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液透析室建设基本条件

血液透析室建设基本条件
血液透析室建设基本条件

血液透析室建设基本条件

一、分区布局

1、血液透析室应当具备与其功能和任务相适应的场所、设施、设备和人员等条件。

2、血液透析室应当包括透析治疗区、水处理区、治疗区、候诊区、接诊区、库房和患者更衣室等基本功能区域。各功能区域应当合理布局,区分清洁区与污染区,清洁区包括透析治疗区、治疗区、水处理区和库房等。

3、透析治疗区由若干透析单元组成。每个透析单元由一台透析机和一张透析床(椅)组成,每个透析单元面积不少于3.2平方米,床(椅)间距不小于0.8米。

4、血液透析室应当设置4个以上透析单元。

5、水处理区面积应为水处理机占地面积的1.5倍以上,地面承重应符合设备要求,水处理设备应避免日光直射。

6、血液透析室应当设置护士站,护士站应当便于对患者实施观察及技术操作。

二、设备

基本设备:至少配备10台血液透析机、配备满足工作需要的水处理装置、供氧装置、中心负压接口或可移动负压抽吸装置,必要的职业防护物品;开展透析器复用的,应配备相应的设备

急救设备:心脏除颤器、简易呼吸器、抢救车

信息化设备:至少具备一台能过上网的电脑

三、人员配备

1、血液透析室应当满足透析患者,配备足够数量、经过卫生行政部门指定机构不少于6个月的透析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的医护人员。

2、独立建制的血液透析室应当至少配备3名执业医师,并实行三级医师负责制;设置在相关科室内的血液透析室,其医师可由相关科室统一安排,应当有至少1名主治医师负责血液透析室的日常工作。

3、血液透析室医师负责制定和调整患者透析方案、处理急慢性并发症、评估患者的透析质量等,并做好相关记录。

4、二级医院血液透析室负责人应当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具有一定血液透析工作经验的执业医师担任。

5、血液透析室护士的配备应当根据透析机和患者的数量以及透析环境等合理安排,每名护士负责操作及观察的患者应相对集中且数量不得超过4个。

6、血液透析室护士应当熟练掌握血液透析机及各种血液透析通路的护理、操作,严格执行各项操作规程,定期巡视患者及机器运作情况,做好相关护理记录。

7、血液透析室应当配备护士长或护理组长,二级医院血液透析室护士长或护理组长应由具备一定透析护理工作经验的护师担任。

8、设置10台以上透析机的血液透析室应当配备1名具备机械和电子学知识及一定的医疗知识、熟悉透析机和水处理设备的性能结构、工作原理和维修技术、具有技师或工程师资质的专职技师。

9、血液透析室技师负责透析设备日常维护,保证正常运转,定期进行透析用水及透析液的检测,确保其符合质量要求。

10、血液透析室根据工作需要,可配置其他工作人员。

血透室结构布局

血液净化室(中心)结构布局 血液净化室(中心)应该合理布局,清洁区、污染区及其通道必须分开。必 须具备的功能区包括: 清洁区:医护人员办公室和生活区、水处理间、配液间、清洁库房; 半清洁区:透析准备室(治疗室); 污染区:透析治疗室、候诊室、污物处理室等。 有条件应设置专用手术室、更衣室、接诊室、独立卫生间等。 (一)候诊室 患者候诊室大小可根据透析室(中心)的实际患者数量决定,以不拥挤、舒 适为度。患者更换拖鞋后方能进入接诊区和透析治疗室。 (二)更衣室 工作人员更换工作服和工作鞋后方可进入透析治疗室和治疗室。 (三)接诊区 患者称体重等,由医务人员分配透析单元、测血压和脉搏,确定患者本次透 析的治疗方案及开具药品处方、化验单等。 (四)透析治疗室 1、应当达到《医院消毒卫生标准》(GB15982-1995)中规 定的Ⅲ类环境(附 件 1),并保持安静,光线充足。具备空气消毒装置、空调等。保持空气清新, 必要时应当使用通风设施。地面应使用防酸材料并设置地漏。 2、应配备供氧装置、中心负压接口或配备可移动负压抽吸装置。一台透析机与一张床(或椅)称为一个透析单元。每一个透析单元应当有电源插座组、反渗 水供给接口、废透析液排水接口 3、应当具备双路电力供应。如果没有双路电力供应,则停电 时血液透析机 应具备相应的安全装置,使体外循环的血液回输至患者体内。 4、配备操作用的治疗车(内含血液透析操作必备物品)、抢 救车(内含必

备抢救物品及药品)及基本抢救设备(如心电监护仪、除颤仪、简易呼吸器)。 (五)透析准备室(治疗室) 1、应达到《医院消毒卫生标准》(GB15982-1995)中规定的 对Ⅲ类环境的 要求。 2、用于配制透析中需要使用的药品如肝素盐水、鱼精蛋白等。 3、用于储存备用的消毒物品(缝合包、静脉切开包、置管及透 析相关物品 等)等。 (六)专用手术室 是否设置专用手术室可根据医院实际情况决定。 1、手术室管理同医院常规手术室。 2、达到医院常规手术室要求,可进行自体动静脉内瘘成形术 和移植血管搭 桥造瘘术。 3、达不到医院常规手术室要求,仅能进行中心静脉导管置管、 拔管、换药 和拆线等操作。 (七)水处理间 1、水处理间面积应为水处理装置占地面积的 1.5 倍以上;地 面承重应符合 设备要求;地面应进行防水处理并设置地漏。 2、水处理间应维持合适的室温,并有良好的隔音和通风条件。 水处理设备 应避免日光直射,放置处应有水槽。 3、水处理机的自来水供给量应满足要求,入口处安装压力表, 压力应符合 设备要求。 (八)库房 透析器、管路、穿刺针等耗材应该在库房存放,库房应符合《医院消毒卫生 标准》(GB15982-1995)中规定的Ⅲ类环境。 (九)污物处理室

血液透析室工作计划

2016年透析室工作计划 2016年血透室要围绕医院的发展规划,以陈院长工作动员报告为指导,以“舒馨医院,患者满意,员工幸福”为目标,不断完善绩效考核运行机制,狠抓医疗核心制度、“六个三”管理准则、“五条自问自责”落实,狠抓医德医风建设,依法执业、依规做事,践行和弘扬医院核心文化,严格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积极投入医院等级复审工作,使我们的工作质量保障,能力水平进一步提升,提供的医疗服务成本效果最优。根据本科室的工作特点,本着以病人为中心,以深化公立医院改革为动力,以为人民服务的卫生事业发展理念,制定如下工作计划: 一、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狠抓医疗质量提高。 1、加强制度建设,制定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要求医疗、护理人员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技术操作流程,落实各岗位职责,逐步使各项工作制度化、职责明确化、技术规范化、并建立起长效机制,确保医疗质量再上一个新台阶。 2、加强质量控制。科内成立医疗、护理质控小组,熟悉和掌握透析室的质量考评标准,各项工作月初由主任、护士长制订质控计划,质控员按计划进行自查,按标准进行考核,考核结果记录,总结分析,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3、积极上报科内发生的不良事件,对不良事件科内要进行分析,评价,提出防范措施,以利今后工作。 4、重视医疗、护理安全教育,每月组织学习血透室安全教育知

识,时刻敲警钟。 二、贴心周到的为群众服务,使患者满意。 1、加强患者的健康宣教,针对患者的文化程度、接受能力采取不同的宣教方式。 2、每月由专人组织召开工休座谈会,向患者及家属讲解疾病相关知识,并征求患者及家属的意见,有效改善血透室的就诊环境及工作作风,了解患者的病情动态,提高患者的满意度。 二、加强院内感染管理,认真做好消毒隔离工作。 1、每月定期监测透析用水和透析液质量,每季度定期监测透析用水透析液的内毒素。每周检测透析用水的硬度、余氯。所有监测结果均做好记录,季末由主任组织召开院感工作会议,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持续改进措施。减少医院感染事件的发生,保证患者的安全。 2、加强医务人员手卫生的依从性,护士长定期进行规范的培训,并使其转换成一种意识,杜绝医院感染事件的发生。 3、加强医疗垃圾废物的管理,严格遵照医疗垃圾废物管理条例对医疗垃圾废物进行分类、毁形及转运。 4、严格执行无菌操作技术,防止院内感染,透析病人做到一人一针一管执行率100%,一人一床一用一更换执行率100%。 5、认真做好消毒隔离工作,保持水处理、配液间、治疗室、透析室的清洁,每日按时消毒,做好水机、透析机的日常清洁与消毒保养工作。消毒液按规定配制使用,保证消毒液的配制要按需、按量、按浓度配制,做到专用试纸天天检测浓度。

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管理规范

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管理规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的管理工作,提高血液透析治疗水平,有效预防和控制经血液透析导致的医源性感染,提高医疗质量和保证医疗安全,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和《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规章,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设置血液透析室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第三条地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根据当地医疗服务需求,做好血液透析室设置规划,严格实行血液透析室执业登记管理。 第四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的管理,对辖区内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进行指导和检查,加强血液透析治疗的质量管理,保障患者安全。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五条设置血液透析室的医疗机构应当根据本规范,制定并落实血液透析室管理的规章制度、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明确工作人员岗位职责,落实血液透析室医源性感染的预防和控制措施,保障血液透析治疗安全、有效地开展。 第六条医疗机构应当指定相关部门负责血液透析室的质量监控工作,履行以下职责: (一)对血液透析室规章制度、技术规范、操作规程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二)对血液透析室的医疗质量、医源性感染管理、器械和设备管理、一次性医疗器具管理等方面进行检查; (三)对血液透析室的重点环节和影响医疗安全的高危因素进行监测、分析和反馈,提出控制措施; (四)对血液透析室工作人员的职业安全防护和健康管理提供指导; (五)对血液透析室发生的医源性感染进行调查,提出控制措施并协调、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第七条血液透析室应当设负责人全面负责血液透析室医疗质量管理工作。三级医院血液透析室的负责人应当由具备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执业医师担任;二级医院及其他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的负责人应当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执业医师担任。血液透析室负责人必须具备透析专业知识和血液透析工作经验。

血液净化室布局

血液净化室布局 血液净化室应功能齐全、布局合理,相关区域及通道有明确的划分并标识清楚,应划分为清洁区、半污染区和污染区。 清洁区:包括透析准备间、工作人员休息室、干库房、湿库房、水处理间。 半污染区:包括透析间、隔离透析间、病人通道(包括更衣更鞋)及病人休息室、工作人员通道(包括更衣更鞋)、接诊室等。 污染区:包括医用污物通道及医用污物间等。 一、透析准备间 (一)透析准备间用于透析准备,应大于10m2,并根据透析室的规模适当增加面积。 (二)透析准备间应达到《医院消毒卫生标准》中规定的Ⅱ类环境要求,与透析区相通。方便使用。透析中使用的药品、生理盐水应在透析准备间准备和配制。备用的消毒物品(无菌物品、静脉穿刺包)应在透析准备间储存备用。透析器、管路、穿刺针等耗材可以存放在准备间。应配备透析治疗车,内含透析操作必须的物品及药品。 二、干、湿库房 血液透析室应在清洁区设置储藏消耗品、布类、文件的干库房,物品应分类存放;在清洁区设置储存透析液或透析干粉的湿库房,通风良好,安置空调,保持较低的室温。并建立有严格的库房管理制度。 三、水处理间

水处理间应为水处理机所占面积的1.5倍。地面承重符合设备要求,地面应进行防水处理并设置地漏。水处理间应保持合适的室温,具有良好的隔音和通风条件,防鼠防蝇设备。水处理设备应避免日光直射,自来水供应应满足水处理机的要求,入口处安装压力表,入口处压力应符合设备的要求,供水和排水管路应选无毒的材料,保证管路通畅,无死腔。 四、透析间 (一)透析间是透析患者接受透析治疗的区域。 (二)透析间应达到《医院消毒卫生标准》中规定的Ⅱ类环境,安静、光线充足,具备空气消毒或净化装置、空调等,透析治疗间地面应使用防酸材料,建议墙角为弧形。设置地漏。配备供氧设备及负压吸引。(三)一台透析机和一台透析椅(床)为1个透析治疗单元,透析治疗单元的面积不小于5m2 ,透析单元之间的间隔应大于0.8m。(四)护士站设在便于观察病人、运送设备和处理病情的地方。(五)透析间应配有抢救设备,包括氧气设备、抢救车、心电监护仪、除颤器、简易呼吸器等。 五、人员通道和病人休息区 (一)透析室应分别设置工作人员通道和病人通道,各区大小根据透析室的规模而定,以不拥挤、舒适为度。 (二)工作人员在更衣室更换衣服、工作帽和工作鞋后方可进入透析准备间和透析间。 (三)病人需要更换消毒拖鞋后方能进入透析间,超过10台机器的

血液透析器复用操作规范

血液透析器复用操作规范 1.本规范就是保证复用透析器的安全性与有效性。 2.本规范适用于依法批准的有明确标识的可重复使用的 血液透析器。 3.由具有相关血液透析医学知识的医师决定复用血液透 析器,医疗单位对规范复用血液透析器负责。 4.本规范可能未涵盖复用过程中所有可能遇到的不能预 知的危险因素。 5.本规范不涉及透析器首次使用的情况。 6.需说明的问题: 1)复用前应向患者或家属说明复用的意义及可能遇到的不可预知的危害,可选择就是否复用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2)乙肝、丙肝、梅毒、艾滋病、及其她可能通过血液传播传染病的患者使用过的透析器不能复用。 3)对复用过程中所使用的消毒剂过敏的患者使用过的透析器不能复用。 7.复用记录:包括患者的姓名、性别、血液透析器型号、 每次复用的日期与时间、复用次数、复用工作人员的签名或编号、血液透析器的功能与安全性测试结果。 8.复用设备及用水要求:复用应使用反渗水。供复用的反 渗水必须符合水质的生物学标准,有一定的压力与流

速。定期检测复用反渗水的细菌与内毒素的污染程度。 细菌水平不得超过200CFU/ml,干预值为50CFU/ml;内毒素含量不得超过2EU/ml,干预值为1EU/ml、细菌学检测每月一次,内毒素检测每3个月一次。 9.复用间环境应保持清洁卫生,有通风排气设施,排水能 力充足。 10.已处理的血液透析器应在指定的区域内存放,应与待 处理的透析器分开放置。 11.个人防护:在复用过程中操作者应穿戴口罩、防护手套 与防护衣应遵守感染控制预防标准。应设有紧急眼部冲洗水龙头。 12.血液透析器复用只能用于同一患者,标签必须能够确 认使用该透析器的患者,复用及透析后字迹应不受影响,血液透析器标签不应遮盖产品型号、批号、血液及透析液流向等相关信息。 13.透析器标签应标有患者的姓名、使用次数、每次复用 日期及时间。 14.血液透析器复用必须按复用程序操作。 15.废弃的血液透析器应毁形,并按医用废弃物处理规定 处理。 16.复用后外观检查:外部无血迹与其她污物;外壳、血液 与透析器端口无裂隙;中空纤维表面未见发黑、凝血的

血液透析室建设基本条件

血液透析室建设基本条件 一、分区布局 1、血液透析室应当具备与其功能和任务相适应的场所、设施、设备和人员等条件。 2、血液透析室应当包括透析治疗区、水处理区、治疗区、候诊区、接诊区、库房和患者更衣室等基本功能区域。各功能区域应当合理布局,区分清洁区与污染区,清洁区包括透析治疗区、治疗区、水处理区和库房等。 3、透析治疗区由若干透析单元组成。每个透析单元由一台透析机和一张透析床(椅)组成,每个透析单元面积不少于3.2平方米,床(椅)间距不小于0.8米。 4、血液透析室应当设置4个以上透析单元。 5、水处理区面积应为水处理机占地面积的1.5倍以上,地面承重应符合设备要求,水处理设备应避免日光直射。 6、血液透析室应当设置护士站,护士站应当便于对患者实施观察及技术操作。 二、设备 基本设备:至少配备10台血液透析机、配备满足工作需要的水处理装置、供氧装置、中心负压接口或可移动负压抽吸装置,必要的职业防护物品;开展透析器复用的,应配备相应的设备 急救设备:心脏除颤器、简易呼吸器、抢救车 信息化设备:至少具备一台能过上网的电脑 三、人员配备 1、血液透析室应当满足透析患者,配备足够数量、经过卫生行政部门指定机构不少于6个月的透析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的医护人员。 2、独立建制的血液透析室应当至少配备3名执业医师,并实行三级医师负责制;设置在相关科室内的血液透析室,其医师可由相关科室统一安排,应当有至少1名主治医师负责血液透析室的日常工作。 3、血液透析室医师负责制定和调整患者透析方案、处理急慢性并发症、评估患者的透析质量等,并做好相关记录。 4、二级医院血液透析室负责人应当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具有一定血液透析工作经验的执业医师担任。 5、血液透析室护士的配备应当根据透析机和患者的数量以及透析环境等合理安

血液透析治疗技术管理规范

附件6 血液透析治疗技术管理规范 (征求意见稿) 为规范血液透析治疗技术临床应用,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制定本规范。本规范为医疗机构及其医生开展血液透析治疗技术的最低要求。 一、医疗机构基本要求 (一)医疗机构开展血液透析治疗技术,应当与其功能、任务相适应。 (二)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以及由卫生行政部门核准登记、许可从事肾内科疾病治疗医疗机构。 (三)具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用于临床治疗的血液透析设备。 (四)血液透析治疗应该具备相应的影像指导设备,如超声、CT或MRI等以及局部的温度监控设备。 (五)血液透析治疗应配备多功能监护仪,能进行心电、呼吸、血压、脉搏、血氧饱和度监测。 (六)血液透析治疗室应具备心、肺、脑抢救复苏条件,有氧气通道、麻醉机、除颤器、吸引器等必要的急救设备和药品。 (七)有至少2名具有血液透析治疗技术临床应用能力的医师,及经过肾内科相关知识和技术培训的其他专业技术人员。 二、人员基本要求

(一)血液透析医师 1.取得《医师执业证书》,执业范围为开展本技术应用相关专业的本院在职医师。 2.有3年以上肾内科诊断治疗的临床工作经验,具有主治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3.经过相应的血液透析治疗技术培训。 (二)参与血液透析的其他相关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需经过血液透析治疗技术相关专业系统培训。 三、技术管理基本要求 (一)严格遵守血液透析治疗技术操作规范和诊疗指南,正确掌握适应证和禁忌证,根据患者病情、可选择的治疗手段、患者经济承受能力等综合判断,决定治疗方案。 (二)术者由具有相应血液透析治疗技术临床应用能力的本院医师担任,术后制定合理的治疗与管理方案。 (三)实施血液透析治疗前,应当向患者和其家属告知治疗目的、治疗风险、治疗后注意事项、可能发生的并发症及预防措施等,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四)实施血液透析治疗后应严密观察病情,及时处理可能发生的并发症。 (五)建立健全血液透析治疗技术评估和随访制度,并按规定进行随访、记录。 (六)医疗机构及医师要按照有关规定,定期接受血液透析治疗技术临床应用能力评估,包括病例选择、治疗成功率、严重并发症、死亡病例、医疗事故发生情况、术后病人管理、病人生存质量、随访情况和病例质量等。

血液透析室(中心)的分区及要求.

血液透析室(中心)的分区及要求 血液透析室(中心)的分区及要求 血液透析室(中心)应按照实际需要合理布局。通常,血液透析室(中心)应划分出以下三大区域: 一、污染区;二、半污染区;三、非污染区。三大区域内又分别划分出治疗、储存、休息、办公等区域。下面就各区域的布局进行详细划分及做相关的标准要求。 一、污染区 污染区为血液透析室(中心)的布局重点,在污染区内,须设置普通病人HBsAg (-)血液透析治疗间(区)、隔离病人HBsAg(+)血液透析治疗间(区)、配药配剂室、污物/废弃物/洁具储存清洗间、以及HBsAg(-)病人使用可重复使用透析器的复用冲洗间等。 (一)普通病人透析治疗间 1、透析治疗间应当达到《医院消毒卫生标准》(GB15982-1995)中规定的Ⅲ类环境。见表-1 表1 项目合格标准 物品表面消毒效果<10cfu/cm2 空气消毒要求<500cfu/cm2 医务人员手<10cfu/cm2 透析治疗间应具备空气消毒装置、空调等。要保证室内光线充足。保持安静,空气清新,做到良好的通风或设新风装置,必要时应当使用换气扇。透析治疗间地面应使用防酸材料并设置地漏。 2、一台透析机与一张床(或椅)称为一个透析单元。透析单元间距计算不能小于0.8米。实际占用面积不小于3.2平方米。每一个透析单元应当有电源插座组,反渗水供给接口,废透析液排水接口(透析机的废液管不可直接与污水管道接触,中间应有空气间隔,避免污水管道的细菌逆向生长造成污染),供氧装置,中心

负压接口或移动负压抽吸装置。根据环境条件,可配备网络接口,耳机或呼叫系统等。 3、透析治疗间应当具备双路电力供应,如果没有双路电力供应,在停电时,血液透析机应具备相应的安全装置,允许将体外循环的血液回输至病人体内。 4、护士站设在便于观察和处理病情及设备运营的地方。备有治疗车(内含血液透析操作物品及药品),抢救车(内含必备抢救物品及药品)及抢救设备(如心电监护,除颤仪,简易呼吸器等)。 (二)隔离病人血液透析治疗间(区) 隔离病人血液透析治疗间应达到《医院消毒卫生标准》(GB15982-1995)中规定的Ⅲ类环境。根据隔离病人的数量设置透析单元。布局要求同普通病人治疗间。(三)污物/废弃物/洁具储存清洗间 污物/废弃物/洁具储存清洗间用于暂时存放医疗废弃品,可回收的治疗包以及病人使用的洁具和生活垃圾。要保证房间的通风和干燥并做到各类物品分区存放、分区清洗。医疗废弃品包括使用过的透析器,管路,穿刺针,纱布,注射器,医用手套等。 (四)透析器复用冲洗间 透析器复用冲洗间用于对HBsAg(-)病人使用的可重复使用透析器进行复用冲洗,复用冲洗间要求通风,有反渗水供水接口和复用机(应有国家药监管理部门注册证),以及存放复用透析器的冷藏柜。 二、半污染区 半污染区作为血液透析室(中心)相关功能和职能的重要衔接部分,而且也要起到防止污染扩散,交叉感染的重要功能。通常情况下,水处理间,配液供液间,治疗室、小储物室、技师办公室,检验室,病人更衣室,病人卫生间,接诊区和病人家属休息室均划分在半污染区。 (一)水处理间 水处理间面积应为水处理机占地面积的1.5倍以上。地面承重应符合设备要求。地面应进行防水处理并设置地漏。水处理间应维持合适的室温,并有良好的隔音和通风条件。水处理设备应避免日光直射,放置处应有水槽或排水管道,防止水

透析中心后勤保障(独立血液透析中心建设和管理规范)

透析中心后勤保障(独立血液透析中心建设和管理规范) 第1节工作场所的健康及安全 2017年1月正式实施的《健康建筑评价标准》T/ASC02-2016中对工作场所健康的定义为:在满足建筑功能的基础上,为建筑使用者提供更加健康的环境、设施和服务,促进建筑使用者身心健康、实现健康性能提升的建筑。独立透析中心的工作场所(物理环境)包括:基础物理设施、公共设施及医疗设备、其他相关设备或系统。 一、基础物理设施 1. 基础物理设施包括:基础装修(墙面地面顶面)、施工材料及工艺、人体工程学等相关方面。 2. 透析中心的装饰必须由具有设计资质的专业设计单位设计,有资质的施工单位实施。 3. 所选用的材料和工艺需符合国家要求。墙面施工质量除卫生间外表面质量应达到Q2的水平,光滑易于清洁,墙面发现霉菌时应立即做消毒和恢复处理。石膏板隔墙内的隔音棉应填满骨架空间,并固定于板面,以防脱落和声音穿透。顶面选用无粉尘和空气污染且易于维修的医用材料和工艺,有噪音产生的区域需选用吸音材料。 4. 设计方案时患者和医护人员工作区域尽量安排在有自然通风的空间。在中心出入口应有无障碍坡道方便轮椅患者和货物流通,坡度通常小于6%,不能大于10%。患者经过的区域安装助力扶手,墙面拐角处应安排防撞设施。中心建设装修施工完毕后需做环境影响评价,并经过卫生行政部门和消防部门的评审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二、公共设施 1. 透析中心应满足国家消防相关要求,消防设施的设计不影响正常工作空间,如有影响应有规避潜在隐患的方案。 2. 独立透析中心建议在做灯光布局时从视觉较高、中等、较低的角度出发进行分区域设计。灯光设计满足照明需求的同时避免对卧床患者产生炫光。透析大厅内照明选择吸顶或嵌入式的方式避免灰尘堆积。 3. 透析中心的家具及装饰设计应符合人体工程学,家具的材料应符合国家相关要求,整体空间应通过质检部门的空气检测,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需考虑避免直

江苏省血液净化技术管理规范2014版

关于印发《江苏省血液净化技术管理规范(2014版)》 的通知 苏卫医〔2014〕68号 各市卫生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卫生局,省管有关医院: 为规范和加强血液净化技术管理,我委组织制定了《江苏省血液净化技术 管理规范(2014版)》(见附件,以下简称《规范》),现印发给你们,并就 血液净化技术临床应用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我省已将血液净化技术列入“第二类医疗技术”管理,凡未经审核批 准的医疗机构一律不得擅自开展该项技术。 二、医疗机构开展血液净化技术应当与其功能、任务相适应,避免盲目追 求扩大规模,忽视医疗安全和内涵质量。各有关医疗机构,要认真对照本《规范》的标准和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加强对血液净化中心(室)管理, 落实血液净化中心(室)的医护人员配置和岗位培训要求,保证血液净化的医 疗护理质量和安全。 三、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科学规划辖区内血液净化中心(室)的设置,充 分考虑城郊偏远和广大农村地区血液净化的可及性,满足农村患者的医疗需求。要切实加强对辖区内医疗机构的监督与考核,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指导与督查,在督查中发现医疗机构血液净化中心(室)不符合规定、存在医疗安全隐 患的,应立即限期整改;问题严重的,责令其暂停血液净化技术临床应用。各 地要加强血液净化质量控制工作,建立健全质控组织体系和制度,对辖区内血 液净化中心(室)的质量和安全管理进行评估与检查指导,促进血液净化质量 的持续改进。 原省卫生厅《江苏省血液净化技术管理规范(试行)》(苏卫医﹝2010﹞ 6号)自此文下发之日起废止。 江苏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4年10月17日 抄送:无锡市医管中心,省医院协会、省肾脏病医疗质量控制中心。 江苏省血液净化技术管理规范(2014版)

血液透析室基本标准

血液透析室基本标准集团标准化工作小组 #Q8QGGQT-GX8G08Q8-GNQGJ8-MHHGN#

血液透析室基本标准 一、分区布局 布局和流程应当满足工作需要,符合医院感染控制要求,区分清洁区和污染区。具备相应的工作区,包括普通透析治疗区、隔离透析治疗区、水处理间、治疗室、候诊区、接诊区、储存室、污物处理区和医务人员办公区等基本功能区域。开展透析器复用的,还应设置复用间 二、人员 (一)至少有2名执业医师,其中至少有1名具有肾脏病学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20台血液透析机以上,每增加10台血液透析机至少增加1名执业医师; (二)每台血液透析机至少配备名护士; (三)至少有1名技师,该技师应当具备机械和电子学知识以及一定的医疗知识,熟悉血液透析机和水处理设备的性能结构、工作原理和维修技术; (四)医师、护士和技师应具有3个月以上三级医院血液透析工作经历或培训经历。 三、房屋、设施 (一)每个血液透析单元由一台血液透析机和一张透析床(椅)组成,使用面积不少于平方米;血液透析单元间距能满足医疗救治及医院感染控制的需要。 (二)透析治疗区内设置护士工作站,便于护士对患者实施观察及护理技术操作。(三)水处理间的使用面积不少于水处理机占地面积倍; (四)治疗室等其他区域面积和设施能够满足正常工作的需要。 四、设备 基本设备:(一)三级医院至少配备10台血液透析机,其他医疗机构至少配备5台血液透析机;配备满足工作需要的水处理设备、供氧装置、负压吸引装置,必要的职业防护物品;开展透析器复用的,应当配备相应的设备。 (二)急救设备:心脏除颤器、简易呼吸器、抢救车。 (三)信息化设备:至少具备1台能够上网的电脑 五、规章制度 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制定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职责、相关诊疗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规章制度至少包括医院感染控制及消毒隔离制度、透析液和透析用水质量监测制度、医院感染监测和报告制度、设备设施及一次性物品的管理制度、患者登记和医疗文书管理制度、医务人员职业安全管理制度等。

血液透析操作要求规范

血液透析操作规 操作环境要求:干净、整洁、宽敞,操作前30分种不得清洁打扫,避免无关人员进入治疗间。 操作者进入清洁区应当穿工作服、换工作鞋。在操作前按照六步清洁双手,戴好帽子、口罩。 一、操作流程 (一)血液透析治疗物品的准备 1、物品:血液透析器、血液透析管路、一次性冲洗管、14—17G穿刺针、无菌治疗巾、1L生理盐水、废液收集袋、消毒剂、止血钳、止血带、清洁手套等。 2、检查项目:按照医嘱检查各种物品型号、规格,包装是否完好、有效日期,核对病人。 (二)血液透析机开机自检 1、首先检查透析机电路连接是否正常,有无漏电或电路连接不牢固等问题;打开透析机电源总开关;按照要求进行机器自检。 2、检查A、B浓缩透析液有效期及含钾、钙等离子的浓度,是否与医嘱的要求一致。自配浓度的单位应现用现配,24小时使用。 3、检查A、B浓缩透析液连接,确保连接正确。 (三)血液透析器和管路的安装 1、打开外包装,将血液透析器固定在透析机架上; 2、首先安装动脉管路,将动脉壶倒置后固定; 3、安装驱动泵管,连接动脉监测;

4、安装静脉管路、静脉壶,连接静脉监测; 5、关闭管路中除静脉传感器、动脉传感器之外的所有夹子; 6、将1L袋装生理盐水挂于输液架上,把废液收集袋挂于输液架上。将袋装生理盐水与动脉管路连接,将废液收集袋与静脉管路连接。 注意事项: 1、按照血流方向顺序连接,一次操作到位; 2、连接时按照操作顺序逐一打开一个小帽连接一个接头,避免暴露时间过长。 (四)预冲 采用密闭式预冲法,从袋装或瓶装生理盐水→透析管路(动脉端)→透析器→透析管路(静脉端)→废液收集袋形成闭式体外循环系统。不得逆向预冲。预冲时,先冲膜,透析机启动泵速<100ml/min,排冲透析器膜气体后,将泵速提高,但<300ml/min,膜预冲完成后再连接旁路。 连接方法:根据不同的透析管路,有下述三种方法: 1、当使用动脉端带有连接头的透析管路时,将预冲管直接与动脉端管路连接。 2、当使用动脉端带有连接预冲液大针头的管路时,将动脉大针头与预冲液直接连接。 3、当使用湿膜透析器和灌流器时,首先将动脉端管路排气,充满液体后,停血泵,与灌流器或滤器连接,再打开血泵,继续预冲。 预冲量:严格按照透析器和透析管路说明书中的要求使用合适量的生理盐水进行预冲。

血液透析中心建设的建议学习资料

血液透析中心建设的 建议

透析中心建设的初步建议稿 申报条件 一、血液净化室(中心)建立及资格认定 (一)、开展血液透析治疗的单位必须是经过县级或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机构,并通过该级卫生行政部门定期校验。 (二)、新建的血液净化室(中心)应向区县级或区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并经该级卫生行政部门认可的专家委员会审核合格后,由区县级或区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审批后准入。 (三)、血液净化室(中心)结构布局 血液净化室(中心)应该合理布局、清洁区、污染区及其通道必须分开。 必须具备的功能区包括: 清洁区:医护人员办公室和生活区、水处理间、配液间、清洁库房: 半清洁区:透析准备室(治疗室): 污染区:透析治疗室、候诊室、污物处理室等。 有条件应设置专用手术室、更衣室、接诊室、独立卫生间等。 (1)候诊室 患者候诊室大小可根据透析室(中心)的实际患者数量决定,以不拥挤、舒适为度。患者更换拖鞋后方能进入接诊区和透析治疗室。 (2)更衣室 工作人员更换工作服和工作鞋后方可进入透析治疗室和治疗室。 (3)接诊区 患者称体重等,由医务人员分配透析单元、测血压和脉搏,,确定患者本次透析的治疗方 案及开具药品处方、化验单等。 (4)透析治疗室 1、应当达到《医院消毒卫生标准》(GB15982-1995)中规定的Ⅲ类环境(附件1),并保持安静,光线充足。具备空气消毒装置、空调等。保持空气清新,必要时应当使用通风设施。地面应使用防酸材料并设置地漏。 2、应配备供氧装置、中心负压接口或配备可移动负压抽吸装置。一台透析机与一张床(或椅)称为一个透析单元。每一个透析单元应当有电源插座组、反渗水供给接口、废透析液排

最新血液透析室基本标准

一、血液透析室分区布局 布局和流程应当满足工作需要,应设置①功能区:透析治疗室(设立普通治疗区和/或隔离治疗区)和治疗准备室;②辅助功能区:水处理间、清洁库房、污物间、洁具间以及接诊室/区、患者更衣室等;③医护人员办公室和生活区。有条件可在功能区设置专用手术室/操作室,使用集中供液系统的透析室应在辅助功能区设置配液间,开展透析器复用的透析室应在辅助功能区设置透析器复用间和复用后透析器储存间。 布局和流程应当符合医院感染管理要求,洁污分区明确、标识清晰、流程合理。其中,治疗准备室、水处理间、清洁库房、配液间、复用后透析器储存间及医护人员办公室和生活区为清洁区域,透析治疗室、专用手术室/操作室、接诊室/区及患者更衣室为潜在感染风险区域,透析器复用间、污物处理室及洁具间为污染区域,不同洁净度区域内的功能用房遵循相对集中安置的原则。 二、人员 (一)至少配备2名执业医师,其中至少1名具有肾脏病学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二)配置10台以上透析机的血液透析室至少配备6名执业护士。不足10台透析机的,每台透析机至少配备0.4名护士。 (三)应至少配备1名工程师/技师。 (四)医师、护士和工程师/技师都应具有3个月及以上三级医院血液透析工作经历或培训经历。医疗和护理组负责人必须具备肾脏病学和透析专业知识,具备1年以上血液透析工作经历。 (五)应根据需要配置一定数量的保洁人员,保洁人员应经规范化培训后上岗,并定期培训考核。 三、房屋、设施 (一)每个血液透析单元由一台血液透析机和一张透析床(椅)组成,床(椅)间距不少于1.0米;每一个透析单元应当有电源插座组及其安全装置、反渗水供给接口、透析废液排水接口。 (二)透析治疗区内,根据规模及布局应设置1个或多个能够观察覆盖全部患者的医护工作站。 (三)水处理间使用面积不少于水处理机占地面积1.5倍。

血液透析操作规范标准

血液透析操作规范 操作环境要求:干净、整洁、宽敞,操作前30分种内不得清洁打扫,避免无关人员进入治疗间。 操作者进入清洁区应当穿工作服、换工作鞋。在操作前按照六步清洁双手,戴好帽子、口罩。 一、操作流程 (一)血液透析治疗物品的准备 1、物品:血液透析器、血液透析管路、一次性冲洗管、14—17G穿刺针、无菌治疗巾、1L生理盐水、废液收集袋、消毒剂、止血钳、止血带、清洁手套等。 2、检查项目:按照医嘱检查各种物品型号、规格,包装是否完好、有效日期,核对病人姓名。 (二)血液透析机开机自检 1、首先检查透析机电路连接是否正常,有无漏电或电路连接不牢固等问题;打开透析机电源总开关;按照要求进行机器自检。 2、检查A、B浓缩透析液有效期及含钾、钙等离子的浓度,是否与医嘱的要求一致。自配浓度的单位应现用现配,24小时内使用。 3、检查A、B浓缩透析液连接,确保连接正确。 (三)血液透析器和管路的安装 1、打开外包装,将血液透析器固定在透析机架上; 2、首先安装动脉管路,将动脉壶倒置后固定; 3、安装驱动泵管,连接动脉监测;

4、安装静脉管路、静脉壶,连接静脉监测; 5、关闭管路中除静脉传感器、动脉传感器之外的所有夹子; 6、将1L袋装生理盐水挂于输液架上,把废液收集袋挂于输液架上。将袋装生理盐水与动脉管路连接,将废液收集袋与静脉管路连接。 注意事项: 1、按照血流方向顺序连接,一次操作到位; 2、连接时按照操作顺序逐一打开一个小帽连接一个接头,避免暴露时间过长。 (四)预冲 采用密闭式预冲法,从袋装或瓶装生理盐水→透析管路(动脉端)→透析器→透析管路(静脉端)→废液收集袋形成闭式体外循环系统。不得逆向预冲。预冲时,先冲膜内,透析机启动泵速<100ml/min,排冲透析器膜内气体后,将泵速提高,但<300ml/min,膜内预冲完成后再连接旁路。 连接方法:根据不同的透析管路,有下述三种方法: 1、当使用动脉端带有连接头的透析管路时,将预冲管直接与动脉端管路连接。 2、当使用动脉端带有连接预冲液大针头的管路时,将动脉大针头与预冲液直接连接。 3、当使用湿膜透析器和灌流器时,首先将动脉端管路排气,充满液体后,停血泵,与灌流器或滤器连接,再打开血泵,继续预冲。 预冲量:严格按照透析器和透析管路说明书中的要求使用合适量的生理盐

血液透析技术管理规范

血液透析技术管理规范 为了规范本省血液透析治疗的管理,保证治疗的质量和病人的安全,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管理规范》和《血液透析中心基本标准和管理规范》等制定本管理规范。本规范为医疗机构和血液透析中心开展血液透析治疗的最低要求。 血液滤过、血液透析滤过、血液灌流等技术参照本规范执行。 一、医疗机构基本要求 (一)开展血液透析治疗的单位必须在当地卫健行政部门、省和地区透析质控中心备案。 (二)开展血液透析长期血管通路(包括长期性中心静脉导管和各种动静脉内瘘)建立手术的医疗机构必须具有内科、外科、放射科、检验科等基本功能科室,能够独立完成基本诊疗项目,具有处理内外科常见疾病和内外科急症能力。 (三)血液透析室(中心)应具备透析治疗区、水处理间、治疗室、接诊区、库房、污物处理区和医务人员办公区等基本功能区域;应有符合规格的透析机、水处理装置及抢救的基本设备;必须建立医疗质量管理体系,制定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职责,执行感染控制措施、透析液及透析用水的质量检测制度、技术操作规范、设备检查及维修制度及病历档案管理制度等。 1. 血液透析室(中心)的分区及要求

血液透析室(中心)按实际需要合理布局,必需具备基本功能区,区分清洁区与污染区。 (1)透析治疗区 ①透析治疗区应当达到《医院消毒卫生标准》中规定的III类环境,并保持安静,光线充足。具备空气消毒装置、空调等。保持空气清新,必要时应当使用换气扇。 透析治疗区内设置护士工作站,便于护士对患者实施观察和护理操作。 ②一台透析机与一张床(或椅)称为一个透析单元,使用面积不少于3.2平方米;血液透析床(椅)间距能满足救治及医院感染控制的需要,不少于0.8米。每一个透析单元应当有电源插座组、反渗水供给接口、废透析液排水接口,中心供液系统要有透析液接口。应配备供氧装置、中心负压接口或配备可移动负压抽吸装置。 ③透析治疗间应当具备双路电力供应或应急发电设施。 ④有操作用的治疗车(内含血液透析操作必备物品)、抢救车(内含必备抢救物品及药品)及基本抢救设备(如心电监护仪、除颤仪、简易呼吸器等)。 (2)治疗室 治疗室应达到《医院消毒卫生标准》中规定的对Ⅲ类环境的要求。 透析中需要使用的药品如促红细胞生成素、肝素盐水、鱼精蛋白、抗生素等应当在治疗室配制,现用现配。备用的消毒物品(缝合包、静脉切开包、无菌纱布等)应当在治疗

..血液透析护理操作规程

血液透析护理操作规程 血液透析操作规程 (一)用物准备 透析机、血液透析器、血液透析管路、穿刺针、无菌治疗巾、生理盐水、消毒物品、止血带、一次性手套、透析液等。 (二)评估和观察要点 1、评估患者的临床症状、血压、体重等,合理设置脱水量和其他治疗参数。 2、评估血管通路的状态,如动静脉內瘘局部的触诊和听诊、中心静脉置管的评估等,及时发现相关的并发症,并确保通路的通畅。 3、透析过程中,认真巡视,检查机器的运转情况,血管通路的情况,体外循环的情况,定时测量生命体征及时发现血液透析相关并发症并及时处理,如出血、溶血、肌肉痉挛、心律失常、低血压等。(三)操作要点 1、透析前准备 (1)备齐用物,核对患者姓名、透析器、透析管路的型号及有效期、透析机及透析方式。 (2)准备机器、开机、机器自检。 2、检查血液透析器及透析管路有无破损,外包装是否完好,查看有效期、型号,遵循无菌原则按照体外循环的血流方向依次安装管路和透析器。 3、预冲

(1)启动透析机血泵80-100ml/min,用生理盐水先排净透析管路和透析血室(膜内)气体,生理盐水流向为动脉端-透析器-静脉端,不得逆向预冲。 (2)将泵速调至200-300ml/min,连接透析液接头于透析器旁路,排净透析液室(膜外)气体。 (3)生理盐水预冲量,应严格按照透析器说明书中的要求进行,进行密闭式循环或肝素生理盐水预冲,应在生理盐水预冲量达到500ml 后再进行。 (4)预冲生理盐水直接流入废液收集袋中,并将废液收集袋放于机器液架上,不得低于操作者腰部以下。 (5)冲洗完毕后再次核对,根据医嘱设置治疗参数。 4、动静脉內瘘穿刺 (1)检查患者自身血管通路:有无红肿,渗血,硬结;并摸清血管走向和搏动。 (2)选择好穿刺点,消毒穿刺部位。 (3)根据血管的粗细和血流量要求选择穿刺针。 (4)采用阶梯式、纽扣式等方法,以合适的角度穿刺血管;先穿静脉,再穿刺动脉,以动脉端穿刺点与动静脉內瘘口3cm以上,动静脉穿刺点之间的距离在10cm以上为宜,固定穿刺针。 (5)根据医嘱推注首剂量肝素(使用低分子肝素钙作为抗凝剂,应根据医嘱上机前静脉一次性注射)

透析室建立的要求

血液透析室建设与管理指南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指导和加强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的规范化建设和管理,提高血液透析治疗水平,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护士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指南。 第二条设置肾病内科的二级以上医院可以设置血液透析室,并参照本指南建设和管理。 第三条血液透析室是利用血液透析的方式,对因相关疾病导致慢性肾功能衰竭或急性肾功能衰竭的患者进行肾脏替代治疗的场所。通过血液透析治疗达到清除体内代谢废物,排出体内多余的水分,纠正电解质和酸碱失衡,部分或完全恢复肾功能。 第四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根据当地医疗服务需求,做好血液透析室设置规划,加强对血液透析室的指导和监督。 第五条医院应当加强血液透析室的建设和管理,不断提高血液透析治疗水平,保障医疗质量和安全。 第二章基本条件 第六条血液透析室应当具备与其功能和任务相适应的场所、设施、设备和人员等条件。 第七条血液透析室应当包括透析治疗区、水处理区、治疗区、候诊区、接诊区、库房和患者更衣室等基本功能区域。各功能区域应当合理布局,区分清洁区与污染区,清洁区包括透析治疗区、治疗区、水处理区和库房等。 第八条透析治疗区由若干透析单元组成。每个透析单元由一台透析机和一张透析床(椅)组成,每个透析单元面积不少于3.2平方米,床(椅)间距不小于0.8米。 第九条血液透析室应当设置4个以上透析单元。

第十条水处理区面积应为水处理机占地面积的1.5倍以上,地面承重应符合设备要求,水处理设备应避免日光直射。 第十一条血液透析室应当设置护士站,护士站应当便于对患者实施观察及技术操作。 第十二条血液透析室应当配备符合规定的透析机、水处理装置、抢救基本设备、供氧装置、中心负压接口或可移动负压抽吸装置、双路供电系统和通风设备。 第十三条血液透析室应当满足透析患者,配备足够数量、经过卫生行政部门指定机构不少于6个月的透析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的医护人员。 第十四条独立建制的血液透析室应当至少配备3名执业医师,并实行三级医师负责制;设置在相关科室内的血液透析室,其医师可由相关科室统一安排,应当有至少1名主治医师负责血液透析室的日常工作。 第十五条血液透析室医师负责制定和调整患者透析方案、处理急慢性并发症、评估患者的透析质量等,并做好相关记录。 第十六条三级医院血液透析室负责人应当由具备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具有丰富透析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的执业医师担任。二级医院血液透析室负责人应当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具有一定血液透析工作经验的执业医师担任。 第十七条血液透析室护士的配备应当根据透析机和患者的数量以及透析环境等合理安排,每名护士负责操作及观察的患者应相对集中且数量不得超过4个。 第十八条血液透析室护士应当熟练掌握血液透析机及各种血液透析通路的护理、操作,严格执行各项操作规程,定期巡视患者及机器运作情况,做好相关护理记录。 第十九条血液透析室应当配备护士长或护理组长,三级医院血液透析室护士长或护理组长应由具备一定透析护理工作经验的主管护师担任,二级医院血液透析室护士长或护理组长应由具备一定透析护理工作经验的护师担任。 第二十条设置10台以上透析机的血液透析室应当配备1名具备机械和电子学知识及一定的医疗知识、熟悉透析机和水处理设备的性能结构、工作原理和维修技术、具有技师或工程师资质的专职技师。

血液透析消毒技术规范

元江县人民医院 血液透析室消毒技术规范 1、人员管理要求 1、2、从事血液透析的工作人员进入血液透析室必须更换工作服,换工作拖鞋,进行操作治疗时应戴口罩。严格手卫生,戴手套。 1、2、工作人员应定期进行体检(院方统一1次/2年),必要时注射乙肝疫苗。 1、3、患者进入室前须更换拖鞋后方能进入透析治疗区,患者及工作人员拖鞋每周分开清洗消毒一次。 1、4、患者进行透析时应严格限制非工作人员进入透析治疗区,上下机操作时严禁进行卫生清洁及更换床单。 2、透析室环境物品的消毒管理规范 2、1、空气:治疗室、透析区、物品表面应达到《医院消毒卫 生标准》(GB15982-1995)中规定的Ⅲ类环境要求,并保持安静 与空气清新,每日进行有效的空气消毒2次,每次1小时,每季 度进行一次空气培养,空气培养细菌数应<500cfu/㎡。 2、2、墙面、地面:保持清洁,干燥,每次透析结束后地面用消 毒灵拖把进行拖地;透析过程中发生血液,体液污染时立即采取 清洁,消毒处理。 2、3、每位患者透析结束后患者使用的床单,被套,枕套必须 一人一用一更换严格执行,有污染时及时进行更换或消毒对透 析单元内所以的物品表面(如透析机的外部, 操作台,床头柜 等)及地面进行消毒擦拭。 2、4、护士站桌面,电话机,电脑每天用清洁毛巾擦拭一次保 持清洁,每周进行一次消毒擦拭。 2、5、本透析室暂未收治传染病人未进行分区隔离透析,新入 透析患者必须进行HBV、HCV、HIV梅毒螺旋体等感染标志物 的检测,检测合格后对透析单元与透析区域相对固定。 2、6、严格一次性用物的管理,患者使用透析器、循环环路一 次性使用严禁复用,注射器应一人一针一管严格执行,血压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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