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作业专项安全方案

高空作业专项安全方案
高空作业专项安全方案

喀左丛元号水泥有限责任公司4000t/d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线工程

高空作业专项安全施工方案

编制:

审核:

审批:

2013年4月

目录

一、工程概况 (3)

二、编制依据 (3)

三、安全方针和控制目标 (4)

四、安全生产管理 (4)

4.1项目安全生产组织管理 (4)

4.2项目部安全生产责任制 (4)

4.2.1项目经理 (4)

4.2.2项目副经理 (5)

4.2.3项目技术负责人 (5)

4.2.4项目安全员 (5)

4.2.5项目施工员 (6)

4.2.6项目技术员 (6)

4.2.7项目材料员 (6)

4.2.8项目班组长 (6)

4.2.9工人 (7)

五、高空作业安全技术保证措施 (7)

5.1高空作业的定义 (7)

5.2高空作业安全技术要求 (7)

5.3高空作业保证措施 (8)

5.3.1安全网使用 (8)

5.3.2安全帽使用 (9)

5.3.3安全带使用 (9)

5.3.4高空坠落物的罚款标准 (10)

六、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0)

6.1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10)

6.2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制度 (10)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喀左丛元号水泥有限责任公司4000t/d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线工程

建设单位:喀左丛元号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设计单位:山西省建筑材料工业设计研究院

投资性质:企业投资

工程类别:机电设备安装

工程地点:辽宁喀左丛元号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工程合同总价:约4800万元人民币

承包方式:总承包

项目组织机构形式:职能式

合同工作内容:喀左丛元号水泥有限责任公司4000t/d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线工程安装施工图设计文件范围内全部内容的施工。

本方案编制依据《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法》、现场施工图纸、我公司现场标准化管理细则等。

二、编制依据

1、喀左丛元号水泥有限责任公司4000t/d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线工程

安装施工图,施工合同;

2、《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

3、《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4、《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7、国家建筑工程总局《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8、《中国建筑安全生产管理手册》

9、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

10、现行国家有关规范、规程、标准;

11、公司颁布的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2、《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

三、安全方针和控制目标

1、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2、控制目标:杜绝重大伤亡事故,减少一般事故的发生

四、安全生产管理

4.1项目安全生产组织管理

公司成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对项目部进行直线管理。项目部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由项目经理任组长,项目副经理、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班组长为组员,以建设部JGJ59-99安全检查标准为目标,结合本地区安全文明施工标准,组织小组人员定期学习各种标准及解决工地存在的问题,检查中存在的问题要签发整改通知书,要注明完成整改时间、方法、责任人员,并认真进行复查。

《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组长:刘希平

副组长:张兆力、解清华、姜登红

组员:孙武、程涛、董建兴、姚传新、邱德军、马宁等;

4.2项目部安全生产责任制

4.2.1项目经理

1、对所负责的施工项目的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要认真推广“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按照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单位工程安全技术措施执行。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管理办法以及本企业的管理制度、实施细则、奖惩办法等;对职工加强安全意识教育和遵章守纪教育,组织对新工人的进场三级安全教育,提高职工的自我防护能力。

3、支持、督促有关人员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

4、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安全会议,研究解决当前安全生产中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5、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达标活动,制定达标规划,使安全生产逐步实现定

型化、标准化、制度化,努力改善作业条件和作业环境,做到文明施工,确保安全生产。

6、发生亡人事故时,要组织人员保护现场,并立即向公司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有关部门报告简要事故情况,听候处理;发生重伤事故,要立即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并在2小时之内向公司主管部门报告简要事故情况;按“三不放过”原则,组织对重伤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在10天内向公司写出书面调查处理报告、

7、。

7、凡因决策、指挥失误造成安全事故承担直接责任。

4.2.2项目副经理

1、根据安全文明施工方案要求,负责施工现场的控制,确保操作现场工作环境不影响施工安全;

2、组织安全设施的验收,协助上级部门对工程项目的安全检查和监督;

3、负责安全、文明施工设施所需的材料、设备及设施的采购计划的审核及批准;

4、坚持例会制度,建立会议纪要,并发放给有关人员。

4.2.3项目技术负责人

1、认真贯彻和执行国家、地方颁布的有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政策、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制定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2、负责临边、洞口的安全防护技术措施以及特殊脚手架、施工用电、大型机械拆卸方案的落实。

3、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负责对安全难度系数大的操作方案进行优化。

4、组织编制相应的安全措施保证计划并进行监督,落实改进措施。

5、确定危险部位和过程,对风险较大和专业性强的工程项目应组织安全技术论证。

6、做出因本工程的特殊性而补充的安全操作规定。

7、决定和解决安全技术问题,下达安全技术指令。

4.2.4项目安全员

1、认真贯彻和执行国家、地方颁布的有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政策、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制定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2、贯彻安全保证计划中的各项安全技术措施,组织参与安全设施、施工用电、施工机械的验收。

3、监督、检查操作人员的遵章守纪。组织、参与安全技术交底,对施工全过程的安全实施控制,并做好记录。

4、掌握安全动态,发现事故隐患及时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

5、制止违章作业,严格安全纪律,当安全与生产发生矛盾且危及安全生产时,有权制止冒险作业。

6、对进入现场使用的各种安全用品及机械设备,配合材料部门进行验收检查工作。

7、协助上级部门的安全检查,如实汇报工程项目的安全状况。

8、负责一般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协助处理重大工伤、机械事故,并参与制定纠正和预防措施,防止事故再发生。

4.2.5项目施工员

1、组织实施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进行技术安全交底。

2、对施工现场搭设的架子和安装的电气、机械设备等安全防护装置,都要组织验收,合格后方能使用。

3、不违章指挥。

4、组织工人学习安全操作规程,教育工人不违章作业。

5、发生工伤事故,应立即采取措施,并保护现场,迅速报告。

6、对已发生的事故隐患落实整改,并向项目经理反馈整改情况。

4.2.6项目技术员

1、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安全的法令、规程、标准、制度,编制施工工艺方案,同时编制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2、在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及施工条件变化时,要编制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3、负责安全技术的专题研究和安全设备、仪表的技术鉴定。

4.2.7项目材料员

1、保证按时供应安全技术措施所需的的材料、工具设备;

2、保证新购的安全网、安全带、安全帽及其他劳动保护用品、用具符合安全技术和质量标准。

3、对各类脚手架要定期检查,保证所供应的用具和材料的质量。

4.2.8项目班组长

1、认真执行安全交底,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2、班前要对所使用的机具、设备、防护用具及作业环境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改进措施。

3、认真执行项目部及有关部门下达安全隐患整改通知。

4、组织班组安全活动日,开好班前安全生产会。

5、发生工伤事故要立即向施工员报告。

4.2.9工人

1、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2、积极参加安全活动,认真执行安全交底,不违章作业,服从安全人员的指导。

3、发扬团结友爱精神,在安全生产方面做到互相帮助、互相监督,对新工人要积极传授

4、安全生产知识,维护一切安全设施和防护用具,做到正确使用,不准拆改。

5、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并越级向上报告。

6、材料、构件、废品等应按平面布置堆放整齐,搞好文明生产。

7、发生伤亡和未遂事故,保护现场并立即上报。

五、高空作业安全技术保证措施

5.1高空作业的定义

GB3608—83规定: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作业,都称为高处作业。

5.2高空作业安全技术要求

1、高处作业必须坚持“先防护、后施工,无防护、不施工”的原则。

2、高处作业要设置安全标志,挂安全网,并逐级作好安全技术交底。

3、高处作业时,每年要进行一次体格检查,患有心脏病、高血压、精神病、癫痫病等不适合从事高处作业的人员,不可安排从事此类工作,严禁酒后作业。

4、高处作业时,要衣着灵便,但决不可赤膊裸身。脚下要穿软底防滑鞋,决不得穿拖鞋、硬底鞋和带钉易滑的鞋。

5、高空作业人员必须经专业培训及专业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并经体检合格后方可进场施工。凡有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病、精神病等不适应于高处作业的人员,禁止攀高作业。

6、施工过程中,若发现高处作业的安全设施有缺陷或隐患,务必及时报告并立即处理解决,对危及人身安全的隐患,应立即停止作业。

7、所有安全防护设施和安全标志等,任何人不得毁损或擅自移动和拆除。确因施工需要而暂时拆除或移动的要报告经理部安检部门同意后才能动手拆移,并在工作完毕后即行复原。

8、操作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和栓系安全带。

9、雨天和雪天进行高空作业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滑、防寒和防冻措施,冰

雪应及时清除,并对防护措施逐一检查并完善。

10、如有靠近电源线路作业时,应先联系停电,确认停电后方可工作,并设置绝缘挡板,作业都最少离开电线3m以外。现场的所有电线都必须架空设置,不准落地、不准乱拉乱接电线,以免伤人。电线的一切接头必须包扎完好,不得漏电。

11、高处作业所用的工具、零件、材料等必须装入袋内,不得在高处往下投扔材料或工具等,不得将易液滑的工具、材料堆在脚手架上,工作完毕,应及时清理工具、零星材料等。

12、夜间作业必须配置足够的照明设施,否则禁止作业。

13、严禁上下同时垂直作业,若特殊情况必须垂直作业,应经有关领导批准,并在上下两层中间设置专用防护棚或其它隔离措施。

14、操作时要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

15、严禁坐在高处无遮拦处休息、睡觉,以防止坠落。

16、严禁酒后作业。

17、遇到六级以上大风、浓雾等恶劣气候,不得进行露天攀登与悬空高空作业。

5.3高空作业保证措施

5.3.1安全网使用

1.材料要求:要求其比重小、强度高、耐磨性好、延伸率大和耐久性较强,此外还应有一定的耐气候性能,受潮湿后其强度下降不太大。同一张安全网所有网绳要采用一种材料,禁止使用材料为丙纶的安全网。

2.安全网的尺寸

(1)平网:应设首层安全网,每层网距小于10m,操作层脚手板下设一层。

(2)立网起的作用与防护栏杆类似,其最低高度为1.2m。

(3)安全网目边长就不得大于10cm。

(4)安全网必须经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3.安全网的搭设

(1)平网的搭设

①建筑物的转角处,阳台口和平面形状突出的部位,安全网要整体连接,不得中断,也不允许出现任何漏洞。

②电梯井口、管道竖井等处,除按高处作业规定设置保护措施外,还应在井口内首层及每隔三层(≤10m)设固定平网一道。

(2)立网的搭设

①本工程主体结构施工采用悬挑脚手架的里侧应用立网封闭。立网的形式及规格见施工方案。

②立网与架体连接应用绑绳逐点绑扎,不得跳绑、漏绑。

③立网网体不得作平网网体使用。

4.安全网的拆除

(1)安全网的拆除应在施工全部完成,作业全部停止后,经项目主管安全的经理同意,方可拆除,拆除过程中要有专人监护。

(2)拆除的顺序,应由上而下依次进行,下方应有警戒区,并设“禁止通行”等安全标志。

5.安全网的检查与管理

(1)使用前的检查:安全网搭设完毕后,需经安检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2)使用过程中的检查:在施工过程中每两周或每一月做一次检查。如某一安全网受到较大冲击后立即检查,每隔3个月按批号对试验绳进行强力试验一次,并做好试验记录。每年还应做抽样冲击试验一次。

(3)安全网应由专人负责购置、保管、发放和收存,网体在入库及库存时,要检验网上在两个不同的位置所附的法定的永久性标牌。严禁采购使用无产品说明书或无质量检验合格证的安全网,且必须有建设安检站颁发的使用许可证。

(4)在使用过程中,要配备专人负责保养安全网,并及时作检查和维修。网内的坠落物经常清理,保持网体干净,还要避免大量焊渣和其它火星掉入网内。当网体受到化学品的污染或网绳嵌入粗砂粒或其它可能引起磨损的异物时,即需进行清洗,洗后使其自然干燥。

(5)使用过后拆下的网,要有安检部门作全面检验并签定合格使用的证明,方可入库存放或重新使用。

(6)安全网在搬运中不可使用铁钩带刺的工具,以防损伤安全网。

5.3.2安全帽使用

1.凡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人员,都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作业中不得将安全帽脱下。

2.安全帽必须符合国家标准GB2811—81《安全帽》的规定。

3.要正确使用安全帽,要扣好帽带,调整好帽衬间距。

5.3.3安全带使用

1.安全带应符合国家标准GB6095—80《安全带》规定的构造形式、材料、技术和使用保管上的要求等。

2.使用时要高挂低用,防止摆动碰撞,绳子不能打结,钩子要挂在连接环上,当发现有异常时要立即更换,换新绳时要加绳套,使用3m以上的绳要加缓冲器。

3.在攀登和悬空等作业中,必须佩戴安全带并有牢靠的挂钩设施。

4.安全带不使用时要妥善保管,不接触高温、强酸、强碱或尖锐物体,使用频繁的绳要经常做外观检查,使用两年后要做抽检,抽验过的样带要换新绳。安全带的检验应按GB6096—85《安全带检验方法》进行,不得采购和使用不合格的产品。

5.3.4高空坠落物的罚款标准

1.凡是在高空场所施工不得将钢管、扣件、短材料、钢筋头、水泥块及其它物件掉落下层,违者罚款 100-500元

2.严禁在外架上堆放钢筋、木材、钢管等材料,违者每次罚款200元,若造成坠落者罚款 500元

3.在外架卸料平台上及地面严禁使用塔吊吊1米以内的物件,违者每次罚款200-500元

4.在外架卸料平台上超载堆放罚款 200-500元

5.脚手架搭设不规范罚款 200-500元

6.高处作业人员传递物件时,不准抛掷,违者罚款 100-500元

六、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6.1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1、新工人(包括合同工、临时工、学徒工、实习生)必须进行入场前的安全教育。教育安全技术知识、设备性能、操作规程、安全制度和严禁事项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进入操作岗位。

2、项目部定期轮训管理人员,提高政策思想水平,熟悉安全技术、劳动卫生业务知识,做好安全工作。

3、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①、单位工程开工前,质量安全部应向项目部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②、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向施工员、安全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③、施工员、安全员应向班组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④、安全技术交底的内容:各工种的安全技术交底,分项、分部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大型、特殊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设备安装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使用新材料、新技术以及新工艺施工的安全技术交底。

⑤、安全技术交底必须认真填写记录,履行签字手续。

6.2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制度

1、公司安委会或质量安全部每季度对项目部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

2、项目部每月组织一次安全检查;

3、施工班组每周组织一次安全检查。

4、班组班前、班后岗位安全检查;

5、安全员日常巡回安全检查;

6、各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及项目部的管理人员)在检查生产的同时检查安全生产;

7、垂直运输机(架)的检查;

8、冬雨季施工安全检查;

9、节假日加班及节假日前后安全生产检查;

10、除经常性安全检查记录可在相应时间的“施工日志”、“质安日志”上记录外,其它安全检查均应按规定表格书面填写记录。

11、检查中查出的安全隐患如发出“整改通知单”后,应立即组织整改。整改完成后及时通知有关人员进行复查,复检合格后,检查人员应在“整改通知单”上签署检查意见,进行销项。对有即发性事故危险或具有重大安全隐患的,检查人员应责令立即停工整改。

12、项目部每月在“事故(月)报表”上填写月安全生产情况,并报送公司质量安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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