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虑症的诊断要点

焦虑症的诊断要点
焦虑症的诊断要点

焦虑症的诊断要点

?一、焦虑症的主要特点

(1)焦虑的情绪体验;

(2)焦虑的身体表现:运动性不安; 植物神经系统的功能障碍;

(3)焦虑症状为原发非继发;

(4)没有明确的客体和具体内容出现提心吊胆和恐惧不安;

?二、焦虑症的分类

第一类:惊恐障碍

惊恐障碍又称惊恐症,是指以反复出现的、不可预期的、突然的惊恐发作为主要临床特征,并伴有持续地担心再次发作或会发生严重后果的一种焦虑障碍。

1.惊恐障碍的诊断

(1)[症状标准]:

①发作不可预测;

②在发作间歇期,除害怕再发作外,无明显症状;

③发作时表现强烈的恐惧、焦虑,及明显的自主神经症状,并常有人格解体、现实解体、濒死恐惧,或失控感等痛苦体验;

④发作突然开始,迅速达到高峰,发作时意识清晰,事后能回忆。

(2)[病程标准]

在1个月内至少有3次惊恐发作,或在首次发作后继发害怕再发作的焦虑持续1个月。(3)[鉴别诊断]

躯体疾病引发的惊恐发作症状,如心率失常、冠心病、甲状腺毒肿;恐惧症;抑郁症(等级较高,需先排除抑郁症才能诊断焦虑症)

(4)症状表现(至少存在4个)

惊恐障碍首要的核心症状是惊恐发作。主要症状有:

1、气短、呼吸困难或窒息感;

2、头晕、感到站立不稳或昏厥;

3、震颤或发抖;

4、出汗;

5、心率加速或心悸;

6、恶心或腹部难受;

7、麻木或刺痛感;

8、面部潮红或苍白、打冷战;

9、胸痛或不适;

10、喉部有哽塞感。

11、陌生感或不真实感、自我感丧失(感觉自己与周围环境分离);

12、失控感或将要发疯;

13、濒死感或死亡恐惧;

第二类:广泛性焦虑

是一种以缺乏明确对象和具体内容的提心吊胆及紧张不安为主的焦虑症。

1.主要临床相:

(1)显著的自主神经系统症状

如:口干、上腹不适、恶心、胀气、腹泻、心悸、出汗、尿频、尿激等

(2)运动不安:与肌紧张有关。

紧张性头痛、肌肉紧张痛和强直(腰背痛等)、双手轻微震颤等。

(3)焦虑的情绪体验:难以忍受的提心吊胆和紧张

①缺乏明确对象和具体内容

②担心未来

③过度警觉

2.广泛性焦虑的诊断要点

(1)符合神经症的诊断标准

(2)以持续的原发性焦虑症状为主,并符合以下两项:

经常或持续的无明确对象和固定内容的恐惧或提心吊胆;

伴有自主神经症状或运动不安。

(3)符合症状标准至少6个月。

(4)鉴别诊断:甲亢、高血压、冠心病躯体疾病继发的焦虑;兴奋药物过量和药物依赖诫断后伴发的焦虑;其他精神疾病如抑郁症或神经症(恐惧症、强迫症、惊恐发作等)伴发的焦虑。

广泛性焦虑障碍第七

广泛性焦虑障碍 一、定义 广泛性焦虑障碍(GAD)是一种以焦虑为主要临床表现的精神障碍,患者常常有原因不明的提心吊胆、紧张不安,并有显着的自主神经功能紊乱症状、肌肉紧张及运动性不安。患者往往能够认识到这些担忧是过度和不恰当的,但不能控制,因难以忍受而感到痛苦。病程不定,但趋于波动并称为慢性。 多数GAD患者合并有抑郁障碍或其他焦虑障碍,称为共病现象。常见的共病有抑郁障碍、惊恐障碍、强迫障碍等,共病造成GAD的诊断和治疗困难。 二、流行病学 GAD是最常见的焦虑障碍,终生患病率约为%%,在普通人群中年患病率%%,45—55岁年龄组比例最高,女性患者是男性患者的2倍。GAD常为慢性病程,国外资料显示患者在明确诊断前已经有10年病程者并不少见。 三、病因与发病机制 1.遗传:荟萃分析表明GAD有家族聚集性,遗传度大约为32%。 2.神经生物学: (1)神经影像学:目前研究的重点是杏仁核,研究发现GAD的青少年杏仁核体积增大,前额叶背内测体积也增加;杏仁核、前扣带回和前额叶背内测活动增加,并与焦虑的严重程度正相关;而前额叶背外侧活动相对下降。(2)神经生化 ①去甲肾上腺素的作用:去甲肾上腺素的作用?焦虑伴有警觉程度增高和 交感神经活动增强的表现,提示患者的肾上腺素能活动增加。某些可以降低去甲肾上腺素能活动的药物如可乐定,有减轻焦虑的作用。? ②?5-羟色胺的作用:??5-羟色胺释放增加时,出现明显焦虑反应。??? ③γ-氨基丁酸的作用:γ-氨基丁酸有抗焦虑的作用。焦虑也许与γ-氨基 丁酸的功能不足有关。 ④乳酸盐的作用:静脉注射乳酸盐可以引起惊恐发作,是焦虑症研究的重 大进展之一。乳酸盐的致焦虑作用已在制造焦虑模型及检验抗焦虑药物的疗效中得到应用。 ⑤另外,尚有研究发现,广泛性焦虑症患者的血浆肾上腺素、促肾上腺皮 质激素及白细胞介素Ⅱ均高于正常对照组,而皮质醇却低于对照组。待焦虑症状缓解后,上述各生理指标均恢复正常。 3.心理学理论 行为主义理论认为,焦虑是对某些环境刺激的恐惧而形成的一种条件反射。心理动力学理论认为,焦虑源于内在的心理冲突,是童年或少年期被压抑在潜意识中的冲突在成年后被激活,从而形成焦虑。在临床上,一些焦虑障碍的患者病前有应激性生活事件,特别是威胁性事件更易导致焦虑发作。近来的研究显示童年时期发展的不安全的依恋关系、对照料者的矛盾情感、父母的过度保护、被虐待和威胁、与养育者过多分离均可能是焦虑产生的原因。 四、临床表现 GAD起病缓慢,可与一些心理社会因素有关,尽管部分患者可自行缓解,但多表现为反复发作,症状迁延,病程漫长者社会功能下降。 1.精神性焦虑:精神上的过度担心是焦虑症状的核心。表现为对未来可能发生 的、难以预料的某种危险或不幸事件经常担心。有的患者不能明确意识到他担心的对象或内容,而只是一种提心吊胆、惶恐不安的强烈内心体验,称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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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南荐读】DSM-5之焦虑障碍的诊断标准 在“每当人多的时候就感到害怕,这也是一种病?”一文中,我们向大家介绍了焦虑障碍的多种分类。在本文中,将根据DSM-5内容,详细介绍较为常见的两类焦虑障碍:惊恐障碍与广泛性焦虑障碍。 “ 1.惊恐障碍诊断标准A. 反复出现不可预测的惊恐发作。一次惊恐发作是突然发生的强烈的害怕或强烈的不适感,并在几分钟内达到高峰,发作期间出现下列4项及以上症状。注:这种突然发生的惊恐可以出现在平静状态或焦虑状态。 心悸、心慌或心率加速。出汗。震颤或发抖。气短或窒息感。哽噎感。胸痛或胸部不适。恶心或腹部不适。感到头昏、脚步不稳、头重脚轻或昏厥。发冷或发热感。感觉异常(麻木或针刺感)。现实解体(感觉不真实)或人格解体(感觉脱离了自己)。害怕失去控制或“发疯”。濒死感。 注:可能观察到与特定文化有关的症状(例如,耳鸣、颈部酸痛、头疼、无法控制的尖叫或哭喊),此类症状不可作为诊断所需的4个症状之一。B. 至少在1次发作之后,出现下列症状中的1-2种,且持续1个月(或更长)时间:持续地担忧或担心再次的惊恐发作或其结果(例如,失去控制、心脏病发作、“发疯”)。在与惊恐发作相关的行为方面出现显著的不良变化(例如,设计某些行为以回避惊恐发作,如回

避锻炼或回避不熟悉的情况)。 诊断特征惊恐发作是突然汹涌而来强烈的害怕或不适,在几分钟内达到顶峰,而且在此期间,13项躯体和认知症状列表中有4项或更多症状出现。临床工作者要仔细询问惊恐发作之前或导致发作的系列事件,以及个体对惊恐发作是否有明显原因的自我判断来确定惊恐发作是不可预期的还是预期的。超过一次的不可预期的完全症状的惊恐发作,才能诊断为惊恐障碍。 患病率在美国和几个欧洲国家的总人数中,惊恐障碍成年人和青少年12个月的患病率估计为2%-3%。女性比男性更多的受到影响,比例约为2:1。性别差异始于青少年期,在14岁以前已经可以观察到。在小于14岁的童患中,惊恐障碍的患病率很低(;64岁以上老年人的患病率为0.7%,可能反应了其严重程度降低到亚临床水平。 发展与病程美国惊恐障碍的中位起病年龄为20-24岁。少数个案开始于儿童期,而45岁后起病较少见,但也有可能发生。如果该障碍未经治疗,通常病程是慢性的,但会加重和减轻。一些个体可能有阵发性的发作,在发作之间伴多年的症状缓解,而其他人可能有持续的严重症状,只有少数个体在数年内完全缓解且无后续复发。惊恐障碍的病程常常由于一系列其他障碍而变得错综复杂,特别是焦虑障碍、抑郁障碍和物质使用障碍。“ 2.广泛性焦虑障碍诊断标准A.在至少6

DSM5焦虑障碍诊断标准

焦虑障碍 分离性焦虑障碍 A.个体与其依恋对象分离时,会产生与其发育阶段不相称的、过度的害怕或焦虑,至少符合以下表现中的3种。 1.当预期或经历与家庭或主要依恋对象分别时,产生反复的过度的痛苦。 持续性和过度的担心会失去主要依恋对象,或担心他们可能受到诸如疾病、受伤、灾难或死亡伤害。 持续的、过度的担心会经历导致与主要依恋对象离别的不幸事件(走失,被绑架,事故,生病)。 因害怕离别,持续表现出不愿或拒绝出门、离开家、去上学、去工作或去其他地方。 持续和过度的害怕或不愿独处或不愿在家或其他场所与主要依恋对象不在一起。 持续的不愿或拒绝在家以外的地方睡觉或不愿在家或其主要依恋对象不在身边时睡觉。 反复做内容与离别相关的噩梦。 当与主要依恋对象你别或预期离别时,反复的抱怨躯体性症状(例如:头疼、胃疼、恶心、呕吐)。 这种害怕、焦虑或回避是持续性的,儿童和青少年至少持续4周,成人则至少持续6个月。这种障碍引起有临床意义的痛苦,或导致社交、学业、职业或其他重要功能方面的损害。这种障碍不能用其他精神障碍来根号的解释,例如,像孤独症(自闭症)谱系障碍中的因不愿过度改变而导致拒绝你家,想精神病性障碍中的因妄想或幻觉而忧虑分别,想广场恐怖症中的因没有一个信任的同伴陪伴而拒绝出门,像广泛性焦虑中的担心疾病或伤害会降临到其他重要的人身上,或想疾病焦虑障碍中的担心会生病。 选择性缄默症 在被期待讲话的特定社交情况(例如,在学校)中持续的不能讲话,尽管在其他情况中能够讲话。 这种障碍妨碍了教育或职业成就或社交沟通。 这种障碍的持续时间至少一个月(不能限于入学的第一个月)。 这种不能讲话不能归因于缺少社交情况下所需的口语知识或对所需口语有不适感所致。 这种障碍不能用一种交流障碍来更好地解释(例如:儿童期发生的流畅性障碍),且不能仅仅出现在孤独症(自闭症)谱系障碍、精神分裂症或其他精神病性障碍的病程中。 特定恐怖症 对特定的事物或情况(例如,飞行、高处、动物、接受注射、看见血液)产生显著的害怕或焦虑。注:儿童的害怕或焦虑可能表现为哭闹、发脾气、惊呆或依恋他人。 恐惧的事物或情况几乎总是能够促发立即的害怕或焦虑。 对恐惧的事物或情况主动地回避,或是带着强烈的害怕或焦虑去忍受。 这种害怕或焦虑与特定的事物或情况所引起的实际危险以及所处的社会文化环境不相称。这种害怕、焦虑或回避通常持续至少6个月。 这种害怕、焦虑或回避引起有临床意义的痛苦,或导致社交、职业或其他重要功能方面的损害 这种障碍不能用其他精神障碍的症状来更好的解释,包括:(如在广场恐怖症中的)惊恐样症状或其他功能丧失症状:(如,在强迫症中的)与强迫思维相关的事物或情况:(如,在创伤后应激障碍中的)与创伤事件相关的提示物;(如,在分离性焦虑障碍中的)离家或离开依恋者;或(如,在社交恐怖症中的)社交情况所致的害怕、焦虑和回避。 社交焦虑障碍(社交恐怖症)

ICD-10精神和行为障碍诊断标准

ICD-10精神和行为障碍诊断标准 抑郁发作 以下描述了三种不同形式的抑郁发作[轻度(F32.0)、中度(F32.l)、重度(F32 2)和(F32.3)]。各种形式的典型发作中,病人通常有心境低落、兴趣和愉快感丧失,导致劳累感增加和活动减少的精力降低。也很常见的症状还有稍作事情即觉明显的倦怠。其他常见症状是: (a)集中注意和注意的能力降低; (b)自我评价和自信降低; (C)自罪观念和无价值感(即使在轻度发作中也有); (d)认为前途暗淡悲观; (e)自伤或自杀的观念或行为; (f)睡眠障碍; (g)食欲下降。 低落的心境几乎每天一样,且一般不随环境而改变,但在一天内可显示出特征性的昼夜差异。与躁狂一样,临床表现可有明显的个体差异;青少年病人中,非典型的表现尤为常见。某些病例中,焦虑、痛苦和运动性激越有时比抑郁更为突出。此外,心境分改变也可能被易激惹、过度饮酒、戏剧性行为、原有恐怖或强迫症状恶化等附加特征或疑病性先占观念所掩盖。对于三种不同严重程度抑郁的诊断均要求至少持续两周,但如果症状格外严重或起病急骤,时间标准适当缩短也是有道理的。 以上某些症状可以提出来构成被广泛认为具有特殊临床意义的特征性表现。这些“躯体”症状(见本节引言,112页)最典型的例子是:对通常能享受乐趣的活动丧失兴趣和愉快感;对通常令人愉快的环境缺乏情感反应;早上较平时早醒2小时或更多;早晨抑郁加重;客观证据表明肯定有精神运动性迟滞或激越(为他人提及或报告);食欲明显下降;体重降低(通常定义为过去1个月里失去体重的5%或更多);性欲明显降低。一般只有肯定存在4条上述症状时,才被视为有躯体综合征。下面还要详细描述的轻度(F32.0)、中度(F32.1)、和重度(F32.2和 F32.3)抑郁发作几个类别都仅用于单次(首次)抑郁发作,若再具有抑郁发作,则应归于复发性抑郁障碍(F33.-)的亚型中。 标出不同的严重程度旨在包括不同类型精神科实践中所遇到的各种临床状态。轻度抑郁发作患者多见于初级保健机构和普通医疗机构,而精神科住院部主要处理重度抑郁患者。 与心境〔情感〕障碍伴随的自杀行为最常见的是服用处方药自行导致中毒,对此应采用ICD-10第X X章(X60-X84)的补充编码加以记录。这些编码不涉及自杀未遂与“准自杀”的区别,因为以上两种情况都属于自伤这一总类。 轻度、中度、重度抑郁之间的区分有赖于复杂的临床判断,包括症状的数量、类型、以及严重度。日常工作和社交活动的表现通常是帮助了解严重程度的有用指标;但是,个人的、社会的、文化的影响使症状的严重程度与社会功能之间并不呈现平行关系,这种影响很常见也很有力,因而将社会功能表现纳入严重程度的基本标准并非明智之举。 存在痴呆(F00-F03)或精神发育迟滞(F70-F79)并不排斥可治性抑郁发作的诊断。但由于交流的困难,诊断较平时在更大程度上依赖于客观可观察到的躯体症状,如:精神运动性迟滞,食欲及体重下降、睡眠障碍。 包含:抑郁性反应的单次发作;重症抑郁(不伴精神病性症状);心因性抑郁或反应性抑郁(F32.0,F32.1,或F32.2)

焦虑障碍诊疗规范(2020年版)

第六章焦虑障碍 第一节概述 焦虑障碍(anxiety disorder)是一组以焦虑症状群为主要临床相的精神障碍的总称。焦虑障碍的特点是过度恐惧和焦虑,以及相关的行为障碍。恐惧是指面临具体不利的或危险的处境时出现的焦虑反应,焦虑是指缺乏相应的客观因素下出现内心极度不安的期待状态,伴有紧张不安和自主神经功能失调症状。根据ICD-11和DSM-5的疾病分类,目前的焦虑障碍包括:①广泛性焦虑障碍;②惊恐障碍;③场所恐惧症;④社交焦虑障碍;⑤特定恐惧障碍;⑥分离性焦虑障碍; ⑦选择性缄默;⑧其他药物或躯体疾病所致焦虑障碍。本章的焦虑障碍包括广泛性焦虑障碍、惊恐障碍、场所恐惧症、社交焦虑障碍和特定恐惧障碍这5种常见类型。 一、流行病学 2019年发布的中国精神卫生调查(CHMS)结果显示,焦虑障碍是我国最常见的精神障碍,年患病率为5.0%,终生患病率为7.6%。焦虑障碍可发生于各个年龄,通常起病于儿童期或少年期,到成年期就诊。焦虑障碍有性别差异,女性患者是男性的2倍。随着人口老龄化,老年人的焦虑症状越来越常见,并常与抑郁症状共存。研究发现,焦虑障碍的共病率很高,可以同时共病一种或多种精神障碍。 二、病理、病因及发病机制 焦虑障碍的病因和发病机制目前仍不明确,涉及生物、心理和社会因素。生物因素包括遗传、生物节律、下丘脑-垂体-肾上腺轴(hypothalamic-pituitary-adrenal axis,HPA)功能失调、神经递质平衡失调等。心理因素包括童年经历、性格特点、生活事件等。社

会因素包括社会文化、生活节奏、经济状况等。与焦虑障碍相关的危险因素包括:焦虑障碍家族史,童年期焦虑障碍病史,童年期不良的养育方式,应激性或创伤性生活事件,女性,离异,丧偶,失业,经济困难,共病精神障碍(尤其抑郁障碍)等。 三、临床特征 焦虑障碍的临床表现为焦虑症状群,包括精神症状和躯体症状。精神症状表现为焦虑、担忧、害怕、恐惧、紧张不安;躯体症状表现为心慌、胸闷、气短、口干、出汗、肌紧张性震颤、颜面潮红、苍白等自主神经功能紊乱症状。 四、诊断和鉴别诊断 目前主要依据焦虑的临床症状群和病程来确定特定的焦虑障碍。在诊断焦虑障碍前,应做相应的实验室检查以排除躯体疾病。部分躯体疾病可以出现焦虑症状,如二尖瓣脱垂、甲状腺功能亢进等。常规的实验室及辅助检查包括:心电图、心脏彩超、甲状腺功能检查、肾脏B超,头颅磁共振等。 焦虑症状存在与否及严重程度可通过焦虑症状的评估量表评定。常用的焦虑症状评估量表包括:广泛性焦虑障碍量表(GAD-7)、焦虑自评量表(SAS)、汉密尔顿焦虑量表(HAMA)。超过50%的焦虑障碍患者伴有抑郁症状,故对焦虑障碍患者需要同时进行抑郁症状评估。常用的抑郁症状评估量表包括:患者健康问卷抑郁量表(PHQ-9)、抑郁自评量表(SDS)、汉密尔顿抑郁量表(HAMD)。 焦虑障碍患者常有一定的人格特质,故需要对焦虑障碍患者进行人格测定,以便医生更好地了解患者情况,指导治疗。常用的人格测定包括艾森克人格测定(EPQ)、明尼苏达多相人格测定(MMPI)。

焦虑症的诊断要点

焦虑症的诊断要点 ?一、焦虑症的主要特点 (1)焦虑的情绪体验; (2)焦虑的身体表现:运动性不安; 植物神经系统的功能障碍; (3)焦虑症状为原发非继发; (4)没有明确的客体和具体内容出现提心吊胆和恐惧不安; ?二、焦虑症的分类 第一类:惊恐障碍 惊恐障碍又称惊恐症,是指以反复出现的、不可预期的、突然的惊恐发作为主要临床特征,并伴有持续地担心再次发作或会发生严重后果的一种焦虑障碍。 1.惊恐障碍的诊断 (1)[症状标准]: ①发作不可预测; ②在发作间歇期,除害怕再发作外,无明显症状; ③发作时表现强烈的恐惧、焦虑,及明显的自主神经症状,并常有人格解体、现实解体、濒死恐惧,或失控感等痛苦体验; ④发作突然开始,迅速达到高峰,发作时意识清晰,事后能回忆。 (2)[病程标准] 在1个月内至少有3次惊恐发作,或在首次发作后继发害怕再发作的焦虑持续1个月。(3)[鉴别诊断] 躯体疾病引发的惊恐发作症状,如心率失常、冠心病、甲状腺毒肿;恐惧症;抑郁症(等级较高,需先排除抑郁症才能诊断焦虑症) (4)症状表现(至少存在4个) 惊恐障碍首要的核心症状是惊恐发作。主要症状有: 1、气短、呼吸困难或窒息感; 2、头晕、感到站立不稳或昏厥; 3、震颤或发抖; 4、出汗; 5、心率加速或心悸; 6、恶心或腹部难受; 7、麻木或刺痛感; 8、面部潮红或苍白、打冷战; 9、胸痛或不适; 10、喉部有哽塞感。

11、陌生感或不真实感、自我感丧失(感觉自己与周围环境分离); 12、失控感或将要发疯; 13、濒死感或死亡恐惧; 第二类:广泛性焦虑 是一种以缺乏明确对象和具体内容的提心吊胆及紧张不安为主的焦虑症。 1.主要临床相: (1)显著的自主神经系统症状 如:口干、上腹不适、恶心、胀气、腹泻、心悸、出汗、尿频、尿激等 (2)运动不安:与肌紧张有关。 紧张性头痛、肌肉紧张痛和强直(腰背痛等)、双手轻微震颤等。 (3)焦虑的情绪体验:难以忍受的提心吊胆和紧张 ①缺乏明确对象和具体内容 ②担心未来 ③过度警觉 2.广泛性焦虑的诊断要点 (1)符合神经症的诊断标准 (2)以持续的原发性焦虑症状为主,并符合以下两项: 经常或持续的无明确对象和固定内容的恐惧或提心吊胆; 伴有自主神经症状或运动不安。 (3)符合症状标准至少6个月。 (4)鉴别诊断:甲亢、高血压、冠心病躯体疾病继发的焦虑;兴奋药物过量和药物依赖诫断后伴发的焦虑;其他精神疾病如抑郁症或神经症(恐惧症、强迫症、惊恐发作等)伴发的焦虑。

国际卫生组织关于焦虑症的诊断标准

国际卫生组织关于焦虑症的诊断标准(ICD-10) 根据ICD-10[1],广泛性焦虑障碍和混合性焦虑抑郁障碍的特征分别如下: 广泛性焦虑障碍(GAD): 基本特征为泛化且持续的焦虑,不局限于甚至不是主要见于任何特定的外部环境(即“自由浮动”)。如同其它焦虑障碍,占优势的症状高度变异,但以下主诉常见:总感到神经紧张、发抖、肌肉紧张、出汗、头重脚轻、心悸、头晕、上腹不适。病人常诉及自己或亲人很快会有疾病或灾祸临头。这一障碍在女性更为多见,并常与应激有关。病程不定,但趋于波动并成为慢性。 诊断要点 : 一次发作中,患者必须在至少数周(通常为数月)内的大多数时间存在焦虑的原发症状,这些症状通常应包含以下要素: (a)恐慌(为将来的不幸烦恼,感到“忐忑不安”,难以集中注意力等);(b)运动性紧张(坐卧不宁、紧张性头痛、颤抖、无法放松); (c)植物神经活动亢进(头重脚轻、出汗、心动过速或呼吸急促、上腹不适、头晕、口干等)。 儿童突出的表现可能是经常需要抚慰和一再出现躯体主诉。 出现短暂的(一次几天)其它症状,特别是抑郁,并不排斥广泛性焦虑作为主要诊断,但患者不得完全符合抑郁障碍(F32.-)、恐怖性焦虑障碍(F40.-)、惊恐障碍(F41.0)、强迫障碍(F42.-)的标准。 包含:焦虑神经症焦虑反应 混合性焦虑抑郁障碍(MADD): 如果同时存在焦虑和抑郁障碍,但两组症状分别考虑时均不足以符合相应的诊断,此时应采用这一混合性类别。若是严重的焦虑伴以程度较轻的抑郁,则应采用焦虑或恐怖障碍的其它类别。若抑郁和焦虑综合征均存在,且各自足以符合相应的诊断,不应采用这一类别,而应记录两个障碍的诊断。从实用的原因出发,若只能作一个诊断,抑郁则应予优先考虑。若只是存在烦恼或过度担心,而没有

DSM5焦虑障碍诊断标准

焦虑障碍 分离性焦虑障碍 A. 个体与其依恋对象分离时,会产生与其发育阶段不相称的、过度的害怕或焦虑,至少符合以下表 现中的3种。 1. 当预期或经历与家庭或主要依恋对象分别时,产生反复的过度的痛苦。 2. 持续性和过度的担心会失去主要依恋对象,或担心他们可能受到诸如疾病、受伤、灾难或死亡伤 害。 3. 持续的、过度的担心会经历导致与主要依恋对象离别的不幸事件(走失,被绑架,事故, 生病)。 4. 因害怕离别,持续表现出不愿或拒绝出门、离开家、去上学、去工作或去其他地方。 5. 持续和过度的害怕或不愿独处或不愿在家或其他场所与主要依恋对象不在一起。 6. 持续的不愿或拒绝在家以外的地方睡觉或不愿在家或其主要依恋对象不在身边时睡觉。 7. 反复做内容与离别相关的噩梦。 8. 当与主要依恋对象你别或预期离别时,反复的抱怨躯体性症状(例如:头疼、胃疼、恶心、呕 吐)。 B. 这种害怕、焦虑或回避是持续性的,儿童和青少年至少持续4周,成人则至少持续6个 月。 C. 这种障碍引起有临床意义的痛苦,或导致社交、学业、职业或其他重要功能方面的损害。 D. 这种障碍不能用其他精神障碍来根号的解释,例如,像孤独症(自闭症)谱系障碍中的 因不愿过度改变而导致拒绝你家,想精神病性障碍中的因妄想或幻觉而忧虑分别,想广场恐怖症中的因没有一个信任的同伴陪伴而拒绝出门,像广泛性焦虑中的担心疾病或伤害会降临到其他重要的人身上,或想疾病焦虑障碍中的担心会生病。 选择性缄默症 A. 在被期待讲话的特定社交情况(例如,在学校)中持续的不能讲话,尽管在其他情况中能够讲 话。 B. 这种障碍妨碍了教育或职业成就或社交沟通。 C. 这种障碍的持续时间至少一个月(不能限于入学的第一个月)。 D. 这种不能讲话不能归因于缺少社交情况下所需的口语知识或对所需口语有不适感所致。 E. 这种障碍不能用一种交流障碍来更好地解释(例如:儿童期发生的流畅性障碍),且不 能仅仅出现在孤独症(自闭症)谱系障碍、精神分裂症或其他精神病性障碍的病程中。 特定恐怖症 A. 对特定的事物或情况(例如,飞行、高处、动物、接受注射、看见血液)产生显著的害怕或焦 虑。注:儿童的害怕或焦虑可能表现为哭闹、发脾气、惊呆或依恋他人。 B. 恐惧的事物或情况几乎总是能够促发立即的害怕或焦虑。 C. 对恐惧的事物或情况主动地回避,或是带着强烈的害怕或焦虑去忍受。 D. 这种害怕或焦虑与特定的事物或情况所引起的实际危险以及所处的社会文化环境不相称。 E. 这种害怕、焦虑或回避通常持续至少6个月。 F. 这种害怕、焦虑或回避引起有临床意义的痛苦,或导致社交、职业或其他重要功能方面的损害 G. 这种障碍不能用其他精神障碍的症状来更好的解释,包括:(如在广场恐怖症中的)惊恐样症状或其他功能丧失症状:(如,在强迫症中的)与强迫思维相关的事物或情况:(如,在创伤后应激障碍中的)与创伤事件相关的提示物;(如,在分离性焦虑障碍中的)离

焦虑障碍的临床诊断和治疗(诊断)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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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场景恐怖社交恐怖症症社交恐怖症特定恐怖症特定恐怖症强迫障碍急性应激障碍 2 惊恐障碍广泛性焦虑障碍焦虑抑郁混合障碍创伤后应激障碍广泛性焦虑障碍在 CCMD-3 中,焦虑性神经症包含两种类型的焦虑疾病: 惊恐障碍(Panic Disorder,PD)和广泛性焦虑障碍(Generalized Anxiety Disorder, GAD)。 2. 1 什么是惊恐发作要了解惊恐障碍首先要介绍什么是惊恐发作。 惊恐发作是指一次明确的强烈恐惧、焦虑或不适的发作期,同时伴有多个自主神经症状(如心悸、出汗、震颤、头晕等)和认知症状。 惊恐发作突然,而且很快(在 10 分钟内)达到高峰,大多持续几分钟至 30 分钟,很少超过 1 小时。 惊恐发作属于急性焦虑发作,与持续性焦虑有明显的不同。 2. 2 什么是惊恐障碍惊恐障碍又称急性焦虑障碍,其主要特点是反复突然发生非预期性(自发性)惊恐发作,或者在一次惊恐发作之后担心还会再次发作或担心发作后有严重后果(如有严重躯体疾病),或发作引起明显行为改变(如回避某些活动场所)。 60%的患者由于担心发病时得不到帮助而产生回避行为,如不敢单独出门,不敢到人多热闹的场所,发展为场所恐惧症。 虽然临床中常常观察到惊恐发作,但在 1980 年之前没有惊恐障碍这以诊断名称。

精神和行为障碍诊断标准(ICD-10)(F00-F48)

ICD-10 "精神和行为障碍诊断标准"使用说明 ICD-10 "精神和行为障碍"这一章有几种不同用途的版本。此版本《临床描述与诊断要点》适用于一般临床、教学和服务事业。 学习总引言,并仔细阅读某些类别开头的附加介绍和解释,对使用者是十分重要的。 这样做对于F23.-(急性和短暂精神病性障碍)以及F30-F39节(心境{情感性}障碍)尤其重要。鉴于长期以来关于这些障碍的描述和分类存在一些著名的难题,我们对本分类 的编制过程做了特别详细的解释。 本分类对每一障碍的主要临床特征,以及任何重要的、但持异性较差的有关特征均进 行了描述。随后,为大多数障碍提供了"诊断要点",指明确立诊断所需症状的数量和比重。诊断要点的措词使临床工作中做出诊断决定时有一定程度的变通,尤其在临床表现不充分 或资料不完整的情况下,医生不得不做出临时性诊断时。为避免重复,除那些仅与单一障 碍有关的临床描述和诊断要点外,本文还为若干组障碍提供了临床描述和一般性诊断要点。 如疾病完全符合诊断要点的各项要求,诊断即可"确立"。如仅为部分符合,那么在多 数情况下记录一种诊断也是有益的。诊断者和其他使用者应决定在这些情况下是否做出某 种不甚确定的诊断(例如,当有可能获得更多的资料时,诊断是"临时性"的;或当无法获 得更多的资料时,则是"试验性"的)。同样,关于症状持续时间的说明也应视为一般性要点,而非严格的标准;当某些特殊症状的持续时间较指定时间略长或略短时,临床医生应 根据自己的判断选择适当的诊断。 诊断要点还应有助于促进临床教学,因为它们提示了临床实践的关键所在,而诊断的 完整形式可见于大部分精神病学教科书。在研究的诊断标准并不需要更精确(因此也更严格)的情况下,诊断要点也适用于某些类型的科研项目。 这些描述和要点不具有理论意义,也不充当有关这些障碍目前的认识水平的综合说明。它们仅仅是一系列症状和评论,许多不同国家的众多顾问和专家业已同意将其作为精神障 碍分类中划分各个类别界限的合理基础。 F00-F09器质性,包括症状性,精神障碍 引言 本节所包括的各种精神障碍是基于共同的、可被证实的病因而被归入同一组的。其病因是 大脑疾病、脑损伤或其它导致大脑功能紊乱的伤害。其功能紊乱可能是原发性的,如直接 或主要影响脑的疾病、损伤和伤害;或继发性的,如某些全身性疾病和障碍,脑只是众多 受侵害的器官或系统之一。因为将所有精神活性物质所致的障碍归为单独的一节有利于临 床应用,所以酒和药物所致的脑功能障碍虽然按逻辑应属于本组,却被分类在F10-F19 之下。 尽管本节所包括的各种精神障碍具有丰富的心理病理表现,但其基本特征不外乎两类。其一,一些综合征固定的和最主要的特征或者是认知功能障碍(如记忆、智能及学习功能 障碍),或者是感觉中枢障碍(如意识和注意障碍);其二,另一些综合征最突出的表现 在知觉(幻觉)、思维内容(妄想)、心境和情绪(抑郁、高涨、焦虑)或人格和行为的 总体形式方面,而认知或感觉异常却很轻或很难被发现。与前一种障碍相比,后者归类于

ICD-10 精神和行为障碍诊断标准

ICD-10 精神和行为障碍诊断标准 ICD-10 "精神和行为障碍诊断标准"使用说明 ICD-10 "精神和行为障碍"这一章有几种不同用途的版本。此版本《临床描述与诊断要点》适用于一般临床、教学和服务事业。 学习总引言,并仔细阅读某些类别开头的附加介绍和解释,对使用者是十分重要的。这样做对于F23.-(急性和短暂精神病性障碍)以及F30- F39节(心境{情感性}障碍)尤其重要。鉴于长期以来关于这些障碍的描述和分类存在一些著名的难题,我们对本分类的编制过程做了特别详细的解释。 本分类对每一障碍的主要临床特征,以及任何重要的、但持异性较差的有关特征均进行了描述。随后,为大多数障碍提供了"诊断要点",指明确立诊断所需症状的数量和比重。诊断要点的措词使临床工作中做出诊断决定时有一定程度的变通,尤其在临床表现不充分或资料不完整的情况下,医生不得不做出临时性诊断时。为避免重复,除那些仅与单一障碍有关的临床描述和诊断要点外,本文还为若干组障碍提供了临床描述和一般性诊断要点。 如疾病完全符合诊断要点的各项要求,诊断即可"确立"。如仅为部分符合,那么在多数情况下记录一种诊断也是有益的。诊断者和其他使用者应决定在这些情况下是否做出某种不甚确定的诊断(例如,当有可能获得更多的资料时,诊断是"临时性"的;或当无法获得更多的资料时,则是"试验性"的)。同样,关于症状持续时间的说明也应视为一般性要点,而非严格的标准;当某些特殊症状的持续时间较指定时间略长或略短时,临床医生应根据自己的判断选择适当的诊断。 诊断要点还应有助于促进临床教学,因为它们提示了临床实践的关键所在,而诊断的完整形式可见于大部分精神病学教科书。在研究的诊断标准并不需要更精确(因此也更严格)的情况下,诊断要点也适用于某些类型的科研项目。 这些描述和要点不具有理论意义,也不充当有关这些障碍目前的认识水平的综合说明。它们仅仅是一系列症状和评论,许多不同国家的众多顾问和专家业已同意将其作为精神障碍分类中划分各个类别界限的合理基础。 F00-F09器质性,包括症状性,精神障碍 F10-F19使用精神活性物质所致的精神和行为障碍 F20-F29精神分裂症、分裂型障碍和妄想性障碍 F30-F39心境[情感]障碍 F40-F48神经症性、应激相关的及躯体形式障碍 F50-F59伴有生理紊乱及躯体因素的行为综合征 F60-F69成人人格与行为障碍 F70-F79精神发育迟滞 F80-F89心理发育障碍 F90-F98通常起病于童年与少年期的行为与情绪 ICD一10精神与行为障碍类别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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