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独资公司章程

法人独资公司章程
法人独资公司章程

有限公司

章程

二O一七年【】月【】日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

目录

第一章总则 (2)

第二章经营范围 (2)

第三章公司股东及其出资 (2)

第四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2)

第五章执行董事 (3)

第六章监事 (4)

第七章总经理 (4)

第八章财务会计制度及利润分配 (5)

第九章劳动人事制度 (6)

第十章公司破产、解散与清算 (6)

第十一章附则 (7)

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的中文名称:有限公司。

第三条公司的住所:。

第四条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

第五条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

第六条公司的存续期限为年。

第二章经营范围

第七条公司的经营范围:。

公司的经营范围以最后经工商登记部门核准的范围为准。

第三章公司股东及其出资

第八条公司的唯一股东姓名:。

身份证号:。

第九条公司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以及占公司注册资本的比例为:

第四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条公司不设股东会,股东做出下列决定时,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股东签章后置备于公司: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执行董事和监事,决定执行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定;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定;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定;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十一条公司股东承担下列义务:

(一)遵守公司章程;

(二)按时足额出资;

(三)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四)在公司登记注册后,不得抽回出资;

(五)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五章执行董事

第十二条公司不设董事会,设一名执行董事。执行董事由股东委派并向股东负责。

第十三条执行董事每届任期三年,执行董事任期届满,由股东继续委派可以连任。

第十四条经股东决定,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包括总经理在内的公司其他高级管理职务。

第十五条执行董事行使职权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执行董事签字后置备于公司:

(一)向股东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的决定;

(三)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亏损弥补方案;

(五)拟订公司重大收购、资产置换方案;

(六)拟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七)拟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八)拟订对外股权投资方案;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十)拟订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一)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二)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十三)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以及股东授予的其他职权。第十六条执行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十七条执行董事的任职条件应当符合《公司法》的有关规定。

第六章监事

第十八条公司设监事一名。监事每届任期三年。监事由股东委派,经股东继续委派可以连任。

第十九条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第二十条监事行使职权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监事签字后置备于公司:(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决定的执行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三)当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四)向股东提出提案;

(五)依照公司法第152条的规定,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六)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二十一条监事履行职责时,公司各业务部门应当予以协助,不得拒绝、推诿或阻挠。公司应对监事履行职责的行为,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第七章总经理

第二十二条公司设总经理一人,公司根据实际需要设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

位。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在总经理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总经理等高级

管理人员由股东聘任或解聘。

第二十三条总经理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执行董事的决定;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的发展规划、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和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以及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并上报执行董事;

(四)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五)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六)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七)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八)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股东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

(九)决定本公司职工的聘任、解聘、招用、辞退、奖惩、升降、薪酬;

(十)在股东/执行董事授权范围内代表公司对外处理重要事务;

(十一)签发日常行政业务文件;

(十二)公司章程和执行董事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二十四条总经理任期三年。

第二十五条公司的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未经股东同意不得兼任其他公司的主要管理人员。

第八章财务会计制度及利润分配

第二十六条公司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建立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

第二十七条公司的会计年度采用公历日历年制,即每年公历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第二十八条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审查验证。

第二十九条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完结后的一百二十天之内将公司财务会计报告送交股东。

第三十条公司应依据《公司法》的规定提取公积金。

第三十一条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的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但是,资本公积金不得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

第九章劳动人事制度

第三十二条按照《劳动法》有关规定,建立企业与职工双向选择的用人制度,企业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确立劳动关系。劳动合同的签订、变更、

终止、续延和解除均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三条为达到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企业实行优化组合、择优上岗的原则,严格执行《劳动法》和公司人事管理制度。

第三十四条依据《劳动法》规定,企业职工在工作期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与卫生、职工培训、劳动报酬、劳动保险和生活福利及女职工特殊保

护等将依法受到保护。

第十章公司破产、解散与清算

第三十五条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

事由出现;

(二)股东决定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照公司法第183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第三十六条公司依照前条第(一)、(二)、(四)或(五)项规定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清算组由

股东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

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第三十七条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

(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

(五)清理债权、债务;

(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第三十八条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

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债权人申报其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

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第三十九条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公司财产能够清偿公司债务的,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工资和劳

动保险费用,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

公司财产按前款规定清偿后的剩余财产,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

清算期间,公司不得开展新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按第二款的

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第四十条因公司解散而清算,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立即向人民法院申

请宣告破产。

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

民法院。

第四十一条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第十一章附则

第四十二条公司章程的解释权及修改权属于股东。

第四十三条公司登记事项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为准。

第四十四条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为公司正式成立日期。

第四十五条本章程由公司股东订立,自公司设立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六条本章程中所称“以上”包含本数。

第四十七条本章程一式若干份,并报公司登记机关备案一份。

(本页为股东签章页,无正文)

日期:年月日

自然人独资公司章程样本

某某有限公司 章程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发展生产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XXX出资成立XXXX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一条公司名称:XXX公司 第二条公司住所:(注册地址) 第二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三条公司经营范围: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四条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XXX万元。 公司增加、减少及转让注册资本,由股东作出协议。公司减少注册资本,还应当自作出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一次,减资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律规定的最低限额。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应依法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股东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第四章股东的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第五条股东的姓名、出资方式及出资额和时间如下: (1)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2)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不按照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3)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六条公司成立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第五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股东享有如下权利: (1)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2)选举和被选举为执行董事; (3)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取股利并转让; (4)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 (5)有权查阅股东决议记录和公司财务报告; 第八条股东承担以下义务: (1)遵守公司章程; (2)按期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3)依其所认缴的出资额承担公司的债务; (4)在公司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后,股东不得抽回投资; 第六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第九条公司不设股东会,股东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执行董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的报酬事项; (3)选举和更换监事,决定监事的报酬事项; (4)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5)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6)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7)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 (8)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9)对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10)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11)修改公司章程; 股东作出上述决定时,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股东签字后置备于公司。 第十条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人,【XXX】为公司执行董事及法定代表人,对公司股东负责。执行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执行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第十一条执行董事对股东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向股东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的决议;

个人独资有限公司章程(完整版)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章 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祝某某出资,设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为准。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三条公司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五条公司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及股东的姓名(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出资时间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 第七条股东的姓名(名称)、认缴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如下: 股东姓名股东证件 号码 认缴情况 (万元) 出资 数额 出资 期限 出资 方式 第五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八条公司不设股东会,股东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决定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执行董事、监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监事、经理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定;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做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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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_____________一人独资公司章程范本最新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章程是由公司股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制定。 第二条本公司依法登记注册,是独立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企业法人,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三条本公司从事经营活动,承诺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四条公司名称: 公司住所: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及方式 第五条本公司的经营范围是: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六条本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万元。 第五章股东姓名(自然人独资)或股东名称(法人独资) 第七条本公司的股东: 第六章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及出资时间 第八条股东出资方式、出资额及出资时间为 出资方式:

以货币出资_____万元,出资时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七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和议事规则 第九条本公司下设股东、执行董事、监事、经理。 第十条股东行使下列职权,做出决定时,应当采取书面形式,签名后置备于公司。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任免执行董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的报酬及支付方式; 3、任免由非职工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及支付方式;4、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5、批准监事的报告; 6、决定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式; 7、决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8、决定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9、决定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 10、修改公司章程。 第十一条公司设执行董事一人,由股东委派。 第十二条执行董事对股东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2、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3、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4、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5、拟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个体工商户公司章程范本

个体工商户公司章程范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个人独资企业的行为,保护个人独资企业投 资人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 经济的发展,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制定本章程,以此为本企业的经营准则。 第二条:企业名称 第三条:企业地址 第四条:企业负责人 第五条:企业经营范围 第六条:本企业为个人独资企业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 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 营实体。 第七条:本企业在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一切活动 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诚实信用原则,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第二章.出资方式及出资额 第八条:本企业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申报的出资为X万元,其 中现金:X万元。 第三章.财务、会计和劳动工资制度 第九条:本企业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财务、会计制度、

依法设置会计帐簿,进行会计核算。 第十条:本企业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制,自当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第十一条:本企业招用职工的,依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保障职工的劳动安全,按时、足额发放职工工资,按照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四章.企业的解散和清算 第十二条:本企业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本企业成立日期xxxx年7月8日。 第十三条: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当解散; (一)投资人决定解散; (二)投资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无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决定放弃继承; (三)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四条:企业解散,由投资人自行清算或者由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进行清算。投资人自行清算的,应当在清算前十五日内书面通知债权人,无法通知的,应当予以公告。债权人应当在接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的应当在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投资人申报其债权。 第十五条:企业解散后,原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偿还责任,但债权人在五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请

2019年个人独资企业公司章程范本

编号:_____________个人独资企业公司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个人独资企业的行为,保护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制定本章程,以此为本企业的经营准则。 第二条企业名称: 第三条企业地址: 第四条企业负责人: 第五条企业经营范围: 第六条本企业为个人独资企业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第七条本企业在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一切活动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诚实信用原则,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第二章出资方式及出资额 第八条本企业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申报的出资为_________万元,其中现金:___________万元。 第三章财务、会计和劳动工资制度 第九条本企业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财务、会计制度、依法设置会计账簿,进行会计核算。 第十条本企业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制,自当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月_______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第十一条本企业招用职工的,依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保障职工的劳动安全,按时、足额发放职工工资,按照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四章企业的解散和清算 第十二条本企业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本企业成立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第十三条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当解散: (一)投资人决定解散;

(二)投资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无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决定放弃继承; (三)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四条企业解散,由投资人自行清算或者由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进行清算。投资人自行清算的,应当在清算前_________日内书面通知债权人,无法通知的,应当予以公告。债权人应当在接到通知之日起_________日内,未接到通知的应当在公告之日起 _________日内,向投资人申报其债权。 第十五条企业解散后,原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偿还责任,但债权人在_________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请求的,该责任消灭。 第十六条企业解散的,财产应当按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所欠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 (二)所欠税款; (三)其他债务。 第十七条清算期间,企业不得开展与清算目的无关的经营活动。在按前条规定清偿债务前,投资人不得转移、隐匿财产。 第十八条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投资人应当以其个人的其他财产予以清偿。 第十九条企业清算结束后,投资人或者人民法院指定的清算人应当编制清算报告,并于_________日内到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条本章程未尽之事,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办理。 第二十一条本章程正本_______份,报送登记机关_______份,本企业存档_______份。 投资人签字(盖章): 订立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国有独资有限公司章程范本

国有独资有限公司章程范本 ××××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组织和经营行为,保障出资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以下简称《企业国有资产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浙江省、湖州市人民政府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是市政府决定设立的国有独资有限公司。湖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国资委)为公司的出资人(或“受市政府委托,履行出资人职责”),依法享有所有者各项权利。 第三条公司注册名称:××××° 公司登记住所:×××× ,邮政编码:XXX。 公司营业期限为××年,自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第四条公司的经营行为和其他活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遵守市政府和市国资委的有关规章制度,接受市国资委依法实施的监督管理,不得损害出资人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并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第六条本章程对公司、出资人、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组织和个人具有约束力。 第七条公司的董事会成员、经营班子成员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未经市国资委同意,不得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或其他经济组织(含公司子公司)兼任职务 第八条董事长(或经理)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有关部门批准后,可在境内外

设立子公司或分支机构。 第十条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成立党组织。党组织在公司中处于政治核心地位,发挥政治领导作用,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公司的贯彻执行。 第十一条公司应建立完善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实行民主管理,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十二条公司应服从各行业主管部门依法进行的管理活动,接受有关管理部门依法进行的指导、协调、监督和检查。 第二章经营宗旨、范围和营业期限 第十三条公司经营宗旨:(如市交通投资集团公司:公司是湖州市公路、铁路建设的市方出资人代表,通过投资、建设和经营公路、铁路交通项目及开展多元化产业投资和相关产业资本运营业务,在完成市政府、市国资委和相关部门下达的各项任务的基础上,努力提高经济效益,对所管理的国有资产承担保值增值责任。) 第十四条公司经营范围:××××××××°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十五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由×××以×××方式出资×× ×万元,出资时间为×××0 第四章出资人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六条公司不设立股东会0市国资委作为出资人,行使股东会职权,依法享有以下权利:(一)批准公司的章程及章程修改方案; (二)委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依照法定程序任免(或建议任免)高级管理人员,决定有关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事项; (三)建立公司负责人业绩考核制度,并根据有关规定对公司负责人进行年度考核 和任期考核; (四)审核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 (五)审核公司重大投资、融资计划; (六)审核、审批公司财务预决算报告以及利润分配方案和亏损弥补方案的报告;

法人独资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范本最新

编号:_______________ 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法人独资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范本最新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维护公司、股东、债权人的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章程。本章程如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 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一章公司名称、住所和经营范围 第一条公司名称:___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 第二条公司住所: 第三条公司经营范围: 第四条公司在_____________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登记注册,公司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股东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公司以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二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五条公司的注册资本:__________元人民币,实收资本 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第三章股东的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出资时间 第六条股东姓名、出资方式及出资额、出资时间如下 (一)股东名称: (二)营业执照: (三)身份证号码: (四)出资方式: (五)认缴出资:

(六)实缴出资额及出资时间:__________元人民币,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七)余额及缴付时限:__________元人民币,_______年______月 ______日。 第七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第八条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非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帐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应当在公司设立登记时提交已办理其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 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 第九条公司成立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第四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及行使规定 第十条股东享有如下权利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提案权 (三)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公司执行董事、监事,决定公司执事 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个人独资公司章程范本(正规)

有限公司 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章程是由公司股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制定。 第二条本公司依法登记注册,是独立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企业法人,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三条本公司从事经营活动,承诺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四条 公司名称: 公司住所: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及方式 第五条本公司的经营范围是: #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六条本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 第五章股东姓名(自然人独资) 第七条本公司的股东:

第六章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及出资时间第八条股东出资方式、出资额及出资时间:人民币 现金以货币出资万元,出资时间: 第七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和议事规则— 第九条本公司下设股东、执行董事、监事、经理。 第十条股东行使下列职权,做出决定时,应当采取书面形式,签名后置备于公司。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任免执行董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的报酬及支付方式; 3、任免由非职工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及支付方式; 4、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5、批准监事的报告; $ 6、决定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式; 7、决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8、决定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9、决定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 10、修改公司章程。 第十一条公司设执行董事一人,由股东委派。 第十二条执行董事对股东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 2、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3、制订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4、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5、拟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法人独资公司章程

有限公司 章程 二O一七年【】月【】日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经营范围 (1) 第三章公司股东及其出资 (1) 第四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2) 第五章执行董事 (3) 第六章监事 (5) 第七章总经理 (6) 第八章财务会计制度及利润分配 (8) 第九章劳动人事制度 (8) 第十章公司破产、解散与清算 (9) 第十一章附则 (1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的中文名称:有限公司。 第三条公司的住所:。 第四条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 第五条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 第六条公司的存续期限为年。 第二章经营范围 第七条公司的经营范围:。 公司的经营范围以最后经工商登记部门核准的范围为准。 第三章公司股东及其出资 第八条公司的唯一股东姓名:。 身份证号:。 第九条公司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以及占公司注册资本的比例为:

第四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条公司不设股东会,股东做出下列决定时,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股东签章后置备于公司: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执行董事和监事,决定执行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定;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定;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定;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十一条公司股东承担下列义务: (一)遵守公司章程; (二)按时足额出资; (三)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四)在公司登记注册后,不得抽回出资; (五)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五章执行董事 第十二条公司不设董事会,设一名执行董事。执行董事由股东委派并向股东负责。 第十三条执行董事每届任期三年,执行董事任期届满,由股东继续委派可以连任。 第十四条经股东决定,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包括总经理在内的公司其他高

2017个人独资企业章程模板

_________企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个人独资企业的行为,保护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制定本章程,以此为本企业的经营准则。本章程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二条企业名称:(以下简称“企业”) 第三条企业地址: 第四条企业负责人: 第五条企业经营范围: 第六条企业为个人独资企业,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第七条企业在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一切活动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诚实信用原则,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第二章出资方式及出资额 第八条企业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申报的出资为________万元,其中现金______万元。 第三章财务、会计和劳动工资制度 第九条企业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财务、会计制度、依

法设置会计账簿,进行会计核算。 第十条企业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制,自当年_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月_______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第十一条企业依法招用职工,依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保障职工的劳动安全,按时、足额发放职工工资,按照国家规定参与社会保险,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四章企业的解散和清算 第十二条企业的营业期限为____年,从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第十三条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当解散: (一)投资人决定解散; (二)投资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无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决定放弃继承; (三)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四条企业解散,由投资人自行清算或者由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进行清算。 投资人自行清算的,应当在清算前十五日内书面通知债权人,无法通知的,应当予以公告。债权人应当在接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的应当在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投资人申报其债权。 第十五条企业解散后,原投资人对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偿还责任,但债权人在五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请求的,该责任

法人独资公司章程范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的中文名称:有限公司。 第三条公司的住所:。 第四条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 第五条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 第六条公司的存续期限为年。 第二章经营范围 第七条公司的经营范围:。 公司的经营范围以最后经工商登记部门核准的范围为准。 第三章公司股东及其出资 第八条公司的唯一股东姓名:。 身份证号:。 第九条公司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以及占公司注册资本的比例为: 第十条公司不设股东会,股东做出下列决定时,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股东签章后置备于公司: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执行董事和监事,决定执行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定;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定;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定;(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十一条公司股东承担下列义务: (一)遵守公司章程; (二)按时足额出资; (三)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四)在公司登记注册后,不得抽回出资; (五)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五章执行董事 第十二条公司不设董事会,设一名执行董事。执行董事由股东委派并向股东负责。第十三条执行董事每届任期三年,执行董事任期届满,由股东继续委派可以连任。第十四条经股东决定,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包括总经理在内的公司其他高级管理职务。 第十五条执行董事行使职权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执行董事签字后置备于公司:

2019年独资企业公司章程范本

编号:_____________独资企业公司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章程是由公司股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制定。 第二条本公司依法登记注册,是独立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企业法人,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三条本公司从事经营活动,承诺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四条公司名称: 第五条公司住所: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及方式 第六条本公司的经营范围是: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七条本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万元。 第五章股东姓名 第八条本公司的股东: 第六章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及出资时间 第九条股东各方的姓名或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及出资时间为

第七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和议事规则 第十条本公司下设股东、执行董事、监事、经理。 第十一条股东行使下列职权,做出决定时,应当采取书面形式,签名后置备于公司。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任免执行董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的报酬及支付方式; 3、任免由非职工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及支付方式; 4、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5、批准监事的报告; 6、决定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式; 7、决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8、决定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9、决定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 10、修改公司章程。 第十二条公司设执行董事一人,由股东委派。 第十三条执行董事对股东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2、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3、制订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4、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5、拟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6、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十四条执行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经股东重新委派可以连任。 第十五条公司下设经理一人。经理由股东聘任或者解聘。 第十六条公司经理向股东负责,并行使下列职权 1、主持公司的生产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执行董事的工作安排; 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个人独资企业章程(范本)2018

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个人独资企业的行为,保护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制定本章程,以此为本企业的经营准则。 第二条企业名称: 第三条 第四条 第五条 第六条:本企业为个人独资企业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第七条:本企业在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一切活动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诚实信用原则,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第二章出资方式及出资额 第八条本企业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申报的出资为万元,其中现金:万元。 第三章财务、会计和劳动工资制度 第九条本企业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财务、会计制度、依法设置会计帐簿,进行会计核算。 第十条本企业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制,自当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第十一条本企业招用职工的,依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保障职工的劳动安全,按时、足额发放职工工资,按照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四章企业的解散和清算 第十二条本企业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本企业成立日期年月日。 第十三条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当解散; (一)投资人决定解散; (二)投资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无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决定放弃继承; (三)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四条企业解散,由投资人自行清算或者由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进行清算。投资人自行清算的,应当在清算前十五日内书面通知债权人,无法通知的,应当予以公告。债权人应当在接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的应当在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投资人申报其债权。 第十五条企业解散后,原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偿还责任,但债权人在五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请求的,该责任消灭。 第十六条企业解散的,财产应当按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所欠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 (二)所欠税款; (三)其他债务。 第十七条清算期间,企业不得开展与清算目的无关的经营活动。在按前条规定清偿债务前,投资人不得转移、隐匿财产。 第十八条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投资人应当以其个人的其他财产予以清偿。 第十九条企业清算结束后,投资人或者人民法院指定的清算人应当编制清算报告,并于十五日内到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条本章程未尽事,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办理。 第二十一条本章程正本件二份,报送登记机关一份,本企业存档一份。 投资人签字(盖章) 订立日期:

法人独资公司股东会决议范本

法人独资公司股东会决议范本 风险提示: 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全体股东;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或者全体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且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适用于股权转让的决议) 时间: 地点: 会议性质:临时股东会议 会议通知方式: 股东到会情况:______、______等股东全部到会。 会议由公司法定代表人______召集并主持,会议决议如下: 风险提示:股东表决权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1、普通决议案:股东会作出普通决议,应当由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2、特别决议案:股东会会议作出:①修改公司章程;②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 ③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清算;④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⑤其他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决议等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一、同意原股东______在本公司投资股权______万元、原股东 ______在本公司投资股权______万元(共计______万元),分别一次性全部转让给新股东______有限公司。

二、同意______有限公司出资成为公司新股东。 三、同意股权转让后,本公司股东由______有限公司独家出资。 四、同意股权转让后,本公司的公司类型变更为:有限公司《法人独资》。 五、股权转让后,出让股权的股东在本公司股权消失,在本公司所任职务全部免除。 六、股权转让后,出让股权的股东在本公司所形成的债权债务全部由受让股权的股东享有或承担(含转让前的债权债务)。 七、股权转让后,原股东会解散,由受让股权的股东(出资人)决定本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修订公司章程、办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 以上决议,全体股东______%通过。 全体原股东签字: 年月日

自然人独资公司章程范文

(公司章程参考文本之三:设执行董事、监事的一人有限公司章程) 有限公司章程 (仅供参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XXX(指一个自然人股东姓名或者法人股东名称)一人出资设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如与法律、法规的规定相抵触,以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三条公司名称:。 第四条住所:。 (注:公司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明确表述所在市(区)、县、乡镇(村)及街道门牌号码。)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五条公司经营范围:(以上经营范围以登记机关核发的营业执照记载项目为准;涉及许可审批的经营范围及期限以许可审批机关核定的为准)。 (注:公司的经营范围用语应当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根据公司从事经营项目的实际情况,进行具体填写。) 第六条公司改变经营范围,应当修改公司章程,并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

登记。 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需经行政许可的项目,应依法向许可监管部门提出申请,经许可批准后方可开展相关活动。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七条公司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公司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八条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应当自变更决定作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商事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未经变更登记,公司不得擅自变更登记事项。 第五章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出资额、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第九条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 股东姓名或者名称住所身份证(或证件)号码 股东XXXXXXXXXXXXX 第十条股东的出资数额、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 股东XXX:认缴的出资额为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100%,出资方式为货币(或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于公司成立之日起X年内缴足。 (备注:股东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可自行约定) 第十一条公司股东应当按照章程的规定缴付出资,不得虚假出资、抽逃出资。 公司成立后,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公司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第十二条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对公司债

个人独资企业章程模板

企业内部章程系列 个人独资企业章程模板(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33061个人独资企业章程模板 Sole proprietorship charter template 说明:为规定公司的组织和活动基本准则,并通过所有股东共同一致认可,从而提升公司的经营和管理效率,特此制定。 个人独资企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个人独资企业的行为,保护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制定本章程,以此为本企业的经营准则。 第二条企业名称: 第三条企业地址: 第四条企业负责人: 第五条企业经营范围: 第六条:本企业为个人独资企业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第七条:本企业在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一切活动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诚实信用原则,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第二章出资方式及出资额 第八条本企业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申报的出资为6万元,其中现金:6万元。 第三章财务、会计和劳动工资制度 第九条本企业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财务、会计制度、依法设置会计帐簿,进行会计核算。 第十条本企业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制,自当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第十一条本企业招用职工的,依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保障职工的劳动安全,按时、足额发放职工工资,按照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四章企业的解散和清算 第十二条本企业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本企业成立日期20xx年7月8日。 第十三条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当解散;

法人独资公司章程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注册资本 第三章股东 第四章执行董事 第五章监事 第六章经理 第七章公司财务、会计、利润分配及劳动用工制度 第八章公司解散和清算 第九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宗旨:依法经营、诚信为本。

第三条公司名称:***有限公司 第四条公司住所:。 第五条公司经营范围:。(以营业执照核准 。为准). 第六条公司的组织形式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公司依法成立后即成为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七条公司为永久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不受侵犯。 第二章注册资本 第八条公司注册资本: 万元人民币,股东的出资额、出资形式及所占比例如下: 第九条公司成立后,应当按照法律规定,设置公司股东名册,并向公司股东签发相应的《出资证明书》。 第十条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要,依照法律、法规及本章程的规

定,可以增加或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第十一条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可以由公司股东独家认缴新增资本,也可以由公司股东外之第三方认缴公司新增资本。 第十二条公司减少注册资本时,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股东做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公司减少注册资本情形下,公司注册资本额不得少于人民币十万元。. 第十三条公司股东之出资在公司注册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但可以依法自由转让。 第十四条公司股东转让出资的,具体事宜由公司股东与受让人协商确定。 第三章股东 第十五条公司共有一名股东,其基本信息如下: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注册资本: 注册地址: 第十六条股东为对公司出资的人,依法享有法定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第十七条作为公司的出资人,股东享有以下权利: (一)根据其出资份额享有表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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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独资企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个人独资企业的行为,保护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制定本章程,以此为本企业的经营准则。 第二条企业名称:行唐县迅驰商贸有限公司 第三条企业地址:行唐县永昌路中段 第四条企业负责人:胡立业 第五条企业经营范围:计算机、家用电器、安防设备、五金交电、广播器材、网络设备、消防器材、摄影器材、音响设备及器材、计算机软件、印刷制品、办公用品、办公家具、文体器材批发零售第六条:本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投资人以其公司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第七条:本企业在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一切活动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诚实信用原则,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第二章出资方式及出资额 第八条本企业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申报的出资为万元,其中现金:万元。 第三章财务、会计和劳动工资制度

第九条本企业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财务、会计制度、依法设置会计帐簿,进行会计核算。 第十条本企业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制,自当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第十一条本企业招用职工的,依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保障职工的劳动安全,按时、足额发放职工工资,按照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四章企业的解散和清算 第十二条本企业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本企业成立日期. 第十三条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当解散; (一)投资人决定解散; (二)投资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无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决定放弃继承; (三)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四条企业解散,由投资人自行清算或者由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进行清算。投资人自行清算的,应当在清算前十五日内书面通知债权人,无法通知的,应当予以公告。债权人应当在接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的应当在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投资人申报其债权。 第十五条企业解散后,原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

个人独资公司章程范本

个人独资公司章程范本 有限公司章程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决定,由一方共同出资设立济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第一章公司名称和住所第一条公司名称:济南有限责任公司第二条公司住所:济南市第二章公司经营范围第三条公司经营范围: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第四条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万元实收资本:人民币万元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当自作出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进行公告。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应依法向登记机关变更登记手续。第四章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出资时间第五条股东姓名(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出资时间如下:股东出资时间股东(名称)姓名证照号码出资方式出资额(人民币)比例第五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第六条公司设立执行董事,由股东担任,行使下列职权:(1)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2)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3)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4)制订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5)拟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6)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7)提名公司经理人选,根据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决定其报酬事项;(8)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9)代表公司签署有关文件。第七条股东作出的公司决定采取书面形式,签字后制备于公司,公司设立经理1名,由股东担任或聘任(解聘)。经理对股东负责,行使下列职权:(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3)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4)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5)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6)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7)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投资人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第八条公司设立监事1名,由股东聘任产生。监事对股东负责。监事行使下列职权:(1)检查公司财务;(2)对执行董事、经理行使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3)当经理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经理予以纠正;(4)提议召开公司会议;(5)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6)接受《公司法》规定的监事的责任和义务第九条公司执行董事、经理、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公司监事。第六章财务、会计、利润分配及劳动用工制度第十条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建立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并应当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作财务会计报告。第十一条财务会计报告包括下列财务会计报表及附属明细表;1、资产负债表;2、损益表;3、财务状况变动表;4、财务情况说明书;5、利润分配表。第十二条执行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第十三条公司除法定的会计帐册外,不得另设会计帐册。对公司资产,不得以任何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存储。第十四条公司交纳所得税后的利润,按下列顺序分配:1、弥补上一年度亏损;2、提取10%列入法定公金;3、提取5%-10%列入法定公益金;4、提取任意公益金;5、投资人取得投资利润。公司法定公积金累积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是否提取任意公积金由投资人决定。公司不得弥补公司亏损和法定公积金、公益金之前分配利润。第十五条劳动用工制度按国家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劳动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第七章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第十六条公司的营业期限为年,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第十七条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散:(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时;(2)股东决定解散;(3)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的;(4)公司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被依法责令关闭的;(5)因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公司无法继续经营的;(6)宣告破产。第十八条公司解散时,应依《公司法》的规定成立清算组对公司进行清算。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或者有关主管机关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第八章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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