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工资薪金制度

公务员工资薪金制度
公务员工资薪金制度

公务员工资薪金制度

公务员薪酬制度不仅;关系到公务员个人的经济利益,还会对国家的政治、经济和社会产生广泛的影响,同时公务员薪酬制度作为公务员管理的一项重要制度在影响公务员工作与生活方面起着无法估量的作用。

薪酬的相关概念

“薪酬”这一概念虽然己经得到人们的广泛应用,但人们对“薪酬”的理解却各有不同。薪酬的中文含义是煮饭用的材火和水,英文字义 (compensation)指平衡、弥补、补偿。它是员因完成任务或工作而得到的内在薪酬与外在薪酬的总称。内在薪酬(intrinsic compensation)是指员工因完成某项任务或工作而得到的心理满足。外在薪酬(extrinsic compensation)指员工因完成某项任务或工作而得到组织给予的货币报酬和非货币报酬。美国著名的薪酬专家乔治·T·米尔科维奇认为,薪酬是指雇员作为雇佣关系中的一方所得到的各种货币收入,以及各种具体的服务和福利。‘这一概念明确了薪酬的具体构成是:直接以货币形式支付的工资(如基本工资、津贴、奖金、生活水平调整增加的工资)及以间接货币形式支付的服务和福利(如养老金、医疗保险、带薪休假等)。到了20世纪90年代,随着薪酬理论的发展,西方国家又提出了全面薪酬的概念。它在传统薪酬的基础上,把薪酬的范围扩大到了较舒适的办公条件、较多的

参与决策的机会、较有兴趣的工作、职业保障等难以或根本不能用货币来衡量的报酬形式,因此,全面薪酬的概念也就是广义的薪酬概念。

公务员薪酬是指公务员薪酬是指在国家公共管理部门工作,执行国家公务的这一部分特定的公职人员,以自己的知识和能力,在一定时间内为国家和人民服务所得到的报酬。狭义上是指单位按月发放给公务员的固定部分,包括基础工资、年功工资、岗位津贴以及按国家规定的几项福利补贴;广义上还应包括国家其他福利待遇,单项奖励与奖金等。目前,我国公务员的薪酬仍以“工资”为主要表现形式。

公务员薪酬制度的相关理论

国内外的学者和专家在薪酬制度制定及实施过程中提出了许多保贵经典的理论。

人力资本理论

1960年美国经济学家西奥多舒尔茨在美国经济学会的年会上以会长的身份所作的题目为《人力资本投资》的演讲被载于1961年3月号的《美国经济评论》上,从此,一直被经济学家所回避的人力资本问题在西方经济界引起广泛的研究,这篇文章后来被人们称之为人力资本研究领域的“独立宣言”。人力资本理论是薪酬分配管理的重要依据。根据人力资本理论,人力资本是比物质资本更重要的一种资本。

寻租理论

寻租理论是制度经济学所研究的重要的理论之一,其思想最早萌芽于塔洛克在1967年的一篇题为《关税、垄断和盗窃的福利成本》的论文,而“寻租”这一术语则是由美国明尼苏达大学的经济学教授安·克鲁格在1974年6月《美国经济评论》第64卷第3期的一篇题为《寻租社会的政治经济学》的论文中首次提出来的。

公平理论

公平理论是美国北卡罗莱纳大学心理学教授斯塔西·亚当斯于1965年提出来的,这一理论主要探讨的是报酬分配的合理性、公平性,及其对员工行为积极性的影响。亚当斯认为,加薪对雇员可能没有任何激励作用,因为决定雇员对工资收入认可的往往不是绝对收入而是相对收入,以及对公平的认识。一个人对他所得的报酬是否满意,不单单看其绝对值,还要进行社会比较或历史比较,也就是要看其相对值。

宽带薪酬理论

20世纪90年代后期,扁平化的组织结构取代了传统多层次、等级化的组织结构,客观上要求一种新型的薪酬管理制度取代传统的薪酬管理制度,宽带薪酬由此产生。根据美国薪酬管理学会的定义,宽带薪酬结构就是指对多个薪酬等级以及薪酬变动范围进行重新组合,从而变成只有相对较少的薪酬等级以及相应的较宽薪酬变动范围。传统的薪酬制度

可能有二、三十个或更多的等级,每个薪等的最高薪酬与最低薪酬的变动幅度只有4y00r一50%或更低,而宽带薪酬中的的薪酬等级减少到十几个,甚至更少,但每个薪等的最高薪酬与最低薪酬的变动幅度可达20%0一30%0,甚至更多。而且,宽带薪酬中各种职位等级的薪酬带是相互重叠的。

我国公务员薪酬制度的演变

新中国成立后,我国公务员的薪酬制度一共经历的4次改革

在我国建国初期,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是一个初步建立和逐渐完善的过程。1949年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工资制和供给制并存的待遇制度。当时实行供给制主要是解放以前参加工作的人员(包括从老解放区来的和解放前从事地下工作的人员);全国解放后参加工作的人员,按本人意愿,也有一部分人实行供给制。据中央人民政府直属机关和华北人民政府的统计材料,在366620人中,实行供给制的占%,可见当时实行供给制的占绝大多数。

1956年“职务等级工资制”

第一次改革是1956年的工资制度改革,在机关建立了“职务等级工资制”,机关的工资标准分为30级,其中行政人员从1级至27级;一个职务对应数级,上下交叉。这次工资改革奠定了我国工资制度的基础,实现了向单一工资制度的转变。职务等级工资制运行了近30年,由于客观环境的

变化和制度本身存在的问题,在运行中逐步暴露出“职级不符”、“劳酬脱节”和工资标准过于繁杂等弊端。

1985年“结构工资制”

1985年进行了全国性的第二次工资制度改革,在机关事业单位建立了以职务工资为主的“结构工资制”,将工资分为基础工资、职务工资、工龄津贴和奖励工资四个部分。这次工资制度改革的作用是解决了“职级不符”的弊端,同时实现了企业工资制度和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脱钩,理顺了工资关系,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

1993年“职级工资制”

1993年我国进行了第三次工资制度改革,改革首先分离了国家机关和事业工资制度,国家机关实行国家公务员制度,公务员工资由国家根据经济发展状况并参照企业平均工资水平确定和调整,事业单位实行不同的工资制度和分配方式。

XX年“新职级工资制”

2xx-xx年7月1日,我国公务员开始实行新的工资制度,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经历的第四次工资制度改革。XX年正式实施的《公务员法》对公务员工资构成有了新的规定。《公务员法》第74条规定公务员工资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奖金四部分,即取消了作用不大、数额较低的基础工资和工龄工资,而将职务工资、级别工资综合并入基本工资内,工资结构有了简化。

我国现行公务员薪酬制度存在的问题

中国实行公务员制度仅十余年,与发达国家百年的发展史相比,在许多方面存在一定的差距。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与发展,公务员薪酬制度存在的大量问题也随之显露出来。纵观整个薪酬制度,以下本文将主要从制度层面对这些问题进行阐述。

公务员薪酬制度未被纳入法制化管理的轨道

国外发达国家非常重视公务员薪酬制度的法治化建设,如美国早在1962年颁布了《联邦工资法》,1970年和1978年又先后颁布《联邦工资比较法》和《文官改革法》;日本有《国家公务员法》;德国的《联邦工资法》。而我国迄今为止,我国公务员工资制度的基本原则和依据尚未以法律形式系统、完整的表述出来,由于无一套成型的公务员工资法出台,因此在工资的设计、调整、福利增补上都缺乏明确的法律依据,这反映我国用法律来管理国家公务员薪酬制度的进程仍处于相对滞后的状态。近年来,政府给公务员加薪引起很大争议,在很大程度上就是因为工资的调整水平、调整程序上均缺乏客观依据和法律规范,导致人们对公务员加薪的科学性和合理性产生质疑。

公务员薪酬制中的“官本位”倾向较明显

“官本位”现像是公务员薪酬制度中职级工资制重职务轻能力的必然产物。由于我国的公务员92%以上都是科级及

以下职务,这些公务员的职务工资标准普遍偏低,收入差距难以拉开,容易形成低频增资和无级可升的现象,公务员个人发展空间狭小,容易形成“管理独木桥”,凸显了当“官”的重要性。在我国,公务员的职业发展与物质待遇主要是与职务挂钩的,与能力无关。因此,在晋升领导职务需求的无限性与领导职务供给的有限性这对无法调和的矛盾面前,“官本位”成为了这种工资制度的合理产物。

公务员薪酬制度的激励导向作用难以有效发挥

公务员的薪酬制度具有保障功能和激励功能。公务员薪酬激励功能的发挥首先取决于良好的工资增长机制。但是,我国公务员的工资增长机制并未体现这一要求。每次调整公务员的工资都要看财政状况好坏,而每次加薪都带着“刺激内需”的背景。从中可以看出我国的增资机制具有较强的随意性和非制度化的缺点。纵观历次加薪,凡同等级别的公务员不论政绩、工龄等因素,均可获得同等加薪,而且各级别的增资差距很小,这种实际上的“平均主义”,大大弱化了加薪的内部激励作用。其次,公务员薪酬激励功能的发挥还取决于工资级差的设计上。但是,现行工资标准中基础工资太低,职务工资、级别工资之间的级差也太小,缺乏激励性,即对高能力者的报酬不足,而对低能力者的报酬过高。

确立公务员薪酬制度的目标

我们在制定公务员薪酬的具体政策和检讨公务员薪酬

政策时需要有一基本的衡量尺度。因此,必需确立薪酬制度目标,它也可以确立公务员薪酬在社会工资收入体系中的地位和保障公务员薪酬制度的相对稳定性。公务员属于高素质的管理人才,他们不管在公共物品提供还是在公共事务的管理中所发挥的作用和取得的成效将直接影响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的进程,直接影响公众所能享受到的公共服务的质量,所以,国家对于公务员的素质和能力必需要十分重视。

完善公务员薪酬制度的法制化管理机制

法制化是任何制度稳定运行的法定保障和基础,特别是现在经济飞速发展的市场经济环境下。薪酬制度的设计与运行也必须严格贯彻法制化管理的原则。我国《公务员法》已经出台,并已于XX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但迄今为止,我国尚未出台专门的法律法规,用以规范公务员薪酬制度领域的政策行为,导致在公务员薪酬水平的制定、薪酬水平的调整以及调整程序和调整时间等诸方面出现无法可依的状况,在政策执行中以人代法、以言代法、以权代法的现象也时有发生。而国外发达国家,如美国,日本等国家大多通过立法的形式对公务员的薪酬管理制度予以保障。鉴于此,我国应充分借鉴国外发达国家薪酬管理的先进经验,加快建立和完善公务员薪酬制度方面的专门法律法规,将公务员薪酬改革成果用法律法规固定

建立以“能力本位”为基础的公务员薪酬制度

薪酬制度定就是要突出能力工资在公务员薪酬中的地位和作用,就需要建立以“能力本位”为核心薪酬制度。目的是加大能力工资的比重,通过动态调整能力工资来调动公务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务员提高工作效率,可以更好地服务社会和公众。实行职能工资和大力推行绩效工资奖励制度,能在一定程度上突破官本位的价值观念,使公务员的薪酬与其能力水平挂钩。

完善公务员的薪酬调整机制

公务员薪酬调整机制是保障公务员薪酬制度正常运行的必备机制之一,它的完善与否直接影响着公务员薪酬的保障作用和激励作用的发挥。我国公务员薪酬制度里,只有增资制,没有减资制,直接影响公务员工作的积极性。而薪点制中的薪点值可以动态的调节公务员的薪酬。实行薪点制后,公务员的薪点数主要通过工作评价、能级评定和绩效考核来确定,薪点值的则是根据国民经济发展水平、物价的变动情况和企业相当人员的工资水平来确定,因而充分体现了公务员薪酬与国民经济发展水平相一致性的原则和平衡比较的原则。

《国家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方案》含附表

国务院文件 国发…2006?22号 关于印发《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方案》已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自 2006年7月1日起实施,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实行国家统一的职务与级别相结合的工资制度。贯彻落实公务员法的要求,必须深化改革,建立科学完善的公务员工资制度,努力解决当前公务员收入分配领域存在的突出矛盾,逐步缩小地区间收入差距,促进公务员队伍建设,促进党风廉政建设。 改革公务员工资制度,理顺收入分配关系,构建科学合理、公正公平的公务员收入分配体系,关系广大公务员积极1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的充分发挥,关系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全局。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周密安排,精心组织,扎实工作,把各项政策落实到位。要严格执行改革方案和实施办法,认真做好组织实施工作;严格组织人事纪律和财经纪律,不得违反国家政策。 改革公务员工资制度,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是一项复杂而艰巨的任务。各地区、各部门要深入细致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引导大家充分认识这次改革的必要性、重要性和艰巨性,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精神上来。 要切实解决好本地区和本部门在这次改革中遇到的问题,确保改革平稳顺利进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二○○六年六月十四日2 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方案 按照党的聚喜欢,聚好玩关于“完善干部职务与职级相结合的制度,建立干部激励和保障机制”的精神和公务员法规定,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改革公务员

河北省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实施意见概要

河北省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实施意见 (省人事厅省财政厅二○○六年十月十八日根据《国务院关于改革公务员工资制度的通知》(国发〔2006〕22号和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58号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实施范围 本实施意见的实施范围为,按照公务员制度管理和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中,2006年7月1日在册正式工作人员。 二、职级工资制度的实施 列入实施范围的单位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实行职级工资制。 (一套改工资的办法。 职务工资。公务员按现任职务执行相应的职务工资标准。 级别工资。公务员的级别和级别工资档次,按现任职务、任职年限和套改年限确定(附件1 现任职务,是指按干部管理权限由任免机关正式任命的职务。任职年限,是指从正式任命现任职务当年起计算的年限。套改年限,是指工作年限与不计算工龄的在校学习时间合并计算的年限,其中须扣除1993年以来除试用期外年度考核不计考核等次或不称职的年限。不计算工龄的在校学习时间,是指在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大专以上院校未计算为工龄的学习时间(只适用于这次工资制度改革,不涉及工龄计算问题。在校学习的时间以国家规定的学制为依据,如短于国家学制规定,按实际学习年限计算;如长于国家规定学制,按国家规定学制计算。 任职年限和工作年限的计算截至2006年6月30日。

公务员按现任职务套改的级别,如低于或等于按原任低一职务套改的级别,可先按原任低一职务套改,在此基础上高套一个级别,级别工资就近就高套入对应的工资标准;如高于按原任低一职务套改的级别,但级别工资额低于按原任低一职务套改的级别工资额,可先按原任低一职务套改,再就近就高套入按现任职务套改级别对应的工资标准。按原任低一职务套改时,现任职务的任职年限与原任低一职务的任职年限合并计算为低一职务的任职年限。 公务员套改的级别和级别工资额低于相同学历新参加工作人员转正定级的级别和级别工资额的,执行相同学历新参加工作人员转正定级的级别和级别工资额;套改的级别高于相同学历新参加工作人员定级的级别,但级别工资额低于定级的级别工资额的,可按相同学历新参加工作人员定级的级别工资额就近就高套入套改级别对应的工资标准。" (二正常晋升工资的办法。 1、晋升职务增加工资。 公务员晋升职务后,从晋升职务的次月起执行新任职务的职务工资和相应的级别工资。原级别低于新任职务对应最低级别的,晋升到新任职务的最低级别;原级别在新任职务对应级别以内的,晋升一个级别。级别工资逐级就近就高套入晋升后级别对应的工资标准。 2、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增加工资。 从2006年7月1日起,公务员年度考核累计五年称职及以上的,从次年的1月1日起在所任职务对应级别内晋升一个级别,级别工资就近就高套入晋升后级别对应的工资标准。下一次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的考核年限,从级别变动的当年起重新计算。公务员晋升职务相应晋升级别时,如晋升一个级别,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的考核年限从上一次按考核结果晋升级别的当年起计算;如晋升两个级别及以上,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的考核年限从晋升职务变动级别的当年起重新计算。

山东省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实施意见

根据《国务院关于改革公务员工资制度的通知》(国发〔2006〕22号)和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58号)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实施范围 本实施意见的实施范围为,按照公务员制度管理和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中,2006年7月1日在册正式工作人员。 二、职级工资制度的实施 列入实施范围的单位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实行职级工资制。 (一)套改工资的办法。 职务工资。公务员按现任职务执行相应的职务工资标

准。 级别工资。公务员的级别和级别工资档次,按现任职务、任职年限和套改年限确定(附件1)。 现任职务,是指按干部管理权限由任免机关正式任命的职务。任职年限,是指从正式任命现任职务当年起计算的年限。套改年限,是指工作年限与不计算工龄的在校学习时间合并计算的年限,其中须扣除1993年以来除试用期外年度考核不计考核等次或不称职的年限。不计算工龄的在校学习时间,是指在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大专以上院校未计算为工龄的学习时间(只适用于这次工资制度改革,不涉及工龄计算问题)。在校学习的时间以国家规定的学制为依据,如短于国家学制规定,按实际学习年限计算;如长于国家规定学制,按国家规定学制计算。 任职年限和工作年限的计算截至2006年6月30日。 公务员按现任职务套改的级别,如低于或等于按原任

低一职务套改的级别,可先按原任低一职务套改,在此基础上高套一个级别,级别工资就近就高套入对应的工资标准;如高于按原任低一职务套改的级别,但级别工资额低于按原任低一职务套改的级别工资额,可先按原任低一职务套改,再就近就高套入按现任职务套改级别对应的工资标准。按原任低一职务套改时,现任职务的任职年限与原任低一职务的任职年限合并计算为低一职务的任职年限。 公务员套改的级别和级别工资额低于相同学历新参加工作人员转正定级的级别和级别工资额的,执行相同学历新参加工作人员转正定级的级别和级别工资额;套改的级别高于相同学历新参加工作人员定级的级别,但级别工资额低于定级的级别工资额的,可按相同学历新参加工作人员定级的级别工资额就近就高套入套改级别对应的工资标准。 (二)正常晋升工资的办法。 1.晋升职务增加工资。

国家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方案含附表

国家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方案含附表 集团标准化工作小组 #Q8QGGQT-GX8G08Q8-GNQGJ8-MHHGN#

国务院文件 国发〔2006〕22号 关于印发《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方案》已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自2006年7月1日起实施,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实行国家统一的职务与级别相结合的工资制度。贯彻落实公务员法的要求,必须深化改革,建立科学完善的公务员工资制度,努力解决当前公务员收入分配领域存在的突出矛盾,逐步缩小地区间收入差距,促进公务员队伍建设,促进党风廉政建设。 改革公务员工资制度,理顺收入分配关系,构建科学合理、公正公平的公务员收入分配体系,关系广大公务员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的充分发挥,关系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全局。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周密安排,精心组织,扎实工作,把各项政策落实到位。要严格执行改革方案和实施办法,认真做好组织实施工作;严格组织人事纪律和财经纪律,不得违反国家政策。 改革公务员工资制度,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是一项复杂而艰巨的任务。各地区、各部门要深入细致地做好思

想政治工作,引导大家充分认识这次改革的必要性、重要性和艰巨性,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精神上来。要切实解决好本地区和本部门在这次改革中遇到的问题,确保改革平稳顺利进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二○○六年六月十四日

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方案 按照党的聚喜欢,聚好玩关于“完善干部职务与职级相结合的制度,建立干部激励和保障机制”的精神和公务员法规定,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改革公务员现行工资制度,实行国家统一的职务与级别相结合的公务员工资制度,完善机关工人工资制度,形成科学合理的工资水平决定机制和正常增长机制,建立适应经济体制和干部管理体制要求的工资管理体制,实现工资分配的科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 一、改革的原则 (一)贯彻按劳分配原则,进一步理顺工资关系,合理拉开不同职务、级别之间的工资差距。 (二)坚持职务与级别相结合,增强级别的激励功能,实行级别与工资等待遇适当挂钩。 (三)健全公务员工资水平正常增长机制,建立工资调查制度,定期调整工资标准,使公务员的工资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四)加强工资管理,严格监督检查,有效调控地区工资差距,逐步将地区工资差距控制在合理的范围。 二、改革的基本内容 改革公务员现行工资制度,完善机关工人岗位技术等级(岗位)工资制,完善津贴补贴制度,健全工资水平正常增长机制,实行年终一次性奖金。 (一)改革公务员职级工资制。 1.调整基本工资结构。 公务员基本工资构成由现行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和工龄工资四项调整为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两项,取消基础工资和工龄工资。 职务工资。主要体现公务员的工作职责大小。一个职务对应一个工资标准,领导职务和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对应不同的工资标准(附表一)。公务员按所任职务执行相应的职务工资标准。 级别工资。主要体现公务员的工作实绩和资历。公务员的级别由现行15个调整为27个,取消现行级别。每一职务层次对应若干个级别(附表三),每一级别设若干个工资档次(附表二)。公务员根据所任职务、德才表现、工作实绩和资历确定级别和级别工资档次,执行相应的级别工资标准。

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方案

国务院关于改革公务员工资制度的通知 国发〔2006〕2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方案》已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自2006年7月1日起实施,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实行国家统一的职务与级别相结合的工资制度。贯彻落实公务员法的要求,必须深化改革,建立科学完善的公务员工资制度,努力解决当前公务员收入分配领域存在的突出矛盾,逐步缩小地区间收入差距,促进公务员队伍建设,促进党风廉政建设。 改革公务员工资制度,理顺收入分配关系,构建科学合理、公正公平的公务员收入分配体系,关系广大公务员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的充分发挥,关系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全局。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周密安排,精心组织,扎实工作,把各项政策落实到位。要严格执行改革方案和实施办法,认真做好组织实施工作;严格组织人事纪律和财经纪律,不得违反国家政策。 改革公务员工资制度,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是一项复杂而艰巨的任务。各地区、各部门要深入细致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引导大家充分认识这次改革的必要性、重要性和艰巨性,把思想

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精神上来。要切实解决好本地区和本部门在这次改革中遇到的问题,确保改革平稳顺利进行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方案 按照党的十六大关于“完善干部职务与职级相结合的制度,建立干部激励和保障机制”的精神和公务员法规定,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改革公务员现行工资制度,实行国家统一的职务与级别相结合的公务员工资制度,完善机关工人工资制度,形成科学合理的工资水平决定机制和正常增长机制,建立适应经济体制和干部管理体制要求的工资管理体制,实现工资分配的科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 一、改革的原则 (一)贯彻按劳分配原则,进一步理顺工资关系,合理拉开不同职务、级别之间的工资差距。 (二)坚持职务与级别相结合,增强级别的激励功能,实行级别与工资等待遇适当挂钩。 (三)健全公务员工资水平正常增长机制,建立工资调查制度,定期调整工资标准,使公务员的工资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四)加强工资管理,严格监督检查,有效调控地区工资差距,逐步将地区工资差距控制在合理的范围。 二、改革的基本内容 改革公务员现行工资制度,完善机关工人岗位技术等级(岗

2006年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方案实施办法

2006年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方案实施办法 根据《机关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改革方案》,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实施范围 机关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改革方案的实施范围,限于下列单位中2005年12月31日在册的正式工作人员。 (一)、按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 (二)、经批准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 二、职级工资制的实施 列入上述范围的单位,除工勤人员外的公务员。 (一)、套改办法 1、职务工资。 按现任职务执行相应的职务工资标准。 2、级别工资。 公务员的级别和级别档次按照现任职务、任职年限和套改年限重新确定。 现任职务,按干部管理权限任命的职务 任职年限,按正式任命的开始时间计算。 套改年限,按工龄、学历,减去扣除的年限确定。截止时间2005年12月31日。 按现任职务套改的级别,如低于或等于按原任低一级职务确定的级别,可先按原任低一级职务套改,在此基础上级别再高定一档,级别工资可就近就高套入相应档次;如高于原任低一级职务确定的级别,但级别工资额低于按原任低一级职务确定的级别工资额,可先按原任低一级职务套改,再就近就高套入按现任职务确定的级别对应的工资档次。按原任低一级职务套改,现任职务的任职年限与原任低一级职务的任职年限合并计算。 套改工资后,根据清理地区、部门和单位自行发放津贴补贴的情况,将清理出的津贴补贴纳入新工资标准200元。 (二)、正常晋升工资的办法 1、晋升职务增加工资 公务员晋升职务后,从晋升职务的下月起按新任职务执行相应的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其中,级别和级别工资按以下办法确定,原级别低于新任职务最低级别的晋升到新任职务的最低级别,原级别在新任职务对应级别内晋升一个级别,级别工资逐级就近就高套入新任级别对应的工资标准。 2、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增加工资

公务员工资套改等级标准对照表

公务员工资套改等级标准对照表 2018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公告暂未公布,根据历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安排,2018国家公务员考试预计也会在2017年10月份启动,备考之事必须提上日程。为帮助广大考生快速了解国考、顺利备考,湖南华图教育对历年国考信息进行分析汇总,并且会第一时间发布2018国家公务员考试相关信息,为广大考生的国考之航! 公务员工资套改等级标准对照表是2006年7月开始实施的最新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套改工资表、标准对照表等资料软件大集合。 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将建立由四部分组成的岗位绩效工资制。岗位绩效工资包括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和津贴补贴四部分,其中岗位工资、薪级工资为基本工资,实行"一岗一薪、岗变薪变","一级一薪、定期升级"。 基本信息 中文名称公务员工资套改等级标准对照表中文名公务员工资套改等级标准对照表属性文献资料功能规范表格适用人群公务员目录1发布背景2实施范围3对照表单4工资改革 折叠编辑本段发布背景2006年7月开始实施的最新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套改工资表、标准对照表等资料软件大集合。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将建立由四部分组成的岗位绩效工资制。岗位绩效工资包括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和津贴补贴四部分,其中岗位工资、薪级工资为基本工资,实行“一岗一薪、岗变薪变”,“一级一薪、定期升级”。折叠编辑本段实施范围机关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改革方案的实施范围,限于下列单位中2005年12月31日在册的正式工作人员。(一)、按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二)、经批准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折叠职级工资制

公务员工资套改等级标准对照表列入实施范围的单位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实行国家统一的职务与级别相结合的工资制度。公务员晋升职务后,执行新任职务的职务工资标准,并按规定晋升级别和增加级别工资。公务员年度考核称职及以上的,每五年可在所任职务对应的级别内晋升一个级别,每两年可在本级别对应的工资标准内晋升一个工资档次。公务员的级别达到所任职务对应最高级别后,不再晋升级别,在最高级别工资标准内晋升级别工资档次。公务员套改的级别和级别工资额低于相同学历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确定的级别和级别工资额的,执行相同学历新录用公务员定级的级别和级别工资额:套改的级别高于相同学历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确定的级别,但级别工资额低于定级的级别工资额的,可按相同学历新录用公务员定级的级别工资额就迁就高套入套改级别对应的工资标准。[3]1、职务工资按现任职务执行相应的职务工资标准。2、级别工资公务员的级别和级别档次按照现任职务、任职年限和套改年限重新确定。现任职务,按干部管理权限任命的职务任职年限,按正式任命的开始时间计算。套改年限,按工龄、学历,减去扣除的年限确定。 2018国考时间安排表预测——请参考2017年。 网上报名时间:2016年10月15日8:00至24日18:00 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时间:2016年10月15日至26日 查询报名序号时间:2016年10月28日8:00后 报名确认时间:2016年11月2日9:00至7日16:00

国务院关于改革公务员工资制度的通知(国发[2006]22号)

目录 国务院关于改革公务员工资制度的通知 (2) 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方案 (3) 一、改革的原则 (3) 二、改革的基本内容 (3) (一)改革公务员职级工资制。 (3) (二)完善机关工人岗位技术等级(岗位)工资制。 (4) (三)完善津贴补贴制度。 (4) (四)健全工资水平正常增长机制。 (5) (五)实行年终一次性奖金。 (5) 三、改革的其他政策 (5) 四、实施时间 (6) 五、组织领导 (6) 附件 (7) 附件1: (7) 附件2: (8) 附件3: (9) 附件4: (10)

国务院关于改革公务员工资制度的通知 国发[2006]2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方案》已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自2006年7月1日起实施,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实行国家统一的职务与级别相结合的工资制度。贯彻落实公务员法的要求,必须深化改革,建立科学完善的公务员工资制度,努力解决当前公务员收入分配领域存在的突出矛盾,逐步缩小地区间收入差距,促进公务员队伍建设,促进党风廉政建设。 改革公务员工资制度,理顺收入分配关系,构建科学合理、公正公平的公务员收入分配体系,关系广大公务员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的充分发挥,关系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全局。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周密安排,精心组织,扎实工作,把各项政策落实到位。要严格执行改革方案和实施办法,认真做好组织实施工作;严格组织人事纪律和财经纪律,不得违反国家政策。 改革公务员工资制度,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是一项复杂而艰巨的任务。各地区、各部门要深入细致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引导大家充分认识这次改革的必要性、重要性和艰巨性,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精神上来。要切实解决好本地区和本部门在这次改革中遇到的问题,确保改革平稳顺利进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二○○六年六月十四日

浅析我国公务员薪酬制度

浅析我国公务员的薪酬制度,这篇文 章是格式 浅析我国公务员的薪酬制度 摘要:作为国家人力资本保值、增值的一个重要方面,公务员薪酬管理日益成为学者们关注的热点,公务员的薪酬制度在整个国家公务员制度体系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目前我国的公务员薪酬制度处在逐步完善的过程之中,十分有必要借鉴发达国家的相关经验。本文尝试从制度等层面对中国公务员薪酬制度对进行剖析,找出我国薪酬制度存在的问题,并从西方先进薪酬制度中获得某些有益的启示。对建立健全公务员薪酬提供可行的建议 关键词:公务员薪酬公务员薪酬制度对策 公务员薪酬制度不仅;关系到公务员个人的经济利益,还会对国家的政治、经济和社会产生广泛的影响,同时公务员薪酬制度作为公务员管理的一项重要制度在影响公务员工作与生活方面起着无法估量的作用。 1公务员酬制度相关概念和理论概述 1.1薪酬的相关概念 “薪酬”这一概念虽然己经得到人们的广泛应用,但人们对“薪酬”的理解却各有不同。薪酬的中文含义是煮饭用的材火和水,英文字义(compensation)指平衡、弥补、补偿。它是员因完成任务或工作而得到的内在薪酬与外在薪酬的总称。内在薪酬(intrinsic compensation)是指员工因完成某项任务或工作而得到的心理满足。外在薪酬(extrinsic compensation)指员工因完成某项任务或工作而得到组织给予的货币报酬和非货币报酬。美国著名的薪酬专家乔治·T·米尔科维奇认为,薪酬是指雇员作为雇佣关系中的一方所得到的各种货币收入,以及各种具体的服务和福利[1]。‘这一概念明确了薪酬的具体构成是:直接以货币形式支付的工资(如基本工资、津贴、奖金、生活水平调整增加的工资)及以间接货币形式支付的服务和福利(如养老金、医疗保险、带薪休假等)。到了20世纪90年代,随着薪酬理论的发展,西方国家又提出了全面薪酬的概念。它在传统薪酬的基础上,把薪酬的范围扩大到了较舒适的办公条件、较多的参与决策的机会、较有兴趣的工

公务员职务级别及工资等级划分

公务员职务、级别及工资等级划分 ########################################################### ############### 国家公务员级别划分(一)国务院总理:一级;(二)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二至三级;(三)部级正职,省级正职:三至四级;(四)部级副职,省级副职:四至五级;(五)司级正职,厅级正职,巡视员:五至七级;(六)司级副职,厅级副职,助理巡视员:六至八级;(七)处级正职,县级正职,调研员:七至十级;(八)处级副职,县级副职,助理调研员:八至十一级;(九)科级正职,乡级正职,主任科员:九至十二级;(十)科级副职,乡级副职,副主任科员:九至十三级;(十一)科员:九至十四级;(十二)办事员:十至十五级。 ########################################################### ############### 一、公务员职务与级别对应关系 1、十个综合管理类领导职位: 国家级正/副职、省部级正/副职、厅局级正/副职、县处级正/副职、

乡科级正/副职 2、八个综合管理类非领导职务: 正/副巡视员、正/副调研员、正/副主任科员、科员、办事员 国家公务员的级别分为五档十五级:(以政府和军队为例,不含党委、人大、政协) 第一:国家级: 国务院总理(一级) 国务院副总理(二级) 国务院常委(三级) 第二:省级干部(部级干部): 正省级干部(正部级干部):(四级) 国务院各部委正职干部(如教育部部长、国家发改委主任)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正职干部(如山东省省长、天津市市长)部队正军职干部(如山东省军区司令员、12军军长) 副省级干部(副部级干部):(五级) 国务院各部委副职干部(如公安部副部长、国家体育总局副局长) 国务院部委管理的国家局正职干部(如国家文物总局局长)

公务员工资薪金制度

公务员工资薪金制度 公务员薪酬制度不仅;关系到公务员个人的经济利益,还会对国家的政治、经济和社会产生广泛的影响,同时公务员薪酬制度作为公务员管理的一项重要制度在影响公务员工作与生活方面起着无法估量的作用。 薪酬的相关概念 “薪酬”这一概念虽然己经得到人们的广泛应用,但人们对“薪酬”的理解却各有不同。薪酬的中文含义是煮饭用的材火和水,英文字义 (compensation)指平衡、弥补、补偿。它是员因完成任务或工作而得到的内在薪酬与外在薪酬的总称。内在薪酬(intrinsic compensation)是指员工因完成某项任务或工作而得到的心理满足。外在薪酬(extrinsic compensation)指员工因完成某项任务或工作而得到组织给予的货币报酬和非货币报酬。美国著名的薪酬专家乔治·T·米尔科维奇认为,薪酬是指雇员作为雇佣关系中的一方所得到的各种货币收入,以及各种具体的服务和福利。‘这一概念明确了薪酬的具体构成是:直接以货币形式支付的工资(如基本工资、津贴、奖金、生活水平调整增加的工资)及以间接货币形式支付的服务和福利(如养老金、医疗保险、带薪休假等)。到了20世纪90年代,随着薪酬理论的发展,西方国家又提出了全面薪酬的概念。它在传统薪酬的基础上,把薪酬的范围扩大到了较舒适的办公条件、较多的

参与决策的机会、较有兴趣的工作、职业保障等难以或根本不能用货币来衡量的报酬形式,因此,全面薪酬的概念也就是广义的薪酬概念。 公务员薪酬是指公务员薪酬是指在国家公共管理部门工作,执行国家公务的这一部分特定的公职人员,以自己的知识和能力,在一定时间内为国家和人民服务所得到的报酬。狭义上是指单位按月发放给公务员的固定部分,包括基础工资、年功工资、岗位津贴以及按国家规定的几项福利补贴;广义上还应包括国家其他福利待遇,单项奖励与奖金等。目前,我国公务员的薪酬仍以“工资”为主要表现形式。 公务员薪酬制度的相关理论 国内外的学者和专家在薪酬制度制定及实施过程中提出了许多保贵经典的理论。 人力资本理论 1960年美国经济学家西奥多舒尔茨在美国经济学会的年会上以会长的身份所作的题目为《人力资本投资》的演讲被载于1961年3月号的《美国经济评论》上,从此,一直被经济学家所回避的人力资本问题在西方经济界引起广泛的研究,这篇文章后来被人们称之为人力资本研究领域的“独立宣言”。人力资本理论是薪酬分配管理的重要依据。根据人力资本理论,人力资本是比物质资本更重要的一种资本。

国家公务员工资管理制度(重编)范本

内部管理制度系列 国家公务员工资制度(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31668国家公务员工资制度 Model of the national civil service salary system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公务员工资收入是社会的焦点。一边是基层公务员为收入低对媒体大吐苦水,一边是公众对公务员优厚福利的“吐槽”。国家公务员局相关领导日前表示,公务员工资应该上涨,目前中央已责成有关部门调研,而公务员的灰色收入也应通过一系列措施解决。公务员工资该如何调整,公务员工资目前的现状又如何,日前,中国青年报记者采访了苏海南。 中国青年报:长期以来,民众对于公务员的印象普遍是“福利好”、“隐性收入多”,因而公务员涨工资的话题每被提及,总有民众“拍砖”。以前公务员也涨过工资,但为何此次公务员拟调整工资遭受的批评这样大呢 苏海南:的确如此。以前也曾经调整过公务员工资,但那时社会上基本没有大的负面反应。目前很多公众“拍砖”,我估计是多方面因素造成的。首先,在现代资讯发达的背景下,

少数公务员贪腐问题显得很突出,老百姓容易以偏概全,对公务员群体有很多情绪,在此背景下提公务员工资调整,负面反应当然会比较强烈。其次,目前公务员收入分配不够透明,普通老百姓不了解情况,容易误解和错判,认为凡是公务员工资收入都不低,又没有参加社保,不缴社保费,退休后还能拿90%、95%的原工资,在职和退休两头不吃亏。此外,尽管有部分基层公务员“吐槽”叫苦,但国考热依然不见大规模降温,许多人都争当公务员,都想往里面挤,这些都与传公务员调工资形成了很大反差。 中国青年报:有媒体报道,早在20xx年12月至20xx年4月,结合企业薪酬调查,人社部工资司在广东、山西选择9个地市开展对公务员和企业相当人员工资水平的试调查。在样本有限的情况下,调查结果显示: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条件下,低学历、低职务(科级及以下)层次人员,公务员工资高于企业相当人员。对于这样的数据,你怎么看 苏海南:根据中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年鉴数据,20xx 年全国公务员的年平均工资是48608元,全国国有企业人员的年平均工资是51689元,公务员平均工资比国企的平均工

公务员的工资制度的含义

公务员的工资制度的含义,基本原则和基本构成 1.公务员工资制度的含义:工资,也称报酬或薪酬,它是对工作的一种回报。我国公务员实行职级工资制,即职务级别工资制。它是在总结我国40多年来实行的职务等级工资制与以职务工资为主的结构工资制的经验教训并吸收了国外公务员工资制的长处的基础上确定的,其构成可分为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和工龄工资四个组成部分。其中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是职级工资构成的主体。职务工资是按公务员的职务高低、责任轻重和工作难易程度确定工资标准,是晋级工资制中体现按劳分配的重要内容。在职务工资标准中,每一职务层次设若干工资档次,工作人员按担任的职务确定相应的职务工资,并随职务及任职年限的变化而变化。级别工资是按公务员的能力和资历确定工资标准。公务员的级别共分为十五级,一个级别设置一个工资标准。基础工资是按大体维持公务员本人基本生活费用而确定的,各职务人员均执行相同的基础工资。它有利于保障公务员的基本生活不因物价上涨而下降。工龄工资是按公务员的工作年限确定工资标准,主要体现公务员的积累贡献。除此之外,公务员的工资制度还包括地区津贴和岗位津贴。 2,.我国公务员工资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正常增资原则 所谓"正常增资",就是国家定期增加公务员的工资,即政府在每年的财政预算中,按法律规定保证必要的经费用于增加公务员工资。由于公务员主要从事脑力劳动,所提供劳动的数量的质量难以精确计量,而随着国发经济的发展和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公务员的工资水平也应不断提高;同时,随着公务员年功的增加,公务员的工资水平也应有所增加。一方面要定期、全面地调整公务员工资标准;一方面要通过对公务员的考核,定期给公务员增加工次。实行正常增资原则,一方面能够使公务员的工资水平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而相应提高,另一方面,能够使职务相同而任职年限或工作年限不同的公务员之间,在工资报酬上拉开差距,激励他们更好地尽职尽力。 (二)平衡比较原则 国家机关与企业的工作性质不同,劳动特点不同,应实行不同的工资制度,但工资水平要有比较。国家确定公务员的工资水平时,应将企业职工的工资水平作为参照系以不断调整公务员的工资水平,使公务员的工资水平与国有企业职工的工资水平大体持平。这一原则意在使工资分配中的公平合理原则在各部门、各行业之间得以实现,并吸引优秀人才进入公务员队伍。 (三)物价补偿原则 即国家根据物价指数的变动,适时调整公务员的工资,使工资增长率高于或等于物价上涨率,以保证公务员的实际工资水平不因物价上涨而下降。实行这一原则,主要是因为当物价上涨时,作为独立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的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经营状况和劳资双方谈判的结果调整职工的工资,而公务员的工资是经过法定程序调整的,各行政机关不能根据物价上涨的情况自发地进行调整。在这种情况下,要保证公务员的实际工资水平不因物价上涨而下降,就需要实行物价补偿制度。 (四)法律保障原则 担任一定职务和级别的公务员,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同时享有领取工资报酬的权利。与公务员享有的其他权利一样,领取工资报酬的权利是基于公务员的身份发生的,并受国家法律的保障。除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外,国家行政机关不得以任何形式增加或者扣减公务员的工资,也不得提高或者降低公务员的保险和福利待遇。也就是说,增加公务员的工资及保险福利待遇,必须是在公务员遇有晋级、晋职、定期晋升工资档次、调整工资标准、调整保险福利待遇等情况时,才能按照规定进行;减少公务员工资及保险福利待遇,必须是在公务员遇有受到降级处分、降低职务等情况时,才能按有关规定进行。不能随意增加工资和

简论我国公务员薪酬制度的改革

简论我国公务员薪酬制度的改革内容提要:薪酬制度是公务员制度体系中最为敏感的一个环节,也是实施公务员管理过程中一个无法回避的现实问题。公务员薪酬制度设计得是否合理,不但直接影响公务员队伍的稳定性和公务员工作的积极性,而且关系到公共行政管理的效率和公正性,甚至会影响社会公众与政府之间的关系。 关键词:公务员;公务员薪酬制度;改革 公务员薪酬制度是国家收入分配制度的标杆,具有重要的示范和引导作用。我国公务员薪酬呈现出“低工资、高补贴、滥福利”特征,具有消极的“标杆”作用,因此改革公务员薪酬制度是当务之急。 一、公务员薪酬制度的沿革 (一) 工资制度的发展时期 我国公职人员的工资制度,是在新民主主义时期发展起来的,经历了供给制、职务等级工资制、结构工资制等阶段,直至现行的职务级别工资制。在供给制时期,是我国在新民主主义困难时期,实行战时共产主义的供给制,即对部队和大部分工作人员的生活必需品实行免费供给。供给的必需品包括伙食、服装、津贴三部分。这时的福利制度就是典型的救济式福利,只是为调节和补充生活温饱问题。建国后直到1956年3月,是以供给制为主,供给制和工资制并存时期。 (二) 工资制度的三次改革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公务员薪酬改革主要经历了3次(1956年、1985年、1993年)。1956年,国家对整个工资制度进行了一次重大改革,实行直接统一按等级规定工资标准的制度。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少数企业的国家工作人员,统一实行职务等级工资制。根据各个地区的经济发展情况、物价水平,把全国划分为11类工资区。但此时的福利制度也只能称作补救式福利,即实质上还是对长期低工资的必要的补充之一。换言之,离开了福利而靠工资来满足家庭成员的生活需要与服务需求几乎是不可能的。因为,哪怕是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对于他们也只是生存的必要条件。

第10章公务员工资、福利与保险

第10章公务员工资、福利与保险 ①②③④⑤⑥⑦⑧⑨⑩ 10.1公务员工资、福利与保险的含义与意义 1.【单选】公务员的工资是国家以法定货币支付给公务员个人的劳动报酬,是公务员劳动创造价值的货币表现,用以保障公务员生活消费支出的需要,激励公务员更好地完成任务。 2.【单选】公务员的福利,是指国家机关向公务员提供的除工资、奖金之外的各种补貼、服务以及实物报酬。 3.【单选】保险,是指在遭遇到意外事故损害后,设法使之安全渡过,予以生活保障的意思。 4.【单选】公务员的保险制度是指国家对生育、年老、疾病、伤残等原因,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的公务员给予物质帮助的一种保障制度。 5【简答】简述公务员工资福利保险制度的意义 (1)有利于保障公务员的基本需求; (2)有利于调动公务员的积极性; (3)有利于吸纳高素质的人才。 10.2公务员工资的内容 1.【简答】简述我国公务员实行职级工资制的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1993年10月1日—2005年12月31日,我国公务员实行的是“职务级别工资制”(简称职级工资制)。即:按照公务员的职务、级别、年功和实际贡献,确定工资标准的一种制度。 第二阶段:2006年1月1日以后,我国公务员实行的是实行职务和级别相结合的工资制度。公务员新工资制度的特点就是增强级别工资的激励功能,从原来的15 个级别,增加到现在的27个级别。 2.【单选】我国公务员实行的是“职务级别工资制”(简称职级工资制)。 3.【单选】级别工资主要体现公务员的能力和资历。 4.【单选】公务员新工资制度的特点就是增强级别工资的激励功能,从原来的15个级别,增加到现在的27个级别。 5.【单选】实行级别与工资待遇挂钩,使基层公务员在职务晋升受职数限制的情况下. 通过级别的晋升享受上一职务层次的待遇,真正解决不提升职务也能提高待遇的问题,使级别工资真正发挥实效。这也是新工资制度最主要的特点。 6.【简答】简述确定公务员工资的基本原则。 (1)按劳分配原则。 【单选】我国公务员工资制度的首要原则是按劳分配原则。 公务员工资制度主要从以下方面体现按劳分配的原则: ①体现工作职责、工作能力、工作实绩、资历等因素。 ②保持不同职务、级别之间合理的工资差距。 (2)正常增资原则。 正常增资原则就是定期增加公务员的工资,即每年的财政预算中,按照法律规定保证必要的经费用于增加公务员的工资。 【单选】正常增资原则是公务员工资制度正常运转的重要保障,也是工资工作的基础建设。

浅析公务员薪酬管理制度

INNER MONGOLIA NORMAL UNIVERSITY 毕业论文 论文题目:浅析公务员薪酬管理制度 姓名:王苗 学号:20111104929 专业:公共事业管理 班级:2011级公共事业管理二班 院系:教育科学学院 指导教师:成欣欣 二〇一五年四月

浅析公务员薪酬管理制度 [摘要]我国的公务员薪酬管理一直走在改革和完善的道路上,自1949年公务员制度建立以来,经过几次重大改革。但目前依然存在很多弊端,如薪酬结构中比例不合理,薪酬项目不完善,激励功能不足,增资机制不完善等问题。需要我们采取积极措施来应对问题,比如积极优化薪酬结构比例,完善薪酬项目结构,加强激励功能,建立合理的增资机制等方法来弥补公务员薪酬管理存在的问题与不足,促进公务员薪酬管理向科学合理的方向前进。 关键词:公务员薪酬薪酬管理薪酬结构

The Salary Management System of Civil Servants [Abstract]The civil service salary management in our country has been in the reform and improvement of the road, since the establishment of the civil service system in 1949, after several major reform. But at present there are still many shortcomings, such as the salary structure unreasonable, the salary is not perfect, lack of incentive function, increase mechanism is not perfect wait for a problem. We need to take positive measures to deal with the problems, such as optimizing the compensation structure, improve the salary structure of the project, to strengthen the incentive function, establish reasonable capital mechanism to make up for the existing civil service salary management problems and deficiencies, promote civil servants salary management to advance the scientific and reasonable direction. KEY WORDS:Civil Service Pay Salary Management Salary Structure

事业单位工资制度

事业单位工资制度 建国以来,我国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主要经历了1956年、1985年、1993年、XX年四次制度改革。 一、1956年工资制度改革。 1956年之前,我国机关、事业单位多种工资制度并存,如货币工资制度(薪金制)、实物工资制(供给制)等。 1956年的工资制度改革,建立了职务等级工资制度,奠定了我国工资制度的基础。此次工资改革表现为三个特点: (1)取消了工资分 配制度和物价津贴制度,直接以货币规定工资标准。 (2)统一和改进了工人工资等级制度,根据不同产业工人生产技术的特点,建立了不同的工资等级。 (3)改进了企业职员和机关工作人员和职务等级工资制度;按照职务的高低确定职务等级的划分及工资标准。 此外,全国分为11类地区的工资标准,技术人员和行政人员分别规定工资标准,实行职务等级制。如:行政人员分为30个等级;机关中的技术人员分为18个等级;科学研究人员、高校教学人员实行13级工资制等。 二、1985年工资制度改革 1985年的工资制度改革是我国进行的第二次全国工资制度改革,改革包括国营企业工资制度改革和机关、事业单

位工资制度改革两个方面。此次工资制度改革中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表现为以下主要内容: (1)国家机关、事业单位行政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均改行以职务工资为主要内容的结构工资制,按照工资的不同职能,将工资分为基础工资、职务工资、工龄津贴和奖励工资四个部分。 (2)为鼓励中小学校和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的教师、幼儿教师和护士长期从事本职业,除按规定发给工龄津贴外,另外分别加发教龄津贴和护士工龄津贴。 (3)建立了正常的晋级增资制度;每年根据国民经济计划的完成情况,适当安排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增长指标。 (4)建立了分级管理的工资体制。 详细内容见中发[85]9号。 三、1993年工资制度改革 1、1993年的工资制度改革是我国进行的第三次全国工资制度改革,此次工资制度改革表现为以下特点: (1)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分别执行不同的工资制度,机关干部、机关工人、事业单位管理人员、事业单位技术人员及事业单位工人分别执行各自的工资标准。 (2)引入竞争、激励机制,工资的增长与年度考核挂钩。 (3)工作人员的工资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有计划地增长,

公务员的工资制度

公务员的工资制度 我国公务员工资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正常增资原则 所谓“正常增资”,就是国家定期增加公务员的工资,即政府在每年的财政预算中,按法律规定保证必要的经费用于增加公务员工资。由于公务员主要从事脑力劳动,所提供劳 动的数量的质量难以精确计量,而随着国发经济的发展和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公务员的工资 水平也应不断提高;同时,随着公务员年功的增加,公务员的工资水平也应有所增加。一方面要定期、全面地调整公务员工资标准;一方面要通过对公务员的考核,定期给公务员增加 工次。实行正常增资原则,一方面能够使公务员的工资水平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而相应提高,另一方面,能够使职务相同而任职年限或工作年限不同的公务员之间,在工资报酬上拉开差距,激励他们更好地尽职尽力。 (二)平衡比较原则 国家机关与企业的工作性质不同,劳动特点不同,应实行不同的工资制度,但工资水平 要有比较。国家确定公务员的工资水平时,应将企业职工的工资水平作为参照系以不断调整 公务员的工资水平,使公务员的工资水平与国有企业职工的工资水平大体持平。这一原则意 在使工资分配中的公平合理原则在各部门、各行业之间得以实现,并吸引优秀人才进入公务 员队伍。 (三)物价补偿原则 即国家根据物价指数的变动,适时调整公务员的工资,使工资增长率高于或等于物价上涨率,以保证公务员的实际工资水平不因物价上涨而下降。实行这一原则,主要是因为当物 价上涨时,作为独立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的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经营状况和劳资双方谈判的结果调整职工的工资,而公务员的工资是经过法定程序调整的,各行政机关不能根据物价上涨 的情况自发地进行调整。在这种情况下,要保证公务员的实际工资水平不因物价上涨而下降,就需要实行物价补偿制度。 (四)法律保障原则 担任一定职务和级别的公务员,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同时享有领取工资报酬的 权利。与公务员享有的其他权利一样,领取工资报酬的权利是基于公务员的身份发生的,并受国家法律的保障。除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外,国家行政机关不得以任何形式增加或者扣减公务员的工资,也不得提高或者降低公务员的保险和福利待遇。也就是说,增加公务 员的工资及保险福利待遇,必须是在公务员遇有晋级、晋职、定期晋升工资档次、调整工资 标准、调整保险福利待遇等情况时,才能按照规定进行;减少公务员工资及保险福利待遇, 必须是在公务员遇有受到降级处分、降低职务等情况时,才能按有关规定进行。不能随意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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