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管理(流程)

票据管理(流程)
票据管理(流程)

南通化工轻工股份有限公司U9-ERP应收/应付票据

业务方案与操作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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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应收票据管理 (1)

1.1应收票据生成 (1)

1.1.1应收票据生成流程 (1)

1.1.2应收票据取消生成流程 (7)

1.2应收票据贴现 (9)

1.2.1应收票据贴现流程 (9)

1.2.2查看应收票据贴现的交易分录 (13)

1.2.3查看生成的现金银行收款单 (15)

1.2.4应收票据贴现取消流程 (18)

1.3应收票据收款 (21)

1.3.1应收票据收款流程 (21)

1.3.2应收票据收款取消流程 (25)

1.3.3查看应收票据收款的交易分录 (25)

1.3.4查看生成的现金银行收款单 (27)

2.应付票据管理 (30)

2.1应付票据生成 (30)

2.1.1请款流程 (30)

2.1.2请款付款、应付票据生成流程 (33)

2.1.3应付票据取消生成流程 (36)

2.1.4查看生成的付款单、应付票据 (37)

2.2应付票据付款 (43)

2.2.1应付票据付款流程 (43)

2.2.2应付票据取消付款流程 (47)

2.2.3查看应付票据付款的交易分录 (47)

2.2.4查看生成的现金银行付款单 (49)

3.程序 (52)

3.1转总账 (52)

3.1.1转总账流程 (52)

3.1.2查看生成的总账凭证 (54)

3.1.3取消转总账流程 (57)

1.应收票据管理

1.1应收票据生成

1.1.1应收票据生成流程

1.U9系统对应菜单路径

点击【收款单】菜单项,系统显示『收款单新增』界面,如下图所示。

收款单新增界面

2.U9系统操作

1)维护收款单(应收账款会计)

在『收款单新增』界面,输入收款单信息,如下图所示。

收款单新增界面(一)

收款单新增界面(二)

收款单新增界面(三)收款单新增界面(四)

收款单新增界面(五)

上图中,必须选择『在线录票据』才能生成应收票据。同时,『票据类型』必须与『收款单新增(一)』界面中行的『结算方式』保持一致。

点击【保存】按钮,系统显示『收款单维护』界面,如下图所示。

收款单维护界面

2)审核收款单(应收账款会计)

在『收款单维护』界面,依次点击【提交】、【审核】按钮,生成应收票据。『收款单维护』界面如下图所示。

收款单维护界面

点击【交易分录】按钮,查询此收款单的交易分录信息。

点击【对应票据】菜单项,查询此收款单(已审核)的生成的应收票据信息。

3)查看交易分录

在『收款单维护』界面,点击【交易分录】按钮,查询此收款单的交易分录信息,如下图所示。

4)查看生成的票据

在『收款单维护』界面,点击【追溯查询】按钮中的【对应票据】菜单项,查询此收款单(已审核)生成的应收票据信息,如下图所示。

点击【交易分录】按钮,查询此票据的交易分录信息,如下图所示。

1.1.2应收票据取消生成流程

1.U9系统对应菜单路径

点击【收款单】菜单项,系统显示『收款单新增』界面,如下图所示。

收款单新增界面

2.U9系统操作

1)查找需要取消应收票据生成的收款单

在『收款单新增』界面,点击【列表】按钮,查找需要取消应收票据生成的收款单,如下图所示。

2)取消应收票据生成(应收账款会计)

在『收款单列表』界面,双击需要取消应收票据生成的收款单,系统显示如下图显示。

点击【弃审】按钮,删除生成的应收票据。收款单维护界面收款单列表界面

1.2应收票据贴现

1.2.1应收票据贴现流程

1.U9系统对应菜单路径

点击【应收票据管理】菜单项,系统显示『应收票据新增』界面,如下图所示。

应收票据新增界面

2.U9系统操作

1)选择需要贴现的应收票据

在『应收票据新增』界面,点击【列表】按钮,系统显示『应收票据管理列表』界面,选择需要贴现的应收票据,如下图所示。

应收票据管理列表界面

2)查看应收票据

在『应收票据管理列表』界面中,双击选择的应收票据,系统显示『应收票据维护』界面,查看此票据的相应信息,如下两图所示。

应收票据维护界面(一)

应收票据维护界面(二)

3)贴现(应收票据会计)

在『应收票据维护』界面中,点击【贴现】按钮,系统显示『贴现』弹出界面,在此界面中维护相应信息,如下图所示。

点击【确定】按钮,系统在后台自动生成『应收票据贴现』的现金银行收款单,然后返回该票据的维护界面,如下图所示。

应收票据维护界面

1.2.2查看应收票据贴现的交易分录

1.U9系统对应菜单路径

点击【转总账】菜单项,系统显示『转总账列表』界面,如下图所示。

转总账列表界面

2.U9系统操作

1)查询交易分录

在『转总账列表』界面,选择需要查看交易分录的票据,点击【交易分录】按钮,系统显示对应单据的『交易分录』界面,如下图所示。

交易分录界面

1.2.3查看生成的现金银行收款单

1.U9系统对应菜单路径

点击【收款单】菜单项,系统显示『现金银行收款单列表』界面,如下图所示。

现金银行收款单列表界面

2.U9系统操作

1)查找生成的现金银行收款单

在『现金银行收款单列表』界面,点击【查找】按钮,系统显示『现金银行收款单查找』弹出界面,如下图所示。

输入相应查询条件,点击【确定】按钮,系统显示符合条件的『现金银行收款单列表』界面,如下图所示。

现金银行收款单列表界面

2)查看现金银行收款单

在『现金银行收款单列表』界面,选择应收票据贴现生成的现金银行收款单,点击【其它】标签,系统显示『现金银行收款单』界面,如下图所示。

现金银行收款单界面

3)查看交易分录

在『现金银行收款单』界面,点击【交易分录】按钮,系统显示此收款单的『交易分录』弹出界面,如下图所示。

1.2.4应收票据贴现取消流程

撤消应收票据的贴现操作。

1.U9系统对应菜单路径

点击【应收票据管理】菜单项,系统显示『应收票据新增』界面,如下图所示。

应收票据新增界面

银行承兑汇票管理流程

银行承兑汇票管理流程 为加强对银行承兑汇票的管理,规范承兑运作,防范票据风险及资金风险,特制定本流程,请严格遵照执行。 一、银行承兑汇票的定义及特点 (一)定义 银行承兑汇票(以下简称:承兑汇票)是由银行担任承兑人的一种可流通票据,本管理流程所指承兑汇票仅指银行承兑汇票,不包括商业承兑汇票,公司不收取商业承兑汇票。 (二)特点 1.银行担任承兑人。 2.承兑汇票到期日无条件向收款人支付汇票金额。 3.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即银行承兑汇票票据所记载从"出票日期"起至"汇票到期日"止,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二、承兑汇票票面记载的七大主要要素 (一)确定的大、小写支付金额。 (二)付款人名称、账号、开户行。 (三)收款人名称、账号、开户行。 (四)承兑协议编号、付款行行号、地址。 (五)承兑(付款)银行经办人私章。 (六)大写出票日期、大写到期日期。 (七)出票人签章、承兑(付款)银行盖章。 三、承兑汇票管理人员配置及职责 (一)出纳负责具体负责本单位承兑汇票的收、付业务与安全管理。负责承兑汇票的台账登记;负责承兑汇票收据的返回、粘贴及通报;负责承兑汇票的盘点;负责承兑汇票的背书等。 (二)财务负责人负责安排本单位承兑汇票支付、贴现、安全管理、保管及背书;负责风险票据的法律联系及维权工作等。 四、银行承兑汇票的交接登记管理 各单位在办理银行承兑汇票收、付业务中,应建立银行承兑汇票台账(附

件1)将收票日期、出票人、收款人、付款行、票号、票面额、出票日期、到期日、付款单位等信息登记在承兑汇票台账上做好签收记录,使公司从收票、入账、保管、支付、签收、再入账等每个环节都能予以追溯,达到防范资金风险的目的。 五、承兑汇票收、付管理细则 (一)承兑汇票的收取 1.承兑汇票核实主体 ⑴各单位出纳是承兑汇票管理的首要核查人员与责任主体,按承兑汇票的要素与要求对收到的承兑汇票进行严格审核,减少公司的资金风险和损失。 ⑵各单位财务负责人是承兑汇票核查人员,在出纳核实的基础上进一步进行专业核查与判别,按承兑汇票的要素与要求对收到的承兑汇票进行严格审核,减少公司的资金风险和损失。 2.承兑汇票收取的范围 为降低银行承兑汇票风险,对无长期往来,对方资质与偿还债务能力有限、风险较大的单位背书的承兑汇票不得收取。在确保风险可控与锁定,特别是与公司有长期业务往来、具有偿债能力并能进行追述的单位背书的承兑汇票可以收取。若因市场原因,销售部门要求收取的,由销售单位提出申请,报经集团财务总监和总经理签批同意后,方可收取。具体收取注意事项如下: ⑴银行承兑汇票收取的前提条件是销售合同签订时必须注明可以承兑结算,合同中不注明的不能收取。 ⑵银行承兑汇票票面及粘单需清晰完整,不能破损、水渍、油渍等,粘单中背书印章需连续清晰,外资银行出具的承兑不能收取,本地银行无法托收。 ⑶银行承兑汇票票面要素要完整无误。出票日期1月、2月要加零,10日、20日、30日要加零,其他均不可加零,出票日期至到期日一般为6个月(特殊短期票2个月、3个月可咨询出票银行),出票人及出票银行均需加盖印章,缺一不可,注意核对出票人和收款人信息与加盖的章是否一致,必须完全相符,出票金额大小写需相符。 ⑷银行承兑汇票后背书需连续,不能有回头背书,即包括出票人在内的所有单位不能重复出现,只能有一次,被背书人处或书写或盖章,必须清晰,书

银行票据管理办法及操作流程(试行)

银行票据管理办法 为了规范银行票据管理行为,加快货款的回笼,保证资金的及时入帐,最大限度地降低销售业务中的资金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和公司财务制度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银行票据包括:支票、银行汇票,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 一、银行票据的收取: (一)银行票据收取的范围: (1)收款人为公司的真实有效的银行汇票、银行承兑汇票; (2)被背书人为公司的真实有效的银行汇票、银行承兑汇票; (3)经批准可以收取并附质押协议的、客户用于质押的真实有效的银行承兑汇票; (4)经公司财务总监批准收取的真实有效的商业承兑汇票。 (二)公司不予收取的银行票据: (1)票面不整洁的银行票据; (2)伪造、变造、克隆的银行票据; (3)代垫的银行票据; (4)远期支票(指出票人将未来的某日记载为出票日的支票)、空头支票(指出票人签发的支票金额超过其付款时在付款人处实有的存款金额的支票); (5)距出票日超过一个月的、实际结算金额更改的或实际结算金额超过出票金额的银行汇票; (6)承兑期限(指出票日至到期日的期限)超过六个月的银行承兑汇票或收到时公历日期已超过到期日的银行承兑汇票; (7)收款人超出汇票辖区范围的有区域限制的汇票;

(8)票面要素有更改或打印票据时票面要素错位的银行票据; (9) 出票日和到期日使用小写填写的银行票据。 (10)《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规定的其他不能收取的银行票据。 二、银行票据审核 (一)收取银行票据前应对银行票据进行认真全面地审核,不得收取任何可能给公司引起经济纠纷或造成经济损失的银行票据。 (二)银行票据的审核主要审查银行票据的真实性和银行票据的要素及记载事项。银行票据的审核应通过银行查询、票据甄别两种方式进行。 (三)收取银行票据应当审核票据的真实性,应当检查和查询: (1)银行票据是否经伪造、变造,是否是克隆的银行票据; (2)支票记载的出票日期是否在有效期内,支票是否为空头支票; (四)收取银行票据应当审核票据的要素及记载事项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应当检查: (1)银行票据票面是否整洁,银行票据是否在有效期内、是否超出辖区范围; (2)银行票据必须记载的事项是否齐全; (3)出票日、到期日是否填写齐全、规范; (4)出票人名称及签章是否正确、无误; (5)出票行及签章是否正确、无误; (6)收款人是否准确、无误; (7)金额填写是否正确、规范; (8)背书是否规范; (9)汇票审核过程中凡涉及因票面要素问题需出具证明的,其证明必须由出票银

公司票据管理制度

公司票据管理制度 为加强公司票据管理,根据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非税收入票据管理办法》以及《南京市市本级购领财政票据服务指南》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公司根据企业自身特点对票据的管理以票据种类、票据使用准则、票据统计核销、账册管理、财务稽核、印章管理、档案室票据管理等事项制定财务票据管理细则,公司各部门、各项目、各有关人员应严格执行。 一、票据分类: 1.1、支票(现金支票、转账支票、电汇、承兑汇票) 1.2、发票、收据(以“发票”冠名的普通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机打平推发票、资金往来收据) 1.3、借款单(公司自制单据,使用时在封面注明项目、部门及个人借款) 1.4、费用报销审批单(公司自制单据) 1.5、费用支付申请单(公司统一单据) 1.6、材料出入库单(公司统一单据) 二、票据的使用准则: 2.1、支票 2.1.1、支票购买回来后先由资金管理会计建立支票登记簿,出纳按

照登记簿的内容逐一填写领用时间、支票种类、份数、讫止编号(连续编号)、领用人姓名、财务经理签字确认后领用; 2.1.2、出纳接到已审核后的费用报销审批单或费用支付申请表后,按照费用报销审批单付款类别的批示启用现金支票或转账支票。出纳应准确填写好支票内容,检查经资金管理会计确认无误后,由会计加盖公司财务专用章,报财务经理审核后盖齐印鉴章。 2.1.3、出纳要建立支票使用登记薄,按登记薄要求逐一填写时间、支票种类、支票票号、份数、转款事由、收款单位、金额、出纳、经办人签字、备注。 2.1.4、对于支票的使用出纳要严格按照财务制度及审批意见执行,认真履行规定的相关手续,做好相关登记记录。不得擅自使用支票,尤其是现金支票。 2.1.5、禁止携带已盖章的空白支票、收据外出,如特殊情况需要携带外出的,应报财务经理和总经理批准,并办理相关手续 2.2、发票、收据 2.2.1、发票购回后先由税务管理会计建立发票登记簿,发票管理会计按照登记薄上的内容逐一填写领用发票的时间、种类、份数、讫止编号(连续编号)、领用人姓名以及会计确认签字。对其需要开具税务发票的工程,要由业务部门提交发票申请单,经项目经理、会计确认签字后,发票管理会计才能使用。 。 2.2.3、发票收据应复印填写,严禁开鸳鸯票,封面注明行政费用类、

票据管理制度

票据管理制度 为加强对与资金相关票据的管理,规范各种票据的领用、保管、使用等事项,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与资金相关票据的业务办理。 1. 票据的领用、保管与使用 出纳人员负责建立票据登记薄,保管相关的票据。 有关部门或人员领用票据时要填写“票据领用单”,注明领用票据的日期、金额、用途等事项并报相关管理人员批准。 出纳人员签发票据前要逐项审核票据领用单上的内容与相关管理人员的审批意见,审核无误后盖章签发,并在“票据签发登记薄”上记录。 出纳人员必须按照支票的序号签发支票,不得换本或跳号签发,否则后果由出纳人员承担。 出纳人员对填写错误的支票要加盖“作废”戳记并与存根一起保存。 票据领用人在“票据签发登记薄”中的领用人栏中签字,未使用的票据与使用过的票据存根、相关使用凭证应在××天之内交予出纳人员进行票据注销登记。 出纳人员应在“票据注销登记薄”上注明票据编号与注销日期,逾期不办理票据注销业务的票据领用人,出纳人员有权停止对其部门及个人签发票据。 票据领用人妥善保管相关票据,不得将票据折叠、污损、丢失。 出纳人员不得签发印章齐全的空白支票,确需签发的应该得到财务经理的批准,并在支票上注明收款单位名称、款项用途、签发日期、最高限额及报销日期,不能确定收款单位名称的必须注明签发日期、最高限额与报销日期,逾期未用的转账支票需及时收回注销。 出纳人员签发票据时用碳素笔填写,按银行规定的大写汉字表示,日期、金额、用途、单位应填写齐备并加盖预留银行印鉴。 出纳人员不得签发没有资金保证的票据或远期支票,套取银行信用;不得签发、取得和转让没有真实交易和债权债务的票据;不得无理拒绝付款或任意占用他人资金。 2. 票据的填写要求 1.票据填写是否清楚。 2.票据内容是否齐全。 3.是否在签发单位处加盖单位印鉴。 4.票据上的金额及收款人是否有涂改迹象。 5.票据是否在有效期内。 6.有背书的票据其背书是否正确。

票据管理制度

票据管理制度 一、公司销售产品、提供劳务或从事其他经营活动,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向付款方开具发票。 二、公司在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中购买商品,接受服务或其他经营活动,而支付款项,应向收款方取得发票。 三、取得的发票应是税务局统一印制的盖有单位财务印章或发票专用章的发票,行政事业单位为财政局统一印制的收款收据。 四、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出纳有权拒收。不符合规定的发票是指发票未经税务机关监制或填写项目不齐全,内容不真实,字迹不清楚,没有加盖财务章或发票专用章,伪造、作废以及其他不符合税务机关规定的发票。 五、发票由专人负责,不得转借、转让、代开发票,不得拆本使用发票,不得自行扩大专业发票使用范围。 六、建立发票使用登记制度,设置发票登记薄。 七、已经开具的发票存根联和发票登记薄应当保存五年,不得擅自销毁。 八、公司内部之间的经济往来,如果是独立法人,应开具资金往来发票,非独立法人可以使用收据。 九、发票应妥善保管,不得丢失。 十、开具发票时,按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复写,并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单位财务章或发票专用章。

原始凭证记录的管理办法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建立会计帐册,进行会计核算,及时提供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会计信息的规定,对取得或者填制原始凭证的基本要求如下: 一、原始凭证的内容必须具备:凭证的名称;填制凭证单位名称或者填制人姓名;经办人员的签名或者盖章;接受凭证单位名称;经济业务内容;数量、单价和金额。 二、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盖有填制单位的公章;从个人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有填制人员的签名或者盖章。自制原始凭证必须经单位领导人或者其指定的人员签名或者盖章.对外开出的原始凭证,必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三、凡填有大写和小写金额的原始凭证,大写与小写金额必须相符。购买实物的原始凭证,必须有验收证明,支付款项的原始凭证,必须有收款单位和收款人的收款证明。 四、一式几联的原始凭证,应当注明各联的用途,只能以一联作为报销凭证。一式几联的发票和收据,必须用双面复写纸(发票和收据本身具备复写纸功能的除外)复写,并连续编号。作废时应当加盖“作废”戳记,连同存根一起保存,不得撕毁。 五、发生销货退回的,除填制退货发票外,还必须有退货验收证明;退款时,必须取得对方的收款收据或者汇款银行的凭证,不得以退货发票代替收据。 六、职工公出借款凭据,必须附在记帐凭证之后。收回借款时,

银行票据凭证印制管理办法

银行票据凭证印制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银行票据、保障银行票据凭证印制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票据管理实施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1997]第2号发布)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银行票据凭证(以下简称票据凭证)是指空白的银行汇票、华东三省一市银行汇票,商业汇票、银行本票和支票。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票据凭证印制,包括票据凭证的改版、制版、订货、生产和发运。 第四条 中国人民银行依法对票据凭证的印制实施监督管理。中国人民银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以上分支机构按照本办法规定,组织辖内票据凭证印制工作。 第五条 中国印钞造币总公司应按照本办法规定,采取有效管理措施,保障票据凭证印制安全。 第二章改版和制版 第六条

中国人民银行根据业务发展和风险防范的需要组织票据凭证改版。 第七条 票据凭证的改版应当遵守下列流程: (一)中国人民银行提出新办票据凭证设计开发要求,确定各市、联次、颜色、规格及防伪技术要求。 (二)中国印钞造币总公司负责新版票据凭证的设计开发工作,并组织生产流程测试; 使用印钞人民币所特有的防伪材料、防伪技术、防伪工艺和专用设备的、中国印钞造币总公司应报中国人民银行审查。 中国印钞造币总公司将通过生产流程测试的新版票据凭证,报请终归人民银行组织业务流程测试。 中国人民银行组织成立票据凭证评审委员会,对经业务流程测试合格的新版票据凭证进行审定。 第八条 银行开办、新增票据业务或变更行名、行徽、行别代码等票面要素的,应当办理票据凭证制版手续、向中国人民年银行或其分支机构报送《金融许可证》复印件、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其从事票据业务的批文复印件,并附行徽、行名字体和行别代码。 第九条 政策性银行、国有银行和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以下统称全国性银行)由其总行向中国人民银行报送票据制版的相关材料。

财务制度----原始票据管理制度

陇南东盛控股集团 原始票据管理制度 一、制定目的和依据 合法、有效的原始票据是会计核算的基础,为规范公司财务核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原始票据的填写要求 1、内容完整。包括凭证的名称、填制日期、填制凭证单位名称或填制人姓名、经办人员签名或者盖章、接受凭证单位名称、经济业务内容、数量、单价和金额等。 2、章印齐全。从外单位或个人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盖有填制单位的公章、填制人员的签名或者盖章。自制原始凭证必须有经办单位领导或其指定的人员签名、盖章。对外开出的原始凭证,必须加盖本单位公章。无论是从外部取得的发票还是本公司开具的发票,均应按国家税务总局的现行规定要求加盖发票开具单位的发票专用章。 3、填写规范。凡填有大、小写金额的原始凭证,大写与小写金额必须相符。购买实物的原始凭证,必须包括但不限于请购单、询价单(除零星采购外)、合同(除零星采购外)、销货单位送货单、购货方验收(质检)入库单、合法发票等。支付款项的原始凭证,必须有收款单位和收款人的收款收据等。 4、用途明确。一式几联的原始凭证,应当注明各联的用途,只能以一联作为报销凭证。一式几联的发票和收据,必须用双面复写纸(发票和收据本身具备复写纸功能的除外)套写,并连续编号。作废时应当加盖“作废”戳记,连同存根一起保存,不得撕毁。

5、手续完备。退款时,必须取得对方的收款收据或者汇款银行的凭证,不得以退货发票代替收据。职工因公外出借款凭据必须附在记账凭证之后,收回借款时,应当另开收据或者退还借据副本,不得退还借款原据。 6、业务真实。上述各项要求均必须建立在经济业务真实发生的基础之上。 《会计法》第十四条明确规定,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必须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不予接受,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并要求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更正、补充。 《税收征管法》第十九条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的凭证记账,进行核算。《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要求,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对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合法且有效的凭证是会计核算的基本要求。 三:合法有效的原始凭证的种类 合法有效的原始凭证可大致分为以下几类:票、表、证、单、书、据等。 1.票,如发票,是经济生活中最重要、出现频率最高的原始凭证。发票主要是指单位和个人在商品购销活动中,提供或者接受劳务服务及其他经营活动中,购销双方证明其经济业务发生及收付款项的书面凭证,是核算财务收支的法定凭证,是会计核算的原始凭据,还是相关部门进行审核、检查的重要依据。大致可分为: (1)专用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增值税制度改革的产物,仅限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领购或税务机关代开使用。 (2)普通发票。普通发票指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领购并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最新公司财务全套工作流程汇编

最新公司财务全套工作流程汇编 目录 一、出纳岗工作流程 (2) 二、销售费用岗工作流程 (5) 三、管理费用岗工作流程 (12) 四、固定资产核算岗工作流程 (17) 五、材料审核岗工作流程 (23) 六、生产成本核算岗工作流程 (30) 七、销售核算岗工作流程 (36) 八、工资福利岗位工作流程 (40) 九、税务岗工作流程 (47) 十、内部审计岗工作流程 (51) 十一、主管岗工作流程 (59)

一、出纳岗工作流程 (一)现金收付 1、收现 根据会计岗开具的收据(销售会计开具的发票)收款——→检查收据开具的金额正确、大小写一致、有经手人签名——→在收据(发票)上签字并加盖财务结算章——→将收据第②联(或发票联)给交款人——→凭记账联登记现金流水账——→登记票据传递登记本——→将记账联连同票据登记本传相应岗位签收制证工资及固定资产岗(水电费、代收款项) 管理费用岗(其他应收款) 销售核算岗(货款) 成本核算岗(加工费、材料款) 注:(1)原则上只有收到现金才能开具收据,在收到银行存款或下账时需开具收据的,核实收据上已写有“转账”字样,后加盖“转账”图章和财务结算章,并登记票据传递登记本后传给相应会计岗位。 (2)随工资发放时代收代扣的款项,由工资及固定资产岗开具收据,可以没有交款人签字。 2、付现 (1)费用报销 审核各会计岗传来的现金付款凭证金额与原始凭证一致——→检查并督促领款人签名——→据记账凭证金额付款——→在原始凭证上加盖“现金付讫”图章——→登记现金流水账——→将记账凭证及时传主管岗复核(2)人工费、福利费发放 凭人力资源部开具的支出证明单付款(包括车间工资差额、需以现金形式发放的兑现、奖金等款项)——→在支出证明单上加盖“现金付讫”图章——→登记现金流水账——→登记票据传递登记本——→将支出证明单连同票据传递

银行票据管理制度

精品文档 第七章银行票据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银行票据管理,规范票据的领用、缴、销制度,明确票据使用范围,预防票据遗失、填制错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集团总部、下属全资、控股、参股及实际控制公司。 第三条银行票据分类。银行票据是指银行结算用的支票、银行汇票、银行承兑汇票及商业承兑汇票等法律支付功能的有价票据。 第四条支票管理细则。 1、收票管理。收票管理:收票指因回收资金而收到的支票,出纳收到支票后,需认真审核支票的所有记载事项,出纳应及时将收到的支票交存银行,并落实资金确实到账。发生退票或按正常时间应到账而未到账的支票,需要及时查找原因,并及时解决;无法解决的,及时向财务负责人汇报。 2、出票管理。出票指因支付资金而开出的支票。购买空白支票需经财务负责人批准。同时,购买的空白支票应与银行预留印鉴分开保管;签发支票时应将要素填写齐全,严禁开出无期支票、无限额空白支票、空头支票,不得擅自开具远期支票,支票日期应为签发的当天;支票记载事项的收款人名称与发票或收据等收款人合法收款凭证上的印 鉴单位名称必须保持绝对一致,收款凭证与支票存根须一并保存;支票购买后和出票前,出纳须登记《银行凭证出票登记簿》,详细记载

支票的购买时间、购买数量、支票起止编号、购买人签字、核销人签字;支票的支付时间、编号、支付单位名称、支付金额、用途、核销日期、凭证号、领票人签字等要素;发生退票时应凭退回的支票换票,旧票回收后先加盖“作废”章,再开出新票,同时要注意做好票据更换的登记工作;支票必须按编号顺序使用,不得跳号或断号签发;以现金支票支付外部收款人,须在取得对方的收据情况下才允许支付。 3、支票管理其他规定。空白支票、已加盖印鉴的空白支票等发生遗失,须及时向财务负责人汇报,财务负责人在分析风险后决定风. 精品文档 险控制措施,影响重大的,在采取措施的同时,上报所在公司总裁或总经理;支票存根遗失的,须写出书面说明,在财务部门与银行对账单核对确认资金去向和金额属实后,经过财务负责人同意,方可核销;作废的支票要妥善保管,超过两年,经确认银行不再回收的,可以销毁处理,销毁时需要彻底粉碎。对未使用完的空白支票,经确定以后不再使用、银行不再回收的,超过两年视同作废支票处理;空白支票原则上不准借出,确实需要的,金额在2万元以下的零星开支,经财务负责人批准可以开出。借出的空白支票必须填写限额,需在借出之日起10日内归还;每一笔提现必须经过财务经理确认后才能办理;由于工作失误或管理不善,使支票遗失、透支等原因造成经济损失的由责任人负责赔偿。 第五条汇票管理细则:

票据审核管理规定

******有限公司 票据审核管理规定 第一版(共1版) 2013年8月2日发布2013年8月2日实施 ******有限公司发布

1目的:为了加强公司内部管理,规范公司财务报销行为,合理控制费用支出,特制定本规2适用范围:公司总部。 3操作内容: 3.1各岗位签名责任: 3.1.1经办人为事项发生的经手人,对事项发生的真实性、票据的合法性、金额的正确性负责。3.1.2部门经理审核签字,对事项发生真实性、金额的正确性、报销范围标准性负责。 3.1.3条线副总审批签字,对事项发生的真实性、报销范围标准性负责。 3.1.4部门预算员登记签字,对登记费用金额的正确性负责。 3.1.5资产会计审核签字,对合同中资产付款满足条件、金额、支付方式的正确性负责。 3.1.6审计部审核签字,对合同中资产付款满足条件、金额、支付方式的正确性负责。 3.1.7基建负责人审核签字,对付款进度的满足条件、金额、支付方式的正确性负责。 3.1.8财务部审核签字,对事项报销范围标准性、票据合法性、金额正确性、事项真实性负责。3.1.9出纳付款,对付款凭证签字手续的齐全性负责。 3.1.10备注:条线副总外出时可以指定授权人(书面授权),报财务备案,代理行使审批 权。临时外出,如需紧急付款,可电话联系,回公司后由业务经办人在一天内负责办理 补签手续,如拖延办理,下次业务不再突击办理。 3.2报销流程: 3.2.1费用报销流程: 3.3付款流程:

3.3.1固定资产付款流程: 外部审计 I 332建筑工程付款流程: 333材料付款流程: 3.3.4费用付款流程:

3.4发票入账审核 3.4.1设备发票入账审核 3.4.1.1 审核附件《资产入账审核单》、《固定资产采购申请单》、《固定资产验收单》是 否手续齐全、签字完备; 3.4.1.2 审核固定资产增值税发票填开是否符合税务要求,字迹、密码区是否清晰; 3.4.1.3 审核资产价格、名称、规格型号与合同是否相符; 3.4.2工程发票入账审核 3.4.2.1 审核附件《合同》、《工程审批单》、《工程付款申报表》是否手续齐全、签字完备; 3.4.2.2 审核工程发票填开是否符合税务要求; 3.4.2.3 审核发票内容与合同是否相符;发票金额与合同是否相符; 3.4.3材料发票入账审核 3.4.3.1 审核附件《材料入账审核单》、《采购入库单》、《送货单》、《采购发票》是否手续齐全、 签字完备; 3.4.3.2 审核固定资产增值税发票填开是否符合税务要求,字迹、密码区是否清晰; 3.4.3.3 审核材料价格、名称、规格型号与采购订单单价是否相符;并进行市场的询价,是否存在价格 偏高现象。 3.4.4费用发票入账审核 3.4.4.1 差旅费 3.4.4.1.1 手续是否齐全、各责任人签字是否完备。 3.4.4.1.2 审核原始发票是否符合税务要求。 3.4.4.1.3 审核出差地点与车票是否相符。 3.4.4.1.4 审核车票的金额与实际报销金额是否一致。 344.1.5 审核补贴天数、标准、金额与实际是否一致。

票据结算流程

票样及票据的流转图解 (一)银行汇票 ③往异地结算 背书转让 ① ② ⑦ 申 出 退 ④ ⑤ ④ ⑤ 请 票 回 提 代 提 代 签 多 示 理 示 理 发 余 票 付 票 付 汇 款 据 款 据 款 票 项 入 入 账 账 事实说话 ⑥银行间 或 资金清算 申请人 收款人 (持票人) 背书人 被背书人 持票人 申请人开户银行 出票人 (付款人) 收款人、持票人开户银行 代理付款 人

③交付汇票 ① ② ⑥ ④ ⑧ 出 承 交 到 收 票 兑 存 期 妥 并 票 委 入 申 款 托 账 请 收 承 款 兑 ⑤发出委托收款 ⑦划回票款 出票人 (买方) 收款人 (卖方) 承兑人 (出票人开户银行) 收款人开户银行

①交付已承兑汇票 ④ ⑤ ② 付 通 到 ⑦ 款 知 期 收 通 付 委 妥 知 款 托 入 收 账 款 ③发出委托收款 ⑥划回票款 民英雄纪念碑 ①出票并提示承兑 ② 承兑 ⑤ ⑥ ⑧ 付 通 到 收 款 知 期 妥 通 付 委 入 知 款 托 帐 收 款 ④发出委托收款 ⑦ 划回票款 出票人、承兑人 (买方) 收款人 (卖方) 承兑人开户行 收款人开户行 承兑人 (买方) 承兑人开户行 出票人、收款人 (卖方) 收款人 开户行

(三)支票 1.转账支票 ①出票并交付支票 ② ④ 提 收 示 妥 付 入 款 账 ③清算资金 2.现金支票 ①出票并交付支票 ② 提 示 付 款 (四)银行本票 出票人 出票人 开户银行 收款人 收款人、持票人开户行 付款人 背书人 出票人 出票人 开户银行 收款人 (持票人) 付款人 背书人

票据管理制度汇编

票据管理制度汇编 为加强票据管理,规范票据业务,明确管理责任,各单位都会制定票据管理,那么,下面是给大家整理收集的票据管理制度汇编,供大家阅读参考。 票据管理制度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财政票据行为,加强政府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和单位财务监督,维护国家财经秩序,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制定本。 第二条财政票据的印制、领购、发放、使用、保管、核销、销毁及监督检查等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财政票据,是指由财政部门监(印)制、发放、管理,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具有公共管理或者公共服务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以下简称行政事业单位)依法收取政府非税收入或者从事非营利性活动收取财物时,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开具的凭证。 财政票据是财务收支和会计核算的原始凭证,是财政、审计等部门进行监督检查的重要依据。 第四条财政部门是财政票据的主管部门。 财政部负责全国财政票据管理工作,承担中央单位财政票据的印制、发放、核销、销毁和监督检查等工作,指导地方财政票据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以下简称省级财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财政票据的印制、发放、核销、销毁和监督检查等工

作,指导下级财政部门财政票据管理工作。 省级以下财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财政票据的申领、发放、核销、销毁和监督检查等工作。 第五条财政部门应当积极推进财政票据电子化改革,依托计算机和网络技术手段,实行电子开票、自动核销、全程跟踪、源头控制,提高财政票据管理水平。 第二章财政票据的种类、适用范围和内容 第六条财政票据的种类和适用范围如下: (一)非税收入类票据 1.非税收入通用票据,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依法收取政府非税收

银行常用票据样本及说明

常用票据样本及说明 一、银行汇票。银行汇票是汇款人将款项交存当地银行,由银行签发给汇款人持往异地办理转账结算或支取现金的票据。为了方便申请人的使用,银行汇票还专门设置了实际结算金额栏,在交易过程中,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出票金额以内填写实际结算金额,受到法律保护。其票样如图1-1、1-2所示,银行进账单如图1-3所示。 图1-1 银行汇票

图1-2 银行汇票背面 图1-3 进账单 银行汇票的账务处理方法是:收款单位应根据银行的收账通知和有关的原始凭证编制收款凭证;付款单位应在收到银行签发的银行汇票后,根据“银行汇票委托书”(存根)联编制付款凭证。如有多余款项或因汇票超过付款期等原因而退款时,应根据银行的多余款收账通知编制收款凭证。 采用银行汇票结算方式,应注意下列问题: ①银行汇票的提示付款期为一个月,超过提示付款期限,经出具证明后,仍可以请求出票银行付款。银行汇票见票即付。填明“现金”字样和代理付款行的银行汇票丧失,失票人可以向银行申请挂失,或者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或提起诉讼。但未填明“现金”字样和代理付款行的银行汇票丧失不得挂失。 ②银行汇票一律记名,可以背书转让。背书是指在票据背面或者粘单上记载有关事项并签章的票据行为。背书是一种票据行为,是转让票据权利的重要方式,它的产生是票据成为流通证券的一个标志。 ③银行汇票的汇款金额起点为500元。 二、商业汇票。商业汇票是收款人或付款人(或承兑申请人)签发,由承兑人承兑(承兑是指汇票付款人承诺在汇票到期日支付汇票金额的票据行为。承兑是汇票中所特有的,并于到期日向收款人或被背书人支付款项的票据。商业汇票适用于同城或异地在银行开立存款科目的法人以及其他组织之间,订有购销合同的商品交易的款项结算(必须具有真实的交易关系或债权债务关系)。 采用商业汇票结算方式,应注意下列问题: ①采用商业汇票结算方式时,承兑人即付款人员有到期无条件支付票款的责任。 ②对信用不好的客户应慎用或不用商业汇票结算方式。 ③商业汇票一律记名。允许背书转让,但背书应连续。 ④商业汇票的承兑期限由交易双方商定,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商业汇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汇票到期日起10日内。付款人应当自收到提示承兑的汇票之日起3日内承兑或者拒绝承兑。付款人拒绝承兑的,必须出具拒绝承兑的证明。 商业汇票分为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由银行以外的付款人承兑。银行承兑汇票由银行承兑。商业汇票的付款人为承兑人。 1、商业承兑汇票。它是指由收款人签发,付款人承兑,或由付款人签发并承兑的票据。商业承兑汇票按双方约定签发。由收款人签发的商业承兑汇票应交付款人承兑,由付款人签发的商业承兑汇票应经本人承兑。付款人须在商业承兑汇票正面签署“承兑”后,将商业承兑汇票交给收款人。在实务中,一般以由付款人签发的商业承兑汇票居多。其票样如图2-1-1、2-1- 2、2-1- 3、2-1- 4、2-1-5所示。

财政电子票据管理基本流程

财政电子票据管理基本流程 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流程图 1.制样。由财政端描述电子票据的数据要素及可视化样式,制作形成电子票据模板文件。 2.赋码。由财政部门向单位发放电子票号,保证财政电子票据票号唯一性。可采用两种赋码模式:一是财政部门向用票单位预发电子票据票号,单位按顺序使用电子票据票号;二是用票单位开票时系统按照财政部门设定规则自动分配电子票据票号。 3.开具。用票单位可以使用系统单位端开具财政电子票据,或者通过单位自有业务系统和财政电子票据管理系统接口自动开具财政电子票据。开票信息中需包含单位数字签

名。 单位开具生成含有单位签名的票据信息后,通过系统自动上传到财政端,财政端验证电子票号唯一性、单位签名有效性无误后,追加财政监制签名,制作生成完整的财政电子票据。 4.传输。财政电子票据信息通过短信、微信、电子邮件、电子票据专用App等多种方式发送给缴款人。缴款人可以通过财政票据管理服务网站等方式获取财政电子票据。 5.查验。缴款人通过财政票据管理服务网站或应用工具等查验票据真伪。 6.入账。由开票单位和缴款单位进行财政电子票据入账处理。财政部门应提供支持财政电子票据入账接口,单位可以建立单位财务管理系统与财政电子票据管理系统接口,自动获取、查验本单位的财政电子票据,生成记账凭证。 在过渡阶段,开票单位可以将财政电子票据打印到纸质财政票据上,交缴款人入账。 7.归档。由财政部门、开票单位、缴款单位分别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归档,形成符合长期保管要求的电子会计档案。财政部门归档作为备查依据,开票单位归档作为记账依据,缴款单位归档作为报销凭据。

公司票据报销管理制度

票据报销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票据报销的规范性,确保财务资料的真实性、合理性、规范性,达到正确地反映和监督各项经济业务的目的,特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有限公司。 第三条票据报销相关职责如下: (一)报销人员严格按照本制度填写、粘贴报销单据; (二)审核人员按照本制度审核单据的真实性、有效性,以及单据的填写、粘贴是否规范。 (三)财务部严格按照本制度审核单据的填写、粘贴合规性,填写、粘贴不符合此制度的票据不予受理。 第二章报销票据的分类 第四条各类需要整理分类后使用《原始单据整理单》粘贴的费用有:(一)餐饮费、住宿费等业务类费用; (二)邮寄费、运费、物流、过路过桥费、停车费等运输类费用; (三)名片印制费、看板制作费、办公用品、水电费、通信费用等办公类费用; (四)报刊广告、喷绘广告、车体广告等广告类费用; (五)车辆加油,加气费,车辆维修保养费用; (六)蔬菜、粮油、副食品等费用; 第三章票据报销的相关要求

第六条报销单据的填写要求 (一)费用报销单据统一使用公司的《原始单据整理单》; (二)报销凭证应由报销人亲自填写; (三)报销单据必须用黑色签字笔或蓝黑钢笔填写,严禁使用圆珠笔填写; (四)报销票面不得涂改、乱画要保持报销凭证的干净、整洁; (五)金额前面用“¥”封口; (六)《原始单据整理单》须填写所附费用票据张数; (七)差旅费报销时要根据车票的行程逐一填写“起止时间及地点”; (八)出差补助必须与车票填写在一张差旅费报销单上,以便核实出差天数; (九)《原始单据整理单》必须由报销人在右下角“报销人”处签名。 (十)餐饮发票、加油发票等正规发票的报销应单独附上《***费用支出说明》,和原始单据粘贴在《原始单据整理单》上。 第七条报销票据的粘贴规范 (一)报销人须将原始票据整齐、平整地粘贴在报销凭证背面;原始票据左侧、上侧不得超出费用报销单的边距; (二)费用报销单要全部盖住所附的费用票据,以左侧和上侧为准粘贴,下侧和右侧要折叠; (三)费用报销所附发票(收据)合计金额必须大于或等于费用报销金额;

应付票据管理制度

应付票据管理制度 应付票据是指企业根据合同进行延期付款交易而采用商 业汇票结算时,签发、承兑的保证货款到期到付的商业汇票。 企业根据合同进行延期付款的交易业务,采用商业汇票结算时,购货方签发承兑汇票后即构成一种债务,所签发、承兑的商业汇票称为应付票据。应付票据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小企业的应付票据业务主要是银行承兑汇票,并且这种结算方式不多,因此《小企业会计准则》中没有专门规范。 应付票据的管理与应付账款基本类似,但是有几点不同: 1.票据的签发由两个或两个以上人员批准; 2.设置应付票据登记簿。票据登记人员不得兼管票据签发; 3.要有专人控制空白的、作废的、已付讫退回的票据; 4.要由不从事票据记录的人员负责定期付账; 要有专人复核票据利息核算;5. 6.应付票据要依号保存; 7.签发票据与订货单、验收单、发票要定期核对。 其他应付款项的管理与应付账款基本类似,不再赘述。(一)商业汇票的使用流程 1.申请 存款人领购商业汇票,必须填写“票据和结算凭证领用单”

并签章,签章应与预留银行的签章相符。存款账户结清时,必须将全部剩余空白商业汇票交回银行注销。 银行承兑汇票申请手续: (1)银行的公司业务部可受理银行承兑汇票业务。承兑申请人提出申请时应填写《银行承兑汇票申请书》一式两份,同时提供下列银行要求的资料: ①申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年检)复印件、企业税务登记复印件、企业法人代码复印件、企业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有关企业法人变更资料等; ②担保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年检)复印件、企业税务登记复印件、企业法人代表或授权人身份证明、有关企业法.人变更资料等; ③要求银行办理承兑业务的书面申请报告和申请人及保证 人的基本情况介绍; ④社会专职机构(会计/审计/资产评估事务所)审计的承兑申请人及担保人上年度以及近期的财务报告; ⑤抵押物、质押物清单和有处分权人出具的同意抵、质押的书面证明,以及保证人同意保证的有关证明文件; ⑥申请承兑的银行承兑汇票,购销合同及其增值税发票; ⑦银行要求的其他资料。 (2)经审批同意承兑后,执行承兑协议。 2.提示付款

银行票据管理办法

银行票据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银行票据管理行为,加快货款的回笼,保证资金的及时入帐,最大限度地降低销售业务中的资金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和公司财务制度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银行票据包括:支票,银行汇票,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 第三条成都各公司财务部和公司经手对银行票据的部门,适用于本办法。 第二章银行票据收取范围 第四条公司可以收取或代总公司(指加冠总公司)收取的银行票据有: (一)收款人为本公司的真实有效的支票、银行汇票(现汇)、银行承兑汇票; (二)被背书人为本公司的真实有效的银行汇票、银行承兑汇票; (三)代公司收取的收款人为公司或被背书人为公司的真实有效的银行汇票、银行承兑汇票; (四)经批准代公司收取并附质押协议的、客户用于质押的真实有效的银行承兑汇票; (五)代公司收取经公司财务总监批准收取的真实有效的商业承兑汇票。 第五条公司可以收取的银行票据有: (一)收款人为公司的真实有效的银行汇票、银行承兑汇票; (二)被背书人为公司的真实有效的银行汇票、银行承兑汇票; (三)经批准可以收取并附质押协议的、客户用于质押的真实有效的银行承兑汇票; (四)经公司财务总监批准收取的真实有效的商业承兑汇票。 第六条公司不予收取的银行票据有: (一)票面不整洁的银行票据; (二)伪造、变造、克隆的银行票据;

(三)代垫的银行票据; (四)远期支票(指出票人将未来的某日记载为出票日的支票)、空头支票(指出票人签发的支票金额超过其付款时在付款人处实有的存款金额的支票); (五)距出票日超过一个月的、实际结算金额更改的或实际结算金额超过出票金额的银行汇票; (六)承兑期限(指出票日至到期日的期限)超过六个月的银行承兑汇票或收到时公历日期已超过到期日的银行承兑汇票; (七)收款人超出汇票辖区范围的有区域限制的汇票(如不得收取办给公司的四川省外的其它省份的省辖汇票); (八)票面要素有更改或打印票据时票面要素错位的银行票据; (九)出票日和到期日使用小写填写的银行票据。 (十)《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规定的其他不能收取的银行票据。 第三章银行票据审核 第七条收取银行票据前应对银行票据进行认真全面地审核,不得收取任何可能给公司引起经济纠纷或造成经济损失的银行票据。 第八条银行票据的审核主要审查银行票据的真实性和银行票据的要素及记载事项。银行票据的审核应通过银行查询、票据甄别两种方式进行。 第九条收取银行票据应当审核票据的真实性,应当检查和查询: (一)银行票据是否经伪造、变造,是否是克隆的银行票据; (二)支票记载的出票日期是否在有效期内,支票是否为空头支票; 第十条收取银行票据应当审核票据的要素及记载事项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应当检查: (一)银行票据票面是否整洁,银行票据是否在有效期内、是否超出辖区范围; 1、检查银行票据票面是否整洁,票面有无乱涂乱画行为; 2、检查银行汇票的出票日是否已超过一个月(银行汇票的有效期限均为一 个月); 3、检查银行承兑汇票的承兑期限是否超过六个月(银行承兑汇票的承兑期 限最长为六个月)、公历日期是否已超过银行承兑汇票的到期日; 4、检查有区域限制的汇票的收款人是否超出汇票记载的辖区范围。

集团公司票据管理制度

文件编号 ZD/ZD-JC-05 版次/修订状态 C/4 生效日期 2009-06-08 一、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票据管理,明确管理及使用范围,预防票据遗失、填制错漏,现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中东集团所属各公司、各部门。 三、职责 (一)出纳人员:保管相关票据,并负责建立票据领用回收簿; (二)会计:负责在支票上加盖财务专用章并进行相关帐务处理。 四、银行票据管理 (一)现金支票是向银行提取现金时使用,要在支票背面加盖印鉴;转帐支票是用于同城各单位之间的商品交易、劳务供应及其他款项往来的结算。支票由出纳员专人保管,建立支票领用登记本,空白支票由出纳员保管签发。银行印鉴中法人章由出纳员保管、财务专用章由会计实行专人保管,银行印鉴分开保管实行牵制管理。对填写错误的银行支票,必须加盖"作废"戳记与存根一并保存并按银行有关规定缴销; (二)支票签发一律记名,签发支票时,必须用黑色碳素笔填写,填齐所有项目,并在支票使用登记薄上登记。收款单位名称、签发日期、大小写金额及用途一律不得涂改,加盖银行预留印鉴必须清晰,带密码支票要核清密码号,如签发错误不得撕毁,应加盖“作废”戳记,连同存根一起妥善保存,并在支票使用登记簿上注明作废; (三)收取外单位支票时,出纳员要认真审核有效期,各项内容填写是否符合银行要求。有银行密码的支票不得遗漏密码,及时送存银行。如支票被银行退回,出纳员要尽快通知经办人向出票单位索换; (四)不准签发空白抬头或金额的支票; (五)支票丢失应立即向开户银行办理挂失手续,同时向有关领导报告; (六)银行承兑汇票由出纳员统一保管,办理银行承兑汇票时,由出纳员依据付款单据填制银行承兑汇票申请书,自检无误加盖法人印鉴,会计人员对申请书内容进行审核,无误加盖财务专用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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