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住所经营场所申报承诺书

企业住所经营场所申报承诺书
企业住所经营场所申报承诺书

附件:1.企业住所(经营场所)申报承诺书

2.关于同意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证明

3.经营场所备案申请书

4.住所(营业场所)租赁合同

附件1

企业住所(经营场所)申报承诺书

2.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申请设立登记时,本承诺书由全体投资人签署(投资人为

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投资人为企业的由该企业加盖公章);申请住所变更登记时,由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加盖公章。

3.个体工商户申请设立登记、住所变更登记时,由个体工商户经营者签字。

4.非法人分支机构申请设立登记、住所变更登记时,由隶属企业加盖公章。

5.根据实际情况,在房屋权属和房屋性质栏的□中打“√”

关于同意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证明

局:

(企业名称)申请将位于(房屋坐落的详细地址)的房屋作为住所进行登记。该房

屋用途为住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和《山东

省物业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已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

意将此房屋改变为经营性用房,并经(盖章单位)同意。

特此证明。

(盖章单位)

年月日

注:1.本文书适用于市场主体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办理住所登记或经营场所备案。

2.盖章单位为住所所在地的业主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或家属委员会;未成立委员

会的,可由当地街道办事处盖章。

3.提交本文书时,应当填写划横线的内容,去掉括号及括号内的内容。

经营场所备案申请书

注:1.本表适用于经营场所备案;

2.经营场所地址项可加行填写或附页填写。

附件4

住所(营业场所)租赁合同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签订时间:年月日签订地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就房屋租赁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租赁房屋(场所)坐落在市区路号,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

第二条租赁房屋(场所)法定用途:

第三条租赁期限:从年月日至年月日(规定为1年以上20年以内)。

第四条租赁用途:乙方租赁该房屋作为 (备注:拟新设或者变更企业的名称)住所(或生产、经营场所)使用。

第五条月租金为元人民币(大写),租金的支付期限及方式:(如:乙方按每月的月初日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租金,租金直接汇入甲方帐户,开户银行:,帐号:)。

租金变动条款:(如第一年租金为元人民币,以

后每年度递增百分之 %)。

第六条定金(或押金):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后日内须向甲方支付元人民币(大写)作为定金(或押金)。

第七条乙方负责支付出租房屋的水费、电费、煤气费、电话费、闭路电视收视费、卫生费、物业管理费,并承担延期支付费用、违规操作等造成的违约责任;甲方承担租赁期间的房产税、出租所得税及附加费、水电表立户费,但因乙方水电管理使用不善造成的损失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租赁期间,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乙方应服从当地有关部门规定执行,若因此造成甲方财产等损失,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第八条房屋租赁期间,甲方保证并承担下列责任:

1、上述房屋符合出租房屋使用要求;

2、上述房屋手续齐全,属于合法建筑;

3、查验承租方是否办理营业执照,发现承租方未办理营业执照从事经营活动,应及时向工商部门反映;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规定,所出租的房屋符合乙方从事经营活动时对消防条件的要求;

5、如需出卖或抵押上述房屋,甲方应提前个月通知乙方;

6、甲方负责对房屋及其附着物承担正常的房屋维修费用,因甲方延误房屋维修而使乙方或第三人遭受损失的,甲方负责赔偿;

7、交房之前甲方应负责结清出租房屋的有关费用(包括水电费、煤气费、电话费、闭路电视收视费、卫生费、物业管理费);

8、租赁期间,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现状;

9、租赁期内,出租方因拖欠政府的税费,或因其他债务纠纷导致出租房屋受到限制,影响承租人正常使用的,甲方应负责赔偿;

10、其他约定:。

第九条房屋租赁期内,乙方保证并承担下列责任:

1、乙方如将本租赁场所作为歌舞厅、影剧院、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等公众聚集的场所,保证在使用或者开业前,向当地公安消防机构申报,经

消防安全检查合格后,才投入使用或者开业;

2、如需对房屋进行改装或增扩设备时,应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但费用由乙方自理;

3、因使用不当而使房屋或设备损坏的,乙方负责赔偿;

4、乙方应对甲方正常的房屋检查和维修给予协助;

5、乙方应在租赁期届满时把房屋交给甲方,如需继续承租上述房屋,应提前天与甲方协商,双方另签订合同,若未签订续租合同而乙方继续使用房屋,甲方又没有提出异议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6、乙方应负责缴纳出租房屋租赁期限内所发生的费用(包括水电费、煤气费、电话费、闭路电视收视费、卫生费、物业管理费);

7、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改变房屋用途,不得擅自分割或转租;

8、乙方应遵守物业管理部门制定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

9、乙方不得在本房屋从事超越工商部门核准的经营范围的经营活动;

10、乙方变更营业场所,应在迁出本房屋之前七日内到工商部门办结住所(营业场所)变更登记手续;

11、其它约定:。

第十条出租方允许承租方对租赁的房屋(场所)进行正常的装修或改善增设他物,如承租方有权对租赁房屋的内部进行装修、隔断等,但经公安消防机

构审核的建筑工程消防设计需要变更的,应当报经原审核的公安消防机构进行消防验收;未经验收或者经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承租方未经出租方同意,不得私自改变、拆除租赁房屋的结构,或变更用途。承租方若将承租的房屋(场所)转租给第三人,须经出租方同意。

租赁期满,租赁房屋内可移动的装修物品归乙方,不可移动装修物品无偿

归甲方所有。

第十一条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房屋,因此而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1、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租给第三人的;

2、将承租房屋擅自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

3、擅自拆改承租房屋结构或改变用途,损坏房屋的;

4、不交付或者不按约定交付租金连续达天或累计达天以上的;

5、因租赁房屋所欠各项费用达(大写)元以上;

6、违反本合同约定,不承担维修责任致使房屋或设备严重损坏的。

第十二条承租方在出租房屋从事超越经营范围等违法活动或为他人的违法活动提供场所便利条件的,甲方一旦发现或经有关部门通知,应立即终止合同,收回房屋,因此而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十三条甲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由甲方双倍返还定金(或押金),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

1、甲方延迟交付出租房屋天以上;

2、甲方不承担维修责任,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或造成人身伤害、财产损失;

3、出租房屋权属不清,造成乙方无法继续承租;

4、未经乙方同意,擅自改变房屋现状;

5、以欺诈手段骗取定金或租金。

第十四条违约责任:

1、出租方未按时或未按要求维修出租房屋造成承租方人身受到伤害或财物毁损的,负责赔偿损失;

2、承租方逾期交付租金的,除应及时如数补交外,还应当支付占所欠租

金 %的滞纳金;

3、承租方违反合同,擅自转租造成出租房屋(场所)毁坏的,应负损害赔偿责任;

4、承租方因住所(营业场所)变更或终止经营活动需终止本合同时,必须按规定办理住所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并向出租方出示相关证明材料方可终止合同。否则,视为续租,承租方必须按原约定的租金标准继续向出租方支付租金;

5、其他约定:。

第十五条因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承租的房屋或设备损坏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如因不可归责的原因,致使租赁房屋部分或全部损毁、灭失的,承租

方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不支付租金;因租赁房屋部分或全部毁损、灭失,致使

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方可以要求解除合同。

第十六条提前终止合同。

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天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调后签订终止合同书,在终止合同书生效前,本合同仍有效。

如因国家建设、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甲方必须终止合同时,一般应提前天书面通知乙方,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不予赔偿。

第十七条合同期满,承租方应当在天内返还租赁的房屋(场所),租金应在租赁期限到期时由甲方一次性归还乙方(不计利息)。

租赁期限届满前,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天书面向甲方提出,甲方在合同期满前天内向乙方正式书面答复,在同等情况下,应优先租给乙方,租金参照当时周围同档次房屋的租金价格。如果续租,双方应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第十八条合同期满的房屋交接约定:甲乙双方应在合同期满后天内,按以下约定条款交接:

1、装修清场约定:乙方应负责将房屋恢复原装修状况(或保留租期届满时的装修状况,或在期满前天与甲方协商后另定交接条件:);

2、定金(或押金)约定:乙方向甲方交房时,甲方应将定金(或押金)无息退还乙方,如乙方有欠缴的租金及其他未结清的费用,则甲方可将定金(或押金)折抵后剩余部分退还乙方;

3、遗留物约定:甲方向乙方交房天后,或乙方向甲方交房天后,一方有权任意处置另一方的遗留物;

4、变更或注销登记约定:乙方应向甲方出示已办结住所变更登记的证明;如终止经营,应向甲方出示已办结企业注销登记的证明;

5、其他约定:。

第十九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因合同部分条款无效、被撤消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

第二十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项,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条本合同及其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送登记主管机关备案一份。

出租方(盖章、签字):承租方(盖章、签字):

地址:地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注:1.出租方应当拥有房屋的所有权(或使用权,或处分权),承租方是指拟设立的企业或拟变更住所(营业场所)的企业。

2.承租方为拟设立的企业的,由拟任法定代表人签字或者全体股东签字,承租方为拟变更住所(营业场所)的企业的,由企业加盖公章。签名应当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毛笔或签字笔,尽量不与正文脱离单独另用纸签名。

3.凡有下划线的,应当进行填写;要求作选择性填写的,应按规定作选择填写,正式行文时应将提示内容、本注意事项及其他无关内容删除。

4.要求用A4纸、四号(或小四号)的宋体(或仿宋体)打印,可双面打印;多页的,应打上页码,加盖骑缝章;内容涂改无效,复印无效。

住所 经营场所 申报承诺书

住所(经营场所)申报承诺书 一、企业名称:宝天财税 二、申报住所(经营场所)地址:河南省______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路/社区)号 三、使用面积为平方米 四、申报的住所(经营场所)是否属于居民住宅:是□否□ 五、申报的住所(经营场所)是否还登记有其他企业(一址多照): 是□否□ 六、住所(经营场所)使用权取得方式: □自有房产 □租赁,租赁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无偿使用,提供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方式____________,提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承诺内容 1、本企业承诺已取得申报所在地作为本企业住所(经营场所)的合法使用权,不属于依法确定拆迁范围和拆迁期限内的房屋,地址表述真实无误。 2、本企业承诺申报的住所(经营场所)与本企业经营内容相适应,并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地方政府的规定要求,如所申报的住所(经营场所)属于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经有关部门许可审批的,承诺取得相关许可审批后开展经营活动。 3、申报的住所(经营场所)如属于居民住宅,本企业已知悉《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相关规定,承诺遵守有关房屋管理的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的规定,已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企业不扰民、无污染、无安全隐患。 4、本企业所申报的住所(经营场所)如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申报承诺情况与真实情况不符的,愿意接受政府相关部门的纠正和行政处罚,并自行承担所有经济损失及其他法律责任。 承诺人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年月日 备注:1.在对应项的□上打√,并按要求填写补充信息; 2.申请设立登记时,本承诺书由拟任法定代表人、投资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署; 3.申请住所(经营场所)变更登记时,加盖企业公章; 4.申请分支机构登记时,由隶属企业加盖公章。

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承诺书

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承诺书 (样式) (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郑重承诺: 1.申报注册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的地址为:安徽省 市、县(市、区)(乡镇、村)(道路名)(门牌号)(小区楼栋号、房间号)。 2.该住所(经营场所)的所有权人是,其证件号码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其他),为(自有/租赁/无偿提供)使用,属性为(住宅/商铺/其他)。 3.已经依法取得使用权,该住所(经营场所)合法、真实,符合国家安全性规定,不属于违法建筑、经鉴定的危房和其它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生产经营场所,不属于负面清单禁止的行业。 4.日常经营中,严格遵守《民法总则》、《民法通则》、《物权法》等规定,遵守公序良俗,产生争议的主动消除不良影响,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5.不以本次注册登记作为今后房屋征收和拆迁补偿依据。 6.注册登记部门已经告知相关规定和法律责任。 签名:(全体股东/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年月日 (单位盖章) - 1-

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承诺书 (填写说明) 注:以下“说明”供填写“承诺书”参照使用,无需向登记机关提供。 1.本申请书适用于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登记的所有类型市场主体,适用于设立、变更登记及有关事项备案。 2.申请人需如实申报住所(经营场所)的地址、权属和使用方式等信息,并对申报信息的合法性和真实性负责,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对违法建筑,经鉴定的危房,其它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生产经营场所,以及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注册登记负面清单的,申请人不得申报为住所(经营场所)。 4.新设立的公司由全体股东(发起人)签字;变更登记的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分支机构新设立的,由母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分支机构变更登记的,由负责人签字,加盖分支机构印章。其他类型的市场主体,以此标准类推执行。 5.申请人提交的“承诺书”应当使用A4型纸。依本表打印生成的,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签署;手工填写的,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工整填写、签署。 - 2 -

经营场所承诺书3篇

经营场所承诺书3篇 厦门鹭晔船舶服务有限公司拟以位于厦门市海沧区海沧街道海沧村后垵25号的房屋(面积:1平方米)登记作为本企业的经营场所。本企业及全体投资人郑重承诺如下: 1、本企业已取得所申报地址作为本企业经营场所(住所)的合法使用权,详细地址表述真实无误,如真实情况如与陈述不符,视为提交虚假材料,愿意接受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的纠正及行政处罚,并承担由此引起的相关法律责任; 2、本企业已知悉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八十三条“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的规定; 3、如所申报的经营场所法定用途属于住宅的,已知悉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七十七条“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的规定; 4、如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本企业在该地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应当取得规划、环保、公安、消防、文化、卫生和其他相关行政许可机关批准的,本企业将依法向相关行政许可机关提出申请,并经批准后方才开展相应的经营活动;

5、如所申报的经营场所(住所)违反上述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政府主管部门认定属违章建筑或未经批准擅自改变用途,将自行承担所有经济损失,并愿意立即无条件办理变更或注销登记,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6、本企业所申报的经营场所(住所)及营业执照不作为房屋拆迁补偿的依据,若该场所涉及政府依法征用或拆迁,愿意立即无条件办理经营场所(住所)的变更或注销登记。 承诺人: 20XX年05月25日 备注: 1、本文书适用于商事主体办理设立登记、住所变更登记及经营场所备案登记。 2、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申请设立登记时,本承诺书由全体投资人签署(投资人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投资人为企业的由该企业加盖公章);申请住所变更登记或经营场所备案登记时,由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加盖公章。 3、个体工商户申请设立登记、住所变更登记或经营场所备案登记时,由个体工商户经营者签字。 4、非法人分支机构申请设立登记、住所变更登记或经营场所备案登记时,由隶属企业加盖公章。 1承诺由承诺人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勾选。

住所(经营场所)申报承诺书.

住所(经营场所)申报承诺书 一、企业名称: 二、申报住所(经营场所)地址: 河南省市县 (市/区) 乡(镇/街道) 村 (路/社区) 号 三、使用面积为平方米。 四、申报的住所(经营场所)是否属于居民住宅: 是□否 □ 五、申报的住所(经管场所)是否还登记有其他企业(一址多 照) : 是□否□ 六、住所(经营场所)使用权取得方式: □自有房产 □租赁,租赁方: □无偿使用,提供人: □其他方式,提供方: 七、承诺内容 1、本企业承诺已取得申报所在地作为本企业住所(经营场所) 的合法使用权, 不属于依法确定拆迁范围和拆迂期限内的房屋, 地 址表述真实无误。 2、本企业承诺申报的住所(经营场所)与本企业经营内容相适应, 并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地方政府的规定要求,如所申报 的住所(经营场所)属于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经有关部门许可审批的, 承诺取得相关许可审批后开展经营活动。 3、申报的住所(经营场所)如属于居民住宅,本企业已知悉《中 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相关规定,承诺遵守有关房屋管理的法律、 法规以及管理规约的规定,已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企业不扰民、 无污染、无安全隐患。 4、本企业所申报的住所(经营场所)如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申报承诺情况与真实情况不符的,愿意接受政府相关部门的纠正和行 政处罚,并自行承担所有经济损失及其他法律责任。 承诺人签字(盖章) : 年月日 备注: 1、在对应项的□上打√,并按要求填写补充信息; 2、申请设立登记时, 本承诺书由拟任法定代表人、投资人、 执行事务合伙人签署; 3、申请住所(经菅场所)变更登记时,加盖企业公章; 4、申请分支机构登记时, 由隶属企业加盖公章。

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使用承诺书

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使用承诺书市场主体名称 住所(经营场所) 详细地址 房屋用途□住宅(□城镇非独立住宅□城镇独立住宅□农村住宅)□商业及其他非住宅 产权所有人 是否属于公告 拆迁征收范围内 □是□否 是否实行住所与实 际经营场所分离 □是□否实际经营场所 申请人已阅读《苏州市政府关于放宽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为《实施意见》)和相关法律法规,知晓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所申报的住所(经营场所)符合规定,并郑重作出以下承诺: 1.该住所(经营场所)符合建筑安全、生产安全的要求,符合国家对相关行业的特定要求, 不属于违章建筑、非法建筑、危险建筑等依法不能用作住所(经营场所)的建筑物。 2.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经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在该住所(经营场所)从事相关经营活动的, 在取得许可证或批准文件前不开展相关经营活动;法律、法规禁止的经营项目及《产业结构调 整指导目录》中限制类、淘汰类经营项目,不得经营。 3.使用城镇住宅作为住所(经营场所)的,已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不从事《实施 意见》第七条范围内的经营项目;遵守有关房屋管理的法律、法规及管理规约的规定。 4.使用城镇非独立住宅作为住所(经营场所)的,从事的经营项目不超出《实施意见》第 五条所列十类经营项目;使用城镇独立住宅作为住所(经营场所)的,在办理增加经营项目登 记前应再次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 5.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使用城镇住宅作为住所(经营场所)的,从事的是无污染 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生产经营。 6.知晓《苏州市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禁设区域清单》,不在禁设区域内从事禁止项目。 知晓相城区《关于工业项目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住所(经营场所) 选址符合《指导意见》有关规定,不从事《指导意见》禁止发展产业的经营项目,不从事《指导 意见》限制发展产业中属禁止建设的经营项目。 7.知晓营业执照不作为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凭证,以及不作为房屋征收的补偿依据。 8.提交的文件、证件材料真实、合法、有效,复印件与原件一致。 请仔细阅读承诺条款,并亲笔抄录“我已知晓以上承诺条款”。 □□□□□□□□□□ 法定代表人(经营者)签名: (盖章) 年月日注:1.本承诺书适用于所有市场主体设立(开业)登记、变更住所(经营场所)登记、变更经营 范围登记; 2.设立登记时各类企业、农民合作社由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投资人)签名,个体 工商户由经营者签名,分支机构由所属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投资人)签名。变更住 所(经营场所)登记时,各类企业、农民合作社同时还需加盖公章。分支机构无论设立、变更(经营 场所)均需同时加盖所属企业公章。

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承诺书

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承诺书 (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郑重承诺: 1.申报注册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的地址为:安徽省 。 2.该住所(经营场所)的所有权人是,其证件号码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其他),为(自有/租赁/无偿提供)使用,属性为(住宅/商铺/其他)。 3.已经依法取得使用权,该住所(经营场所)合法、真实,符合国家安全性规定,不属于违法建筑、经鉴定的危房和其它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生产经营场所,不属于负面清单禁止的行业。 4.日常经营中,严格遵守《民法总则》、《民法通则》、《物权法》等规定,遵守公序良俗,产生争议的主动消除不良影响,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5.不以本次注册登记作为今后房屋征收和拆迁补偿依据。 6.注册登记部门已经告知相关规定和法律责任。 签名:(全体股东/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年月日 (单位盖章) - 1-

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承诺书 (填写说明) 注:以下“说明”供填写“承诺书”参照使用,无需向登记机关提供。 1.本申请书适用于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登记的所有类型市场主体,适用于设立、变更登记及有关事项备案。 2.申请人需如实申报住所(经营场所)的地址、权属和使用方式等信息,并对申报信息的合法性和真实性负责,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对违法建筑,经鉴定的危房,其它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生产经营场所,以及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注册登记负面清单的,申请人不得申报为住所(经营场所)。 4.新设立的公司由全体股东(发起人)签字;变更登记的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分支机构新设立的,由母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分支机构变更登记的,由负责人签字,加盖分支机构印章。其他类型的市场主体,以此标准类推执行。 5.申请人提交的“承诺书”应当使用A4型纸。依本表打印生成的,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签署;手工填写的,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工整填写、签署。 - 2 -

住所申报承诺书

住所(经营场所)申报承诺书 一、企业名称许昌胜泰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二、申报住所(经营场所)地址:河南省许昌市建安区县(市/区) 椹涧乡(镇/街道)坡张村(路/社区)一组。 三、使用面积为 3132 平方米。 四、申报的住所(经营场所)是否属于民用住宅: □是√否 五、申报的住所(经营场所)是否还登记有其他企业(一址多照): □是√否 六、住所(经营场所)使用权取得方式: □自有房产 √租赁,租赁方:张水长、张创省、张水见、张宗堂、张宗贤、张玉法、张水清 □无偿使用,提供人: □其他方式,提供方: 七、承诺内容 1、本企业承诺已取得申报所在地作为本企业住所(经营场所)的合法使用权,不属于依法确定拆迁范围和拆迁期限内的房屋,地址表述真实无误。 2、本企业承诺申报的住所(经营场所)与本企业经营内容相适应,并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地方政府的规定要求,如所申报的住所(经营场所)属于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经有关部门许可审批的,承诺取得相关许可审批后开展经营活动。 3、申报的住所(经营场所)如属于居民住宅,本企业已知悉《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相关规定,承诺遵守有关房屋管理的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的规定,已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企业不扰民,无污染,无安全隐患。 4、本企业承诺申报的住所(经营场所)如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申报承诺情况与真实情况不符的,愿意接受政府相关部门的纠正和行政处罚,并自行承担所有经济损失及其他法律责任。 承诺人签字(盖章): 年月日 备注:1、在对应的□上打√,并按要求填写补充信息; 2、申请设立登记时,本承诺书由拟定法定代表人、投资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署; 3、申请住所(经营场所)变更登记时,加盖企业盖章; 4、申请分支机构登记时,由隶属企业加盖公章。

公司经营场所承诺书模板范文

公司经营场所承诺书模板范文公司、企业在其住所之外,还可以有其他的经营场所,需要写下承诺书才能更好管理这些场所。下面我带大家了解公司对经营场所该如何写承诺书,以供大家参考。 公司经营场所承诺书篇一 经营场所承诺书 拟以位于厦门市龙山中路70号文全园5#楼201的房屋(面积:500平方米)备案作为本商事主体的经营场所。 本商事主体及全体投资人郑重承诺如下: 1、本商事主体已取得所申报地址作为本商事主体经营场所的合法使用权,详细地址表述真实无误; 2、如所申报的经营场所法定用途属于住宅的,已知悉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七十七条“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的规定; 3、如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商事主体在该地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应当取得规划、环保、公安、消防、文化、卫生和其他相关行政许可机关批准的,本商事主体将依法向相关行政许可机关提出申请,并经批准后方才开展相应的经营活动。

承诺人:XXX 时间:XXXX年XX月XX日 公司经营场所承诺书篇二 公司住所(经营场所)使用承诺书 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现申请将位于市区 的房屋,作为公司住所(经营场所)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特做出如下承诺: 1、已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并承诺按照物权法的相关规定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2、遵守有关房屋管理的法律、法规以及管理的规约; 3、将该处房屋作为公司住所已经相关利害关系人同意; 4、本住所在申请登记注册时,如已经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拆迁范围之内,保证无条件配合拆迁,且不索要经营性等补偿。以上承诺属实,投资人愿对此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并接受登记机关对因本承诺不实而导致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投资人(股东)签字: 房屋提供者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公司经营场所承诺书篇三

住所经营场所承诺书

住所经营场所承诺书 This manuscript was revised by the office on December 10, 2020.

住所(经营场所)承诺书 工商行政管理局: 用于申请设立(变更)市场主体的住所(经营场所)不是非法建筑、危险建筑、被征收房屋。不属于有禁止性规定的特定行业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 特此承诺。 声明:承诺人已认真阅读并知悉《相关说明》的详细内容。 承诺人签字(盖章): 年月日 相关说明 一、设立登记时的承诺人为公司股东发起人、投资人、合伙人、经营者。 二、变更登记时的承诺人为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 三、承诺人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加盖公章。 四、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主要禁止性规定: 1.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禁止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消防法》)。 2.在人民防空工程内,禁止生产、存储爆炸、剧毒、易燃、放射性等危险物(《人民防空法》)。 3.在中小学校附近,禁止开办营业性歌舞厅、营业性电子游戏场所以及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场所(《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小学校园周边,禁止设置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学、小学校园周围200米和居民住宅楼(院)内,禁止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

4.娱乐场所禁止设在下列地点:居民楼、博物馆、图书馆和被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建筑物内,居民住宅区和学校、医院、机关周围,车站、机场等人群密集的场所,建筑物地下一层以下,与危险化学品仓库毗连的区域(《娱乐场所管理条例》)。 5.居民住宅区内禁止开办歌舞厅、游戏厅、机动车维修业、废旧物资回收、加工业服务项目;多层住宅楼内(含楼下公建房)禁止开办饮食业、洗浴场所服务项目(《大连市城市饮食娱乐服务企业污染防治管理办法》)。 6.凡列入大连市再生资源利用产业集中布局目录中的新建、扩建项目,禁止在生态工业园外设立(《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大连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静脉产业类)开发建设的若干意见》)。 7.废旧金属收购站点,禁止设立在铁路沿线、矿区、油田、港口、机场、施工工地、军事禁区和金属冶炼加工附近(城市市内200米、农村500米)。(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公安部《关于开展废旧金属收购站点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申请住所经营场所登记信用承诺书

申请住所(经营场所)登记信用承诺书 连云港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本企业已申请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拟申请的住所(经营场所)位 于。本企业和全体投资人现郑重作出如下承诺: 1、本企业已取得上述房屋的合法使用权,详细地址表述真实无误,提交的申请材料真实、合法、有效,复印文本与原件一致。如果与真实情况不符,视为提交虚假材料,愿意接受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纠正及行政处罚,并承担由此引起的相关行政、民事法律责任。 2、该住所非住宅,是真实存在的场所。 3、该住所是合法的,不属于非法建筑、违法建筑、危险建筑、被依法征收即将实施拆除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用于住所的其他建筑。 4、该住所符合安全使用要求,是可用于经营活动的场所 5、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经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在住所(经营场所)从事相关经营活动的,本企业将依法向相关行政许可机关提出申请,取得许可证或批准文件后再开展相关经营活动。 6、本企业在该住所(经营场所)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符合经核定的房屋建筑物用途,经营范围中如包含有与房屋建筑物用途不一致的生产经营项目,将另行选择用途符合的经营场所设立分支机构经营; 7、本企业在住所(经营场所)内不从事危及国家安全、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影响人民身体健康、对环境造成污染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企业和个人不得开展的生产经营活动。

8、申报的住所(经营场所)及营业执照不作为房屋征收补偿的依据。 9、自觉接受国土、规划、住房、建设、城管、文化、卫生、公安、消防、安监、环保等行政主管部门对企业住所(经营场所)应当具备特定条件,或者利用非法建筑、违法建筑、危险建筑、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等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并接受有关部门的纠正和行政处罚,自行承担所有经济损失,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企业因上述问题被有关部门依法查处后住所(经营场所)发生变动的,及时依法办理住所(经营场所)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 10、自觉接受工商登记机关对企业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情况的监督管理,并承担因住所(经营场所)的实际情况与工商登记不相符、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登记以及违反本承诺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承诺人: 年月日 备注: 1、本文书适用于企业办理非住宅的住所(经营场所)登记。 2、企业申请设立登记时,由全体投资人签署(投资人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投资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盖公章);申请变更登记时,由企业盖公章。 3、企业为分支机构的,申请设立登记时,由隶属企业盖公章;变更登记时,由企业盖公章。 1

经营场所安全承诺书

经营场所安全承诺书 ××市公安局: 按照商务部、公安部xx年第八号令《典当管理办法》对典当行房屋建筑、经营设施安全的规定和要求,特制订以下安全防范设施规划方案,请贵局审查。 一、经营场所内设置录像设备(录像资料至少保存2个月) 1、营业大厅内在南北(东西)两边分别设置两个自动摄像头。 2。、摄像头分别朝不同的方位,使大厅处于全方位监控,不留死角。 3、电视监控管理人员必须熟悉了解监控录像设备的性能、作用、特点,熟悉掌握监控操作、保养、保管的方法,学会一般故障的排除,管好用好设施。 4、值班人员应做好监控设备的维护保养,每对控制台、监控器、电源开关、线路和备用电源进行检查和擦拭。 5、当设备器材发生故障时,应迅速查明原因,并及时请专业技术人员维修。 二、营业柜台设防护设施 1、营业大厅设置封闭式柜台,高度不低于1.2米,宽度不少于0.6米,柜台应牢固美观。 2、柜台上方安装防弹透明玻璃,根据业务需要,柜台应设置数个30cm(长)×20cm(宽)×15cm(高以槽底计算)、底部为弧形的槽式窗口。

3、柜台内配备一定数量的保卫器材及临时现金保管用的保险柜×个。 4、营业网点夜间不存放现金,每日开业后再将现金存入保险柜内。 三、设置符合安全要求的典当物品保管库房和保险箱(柜、库) 1、设置全封闭库房一处,以备放置典当物品。 2、库房内配防潮、灭火设备,安装防爆灯,配备应急照明灯。 3、库房内放大型保险箱一组、保险柜2个,以备放置典当来的金银物品及贵重物品。 4、库房内电器设施除照明用其余一概不准使用,电线采用符合国家电业标准的正规电线,合理布置做到不漏不破。 5、库房做到24小时值班制度,由2名兼职保安轮流24小时值班,并配备通讯报警设施。 四、设置报警装置 1、营业大厅柜台内安装紧急报警装置,报警装置的安装及线路的布设做到安全隐蔽,防破坏,便于维修,并且报警开关的设置保证工作人员使用方便,遇到险情能迅速报警。 2、库房内保安人员配备对讲机或程控电话各一部,遇到险情能迅速报警并通知相关人员。 3、库房内配备一定数量的防卫器材,做到警钟长鸣,确保安全。 五、门窗设置防护设施 1、营业大厅出入口安装质量可靠的防盗安全门。

住所经营场所申报承诺书

住所(经营场所)申报承诺书

住所(经营场所)申报承诺书填写说明 注:该表格仅适用于负面清单以外的情形。以下“说明”供填写申报承诺书参照使用,不需向登记机关提供。 1.本文书使用于内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登记。 2.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申请登记时,本承诺书由全体投资人签署(投资人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投资人为企业的由该企业加盖公章),申请住所变更登记时,由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加盖公章。 3.个体工商户申请设立登记、住所变更登记时,由个体工商户经营者签字。 4.非法人分支机构申请设立登记、住所变更登记时,由隶属企业加盖公章。 5.根据实际情况,在房屋权属和房屋性质栏的□中打“√”。 6.申报的住所(经营场所)为企业法律文书接收地。 7.申请人提交的承诺书应当使用A4纸。依本表打印生成,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签署;手工填写的,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工整填写、签署。

路桥区住所(经营场所)申报制负面清单 下列情形不适用住所(经营场所)信息申报, 需提供住所(经营场所)合法使用证明: 1.对规划为经营性用途的地下空间; 2.商务秘书企业; 3.军队、武警等单位所有、属于专项管理的房屋; 4.对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 5.登记机关有收到该住所(经营场所)存在争议的初步证据; 6.因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登记部门认为不适宜申报制情形的。 (1)在市场内经营的且市场名称登记证已过期(菜市场除外); (2)经营场所在工业园区、电商产业园等各类产业园区内的; (3)学校教学用房 (4)重污染行业:电镀、酸洗、铝氧化、镕炼、废旧金属回收拆解、化学产品制造等; (5)注册名称或经营范围出现跟“金融”有关字样的机构,包括交易所、金融、资产管理、理财、基金、基金管理、投资管理、财富管理、股权投资基金、网贷、网络借贷、P2P、股权众筹、互联网保险、支付、担保、典当、拍卖、投资咨询等; (6)食品生产(含小作坊)、餐饮经营、药品经营、医疗器械经营、培训类、托育服务类企业; (7)经营范围含“其他无需审批的合法业务”; (8)其他不适宜申报制情形的。

住所(经营场所)使用承诺书

住所(经营场所)使用承诺书 市场主体的名称或姓名云南华众照明工程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住所(经营场所)重庆市渝中区 5-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及《重庆市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承诺人将上述作为住所(经营场所)的房屋由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作出如下承诺: 一、知悉《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及《重庆市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相关规定; 二、遵守有关房屋管理的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的规定; 三、已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 四、上述作为住所(经营场所)的房屋,其使用用途仅限于行政办公、通讯联络。是□否□ 五、上述作为住所(经营场所)的房屋,承诺人承诺做到: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从事国家限制或者禁止的行业;不产生噪音、油烟污染、有毒有害气体;不造成房屋安全隐患;不影响居民正常生活。自觉履行本承诺;自觉接受房屋权利人、居民、业主委员会、居民委员会、街道办事处以及相关部门的监督。 如违反上述承诺影响居民正常生活而造成居民投诉、纠纷,相关权利人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自愿承担侵权责任;同时将企业搬迁至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住所(经营场所)。 承诺人盖章或签字: 年月日 注:1、市场主体的住所(经营场所)涉及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填写此承诺书。承诺书中的第四项 承诺由承诺人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勾选。 2、市场主体的类型为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市场主体的名称或姓名”栏应填写该企业、农民专 业合作社的名称;市场主体的类型为个体工商户的,“市场主体的名称或姓名”栏应填写该个体工商户经营 者的姓名。 3、市场主体的类型为企业的,其设立登记时,承诺人为出资人,由出资人盖章或签字;市场主体的类 型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其设立登记时,承诺人为全体设立人,由全体设立人盖章或签字;市场主体的类 型为个体工商户的,其开业登记时,承诺人为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者,由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者签字。 4、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变更登记时,承诺人为该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由该企业、农民专业合作 社盖章;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时,承诺人为该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者,由该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者签字。

公司经营场所承诺书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 公司经营场所承诺书 篇一:公司经营场所承诺书 篇一:经营场所承诺书 经营 场所(住所)承诺书 1、本企业已取得所 申报地址作为本企业经营场所(住所)的合法使用权,详细地址表述真实无误,如真实情况 如与陈述不符,视为提交虚假材料,愿意接受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的纠正及行政处罚,并承担 由此引起的相关法律责任; 2、本企业已知悉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八十三条“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 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 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

排除妨碍,赔偿损失”的规定; 3、如所申报的经营 场所法定用途属于住宅的,已知悉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七十七条“业主不得违 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 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的规定; 4、如依照法律、法 规的规定,本企业在该地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应当取得规划、环保、公安、消防、文化、 卫生和其他相关行政许可机关批准的,本企业将依法向相关行政许可机关提出申请,并经批 准后方才开展相应的经营活动; 5、如所申报的经营 场所(住所)违反上述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政府主管部门认定属违章建筑或未经批准擅自改 变用途,将自行承担所有经济损失,并愿意立即无条件办理变更或注销登记,并承担由此引 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6、本企业所申报的 经营场所(住所)及营业执照不作为房屋拆迁补偿的依

据,若该场所涉及政府依法征用或拆 迁,愿意立即无条件办理经营场所(住所)的变更或注销登记。承诺人: 20XX年05月25日 备注: 1、本文书适用于商 事主体办理设立登记、住所变更登记及经营场所备案登记。 2、企业、农民专业 合作社申请设立登记时,本承诺书由全体投资人签署(投资人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投资 人为企业的由该企业加盖公章);申请住所变更登记或经营场所备案登记时,由企业、农民专 业合作社加盖公章。 3、个体工商户申请 设立登记、住所变更登记或经营场所备案登记时,由个体工商户经营者签字。 4、非法人分支机构 申请设立登记、住所变更登记或经营场所备案登记时,由隶属企业加盖公章。 篇二:公司住所(经营场所)使用承诺书 公司

住所经营场所承诺书公司承诺书模板

住所经营场所承诺书-公司承诺书模 板 5,模板-公司挂牌申请及承诺书 公司挂牌申请及承诺书 本公司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在广西北部湾股权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创新板挂牌,遵守广西北部湾股权交易所相关制度和规定。现本公司向广西北部湾股权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在创新板挂牌,本公司的挂牌推荐机构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公司承诺: 1、本公司在广西北部湾股权交易所创新板挂牌时,所提交的材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本公司在广西北部湾股权交易所创新板挂牌后,公司及股东均遵守广西北部湾股权交易所相关信息披露制度,对披露信息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本公司在广西北部湾股权交易所网站进行首次信息展示时,同意使用推荐商制作的《推荐调查报告书》中“公司基本情况”、“经营情况”及“公司联系信息”项目下所陈述的内容;并同意披露以下项目内容:公司高管信息,公司股权结构,企业财务信息。 股东签章:___________ ___________ ___________ ___________ ___________ ___________ 申请挂牌公司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月__日诚信承诺书(模板) xx省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诚信承诺书 本人承诺所提交的所有申报材料均真实有效,如提供虚假、失实的申报材料,本人愿就此承担相应责任,接受有关部门给予的严肃处理,三年内不得申

报任职资格。 承诺人: 工作单位: 年月日 贵州省单位报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诚信承诺书 本单位承诺严格按照贵州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工作程序对本单位申报人员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推荐,承诺本单位推荐材料的真实性。如本单位没有按规定程序推荐申报,有弄虚作假现象或单位有关人员为申报人弄虚作假提供帮助,自愿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相关责任及后果。 审核人: 年月日 2安全承诺书公司 安全诚信承诺书 XX海事局: 化工品防污染安全是关系人民群众生命健康、企业信誉、行业发展和国家

经营场所登记(备案)承诺书

经营场所登记(备案)承诺书 成都市武侯区行政审批局: 贵局已按照《成都市企业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要求,告知(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企业住所(经营场所)禁止性条款。 现郑重承诺:我(本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未在禁止性场所从事经营活动。 签名: 年月日备注:签名人员应为法定代表人(拟任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或者共委托代理人。 附: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下列场所不得作为企业住所(经营场所) : (一)非(违)法建筑、危险建筑,被征收房屋,不得作为企业住所或经营场所。 (二)历史建筑、公司、公共绿化地带内的场所,不得作为实行会员制,为少数人服务的会所以及从事高档餐饮、茶楼等经营活动的企业住所或经营场所。 (三)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内的场所,不得作为宾馆、招待所、培训中心、疗养院等的企业住所或经营场所。 (四) 未经有利害关系业主同意、未依法取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住宅,不得作为企业住所(经营质所)。 (五)工业集中发展区域外的场所,不得作为工业企业经营场所,按服《成都市严格限制工业园区外新上工业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成府发{2009}25号)规定,经当地政府有关部门认定的除外。 (六)商住楼内紧邻居住层的场所,不得作为可能产生油烟的饮食服务企业的经营场所。 (七)中学、小学校园周围200米范围内或居民住住宅楼(院)内的场所,不得作为从事网吧、游戏(游艺)活动等企业的经营场所。 (八)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标准规范的场所,不得作为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企业的经营质所。 (九)铁路、矿区、油田、机场、港口、军事禁区、施工工地和金属冶炼加工企业附近的场所,不得作为收购废旧金属企业的经营场所。(十)住宅小区、学校和医院周边、重点街道沿街商铺的场所,不得作为从事喷绘、喷漆、屠宰、制革、饲料加工、食品发酵等存在大气污染、水污染、噪音污染等经营活动企业的经营场所。 (十一)居民楼、博物馆、图书馆和被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建筑物内,居民住宅区和学校、医院、机关周围,车站、机场等人群密集的场所,建筑物地下一层以下,与危险化学品仓库毗连的区域,不得作为从事娱乐经营企业的经营场所。 (十二)各区(市)县政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城市管理实际需要,依法明确的不得作为企业住所或经营场所的其他场所。(十三)依据法律法规规章以及省、市有关规走,不得作为企业住所或经营场所的其他场所。

公司经营场所承诺书

公司经营场所承诺书 公司经营场所承诺书篇一: 经营场所承诺书 拟以位于XX市龙山中路70号文全园5#楼201 的房屋(面积: 500 平方米)备案作为本商事主体的经营场所。 本商事主体及全体投资人郑重承诺如下: 1、本商事主体已取得所申报地址作为本商事主体经营场所的合法使用权,详细地址表述真实无误; 2、如所申报的经营场所法定用途属于住宅的,已知悉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七十七条“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的规定; 3、如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商事主体在该地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应当取得规划、环保、公安、消防、文化、卫生和其他相关行政许可机关批准的,本商事主体将依法向相关行政许可机关提出申请,并经批准后方才开展相应的经营活动。 承诺人:xxx 时间:xxxx年xx月xx日 公司经营场所承诺书篇二:

公司住所(经营场所)使用承诺书 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现申请将位于市区 的房屋,作为公司住所(经营场所)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特做出如下承诺: 1、已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并承诺按照物权法的相关规定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2、遵守有关房屋管理的法律、法规以及管理的规约; 3、将该处房屋作为公司住所已经相关利害关系人同意; 4、本住所在申请登记注册时,如已经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拆迁范围之内,保证无条件配合拆迁,且不索要经营性等补偿。以上承诺属实,投资人愿对此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并接受登记机关对因本承诺不实而导致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投资人(股东)签字: 房屋提供者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公司经营场所承诺书篇三: 经营场所(住所)承诺书 厦门鹭晔船舶服务有限公司拟以位于 XX市XX区海沧街道海沧村后垵25号的房屋(面积: 1平方米)登记作为本企业的经营场所。

经营场所申报承诺书

word格式 专业资料分享住所(经营场所)申报承诺书 市场主体名称 山东省临沂市县( 区/ 开发区) 乡(镇/ 街道)住所 村(路/ 社区)号(经营场所) □自有□租赁□军队、武警房地产 房屋所有权人 所有权人姓名(名称): 房屋性质□非住宅□住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临沂市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及有 关房屋管理的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的规定,本申请人作出如下承诺: 1. 申报的住所(经营场所)信息与实际情况一致,对申请登记(备案)的住所(经营场所) 已依法取得使用权,具有合法的产权权属、使用功能及法定用途,不属于违法建设、危险建筑、 被征收房屋等依法不能用作住所(经营场所)的房屋。 2. 已知悉《物权法》的相关规定,本住所(经营场所)涉及的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已征得 全部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保证不开展对利害关系人的正常生活造成不良影响的生产经营活动。 3. 在住所(经营场所)不从事危及国家安全、存在安全隐患、影响人民身体健康、对环境造 成污染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开展的生产经营活动。 4. 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经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在住所(经营场所)从事相关经营活动的,未取 得许可证或批准文件前不开展相关经营活动。 申请人对以上承诺事项的真实性负责,自觉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管理,并承担因住所(经营 场所)的实际情况与工商登记不符、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登记 以及违反本承诺而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申请人(签字/ 盖章): 年月日 说明: 1. 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登记申请人为全体投资人、合伙人或成员,其中自然人投资的由 本人签字,非自然人投资的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由经营者签字。 2. 变更登记申请人为市场主体,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 3.签字。 4. 申请人提交的承诺书应当使用A4 型纸,依本表打印生成的,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签署;手工填写的,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工整填写、签署。 5. 根据实际情况,在房屋所有权人、房屋性质的□内打“√”。 - 1 -

住所(经营场所)承诺书

住所(经营场所)承诺书 住所(经营场所)承诺书 住所承诺书工商行政管理局:用于申请设立(变更)市场主体的住所(经营场所)不是非法建筑、危险建筑、被征收房屋。不属于有禁止性规定的特定行业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特此承诺。声明:承诺人已认真阅读并知悉《相关说明》的详细内容。承诺人签字(盖章): 201X年X月X日公司住所使用承诺书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现申请将位于市区的房屋,作为公司住所(经营场所)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特做出如下承诺: 1、已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并承诺按照物权法的相关规定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2、遵守有关房屋管理的法律、法规以及管理的规约; 3、将该处房屋作为公司住所已经相关利害关系人同意; 4、本住所在申请登记注册时,如已经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拆迁范围之内,保证无条件配合拆迁,且不索要经营性等补偿。以上承诺属实,投资人愿对此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并接受登记机关对因本承诺不实而导致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投资人(股东)签字:房屋提供者签字或盖章: 201X年X月X日市场主体住所使用承诺书承诺如下:公司承租的位于号室的房屋用于本公司办公和经营使用。 1、该住所(经营场所)适合本公司经营的业务,没有违反相关行业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 2、房屋租赁协议真实、合法,记载地址完整、准确。 3、该房屋不属住宅,不会产生扰民问题。

4、该房屋不属军产。因租赁协议对房屋地址、规划用途进行虚假记载或者股东进行虚假承诺的,由(或本公司)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 201X年X月X日住所承诺书拟以位于(地址)的房屋(面积:平方米)登记作为本商事主体的住所(经营场所)。本商事主体及全体投资人郑重承诺如下: 1、本商事主体已取得所申报地址作为本商事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的合法使用权,详细地址表述真实无误,如真实情况如与陈述不符,视为提交虚假材料,愿意接受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的纠正及行政处罚,并承担由此引起的相关法律责任; 2、本商事主体已知悉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八十三条“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的规定; 3、如所申报的经营场所法定用途属于住宅的,已知悉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七十七条“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的规定; 4、如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商事主体在该地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应当取得规划、环保、公安、消防、文化、卫生和其他相关行政许可机关批准的,本商事主体将依法向相关行政许可机关提出申请,并经批准后方才开展相应的经营活动;

住所(经营场所)申报承诺书word版本

住所(经营场所)申报 承诺书

住所(经营场所)申报承诺书 一、市场主体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二、住所(经营场所)申报地址:山东省烟台市_________ 县(市、区)乡 镇(街道)_____________ 村(社区、小区)___________ 路(巷) _________ ,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__ 平方米。 三、住所(经营场所)地房屋登记规划用途:□非住宅□住宅 四、承诺内容 1本市场主体已取得申报所在地作为本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的合法使用权,不属于依法确定拆迁范围和拆迁期限内的房屋,地址表述真实无误; 2、已知悉如所申报登记为住所(经营场所)的房屋登记规划用途为住宅、车库或其他住宅附属设施的,应当遵守《物权法》七十七条和《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的规定; 3、已知悉如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市场主体在该地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应当取得国土资源、规划、住房城乡建设、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卫生计生、公安、消 防、环保、安监等相关行政许可机关批准的,本市场主体将在取得相关行政审批后开展经营活动; 4、如本市场主体所申报的住所(经营场所)违反上述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政府主管部门认定属违章建筑或未经批准、许可擅自改变用途,申报情况与真实情况不符的,将立即办理住所(经营场所)变更或注销市场主体登记,并自行承担所有经济损失及其他法律责任; 承诺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曰 备注:1.申请设立登记时,本承诺书由全体投资人签署; 2 、申请住所(经营场所)变更登记(备案)时,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由其 加盖公章,个体工商户由个体工商户经营者签字,分支机构或经营场所备案由隶属企业加盖公章;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