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湿度计期间核查作业指导书

温湿度计期间核查作业指导书
温湿度计期间核查作业指导书

期间核查作业指导书

版本:第2016年版(第0次修订) 文件编号:QZ/KC-171-2016 控制状态:?受控?非受控 使用人: 发放编号: 编制:检测室 审核:唐亮 批准:袁绪文 批准日期:2016年月日实施日期:2016年月日湖南坤诚检测技术有限公司颁发

核查方法目录序号文件名称 1 总则 2 万能试验机期间核查方法 3 烘箱设备核查方法 4 电子天平核查方法 5 恒温恒湿设备核查方法

总则 1、目的 为了有效了解仪器设备、参考标准及标准物质的使用状态,确保其校准状态的置信度。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实验室内的设备、参考标准及标准物质。 3、核查内容 当出现以下情况时,需进行期间核查: 1).稳定性不高,漂移较大的; 2).使用频繁,时间较长的; 3).电子类设备较长时间未启用的; 4).参考标准、标准物质的保管环境及使用有效期。 4、核查方式 A.定期使用有证标准物质和(或)使用次级标准物质进行期间核查; B.以留样的再检测对比进行期间核查; C.以同样功能的设备比对来进行期间核查; D.实验室间比对进行期间核查; E.用具自校功能设备的自校程序进行期间核查; F.其他有效的期间核查方式。 5、核查周期 1).对使用频率较低,使用时间较短,稳定性较高的设备、参考标准及标准物质可一年进行1-2次。 2).对其他,可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增加核查次数,但不得少于6个月一次。 六、期间核查的设备、参考标准及标准物质 见各设备、参考标准及标准物质的期间核查方法。 七、期间核查方法 具体的期间核查方法见各设备、参考标准及标准物质的期间核查方法。 万能试验机期间核查方法

1、概述(目的):为了解万能试验机状态,维护设备在两次校准期间校准状态的可信度,减少由于仪器稳定性变化造成的结果偏差,除了在开机前和关机后检查仪器外,特对该设备在两次周期检定/校准之间需进行期间核查。 2、依据:GB/T 228.1-2010及相应作业指导书。 3、技术要求:计算力值的相对误差?=│存档值-实测值│/存档值×100%,力值的示值相对误差?≤5%。 4、核查所用样品和数量: 选用适合本试验机量程的抗拉强度的钢材,且在同一根钢筋上截取若干段(长度满足相关要求,数量能应付突发事件)。 5、核查方法:采用实物比对法 5.1由检测员和设备管理员在本试验机检定合格后一周内进行测力试验,并有设备管理员记录实验数据,存入设备档案中,期间核查时备用。 5.2第一次测力后期间核查时,由检测员和设备管理员进行测力试验,将测得数据与存档数据进行对比,计算力值的相对误差?。 6、结果评定: 对以上核查结果,应填写“仪器设备期间核查记录”,统一归档。在期间核查过程中若发现仪器工作不正常或评定指标未能达到规定要求,应及时通知设备管理员,由设备管理员组织有关人员确定,并组织维修或送检,维修后的仪器经检查或检定达到技术性能要求后方能投入使用。 烘箱设备核查方法 1、核查目的

温湿度计校准标准操作规程

温湿度计校准标准操作规程 1 目的 本规程规定了公司内在用的温湿度计的校准流程。 2 适用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公司内在用的温湿度计。 3 职责 3.1 质量管理部负责负责对温湿度计进行校准并出作好校准记录。 3.2各使用部门配合质量管理部进行温湿度计的校准工作。 3.3 设备管理部负责对校准不合格的温湿度计进行维修和处理。 4 校准周期 温湿度计的校准周期为一年。 5 校准条件 5.1 由具有校验资质的专业机构校验合格的人工气候箱一个; 5.2 由具有校验资质的专业机构校验合格的温湿度计一个。 7 校准流程 7.1 外观检查 7.1.1外型结构完好,无明显机械机械损伤,表面无划痕和锈蚀,无影响计量性能的缺陷。 7.1.2标志:有制造厂名,规格型号,许可证编号。 7.1.3读数部分: a.刻度板正确而不倾斜,刻度线清晰均匀。 b.湿度刻度范围不小于30~95%RH,最小刻度不小于2%RH.。 c.温度刻度应不小于5~40℃,最小刻度应不小于1℃。 d.指针应平直,灵活转动,自由复位。 7.2 温度和湿度的校准 7.2.1将人工气候箱设置到温度25℃,相对湿度60%RH。 7.7.2将需要校准的温湿度计与校验合格作为比对的温湿度计同时放入设置好

的人工气候箱内,每隔一小时读取被校表及比对表的温度和湿度值,共计3次,然后将两者进行比较。 7.2.3温度示值误差△T △T=∣T S -T d ∣ T s :比对温湿度计的温度读数 T d :被校温湿度计的温度读数平均值 T s =(T s1 + T s2 +T s3 )/3 T d =(T d1 +T d2 +T d3 )/3 7.2.4湿度示值误差△S △S=∣S s -S d ∣ S s :比对温湿度计的湿度读数 S d :被校温湿度计的湿度读数平均值 S s =(S s1 +S s2 +S s3 )/3 S d =(S d1 +S d2 +S d3 )/3 7.3 校准记录及结果的处理 校准的同时填写相应的《温湿度计比对校准记录》,确保记录按规范及时填写。校准结果外观符合要求且△T≤2℃,△S≤5﹪RH的,视为校准合格,粘贴合格标识,校验不合格的出具《校准结果通知书》。 8 附件 《温湿度计比对校准记录》

仪器设备期间核查作业指导书

仪器设备期间核查作业指导书 1 目的 为了本检测站主要仪器设备保持正常状态,确保提供给检测结果的质量,本站对所有主要仪器设备实行运行中检查(期间核查),特制定本作业指导书。 2 范围 本作业指导书适合侧滑检验台、车速表检验台、轴(轮)重仪、制动检验台、滤纸式烟度计、HO/CO 气体测试仪、前照灯检测仪、摩托车轮偏检测仪和声级计等主要仪器设备的运行中检查。规定了每一台仪器核查的技术依据、项目及要求、标准仪器设备、方法、周期。当仪器设备出现异常现象或修理、调整后,必须依照本作业指导书的要求进行核查。 3 操作规定 3.1 侧滑检验台 (1) 技术依据: 页脚内容1

国家计量检定规程JJG908-1996滑板式汽车侧滑检验台检定规程。 (2) 核查项目及要求: 示值误差不超过±0.2m/km。 (3) 核查用仪器设备: 百分表0~10mm,2级 (4)核查方法: 安装好百分表和挡板,用微动工具缓缓推动滑板,当侧滑台示值为3m/km、5m/km、7m/km时,分别读取百分表示值。向左、向右各重复3次,按下式计算示值误差: △i=x i-S i/L 式中:△i——第i测量点的示值误差(m/km); x i——第i测量点的侧滑台示值(m/km); S i——第i测量点百分表3次示值的平均值(mm); L——滑板沿机动车辆行进方向的纵向长度(m)。 页脚内容2

以上各测量点示值误差不超过±0.2m/km。 (5)核查周期 侧滑台的核查周期一般为3个月。 3.2车速表检验台 (1) 技术依据: 国家计量检定规程JJG909-1996滚筒式车速表检验台检定规程。(2) 核查项目及要求: 车速台示值误差不超过±3%。 (3) 核查用仪器设备: 测(转)速仪60km/h以上±0.6%(2000r/min以上)。(电子计数)(4) 核查方法: 页脚内容3

仪器期间核查作业指导书(模版)

控制编号-ZY-388 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作业指导书 的评定 实施日期:2011年1月5日控制状态:受控

期间核查结果的评定 “期间核查”也可被称为“运行检查”或“中间核查”。它通常是指实验室自身对其设备在两次定期检定之间的时间间隔内多次使用适当的技术,校核方法进行检查,看其是否始终保持着检定时的准确度。 一、对检测仪器的期间核查 根据昆山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期间核查程序》规定,本所目前主要采取以下几种办法对检测仪器进行期间核查:1.采用高一精度的仪器设备或有证标准物质进行检查;2.采用同等精度的仪器设备进行比对;3.选用稳定性好,灵敏度高的样品在不同时期不同地点进行多次重复测量,并采用统计技术对每次测量结果进行评估;4.百分比差的方法等;5.实验室之间仪器设备比对等。 本作业指导书将给出上述几种方法的适用范围及结果评定的方法,指导相关人员完成期间核查。 1.使用有证标准物质的方法 适用范围:仅限于有标准物质的仪器设备,并已知标准物质的不确定度。 En= 式中:X lab—测量值; X ref—标准物质指定值; U lab—本实验室测量结果的不确定度; U ref—参考标准的不确定度。 接受准则:当E n≤1时,表明被核查的仪器设备的校准/检定状态得到保持。 拒绝准则:当E n>1时,表明被核查的仪器设备校准/检定状态没有得到保持,必须查找原因或重新送检定/校准。 2.对两台同等精度的仪器设备进行比较的方法。 适用范围:实验室中两台相同(技术指标相同)的仪器设备。 En= 式中:X1是被核查仪器A的测得的某参数的数值; X2是被核查仪器B的测得的某参数的数值;

温湿度计校准规程

1 目的 规范温湿度计校准的操作,确保温湿度计的校准结果真实、可靠。 2 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机械式温湿度计和数字式温湿度计的校准和使用中检验。 3 职责 工程设备部:负责按本规程执行温湿度计的校准及校准记录的管理。 4 定义 4.1 机械式湿度计:利用毛发、尼龙及有机物高分子镀膜材料等作感湿元件,可直接指示相对湿度的指针型和记录型。 4.2 机械式温湿度计:由湿度部分(机械式湿度计或干湿表)和温度部分(双金属温度计或玻璃液体温度计)组成的一体式温湿度两用仪器。 4.3 数字式湿度计由电子式湿度传感器和指示仪表所组成,用于环境条件的相对湿度测量。湿度传感器主要有电容式和电阻式两种,其安装形式有内置式和外置式两种。 5 内容 5.1 计量性能要求 5.1.1 数字式温湿度计:Δ=±a%F.S.; 式中:Δ—数字式温湿度计的允许基本误差(℃); a—准确度等级,它常选用的选取值为2、3、5,也可按照制造厂的规定; F.S.—仪表的量程,即测量范围上、下之差(℃)。 5.1.2 机械式温湿度计:温度示值误差不超过±2℃;相对湿度示值误差不超过±5%RH。 5.2 外观 5.2.1 温湿度计外形结构完好,产品的名称、型号规格、准确度等级或允许基本误差、测量范围、制造厂名或商标、出厂编号、制造年月、计量器具制造许可证及编号等应有明确的标记。 5.2.2 指针式温湿度计表盘所用的玻璃或其他透明材料应保持透明,不得有妨碍读数的缺陷或损伤。 5.2.3 数字式温湿度计的数字显示器应显示清晰、无缺笔划、闪烁等影响读数的缺陷。 5.2.4 指针式温湿度计的其他要求 5.2.4.1 刻度盘位置应正确而不倾斜,刻度线应清晰均匀; 5.2.4.2 湿度刻度范围应不小于30%RH~95%RH,最小刻度应不大于2%RH,并能保证可读数至1%RH。每整10%RH或20%RH刻线标以相应的数字,且刻线长度为最长; 5.2.4.3 温度刻度范围应不小于10℃~40℃,最小刻度应不大于1℃,并保证可读数至0.5 ℃。每整10℃刻线标以相应的数字,且刻线长度为最长; 5.2.4.4 指针应平直,能灵活转动,自由复位。 5.3 校准条件 5.3.1 标准器 5.3.1.1 从提高校准能力出发,标准仪器及配套设备引入的扩展不确定度与被校温湿度计最大允许误差绝对值相比应尽可能小。 5.3.1.2 选用标准器如下:精密温湿度仪或精密露点仪。 5.3.1.3 配套设备如下:恒温恒湿箱。

内部温湿度表校准规程

技术标准 一、适用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公司内部测量范围在温度5℃~50℃、湿度10%R H~90%R H 的指针式温湿度计的内部校准操作。 二、概述 机械式温湿度计:采用毛发、尼龙及有效高分子镀膜材料等感湿原件、可直接指示相对湿度的指针型和记录型湿度计。它包括毛发湿度表、毛发湿度记录仪等。 机械式温湿度计:由湿度部分(机械式湿度计或干湿表)和温度部分(双金属温度计或玻璃体温度计)组成的一体式温湿度两用仪器。 三、指针式温湿度计计量性能要求 1、温度示值误差:温湿度计的温度示值误差不得超过±2.0℃; 2、相对湿度示值误差 温湿度计的相对湿度示值误差不得超过: a、±5%R H(40%R H~70%R H,20℃) b、±7%R H(40%R H以下或70%R H以上,20℃) 3、重复性 a、温度重复性:应≤0.5℃; b、湿度重复性:应≤2%RH 四、校准用计量标准器要求: 1、通风温湿度表 应选用电子数显通风温湿度表,能同时显示相对湿度和温度,其技术指标应符合下表要求。

湿度计内部校准规程页号2-2 温湿度计量标准器技术要求 2、配套设备 温湿度检定箱:温湿度检定箱必须具有自动调温功能,箱内工作室的有效容积不小于40L,且应配有开门和大面积透明观察窗。其技术指标均应符合下表要求: 五、校准方法 1、将被校准的温湿度表与校准用标准温湿度表同时置于温湿度检定箱中,温度检定点设定为15℃、20℃、30℃三个点;湿度检定点:检定箱内温度设为20℃时,湿度设置为40%R H、60%R H、80%R H三个点。标准温湿度表与被检温湿度表的差值不得超出上述第三项指针式温湿度计计量性能要求指标。 2、重复以上校准三次,被检温湿度表重复性均应符合上述第三项指针式温湿度计计量性能要求指标。 六、校准结果判定 被校准温湿度表按以上校准方法进行校准,温湿度示值误差均符合上述第三项指针式温湿度计计量性能要求为校准合格,可以正常使用;温湿度示值误差如不符合上述第三项指针式温湿度计计量性能要求指标为校准不合格,不准投入使用。

实验室仪器期间核查作业指导书

实验室仪器期间核查作业指导书 1、目的 对检测用设备在两次检定之间的技术指标进行期间核查以保持设备校准状态的可信度,确保检测结果准确可靠。 2、适用范围 本中心主要或重要检测仪器设备、现场检测仪器设备的期间核查。 3、职责 3.1质量负责人负责编制年度期间核查计划。 3.2项目负责人具体实施期间核查,检测室负责人负责对核查结果进行确认。 3.3质量监督员负责督促完成期间核查计划。 4、期间核查时机 仪器的期间核查时间间隔一般在仪器的检定或校准周期内进行1~2次核查为宜,当出现以下情况应考虑实施期间核查。 4.1因使用环境条件发生变化,如温度、湿度变化较大,有可能影响仪器的准确性; 4.2在检测过程中,发现可疑数据,对仪器设备提出怀疑时; 4.3遇到重要的检测,如发生重大水质污染事故或委托用户对检测结果有争议时。 5、期间核查方法

5.1使用有证标准物质进行核查,标准物质包括各种标准样品,如pH计、电导率仪等采用定值溶液进行核查。使用标准物质核查时应注意所用的标准物质的量值能够溯源,并且有效。 5.2使用仪器附带设备核查,仪器带有的自动校准系统可以用来核查。如电子天平自带的标准工作砝码能够自动校准。 5.3仪器设备之间的比对,实验室中有多台相同或类似的仪器设备,可以同另一台相同或更高精度的仪器设备进行比对。 5.4使用不同检测方法进行比对,如溶解氧仪采用碘量法进行比对。 5.5对保留样品量值重新测量,只要保留的样品性能稳定,可以用来作为期间核查的核查标准。如对无校准源的放射性检测仪器使用特定的样品。 5.6检测标准方法、技术规定中有关要求和方法,可以直接作为期间核查的方法。 5.7期间核查可以参照仪器设备检定规程操作,采用其中需要核查的部分(常用仪器设备检定规程见表1)。如果没有该类仪器设备的检定规程,还可以参照类似仪器设备的检定规程。 表1

温湿度计校准作业指导书

1.0目的:保证计量仪器的有效使用,确保产品实现过程的质量。 2.0适用范围;本公司所有温湿度计。 3.0校准依据: 3.1 CSB/QP-13《检测设备管理程序》 3.2 JJG205-2005《机械式温湿度计检定规程》 3.3 GB/T11605-2005《湿度测量方法》 3.4 GB6999-1986《环境试验用相对湿度查算表》 3.5 JJF1059-1999《测量不确定度评定与表示》 4.0职责: 4.1品管部计量管理人员负责计量仪器的校准工作。 4.2相关使用部门配合计量管理人员进行校准工作。 5.0校准方法: 5.1校准项目及要求﹕ 5.2校准条件与设备: 5.2.1校准条件 环境温度:15~25℃范围内,温度波动不超过±3℃/6h﹔湿度:不大于75%RH﹔. 5.2.2校准用标准器: 恒温鼓风干燥箱1台,0~100℃温度计2只. 5.3校准过程: 5.3.1外观﹕采用目视观测。 5.3.1.1外型结构完好,无明显机械机械损伤,表面无划痕和锈蚀,无影响计量性能的缺陷。 5.3.1.2标志﹕有制造厂名,规格型号,许可证编号等。 5.3.1.3读数部分﹕

a.刻度板正确而不倾斜,刻度线清晰均匀。 b.湿度刻度范围不小于30~95%RH,最小刻度不小于2%RH.。 c.温度刻度应不小于5~40℃,最小刻度应不小于1℃。 d.指针应平直,灵活转动,自由复位。 5.3.2. 温度示值误差 5.3.2.1温度校准点:28℃.将恒温鼓风干燥箱的温度调节至28℃. 5.3.2.2放入所要校准的温湿度计,恒温30min后,开始读数,先读恒温干燥箱的温度,再读温湿度计的温度,以后每隔5min读一次,重复读三次,取平均值. 5.3.2.3结果计算: 应符合表1要求 T平均=T1+T2+T3/3 温度示值误差△T=T平均-T标准 式中:△T----温湿度计的示值误差; ℃ T平均----温湿度计测定的温度平均值; ℃ T标准----恒温干燥箱设定的标准温度值;28℃ 5.3.3相对湿度示值误差 5.3.3.1取2支型号规格相同的0~100℃温度计,一支做为干球温度计t,另一支在球部用洁净的纱布缠好(不得有皱折),并用蒸馏水充分湿润,做为湿球温度计tw,垂直悬挂于干燥箱内. 5.3.3.2在恒温28℃30min的干燥箱内,开启鼓风机,3min后开始读数,先读湿球温度,再读干球温度,每隔1min读一次数,共读3次.(超过6min时需重新湿润纱布).计算每次测定的干,湿球温度差(t-tw). 5.3.3.3根据干湿球的温度差,查GB6999-1986《环境试验用相对湿度查算表》,其中相关参数为:球状的温湿度计,类型为0.8型,t=28℃,详见表2. 5.3.3.4根据测定的干湿温度差,查出相应的相对湿度,并记录校准温湿度计显示的相对湿度.取平均值进行比较. 5.3.3.5结果计算: 应符合表1要求 U测定平均=U测定1+U测定2+U测定3/3 U标准平均= U标准1+U标准2+U标准3/3 相对湿度示值误差△U= U测定平均- U标准平均 式中: U测定平均----校准温湿度计显示的相对湿度; %RH U标准平均----干湿温度差查表的相对湿度%RH △U ----温湿度计的相对湿度示值误差; %RH

温湿度计检定规程

JJG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量检定规程 JJG 205 -×××× 机械式温湿度计 (报审稿) Mechanical Thermo-hygrometers ××××-××-××发布××××-××-××实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

本规程经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于××××年××月××日批准,并自××××年××月××日起施行。 归口单位:全国物理化学计量技术委员会 起草单位:上海市计量测试技术研究院 本规程委托全国物理化学计量技术委员会负责解释 机械式温湿度计检定规程 Verification Regulation of Mechanical Thermo Hygrometers

本规程主要起草人: 张文东(上海市计量测试技术研究院)参加起草人: 王国衍(上海市计量测试技术研究院) 张丽芳(上海市计量测试技术研究院)

目录1 范围 2 引用文献 3术语 3.1机械式湿度计 3.2机械式温湿度计 4 概述 5 计量性能要求 5.1 示值误差 5.2 温度回差/湿滞误差 5.3重复性 5.4温度影响 6 通用技术要求 6.1 外表 6.2 指针式温湿度计的通用技术要求 6.3 记录式温湿度计的通用技术要求 6.4 其它 7 计量器具控制 7.1 检定条件 7.2 检定项目 7.3 检定方法 7.4 检定结果的处理 7.5 检定周期 附录 A 检定记录格式 附录 B 检定证书内页格式 附录 C 温湿度箱的温湿度均匀度、波动度测试方法

机械式温湿度计检定规程 1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测量范围在5℃~50℃、30%RH~95%RH的机械式温湿度计和机械式湿度计(以下简称温湿度计和湿度计)的首次检定、后续检定和使用中检验。 2 引用文献 《湿度测量》,气象出版社,1990年第1版 JJG 2046 – 1990 《湿度计量器具计量检定系统》 JIS B 7920:2000 《湿度计—试验方法》 JB/T 6862-1993 《温湿度计》 使用本规程时应注意使用上述引用文献的现行有效版本。 3 术语 3.1机械式湿度计 采用毛发、尼龙及有机高分子镀膜材料等作感湿元件、可直接指示相对湿度的指针型和记录型湿度计。它包括毛发湿度表、毛发湿度记录仪等。 3.2机械式温湿度计 由机械式湿度计、双金属温度计或玻璃液体温度计组成的一体式温湿度两用仪器。 4 概述 毛发、肠膜、尼龙和聚酰亚胺等有机高分子材料的几何尺寸都会随着相对湿度的变化而发生变化。机械式湿度计就是利用这一特性,将上述材料制成线状、带状感湿元件或涂覆在弹性材料上卷成游丝状感湿元件,然后通过机械放大装置将由湿度改变引起的几何量变化用指针指示出来或用记录笔记录下来,从而直接指示相对湿度。 将机械式湿度计和双金属温度计或玻璃液体温度计以各种方式制成一体式的温湿度两用仪器,即为机械式温湿度计。它适用于实验室、机房、仓库、厂房等室内环境温湿度的测量。 5 计量性能要求 5.1 示值误差 5.1.1 温度示值误差:± 2.0℃ 5.1.2 相对湿度示值误差:± 5%RH(40%RH~70%RH,20℃) ± 7%RH(40%RH以下或70%RH以上,20℃)

电子天平期间核查作业指导书

电子天平期间核查作业指 导书 This manuscript was revised on November 28, 2020

电子天平期间核查作业指导书 1.期间核查的目的: 为了检查电子天平的稳定性,确认仪器的可靠性,使其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从而保证本实验室所得到的测量结果准确可靠。 2.期间核查的条件: 环境条件: 核查温度为20±5℃,相对湿度50%~80% 。 核查设备: 选择一个F 2级砝码,其值大约是仪器自带的校准砝码标称值的1/2,作为核查参考 物质。(例如仪器自带的校准砝码为200g ,则核查砝码大约为100g )此砝码为核查专用砝码,应妥善保存,一般不作为其他用途。 3. 期间核查的频率:仪器频繁使用时,每季度一次,仪器使用不频繁时,可适当减少核查的频次。 4. 核查项目和核查方法: 本仪器的核查主要核查仪器的示值误差,核查采用的方法为“留样比对法”,即选用稳定性好,灵敏度高的样品在不同时期进行多次重复测量,并采用统计技术对每次测量结果进行评估 仪器开机稳定后,用仪器自带的校准砝码校准仪器,然后用本文所述的核查砝码进 行核查,读取核查砝码的示值,即为X 1,在仪器使用一段时间后,同样采用上述的方法 测量可得到X 2。 5核查参考技术指标: 根据下式得到E n 值,并根据E n 值对仪器进行评估。 式中U lab 为天平的最大示值误差转换得到的测量不确定度,一般○Ⅱ级电子天平 (1/10000)的最大允许误差为,得到U lab =3= 6.结果判断方法: 当E n 值为0~时仪器可正常使用,当E n 值为~时,应注意检查仪器,并增加核查的频 次。当E n 值大于1时, 仪器应停止使用,进行检查、修理和送计量检定机构校准。 电子天平期间核查记录 ***JCZ/JY 401 制造厂 型号/规格 出厂编号 准确度等级 核查员 核查日期① 年 月 日 核查日期② 年 月 日 核查数据: 1外观检查: lab n U x x E 21 2-=

期间核查作业指导书

期间核查作业指导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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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间核查作业指导书 1 目的 为使仪器设备在相邻两次校准/检定期间,保持设备校准/检定状态的可信度,保证测量数据的准确可靠,特制定本作业指导书。 2 需要实施期间核查的仪器设备 2.1一般原则 主要的或重要的检测设备;不够稳定、易漂移、易老化且使用频繁的检测设备;经常携带到现场的仪器设备;其他被认为对检测结果有重要影响的测量设备。要充分利用现有的资源尽量降低运行成本同时又要确保仪器设备能够可靠运行。 2.2 本实验室需要实施期间核查的仪器设备 电子分析天平,pH(酸度)计,离子活度计,(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原子荧光光度计,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红外分光测油仪,气相色谱仪。2.3当出现以下情况时,也应考虑实施期间核查。 2.3.1 使用环境条件发生变化,如温度、湿度变化较大,有可能影响仪器准确性。 2.3.2在监测过程中,发现数据可疑,对仪器设备提出怀疑时。 2.3.3 遇到重要的监测,如发生有关事故、作为仲裁或有争议时。2.3.4 维修或搬迁后等。 3期间核查计划 3.1每年初编制年度期间核查工作计划。 3.2期间核查的时间间隔与核准/检定周期相同,安排在两次校

准/检定中间进行,一般为上次校准/检定后六个月(个别为一年)。4期间检查的类型 4.1使用标准物质核查 电子分析天平用标准砝码核查。 pH(酸度)计、离子活度计使用定值溶液核查; 4.2 仪器设备之间比对 分光光度计采用多台比对核查。 4.3 参照仪器设备校准/检定规程 原子荧光光度计、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红外分光测油仪。4.4 委托外单位检定或校准 气相色谱仪。 5 期间核查方法 5.1电子分析天平期间核查方法 5.1.1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实验室内部的(DF110、DF160、LAC214等)万分之一电子分析天平期间核查。 5.1.2核查方法 检查中心点示值误差。保持天平清洁和天平室温湿度,按照操作规程,预热30分钟,去皮,将50g(M)标准砝码(E2级)轻轻放在称盘上,待天平稳定后,读取示值(m)。对e=0.1mg分析天平,C=|m-M|应≤0.0003g。 5.1.3评定依据

温湿度计校验规程

温湿度计校验规程 1.0目的 规范温湿度表之校准程序,确保其于使用期间能维持其精密度和准确度,以保证产品之测试质量。 2.0适用范围 本公司各种型号之温湿度表均适用之。 3.0权责 3.1品管部计量管理人员负责计量仪器的校准工作。 3.2相关使用部门配合计量管理人员进行校准工作。 4.0定义 无 5.0内容 5.1校准项目及要求﹕ 5.2校准条件与设备: 5.2.1校准条件 环境温度:15~25℃范围内,温度波动不超过±3℃/6h﹔湿度:不大于75%RH﹔. 5.2.2校准用标准器:

恒温鼓风干燥箱1台,0~100℃温度计2只. 5.3校准过程: 5.3.1外观﹕采用目视观测。 5.3.1.1外型结构完好,无明显机械机械损伤,表面无划痕和锈蚀,无影响计量性能的缺陷。 5.3.1.2标志﹕有制造厂名,规格型号,许可证编号等。 5.3.1.3读数部分﹕ a.刻度板正确而不倾斜,刻度线清晰均匀。 b.湿度刻度范围不小于30~95%RH,最小刻度不小于2%RH.。 c.温度刻度应不小于5~40℃,最小刻度应不小于1℃。 d.指针应平直,灵活转动,自由复位。 5.3.2. 温度示值误差 5.3.2.1温度校准点:28℃.将恒温鼓风干燥箱的温度调节至28℃. 5.3.2.2放入所要校准的温湿度计,恒温30min后,开始读数,先读恒温干燥箱的温度,再读温湿度计的温度,以后每隔5min读一次,重复读三次,取平均值. 5.3.2.3结果计算: 应符合表1要求 T平均=T1+T2+T3/3 温度示值误差△T=T平均-T标准 式中: △T----温湿度计的示值误差; ℃ T平均----温湿度计测定的温度平均值; ℃ T标准----恒温干燥箱设定的标准温度值;28℃ 5.3.3相对湿度示值误差

期间核查作业指导书精选版

期间核查作业指导书 Document serial number【KKGB-LBS98YT-BS8CB-BSUT-BST108】

版本:第2016年版(第0次修订) 文件编号:QZ/KC-171-2016 控制状态:受控非受控 使用人: 发放编号: 编制:检测室 审核:唐亮 批准:袁绪文 批准日期:2016年月日实施日期:2016年月日湖南坤诚检测技术有限公司颁发

核查方法目录 总则 1、目的 为了有效了解仪器设备、参考标准及标准物质的使用状态,确保其校准状态的置信度。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实验室内的设备、参考标准及标准物质。 3、核查内容 当出现以下情况时,需进行期间核查: 1).稳定性不高,漂移较大的; 2).使用频繁,时间较长的; 3).电子类设备较长时间未启用的; 4).参考标准、标准物质的保管环境及使用有效期。 4、核查方式 A.定期使用有证标准物质和(或)使用次级标准物质进行期间核查; B.以留样的再检测对比进行期间核查; C.以同样功能的设备比对来进行期间核查; D.实验室间比对进行期间核查; E.用具自校功能设备的自校程序进行期间核查; F.其他有效的期间核查方式。 5、核查周期

1).对使用频率较低,使用时间较短,稳定性较高的设备、参考标准及标准物质可一年进行1-2次。 2).对其他,可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增加核查次数,但不得少于6个月一次。 六、期间核查的设备、参考标准及标准物质 见各设备、参考标准及标准物质的期间核查方法。 七、期间核查方法 具体的期间核查方法见各设备、参考标准及标准物质的期间核查方法。 万能试验机期间核查方法 1、概述(目的):为了解万能试验机状态,维护设备在两次校准期间校准状态的可信度,减少由于仪器稳定性变化造成的结果偏差,除了在开机前和关机后检查仪器外,特对该设备在两次周期检定/校准之间需进行期间核查。 2、依据:GB/T 228.1-2010及相应作业指导书。 3、技术要求:计算力值的相对误差=│存档值-实测值│/存档值×100%,力值的示值相对误差≤5%。 4、核查所用样品和数量: 选用适合本试验机量程的抗拉强度的钢材,且在同一根钢筋上截取若干段(长度满足相关要求,数量能应付突发事件)。 5、核查方法:采用实物比对法 5.1由检测员和设备管理员在本试验机检定合格后一周内进行测力试验,并有设备管理员记录实验数据,存入设备档案中,期间核查时备用。 5.2第一次测力后期间核查时,由检测员和设备管理员进行测力试验,将测得数据与存档数据进行对比,计算力值的相对误差。 6、结果评定: 对以上核查结果,应填写“仪器设备期间核查记录”,统一归档。在期间核查过程中若发现仪器工作不正常或评定指标未能达到规定要求,应及时通知设备管理员,由设备管理员组织有关人员确定,并组织维修或送检,维修后的仪器经检查或检定达到技术性能要求后方能投入使用。

期间核查作业指导书

期间核查作业指导书 01 前言 1、目的 为保证本检验中心在用检测设备、玻璃量器在两次检定/校准周期之间,保持良好置信度的检定/校准状态;标准物质(包括标准物质配制而成的标准溶液、储备液及标准菌株)在使用和保管过程中的量值准确、可靠和可溯源性,特制定本作业指导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检测中心在用检测设备、玻璃器皿及标准物质的期间核查。 3、期间核查频率 3.1每榨季初编制年度期间核查工作计划,正常情况按计划进行。 3.2核查周期的一般规定 仪器期间核查一般在两次校准/检定中间进行,使用频率高的仪器可适当缩短核查周期; 玻璃量器的期间核查一般在首次使用前或者每榨季开产前进行; 标准物质储存条件每周检查一次;标准溶液量值核查应在标准溶液有效期中间核查一次,内部标准物质量值核查应在每次校准后同时比对一次,使用标准菌株每榨季一次。 4、工作程序 4.1 确定需要实施期间核查的原则 主要或重要的检测设备、标准物质、玻璃量器;不够稳定、易漂移、易老化且使用频繁的检测设备;使用频繁的玻璃量器、标准物质;对检测结果有重要影响的测量设备。 要充分利用现有的资源尽量降低运行成本同时又要确保仪器设备能够可靠运行。 4.2本检测中心需要实施的期间核查设备及物质 电子分析天平、pH计、自动电位滴定仪、阿贝折射仪、浊度仪、培养箱、原子荧光光度计,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液相色谱仪,气相色谱仪;对检测结果有影响的常用玻璃量器;标准物质。 4.3需要补充进行核查的情况 4.3.1使用(储存)环境条件发生变化,如温度、湿度变化较大,有可能影响准确性。 4.3.2在监测过程中,发现数据可疑时。 4.3.3遇到重要的检测,如发生有关事故、作为仲裁或有争议时。

作业指导书(设备期间核查)

武汉经海检测工程有限公司 作业指导书 (设备期间核查) 版号:A/0版 编制人员: 审批人: 受控状态:受控□非受控□ 受控编号: 持有人: 批准时间:2016年3月1日实施日期:2016年3月1日

关于《作业指导书》批准的通知 各检测室: 武汉经海检测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实验室)依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要求,编写新版《作业指导书》(设备期间核查)A/0版。 实验室的管理体系文件由《质量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计划、记录及表格》等四个层次的文件构成。《质量手册》是纲领性文件,《程序文件》和《作业指导书》是支持性文件,《计划、记录及表格》是证实性文件。 为规范实验室的检测程序和行为,进一步检测水平,保证检测试验结果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客观反映建设工程质量,促进检测行业健康稳定发展,组织编制了《作业指导书》(设备期间核查)A/0版。 《作业指导书》(设备期间核查)A/0版为实验室开展检测工作提供一套完整的工作规范和工作制度,使每项工作有据可查、有章可循,以全面地指导工作,控制检测质量。 《作业指导书》(设备期间核查)A/0版现已通过审定,予以批准颁布,并自2016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 实验室全体员工务必认真学习,并严格贯彻执行,始终保持质量体系运行有效,确保检测工作的公正性和科学性,如发现问题,请及时反馈,以利于进一步修改完善。在执行过程中发现内容需要修改或补充时,授权综合部为本《作业指导书》(设备期间核查)A/0版的归口管理部门。 武汉经海检测工程有限公司 技术负责人: 二○一六年三月一日

修改表 文件编号修改条款修改日期修改人批准人

温湿度计校准规程

湛江市事达实业有限公司 温湿度计校准规程 目的:规范温湿度计的校准操作,确保温湿度计的有效性与准确性。 范围:本规程适用于公司所有温湿度计的校准操作要求。 责任:计量主管、兼职计量员及相关人员。 内容: 1、外观要求 1、1温湿度计外型结构应完好、无明显机械损伤,无影响仪器计量性能的外观缺陷。 1、2温湿度计上标有制造厂名(或厂标)、型号、出厂编号及计量器具制造许可证标志与编号。 1、3刻度板位置应正确而不偏斜,刻度线应清晰均匀。 1、4湿度刻度范围应不小于30%R H~90%RH,最小刻度应不大于2%RH,并能保证可读数至1%RH,每整10%RH或20%RH刻度标以相应数字,且刻线长度为最长。 1、5温度刻度范围应不小于10℃~40℃,最小刻度应不大于1℃,并能保证可读数至0、5℃。每10℃刻线标以相应的数字,且刻线长度为最长。 2、温湿度计性能要求 2、1温湿度计的温度示值误差不超过:±2、0℃

2、2温湿度计的相对湿度示值误差不得超过: 2、21 ±5%RH (40%RH~70%RH,20℃); 2、22 ±7%RH(40%RH以下或70%RH以上,20℃); 2、3重复性 2、31温度重复性:≤0、5℃ 2、32湿度重复性:≤2%RH。 3、校准方法 3、1温度示值误差校准: 温度校准点为:15℃,20℃,30℃。校准箱的温度达到设定值后,应再稳定30min 后开始读数,先读标准器,后读被检仪器,间隔5min后重复读数一次。取两次读数的算术平均数为标准器与被测仪器的温度示值(T B与T)。 示值误差:△T=T-T B-d1,其中d1为标准器温度修正值。 3、2湿度示值误差校准: 依照从低湿到高湿的顺序进行校准,校准点依次:40%RH,60%RH,80%RH。湿度校准时,箱内温度调定在20℃。校准箱的湿度达到设定值后,应稳定30min后开始读数,先读标准器,后读被校仪器,间隔5min后重复读数一次。取两次读数的算术平均值为标准器与被校仪器的相对湿度值(H B与H)。干湿表的湿度示值由干球温度与湿球温度读数通过相应的查算表或计算尺得到。 示值误差为:△H=H-H B 3、3温度回差校准: 依次按:10℃,20℃,30℃,40℃,30℃,20℃,10℃的顺序进行温度示值误差校准。在同一校准点上正、反行程温度示值误差的差值,即温度回差。

试验仪器设备期间核查作业指导书

一、万能材料试验机期间核查作业指导书(钢筋试件法)(一)适用范围 本核查作业指导书适用于各种类型准确度等级为一级的万能材料试验机。 (二)环境条件 1.核查环境温度10℃~35℃。 2.相对湿度:≤80%RH。 (三)核查范围 1.核查参数:拉力; 2.核查量程:日常检测采用的量程范围。 (四)核查标准 普通热轧带肋钢筋试样。 (五)技术要求 1.核查限:溯源性变动允许范围±1.0%; 2.钢筋试样要求:制样的钢筋应从同炉号同批号钢筋中选取,各项质量指标符合相应产品标准要求,抗拉强度的变异系数一般不应大于0.5%,试样不得受潮锈蚀; 3.取样方法按照相关的产品和试验方法标准执行; 4.试样的拉伸试验按现行钢筋拉伸试验方法执行。 (六)核查方法 1.从符合技术要求的钢筋中抽取三根钢筋,按试样截取要求制作试件,每根不少于12个试件作为一批;三根钢筋所制作试件分别为A、

B、C三批;每一批随机分为两组,分别为A1、A2、B1、B2、C1、C2六组存放; 2.检测试件的基准平均值,在设备检定后一周内,抽取A1、B1、C1三组进行拉伸试验,记录最大拉力,并分别计算其拉力基准平均值 F jb(计算到1N); 3.两次周期检定之间,根据确认的核查周期,可分次抽取A2、B2、C2组试件进行多次核查拉伸试验,记录最大拉力,并计算拉力核查平均值F hc(计算到1N)。 (七)核查结果计算 计算核查平均值与基准平均值之差P,P=(F hc-F jb) 计算核查限绝对值Δjb ,Δjb=F jb×1% 计算E值E=|P|÷Δjb (八)核查结果评价 当E≤1时,核查结论合格 (九)说明 1.剩余试件B2、C2可用于继续核查; 2.根据确认的核查周期,可以增减钢筋试件的取样批次; 3.核查周期按设备的使用频繁程度、环境条件和核查结果综合分析确定。

温湿度计校准规程

1 目的规范温湿度计校准的操作,确保温湿度计的校准结果真实、可靠。 2 范围本规程适用于机械式温湿度计和数字式温湿度计的校准和使用中检验。 3 职责工程设备部:负责按本规程执行温湿度计的校准及校准记录的管理。 4 定义 4.1 机械式湿度计:利用毛发、尼龙及有机物高分子镀膜材料等作感湿元件,可直接指示相对湿度的指针型和记录型。 4.2 机械式温湿度计:由湿度部分(机械式湿度计或干湿表)和温度部分(双金属温度计或玻璃液体温度计)组成的一体式温湿度两用仪器。 4.3 数字式湿度计由电子式湿度传感器和指示仪表所组成,用于环境条件的相对湿度测量。湿度传感器主要有电容式和电阻式两种,其安装形式有内置式和外置式两种。 5 内容 5.1 计量性能要求 5.1.1 数字式温湿度计:Y±a%F.S.; 式中:△—数字式温湿度计的允许基本误差(C); a —准确度等级,它常选用的选取值为2、3、5,也可按照制造厂的规定; F.S.—仪表的量程,即测量范围上、下之差(°C)。 5.1.2 机械式温湿度计:温度示值误差不超过±TC;相对湿度示值误差不超过±5%RH 5.2 外观 5.2.1 温湿度计外形结构完好,产品的名称、型号规格、准确度等级或允许基本误差、测量范围、制造厂名或商标、出厂编号、制造年月、计量器具制造许可证及编号等应有明确的标记。 5.2.2 指针式温湿度计表盘所用的玻璃或其他透明材料应保持透明,不得有妨碍读数的缺陷或损伤。 5.2.3 数字式温湿度计的数字显示器应显示清晰、无缺笔划、闪烁等影响读数的缺陷。 5.2.4 指针式温湿度计的其他要求 5.2.4.1 刻度盘位置应正确而不倾斜,刻度线应清晰均匀; 5.242 湿度刻度范围应不小于30%R H95%RH最小刻度应不大于2%RH并能保证可 读数至1%RH每整10%RH或20%R刻线标以相应的数字,且刻线长度为最长; 5.2.4.3 温度刻度范围应不小于10C?40C ,最小刻度应不大于1C ,并保证可读数至 0.5 C。每整10C刻线标以相应的数字,且刻线长度为最长; 5.2.4.4 指针应平直,能灵活转动,自由复位。 5.3 校准条件 5.3.1 标准器 5.3.1.1 从提高校准能力出发,标准仪器及配套设备引入的扩展不确定度与被校温湿度计最大允许误差绝对值相比应尽可能小。 5.3.1.2 选用标准器如下:精密温湿度仪或精密露点仪。 5.3.1.3 配套设备如下:恒温恒湿箱。

期间核查作业指导书

期间核查作业指导书 1目得 为使仪器设备在相邻两次校准/检定期间,保持设备校准/检定状态得可信度,保证测量数据得准确可靠,特制定本作业指导书。 2需要实施期间核查得仪器设备 2、1 一般原则 主要得或重要得检测设备;不够稳定、易漂移、易老化且使用频繁得检测设备;经常携带到现场得仪器设备;其她被认为对检测结果有重要影响得测量设备。要充分利用现有得资源尽量降低运行成本同时又要确保仪器设备能够可靠运行. 2、2本实验室需要实施期间核查得仪器设备 电子分析天平,pH(酸度)计,离子活度计,(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原子荧光光度计,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红外分光测油仪,气相色谱仪。 2、3 当出现以下情况时,也应考虑实施期间核查. 2.3。1 使用环境条件发生变化,如温度、湿度变化较大,有可能影响仪器准确性。 2。3。2 在监测过程中,发现数据可疑,对仪器设备提出怀疑时。 2.3.3 遇到重要得监测,如发生有关事故、作为仲裁或有争议时。2. 3.4 维修或搬迁后等。 3 期间核查计划 3、1 每年初编制年度期间核查工作计划.

3、2期间核查得时间间隔与核准/检定周期相同,安排在两次校准/检定中间进行,一般为上次校准/检定后六个月(个别为一年)。4期间检查得类型 4、1使用标准物质核查 电子分析天平用标准砝码核查. pH(酸度)计、离子活度计使用定值溶液核查; 4、2仪器设备之间比对 分光光度计采用多台比对核查。 4、3 参照仪器设备校准/检定规程 原子荧光光度计、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红外分光测油仪。4、4 委托外单位检定或校准 气相色谱仪。 5 期间核查方法 5、1电子分析天平期间核查方法 5.1。1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实验室内部得(DF110、DF160、LAC214等)万分之一电子分析天平期间核查。 5.1。2 核查方法 检查中心点示值误差.保持天平清洁与天平室温湿度,按照操作规程,预热30分钟,去皮,将50g(M)标准砝码(E2级)轻轻放在称盘上,待天平稳定后,读取示值(m)。对e=0、1mg分析天平,C=|m —M|应≤0。0003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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