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型企业申办须知(同名24979)

微型企业申办须知(同名24979)
微型企业申办须知(同名24979)

微型企业申办须知(同名24979)

微型企业申办须知

来源:作者:发布日期:2012-9-24 16:19:24 阅读次数:1084次【字体:大中小】

重庆市扶持发展的微型企业是指雇工(含投资者)20人以下、注册资本金在15万元以内的企业。运作模式为“1+3+3”,即“投资者出一点、财政补一点、税收返一点、金融机构贷一点”以及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后续培训,建设一批微型企业创业平台,发挥大企业带动作用,促进“大带小”形成产业链和完善的配套服务体系。

一、微型企业申办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重庆市户籍(含集体户口);

2.属于“九类人群”,且申请人出资比例不低于全体投资人出资额的50%;

3.具有创业能力;

4.无在办企业;

5.吸纳就业人数不少于3人(不含创业者本人);

6.具备独立的经营场所;

7. 家庭成员均未申办微企;

8.不属于个体转办情形;

9.其他应具备的条件。

(二)行业规模标准

1.一般行业规模标准:制造业微型企业生产经营场所面积须在80平方米以上,年营业收入在100万元以上;加工业微型企业生产经营面积须在50平方米以上,年营业收入在50万元以上。生产环保节能产品、全市或区县重点制造产业产品(含配套产品)的企业可在20%幅度内适度放宽。批发和零售业经营场所面积须在40平方米以上。餐饮业经营场所面积须在80平方米以上。住宿业经营场所面积须在300平方米以上。居民服务业经营场所面积须在40平方米以上。文化创意、信息技术产业经营场所面积须在32平方米以上。

2.农、林、牧、渔类微型企业

⑴畜牧养殖行业

①新建生猪养殖场,圈舍面积200平方米以上,年出栏300头以上;

②新建奶牛养殖场,圈舍面积200平方米以上,常年存栏30头以上;

③新建肉牛养殖场,圈舍面积200平方米以上,常年存栏50头以上;

④新建肉羊养殖场,圈舍面积200平方米以上,年出栏150只以上;

⑤新建禽类养殖场,圈舍面积300平方米以上,常年存栏3000只以上(其中肉鸡4000只以上、鹌鹑8000只以上、肉鸽4000以上);

⑥新建养兔场,标准笼位300个以上,肉兔常年出栏2000只以上、种兔常

年存栏200只以上;

⑦新建标准化渔塘养殖场30亩以上。

以上养殖行业的土地流转合同期均在三年以上,并在镇乡(街道)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办理鉴证;由畜牧局出具《动物防疫合格证》,并在微型企业实地审查表上签署意见。

⑵林业种植行业

①新建集中连片种植桉树、竹子、油桐、核桃、板栗、枣、花椒、油茶等1000亩以上;

②新建集中连片种植木本中药材500亩以上;或草本药材100亩以上;

③新建集中连片种植花卉、苗木50亩以上;

④特种养殖业参照家畜养殖标准执行,并办理特种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的。

以上种植、养殖行业的土地流转合同期均在三年以上,并在镇乡(街道)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办理鉴证;由林业局出具《规模认定报告书》,并在微型企业实地审查表上签署意见。

⑶农业种植行业

①新建集中连片种植标准化果园面积达到50亩以上;

②新建集中连片种植钢架(或水泥)大棚蔬菜面积30亩以上,或露地种植蔬菜100亩以上;

③新建食用菌类种植项目投资额在10万元以下,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上;

④集中连片种植水稻、油菜、大豆等粮食作物200亩以上。

以上种植、养殖行业的土地流转合同期均在三年以上,并在镇乡(街道)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办理鉴证;由农委出具备案手续,并在微型企业实地审查表上签署意见。

二、“九类人群”证明材料

大中专毕业生指毕业未就业的全日制中专、高职、大专、本科等学历层次的毕业生,以及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和职业教育毕业证书的职教生(含本市集体户口)。应出示:国家承认学历(含成人教育、自学考试)的毕业证书。

下岗失业人员应出示:下岗证、职工失业证、城镇失业人员失业证。注意:

提交的证件应属有效证件(通过人社局年审)。

返乡农民工指在户籍所在地之外从事务工经商1年以上的人员。返乡农民工凭在外地务工经商的任何一个证明材料(外地务工单位出具的证明或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外地社保部门出具的参保证明或外地经商的营业执照或外地工商部门出具的证明等),或户籍所在地村委会出具的外出务工经商证明均可申报创办微型企业。

“农转非”人员应出示:其户籍所在地乡镇或街道出具的失地农转非证明,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失地农转非证明;参与户籍制度改革的“农转非”人员,持户口簿或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转户证明。

三峡库区移民指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安置的长江三峡工程重庆市库区水淹移民和占地移民。三峡库区移民可凭销号合同原件向创业所在地工商所申请创办微型企业;无销号合同原件的,由移民主管部门出具相关证明予以认定,其中属城镇下岗失业人员的,由原企业所属主管部门出具证明予以认定。

残疾人应出示《残疾人证》,残疾军人应出示《残疾军人证》。不具备创业能力的除外。

城乡退役士兵应出示退役士兵证。已安置工作的除外。

文化创意人员根据《关于大力发展微型文化创意企业的通知》主要指从事创意设计、广播电视、影视制作、出版发行、印刷复制、文学创作、美术广告、演艺娱乐、文化会展、文化旅游、文化传媒、数字内容、动漫游戏、艺术品和工艺美术、艺术创意和设计等门类的文化创意产业人员。

信息技术人员根据《关于大力发展微型信息技术企业的通知》,主要指从事互联网服务、软件开发、信息技术服务、外包服务的人员。

根据市微企办[2011]5号文件规定,获得区、县级政府以上表彰的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申办微型企业可以同样享受微型企业扶持政策,应出示相关证书或文件。

三、微型企业创业能力界定

一是申办微型企业年龄的规定。申办微型企业创业者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应当年满18周岁,男性不超过60周岁,女性不超过55周岁。获得国家专利授权,在行业领域具有较长从业经历(20年以上)或较高知名度的身体健康的申请者,男性可放宽至70岁,女性可放宽至65岁。

二是健康状况。因重度残疾或因病重生活不能自理,应劝其放弃申办微型企业。孕妇、伤病未愈等不适宜立即创业的,劝其暂缓申办微型企业。

三是其他情况。申请人应具备与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文化程

度。

四、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微型企业

(一)申请“个转微”的创业者应符合下列条件

1.已依法取得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2.属本市户籍的“九类人群”(含应届毕业的在校大学生或获得区县级政府以上表彰的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

3.拟办企业注册资本金在15万元以下(含15万元),其中创业者的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金的50%;

4.家庭成员未申办过微型企业。

(二)拟“个转微”的个体工商户应至少满足下列一项条件:1.规模达到《微型企业初审工作指导意见》(渝工商发〔2011〕30号)规定的标准; 2.带动就业7人以上; 3.达到国家工信部对该个体工商户所属行业的微型企业评定标准。

(三)扶持政策。“个转微”企业除不享受财政资本金补贴政策外,注册资本金等额(最高不超过10万元)的税收奖励、15万元以内的微型企业创业扶持贷款或其它小额担保贷款,以及微型企业后续培训、创业孵化、“大带小”帮扶等扶持政策均可按规定享受。

(三)申办方式。申请“个转微”可直接向所在地工商所提出,不需通过网上预申请,也不需经过微型企业创业培训及资金评审、公示等环节。

(四)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属于“个转微”:1.个体经营者及其家庭成员,在原经营地点转型升级为从事同一经营项目或不同经营项目的微型企业;2.个体经营者及其家庭成员,变更经营场地转型升级为从事同一经营项目或不同经营项目的微型企业;3.现有个体工商户仍从事经营,个体经营者及其家庭成员,在同一行政区域内的其它地点,新办从事同一经营项目或不同经营项目的微型企业;4.个体工商户注销、吊销未满一年,个体经营者及其家庭成员,在同一行政区域内的其它地点,申请创办微型企业。

五、微型企业发展产业和禁止、限止行业

市级重点扶持产业:重点要大力发展服务型、文化创意、信息技术、电子商务、软件开发及外包服务。

县级鼓励发展产业:农产品加工、销售,商贸流通,旅游服务,物流,餐饮,居民服务业。

微型企业发展禁止行业:小造纸、小制革、小染料厂及土法炼焦、炼硫、

炼砷、炼汞、炼铅锌、炼油、选金和农药、漂染、电镀、石棉制品及放射性制品、小水泥、小火电、小炼油、小煤矿、小钢铁、小玻璃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章禁止的行业。

暂不纳入微型企业发展的行业:网吧、电子游戏、歌舞厅、酒吧、氧吧、洗浴服务、加油站、乐队、丧葬服务及与丧葬相关的行业如石碑雕刻、焚化用品等、农贸市场(指市场业主)、溜冰场、非煤矿山、儿童游乐场所、房产中介。

六、微型企业网上申请流程

(一)网上预申请范围及对象。2012年3月1日后申请微企创业者,应先通过互联网申请,经工商部门预审查通过后,5个工作日内再向创业所在地工商所提交正式申请资料。

(二)进入方式。在百度中搜索“重庆市工商局网上办事平台”,点击“重庆市工商局网上办事平台”,就进入网上申请界面。

(三)网上申请的程序

1.网上申报。申请人进入“网上办事平台”(未注册用户需先免费注册。位置在界面右上角,点击“非注册用户必须先进行注册”),点击“网上登记”,再点击“微企预申请”,根据网上的相关要求和说明,如实填报申请信息,提交工商部门进行网上预审查。

2.工商所网上预审查。工商所在5个工作日内开展网上预审查,重点对其是否具备创办微型企业的条件进行预审查,审查结果由系统通过手机短信自动发出。通过预审查的,申请人可打印申请书,并根据《预审查通过告知书》提示备齐相关资料;未通过预审查的,申请人根据网上提示进行修改或改正,并重新提起申报。

3.正式申报。网上预审查通过的,申请人应在短信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到创业所在地工商所提交正式申请资料。申请资料与网上信息一致的,工商所受理申请;申请资料与网上信息不一致或申请人主动退办的,工商所不予受理;超过时限提交申请资料的,以其提出正式申请的时间为准,安排初审和培训等。

4.工商所审查。工商所受理申请并提交网上流程后,申请信息将导入内网“微型企业发展工作平台”的“申请初审”环节,工商所按照相关工作流程开展审查工作。

七、微型企业应提交的申请资料

按照市政府办公厅[2010]192号、渝工商办发[2010]89号,应由申请人亲自到工商所提交以下资料:

1.微型企业创业申请书(从外网打印单双页在一张纸上,须申请人本人签

字)。

2.“九类人群”证明材料。

3.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均要复印)。

4.户口簿复印件(户口主页、本人页、增减页及其他所有成员户口页均要全部复印)。

5.婚姻证明复印件(仅限已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申请人提供。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除外)。

6.经营场所证明(购房合同复印件;属于租赁的,需要提交场所租赁合同和出租方房产证明复印件。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的,属城镇房屋的,应提交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证明或者竣工验收证明、购房合同及房屋销售许可证复印件。农民利用自有房屋从事经营活动,无法提供房屋产权证明的,可提交由村民委员会出具的房屋产权证明)。

7.雇工材料(含雇工花名册、雇工合同、雇工身份证复印件)。

8、居住证明(仅限居住地与身份证载明的住址不在同一乡镇或街道的提供,文峰、汉丰、云枫三个街道除外。居住证明由公安机关出具的暂住证明或社区出具证明都行)。

9、加盟经营的需要提交加盟合同、加盟费收据、对方营业执照复印件。

10、其他应提交的资料。

1-7项是微型企业申办人员在向创业地工商所申请时必须提交的资料。8、9、10项视微型企业不同情节而定。

八、申办流程

网上预申请通过后向创业所在地工商所申请→创业培训→创业审核→注册登记→扶持政策。

九、工商所办理时限

(一)工商所窗口工作人员对资料齐全的微企申办者应当场受理,并出据“受理通知书”,在当天下班前移交到所领导;不符合条件的应出据“不予受理通知书”并当场退回申请资料。

(二)工商所所长或分管所长在2个工作日内安排巡查人员进行实地审查。

(三)工商所实地巡查人员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微型企业实地审查,并如实填写实地审查表。

债券的发行与筹资须知

债券的发行与筹资须知 发行条件 我国债券发行的主体,主要是国有企业和公司制企业,企业发行债券的条件是: 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额不低于人民币3 000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额不低于 人民币6 000万元。 累计债券总额不超过净资产的40%. 公司3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1年的利息。 筹资的资金投向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 债券利息率不得超过国务院限定的利率水平。 发行价格 债券的发行价格,是指债券原始的投资者购入债券时应支付的市场价格,它与债券的 面值可能一致,也可能不一致。 票面利率和市场利率的关系影响到债券的发行价格。当债券票面利率等于市场利率时,债券发行价格等于面值;当债券票面利率低于市场利率时,企业仍以面值发行就不能吸引 投资者,所以一般要折价发行;反之,当债券票面利率高于市场利率时,企业仍以面值发 行就会增加发行成本,所以一般要溢价发行。 ——优点 资本成本低 债券的利息具有抵税作用。另外债券投资人比股票投资人的投资风险低,因此其要求 的报酬率也较低。故公司债券的资本成本要低于普通股。 具有财务杠杆作用 债券的利息是固定的费用,债券持有人除获取利息外,不能参与公司净利润的分配, 因而具有财务杠杆作用。 所筹集资金属于长期资金 发行债券所筹集的资金一般可供企业在1年以上的时间内使用,这为企业安排投资项 目提供了有力的资金支持。

债券筹资的范围广、金额大 债券筹资的对象十分广泛,它既可以向各类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筹资,也可以向其他法人单位、个人筹资,因此筹资比较容易并可筹集较大金额的资金。 ——缺点 财务风险大 债券有固定的到期日和固定的利息支出,当企业资金周转出现困难时,易使产业陷人财务困境,甚至破产清算。因此筹资企业在发行债券来筹资时,必须考虑利用债券筹资方式所筹集的资金进行的投资项目的未来收益的稳定性和增长性的问题。 限制性条款多,资金使用缺乏灵活性 因为债权人没有参与企业管理的权利,为了保障债权人债权的安全,通常会在债券合同中包括各种限制性条款。这些限制性条款会影响企业资金使用的灵活性。 感谢您的阅读,祝您生活愉快。

中小型企业新员工入职办理流程

中小型企业新员工入职办理流程 一、新员工未报到之前 1.确认新员工报到日期; 2.通知新员工在报到之前来公司明确报到需注意事项:所需资料、体检以及其他须知; 3.人力资源部或分公司(外区办事处)准备好新员工入职手续办理所需表单。 二、新员工正式报到(入职手续办理) 1.新员工提交所需资料及合格的体检报告,健康证; 2.填写《员工职位申请表》,附上照片、身份证、学历证及相关专业、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3.带新员工到其所在部门,介绍给其直接领导; 三、员工所在部门办理(部门直接领导为其入职引导人) 1.确认其岗位职责,上班、考勤等制度,介绍部门情况、部门人员; 2.部门内勤或部门负责人人员确认座位、办公用品、办公设备。 四、新员工入职培训 1.人力资源部或区域培训专员分公司部门对新员工进行入职培训,内容包括公司介绍、产品的认识、业务销售流程、企业发展历程、企业文化与理念、各项制度等。 2.员工培训期5-10天,不得收取员工培训费。培训期开始计算工资。 3.培训期后,更新《员工花名册》(各部抽取当月新入职员工在每月30日前,填写好《区域员工流动月报表》并用电子版的形式发送总部人力资源部)

4.培训期后,将新员工的联系电话加入《总部通讯录》或《区域通讯录》。 五、新员工试用期(两个月内) 1.入职一个月内要向财务部提交与本人身份证姓名和号码相符的银行卡的号码。 2.部门直接领导、人力资源跟进,进行面谈; 3.进行员工试用期评估。 六、新员工转正(提交相关表格的期限必须在每月30日前) 1.部门直接领导、人力资源部进行转正评估。新员工填写《员工转正自我鉴定、公司考核表》。 2.主管以下级别的员工由所属部门领导审批;主管以上级别总经理审批同意后,告知员工并签名。并将《考核表》和其员工档案一起存档。 3.如未能审批同意转正则向员工退回《考核表》,说明退回原因并鼓励员工。如审批同意后,主管以下级别人员由外区办事处根据《考核表》作相关变更,如工资、权限等。

企业所得税季度申报表填写注意事项

企业所得税季度申报表填写注意事项 本月申报期截至7月17日(下周一),想必财务小伙伴们都在忙于申报了。7月“企业所得税预缴小微企业30万提高至50万元业务调整”受到大家的关注。申税小微收集了部分小微企业以及常规企业所得税申报的热点问答,大家 可以关注一下哦。 1.主表第8行“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本期金额”是哪里来的?为什么第8行“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本期金额”没有跳出来? 答:公式规则: (1)SD003主表第8行,自动带出,不可修改; (2=A; (3)若A>0,则本行本期金额=A与系统可弥补以前年度亏损额的较小值; (4)若A<=0,则本行本期金额=-A 值; (5)第8行累计金额<=系统计算的可弥补亏损限额。 (1)本期金额第4+5+6-7行+上期申报表第9行累计=A 42585.82+0+0-0-39564.41=3021.41=A

(2)若A>0,则本行本期金额=A与系统可弥补以前年度亏损额的较小值。 3021.41>0,则第8行第1列=3021.41和系统可弥补以前年度亏损额(看汇 算清缴A106000表最后一个数字),两者取较小值。 总是有小伙伴会问,我们可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数据不止这点,这个数 据是不是错了? 因此这里需要特别说明的是: “弥补以前年度亏损”不是自动带出所有可弥补亏损金额,而是根据企业 当期填写的数据按上述公式计算的。 金额? 答:(1)企业所得税报表中的“累计金额”一列=“本期金额”+期初数据;

(2)期初数据可通过报表界面的【菜单】-【期初数据】查看(如下图所示)。 因此,正确填表流程如下所示: (1)先做【更新核定】 填表之前,一定要先做【更新核定】; (2)再做【重新获取申报表初始化数据】 打开报表之后,一定要先做【重新获取申报表初始化数据】(如上图所示,在【菜单】-【期初数据】上面一个选项【重新获取申报表初始化数据】),获取后可在【菜单】-【期初数据】中查看数据是否正确; (3)开始填表 当期初数据中的“累计金额”是正确的,才开始填表,报表会自动把“本 期金额”加上期初数据。 (4)最后需要说明的是:

微型企业申办须知

微型企业申办须知

微型企业申办须知 来源:作者:发布日期:2012-9-24 16:19:24 阅读次数:1084次【字体:大中小】 重庆市扶持发展的微型企业是指雇工(含投资者)20人以下、注册资本金在15万元以内的企业。运作模式为“1+3+3”,即“投资者出一点、财政补一点、税收返一点、金融机构贷一点”以及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后续培训,建设一批微型企业创业平台,发挥大企业带动作用,促进“大带小”形成产业链和完善的配套服务体系。 一、微型企业申办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重庆市户籍(含集体户口); 2.属于“九类人群”,且申请人出资比例不低于全体投资人出资额的50%; 3.具有创业能力; 4.无在办企业; 5.吸纳就业人数不少于3人(不含创业者本人); 6.具备独立的经营场所; 7. 家庭成员均未申办微企; 8.不属于个体转办情形; 9.其他应具备的条件。 (二)行业规模标准 1.一般行业规模标准:制造业微型企业生产经营场所面积须在80平方米以上,年营业收入在100万元以上;加工业微型企业生产经营面积须在50平方米以上,年营业收入在50万元以上。生产环保节能产品、全市或区县重点制造产业产品(含配套产品)的企业可在20%幅度内适度放宽。批发和零售业经营场所面积须在40平方米以上。餐饮业经营场所面积须在80平方米以上。住宿业经营场所面积须在300平方米以上。居民服务业经营场所面积须在40平方米以上。文化创意、信息技术产业经营场所面积须在32平方米以上。 2.农、林、牧、渔类微型企业 ⑴畜牧养殖行业 ①新建生猪养殖场,圈舍面积200平方米以上,年出栏300头以上; ②新建奶牛养殖场,圈舍面积200平方米以上,常年存栏30头以上; ③新建肉牛养殖场,圈舍面积200平方米以上,常年存栏50头以上; ④新建肉羊养殖场,圈舍面积200平方米以上,年出栏150只以上; ⑤新建禽类养殖场,圈舍面积300平方米以上,常年存栏3000只以上(其中肉鸡4000只以上、鹌鹑8000只以上、肉鸽4000以上); ⑥新建养兔场,标准笼位300个以上,肉兔常年出栏2000只以上、种兔常

晋江运输管理所

晋江市运输管理所 申办汽车整车维修企业《经营许可证》须知 (2008年7月25日起实施) 一、许可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国务院令第406号); 2.《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2005年第7号令); 3.福建省地方标准《机动车维修业开业条件》(DB35/T 749.1~2—2007)。 二、汽车整车维修经营申请须知 ㈠汽车整车维修经营须知 汽车整车维修经营依据维修车型种类、服务能力和经营项目实行分类许可。 ⑴汽车整车维修企业:有能力对所维修车型的整车、主要总成及零部件进行各级维护、修理及更换,使汽车的技术状况和运行性能完全或接近完全恢复到原车的技术条件要求,并符合相应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规定的汽车维修企业。按规模分为一类汽车整车维修企业、二类汽车整车维修企业,经营项目分为客车类【在其设计和技术特性上主要用于载运乘客及其随身行李的商用车辆。包括微型客车、小型客车、中型客车、大型客车和特大型客车等。】维修、货车类【一种主要为载运货物而设计和装备的商用车辆。包括货车(含双排座多用途货车)、半挂牵引车、货运挂车、低速货车和专用货车的车体部分等。】维修、乘用车类【在其设计和技术特性上主要用于载运乘客及其随身行李和/或临时物品,含驾驶员座位在内座位数最多不超过9个座位的汽车。包括轿车、多用途乘用车、短头乘用车、越野乘用车和专用乘用车及其多用途变形车等,但不包括座位数为9个座位及以下的微型客车。】维修。 ⑵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企业:有能力对运输具有易燃、易爆、腐蚀、放射性、剧毒等性质货物的运输车辆车体部分(不包含对危险货物运输车辆专用罐体或容器)进行维修的一类汽车整车维修企业。 ㈡申办汽车整车维修企业(分为一类汽车整车维修企业、二类汽车整车维修企业,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企业),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组织管理条件:⑴机构设置。企业应设置对维修质量有影响的生产技术、质量检验等部门。生产技术部门负责本企业的生产调度、工艺策划、流程安排、技术培训和设备管理;质量检验部门负责本企业维修车辆的进厂检验、过程检验和竣工

微型企业申办须知(同名24979)

微型企业申办须知(同名24979)

提交的证件应属有效证件(通过人社局年审)。 返乡农民工指在户籍所在地之外从事务工经商1年以上的人员。返乡农民工凭在外地务工经商的任何一个证明材料(外地务工单位出具的证明或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外地社保部门出具的参保证明或外地经商的营业执照或外地工商部门出具的证明等),或户籍所在地村委会出具的外出务工经商证明均可申报创办微型企业。 “农转非”人员应出示:其户籍所在地乡镇或街道出具的失地农转非证明,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失地农转非证明;参与户籍制度改革的“农转非”人员,持户口簿或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转户证明。 三峡库区移民指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安置的长江三峡工程重庆市库区水淹移民和占地移民。三峡库区移民可凭销号合同原件向创业所在地工商所申请创办微型企业;无销号合同原件的,由移民主管部门出具相关证明予以认定,其中属城镇下岗失业人员的,由原企业所属主管部门出具证明予以认定。 残疾人应出示《残疾人证》,残疾军人应出示《残疾军人证》。不具备创业能力的除外。 城乡退役士兵应出示退役士兵证。已安置工作的除外。 文化创意人员根据《关于大力发展微型文化创意企业的通知》主要指从事创意设计、广播电视、影视制作、出版发行、印刷复制、文学创作、美术广告、演艺娱乐、文化会展、文化旅游、文化传媒、数字内容、动漫游戏、艺术品和工艺美术、艺术创意和设计等门类的文化创意产业人员。 信息技术人员根据《关于大力发展微型信息技术企业的通知》,主要指从事互联网服务、软件开发、信息技术服务、外包服务的人员。 根据市微企办[2011]5号文件规定,获得区、县级政府以上表彰的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申办微型企业可以同样享受微型企业扶持政策,应出示相关证书或文件。 三、微型企业创业能力界定 一是申办微型企业年龄的规定。申办微型企业创业者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应当年满18周岁,男性不超过60周岁,女性不超过55周岁。获得国家专利授权,在行业领域具有较长从业经历(20年以上)或较高知名度的身体健康的申请者,男性可放宽至70岁,女性可放宽至65岁。 二是健康状况。因重度残疾或因病重生活不能自理,应劝其放弃申办微型企业。孕妇、伤病未愈等不适宜立即创业的,劝其暂缓申办微型企业。 三是其他情况。申请人应具备与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文化程

食品经营许可证办理须知

食品经营许可证(餐饮服务类)办理须知 一、食品经营许可事项法律依据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规章:《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食品经营许可审查通则(试行)》。 、规范性文件:《江苏省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江苏省食品经营许可(餐饮服务类)审查细则(试行)》。 二、申请方式 、注册后登录网上申请系统()填写申请信息,下载相关材料; 、申请人递交申请书和必要申请材料至如下地址。 苏州园区市管局金鸡湖商务区分局(建成区),办事地址:苏州工业园区翠园路号工商大厦七楼号窗口,咨询电话: 苏州园区市管局金鸡湖商务区分局(娄葑街道),办事地址:苏州工业园区通园路号市场监督管理局一楼咨询电话: 苏州园区市管局独墅湖科教创新区分局,办事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普惠路号斜塘街道车坊办事处咨询电话: 苏州园区市管局阳澄湖半岛旅游度假区分局,办事地址:苏州工业园区唯亭街道镇中北街号,咨询电话: 苏州园区市管局高端制造与国际贸易区分局:苏州工业园区中胜路号胜浦街道办事处西大楼二楼市场监督管理局咨询电话: 三、受理审核时限 本单位承诺自受理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期限的,经本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个工作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理由告知申请人。作出准予经营许可决定的,自作出决定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颁发食品经营许可证。四、办理食品经营许可的对象 食品销售经营者、餐饮服务经营者、单位食堂三种主体业态应当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本单位暂时负责后二种业态的办理对象。 、餐饮服务经营者,包括普通餐饮(特大型、大型、中型、小型、微型)、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三种经营形式。其中特大型餐饮:加工经营场所使用面积为㎡以上;大型餐饮:加工经营场所使用面积为㎡(不含㎡,含㎡);中型餐饮:加工经营场所使用面积为㎡(不含㎡,含㎡);小型餐饮:加工经营场所使用面积为㎡(不含㎡,含㎡);微型餐饮:加工经营场所使用面积为㎡以下(含㎡)。 、单位食堂,包括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养老机构食堂、工地食堂、其他食堂。 经营形式定义详见《《江苏省食品经营许可(食品销售类)审查细则(试行)和食品经营许可(餐饮服务类)审查细则(试行)》。 五、食品经营许可经营项目 食品经营许可(餐饮服务类)经营项目分为热食类食品制售、冷食类食品制售、生食类食品制售、糕点类食品制售(含裱花蛋糕、不含裱花蛋糕)、自制饮品制售(不含使用压力容器制作饮品)、其他类食品制售等。 其他类食品销售和其他类食品制售的具体品种按要求应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批准后执行,并明确标注。 六、食品经营许可(餐饮服务类)申请程序 第一步:填写《食品经营许可申请表》;

《广东省2017年度软件企业评估申报须知》

广东省2017年度软件企业评估申报须知 一、软件企业评估 (一)评估申报资料 1、《软件企业评估申请书》(在线填报,系统自动生成后打印,封面加盖公章和骑缝章); 2、《软件企业评估服务委托书》(系统自动生成后打印,加盖公章);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国地税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是三证合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4、提供至少1个主要产品的软件产品证书(软件产品登记证书或软件产品评估证书)、软件著作权或专利权等自主知识产权的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以及第三方检测机构提供的软件产品测试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5、与主要客户签订的一至两份代表性的软件产品销售合同或技术服务合同复印件及相关发票复印件(加盖公章); 6、2016年12月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纳证明(须加盖税务局或社保局业务章); 7、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财务会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以及软件产品开发销售(营业)收入、软件产品自主开发销售(营业)收入、研究开发费用、境内研究开发费用等情况说明。 软件产品开发销售(营业)收入、软件产品自主开发销售(营业)收入政策口径按照财税〔2012〕27号文件第十六条的规定归集。请按2016年度软件产品开发销售(营业)收入列表模板(附表1)填写;其中,嵌入式系统软件产品开发销售收入,还要填写2016年度嵌入式系统软件产品开发销售收入核算表模板(附表1-1)。 研究开发费用、境内研究开发费用政策口径按照财税〔2016〕49号文第八条的规定归集。请按2016年度研究开发费用情况归集表模板(附表2)和2016年度研发活动情况说明表模板(附表3)填写; 8、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情况。请按知识产权证书列表模板(附表4)填写(加盖公章); 9、企业人员构成情况。请按企业人员构成情况表模板(附表5)填写(加盖公章); 10、企业法定代表人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以及汇算清缴年度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的《承诺书》(系统自动生成后打印,法定代表人签字及加盖公章); 11、其他需要出具的材料,包含但不限于下列材料:

申办《印刷经营许可证》须知(出版物印刷企业)

申办《印刷经营许可证》须知(出版物印刷企业) 申办条件: 1.有企业或单位的名称、章程, 2.有确定的业务范围; 3.有适应业务需要的固定生产经营场所,厂房建筑面积不少于800平方米;4.有能够维持正常生产经营资金,注册资本不少于200万元人民币; 5.有必要的出版物印刷设备,具备2台以上最近十年生产的且未列入《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的目录》的自动对开胶印印刷设备; 6.有适应业务需要的组织机构和人员,法定代表人及主要生产、经营负责人必须取得省级新闻出版行政部门颁发的《印刷法规培训合格证书》; 7.有健全的承印验证、登记、保管、交付、销毁等经营管理、财务管理制度和质量保证体系; 8.符合国家有关印刷业总量、结构、布局规划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报材料: 1.申请书。申请书必须包括申办的理由、企业名称、经营范围、企业性质、法人或负责人及其学历、详细地址、经营场所面积、从业人数、业务来源、注册资本或资金数额、拟购进设备净值、企业内部各项管理制度等内容。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学历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3.合法验资机构出具的有关注册资本和资金数额的验资报告或半年以上银行存款证明原件、复印件。 4.设备目录(名称、型号、台数、出厂日期、价格)及所列设备购置发票原件、复印件。

5.经营场所的情况及使用权证明和示意图。 6.企业所在地工商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原件、复印件。7.《印刷经营申请表》(广西壮族自治区新闻出版局印制)一式三份。 8.企业内部管理五项制度。 申办办法: 1.申报人直接向窗口部门提交申请书及申报材料一式3份。基本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不符合条件的,退回补充。补充后仍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2.根据初审情况实地勘验后提出意见报局领导审核,市局上报自治区新闻出版局审批。 法律依据:《印刷业管理条例》、《印刷业经营者资格条件暂行规定》及自治区新闻出版局关于印刷业经营者资格条件、印刷业管理有关规定。 其它注意事项: 印刷业经营者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住所或者经营场所等主要登记事项,或者终止印刷经营活动。应当向所办理登记的公安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并报原批准设立的出版行政部门备案 本条例所称出版物,包括报纸、期刊、书籍、地图、年画、图片、挂历、画册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的装帧封面等。 本条例所称包装装潢印刷品,包括商标标识、彩色包装盒(袋)、纸制包装用品、印铁制罐、以介绍产品为内容的广告宣传品等。

微型企业申办须知

微型企业申办须知 来源:作者:发布日期:2012-9-24 16:19:24 阅读次数:1084次【字体:大中小】 重庆市扶持发展的微型企业是指雇工(含投资者)20人以下、注册资本金在15万元以内的企业。运作模式为“1+3+3”,即“投资者出一点、财政补一点、税收返一点、金融机构贷一点”以及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后续培训,建设一批微型企业创业平台,发挥大企业带动作用,促进“大带小”形成产业链和完善的配套服务体系。 一、微型企业申办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重庆市户籍(含集体户口); 2.属于“九类人群”,且申请人出资比例不低于全体投资人出资额的50%; 3.具有创业能力; 4.无在办企业; 5.吸纳就业人数不少于3人(不含创业者本人); 6.具备独立的经营场所; 7. 家庭成员均未申办微企; 8.不属于个体转办情形; 9.其他应具备的条件。 (二)行业规模标准 1.一般行业规模标准:制造业微型企业生产经营场所面积须在80平方米以上,年营业收入在100万元以上;加工业微型企业生产经营面积须在50平方米以上,年营业收入在50万元以上。生产环保节能产品、全市或区县重点制造产业产品(含配套产品)的企业可在20%幅度内适度放宽。批发和零售业经营场所面积须在40平方米以上。餐饮业经营场所面积须在80平方米以上。住宿业经营场所面积须在300平方米以上。居民服务业经营场所面积须在40平方米以上。文化创意、信息技术产业经营场所面积须在32平方米以上。 2.农、林、牧、渔类微型企业 ⑴畜牧养殖行业 ①新建生猪养殖场,圈舍面积200平方米以上,年出栏300头以上; ②新建奶牛养殖场,圈舍面积200平方米以上,常年存栏30头以上; ③新建肉牛养殖场,圈舍面积200平方米以上,常年存栏50头以上; ④新建肉羊养殖场,圈舍面积200平方米以上,年出栏150只以上; ⑤新建禽类养殖场,圈舍面积300平方米以上,常年存栏3000只以上(其中肉鸡4000只以上、鹌鹑8000只以上、肉鸽4000以上); ⑥新建养兔场,标准笼位300个以上,肉兔常年出栏2000只以上、种兔常

重庆微型企业申办全流程

微型企业申办“一单通” 一、办理微型企业营业执照 (一)创业申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 1.创业申请 具有本市户籍的“九类人群”创业者选好创业项目,有经营场所并具备必要的经营条件,带上户口簿、身份证、属于“九类人群”身份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经营所在地工商所领取并填写《重庆市微型企业创业申请书》。 工商所对申请人是否属于“九类人群”身份、是否有在办企业进行书式审查,签署同意推荐意见后录入微企工作平台,报区(县)微企办审查并安排参加微型企业创业培训。工商所进行书式审查的初审环节,原则上结果应当立等可取。 2.企业名称预先核准 填写《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证明》并带上投资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经营所在地工商所预核微企名称或到登记窗口核准微企名称,准备登记资料。如经营项目涉及前置许可的(如畜禽养殖需“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等),申请人应凭《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办理许可证明手续。工商所办理名称预先核准,原则上是否准予预先核准的结果应当立等可取。 (二)参加微型企业创业培训

申请人根据区(县)微企办的通知参加微型企业创业培训(培训时间为期5天),培训报到时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寸免冠彩照2张。培训结束时,申请人应提交创业投资计划书。(区)县微企办在微型企业创业培训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组织评审单位召开会审会议或书式联合会签方式,确定是否给予扶持和财政扶持资金数额并公示3天。公示期不影响流程进度,创业者可在公示期内办理后面的步骤。 (三)申办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的应开设临时账户,自投资金到帐 申办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的申请人选择创业所在地辖区内(不要跨区县)农村商业银行、重庆银行、三峡银行、农业银行这四家银行的任一网点开设临时账户并将自投资金存入该账户。开设临时帐户需带上《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股东(投资者)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所有股东(投资者)私章,公司章程及股东会决议。银行仅对微型企业自投资金出具验资询证函,验资机构只需对微型企业的自投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审验。 申办为合伙企业和个人独资企业的微型企业,不用开设临时帐户。 (四)办理营业执照 培训合格并通过创业评审的申请人将办理营业执照的登记资料(详见附件《微型企业办理营业执照需提交资料清单》)交到企业经营所在地的登记机关,手续齐备的,登记机关应在3个工作

二o一o年企业工资总额使用手册

O —O年企业《工资总额使用手册》 审核换发工作须知 一、范围:在我市各银行或其它金融机构开立的基本存款帐户中提取工资的所有城镇企业(包括通过银行代发职工工资的企业)。 二、工资总额计划编制原则:依据国务院转发的原劳动部《关于加强 企业工资总额宏观调控 的意见》精神,要继续坚持“工资总额增长幅度低于企业经济效益(实现税利)增长幅度,职工平均工资增长幅度低于本企业劳动生产率(人均增加值)增长幅度”的原则编制。 实行工资总额同经济效益挂钩办法以及“两低于”的企业,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财政部门核定的工资总额基数、效益指标基数和浮动比例预提相应的效益工资,自主编制工资总额使用计划,原则上不能超过工资总额基数,报主管部门及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 实行工资总额包干的企业,根据核定的包干基数编制工资总额使用计划,由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 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的工资总额使用计划由主管部门核定,报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 外商投资企业、股份制企业以及有限责任公司等的工资总额计划,由企业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的企业经营者根据2009 年工资指导线水平集体协商确定后,报企业注册登记批准机关的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 三、换发《手册》需携带下列资料: 1、2009年“劳动情况”统计年报表; 2、2009年“企业在岗职工工资调查表”及“企业人工成本情况表”; 3、主管部门核准的工资总额使用计划表; 4、二OO九年《工资总额使用手册》;

5、单位代码证书; 6、经人民银行批准的开户许可证,银行帐号; 7、工商管理部门审验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8、工效挂钩企业2009 年工挂结算表,实行工资总额包干的国有企业需带审定的工资总额包干基数表。 四、新成立企业必须在开业一个月内及时到同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办理《手册》建户手续。办理建户手续应提供以下资料: 1、新开户企业申办《手册》基本情况表; 2、经主管部门或企业董事会核准的工资总额使用计划表; 3、经上级主管部门或有关业务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企业批文或成立公司的章程(原件及复印件); 4、工商管理部门审验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5、单位代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经人民银行批准的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银行帐号; 7、职工工资发放表或拟发工资花名册(原件及复印件)。 五、审核内容 1、检查2009 年企业工资总额使用计划的执行情况,超计划发放工资的企业要说明超支原因;工效挂钩企业和工资总额包干企业超基数发放的要说明原因; 2、未通过《手册》支付工资的企业要说明原因。 2010 年企业工资总额使用计划表单位名称(盖章):经济类型:

重庆小微企业成立有什么要求吗

重庆小微企业成立有什么要求吗 去“重庆微型企业发展网”进行预申请,具体的优惠政策,重庆各个区县都不一样,你可到当地工商部门咨询。 预申请须知 一、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一)具有本市户籍(含集体户口);(二)属于“九类人群”;(三)具有创业能力;(四)无在办企业;(五)属于“九类人群”的申请人出资比例不低于全体投资人出资额的50%;(六)其他应当具备的条件,如:具有明确的经营场所、经营范围(经营场所应独立,不得与其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共用)。 二、“九类人群”指:大中专毕业生、下岗失业人员、返乡农民工、“农转非”人员、三峡库区移民、残疾人、城乡退役士兵、文化创意人员、信息技术人员,以及区县及以上政府表彰的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符合条件的在校大学生。 三、申请人应如实、准确填写申请内容,并保持通讯畅通,预审查结果将通过网络和手机短信进行通知。 四、通过预审查的,应在5日内将相应纸质申请材料递送拟创业所在地工商所。申请材料与预审查内容一致的,由工商所受理创业申请。 五、申请人因未按要求如实、准确填写网上申请,虽然初审通过,但最终未被受理或修改申请资料后仍未被受理的,申请人应重新进行网上预申请。

六、未通过预审查的,将退回申请人重新申请。 七、申请人在申请过程中,如遇任何问题可向拟创业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咨询和投诉。 需多少注册资金,这方面的详细规定是怎么样的? 最低注册资金3万元,最高10万元,因为微企的补助金额是与注册资金挂钩的,所以理论上讲,注册资金越高越好,不同的区县,补助比例不同。 重庆办理微企要什么样的条件? 且成立这样的企业有哪些优势? 申请享受微型企业创业扶持需具备的条件 申请享受微型企业创业扶持政策的创业者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本市户籍(含集体户口); (二)属于“九类人群”; (三)具有创业能力; (四)无在办企业; (五)属于“九类人群”的申请人出资比例不低于全体投资人出资额的50%; (六)其他应当具备的条件。 四、申请人需提交的材料 申请微型企业创业扶持的创业者,应当向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交以下材料: (一)微型企业创业申请书; (二)身份证明; (三)户口簿; (四)居住证明; (五)属于“九类人群”的证明材料; (六)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居住地与身份证明或户口簿载明的住址一致的,申请人可不提交居住证明。 五、申请人是否必须进行创业培训 各区县(自治县)微企办收到工商所报送的申请审批资料后,应当对申请人组织开展微型企业

微型企业应急预案模板(定稿)之欧阳歌谷创作

_________公司 欧阳歌谷(2021.02.01)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一、编制目的 为了防止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完善应急管理机制,迅速有效地控制和处置可能发生的事故,保护员工人身和公司财产安全,本着预防与应急并重的原则,特制定本预案。 二、危险性分析 (一)、企业概况 __________公司位于北京市昌平区南口镇____号。公司占地面积约___平方米,其中厂房面积约____平方米。公司现有员工___人,其中办公室人员___人,车间生产人员___人。公司业务以__________为主。 (二)、危险性分析 本公司在生产过程中,涉及到机械加工、组装、发货等生产

流程,存在机械伤害事故、电气事故、火灾事故等潜在危险。 三、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公司成立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和应急救援工作组。(一)、指挥部组成人员 指挥:公司总经理 ____ 成员:_______________ (二)、指挥部主要职责: 1、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3、组织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 4、负责现场急救的指挥工作,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三)工作组组成成员 1、抢险救护组:负责现场抢险、救护。 成员:________________ 2、警戒通讯组:负责现场秩序维护和通讯联络。 成员:_______________ 四、预防与预警 (一)事故预防措施 1、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2、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强化安全生产教育; 3、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教育,提高职工安全意识; 4、保证消防设备、安全设施、器材的有效使用。 (二)报警与警讯 单位应急电话: 火警:119 匪警: 110 医疗急救:120 南口派出所:69771004 南口镇政府:69771834 五、信息报告 (一)事故发现人员,应立即向组长报告,组长接到报警后,通知应急组成员,立即启动应急救援系统。 (二)根据事故类别向属地政府部门报告。 (三)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事故发生时间、类别、地点、联系人姓名和电话等。 六、应急响应 (一)、火灾事故处置方案 1、发现火情,现场工作人员立即采取措施处理,防止火势蔓延并迅速报告;

四季度所得税预缴申报注意事项

2014年四季度所得税预缴申报注意事项 (2015-01-05 08:59:33) 特别提示: 由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税收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75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税收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4号)均系2014年四季度出台的新政策文件,大批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均会在四季度首次进行加速折旧的税务处理。 请相关纳税人注意:企业固定资产采取一次性税前扣除、缩短折旧年限或加速折旧方法的,预缴申报时,须同时报送《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扣除)预缴情况统计表》 新年伊始,2014年四季度的所得税预缴申报(企业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也拉开帷幕。在大家都集中精力关注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表和汇算清缴时,我们不妨把目光再次聚焦到季度申报上来,这个环节的涉税风险也不小哦。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2014年版)等报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28号)公布了《企业所得税月(季)度和年度纳税申报表(B类)》等4种2014年版纳税申报表,完善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34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23号)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税优惠的政策链,特别是解决了核定征收

的小型微利企业享受减税优惠时申报纳税的申报表问题。上述几项税收政策的最大亮点就是,小型微利企业享受减半征税优惠政策的应纳税所得额上限调为10万元,优惠政策适用范围扩大至核定征收的纳税人,由原审批管理方式改为备案方式。 减税盛宴席位降低门槛又扩围 税法对于小型微利企业并没有作出界定,而是直接对符合减征企业所得税优惠的对象即“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本文均简称“小型微利企业”)作出规定: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的工业企业;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其他企业。可见,企业所得税减税优惠的小型微利企业与月销售(营业)额不超过2万元免征增值税、营业税的小微企业是不同的标准和概念,两者不应混淆。 查账征收与核定征收是企业所得税的两种征收方式。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69号)第八条,对于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企业,暂不适用小型微利企业适用税率。因而,也不能享受按所得减计50%后按20%的税率(减半征税)的优惠政策。 而按照上述23号、28号公告,在计缴2014年至2016年的企业所得税时,不论是查账征收还是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只要属于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均可享受减低税率优惠即适用20%的税率,年应纳税所得额在10万元(含)以下的,还可享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优惠。 填报纳税申报表应注意几种情形 享受减税的小型微利企业应注意:由于现行企业所得税税率是比例税率而非超额累进税率,当年应纳税所得额高于10万元不足30万元时,需全额按20%计缴税款;高于30万元时,则全额按2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在进行企业所得税的纳税申报时,查账征收的纳税人预缴税款,填写2014年版的《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年度汇算清缴的申报表待国家税务总局另行制定;核定征收的纳税人预缴和年度汇算清缴,填报2014年版《企业所得税月(季)度和年度纳税申报表(B类)》。 一、实行查账征收,本年按实际利润额预缴企业所得税的小型微利企业,预缴时填报A类申报表: (一)上一纳税年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且上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万元(含),本年预缴时累计实际利润额不超过10万元的纳税人,申报表第14行“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免所得税额”的金额为第10行“实际利润额”与15%的乘积。 预缴时累计实际利润额超过10万元的,应停止享受减半征税优惠政策改按20%的税率预缴企业所得税。

外资企业刻章及办证指南

新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刻章及办证指南 **因为以下办理手续在可能随时变化,请在办理前进行再次咨询确认** 一、审批中心一楼公安局刻章(公章、财务章、合同章、法人代表章): 1、所需材料(以下各一份): (1)工商局外资企业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 (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上写:承诺申办材料真实有效、从未刻过任何章,现刻法定名称章、负责人章、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名字、日期、手机); (3)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正本原件、复印件; (4)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身份证、港澳通行证、护照)及复印件(法人代表为外国人的,如无护照原件须有开发区担保书); (5)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6)经办人授权委托书(中英文对照,须法人代表亲笔签名,必须与护照签名一致,签名不得简写) 2、审批通过后核发印章持章证卡及相关材料至指定地点刻章(立等可取) 3、行政窗口收费:手续费130元;刻章收费:刻章费525元。 二、审批中心一楼质监局申请组织机构代码证 1、所需资料(以下各一份):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单位公章; (3)法人代表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4)组织机构代码赋码证原件; (5)外经局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原件; (6)工商局外资企业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复印件。 2、填写资料: (1)组织机构代码证申报表; (2)小型微型企业认定申请表。 3、领取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及IC卡 4、行政窗口收费:手续费130元。 三、审批中心二楼税务局申请税务登记证 1、所需材料(以下各两份、国地税各一份):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工商局外资企业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或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法人代表和财务人员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 (5)公司章程; (6)生产经营地址证明材料复印件(土地、房产权证复印件或生产经营用房屋租赁合同或协议); (7)外经局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 2、填写资料: (1)《税务登记表》一式二份,国地税各一份;

微型企业申办须知

提交的证件应属有效证件(通过人社局年审)。 返乡农民工指在户籍所在地之外从事务工经商1年以上的人员。返乡农民工凭在外地务工经商的任何一个证明材料(外地务工单位出具的证明或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外地社保部门出具的参保证明或外地经商的营业执照或外地工商部门出具的证明等),或户籍所在地村委会出具的外出务工经商证明均可申报创办微型企业。 “农转非”人员应出示:其户籍所在地乡镇或街道出具的失地农转非证明,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失地农转非证明;参与户籍制度改革的“农转非”人员,持户口簿或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转户证明。 三峡库区移民指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安置的长江三峡工程重庆市库区水淹移民和占地移民。三峡库区移民可凭销号合同原件向创业所在地工商所申请创办微型企业;无销号合同原件的,由移民主管部门出具相关证明予以认定,其中属城镇下岗失业人员的,由原企业所属主管部门出具证明予以认定。 残疾人应出示《残疾人证》,残疾军人应出示《残疾军人证》。不具备创业能力的除外。 城乡退役士兵应出示退役士兵证。已安置工作的除外。 文化创意人员根据《关于大力发展微型文化创意企业的通知》主要指从事创意设计、广播电视、影视制作、出版发行、印刷复制、文学创作、美术广告、演艺娱乐、文化会展、文化旅游、文化传媒、数字内容、动漫游戏、艺术品和工艺美术、艺术创意和设计等门类的文化创意产业人员。 信息技术人员根据《关于大力发展微型信息技术企业的通知》,主要指从事互联网服务、软件开发、信息技术服务、外包服务的人员。 根据市微企办[2011]5号文件规定,获得区、县级政府以上表彰的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申办微型企业可以同样享受微型企业扶持政策,应出示相关证书或文件。 三、微型企业创业能力界定 一是申办微型企业年龄的规定。申办微型企业创业者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应当年满18周岁,男性不超过60周岁,女性不超过55周岁。获得国家专利授权,在行业领域具有较长从业经历(20年以上)或较高知名度的身体健康的申请者,男性可放宽至70岁,女性可放宽至65岁。 二是健康状况。因重度残疾或因病重生活不能自理,应劝其放弃申办微型企业。孕妇、伤病未愈等不适宜立即创业的,劝其暂缓申办微型企业。 三是其他情况。申请人应具备与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文化程

苏州市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企业稳岗返还申请表

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企业稳岗返还申请表 申请时间:年月日

苏州市区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企业稳岗返还 申请须知 根据《关于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岗位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人保就〔2019〕13号)和《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就业优先政策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苏府〔2020〕83号)中相关内容,结合苏州市区实际情况,制定本须知。 一、对象和标准 2020年1月至2020年12月,对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且承诺获得稳岗返还后6个月内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返还标准按6个月企业参保地上年度月人均失业保险金水平和上年度企业平均失业保险参保职工人数确定(以下简称: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企业稳岗返还)。 二、申请条件 1、生产经营活动应符合国家、省及所在区域产业结构调整和环保政策,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企业和“僵尸企业”名单;上年度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上年度未裁员或少裁员,同时至申请时也符合裁员率要求,其中,中小微企业裁员率不高于2019年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5.5%;参保职工30人(含)以下的企业,裁员率放宽至不超过企业职工总数20%;其他企业裁员率低于2019年全国城镇登记失业率3.62%。 2、提供通过民主程序与工会组织等协商制定的稳定就业岗位措施(包含获得稳岗返还资金后6个月内(满6个月时)不裁员或裁员率裁员率不超过相应标准的承诺),并符合以下情形之一:2019年1月至2020年12月受宏观经济影响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连续6个月亏损或1年(自然年)内亏损超过8个月。 同一企业同一年度只能返还一次,对企业已享受企业稳岗返还或应急稳岗返还,再次申请享受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企业稳岗返还的,按照“就高”原则,可予补差。 三、申请时间 企业稳岗返还和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企业稳岗返还业务受理期为2020年每月8日(遇节假日顺延)至28日(遇节假日提前)。对于2020年12月达到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企业稳岗返还申请条件的企业,受理期放宽至2021年1月。 逾期未申报的,不再受理。 四、资金用途 返还资金主要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稳定就业岗位支出。 五、申请材料 1、《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企业稳岗返还申请表》 2、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企业亏损月份的月度财务报表(利润表) 提示:亏损月份可为以下三种情形之一,且不包括享受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企业稳岗返还时已审核月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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