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企业所得税减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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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企业所得税减免

最新企业所得税减免

一、减免税的政策范围

1、高新技术企业

2、软件开发企业

凡领取市软件企业认证小组颁发的《软件产品证书》的软件开发企业(1) 、工资和培训费据实扣除。(2) 、固定资产可以加速折旧。

(3) 、对其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返还的增值税款免征企业所得税。

(4) 、自开始获利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3、第三产业企业

(2) 对科研单位的大专院校服务于各业的技术成果转让、技术培训、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承包所取得的技术性服务收入,暂免缴纳企业所得税。

4、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

5、综合治理企业

企业在设计规定的产品之外,综合利用本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在《资源综合利用目录》内的资源作主要原料生产的产品的所得,自投产经营之日起,免缴企业所得税 5 年。企业利用本企业以外的大宗煤矸石、炉渣、粉煤灰作为主要原料生产建材产品的所得,自生产经营之日起,免缴企业所得税五年。为处理利用其他企业废弃的,在《资源综合利用目录》内的资源而新开办的企业,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后,免缴企业所得税一年。

6、“老、少、边、穷”地区新办企业

在国家确定的革命老根据地、少数民族地区、边远地区、贫困地区新

开办的企业,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减征或者免征所得税三年。北京市没有国家确定的“老、少、边、穷”地区。

7、企业事业单位技术转让(四技收入)

企业、事业单位进行技术转让、以及在技术转让过程中发生的与技术转让有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的所得,年净收入在30 万元以下的,暂免缴纳企业所得税; 超过30 万元的部分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8、风、火、水、震灾害

9、劳动就业服务企业

按照国务院1990年66 号令有关规定,经认定的新办城镇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当年安置城镇待业人员(包括待业青年、国有企业转换经营机制的富余职工、机关事业单位精减机构的富余人员、农转非人员、两劳释放人员)超过企业从业人员总数60%的,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查批准,免缴所得税三年。其三年免缴所得税期满后,当年新安置待业人员占企业原从业人员总数30%以上的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减半缴纳企业所得税两年。

10、下岗失业人员、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军人再就业(优惠)

企业当年新招用下岗失业人员、城镇退役军人不足职工总数30%,但与其签订 1 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可减征企业所得税。减正比例=(企业当年新招用的下岗失业人员、城镇退役军人÷企业职工总数× 100%)×2。

(4)、对现有的服务型企业(除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氧吧外)和商贸企业(批发、批零兼营、其他非零售业务除外)新增加的岗位,当年新招用下岗失业人员达到职工总数30%以上(含),并与其签订 1 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经劳动保障部门认定,税务机关审核,3 年内对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额减征30%。

11、校办企业

教育部门所属的普教性高等学校、中小学校、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

中所举办的校办工厂、农场(不包括商业、服务业)自身从事生产经营的收入所得,经税务机关批准,暂免缴纳企业所得税。社会办学、包括电大、夜(业)大等各类成人学校,企业举办的职工学校、私人办学校不属于普教性学校,因此,其举办的校办工厂、农场不享受校办企业的免税政策。

12、福利生产企业

对民政部门举办的福利生产企业和街道举办而非转办的社会福利生产单位,凡当年安置具有劳动能力的盲、聋、哑、肢体残疾人员占生产人员总数35%以上的,暂免缴纳企业所得税。凡当年安置前述“四残”人员占生产人员总数超过10%,不达35%的减半缴纳企业所得税。

13、乡镇企业

允许乡镇企业按应缴所得税额减征10%,用于补助社会性开支。

14、对军需工厂(指1984年底以前由总后授予代号的企业化工厂),军人服务社(主要为部队内部服务的),军办农场及军办农场中农副产品加工企业(不含挂靠农场的工矿企业及其他企业),军马场(含统一核算的附属企业),暂免缴纳企业所得税。

15、有境外投资的企业

16、合并、兼并企业

(1)企业无论采取何种方式合并、兼并,都不是新办企业,不应享受新办企业的税收优惠照顾。

(2)合并、兼并前各企业应享受的定期减免税优惠,未享受期满的,且剩余期限不一致的,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合并或兼并后的企业可继续享受优惠至期满。

(3)合并、兼并前各企业应享受的定期减免税优惠,未享受期满的,且剩余期限一致的,应分别计算相应的应纳税所得额,分别按

税收法规规定继续享受优惠至期满。合并、兼并后不符合减免税优惠的,照章纳税。

17、分立企业

(1) 企业分立不能视为新办企业,不得享受新办企业的税收优惠照顾。

(2) 分立前享受有关税收优惠尚未期满,分立后的企业符合减免税条件的,可继续享受减免税至期满。

18、转制的科研机构

对转制的科研机构,凡符合企业所得税纳税人条件的,从2001 年起至2005年底止,5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

19、中央各部门机关服务中心

对中央各部门机关服务中心为内部提供的后勤保障服务所取得的收入,在2005年12月31日之前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

20、从事种植林木、林木种子、苗木作物、林产品初加工的企业

自2001年月1月1日起,对包括国有企事业单位在内的所有企事业单位在内的所有企事业单位种植林木、林木种子和苗木作物以及从事林产品初加工取得的所得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

21、军队转业干部

对为安置自主择业的转业干部就业而新办的企业,凡安置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占企业总人数60%(含60%)以上的,经区国家税务局审批后,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 3 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计算方法

企业所得税是指对取得应税所得、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境内企业或者组织,就其生产、经营的纯收益、所得额和其他所得额征收的一种税。

应纳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减免税额-抵免税额

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税率(25%或20%)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前年度亏损

(一) 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

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应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1. 在银行开设结算账户;

2. 独立建立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表;

3. 独立计算盈亏。

(二) 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

是纳税人每一纳税年度内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

(三) 企业所得税的计税依据是应纳税所得额

应纳税所得额=年收入总额- 准予扣除的项目

(四) 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额

1. 收入总额

(1) 生产、经营收入:

(2) 财产转让收入:

(3) 利息收入:

(4) 租赁收入;

(5) 特许权使用费收入:

(6) 股息收入:

(7) 其他收入:包括固定资产盘盈收入,罚款收入,因债权人缘故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物资及现金的溢余收入,教育费附加返还款,逾期没收包装物押金收入以及其他收入。

2、纳入收入总额的其他几项收入

(1) 企事业单位技术性收入减免税均以主管税务部门批准的“技术性收入免税申请表”为依据,未经税务机关审批的所有收入,一律按非技术性收入照章征收企业所得税。

(2) 企业在建工程发生的试运行收入,应并入收入总额予以征税,而不能直接冲减在建工程成本。

(3) 对机构( 企事业单位)从事证券交易取得的收入,应计入当期损益,按规定征收企业所得税。不允许将从事证券交易的所得置于账外隐瞒不报。

(5) 纳税人享受减免或返还的流转税,以及取得的国家财政性补贴和其他补贴收入,除国家另有文件指定专门用途的,都应并入企业所得,计算缴纳所得税。

(6) 企业在基本建设、专项工程及职工福利等方面使用本企业的商品、产品的,均应作为收入处理; 企业对外进行来料加工装配业务节省的材料,如按合同规定留归企业所有,也应作为收入处理。

(7) 企业取得的收入为非货币资产或者权益的,其收入额应参照当时的市场价格计算或估定。

(8) 企业依法清算时,其清算终了后的清算所得,应当依照税法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3. 准予扣除的项目

(1) 成本。

(2) 费用。经营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

(3) 税金。

(4) 损失。

在确定纳税人的扣除项目时,应注意以下两个问题:(1) 企业在纳税年度内应计未计扣除项目,包括各类应计未计费用、应提未提折旧等,不得转移以后年度补扣。(2) 纳税人的财务、会计处理与税收规定不一致的,应依照税收规定予以调整,按税收规定允许扣除的金额,准予扣除。

此外,税法允许下列项目按照规定的范围和标准扣除:

(1) 利息支出。纳税人在生产经营期间,向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支出,按照实际发生数扣除; 向非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支出,不高于按照金融机构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金额部分,准予扣除。

(2) 计税工资。纳税人支付给职工的工资,按照计税工资扣除。

(3) 纳税人的职工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教育费,分别按照计税工资总额的2%、14%、 1.5%计算扣除。

(4) 捐赠。纳税人用于公益、救济性的捐赠,在年度应纳税所得额3%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纳税人直接向受赠人的捐赠不允许扣除。

(5) 业务招待费。

(7) 保险费用。纳税人参加财产保险和运输保险,按照规定缴纳的保险费用,准予扣除。保险公司给予纳税人的无赔款优待,应计入当年应纳税所得额。

(9) 准备金。纳税人按财政部的规定提取的坏账准备金和商品削价准备金,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10) 购买国债的利息收入,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11) 转让各类固定资产发生的费用,允许扣除。

(12) 当期发生的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盘亏、毁损净损失,准予扣除。

(13) 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所得或在当期扣除。

(14) 纳税人按规定支付给总机构的与本企业生产、经营有关的管理费,须提供总机构出具的管理费汇集范围、定额、分配依据和方法等证明文件,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后,准予扣除。

4. 不得扣除的项目

(1) 资本性支出。即纳税人购置、建造固定资产,对外投资的支出。

(2) 无形资产转让、开发支出。

(3) 违法经营的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4) 各项税收的滞纳金、罚金和罚款。

(5) 自然灾害或者意外事故,损失有赔偿的部分。

(6) 超过国家规定允许扣除的公益、救济性捐赠,以及非公益、救济性捐赠。

(7) 各种赞助支出。是指各种非广告性质的赞助支出。

(8) 贷款担保。纳税人为其他独立纳税人提供的,与本身应纳税收入无关的贷款担保等,因被担保方还不清贷款而由纳税人承担的本息等,不得在担保企业税前扣除。

(9) 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各项支出。

5. 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

6. 税额扣除和亏损弥补

(1) 纳税人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已在境外缴纳的所得税款,准予在汇总纳税时,从其应纳税额中扣除,但是扣除额不得超过其境外所得依照我国税法计算的应纳税额。

(2) 纳税人从联营企业分回的税后利润,如果投资方企业所得税税率低于联营企业,不退还所得税; 如果投资方企业所得税税率高于联营企业,投资方企业分回的税后利润应按规定补缴所得税。

(3) 亏损弥补。纳税人发生年度亏损,可以用下一纳税年度的所得弥补; 下一纳税年度的所得不足弥补的,可以逐年延续弥补,但是延续弥补期最长不得超过 5 年。

(五) 企业所得税的税率

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比例税率,一般纳税人的税率为33%。对年所得额在3万元(含3万元)以下的企业,按18%的比例税率征收,对年所得

额在3万元以上,10万元(含10万元)以下的企业,按27% 的比例税率征收。对国务院批准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高新技术企业,经有关部门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纳税人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所得税。

(六) 企业所得税的纳税期限和地点

1.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纳税年度的最后一日为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2. 纳税期限。按年计算,分月或者分季预缴。月份或者季度终了后15 日内预缴,年度终了后 4 个月内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3. 纳税地点。纳税人以独立核算的企业为单位就地纳税。

(七) 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

1. 民族自治地方的企业,需要照顾和鼓励的,经省政府批准,可以给予定期减税或者免税。

2. 现行的企业所得税减免税优惠政策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 国务院批准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设立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所得税; 新办的高新技术企业自投产年度起免征所得税两年。

(3) 企业利用废水、废气、废渣等废弃物为主要原料进行生产的,可在5 年内减征或免征所得税。

(4) 在国家确定的革命老区、少数民族地区、边远地区和贫困地区新办的企业,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后,可减征或者免征所得税 3 年。

(5) 企业事业单位进行技术转让,以及在技术转让过程中发生的与技术转让有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所得,年净收入在30 万元以下的,暂免征收所得税。

(6) 企业遇有风、火、水、震等严重自然灾害,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减征或免征所得税 1 年。

(7) 新办的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当年安置待业人员达到规定比例的,可在 3 年内教征或者免征所得税。

(8) 高等学校和中小学校办工厂,可减征或者免征所得税。

(9) 民政部门举办的福利生产企业可减征或免征所得税。

(10) 乡镇企业可按应缴税款减征10%,用于补助社会性开支的费用,不再执行税前提取的10%办法。

2018年企业所得税新政策

2018年企业所得税新政策 2017年10月30 所谓的企业所得税是企业按照国家要求,在运营期间所需要向国家缴纳的税款,是企业的义务,需要缴纳所得税的有以下几种企业或者组织: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联营企业、股份制企业、有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的其他组织。但是由于年份的不同,每年的企业所得税的规定也有不同,今天我们就来了解下企业所得税的新政策。 一、直接减免税 (一)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减免企业所得税 自2011年1月1日起,对符合条件的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符合企业所得税税法有关规定的,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0〕110号)第二条;《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落实节能服务企业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征收管理问题的公告》(2013年第77号)。 (二)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 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自转制注册之日起免征企业所得税。执行期限为2014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政策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宣部关于继续实施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若干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4号)第一条第一款。 (三)生产和装配伤残人员专门用品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 符合下列条件的居民企业,可在2015年底以前免征企业所得税:1.生产和装配伤残人员专门用品,且在民政部发布的《中国伤残人员专门用品目录》范围之内;2.以销售本企业生产或者装配的伤残人员专门用品为主,且所取得的年度伤

所得税减免申请书doc

所得税减免申请书 篇一:关于企业所得税减免税备案的申请 地方税务局:一、企业基本情况企业注册成立于年月日、注册资本金股东为、经营范围为经营方式为、生产经营开始日期:日、取得第一笔收入日期:年月日。 企业基本生产情况 万元、、年月 二、减免税项目、条件、范围、政策依据、项目、条件、范围、依据 符合规定条件,特向你局申请减免税备案。三、减免税期限、减免税金额免(减)税起止年度:年月日至年月日减免税款(收入、所得)金额:。 纳税人名称(公章) 年月日 声明:本企业报送的备案申请资料真实、合法、有效,如有虚假,本企业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法人代表(签名) 篇二:所得税减免申请书范本

纳税人名称(公章) 纳税人识别号营业执照号注册登记日期联系人邮政编码申请免税期限免税(减计)收入金额加计扣除金额抵扣应纳税所得额生产经营情况及减免税条件注册资本金生产经营范围取得第一笔收入日期联系电话通信地址申请减税期限减、免税项目所得减免(抵免)所得税金额 申请减免税项目 申请减免税依据 申请资料清单 受理部门受理人受理日期 部门审核意见审核人审核日期 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意见审核人审核日期申请日期:篇三:所得税减免申请书 申请单位(公章): 申请时间: 年月日 纳税人基本情况 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名称登记注册类型注册地址

行业生产经营地址生产经营期限起生产经营期限止批准设立机关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财务负责人证照名称固定电话移动电话固定电话移动电话固定电话移动电话 经办人减免税项目名称减免税起止时间 企业减免税备案申请报告 请说明减免税理由、依据、范围、期限、数量、金额等内容 企业减免税备案报送资料清单序号 1 2 3 4 5 6 7 8 纳税人声明:以上提供的情况及报送的材料真实可靠,本纳税单位及法定代表人承担提供责任。法定代表人(负纳税人公章责人) 签章财务负责人签章经办人签章资料名称 篇四:所得税减免申请书 ××鉴字[200 ] ××号 有限公司:我们接受委托,对贵公司提供的申请(××具体减免税项目)企业所得税减免(或加计扣除)事项进行鉴证。贵公司的责任是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会计制度》和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以及纳税申报表并对所提供的会计资料及纳税和减免税资料的真实性、合法

减免所得税优惠明细表(A107040)及填报说明

附件3 A107040减免所得税优惠明细表

A107040《减免所得税优惠明细表》填报说明 本表由享受减免所得税优惠的纳税人填报。纳税人根据税法和相关税收政策规定,填报本年享受减免所得税优惠情况。 一、有关项目填报说明 1.第1行“一、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第2行“其中减半征税”:由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政策的纳税人填报。该政策包括两种情形:一是小型微利企业2015年9月30日之前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20万元的减半征税,应纳税所得税大于20万元、小于30万元的按20%税率征税。二是小型微利企业2015年10月1日之后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的减半征税。本行根据以下情形填写: (1)2015年度汇算清缴需区分以下情况: ①2015年1月1日之前成立的企业 当《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4版)》A100000表第23行>0且≤20万元时,本行等于A100000表第23行×15%的积,该数字同时填入第2行“其中:减半征收”。 当A100000表第23行>20万元且≤30万元时,本行等于A100000表第23行×15%×(2015年10月1日之后经营月份数/2015年度经营月份数)+A100000表第23行×5%×(9/2015年度经营月份数)。A100000表第23行×15%×(2015年10月1日之后经营月份数/2015年度经营月份数)的计算金额,同时填入

第2行“其中:减半征收”。 ②2015年1月1日-2015年9月30日之间成立的企业 当《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4版)》A100000表第23行>0且≤20万元时,本行等于A100000表第23行×15%的积,该数字同时填入第2行“其中:减半征收”。 当A100000表第23行>20万元且≤30万元时,本行等于A100000表第23行×15%×(2015年10月1日之后经营月份数/2015年度经营月份数)+A100000表第23行×5%×(2015年10月1日之前经营月份数/2015年度经营月份数)。A100000表第23行×5%×(2015年10月1日之前经营月份数/2015年度经营月份数)同时填入第2行“其中:减半征收”。 ③2015年10月1日之后的企业 当《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4版)》A100000表第23行>0且≤30万元时,本行等于A100000表第23行×15%的值,该数字同时填入第2行“其中:减半征收”。 为简化计算,2015年度汇算清缴申报时,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大于20万元不超过3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可以按照《20-30万元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比例查询表》(见表1)计算填报该项优惠政策。 2015年度汇算清缴结束后,本部分填报说明废止。 (2)2016年及以后年度汇算清缴时 当《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4

个人所得税政策解读课后习题答案

个人所得税政策解读 一.单选题 1.在个人取得的所得难以界定应纳税所得项目时,应由()确定。 主管税务机关 地方政府 财政部 国务院财政部门 2.我国个人所得税中工资、薪金采用的税率是()。 比例税率 五级超额累进税率 三级超额累进税率 七级超额累进税率 3.我国个人所得税的基本规范是1980年9月10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通过。 二 四 五 三 4.我国个人所得税的征税范围主要划分为()类。 九 十一 十二 十 5.对涉外人员的工资薪金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时,采用的费用扣除标准是()元。 2000 4800 1600 3500 6.我国个人所得税税制改革的目标模式是建立()税制模式。 分类税制模式 分类与综合相结合的税制模式 其他税制模式 综合税制模式 7.税法规定,对于特定行业职工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采取()的方式计征个人所得税。按年计算、分月预缴 按季度计算,分月预缴 按年计算,分季度预缴 按月计算并预缴 8.个体工商户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与其生产经营业务直接相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的扣除额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 5‰ 60%

30% 15% 9.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 2 3 4 5 10.对于在中国境内无住所而在中国境内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纳税义务人和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而在中国境外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纳税义务人,每月允许再附加减除费用为()元。1300 1600 3500 4800 11.中国公民张某2015年12月取得年终奖奖金14400元,当月工资为3600元。则张某取得该笔奖金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元。 3 432 3495 442 12.某人2015年取得特许权使用费收入两次,一次收入为3000元,另一次收入为4500元。则该人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应纳的个人所得税为()。 1160 1180 1200 1340 13.某人将其取得的80000元劳务报酬所得中的30000元通过教育机构捐赠给某希望小学,则该人的这部分劳务报酬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 8200 10000 11440 18600 14.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适用()级超额累进税率。 三 四 五 七 15.某人商场购物抽奖获得价值5800元的电冰箱一台,则该部分所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 125 928 1160 16.建筑设计院某工程师为一工程项目制图,3个月完工交付了图纸。对方第1个月支付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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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全文(20XX最新版本)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应纳税所得额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二节收入 第三节扣除 第四节资产的税务处理 第三章应纳税额 第四章税收优惠 第五章源泉扣缴 第六章特别纳税调整 第七章征收管理 第八章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已经20XX年11月28日国务院第197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企业所得税法第一条所称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是指依照中国法律、行政法规成立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 第三条企业所得税法第二条所称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的企业,包括依照中国法律、行政法规在中国境内成立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条所称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的企业,包括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 第四条企业所得税法第二条所称实际管理机构,是指对企业的生产经营、人员、账务、

财产等实施实质性全面管理和控制的机构。 第五条企业所得税法第二条第三款所称机构、场所,是指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机构、场所,包括: (一)管理机构、营业机构、办事机构; (二)工厂、农场、开采自然资源的场所; (三)提供劳务的场所; (四)从事建筑、安装、装配、修理、勘探等工程作业的场所; (五)其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机构、场所。 非居民企业委托营业代理人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包括委托单位或者个人经常代其签订合同,或者储存、交付货物等,该营业代理人视为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 第六条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所称所得,包括销售货物所得、提供劳务所得、转让财产所得、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所得、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接受捐赠所得和其他所得。 第七条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所称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按照以下原则确定: (一)销售货物所得,按照交易活动发生地确定; (二)提供劳务所得,按照劳务发生地确定; (三)转让财产所得,不动产转让所得按照不动产所在地确定,动产转让所得按照转让动产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权益性投资资产转让所得按照被投资企业所在地确定; (四)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所得,按照分配所得的企业所在地确定; (五)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按照负担、支付所得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或者按照负担、支付所得的个人的住所地确定; (六)其他所得,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确定。 第八条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所称实际联系,是指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拥有据以取得所得的股权、债权,以及拥有、管理、控制据以取得所得的财产等。

所得税减免申请书

所得税减免申请书 篇一关于企业所得税减免税备案的申请 地方税务局一、企业基本情况企业注册成立于年月日、注册资本金股东为、经营范围为经营方式为、生产经营开始日期日、取得第一笔收入日期年月日。 企业基本生产情况 万元、、年月 二、减免税项目、条件、范围、政策依据、项目、条件、范围、依据 符合规定条件,特向你局申请减免税备案。三、减免税期限、减免税金额免(减)税起止年度年月日至年月日减免税款(收入、所得)金额。 纳税人名称(公章) 年月日 声明本企业报送的备案申请资料真实、合法、有效,如有虚假,本企业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法人代表(签名)

篇二所得税减免申请书范文 纳税人名称(公章) 纳税人识别号营业执照号注册登记日期联系人邮政编码申请免税期限免税(减计)收入金额加计扣除金额抵扣应纳税所得额生产经营情况及减免税条件注册资本金生产经营范围取得第一笔收入日期联系电话通信地址申请减税期限减、免税项目所得减免(抵免)所得税金额 申请减免税项目 申请减免税依据 申请资料清单 受理部门受理人受理日期 部门审核意见审核人审核日期 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意见审核人审核日期申请日期 篇三所得税减免申请书 申请单位(公章)

申请时间 年月日 纳税人基本情况 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名称登记注册类型注册地址行业生产经营地址生产经营期限起生产经营期限止批准设立机关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财务负责人证照名称固定电话移动电话固定电话移动电话固定电话移动电话 经办人减免税项目名称减免税起止时间 企业减免税备案申请报告 请说明减免税理由、依据、范围、期限、数量、金额等内容 企业减免税备案报送资料清单序号1 2 3 4 5 6 7 8 纳税人声明以上提供的情况及报送的材料真实可靠,本纳税单位及法定代表人承担提供责任。法定代表人(负纳税人公章责人) 签章财务负责人签章经办人签章资料名称

最新企业所得税细则

最新企业所得税细则 企业是指按国家规定注册、登记的企业。有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的其他组织,是指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依法注册、登记的, 有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 独立经济核算是指同时具备在银行开设结算账户;独立建立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表;独立计算盈亏等条件。 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为进一步增强企业所得税法的可操作性,明确企业所得税 纳税人的范围,实施条例规定,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 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 按照国际通行做法,企业所得税法将纳税人划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并分别规定其纳税义务,即居民企业就其境内 外全部所得纳税;非居民企业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部分纳税。同时,为了防范企业避税,对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 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也认定为居民企业;非居民企业还应当就其取得 的与其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境外所得纳税。 为此,实施条例对“实际管理机构”的政策含义做了明确,即指对企业的生产经营、人员、账务、财产等实施实质性全面管理和控 制的机构;对非居民企业所设立的“机构、场所”的政策含义也做了 明确,即指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机构、场所,包括管理 机构、营业机构、办事机构、工厂、农场、提供劳务的场所、从事 工程作业的场所等,并明确非居民企业委托营业代理人在中国境内 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包括委托单位和个人经常代其签订合同,或 者储存、交付货物等,视为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 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实施条例进一步规定,企业取得收入的货 币形式,包括现金、存款、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准备持有至到期

个人所得税减免政策

个人所得税减免政策 一、劳务报酬所得与工资薪金所得的区别 工资、薪金所得是属于非独立个人劳务活动,即在机关、团体、学校、部队、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中任职、受雇而得到的报酬;劳务报酬所得则是个人独立从事各种技艺、提供各项劳务取得的报酬。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前者存在雇佣与被雇佣关系,后者则不存在这种关系。 (一)工资、薪金所得 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工资、薪金所得的前提是个人因任职、受雇取得的应税所得。 工资、薪金所得的内容: 1、基本工资、工龄(司龄、军龄)工资、职务工资等; 2、各种补贴、津贴; 3、奖金、数月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等; 4、与任职受雇相关的其他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与被服务单位或个人未建立长期的劳动合同,没有稳定的、连续的劳动人事关系,而独立从事各种技艺提供劳务取得的所得。如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新闻、广播、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 具体内容 1.设计。指按照客户的要求,代为制订工程、工艺等各类设计业务。 2.装潢。指接受委托,对物体进行装饰、修饰,使之美观或具有特定用途的作业。 3.安装。指导按照客户要求,对各种机器、设备的装配、安置以及与机器、设备相连的附属设施的装配和被安装机器设备的绝缘、防腐、保温、油漆等工程作业。 4.制图。指受托按实物或设想物体的形象,依体积、面积、距离等,用一定比例绘制成平面图、立体图、透视图等的业务。 5.化验。指受托用物理或化学的方法,检验物质的成分和性质等业务。 6.测试。指利用仪器仪表或其他手段代客户对物品的性能和质量进行检测试验的业务。 7.医疗。指从事各种病情诊断、治疗等医护业务。 8.法律。指受托担任辩护律师、法律顾问,撰写辩护词、起诉书等法律文书的业务。 9.会计。指受托从事会计核算的业务。 10.咨询。指对客户提出的政治、经济、科技、法律、会计、文化等方面的问题进行解答、说明的业务。

可减免企业所得税的5项所得梳理

可减免企业所得税的5项所得梳理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了五项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本文进行梳理。 一、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 (一)所得免税 1、蔬菜、谷物、薯类、油料、豆类、棉花、麻类、糖料、水果、坚果的种植; 2、农作物新品种的选育; 3、中药材的种植; 4、林木的培育和种植; 5、牲畜、家禽的饲养; 6、林产品的采集; 7、灌溉、农产品初加工、兽医、农技推广、农机作业和维修等农、林、牧、渔服务业项目; 8、远洋捕捞。 (二)减半征收 1、花卉、茶以及其他饮料作物、香料作物的种植、观赏性作物的种植; 2、海水养殖、内陆养殖,生物养殖。 (三)不享受优惠 1、从事国家限制和禁止发展的项目 2、购买农产品后直接进行销售的

3、不属于农产品初加工范围 (1)以蔬菜为原料制作的各类蔬菜罐头及碾磨后的园艺植物(如胡椒粉、花椒粉等)。 (2)精炼植物油。 (3)精制茶、边销茶、紧压茶和掺兑各种药物的茶及茶饮料。 (4)加工的各类中成药。 (5)肉类罐头、肉类熟制品、蛋类罐头、各类酸奶、奶酪、奶油、王浆粉、各种蜂产品口服液、胶囊。 (6)熟制的水产品和各类水产品的罐头以及调味烤制的水产食品。 (7)罐装(包括软罐)产品。 (四)其他规定 1、从事不同项目,分别核算不清的,主管税务机关按照比例分摊法或其他合理方法进行核定。 2、公司+农户经营模式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生产企业,可以减免企业所得税。 3、委托或受托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取得的所得,可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 二、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 (一)三免三减半 企业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港口码头、机场、铁路、公路、城市公

公益机构捐赠免征个人所得税政策

一、政策规定 涉及捐赠的个人所得税政策繁多,从法律位阶分类可分为以下两 类: (一)法律、行政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二款规定: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事业和其他公益事业捐赠的部分,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从应纳税所得中扣除。《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税法第六条第二款所说的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事业和其他公益事业的捐赠,是指个人将其所得通过中国境内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教育和其他社会公益事业以及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地区、贫困地区的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义务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 %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捐赠扣除限额=应纳税所得额X30% 如果实际捐赠额大于捐赠限额时,只能按捐赠限额扣除;如果实际捐赠额小于或者等于捐赠限额,按照实际捐赠额扣除。 (二)规范性文件规范性文件又可以分为以下两类: (1 )限额扣除30% 的政策规定。如:个人向光华科技基金会、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中国光彩事业促进会、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中国初级卫生保健基金会、阎宝航教育基金会、中国高级检察官教育基金会、中国金融教育发展基金会、中国国际民间组织合作促进会、中国社会工作协会孤残儿童救助基金管理委员会、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陈嘉庚科学

奖基金会、中国友好和平发展基金会、中华文学基金会、中华农业科教基金会、中国少年儿童文化艺术基金会、中国公安英烈基金会等的捐赠,在个人申报应纳税所得额30% 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具体文件见附件一。 (2 )全额扣除的政策规定。如:个人向公益性青少年活动场所(其中包括新建)的捐赠、红十字事业的捐赠、福利性、非营利性的老年服务机构的捐赠、农村义务教育的捐赠、中华健康快车基金会、孙冶方经济科学基金会、中华慈善总会、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中华见义勇为基金会的捐赠、中国医药卫生事业发展基金会等的捐赠,准予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税前全额扣除。具体文件见附件二。 二、政策解读 (1 )捐赠对象:必须是向教育和其他社会公益事业以及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地区、贫困地区等的捐赠。 (2 )捐赠途径:捐赠必须通过境内的社会团体或国家机关进行。直接向受赠单位或个人的捐赠,不能在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 (3 )捐赠扣除尺度:一般情况下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义务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 %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准予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税前全额扣除的捐赠,必须有文件明确规定的才能税前扣除。 (4 )捐赠扣除期限:个人在税前扣除的对教育事业和其他公益事业的捐赠,其捐赠资金应属于其纳税申报当期的应纳税所得;当

企业所得税减免相关规定

附件4: 企业所得税减免相关规定 一、备案类减免税 (一)高新技术企业 国务院批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所得税;新办高新技术企业自投产年度起免征所得税两年。是指: 1、国务院批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企业,经有关部门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可减按15%税率征收所得税。 2、国务院批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新办高新技术企业,自投产年度起免征所得税两年。 (财税字[1994]001号 1994年3月29日) (二)学校收费、收入 对学校经批准收取并纳入财政预算管理或财政预算外资金专户管理收费不征收企业所得税;对学校取得财政拨款,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用于事业发展专项补助收入,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财税字[2004]39号 2004年2月5日) (三)政府性基金(收费) 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养路费、铁路建设基金、电力建设基金、三峡工程开发基金、新菜地开发基金、公路建设基金、民航基础设施建

设基金、农村教育事业附加费、邮电附加费、港口建设费、市话初装基金、民航机场管理建设费等政府性基金(收费)免征企业所得税。 (财税字[1997]033号 1997年3月24日) (四)电力部门收取供配电贴费 电力部门按国家统一规定向用户收取供配电贴费,凡纳入财政预算内或预算外资金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国税函[1998]112号 1998年2月20日) (五)人防工程使用费收入 人民防空办公室按规定开发利用人防工程所收取人防工程使用费收入,凡纳入财政预算管理或财政预算外资金专户管理、全部用于人防工程建设,可免予征收企业所得税。 (财税字[1997]36号 1997年3月10日) (六)证券投资基金 1、对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差价收入,股票股息、红利收入,债券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对企业投资者从基金分配中获得债券差价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财税字[1998]55号 1998年8月6日) 2、自2004年1月1日起,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差价收入,继续免征企业所得税。 (财税字[2004]78号 2004年4月30日)

个人所得税免税政策

个人所得税免税政策 1.法定所得免税。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纳个人所得税:(税法第4条) (1)奖金。省级政府、国务院部委和军队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2)债券利息。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3)补贴津贴。按照国务院规定发给的政府特殊津贴和国务院规定免税的补贴、津贴;(细则第13条) (4)救济性款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从提留的福利费或工会经费中支付的个人生活补助费;民政部门支付给个人的救济金以及抚恤金;(细则第14条) (5)保险赔款。保险公司支付的保险赔款; (6)转业复员费。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 (7)安家费、离退休费用。按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 (8)外交人员所得。依照中国有关法律规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司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 (9)协议免税所得。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 (10)其他所得。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免税的所得。 2.下列所得,暂免征个人所得税:(〔94〕财税字第20号) (1)奖金。个人举报、协查各种违法、犯罪行为而获得的奖金; (2)手续费。个人办理代扣代缴税款手续费,按规定取得的扣缴手续费; (3)转让房产所得。个人转让自用达5年以上、并且是惟一的家庭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 (4)延期离退休工薪所得。达到离、退休年龄,但因工作需要,适当延长离退休年龄的高级专家,其在延长离退休期间的工资、薪金所得,视同离、退休工资免征个人所得税。 3.外籍个人的下列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94〕财税字第20号) (1)生活费用。外籍个人以非现金形式或实报实销形式取得的住房补贴、伙食补贴、搬迁费、洗衣费; (2)出差补贴。外籍个人按合理标准取得的境内、外出差补贴; (3)其他费用。外籍个人取得的探亲费、语言培训费、子女教育费等,经审核批准为合理的部分; (4)股息红利所得。外籍个人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 4.外籍专家工薪所得免税。下列外籍专家的工资、薪金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94〕财税字第20号) (1)根据世界银行专项贷款协议由世界银行直接派往中国工作的外国专家; (2)联合国组织直接派往中国工作的专家; (3)为联合国援助项目来华工作的专家; (4)援助国派往中国专为该国无偿援助项目工作的专家; (5)根据两国政府签订的文化交流项目来华2年以内的文教专家,其工资、薪金所得由该国负担的; (6)根据中国大专院校国际交流项目来华工作的专家,其工资、薪金所得由该国负担的; (7)通过民间科研协定来华工作的专家,其工资、薪金所得由该国机构负担的。 5.农业税缴税项目免税。个体工商户或个人专营种植业、养殖业、饲养业、捕

企业申请减免费用报告

企业申请减免费用报告 篇一:关于申请减免城市建设配套费的报告 关于申请减免城市建设配套费的报告 **市人民政府: 为落实政府旧城镇棚户区改造、加快箭楼及新立地块项目建设步伐,积极响应市政府促进**河南区域的城市建设发展号召,我公司克服全球性经济衰退、国家经济宏观调控对房地产业打压政策等一系列的影响,逆势而上。在各级政府和部门的支持和帮助下,箭楼及新立地块项目正按计划稳步推进。 由于我公司与**市政府签订的该项目招商引资协议时约定,箭楼及新立地块红线范围内由我公司全面进行房地产开发,自主规划设计、定价销售,而我公司也是按此协议条件通过认真细致的市场调研、精心测算评估后才作出了投资该地块项目的决策,并且是自担风险、自负盈亏。 但政府现在提出,要按成本底价回购约15000平方米左右的上述地块沿滨河西路商业门面,这样一来,将直接导致我 1 公司经济损失达人民币一亿元左右;另外,我公司为减轻政府现有城市配套的压力、提高城市建设现代化品位、也使房地产开发能更好地为经济发展服务,因而在上述地块内进行房地产住宅建设规划的同时还考虑规划建设高品质学校幼儿园、临街停车场、派出所等无偿交给政府,以及规划了可对广大市民群众全面开放的旅游购物、度假酒店、特色餐饮、大型超市、银行邮政、文体卫生、健身休闲、娱乐等**唯一具有时代风格的步 行街和商业集群,以及其他商业等一系列城市配套,建成后可拉动经济发展使之成为该区域新的经济增长点,创造拆迁户、失地农民等失业人员很大的就业机

会、并将确保长期增加税收等的政府财政收入,从而保持地方经济稳定持久发展、促进和谐社会建设,为政府实现经济转型、创新发展和民生保障提供了良好的契机。而达到这个目标,投资规模至少亿元以上。 上述因素,造成我公司项目成本和资金压力巨大。 为确保箭楼及新立地块项目的顺利进行,体现政府对招商引资的外来投资商发展和建设高品位现代城市小区项目的支持、鼓励,提振我公司在**市投资创业、为**人民改善良好居住环境、为**经济发展做贡献的坚定信心,创造政府和企业互利双赢的良好局面,特立报告,恳请市政府考虑企业实际情况减免城市建设配套费为盼~ 2 特此报告~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九日 篇二:关于减免排污费的报告 关于减免排污费的报告 花垣县环境保护局: 我公司于2005年5月成立,主营铅锌矿浮选销售。法人代表:翟智德;控股人:尚同军。现注册资金1000万元。是省民政厅认定的新社会福利企业,证书号为: 43001450002。公司地址:团结镇半坡村。设计规模2450吨/日。公司现有员工268人,残疾员工141人,残疾员工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超过50%。2013年生产锌精矿4732.66金吨,生产铅精矿1338.825金吨,实现销售收入5307万元,上缴税费1506万元。2012年8月公司被湘西州银行业协会授予“2011-2012年度湘西银行业信贷诚信企业”称号。2013年5月被县委县人民政府授予2012年度统战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农业相关企业所得税减免税优惠政策整理

文件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一)项 2.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六条 3. 《关于贯彻落实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 通知》(国税函〔2008〕850 号) 4.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农产品初加工范 围(试行)的通知》(财税〔2008〕149 号) 5.《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所得税减免税管理工作的通知》 国税发〔2009〕47 号) 6.《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司+农户”经营模式企业所得税优惠问题的公告》2010 年第2 号) 7.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农产品初加工有关范围的 补充通知》(财税〔2011〕26 号) 8.《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农林牧渔业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问题的公告》2011 年第48 号) 9.《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备案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 告〔2012〕5 号) 减免税内容及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一)项,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 2.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六条,企业从事下列 项目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蔬菜、谷物、薯类、油料、豆类、棉花、麻类、糖料、水果、坚果的 农作物新品种的选育; 中药材的种植; 林木的培育和种植; 牲畜、家禽的饲养; 灌溉、农产品初加工、兽医、农技推广、农机作业和维修等农、林、 牧、渔服务业项目; 8)远洋捕捞。 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1)花卉、茶以及其他饮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种植; 2)海水养殖、内陆养殖。 3. 企业从事国家限制和禁止发展的项目,不得享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实施 条例》第八十 六条规定的企业所得税优惠。 要点提示: 1. 企业从事实施条例第八十六条规定的享受税收优惠的农、 林、牧、渔业项目, 除另有规定外,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GB/T4754-2002)的规定标准执行。 企业从事农、 林、牧、渔业项目,凡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11 年版)》 (国家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 9 号)中限制和淘汰类的项目,不得享受实施条例第 八十六条规定的优惠政策。 种植; 6) 林产品的采集; 7)

个人所得税减免政策

个人所得税减免政策 (注意:会计证学员只掌握粉红字体部分) 一、劳务报酬所得与工资薪金所得的区别 工资、薪金所得是属于非独立个人劳务活动,即在机关、团体、学校、部队、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中任职、受雇而得到的报酬;劳务报酬所得则是个人独立从事各种技艺、提供各项劳务取得的报酬。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前者存在雇佣与被雇佣关系,后者则不存在这种关系。 (一)工资、薪金所得 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工资、薪金所得的前提是个人因任职、受雇取得的应税所得。 工资、薪金所得的内容: 1、基本工资、工龄(司龄、军龄)工资、职务工资等; 2、各种补贴、津贴; 3、奖金、数月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等; 4、与任职受雇相关的其他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与被服务单位或个人未建立长期的劳动合同,没有稳定的、连续的劳动人事关系,而独立从事各种技艺提供劳务取得的所得。如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新闻、广播、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 具体内容 1.设计。指按照客户的要求,代为制订工程、工艺等各类设计业务。 2.装潢。指接受委托,对物体进行装饰、修饰,使之美观或具有特定用途的作业。 3.安装。指导按照客户要求,对各种机器、设备的装配、安置以及与机器、设备相连的附属设施的装配和被安装机器设备的绝缘、防腐、保温、油漆等工程作业。 4.制图。指受托按实物或设想物体的形象,依体积、面积、距离等,用一定比例绘制成平面图、立体图、透视图等的业务。 5.化验。指受托用物理或化学的方法,检验物质的成分和性质等业务。 6.测试。指利用仪器仪表或其他手段代客户对物品的性能和质量进行检测试验的业务。 7.医疗。指从事各种病情诊断、治疗等医护业务。 8.法律。指受托担任辩护律师、法律顾问,撰写辩护词、起诉书等法律文书的业务。 9.会计。指受托从事会计核算的业务。

新企业所得税的变化

新企业所得税的变化 【最新资料,WORD文档,可编辑】

在新企业所得税法出台之后,其实施条例也于2007年岁末由国务院颁布。本期财务监管的主题即为新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解读,分析了新税法的重大变化、税收优惠方面的新政策,同时分析了股权转让收入的征税问题。 国务院2007年12月6日颁布的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将新企业所得税法的很多原则性规定进行了细化,增强了新税法的可操作性,并于2008年1月1日与企业所得税法同步施行。新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在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主体、税率、税前扣除、税收优惠以及税收征管等方面都有较大程度的变化和创新,也给内资企业产生了积极和深远的影响。 变化一:税率降低、税负减轻、食品饮料、银行等多数行业将受益 对于内资企业而言,目前的企业所得税率一般为33%,新税法实施以后所得税税率统一为25%,税率的降低将明显降低其税收负担,提高了内资企业的税后净利,绝大多数内资企业将从中受益。 就行业而言,食品饮料、银行、通信运营、煤炭、钢铁、石油化工、商业贸易、房地产等行业将受益较大,特别是银行业和白酒行业,过去由于没有税收优惠,部分费用不能据实在税前予以扣除,导致实际税率远高于目前33%的所得税税率,因此这两个行业受惠最大。 变化二:统一了工资薪金、研发费、捐赠、广告费等税前扣除标准,体现了公平税负原则 合理工薪支出均可税前扣除。内资企业的计税工资制度将取消,老个税中规定了内资企业税前工资扣除标准即每人每月为1600元,超过部分不能在税前扣除,相应的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和职工福利费等都统一实行计税工资扣除。新所得税法取消了计税工资制度,企业真实合理的工资支出都可在税前据实扣除,并且规定对企业的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支出调整为按照“工资薪金总额”的14%、2%、2.5%扣除,从而减少了所得税的税基,提高企业的税后净利,特别是对高收入行业的净利润影响很大,如银行业、房地产业等。 研发费用可以加计50%扣除。新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可以加计扣除,具体可按实际发生额的150%抵扣当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这对研发投入较大的企业较为有利。 公益性捐赠在利润总额的12%以内准予扣除。新企业所得税提高了公益性捐赠的扣除标准,规定企业的公益性捐赠,即企业向民政、教科文卫、环保、社会公共和福利事业等的捐赠,在其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同时规定不得扣除公益性捐赠以外的捐赠支出。 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不超过收入15%准予扣除。企业广告费的扣除标准从老法的2%、8%、25%以及特定期间全额扣除的多标准变成了投入可按销售收入的15%税前列支,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对广告费用投入较大的食品饮料企业较为有利。 统一了业务招待费用的扣除标准。新所得税法在税前扣除标准上整体上放宽了限制,但业务招待费的税前扣除政策的变化使得少数企业的利益受到了影响,新法规定业务招待费由原来的在一定比例内扣除变成了按照实际发生额的60%扣除,并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企业所得税减税申请书

编号: ___________________ 可编辑可打印,也可以直接使用,欢迎您的下载 企业所得税减税申请书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清丰县地方税务局:_______________ 清丰县城关镇新华福利印刷厂是开办多年的印刷福利企业,符合国家福利企业标准,2019年2019月换发了新的“社会福利企业证书”符合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之规定。据此现就减免2019年度企业所得税申请报告如下:_______________ 一、企业基本情况:_______________ 本厂属集体企业,位于县城青峰路66号,注册资金61.4万元,法人代表李朝林,现有职工2019人,其中管理人员2人,生产人员2019人,安置“四残”人员2019人,占职工总数的62.5%.本厂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有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帐簿设置齐全,能准确计算收入和核算税收并能及时报送各项报表。 本厂主要产品商标印刷及其它印刷,很适合“四残”人员工作。 二、减免税的原因:_______________ 我厂有健全的管理制度,为残疾人员建有“四表一册”和个人挡案,安置“四残”人员2019人,占职工总数的62.5%,同时给每位残疾职工办理了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和工伤保险,通过银行向每位残疾职工支付了不低于省政府批准的600元最底工资标准: _______________本厂所从事的印刷业适宜“四残“人员工作,都有适当的工种和岗位,及适应残疾人自身特点的安全生产保护措施。 鉴于上述理由,根据财税(2019)70号文件的规定,呈请清丰县地方税务局减免2019年度企业所得税20193.80. 三、经营情况及申请减免数额:_______________

减免所得税优惠明细表

附件3 A107040 减免所得税优惠明细表

A107040《减免所得税优惠明细表》填报说明 本表由享受减免所得税优惠的纳税人填报。纳税人根据税法和相关税收政策规定,填报本年享受减免所得税优惠情况。 一、有关项目填报说明 1. 第1 行“一、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 、第2行“其中减半征税”:由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政策的纳税人填报。该政策包括两种情形:一是小型微利企业2015年9月30日之前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20 万元的减半征税,应纳税所得税大于20 万元、小于30 万元的按20%税率征税。二是小型微利企业2015 年10 月1 日之后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的减半征税。本行根据以下情形填写: (1 )20 1 5年度汇算清缴需区分以下情况: ①2015 年1 月1 日之前成立的企业 当《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 类,2014 版)》A100000表第23行>0且W 20万元时,本行等于A100000 表第23行X 15%的积,该数字同时填入第2行“其中:减半征收”。 当A100000表第23行>20万元且W 30万元时,本行等于 A100000表第23行X 15%X (2015年10月1日之后经营月份数 /2015年度经营月份数)+A100000表第23行X 5%X(9/2015年度经营月份数)。A100000表第23行X 15%X (2015年10月1日之后经营月份数/2015 年度经营月份数)的计算金额,同时填入第2 行“其中:减半征收” 。

②2015年1月1日-2015年9月30日之间成立的企业 当《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 类,2014 版)》A100000表第23行>0且W 20万元时,本行等于A100000 表第23行X 15%的积,该数字同时填入第2行“其中:减半征收”。 当A100000表第23行>20万元且W 30万元时,本行等于 A100000表第23行X 15%X(2015年10月1日之后经营月份数 /2015年度经营月份数)+A100000表第23行X 5%X (2015年10 月1日之前经营月份数/2015年度经营月份数)。A100000表第23行X 5%X(2015年10月1日之前经营月份数/2015年度经营月份数)同时填入第2 行“其中:减半征收” 。 ③2015 年10 月1 日之后的企业 当《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 类,2014 版)》A100000表第23行>0且W 30万元时,本行等于A100000 表第23行X 15%的值,该数字同时填入第2行“其中:减半征收”。 为简化计算,2015 年度汇算清缴申报时,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大于20 万元不超过30 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可以按照《20-30 万元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比例查询表》(见表1 )计算填报该项优惠政策。 2015 年度汇算清缴结束后,本部分填报说明废止。 (2)2016 年及以后年度汇算清缴时 当《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 类,2014版)》A100000表第23行W 30万元时,本行等于A100000表第 23行X 15%勺值,该数字同时填入第3行“其中:减半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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