喷塑检验标准

喷塑检验标准
喷塑检验标准

喷塑产品检验标准

1.目的

确保机箱喷塑产品检验标准化,达到统一有效地对产品进行质量控制。

2.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检验及现场对喷塑产品的质量控制和检验。

3.参照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本标准的条文,在标准发布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的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1182-80~GB1184-80 形状和位置公差

JG/T3045-1998 钢门窗粉末静电喷涂涂层技术条件

4.试制喷塑产品检验办法

新产品或新改型的喷塑产品,第一次送检。有技术部和检验部共同检验、确认。检验喷塑产品结构符合图纸要求;喷塑产品外部丝印符合图纸要求,包括丝印位置、颜色、大小、清晰度。

5. 喷塑产品检验内容

5.1喷塑产品结构方面

5.1.1喷塑产品结构基本要求:喷塑产品的尺寸及装配应符合图纸要求,符合相应技术要求和国家标准。

5.1.2喷塑产品结构检验方法:喷塑产品送检后用相应半成品试装一台,验证产品的结构正确,并且要求喷塑产品安装方便。试装的半成品,要求安装孔位不偏移,螺钉安装能紧固到位,不歪斜:露出喷塑产品外的器件位置、高度、间隙要合适;不允许偏移抵在产品孔边沿甚至露不出喷塑产品上、下盖配合紧密,安装拆卸方便;

喷塑产品内的铆套不允许松动甚至脱落。试装合格,可继续下道工序检验,否则判为不合格。试装一台不合格,应再试装第二台产品,如出现同样问题,按批量不合格处理。

5.2喷塑产品外观方面

外观采用目测法,用正常的或经过矫正的视力,在室内40W日光灯下,眼睛与试板距离30cm左右和约成120~140o进行检验。

5.2.1.1喷涂颜色:喷涂的颜色应与选定的样板或色板基本一致,喷涂后的产品表面色泽均匀,目测没有明显色差。

5.2.1.2喷涂层厚度:喷涂层的厚度应在6~10μm,喷涂厚度均匀,附着力强。5.2.1.3产品清洁:产品内外可见表面部位,均应清洁,无污渍、油渍等影响外观的任何污物,也不允许有遗留的白色痕迹。

5.2.2喷塑产品外部丝印检验要求

检验喷塑产品的丝印内容和颜色符合图纸图纸要求,丝印清晰,不允许有错印、漏印、颜色不符、不能辨认或缺损造成的较大丝印断线等缺陷。指示器件的丝印,其位置偏移尺寸要小于1mm;其它位置的丝印偏移尺寸可适当放宽。

5.2.3喷塑产品外观缺陷检验要求

5.2.3.1漏水、生锈:喷塑产品不允许漏水,喷塑产品检验必须先做防水试验。每批喷塑产品抽取2%作防水试验,在盒底放入卫生纸,再将喷塑产品安装上螺钉并拧紧,用胶带将堵头孔封上,将喷塑产品顶面、正面、背面在水龙头下冲淋20分钟,然后将喷塑产品表面擦干,在检查喷塑产品,检验卫生纸是否浸湿,未浸湿既为合格。防水试验后,再将所有产品打开,盒底置于强光下作透光检查,盒底的四角不允许有透光现象,不允许有裂纹、缺焊、漏洞;上下盖结合面应平整、倒角平滑,不允许有缺口、裂痕、变形;防水胶垫尺寸合适,不允许有老化、不均匀和破损,胶垫材质必须

与样品一致。

喷塑产品表面不允许有生锈现象,喷塑产品表面喷塑厚度要均匀,不能有喷塑脱落漏底,这样会造成喷塑产品生锈。

5.2.3.2损坏变形:喷塑产品表面不允许有碰伤、变形,表面应平整无边角翘起、折弯现象。

5.2.3.3擦伤:不允许因摩擦造成的成片擦伤。

5.2.3.4颗粒:喷塑产品表面不能有成片的塑粉小颗粒,丝印油墨点,凸块、凸出的痕迹或流塑痕迹,允许分散和少量颗粒存在。

5.2.3.5凹坑:喷塑产品表面不能有成片的凹坑,允许分散和少量存在。

5.2.3.6划痕:喷塑产品表面不能有超过0.2×10mm的划伤,且划伤不能过深,不能漏出底板;喷塑产品表面不能有成片的划痕,允许分散和少量存在。

5.2.3.7缝隙:喷塑产品只要能够防水,对缝隙不作要求。

6.检验结果处理:

喷塑产品结构检验,试装两台不合格,判为批量不合格;在喷塑产品外观检验合格率≥80%的情况下,将不合格品退回返工处理;如果喷塑产品外观检验合格率<80%,判为批量不合格。喷塑产品检验批量不合格,填写不合格报告,该批喷塑产品交全部不合格。

载,谢谢观看!资料仅供参考学习

产品表面喷塑、喷涂喷漆检验标准及操作规程作业指导书

表面喷塑、喷涂喷漆 检验标准及操作规程作业指导书

亠、表面喷塑检验标准 1、检验条件 1.1照明光线 要求在天然散射光线或光的照度不应低于2X 40w光源环境下。 1.2检查距离 被测品与眼睛的距离为500mm a面检验时在土15°范围内旋转。 2、表面等级的分类、区域划分 2.1表面等级 根据产品可视区域以及使用要求的不同,划分为不同的表面等级:“ a”、“ b”、 “ c”、“ d”。 2.2区域划分 “ a”:正常使用时可直接看到的主要表面,一般指终端产品的正面。 “ b”:正常使用时观察不到的表面,一般指终端产品的测面、后面。 “c”:正常使用时观察不到的表面,一般指终端产品的底面。 “d”:正常使用时观察不到的次要面,一般是指终端产品内部面。 3、代码对照表 名称:数目、长度、直径、深度、宽度、面积、距离 代号:n、I、d、h、w、s、d 单位:个 说明:下文所提到的不良缺陷数目均指单面上的不良缺陷数目。 4、验收要求 4.1验收总则 4.1.1喷涂件表面应清洁、无污。 4.1.2喷涂层均匀、完整,同批产品的光泽、纹理一致,颜色符合图号要求,且与双方封样色样比较无明显差异。 4.2外观要求 4.2.1 “ a”面外观检验要求:

序号不良项目验收要求 1点缺陷(含颗粒) 当d< 0.5mm或s< 0.2mm2且不连续时(ds >5mm)不视为缺陷。 当0.5mm或s< 0.2mm2) 二、喷涂喷漆检验标准 1、目的 发现、控制不合格品,采取相应措施处置,以防不合格品误用。 2、范围 适用于进料、外协制品回厂、成品及顾客退货各过程中产生及发现的不合格品。 3、定义(无) 4、职责 4.1品质部负责不合格的发现,记录标识及隔离,组织处理不合格品。 4.2制造部参与不合格品的处理。 4.3供应部负责进料中不合格品与供应商的联络。 4.4管理者代表负责不合格品处理的批准。 5、工作程序: 1.喷涂种类、颜色与图纸要求及客户、我司、供应商三方确认的色板是否一致。 2.一般情况下,产品喷涂表面外观检查100%进行检验,检验方式依据本标准,特殊产品根据产品 规格的具体要求检验。 3.外观检验项目是否有缺陷:如缩孔、针孔、杂质点、漏底、涂层厚度明显不均、流泪、预处理 不良有锈、表面有污斑、不光滑、不平整、轻微桔皮、凹坑等。 4.外观和颜色检验环境: 色板采用客户样件或经客户认可的签样。 应在标准光源对色灯箱CAC-600箱内,以目视方法进行。光照度通常在D65 (特殊情况下用F/A ,

喷塑技术要求及验收规范.doc

喷塑技术要求及验收规范 LC-PSGF-001 需方(甲方):北京绿创声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供方(乙方): 签订日期:

喷塑技术要求及验收规范 1. 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绿创公司外协喷塑产品的技术要求和检验验收。 2.供应商一般要求 2.1喷涂设施 2.1.1喷涂车间及喷涂生产线所处环境应保持清洁、避免灰尘、油污等污染。 2.1.2喷涂车间温湿度等环境参数按相关标准规范或喷涂工艺执行。 2.1.3压缩空气应无油无水(操作者可用压缩空气对着白纸吹2-3min检查纸上应无油、水痕迹)2.1.4烘房应保证温度均匀,有效烘烤区域内应能控制在±5°之内。 2.2.喷涂操作要求 2.2.1喷涂生产及检验的仪器量具应在有效的校验期内。 2.2.2喷涂操作者应带干净的手套接触待喷涂零件。 2.2.3喷涂前应对零件进行脱脂、除锈、磷化、水洗等前处理。 2.2.4喷涂操作必须遵守相关涂料的工艺规范或喷涂工艺要求。 2.2.5一般情况下,产品喷涂表面外观在加工时要求100%进行检验(操作者自检)喷涂检验 内容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3.涂层产品质量验收准则 3.1外观项目(目测) 3.1.1喷塑颜色与图纸要求及确认的色卡或样板是否一致。色卡或样板采用经认可的签样。 3.1.2进厂验收采用抽样检验,抽检数量为每批次产品数量的10%,特殊产品根据产品的具体要求检验。 3.1.3应在标准光源对色灯箱CAC-600(无设备条件时则要求在天然散射光线或光照度不低于2×40W光源环境下),以目视方法进行。光照度通常在D65,背景颜色为中灰色。被测品与眼睛的距离为500㎜,检验时在±15°范围内。

钣金件喷塑检验标准

钣金件喷塑检验标准 一、适用范围 公司所有钣金件的喷塑、检验及验收 二、工艺要求 1.对零部件毛边、毛刺应清除干净 2.对未进行电泳、镀锌之前的零件应进行除油及磷化处理,并应烘 干后进行涂装。 3.对零件外表面有凹坑、划痕等缺陷,就进行刮腻子处理,使得表 面平整 4.不得使用回收粉进行涂装 三、检查项目及要求 1.涂层颜色及纹路:承制方按要求制作样板,双方确认。涂层颜色 及纹路按样板进行验收,目测无明显色差(不大于3度),纹路符合样板。 2.涂层附着力 (1)用划格法测定:即以1mm间距进行划100方格检验,划格力度深达底材,然后用3M胶布贴上,瞬间用力拉开,不得脱落30/100格 (2)用圆滚线划痕法测定:即用附着力测定仪,不低于GB/T1720中的5级 3.涂层光泽:涂层被酒精溶剂擦拭后,涂层不能有变色,掉色,无 光泽现象

4.涂层硬度: 涂层硬度用犁耕法测定:即以2H铅笔将笔芯前端切齐,铅笔与代测物成45度推出,表面无划痕。 5.涂层厚度:涂层厚度≥30μm-60μm 6.喷涂表面外观 (1)涂层表面无花斑、缩孔、凹痕、针孔、开裂、剥落、粗糙、粗颗粒、露底、划痕、夹杂异物,挂流、积粉等缺陷 (2)表面污点、颗粒、气泡检验: A面:整个表面允许3点,每点直径﹤1mm,点与点间距﹥20mm B面:整个表面内允许5点,每点直径﹤1mm,点与点间距﹥20mm C面:整个表面内允许7点,每点直径﹤1mm,点与点间距﹥20mm (3)内表面各面允许8点,每点直径﹤1mm,点与点间距﹥20mm (4)对螺柱、螺孔应进行保护,不允许有涂层覆盖而影响装配四、要求时,供方需出具检验报告 *测检验时照度为300Lx *表面定义 A面:使用时面对使用者的表面 B面:与A面相邻的4个表面、 C面:使用时背对使用者的表面

喷涂外观检验标准

喷涂外观检验标准 检验项目检验要求判定标准检验判定 C r M aj M in O K 色差 物体表面颜色 满足规定要求或不 超出签板范围 ①在40w日光灯或自然光下,裸眼势力在1.0以上, 物体放置于人体视角45°,距离50cm处观察,无明显 差异 ②如果颜色有差异,组合后整体效果不明显,可接 受 ③如果偏离规定要求或色板要求太大,组装后 其效果反差大,不接受 薄漆 物件外表面不 能有薄漆露底现象 ①物件外表或A、B级面,在加工后不能有薄 漆或露底现象 ②物件内部薄漆在组装后可遮盖或看不明显,可接 受③C级面薄漆,面积≦10 m㎡。孔边薄漆在组装后 能被遮盖,可接受 ④C级面薄漆,面积≥10 m㎡孔边薄漆在组装后能\ 被遮盖,且在30cm处观察较明显 ⑤物件内部薄漆,组装后不能被遮盖,且直视较明显 流漆 物件表面及级 面边口处,不能有流 漆现象 ①物件A级面不能有明显的流漆现象(在25cm处观 察,无明显流漆印痕) ②B级面的流漆面积≦3m㎡,且在10 m㎡内,只允 许有3pcs ,间距≥25cm,在30cm处观察不明显 ③C级面的流漆面积3m㎡≦x≦5m㎡,在10 m㎡ 内只允许有3pcs ,间距≥25cm ④B级面的流漆面积3m㎡≦x≦5m㎡,且在10 m ㎡内,只允许有2pcs ,间距≥25cm,在30cm处观察不 明显 ⑤B级面流漆面积≥5m㎡,不可接受 ⑥物件边口流漆,其油点直径?≦3mm,在30 cm处 观察不明显 如果存在于产品的口边,则不能接受 ⑦物件孔边流漆,组装后能遮盖,但在压紧后,其表 面烤漆层不破裂 如果压紧后烤漆层破裂脱落 ⑧如果组装后不能遮盖,但在30 cm处观观察不明显 明显影响产品外观 ⑨流漆存在于产品内部,组装后被遮盖

表面喷塑检验标准[1]

一、表面喷塑检验标准 (试行稿) 1、检验条件 1.1照明光线 要求在天然散射光线或光的照度不应低于2×40w光源环境下。 1.2检查距离 被测品与眼睛的距离为500mm,a面检验时在±15°范围内旋转。 2、表面等级的分类、区域划分 2.1表面等级 根据产品可视区域以及使用要求的不同,划分为不同的表面等级:“a”、“b”、“c”、“d”。 2.2区域划分 “a”:正常使用时可直接看到的主要表面,一般指终端产品的正面。 “b”:正常使用时观察不到的表面,一般指终端产品的测面、后面。 “c”:正常使用时观察不到的表面,一般指终端产品的底面。 “d”:正常使用时观察不到的次要面,一般是指终端产品内部面。 3、代码对照表 称数目长度直径深度宽度面积距离 代号nldhwsds 单位个cmmmmmmmmm2mm 说明:下文所提到的不良缺陷数目均指单面上的不良缺陷数目。 4、验收要求 4.1验收总则 4.1.1喷涂件表面应清洁、无污。 4.1.2喷涂层均匀、完整,同批产品的光泽、纹理一致,颜色符合图号要求,且与双方封样色样比较无明显差异。 4.2外观要求 4.2.1“a”面外观检验要求: 序号不良项目验收要求 1点缺陷(含颗粒) 当d≤0.5mm(或s≤0.2mm2)且不连续时(ds≥5mm),不视为缺陷。 当0.5mm(或s≤0.2mm2)

二、喷涂喷漆检验标准 (范本) 1、目的 发现、控制不合格品,采取相应措施处置,以防不合格品误用。 2、范围 适用于进料、外协制品回厂、成品及顾客退货各过程中产生及发现的不合格品。 3、定义(无) 4、职责 4.1 品质部负责不合格的发现,记录标识及隔离,组织处理不合格品。 4.2 制造部参与不合格品的处理。 4.3 供应部负责进料中不合格品与供应商的联络。 4.4 管理者代表负责不合格品处理的批准。 5、工作程序: 1.喷涂种类、颜色与图纸要求及客户、我司、供应商三方确认的色板是否一致。 2.一般情况下,产品喷涂表面外观检查100%进行检验,检验方式依据本标准,特殊产品根据产品规格的具体要求检验。 3.外观检验项目是否有缺陷:如缩孔、针孔、杂质点、漏底、涂层厚度明显不均、流泪、预处理不良有锈、表面有污斑、不光滑、不平整、轻微桔皮、凹坑等。 4.外观和颜色检验环境: 色板采用客户样件或经客户认可的签样。 应在标准光源对色灯箱CAC-600箱内,以目视方法进行。光照度通常在D65(特殊情况下用F/A,其次高标准要求时用CWF/TL84),背景颜色为中灰色。 对于微量杂质点及其它轻微缺陷通常在300MM处目视肉眼不明显为通过,特殊情况时视客户要求而定。 5.1 涂膜附着力检验(基体金属为铁、钢、铝及铝合金): 采用胶带粘贴法测定漆膜附着力,批次以一件或两件检验则可。不合格时可用加严检验. 检验方法:使用锋利刃口的刀片(刃口宽要求0.05MM,刃口达到0.1MM时必须重新磨刃口),沿能确保得到直线切口的导向器,刃口在相对涂面35-45度角,等速划线。划线位置距产品边缘最近距离不应小于5MM,切口要保证切到基体,在涂膜上,切出每个方向是6至11条切口的格子图形,切口以1MM间隔隔开,长度约20MM。对于涂膜厚度大于50μm,小于125μm,切口以2MM的间隔隔开。在将格子区切屑用软刷或软纸清除后,撕下一段,粘附力在2.9N/10MM (300GF/10MM) 以上的胶带,将格子区全部覆盖,用手磨擦胶带,确保已完全粘牢后,拿住胶带的一端,沿着与其原位置尽可能接近180o的方向迅速(不要猛烈)将胶带撕下,然后用放大镜或肉眼观查.如果沿切口的边和方格部分有涂层脱落,损伤的区域为格子的15%~35%,再重复上述方法检验.如果两次结果不同,换不同的检验人员在同样的条件下获得的涂膜上,进行该检验,若仍出现上述结果或更差的情况,有权怀疑该批涂层质量,做出拒收决定。损伤的区域小于格子的区域15%为合格。 5.2 涂膜附着力检验(基体金属为锌合金): 检验涂层厚度μm 切格区的近似面积MM*MM 切痕间的距离MM ≤200 15*15 3 >200 25*25 5 6. 酸雾试验检验: 6.1 装置:A)恒温箱试验温度在40±1℃;B)烧杯:化学分析用的玻璃器具,容量为500ML。 6.2 溶液配制:A)试剂:氯化钠试剂; B)水:蒸馏水; C)溶液浓度:0.43~0.6mol/l,(2.5%~3.5%)

喷漆检验标准

喷塑、喷漆检验标准 1、目的 规范检验操作,发现、控制不良品,防止不良品转入下道工序,同时给检验工作提供引导及接收标准。 2、范围 适用于外协制品进厂、本公司半成品和成品的检验接收及顾客退货的挑选检验。 3、术语和定义 3.1 A级表面:正常使用时可直接看到的主要表面,一般指产品的外露表面。 3.2 B级表面:正常使用时观察不到但在特殊条件下可以直接看到的表面,一般指虽然是产品的外露表面,但使用过程中被其他物体遮盖或者高度超出正常可视范围的表面。 3.3C级表面:正常使用时观察不到且不可轻易观察到的表面,一般指设备的底面、框架的内表面等。此表面的外观缺陷应合理而且不至于给客户觉得该产品质量不佳。 3.4 浅划痕:塑或漆层表面划伤,但目测不明显、手指甲触摸无凹凸感、未伤及材料本体的伤痕。 3.5 深划痕:塑或漆层表面划伤,目测明显、手指甲触摸有凹凸感、伤及材料本体的伤痕。 3.6 凹坑:由于基体材料缺陷,或在加工过程中操作不当等原因而在材料表面留下的小坑状痕迹。 3.7 凹凸痕:因基材受撞击或校形不良等而呈现出的明显变形、凹凸不平的现象,手摸时有不平感觉。 3.8 颗粒:因材料夹杂物或外来物(如焊渣)的影响而在表面形成的、颜色与正常表面一致的凸起现象。

3.9挂具印:指表面处理生产过程中,因装挂用辅助工具的遮挡而使其与零件相接触的部位产生局部无表面处理层的现象。 3.10针孔:表面处理上可看见类似针剌成的微小孔。 3.11孔隙率:单位面积上针孔的个数。 3.12 流痕:喷涂涂料过多且不均匀干燥导致的流痕。 3.13桔皮:喷涂表面因涂料附着力差而导致起皱,象桔子皮样的外观。 3.14露底:局部无表面处理层的现象。 4、职责 4.1 质量部负责不合格的发现、记录和标识,组织处理不合格品。 4.2 采购部负责外协不合格品与供应商的联络。 5、工作程序 外观(目测) 5.1 喷涂种类(如:喷塑或喷漆)、颜色与图纸要求及客户、我司、供应商三方确认的色板是否一致。 5.2产品喷涂表面外观在使用时要求100%进行检验,检验方式依据本标准。5.3 外观缺陷:有缩孔、针孔、杂质点、漏底、涂层厚度明显不均、流泪、预处理不良有锈、表面有污斑、不光滑、不平整、桔皮、花斑、凹坑等。 5.4 外观和颜色检验的环境和方法: 5.4.1 色板采用客户样件或经客户认可的签样。 5.4.2在天然散射光线或光照度不低于2×40w光源环境下,以目视方法进行。 5.4.3检查距离:被测品与眼睛的距离为500mm。 5.4.4目视角度: 45度~90度。 5.4.5目视时间: A级面约15秒/面,B、C级面约10秒/面。 5.5表面光洁度应达到设计要求的表面光洁度值。 涂膜附着力(划格实验) 5.6 涂膜附着力检验(基体金属为铁、钢、铝及铝合金): 5.6.1 采用划格—胶带粘贴法测定漆膜附着力,每批次以一件或两件检验则可。不合格时可用加严检验。

表面喷塑检验标准

一、表面喷塑检验标准 1、检验条件 1.1照明光线 要求在天然散射光线或光的照度不应低于2×40w光源环境下。 1.2检查距离 被测品与眼睛的距离为500mm,a面检验时在±15°范围内旋转。 2、表面等级的分类、区域划分 2.1表面等级 根据产品可视区域以及使用要求的不同,划分为不同的表面等级:“a”、“b”、“c”、“d”。 2.2区域划分 “a”:正常使用时可直接看到的主要表面,一般指终端产品的正面。 “b”:正常使用时观察不到的表面,一般指终端产品的测面、后面。 “c”:正常使用时观察不到的表面,一般指终端产品的底面。 “d”:正常使用时观察不到的次要面,一般是指终端产品内部面。 3、代码对照表 称数目长度直径深度宽度面积距离 代号nldhwsds 单位个cmmmmmmmmm2mm 说明:下文所提到的不良缺陷数目均指单面上的不良缺陷数目。 4、验收要求 4.1验收总则 4.1.1喷涂件表面应清洁、无污。 4.1.2喷涂层均匀、完整,同批产品的光泽、纹理一致,颜色符合图号要求,且与双方封样色样比较无明显差异。 4.2外观要求 4.2.1“a”面外观检验要求: 序号不良项目验收要求 1点缺陷(含颗粒) 当d≤0.5mm(或s≤0.2mm2)且不连续时(ds≥5mm),不视为缺陷。 当0.5mm(或s≤0.2mm2)

二、喷涂喷漆检验标准 1、目的 发现、控制不合格品,采取相应措施处置,以防不合格品误用。 2、范围 适用于进料、外协制品回厂、成品及顾客退货各过程中产生及发现的不合格品。 3、定义(无) 4、职责 4.1 品质部负责不合格的发现,记录标识及隔离,组织处理不合格品。 4.2 制造部参与不合格品的处理。 4.3 供应部负责进料中不合格品与供应商的联络。 4.4 管理者代表负责不合格品处理的批准。 5、工作程序: 1.喷涂种类、颜色与图纸要求及客户、我司、供应商三方确认的色板是否一致。 2.一般情况下,产品喷涂表面外观检查100%进行检验,检验方式依据本标准,特殊产品根据产品规格的具体要求检验。 3.外观检验项目是否有缺陷:如缩孔、针孔、杂质点、漏底、涂层厚度明显不均、流泪、预处理不良有锈、表面有污斑、不光滑、不平整、轻微桔皮、凹坑等。 4.外观和颜色检验环境: 色板采用客户样件或经客户认可的签样。 应在标准光源对色灯箱CAC-600箱内,以目视方法进行。光照度通常在D65(特殊情况下用F/A,其次高标准要求时用CWF/TL84),背景颜色为中灰色。 对于微量杂质点及其它轻微缺陷通常在300MM处目视肉眼不明显为通过,特殊情况时视客户要求而定。 5.1 涂膜附着力检验(基体金属为铁、钢、铝及铝合金): 采用胶带粘贴法测定漆膜附着力,批次以一件或两件检验则可。不合格时可用加严检验. 检验方法:使用锋利刃口的刀片(刃口宽要求0.05MM,刃口达到0.1MM时必须重新磨刃口),沿能确保得到直线切口的导向器,刃口在相对涂面35-45度角,等速划线。划线位置距产品边缘最近距离不应小于5MM,切口要保证切到基体,在涂膜上,切出每个方向是6至11条切口的格子图形,切口以1MM间隔隔开,长度约20MM。对于涂膜厚度大于50μm,小于125μm,切口以2MM的间隔隔开。在将格子区切屑用软刷或软纸清除后,撕下一段,粘附力在2.9N/10MM (300GF/10MM) 以上的胶带,将格子区全部覆盖,用手磨擦胶带,确保已完全粘牢后,拿住胶带的一端,沿着与其原位置尽可能接近180o的方向迅速(不要猛烈)将胶带撕下,然后用放大镜或肉眼观查.如果沿切口的边和方格部分有涂层脱落,损伤的区域为格子的15%~35%,再重复上述方法检验.如果两次结果不同,换不同的检验人员在同样的条件下获得的涂膜上,进行该检验,若仍出现上述结果或更差的情况,有权怀疑该批涂层质量,做出拒收决定。损伤的区域小于格子的区域15%为合格。 5.2 涂膜附着力检验(基体金属为锌合金): 检验涂层厚度μm 切格区的近似面积MM*MM 切痕间的距离MM ≤200 15*15 3 >200 25*25 5 6. 酸雾试验检验: 6.1 装置:A)恒温箱试验温度在40±1℃;B)烧杯:化学分析用的玻璃器具,容量为500ML。

金属表面喷涂检验规范 涂装规范细则

1.0目的 规定了金属零部件喷涂标准的朮语﹑技朮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等, 其最终目的在于满足最终客户对视觉﹑触觉的要求 2.0范围 本文件适用于喷粉生产质量检验。 3.0定义 3.1 A级表面:能直接正视的外部表面和全部需丝印的表面; 3.2 B级表面:不明显的外部表面和开启门后能看见的内部表面; 3.3 C级表面:不易察看的内部和外部表面; 3.4 起泡:涂层局部粘附不良引起涂膜浮起; 3.5 针孔:涂层表面上可看见类似针刺成的微小孔; 3.6 桔皮:喷涂涂料产生的凸凹,象桔皮一样的斑点; 3.7 异物:空气中灰尘,喷涂机污物等杂物; 3.8 凹痕:喷涂前基材上的伤痕使涂装后该处出现凹陷; 3.9 浅划痕:涂层表面有伤痕,但看不见底层表面; 3.10 深划痕:涂层表面有伤痕,且伤及底层表面; 3.11 厚边:喷涂时在产品边缘或内折弯角处的涂料堆积现象,包括因局部保护不良而产生的毛边; 3.12 流挂:喷涂时涂层流动产生的堆积; 3.13 露底:局部无涂层或涂料覆盖不严等现象,常见于内折弯角处/孔的边缘截面,基材切口边缘截面 等部位; 3.14 剥落:一道或多道涂层脱离上涂层,或涂层完全脱离基材的现象; 3.15 缩孔:涂层干燥后滞留的若干大小不等,分布各异的图形小坑现象; 3.16 开裂:涂层出现不连续的外观开裂变化,通常由于涂层老化而引起的; 3.17 粉化:涂层表面由于一种或多种漆基的降解及颜料的分解而呈现出疏松附着细粉。 4.0 输入 4.1 金属零(组)件的粉末喷涂技朮规范 4.2 金属零(组)件的喷漆技术规范 5.0 输出 喷涂检验日报表 6.0 工作程序

喷涂检验标准

喷塑喷漆检验标准 1、目的 规范完善检验操作,发现、控制不良品,防止批不良品流入下道工序。同时给检验工作提供引导及接收标准。 2、范围 适用于进料、外协制品回厂、成品的检验。 3、定义 喷塑、喷漆件检验过程的参照标准。 4、职责 质检部负责不合格的发现、记录和标识,组织处理不合格品。 采购部负责进料、外协制品中不合格品与供应商的联络。 5、工作程序 外观(目测) 喷涂种类(如:塑粉或漆)、颜色与图纸要求及客户、我司、供应商三方确认的色板是否一致。 一般情况下,产品喷涂表面外观在使用时要求100%进行检验,检验方式依据本标准。进料、外协回厂或过程验收则采用抽检,抽检操作方式依据《检验规范》。特殊产品根据产品的具体要求检验。 外观缺陷:有缩孔、针孔、杂质点、漏底、涂层厚度明显不均、流泪、预处理不良有锈、表面有污斑、不光滑、不平整、桔皮、花斑、凹坑等。

外观和颜色检验的环境: 色板采用客户样件或经客户认可的签样。 要求在天然散射光线或光照度不低于2×40w光源环境下),以目视方法进行。光照度通常在D65(特殊情况下用F/A,其次高标准要求时用CWF/TL84),背景颜色为中灰色。 检查距离:被测品与眼睛的距离为500mm,检验时在±15°范围内旋转。 涂膜附着力(划格实验) 涂膜附着力检验(基体金属为铁、钢、铝及铝合金): 采用划格—胶带粘贴法测定漆膜附着力,每批次以一件或两件检验则可。不合格时可用加严检验。 检验方法:使用锋利刃口的刀片(刃口宽要求,刃口达到时必须重新磨刃口),沿能确保得到直线切口的导向器,刃口在相对涂面35-45度角,均速划线。划线位置距产品边缘最近距离不应小于2mm,切口要保证切到基体,在涂膜上,切出每个方向是6至11条切口的格子图形,切口以1mm间隔隔开,长度约20mm。对于涂膜厚度大于50μm,小于125μm(喷塑要求厚度80--150μm,喷漆要求厚度20--26μm),切口以2mm 的间隔隔开。在将格子区切屑用软刷或软纸清除后,撕下一段粘附力在10mm (300GF/10mm) 以上的胶带,将格子区全部覆盖,用手磨擦胶带,确保已完全粘牢后,拿住胶带的一端,沿着与其原位置尽可能接近180o的方向迅速(不要猛烈)将胶带撕下,然后用放大镜或肉眼观察。如果

喷塑检验标准

喷塑产品检验标准 1.目的 确保机箱喷塑产品检验标准化,达到统一有效地对产品进行质量控制。 2.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检验及现场对喷塑产品的质量控制和检验。 3.参照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本标准的条文,在标准发布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 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的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1182-80~GB1184-80 形状和位置公差 JG/T3045-1998 钢门窗粉末静电喷涂涂层技术条件 4.试制喷塑产品检验办法 新产品或新改型的喷塑产品,第一次送检。有技术部和检验部共同检验、确认。检验喷塑产品结构符合图纸要求;喷塑产品外部丝印符合图纸要求,包括丝印位置、颜色、大小、清晰度。 5. 喷塑产品检验内容 喷塑产品结构方面 5.1.1喷塑产品结构基本要求:喷塑产品的尺寸及装配应符合图纸要求,符合相应技术要求和国家标准。 5.1.2喷塑产品结构检验方法:喷塑产品送检后用相应半成品试装一台,验证产品的结构正确,并且要求喷塑产品安装方便。试装的半成品,要求安装孔位不偏移,螺钉安装能紧固到位,不歪斜:露出喷塑产品外的器件位置、高度、间隙要合适;不允许偏移抵在产品孔边沿甚至露不出喷塑产品上、下盖配合紧密,安装拆卸方便;喷塑产品内的铆套不允许松动甚至脱落。试装合格,可继续下道工序检验,否则判为不合格。试装一台不合格,应再试装第二台产品,如出现同样问题,按批量不合格处理。 喷塑产品外观方面 外观采用目测法,用正常的或经过矫正的视力,在室内40W日光灯下,眼睛与试板距离30cm左右和约成120~140o进行检验。 5.2.1.1喷涂颜色:喷涂的颜色应与选定的样板或色板基本一致,喷涂后的产品表面色泽均匀,目测没有明显色差。 5.2.1.2喷涂层厚度:喷涂层的厚度应在6~10μm,喷涂厚度均匀,附着力强。 5.2.1.3产品清洁:产品内外可见表面部位,均应清洁,无污渍、油渍等影响外观的任何污物,也不允许有遗留的白色痕迹。 5.2.2喷塑产品外部丝印检验要求 检验喷塑产品的丝印内容和颜色符合图纸图纸要求,丝印清晰,不允许有错印、漏印、颜色不符、不能辨认或缺损造成的较大丝印断线等缺陷。指示器件的丝印,其位置偏移尺寸要小于1mm;其它位置的丝印偏移尺寸可适当放宽。 5.2.3喷塑产品外观缺陷检验要求 5.2.3.1漏水、生锈:喷塑产品不允许漏水,喷塑产品检验必须先做防水试验。每批喷塑产品抽取2%作防水试验,在盒底放入卫生纸,再将喷塑产品安装上螺钉并拧紧,用胶带将堵头孔封上,将喷塑产品顶面、正面、背面在水龙头下冲淋20分钟,然后将喷塑产品表面擦干,在检查喷塑产品,检验卫生纸是否浸湿,未浸湿既为合格。防水试验后,再将所有产品打开,盒底置于强光下作透光检查,盒底的四角不允许有透光现象,不允许有裂纹、缺焊、漏洞;上下盖结合面应平整、倒角平滑,不允许有缺口、裂痕、变形;防水胶垫尺寸合适,不允许有

油漆表面质量检验规范

喷涂产品检验标准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喷涂产品表面质量要求、降级接收标准和检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喷涂产品表面质量的检验。 2要求 3检验方法 3.1喷涂层表面外观检验 3.1.1目力测试,目测距离为45±5cm,视力达1.2以上,目测距离为45±5cm,在220V50HZ40W 的日光灯下。 3.1.2双手带作业手套握持喷涂件,先东西方向水平放置目测产品,再上下旋转一定的角度目测, 逐步检查每一面;产品在一个方向目测完后,将喷涂件以铅垂方向为轴,旋转90度,水平放置目测,再上下旋转一定的角度目测,逐步检查产品的每一面。 3.2喷涂层结合力试验 3.2.1试验仪器 3.2.1.1百格刀 6个切割刃的多刃切割刀具,刀刃间隔为1mm。 3.2.1.2软毛刷 3.2.1.3 3M胶带 采用的胶带宽度为15mm左右。 3.2.1.4 目视放大镜

手把式的,放大倍数为2倍到3倍。 3.2.2操作方法 3.2.2.1用刀口宽约10mm-12mm的百格刀横向与纵向,在测试样本表面划10×10(100个) 的正方形小网格,以1mm为间隔,每一条划线应深及基材。 3.2.2.2 用软毛刷向格阵图形的两对角线轻轻地向后5次,向前5次的刷测试样本表面。 3.2.2.3 用3M胶带或等同效力的胶纸牢牢粘住被测试的小网格,并用橡皮擦用力擦拭胶带以加大胶带与被测区域的接触面积及力度。 3.2.2.4 用手抓住胶带一端,在垂直方向(90°)迅速扯下胶纸,用放大镜观察表面。 3.2.3 实验面分等级按表4 表4 实验结果分级 表4中给出了六个级别的分级,我司产品表面喷涂的质量标准要求符合2级以上标准。 3.3涂层厚度检验 3.3.1用量程为0-25mm,分度值为0.01mm千分尺测或内径千分尺测出产品表面在喷涂前后的厚度 尺寸,求其厚度之差,除以2,就为喷涂层厚度。 3.3.2用专业测厚仪测量。

钣金、喷塑(漆)检验标准

钣金类件喷塑(漆) 质量检验标准 发行版本:NO 发行日期:2016.10.1 实施日期:2016.10.1 归口管理部门:质管部 · 编制:审核:批准:

钣金喷塑检验标准 目的 为保证我公司产品中钣金件喷塑产品质量,减少图纸对通用要求的描述,规范验收过程中的检验操作,特制定本通用检验标准。 范围 本标准适用我公司各类产品的钣金件检验验收,本标准侧重范围,规定了钣金件在质量形成过程中各个工序的检验要求和标准,主要从外观、尺寸控制、技术要求等作出具体检验要求。其中标准参照国家有关标准与钣金行业标准制定而成。 一、外观判定

二、尺寸判定 钣金加工尺寸验收标准 2. 料平面尺寸一般公差

6. 周边毛刺≥10%t时需打磨处理(t为板厚) >1000mm>1.0mm±0.5mm±1.0mm±1.5mm ±0.5mm±1.0mm±1.0mm±2.0mm 9. V型折弯加工尺寸一般公差

>500mm±0.5mm±1.0mm 10. U型折弯加工尺寸一般公差 >500mm±1.0mm±0.5mm±2.0mm±1.0mm 11. 折弯R角尺寸确定 ⑴. 除非设计规定要求,钣金内圆弧角一般随模具角大小。 ⑵. 除非设计、图纸另有要求,钣金外圆弧角一般按料厚度大小自然形成。

钣金件整机出厂通用检验标准 目的 为保证我公司钣金件产品质量,减少图纸对通用要求的描述,完善整机出厂钣金质量控制、检验验收工作,特制定本通用检验标准。 范围 本标准适用我公司各类产品的钣金结构件整机出厂通用检验,它是对那些在图纸以及技术要求等文件上未能详尽标列的或没有必要特别指出的基本性及常规性的技术要求进行的归纳和补充说明。 本标准应与技术文件上所标识的技术要求一起并列参照执行,其中标准参照国家有关标准与钣金行业标准制定而成。 检验、验收场地可在装配现场或产品出厂发货地,其结果应一致,且作为最终结果。 一、外形表面检验要求

喷塑喷漆检验标准

喷塑喷漆检验标准 1、目的 为便于统一公司内外标准,规范检验操作,减小判定误差,发现、控制不良品, 防止批不良品 输入下道工序。本标准提供了表面喷涂的检验方法及规定了表面喷涂的接收标准。2、范围 适用于在塑料和金属零件上喷涂处理后的零部件的进料、外协制品回厂、成品的 检验接收及 顾客退货的挑选检验。电泳漆件检验也参照本标准。 3、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本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GB 11186.2-1989 漆膜颜色的测量方法第二部分:颜色测量 GB 11186.3-1989 漆膜颜色的测量方法第三部分:色差计算 GB/T9286-1998 色漆和清漆漆膜的划格试验 GB/T 13452.2-2008 色漆和清漆漆膜厚度的测定 GB/T 1768—2006漆膜耐磨性测定法 GB/T 1771—1991 色漆和清漆耐中性盐雾性能的测定 GB/T 1865-2009 色漆和清漆人工气候老化和人工辐射暴露(滤过的氙弧辐射) GB/T 23989-2009 涂料耐溶剂擦拭性测定法 GB/T 6739-1996涂膜硬度铅笔测定法 GB/T 2828.1-2003/ISO 259-1:1999 计数抽样检验程序第一部分 4、定义 污点:在产品表面上由于其它物质所产生的异色区域。 色差:和原来底色有不同之颜色。 毛屑:喷漆时留下的纤维物质。 颗粒:喷漆时由于油漆本身结团或其它直径较大的杂质附在零件表面,可能同色也能是异色的。 划痕:由于细小物体在喷涂表面擦划所引起的表面不良,其深度未达本体。 脱漆:没有附着力,漆皮脱落。 皱缩:表面出现皱纹或收缩变形。 隆起:漆面膨胀而在部分区域形成的隆起。 流挂:涂层局部变厚,因重力原因出现垂流状态。 橘皮:漆膜产生橘皮似的块状。 针孔:出现在漆膜上的密集小孔。 气泡:漆层表面出现不规则的起泡情况。

表面喷涂要求和检验标准1

表面喷涂技术要求及检验标准 1目的 提供了表面喷涂的技术要求及检验方法。规定了外观判定的基本方法和客观判定微小缺陷的标准。以便于统一公司内外标准,减小判定误差。 2范围 适用于在金属部件、塑料部件(包括玻璃钢材料)上喷涂处理后的品质要求,外观判定的标准(色调、色彩、性能等)。 3测试环境 测试环境温度:(23±2)℃,湿度:(50±5)℃。 4 5样品准备 试板按GB/T9271-2008标准准备。 1. 底材:a) 底材与产品要求一致,喷涂工艺和技术要求参照产品要求。 b) 底材为马口铁,厚度0.3mm,喷涂工艺和技术要求参照产品要求。 2. 数量:底材为a)的准备:10块;底材为b)的准备:5块。 3. 大小:150mm×200mm。 6表面喷涂的技术要求 6.1外观要求 a) 外观级别分类: 喷涂部件的分类标准如下表:

b)、色调检查。 对照标准样板,测量色差,要求:△E≤1.0; 对照前批次供货样板,测量色差,批次色差要求:△E≤0.6 c)涂膜外观: 涂层表面无漏涂、鼓泡、流挂、皱皮、针孔、渗色、划伤、印痕、褪色、颗粒、脱落、撞伤、色差 等缺陷,涂层表面平顺、光滑。 6. 2性能要求: a)、附着力要求:在一定破坏力(两种方式)条件下表面不能被揭下来。测试条件详见7.2.2。 b)、抗磨损要求:在经受一定力度和次数的摩擦后,表面喷涂颜色应无明显变化,表面上的图案不能消失。 测试条件详见7.2.3。 c)柔韧性要求: 正向冲击测试后,油漆表面无裂纹、皱纹、脱落现象。测试条件详见7.2.4。 d)、抗溶剂要求:模拟产品在用化学溶剂擦拭后,表面应无褪色、腐蚀或变质等缺陷。测试条件详见7.2.5。 e)、硬度要求:用规定硬度的铅笔在一定力度下划过表面,产品喷漆表面不应有剥落痕迹。测试条件详见 7.2.6。 f)、耐恶劣气候要求:在一定的高低温、高温高湿条件下,产品表面状态不变。测试条件详见7.2.7。 g)、膜厚要求:喷涂表面应满足设计要求。测试条件详见7.2.8。 7 表面喷涂的检测方法 7.1外观检验 7.1.2外观判定基准 A)、外观检验的方法: 采用目视的方法把外观表面的缺陷点与缺陷限度样板进行对比检验。 B)、外观检测的条件: a)、光照强度:外观检验均应处于正常亮度的日光灯下(500-800lux),距离光源不得超过2公尺。 b)、检视角度:在任何情况下,产品均应放在不会将照明光直接反射到测试者的眼中为标准的地方。 视线与被测物垂直,光线与被测物成45°。如图所示: c)、检视时间:以5×45cm面积为标准尺寸,目视 约30秒。如果检验面积小于标准尺寸或结构 简单时,以实际情况缩短目视时间,但最少不可少于6秒。如果检验面积大于标准尺寸或结 构较复杂时,以实际情况加长目视时间,但最多不可超过60秒。

喷涂产品检验标准

喷涂产品检验标准 TYYGROUP system office room 【TYYUA16H-TYY-TYYYUA8Q8-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UV涂装、喷油、烤漆(包括弹性漆)等喷涂工艺的技术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 本标准适合于本公司所有喷涂工艺产品。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技术抽样检验程序第1部分:按接受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GB4955金属覆盖层厚度测定阳极溶解库仑方法 GB5944-86轻工产品金属镀层腐蚀试验结果的评价 ASTMB117-03盐雾实验设备操作规范 ASTMB368-97(2003)铜加速醋酸盐雾实验标准方法 ASTMB456-2003铜+镍+铬和镍+铬的电镀层的技术规范 ASTMB571-97(2003)金属镀层的结合强度测试方法 ASTMB604-91(2003)塑料基体铜+镍+铬的装饰电镀层的技术规范 ASTMG85-02调整的盐雾实验规范 水暖配件 SGQE-MS-002松霖集团电镀外观标准 技术要求及测试方法 外观 产品外观颜色应符合标准限度封样。有拉丝的产品,拉丝的部位、方向、均匀度、亮度均应符合标准封样。表面缺陷按照SGQE-MS-002《松霖集团电镀外观标准》执行 尺寸 制品的各重要尺寸及螺牙必须符合零件图纸尺寸要求。 附着力 3.3.1按照ASTMD3359方法A在制品表面划“X”线,线长40mm,两线夹角在30°- 40°,用专用压敏胶带测试,需达到3A要求。 3.3.2按照ASTMD3359方法B在制品表面划“#”线,线需达到3B要求。 胶带测试(仅适用于喷油工艺) 用3M胶带平贴在测试表面并压平,以确保胶带内无气泡存在,然后以约180度角度迅速将胶带拉起脱离表面,观察制品的镀层无起皮或脱落等不良。 以上测试必须在产品的不同区域测试3次。 如果制品的面积比较小(任一平整面小于100mm2)或表面呈不规则形状时,样板上测试(平整面不小于15mm*15mm),样板由供应商提供(样板基材与制品基材一样)。冷热循环(仅限于前加工有电镀的产品) 如果喷涂工艺的前加工涉及电镀工艺,则要进行以下结合力测试:

五金喷涂(喷粉)件检验规范

检验文件标题: 文件编号: 编写日期修订日期版本页数编写: 会签: 修订日期修订内容描述 修订版本: 页码版本页码版本页码版本 1 A/1 5 A/2 2 A/1 6 A/2 3 A/27 A/1 4 A/2 8 A/1 版权所有, 文件派发单位:

E 五金喷涂(喷粉)件检验规范文件编号: 版本/次:A/1 第1页,共8页 1.目的 为了保证品质,作为质控部门检验判定的依据(进料\制程\出货),符合顾客的要求. 2. 范围: 此标准可适用公司所有外发五金件表面喷涂细砂纹粉和橘纹粉的检验依据。 3.权责: 3.1质控部: 负责所有物料检验及品质标准之执行。 3.2物控部: 负责自购件, 委外加工品出现品质问题时, 与供应商进行联络, 沟通。 3.3 研发部: 负责新产品开发及产品结构、功能、标准等的变更。 3.4 生产部:负责物料的在线生产且符合公司及客户的标准及要求。 3.5 工程部 :负责制定公司的作业文件, 并协助生产部和质控部拟定生产中品质问题的解决方案。 4、检验工具:游标卡尺、点规 5、检验条件: 5.3.1目视距离 ------ A等级面为300±50mm;B等级面为500±50mm;C等级面为800±50mm 。 5.3.2视力要求 ------ 标准视力1.0以上(含纠正后视力). 5.3.3光照条件 ------ 自然光源或D65光源或双管日光灯(1000LUX±200LUX). 5.3.4检验角度 ------ 视角为45°或900 5.3.5目视时间 ------ 以扫描方式在所检查面停留3-10秒. 6、抽样方案: 按照MIL-STD-105E抽样标准,一般检验水平的Ⅱ级,严重缺点不允许,主要缺点按AQL=0.4,主要缺点按AQL=0.65进行抽样和检验。 7、定义: 7.1表面等级划分: A面(一级区域): 在正常的产品操作中可见的表面。如面板,装饰框、保险柜的正面和门板的外表面。 B面(二级区域): 在正常的产品操作中不常可见的表面。如面板,装饰框、保险柜的两侧面、背面和门板的内侧面以及打开门板后可看到的部分内部表面。 C面(三级区域): 在正常的产品操作中不可见的表面。如机柜的底面,及机芯等部件拉开后方可看到的内部表面。 D面(四级区域): 指产品结构的非外露面。在D面的非功能性的外观问题,程度不作限定。 版权所有,

表面喷涂质量检验标准

表面喷涂质量检验标准 1、目的 明确公司产品的表面喷涂质量标准,以使生产和检验有章可循。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的喷涂产品检验。 3、外观标准 3.1等级面划分标准: A 级面:装配后经常看到的外表面,如机柜的面板、机柜大门,机柜四周侧面,常人可视顶面与不需弯腰可视底面。 B 级面:不经常看到,但在一定条件下能看到的面。如打开后看到的内附件、加强筋、大门的内侧面等。 C 级面:一般看不到,或只有在装配过程中才能看到的面。机柜内拖板与导轨的接触面,机柜底板与底座的接触面等。 3.2 检验条件 A 光源要求:北极昼光或室内高效能日光灯两光源(照明度约为1000流明)。 B 目测距离:A级面为300mm,B等级面为500mm;C等级面为1000 mm。 3.3 检验标准 按光源标准要求区分产品的等级面,所有等级面涂膜应无基材露底、剥离等缺陷,所有表面应无划痕、起泡、起皱、针孔,积粉等不良等现象。 在眼睛距离等级面的标准处,以3m/min速度扫描检查。 3.4 外观缺陷标准 判定标准见附表一。 4、尺寸标准 项目户外粉室内粉喷漆检测方法 产品表面厚度60~120 50~100 40~70 涂层测厚仪 产品内侧厚度60~100 50~80 30~60 涂层测厚仪 单位:μm 附表一:表面缺陷判定标准: NO. 缺陷种类规格值(mm)面积限度(平方毫米)检查工具 100以下100-300 300以上 A B C A B C A B C 1 磨伤 擦伤 划伤长10,宽0.1以下0 2 2 0 3 3 1 4 4 游标尺 点测规 线测规 卷尺 长10,宽0.15以下0 1 1 0 2 2 1 3 3 长15,宽0.1以下0 0 0 0 1 1 1 2 2 宽0.15以上0 0 0 0 0 0 0 1 1 2 异物 颗粒0.3以下 1 2 3 2 3 4 3 4 5 游标尺 点测规 0.4以下0 1 2 1 2 3 2 3 4

喷塑产品检验标准

喷塑产品检验规范 1、涂膜外观: a)需要做表面处理的产品,在喷塑、烤漆前要清洗干净,表面凸出要磨平,凹进要抹灰平整,表面着色均匀,符合色板要求,不可有色差、掉漆,无遗漏点及露底,无划伤、无颗粒、无气泡、无凹凸不平、无滑溜、无变形现象,要求光滑平整。 45°拼缝处无明显的缝隙和高低不平现象。 b)、色调检查: 对照标准样板或色板,测量色差,要求:△E≤1.0; 对照前次供货样板,测量色差,批次色差要求:△E≤0.6 2、性能要求: a)、附着力要求:在一定破坏力条件下表面不能被揭下来。 b)、抗磨损、抗溶剂要求:在经受一定力度和次数的摩擦后(非硬物摩擦),表面喷涂 颜色应无明显变化,表面上的图案不能消失,而且无明显的划伤。用酒精擦拭表面 应无褪色、腐蚀或变质等缺陷,用稀释的天那水或低浓度的稀释剂轻轻擦拭时也不 允许褪色、腐蚀或变质。 c)、柔韧性要求: 正向冲击测试后,油漆表面无裂纹、皱纹、脱落现象。 d)、硬度要求:用规定硬度的铅笔在一定力度下划过表面,产品喷漆表面不应有剥落痕 迹。 3、塑粉厚度是0.1-0.2mm之间。包装时要求表面塑粉或油漆完全干后用珍珠棉或气泡膜包装。 涂膜厚度需满足以下规定(双面):单位μm 砂纹粉涂层应为 60~100μm 项 目户外粉室内粉喷漆检测方法产品表面厚度50~10040~8020~70涂层测厚仪产品内侧厚度40~8040~6020~50涂层测厚仪 4、喷塑百叶风口类产品叶片必须全部打直再喷塑,不能卡死或倾斜,喷塑后叶片需能活动 6 包装防护与搬运标准 a)、涂装后的成品应用软质气泡纸遮盖或缠绕包裹,以保证产品的表面清洁无尘。必要 时要求全部采用软质气泡膜包装。 b)、 堆放产品底部必须加软质材料衬垫,超重或超大产品要求由2-4人或叉车平稳移动。 c)、 同类产品要求堆放在一起,分开喷涂的产品要求是配套的同批次验收和码放。 d)、 搬运应使用手动叉车,集中搬运的零件或产品每次堆放的高度不高于1.5米,并要 求每层产品之间加防滑纸皮。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