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调课申请单

课程调课申请单

潍坊医学院课程调课申请单

注:1、此表一式四份。

2、调课申请人将批准结果一份留教务处备案,一份交教学质量监控评估中心备案,一份送学生所在院系,一份通知多媒体教室管理员后交教师所在院系留存。

3、学生所在院系负责通知学生班级。

临时调课(代课)管理办法(试行)

南师大灌云附属中学 临时调课(代课)管理办法(试行) 为规范教学常规管理,维护正常教学秩序,维护课程表的权威性,根据教育局和学校有关要求,特教师对因公或因私调课以及短期请假需要带来的课务安排加强管理,特制定如下办法: 一、教师不得随意调课。课程表是学校实施课程的主要依据和详细方案,也是学生安排预习、作业等学习活动的依据。课表一经排定,任何人不得随意调课。 二、教师因公出差、听课、教研活动或者因私、短期等必须调课的或需他人代课的,须向所在年级提出申请,获得年级批准后,由申请调课(代课)的教师自行协调课务后,填写《临时调课(代课)申请单》和调课方案表一式两份,一份交年级备案,并将《临时调课(代课)申请单》和调课方案表交教务处备案。 三、凡不申请、不填写申请单的调课和代课行为,视为私自调课,按学校有关制度执行。 四、同意与他人调课或为他人代课的教师要在调课方案表上签字确认。签字确认后,学校视其为该堂课的责任主体。同意为他人调课、代课的教师要严格履行职责,不能敷衍了事,若课堂上发生责任事故的,学校将追究责任主体的责任。 五、本管理办法若与上级有关规定不一致之处,依上级之规定执行。本管理办法解释权归南京师范大学灌云附属中学。 南京师范大学灌云附属中学

2015年4月2日 附:临时调课(代课)申请单 南师大灌云附属中学 临时调课(代课)申请单 ___________: 本人因事需与教师临时调课,现已协调妥善,调课方案后附,特此申请,请批准。 调课申请人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附:调课方案(教务处备案) 年级审批意见:审批人签字___________

镇江市高等专科学校考场情况记录表教师调课申请表

关于加强试卷审核严格调课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院(部): 为提高试卷质量,严格调课管理,落实期中教学检查中教师座谈会意见和建议,提高办事效率,减少教师办事环节,强化系部教学管理职能,经研究,就加强考试试卷审核,严格调课管理,提出如下意见,从即日起试行,过去发布的相关规定凡与本规定不符的,一律按本规定执行。 一、考试试卷审批 1、考试试卷审批流程 院部指定教师出试卷→教研室主任审查→院长审批→直接交院部教学秘书妥善保管→教务处随机抽查。 2、责任划分 教师:按出试卷要求,在考试前4周出A、B试卷和标准答案;。对试卷质量、题量、考试答题时间等负责。 教研室主任:审查试卷,重点审查试卷是否符合大纲要求,试题覆盖程度,试题难易程度,题量大小、A、B卷的试题重复率等,对试卷整体质量负责。 院长:审批试卷,重点审查试卷的是否符合教学计划要求,是否符合《镇江高专考试管理办法》及其补充规定要求,对出试卷教师资格和试卷整体情况负责。 教务处:随机抽查试卷,重点审查试卷是否执行审批程序,考试安排时间是否合适,是否有A、B卷等,对试卷程序运行负责。教务处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将在全校通报,并层层追究责任。 考试试题由系部分管教学的领导抽取,在考试前由院部教学秘书严格封存。 二、教师临时调课 (一)为维护稳定的教学秩序,每学期课表排定下达后,一般不得随意变动。如遇特殊情况必须变动课表时,须按下列规定程序申请,

即教师向所在教研室提出申请,由教研室写出书面报告,经院部主管教学的副院长签字同意,报教务处批准,经批准后,方可执行。教务处不接受任何教师个人的课表更改申请。 (二)全校性课程调整由校长办公室或教务处下达调整通知,各院 (三) (四)教师个人无权擅自调课,如遇特殊情况必须变动时,在能满足教学要求、不违背教学规律、不影响学生学习效果且教室等设施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方能予以调课,按以下权限与程序报批: 1、由授课教师提前两天填写《镇江高专教师调课申请表》。 1)调课时数在4学时内(含4学时),由所在教研室签署意见报学院分管领导同意,学院教学秘书在一周内送教务 处教务科备案。 2)调课时数为4学时以上(不含4学时),由所在教研室、学院签署意见后报教务处分管领导批准、备案。 3)调课时数为10学时以上(含10学时),由教研室、学院、教务处签署意见后报分管校长批准。 2、临时调课通知由申请院(部)通知学生所在学院和班级,保证按时上课。 3、严格控制调课。为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各系要严格控制不必要的调课,能不调则不调,能代课则不上自习,教师调课时要安排好补课时间。学院和教务处要随机抽查,发现未经批准的调课,将通报批评并追究当事人的责任。调课时数原则上不能超过该课程本学期总时数的10%。一周内只能办理一次调课申请。每学期教务处将统计公布各学院教师调课情况。 (五)教师必须认真按照课程表安排,按时上、下课。凡未履行 (六)教师确因突发的不可克服的原因而不能上课时,教师应及时告知学生所在学院和教师本人所在学院,学生所在学院要及时通知学生,教师所在学院要及时报教务处教务科(电话:88962173)备案,并最迟在事发第二天按调课规定办理手续,并通知有关学院和班级。

教师网上申请调课操作说明

教师网上申请调课操作说明 一、进入综合教务管理系统 .进入“工业大学主页”——左下方——“工大教案”——“综合教务管理系统”。如图 如图 .点击综合教务管理系统后输入“教师号”与“密码”。如图 如图 .进入系统后点击“教师专区”——“.课表信息”——“.个人调课申请”,即显示本学期各位教师所上课程。如图 如图 二、网上调课操作说明 .课程顺延请参照第页进行操作。

.上课教室调串请参照第页、第页进行操作。 .调整上课时间请参照第页、第页进行操作。 .更换教师请参照第页进行操作。 .课程顺延 ()点击个人调课申请,系统会显示教师自己的课程安排,如图所示 图 ()点击图右上方蓝色字体的调课申请,即出现具体教师所要调整选项,点击“调整类型”中的“顺延”如图 图 ()顺延课程的老师将顺延的上课周次填入到“待调整周次”的对话框中,将顺延后新的上课周次填入到“新上课周次”。如图中所示周次为例,老师如果将第二周课程顺延,在“待调整周次”填写“”,新上课周次填写“”,然后再调课原因框写明调课原因,点击保存。提示成功后,点击“历史调课信息”——“操作”下方的“送审”调课申请即已申请,申请通过后教师网上课表信息自动更改上课周次。

.上课教室调串 ()点击个人调课申请,系统会显示教师自己的课程安排,如图所示 图 ()点击图右上方蓝色字体的调课申请,即出现具体教师所要调整选项,选择“调整类型”中的“变更教室”,如图 图 ()要更换教室的老师点击“可用教室”出现图对话框。

()先选择校区,在选择教案楼,最后选择需要的上课教室的类型,如多媒体、普通教室、机房等,“双击”新的上课教室。如图 图 选择教室后在调课原因注明调课理由,点击保存后,完成调课申请。教师课通过右侧“审核记录”查询调课申请所处于哪个部分审核中。 .调整上课时间 ().点击个人调课申请,系统会显示教师自己的课程安排,如图所示

调课申请

年月日第一联 课程名称上课周次、星期、节次上课地点授课对象 调课原因调整后周次、星期、节次学生代表签字任课教师签字 年级: 专业: 姓名: 教研室负责人 学院(部)签字处领导签字备注签字 注:1、调课申请单一式两份,由调课教师填写,系部负责人及学生签字后由教学秘书报教务处审批,获准后第一联由所在学院(部)教学秘书保存,第二联交教务科存档; 2、凡需要调课的教师至少于上课日期前两天填写此申请表,经教务处批准后另行填写 调课通知单到教室值班室办理相关手续; 3、因特殊情况未能填写申请表的课程调整,务必于调课执行后1天内到教务科补办调 课手续; 河北联合大学调课申请单 年月日第二联 课程名称上课周次、星期、节次上课地点授课对象 调课原因调整后周次、星期、节次学生代表签字任课教师签字 年级: 专业: 姓名: 教研室负责人 学院(部)签字处领导签字备注签字 注:1、调课申请单一式两份,由调课教师填写,学院(部)负责人及学生签字后由教学秘书报教务处审批,获准后第一联由所在学院(部)教学秘书保存,第二联交教务科存档; 2、凡需要调课的教师至少于上课日期前两天填写此申请表,经教务处批准后另行填写调课 通知单到教室值班室办理相关手续; 3、因特殊情况未能填写申请表的课程调整,务必于调课执行后1天内到教务科补办调课手 续;

20 年月日第一联课程名称上课周次、星期、节次上课地点授课对象 任课教师签字调整后周次、星期、节次调整后上课地点 (教务科填写) 备注教务科(盖章) 2、调课安排由课程所在学院(部)或任课教师负责通知上课学生。 河北联合大学调课通知单 20 年月日第二联课程名称上课周次、星期、节次上课地点授课对象 任课教师签字调整后周次、星期、节次调整后上课地点 (教务科填写) 备注教务科(盖章) 注:1、此调课通知单一式两份,教务科和教室值班室各存一份; 2、调课安排由课程所在学院(部)或任课教师负责通知上课学生。教务科存 教室值班室存

教师调课申请

教师调课申请 教师登录系统后点击【教学服务】|【个人调课申请】点击【查询】后将显示授课信息和调课信息列表,点击【调课申请】将跳转到调课页面。 在调课信息列表点击【修删】可对已经保存的调课申请进行修改或删除操作。点击【送审】之后就不能修改了,等待审核通过之后,需要通知学生调课的结果。调课完成之后系统中的课表也会做出相应的调整。 可在调课类型选择【部分调课】或【整体调课】,部分调课是只调整部分周次的课程,填写原上课周次和新上课周次,整体调课则不能设定周次,默认全部调整。 分别点击【可用时间】和【可用教室】可用选择空余的时间和教室(如下图),请填写【调课原因】以方便后续的审批处理,最后点击【保存】按钮。

点击【可用时间】后可在弹出窗口中双击空余的时间,以选择调整后的上课时间。 选定上课时间之后可以点击【可用教室】,可在弹出窗口中选择【教学区】后点击查询检索出可用的空余教室,在合适的教室后面点击【选择】以选定上课教室。 填写完各种信息之后务必点击【保存】和【送审】,否则申请不会进入审核流程。送审后教师应当告知本院系分管教学的副主任。审批流程一般会在两个工作日内完成,之后教师应再次登录系统确认审核完成之后,通知学生按新的时间地点上课。(如下图)审核完成的同时课表的相关信息也会自动更新。

关于审批 相关人员进入系统后会在右下角弹出事务提醒窗口,点击后会直接进入弹出审批页面。 在审批列表中点击查看可以看到申请的具体调课原因等信息。 目前的审核流程是院系教科办先审核,之后由教务处领导进行终审。 完成调课的系统可以进行实时统计,统计结果可能会出现在教务处的公告中。

中国计量学院调课(补课)申请单

中国计量大学教师排调课要求申请表学年第学期

备注:1、请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填写。 2、本表格只需一份,处理完毕后教务处留存。 3、请双面打印。 《中国计量大学排调课暂行规定》

为进一步严格课堂教学管理,稳定教学秩序,保证教学质量,现就排课、调课(以下合称排调课)作如下规定。 第一条课程安排首先必须符合教学规律,维护师生身心健康和教学效果;其次考虑教师教学设计和其他教学必要事务;再次考虑其他个性化教学且可调整的要求。 第二条有特殊情况的教师,须提出具体的排调课要求。本规定所称特殊情况是指: (一)身体健康、外调、挂职、长期培训、人员不到位等不可抗因素; (二)经批准立项的教学改革项目的特殊教学要求。 第三条除个别教师教学工作量特别大或教学资源客观限制外,对下列影响教学效果的排调课申请不予受理: (一)将必修课(体育类、实验类、艺术类课程除外)和专业选修课安排在双休日或教学日第9-11节课; (二)同一个教学日安排课程超过3次(含3次); (三)同一个教学班的同一门课程在同一个教学日安排超过1次; (四)某门课程3节以上(艺术类课程除外)连排; (五)除第二条特殊情况外,要求不安排教学日第1-2节课; (六)教务处认定其他不应受理的情况。 第四条同一个教学班的同一门课程原则上最多只能安排2名授课教师(讲座类课程、实验课程除外)。若安排多名授课教师的,原则上排名第一、第二位的教师工作量均按课时数的50%计算,排名第三及以后的教师不核算该课程工作量。 第五条多名教师共同承担的课程,原则上教授排名第一按课时数的50%计算,教授排名第二及以后均不核算该课程工作量。 第六条对于同一个教学班的同一门课程安排多名授课教师的,排调课时仅确保与排名第一的教师其他校内上课时间不冲突,其他教师的排课要求在教学资源允许的情况下才予以考虑。 第七条落实教学任务时符合条件的排课申请,须在排课当学期第9周之前提交教务处。 第八条“课表”一经排定原则上不再调整,特殊情况须在“公布课表查询”一周内提出申请。 第九条两周以内的临时教学安排调整,不受以上规定限制。 (一)临时教学安排调整程序为:教师登陆“教务管理系统WEB平台”进入“临时调、停、补课”页面填写相关信息并打印,经授课班级学生代表同意,教师所在二级学院教学院长审核后,到教务处办理审批手续、落实调补课地点。经批准后,学生由申请调课教师负责通知。 (二)兼职和外聘教师停、调课手续亦按上述规定执行。

中国计量大学教师排调课要求申请表

中国计量大学教师排调课要求申请表 备注:、请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填写。 、本表格只需一份,处理完毕后教务处留存。 、请双面打印。 《中国计量大学排调课暂行规定》 为进一步严格课堂教学管理,稳定教学秩序,保证教学质量,现就排课、调课(以下合称排调课)作如下规定。 第一条课程安排首先必须符合教学规律,维护师生身心健康和教学效果;

其次考虑教师教学设计和其他教学必要事务;再次考虑其他个性化教学且可调整的要求。 第二条有特殊情况的教师,须提出具体的排调课要求。本规定所称特殊情况是指: (一)身体健康、外调、挂职、长期培训、人员不到位等不可抗因素; (二)经批准立项的教学改革项目的特殊教学要求。 第三条除个别教师教学工作量特别大或教学资源客观限制外,对下列影响教学效果的排调课申请不予受理: (一)将必修课(体育类、实验类、艺术类课程除外)和专业选修课安排在双休日或教学日第节课; (二)同一个教学日安排课程超过次(含次); (三)同一个教学班的同一门课程在同一个教学日安排超过次; (四)某门课程节以上(艺术类课程除外)连排; (五)除第二条特殊情况外,要求不安排教学日第节课; (六)教务处认定其他不应受理的情况。 第四条同一个教学班的同一门课程原则上最多只能安排名授课教师(讲座类课程、实验课程除外)。若安排多名授课教师的,原则上排名第一、第二位的教师工作量均按课时数的计算,排名第三及以后的教师不核算该课程工作量。 第五条多名教师共同承担的课程,原则上教授排名第一按课时数的计算,教授排名第二及以后均不核算该课程工作量。 第六条对于同一个教学班的同一门课程安排多名授课教师的,排调课时仅确保与排名第一的教师其他校内上课时间不冲突,其他教师的排课要求在教学资源允许的情况下才予以考虑。 第七条落实教学任务时符合条件的排课申请,须在排课当学期第周之前提交教务处。 第八条“课表”一经排定原则上不再调整,特殊情况须在“公布课表查询”一周内提出申请。 第九条两周以内的临时教学安排调整,不受以上规定限制。 (一)临时教学安排调整程序为:教师登陆“教务管理系统平台”进入“临时调、停、补课”页面填写相关信息并打印,经授课班级学生代表同意,教师所在二级学院教学院长审核后,到教务处办理审批手续、落实调补课地点。经批准后,学生由申请调课教师负责通知。 (二)兼职和外聘教师停、调课手续亦按上述规定执行。 (三)未经批准擅自停、调课者,按《中国计量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相应条款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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