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教师职业道德考核细则

最新教师职业道德考核细则
最新教师职业道德考核细则

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提高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激励教师为

人师表,教书育人,增强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工作的导向性、公正性、客观性、科

学性,根据《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

新修订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教育工作实际,重

新修订本办法。

一、考核范围

本校全体教职工

二、考核内容

考核教师职业道德以教育部、中国教科文卫体工会全国委员会重新修订的《中

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主要依据。

1、政治表现和师德素养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策;自觉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人师表,爱岗敬业,举止端庄、衣着得体、语言规范;服从组织领导,自觉维

护集体利益;公正公平、严谨客观地行使相关的监督评议职责。

2、师德日常考核

教职工在日常工作中,认真履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无违反师

德要求行为。

3、出勤

教职工要严格遵守作息时间,遵守学校工作纪律,出满勤、干满点。

4、责任心与教学常规落实情况

主要从尊重学生、备课与上课、作业与批改、教学反馈与校正、教研活动

等方面进行考察。

5、教育教学效果

主要考察教职工所取得的教育教学效果等。

6、奖励

三、考核办法

考核的基本方法是:领导考核与群众考核相结合;定量考核与定性测评相

结合;学期、学年度考核与日常考核相结合。

(一)计分办法(总1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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