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天津市船舶港口服务企业港口经营许可证申报

关于天津市船舶港口服务企业港口经营许可证申报
关于天津市船舶港口服务企业港口经营许可证申报

关于天津市船舶港口服务企业港口经营许可证申报、换发条件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修订颁布的《港口经营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09年第13号,以下简称《规定》),和关于做好《港口经营管理规定》实施工作的通知(交水发[2010]46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并根据《天津港口条例》、《天津市港口船舶废油、含油污水接受处理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和我市港口实际,现就我市船舶港口服务业港口经营许可证申报、换发条件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船舶港口服务业务经营的种类:

(一)国内、国际航行船舶油料供应经营

(二)国际、国内航行船舶物料(船舶备件、垫舱或绑扎物料)供应业务经营

(三)船舶淡水供应业务经营

(四)船舶生活品供应业务经营

(五)船舶垃圾接收业务经营

(六)船舶废油、含油污水接收业务经营

(七)船舶围油栏供应业务经营

(八)船舶提供岸电业务经营

(九)船员接送业务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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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报要件

(一)申报国内、国际航行船舶油料供应经营须提供以下要件:

国内航行船舶油料供应需提供:

1、港口经营业务申请书(见附件1)

2、企业可行性研究报告和企业章程(包括。企业经营性质、投资规模、组织机构设置)

3、企业名称核准通知书或工商登记证书

4、办公用房产权证和经营用地的土地使用证,租赁房屋或用地需提供房产证、土地使用证和租赁合同

5、企业法定代表人任命文件和身份证

6、设施、设备清单

从事该项业务的企业须具备:专用供油船舶(两家或多家企业不得共租同一艘船舶,企业拥有一艘船舶的总吨位不小于300吨,拥有两艘船舶以上的总吨位不小于300吨)或专用供油码头(专用码头需配备容量不小于1000立方米的储罐)。

使用专用船舶从事该项业务经营的需提供:

(1)《船舶适航证书》

(2)《船舶所有权登记书》或租赁合同

(3)《船舶防污染合格证书》

(4)船舶与停靠码头的港口经营人达成的停泊协议

船舶停靠码头须具备码头及其他港口设施服务港口经营资质。

使用专用供油码头从事船舶供油的需提供有关码头和储罐等设施竣工验收报告。

7、从业人员名单

使用船舶从事供油业务的企业至少具有:企业负责人(如总经理、副总经理)、业务部门负责人或主管、海务经理或主管(须持有港作船舶船长资质证书)、机务经理或主管(须持有港作船舶轮机长资质证书)、统计人员、财务人员、营运船舶高级船员(须持有相应适认证书);

使用码头从事船舶供油业务的企业至少须有现场管理人员2名,现场操作人员5名;

从业人员须提供身份证、从业资格证书、劳动保障主管部门印制的劳动合同;

企业负责人(至少1人)须持有《交通部水路危险货物运输岸上管理人员培训合格证书》、管理人员、技术人员须持有《交通部水路危险货物运输现场管理人员培训合格证书》、作业人员须持有《交通部水路危险货物运输现场作业人员培训合格证书》和海事管理部门颁发的操作人员培训合格证书;

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持有安全监察部门颁发的安全培训合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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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船舶进出港

第四章船舶进出港 第十一条港口作业秩序管理 (一)船舶所有人、经营人或其代理人在船舶到港前应向港口行政管理部门申报,申报内容为: 1、船舶技术资料:包括船名、国籍、船舶类型、主要尺寸、舱口数量、舱口尺寸、净吨、总吨、载重吨、满载吃水、进港吃水、起重设备、吊杆类型以及船员情况; 2、船舶始发港、经过港、下一港的名称; 3、货物的种类、数量、积配载图以及是否有超长、轻泡和笨重货物; 4、货物的流向,工程船名称、吨位、货主单位名称; 5、运输合同和租船合同关于费率的约定; 6、准确到港时间和靠离的泊位。 (二)船舶所有人、经营人或其代理人对来港船舶应于到港前72小时向港口行政管理部门提供预报,24小时提供确报;出港船舶应于离港前24小时提供预报,12小时提供确报。船舶航行途中发生改港、延迟、锚泊等情况,应及时报告。 (三)航行国际航线的船舶应由取得涉外船舶代理资格的代理公司填报国际航行船舶进出口岸申请书,经海事部门同意进港后向港口行政管理部门申报。

(四)危险品船舶进出港口,经海事部门批准同意后向港口行政管理部门申报,港口行政管理部门根据航道、锚地等港口公共设施资源情况,安排进港船舶安全有序作业。 第十二条船舶进出港报告 (一)按有关国际公约和国内规范,所有外国籍船舶、客运船舶、危险品运输船舶、以及500总吨以上的其他中国籍船舶(不包括渔船、公务船舶、港内定线航行的客渡船及定点作业的挖砂船舶)进出本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水上交通安全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台州海事局报告。 1、进港报告 内容:船名、国籍、总吨位、吃水、通过报告线的时间、拟抵泊位或锚地、缺陷及限制。 2、到达报告 内容:船名、靠泊(抛锚)时间、泊位(锚地)及其情况。 3、移泊报告 内容:船名、移泊时间、移往泊位或锚地。 4、离港报告 (1)船舶出港离开泊位时报告 内容:船名、离泊时间、去处。 (2)船舶出港经过报告线时报告

《港口经营许可证》延续换证手续办理指南

《港口经营许可证》延续换证手续办理指南 (申请人提交以下文件和资料时,应原件与复印件同时提交,原件经核对后交还申请人,复印件由日照市港航管理局留存) 一、码头及其他港口设施服务的 1、《港口经营许可证》延续申请书(含交通行政许可委托书)(附件1、附件2); 2、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任职证明、身份证复印件); 4、港口码头岸线使用批准文件复印件,其中由国务院或国家发改委批准的港口设施或建设项目,只提供港口设施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复印件; 5、码头设施竣工验收证书复印件(新建码头设施投入试运行的,提交试运行备案文件复印件;《港口法》实施前建成投入使用且没有竣工验收资料的老码头,提交有资质单位编制的技术检测评估报告) 6、码头平面布置图及港口码头泊位基本情况一览表(附件4); 7、负责安全生产的主要管理人员(港口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提交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安全资格证书; 8、与经营范围、规模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管理人员的资格证明及劳动合同复印件; 9、与港口经营范围、规模相适应的港口经营管理制度、港口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0、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预防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11、环境污染事故急应预案;与经营范围、规模相适应的船舶污染物、废弃物接收处

理设施设备证明,委托专业公司完成船舶污染物接收(包括相应污染应急处理)的,提交与有资质单位签订的协议以及该单位的资质证明复印件; 12、外商投资港口经营业务的,提交《外商投资港口经营人登记表》(附件3)。 13、为国际航行船舶服务的码头,提供对外开放资格证明。 二、港口旅客运输服务的 1、《港口经营许可证》延续申请书(含交通行政许可委托书)(附件1、附件2); 2、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任职证明、身份证复印件); 4、港口客运站一览表(附件5); 5、候船设施和上下船舶设施的竣工验收证书复印件(新建设施投入试运行的,提交试运行备案文件复印件); 6、必要的安全检查设施设备; 7、为国际航线船舶服务的码头,提供对外开放资格证明; 8、负责安全生产的主要管理人员(港口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提交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安全资格证书; 9、经营管理制度、客运服务管理制度及安全管理制度; 10、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预防自然灾害应急预案、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旅客紧急疏散和救援预案和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 三、货物装卸、仓储服务的

船舶大型化的发展及其对航运业、港口的影响

上海海事大学 船舶大型化的发展 及其对航运业、港口的影响 院系经济管理学院 专业年级工商 121 学生姓名李元娇 学号 201210731032 指导教师刘伟 二○一四年十一月

中海集运一季亏近7亿却斥逾50亿造世界最大船2013年,中海集运公布了2013年首季财报,当季营收79.3亿元,亏损6.9亿元。虽已减亏五成,中海集运毕竟尚在亏损中,该公司却令人意外地宣布董事会已同意建造5艘1.8万TEU型集装箱船舶。 按照中海集运的解释,该公司造船动机很简单,就是为了未来的整体竞争力。中海集运董秘叶宇芒称,新型超大型集装箱船舶具有低单箱成本、低油耗的优势,尤其在货量最大、大船投入最多、竞争最激烈的远东至欧美主干航线上,更能突显这些优势。拥有大型船舶是班轮公司未来能够保持市场竞争力的资本。因此,中海集运顺应市场“大船、低碳”的发展趋势,订造超大型集装箱船舶,进一步优化船队结构、扩增运力规模,努力通过船队大型化发展与航线合作等多种途径,不断降低单箱成本,提升整体竞争能力。 这艘世界最大船名为“中海环球”号,“中海环球”号能一次运送19100个20英尺标准集装箱,比竞争对手多830个。制造商韩国现代重工表示,该船比普通的1万箱级别的集装箱船节省1/5的油耗。该船今年9月已完工下坞,同时将于2014年11月投入运营。 像中海集运动同样心思的公司不少,因此这几年全球集装箱船舶大型化发展趋势日益显现,各大班轮公司纷纷加快了船舶大型化的进程。有航运分析师担心,中海的订单,会引发更多航运公司的跟进,届时更拖累了航运市场复苏的步伐。 摘要 中海集运的船舶大型化新闻引起了我对国际航运业及港口影响的思考。在规模经济和技术进步的推动下,船舶大型化特别是集装箱船的大型化趋势日益凸显。但国际航运体系是一个很大的系统,船舶的发展也要与这个系统的发展相适应。本文拟就船舶大型化的发展及其对航运业、港口的影响展开讨论并思考上海港的发展与机遇。 关键词:国际航运业船舶大型化港口发展

船舶进出港安全分析及对策

船舶进出港安全因素及对策 近年来随着中国经济的高速发展,水运业也出现了一波快速发展。温州港做为定位为东南沿海、综合性的区域性枢纽港,也是中国25个沿海主要港口之一,迎来了空前的发展机遇,同时也带来了空前的压力。随着港口的发展带来了船舶的大型化,也造成了船舶进出港密度的加剧。另外,港口建设也带来了更多的施工船舶,进一步增加了航道的压力,使得原本畅通的航道变得越来越拥挤。本文从船舶航行安全的角度分析了影响船舶进出港安全的因素,论述了船舶进出港安全的对策。 一、影响船舶在港口水域安全航行的因素 从安全理论来看,任何安全都离不开人、机、环境这三个主要因素的影响。从这一角度来说,船舶的航行安全应由船员(人的因素)、船舶及其相关设备(机的因素)与通航环境(环境的因素)三个部分组成。 (一)人的因素 据行业权威机构统计,海上交通事故中,80%是人为因素引起的,同时在狭窄水道密集通航区域(如港口水域)内发生的碰撞事故,人为因素同样也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因素,主要表现为人的心理、生理、行为能力等方面存在缺陷或问题,如驾驶员在航行中的心理状态、船员身体健康程度和疲劳程度、船员的专业技能等。这些因素不仅与船员生理和心理机能有关,而且与经验、工作岗位和语言能力有关。因此船舶的驾驶人员(也就是船长、驾驶员以及港口引航员等)必须掌握与处理大量信息,这些信息包括:本船船位、航向、航速、风、流及涌浪、航道水深、可航宽度、碍航物以及助航设施与航行支持等信息。合理的分析所收集到的信息,根据自身专业技能对信息进行判断

和识别,最终做出航行指令来指挥和操纵船舶,使之达到安全航行的目的。 (二)机的因素 船舶及其相关设备包括船体自身结构、主动力及其辅助设备、舵设备、救生消防设备、起货设备、系泊设备等。做为船舶抵御海上风险的“硬件”设施,船舶结构及其相关设备要在整改航行期间保持正常运作船舶只有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才能够抵御航次中通常出现的或能够合理预见的风险。这就要求船舶在船体、构造、性能和设备等方面进行正常的维护保养和检验测试,根据不同设备的特点制订详细的操作规程和维护须知,并认真落实执行,只有各类设备均得到了有效的维护,才能使船舶具备在特定航次中安全航行并且抵御通常出现的海上危险。 (三)环境因素 温州港地处东海北部沿海,受冬季冷空气和夏季台风影响,气象海况的季节性变化较大;潮汐属正规半日潮,主要受东海前进潮控制,潮差较大;受瓯江自然条件限制,进江航道及通航水域有限,加上港口开发建设工程的增多,水上水下施工频繁;以上各种因素决定了温州港通航环境的复杂性和多变性。船舶在进出温州港时,不仅有货轮航行,还有港内施工船、港作拖轮、交通艇和小型船舶,另外还有渔船在航道穿行、横越。由此可见,船舶进出港航行,不仅受到气象海况条件(包括能见度、风、浪、洋流和潮汐等)影响的同时也受到港口条件(包括航道水深、宽度、通航密度、水上施工等)的影响。二、进出港安全航行对策 (一)抵港前准备 1、船长在进出港靠离泊前一定要详细了解并细心研究港口锚地、航道、

国际船舶和港口设施保安规则(ISPS规则).

国际船舶和港口设施保安规则 序言 1. 为了加强海上保安,2002年12月在伦敦召开的海上保安外交大会通过了《1974年海上人命安全公约》的新规定和本规则*。这些新要求构成了船舶和港口设施可以合作探察并制止威胁海运业保安行为的国际框架。 2. 在2001年9月11日的灾难事件之后,国际海事组织(本组织)于2001年11月召开的第22届大会一致同意,制订关于船舶和港口设施保安的新措施,由2002年12月召开的《1974年海上人命安全公约》缔约国政府大会(又称海上保安外交大会)通过。本组织的海上安全委员会(海安会)受到委托,在成员国、政府间国际组织和在本组织享有咨询地位的非政府组织提案的基础上进行外交大会的准备工作。 3. 在2001年11月还召开了海安会第一次特别会议。为了加速适当保安措施的制订和通过,特别会议成立了一个海安会海上保安会间工作组。海安会海上保安会间工作组第一次会议于2002年2月召开,其讨论结果报告给了海安会第75届会议审议。会上成立的一个特设工作组又进一步起草了建议草案。海安会第75届会议审议了特设工作组的报告,建议应于2002年9月再召集一次海安会会间工作组会议。2002年12月在紧靠外交大会之前召开的海安会第76届会议审议了于2002年9月召开的海安会会间工作组会议的结果和与海安会同期召开的海安会工作组的进一步工作,同意了将被提交给外交大会审议的建议文本的最后一稿。 4. 外交大会(2002年12月9至13日)还通过了对《1974年海上人命安全公约》(74年安全公约)现有条款的修正案,加速自动识别系统安装要求的实施,并通过了74年安全公约第XI-1章的新条款,涉及船舶识别号的标记和《连续概要纪录》的携带。外交大会还通过了若干大会决议,包括关于本规则的实施和修订、技术合作以及与国际劳工组织和世界海关组织合作的决议。会议认识到,在这两个组织的工作完成之后,可能需要对某些有关海上保安的新规定进行重新审议和修正。 *本规则的全称为《船舶和港口设施保安国际规则》。经修正的74年安全公约第XI-2/1条将本规则简称为《国际船舶和港口设施保安(ISPS)规则。本规则还可简称为ISPS规则。

天津港各项港口费及其说明

天津港各项港口费及其说明 港口费收 做为交通运输枢纽的港口,凭自己拥有的设备、设施和人力,为船舶运输和货物装卸提供劳务,根据有关规定标准,向各个服务对象收取的费用,叫做港口费收。所从事的这项工作称为港口费收工作。 港口费收工作是港埠公司经营活动的最终环节,体现着该公司的经营成果。因此港口费收工作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同时也是一项较为繁重的脑力劳动。 港口费及其种类 港口费是船舶和货物进、出港口时,船方或货方向港口和港口管理当局所缴纳的必须费用。港口费又分为港口劳务费和规费两种。 港口劳务费主要包括装卸费、货物保管费、移泊费、拖轮费、过驳费、系解缆费、开关舱费、起货机工力费等项目。 规费是指港口管理当局按有关规定向船方或货方征收的港口非劳务费,包括港务费、港口建设费等项目。 船舶费用和货物费用 港口费用如果按付费对象来分,又分为船舶费用和货物费用。船舶费用即向船方征收的费用,包括领航费、移泊费、系解缆费、船舶港务费、停泊费、开关船费、 船舶代理费以及与船方有关的一些杂项作业费。货物费用,即向货物征收的费用.包括装卸费、货物港务费、港口建设费、货物保管费等。 费收基本费 基本费是按货物种类和操作过程所规定的单位费率。现行的各种费率表中的费率都是基本费。基本费一般由基价、利润、相关的比例系数等组成,如装卸费的基本费就包括装卸费基价、货类系数、操作过程系数等。 附加费 附加费是在港口规定的正常工作时间之外而要求提供服务时所增加的费用,是在特定的条件下,按照基本费率的一定比例进行加收的部分。该费的制定主要是考虑了在生产操作中所增加的一定风险和难度,以及额定工作时间的外延,如“超长附加费”就是对装卸超长货物所增加的难度的补偿,“节假日夜班附加费”则是对正常工作之外提供服务的一种补偿。 起码收费额 起码收费额又称起码计费金额。是每张港口费收单据的最低金额数。当按规定的港口费率计算港口费时,其金额总数每张单据)低于规定的起码收费额时,其港口费应按起码计费额计收。《港口费收规则》“外贸部分”中规定每张收费单据的起码收费额为1.00元;“内贸部分”的起码收费额0.10元。 计费重量 计算港口费所使用的重量,称为计算重量,其计量单位为计费吨。货物计费吨分为重量吨(W)和体积吨(M)。重量吨按货物的毛重以10 0 O千克为一重量吨;体积吨按货物“满尺丈量”的体积,以一立方米为一体积吨。 “择大计收” 现外贸进出口货物装卸船部分均以按重量吨做为计费吨(外理理货计费除外)。在沿海运输及陆地作业的货物,则实行了“择大计收”的计费方法,“择大计收”是在货物的重量吨和体积吨之间,择大做为计量标准的一种计费方法。 港口对于进整单位和计费单位的规定 《港口费收规则》总则中,对进整单位和计费单位进行了如下规定 船舶以净吨(无净吨按总吨,也无总吨按载重吨)为计量单位的不满一吨按一吨计,以马力为计

船舶进出港口许可

. 船舶进出港口许可 (一)国际航行船舶进口岸审批(许可) 实施机关:各海事局(处) 申请人:船舶或其代理人 具备条件: 1.船舶具有齐备、有效的证书、文书与资料; 2.船舶配员符合最低安全配员的要求,船员具备适任资格; 3.船舶状况符合航行、停泊、作业的安全、防污染和保安等要求,并已制定各项安全、防污染和保安措施与应急预案。 需要护航的,已经向海事管理机构申请; 4.船舶拟进入、通过的水域为对国际航行船舶开放水域,停靠的码头、泊位、港外装卸点满足安全、防污染和保安要求; 5.载运货物的船舶,符合安全积载和系固的要求,并且没有国家禁止入境的货物或者物品;载运危险货物船舶按规定 已办理船舶载运危险货物申报手续; 6.核动力船舶或者其他特定的船舶,符合我国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 提交材料:办理国际航行船舶进口岸申请审批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国际航行船舶进口岸申请书》(一式四份); 2.代理公司代理经营资格证书(一次性查验); 3.有效的《国际船舶保安证书》或《临时国际船舶保安证书》或船舶保安信息材料复印件[适用客船(包括高速客船) 及500总吨及以上的货船](必要时); 4.国际防止油污证书(IOPP证书)及其附件(格式B)的复印件、CAS检验报告的复印件、所载运油品名称以及

15℃时密度、 '. . ℃时流动粘度(燃油)的说明文书(必要时);50 《燃油污染损害民事责任保险或其他财务保证证书》《油污损害民事责任保险或其他财务保证证书》或 5. 复印件(适用时); 专项护航申请(需要时)。 6. .经批准的危险货物进港申报单复印件(必要时)。7 办理国际航行船舶进口岸手续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船舶概况表; 1. 总申报单; 2. 3.货物申报单; 船员名单;4. ;5.旅客名单(无旅客者免) 危险货物舱单(无危险货物者免); 6. 7.船舶适航、检验相关证书及复印件; 8.船员证书及复印件; (包适用客船《临时国际船舶保安证书》或船舶保安信息材料及复印件[ 9.有效的《国际船舶保安证书》或括高速客船) ;](必要时)及500总吨及以上的货船 《国际防止油污证书》及复印件(适用时);10. 《燃油污染损害民事责任保险或其他财务保证证书》《油污损害民事责任保险或其他财务保证证书》或11. ;及复印件(适用时) 12. 上一港出口许可证; 。13.船舶落实护航措施的证明(需要护航时) : 办理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 . 2.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安全管理条例

港口的介绍

港口的介绍 港口的介绍在中国,沿海港口建设重点围绕煤炭、集装箱、进口铁矿石、粮食、陆岛滚装、深水出海航道等运输系统进行,特别加强了集装箱运输系统的建设。政府集中力量在大连、天津、青岛、上海、宁波、厦门和深圳等多个港口建设了一批深水集装箱码头,为中国集装箱枢纽港的形成奠定了基础;煤炭运输系统建设进一步加强,新建成一批煤炭装卸船码头。同时,改建、扩建了一批进口原油、铁矿石码头。到2004年底,沿海港口共有中级以上泊位2500多个,其中万吨级泊位650多个;全年完成集装箱吞吐量6150万标准箱,跃居世界第一位。一些大港口年总吞吐量超过亿吨,上海港、深圳港、青岛港、天津港、广州港、厦门港、宁波港、大连港八个港口已进入集装箱港口世界50强。(选自《中国2005》) 2012年,全年全国港口完成货物吞吐量107.76亿吨,比上年增长7.37%。其中,沿海港口完成68.80亿吨,内河港口完成38.96亿吨,分别增长8.2%和5.9%。 2012年,全国港口完成旅客吞吐量1.94亿人,与2011年基本持平;其中,沿海港口完成0.79亿人,内河港口完成1.15亿人,分别下降1.5%和增长0.8%。 2012年,全国港口完成外贸货物吞吐量30.6亿吨,比上年增长9.68%。其中,沿海港口完成27.86亿吨,内河港口完成2.71

亿吨,分别增长9.5%和12.0%。 2012年,全国港口完成集装箱吞吐量1.77亿teu,比上年增长8.43%。其中,沿海港口完成1.58亿teu,内河港口完成1950万teu,比上年分别增长8.0%和12.3%。 近十年来,中国沿海港口建设投资近万亿元,其中2012年,沿海建设投资达到了1004.14亿元。截止2012年,全国亿吨以上港口(包括沿海和内河港口)已达29个,其中,沿海亿吨港口19个,内河亿吨港口10个,拥有生产用码头泊位31862个,其中万吨级及以上泊位1886个。 上海国际航运研究中心日前出炉《全球港口发展报告(2012)》。报告显示,在我国外贸疲软、内需不振的双重压力下,我国亿吨以上港口(包括沿海和内河港口)新增至29个,港口生产保持稳定增长,但增速明显放缓。 2012年我国规模以上港口共完成货物吞吐量97.4亿吨,同比增长7.4%。受国际需求疲软及国内经济转型双重压力影响,我国前五大港口货物吞吐量增速均未超过10%。然而,没有高基数压力的中、小港口仍以两位数增幅保持了良好发展势头。 (1)自然条件、经济腹地要求高 港口建设发展需要一定的自然条件,优越的地理位置、广阔的水陆域、必要的泊位水深、良好的气象等条件是现代码头长期充满活力的必要保证。港口的发展还需要有发达的经济腹地条件,为港口提供稳定的货源。 (2)集疏运条件要求高 现代港口必须具有完善与畅通的集疏运系统,才能成为综合

港口和船舶岸电管理办法

港口和船舶岸电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减少船舶靠港期间大气污染物排放,保障船舶靠港安全规范使用岸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口和船舶岸电建设、使用及有关活动,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交通运输部主管全国港口和船舶岸电建设、使用等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港口)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负责辖区水路运输经营者船舶受电设施安装、码头岸电设施建设以及向靠港船舶提供岸电服务等活动的监督管理。 各级海事管理机构按照职责,负责船舶受电设施安装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地方各级交通运输(港口)主管部门应当积极争取地方人民政府出台政策,支持码头岸电设施改造和船舶受电设施安装,鼓励船舶靠港使用岸电。 第二章建设和使用

第五条码头工程项目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强 制性标准等要求,对新建、改建、扩建码头工程(油气化工码头除外)同步设计、建设岸电设施。 第六条港口经营人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对已建码头(油气化工码头除外)逐步实施岸电设施改造。 第七条码头岸电设施的供电能力应当与靠泊船舶 的用电需求相适应。 第八条为保障船舶靠港使用岸电安全,码头工程项目单位或者港口经营人在岸电设施投入使用前,应当按照相关强制性标准组织对岸电设施检测,其中高压岸电设施投入使用前,应当由具备相应能力的专业机构检测。 第九条新建和已建中国籍船舶受电设施安装应当 符合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则,投入使用前需经船舶检验机构检验合格。 第十条在船舶大气污染排放控制区靠泊的中国籍 船舶,需要满足大气污染排放要求加装船舶受电设施的,相应水路运输经营者应当制定船舶受电设施安装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十一条具备受电设施的船舶(液货船除外),在沿海港口具备岸电供应能力的泊位靠泊超过3小时,在

各大港口介绍及石油运输线路

各大港口介绍及石油运输路线 沿海石油中转基地及规模因为国内石油生产地和消费地的分布不均衡和石油进出口的需要,我国逐渐形成了若干个石油中转基地,其中沿海地区的石油中转基地主要分布在环渤海地区、长江口地区和珠江口地区。环渤海地区主要有大连、秦皇岛、天津和青岛,长江口地区主要有南通、宁波和舟山,珠江口地区主要有湛江和茂名。 大连港地处迁东半岛最南端,是东北三省的重要出海口。大连港是我国最大的油品转运中心,拥有全国最大的现代化原油出口码头-鲇鱼鱼湾油港和全国最大的专业化成品油码头-寺儿沟成品油码头。鲇鱼湾油港年通过能力达到5100万吨。目前,大连己形成1座30万吨码头、1座15万吨码头,多座10万吨以下码头组成的油港群,从而奠定全国原油和成品油集散中心的地位。从储存能力分析,鲇鱼湾油港现有总罐容175 万立方米,随着国家300万立方米一期石油战略储备基地的建成,再加上西太平洋炼化现有一的80 万立方米商业罐容,原油、成品油总罐容将超过500万立方米,鲇鱼湾港区将发展成为以原油、成品油、液体化工品转运为主,综合国家战略原油和商业原油储备,部分成品油、原油及化工品的保税、存储、分拨等功能为一体的国际油品及液体化工.品分拨中心。秦皇岛港是中国北方天然不冻良港,是一座以能源输出为主、兼万吨级原油5 目前拥有营杂货和集装箱的现代化多功能综合性大港,泊

位1 个,2 万吨级原油泊位2 个,5000吨级成品油泊位1 个,可以承接2000-60000 吨的液化散化船舶进行装卸作业,年通过能力1650 万吨,港区现有各类储罐130多万立方米,港区还通过一条984公里和一条368 公里的输油管道分别与大庆油田及北京燕山石化相连。秦皇岛油已拓展预留了可建设280万立方米罐容的空地,还将继续扩大港口建设,正在规划的主要项目为一个25 万吨级的原油码头。天津港是华北地区最重要的港口,石油是天津港四大支柱货类之一,天津已经发展成为华北地区的重要石油进出口中转基地。天津港石油中转作业区位于天津南疆港区,拥有1.5万吨级、3万吨级和5万吨级、巧万吨级4个石油专用泊位,和一个总罐容约120 万立米方、集仓储、销售、物流为一体的多功能石化小区,油品年通过能力1800 万吨。目前天津港正实施建设深水航道工程和油品的港口基础设施,并准备建设散装液体车站,在外海规划建设25 万吨级原油岛式码头,到2010 年天津港油品吞吐量将达到2000 万吨以上,成为华北地区石油中转中心。 青岛港是我国最大进口油存储中转基地,进口油接卸总量己突破亿吨大关。目前青岛港区拥有48座原油储存罐,储存能力达280 万立方米,拥有2万吨级、5万吨级和25万吨级原油码头各一座,年通过能力3000 万吨。青岛港集疏运条件便利,石油可以经管道直接输运到山东、华北、中原、及长江沿岸部分炼厂,而且港区拥有原油及成品油装卸铁路专用线与铁路网相连。青岛港已成为具备反输功能和集中转、储运于一身的国内最大进口中转油港。.南通位

船舶进出港口操作要求

1 目的 规范船舶进出港操作方法,确保船舶安全操作。 2 适用范围 公司管理的所有船舶。 3 职责 3.1 安全监督部负责监督所管理的船舶执行本须知。 3.2 船长负责执行并监督船舶岗位人员执行本须知。 3.3 驾驶员、轮机员及其它相关船员负责执行本须知。 4 须知 4.1 进出港前的试验工作 4.1.1 大副和三管轮负责锚机和绞缆机的检查和试验。 4.1.2 抵港、开航或移泊前12小时内,按《进出港前试验工作和注意事项要 求》完成设备的检验和试验,具体项目可参照《船舶进出港口安全检查 清单》。 4.2 到港准备 4.2.1 抵达港口前,船长应通过各种渠道,利用各种方法收集港口资料,收听 收看航行警告、气象预报,联系当地代理、租船人或向引航员、港口当 局了解有关锚地、航道和泊位方面的变化情况。 4.2.2 船长应督促二副及时做好航用图书的改正工作。进港时,船长和驾驶员 应核对航道灯浮的变化情况,并做相应的标注作为出口时的参考。对危 险区、障碍物或本船适航水深等深线作出醒目的标示,标出重要转向点 的可测目标方位和距离。 4.2.3 船长应认真阅读港口指南、航路指南、灯标表、潮汐表、海图资料、航 行警告和港口的有关航行法规等资料,特别是对该港口所经航道和拟靠 泊位当时的风向、风速、流向、流速、潮时、潮高、航道水深、限制高 度、航标、障碍物、急转弯地带和拖轮等情况,做到心中有数,制定周 密的进出港安全操作计划和应急预案。 4.2.4 应急预案应考虑:引航员可能临时改变登船时间或地点;天气、能见度 等可能的突然变化;航道大转弯附近紧急让船;航道前方船舶可能突然 发生碰撞、搁浅、主机故障或舵失灵等事故。 4.2.5 船舶进入较长的河道或狭水道航行前,应使值班人员得到适当休息,保 证体力和精力,同时要对船员进行严格的酒精监控。 4.2.6 船长应提前布置对船舶各种机械设备进行检查和试验,发现问题及时排 除,确保车舵锚缆、助航仪器和通讯设备等正常可用。 4.2.7 船长应详细了解引航员登船地点和锚地的环境,特点,大副应按船长指 示备妥双锚,深水抛锚按操作规程执行,防止丢失锚链。 4.2.8 船长应安排人员备好引水梯、扶手绳、救生圈和照明灯并确认完好无 损,并指派驾驶员进一步检查引水梯的安全可靠程度及做好接送引航员 的工作。 4.2.9 船长必须组织召开由轮机长、驾驶员和其它有关人员参加的抵离港前会

从设计角度分析船舶进出港口通航安全控制

第08卷 第6期 中 国 水 运 Vol.8 No.6 2008年 6月 China Water Transport June 2008 收稿日期:2008-05-04 作者简介:陈占刚,日照海事局。 从设计角度分析船舶进出港口通航安全控制 陈占刚 (日照海事局,山东 日照 276826) 摘 要:进行港口设计时,针对选定的船型,码头泊位满足设计的长度,港池、航道水深满足设计的水深时,船舶进出港口航道、系泊码头进行装卸作业才能保证安全。 关键词:泊位富裕长度;船舶富裕水深 中图分类号:U69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7973(2008)06-0014-02 港口作为交通运输枢纽,水陆联运的咽喉,是水陆运输工具的衔接点和货物、旅客的集散地,在现代交通运输系统中占有重要的地位。为进行货物的装卸、旅客上下或其他的专业性作业,港口必须有足够的水域、码头和陆域等基础设施。港口水域包括锚地、航道、船舶调头水域和码头前水域(港池),还有导航助航标志等设施。码头是停靠船舶、上下旅客和装卸货物的场所。陆域设施包括仓库、堆场、铁路、道路、装卸机械、运输机械以及生产辅助设施等。 对于已经投入生产的港口,通航条件是确定的,我们从港口设计的角度分析一下船舶安全进出港口航道、系泊码头进行装卸作业安全控制。 一、根据码头泊位尺度确定靠泊船舶 这里所指的泊位就是一艘设计船型停靠码头时所占用的空间,即所占用的码头岸线长度(泊位长度)、码头前水域宽度(泊位宽度)和相应的水深(泊位水深)。设计船型在交通部《海港总平面设计规范》中有明确的分类,船舶因长度、吃水、干舷高度的差异,受到风、流等外界因素作用,产生不同的外力作用到码头上,会对码头的安全稳定、码头设施产生不同的影响,所以我们要严格按照船型的分类控制船舶的靠泊。 泊位长度一般由船长L 和船与船之间的必要间隔所构成。确定间隔要考虑系缆要求,船舶靠离安全、方便,码头设计时考虑到船舶通过缆绳和防冲设施作用于码头的系缆力、挤靠力和撞击力。船舶停靠在码头装卸货物时受到风、流、波浪和流冰的作用,靠离码头、移泊、试车等作业,都会通过船缆对码头有作用力,这就是系缆力。挤靠力是系泊中的船舶在吹拢风或横流作用下对码头产生的力。撞击力是船舶撞击码头时产生的力,原因有靠泊时的船舶速度产生和系泊中的船舶受波浪作用产生的。所以船缆的方向以及每个系船设备上船缆的数量关系到码头设施的稳定以及系船设备的安全。 1.单个泊位 整个码头线只布置一个泊位。此时泊位长度主要取决于首尾缆的系缆角度和长度。首尾缆限制船舶移动的功能取决 于首尾缆的水平系缆角(α)和垂直系缆角(β),这是因为α和β决定着首尾缆平行码头线和垂直码头线的系缆力。α和β与船型尺度、潮位及装载状态有直接关系,经分析使α在35゜~40゜时系缆综合效果较好。参照上述分析规范规定泊位间富裕长度d 按下表取值。 一个泊位长度Lb: L (m)﹤4041~8586~150 151~200 201~230﹥230d (m) 5 8~10 12~15 18~20 22~25 30 Lb=L+2 d 式中:L——设计船长(m) 对专业化码头,有时Lb=L+2 d 所确定的泊位长度不能满足装卸工艺要求,此时应服从工艺要求。 泊位宽度,即保持码头前水深不变的宽度,确定此宽度要考虑到船舶系泊时可能产生的漂移量。吹开风,加之尼龙缆的变形以及潮位变化均是导致船舶飘移的原因。一般泊位宽度取为二倍船宽。 式Lb=L+2 d 适用于有掩护水域泊位长度的计算。系泊在开敞式码头的船舶,其受力远较有掩护水域复杂,除系缆角度适宜外,缆绳应有足够的长度以吸收船舶动能减小系船力。一般泊位长度(采用首尾系缆墩时,即为墩间长度):Lb=(1.4~1.5)L 2.连续设置多泊位 连续设置多泊位的端部泊位,其一侧相当于单个泊位。由于相邻的泊位允许交叉带缆和出现压缆现象,故船舶之间的距离满足上表d 值即可满足系缆要求。故泊位长度Lb: 端部泊位 Lb=L+1.5d 中间泊位 Lb=L+d 实践表明,这样的间距一个泊位有船,而相邻泊位进行靠离作业。可基本上满足互不影响的要求。 3.折角布置的泊位 在突堤式码头布置中,突堤与顺岸相接的两泊位成折角布置。我国现有码头岸线折角θ有45゜、70゜和90゜,从使用上看以大于70゜为好。直立式码头折角处的泊位长度Lb:

船舶结构和港口业务英语汇集

船舶结构和港口业务英语汇集 1. affirmative flag 【航海】五色旗 2. anchorage 锚地,停泊税 3. barge 驳船,v.碰撞 4. between wind and water 在船的吃水线部位 5. bilge keel 龙骨 6. bitt 系缆 7. blade 船桨 8. bow 船首 9. stern 船尾 10. broadside 水线上的弦侧 11. bunk 舱位 12. cabin 船舱,机舱 13. cargo trimming 平仓 14. center of buoyance 浮力中心 15. clipperbuilt 流线型的,快艇型构造的 16. coaster 近海贸易船 17. collier 运煤船,矿工,煤商 18. conning tower 驾驶舱,了望塔 19. deadweight capacity 载重吨位 20. deck 甲板 21. freeboard, topside 干弦 22. freighter 货船 23. gangway 通道,跳板 24. hull 船体,船身 25. landing stage 栈桥 26. load line 载重 27. ocean liner 远洋班轮 28. port side 左弦 29. propeller 螺旋桨,推进器 30. rudder 船舵 31. starboard 右弦 32. tugboat 拖轮 33. water line 吃水线 34. sequence 连续,顺序

35. apply to custom 报关 36. crew 全体船员 37. deck officer 高级船员 38. deckhand 普通船员 39. deratization 灭鼠 40. cruise 巡航,往返航行 41. distress 不幸,苦恼,海难 42. logbook 航海日志 43. moorage 停泊,系泊 44. navigation 导航 45. pitch 颠簸 46. port of call 沿途停靠的港口 47. reef 暗礁 48. stand out 离岸驶去 49. to embark 乘船 50. wharf 码头 51. Hatch No.2 lower hold aft(fore) part 2舱底舱后(前)部 52. dunnage 垫舱物料 53. tweendeck 二层舱 54. lay mats 铺放草席 55. put one layer of planks on each tier 在每层(排)铺一层木板 56. pig iron 生铁块 57. net 网 58. tape 胶带,带 59. chandler 杂货商 ship chandler 船用物料供应商 60. duty officer 值班船员 61. square wood 方木 62. plank 木板 63. as for the drums 至于桶子 64. layer 不同物品之间的隔层 65. tier 同种物品相叠而上的各层 66. big lot 大票 67. as regards 关于,至于 as for 至于 68. transshipment cargo and optional cargo 转口货和选港货 69. with transshipment at 在…..转口 70. direct cargo 直达货

船舶进出港口许可

船舶进出港口许可 (一)国际航行船舶进口岸审批(许可) 实施机关:各海事局(处) 申请人:船舶或其代理人 具备条件: 1.船舶具有齐备、有效的证书、文书与资料; 2.船舶配员符合最低安全配员的要求,船员具备适任资格; 3.船舶状况符合航行、停泊、作业的安全、防污染和保安等要求,并已制定各项安全、防污染和保安措施与应急预案。 需要护航的,已经向海事管理机构申请; 4.船舶拟进入、通过的水域为对国际航行船舶开放水域,停靠的码头、泊位、港外装卸点满足安全、防污染和保安要求; 5.载运货物的船舶,符合安全积载和系固的要求,并且没有国家禁止入境的货物或者物品;载运危险货物船舶按规定 已办理船舶载运危险货物申报手续; 6.核动力船舶或者其他特定的船舶,符合我国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 提交材料:办理国际航行船舶进口岸申请审批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国际航行船舶进口岸申请书》(一式四份); 2.代理公司代理经营资格证书(一次性查验); 3.有效的《国际船舶保安证书》或《临时国际船舶保安证书》或船舶保安信息材料复印件[适用客船(包括高速客船) 及500总吨及以上的货船](必要时); 4.国际防止油污证书(IOPP证书)及其附件(格式B)的复印件、CAS检验报告的复印件、所载运油品名称以及15℃时密度、

50℃时流动粘度(燃油)的说明文书(必要时); 5.《油污损害民事责任保险或其他财务保证证书》或《燃油污染损害民事责任保险或其他财务保证证书》复印件(适用时); 6.专项护航申请(需要时)。 7.经批准的危险货物进港申报单复印件(必要时)。 办理国际航行船舶进口岸手续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船舶概况表; 2.总申报单; 3.货物申报单; 4.船员名单; 5.旅客名单(无旅客者免); 6.危险货物舱单(无危险货物者免); 7.船舶适航、检验相关证书及复印件; 8.船员证书及复印件; 9.有效的《国际船舶保安证书》或《临时国际船舶保安证书》或船舶保安信息材料及复印件[适用客船(包括高速客船) 及500总吨及以上的货船](必要时); 10.《国际防止油污证书》及复印件(适用时); 11.《油污损害民事责任保险或其他财务保证证书》或《燃油污染损害民事责任保险或其他财务保证证书》及复印件(适用时); 12.上一港出口许可证; 13.船舶落实护航措施的证明(需要护航时)。 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

张家埠港船舶进出港须知

张家埠港船舶进出港须知 一、通航水域概况 1、自然条件 (1)地理位置 张家埠港位于黄海靖海湾内,地处山东半岛,地理坐标为北纬37o00〞33′,东经122°10′04〞,港区北依烟墩山,南望五龙咀,港界为长会口咀与张家山咀连线处,深入内陆约4.8海里,港湾形如河流,是天然的避风良港。 张家埠港陆上货物的疏集,目前主要靠公路,公路距文登城25公里、威海66公里、烟台121公里、乳山93公里、荣成34公里、石岛41公里。 张家埠港能与全国各地沿海港口通航,东与石岛港、西与乳山港相邻。业务往来较多的港口有青岛(120海里)、威海(103海里)、烟台(146海里)、龙口(221海里)、塘沽(345海里)、大连(181海里)、丹东(250海里)、上海(403海里)、广州(1241海里)等,与朝鲜半岛、日本的水路较近。 (2)水文 潮位:本港潮型为规则半日潮,最高潮位+4.35米,最低潮位-0.05米,平均海平面2.18米。 潮流:码头前涨潮流向为东北向,流速为2节,落潮流向为西南向,流速为1.5节,航道为入口处涨潮流为4节。 (3)气象 风况;常风向为西北,强风向为东北,最大风速为28米/秒。 降水:年平均降水量826.3毫米,雨量多集中于6至8月份。 雾况:夏秋之交多雾,多年平均雾日29.2天。 冰况:张家埠港每年12月未至翌年1月未为冰冻期,一般为7—26天,结冰厚10厘米左右,对300吨级以下的木质船舶航行略有影响,近几年未封冻。 气温:年平均气温11.2℃,温度最高月份平均气温24.6℃,最低月份平均气温-3.1℃。 2、通航水域 (1)航道

张家埠港进港航道始于张家埠港1号浮(36o55'48"N 122o07'48"E),航道全长8.5公里,宽200-300米,水深一般在-2~-5米,底质为泥沙底,为自然航道。在长会口存在拦门沙,水深仅1.7-2.0米。 (2)锚地 张家埠港设有港外锚地一个,主要用于船舶检疫和船舶候潮进港使用,锚地水深在-6~―6.5米,底质为泥底。锚地位于以下四点连线内: 36°51′00″N122°05′24″E 36°51′00″N122°06′36″E 36°50′00″N122°05′24″E 36°50′00″N122°06′36″E (3)港区泊位 1979年扩建码头岸线至220米,有3个千吨级泊位。其中140米前沿水深为-4.5米,80米前沿水深-5米,可同时停靠千吨轮3艘,三千吨级船舶可乘潮进出港张家埠港,主要经营柴油、汽油、煤炭、木材、粮食等散货。年吞吐能力50万。 3、通航敏感水域 碍航物 在张家埠港长会口处存在拦门沙,水深仅1.7-2.0米。 二、助航信息 1、交管系统 目前无雷达,通过VHF16频道调控船舶进出港动。 2、引航系统 张家埠港属二类开放港口,引航工作由威海引航站负责,引航登离点: 36°50′.50N/122°06′.00E 3、航标系统 航标一览表

港口经营许可证延续办证指南

《港口经营许可证》延续换证手续办理指南2013-06-21 (申请人提交以下文件和资料时,应原件与复印件同时提交,原件经核对后交还申请人,复印件由日照市港航管理局留存) 一、码头及其他港口设施服务的 1、《港口经营许可证》延续申请书(含交通行政许可委托书)(附件1、附件2); 2、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任职证明、身份证复印件); 4、港口码头岸线使用批准文件复印件,其中由国务院或国家发改委批准的港口设施或建设项目,只提供港口设施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复印件; 5、码头设施竣工验收证书复印件(新建码头设施投入试运行的,提交试运行备案文件复印件;《港口法》实施前建成投入使用且没有竣工验收资料的老码头,提交有资质单位编制的技术检测评估报告) 6、码头平面布置图及港口码头泊位基本情况一览表(附件4); 7、负责安全生产的主要管理人员(港口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提交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安全资格证书复印件; 8、与经营范围、规模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管理人员的资格证明及劳动合同复印件; 9、与港口经营范围、规模相适应的港口经营管理制度、港口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0、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预防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11、环境污染事故急应预案;与经营范围、规模相适应的船舶污染物、废弃物接收处理设施设备证明,委托专业公司完成船舶污染物接收(包括相应污染应急处理)的,提交与有资质单位签订的协议以及该单位的资质证明复印件; 12、外商投资港口经营业务的,提交《外商投资港口经营人登记表》(附件3)。 13、为国际航行船舶服务的码头,提供对外开放资格证明; 14、从事港口危险货物作业的港口经营人还应提交以下材料(其中材料与上述要求相同的,只提供一份): (1)危险货物港口经营申请表; (2)危险货物作业码头、库区、储罐的平面布置图; (3)按照《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设有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证明文件; (4)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剧毒化学品或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双人收发、双人保管制度;危险货物出入库核查、登记制度;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危险货物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方案;重大危险源定期安全评估制度;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等;(按照《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执行) (5)企业主要负责人、危险货物装卸管理人员、申报人员、集装箱现场检查员的从业资格证书; (6)符合国家规定的港口危险货物作业设施设备、应急设施设备清单和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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