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总额管理办法的说明和对比

工资总额管理办法的说明和对比
工资总额管理办法的说明和对比

运营公司工资总额管理办法新旧方案对比1、对工资总额模块名称的细微调整。

2、对每个模块的释疑的细微调整。

3、固定工资一一各系列人员固定工资标准

4、固定工资一一运营公司编制确定办法

5、固定工资一一收入目标与人员编制的关系

6、固定工资一一对超额使用的处理

7、浮动工资一一计算方法

8、浮动工资一一对集团战略业务的支持(目前重点为投行业务)

9、浮动工资一一浮动工资保底问题

10、浮动工资一一浮动工资的超额处理问题

调整理由:对运营公司工资总额亏损的问题对集团而言是对既成损失的责任追究,对运营公司团队而言不少人认为打击了积极性。因此,在目前运营公司管理水平良莠不齐的现状下,除规定惩罚措施外,还要制定一些过程控制办法,帮助运营公司合理运用浮动工资进行激励,也能从根本上减少集团的损失。

11、交通费/通讯费一一关于超额使用的处理问题

公司工资总额管理暂行办法

公司工资总额管理暂行办法 一、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工资总额调控机制,规范工资分配行为,提高直属单位的工资管理水平,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是总公司下属单位。 第三条工资总额指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工资总额的组成包括:工资、绩效奖金、职务津贴、认证通过奖励、年终奖等员工一切收入。 第四条工资总额调控管理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工资总额分级管理的原则。总公司对所属单位的工资总额实行总量调控,各单位对内部单位工资总额调控的方式和方法自行确定。 (二)坚持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相联系的原则。正确处理国家、单位、职工的分配关系,在经济效益和劳动生产率提高的基础上,保持工资水平的适度增长。 (三)坚持工资总额调控管理与单位经营管理目标相统一的原则。工资总额的调控应服务于经营管理目标,充分考虑成本承受能力和劳动力市场价格等因素,严格控制人工成本,实现工资投入产出的最佳效果。 (四)坚持按劳分配原则。职工的工资收入要与劳动贡献紧密联

系,突出岗位劳动、技术要素和业绩成果在工资分配中的地位。 二、工资总额的核定 第五条年度工资总额由当年提取的工资总额和工资储备金(或称应付工资余额)两部分组成。 第六条企业当年的工资总额按以下办法编制。 (一)企业当年提取工资总额由当年工资计划基数和追加计划数构成。 (二)工资计划基数第一年以上年度企业工资统计年报数为基础,剔除不合理因素,增加合理因素核定。第二年以后以上年度工资总额为参考,结合单位上年度经济效益指标完成数,最终由公司考薪会确定该年度工资总额。 (三)企业因效益增长或职工人数增加,可申请追加计划。申请追加计划时要填写《企业工资总额追加计划申请表》,经总公司人力资源部同意后,报总公司考薪会审批。 (四)企业申请追加计划时应遵循“两个低于”(即企业工资总额增长低于经济效益增长,平均工资增长低于劳动生产率增长)原则。 (五)人平工资水平达到当地职工平均工资水平2倍(含2倍)以上的企业,工资总额应严加控制,一般不再追加计划。 第七条各单位列入财务决算的工资总额不得超过应提数,当年工资总额实际提取数小于应提数的,少提的部分计入工资储备金。 第八条总公司对挂钩工资的年度清算工作,一般于次年1月份财务决算前进行。经济效益指标完成数以财务快报数为准,其它指标

企业预算管理制度

企业财务预算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一、概念 预算管理就是利用预算对公司内部各部门、各单位的各种财务及非财务资源进行分配、考核、控制,以便有效地组织和协调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完成公司既定的经营目标。公司财务预算是在预测和决策的基础上,围绕公司战略目标,对预算内公司资金取得和投放、各项收入和支出、公司经营成果及其分配等资金运动所作的具体安排。 二、编制范围 公司及实际控制子公司所有的收入、支出都必须纳入预算控制。 三、编制原则 1、量入为出、综合平衡; 2、全面预算、过程控制; 3、机构明确,多级实施; 4、注重效益,防范风险。 四、预算编制依据 1、国家法律法规、财务政策和有关规定; 2、会计准则的规定和要求; 3、公司经营发展战略和整体目标; 4、公司生产经营计划,投融资制度。 五、编制内容 公司实行全面预算管理,将预算具体划分为经营预算、投资预算、

财务预算三大类。经营预算、投资预算都必须以货币的形式反映在财务预算内。 1、经营预算,是对企业日常发生的各项基本经营活动做出的预算。具体包括销售预算、生产成本预算、采购预算、人工预算、制造费用预算、单位成本预算、销售费用预算、管理费用预算等。 2、投资预算,是在资本性支出可行性研究的基础上编制预算,具体反映投资时间、投资金额、资金来源、投资收益和收益期限等。 3、财务预算,是反映预算其内有关公司的现金收支、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的预算。具体包括现金表预算、利润表预算、资产负债表预算。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 一、组织机构 (一)公司成立预算管理委员会。预算管理委员会是公司预算管理的最高决策机构,由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和各部门负责人组成。 1、公司总经理是预算管理委员会主任,负责公司全面预算管理工作。 2、公司副总及分公司、子公司领导对所主管的业务预算负责,组织指导相关职能部室、分厂、实际控制分公司开展全面预算管理工作。 3、公司各职能部室、分厂、实际控制分公司在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的领导下对其负责的具体业务开展全面预算工作 (二)预算管理委员会的办事机构设在财务部,负责处理公司预

工资总额管理细则

工资总额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试行) 第一条为切实发行企业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依法规范出资人、企业和职工的收入分配关系,完善收入分配管理调控机制,推进公司分配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公司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和激励约束机制,民展和谐劳动关系,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根据《市属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办法》(试行)和国家相关的收入分配政策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工资总额,是指公司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含企业负责人薪酬)总额,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福利、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工资总额的构成按国家规定执行。 第三条工资总额管理原则: 1、确保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 2、坚持工资总额增长低于经济效益增长;职工平均工资增长幅度低于劳动生产率增长幅度。公司利润下降或盈转亏,不提取新增工资; 3、坚持先提后用、工资总额包干; 4、坚持奖惩结合,效率优先与兼顾公平相结合; 5、坚持多劳多得,按劳取酬,并突出人才优势。 第四条公司每年11月根据行业动态、本年度工资水平、生产经营情况和次年经济效益预测、员工增减情况、物价情况等,编制次年工资总额方案和工资分配计划,并报国资委审批。 第五条公司负责对子公司、控投公司的工资总额实施有效的管理,并对其工资总额方案进行审核、批复。 第六条工资总额方案的编制,由办公室劳资管理人员负责,主要内容包括:企业年度支付工资总额、岗位设置、人员构成、员工薪酬档次、薪酬分配标准、工资结构、工效挂钩比例等。 第七条工资总额方案和薪酬分配计划,应具备科学性、合理性、操作性和可持续性。 第八条企业负责人的薪酬根据市国资委业绩考核结果确定,其

某集团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制度

东宇集团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东宇集团成员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工资总额管理,既坚持工资总额与企业经济效益挂钩的原则,使企业的工资成本保持在一个合理的水平上,又鼓励企业通过加强管理、合理定岗定编,不断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来增加企业经营者和员工的收入,正确处理集团公司(投资人)、企业与员工三者利益关系,特制定东宇集团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岗位工资标准,包括两种含义:一是额定年度工资总额G0,指东宇集团根据既定的工资政策和企业的定岗定编方案,逐个核定每个岗位的年工资标准,然后把所有岗位的年标准工资加总,即为企业的年度额定工资总额。另一个是企业实际年度工资总额G,指东宇集团根据对每个企业年经营业绩的考核结果,按着本办法第四条确定的企业实际应得的年度工资总额。 第三条企业额定年度工资总额G0的确定办法是: (1)每年初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对各成员企业定岗定编方案进行核定。 (2)由企业根据定岗定编方案,对每个层级上的每一个岗位,参照当前市场上同类企业使用的相同岗位人员年工资平均水平(即劳动力的市场价格),确定其年标准工资,并做出企业所有岗位员工(包括管理者)的年标准工资总表,报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核。 (3)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经过反复与企业核对并作必要的调整后,初步确定企业的年标准工资总额,报集团公司董事会审批。集团公司根据总的工资政策和企业工资总额应与经营规模相匹配的原则进行最终审定,即为G0。 第四条企业实际年度工资总额G的确定办法是: (1)将G0分成两部分:一部分是基础工资G1,另一部分是与企业的经营 业绩考核结果相联系的可变工资G2。 (2)令G2= h×G0,其中h称为分割系数:h = G2/ G0 ,即可变工资G2占G0的比例。显然,G1=( 1-h) ×G0,而G0 = G1 + G2。

生产成本管理制度

1.财务部受总经理和财务总监的直接领导,是生产成本管理的主管部门,其职能是:根据公司的生产经营决策,全面负责本公司的生产成本管理工作。 2.根据全面预算管理与定额成本管理的基本内涵,按照归口管理的原则,确立生产管理部门、装配部门、人力资源部门和物资供应部门为生产成本的专业 管理部门。 3.生产成本管理分工 3.1财务部3.1.1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成本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令、法规条例与制度。根据集团公司下达的预算管理要求,编制年度生产成本预算。 3.1.2根据集团公司下达的目标成本计划,测算公司目标成本控制指标。 3.1.3按照公司的机构设置,对各费用项目进行分解承包。对各费用承包部门及责任人进行考核。3.1.4参与专业生产成本有关各项费用、消耗定额的制订 与完善。 3.1.5根据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法律、法令、法规条例与制度,及时制订、 修订与完善生产成本管理制度,并贯彻执行。 3.1.6负责生产成本的综合分析,找出生产成本的升降原因,提出降低成本 的建议与措施。 3.1.7负责生产基地的成本核算和管理。 3.2生产管理部门 3.2.1根据公司的要求和安排,编制生产计划并组织实施。 3.2.2负责月度各车间、半成品库的盘点工作。 3.2.3统计报送有关经济技术指标:(1)每月生产月报表;(2)每月盘存资料; (3)月度生产计划;(4)生产月度综合统计分析;(5)试模计划等

3.2.4负责检修计划的编制与实施,向财务部提交检修用工与检修费用情况。 3.2.5配合财务部门、原料仓库进行日常消耗材料的管理,各车间、各工序 根据日产及材料消耗定额实行定额资金管理和限额领料制度。 3.2.6负责生产基地的节能管理工作。 3.3人力资源部门 3.3.1负责各部门、各车间每月实际用工及工资费用的管理。 3.3.2负责全司各部门的工时定额测算、计件单价测算。 3.3.3负责劳动保护费用的管理。 3.3.4负责劳动保险金、教育经费、福利费等方面费用的管理。 3.4物资供应部门 3.4.1负责各种消耗材料的采购。 3.4.2负责组织内部材料计划价格的制定与调整。 4.生产成本的预算编制 4.1生产成本预算编制程序各有关部门按照预算编制的要求,在每年的十一月份,向财务部提供下一年度及每月的成本预算资料,财务部于每年十二月份编制下一年度成本预算,经总经理审查后,于十二月底上报董事长,经批准后贯彻 执行。 4.2生产成本的预算编制分工财务部负责组织全公司生产成本预算的编制。与生产成本有关的各专业管理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负责生产技术经济指标的 制定、分管专业和生产成本的预算编制。 4.3生产成本的预算编制要求财务部根据公司预算管理要求,结合上年度的成本实际完成情况,以及公司下达的年度定额成本计划及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编 制本年度生产成本预算。 4.4生产预算的调整造成的生产计划的调整而影响生产技术指标的变动,因

工资总额分配管理规定

工资总额与二级单位工资分配管理办法 (暂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完善工资总额调控机制,规范二级单位工资分配行为,充分发挥工资分配的保障与激励作用,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工资总额管理及二级单位工资分配原则 1、坚持效益优先、兼顾公平原则。工资总额与各单位创造的效益直接挂钩,同时要保证公司全体职工收入稳步增长。 2、坚持指标自选原则。各单位根据自身情况自行选择考核指标档位及对应工资总额增减幅度。 3、坚持总量控制、两级管理原则。公司根据总部下达的挂提工资总额进行总量控制,各单位按公司考核下达的工资总额进行本单位分配。 4、坚持向关键岗位倾斜原则。加大工资向关键岗位倾斜的力度,提高关键、骨干人才收入。 第二章工资总额管理 第三条工资总额基数核定 根据上年实际发放工资总额及自选考核指标档位按照一定的调整比例核定各单位当年工资总额基数,对部分收入过低的单位,通过按人数核增部分工资总额基数。

第四条工资总额基数的调整 1、对公司长期外派人员,按派出人数对应单位平均工资额的50%核增所在单位工资总额。因公司岗位竞聘减员的单位,按照减员人数对应工资额的50%保留在原单位。 2、公司主要部室上述人员在定员指标内的,按对应工资额的50%核增所在部室工资总额。 3、在挂提工资总额基础上,公司根据工资节余情况,专项核增各单位部分工资总额,用于提高关键部位、骨干职工的收入。 4、因机构调整、职能转移、人员任免等原因增(减)人员的,按相应定员人数核增(减)工资总额基数。 5、根据人才储备需要,由于毕业生(含高职生)分配增加人员,在培养储备期内,按照增加或减少人数及接收待遇标准予以核增或核减工资总额基数。 6、生产(工作)任务饱满,在定员指标内,因终止、解除劳动合同、内退、退休、死亡等原因减员,不核减工资总额;生产(工作)任务不足或超出定员指标时,相应核减工资总额。 7、在定员指标内,转移工资关系的公司内部借调人员回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工作,根据在借调单位开资月数,按照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及借调单位工资总额人均基数分别予以核增、核减工资总额。 第五条根据各单位经济责任制指标书约定指标完成情况,核定兑现各单位工资总额,实行月度通报、季度考核、半年小结、年度清算的兑现原则。

中央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办法

中央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办法 文章来源:政策法规局发布时间:2019-01-16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令 第39号 《中央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办法》已于2018年12月11日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第158次主任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肖亚庆 2018年12月27日 中央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建立健全与劳动力市场基本适应、与企业经济效益和劳动生产率挂钩的工资决定和正常增长机制,增强企业活力和竞争力,促进企业实现高质量发展,推动国有资本做强做优做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关于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的意见》和国家有关收入分配政策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中央企业是指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工资总额,是指由企业在一个会计年度内直接支付给与本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 第四条中央企业工资总额实行预算管理。企业每年度围绕发展战略,按照国家工资收入分配宏观政策要求,依据生产经营目标、经济效益情况和人力资源管理要求,

对工资总额的确定、发放和职工工资水平的调整,作出预算安排,并且进行有效控制和监督。 第五条工资总额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实行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企业工资分配制度,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逐步实现中央企业职工工资水平与劳动力市场价位相适应。 (二)坚持效益导向原则。按照质量第一、效益优先的要求,职工工资水平的确定以及增长应当与企业经济效益和劳动生产率的提高相联系,切实实现职工工资能增能减,充分调动职工创效主动性和积极性,不断优化人工成本投入产出效率,持续增强企业活力。 (三)坚持分级管理。完善出资人依法调控与企业自主分配相结合的中央企业工资总额分级管理体制,国资委以管资本为主调控中央企业工资分配总体水平,企业依法依规自主决定内部薪酬分配。

成本费用管理制度

成本费用管理制度 200 年月日颁布试行 为了规范本公司产品成本核算,加强成本的管理及控制,正确及时反映各种生产耗费及生产费用的实际支出和产品成本构成情况,满足各项管理工作和经济决策的需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等有关规定,并结合本企业相关产品的生产经营的特点,特制定成本管理制度。 公司成本费用管理的基本原则: 公司成本费用管理实行“统一核算、分级管理(分公司、部门)”的原则。 一、成本分级管理的范围和职责 1、公司财务部负责公司的成本费用管理,具体职责: 1-1、制定各项成本费用管理制度,成本核算规程; 1-2、编制公司的成本费用计划,并负责分解落实到各部门; 1-3、参与制定各项价格、计划、费用定额和储备定额等; 1-4、检查考核成本计划执行情况; 1-5、指导控股公司、分公司的成本管理和核算,组织完成公司成本核算工作; 1-6、进行成本预测、控制、监督和分析。 2、分公司、生产部配备专职会计,在公司财务部的指导下,进行成本核算与管理工作,具体职责: 2-1、根据公司成本管理制度,制定分公司成本管理办法; 2-2、根据公司财务部下达的成本费用计划,负责分解落实到各部门; 2-3、按公司财务部制定的成本核算规程,正确核算研发成本和费用; 2-4、负责编制分公司成本费用计划,及时上报公司财务部; 2-5、按月检查成本计划执行情况,按分解指标考核各部门;

2-6、按月进行成本分析,找出成本管理薄弱环节,提出整改措施,提高成本管理水平。 二、公司成本费用核算主要会计科目的设置 1、生产成本科目:核算公司为了生产产品或提供劳务而发生的成本,包括制种(繁种)成本、直接材料、包装材料、直接人工、委外加工费、电(动力燃料)水费、制造费用。 2、制造费用科目:核算公司为生产产品和提供劳务所发生的各项间接费用。 3、待摊费用科目:核算公司已经支出,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分别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内的各项费用。 4、长期待摊费用科目:核算公司专项开发项目、技术合作项目(在建工程除外),开发时间在一年以上项目所发生的各种费用。 4、预提费用科目:核算公司按照规定从成本费用中预先提取但尚未支付的费用。 5、管理费用科目:核算公司行政管理部门及董事会为组织和管理生产经营活动而发生的各项管理费用,包括研究与开发成本、设计成本和行政管理成本。 6、财务费用科目:核算公司为筹措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等而发生的费用。 7、营业费用科目:核算在销售产品、商品及提供劳务和服务等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营销成本、配送成本和客户服务成本。 三、公司成本核算对象和界限 1、成本核算对象:棉花种子、其它种子和劳务、项目开发、研发等。 2、成本核算界限 为了加强各种费用的控制,正确计算成本,应当严格划清以下成本、费用界限: 2-1、正确划分产品生产成本和期间费用的界限; 2-2、正确划分本期成本、费用和下期成本、费用的界限; 2-3、正确划分成本(会计)计算期间的界限; 2-4、正确划分资本性支出和收益性支出界限;

费用制造费用管理制度

费用—制造费用管理制度 1 制造费用管理制度 1目的和范围 为了加强成本管理,正确归集各项成本费用,规范制造费用的核算内容和方法,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工厂生产中心为组织和管理生产所发生费用。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企业会计准则》 《企业财务通则》 3术语和定义 制造费用是指生产中心为组织和管理本部门的产品生产和劳务活动而发生的各项费用。 4职责 4.1生产中心及各归口部门负责制造费用的管理、预算控制和分析。 4.2财务部负责全部制造费用的核算和分析。 5管理内容与方法 5.1制造费用核算内容与项目

5.1.1人工费:生产中心管理人员、技术人员、辅助生产人员及勤杂服务人员的工资、福利费、社会保险、住房公积、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其他人工费等。 5.1.1.1工资:生产中心管理人员、技术人员、辅助生产人员及勤杂服务人 员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 5.1.1.2福利费:生产中心管理人员、技术人员、辅助生产人员及勤杂服务 人员发生的福利费。 5.1.1.3社会保险费:生产中心管理人员、技术人员、辅助生产人员及勤杂 服务人员的社会保险费,包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大额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 5.1.1.4住房公积金:生产中心管理人员、技术人员、辅助生产人员及勤杂 服务人员的由工厂负担的住房公积金。 5.1.1.5工会经费:按生产中心管理人员、技术人员、辅助生产人员及勤杂 服务人员的工资总额2% 提取的工会经费。 5.1.1.6职工教育经费:按生产中心管理人员、技术人员、辅助生产人员及 勤杂服务人员的工资总额2.5% 计提教育经费。 5.1.1.7其他人工费:生产组织及管理过程中发生其他人工费用。 5.1.2折旧费:生产中心使用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按规定计提的折旧费。 5.1.3运输费:生产中心发生的为组织生产,装运部件、产品而发生的运输费,及生产中心自备运输车辆所发生的费用。还包括生产中心发生的出租车费

(新)集团公司工资总额管理办法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文件 中油人劳字[1999]第518号 ★ 关于印发《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工资总额管理暂行办法》的 通知 一九九九年九月六日 各企事业单位: 按照国家关于对工资总量实行宏观调控的要求,为进一步完善集团公司的工资总额调控机制,规范工资分配行为,提高企事业单位的工资管理水平,现将《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工资总额管理暂行办法》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工资总额管理暂行办法 一、总则 第一条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集团公司的工资总额调控机制,规范工资分配行为,提高企事业单位的工资管理水平,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 集团公司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是集团公司直属企事业单位。 第三条第三条工资总额指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工资总额的组成按国家统计局规定的范围执行。 第四条第四条工资总额调控管理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一)(一)坚持工资总额分级管理的原则。集团公司对所属企事业单位的工资总额实行总量调控,各企事业单位对内部单位工资总额调控的方式和方法自行确定。 (二)(二)坚持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相联系的原则。正确处理国家、单位、职工的分配关系,在经济效益和劳动生产率提高的基础上,保持工资水平的适度增长。 (三)(三)坚持工资总额调控管理与企事业单位经营管理目标相统一的原则。工资总额的调控应服务于经营管理目标,充分考虑成本承受能力和劳动力市场价格等因素,严格控制人工成本,实现工资投入产出的最佳效果。 (四)(四)坚持按劳分配原则。职工的工资收入要与劳动贡献紧密联系,突出岗位劳动、技术要素和业绩成果在工资分配中的地位。 二、工资总额的核定 第五条第五条年度工资总额由当年提取的工资总额和工资储备金(或称应付工资余额)两部分组成。

集团公司2017年工资分配管理实施细则

***集团公司2017度 工资分配及管理实施细则 为进一步深入实施跨越战略,充分发挥薪酬激励的导向作用,更好地激励各部门和员工为实现集团公司年度生产经营目标而努力,经总经理行政会议同意,现就各单位2017年工资分配及管理实施细则明确如下: 一、分配原则 (一)坚持两低于原则:工资总额增长幅度不得高于经济效益增长幅度;职工实际平均工资增长幅度不得高于单位劳动生产率增长幅度。 (二)同向联动原则:以效益和效率提升为牵引,效益和效率提升则工资增长,效益和效率下降则工资下降。 (三)正向激励原则:保证员工的基本收入,实行下保底、上不封顶,充分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 (四)结果导向原则:以经营目标为导向,工资分配与经营结果紧密联系。 二、工资核算细则 (一)集团公司职能部门 继续执行宽带薪酬,并按照集团公司《关于调整非直接生产人员绩效核算办法的通知》和《与产销量挂钩员工工资分配及管理办法的

通知》文件要求,核算员工工资。 (二)其他业务单位 1.销售公司 根据销售公司全年经营目标和定编情况核定全年工资总额,并根据月度的销售收入和利润完成情况计提月度工资。年底时再依据全年销售收入和利润总体完成结果实行年度结算,核算出的工资总额与月度累计计提工资总额实行多退少补。 (1)当销售收入和利润实际完成均小于计划时: 月度工资总额=(定编人数-管理层人数)×7520×(S/S1×0.7 +P/P1×0.3) S——累计完成销售收入 S1——累计计划销售收入 P——累计完成利润 P1——累计计划利润 (2)当销售收入实际完成大于计划,利润实际完成小于计划时:月度工资总额=(定编人数-管理层人数)×7520×[0.7+P/P1×0.3 +(S-S1)/S1×0.7×0.7] (3)当销售收入实际完成小于计划,利润实际完成大于计划时:月度工资总额=(定编人数-管理层人数)×7520×[S/S1×0.7 +0.3+(P-P1)/P1×0.3×0.7] (4)当销售收入和利润实际完成均大于计划时: 月度工资总额=(定编人数-管理层人数)×7520×[1 +(S-S1)

费用—制造费用管理制度

制造费用管理制度 1 目的和范围 为了加强成本管理,正确归集各项成本费用,规范制造费用的核算内容和方法,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工厂生产中心为组织和管理生产所发生费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企业会计准则》 《企业财务通则》 3 术语和定义 制造费用是指生产中心为组织和管理本部门的产品生产和劳务活动而发生的各项费用。 4 职责 4.1 生产中心及各归口部门负责制造费用的管理、预算控制和分析。 4.2 财务部负责全部制造费用的核算和分析。 5 管理内容与方法 5.1制造费用核算内容与项目 5.1.1人工费:生产中心管理人员、技术人员、辅助生产人员及勤杂服务人员的工资、福利费、社会保险、住房公积、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其他人工费等。 5.1.1.1工资:生产中心管理人员、技术人员、辅助生产人员及勤杂服务人员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 5.1.1.2福利费:生产中心管理人员、技术人员、辅助生产人员及勤杂服务人员发生的福利费。 5.1.1.3社会保险费:生产中心管理人员、技术人员、辅助生产人员及勤杂服务人员的社会保险费,包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大额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 5.1.1.4住房公积金:生产中心管理人员、技术人员、辅助生产人员及勤杂服务人员的由工厂负担的住房公积金。 5.1.1.5工会经费:按生产中心管理人员、技术人员、辅助生产人员及勤杂服务人员的工资总额2%提取的工会经费。 5.1.1.6职工教育经费:按生产中心管理人员、技术人员、辅助生产人员及勤杂服务人员的工资总额2.5%计提教育经费。 5.1.1.7其他人工费:生产组织及管理过程中发生其他人工费用。

深圳市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暂行规定

欢迎阅读深圳市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建立和健全国有企业工资总额宏观调控体制,加强工资总额的管理,维护经济秩序,根据《深圳经济特区贯彻<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实施办法》和《深圳经济特区企业工资管理暂行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深圳市属、区属国有企业和国有资产控股的股份制企业,以及驻深的国有企业和国有内联企业(以下简称企业)。 第三条 第四条 第五条 (二)坚持按劳分配和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 (三)坚持工资总额增长幅度低于经济效益增长幅度,实际平均工资增长幅度低于劳动生产率增长幅度的原则(以下简称"两个低于"原则)。 第六条企业工资总额由市劳动部门负责综合管理。

第二章工资总额的确定与使用 第七条企业按"两个低于"原则确定工资总额。 工资总额基数、平均工资基数由劳动部门核定;实现利润基数、劳动生产率基数由产权部门核定。 第八条 进行调整。 核定办法 0%及其-- 90%-100%--按同类企业平均工资90%-110%确定 110%及其以上--按同类企业平均工资100%-110%确定 90%-10%--90%及其以下--按同类企业平均工资80%-100%确定

90%-110%--按本企业上年度平均工资确定 110%及其以上--按同类企业平均工资100%-120%确定 110%及其--以上--90%及其以下--按同类企业平均工资90%-110%确定 90%-110%--按同类企业平均工资100%-120%确定 110% 第九条70%,前二年3 0 第十条 第十一条 第十二条 第十三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工资储备金制度,每年从工资总额的新增部分中提取不少于10%的工资数额,作为工资储备基金,以丰补歉。 第十四条企业按本办法规定提取工资总额,有权自主使用、自主分配。 第三章工资总额的调控与监督

中央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办法【最新版】

中央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建立健全与劳动力市场基本适应、与企业经济效益和劳动生产率挂钩的工资决定和正常增长机制,增强企业活力和竞争力,促进企业实现高质量发展,推动国有资本做强做优做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关于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的意见》和国家有关收入分配政策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中央企业是指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工资总额,是指由企业在一个会计年度内直接支付给与本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 第四条中央企业工资总额实行预算管理。企业每年度围绕发展战略,按照国家工资收入分配宏观政策要求,依据生产经营目标、经济效益情况和人力资源管理要求,对工资总额的确定、发放和职工工

资水平的调整,作出预算安排,并且进行有效控制和监督。 第五条工资总额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实行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企业工资分配制度,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逐步实现中央企业职工工资水平与劳动力市场价位相适应。 (二)坚持效益导向原则。按照质量第一、效益优先的要求,职工工资水平的确定以及增长应当与企业经济效益和劳动生产率的提高相联系,切实实现职工工资能增能减,充分调动职工创效主动性和积极性,不断优化人工成本投入产出效率,持续增强企业活力。 (三)坚持分级管理。完善出资人依法调控与企业自主分配相结合的中央企业工资总额分级管理体制,国资委以管资本为主调控中央企业工资分配总体水平,企业依法依规自主决定内部薪酬分配。 (四)坚持分类管理。根据中央企业功能定位、行业特点,分类实行差异化的工资总额管理方式和决定机制,引导中央企业落实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发挥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骨干作用。 第二章工资总额分级管理

生产成本管理制度

第1章总则 第1条目的: 为使公司生产成本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生产成本的控制与管理相关事项。 第3条责任: 1. 公司生产成本的核算、分析等由财务部负责。 2. 生产部负责提供基础资料、控制生产的成本。 第2章成本定额管理 第4条制定成本定额: 生产部门应根据具体产品的工艺要求、本公司的生产技术条件及公司历史平均水平编制原材料、工时消耗等定额。 第5条成本定额修改: 生产部门根据定额的执行情况、工艺技术条件的改善定期对定额进行修订,并通知财务部门调整。 第3章生产成本控制 第6条各主要生产车间应严格执行定额管理。 第7条生产成本的控制依据: 生产记录能够完整、准确、及时地反映产品生产加工情况,是生产管理人员了解生产成本控制的主要信息来源,其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生产任务通知单》。 (1)生产部根据销售计划、销售部提交的客户订单或防止环保压力等特殊情况备安全库存,统一下达连续编号的《生产任务通知单》。 (2)车间根据《生产任务通知单》安排生产。 (3)传递流程:生产部-生产车间 2. 《领料单》。 (1) 《领料单》是产品材料消耗的原始记录。车间根据《生产任务通知单》向库房领料,有消耗定额的按照定额发料;没有消耗定额的,按合理需要发料,剩余物资要及时办理“假退料”手续。

(2)车间应授权指定人员领料,同时填写《领料单》(一式三份),《领料单》上应注明领料时间、材料零件号、材料名称、数量、生产任务通知单单号,并由库房发料人员、领料人员、车间主任签字。 (3)传递流程:生产部-成本会计,纸质版次日9点交成本会计一份。 3. 《物料工序转移单》。 (1) 《物料工序转移单》是产品在各道工序间流动的原始记录,是期末盘点及会计核算的依据。 (2)产品投产后必须填写《物料工序转移单》,并详细记录产品的规格、型号、数量、工序等基础资料。 (3)产品转移过程必须由转送人员和接收人员签字,同时应及时填写《产品生产台账》。《产品生产台账》电子版次日9点报成本会计。 (4)《物料工序转移单》纸质版随产品实物流转,物料每批实物分开管理。质量体系和易飞ERP有明确要求。 4. 报工单。报工单是登记工人或生产班组在出勤内完成产品数量、质量和生产所耗工时的原始记录,是会计核算基础资料,生产现场的管理人员应积极收集报工单的相关资料,为准确核算、控制工时提供依据。纸质版次日9点交成本会计。 5. 《入库单》。产品完工经检验合格后,应及时根据其用途办理产品入库手续,其中产成品入产成品库,半成品入车间周转库,同时开据产品《入库单》,由车间周转库管理员和车间主任签字。纸质版次日9点交成本会计。 6. 盘点表。 (1)原材料盘点表。每月,生产车间统一组织对周转库库存材料进行盘点,并编制盘点表,对于发现的盘盈、盘亏、积压物资要查明原因及时处理。车间领用的原材料,应单独堆放,并单独设账保管,月底编制《原材料收耗存统计表》,原材料盘点实物与《原材料收耗存统计表》期末结存数量必须一致。存在差异时,必须每月提供差异报告。盘点表电子版次月2号交成本会计。《原材料收耗存统计表》次日上午9点。 (2)在制品盘点表。 ①在制品盘点表是公司在制品实地盘点的原始记录。每月末由生产部组成盘

《集团公司工资总额管理暂行办法》

神华集团公司工资总额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深化分配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工资分配的激励与约束机制,规范工资总额管理工作,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结合神华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工资总额管理坚持以下原则: (一)坚持收入分配制度与公司的中长期发展战略、人力资源总体规划、人工成本承受能力和市场化相结合的原则。(二)坚持工资总额增长幅度低于本公司经济效益增长幅度、职工实际平均工资增长幅度低于本公司劳动生产率增长幅度,即“两低于”的原则。 (三)坚持“效率优先、注重公平”的原则。 (四)坚持激励和约束相统一的原则。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所属全资、控股子公司以及独立核算的直属机构(以下统称为子公司)。 第二章工效挂钩 第四条具有明确的年度生产经营目标的子公司,均实行工效挂钩管理,即工资总额同经济效益挂钩。正在进行基本建设或年度主要工作为基本建设、技改技革的子公司,参照工效挂钩办法进行管理。

第五条子公司的应提工资总额由工资总额基数、新增效益工资、增人单列工资三部分构成。 (一)工资总额基数是经集团公司审核确定的、用于计算子公司年度工资总额提取量的基准。 (二)新增效益工资是依据当年经济效益增长情况,按照工效挂钩办法在工资总额基数的基础上计提的工资。 (三)增人单列工资是因成建制划入人员或在定员标准内增加人员,在当年工效挂钩工资外单列的工资。 第六条子公司挂钩工资总额基数,原则上以子公司上年度应提挂钩工资总额为准。 第七条挂钩工资总额基数的调整 (一)子公司经集团公司审批同意后接收复转军人和大中专毕业生,可按本公司上年度人均应提工资水平的70%核增本年度挂钩工资总额基数。 (二)子公司上年度成建制划入划出的单位和人员,应按所划入划出单位上年度的实发工资总额(不含动用的工资储备及补发以前年度的工资)相应增减本年度挂钩工资总额基数。 第八条新扩建项目工资总额基数的确定 (一)子公司列入集团公司计划的新扩建项目(下同),在定员标准范围内经集团公司审批同意后增加的人员,应按本公司人均工资水平结合市场工资价位相应核增工资总额基数。

中交集团子集团公司工资总额管理方案计划办法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工资总额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交股份)收入分配调控机制,健全企业激励约束机制,建立健全工资增长与企业效益增长相适应的联动机制,促进企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收入分配的有关政策和国资委有关文件,结合中交股份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工资总额指纳入财务合并报表的各企业(包括境内、境外全部企业)全部在岗职工、其他从业人员和离开本单位仍保留劳动关系人员的工资总额(不含境外企业在当地雇佣的外籍人士)。 第三条中交股份对各子公司实行工资总额同经济效益挂钩(以下简称工效挂钩)和工资总额计划管理“双控”的办法。各子公司当年发生的实提工资总额不得突破按工效挂钩办法核定的应提效益工资总额;当年发生的实发工资总额不得突破中交股份下达的工资总额计划。 第四条工资总额管理遵循下列原则: (一) 坚持激励与约束相结合,坚持效益导向和职工工资水平与企业竞争力相适应的原则。在企业经济效益提高的基础上,结合企业

实际情况和社会经济发展等因素,实现工资总额的合理增长。 (二) 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合理调节收入分配关系。在发挥市场调节企业收入分配作用的基础上,逐步实现企业职工工资水平与劳动力市场价位相衔接,合理调节板块间、企业间和企业内部各类人员的收入分配关系。 (三) 坚持实行过程管理,做好工资总额的年度预算、季报、年报及工效挂钩的年度清算工作; (四) 坚持兼顾投资者、企业、职工各方利益,促进企业和谐、长久、健康发展。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中交股份各子公司(包括实行子公司管理的分公司,下同)。 第二章工效挂钩 第六条各子公司按工效挂钩办法核算的应提效益工资总额分为含量内工资总额和含量外工资总额两部分。 含量内工资总额是指与子公司经济效益挂钩的工资总额;含量外工资总额指子公司按国家规定,不与企业经济效益挂钩,可按实际支付数确定的工资总额,主要包括:经中交股份批准的子公司内部不适宜实行“工效挂钩”单位的工资总额、当年新增单位及当年接收的大中专毕业生、复员转业军人的工资总额。 第七条含量内工资总额与当年实现利润挂钩并上下浮动。计算

工资总额预算管理办法

工资总额预算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工资总额预算管理,完善收入分配管理调控机制,根据 ******《工资总额预算管理暂行办法》(******号)和《关于规范******职工收入分配管理的指导意见》(******号)文件的规定,现结合******(以下简称“***”)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部及其下属单位。 第三条工资总额预算管理是指***按照******的有关规定,根据***年度生产经营目标、经济效益情况、人工成本承受能力等因素,按照省政府发布的年度企业工资指导线的有关要求,对***职工工资总额和工资水平作出预算安排并进行规范管理的有关活动。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工资总额是指在一个会计年度内,直接支付给***全部在岗职工、其他从业人员和离开本单位仍保留劳动关系人员的工资总额。 第五条工资总额预算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合理调控与自主分配相结合的原则。合理调控***收入分配总体水平,充分发挥所属单位作为市场主体的自主分配作用,兼顾国家、企业和职工三者利益关系。 (二)效益导向与促进公平相结合的原则。以效益为导向,促 - 1 -进企业转变发展方式,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并在经济效益提高的基础上,建立健全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之间的联动机制和职工工资正常调整机制,调整收入分配关系。 (三)调控总量与调节分配关系相结合的原则。******对本部职工平均工资水平与下属单位的工资总额进行调控。按照工资总额预算增长幅度与经济效益增长幅度相适应的原则,实现对工资总量的控制;通过确定工资增长调控线的方式合理调节职工收入水平,逐步建立增长适度、差距合理、关系和谐的收入分配格局。

(完整版)高管薪酬管理制度

中小企业公司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1.1 目的 ⑴使公司的薪酬体系与市场接轨,能够达到激发员工活力的目标; ⑵把员工个人业绩和团队业绩有效结合起来,共同分享企业发展所带来的收益; ⑶促进员工价值观念的凝合,形成留住人才和吸引人才的机制; ⑷最终推进公司发展战略的实现。 1.2 依据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人员,其他成员可参考执行。 第三条薪酬分配的依据 公司薪酬分配依据岗位价值、技能和业绩。 第四条薪酬分配的基本原则 薪酬作为价值分配形式之一,应遵循竞争性、激励性、公平性和经济性的原则。 1、竞争性原则:根据市场薪酬水平的调查,对于与市场水平差距较大的岗位薪酬水平应有一定幅度调整,使公司薪酬水平有一定的市场

竞争性。 2、激励性原则:打破工资刚性,增强工资弹性,通过绩效考核,使员工的收入与公司业绩和个人业绩紧密结合,激发员工积极性。 3、公平性原则:薪酬设计重在建立合理的价值评价机制,在统一的规则下,通过对员工的绩效考评决定员工的最终收入。 4、经济性原则:人力成本的增长与企业总利润的增长幅度相对应,用适当工资成本的增加引发员工创造更多的经济价值,实现可持续发展。 第五条薪酬体系依据岗位性质和工作特点,公司对不同类别的岗位人员实行不同的工资系统,构成公司的薪酬体系,包括年薪制,结构工资制,工资特区及临时性员工工资制。 第二章工资总额 第六条人力资源部通过建立工效挂钩机制,对薪酬总额进行控制。第七条人力资源部根据本年度的经营收入、薪酬总额,以及下一年度的经营计划,对各职等和薪档的岗位薪酬基数进行调整和确定。通过对下一年度各职等和薪档人数的预计,做出下一年度的薪酬预算,包括固定工资总额和标准绩效考核奖金总额。 第八条薪酬预算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后执行。 第九条为了加强对薪酬预算执行情况的过程控制,人力资源部应于每月初,将上月实际薪酬发放情况汇总上报。 第三章年薪制

生产制造企业成本管理制度示例

XX生产制造企业成本管理制度示例 第一章总则 为了规范公司产品成本核算,加强成本的管理及控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等有关规定,并结合本企业相关产品的生产经营的特点,特制定成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成本核算的目的 加强成本核算,可以正确、及时地反映各种生产耗费及生产费用的实际支出,并实时对其进行监督控制。 加强成本核算,可以及时地反映在产品、库存商品的增减变动、结存情况,保护财产的安全完整。 加强成本核算,可以正确、及时地计算在产品、库存商品的单位成本及总成本,提供各种成本信息,以满足各项管理工作和经济决策的需要。 加强成本核算,可以正确反映产品成本的构成情况,提供降低产品成本的途径。 第三章成本会计科目核算的内容 成本的计算是以产品为中心的。成本计算金额以元为单位,保留两位小数。 现有的生产部门都有自己的特点: a部现在的收入占全部收入的80%以上,产品属于大量大批生产,采用品种法。 b部的产品比较稳定,一年的收入将近100万元。采用分批法,根据产品的订单生产;预生产采用品种法。 c部涉及产品研发和产品的生产,应该对产品的研发和产品的生产分开核算,研发费用计入管理费用——研究开发费。 成本科目下设了两个一级科目“生产成本”和“制造费用”,在这两个科目下分别设置了明细科目。现在生产成本下设了四个三级明细科目“生产成本——基本生产成本——直接材料”、“生产成本——基本生产成本——直接人工”、“生产成本——基本生产成本——直接福利费”、“生产成本——基本生产成本——制造费用”。 一、生产成本科目核算的内容 生产成本——基本生产成本——直接材料:指产品生产过程中,形成产品的各种原材料。本科目中的材料,主要指直接发放到产品上的各种材料。 生产成本——基本生产成本——直接人工:指直接参加产品生产的工人工资、绩效工资、各种补贴及津贴。 生产成本——基本生产成本——直接福利费:指的是按参加产品生产工人比例提取的职工福利费。 生产成本——基本生产成本——制造费用:指的是从当月制造费用科目余额中转入的成本。 二、制造费用明细科目核算的内容 制造费用——办公费:指的是生产车间耗用的文具、印刷、邮电费、报刊、资料费等费用。 制造费用——差旅费:指的是车间职工因公出差而发生的差旅费用。 制造费用——运输费:指的是铁路托运,不能进入原材料成本的运杂费。 制造费用——修理费:指的是修理生产使用固定资产的费用,包括大修理和经常修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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