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法律顾问实务冲刺民商事仲裁法律实务

企业法律顾问实务冲刺民商事仲裁法律实务
企业法律顾问实务冲刺民商事仲裁法律实务

企业法律顾问实务冲刺:民商事仲裁法律实务

一、民商事仲裁制度概述

(一)民商事仲裁的概念

(二)民商事仲裁的适用范围

1.可以依照仲裁法仲裁的范围

当事人之间具有平等性;仲裁事项具有可处分性;争议内容具有财产性。

2.不可以依照仲裁法仲裁的范围

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可以仲裁,但是不适用仲裁法的范围。

(三)民商事仲裁的基本原则和基本制度

1.基本原则

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是否仲裁由当事人自愿选择;仲裁机构由当事人自愿选择;仲裁庭的组成形式及仲裁员由当事人自愿选择;仲裁审理方式由当事人自愿选择。独立公正仲裁原则;根据事实、符合法律规定、公平合理解决纠纷原则。

2.基本制度

协议仲裁制度;一裁终局制度;或裁或审制度;开庭审理与书面审理相结合制度。

二、民商事仲裁组织机构及仲裁规则

(一)民商事仲裁组织机构

民商事仲裁机构行使仲裁权的前提是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的仲裁协议;民商事仲裁机构仅能对法定范围内的纠纷进行仲裁;民商事仲裁机构本身没有决定和采取强制措施的权力;民商事仲裁机构的裁决对于当事人具有强制约束力。

1.仲裁委员会

有自己的名称、住所和章程;有必要的财产;有仲裁委员会的组成人员;有聘任的仲裁员。仲裁委员会具有以下特征:仲裁委员会行使仲裁权的前提是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的仲裁协议;仲裁委员会仅能对法定范围内的纠纷进行仲裁;仲裁委员

会本身没有决定和采取强制措施的权力;仲裁委员会的裁决对当事人具有强制约束力。

2.仲裁协会

3.仲裁员

仲裁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从事仲裁工作满8年的;从事律师工作满8年的;曾任审判员满8年的;从事法律研究、教学工作并具有高级职称的;具有法律知识、从事经济贸易等专业工作并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具有同等专业水平的。

(二)仲裁规则

1.仲裁规则的概念

2.仲裁规则的制定

3.仲裁规则的主要内容

4.仲裁规则的作用

三、仲裁当事人与仲裁代理人

(一)仲裁当事人法律敎育网

1.仲裁当事人的概念与特征

2.仲裁当事人的称谓

3.仲裁当事人的权利

(二)仲裁代理人

1.仲裁中的法定代理人

2.仲裁中的委托代理人

四、仲裁协议

(一)仲裁协议的概念及内容

1.仲裁协议的概念

仲裁协议的要式性;仲裁协议的间接性;仲裁协议当事人权利义务的同一性;仲裁协议效力的广延性;仲裁协议的独立性。

2.仲裁协议的内容

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仲裁事项;选定的仲裁委员会:仲裁协议约定的仲裁机构名称不准确,但能够确定具体的仲裁机构的,应当认定选定了仲裁机构。仲裁协议仅约定纠纷适用的仲裁规则的,视为未约定仲裁机构,但当事人达成补充协议或者按照约定的仲裁规则能够确定仲裁机构的除外。仲裁协议约定两个以上仲裁机构的,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其中的一个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不能就仲裁机构选择达成一致的,仲裁协议无效。仲裁协议约定由某地的仲裁机构仲裁且该地仅有一个仲裁机构的,该仲裁机构视为约定的仲裁机构。该地有两个以上仲裁机构的,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其中的一个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不能就仲裁机构选择达成一致的,仲裁协议无效。

(二)仲裁协议的效力

1.仲裁协议的法律效力

对当事人的效力--约束当事人对纠纷解决方式的选择权;对法院的效力--排斥司法管辖权;对仲裁机构的效力--授权并限定仲裁的范围。

2.仲裁条款的独立性

3.仲裁协议效力的扩张

当事人订立仲裁协议后合并、分立的,仲裁协议对其权利义务的继受人有效。当事人订立仲裁协议后死亡的,仲裁协议对承继其仲裁事项中的权利义务的继承人有效。上述情形,当事人订立仲裁协议时另有约定的除外。债权债务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的,仲裁协议对受让人有效,但当事人另有约定、在受让债权债务时受让人明确反对或者不知有单独仲裁协议的除外。

五、仲裁程序

(一)仲裁申请与受理

1.申请仲裁:申请仲裁的条件:有仲裁协议;有具体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申请仲裁的方式。

2.审查与受理:对仲裁申请的审查与处理;受理的法律后果。

3.受理后的送达

(二)仲裁中的保全

1.仲裁财产保全

仲裁中财产保全的条件:仲裁案件必须具有给付内容;确有保全的必要;仲裁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必须符合法定程序。仲裁中财产保全的程序;申请人的责任。

2.仲裁证据保全

仲裁中证据保全的条件:证据有可能灭失的危险;证据有在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形存在;申请保全的证据是决定仲裁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如果不及时保全将影响仲裁案件的处理;由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提出证据保全的申请。仲裁中证据保全的程序。法律敎育网

(三)仲裁庭的组成

1.仲裁庭的组成形式

合议仲裁庭的组成:当事人约定由3名仲裁员组成仲裁庭的,应当各自选定或者各自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1名仲裁员,第三名仲裁员由当事人共同选定或者共同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第三名仲裁员是首席仲裁员。独任仲裁庭的产生。

2.仲裁庭的组成程序

约定仲裁庭的组成形式;确定仲裁员。

3.仲裁员的回避与更换

仲裁员的回避;仲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须回避,当事人也有权提出羽避申请: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代理人的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与本案当事人、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仲裁的;私自会见当事人、代理人,或者接受当事人、代理人的请客送礼的。回避的形式;仲裁员回避的法律后果;仲裁员因其他原因的更换。

(四)审理和裁决

1.审理方式

开庭审理;书面审理。

2.开庭通知

3.开庭审理程序

宣布开庭;庭审调查;庭审辩论。

4.和解

请求仲裁庭根据和解协议做出裁决;撤回仲裁申请。

5.调解

调解是在仲裁庭主持下进行的;调解以双方当事人平等自愿协商为基础;作为争议解决方式,调解与仲裁裁决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6.仲裁裁决

在仲裁中,仲裁裁决应当按照多数仲裁员的意见做出,仲裁庭不能形成多数意见时,裁决应当按照首席仲裁员的意见做出。

(五)仲裁裁决的执行

1.仲裁裁决的执行概述

2.仲裁裁决执行的条件

仲裁裁决执行的条件包括:必须有当事人的申请;当事人必须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申请:双方或一方当事人是公民的为1年,双方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为6个月;当事人必须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

3.仲裁裁决执行的程序

六、人民法院对仲裁的监督

(一)仲裁裁决的撤销

1.撤销仲裁裁决的概念和特征

撤销仲裁裁决是法院的职权,只能由法院为之;从程序上讲,法院不能主动撤销仲裁判决,必须由当事人提出撤销仲裁决的申请。

2.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条件和理由

没有仲裁协议的;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仲裁庭的组成或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决所依据的证据是伪造的;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当事人申请撤销裁决的,应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

3.人民法院在受理当事人提出的撤销仲裁裁决的申请后,必须组成合议庭对当事人的申请及仲裁裁决进行审查经审查撤销仲裁裁决;驳回撤销仲裁裁决的申请;通知仲裁庭重新仲裁。法律敎育网

(二)不予执行仲裁裁决

1.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条件

2.申请不予执行国内仲裁裁决的情形

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3.申请不予执行涉外仲裁裁决的情形

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被申请人没有得到指定仲裁员或者进行仲裁程序的通知,或者由于其他不属于被申请人负责的原因未能陈述意见的。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与仲裁规则不符的。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

(三)申请撤销仲裁裁决与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区别

1.撤销仲裁裁决与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相同之处

2.不同之处

七、涉外仲裁的特别规定

(一)涉外仲裁概述

1.涉外民事仲裁与涉外民事诉讼的区别

性质和权限不同;管辖案件的范围不同;审理程序不同。

2.涉外仲裁与涉外民事诉讼的联系

关于案件受理;关于财产保全。

(二)涉外仲裁机构

1.涉外仲裁机构的设立

2.我国受理涉外仲裁案件的仲裁机构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设在北京,在深圳设有仲裁委员会深圳分会,在上海设有仲裁委员会上海分会。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其他受理涉外仲裁案件的仲裁机构。

(三)涉外仲裁程序

1.仲裁申请、答辩、反请求程序

2.仲裁庭的组成

3.审理与裁决

仲裁审理;和解;调解;裁决。

(四)对涉外仲裁裁决的承认和执行

1.涉外仲裁裁决在中国的执行

2.中国涉外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在外国的承认和执行

(五)对涉外仲裁裁决的撤销和不予执行

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被申请人没有收到指定仲裁员或者进行仲裁程序的通知,或者由于其他不属于被申请人负责的原因未能陈述意见的;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与仲裁规则不符的;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

企业法律顾问实务考试习题及答案

企业法律顾问实务考试习题及答案b 11、委托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合同未作明确约定或者没有订立合同的,著作权属于()。 A.委托人 B.受委托人 C.由委托人和受托人共有 D.使用人 答案:B 12、国企业在今后的合资中应考虑以下几项准则表述不正确的是() A.合资项目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B.外商技术水平是否先进; C.能否提高原有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并增强企业活力; D合资后企业是否具有长期持续发展的后劲; 答案:B 13、当事人提出申请法院调查收集证据的期限不得迟于举证期限届满前()日。 A.5 B.7 C.10 D.15 答案:B 14、下列各项中,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有关规定,对企业破产有管辖权的是()。 A.债务人所在地人民法院

B.债权人所在地人民法院 C.破产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 D.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 答案:A 15、甲公司租赁乙公司的注塑设备1台,在租赁期间人民法院受理了甲公司的破产申请,进入破产程序。乙公司出租的该台设备,应由乙公司()。 A.向人民法院申报债权 B.向甲公司申请收回 C.向人民法院申请收回 D.向管理人申请收回 答案:D 16、下列各项中,不属于破产费用的是()。 A.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 B.管理人执行职务的报酬 C.为债务人继续营业而应支付的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用 D.管理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 答案:C 17、破产财产分配时,对于诉讼或者仲裁未决的债权,管理人应当将其分配额提存。考|试/大自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满一定期限内仍不能受领分配的,人民法院应当将提存的分配额分配给其他债权人。该一定期限为()。 A.5年 B.2年 C.1年 D.6个月

有关于民商事仲裁申请书范文

有关于民商事仲裁申请书范文 有关于民商事仲裁申请书范文【1】 申请人:*****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职务:董事长 住所:上海浦东新区**路***号,邮政编码:2012** 委托代理人:上海市嘉华律师事务所李居鹏律师 联系电话:021-228xxx15 被申请人:中国××团有限公司六盘水分公司法定代表人:王×× 住所:贵州省六盘水市××路×号,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 仲裁请求: 1.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合同货款RMB 176, 960.*****。 2.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RMB5,308.8元。 3.由被申请人承担本案的全部仲裁费用。 事实与理由: 被申请人自20xx年开始20xx年止,先后向申请人采购了总

金额为240,*****的ADSL终端设备。 申请人已经履行了全部合同义务,被申请人于2003年11 月20日支付了64,*****,此后再未付款,至今共欠申请人176,960.*****(大写壹拾柒万陆千玖佰陆拾元整),虽经申请人多次催要,被申请人仍然拖欠至今不予支付。 依据销售合同第12.2条之约定,上述未付款之逾期违约金,应按逾期付款金额的3%计算,共计5,308.8元,应由被申请人支付于申请人。 基于上述事实,申请人依据《销售合同》第十四条之约定,向贵委提起仲裁。 恳请贵委查明事实真相,依法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 此致上海仲裁委员会 ****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有关于民商事仲裁申请书范文【2】 申请人: 住所: 电话: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被申请人:

仲裁申请书格式范本

仲裁申请书 申请人:岳阳市有线电视宽带网络有限公司 住所:岳阳市南湖大道 法定代表人:江玉祖 被申请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1号 仲裁请求: 1、请求裁决终止双方的业务合作行为,将申请人托管给被申请人的业务及资产交还给被申请人,由被申请人返还相应的价值 1150 万元。 2、请求裁决被申请人赔偿申请人可得利益损失450万元。 事实与理由: 语音、宽带等电信业务为专营业务,以前一直是由中国电信专营,国家为打破垄断,将被申请人从中国电信分离出来,与中国电信竞争市场;被申请人进入岳阳与中国电信竞争市场,需要投入大量资金敷设光钎电缆、建设机房等物理形式的网络基础设施,需要成熟的代理商发展终端客户资源;而申请人作为岳阳市唯一的有线电视传输单位,手上握有全市所有的终端有线电视客户资源,有成熟的电信设备、网线敷设技术力量,正是被申请人千方百计寻找的合作对象;双方经多次协商沟通,于2004年6月签订《业务代理合作补充协议》,约定申请人代被申请人垫资建设用户接入系统,代理被申请人开展语音业务,代被申请人建设汇聚设备、认证设备、接入光缆和用户网络;约定双方合作期限5年,自2004年6月15

日到2009年6月15日,协议期满前1个月,双方协商继续合作的条款和条件并另行签订协议;约定申请人收益包括业务代理费、垫资补偿和网络代维护费,其具体分成比例为,语音(含市话和长途),DIA(宽带专线)以及其他业务,申请人为50%;数据(家庭上网),申请人为70%等。 双方签订协议后,申请人按照协议的约定,垫资元,组织技术力量,将语音用户接入系统和宽带网络接入系统等双方协议约定的工程建设完毕并投入使用;在代理经营业务期间,申请人利用自己的终端客户资源,拓展市场,业务逐年长足发展,截止2007年2月,申请人已发展用户8129户,业务收入成倍增长,申请人2005年收入455449.7元,2006年收入1083496元, 2007年收入1726963元。 2007年2月16日,被申请人与中国电信集团公司签订了停止竞争协议,其核心内容是,非主导运营商在协议期内,停止业务发展,不再增加新用户;该协议的签订,导致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的合作协议再也无法正常进行,被申请人的预期收益无法实现。2007年3月19日,申请人向被申请人去函,要求终止双方的合作协议,由被申请人偿还申请人的投资成本。2007年3月21日,双方开会沟通决定,对申请人提出的资产购买方案,因双方都是国有企业,有严格的要求和流程,决定由申请人拿出具体可操作方案,同时启动资产和台账的清理等相关工作,以便双方下一步的商讨;至于网络及业务的托管问题,由岳阳网通和申请人就其方案进行商讨,共同推进该项工作的落实。2007年4月,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岳阳市分公司签订《通信业务及资产托管协议》,将合作业务及资产托管给被申请人岳阳市分公司。2009年6月15日,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的《业务代理合作补充

中小企业法律顾问需求调查

中小企业法律顾问需求调查 据估算,深圳中小企业每年因法律防范不周而导致的损失数以亿计。而一项相关调查则显示:近八成中小企业未聘法律顾问。漠视法律服务的原因之一是很多企业认为法律顾问无需常备,属于企业“节流”的部分。而不少企业却为了“节流”付出了数倍、甚至数百倍的代价。正文:估算:深圳中小企业涉法损失年以亿计“深圳76.5%的中小企业未聘法律顾问。”昨日,我市首份关于“中小型企业法律顾问服务需求研究”的调查报告抛出了这样一个出人意料的结论。这份报告是由广东君道律师事务所市场、客户服务总监刘强与深圳市万人市场调查有限公司合作调查分析后予以发布的。据了解,深圳企业总数约为16万家,其中中小企业占99%。这次调查选取的对象是年营业额为5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代表性中小企业。据调查人分析,符合这一条件的企业不少于5万家。抽样调查发现,这类企业中因无合格法律服务而引起的损失,每家年均不少于1万元,略一推算,近八成未聘法律顾问的中小企业的总损失每年可达数亿元之巨。商场老将王先生最终因法律意识薄弱吃了大亏。他与“铁哥们”老李两人共同投资了一个电子企业,各占50%的股份,由于关系密切,王先生放心地把企业全部交给老李进行管理,从公司的章程到人事和财务全部由老李一手包办。岂料老李起了贼心,在公司里里外外都用上了自己的人,又通过章程把决策权牢牢地握在了手中。结果老王几十万元血汗钱,就像泼出去的水,血本无归。解药:请法律顾问打造企业防范风险的“盔甲”调查显示,中小企业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包括法律纠纷在内的法律事务主要集中在五个方面:35.3%的企业发生过聘用、续聘、辞退、解聘等行为;30.4%发生过起草、修改各类合同文书的行为; 26.7%发生过审查各类合同合法性的行为;而政府部门办理的法律手续及企业相关的法律法规咨询事务分别占到23.2%及21.2%。企业和经营者怎样在经济交往中不在法律上吃亏,避免不必要的冲突和损失?聘请法律顾问无疑是最佳解药之一。法律顾问不仅能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还能在平时的业务中提供法律意见,倾力打造企业防范风险的“盔甲”,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调查:76.5%的中小企业未聘法律顾问然而由于方方面面的原因,深圳聘请法律顾问的中小企业却着实不多。上述调查抽取了405家年营业额在500万元至5000万元之间的中小企业作为样本,发现有310个企业未聘法律顾问,占到企业总数的76.5%,其中运输仓储业和批发零售业所占比例较大。法律顾问如此冷门与每年数亿的损失,这样鲜明的对比是调查者始料未及的。加入世贸组织和我国法治的不断深化,对中国企业的法制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与外国企业争高低,就需尽快具备与竞争伙伴同等的法律力量。但是这项针对深圳中小企业的调查,却暴露出一些企业领导法律意识比较淡薄,对企业法制工作的重视很不够。发达国家企业治理结构中,法律顾问制度被称为“金拐杖”,而深圳的现状显示,要依靠法律顾问这根“金拐杖”为我们的企业保驾护航还有待时日。

企业法律顾问法律法规汇编

企业法律顾问法律法规汇编 第一部分综合法律知识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1.2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 1.3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 1.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1.5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一) 1.6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二) 1.7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三) 1.8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四) 1.9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五) 1.10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六) 1.1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七) 1.1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贪污、职务侵占案件如何认定共同犯罪几个问题的解释 1.13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1.14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走私、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犯罪分子的决定 1.15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偷税、抗税犯罪的补充规定 1.16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破坏金融秩序犯罪的决定 1.17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虚开、伪造和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的决定 1.18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1.19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1.20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1.2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1.2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1.2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1.2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1.2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 1.26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 1.27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1.28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1.29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1.30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1.3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1.32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 1.3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1.34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 1.35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 1.36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1.37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 1.38失业保险条例

企业法律顾问实务0701

2013年企业法律顾问网上辅导 企业法律顾问实务(第七章) 第1页 第七章 民事诉讼法律实务 考情分析 本章2013年进行重新编写,重点掌握:管辖、当事人、证据;程序之中的普通程序、二审、审判监督程序、执行程序等内容。学习时注意民事诉讼法及司法解释条文的理解记忆,学会把法律条文在具体民事法律实务案例中的运用,考试多以小案例的形式出现。在历年的考试中平均分值在25分左右。 第一节 民事案件主管与管辖 一、法院主管民事诉讼的范围 1.由民法调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所产生的纠纷。 2.由婚姻法、继承法、收养法等调整的婚姻家庭关系、继承关系、收养关系等所产生的纠纷。 3.由商法调整的商事关系所产生的纠纷。 4.由劳动法调整的部分劳动关系所产生的纠纷。 提示:当事人应首先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5.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适用民事诉讼解决的其他纠纷。 二、民事案件的管辖 (一)管辖恒定 1.当事人在诉讼中增加诉讼请求从而加大诉讼标的金额,致使诉讼标的金额超过受诉法院级别管辖权限的,一般不再变动。但是当事人故意规避有关级别管辖等规定的除外。 2.案件受理后,受诉人民法院的管辖权不受当事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变更的影响;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不得以行政区域变更为由,将案件移送给变更后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二)级别管辖 1.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 (1)重大的涉外案件。 (2)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3)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目前这类案件主要有: ①海事、海商案件,②专利纠纷案件、著作权纠纷案件、涉及驰名商标认定的民事纠纷案件,③证券虚假陈述民事赔偿案件、公司强制清算案件,④反垄断民事纠纷案件,⑤重大的涉港、澳、台民事案件,⑥以及诉讼标的金额大或者诉讼主体属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上的经济纠纷案件等。 2.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 (1)在全国范围内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2)最高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由本院审理的案件。 【例题·多选题】对专利纠纷第一审案件有管辖权的法院是( )。 A.省级人民政府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 B.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中级人民法院 C.原告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 D.被告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 [答疑编号506300070101] 【答案】AB 【解析】本题考核级别管辖。专利纠纷第一审案件,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关于商事仲裁不可不知的七个问题

商事仲裁是解决商事主体间贸易纠纷的常用途径,在现代经济生活中,企业间常通过仲裁这一较经济的方式解决纠纷。 (详情点击进入官网在线咨询) 商事仲裁是解决商事主体间贸易纠纷的常用途径,在现代经济生活中,企业间常通过仲裁这一较经济的方式解决纠纷。本文将仲裁前企业应当了解的七大问题作了具体归纳。 一、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符合哪些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有仲裁协议; 2、有具体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 3、属于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 二、哪些事项可以申请仲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条规定,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据此,提交仲裁解决的纠纷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发生纠纷的双方应当属于平等主体的当事人;2.仲裁的事项应当是当事人有权处分的财

产权益;3.仲裁的范围限定为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 三、哪些不能申请仲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三条、第七十七条规定,下列纠纷不能仲裁:1.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2.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3.劳动争议;4.农业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业承包合同纠纷。 四、当事人如何选择仲裁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六条规定:“仲裁委员会应由当事人协议选定。仲裁不实行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这条规定说明在仲裁中当事人可以自行选择解决纠纷的仲裁机构,这是仲裁区别于诉讼的一个重要特点。参与仲裁的当事人最关心的是纠纷能否得到公正、及时和低成本的解决,所以准确选择仲裁机构是极为重要的。 当事人在选择仲裁机构时应当考虑以下几个因素: 1、选择仲裁成本低的仲裁机构。 在中国境内的当事人之间的纠纷,从仲裁成本考虑,一般不宜选择国外的仲裁机构。这是因为:国外仲裁机构路程较远,来回不仅耗费大量人力、物力,而且时间上也较难掌握;其次,国外仲裁机构仲裁费用高昂,许多国家的仲裁员按时间收取仲裁员酬金;另外,语言沟通较为困难,而法律上的陈述又不能有半点含糊,故交流难度也较大,必须专门聘请外语翻译,支付昂贵的翻译费。相对而言,中国的仲裁机构经过这些年的发展,不但已经有充分的能力处理各种各样的纠纷,而且在仲裁员队伍建设和硬件设施上都取得了很大的进步,所以当事人可以充分信任国内的仲裁机构。 2、选择大城市的仲裁机构。 当事人在选定国内仲裁机构时应当优先考虑一些经济较为发达的大城市仲裁机构,原因如下:一是大城市经济发达,仲裁机构处理民事、经济纠纷经验丰富;二是大城市仲裁机构

仲裁申请书模板合集九篇

仲裁申请书模板合集九篇 仲裁申请书篇1 申请人:xxx 设计有限公司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被申请人:xxx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请求事项 1、裁决被申请人立即向申请人支付设计费万元,工程设计合同仲裁申请书范本。 2、裁决被申请人按每日发生的违约金为欠款总额的千分之二向申请人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暂计至为元,违约金总额从逾期付款之日计至实际付款日。 3、裁决被申请人承担全部仲裁费用。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于年月日签订了《建设工程设计合同(一)》(下称“原合同”,见证据2),约定:被申请人委托申请人承担安置用房项目的工程设计。原合同对设计内容、收费标准、双方权利义务做出了规定,并规定了违约责任及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即原合同第7。2款:“每逾期一天,应承担支付金额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原合同第8。7

款还约定: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同意由xxx仲裁委员会仲裁。 原合同签订后,申请人依约履行了设计义务并将工程方案及工程施工图交付予被申请人,工程方案及工程施工图经相关主管部门及审查所审查合格,合同范本《工程设计合同仲裁申请书范本》。(见证据3) 年月日,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签订了《工程设计补充协议书》(下称“补充协议”,见证据7)。补充协议表明:由于规划调整,主管机关将项目地块东面的用地划拨给被申请人,根据主管机关有关文件的要求及被申请人的意见,对新增用地设计的同时,需对原项目设计进行修改。补充协议规定: 1、设计取费:新增用地建筑面积平方米套用原合同收费标准,需增补设计费万元;本次设计需对原一期设计作重大调整,调整的工作量占原设计工作量的 %,需增补设计费万元;补充协议修改及新增部分的总设计费合计万元;原合同仍按原约定履行。(见补充协议第一条) 2、付款进度:补充协议签订后7日内,支付该协议总设计费的10%即万元作为定金;本次修改及新增部分(部分)的方案批复后7日内,支付总设计费的20%即万元;本次修改及新增部分的施工图提交后7日内,支付总设计费的65%即万元;本次修改及新增部分的工程竣工验收后7日内,支付总设计费的5%即万元。(见补充协议第三条) 3、补充协议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未尽事宜参照设计合

关于商事仲裁强制执行申请书

关于商事仲裁强制执行申请书 执行仲裁裁决申请书是指仲裁裁决中的实体权利人在实体义务人不履行仲裁裁决确定其应承担的义务时,向人民法院提交的请求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以实现权利人合法权益的法律文书。下面是关于商事仲裁强制执行申请书范文,欢迎阅读了解。 商事仲裁强制执行申请书【1】 申请人性不民族出生年月日 籍贯现住址 联系电话 被申请人 法定代表人职务 住址 联系电话 执行依据:深仲裁(案)字[2006]第号仲裁裁决书/调解书。 申请事项: 申请理由: 被申请人拒不履行/拒不全面履行生效裁决书/调解书。 被申请人可供执行财产线索: 此致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年月日 商事仲裁强制执行申请书【2】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工作若干咨询题的规定(试行)》的规定,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仲裁裁决或调解书时,需具备以下条件: 1.仲裁裁决或调解书差不多生效 仲裁裁决自仲裁庭作出之日起即生效,仲裁调解书自当事人双方签字时起生效。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咨询题的规定(试行)》第10条规定,仲裁机构作出的国内仲裁裁决由被执行人住宅地或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其级不管辖,参照各地法院受理诉讼案件的级不管辖的规定确定,民事诉讼法第259条规定: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仲裁机构裁决的,当事人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 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对方当事人能够向被申请人住宅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被执行人的住宅地,关于被执行人为公民的,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被执行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是指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要紧营业地或者要紧办事机构所在地,被执行的财产是指执行对象。 3.申请执行在法定期限内提出 当事人申请执行仲裁裁决必须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提出。 依民事诉讼法第219条,申请执行仲裁裁决的期限因不同的申请主体而有所不同,双方或者一方是公民的,申请执行的期限是一年;双方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该期限是六个月。 上述期限,从仲裁裁决书确定的履行期限的最后一日起计算,裁决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每次履行期限的最后一日起计算。 没有正当理由超过申请执行期限的,申请人就失去了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权利,人民法院不再强制执行。 假如因不可抗力或正当理由超过申请执行期限的,可向人民法院申请顺延期限,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 4.申请执行人是仲裁裁决或调解书中确定的权利人或其继承人、权利承包人 申请执行人应当是生效仲裁裁决书、调解书中的实体权利人,在对方当事人不履行义务时,向人民法院请求强制执行的行为人,当作为权利人的公民死亡时,其继承人可成为申请执行人,作为权利人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终止时,承受其权利的组织,能够成为申请人。 5.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有给付内容,且执行标的和被执行人明确

有关仲裁申请书模板合集五篇

有关仲裁申请书模板合集五篇 仲裁申请书篇1 申请人吕凤莲(化名),女,197*年1月*5日生,户籍地*****市文化路金鹿小区808-202-303,现住上海市**路*65弄49号50*室。 被申请人上海******设备有限公司,办公地址上海**区**路*75号53*室,法定代表人宜温文(化名),总经理。 请求事项: 1、请求裁令恢复与被申请人之间的劳动关系。 2、请求裁令被申请人按月薪3600元标准支付20xx年1月11日(产假期满)至本案裁决生效之日的工资。 3、请求裁令被申请人补缴20xx年9月至本案裁决生效之日的城镇社会保险费用。 4、请求裁令被申请人支付三年应休未休带薪年休假工资4965.52元(3600÷21.75×15×20xx年6月1日进入被申请人处工作,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期限为20xx年6月1日至20xx年5月31日,月薪3600元。20xx年8月26日申请人开始休产假。20xx年1月上班后,发现被申请人20xx 年9月即办理了退工手续,违法解除了劳动合同,有被申请人出具退工单为证。工商企业机读资料证明,被申请人处于正常经营状态。经多次协商交涉未果,迫使申请人不得不申请劳动仲裁。

2、《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 鉴于被申请人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申请人则请求裁令恢复双方的劳动关系,继续履行原劳动合同。 3、国务院发布的《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国务院令第9号)第四条规定:“不得在女职工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劳动法》第二十九条也明确规定,无过错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妇女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任何单位不得以结婚、怀孕、产假、哺乳为由,辞退女职工或单方解除合同。”申请人于20xx年8月26日生产,产假四个半月即到20xx年1月11日期满。被申请人在申请人产假期间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剥夺了申请人的劳动权利和生存权利,工作一直处于不确定的悬空状态,也无法去其他单位应聘上班。 为此请求依法支付产假期满的次日即20xx年1月12日至本案裁决生效之日的工资。 4、《劳动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就是说,缴纳社会保险费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法定义务。《上海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养老保险费由单位和在职人员每月按规定期限缴纳,不得逾期缴纳或者漏缴、少缴。”第四十五条规定,养老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对不缴、漏

2021年中小企业创业法律顾问聘请合同

YOUR LOGO 2021年中小企业创业法律顾问聘 请合同 The contract concluded by both parties after friendly negotiation stipulates the obligations and rights that must be performed between each other.

专业合同书系列,下载即可用 2021年中小企业创业法律顾问聘请 合同 说明:本合同内容的主要作用是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后订立的协议,规定了相互之间的必须履行的义务和应当享有的权利,如果您有需要可以下载修改或直接打印。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中小企业法律创业法律服务律师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小企业创业法律服务计划》,双方方就聘请创业法律顾问事宜,订立协议如下: 第一条律师团指派律师__________________担任甲方的法律 顾问。服务方式:“团队负责,专人联系”,律师团以一个团队承担本计划中的法律服务,保证任何一个企业案件,都有两个以上律师提供服务,使企业能及时有效的获得法律服务。 第二条服务目标:以事先防范为主,事后补救为辅,通过参与甲方经营管理决策,努力将甲方在法律方面的经营风险降低到最低限度。 第三条工作职责1.为企业草拟、制订、审查或修改合同,同时逐步健全企业合同制度,预防合同纠纷。(协议期限内免费)2.通过解答咨询或出具法律意见书的方式解答企业在日常经营中所发生的法律问题;(协议期限内免费)3.对企业的内部治

理机构进行研究,帮助引导企业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寻找适合企业发展的管理框架模式,使其依法运作,并依法规范企业的管理行为;(协议期限内免费)4.对企业劳动合同及员工管 理提出法律意见,规范劳动关系,维护企业和员工的利益。(协议期限内免费)5.当企业可能面临纠纷时,进行法律论证,提 出解决方案,出具律师函,或参与相关纠纷的调解;(协议期限内免费)6.代理企业参加诉讼、仲裁、依法举报犯罪,维护企 业合法权益。(除律师事务所基本受理费__________元外,费用按照律师收费标准减半收费)7.法律顾问异地办案差旅费应由 甲方及时予以报销,诉讼、非诉讼活动中法院、工商局、劳动仲裁委员会等部门所收取的法定费用由甲方负担。 第四条为了使法律顾问能依法执行职务和更好地提供法律帮助,甲方应将企业设置专人负责与律师团联系。 第五条甲方应配合乙方开展的课题研究,为课题研究提供相关的资料。 第六条服务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 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第七条违约条款甲方与乙方应严格按本合同约定履行,双方不能擅自解除本合同。 第八条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乙方律师:

民商事仲裁中的证据制度

内容提要证据制度是仲裁活动的核心和基础,本文在分析仲裁证据制度与诉讼证据制度差异性的基础上,详细阐述了仲裁证据的种类、仲裁举证程序、质证程序及认证程序规则,并对我国现行的仲裁证据制度的完善提出了建议。 仲裁中的证据是指在仲裁程序中依据法律认定案件事实的一切客观材料。[1]仲裁证据对于当事人进行仲裁活动,维护自己合法权益,对仲裁庭查明案件事实,正确裁判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正如边沁所说:“证据为正义之基础”。[2]事实上,整个仲裁活动无非包括两种判断:其一是事实判断,其二是法律判断。事实判断的手段是证据,法律判断则以事实判断为前提。 [3]因此,证据制度是仲裁活动的核心和基础。我国民商事仲裁证据制度主要体现在仲裁法和有关仲裁规则中。我国《仲裁法》第43条、第44条、第45条、第46条分别对仲裁证据的举证、鉴定、质证和保全作出了规定,对仲裁证据的未尽事宜,《仲裁法》同时在第15条第3 款规定:“中国仲裁协会依照本法和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制定仲裁规则。”第75条规定:“中国仲裁协会制定仲裁规则前,仲裁委员会依照本法和民事诉讼法的有关条款制定仲裁暂行规则。”实践中,我国各仲裁机构也都参照民事诉讼证据制度的规定,在各自的仲裁规则中对证据相关问题作了规定。仲裁中的证据制度与民事诉讼中的证据制度有许多共通之处,例如同样遵循“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责任规则,同样适用优势证明标准等,可以借鉴使用,但由于仲裁和诉讼又存在着诸多不同,“法院在公共领域执法,而仲裁员在私营工业领域执法”,[4]这就决定了仲裁证据制度又必然有许多源于自身的独特之处,需要引起特别的关注。本文将在认识仲裁证据制度与诉讼证据制度差异性的基础上,对仲裁证据制度做系统阐述,并将结合我国仲裁法的规定,提出完善我国仲裁证据制度的建议。 一、仲裁证据制度与诉讼证据制度的差异性 1.仲裁证据制度具有明显的灵活性。为了防止司法权的滥用,各国相关法律通常都对诉讼证据制度作出了严格的规定,显现出严格的法定性,留给法官的自由裁量空间受到严格的限制。反观仲裁领域,立法鲜少对仲裁庭的审查和采证做出硬性规定,其中,尤以国际商事仲裁为典型,国际商事仲裁一向缺乏成形的或可界定的证据规则,证据的提交和评估大都取决于仲裁员的“证据理念”,并依此判断当事各方提出的证据是否“合理”、“可信”。作为一般原则, 仲裁机构, 特别是国际仲裁机构,对证据的接受和认可比法院在此方面的做法大为灵活、自由。事实上,仲裁机构几乎接受当事人提出的任何证据并对证据的相关性、可信性和实质性进行评估。只要当事人没有相反的意思表示,仲裁员可以根据案情自由决定证据的取舍和证明力的大小。例如伦敦海事仲裁员协会在1987年条例中赋予仲裁员有权去“接受或者采纳证人证言以及书面证据是否与案件相关,而不管这些证据是否具有法律上的容许性。”因此,仲裁证据制度具有明显的灵活性,而不象诉讼证据制度那样具有严格的法定性。 2.仲裁证据制度呈现出意思自治性。仲裁权与司法权的来源不同。仲裁权来源于双方当事人和法律的共同授权,仲裁权产生的基础是双方当事人订立的仲裁协议,而司法权来源于宪法的规定。由于仲裁权基于当事人的授权而产生,必然以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为绝对前提,因此,仲裁庭可以根据当事人的意愿比较自由地处理案件,仲裁员也不受法定证据规则的严格约束。例如1996年英国仲裁法第34条就规定,“在不违背当事人有权商定任何事项的前提下,仲裁庭得决定所有程序及证据事项”,证据事项包括“当事人就事实或意见的任何事项所提交的材料(口头、书面或其他形式)的可采性、相关性或重要性是否适用严格证据规则(或其他规则),此类材料相互交换和出示的时间、方式和形式”。因此,与法官必须遵守法定证据规则的约束不同,仲裁员对于证据事项的处理要依据当事人的授权,并在当事人未明确反对的情况下,依自己对公正价值的理解作出适当处理。 3.仲裁对效率的追求决定了其证据制度体现出开放性和快捷性。公正是仲裁所追求的基本价值目标,也是仲裁作为一种民间性质的法律冲突救济机制得以存在的基础和生命力所在。[5]但是效率对于仲裁而言,具有比公正更为迫切的意义。仲裁制度是市场经济不断发展的产物,

仲裁申请书8则_范文完整版

《仲裁申请书》 仲裁申请书(一): 申请人:市钢窗厂。住所地:市区大街号。 法定代表人:张,厂长,电话: 委托代理人:王,市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申请人:省市房地产开发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经理。 案由:购销合同纠纷。 仲裁要求: 一、立即支付货款元。 二、赔偿损失费元。 事实与理由: 20年13月2日,被申请人省市房地产开发公司与我厂在市签订销合同一份,采购我厂生产的钢窗副。合同对钢窗的质料、规格、数量和单价都作了明确约定,交货日期为19年6月份。我厂按期向被申请人交付了钢窗并经过合格验收,但对方却迟迟不支付货款,后又称有部分钢窗不贴合合市场变化的影响,公司资金紧张,一时难于支付货款。由于房地产开发公司违约拒不支付货款,我厂几次到省市往返交涉,给我厂造成了很大的经济损失。 由于上述状况,根据原合同中约定的仲裁条款,特申请仲裁机构予以仲裁。 此致 仲裁委员会 申诉人:市钢窗厂 20年11月18日 附:1、本仲裁申请书副本1份 2、证据目录和主要证据复印件2份 仲裁申请书(二): 申请人:XXX,男,汉族,1XXX年XX月XX日出生,,现住XXX市XXX区XXX路XXX 号。联系电话:XXXXXX。 被申请人:XX有限公司,住所地:XX市XX区XXX路XXX号。电话:XXX。

法定代表人:XXX职务:XXX 请求事项: 一、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5200元(月平均工资2600元 *2)。 二、裁决被诉人向申请人支付2008年6月至2010年6月加班费共54455.15元,其中:1、延时工作时间加班费18670.34元及25%的经济补偿金4667.58元;2休息日加班 费24893.79元及25%的经济补偿金6223.44元;。 以上二项合计:XXX元。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于1995年10月进入被诉人单位工作,任司机一职至今。2007年12月28日, 双方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约定申请人为总务部司机,约定申请人正常工作时间月工资 为700元,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5天。但事实上,被申请人要求我除每周正常工作5 天处,星期六、日还要求我随时出车,平均每月星期六、日3天以上(公司出车均有打卡记录,由公司保管,请仲裁庭要求被申请人带给我的2008年6月至2010年6月间的考勤记录)。 另外,休息日也是随时出车加班,我早上6时30分出车接送公司员工上班,直到18时10 分接公司员工下班,送完员工需要到20时,除去中午吃饭和休息时间1个小时、平均每日延 长工作3个小时以上,同时,非星期一至五晚上随时候命出车加班,具体时间以公司保管的 打卡记录为准。我为被申请人加班,但被申请人却没有按《劳动法》的规定给我安排补休,也 没有按规定为我支付加班费。从被申请人发给我的工资条能够看出,我的加班时数、加班工资 均为零,按照双方劳动合同约定的月工资940元(2008年7月1日双方协商将我的合同工资 变更为940元)为基数计算,2008年6月至2010年6月间,被申请人拖欠我延时工作时间 加班费18670.34元(940元/21.75*1.5倍*3个小时*4周*12个月*2年)未付、拖欠我 休息日工作时间加班费24 893.79元(940元/21.75*2倍*8个小时*3天*12个月*2年)未付。为此,我多次找 被申请人领导协商要求支付,被申请人均予以拒绝。被申请人的行为严重违反了《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38条第2项和46条第1项 的规定,我于XX年XX月XX日以被申请人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为由向被申请人提出了 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由于被申请人拒绝支付我的加班费和经济补偿金,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特向贵会申请仲裁,请求仲裁委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支付我的仲裁请求,依法裁决。 此致 XXX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XXX(签名) 年月日 仲裁申请书(三): 申诉人:xx,男,汉族,198x年x月x日出生,

中小企业法务现状分析_共8页

中小企业法务现状分析 作者:孙建帅律师对于任何企业而言,法律风险 防范都至关重要。为企业服务的专业法律人员无外乎分为“公司法务人员”和“外聘律师”两大类——前者不再是 对外提供服务的律师,而是企业的员工;后者则仍为律师,只是常年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是成立专职的法务部还是聘请外部律师呢?这是很多中小企业犹豫不决的问题。前者需要人员、设备、场所等方面的成本投入;后者则可能因不足够了解企业特点而在法律风险防范方面有所欠缺。除法务人员类型的选择外,中小企业的法务问题还包括合规管理、法律风险评估、法律法规学习、法律人才培养等内容。只有全面并深入地了解所有这些问题,并有效规避相关风险,才是中小企业法务管理的上策。 那么,目前中小企业法务管理面临着什么样的问题?其内因和外因分别有哪些?症结又在何处?考虑到企业成本、灵活性及效率等原因,专业法律人士又如何评判“成立法 务部”与“聘请外部律师”,哪个更适合中小企业?他们又 会提出哪些建议?

律师眼中的中小企业法务 数据显示,我国中小企业数量惊人——截至2008年,全国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的数量已经超过4200多万户,占全国企业总数的99.8%。 “中小企业与大型企业没有本质区别,作为个体而言,其自身特征决定了其法律事务的主要特点。”在接受《公司法务》采访时,专职法务工作者武扬先生表示。他认为,就大型企业法律事务的研究而言,目前我国理论界和实务界已取得了一些成果;相比之下,对中小企业法律事务的研究力量则十分薄弱,研究成果几乎为空白。这一现状与我国中小企业数量之大、重要性之高以及国家政策对中小企业的关注极不相称。 “中小企业发生法务问题或法律风险是正常的,不发生才不正常。”资深律师、北京中永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刘兴成律师表示,中小企业的抗风险能力普遍较弱,一旦有法律风险发生便面临着生死存亡的考验,这也是我国中小企业平均寿命只有三年的重要原因。 如此看来,不管规模大小,企业都是市场经济的主体,而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企业在诸如融资、投资、采购、销

法律顾问实务企业法律顾问.doc

法律顾问实务:企业法律顾问 1.企业法律顾问的概念和特征 企业内部人员;专门从事企业法律事务的人员;只从事与本企业生产经营和管理活动相关的法律事务。 2.任职条件 形式要件:具有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由企业聘任,经过注册备案。实质要件:专门从事企业法律事务工作的企业内部专业人员。 3.管理体制  国务院国资委和省级国资委是企业法律顾问注册备案的工作机关,指导监督国有企业法律顾问职业岗位等级资格评审工作。 4.任务和工作原则

任务:(1)促进企业依法经营管理。(2)防范企业法律风险。(3)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工作原则:(1)依法执业。(2)为本企业服务。(3)以管理为主,坚持以事前法律防范、事中法律控制为主,事后法律补救为辅。工作分为三类:事前法律防范型、事中法律控制型和事后法律补救型。法律敎育网  5.企业法律顾问的权利和义务 权利:(1)负责处理企业经营、管理和决策中的法律事务,对企业重大经营决策提出法律意见。(2)对损害企业合法权益、损害出资人合法权益和企业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提出意见和建议。(3)查阅本企业有关文件,资料,财务报表,统计报表等。(4)办理企业法律事务时,依法向有关单位或个人调查情况,收集证据。 义务:(1)遵纪守法。(2)忠于职守,依法履行职责,维护企业合法权益。(3)对所提出的法律意见,起草的法律文书以及办理的法律事务的合法性负责。(4)保守国家和企业秘密。 6.专业技术等级制度 取得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即取得受聘担任经济师专业技术职务的资格。分为一级、二级三级企业法律顾问,设置企业法律顾问助理。一级相当于正高,二

企业法律顾问实务辅导:企业法律顾问

(一)企业法律顾问的概念和特征企业法律顾问是指依法取得执业资格,由企业聘任专门从事企业法律事务工作的企业内部专业人员。企业法律顾问的概念具有特定性,与律师担任企业法律顾问不同。其特征为:(1)企业法律顾问是从事本企业法律事务工作的人员(2)企业法律顾问是企业内部专业人员 (3)企业法律顾问只从事与本企业生产经营和管理活动相关的法律事务。(二)企业法律顾问的任职条件(1)形式要件:具有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并由企业聘任,并经过注册备案。(2)实质要件:应当是专门从事企业法律事务工作的企业内部专业人员。(三)企业法律顾问管理体制1、国家主管部门管理2、协会管理3、企业内部管理(四)企业法律顾问的任务和工作原则1、企业法律顾问的任务(1)促进企业依法经营管理(2)防范企业法律风险,是企业法律顾问的直接任务。(3)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是企业法律顾问的根本任务。考题:.下列选项中,属于企业法律顾问任务的是()。 A.从事企业法律事务工作 B.促进企业依法经营管理 C.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D.保证实现企业利润目标答案:BC(2006年)2、企业法律顾问的工作原则第一,依法执业原则。第二,为本企业服务原则。第三,以管理为主原则。要实现以管理为主,就必须在工作中坚持以事前法律防范、事中法律控制为主、事后法律补救为辅原则。(五)企业法律顾问的权利和义务1、企业法律顾问的权利:(1)对企业重大经营决策提出法律意见。(2)对企业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提出纠正意见和建议。(3)根据工作需要查阅本企业有关文件、资料及财务报表、统计报表等。(4)办理企业法律事务时,依法向有关单位或个人调查、收集证据。(5)法律法规和企业领导人授予的其他权利。2、企业法律顾问的义务:(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2)忠于职守,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为企业提供优质法律服务。(3)对所提出的法律意见、起草的法律文件以及办理的其他法律事务的合法性负责。(4)保守国家秘密和企业秘密。 (六)企业法律顾问专业技术等级制度1、企业法律顾问的专业技术职称问题2、企业法律顾问专业技术等级制度的确立(七)监督检查和奖惩1、监督检查2、奖励和处罚(八)企业法律顾问与律师的关系1、企业法律顾问和律师的联系第一,二者同属于我国法律职业制度的组成部分第二,从事企业法律事务工作第三,实行执业准入制度2、企业法律顾问与律师的区别第一,管理体制不同第二,身份不同第三,工作对象不同第四,执业条件不同第五,承办法律事务的依据不同

仲裁申请书

仲裁申请书 仲裁申请书 申请人:性别:出生日期: 住址: 委托代理人:性别出生日期: 住址: 工作单位: 被申请人: 法定代表人: 住址: 仲裁请求: 1、被请求人立即停止生产销售侵犯专利“汽车方向盘锁”的侵权 产品。 2、被请求人赔偿请求人10万元。 3、被请求人承担本案一切仲裁费用。 事实与理由: 汽车方向盘锁(专利号:zl02231446.6),于2014年5月19日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实用新型检索报告。此专利技术仅应用于深圳市宝安区奥奇锁业有限公司(该公司是原告自家经营的个人独资企业)生产系列方向盘锁,除此之外从未许可任何个人和企业使用本专利技 术。 请求人在2014年1月发现被请求人生产销售侵犯专利“汽车方向盘锁”的侵 权产品,在2014年5月向温州市知识产权局提交了专利侵权纠纷处理请求处理, 温州市知识产权局对被申请人进行了现场查处且组织了开庭审理。后经请求人与被请求人协商,与2014年7月4日双方达成和解并签订了“和解协议”(证据一)。和解协议第一条约定:“被请求人立即停止生产,3个月内收回市场侵权产品存货。被请求人保证在请求人专利有效期内不再生产销售侵犯上述专利产品,否则被请求人赔偿请求人损失10000元(十万元整数)”然而时隔一年,别请求人赔偿请求人仍然在肆意生产销售。被请求人是对和解协议的完全违背。 为了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特向贵委提出仲裁申请,请依法裁决。 此致 温州市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 年月日 附:

1. 仲裁申请书副本一份; 2. 有关证据材料一份。 一、仲裁申请书依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八条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 交副本。 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证据和证据、证人姓名和住所。 书写仲裁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 第二十九条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 交副本。 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住所、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证据和证据,证人姓名和住所。 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经申请人签名或者盖章确认。 申请人的书面仲裁申请材料齐备的,仲裁委员会应当出具收件回执。 对于仲裁申请书不规范或者材料不齐备的,仲裁委员会应当当场或者在五日料的,仲裁委员会应当出具收件回执。 第三十五条被申请人可以在答辩期间提出反申请,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被申请人反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并通知被申请人。 决定受理的,仲裁委员会可以将反申请和申请合并处理。 该反申请如果是应当另行申请仲裁的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书面告知被申请 人另行申请仲裁;该反申请如果是不属于本规则规定应当受理的争议,仲裁委员会 应当向被申请人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被申请人在答辩期满后对申请人提出反申请的,应当另行提出,另案处理。 二、仲裁申请书使用范围及解决的问题 《仲裁申请书》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申请人申请仲裁时应当提交的书面材料之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