生活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贵州省电梯安全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68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既有住宅是指已建成投入使用、具有合法权属证明或合法报批手续且未设电梯的4层及以上的房屋。 第三条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涉及的相关审批由各县(市、区)规划、住房城乡建设、公安消防、质量监督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能办理,相关部门应按照优化流程的要求提高审批效率。 第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既有住宅,不得增设电梯: (一)不符合城市规划的; (二)达不到相关消防技术标准规范或影响消防安全的; (三)增设电梯将使其与毗邻住宅的通风、采光、通行标准等不符合国家安全规范要求的; (四)房屋结构安全达不到要求的; (五)其他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 第五条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可以房屋单元为单位进行申请,可以同意增设电梯的房屋专有部分业主作为建设单位,也可书面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所在社区、原房地产开发企业或其他相关单位作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程的建设单位。 第六条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建设所需资金可采取以下方式筹集:

(一)根据房屋所在楼层等因素,由业主按照一定分摊比例共同出资,分摊比例由共同出资的业主自行协商确定; (二)其他合法资金来源。 第七条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建设主要程序: (一)业主协商; (二)公示; (三)申请房屋增设电梯设计方案审查,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四)委托对房屋增设电梯进行施工图设计审查,办理施工报备; (五)申请办理质量安全监督登记手续,并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监督意见; (六)工程竣工验收。 第八条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建设单位应委托设计单位按照国家及地方的有关标准,对增设电梯的可行性进行评估,评估内容包括是否满足房屋结构安全、消防安全等,必要时应聘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对该房屋进行安全性鉴定。 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评估和设计原则上由该多层房屋的原建设设计单位承担,原建设设计单位承担有困难的,可委托相应资质的其他设计单位承担。 第九条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符合房屋建筑结构、消防等安全要求; (二)既有住宅分单元增设电梯的,应当经该房屋单元或本幢房屋专有部分占建筑物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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