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骨干教师评选方案

小学骨干教师评选方案
小学骨干教师评选方案

小学骨干教师评选方案

篇一:小学校级骨干教师评选方案(1113字)

一、指导思想:

为加强学校师资队伍建设,激励广大教师在教学和科研方面起引领示范作用,促进学校师资队伍整体素质和教育质量的整体提高,我中心小学将围绕教育局精神,按照严要求、高标准的评选原则,公开、公正地评选确定起一支质量优良、结构合理、充满活力,适应我校教育事业发展所需要的骨干教师队伍。

二、评审小组

组长:何金兴

组员:许清其(语文组)、林华民(语文组)、何坤平(语文组)、彭国亮(数学组)、何美结(数学组)、林野森(数学组)

三、评选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改革开放。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热爱小学教育事业;关心集体;具有良好的职业、社会道德,教书育人,为人师表;自觉遵守校园文明秩序。

2、具有扎实的教育理论基础和系统的专业知识,能解决本专业

教学上的一些疑难问题,能在一定范围内指导本学科的教学,且治学严谨,教学效果好。

3、能坚守在教学及教学改革的第一线,身先士卒,勇于实践。在校级以上(含校级)做过引路课、示范课或观摩课。

4、积极投入教学改革,有先进的教学理念,有较强的教育教学业务水平,课堂教学效果较明显,在学校中起积极作用,且有较大的发展空间。

5、备课认真,作业批改和学生辅导及时到位,教学质量好。

6、主动参与课题研究,积极撰写教育教学论文。

7、男教师50周岁以下,女教师45周岁以下均可报名参评骨干教师。

四、评选办法:

1、个人申报

教师本人参照条件,向中心小学评审小组自我申报并填写好《前何中心小学20XX年校骨干教师推荐表》。

2、组织推荐

基层小学可以成立评选小组,按照师德师风、教育能力等方面程序,进行考核、评选,确定骨干教师对象报送中心小学。

3、破格条件

已成为市级以上骨干教师或在市级赛课取得较好成绩的老师;20XX年6月被确认为校级骨干对象的老师。

4、评选程序

1、五个一”内容考核。为确保骨干教师含金量,中心小学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评选原则,主要从“六个一”内容考核,

评选确认13位校级骨干教师。“六个一”即一个博客、一篇论文、一篇教案、一篇说课稿、一节课、一次作业检查。考核分值一个博客5分,一篇论文5分、一篇教案5分、一篇说课稿5分、一次作业检查10分、一节课70分。

2、组织评审组对参评骨干教师“一个博客”、“一篇论文”、“一篇教案”、“一篇说课稿”等内容考核,打分。

3、组织评审组对参评骨干教师“一节课”进行听课,了解课堂教学能力,并对参评骨干教师业务检查,特别是检查作业布置与批改情况。

4、征求意见。根据以上内容考核分值,以高至低的次序,确定骨干教师,并听取教师意见,评审组确定拟评骨干教师名单,予以公示三天,听取意见。

5、公示无异议,由校务会审核决定后,推荐参评骨干教师。

篇二:小学校级骨干教师评选方案(1701字)

为了加强我校骨干教师队伍建设,发挥其带头、示范、辐射作用,提高教师整体素质,推动素质教育的实施,现制定我校校级骨干教师的评选方案如下:

一、参评对象:

1、职称:小学高级教师及以上职称

2、学历:大专及以上学历

3、年龄:50岁以下,教龄5年以上,(在本校工作满两年)。

二、评选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选拔原则

坚持“选拔与培养”相结合的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人才原则

三、评选条件

1、政治素质:

能认真履行《徐汇区教育局贯彻“上海市中小学教师守则(试行)”实施细则》。校内外为人师表,爱岗敬业,积极进取,乐于奉献,尊重学生,团结同事。

2、能力素质:

有较扎实的教育教学基础理论和一定的教学经验,善于团结协作,勇于开拓创新,具有科学精神,积极参与教改实践,注重学

科与德育工作有机结合,教育教学效果好。

3、专业素质:

有三年以上班主任工作经历或五年以上副班主任(或搭班)工作经历。在担任班主任期间,能注重学生思想教育,关心全体学生的成长,培养优秀班集体,成绩显著,经验丰富。在担任副班主任(或搭班)期间,能主动配合班主任做好学生思想政

治教育和管理工作,并在学科教学中能充分挖掘教材的教育因素,有效地进行德育渗透。教学质量高,教学效果好,能依据现代教育理论,结合本学科教育教学工作特点,开展多种形式的教学研究活动,在本学科教研活动中起骨干作用。积极参与学校各级各类评奖活动并取得较好成绩。

4、身心素质

能胜任繁重的教育教学工作,身心健康,工作时精神饱满。

5、被上级部门认定的市、区级及以上骨干教师,获得市、区级及以上优秀称号(本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教师,当年可直接认定为校级骨干教师。

四、评选组织与工作程序:

1、学校成立领导小组。小组负责组织教师申报并对申报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公布评选本校骨干教师的名额(教师总数的25%左右)、相关评选条件、政策及程序。

2、公布《光启小学校骨干教师评选方案》,明确评选的对象条件及评比标准。

3、教师对照评选条件,自愿申报,申报时间为每年的5月份。

申报时填写申报表并准备材料,上报材料包括:申报表一份,反映申报人近一年的工作(教育教学)实绩的书面材料(小结)和荣誉证书(复印件)。

4、符合条件未申报而特别优秀的,由组织推荐,本人上交相关材料。

5、校骨干领导小组审核。

根据申报人的材料,结合考核指标进行评选,在充分查阅评审材料的基础上,产生候选人,组织各层面进行民主测评,学校领导小组最终确定骨干教师名单。

6、校骨干教师名单公示三天,听取意见。

7、公布校骨干教师名单,颁发证书。

五、管理办法:

1、建立骨干教师档案管理和登记制度。

骨干教师都要登记造册,由校人事进行管理,颁发《光启小学校骨干教师证书》,在校橱窗、网站上设立展示平台。

2、建立骨干教师定期评议制度。

骨干教师要制订年度总目标和学期小目标。对照目标,每学期期末向全校教职工进行自我工作总结,反思一学期工作的成绩与不足等,接受教职工的测评,总结、评议结果记入《骨干教师登记表》。

3、加强对骨干教师的培训。

优先推荐参加各级各类培训和学习,在教育教学、教育科研等方面为骨干教师提供条件和创造环境。每学期至少上一节有质量、有研究重点的校级及以上研讨课,要求有说、评课。教案、说评课内容记入《骨干教师登记表》。

积极参与校级及以上科研课题研究,每学期至少有一篇课题小论文。将论文内容记入《骨干教师登记表》。

4、骨干教师的待遇。

享受每月津贴的待遇,享有在各项学习、培训活动时,同等条件优先考虑的待遇,享有在各种评优、评先、职称评聘中,同等条件优先评聘的待遇。

5、骨干教师聘任时间。

一年一评聘,新一届骨干教师从当年9月起至第二年8月止。

6、凡在聘任期间,没有起到模范带头作用的,没有服从工作安排的,评审小组有权随时终止对其聘任。

7、凡在聘任期间有严重违纪、违法、违反师德师风的,或工作不负责任、造成不良影响和责任事故的;或不服从工作安排、不完成工作任务的,评审小组有权随时取消对其聘任。

8、骨干教师在任职期间,如出现调离本校或因任何原因不在岗位上的,学校将停止骨干教师津贴的发放。任期内的骨干教师原则上不得进行流动。

光启小学

20XX.04

篇三:小学学科骨干教师评选实施方案(2257字)

(一)指导思想

为适应教学改革和教学发展的需要,培养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良,社会上有较大影响的“名师”队伍,实施“名师”带动战略,实现学校提出的在3—5年时间内培养一批在涟水县乃至淮安市范围内享有一定知名度、教育教学技艺精湛、师德高尚、成果显著的好教师名教师的目标,整体提升办学质量,把学校建设成为具有一流设施、一流师资、一流质量的省级名校,特制定本方案。

(二)评选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选拔原则

坚持“选拔与培养”相结合的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人才原则

坚持宁缺毋滥的原则,不超过本学科教师的15%:即

语文7人数学5人英语、信息计3人音、体、美计3人

(三)成立骨干教师考评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组长: 张栋

领导小组副组长: 嵇耀林黄杰

语文评委组组长: 罗鹏程成员:陶会郎宝堂

数学评委组组长: 徐亮生成员:曹安平张彬

英语评委组组长: 薛小平成员:李海艳韩峰

常技评委组组长: 张兆春成员:金德亮徐鹂

(四)校级学科骨干教师申报资格:

1、职称:小学一级教师及以上职称

2、学历:大专及以上学历

3、年龄:45周岁以下

4、普通话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语文教师二级甲等及以上)

5、近5年内获得县级优质课二等奖以上(含县级或有送教下乡城乡联谊等县级公开教学活动经历)

6、近5年内县级以上刊物发表论文或获得县级以上论文竞赛二等奖

7、校级领导、教辅人员、后勤不参加评选。凡被县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评为名师、优秀教师、首席教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

师的破格认同具备校级骨干教师资格(但要填好申报表上交有关证书复印件),在完成相关任务,经考核小组考核达到合格以上方能享受相关津贴。

(五)学科骨干教师评选条件:

1、政治素质:

能认真履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校内外能为人师表,爱岗敬业,积极进取,乐于奉献,尊重学生,团结同事。

2、能力素质:

有较扎实的教育教学基础理论和一定的教学经验,善于团结协作,勇于开拓创新,具有科学精神,积极参与校教改实践,注重学科与德育工作有机结合,教育教学效果好。

3、专业素质:

有三年以上班主任工作经历,能注重学生思想教育,关心全体学生的成长,培养优秀班集体,成绩显著,经验丰富。能依据现代教育理论,结合本学科教育教学

工作特点,开展多种形式的教学研究活动,在本学科教研活动中起骨干作用。积极参与学校各级各类评奖活动并取得较好成绩。

4、身心素质:工作精神饱满,身心健康,能胜任繁重的教育教学工作。

5(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扎实的业务基础,一定的学术水平。能积极参与课堂教学改革的研究,教学能力强,教学方法新,教学效果得到有关部门、同行及学生的肯定,在校内外有一定的影响和知名度。

6(能积极参与学校教科研工作,并能承担课题研究,为提高学校的教学质量发挥作用。在利用开发学校课程资源方面率先尝试并起示范、带动作用。

(六)骨干教师的管理

学校将对校骨干教师实行动态管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

1、建立骨干教师档案管理和登记制度。

骨干教师都要由档案室登记造册,由校教科室进行管理,颁发《涟水县实验小学校骨干教师证书》,在校橱窗、网站上设立骨干教师专栏。

2、建立骨干教师定期考核制度。

制订骨干教师学期考核细则。对照目标,每学期期末由校骨干教师考核测评小组进行对照细则考核,总结、评议结果记入《骨干教师登记表》

3、加强对骨干教师的培训。

优先推荐参加各级各类培训和学习,每学期将所学内容向全教会开设讲座一次。

4、发挥骨干教师示范、带头作用

在教育教学、教育科研等方面为骨干教师提供条件和创造环境。每学期至少上一节有质量,有研究重点的校级及以上研讨课或展示课,要求有说评课。教案、说评课内容记入《骨干教师成长记录袋》

积极参与校级及以上科研课题研究,每学期至少有一篇课题小论文。将论文内容记入《骨干教师成长记录袋》

5、不断提高骨干教师的待遇。

(1)享受津贴的待遇(考核小组根据考核细则,对每位骨干教师进行考核评定优秀:2人,良好:4人,合格:完成规定任务者,不合格:未完成规定任务者无津贴。津贴标准:优秀享受150%,良好享受120%,合格享受100%)

(2)享有在各项学习、培训活动时,同等条件优先考虑的待遇

(3)享有在各种评优、评先、职称评聘中,同等条件优先评聘的待遇

6、骨干教师聘任时间

每两年一评聘,每一学期一考核,凡学期考核中不合格的,取消其骨干教师称号,不享受相关津贴。

7、其他

凡在聘任期间,没有起到模范带头作用的,没有服从工作安排的,评审小组有权随时终止对其聘任。凡在聘任期间有严重违纪、违法、违反师德师风的,或工作不负责任、造成不良影响和责任事故的;或不服从工作安排、不完成工作任务的,评审小组有权随时取消对其聘任。

(七)骨干教师评选程序

1、公布《涟水县实验小学校骨干教师评选方案》,明确评选的对象条件及评比标准。

2、教师对照评选条件,自愿申报。

申报时填写申报表并准备材料,上报材料包括:申报表一份,反映申报人近5

年的工作(教育教学)实绩的书面材料和荣誉证书(复印件)。

3、校骨干教师评选领导小组审核。

根据申报人的材料,结合考核指标进行评选,在充分查阅评审材料的基础上,产生候选人。

4、领导小组根据报名情况进行课堂教学说课、上课竞赛,组织专家评委打分评选,最终确定拟认骨干教师对象。

5、公布校骨干教师名单,颁发证书

(八)日程安排

1、方案公布:3月10日(张贴同时挂网)

2、个人申报:3月10日—3月15日

3、产生候选人:3月16日

4、举行说课上课竞赛:3月18-25日

5、学校公示:3月28日

6、大会宣布,颁发证书

涟水县实验小学

二〇XX年二月

篇四:小学骨干教师评选方案(2401字)

为进一步加大教师队伍建设力度,激励广大教师的工作热情,促进教师持续不断地发展、成长,表彰在教育教学中有突出成绩的教师,特制订《上饶市第五小学校级骨干教师评比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提升教师素养为目标,建构骨干教师梯队,实现教师结构、学科结构以及教学资源的最优化。

二、骨干教师培养对象的评比条件

(一)基本条件

1、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满3年,并在本校工作满一年的在职专任教师。

2、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模范履行教师职责,师德高尚。无违纪违规行为,无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现象,无安全责任事故,无旷工旷课行为,无经核实的学生和学生家长投诉;在学校组织的各种调查中反响较好。

3、基础工作扎实,能积极、主动承担学校分配的各项工作(包

括教育教学任务、班主任工作、少先队辅导员工作、代课、指导新教师等)并尽力完成,顾全大局。

4、全学年累计请事假不超过一周,病假不超过50天(法定婚假、丧假、产假除外)。

5、教育教学成绩突出。胜任所教学科各年段课程,学科教学水平较高,同行公认,所承担的学科教学质量优异或者进步明显,各项指标均达要求。(具体考核方法由学校课程部根据当年度实际情况确定);所上示范课、观摩课等获校级以上表彰。周课时量不少于10节,校级领导不少于4节。

6、带头上好公开课、研究课、观摩课,每学期要上好不少于一节的公开课或研究课(不包含评优课)或者承担一次不少于40分钟的专题讲座。也可以是以个人为主辅导的一节获区级二等奖以上的课。

7、带头进行教改实验,主持了校级以上(含校级)立项实验课题,或参加了区级以上立项课题,并认真实践、按时结题,课题资料齐全。近五年城区教师至少在市级以上公开刊物发表一篇论文。

8、熟练掌握和应用信息技术等现代教育手段。能熟练制作课件并利用多媒体上课,每学期在校教学资源建设中心或省基础教育资源中心网站上传原创教育教学资源,或有作品在区级以上课件评比中获奖。

9、参加上级教育行政、业务部门组织的业务评比或者辅导学生参加上级教育行政、业务部门组织的竞赛活动有至少一项在区级获奖。

10、学校行政人员中的骨干教师培养对象,还必须认真完成所分管的工作任务。(具体要求可参照学校相应部门的岗位职责)。

(二)优先条件

1、承担班主任或者队工作认真、负责,所带班级的班风班貌良好或者进步明显的区级以上优秀班主任(辅导员)。

2、承担学校中层领导,职权范围内工作认真负责成绩明显。

3、长年带校级兴趣小组并坚持每天早或晚训练,学生参赛成绩良好。

4、承担学校教研组长并及时、负责地完成常规工作。

5、承担区级或市级(含市级以上)公开课、观摩课、专题讲座,反映良好。

(三)参考条件

由学校骨干教师评议小组根据被评议对象一年的整体工作情况作适当调整。对于有重大工作失误或者违规违纪行为但又不宜公开的问题,可以直接取消参评资格。对于在某些方面有重大贡献的老师可以适当照顾。但必须由全体骨干教师评议小组投票表决。

(四)否决条件

1、在当学年中有违纪违规行为,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现象,安全责任事故,旷工旷课行为,经核实的学生和学生家长投诉等现象之一的,一票否决。

2、评议过程中有经核实的不正当的拉票行为的,取消参评资格。

三、骨干教师名额分配

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数量按全校学年年报教职工人员总数的20%计算。

四、骨干教师评比方法

(一)骨干教师的评议方法

1、骨干教师评议以在满足基本条件的前提下择优选拔为原则,一年一评,可连评连任,任期三年;评议时间为每学年结束阶段。

2、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工会主席为副组长的骨干教师评议小组,评议小组成员由党、政、工、教师代表组成。

3、在确定为骨干教师后,若发生违反基本条件的情况,骨干教师评议小组有权利根据情节的严重程度和认识态度以投票表决的形式取消骨干教师称号并终止其所享受的福利待遇。

4、在确定为骨干教师后一学年内,若未完成该学年基本条件规定的各项任务,则取消下一届骨干教师参评资格。

(二)骨干教师的评比程序

1.个人申报。截止时间:20XX年12月1日

2.阶段性考核。学校成立“校级骨干教师”评审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朱有礼

副组长:梅爱琴程敏卢剑徐金凤

成员: 程瑛肖红万俊舒烈军陈晓菁周莹涂利群

3.申报教师提交申报表,并上报近三年来的教育教学成果。上报截止时间:12月1日

4、由课程部核实骨干教师申报表并盖章,提交校骨干教师评议小组,再次核实、讨论,认定参评资格。

5、召开全校教职工大会,由申报教师向本校教师陈述个人学年工作情况。

6、下发骨干教师候选人基本情况汇总表,组织民主测评。

7、校骨干教师评议小组根据投票情况综合考评,并公示。

8、对公示对象若无异议则在公示结束后正式下文确定;若有异议则由骨干教师评议小组进一步核实,并根据核实情况最终决定。

五、骨干教师享受的权利与待遇

(一)骨干教师的权利

1、骨干教师享有优先参加各级各类培训活动的权利。

2、骨干教师享有优先安排结对指导教师的权利。

3、经考核后,被评定为骨干教师的老师,在学校评职、聘任、学习进修、职务晋升和高一级荣誉称号评比时优先推荐。

4、获得骨干教师荣誉称号的教师,当年度享受500元/年的专项津贴。

5、区学年学科带头人从骨干教师中评选产生。

(二)骨干教师的义务

1、模范完成骨干教师评比条件中的各项基本任务。

2、每学期至少有一篇论文在区级或区级以上业务部门组织的评比中获奖。

3、每学年向全体教师(以学科线为单位),开设一节汇报课和专题讲座。

六、其它事项

1、在任骨干教师期间,出现未完成骨干教师义务的情况,由学校根据情节轻重,作出取消下学年参评资格或者当学年其享受的骨干教师权利(从事件发生月算起)。

2、教师参评的获奖情况只适用于该奖项的最直接承担人。

3、已经取得区级以上骨干教师(或学科带头人)的教师不在此申报范围之内。

七、本方案提交教代会讨论,自通过之日起开始实行,未尽事宜由学校骨干教师评议小组讨论决定,并由校长负责解释。

学校骨干教师培养方案

中心小学骨干教师培养实施方案 名校要有名师来支撑,学生的成功来自教师的成功。为了全面提高教师素质,促进其专业化发展,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良的骨干教师队伍,推动学校的教育改革和发展,把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推上一个新的台阶,经研究决定,启动培养跨世纪骨干教师“名师工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较高的师德修养,师德高尚,教书育人。 2、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认真学习并掌握教育学、心理学理论,确立科学的学生观和全面的质量观。 3、具有扎实的教学基本功,教学质量较为显着。 4、具有一定的教育科研能力,善于总结经验,撰写论文、教育教学反思;能独立制作教学多媒体课件; 5、能胜任循环教学工作,具备小学一级教师职称。 二、培养目标: 在校期间,力争培养名校级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中青年骨干、教坛新秀),1名枣庄市级各类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中青年骨干、教坛新秀),5名扬州市级各类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中青年骨干、教坛新秀)。 三、具体要求: (一)校级骨干教师,具体达到下列要求: 1 .能胜任至少一个循环(小循环或大循环),并能承担起校内有关大型活动的组织、筹划工作; 2.有一年以上班主任工作经验(副班主任为二年),所带班级班风正、管理效果好; 3.在校以上评优课或基本功竞赛、教学大比武等业务竞赛中获奖(其

中校级必须是二等奖以上),每学期至少上一节校级以上公开课; 4.能承担校级以上(含校级)的研究课题,并取得一定的成果,每学期能独立制作一个高质量的多媒体教学课件; 5.能积极参加学校读书活动,每学期阅读教育专着不少于3部,撰写读书笔记。 6.每学期至少有一篇教育、教学论文在枣庄市级获三等奖以上,或校级获二等奖以上或公开发表。 (二)枣庄市级骨干教师具体达到下列要求: 1、枣庄市级骨干教师在校级骨干教师相应类别中产生。 2、评选条件参照江都市骨干教师评选条件。 四、培养措施: 1、聘请市内外、校内外专家、骨干成立学校“名师工作室”,对骨干教师实行集体辅导与个别指导。 2、不同类别骨干教师可自行拜请学校“名师工作室”专家、骨干作为自己的“导师”,建立长效培养机制。 3、利用网络、媒体、交流活动等平台每年聘请2-3位市内外有影响的教育专家来校讲学。 3、建立骨干教师成长袋,对骨干教师进行目标、跟踪管理,年初要有个人年度发展目标,年末有达标考核评比。 4、建立学习型组织,开辟青年教师论坛,围绕学校教育改革工作中的热点问题,进行专题研讨,促进其专业化发展。 5、开展校本培训,培训的目标是培养适应现代化教育需要的研究型教师,运作的基本程序:分类定向、专家指导、专题研修、成果展示、反思总结。 ?五、组织领导: 学校学科骨干教师领导小组:

优秀教师评选方案教学文案

优秀教师评选方案

优秀教师评选方案 为进一步完善我校的各项管理机制,加强教师队伍建设,调动教师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学校决定每年教师节期间进行一次“优秀教师”评选工作。 一、评选对象 师德高尚、业务精湛、教育教学成绩突出的在职专任教师。 二、评选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师德高尚。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作风正派,严于律己,为人师表,关心集体,团结集体,勇挑重担,乐于奉献。 2、热爱学生,耐心帮助问题生和学困生,关心学生的身心健康,与学生家长联系密切,共同做好学生的思想教育和问题生、学困生的转化工作。 3、掌握一定的学科基础理论和基本技能,通晓所教学科的课程标准,教学效果好,所教学科在各级调研中“三率”达标,达校上游水平。能承担或指导青年教师开展校级以上级别的评优课、研究课和示范课,且成效显著。 4、具有符合规定的学历。积极参加继续教育,完成相应课时数(48学时/年)。积极探索现代教育技术与学科融合的教学。每年至少精读一部教育类专著,且有一定数量的读书笔记。认真参加教育教学叙事故事,且在评比中获“良”以上。

5、结合教育教学工作中的实际问题,积极参加课题研究,参与区级以上课题研究工作,撰写的论文获得区二等以上奖励;积极参加校本研修,在校教学基本功考核中获“合格”以上;在区级以上业务部门组织的各类比赛(含辅导学生参赛)中成绩优异。 一票否决: 1、有体罚、变相体罚现象的; 2、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 3、有违规补课或从事营利性家教服务的; 4、有其他在学校、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言行。 三、评选办法: 1、校级优秀教师根据当年考核情况,由各年级组依据上述条件,严格考核后择优推荐。每个年级组推荐4—5名候选人。 2、学校将在各年级组和主管部门共同研究确定的优秀教师候选人中,择优评选出20名校级优秀教师。 3、每学年末年级组长将推荐名单报校长室审查,校长室审核后报学校考评委员会研究确认。 四、表彰与奖励: 1、学校颁发荣誉证书和一定的物质奖励。 2、区级优秀教师在校级优秀教师中产生。 五、本规定自2009年9月1日起执行,未尽事宜由校长室负责解释。

涟源市三一学校骨干教师评选方案

涟源市三一学校首届骨干教师 评选方案 为了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根据娄底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娄底市中小学幼儿园骨干教师管理暂行办法》并组织开展首届中小学骨干教师评选的通知以及学校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评选领导小组 组长:李乐 副组长:邓海泉廖建军彭又才 成员:梁贱桂周殿飞周良易红波周迎宾 教师代表两人 二、评选范围对象 骨干教师评选范围对象为我校在职在岗教师。 三、评选认定名额 校级骨干教师按教职工总数的10%进行评定。按量化评分结果排名先后顺序,从校级骨干教师中推荐县级骨干教师参评对象(教职工总数的3.5%)。在职在岗的省特级教师、省教育厅评选认定的中小学“未来教育家”和精英教师培养对象直接认定为市级骨干教师,不占评定名额。 四、评选工作流程 1、个人申报:符合条件的教师在规定日期内向学校提出申请并按要求提交申报材料和原始证件。 2、校级评选:评选领导小组根据评选方案和教师申报材料,对

参评对象进行量化评分。按量化评分结果排名先后顺序和评选名额,认定校级骨干教师。 3、择优推荐:按排名先后顺序,从校级骨干教师中推荐县级骨干教师参评对象。 五、参评基本条件 教师必须满足下列基本条件,方可参加骨干教师评选: 1.近3年内,无党纪政纪处分,年度考核无“不合格”。 2.具有相应层次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具有初级及以上教师职称,初中教师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小学教师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 3.必须是在职在岗教师,教龄至少3年,校龄至少1年。 4.普通话达二乙(语文教师二甲)以上,参加了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或计算机培训获得高级证书。 5.申报者的任教科目、反映其教育教学能力与业绩的相关材料必须与申报学科一致。 6.参加县(市)级及以上教学比武(包括优质课比赛、片断教学比武、录像课、说课),获二等奖及以上奖励。 7.保证申报材料及相关证件真实可靠,否则取消评选资格。 六、量化评分细则 量化评分总分为100分,其中政治思想10分、学识资历10分、业务能力40分、教学业绩40分。 (一)政治思想(10分) 优秀教师(教育工作者、校长、班主任、工会工作先进者、优秀

校级骨干教师评选办法

欢迎阅读 会潭中心小学骨干教师评选方案 为优化我校教师队伍结构,促进教师的师德修养和专业成长,发挥骨干教师的示范、辐射和带动作用,全面提高我校师资队伍的整体素质,进而提高学校的教育、教学品质,特制定本办法。同时本方案也是学校推荐县级骨干教师培训对象的依据。 一、学校骨干教师考评小组: 组 长:何云峰 组 123 4(1)(2(32(1(2)送交行政会议讨论确定,并在全校公示候选人名单,公示时间3天。公示期间,学校、教研组可接受实名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公示结束后,学校骨干教师考评小组将组织评估活动。 3、考核评估 (1) 课堂教学评估:上一节全校性的展示课也是考评课(学校考核小组成员参与听、评课,并对上课人员打分。)(满分30分) (2)教师的加分项。(实得分来计算) (3)学校骨干教师考评小组根据以上的1—2项的总得分初步确定骨干教师名单;

(4)送学校行政会议讨论通过; (5)在校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公示期间,学校行政会议可接受实名提出的意见和建议;(6)公示结束后,校长签名公布骨干教师名单并颁发聘书; (7)学校骨干教师享受待遇并履行相关职责。 四、评选条件 1、必达条件: (1)参评人员必须是本校在职在岗教师。

8、任职期间根据具体情况给与外出考察学习的机会,并在考察结束后写出考察报告并在全校范围内交流,达到共享。 (二)权利与保障 1、学校为骨干教师创造必要的条件,协助骨干教师科学合理地发挥领头羊的作用。 2、学校将组织骨干教师进行交流、讲学活动,有计划地选派部分骨干教师在学校内或校际交流,为学校师资队伍建设和全面提高教育质量作贡献。 3、学校为骨干教师业务进修积极创造条件,提供方便,根据实际情况,优先安排他们参加有关学术交流、考察学习和业务进修等。

小学骨干教师管理考核办法

小学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管理办法 一、总则 1、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是教师队伍中德才兼备的优秀人才,是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中起骨干带头作用的教师,是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和课程改革的中坚力量。为充分发挥其示范表率和指导带动作用,进一步科学化、规范化管理骨干教师队伍,根据省市区骨干教师管理办法,结合我校实际,制订本办法。 2、本办法旨在加强我校的青年骨干教师队伍建设,为能使我校教师队伍在现有基础上有一个更大提高,成为较具实力和竞争力的师资队伍。 3、本办法包括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的职责与待遇、考核与管理两个方面的内容。 4、国家、省、市、区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由学校管理,履行职责。待遇由上级任命部门支付,校级由学校给予物质或精神奖励。 二、职责与待遇 4、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的权利与义务、待遇与职责要相统一。在教育教学活动中要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教书育人,积极承担并圆满完成学校安排的各项教育教学任务;积极带头参加教育教学研究,开展课程改革实验,在本学科领域进行较为积极的探索实践,学科教学水平和教学成绩保持领先水平;加强自身的专业技能训练,掌握先进的教育教学手段,能够独立完成或组织完成学科的现代化课件的制作和应用,并帮助同学科的教师提高课堂教学水平与教学质量;积极撰写教育教学论文与心得,参加上级组织的论文、课件、教学方案设计的评比活动,或在报刊杂志发表论文。 5、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的职责 (一)学科带头人应认真履行下列职责: (1)、主持或参加一项省、市(区)、校级课题研究,并取得研究成果。(2)、承担学校教学研究工作或带头参与某学科研究,并富有成效。 (3)、每年至少撰写教学论文一篇。 (4)、每学年承担一次市、区(校)级示范课,并参与师资培训工作。

学校优秀教师评选方案

学校优秀教师评选方案 为了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教学积极性,不断提升我校教育教学水平,鼓励教师积极投身教学工作,表彰在教学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教师,特制定优秀教师评选方案。 一、评选范围 评选范围:积极承担并认真完成我校教学任务的在职在岗教工。 二、评选条件 (一)师德要求 1.符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要求,爱国守法、爱 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终身学习,严守纪律,乐于奉献。 2.教师个人行为有益于学校声誉。 (二)教学业务 1.教学常规工作完成好。 2.积极承担教学任务,工作量饱满,积极参与学校 组织的教研教改活动。 3.能积极参加本学期学校组织的各种学习、集会、 升旗等集体活动。 4.能严格执行上、下课时间,不旷课。 5.能积极完成各种计划和总结。

6.按质、按量出色完成课堂教学工作,班级反映好, 学生评价高。 7.坚持教书育人,关心学生,注重学生品德教育, 积极参与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 8.积极投身工作,在学校本课程建设中作出突出成 绩,得到相关部门积极肯定。 (三)教学效果 1.任教班级学科考试成绩的优秀率、平均分好。 2.采取因材施教,注重学生分类指导和个别辅导,学科学生进步显著,学科竞赛成绩好。 3.刻苦钻研教学业务,在教育思想、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等方面的改革有明显成效。 4.勇于开拓创新,不断改革进取,形成一定的教学特色、风格,其教法在校内形成良好影响。 三、凡在本年度教学工作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该年度优秀教师评选。 1.不服从我校教学任务安排。 2.发生过教学事故。 3.病假、事假累计超过10天或有旷工行为。 4.无故不参加学校组织的教研活动。 5.受到学校纪律处分或违反法律法规。 三、评选程序

骨干教师评选实施方案

红谷滩新区九龙湖学校学科骨干教师评选实施方案 (试行稿) 一、指导思想 为适应教学改革和教学发展的需要,培养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良,有较大影响的“名师”队伍,实施“名师”带动战略,实现学校提出的在3—5年时间内培养一批在红谷滩新区乃至南昌市范围内享有一定知名度、教育教学技艺精湛、师德高尚、成果显著的好教师名教师的目标,整体提升办学质量,把学校建设成为具有一流设施、一流师资、一流质量的名校,特制定本方案。 二、评选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选拔原则,坚持“选拔与培养”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人才原则,坚持宁缺毋滥的原则,每次评选不超过学校教师总人数的10% 三、成立骨干教师考评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黄作民 成员:朱美凤黄书生吴小国熊玉琴 四、校级学科骨干教师申报条件 1.职称:小学二级教师及以上职称; 2.学历:大专及以上学历; 3.年龄:45周岁以下; 4.普通话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语文教师二级甲等及以上; 5.近3年内获得区级优质课二等奖及以上或有下校视导等区级

公开教学活动经历; 6.近3年内市级以上刊物发表论文或获得市级以上论文竞赛二等奖; 7.凡被区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评为名师、优秀教师、首席教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的破格认同具备校级骨干教师资格(但要填好申报表上交有关证书复印件),在完成相关任务,经考核小组考核达到合格以上方能享受相关待遇。 五、学科骨干教师评选条件 1.政治素质 能认真履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校内外能为人师表,爱岗敬业,积极进取,乐于奉献,尊重学生,团结同事。 2.能力素质 有较扎实的教育教学基础理论和一定的教学经验,善于团结协作,勇于开拓创新,具有科学精神,积极参与校教改实践,注重学科与德育工作有机结合,教育教学效果好。 3.专业素质 有两年以上班主任工作经历,能注重学生思想教育,关心全体学生的成长,培养优秀班集体,成绩显著,经验丰富。能依据现代教育理论,结合本学科教育教学工作特点,开展多种形式的教学研究活动,在本学科教研活动中起骨干作用,积极参与学校各级各类评奖活动并取得较好成绩。 4.身心素质

中小学骨干教师推荐评选办法【可编辑版】

中小学骨干教师推荐评选办法 中小学骨干教师推荐评选办法 为做好我联校20xx年评选工作,拟定如下实施办法。 一、基本情况 1、省学科带头人:区下达我联校学科带头人名额小学、幼儿园各1名。实际申报0人。 2、省骨干教师:区下达我联校学科带头人名额小学、幼儿园各1名。实际申报小学2人,超出指标1人;幼儿园申报0人。 二、评选范围及对象 省级学科带头人从教学一线的省级骨干教师或省级教学能手或市级学科带头人中选拔;省级骨干教师从教学一线的省级教学能手或市级学科带头人或市级骨干教师或市级教学能手中选拔。 三、评选条件 ⑴省级学科带头人: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和《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学历;年龄在50周岁以下;从事教学工作满15年以上;担任班主任工作累计5年以上;小学应分别具有小学高级职称;具有崇高的职业道德和奉献精神,善于运用先进的教育理念管理学生;指导青年教师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和教科研能力,作过两次以上区级以上公开示范课或教师培训讲座;积极参加继续教育学习且成绩优秀;具有扎实教学基本功和系统的基础理论知识,持有英特尔培训合格证书;教育教学观念新,带头参加教学改革,教育教学效果好,成绩突出;农村学校教师须有区级以上论文或优秀教学成果奖。

⑵省级骨干教师: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和《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学历;年龄在40周岁以下;从事教学工作满10年以上;担任班主任工作累计3年以上;小学应分别具有小学一级以上职称;具有崇高的职业道德和奉献精神,善于运用先进的教育理念管理学生;积极参加继续教育学习且成绩优良;持有英特尔培训合格证书;教育教学观念新,带头参加教学改革,教育教学效果好,成绩突出;农村学校教师须有联校级以上论文或优秀教学成果奖。 四、评选原则 省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评选工作原则是; 1、坚持标准,保证质量,优中选优,宁缺勿滥; 2、坚持评审与考核相结合,注重工作实绩; 3、坚持“四公开一监督”,即政策公开,指标公开,考核成绩公开,评审结果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4、评选中对积极承担镇级以上公开课的申报教师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 五、评审程序 1、教师个人申报; 2、联校依据本次评选计分办法进行量化考核,公示后上报区教育局; 六、评选办法 本次评选工作采取定量评价的办法进行,坚持正确导向,紧扣评审条件,实行量化评分,突出竞争,做到公平公正,确保优中选优。 1、定量考核:确定考核目标内容,根据个人申报资料进行量化评分,按得分高低确定初步人选。考核项目为:近5年镇级以上行政表

小学骨干教师评选方案

小学骨干教师评选方案 为切实加强和改进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激励广大教师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加快我校教师专业化成长的步伐,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经行政会研究,报理事会批准,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1、学校成立骨干教师评审小组 组长:*** 成员:****** 2、学校成立骨干教师评选监察小组 组长:*** 成员:****** 二、评选办法 1、成立学校评选校级骨干教师评审小组并制定评选方案和管理办法。 2、公布校级骨干教师评选方案和管理办法。 3、教师自荐,填写申请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4、评审小组进行资格审查,按照评选条件,通过定性初选和定量考核,结合教师日常工作情况,确定校级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候选人名单,交监察组审核。 5、公示评选结果。 三、评选对象 教龄满1年以上、校龄满1年以上的一线教师。 四、评选条件

(一)定性描述 1、具有良好的师德修养,模范履行教师职责,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2、具有良好的专业素质和较高的专业技能,在本专业的教育教学中能力较强者。 3、在教育、教学、科研等方面成绩显著: (1)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有自己的教育和教学特点。在教育教学中能够充分体现课改的新理念,教育教学成绩在同专业或者相类似岗位的群体中领先。 (2)在教研组中起带头、引领和示范辐射作用。 (3)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在教育科研中勇于创新,认真撰写教学反思和科研论文,积极参与课题研究,在市级及以上报刊杂志发表过教育科研成果(论文)或教育科研成果(论文)获市级及以上奖励。 (4)承担过区级以上公开课。 (5)有能力承担校本课程。 (6)积极参加学校、省市区组织的各种教育教学活动。 (二)定量考核 以分数的形式呈现,同学科同组别,根据学校的要求和申请人得分情况,择优入选。以下各类加分,只限于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举办的,各种加分就高计分,不迭加,不累计。 五、校级骨干教师的职责 1、思想政治上积极要求上进,严格遵守《中小学教师

校级名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评选方案及管理办法

校级名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评选方案 及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教师队伍建设,切实实施教师培养工程,搭建教师专业发展的平台,建立教师快速、健康成长的长效机制,激励教师立足岗位,钻研教育、教学工作,提高教育、教学、科研能力和水平,促进我校教师队伍专业化发展,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及"管理办法"。 一、评选原则及任期 1、评选原则:公平考核、注重绩效、择优评选、宁缺毋滥。 2、任期:每1年评选一次,每届任期1年,凡已满任,自动取消所获称号。 二、“名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的构成 1、教龄满二年及以上,在第一线任教且满工作量的专任教师和学校行政人员。 2、校内评选名师2人、学科带头人3人、骨干教师6人。 三、评选基本条件 (一)名师评选条件 1、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做到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在德育和班主任工作中绩效显著,深受广大教师、学生和家长的欢迎。

2、必须在一线担任学科教学任务,且工作量达标。 3、小学教师应具备大专以上学历,同时还需具备相应层次的高级教师职称资格,教龄在5年以上,能深刻理解和驾驭任教学科课程、教材,担负培养骨干教师的责任。 4、教学思想端正,能运用现代教育思想、教学方式方法和现代化教学手段,带头进行教育教学改革,形成了自己的教学风格,为骨干教师的中坚者。 5、结合教育教学实际,积极开展教科研,成绩显著。 (二)学科带头人的评选条件: 1、忠诚教育事业,立志教书育人,有良好的师德素养。 2、有一定的教育理论水平,所教学科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教学基本功,有较强的教育科研能力。 3、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改革实践,并取得较为显著的成果和较为成熟的经验,形成自己的教育教学特色。 4、有较扎实的教学基本功,有一定的教学经验,教学水平较高,教学效果显著,能起到带头、示范和指导作用。 5、能结合教育教学实际开展教科研,成绩突出,达到以下条件: (1)从事本学科教学工作2年以上,教学工作量达到规定要求。 (2)小学教师具有大专及大专以上学历,具有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 (三)骨干教师评选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遵规守制,无违反师德行为。 2.在一线担任学科教学任务,且工作量达标。

中新小学“名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评选细则

中新小学“名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评选细则为了加快我校的师资队伍建设,深化校内分配制度改革,调动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更好地发挥中青年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的作用,促进我校的学科建设和专业建设,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特制定我校推荐区级、市级“名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评选细则。 第一条评选类型: 区、市(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名师) 第二条评选组织: 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评审小组 第三条参评基本条件 一、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祖国,热爱教育事业; 二、治学严谨,敬业爱岗,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和职业道德; 三、教学工作量达到规定要求,教学成绩在本学科本年级排前两名; 四、在教学、教研和育人工作中成绩较显著,并具有良好的团结协作精神和集体荣誉感;工作认真负责,积极主动,勇挑重担; 五、身体健康,学科带头人年龄不超过45周岁,骨干教师年龄不 超过40周岁,名师年龄不超过50周岁。 第四条评选条件 除符合第三条外,参评某一等级者必须具备相应层次中的有关条件。 一、骨干教师评选条件

(一)专科以上学历,参加教育工作三年以上,小学一级教师及以上职称; (二)积极进行教育创新,教学工作量达到要求; (三)具备下列条件之二: 1、市级优质课评比、技能赛一、二等奖获得者或区级优质课评比、技能赛一等奖获得者; 2、辅导学生参加学科竞赛市二等奖及以上或区级一等奖。 3、在省级以上正式出版的刊物上公开发表相关论文一篇及以上;或市级教科研论文获奖(一等奖)二篇以上。 4、市级教科研成果、优秀教学成果一、二、三等奖的主要成员,或区级教科研成果、优秀教学成果一、二等奖的主要成员; 二、学科带头人评选条件 (一)专科及以上学历,参加教育工作五年以上,小学一级教师及以上职称; (二)积极进行教育创新,教学工作量达到要求; (三)具备下列条件之二: 1、市级优质课评比、技能赛一、二等奖获得者或区级优质课评比、技能赛一等奖获得者; 2、任毕业班教学三届以上,成绩连创佳绩,在区、市内本专业同行中有知名度和美誉度; 3、辅导学生参加学科竞赛获市二等奖及以上或区一等奖,为学校获取较高荣誉或产生重大影响者;

优秀教师评选策划书方案WORD文档模板新版

优秀教师评选策划书方案WORD文档模板新版 优秀教师评选策划书方案 1优秀教师评选策划书 一、评选内容: (一)、师德要求: 符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要求,符合学校师德相关要求与学校教育的有关要求作为底线规定,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并强调: 1、热爱事业,热爱学生,具有正确的教育观念,工作表现良好。 2、为人师表,严格规范,无违反师德以及学校规章制度的行为。 3、教书育人,关心学生,注重学生品德教育,积极参加学生的教育教学管理工作。 (二)、教学业务: 1、按质按量出色完成课堂教学工作,教学质量、班级规范反映好。 2、积极投身教改实践,按要求认真完成各项教学、教研任务。教研活动积极参与,思考有效教学有思路、有实践、有效果。 3、积极申报、承担主题教学任务,认真参与公开课教学或教学交流等各级别的教学任务或活动。在学校课程实践中有成绩、做贡献,得到同事、学校、以及家长等方面的肯定。 4、积极主动、承担、参与教学研究,能承担、组织、或参与试教、示范等活动,且有效果。 5、有扎实的教学和教研功底:课堂调控有艺术、治学严谨有风格、教学娴熟有特色、

勇于创新有思考。 (三)、教学效果: 1、因材施教,注重分类,提高合格,所带班级学生在有教育教学各方面进步。 2、加强指导,减轻过重负担,提高效率,所带班级学生成绩良好。 3、勇于创新,不断进取,形成特色,教学方法,实践效果形成良好的反响。 二、评选对象: 在职在编教工。 三、评选原则: 1、公平、公正、公开,透明操作,民主管理。 2、每年度评选一次,按程序操作。 3、评选出的优秀教师给予当年度优秀教师称号。 四、评选程序 1、符合条件的教师填写《优秀教师申报表》,并上交个人优秀事迹材料和有关印证材料。 2、学校对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并确定符合条件的参评人选,并综合确定初步候选人。 3、组织全校教职工进行民主测评,测评结果作为确定初步人选的依据。 4、学校对初步人选的事迹在学校公示一周,广泛征求全校师生的意见。 5、学校根据综合考评结果,最终确定“优秀教师”人选,并在校务公开栏公示一周,公示期满无异议者当选,公示期如有异议者,学校将按有关程序处理。 2优秀教师评选策划书 一、评选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陈守岩

县级中小学骨干教师管理办法

附件1 :沿河土家族自治县中小学骨干教师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全县中小学骨干教师管理,进一步加强骨干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队伍整体水平,充分发挥骨干教师的引领、示范、带头和辐射作用,促进全县骨干教师专业化发展,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我县教育事业均衡发展和可持续发展,根据省、市有关规定,结合我县的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骨干教师是指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教师职业道德,专业知识扎实,教育教学水平高,科研能力强,教学业绩突出,在教育教学岗位上起到指导、示范、引领作用的中小学教师。包括幼儿园、小学、中学、职业学校、特殊教育、教研机构、电化教育机构等任教的教师。 第二章骨干教师的遴选和认定 第三条乡镇级(含县直学校)骨干教师由各乡镇(县直学校)根据本办法制定相应的标准,定期组织评选;县级骨干教师的选拔范围为全县幼儿园、中小学校(含职中)、教研机构的在职教师。选拔评选工作由县教育局教研室、人事科组织,每两年评选认定一次,每次评选认定名额控制在200 人以内。县级骨干教师一般应从乡镇(含县直学校)级骨干教师中产生。市级骨干教师的评选原则上从县级骨干教师中推选,省级骨干教师的评选从市级骨干教师中推荐。 第四条县级骨干教师评选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教师职业道德水平。拥护党的方

针、政策;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具有很强的事业心、责任心和改革创新意识;模范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在教师中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2、有较高的教育教学水平。具有先进的教育思想和理念;能胜任教学及班主任工作;能熟练驾驭教材,教学有特色,成绩显著;所教班级学生人均分在学年检测中属乡镇(县直学校)第一名。近五年来,承担过乡镇(含县直学校)级示范课、公开课或专题讲座(报告)的任务;或参加优质课竞赛获得乡镇级二等奖以上(含县、市级)。 3、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水平。学科知识和教育理论功底深厚,有扎实的教学基本功和熟练的教学技能,能够充分运用现代教育技术开展教育教学工作,普通话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等级;申报县级骨干教师必须参加相应学科的教材教法考试其成绩至少达到80 分。 4、具有较强的教育科研能力。近三年来,承担或参与校级以上教育科研课题研究,并且至少有一篇论文获得县级一等奖以上奖励或公开发表。 5、教龄在5 年以上,年龄:男50 岁以下,女45 以下。小学、幼儿园教师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中学(职中)教师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第三章骨干教师的职责 第五条在师德方面发挥表率作用。爱国守法、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终身学习,无任何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行为。 第六条在教育教学方面发挥引导作用。积极承担学科教学任务,充分运用新理念新技术开展教育教学工作,教学效果好,所教学生满意

优秀教师评选方案(修改稿)

宁都三小优秀教师评选方案 为形成高效的教育运行机制,激发学校内部活力,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发挥优秀教师的示范带头作用,建设一支结构优化、素质优秀的教师队伍,不断提高我校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特制定本方案。 一、评选范围 当年在我校教学一线的教师。 二、评选时间 每学年年终评选一次。 三、评选名额 全体教师的5%——10%。 四、评选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执行党的政策,热爱党的教育事业,积极参加政治理论学习。 2.师德高尚,为人师表,关爱学生,教书育人,服从分工,顾全大局,廉洁从教。 3.工作积极主动,踏实肯干,模范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 4.教学常规落实好,教学质量高。 5.积极参加教育教学研究和教科研活动,活动成效高。 五、学年内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与评选 1.工作推诿,不服从学校分工或不接受学校临时性工作的; 2.向家长索要、收受礼品或钱物,违反规定,从事有偿家教或私订教辅材料,经举报核实的; 3.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情节严重,经家长反映并核实的; 4.由于自己不当行为给学校或他人工作造成损失的; 5.同志之间闹不团结,给学校造成不利影响的; 6.所带班级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 7.违反计生政策,未按规定履行计生手续的; 8.病假超过10天,或事假超过5天的; 9.班主任(值日教师)考评排名在全校中后的(含中间名次); 10.在县级以上教育教学论文、教学案例评比中无一篇获奖或发表的(在县

级及以上教育教学技能比赛获奖可与论文同等看待),或在各级各类比赛中指导学生无一人获得校级以上(含校级)奖项的; 11.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中青年教师未上一节以上(含一节)校级示范课、观摩课或研讨课的,或开展一次以上(含一次)校级专题讲座的; 12.未按要求参加各级各类教育教学竞赛活动的; 13.所教学科学年期末考试平均分在年级排名达中下的(含中间名次),以年级班级数确定,或平均分提高名次未达2个名次的; 14.音、体、美等专任教师没按课表上课的或教学效果差的; 15.本年度没有参加教育主管部门主办的教师培训,或教师培训考核不合格的; 16.近三年内在我校评选过“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的。 六、评选办法 1.由各年级主任组织本年级教师严格对照条件进行评选,以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于学年末向学校推选出候选人(推荐名额,按学校每年分配的名额等额推荐,多推无效),同时上交侯选人申报材料; 2.由学校行政人员组成评审组(候选人不能作为评审组成员),对候选人的评选条件进行审核,确定该学年的优秀教师人选。 七、表彰奖励 1.表彰奖励工作坚持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原则。 2.受表彰人员的有关材料存入本人档案,作为考核、晋升的依据之一。 3.根据校评审组对校级优秀教师的综合考评结果按得分排名先后推荐县、市级优秀教师候选人。 二0一二年六月十四日

2017骨干教师评选方案

2017骨干教师评选方案

李店初级中学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评选方案(草稿)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教师队伍建设,切实实施教师培养工程,搭建教师专业发展的平台,建立教师快速、健康成长的长效机制,激励教师立足岗位,钻研教育、教学工作,提高教育、教学、科研能力和水平,促进我校教师队伍专业化发展,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学校骨干教师评选领导小组 组长:闵云昌 组员:万储章周振华吴涛 评委李本波卢运霞陈兵杨勇刚 (本人或家属参评自动回避) 二、评选办法 1、成立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评选领导小组并制定评选方案。 2、公布骨干教师评选方案和评选办法。 3、符合条件的教师自我申报,填写申请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评选小组进行资格审查。 4、组织评选并产生骨干教师候选人名单,评议,确定正式人选。 5、公示评选结果。 三、评选条件及量化细则 (一)、基本条件(每项5分):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为人师

表,在学生、家长及社会中享有较高声望,身体健康。女教师年龄一般不超过50岁(1967年1月1日之后出生),男教师年龄一般不超过53岁(1964年1月1日之后出生)。特别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2.中学教师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小学(幼儿园)教师具有专科以上学历。(学历一年0.5分,以毕业证为准。)3.连续从事教学工作五年以上。超过五年每年加0.3分。 4、近三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合格1分,优秀2分)。 5、普通话达到规定标准5分。语文及幼儿园教师取得一级乙等证书的奖励1分、取得一级甲等证书的奖励2分;其他学科教师取得二级甲等证书的奖励1分,取得一级乙等及以上证书的奖励2分; 6、完成国家规定的继续教育学时,在“一师一优课”活动中成绩突出5分。(继教优秀学员奖2分,“一师一优课”活动中有优课上传的奖2分)。 7、从教经历中有班主任工作经历或在农村中小学任教经历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近三年担任班主任,每年加0.5分,中层以上干部视同班主任)。随州“2˙1˙5”名师培养对象(未淘汰者)奖4分,随州第三批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奖3分,广水市级奖2分。

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评选管理办法

附件一: 江西省中小学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评选管理办法 (试行)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重点提高农村教师素质”精神,进一步加强我省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提高全省中小学教师专业化水平,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中小学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应该是中小学教育教学和教育科研的领头人,是教育教学和教育科研的中坚力量。 第二条评选范围 中小学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的评选范围是普通中小学、幼儿园、师范学校、特殊教育学校、教师进修学校、职业中学、教学研究机构和校外教育机构的教师。特级教师不参加评选,教学研究机构、校外教育机构教师的评选名额不超过指标的10%,正职校级领导不超过5%,副职校级领导不超过15%。 第三条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祖国,热爱教育事业; 2、治学严谨,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 3、教学工作量达到规定要求,教学、科研和育人工作

成绩显著; 4、学科带头人年龄不超过55周岁,骨干教师年龄不 超过50周岁; 5、具有《教师法》规定的合格以上(含本级,下同)学历,并取得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 6、教学研究机构和校外教育机构的参评人员要按岗位职责出满勤,坚持参加教学、上示范课和公开课等教学教研活动。 (二)学科带头人评选条件 学科带头人评选条件应在具备上述基本条件的基础上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教育教学成绩突出。遵循教育规律,关心学生全面成长,育人成绩突出;学科教学同行公认,在市级以上范围有一定影响;所上示范课、观摩课或专题讲座效果好,获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表彰。教学工作量饱满,周课时量不少于8节(校级领导不少于4节); 2、具有较强的教研能力。对本学科的教育教学有独到的见解。近5年来主持完成一项市级以上科研课题或作为骨干成员(排名前三)参与一项以上省级以上科研课题研究并结题或有阶段性成果;在省级以上公开发行刊物上发表本人独撰(或第一、第二作者)的学术论文2篇以上。 3、在关爱学生、帮助青年教师成长方面起示范作用。积极发挥传、帮、带作用,在提高青年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

优秀教师评选方案

金沙学校优秀教师评选方案 为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教学积极性,鼓励教师积极投身教学工作、探索教学改革,表彰先进,促进我校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和教学质量的提高,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黄政源 副组长:史罗玲 成员:李晓祥张会琼俞洁杨红杏胡江阳莉 二、评选范围与比例 1 、评选范围:积极承担并认真完成我校各级各类教学任务的专职教师、兼职教师以及其他教学辅助人员; 2 、评选比例:优秀教师评选比例不超过教师总人数的6% 。 三、评选条件 1 、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爱岗敬业,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教书育人,爱护学生,为人师表,师德高尚,事迹突出; 2 、对教学工作认真负责,有较高的教学水平,能认真执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认真备课,教案规范,教学各环节均能认真负责; 3 、刻苦钻研教学业务,在教育思想、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等方面的改革有明显成效;做到因材施教,课堂教学效果良好,受到学生欢迎; 4 、积极承担教学任务,工作量饱满,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教研活动; 5 、教学质量评价结果为优秀; 6 、凡在本年度教学工作中出现下述情况之一者,取消该年度优秀教师评选申报资格。 (1 )不服从本单位教学任务安排者; (2 )发生过教学事故者; (3 )病假、事假累计超过5 天以上(含5 天,55 周岁以上教师病假、事假超过7 天)者或有旷工行为者; (4 )无故不参加学校组织的教研活动者; (5 )受到学校纪律处分或违反法律法规者。

四、评选程序 1 、本人申请 申请人对照评选条件,填写好申报表,并将申报表和参评材料交学校评选工作领导小组。 2 、资格审查公示 学校审查确定参评人员,并公示参评人员名单。 3 、初评 (1 )、测评:在个人述职的基础上,对申报人员的德、能、勤、绩进行综合测评。 (2 )、按照评分细则评分。 (3 )、确定初评人员名单,并将名单和有关材料报评选领导小组。 4 、审查 评选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对上报材料进行审查。 5 、公示 将评选结果在我校师生中进行公示。 五、奖励办法 (1 )优秀教师每期评选一次。 (2 )优秀教师获得者,学校授予“靛房小学优秀教师”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和每月奖励50 元。 (3 )优秀教师获得者有关材料存入本人档案,作为教师职称晋升、岗位聘任等的重要依据之一。 (4 )学校从当年的校级优秀教师中推荐参加县级骨干教师评选。 六、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2017骨干教师评选方案

李店初级中学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评选方案(草稿)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教师队伍建设,切实实施教师培养工程,搭 建教师专业发展的平台,建立教师快速、健康成长的长效机制,激励教师立足岗位,钻研教育、教学工作,提高教育、教学、科研能力和水平,促进我校教师队伍专业化发展,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学校骨干教师评选领导小组 组长:闵云昌 组员:万储章周振华吴涛 评委李本波卢运霞陈兵杨勇刚 本人或家属参评自动回避) 二、评选办法 1、成立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评选领导小组并制定评选方案。 2、公布骨干教师评选方案和评选办法。 3、符合条件的教师自我申报,填写申请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评选小组进行资格审查。 4、组织评选并产生骨干教师候选人名单,评议,确定正式人选。 5、公示评选结果。 三、评选条件及量化细则 一)、基本条件(每项5 分):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为人师

表,在学生、家长及社会中享有较高声望,身体健康。女教 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教师具有专科以上学历。 (学历一年 0.5 分,以毕业证为准。 ) 分。 4、近三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合格 1 分,优秀 2 分)。 5、普通话达到规定标准 5 分。语文及幼儿园教师取得 级乙等证书的奖励 1 分、取得一级甲等证书的奖励 2 分; 及以上证书的奖励 2 分; 活动中有优课上传的奖 2 分)。 经历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近三年担任班主任,每年加 培养对象(未淘汰者)奖 4 分,随州第三批学科带头人、骨 干教师奖 3 分,广水市级奖 2 分。 师年龄一般不超过 50岁(1967年 1月 1 日之后出生) ,男教 师年龄一般不超过 53岁(1964年 1月 1 日之后出生) 。特别 2 .中学教师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小学(幼儿园) 3.连续从事教学工作五年以上。超过五年每年加 0.3 其他学科教师取得二级甲等证书的奖励 1 分,取得一级乙等 6、完成国家规定的继续教育学时,在 一师一优课” 活动中成绩突出 5 分。(继教优秀学员奖 2 分,“一师一优课” 7、从教经历中有班主任工作经历或在农村中 小学任教 0.5 分,中层以上干部视同班主任) 。随州 “ 2 ? 1 ? 5” 名师

骨干教师评选方案

张家口市万全区教育和体育局 关于评选新一届区级骨干教师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快我区骨干教师队伍建设,优化骨干教师的培养和管理机制,充分发挥骨干教师的示范辐射作用,整体提升教师队伍素质,2016-2018评选的县级骨干教师已到期,根据教体局《2019年工作要点》,经研究决定,开展新一届中小学幼儿园区级骨干教师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为构建教师队伍梯队建设,促进教师专业素质提高,努力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骨干教师队伍,培育一批名师名家和学科领军人才,为全面提高我区教学质量,率先建成教育强区提供有力保障。 二、评选范围 1.全区幼儿园、特教学校、普通中小学、职业学校、教师进修学校的在职一线教师、学校领导和教研部门教研员。 2.2016年前评选的县骨干教师须重新参加评选。 3.凡是取得市级及以上的骨干教师若符合评选条件可直接申报区级骨干教师的评选。 三、评选名额 本次骨干教师评选人数300人。此次评选出的区级骨干教师作为基数,以后每两年递增评选,形成长效机制,与市

级骨干教师评选对接。各校推荐名额见附件1。 四、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教育方针;爱岗敬业,无私奉献;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不体罚学生,不搞有偿家教,不以教谋私。近五年专业技术考核和师德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且至少一次优秀。 2.中学教师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和一级教师职称,小学(包括幼儿园、特教学校)教师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和二级教师(小学一级教师职称)。工作业绩特别突出者,条件可以适当放宽。 3.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符合相应要求。 4.年龄,男50周岁、女45周岁以下。 5.对所教学科具有扎实系统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掌握先进的教学方法,掌握并能熟练运用现代教育技术。 (二)业务条件 1.参评人员必须是连续六年且目前仍在一线任课的教师。 2.学校领导参评,其任课不少于教师工作量的三分之一。 3.教学基本功扎实,教学效果较好,所教学科教学成绩突出,在师生中有较高声望。 4.近五年内承担了校级及以上公开课、研究课、优质课等并获奖。

xx学校优秀教师评选方案

xx学校优秀教师评选方案 为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教学积极性,鼓励教师积极投身教学工作、探索教学改革,表彰先进,促进我校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和教学质量的提高,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xx xx xx xx xx 二、评选范围与比例 1 、评选范围:积极承担并认真完成我校各级各类教学任务的专职教师、兼职教师以及其他教学辅助人员; 2 、评选比例:优秀教师评选比例不超过教师总人数的 6% 。 三、评选条件 1 、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爱岗敬业,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教书育人,爱护学生,为人师表,师德高尚,事迹突出; 2 、对教学工作认真负责,有较高的教学水平,能认真执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认真备课,教案规范,教学各环节均能认真负责; 3 、刻苦钻研教学业务,在教育思想、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等方面的改革有明显成效;做到因材施教,课堂教学效果良好,受到学生欢迎; 4 、积极承担教学任务,工作量饱满,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教研活动; 5 、教学质量评价结果为优秀; 6 、凡在本年度教学工作中出现下述情况之一者,取消该年度优秀教师评选申报资格。 ( 1 )不服从本单位教学任务安排者; ( 2 )发生过教学事故者; ( 3 )病假、事假累计超过 5 天以上(含 5 天, 55 周岁以上教师病假、事假超过 7 天)者或有旷工行为者; ( 4 )无故不参加学校组织的教研活动者; ( 5 )受到学校纪律处分或违反法律法规者。

四、评选程序 1 、本人申请 申请人对照评选条件,填写好申报表,并将申报表和参评材料交学校评选工作领导小组。 2 、资格审查公示 学校审查确定参评人员,并公示参评人员名单。 3 、初评 ( 1 )、测评:在个人述职的基础上,对申报人员的德、能、勤、绩进行综合测评。 ( 2 )、按照评分细则评分。 ( 3 )、确定初评人员名单,并将名单和有关材料报评选领导小组。 4 、审查 评选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对上报材料进行审查。 5 、公示 将评选结果在我校师生中进行公示。 五、奖励办法 ( 1 )优秀教师每期评选一次。 ( 2 )优秀教师获得者,学校授予“xx小学优秀教师”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和每月奖励 50 元。 ( 3 )优秀教师获得者有关材料存入本人档案,作为教师职称晋升、岗位聘任等的重要依据之一。 ( 4 )学校从当年的校级优秀教师中推荐参加县级骨干教师评选。 六、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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