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重和维护病人权益制度

尊重和维护病人权益制度
尊重和维护病人权益制度

尊重和维护病人权益制

Company number:【0089WT-8898YT-W8CCB-BUUT-202108】

射洪县妇幼保健院

尊重和维护病人权益制度

第一条为切实尊重和维护病人的合法权益,主动为病人提供规范、便捷、满意的服务,逐步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依据《四川省二级甲等妇幼保健院评审标准》,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第二条病人的合法权益主要包括病人的人格尊重权、知情同意权、选择权和参与权、保密权和隐私权。

第三条第三条尊重和维护病人的合法权益制度由办公室牵头组织,医务科、护理部、门诊办公室、质控办、财务科具体组织实施。

第四条第四条维护和尊重病人人格尊重权的具体要求:第五条(一)病人的人格尊重权是指病人在接受医疗服务时,不能因年龄、病种、社会地位、经济状况等因素受到歧视或不公正待遇,病人享有受到尊重的权利。

第六条(二)医务人员应当着装整洁、仪表端庄、文明用语,热情接待每一位病人,做到病人来有迎声,走有送声。

第七条(三)医务人员应帮助患者在就医过程中尽快地找到相应的科室。医院应有比较明确的医院诊治部门指南、就医流程说明和强有力的导医咨询服务和多媒体查询系统。

第八条(四)医务人员在为病人进行治疗操作和护理时,动作要轻柔,态度要和蔼,操作前要向病人解释,操作中要使用安慰或鼓励性的语言,操作后要感谢病人的配合。

第九条(五)医务人员除关心病人的病痛外,还应关心病人作为人在疾病以外的基本需要,如体面、尊重和沟通。

第十条(六)医务人员应当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切忌增加病人负担,同时要恪守医德,严禁对病人吃、拿、卡、要。

第十一条第五条维护和尊重病人知情同意权的具体要求:

第十二条(一)病人的知情同意权包括了解权、被告知权、选择权、拒绝权和同意权等。患者对自己的病情、医疗费用、医师诊断、即将接受的治疗及其效果有权知道全部真实情况,并有权决定是否同意医师提出的手术及术式、特殊检查、使用贵重药品或其他特殊治疗的建议。

第十三条(二)医务人员应当尊重患者对自己的病情、诊断、治疗的知情权利。医务人员应当如实向患者或者其家属介绍病情,包括患者所患疾病的诊断、治疗和预后。

第十四条(三)医务人员应当向病人讲明治疗其疾病的方法和效果,讲明除此治疗方法以外的治疗方案和不治疗的后果。

第十五条(四)医务人员应向病人详细解释准备为其施行手术、检查或治疗的程序和步骤及这些程序的益处和危险性,是否有其它方法替代。

第十六条(五)医务人员应让病人知道其正在使用的药物名称、剂量、服用方法、效用及可能产生的副作用。同时变更药物时应征得病人的同意。

第十七条(六)病人有权获得有关自己病况的资料。病人需要复印或者复制本人病历资料的,医院应根据《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七)医务人员应当向病人提供有关医疗服务收费的资料。如费用清单,病人如对收费有疑问,医务人员应向病人详细解释。

第十九条(八)医务人员应向病人宣传医保知识和办理医保手续的有关注意事项。

第二十条第六条维护和尊重病人选择权和参与权的具体要求:

第二十一条(一)病人的选择权包括选择医院的权利、选择医生的权利以及选择医疗方案的权利等等,在病人完全清醒并能自主作出判断的时候,这些权利就应该充分得到尊重,在病人不能行使这些权利的时候,医务人员也应该征求家属的意见。

第二十二条(二)各科室应制作比较醒目的医生、护士介绍栏,尽量比较详尽的介绍各级医护人员的情况,同时坚

持和完善病人选择医生、选择护士制度,使病人来院就医时能得到他们认为最满意的医护人员为自己服务。

第二十三条(三)医务人员应帮助患者在来院就医时尽量了解自己的病情、治疗方案以及预后状况等。

第二十四条(四)病人有权根据自己对疾病的认知理解,比较诊治方案的优劣,权衡诊治效果的利弊,自主决定是否接受某项医学决策,尤其是对有伤害、有风险的医学决策作出自主选择。

第二十五条(五)医务人员应向病人宣传医学科学知识,作好健康宣教。

第二十六条第七条维护和尊重病人保密权和隐私权的具体要求:

第二十七条(一)病人在诊治过程中透露的所有资料,医护人员都应予以保密,未经病者同意不能向第三者披露。在特殊情形下,若医生怀疑病人涉非法活动,亦可将病人资料向有关当局透露。

第二十八条(二)病人的隐私权是指病人享有不公开自己病情、家族史、接触史、身体隐蔽部位、异常生理特征等个人生活秘密和自由的权利,医院及其工作人员不得非法泄露。

第二十九条(三)医务人员在执业活动中,应当关心、爱护、尊重病人,保护患者的隐私。

第三十条(四)一般情况下,医务人员应实事求是地向病人解释病情和治疗情况,因病人有知道自己病情的权利,但要根据具体的情况或直言相告,或委婉表达。因实施保护性医疗措施不宜向患者说明情况的,应当将有关情况通知患者家属。

第三十一条(五)医务人员必须尊重病人的隐私权利,替病人保密,病人不愿陈述的内容不要追问,要以减少病人的精神压力为原则。

第三十二条第八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射洪县妇幼保健院医务科

2012年03月19日

尊重和维护病人权益制度及措施

尊重和维护病人权益制度及措施第一条为切实尊重和维护病人的合法权益,主动为病人提供规范、便捷、满意的服务,逐步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依据卫生部医院管理年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病人的合法权益主要包括病人的人格尊重权、知情同意权、选择权和参与权、保密权和隐私权。 第三条尊重和维护病人的合法权益制度由党委、行政牵头组织,医务、护理、门诊、财务、纠风具体组织实施。 第四条维护和尊重病人人格尊重权的具体措施: (一)病人的人格尊重权是指病人在接受医疗服务时,不能因年龄、病种、社会地位、经济状况等因素受到歧视或不公正待遇,病人享有受到尊重的权利。 (二)医务人员应当着装整洁、仪表端庄、文明用语,热情接待每一位病人,做到病人来有迎声,走有送声。 (三)医务人员应帮助患者在就医过程中尽快地找到相应的科室。医院应有比较明确的医院诊治部门指南、就医流程说明和强有力的导医咨询服务和多媒体查询系统。 (四)医务人员在为病人进行治疗操作和护理时,动作要轻柔,态度要和蔼,操作前要向病人解释,操作中要使用安慰或鼓励性的语言,操作后要感谢病人的配合。 (五)医务人员除关心病人的病痛外,还应关心病人作为人在疾病以外的基本需要,如体面、尊重和沟通。

(六)医务人员应当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切忌增加病人负担,同时要恪守医德,严禁对病人吃、拿、卡、要。 第五条维护和尊重病人知情同意权的具体措施: (一)病人的知情同意权包括了解权、被告知权、选择权、拒绝权和同意权等。患者对自己的病情、医疗费用、医师诊断、即将接受的治疗及其效果有权知道全部真实情况,并有权决定是否同意医师提出的手术及术式、特殊检查、使用贵重药品或其他特殊治疗的建议。 (二)医务人员应当尊重患者对自己的病情、诊断、治疗的知情权利。医务人员应当如实向患者或者其家属介绍病情,包括患者所患疾病的诊断、治疗和预后。 (三)医务人员应当向病人讲明治疗其疾病的方法和效果,讲明除此治疗方法以外的治疗方案和不治疗的后果。 (四)医务人员应向病人详细解释准备为其施行手术、检查或治疗的程序和步骤及这些程序的益处和危险性,是否有其它方法替代。 (五)医务人员应让病人知道其正在使用的药物名称、剂量、服用方法、效用及可能产生的副作用。同时变更药物时应征得病人的同意。 (六)病人有权获得有关自己病况的资料。病人需要复印或者复制本人病历资料的,医院应根据《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执行。 (七)医务人员应当向病人提供有关医疗服务收费的资料。如费用清单,病人如对收费有疑问,医务人员应向病人详细解释。 (八)医务人员应向病人宣传医保知识和办理医保手续的有关注

员工权益保护制度知识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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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1.4员工权益保护制度 1.总则 1.1目的及依据 为了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维护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之《2.4.1社会责任管理内部控制制度及指引》制定本制度。 1.2释义 本制度所称员工权益,是指员工与公司在劳动关系发生、存续、解除、终止过程中,员工依法享有的权益和利益。 1.3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股份,各分子公司参照执行。 2.劳动和经济权益保护 2.1员工的劳动和经济权利与义务 2.1.1权利 员工依法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享有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享有依法提请劳动、人事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和经济权利。 2.1.2义务 员工有遵守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德,爱护国家和单位的财产,遵守劳动纪律,努力完成生产任务和工作任务的义务。 2.2劳动合同权益保护 2.2.1公司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员工建立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关系要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员工档案存一份。 2.2.2劳动合同必须明确约定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及福利待遇、劳动纪律、合同变更条件、合同解除条件、合同终止条件以及违反合同的责任等条款。劳动合同不得含有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条款。

劳动合同双方可以约定试用期,但不得先试用后订立合同。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内。 2.2.3公司不得以缴纳抵押金、抵押物、保证金、股金、集资款或者其他名义的费用,扣留居民身份证、暂住证、毕业证等证件,作为录用、接收员工的条件。 2.2.4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应当告知员工有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权利,员工要求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公司应当与其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员工在该单位连续工作十年以上,且距法定退休年龄在十年以内的; (2)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或者“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2.5公司与员工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公司与员工未续订合同,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员工要求签订或者续订劳动合同的,公司不得与之解除劳动关系,并与员工签订或者续订劳动合同。双方就合同期限协商不一致的,合同期限从双方应当签订之日起不得少于一年。 公司与员工可以协商解除事实劳动关系。解除事实劳动关系,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和赔偿员工的经济损失。 2.2.6员工在规定的医疗期内或者女员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其劳动合同期限届满,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合同期限顺延至规定的医疗期或者女员工特殊保护期期满为止。 2.2.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员工可以随时通知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关系: (1)在试用期内; (2)公司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 (3)公司支付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或者集体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

保护患者合法权益制度及措施

保护患者合法权益制度及措施 一.患者的权益:患者的权益是指患者在患病就医期间所拥有的而且能够行使的权利和应该享受的利益。医务人员应当尊重和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 1.享有平等医疗权,不因国籍、性别、年龄、经济条件或社会地位而受 到歧视。 2.享有知情权,有权了解病情、病因、诊断、治疗计划和预后;有权知 晓手术方式、可能发生的并发症及手术风险、替代治疗方案;有权知晓药物的疗效、副作用、使用方法。 3.享有选择权,有权参与医疗安全活动,决定接受或拒绝诊疗或手术。 4.享有隐私权,未经同意,医务人员不得泄露病情资料,不得对所掌握 的患者的个人隐私进行披露、宣扬、威胁。病人的病历资料由医院妥善保管。 5.享有获得权,有权获得正确的医疗资讯,包括病情、诊断、治疗计划、 用药、饮食和护理指导咨询。有权申请自己的病历复印件、诊断证明与医疗费用明细表。 6.享有投诉权,对医院的医疗服务有任何意见或不满意,可进行投诉。 二.患者的义务: 1.主动真实的告知医护人员自身情况、既往病史、药物过敏史、传染病 史等信息。 2.在给药和进行给药之前,确定医生或护士已经确认过患者的身份,药 物名称、数量与药袋上所标示的无误,并了解正确的用药方式。 3.在签署任何医疗文件前,仔细阅读所有内容,并确定已经完全了解。 若有不了解的地方,可以请医生或护士说明。 4.遵守医院规定,配合诊断和治疗;不得服用非本院提供的药物。疾病

未愈而要求出院时,患者及家属有义务签署相关知情告知书。 三.保护患者合法权益的措施: 1. 医务人员应尊重患者的知情权、获得权、选择权、隐私权、投诉权等。保 护患者的合法权益。 2.严格执行患者知情同意告知制度以及隐私保护制度,向患者或患者指定的 代理人告知病情、诊断、治疗措施及替代治疗措施、治疗中的风险、药物可能引发的不良反应等。 3.为患者或其指定的代理人提供费用清单、病历复印件、诊断证明等合法文 件。 4.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尊重每一位患者的平等医疗权利。 5.严格遵守医疗操作规范,执行三查七对制度,保障患者医疗安全。鞠躬尽瘁,死而后已。——诸葛亮

医院尊重和维护患者合法权益制度

医院尊重和维护患者合法权益 制度 一、患者的平等医疗权 患者享受平等医疗权,凡病人不分性别、国籍、民族、信仰、社会地位和病情轻重,都有权受到礼貌周到、耐心细致、合理连续的诊治;除特殊情况外(条件不允许),医院不得拒绝患者的求医,并应提供与医院等级相适应的医疗服务;在条件不具备时,医院应依患者病情的紧急程度,对患者提供评估、紧急医疗措施及转院;同时,患者有权利获得连续性的医疗服务,医生应依需要告知患者复诊时间等保健事项。 二、患者的知情同意权。 患者有权从医生处获知有关自己病情、医生的诊断、病情的发展、医生为患者制定的医疗计划等;患者有权知道处方药物的名称,以及该药在通常情况下的治疗作用及有可能产生的副作用和正确的使用方法、用量;患者有权复印或者复制其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以及国务院卫生厅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病历资料;患者有权知道规定的医疗护理项目、药品的收费标准;患者有权要求医院对医疗费用发票予以适当的说明(或出具明细单)。 三、患者的决定、选择权 患者有权自主选择到任何一家合法医疗机构接受医疗服务;患者在任何医疗处置或治疗前,医生应告知其有关的详情:包括目的、危险性、其他可选择的方法等,以帮助患者作出决定。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患者在接受手术、特殊治疗、特殊检查、人体实验时,必须签署同意书。患者有权利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拒绝任何检查、检验或治疗、药物方法等;患者对于手术中切除的器官、遗体的使用有决定权。 四、患者的隐私权、保密权 患者的隐私权、人格尊严、宗教信仰及文化信念应获得尊重。医生非经患者同意不得泄露患者医疗上的秘密。在患者感到上述权利受到侵害时,有权立即向医护人员提出意见;医院对患者的病情资料与记录,应如同隐私权一样保守秘密。但是如用于医学上的讨论、教学、论文、科研和经验总结等方面,在不暴露患者真实身份的前提下,不受此限。 五、患者的诉讼权 在发生医疗纠纷后,患者有向医院、卫生行政部门申诉,要求将医疗过程提交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处理申请;或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等权利

维护患者合法权益制度

维护患者合法权益制度 一、定义 维护患者合法权益流程标准。患者权利包括:平等医疗权、知情权、选择权、安全权、隐私权、获得权、投诉权、参与医疗安全活动权。 二、职责 1、医务科负责制定和修订维护患者合法权益制度。 2、诊疗科室医务人员负责执行维护患者合法权益制度。 3、诊疗科室主任、护士长负责监督和检查本科室维护患者合法权益制度的执行。 4、质控科负责监督和检查各科维护患者合法权益制度的执行。 5、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定期汇总、分析患者合法权益相关制度的执行情况。 三、程序 (一)患者权利和义务 1、病人权利 (1)享受平等医疗权。凡患者不分性别、国籍、民族、信仰、社会地位和病情轻重,都有权受到礼貌周到、耐心细致、合理连贯的诊治服务。 (2)享有知情权,有权了解病情、病因、诊断、治疗计划和预后情形;有权知晓手术原因、手术成功率、可能发生的并发症及手术风险、替代治疗方案;有权知晓药物的疗效、副作用和使用方法。 (3)享有选择权,有权参与医疗照护过程,并且决定接受或拒绝诊疗或手术。 (4)享有安全权,有权在安全的医疗环境下接受诊疗照护。 (5)享有隐私权,未经同意,医务人员不得无故泄露病情资料,也不应和无关人员讨论,病人的病情资料与记录均由医院妥善保管并保密。 (6)享有获得权,有权获得正确的医疗资讯,包括病情、诊断、治疗计划、用药、饮食和护理指导咨询。有权申请自己的病历复印件、诊断证明与医疗费用明细表。 (7)享有投诉权,如果对本院的医疗服务有任何意见或不满意,可拨打投诉电话。 (8)有参与医疗安全活动的权利。 (二)患者义务 (1)如实陈述病情的义务。 (2)配合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进行检查治疗的义务(遵守医嘱的义务)。 (3)支付医疗费用及其他服务费用的义务。 (4)尊重医务人员的劳动及人格尊严的义务。 (5)遵守医疗机构规章制度的义务。 (6)不影响他人治疗,不将疾病传染给他人的义务

保护患者合法权益制度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保护患者合法权益制度 篇一:保护患者合法权益的制度 保护患者合法权益制度 一、医务人员应尊重患者的知情权、获得权、选择权、隐私权、投诉权等,保护患者的合法权益。 二、患者权利和义务 (一)患者权利1、享有人格尊重权,不因国籍,性别,年龄,经济条件或社会地位而受到歧视。2、享有知情权,有权了解病情、病因、诊断、治疗计划和预后;有权知晓手术方式、可能发生的并发症及手术风险、替代治疗方案;有权知晓药物的疗效、副作用和使用方法。3、享有选择权,有权参与医疗安全活动,决定接受或拒绝诊疗或手术。4、享有隐私权,未经同意,医务人员不得泄露病情资料,不得对所掌握的患者的个人隐私进行披露、宣扬、威胁。病人的病历资料由医院妥善保管。5、享有获得权,有权获得正确的医疗资讯,包括病情、诊断、治疗计划、用药、饮食和护理指导咨询。有权申请自己的病历复印件、诊断证明与医疗费用明细表。6、享有投诉权,对医院的医疗服务有任何意

见或不满意,可进行投诉。 (二)患者义务1、主动、真实的告知医护人员自身情况、既往病史、药物过敏史、传染病史等信息。2、在给药 和进行给药之前,确定医生或护士已确认过患者的身份,药物名称、数量与药袋上所标示的无误,并了解正确的用药方式。 3、在签署任何文件之前,仔细阅读所有内容,并确定 已安全了解。若有不了解的地方,可以请医生或护士说明。 4、遵守医院规定,配 合诊断和治疗;不得服用非本院提供的药物。疾病未愈而要求出院时,患者及家属有义务签署相关知情告知书。 三、需行特殊检查和治疗时,由责任医生用患者及家属明白的方式和语言提供诊疗信息,履行书面文件签署并存档。 篇二:保障患者合法权益制度 东一院行发[20xx]84号 东平县第一人民医院 关于下发《保障患者合法权益制度》的通知 各科室: 为了践行医院“以患者为中心,以质量为核心”的价值观,为患者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经济的医疗服务,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下发《保障患者合法权益制度》,望各科 室认真执行各项规定。

尊重和维护患者合法权益管理制度

尊重和维护患者合法权益管理制度 一、患者的合法权益指患者在患病就医期间所拥有的而且能够行使的权利和应该享受的利益,医务人员应当尊重和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患者的合法权益包括: (一)享受平等医疗权。凡患者不分性别、国籍、民族、信仰、社会地位和病情轻重,都有权受到礼貌周到、耐心细致、合理连贯的诊疗服务。 (二)享受安全有效诊疗的权利。有权在安全的医疗环境下接受诊疗照护。凡病情需要,有助于改善健康状况的诊断方法、治疗措施、护理条件,患者都有权获得。 (三)享有知情权。有权了解病情、病因、诊断、治疗计划和预后情形等;有权知晓各种诊疗方案成功率、可能发生的并发症及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有权知晓药物的疗效、副作用和使用方法等;有权知晓医疗费用(包括诊疗总费用、自费、贵重药品、高值耗材等)情况等。 (四)享有选择权。有权参与医疗护理过程,并且决定接受或拒绝诊疗或手术等。 (五)享有隐私权。未经同意,医务人员不得无故泄露病情资料,也不应和无关人员讨论患者的病情,患者的病情资料与记录均由医院妥善保管并保密。 (六)享有获得权。有权获得正确的医疗资讯,包括病情、诊断、治疗计划、用药、饮食和护理指导咨询。有权申请自己的病历复印件、医疗费用明细表。 7.享有投诉权。如果对医院的医疗服务有任何意见或不满意,有权拨打投诉专线进行投诉。 8.生命健康权:公民的生命任何人不得随意剥夺,公民有权维护自己身体组织的完整和器官的正常机能。 (二)医务人员应依法维护患者最基本的权益即有权获得适宜的医疗诊治。 (三)医务人员应尊重患者自由选择和拒绝治疗的权利。 1.患者有权根据医疗条件或自己的经济条件选择医院、医护人员、医疗及护理方案。 2.患者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精神病、传染病患者的某些情况属不允许范围)可拒绝治疗,但医师应说明拒绝治疗的危害。

班组员工安全权益维护制度示范文本

班组员工安全权益维护制 度示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班组员工安全权益维护制度示范文本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1、为保护班组员工合法安全权益,维护生产现场秩 序,促进安全生产,制定本制度。 2、安全生产管理,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 针,必须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 3、班组员工有依法获得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并应当 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 4、全面落实班组权力与班组责任。 七项班组权力的具体内容: (1)根据上级安排的安全、生产工作指标,具体安排 工作进度,分配组织员工工作,组织安全均衡生产,完成 各项工作任务; (2)在生产设备、作业现场存在重大隐患,员工生命

安全或国家财产受到严重威胁的情况下,有权停止作业,撤出危险岗位,并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 (3)班组有权拒绝任何领导干部的违章指挥和错误命令,有权制止任何人的违章作业; (4)班组对确有成效的技术革新、合理化建议和有重大贡献的员工,有权向上级建议给予表彰奖励; (5)班组对严重违犯劳动纪律、规章制度而造成重大设备、人身事故的员工或严重违法乱纪的员工,有权向上级呈报处理意见; (6)班组对企业各级领导干部实行民主监督和评议,有权向职代会和上级领导提出对干部的奖惩意见; (7)班组对企业的大政方针、发展规划及一切生产经营活动有参与建议权。 七项班组责任的具体内容: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令、

尊重和维护病人权益制度

射洪县妇幼保健院 尊重和维护病人权益制度 第一条为切实尊重和维护病人的合法权益,主动为病人提供规范、便捷、满意的服务,逐步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依据《四川省二级甲等妇幼保健院评审标准》,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病人的合法权益主要包括病人的人格尊重权、知情同意权、选择权和参与权、保密权和隐私权。 第三条尊重和维护病人的合法权益制度由办公室牵头组织,医务科、护理部、门诊办公室、质控办、财务科具体组织实施。 第四条维护和尊重病人人格尊重权的具体要求: (一)病人的人格尊重权是指病人在接受医疗服务时,不能因年龄、病种、社会地位、经济状况等因素受到歧视或不公正待遇,病人享有受到尊重的权利。 (二)医务人员应当着装整洁、仪表端庄、文明用语,热情接待每一位病人,做到病人来有迎声,走有送声。 (三)医务人员应帮助患者在就医过程中尽快地找到相应的科室。医院应有比较明确的医院诊治部门指南、就医流程说明和强有力的导医咨询服务和多媒体查询系统。 (四)医务人员在为病人进行治疗操作和护理时,动作要轻柔,态度要和蔼,操作前要向病人解释,操作中要使用安慰

或鼓励性的语言,操作后要感谢病人的配合。 (五)医务人员除关心病人的病痛外,还应关心病人作为人在疾病以外的基本需要,如体面、尊重和沟通。 (六)医务人员应当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切忌增加病人负担,同时要恪守医德,严禁对病人吃、拿、卡、要。 第五条维护和尊重病人知情同意权的具体要求: (一)病人的知情同意权包括了解权、被告知权、选择权、拒绝权和同意权等。患者对自己的病情、医疗费用、医师诊断、即将接受的治疗及其效果有权知道全部真实情况,并有权决定是否同意医师提出的手术及术式、特殊检查、使用贵重药品或其他特殊治疗的建议。 (二)医务人员应当尊重患者对自己的病情、诊断、治疗的知情权利。医务人员应当如实向患者或者其家属介绍病情,包括患者所患疾病的诊断、治疗和预后。 (三)医务人员应当向病人讲明治疗其疾病的方法和效果,讲明除此治疗方法以外的治疗方案和不治疗的后果。 (四)医务人员应向病人详细解释准备为其施行手术、检查或治疗的程序和步骤及这些程序的益处和危险性,是否有其它方法替代。 (五)医务人员应让病人知道其正在使用的药物名称、剂量、服用方法、效用及可能产生的副作用。同时变更药物时应征得病人的同意。

员工权益保障管理规定

员工权益保障管理规定文件编码(GHTU-UITID-GGBKT-POIU-WUUI-8968)

员工权益保障管理制度为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维护员工在安全生产的权利,保障员工在安全生产中的身体健康,依据《工会法》、《安全生产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1、坚持做好安全培训教育工作,及时向员工说明企业、作业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及防范措施,员工有权对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 2、公司依法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员工办理工伤社会保险。 3、公司管理人员严禁出现强令员工冒险作业行为,员工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出现违章指挥现象,员工可以直接向公司工会举报。 4、员工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可以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现场。 5、员工因安全生产事故受到损害,依法享有工伤社会保险和企业工伤待遇。 6、公司依据工会劳动保护“三个条例”,在公司、工区、班组,设立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或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工会小组设立劳动保护检查员。 7、公司工会指导、支持工区工会、监督检查员开展工作,定期听取劳动工作汇报,研究工作中的重大事项,依靠职工群众开展劳动保护工作。 8、公司工会向职工群众宣传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劳动保护方面的法规、政策,监督检查本单位执行情况,以及集体合同有关劳动保护条款的履行情况,对职工进行遵章守纪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提高职工自我防护意识和防护技能。

9、公司工会协助和督促行政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开展“三不伤害”等各种行之有效的安全活动。 10、公司工会督促行政按照国家规定发放劳动保护用品;对从事职业危害作业的职工进行健康查体;对尘肺防治工作进行监督,做好各类防暑降温工作。 11、公司工会参加本单位项目的“三同时”工作。 12、公司工会督促和协助行政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做好女工的“四期”保护和其他特殊劳动保护工作。 13、公司工会参加职工伤亡事故和职业危害的调查处理,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协助查清事故原因,提出处理意见。 14、工会劳动保护检查员及时发现制止违章,督促和协助行政整改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 15、公司培训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工会小组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 16、单位工会小组及时了解、掌握群众对劳动安全卫生工作的意见和要求,向本单位行政反映带有普遍性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督促解决。 17、各单位按时组织每“周二”的安全活动,确保员工参与安全、健康活动的机会。 18、本制度由公司工会监督执行。

患者的合法权益

2611(20页)患者的合法权益? 依法维护病人权利的制度 一、病人最基本的权利是有权获得适宜的医疗诊治; (一)享受平等医疗权,凡病人不分性别、国籍、民族、信仰、社会地位和病情轻重,都有权受到礼貌周到、耐心细致、合理连贯的诊治服务; (二)享受安全有效的诊治,凡病情需要,有助于改善健康状况的诊断方法、治疗措施、护理条件,都有权获得; (三)有权要求清洁、安静的医疗环境,并有权知道经管医生及护士的姓名; (四)有权了解有关诊断、治疗、处置及病情预后等确切内容和结果,并有权要求对此做出通俗易懂的解释。从医疗角度不宜相告的或当时尚未明确诊断的,应向其家属解释。 (五)有权决定自己的手术及各种特殊诊治手段,未经病人及家属的理解和同意,除紧急生命抢救者外,医务人员不得私自进行。 (六)有权了解各种诊治手段的有关情况,如有何副作用,对健康的影响,可能发生的意外及合并症、预后等。 二、有拒绝治疗的权利 (一)病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精神病、传染病患者的某些情况属不允许范围)可拒绝治疗,也有权拒绝某些实验性治疗。但医生应说明拒绝治疗的危害。 (二)在不违反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有权自动出院,但必须向医院和医生做出对其出院及后果不负任何责任的声明与签字。 三、有要求保密的权利 (一)病人在医疗过程中,对由于医疗需要而提供的个人的各种秘密或隐私,有要求保密的权利; (二)病人有权对接受检查的环境要求具有合理的声音、形象方面的隐蔽性。由异性医务人员进行某些部位的体检治疗时,有权要求第三者在场; (三)在进行涉及床边会诊、讨论时,可要求不让不涉及其医疗的人参加;有权要求其病案只能由直接涉及其治疗或监督病案质量的人阅读。老年病人在接受治疗的过程中,对施治科室或个人各个环节的:工作有权做出客观、恰如其分的评价,无论由谁支付医疗费用,病人有权审查其支付的帐单,并有权要求解释各项

尊重和维护患者权益制度

尊重和维护患者权益制度 第一条为切实尊重和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主动为患者提供规范、便捷、满意的服务,逐步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依据卫生部医院管理年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患者的合法权益主要包括患者的人格尊重权、知情同意权、选择权和参与权、保密权和隐私权。 第三条尊重和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制度由院办牵头组织,医务、护理、门诊、财务具体组织实施。 第四条维护和尊重患者人格尊重权的具体措施: (一)患者的人格尊重权是指患者在接受医疗服务时,不能因年龄、病种、社会地位、经济状况等因素受到歧视或不公正待遇,患者享有受到尊重的权利。 (二)医务人员应当着装整洁、仪表端庄、文明用语,热情接待每一位患者,做到患者来有迎声,走有送声。 (三)医务人员应帮助患者在就医过程中尽快地找到相应的科室。医院应有比较明确的医院诊治部门指南、就医流程说明和强有力的导医咨询服务和多媒体查询系统。 (四)医务人员在为患者进行治疗操作和护理时,动作要轻柔,态度要和蔼,操作前要向患者解释,操作中要使用安慰或鼓励性的语言,操作后要感谢患者的配合。 (五)医务人员除关心患者的病痛外,还应关心患者作为人在疾病以外的基本需要,如体面、尊重和沟通。 (六)医务人员应当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切忌增加患者负担,同时要恪守医德,严禁对患者吃、拿、卡、要。 第五条维护和尊重患者知情同意权的具体措施: (一)患者的知情同意权包括了解权、被告知权、选择权、拒绝权和同意权等。患者对自己的病情、医疗费用、医师诊断、即将接受的治疗及其效果有权知道全部真实情况,并有权决定是否同意医师提出的手术及术式、特殊检查、使用贵重药品或其他特殊治疗的建议。

职工安全权益维护制度

编号:SM-ZD-69978 职工安全权益维护制度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职工安全权益维护制度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 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 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为进一步加强职工安全权益维护工作,突出“以人为本”的理念,积极采取措施改善职工的工作环境和条件,保证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安全生产法》、《劳动合同法》、《企业工会工作条例》及《工会劳动保护工作责任制》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1.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深入现场协助抓好群众安全生产,搞好群防群治,依法监督各级行政领导安全责任制的落实,参与改建、扩建、工程的验收及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发现违章指挥,强令工人冒险作业,或者在生产过程中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有权制止作业和督促纠正。 2.按照《工会法》、《企业法》、《劳动法》等法规,赋予职工在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建设、安全奖罚、民主评议等方面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等权利。 3.保障职工的主人翁地位,在维护企业总体利益的同时,

医院患者权益维护管理制度

医院患者权益维护管理制度 1.患者的权益指患者在患病就医期间所拥有的而且能够行使的权利和应该享受的利益。医务人员应当尊重和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 2.医务人员应依法维护患者最基本的权益即有权获得适宜的医疗诊治。 (1)享受平等医疗权,凡患者不分性别、国籍、民族、信仰、社会地位和病情轻重,都有权受到礼貌周到、耐心细致、合理连贯的诊治服务。 (2)享受安全有效的诊治,凡病情需要,有助于改善健康状况的诊断方法、治疗措施、护理条件,都有权获得。 (3)有权要求清洁、安静的医疗环境,并有权知道经管医生及护士的姓名。 (4)有权了解有关诊断、治疗、处置及病情预后等确切内容和结果,并有权要求对此做出通俗易懂的解释。从医疗角度不宜相告的或当时尚未明确诊断的,应向其家属解释。 (5)有权了解各种诊治手段的有关情况,如有何不良反应,对健康的影响,可能发生意外及并发症、预后等。 3.医务人员应尊重患者自由选择和拒绝治疗的权利。 (1)患者有权根据医疗条件或自己的经济条件选择医院、医护人员、医疗及护理方案。 (2)患者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精神病、传染病患者的某些情

况属不允许范围)可拒绝治疗,也有权拒绝某些实验性治疗。但医生应说明拒绝治疗的危害。 (3)在不违反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有权自动出院,但必须向医院和医生做出对其出院及后果不负任何责任的声明与签字。 4.医务人员应尊重和维护患者的隐私权。 (1)患者在医疗过程中,对由于医疗需要而提供的个人的各种秘密或隐私,有要求保密的权利。医务人员应严守私密,不随意向外人泄漏。 (2)患者有权对接受检查的环境要求具有合理的声音、形象方面的隐蔽性。由异性医务人员进行某些部位的体检治疗时,有权要求第三者在场。 (3)在进行涉及床边会诊、讨论时,可要求不让不涉及其医疗的人参加;有权要求其病案只能由直接涉及其治疗或监督病案质量的人阅读。 5.患者有监督自己的医疗及护理权益实现的权利。 (1)患者有权监督医院对自己所实施的医疗护理工作,如果患者的正当要求没有得到满足,或由于医护人员的过失造成患者身心的损害.患者有权向医院提出质问或依法提出上诉。 (2)患者在接受治疗的过程中,无论由谁支付医疗费用,患者有权审查其支付的账单,并有权要求解释各项支出的用途。 6.医务人员应充分尊重患者的知情同意权,严格遵守院方《知情同意制度》的有关规定,履行告知义务。

关于尊重和维护患者合法权益的管理制度样本

关于尊重和维护患者合法权益的管理制度样本 1、目的 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提高医院自律行为,更好地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践行医院“以病人为中心”的核心服务理念,为患者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经济的医疗服务,增进医患间的信任和理解,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病人拥有的基本权利包括:医疗权、自主权、知情同意权、保密权和隐私权等。也就是对医务人员来说,我们有提供医疗服务,尊重病人的意愿,向病人提供必要的信息和取得病人自愿的同意,保守秘密和保护隐私的义务。 3、定义 患者的权益指患者在患病就医期间所拥有的而且能够行使的权利和应该享受的利益。医务人员应当尊重和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 4、标准规范 (1)医务人员应依法维护患者最基本的权益即有权获得适宜的医疗诊治。 ①享受平等医疗权,凡患者不分性别、国籍、民族、信

仰、社会地位和病情轻重,都有权受到礼貌周到、耐心细致、合理连贯的诊治服务; ②享受安全有效的诊治,凡病情需要,有助于改善健康状况的诊断方法、治疗措施、护理条件,都有权获得; ③有权要求清洁、安静的医疗环境,并有权知道经管医生及护士的姓名; ④有权了解有关诊断、治疗、处置及病情预后等确切内容和结果,并有权要求对此做出通俗易懂的解释。从医疗角度不宜相告的或当时尚未明确诊断的,应向其家属解释; ⑤有权了解各种诊治手段的有关情况,如有何副作用,对健康的影响,可能发生的意外及合并症、预后等。 (2)医务人员应尊重患者自由选择和拒绝治疗的权利 ①患者有权根据医疗条件或自己的经济条件选择医院、医护人员、医疗及护理方案; ②患者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精神病、传染病患者的某些情况属不允许范围)可拒绝治疗,也有权拒绝某些实验性治疗。但医生应说明拒绝治疗的危害; ③在不违反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有权自动出院,但必须向医院和医生做出对其出院及后果不负任何责任的声明与 签字。 (3)医务人员应尊重和维护患者的隐私权

尊重和维护患者权益制度与服务规范三

尊重和维护患者权益制度与服务规范 三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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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重和维护患者权益制度与服务规范 为落实尊重和维护患者合法权益,让所有患者在我院就诊、治疗过程中得到安全有效的诊治,让患者切实感受到她们的权益在就医各环节得到体现,感受到医务人员礼貌周到,耐心细致,合理连贯的医疗服务。为切实落实卫生部下发的尊重和维护患者权益制度,特制定如下具体措施: 一、维护患者享有人格尊重权与平等医疗权的制度与服务规范 1.病人的人格尊重权是指病人在接受医疗服务时,不能因年龄、病种、社会地位、经济状况等因素受到歧视或不公正待遇,病人享有受到尊重的权利。平等医疗权是指任何病人诊治时都有权得到与就诊院等级相适应的医疗和护理服务。 2.我院对所有患者应提供与三级乙等医院相适应的热情优质的医疗服务。患者、特别是急诊患者有得到及时医疗救治的权利。除特殊情况外(如确诊传染病患者),不得拒绝患者的就医。因设备及技术水平条件所限,无法提供适当医疗的,应向患者或其监护人、近亲属详细说明,并建议转诊。 3.患者有权利获得连续性的医疗服务。医生应告诉患者有关其出院后或治疗结束后的注意事项,如有需要也应告诉患者复诊、复查的具体时间。 4.医务人员应当着装整洁、仪表端庄、文明用语,热情接待每一位病人,做到病人来有迎声,走有送声;医务人员在为病人进行治疗操作和护 3

理时,动作要轻柔,态度要和蔼,操作前要向病人解释,操作中要使用安慰或鼓励性的语言,操作后要感谢病人的配合;医务人员应当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切忌增加病人负担,同时要恪守医德。 5.在门诊大厅设立(1)服务台,提供导医、分诊、打印检验报告、预约挂号、测量血压及各类咨询服务;(2)在显著位置悬挂大屏幕电子显示屏,动态公示常见检查项目名称及价格;(3)设立门诊专家及专科门诊时间一览表和医保病人、自费病人、老干部就诊流程;(4)公布医院投诉电话;(5)树立诊区指示牌等,方便病人就医。各科室应制作比较醒目的医生、护士介绍栏,尽量比较详尽的介绍各级医护人员的情况,使病人来院就医时能得到她们认为最满意的医护人员为自己服务。 二、维护和尊重患者知情权和决定权的与服务规范 1.患者的知情权包括了解权、被告知权等。患者对自己的病情、医疗费用、医师诊断、即将接受的治疗及其效果、特殊检查、使用贵重药品或其它特殊治疗,有权知道全部真实情况。病人的决定权包括选择权、拒绝权和同意权等,患者有选择医院的权利、选择医生的权利以及选择医疗方案的权利等等,在病人完全清醒并能自主作出判断的时候,这些权利就应该充分得到尊重,在病人不能行使这些权利的时候,医务人员也应该征求家属的意见。 2.医务人员要按照医院制定的<知情同意告知制度>及时告知患者病情、诊断;需要进行的进一步检查;可能发生的意外;疾病的总体预后;可供选择的和计划采取的治疗方法;该治疗方法的可能并发症、并发症的 4

煤矿员工安全权益维护制度(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煤矿员工安全权益维护制 度(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4046-76 煤矿员工安全权益维护制度(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1、参与安全生产管理权 通过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煤矿工人有权参与企业有关安全生产规划、管理制度、管理办法、安全技术措施和规章的制定;对不符合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和法律、法规规定的规章、制度有权提出修改意见。 2.安全生产监督权 职工有权对企业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情况,有关安全生产法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管理干部安全行为,作业现场安全情况,安全技术措施专项费用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3.安全生产知情权 职工有权了解企业安全情况,作业现场安全状况;有权了解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制定执行情况;有

权要求班前讲安全及安全生产注意事项;有权要求交接班交待作业地点安全情况;进入工作面前,有权要求跟班干部或带班班长检查工作面,制定具体安全措施。 4.参与事故隐患整改权 职工发现事故隐患,有权要求有关部门组织整改,并积极提出整改措施、建议和参与整改。 5.不安全状况停止作业权 当作业现场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可能危及工人生命安全并无法及时排除时,工人有权停止作业。 6.接受安全教育培训权 工人未经安全培训、教育,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未取得操作资格证书,有权拒绝上岗作业。 7.抵制违章指挥权 干部违章指挥,工人有权拒绝执行;违章操作,工人有权制止;跟班干部擅离工作岗位,工人有权向有关部门报告。 8.紧急避险权

关于患者合法权益协调处置机制

关于患者合法权益协调处置机制为了防范患者合法权益受害的发生,切实做好保护患者合法权益工作,维护正常医疗秩序,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机制。 一、患者合法权益受害的防范 患者合法权益受害重在防范,主要措施。 1、强化医务人员的法律意识、质量意识、安全意识、责任意识、依法执业意识和诚信服务意识,树立法制观念,保护患者合法权益。 2、狠抓医疗管理,提高医疗质量。医疗质量安全纳入科室综合质量考核,职能部门加强检查考核。 3、狠抓规章制度的落实,建立患者合法权益受害的防范机制。一是严格执行制度,特别是核心医疗制度,针对医疗质量管理的每一个环节,特别是容易出现患者合法权益受害的重点环节,逐一排查医疗安全隐患,逐条落实,认真整改; 二是严格考核制度。每月由医务科、护理部、等职能科室加强检查考核; 三是斗硬奖惩,决不姑息迁就,措施落实到实处。 4、加强医患沟通。一是强化以人为本,优质服务的服务理念,落实“主动问候、首诊(问)负责制”、“六心”以我真心,爱心,细心,换您放心,安心,舒心”的服务模式,从病人需求入手,主动送服务,通过召开病人座谈会,进行满意度调查等形式,及时听取病人的意见,了解病人需求、改进工作,维护患者的消费权。二是尊重患者的知情同意权。建立与病人“沟通制度”制度,坚持“以病人为

中心”,认真履行告知义务,为改善医患关系,减少医患纠纷的发生。 二、建立多途径,多部门的协调机制,保护患者合法权益(一)协调原则 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合法、和谐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责任明确、处理恰当。 (二)处理途径: (1)现场科室主动解释、沟通:一旦发生患者合法权益受害时,医务人员和科室要高度重视,以积极态度妥善处理,同时在第一时间报告科主任、护士长,并协助科主任、护士长做好沟通工作。科主任要在了解事实的基础上,负责向患者及家属做好沟通工作,尽可能化解矛盾。同时报告医务科及院领导。 (2)职能部门积极处理:根据职能分工,紧密配合,针对科室汇报或患者直接来信来访的合法权益受害,负责调查、答复、协调。 (3)依法处理:针对不能协商解决的,引入卫生行政调解或申请医调委调解,无法调解,再提起法院诉讼,依照法律程序进行处理。

维护患者合法权益培训记录

泌尿外科维护患者合法权益培训记录 时间:2015年地点:泌尿外科办公室 主讲人:主题:关于尊重和维护患者合法 权益的管理制度 参加人员: 缺勤人员:缺勤原因 缺勤人员将由负责再次传达培训主要内容:(若空间不够请自行附页) (一)患者的权益指患者在患病就医期间所拥有的而且能够行使的权利和应该享受的利益。医务人员应当尊重和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 (二)医务人员应依法维护患者最基本的权益即有权获得适宜的医疗诊治 1、享受平等医疗权,凡患者不分性别、国籍、民族、信仰、社会地位和病情轻重,都有权受到礼貌周到、耐心细致、合理连贯的诊治服务; 2、享受安全有效的诊治,凡病情需要,有助于改善健康状况的诊断方法、治疗措施、护理条件,都有权获得; 3、有权要求清洁、安静的医疗环境,并有权知道经管医生及护士的姓名; 4、有权了解有关诊断、治疗、处置及病情预后等确切内容和结果,并有权要求对此做出通俗易懂的解释。从医疗角度不宜相告的或当时尚未明确诊断的,应向其家属解释;

5、有权了解各种诊治手段的有关情况,如有何副作用,对健康的影响,可能发生的意外及合并症、预后等。 (三)医务人员应尊重患者自由选择和拒绝治疗的权利 1、患者有权根据医疗条件或自己的经济条件选择医院、医护人员、医疗及护理方案; 2、患者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精神病、传染病患者的某些情况属不允许范围)可拒绝治疗,也有权拒绝某些实验性治疗,但医生应说明拒绝治疗的危害; 3、在不违反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有权自动出院,但必须向医院和医生做出对其出院及后果不负任何责任的声明与签字。 (四)医务人员应尊重和维护患者的隐私权 1、患者在医疗过程中,对由于医疗需要而提供的个人的各种秘密或隐私,有要求保密的权利。医务人员应严守私密,不随意向外人泄漏; 2、患者有权对接受检查的环境要求具有合理的声音、形象方面的隐蔽性。由异性医务人员进行某些部位的体检治疗时,有权要求第三者在场; 3、在进行涉及床边会诊、讨论时,可要求不让不涉及其医疗的人参加;有权要求其病案只能由直接涉及其治疗或监督病案质量的人阅读。 (五)患者有监督自己的医疗及护理权益实现的权利 1、患者有权监督医院对自己所实施的医疗护理工作,如果患者的正当要求没有得到满足,或由于医护人员的过失造成患者身心的损害,

医院关于尊重和维护患者合法权益的管理制度

文档序号:XXYY-ZWK-001 文档编号:ZWK-20XX-001 XXX医院 关于尊重和维护患者合法权益的管理制度 编制科室:知丁 日期:年月日

关于尊重和维护患者合法权益的管理制度 一、患者的权益指患者在患病就医期间所拥有的而且能够行使的权利和应该享受的利益。医务人员应当尊重和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 二、医务人员应依法维护患者最基本的权益即有权获得适宜的医疗诊治。 (一)享受平等医疗权,凡患者不分性别、国籍、民族、信仰、社会地位和病情轻重,都有权受到礼貌周到、耐心细致、合理连贯的诊治服务; (二)享受安全有效的诊治,凡病情需要,有助于改善健康状况的诊断方法、治疗措施、护理条件,都有权获得; (三)有权要求清洁、安静的医疗环境,并有权知道经管医师及护士的姓名; (四)有权了解有关诊断、治疗、处置及病情预后等确切内容和结果,并有权要求对此做出通俗易懂的解释。从医疗角度不宜相告的或当时尚未明确诊断的,应向其家属解释; (五)有权了解各种诊治手段的有关情况,如有何副作用,对健康的影响,可能发生的意外及合并症、预后等。 二、医务人员应尊重患者自由选择和拒绝治疗的权利。 (一)患者有权根据医疗条件或自己的经济条件选择医院、医护人员、医疗及护理方案; (二)患者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精神病、传染病患者

的某些情况属不允许范围)可拒绝治疗,也有权拒绝某些实验性治疗。但医师应说明拒绝治疗的危害; (三)在不违反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有权自动出院,但必须向医院和医师做出对其出院及后果不负任何责任的声明与签字。 三、医务人员应尊重和维护患者的隐私权。 (一)患者在医疗过程中,对由于医疗需要而提供的个人的各种秘密或隐私,有要求保密的权利。医务人员应严守私密,不随意向外人泄漏。 (二)患者有权对接受检查的环境要求具有合理的声音、形象方面的隐蔽性。由异性医务人员进行某些部位的体检治疗时,有权要求第三者在场; (三)在进行涉及床边会诊、讨论时,可要求不让不涉及其医疗的人参加;有权要求其病案只能由直接涉及其治疗或监督病案质量的人阅读。 四、患者有监督自己的医疗及护理权益实现的权利。 (一)患者有权监督医院对自己所实施的医疗护理工作,如果患者的正当要求没有得到满足,或由于医护人员的过失造成患者身心的损害,患者有权向医院提出质问或依法提出上诉; (二)患者在接受治疗的过程中,无论由谁支付医疗费用,患者有权审查其支付的帐单,并有权要求解释各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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