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食品经营许可审查细则

江苏省食品经营许可审查细则
江苏省食品经营许可审查细则

江苏省食品经营许可审查细则(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食品经营许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食品经营许可审查通则(试行)》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江苏省行政区域内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以下简称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食品销售经营许可申请的审查。

第三条食品销售经营的主体业态具体可分为食品批发销售商、食品批发配送商、综合性食品销售商、单一食品销售商、食品自动售货商,食品销售经营者应根据实际进行备案。

食品销售经营者申请网络食品销售经营的,应当在主体业态后以括号标注。

第四条食品销售经营项目分为:

(一)预包装食品销售(含冷冻冷藏食品、不含冷冻冷藏食品);

(二)散装食品销售(含冷藏冷冻食品、不含冷冻冷藏食品);

(三)特殊食品销售(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

(四)其他类食品销售。

如申请散装熟食销售的,应当在散装食品销售项目后以括号标注。

第五条食品销售经营者在其经营场所内申请兼营食品制售项目的,应具备相关食品制售条件,并按实际申报增加以下制售项目:

(一)热食类食品制售;

(二)冷食类食品制售;

(三)生食类食品制售;

(四)糕点类食品制售;

(五)自制饮品制售;

(六)半成品制售;

(七)其他类食品制售。

第六条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当依据申请者的经营场所区域设置、经营项目风险类别等事项确定申请者的主体业态。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在审查中认为食品销售经营者申报的主体业态与实际经营不符的,有权予以纠正。

第七条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按照主体业态、食品经营项目,并考虑风险高低对食品经营许可申请进行分类审查,包括对申

请材料的书面审查和经营地点的现场核查。

仅申请预包装食品(不含冷藏冷冻食品)销售的,食品经营许可变更不改变经营场所、设备设施和布局的,以及申请注销的,经签发人同意,可不进行现场核查。

第八条食品经营许可证应当载明日常监督管理员和签发人信息。

日常监督管理人员为负责对食品经营活动进行日常监督管理的工作人员,原则上不得少于名。签发人原则为负责食品经营许可证发放的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分管负责人。

第九条食品销售经营者应当如实向其经营场所所在地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有关申请材料并反映真实情况,对申请材料和核查现场的真实性负责,并在申请书等材料上签名或者盖章。

第十条鼓励食品销售经营者规模化和连锁化经营,连锁食品销售经营总部或食品自动售货商总部可向其总部所在地县(市、区)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提出申请,对其分设的连锁企业或食品自动售货设备进行集中许可审查。

第二章许可审查基本要求

第十一条申请预包装食品销售(含冷藏冷冻食品、不含

冷藏冷冻食品),许可审查应当符合本章第一节通用要求。

申请散装食品销售(含冷藏冷冻食品、不含冷藏冷冻食品),许可审查除应当符合本章第一节通用要求外,还应当符合本章第二节的相应规定。

申请特殊食品销售(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许可审查除应当符合本章第一节通用要求外,还应当符合本章第三节的相应规定。

其他类食品销售具体品种应当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批准后执行,并明确标注。

无实体门店经营的互联网食品经营者不得申请所有食品制售项目以及散装熟食销售。

第十二条申请热食类食品制售,许可审查除应当符合本章第一节通用要求外,还应当符合本章第四节相应规定。

申请冷食类食品制售、生食类食品制售的应当按照本章第四节第三十一条要求设置专间。

申请糕点类食品制售、自制饮品制售的应当按照本章第四节第三十二条要求设置专用操作场所。

第一节通用要求

第十三条食品销售经营者应当配备专职或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当经过培训和考核。取得国家或行业规定的食品安全相关资质的,可以免于考核。

第十四条食品销售经营者应当具有保证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应当包括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管理制度、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食品经营过程与控制制度、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洗消毒和维修保养制度、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食品贮存管理制度、废弃物处置制度、不合格食品处置制度、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等。

从事食品批发的企业还应当建立食品批发销售记录制度。兼营食品制售类项目的食品销售经营者,使用食品添加剂,应当制定食品添加剂使用公示制度。

第十五条食品销售经营者应当具有与销售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销售场所和贮存场所:

(一)不得设在易受到污染的区域,距离粪坑、污水池、暴露垃圾场(站)、旱厕等污染源25米以上;

(二)应当环境整洁,有良好的通风、排气装置,并避免日光直接照射;

(三)地面应做到硬化,平坦防滑并易于清洁消毒,并有适当措施防止积水;

(四)销售场所应布局合理,与生活区分(隔)开,划分固定的食品陈列或贮存位置和标识,食品销售区域和非食品销售区域分开设置,生食区域和熟食区域分开,待加工食品区域与直接入口食品区域分开,经营水产品的区域与其他食品经营区域分开,防止交叉污染;

(五)贮存场所应设专门区域,不得与有毒有害物品同库存放。贮存的食品应与墙壁、地面保持适当距离,防止虫害藏匿并利于空气流通。食品与非食品、生食与熟食应当有适当的分隔措施,固定的存放位置和标识。

第十六条食品销售经营者应当具有与销售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设备或者设施。

(一)有相应的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等设施;

(二)配有食品陈列或摆放设备;

(三)申请销售有温度控制要求的食品,应配备具有合格证明的温度调节设施设备,设施设备应当保证食品贮存销售所需的温度等要求,并带有温度显示装置。

第十七条食品销售经营者采取租赁、委托管理等形式使用的食品贮存场所应当符合第十五条和第十六条要求,并签署食品安全管理合同,明确使用的时间、期限、地点、面积、设施设备等要求以及食品贮存场所所属经营者的负责人、联系方式等信息。

食品销售经营者应当对其租赁、委托管理等形式使用的食品贮存场所配备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员,负责食品贮存场所的食品安全管理的责任和义务。

食品贮存场所不在许可机关行政管辖区域的,许可机关可函请具有管辖权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协助做好贮存场所的现场核查。

第十八条利用自动售货设备从事食品销售的,应当在自动售货设备的明显位置公示经营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食品经营许可证》编号和《营业执照》编号。

利用自动售货设备从事食品销售的食品销售经营者,申请食品经营许可时,应当提交自动售货设备的产品合格证明、具体放置地点信息,经营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食品经营许可证》编号和《营业执照》编号公示方法的说明材料。

放置自动售货设备的地点应当具备符合食品贮存的必要条件。

第十九条食品销售经营者在实体经营的同时通过互联网从事食品经营的,还应当向许可机关提交具有可现场登录申请人网站、网页或网店等功能的设备设施,供许可机关核审。

第二十条无门店的互联网食品经营者应当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贮存食品的场所,贮存场所视同经营场所,并应当向许可机关提供具有可现场登录申请人网站、网页或网店等功能的设备设施,供许可机关核审。

无实体门店经营的互联网食品经营者不得申请所有食品制售项目以及散装熟食销售。

第二节散装食品销售许可审查要求

第二十一条散装食品应有明显的区域或有效的隔离措施,生鲜畜禽、水产品与散装直接入口食品应有一定距离的物理隔离。

第二十二条申请散装食品销售应当配备与其销售的食品品种相适应的洗涤消毒设施:

(一)应当配有洗手、消毒以及处理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

(二)洗手消毒设备或设施附近应当设有相应的清洗、消毒用品和干手设施。员工洗手消毒设施应当有洗手消毒方法标示;

(三)应当设置从业人员更衣场所或更衣室。

第二十三条直接接触食品的从业人员应当具有健康证明。

第二十四条直接接触食品的设备或设施、工具、容器和包装材料等应当具有产品合格证明,应为安全、无毒、无异味、防吸收、耐腐蚀且可承受反复清洗和消毒的材料制作,易于清洁和保养。

食品经营许可证申请资料

申办《食品经营许可证》应提交的材料

徐云食许()年第号《食品经营许可证》 申 请 材 料 申请人: 徐州市云龙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制

食品经营许可申请事前告知书 尊敬的申请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经营食品应当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申办《食品经营许证》应当注意以下事项: 一、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应当先行取得营业执照等合法主体资格证明文件。 二、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应当具备符合业态分类及项目要求的场所、设施设备和人员。具体标准可向辖区分局咨询或登录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查询。 三、申请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应按要求提交反映证实情况的申请资料以供审查,申请资料应一式2份,符合规定格式。您应当对您所提交申请材料的合法性和真实性负责。 四、申请限制条款: 1、被吊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及其法定代表人、直接负责的主管 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自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5年内不得申请食品 生产经营许可。 2、申请人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被发现后给予警告,申请人在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许可。 3、申请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许可证的,被发现后,在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食品经营许可。 请你(单位)达到以上条件后再向本局正式提出许可申请。 你(单位)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的,本局发现后将给予警告,你(单位)在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食品经营许可。 你(单位)未取得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不得开展食品经营活动,否则我局将依法进行查处。

我局可根据您的需要,为您提供相应的免费行政指导服务。 行政指导联系人:联系电话: 特此告知,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支持和理解。 徐州市云龙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特别提醒: 食品经营许可审查是对从事食品经营活的设施设备、场所布局和卫生条件,人员配备等事项的审查,不涉及其他与食品安全无关事项的审查,您应当在符合环保、规划建设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场所内申请从事食品经营活动,如因经营场所违反环保、城乡规划建设等法律法规规定被相关部门依法查处,致使经营场所不再符合申请条件和技术要求的,我局将依法处理,由此造成的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将由您自行承担。 1、根据《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禁止在下列场所新建、扩建排放油烟的饮食服务项目:(一)居民住宅楼等非商用建筑;(二)未设立配套规划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三)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楼层。 2、根据《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五十条的规定,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擅自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

食品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流程

精心整理 卫生管理制度 一、厂区卫生要求 1、厂区无垃圾,杂物,每天设专人整理卫生区。 2、路面整洁干净,排水通畅。 3、定期消毒,除虫、灭鼠。 1 2 3 4 5 6 7 8、 三、个人卫生要求 1、在本厂工作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或临时参加工作的人员,必须经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证书后方可参加工作。 2、工作人员进入车间必须严格执行“六个不准”(不准吸烟,不准吐痰,不准乱扔下脚料,不准大声喧哗,不准吃东西,不准串岗),“三必须”(必须正确更衣,必须在更衣后检查身上是否有头发等杂物,必须洗手消毒)。

3、车间工作人员必须要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指甲长度小于3毫米,不得涂指甲油,不得化妆,工作时不戴首饰、手表。 4、车间工作人员不得将与生产无关的物品带入车间。 5、有皮肤切口或伤口的工作人员不得继续从事装罐工作。 6、工作人员不得将工作鞋、工作服穿出生产车间。 7、下班后,必须将自己的工作服挂齐,鞋帽摆放整齐。 8 9 为项管理工作有 1 上扣5 2天以上 3 4、车间内员工有事需请假的,需提前1天请示主管领导,3天以上假期需厂长批示。 5、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每人每次罚款2元。 (1)擅自脱岗(2)闲聊、扯皮、唱歌、吹口哨 (3)上班打闹、大声喧哗(4)乱扔垃圾

(5)随地吐痰、挖耳抠鼻 6、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每次罚款10元。 (1)进入生产车间衣、帽、工作服、工作鞋穿戴不符合要求; (2)个人卫生不符合要求; (3)带私人物品进入车间更衣室; (4)偷吃原辅料; (5 (6 75元; 200元8 9 二、化验室内禁止吸烟、吐痰、吃东西,禁止将与检测无关的物品带入室内,保持化验室内整洁、卫生。 三、化验室内实验台、椅、仪器等,要摆放整齐、有序,保持清洁,仪器零部件要妥善保管,室内的工具、玻璃器皿化学试剂、配制的溶液等要按相关要求放置,操作规程、说明书、原始记录、检验结果等技术资料要设专人保管。

申请食品经营许可证所需的各种制度

一、食品生产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不得超期使用健康证明。 二、新参加工作的从业人员、实习工、实习学生必须取得健康证明后上岗,杜绝先上岗后查体的事情发生,同时进行相关培训。 三、食品卫生管理人员负责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工作,建立从业人员卫生档案,督促“五病”人员调离岗位,并对从业人健康状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 四、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疾病的,不得参加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生产经营。 五、当观察到以下症状时,应规定暂停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或采取特殊的防护措施。腹泻,手外伤、烫伤、皮肤湿疹、长疖子、咽喉疼痛、耳、眼、鼻溢液、发热、呕吐。 六、食品从业人员应坚持做到“四勤”。即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被褥、勤换工作服。禁止长发、长胡须、长指甲、戴手饰、涂指甲油、不穿洁净工作衣帽上岗和上岗期间抽烟、吃零食以及做与食品生产、加工、经营无关的事情。 七、对食品从业人员实行德、能、勤、纪综合考核,具优者给予表扬或奖励;对综合考核成绩欠佳者进行批评教育使其改正;对不改者劝其离岗或规定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八、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和健康管理培训,并做好培训记录。

1、从业人员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必要时接受临时检查。新参加或临时参加工作的人员,应经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疾病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2、从业人员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卫生病症的,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3、应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

食品安全管理规章制度(食品经营许可证)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二、食品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三、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 四、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 五、食品经营过程与控制制度 六、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洗消毒和维修保养制度 七、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台账记录制度 八、食品贮存管理制度 九、废弃物处置制度 十、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 十一、投诉受理制度 十二、食品添加剂使用公示制度 1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一、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二、食品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堂从业人员必须先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上岗位操作。 三、从业人员体检合格证明应随身携带,以备检查。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合格证不得涂改,过期、笔迹不清无效。

四、从业人员出现咳嗽、腹泻、发热等有碍于食品卫生的病症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五、从业人员必须具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并且做到: ⑴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便后用肥皂及流动清水洗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应洗手消毒; ⑵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 ⑶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 ⑷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销售场所内吸烟。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名: . 年月日 2食品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一、食品从业员必须接受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工作。 二、认真制定培训计划,在有关主管行政部门的指导下定期组织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卫生知识、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的培训以及卫生操作技能培训。 三、定期组织本单位食品从业人员学习《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时掌握和了解国家及地方的各项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做知法守法的模范。 四、食品从业人员的培训包括负责人、食品管理人员和食品从业人员。 五、新参加工作的人员包括实习工、实习生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六、培训方式以集中讲受与自学相结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离岗学习一周,待考试合格后再上岗。 七、建立食品从业人员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记录归档,

江苏省无锡工商行局,食品流通许可申请书

食品流通许可申请书名称: 江苏省无锡工商行政管理局南长分局制

食品流通许可申请提交材料目录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兹委托前来办理(名称)的食品流通许可新设变更延续注销迁移备案撤回申请补换证等事项(划掉未涉及事项)。 委托有效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委托权限如下(在所选唯一项目前的括号内打“√”,选择两项及以上或涂改的,本委托书无效): ()1、不同意修改任何内容; ()2、同意修改错别字、遗漏或误加的文字; ()3、其他权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请人盖章或签字: 年月日 注:1、新设食品流通企业申请食品流通许可,该企业的投资人为申请人;已经具有主体资格的企业申请食品流通许可,该企业为申请人;企业分支机构申请食品流通许可,设立该分支机构的企业为申请人;个体工商户申请食品流通许可,业主为许可申请人。 2、变更、延续、注销、迁移、备案、撤回申请、补换证时,申请人是指食品流通经营单位,法 人或其他经济组织的由其盖章,个体工商户由许可证登记的负责人本人签字。

食品流通许可申请申报事项 填表说明: 1、“名称”应与《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中被核准的名称或者营业执照上标注的名称一致; 2、“主体类型”填写“企业”、“个体工商户”或者“农民专业合作社”。 3、“经营场所”应填写市(县)、区、乡(镇)村、街道名、门牌号。 4、“场所类别”指“商场(超市)”、“集贸市场”、“批发企业”、“食杂店”或“其他”。 5、负责人包括:①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②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③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④分支机构的负责人;⑤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 6、“许可范围”应根据拟申请的食品经营项目和经营方式勾选;“经营方式”只能选择其中的一种,“经营项目”允许兼项选择。 7、“食品包装、贮存场所”指与经营场所不一致的本经营者从事食品包装、贮存的场所。 8、银行开户名和账号申请事项适用已设立的乳制品经营申请者。

食品经营许可证办理(制度资料全)

保证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 一、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二、食品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三、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 四、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 五、食品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 六、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洗消毒和维修保养制度 七、食品经营过程与控制制度 八、食品贮存管理制度 九、散装食品标签标注管理制度 十、不合格食品召回及处理制度 十一、临近保质期食品管理制度 十二、废弃物处置制度 十三、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 十四、投诉受理制度 十五、食品批发销售记录制度 十六、食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台账记录制度 十七、餐饮服务单位投诉受理制度 十八、食品添加剂使用公示制度

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一、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二、食品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堂从业人员必须先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上岗位操作。 三、从业人员体检合格证明应随身携带,以备检查。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合格证不得涂改,过期、笔迹不清无效。 四、从业人员出现咳嗽、腹泻、发热等有碍于食品卫生的病症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五、从业人员必须具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并且做到: ⑴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便后用肥皂及流动清水洗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应洗手消毒; ⑵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 ⑶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 ⑷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销售场所内吸烟。 法人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名: 年月日

食品公司规章制度

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生产过程控制制度 一.目的: 为严格控制食品加工生产过程,保证食品生产的安全,保证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围: 凡本公司与生产相关的环节均应遵守本制度。 三.容: 1.原、辅料要求具有合格证。加工用水(冰)必须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 标准。 2.食品生产必须符合安全、卫生的原则,对关键工序的监控必须有记录。 3.原料、半成品、成品应分别存放。容器、运输工具应及时分别消毒。 4.不合格产品及落地产品应设固定点分别收集处理。 5.班前班后必须进行卫生清洁工作及消毒工作。 6.食品包装材料必须符合卫生标准,存放间应清洁卫生、干燥通风,不得污 染。 7.仓库应符合仓储要求,库保持清洁,定期消毒,有防霉、防鼠、防虫设施。 8.设有检验部门,具备相应检验仪器设备;对原辅料、半成品、成品及生产 过程进行检验。 1)环境卫生控制 A.最大限度地消除老鼠、苍蝇、蚊子、蟑螂和粉尘危害因素对产品卫生质量 的威胁。 B.保持公司区清洁,消除虫害聚集、孳生场所,定期对绿化带及排污区域进 行虫害控制。 C.加工现场不准采用药物灭鼠的方法来进行灭鼠,而是采用捕鼠笼、粘鼠胶 等方法。 2)原、辅料的卫生控制: A.对原、辅料进行卫生控制,分析可能存在的危害,采取合理有效地控制方 法。生产过程中使用的添加剂必须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由具有合法注册资格的生产公司家生产的产品。

B.对加工过程使用的工器具,与产品接触的容器不得直接与地面接触;不同 工序,不同用途的器具要加以区别,以免混用。 4)车间、设备及工器具的卫生控制: A.严格执行生产车间、加工设备和工器具的日常清洗、消毒工作。 B.车间专门设置化学药品(洗涤剂、消毒剂等)的可上锁存贮间,由专人负 责保管、发放、领用并登记。化学药品要用明显的标志加以标识。 5)储存与运输卫生控制: A.定期对储存食品仓库进行清洁,保持仓库卫生,定时进行消毒处理。 B.库产品要堆放整齐,批次清楚,要求离地离墙保管。 C.成品库的产品要按产品品种、规格、生产时间分垛堆放。 D.食品运输车必须保持良好的清洁卫生状况,为运输工具的清洗、消毒配备 必要的场地、设施和设备。 6)人员的卫生控制 A.直接接触食品的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必要时进行临时健康检 查,新进公司的人员必须经过体检,合格后方可上岗。 B.生产、检验人员必须经过必要的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C.生产、检验人员必须保持个人卫生,进车间不携带任何与生产无关的物品。 D.进车间必须穿着清洁的工作服、帽、鞋。 E.凡患有有碍食品卫生疾病者,必须调离生产加工、检验岗位,痊愈后经体 检合格方可重新上岗。 F.有下列疾病的一律调离加工检验岗位: ——病毒性肝炎; ——活动性肺结核; ——肠伤寒和肠伤寒带菌者; ——细菌性痢疾和痢疾带菌者; ——化脓性或渗出性脱屑性皮肤病; ——手有开放性创伤尚未愈合者。 G.加工人员进入车间前,要穿着专用的清洁工作服,更换工作鞋靴,戴好工作帽,头发不得外露。 H.与工作无关的个人用品不得带入车间,并且不得化妆,不得戴首饰、手表。 I.工作前要进行认真的洗手、消毒。 出公司检验记录制度 一.目的:

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管理制度 完整模板

XX市XXX食品店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目录 一、食品操作流程制度

为规范食品操作流程,保障食品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制定本管理制度。 1、加工前应认真检查待加工食品,发现有腐败变质迹象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加工和使用。 2、食品原料在使用前应洗净,动物性食品、植物性食品、水产品应分池清洗,禽蛋在使用前应对外壳进行清洗,必要时消毒处理。 3、植物性食品原料要按“一择、二洗、三切”的顺序操作,彻底浸泡清洗干净,做到无泥沙、杂草、烂叶。 4、食品原料的加工和存放要在相应位置进行,不得混放和交叉使用,加工动物性食品、植物性食品、水产品的操作台、用具和容器要有明显标志并分开使用。 5、切配好的半成品应避免污染,与原料分开存放,并应根据性质分类存放。已盛装食品的容器不得直接置于地上。 6、切配好的食品应在规定时间内使用。易腐烂变质食品应尽量缩短在常温下的存放时间,加工后应及时使用或冷藏。 7、加工结束及时拖清地面,水池、操作台、工用具、容器及所用机械设备清洗干净,定位存放,做到刀不锈、板不霉、整齐有序,及时清理垃圾,保持室内清洁卫生。 8、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必须符合《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应严格按照标识上标注的使用范围、使用量和使用方法使用食品添加剂,禁止超范围、超剂量滥用食品添加剂。使用完后,由专人专柜保存。 9、工作结束后,调料品加盖,工具、用具洗刷干净,定位存放;灶上、灶下地面清洗冲刷干净,不留残渣、油污,不留卫生死角,及时清除垃圾。 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1、食品经营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品经营人员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2、食品经营人员持有效健康合格证明从事食品经营活动。 3、凡患有病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 4、凡检出患有以上“五病”者,要立即将其调离原岗位,禁忌患者及时调离率100% 。 5、凡食品从业人员手部有开放性、感染性伤口必须要严密包扎,并戴手套后方可上岗工。 6、强调员工个人卫生,要求员工衣着应外观整洁,做到常剪指甲、常理发、经常洗澡等,

食品经营许可证管理规章制度(餐饮)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为规范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凡在本单位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所有餐饮工作人员(包括厨师、洗碗工、采购员、库管员、管理员、餐厅领班等)均应遵守本管理制度。 二、新参加或临时参加工作的人员,应经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餐饮从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必要时接受临时检查。 三、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四、从业人员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安全病症的,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并将有碍食品安全的病症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五、食品安全管理员要及时对在本单位餐饮从业人员进行登记造册,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组织从业人员每年定期到指定体检机构进行健康检查。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应随身佩带(携带)或交主管部门统一保存,以备检查。 六、食品安全管理员和部门经理要随时掌握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并对其健康证明进行定期检查。 七、从业人员应保持良好个人卫生,操作时应穿戴清洁的工作服、工作帽,头发不得外露,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佩带饰物。专间操作人员还应戴口罩。 八、从业人员操作前手部应洗净,操作时应保持清洁。接触直接入口食品时,手部还应进行消毒。

九、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操作人员在有下列情形时应洗手:1、处理食物前;2、上厕所后;3、处理生食物后;4、处理弄污的设备或饮食用具后;5、咳嗽、打喷嚏或擤鼻子后;6、处理动物或废物后;7、触摸耳朵、鼻子、头发、口腔或身体其他部位后;8、从事任何可能会污染双手的活动(如处理货项、执行清洁任务)后。 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 为规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检查管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食品经营许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餐饮服务活动,采取有效管理措施,保证食品安全,按照许可范围依法经营,并在就餐场所醒目位置悬挂或者摆放餐饮服务许可证,接受社会监督,承担主体责任。 二、建立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经过培训合格的食品安全管理员,对餐饮服务全过程实施内部检查管理并记录,落实责任到人,严格落实监管部门的监管意见和整改要求。 三、食品安全管理员须认真按照职责要求,组织落实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员工健康管理、索证索票、餐饮具清洗消毒、综合检查、设备管理、环境卫生管理等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四、制订定期或不定期食品安全检查计划,采取全面检查、抽查与自查相结合的形式,实行层层监管,主要检查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五、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天在操作加工时段至少进行一次食品安全检查,检查各岗位是否有违反制度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告知改进,并做好食品安全检查记录备查。

食品生产企业管理规章制度(参考模板)

质量管理手册目录章节目录 0.1 前言 0.2 ××××××有限公司(文件) 1.0 质量管理职责 1.1 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 1.2 组织机构图 1.3 管理职责 1.4 岗位职责 1.5 不合格品管理制度 1.6 消费者投诉处理制度 1.7 食品安全事故紧急预案 1.8 产品召回管理制度 2.0 生产资源的提供 2.1 工作制度 2.2 安全管理制度 2.3 卫生管理制度 2.4 生产设备管理制度 2.5 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2.6 工作人员健康检查制度和健康档案制度 2.7 关键岗位质量考核办法 3.0 文件管理制度 4.0 采购管理制度

5.0 过程质量管理 5.1 生产过程质量管理制度 5.2 包装、储存、运输、卫生的控制5.3 有害物资的控制 5.4 产品防护规定 5.5 包装车间管理制度 5.6 仓库管理制度 5.7 设备工具清洗消毒管理制度 6.0 生产技术规范 7.0 设备操作规程 8.0 产品质量检验 8.1 检测设备管理制度 8.2 化验室管理制度 8.3 产品质量检验制度 8.4 出厂检验记录制度 9.0 检验规范 9.1 检验设备操作规程

0.1 前言 根据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关于食品生产管理的有关要求而制定本手册,本手册是在《食品生产许可证工作实施指南》的基础上根据企业整合型管理体系的有关内容规定,并结合企业的实际进行制定的。 本手册对企业的全过程质量管理监控生产管理等内容作出了规定,通过本手册的实施,使本公司产品质量得以有效控制。

××××××有限公司文件 ××字〔2015〕1号 发布令 《质量手册》是依据ISO9001:2009版标准,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编制的。它阐明了本公司的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描述了质量管理的范围、过程顺序和实施的基本准则。是确保公司质量管理有效运行的纲领性文件,现予以发布,要求公司的全体员工务必遵照执行。《质量手册》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有限公司 二0一五年八月十日 抄送:公司各部门 ××××××有限公司(办公室) 2015年8月10日印发

食品经营许可证全套制度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管理制度 一、食品经营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品经营人员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二、食品经营人员持有效健康合格证明从事食品经营活动。 三、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 四、凡检出患有以上“五病”者,要立即将其调离原岗位,禁忌患者及时调离率100%。 五、凡食品从业人员手部有开放性、感染性伤口必须要严密包扎,并戴手套后方可上岗工作。

从业人员学习培训制度 一、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品经营人员必须卫生知识培训合格方可上岗。 二、长期从事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每两年进行卫生知识复习一次,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继续上岗。 三、食品人业人员必须掌握相关的食品卫生知识和基本卫生操作技能,严把卫生质量关,做到采购员不购买卫生不合格产品,保管员不接收卫生不合格食品。加工员不使用卫生不合格食品,销售员不出售卫生不合格食品。 四、食品从业人员必须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个人卫生要做到“四勤”即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被褥和勤换工作服。 五、食品从业人员上岗时,要自觉做到衣帽整洁,不配戴首饰、耳饰或涂指甲油、化浓妆等现象,保持形象素雅。

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 一、食品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食品进货检查验收制度,把好食品上市关,确保所售食品的消费安全。 二、经营者应当审验初次交易的食品生产者或供货商的经营资格,验明其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生产许可证,并保存其复印件。验明后每年复核不少于一次。 三、食品经营者进货时,应当查验其食品与标识是否真实一致,并符合下列要求:(1)有食品检验或检疫、检测合格证明;(2)定型包装食品有中文标明的食品名称、制造者的名称和地址、生产日期或分装日期、保持期等内容:(3)实行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食品,必须加帖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标志:(4)国家和省对食品有其它特殊规定的,按其执行。 四、食品经营者对购进的食品应当按产品批次向食品生产者或供货商索要符合法定条件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或者由供货商签字或者盖章的检验报告复印件。 五、食品经营者不得从经营资格不合法或不明的生产者或供货商处购进食品,不得销售不能提供检验报告或者检验报告复印件的食品。六、食品经营者应当自觉接受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其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情况的监督检查。

食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制度

食品经营管理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我单位就食品经营管理工作,制定如下制度: 一、进货检查验收制度 1、对采购的食品按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履行检查义务,检查食品感官质量和标签;检验是否为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禁止销售的食品;检验供货者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销售进口食品的,查验进口食品的合法证明。销售生鲜食品的,查验检验检疫等上市凭证资料是否相符。 2、对进入商场、超市、食杂店悬挂“总经销”“总代理”字样牌匾的必须查验是否持有合法有效的授权文书,并将文书复印件留存归档备查。 3、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食品经营企业,可以由企业总部统一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进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企业总部向所属经营者提供进货查验的证明。统一配送之外自行采购的食品,建立进货检验记录制度。 二、索证索票制度 1、索证:进货时按规定向生产厂家或上级供货商索取“一照二证一报告”。即索取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等证件和质量检验合格报告。对生产厂家或上级批发企业的上述证照及时更新,以保证在有效期内。经营进口食品的,索取进口食品的合法证明。 2、索票:进货时索取载有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生产日期)、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的进货票据。 3、食品索证索票后,在指定场所显要位置予以公示,供消费者进行查询及有关部门进行检查。 三、进销货台账制度 1、食品批发商建立食品进销台账制度,零售商建立食品进货台账制度。 2、建立食品进货台帐制度,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生产日期)、保质期、供货商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或者保留载有上述信息的票据。

食品经营许可证 要求材料

食品经营许可证 使用钢笔、水笔填写 填写内容完整、清晰、准 确、涂改处有盖章或签名 食品经营场所面积按场 所分开填写、分项合计面积与 总面积匹配 主要设施填写完整 提供的营业执照经营地 址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 件应当与申请地址一致 应当标明用途、面积、尺 寸、比例、人流、物流、设备 设施位置 示意图比例尺寸基本合 理 符合《上海市食品经营许 可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 种类要求 具有适用性和合理性 应符合《上海市食品经营 许可管理实施办法(试行)》 第十三条的规定 餐厨废弃油脂产生申报、 收运合同、收运联单、记录台 帐制度 油水分离器的安装和使 用制度 应符合《上海市食品经营 许可管理实施办法(试行)》 第十三条的规定

自动售货设备的产品合 格证明、具体放置地点,经营 者名称、住所、联系方式、食 品经营许可证的公示方法等 材料 申请人与供货生产单位 的合作协议(合同)以及生产 单位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复 印件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 其他相关材料 包括法定代表人(或负责 人、业主)委托书及委托代理 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委托书注明委托权限和 委托时限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 (一)形式标准 1.申报资料按本手册申请表载明的顺序排列并装订成册; 2.由申请人编写的文件按A4规格纸张打印; 3.申请材料的复印件应清晰; (二)行政审批申请材料目录 《上海市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申请书》 原件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 原件及复印件 公共场所地址方位示意图、平面图、卫生设施平面图及通风图 复印件 公共场所卫生检测或评价报告

复印件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 复印件 从业人员名单和健康合格证明 原件及复印件 主要设备和设施的材料清单 复印件 有关部门出具的听证审批文件 原件及复印件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个体户名称预先查询单原件及复印件

食品公司规章制度模板

食品公司规章制度

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生产过程控制制度 一.目的: 为严格控制食品加工生产过程, 保证食品生产的安全, 保证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凡本公司与生产相关的环节均应遵守本制度。 三.内容: 1.原、辅料要求具有合格证。加工用水( 冰) 必须符合国家生 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2.食品生产必须符合安全、卫生的原则, 对关键工序的监控必 须有记录。 3.原料、半成品、成品应分别存放。容器、运输工具应及时 分别消毒。 4.不合格产品及落地产品应设固定点分别收集处理。 5.班前班后必须进行卫生清洁工作及消毒工作。 6.食品包装材料必须符合卫生标准, 存放间应清洁卫生、干燥

通风, 不得污染。 7.仓库应符合仓储要求, 库内保持清洁, 定期消毒, 有防霉、防鼠、防虫设施。 8.设有检验部门, 具备相应检验仪器设备; 对原辅料、半成品、成品及生产过程进行检验。 1)环境卫生控制 A.最大限度地消除老鼠、苍蝇、蚊子、蟑螂和粉尘危害因素对产品卫生质量的威胁。 B.保持公司区清洁, 消除虫害聚集、孳生场所, 定期对绿化带及排污区域进行虫害控制。 C.加工现场不准采用药物灭鼠的方法来进行灭鼠, 而是采用捕鼠笼、粘鼠胶等方法。 2)原、辅料的卫生控制: A.对原、辅料进行卫生控制, 分析可能存在的危害, 采取合理有效地控制方法。生产过程中使用的添加剂必须符合国家卫生标准, 由具有合法注册资格的生产公司家生产的产品。 B.对加工过程使用的工器具, 与产品接触的容器不得直接与地面接触; 不同工序, 不同用途的器具要加以区别, 以免混用。4)车间、设备及工器具的卫生控制:

食品经营许可制度(食品销售示范文本)

食品经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和培训管理制度 1、凡从事食品经营工作的人员必须经岗前卫生知识培训合格,持有效健康证明方可上岗,且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定期进行食品卫生和有关卫生法律、法规、业务技能的培训并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 2、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不得参加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3、上岗时必须穿戴统一整洁的淡色工作服,不能佩带首饰、假发、假睫毛、假指甲、戒指,喷洒香水、化妆、涂抹指甲油;离开工作岗位时,要换下工作服,不得将工作服穿离工作岗;工作服及工作帽应经常换洗,保持清洁、干净。 4、必须注意个人清洁卫生,常洗澡、换衣、修剪指甲、洗发,做到个人仪表整洁。 5、上班时不能在工作岗位上嚼中香糖、进食、吸烟,私人物品、食品必须存放在指定的区域或更衣室内,不可放置在工作区内。 6、患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能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凡是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应当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 7、食品经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应当组织单位参与食品经营的员工开展食品安全的培训活动,做到培训有计划(培训计划书),召开有记录(签到表、影像资料),每年培训不得少于 40 个小时。 8、食品安全培训应当重点围绕食品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日 常经营的各种规范制度开展。 9、从业人健康证在有效期止 30 日前办理新的健康证明。

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 1、认真制定、落实、检查本单位的各项食品安全制度是否到位,协助本单位法人、负责人做好日常的食品安全管理落实工作。 2、依法建立健全进货检查验收制度,认真查验供货商的经营资格、产品合格证明、产品标识和商品质量是否符合法定要求,严把食品进货关。 3、建立健全商品进货记录制度,如实记录、保存进货商品的各种信息和数据,保证进货商品的可追溯性和销售商品流向信息的真实性,以防范和控制食品安全风险。 4、负责组织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知识的学习培训,并做 好建立培训档案工作; 5、负责组织从业人员年度健康检查并做好建立健康档案工作,督促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调整到其他不影响食品安全的工作岗位; 6、积极配合有关行政管理机关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规范经营行为,完善售后服务,妥善解决消费投诉和纠纷;

食品经营许可管理系统(网上申请)用户使用手册

江苏省食品经营许可管理系统用户使用手册

目录 一、概述 (3) 1.1系统简介 (3) 1.2软件运行环境 (3) 二、使用说明 (3) 2.1注册及登录 (3) 2.1.1注册 (3) 2.1.2登录 (5) 2.2系统首页 (5) 2.2.1新办申请 (6) 3.1申请业务查询 (14) 4.1许可证信息查询 (15) 4.1.1许可证信息查询 (15) 5.1使用帮助 (17) 6.1公众查询 (17)

一、概述 本手册主要讲述“江苏省食品经营许可管理系统(网上申请)”的各项功能,给出各个功能的操作步骤,指导企业用户能够熟练使用本系统。 1.1系统简介 根据《食品经营许可管理信息化建设标准》和《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为全面应用信息化网络平台进行许可证的业务办理和监管,不断提高食药经营管理的科技含量和现代化水平,形成高效、规范、协调的运行机制,有力地推动和提高食药总局的监管和服务能力。建立一个适应信息化需求的功能强大的、方便管理的、界面友好的应用系统。 1.2软件运行环境 平台推荐使用IE8,分辨率为1280*960、1280*1024、1360*768及以上时页面展示效果最佳。 说明:目前一家企业在网上申请食品经营许可证只能申请一次。 2.1注册及登录 该软件需要在浏览器中输入给指定的域名方可打开如“图2-1”所示登录页面。 图2-1 2.1.1注册 首次进入该系统的用户需要点击页面中的“立即注册”按钮进行注册。点击“立即注册”

后,进入“图2-2”所示界面。 图2-2 根据提示正确填写相关信息,点击“”完成注册,同时页面跳转到“图2-3”所示页面,此时注册成功。

申请食品经营许可证应提交的材料

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所需材料 1.食品经营许可申请书(审核通过后,打印带有核准码版本); 2.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4. 经营场所方位图、与食品销售相适应的经营平面布局图(标注主要设备设施)、操作流程文件; 5.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包括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管理制度、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食品经营过程与控制制度、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洗消毒和维修保养制度、食品贮存管理制度、废弃物处置制度、食品召回制度、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个人卫生制度、索证索票制度。从事食品批发的企业还应当提供食品批发销售记录制度; 6. 设置食品安全管理机构、配备食品安全员(师)或接受食品安全培训相关证明资料。(健康证) 其它材料: 1. 申请销售散装熟食制品的,应当提交与挂钩生产单位的合作协议(合同),提交生产单位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2.在经营场所外设置仓库的,在申请时应提供仓库地址、面积、设备设施、储存条件等说明文件;

3.利用自动售货设备从事食品销售的,申请人还应当提交自动售货设备的产品合格证明、具体放置地点,经营者名称、住所、联系方式、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公示方法等材料。 4.申请通过网络经营的,申请人还应当提交网店链接地址,食品销售流程(生产厂家直接发货或本地仓库发货)等材料;无需食品贮存场所的互联网食品销售经营者,申请时应当提交与生产商或供应商关于贮存、运输协议的复印件。 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食品经营许可申请的,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食品公司规章制度大全

员工管理制度 一、公司形象 1、员工必须清楚地了解公司的经营范围和管理结构,并能向客户及外界正确地介绍公司情况。 2、在接待公司内外人员的垂询、要求等任何场合,应注视对方,微笑应答,切不可冒犯对方。 3、在任何场合应用语规范,语气温和,音量适中,严禁大声喧哗。 4、遇有客人进入工作场地应礼貌劝阻,上班时间办公室内应保证有人接待。 5、接听电话应及时,一般铃响不应超过三声,如受话人不能接听,离之最近的职员应主动接听,重要电话作好接听记录,严禁占用公司电话时间太长。 6、员工在接听电话、洽谈业务、发送电子邮件及招待来宾时,必须时刻注重公司形象,按照具体规定使用公司统一的名片、公司标识及落款。 7、员工在工作时间内须保持良好的精神面貌。 8、员工要注重个人仪态仪表,工作时间的着装及修饰须大方得体。

二、生活作息 1、员工应严格按照公司统一的工作作息时间规定上下班。 2、作息时间规定 1)夏季作息时间表(4月——9月) 上午: 下午: 2)冬季作息时间表(10月——3月) 上午: 下午: 3、员工上下班施行按指纹制(具体实施看员工考勤制度)。 4、员工上下班考勤记录将作为公司绩效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 5、员工如因事需在工作时间内外出,要向主管经理请示签退后方可离开公司。 6、员工遇突发疾病须当天向主管经理请假,事后补交相关证明。 7、事假需提前向主管经理提出申请,并填写【请假申请单】,经批准后方可休息。

8、员工享有国家法定节假日正常休息的权利,公司不提倡员工加班,鼓励员工在日常工作时间内做好本职工作。如公司要求员工加班,对加班时间进行调休。 调休时间:在周六进行调休。 三、卫生规范 1、员工须每天清洁个人工作区内的卫生,确保地面、桌面及设备的整洁。 2、员工须自觉保持公共区域的卫生,发现不清洁的情况,应及时清理。 3、员工在公司内接待来访客人,事后需立即清理会客区。 4、办公区域内严禁吸烟。 5、正确使用公司内的水、电、空调等设施,最后离开办公室的员工应关闭空调、电灯和一切公司内应该关闭的设施。 6、要爱护办公区域的一切设备。 四、工作要求 1、工作时间内不应无故离岗、串岗,不得闲聊、吃零食、大声喧哗,确保办公环境的安静有序。

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制度体系范本范文

佰盛国际商务(深圳)有限公司 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制度体系范本 为方便各食品经营单位制定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制度体系,我局制定了制度体系范本,供各有关单位参考。请各有关单位结合实际另行制定制度体系,不宜照搬。标注“食品销售”的适用于食品销售单位,标注“餐饮服务”的适用于餐饮服务单位。未标注的适用于两者。 1.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和培训管理制度 一、凡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人员,必须经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从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必要时接受应急性检查。 二、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三、从业人员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安全病症的,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并将有碍食品安全的病症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四、食品安全管理员要及时对在本单位从业人员进行登记造册,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组织从业人员每年定期到指定查体机构进行健康检查。 五、食品安全管理员和部门经理要随时掌握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并对其健康证明进行定期检查。 六、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应随身佩带(携带),以备检查。 七、从业人员必须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严格遵守各项食品安全操作规程。操作时应穿戴清洁的工作服、工作帽,头发不得外露,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佩带饰物。专间操作人员还应戴口罩。 八、从业人员操作前手部应洗净,操作时应保持清洁。接触直接入口食品时,手部还应进行消毒。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操作人员在有下列情形时应洗手:1、处理食物前;2、上厕所后;3、处理生食物后;4、处理弄污的设备或饮食用具

江苏省食品许可证申请系统

江苏省食品许可证申请系统 操作手册 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履历

目录 1.概要 (1) 1.1总体功能展示 (2) 1.2功能模块介绍 (2) 1.2.1用户注册 (2) 1.2.2食品生产许可申请 (2) 1.2.3办事流程 (3) 1.2.4办事指南 (3) 1.2.5表格下载 (3) 1.2.6操作手册 (3) 1.2.7许可审批状态查询 (3) 2.基本功能介绍 (4) 2.1办事指南按钮的使用 (4) 2.2申报模板按钮的使用 (4) 2.3开始申报按钮的使用 (4) 2.4提交按钮的使用 (4) 2.5保存至草稿箱按钮的使用 (4) 2.6新增按钮的使用 (5) 2.7删除按钮的使用 (5) 2.8验证按钮的使用 (5) 3.首页登录 (5) 3.1登录页 (5) 3.2注册页 (6) 3.3忘记密码 (7) 3.4主页 (7) 3.5退出登录 (8)

4.食品生产许可证-新申请 (8) 4.1办事指南 (8) 4.1.1办事指南页面 (8) 4.2申报模板 (9) 4.3开始申报 (9) 4.3.1开始申报-基本信息 (9) 4.3.2开始申报-企业信息 (10) 4.3.3开始申报-申请明细 (11) 4.3.4开始申报-申请材料 (12) 4.3.5开始申报-保存至草稿箱 (13) 4.3.6开始申报-提交 (14) 5.食品生产许可证-变更 (14) 5.1办事指南 (14) 5.1.1办事指南页面 (14) 5.2申报模板 (15) 5.3开始申报 (15) 5.3.1开始申报-基本信息 (15) 5.3.2开始申报-企业信息 (16) 5.3.3开始申报-申请明细 (17) 5.3.4开始申报-申请材料 (18) 5.3.5开始申报-保存至草稿箱 (20) 5.3.6开始申报-提交 (20) 6.食品生产许可证-延续 (21) 6.1办事指南 (21) 6.1.1办事指南页面 (21) 6.2申报模板 (21) 6.3开始申报 (22) 6.3.1开始申报-基本信息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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