吊具安全检查表

吊具安全检查表
吊具安全检查表

吊具安全检查表

被查单位:检查单位:被查单位负责人(签字):监察员(签字)年月日

吊索具安全技术规范(A)

吊索具安全技术规范 1. 目的 为了加强和规范公司起重作业所用吊索具的安全使用和管理,保障公司进行起重吊装特种作业的安全,特制定本规范。本规范明确了吊索具等起重吊装作业工具的采购、验收、使用、保管/发放、报废等相关要求和方法。 2. 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本公司 3. 引用标准 JB/编织吊索安全性第1部分:一般用途合成纤维扁平吊装带 JB/编织吊索安全性第2部分:一般用途合成纤维圆形吊装带 JB8112-1999一般用途起重用锻造卸扣-D形卸扣和弓形卸扣 4. 定义 本规范所称吊索具是指起重作业的吊具和索具及端部配件的总称。 吊具是起重吊运作业的刚性取物装置,它可以直接吊取物品,主要有:吊钩、吸盘、夹钳及专用吊具等。 索具是吊运物品时系结勾挂在物品上具有挠性的组合取物装置,又称吊索,它一般由高强度挠性件(钢丝绳、合成纤维吊装带、起重环链等)配以端部附件(卸扣、吊环、钩等)组合而成,端部配件常用的有吊环、卸扣、绳卡等。 5. 职责 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是起重吊装作业工具的归口监督管理部门,并对公司各单位所需采购和使用的吊索具进行确认、验收和监管。其职责是: (1)负责各单位所采购吊索具等起重吊装作业工具的供应商经营资质的审查和确认,其审查和确认的内容:①企业营业执照;②生产许可证;③产品出厂合格证;④使用说明书和省级劳动、技术监督部门认可的质检机构检验出据的《检验报告》;⑤特种作业

的吊索具安全标志; (2)负责公司各单位所需吊索具的采购申请计划的审查和汇总以及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对入库的吊索具进行验收; (3)负责监督各单位在用吊索具的保管、报废和使用。 各单位的采购部门必须通过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对所采购吊索具供应商的确认和审查程序,才能按照相关程序进行采购。不得采购未经审查和确认的供应商生产的产品。 各使用单位负责按照公司的规定对本单位的吊索具进行保管/发放、使用和报废,并提出相应的采购申请计划。 各使用单位由本单位的专(兼)职设备管理员或指定安全技术人员具体负责本单位吊索具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各使用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含吊装指挥人员)在起重吊装作业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吊索具的安全规定要求,确保正确安全地使用吊索具。 6. 常用吊索具的技术特性 本公司所使用的吊具有:吊钩、(永磁)吸吊器等;索具有:绳索、合成纤维吊装带以及环钩、吊板、卸扣等端部附件。其常用的吊索具有:合成纤维吊装带(W型扁平吊装带和R型圆形吊装带)和卸扣等端部附件。 合成纤维吊装带 合成纤维吊装带简称吊装带(吊带),是采用高强度聚酯工业长丝(100%PES)为原料加工而成,其安全系数一般为6。可分为W型扁平吊带和R型圆形吊带,两端可带环状扣。扁平吊带的形状为扁平形;圆形吊带是由无级环绕平行排列的多股集束强力纱而组成的闭合承载芯,多股集束强力纱起承载作用,其外部织成的保护套包住,此保护套只起保护作用,而不起承载作用,能使吊装带使用寿命延长。 吊装带的特点是:①能很好地保护被吊物品,使其表面不被损坏;②使用过程中有减震、不腐蚀,不导电,在易燃易爆的环境下不产生火花;③重量只有金属吊具的20%,便于携带及进行吊装准备工作;④弹性伸长率较小,能减少了反弹伤人的危险。 吊装带以颜色来区分额定载荷: 紫色1000公斤、绿色2000公斤、黄色3000公斤、红色5000公斤、蓝色8000公

吊索具管理制度

吊索具管理制度 1.目的和范围 为加强各部门对吊索具的管理,使所有吊索具达到有效控制状态,保证各部门在使用吊索具过程中不发生伤害事故以及不造成其他伤害,特制定本办法标准。 本制度适用公司吊索具的采购及使用部门。 2 编制依据 《起重机钢丝绳保养、维护、安装、检验和报废》GB5972-2009《起重机械定期检验规则》TSGQ7015-2008等规范标准要求 3 职责与权限 .采购负责监督吊索具的采购,是否在公司确认的合格供应商所提供; 生产保障负责各部门对吊索具的日常检查和考核工作; 使用部门负责本部门吊索具使用、保管、标识(编号与吨位)的日常检查和补充及报废工作; 使用部门负责吊索具的台账管理工作; 安全环保办公室监督各部门对吊索具使用的安全检查情况。 4 工作程序 吊索具的需求,使用部门编制采购计划,经批准后由采购按要求进行采购; 吊索具的采购必须在公司确认的合格供应商中进行; 已报废的吊索具,必须及时处理,以免造成使用上的混乱;

钢丝绳使用要求 使用前操作者应检查钢丝绳的质量情况,发现隐患应及时排除; 钢丝绳在使用中,应在安全载荷以内,严禁超载,对于多肢的钢丝绳空间的肢间夹角应保持在60度以内; 在吊运过程中,应避免碰撞; 钢丝绳应避开被吊物的棱角,防止折断或成死弯; 合成纤维吊装绳的使用 任何一套吊装绳在使用前操作者必须先试吊再起吊,选择吊点应与吊重物重心在同一条垂线上; 吊装绳及吊装绳两端环套及金属配件必须有足够的曲率半径; 使用过程中,禁止吊装绳打结或用打结的方法来连接,应采用专用连接件连接吊装绳; 吊装绳的使用范围以吊装带上的标示为依据,严禁超载使用; 不允许交叉或扭转使用吊装绳,使用过程中,不允许打结、打拧; 吊装绳看出已损坏时不允许使用,在移动吊装带和货物时不允许拖拽; 当物品有尖角、棱边时必须有保护措施,推荐采用保护套或护角来保护吊装绳; 当物品吊装时,不允许吊装绳悬挂货物时间过长,起吊过程中,严禁吊运的物品受到碰撞和冲击; 起吊前检查吊绳带的各连接件是否连接正确,吊运过程应尽量保持平稳,被吊物品下面严禁站人或在其他物品上通过;

起重机械吊具和锁具安全规程

起重机械吊具与索具安全规程 LD48—93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部1993—07—09批准1994—02—01实施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规程对起重机械吊具与索具的设计、制造、检验、使用、报废、维护、管理等方面的安全要求,作了最基本的规定。 本规程适用于起重机械吊具与索具。包括吊钩、夹持吊具、起重横梁、抓斗、起重电磁铁、起重真空吸盘、集装箱专用吊具和索具。 2 引用标准 GB560 索具套环 GB700 碳素结构钢技术条件 GB985 气焊、手工电弧焊及气体保护焊焊缝坡口的基本形式与尺寸 GB986 埋弧焊焊缝坡口的基本形式和尺寸 GB998 低压电器基本试验方法 GB1102 圆股钢丝绳 GB/T1228~1231 钢结构用高强度大六角头螺栓、大六角螺母、垫圈与技术条件 GB1591 低合金结构钢 GB3077 合金结构钢技术条件 GB3220 集装箱吊具的尺寸和起重量系列 GB3323 钢熔化焊对接接头射线照相和质量分级 GB3683 钢丝编织液压胶管 GB3766 液压系统通用技术条件 GB4829 起重用短环链验收总则 GB5118 低合金钢焊条 GB5196 绳索鉴别用的颜色标记 GB5976 钢丝绳夹 GB6067 起重机械安全规程 GB6946 钢丝绳铝合金压制接头 GB7659 焊接结构用碳素钢铸件 GB8358 钢丝绳破断拉伸试验方法 GB8834 绳索有关物理和机械性能的测定 GB8918 优质钢丝绳 GB10051〃1 起重吊钩机械性能、起重量、应力及材料 GB10051〃2 起重吊钩直柄吊钩技术条件 GB10051〃3 起重吊钩直柄吊钩使用检查 GB10051〃4 起重吊钩直柄单钩毛坯件 GB10051〃5 起重吊钩直柄单钩 GB10290 集装箱在铁路上的装卸和栓固 GB10854 钢结构焊缝外形尺寸 GB11345 钢焊缝手工超声波探伤方法和探伤结果分级

耐波特吊索具安全检查规定标准范本

管理制度编号:LX-FS-A54872 耐波特吊索具安全检查规定标准范 本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耐波特吊索具安全检查规定标准范 本 使用说明:本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1、目的 对起重吊索具、起重工具及吊耳定期检查,保证吊运安全。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各生产部门、车间对起重吊索具(包括吊钩、吊卡、卡环、吊杠、钢丝绳、尼龙吊带、链条等)和起重工具(包括手拉葫芦、千斤顶、卷扬机等)及吊耳(主要指各种工具箱、电焊机箱、砂罐、砂箱等设备设施的吊耳)定期检查。

3、职责 3.1、各部门、车间设备员、材料员、安全员负责抽查起重吊索具、起重工具及吊耳检验情况; 3.2、各部门、车间负责人负责督促、检查本部门、车间人员严格按照此规定执行; 3.3、管理部对未按照此规定的责任部门、车间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4、管理规定 4.1、起重吊索具在使用前、使用过程中的检查执行《钢丝绳、吊带、链条报废标准》中相应条款。 4.2、起重吊索具、起重工具及吊耳每月定期由管理部会同各车间主任共同检查。 4.3、车间负责人、班组长负责吊索具的日常点

(技术规范标准)起重吊具与索具安全技术标准

4.2 吊具与索具的基本要求 4.2.1 结构应力求简单、受力明确、减少应力集中的影响; 4.2.2 承载件有足够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 4.2.3 吊具上外露有伤人可能的活动零部件,应装设防护罩; 4.2.4 检验合格的吊具与索具,其适当位置应有不易磨损的标记,并具有合格证书。标 记内容至少应包括:额定起重量、检验标志、生产编号、制造日期、制造单位; 合格证书内容应包括主要技术性能参数。 4.2.5 应使用有合格证书的吊具与索具,并建立及健全安全使用、维护保养规程和相应 的规章制度。 4.3 钩取、夹取、抓取取物装置 4.3.1 吊钩 4.3.1.1 一般要求 a 吊钩缺陷不得焊补;吊钩表面应光滑,不得有裂纹、折叠、锐角等缺陷。 b 吊钩内部不得有裂纹和影响安全使用性能的缺陷;不得在吊钩上钻孔或焊接。 c 在吊钩(不含板钩)开口最短距离处,选定二个适当位置打印或镶嵌不易磨损的标志, 测出标志间的距离,作为使用中检测开口度是否发生变化的依据。 4.3.1.2 C形吊钩 见图 a 应能保证在承载和空载时保持平衡状态。 b C形吊钩应有使卷材在吊运时不受损伤的保护措施。 4.3.2 板钩 板钩一般应采用GB700中规定的Q235-A、Q235-B或GB1591中规定的16Mn钢制 造。 钩片的纵轴,必须位于钢板的轧制方向,且钩片不允许拼接。 板钩钩片应用沉头铆钉连接,而在板钩与盛钢桶耳轴接触的高应力弯曲单位不得用铆钉 连接。 叠片间不允许全封闭焊接,只允许有间断焊。

4.4.10.6 转锁、搭钩的开闭指示装置、安全保护(联锁)装置失灵。 4.5 吊索 4.5.1 一般要求 4.5.1.1 吊索基本结构型式 a.单肢吊索; b.环形吊索; c.双肢吊索; d.三肢吊索; e.四肢吊索

吊索具及钢丝绳安全要求(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吊索具及钢丝绳安全要求 (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6383-19 吊索具及钢丝绳安全要求(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 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 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1.吊索具及钢丝绳安全要求 (1)使用新购置的吊索具前应检查其合格证,并试吊,确认安全。 (2)吊索的水平夹角应大于45°。 (3)作业时必须根据吊物的重量、体积、形状等选用合适的吊索具。 (4)使用卡环时,严禁卡环侧向受力,起吊前必须检查封闭销是否拧紧。不得使用有裂纹、变形的卡环。严禁用焊补方法修复卡环。 (5)严禁在吊钩上补焊、打孔。吊钩表面必须保持光滑,不得有裂纹。严禁使用危险断面磨损程度达到原尺寸的10%、钩口开口度尺寸比原尺寸增大15%、扭转变形超过10%、危险断面或颈部产生塑性变形的吊钩。板钩衬套磨损达原尺寸的50%时,应报废衬套。

板钩心轴磨损达原尺寸的5%时,应报废心轴。 (6)编插钢丝绳索具宜用6×37的钢丝绳。编插段的长度不得小于钢丝绳直径的20倍,且不得小于300mm。编插钢丝绳的强度应按原钢丝绳强度的70%计算。 (7)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钢丝绳不得继续使用:1)钢丝绳直径减少7%~10%。 2)在一个节距内的断丝数量超过总丝数的10%。 3)出现拧扭死结、死弯、压扁、股松明显、波浪形、钢丝外飞、绳芯挤出以及断股等现象。 4)钢丝绳表面钢丝磨损或腐蚀程度,达表面钢丝直径的40%以上,或钢丝绳被腐蚀后,表面麻痕清晰可见,整根钢丝绳明显变硬。 (8)钢丝绳、套索等的安全系数不得小于8~10,兜绳吊挂应保持吊点位置准确、兜绳不偏移、吊物平衡,新起重工具、吊具应按说明书检验,试吊后方可正式使用,长期不用的超重、吊挂机具,必须进行检验、试吊,确认安全后方可使用。

耐波特吊索具安全检查规定(2021新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耐波特吊索具安全检查规定 (2021新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耐波特吊索具安全检查规定(2021新版) 1、目的 对起重吊索具、起重工具及吊耳定期检查,保证吊运安全。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各生产部门、车间对起重吊索具(包括吊钩、吊卡、卡环、吊杠、钢丝绳、尼龙吊带、链条等)和起重工具(包括手拉葫芦、千斤顶、卷扬机等)及吊耳(主要指各种工具箱、电焊机箱、砂罐、砂箱等设备设施的吊耳)定期检查。 3、职责 3.1、各部门、车间设备员、材料员、安全员负责抽查起重吊索具、起重工具及吊耳检验情况; 3.2、各部门、车间负责人负责督促、检查本部门、车间人员严格按照此规定执行; 3.3、管理部对未按照此规定的责任部门、车间按照有关规定进

行处罚。 4、管理规定 4.1、起重吊索具在使用前、使用过程中的检查执行《钢丝绳、吊带、链条报废标准》中相应条款。 4.2、起重吊索具、起重工具及吊耳每月定期由管理部会同各车间主任共同检查。 4.3、车间负责人、班组长负责吊索具的日常点检。 5、本规定自2013年11月1日起实施。 耐波特船用设备有限公司 管理部 2013年11月1日 云博创意设计 MzYunBo Creative Design Co., Ltd.

起重吊装安全检查表

起重吊装安全检查表检查日期: 2013 年 09 月 07 日设备信息序号检查项目检查内容及要求检查情况检查人 车牌号:湘D09686 规格型号:JQZ25E 使用单位: 红后1号联络通道 1 设备报检 报审手续是否齐全、是否已验合格齐全、合格 税清雄 吕哲 黄鹤寿检验报告复印件是否有出租单位或个人的盖章签字无 2 作业 人员 作业人员上岗前是否做过三级教育及安全技术交底三级教育、安全交底已做 作业人员是否持有平安卡办理中 司机、司索指挥是否持有效证件上岗【省级建设部门 颁发】 所持证件有效3 安全 装置 操作室内各类显示器是否有效无此项 力矩限制器是否有效可靠可靠有效 变幅限位是否有效可靠可靠有效 超高限位是否有效可靠可靠有效 回转限位是否有效可靠可靠有效 回转制动器是否灵敏有效可靠有效 是否装有其他如警示灯、风速仪等装置无此项 4 钢丝绳 钢丝绳是否有锈蚀、断丝、弯曲变形超限等情况无 钢丝绳检查记录是否齐全无 5 吊具 吊钩卡环是否有裂纹、补焊、变形超限等无 是否定期对吊具进行检查并留有检查记录无 6 其它设备运转、维修、保养记录填写是否及时规范维保记录完善、运转记录无

起重吊装安全检查表检查日期: 2013 年 09 月 07 日设备信息序号检查项目检查内容及要求检查情况检查人 车牌号:湘E16023 规格型号:QY25E 使用单位: 南前区间 1 设备报检 报审手续是否齐全、是否已验合格齐全、合格 税清雄 吕哲 黄鹤寿 赵宝龙 李欢 冯智敏检验报告复印件是否有出租单位或个人的盖章签字无 2 作业 人员 作业人员上岗前是否做过三级教育及安全技术交底三级教育、安全交底已做 作业人员是否持有平安卡办理中 司机、司索指挥是否持有效证件上岗【省级建设部门 颁发】 所持证件有效3 安全 装置 操作室内各类显示器是否有效线路损、坏显示器失效 力矩限制器是否有效可靠维修中 变幅限位是否有效可靠维修中 超高限位是否有效可靠维修中 回转限位是否有效可靠维修中 回转制动器是否灵敏有效维修中 是否装有其他如警示灯、风速仪等装置无此项 4 钢丝绳 钢丝绳是否有锈蚀、断丝、弯曲变形超限等情况无 钢丝绳检查记录是否齐全无 5 吊具 吊钩卡环是否有裂纹、补焊、变形超限等无 是否定期对吊具进行检查并留有检查记录无 6 其它设备运转、维修、保养记录填写是否及时规范维保记录完善、运转记录无

起重吊具安全检查标准

起重吊具安全检查标准 1.0 目的:为了提供安全检查的依据及避免漏检不安全因素,特制订此标准。 2.0 适用范围:公司起重吊具的安全检查。 3.0 检查内容 3.1 吊索具应有若干个点位集中存放,由使用部门的专人管理和维护保养,存放点有选用规格与对应载荷的标签(标牌),主要使用人员应熟悉并正确选用;不许在现场堆放或使用报废或不合格的吊索具。 3.2 钢丝绳编接或卡接。 编接的长度应>15倍的绳径且≥300mm;卡接绳卡间距应≥6倍的绳径,压板应在主绳侧,绳径7~18mm的绳卡为3个,19~27mm 的绳卡为4个,28~37mm的绳卡为5个。 3.3 普通麻绳与白棕绳 用于重量较轻的物件捆绑和吊运的普通麻绳使用时不许超载,发现断股、割伤、磨损严重时应报废。 3.4 尼龙绳 使用柔软质轻、耐腐蚀且强度高的尼龙绳,吊运时应远离火源,防止暴晒,棱角物体应垫好,防止断裂后回抽伤人。 3.5 链条

链条有下列情况之一应报废:裂纹;塑性变形,伸长达原长度的5% ;链环直径磨损达原直径的10%。 3.6 钢丝绳的断丝数、腐蚀与磨损量、变形量、使用长度和固定状态等 3.6.1钢丝绳的选用应符合要求,连接方法应正确。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应予报废: a. 对于交绕的钢丝绳在一个捻距(指任意一个钢丝绳环绕一周的距离)内的断丝数达该绳总丝数的10%; b. 吊运炽热金属或危险品的钢丝绳,发生于局部或在六倍于钢丝绳直径长度内断丝集中发生在一股上,应按上点所规定的一半即行报废; c. 钢丝绳直径减小量达7%; d. 钢丝绳有明显的内部磨损; e. 钢丝绳表面有磨损或腐蚀又有一定数量的断丝,断丝数应在 3.6.1中a和b条的规定上乘以折减系数后判定;当磨损或腐蚀率分别在10、15、20、25、30~40%时,折减系数对应为85、75、70、60、50%; f. 整股拍裂或烧坏; g. 局部外层钢丝绳伸长呈“笼”形或钢丝绳纤维芯的直径增大较严重; h. 钢丝绳发生扭结、死角、硬弯、塑性变形、麻芯脱出等严重

大型吊具检验要求

大型吊具检查项目与检验标准 一、铁水、钢水包 (一)包体结构检查 外观检查:包壳体各部结构完整,无裂纹、开焊等损伤。包体变形尺寸不超过图纸尺寸50mm以上。 包壳大修期间由取得“国家安全监察机构的资格认证”的单位负责,对包体各部焊缝全部作超声波探伤。按照《锅炉和钢制容器对接焊缝超声波探伤》JB1152—81标准内容进行。各部焊缝等级:I级。 对于包底和耳轴座等重要部位的焊缝,必要时对超探部位进行X光或γ射线复检。 进行无损探伤的焊缝,不合格部位必须返修。施工单位制订修复方案报设备科审批后执行。返修后仍按原规定方法进行探伤,并检查焊缝表面硬度不超过母材的120%。包底和耳轴座等重要部位焊缝返修次数不允许超过二次,其它部位的返修不允许超过三次。 (二)耳轴 外观检查:结构完整,无裂纹、开焊等损伤,轴套与轴装配紧密,无径向相对转动和轴向移动。轴套磨损量不大于6mm,且两侧轴套磨损相差不超过3mm。 大修包执行耳轴无损探伤检验,首先对耳轴表面采用“渗透着色”检查表面有无裂纹,耳轴表面光洁度不低于▽6。合格后,按《冶金机械锻钢件超声波探伤技术规程》YGJB07—79,一级品标准进行探伤检验。 大修包对耳轴与耳轴座内环焊缝的超声波探伤检验。按照《锅炉和钢制容器对接焊缝超声波探伤》JB1152—81 标准内容进行。焊缝等级:I级。

(三)悬挂装置(吊耳) 外观检查:结构完整,无裂纹、变形现象;各部螺栓紧固无松动;半轴瓦磨损小于3mm。(应及时加油润滑,每周一次,每次0.5Kg,钢包在每次面压测试时加油);吊挂轴(Ф300)磨损量不大于6mm。 大修包对耳轴板、耳轴、轴套体做超声波探伤检查。 铁水包悬挂装置使用一年后整体强制性更换。钢水包悬挂装置使用二年后整体强制性更换。 耳轴、耳轴板,轴套体探伤标准YB/JQ101.12—88 II级轴套体符合《碳素体铸钢件分类及技术条件》GB979—67 (四)拉杆机构 外观检查:各部拉杆、销轴挡块、定位板结构完整,无裂纹、变形现象;轴孔磨损量不大于3mm。销轴磨损量不大于3mm。因外力引起的折、扭及其它损伤,应更新使用。 大修包对各部拉杆做超声波探伤检查,探伤标准YB/JQ101.12—88 II级。销轴更换。使用一年后,拉杆机构整体强制性更换。 二、钢斗 (一)结构检查 外观检查:各部结构完整,无裂纹、开焊等损伤。 每一年对各部焊缝全部作超声波探伤。按照《锅炉和钢制容器对接焊缝超声波探伤》JB1152—81 标准内容进行。各部焊缝等级:I级。 进行无损探伤的焊缝,不合格部位必须返修。施工单位制订修复方案报设备科审批后执行。返修后仍按原规定方法进行探伤,并检查焊缝表面硬度不超

吊索具安全管理制度修订稿

吊索具安全管理制度 WEIHUA system office room 【WEIHUA 16H-WEIHUA WEIHUA8Q8-

吊索具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吊索具的安全使用管理,强化员工使用吊索具的安全意识,规范正确的使用方法,特制订本制度。 一、吊索具的管理 1、生产部及其它使用吊索具部门指定专人负责吊索具管理,对领用的吊索具必须记入班组《吊索具管理台帐》(附表1),登记吊索具额定载荷、规格长度、启用日期、报废日期等,并且对吊索具进行编号。 2、班长对本班内所有吊索具的安全使用负责。 3、班组兼职安全员协助班组长对吊索具的日常保存和使用情况经常进行检查。作业人员每天上班前对吊索具进行安全检查,并填写《吊索具日常点检表》(附表2)。检查人将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写在备注栏中并报告班组长,班长至少每周检查一次作业人员吊索具日常检查情况,并在检查表上签字;部门负责人至少每月检查一次作业人员吊索具日常检查情况,并在检查表上签字。 4、作业人员对本班组内出现断裂、松动、断股等问题的吊索具,根据损坏程度及时上报班组长,班组长根据情况做相应处理。 5、禁止班组私自制作、使用未有编号的不受控吊带、吊索具。 6、对申请报废的吊索具要及时更换,不得用其他吊索具代替。 7、安全管理部门对吊索具进行定期、不定期检查,发现问题责令班组停用更换。 二、吊索具的定置放置 1、有吊索具的班组设置吊索具存放区域,吊索具能上柜的必须按照指定区域存放,不得悬挂于吊钩之上 2、作业场所内的吊索具存放区域必须标识明确,位置固定,方便存取。吊索具按吊带、钢丝绳等吊具种类及载荷标识有序放置。 3、吊索具的放置,必须固定、专用,禁止被占用、挪为它用。 4、作业场地禁止摆放不使用的吊带和其它吊索具。 5、禁止露天存放吊索具,冬季使用吊带时应防止沾水潮湿,以免吊带冻结被折断。

起重吊索具、起重工具及吊耳安全检查规定

1目的 对起重吊索具、起重工具及吊耳定期检查,保证吊运安全。2适用范围 适用于各生产部门、车间对起重吊索具(包括吊钩、吊卡、卡环、吊杠、钢丝绳、尼龙吊带、链条等)和起重工具(包括手拉葫芦、千斤顶、卷扬机等)及吊耳(主要指各种工具箱、电焊机箱、砂罐、砂箱等设备设施的吊耳)定期检查。 3职责 3.1各部门、车间设备员、材料员、安全员负责抽查起重吊索具、 起重工具及吊耳检验情况; 3.2各部门、车间负责人负责督促、检查本部门、车间人员严格按 照此规定执行; 3.3安全监督部对未按照此规定的责任部门、车间按照有关规定进 行处罚。 4管理规定 4.1起重吊索具在使用前、使用过程中的检查执行《起重吊索具安 全使用规定》中相应条款。起重工具在使用前、使用中的检查执行《起重工具安全使用规定》中相应条款。 4.2起重吊索具、起重工具及吊耳每月定期进行检验,检验从每月 的25日开始到下月5日结束。 4.3各种起重吊索具、起重工具及吊耳检验后,要做好检查记录, 记录要明确检查日期、起重吊索具(起重工具、吊耳)名称、起重吊索具(起重工具、吊耳)编号、责任人、检查人。 4.4起重吊索具、起重工具及吊耳经检验合格后,由检验人涂上相 应的检验标识,检验标识规定如下: 1月、4月、7月、10月颜色标识:红色 2月、5月、8月、11月颜色标识:黄色 3月、6月、9月、12月颜色标识:绿色 4.5月安全标色标牌的要求 4.5.1车间大门颜色统一为海蓝色,在大门上固定月安全标色牌。 4.5.2月安全标色牌:

80cm 100cm 标牌底色为白色,“1、4、7、10”和“红色”字用红颜色,“2、5、 8、11”和“黄色”字用黄颜色,“3、6、9、12”和“绿色”字用绿颜 色,“本月标色”字用黑颜色,方格内用于插入颜色牌。 4.6起重吊索具、起重工具及吊耳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严禁做标 识。 4.7起重吊索具、起重工具及吊耳检验后,各部门、车间设备员、 材料员、安全员要进行抽查,对抽查中不按规定执行的责任人 进行严厉处罚,并要求责任单位对同类吊索具、起重工具、吊 耳重新进行检验。 4.8各部门、车间要保存好每月的起重吊索具、起重工具、吊耳检 验记录,以备安全监督部检查。 4.9各部门、车间对检查不合格的起重吊索具、起重工具、吊耳要 妥善处理(销毁、封存、报修),避免施工人员误用不合格的 起重吊索具、起重工具、吊耳。 4.10安全监督部、各部门、车间按照《管理制度考核细则》对未按 照此规定执行的责任单位进行处罚。 4.11本规定由安全监督部制定并负责解释。 4.12本规定自2005年6月1日起实施,原相关规定同时废止。 月安全标色 1 4 7 10 红色 2 5 8 11 黄色 3 6 9 12 绿色

耐波特吊索具安全检查规定通用版

管理制度编号:YTO-FS-PD876 耐波特吊索具安全检查规定通用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耐波特吊索具安全检查规定通用版 使用提示: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1、目的 对起重吊索具、起重工具及吊耳定期检查,保证吊运安全。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各生产部门、车间对起重吊索具(包括吊钩、吊卡、卡环、吊杠、钢丝绳、尼龙吊带、链条等)和起重工具(包括手拉葫芦、千斤顶、卷扬机等)及吊耳(主要指各种工具箱、电焊机箱、砂罐、砂箱等设备设施的吊耳)定期检查。 3、职责 3.1、各部门、车间设备员、材料员、安全员负责抽查起重吊索具、起重工具及吊耳检验情况; 3.2、各部门、车间负责人负责督促、检查本部门、车间人员严格按照此规定执行; 3.3、管理部对未按照此规定的责任部门、车间按照有

关规定进行处罚。 4、管理规定 4.1、起重吊索具在使用前、使用过程中的检查执行《钢丝绳、吊带、链条报废标准》中相应条款。 4.2、起重吊索具、起重工具及吊耳每月定期由管理部会同各车间主任共同检查。 4.3、车间负责人、班组长负责吊索具的日常点检。 5、本规定自20xx年11月1日起实施。 耐波特船用设备有限公司 管理部 20xx年11月1日 该位置可输入公司/组织对应的名字地址 The Name Of The Organization Can Be Entered In This Location

起重吊索具安全技术标准

起重吊具索具使用标准 起草人: 审核人: 批准人: 2015年5月25日

1.目的 标准规定了起重机械吊具与索具检验、使用、报废、维护和管理等方面的安全要求。 2.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起重机械吊具与吊索。包括吊钩、夹持吊具、起重横梁、集装箱专用吊具与吊索。 3.定义 3.1 额定起重量:吊具在一般使用条件下,垂直悬挂时允许承受物品的最大质量。 3.2 极限工作载荷:单肢吊索在一般使用条件下,垂直悬挂时,允许承受物品的最大质量。 3.3 吊索:起重机械吊、移动物品时,系结在物品上承受载荷的挠性部件 3.4 C型吊钩:端部做成C型钩装,带有平衡重块的吊钩。 3.5 夹持吊具:通过机构闭合或机构与物品之间的摩擦力提取物品的装置。 3.6 索眼:吊索端部的索套。 3.7 端部配件:是吊索主环、中间主环、连接环、中间环、下端部配件的统称。3.8 主环:直接连接到起重机吊钩上的端部配件。 4标准内容 4.1 安全作业一般要求 4.1.1 吊具与索具应与吊重种类、吊运具体要求以及环境条件相适应。 4.1.2 作业前应对吊具(含控制、制动系统和安全装置)与索具进行检查,当确认完好,功能正常时放可投入使用。 4.1.3 拴挂前,应确认所吊重物上设置的起重拴连接点是否牢固,提升前应确认连接是否可靠。 4.1.4 吊具承载时不得超过额定起重量,吊索(含各分肢)不得超过安全工作载荷(含高低温、腐蚀的功能特殊工况)。 4.1.5

作业时不得损坏吊件、吊具与索具,必要时加保护衬垫。 4.1. 起重机吊钩的吊点,应力求与吊重重心在同一条铅垂线上,使吊重处于稳定平衡状态,否则提升前应做试吊试验,直到使吊具重获的平衡为止,防止提升时产生滑动或滚动。 4.2 吊具与索具的基本要求 4.2.1 结构应力求简单、受力明确、减少应力集中的影响; 4.2.2 承载件有足够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 4.2.3 吊具上外露有伤人可能的活动零部件,应装设防护罩; 4.2.4 检验合格的吊具与索具,其适当位置应有不易磨损的标记,并具有合格证书。标记内容至少应包括:额定起重量、检验标志、生产编号、制造日期、制造单位;合格证书内容应包括主要技术性能参数。 4.2.5 应使用有合格证书的吊具与索具,并建立及健全安全使用、维护保养规程和相应的规章制度。 4.3 钩取、夹取、抓取取物装置 4.3.1 吊钩 4.3.1.1 一般要求 a 吊钩缺陷不得焊补;吊钩表面应光滑,不得有裂纹、折叠、锐角等缺陷。 b 吊钩内部不得有裂纹和影响安全使用性能的缺陷;不得在吊钩上钻孔或焊接。 c 在吊钩(不含板钩)开口最短距离处,选定二个适当位置打印或镶嵌不易磨损的标志,测出标志间的距离,作为使用中检测开口度是否发生变化的依据。 4.3.1.2 C形吊钩 见图

起重机吊索具安全管理制度标准范本

管理制度编号:LX-FS-A12460 起重机吊索具安全管理制度标准范 本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起重机吊索具安全管理制度标准范 本 使用说明:本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1目的 加强起重吊具的安全管理,保证吊具处于安全状态。 2适用范围 公司内各部门起重吊具(钢丝绳、吊带、磁吸)的安全使用和检查。 3起重吊具管理制度 3.1起重吊具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需求,至安全科负责统筹管理,资材科向有资质的生产或供应商进行采购,所有采购的吊具必须具备出厂合格证明书。

3.2吊具发放前,必须建立吊具档案,由安全科统一编号、登记入册后由使用部门领取。 3.3生产车间设置若干吊具架,吊具不用时应整齐悬挂在吊具架上。 3.4员工在使用吊具前应进行检查,发现有老化、断股、撕裂等现象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报安全科处理。 3.5安全科定期组织吊具的安全专项检查,发现有老化、断股、撕裂等现象应立即停止使用,并通知相关部门及时报废。 3.6生产科负责吊具的报废,报废标准参照《吊具报废标准》,不得以任任何理由复用。 请在该处输入组织/单位名称 Please Enter The Name Of Organization / Organization Here

起重机械安全检查标准

起重机械安全检查标准 1.0 目的:为了提供安全检查的依据及避免漏检不安全因素,特制订此标准。 2.0 适用范围:公司内起重机械的安全检查。 3.0 检查内容 3.1 所用的各类吊索具要符合安全标准。 3.2 滑轮与护罩完好,转动灵活 3.2.1 滑轮直径与钢丝绳直径应匹配,满足D≥(e-1)d,式中D为滑轮的名义直径,d 为钢丝绳直径,e为系数,吊钩桥式起重机一般e取20~30。 3.2.2 滑轮转动灵活,无缺损。 3.2.3 防止钢丝绳跳出轮槽的滑轮护罩等装置安装牢靠,无损坏或明显变形。 3.2.4 滑轮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予报废。 a. 裂纹; b. 轮槽壁厚磨损达原壁厚的20%; c. 轮槽不均匀磨损达3mm; d. 因磨损使轮槽底部直径减小量达钢丝绳直径的50%; e. 其它损害钢丝绳的缺陷。 3.3 吊钩等取物装置无裂纹、明显变形或磨损超标等缺陷,紧固装置完好。 3.3.1 起重机械不许使用铸造的吊钩,不许用冲击韧性低的材料制作。 3.3.2 吊钩表面应光洁,无剥裂、锐角、毛刺等缺陷,如有缺陷或已磨损均不许补焊。 3.3.3 吊钩应转动灵活,固定螺母的定位螺栓、开口销等必须紧固完好。 3.3.4 在钢丝绳易脱钩的工作环境中使用的吊钩,应有防脱钩的保险装置。 3.3.5 吊钩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予报废: a. 裂纹:重点检查吊钩下部的危险断面和钩尾螺纹部分的退刀槽断面,如有裂纹应 予报废。 b. 吊钩危险断面的高度磨损量达原尺寸的10%。 c. 开口度比原尺寸增加10%。 d. 扭转变形超过10°。

e. 危险断面或吊钩颈部产生塑性变形。 f. 板钩衬套磨损达原尺寸的50%时,应报废衬套;心轴磨损达原尺寸的5%时,应报 废心轴。 3.4 制动器工作可靠,磨损件无超标使用,安装与制动力矩符合要求。 3.4.1 各类驱动装置均应达到原设计的功能,通往制动器杠杆系统的“空行程”不应超过电磁铁额定行程的10% 。 3.4.2 制动器松开时,制动闸瓦与制动轮各处间隙应基本相等,制动带最大开度(单侧)应≤1mm,升降机应≤0.7mm。 3.4.3 制动带磨擦垫片(闸皮)与制动轮的实际接触面积,应大于理论接触面积的70% 3.4.4 曳引机驱动的升降机宜采用直流制动器,载重≥500kg的必须采用;禁止使用带式 制动器。 3.4.5 制动器各活动销轴应转动灵活,无退位、卡位、锈死等现象,开口销齐全。 3.4.6 制动器小轴或心轴表面应淬火,不许用普通螺栓代替;制动瓦磨擦垫片和制动轮表面均不许有油污或其它缺陷。 3.4.7 制动器有下列情况之一时该零件应报废: a. 杠杆、拉杆、制动臂或套板有裂纹; b. 弹簧出现塑性变形或断裂; c. 制动带磨擦片厚度已磨损达原厚度的50%,铆钉头埋头深度<磨擦片厚度的50%。 d. 销轴或轴孔磨损达原直径的5%。 3.4.8 制动轮有下列情况之一应报废或处理: a . 裂纹。 b. 轮面凸凹不平≥1.5mm ,否则应重新车光;当起升、变幅机构制动轮轮缘厚度磨损达原厚度的40% ,其它机构制动轮轮缘磨损达原厚度的50%时应报废制动轮。 3.4.9 凡吊运炽热金属、易燃易爆危险品或发生溜钩现象可能造成重大危险或损失的起重机,起升机构应装设两套制动器。 3.4.10 单或双制动器的起升机构,每套制动器必须可靠制动1.25倍的额定负荷。 3.4.11 应调节制动力矩以获得适宜的制动距离: , a. 起升机构的制动距离S=[1/80(重级);1/100(中级);1/120(轻级)]×V 升 V 是起升速度。起升机构制动距离一般为20~100mm。 升

起重机械安全检查规定

起重机械安全检查规定 一、为加强起重机械的安全使用和管理,预防起重机械事故,保障在施工生产过程中的人身和设备安全,制定本规定。 二、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所属各类起重机械。 三、起重机械购置单位必须检查设备的生产许可证、安全认可证、操作规程(或说明书)、图纸资料、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机构检验报告等是否齐全,并应建立档案妥善保管。 四、所有起衙机械在投入使用前,使用单位应持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和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到所在地区的地、市级以上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登记。 五、使用起重机械的单位必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包括安全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安全技术档案;管理、维护、保养、检查等制度,并严格执行。 六、起重机械遇可能影响其安全技术性能的自然灾害或发生设备事故后,或停用一年以上,再次使用前,使用单位应当对其进行全面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运行条件良好。 七、起重机械的安装、大修及改造工作,应由具备资质的起重机械专业安装、大修及改造队伍进行。起重机械安装、大修及改造竣工后,必须对该起重机械进行全面自检和运行试验,自检合格后,应申请法定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机进行检验。使用单位要将安装、大修、改造和检验报告及有关资料和文件等一并归入安全技术档案。 起重机械自检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起重机械金属结构是否达到安全技术要求; 2、机械及主要零部件是否达到安全技术要求;

3、液压系统是否达到安全技术要求; 4、电气及控制系统是否达到安全技术要求; 5、安全防护装置是否配齐。 八、起重机械的使用单位应根据工作的频繁程度、使用环境恶劣程度及使用维修情况,在法定检验周期内,对起重机械开展定期检查。定期检查包括月度检查和年度检查。 1、月度检查主要内容: (1)安全防护装置、制动器、离合器等有无异常; (2)钢丝绳、滑轮组、索道、吊链等有无损伤; (3)吊钩、抓斗等吊具有无损伤; (4)配线、集电装置配电、开关和控制器等有无异常; (5)液压保护装置、管道连接是否正常。 2、年度检查主要内容: (1)上述月度检查的各项内容; (2)金属结构的变形、裂纹、腐蚀连接情况; (3)机械部分主要零部件的磨损、裂纹、变形情况; (4)指示装置的可靠性和精度; (5)动力系统和控制系统等; (6)载荷试验,可空载和结合吊运相当于额定起重量的重物进行。 九、起重机械使用单位的操作人员在每日作业前应坚持经常性作业检查,检查前先断开电源,不允许带电检查,主要检查内容包括: 1、各类极限位置限制器、离合器、控制器、报警装置的功能、升降机的安全钩或其它联断装置的安全性能等; 2、起重机(或小车)导轨的安全状况;

吊索吊具安全检查表.pdf

SG07-40 吊索吊具安全检查表 工程项目(单位)使用编号:检查部位结果表示合格√无此项-不合格×序号检查项目检查内容检查结果 1 钢丝绳 不得有断丝、断股、腐蚀、压扁、弯折及电弧作用而引起的 损坏 钢丝绳的连接绳扣长度应不小于150mm,插花不得低于3个钢丝绳使用夹头连接时,夹头不得少于3个,间距不得低于1500mm,夹头必须压紧,直到钢丝绳直径被压缩1/3为止钢丝绳磨损或腐蚀量不得超过原直径的10% 外层钢丝磨损不得超过其直径的40% 钢丝绳直径相对于公称直径减小量不大于7% 钢丝绳不得有松股、打结、芯子外露等 吊钩处于最低点时卷筒上至少留有3圈 2 吊钩 要定期检查吊钩有无裂纹、变形及吊钩螺母和防松装置有无 松动 吊钩装配部分每季度至少要检修一次,并清洁润滑 危险的断面磨损不得超过原尺寸的10%(按GB10051.2制造的吊钩不得超过原尺寸的5%) 吊钩开口度比原尺寸增加不得超过15%(按GB10051.2制造的吊钩开口度比原尺寸增加不得超过10% 吊钩扭转变形不得超过10% 吊钩危险断面或吊钩颈部不得产生塑性变形 3 吊带无穿孔、切口、撕断等严重磨损 承载接缝无绽开、缝线磨断等现象 无死节 表面无腐蚀、酸碱烧损及热熔化或烧焦 无纤维软化、老化、弹性变小、强度减弱等现象表面无粗糙易于剥落现象

SG07-40(续) 序号检查项目检查内容检查结果 4 卸扣卸扣表面光滑,不得有毛刺、裂纹、变形 卸扣无补焊现象 卸扣螺纹旋入时应顺利自如,螺纹必须全部拧入螺口内 5 倒链链条无裂纹、塑性变形 吊钩、轮轴无损伤 不卡链、转动灵活;不滑链、制动可靠;销子牢固链条磨损不超标(大于10%报废) 吊钩防滑舌齐全、可靠 6 附件 板钩衬套磨损量不得超过原尺寸50% 型钩心轴磨无穿孔、切口、撕断等严重磨损损量不得超过原尺寸5% 紧固件必须齐全,并有防松措施 卡板、插板完好、动作灵活 备注 检查人:负责人:年月日 注:1.班组每天施工前必须对起重所有的吊、索具按检查标准进行检查,检查后如实填写本表。 2.检查由班长组织班内起重工进行,对检查出的不合格工、索具等严禁使用,必须立即撤出施工现场。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