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线网络管理规定A0

无线网络管理规定A0
无线网络管理规定A0

1.0目的

为合理使用公司网络资源、保证网络安全、内部信息安全,以及规范无线网络的使用,防止在无管理、无防护的状态下使用WIFI无线网络造成公司敏感信息泄露、重要数据损坏、网页劫持、电脑病毒感染、业务系统被非法控制等严重后果,保障无线网络的正常运行,加强公司网络环境安全建设,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2.0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各部门。

3.0职责

3.1本规定由行政人事部制订并执行。

4.0定义

无线网络泛指公司内具有发射信号的路由器、AP、红外线设备,及有线无线信号的无线网卡、手机、Ipad等设备。

5.0内容

5.1公司为物理线路拉搭不方便或为方便客户使用及方便管理的地方安装无线网络装置、并

为客户端电脑配备无线网卡等接收装置。

5.1.1公司内无线路由器等必须由行政部安装,并按用途设定无线名称,统一启用WPA2

安全认证,设置复杂密码;

5.1.2无线路由器、AP等设备密码不得提供给任何使用者,如需使用,请向行政部提出

请求,行政部根据情况给予连接使用;

5.1.3行政部不得私自为个人电脑、手机、游戏机等连接到公司WIFI;

5.1.4为防止被外部暴力破解或入侵,行政部须经常查看无线路由器使用情况及日志;

5.1.5行政部须关掉不常用的无线路由器、热点,必要时要关掉路由的无线广播功能;

5.1.6公司无线网络结构由行政部统一规划建设并负责管理维护,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私

自更改无线网络结构。严禁私人安装无线路由器等无线AP设备,如有需要增加无

线网络设备等,须向行政部提出书面申请,经部门领导同意后,行政部审核通过并

设置好后,方可使用;

5.1.7禁止私人安装或使用已有无线网卡登录来路不明的无线网络;

5.1.8禁止个人电脑、手机、游戏机等以暴力破解的方式加入公司无线网络;

5.1.9无线网络密码统一由行政部负责管理和设置。如密码变更,由行政部负责修改并通

知相关使用人员。

5.1.10个人电脑及个人手机设备等所用IP地址必须由行政部指定的方式设置,不可擅自

改动。

5.2无线用户入网申请登记程序

公司各部门如需使用无线网络接入服务,应统一向公司行政部提交申请,申请可以个人或部门为单位提交,申请人或部门需填写附件《无线入网申请登记表格》(下附表)登记上报批准后,统一由行政部负责开通服务。

6.0相关附件

7.0相关记录

7.1无线网络管理规定HSW-WI-HR-018-01A/0保存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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