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 微生物限度检测室和阳性对照室管理规程

32 微生物限度检测室和阳性对照室管理规程
32 微生物限度检测室和阳性对照室管理规程

微生物实验室规章管理制度

实验室管理总则 一、实验室管理是所有实验人员共同的责任,每一位实验人员都应对实验室的 正常、高效运转尽自己的义务和责任,自觉遵守实验室的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 二、本章程为实验人员的行为规范,目的使大家在一个有组织、有秩序的环境 下工作,在最大限度地为大家提供一个能充分发挥自己才能的空间的同时,使实验人员养成良好的工作习惯,为良好的完成工作任务打下基础。 三、实验室的管理遵循三条原则 (1)岗位责任制原则 实验室的每一项管理工作都有明确的责任要求,并有专人负责。 (2)规范化原则 管理制度化,从设备、器材、药品等的使用到实验方法、安全卫生都制 定标准化的规范,大家都按照规范执行,以确保管理工作的有效性和连 续性。 (3)记录监督原则 实验室管理的各方面都要求有及时、准确的记录,以保证实验室所有工作的可追溯性。

实验室人员行为规范 一、严格遵守“武汉烁森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微生物实验室规章管理制度” 二、每位实验室成员都应以主人翁精神参与实验室的建设与管理,积极参 加实验室的各种活动和公益劳动,自觉维护本实验室的声誉。 三、对所有违规人员和行为,本室将进行登记,屡教不改者,从重处理。 四、实验室内严禁吸烟、喝酒。 五、不准在实验室大声喧哗、随地吐痰、打闹、讲粗口; 六、未经许可,不得随意带他人进入本实验室。 七、爱护仪器设备,节约用水、电及实验材料等,注意安全。 八、室内设备仪器不得擅自拆卸、挪动,与本人实验无关的设备不可随意 开启。 九、实验仪器的使用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并认真填写设备使用记录,设 备存放应做到整洁有序,便于检查使用。 十、必须注意实验安全,加强安全防范意识。 十一、注意公共卫生,不准随意丢弃杂物废纸等,影响实验室环境卫生。十二、高温、高压等易燃易爆实验,需要特别注意安全防范。 十三、最后离室者,做好安全检查,检查仪器电源、空调、水、气瓶、门、窗等是否关好,并在最后离室登记簿上签名。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管理制度大合集

生物实验室管理制度大全 一、感染性材料管理制度 二、生物试验室准入制度 三、设施设备检测维护制度 四、健康监护制度 五、生物安全自查制度 六、实验室资料档案管理制度 七、生物安全管理及实验室人员的培训制度 八、意外事件处理及报告制度 九、实验室安全保卫制度 十、实验室生物安全评估 十一、实验室风险评估与风险控制程序 十二、实验室人员生物安全培训、考核制度 十三、员工健康管理制度

感染性材料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有效防止生物实验室感染性材料在收集、运输等过程中发生泄露或扩散,引起相关人员的感染或环境的污染,特制订管理制度。 二、范围 适用于实验室与感染性有接触的所有工作人员。 三、职责 实验室负责人负责感染性材料管理的具体工作。 四、制度内容 1、收集标本的容器最好为塑料制品,质地坚固,正确地用盖子或塞子盖好后无泄露,在容器外部不应有残留物。 2、设有接受标本的房间或空间。 3、接受标本的工作人员应了解标本对身体健康的潜在危害,做好标准隔离。标本的内层要在生物安全柜内打开,并准备好消毒剂。 4、废弃的标本或培养物经高压灭菌后放入双层黄色垃圾袋内,扎紧后由专职垃圾收集人员收集后集中处置。 5、损伤性垃圾(如针头)放入锐气盒内。

6、在准备及实验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定时、定点、安全、妥善放置;一旦发现污染情况,必须及时采取有效消毒措施,消除污染。每一阶段工作结束后,清洁消毒工作区。 7、感染性材料由科主任指定专人负责保管;保管员应具有高度责任心和熟练操作技能,监控感染性材料外流。 8、建立感染性材料登记册,详细填写感染性材料名称、编号来源、使用、污染、销毁等情况。

微生物实验室感染性废物处理规定

微生物实验室感染性废物处理规定 1、操作感染性或任何有潜在危害的废物时,必须穿戴手套、口罩和防护服。对有多种成份混和的医学废料,应按危害等级较高者处理。处理含有锐利物品 的感染性废料时应使用防刺破手套。 2、实验室产生的感染性废物必须严格区分感染性和非感染性废物,一旦分 开后,感染性废物必须加以隔离。 3、感染性废物应分类丢入垃圾袋,所有收集感染性废物的容器都应有“生物危害”标志,或使用“红色”容器。 4、液体性感染性废料,应确保容器无泄漏,每日加入1:20的84消毒液消 毒后倒入下水道。 5、每日的感染性废物、设备和玻璃器皿均通过压力蒸汽灭菌去除污染。处理过程应保证在121℃进行(被处理物中心温度不低于115℃),时间60~90分钟(不少于20分钟)。 6、初消毒后的废物用黄色塑料袋包装后,转交洗消员集中送交医疗垃圾处 理站。

实验室废弃物处理制度 为了合理有效的处置实验废弃物,避免环境污染及废弃物对人体的伤害,保护实验人员安全,维护动物福利。制定了实验废弃物管理制度。 第一条实验废弃物可分为可回收实验残余物、一般固体废弃物、一般液体废弃物、有毒性 废弃物,放射性物质废弃物。对不同种类废弃物应分类存放,分别处理。 第二条一般固体废弃物如无回收利用价值可直接丢弃在垃圾桶内。 第三条一般液体废弃物如无回收利用价值并无可燃性挥发物时可直接通过下水道排放,有可燃性挥发物的应在室外洒泼在指定位置(空旷处)第四条贵重试剂、原料实验后产生的残余物,如可回收利用的要回收利用。固体的残余物用适宜的器物盛装,待实验结束后统一回收。液体残余物用可密封的瓶(桶)盛装,实验结束后应及时处理。如待回收物是有毒、可燃性挥发性物质,回收工作必须在通风橱内进行。 第五条有毒性废弃物可做减毒、除毒处理的经减、除毒处理后按第三、四条方法处理;不能做减毒、除毒处理的可通过焚烧、深埋或按环保部门规定的方法处理。 第六条放射性物质废弃物在安全容器内放置至规定的时间,再通过焚烧、深埋或按环保部门规定的方法处理。

微生物室管理制度

目的:规范微生物室管理规范,以保证微生物实验的顺利进行。 范围:适用于微生物实验室 依据:GB/T 19489-2008《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 执行部门:化验室微生物检验室 职责:1. 微生物检验员负责微生物实验室的管理。 2. 实验室主管负责对微生物实验室管理情况进行检查。 内容: 本中心微生物实验室管理制度包括微生物实验室人员管理制度、微生物室出入管理制度、微生物室环境管理制度、微生物室的使用管理制度。微生物实验室药品管理制度。 1.微生物实验室的人员管理 1.1微生物实验室由微生物检验员管理及使用,其他人员须经主管人员批准后方可进入和使 用。 1.2微生物实验室的人员需经过相关的培训。 2.微生物实验室出入管理 2.1人员出入管理: 2.1.1人员进入微生物实验室洁净区前,需要洗手消毒;在一级缓冲室换实验服、戴帽子、 换鞋后,进入风淋室,风淋后,进入二级缓冲室准备实验。 2.1.2实验操作前须带上无菌手套和口罩。 2.2物料出入管理: 2.2.1物料进入微生物实验室以前,脱去外包装或者用酒精棉球擦拭后,放置于传递窗中。 2.2.2物料放置于传递窗后,开启紫外0.5小时,同时将微生物实验室内的净化系统、紫外 灯打开。 2.2.3紫外开启0.5小时以后,关闭紫外,并将物品转移于实验操作台上。 2.2.4实验完毕后,微生物实验室物品经传递窗传出后,经高温灭菌后废液、废物倒入废液

桶处理。 3.微生物实验室的环境管理 3.1微生物实验室的清洁管理 微生物实验室的清洁分为一般清洁及彻底清洁,其具体的清洁部位、方式方法、频率见下表所示: 3.2微生物实验室常用消毒剂及其配制 4.微生物实验室的使用管理 4.1微生物实验室使用之前,应先开启微生物实验室自净系统30分钟。每次使用前应用消毒 液擦拭超净工作台及其他一切可能引起污染的死角,然后开紫外灯灭菌30分钟,同时开启超净工作台。操作完毕后,用消毒液擦拭台面,做好卫生,开紫外灯30分钟,并记录紫外灯照射时间。 注:当紫外灯使用1000小时应更换。 4.2微生物实验室使用时,应同时进行沉降菌监测,将含有营养琼脂培养基培养皿在各监测

微生物实验室管理制度

目得:规范微生物室管理规范,以保证微生物实验得顺利进行。 范围:适用于微生物实验室 依据:GB/T 19489-2008《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 执行部门:化验室微生物检验室 职责:1、微生物检验员负责微生物实验室得管理。 2、实验室主管负责对微生物实验室管理情况进行检查。 内容: 本中心微生物实验室管理制度包括微生物实验室人员管理制度、微生物室出入管理制度、微生物室环境管理制度、微生物室得使用管理制度。 ??微生物实验室药品管理制度。 1、微生物实验室得人员管理 1、1微生物实验室由微生物检验员管理及使用,其她人员须经主管人员批准后方可进入与使用。 1、2微生物实验室得人员需经过相关得培训。 2、微生物实验室出入管理 2、1人员出入管理: 2、1、1 人员进入微生物实验室洁净区前,需要洗手消毒;在一级缓冲室换实验服、戴帽子、换鞋后,进入风淋室,风淋后,进入二级缓冲室准备实验。 2、1、2 实验操作前须带上无菌手套与口罩. 2、2物料出入管理: 2、2、1 物料进入微生物实验室以前,脱去外包装或者用酒精棉球擦拭后,放置于传递窗中。

2、2、2物料放置于传递窗后,开启紫外0、5小时,同时将微生物实验室内得净化系统、紫外灯打开. 2、2、3紫外开启0、5小时以后,关闭紫外,并将物品转移于实验操作台上。 2、2、4 实验完毕后,微生物实验室物品经传递窗传出后,经高温灭菌后废液、废物倒入废液桶处理。 3、微生物实验室得环境管理 3、1微生物实验室得清洁管理 微生物实验室得清洁分为一般清洁及彻底清洁,其具体得清洁部位、方式方法、频率见下表所示: 3、2 微生物实验室常用消毒剂及其配制 4、微生物实验室得使用管理 4、1 微生物实验室使用之前,应先开启微生物实验室自净系统30分钟.每次使用前应用消毒液擦拭超净工作台及其她一切可能引起污染得死角,

微生物实验室菌种管理规程

1、目的:规范微生物试验用菌种的管理,确保菌种的有效使用。 2、适用范围:微生物试验用菌种的管理。 3、责任者:质检科负责人、微生物试验人员、菌种管理人员 4、正文: 概念 a、标准菌株:由国内或国际菌种保藏机构保藏的,遗传学特性得到确认和保证并可追溯的菌株。 b、标准储备菌株:由标准菌株经一次传代得到的培养物。 c、商业派生菌株:由供应商提供的所有特性与标准菌株等效的菌株。 d、工作菌株:由标准储备菌株经传代得到的培养物。

e、代:将活的微生物接种到新鲜培养基中进行培养,并希望获取新的微生物培养物。这种操作方式,新培养物对接种培养物而言就称为一代。 菌种的采购和接收 菌种的采购 从药检所或菌种保藏中心等外单位购入菌种斜面或冻干菌种。 根据工作需要对购买国内保藏中心提供的菌种斜面提前1个月填写采购申请单,冻干菌种提前2个月申请购买,国外保藏中心提供的菌种应提前3个月申请购买。 菌种的接收 检定菌应设专人保管,管理人员应接受过专业培训,有足够的菌种保存经验。 接收菌种时,应核实菌种的名称、编号、传代代数、数量、有效期等,并调查清楚菌种的保存条件和注意事项。 接收时应填写菌种接收登记表。内容包括:菌种名称、菌种保藏中心编号、传代次数、接收日期、菌种来源等。 对新购入的冻干菌种在使用前应按要求对其进行生物形态确证试验和纯度鉴定,由于新购买的菌种斜面已由菌种提供单位做过生物形态确证试验和纯度鉴定,所以传代5代以内的菌种斜面不需要进行纯度鉴定。 对新购入的斜面菌种应在2~8℃保存,并应在1周内转接。 菌种的复苏 使用人员根据需要应向菌种管理人员领取菌种,仔细核对标签上菌名、编号,并在《菌种接收及领用登记表》上记录菌名、数量、领用人、领用日期等信息。 菌株解冻后不得重新冷冻和再次使用。 菌种复苏应在生物安全柜内操作。 常用菌种接种用培养基和培养条件表 菌种的传代 每株菌种应建立菌种使用及传代记录,斜面菌种应根据其特性决定传代时间间隔。

检验科上墙制度_微生物实验室管理规章制度

微生物实验室质量与安全管理制度 1、实验室内物品要摆放整齐,试剂要有明晰的标签。 2、禁止在实验室内吸烟、饮食和会客。 3、做好检样的登记、编号、明确检验目的,不符合要求的样品必要时应重新采样。 4、无菌室操作前用消毒液擦试,桌面及工作台面,开紫外灯消毒30~60分钟,开启超净台 紫外线灯。 5、进无菌室操作前洗手。 6、操作过程严格执行无菌操作。 7、操作时关紫外线灯,开日光灯﹑风门及点燃酒精灯或煤气,并用75%酒精棉球拭手。 8、工作结束,关风门、电源、酒精灯、处理污物、台面,将超净台内物品摆放整齐。 9、定期检查温箱、水浴箱、冰箱及低温冰箱等的性能。 10、各种玻璃容器量杯、烧杯、量筒、刻度吸管等应校正后使用,细菌接种环直径3~5mm, 长6~8cm,接种针6~8cm。 11、试剂的质控应要求按照实验要求分别选用(AR)、(GR)等级,所用溶液应用去离子水 或蒸馏水。 12、定期对实验进行彻底的消毒清洗。 微生物实验室卫生与安全管理制度 1、实验室所有工作场所均需指定专人负责环境的卫生与安全工作。 2、实验室人员每天工作前后要做好实验室清洁工作。定期对超净工作台和无菌室用适宜的 消毒液清洗,以保证其洁净度符合要求。 3、实验室人员在日常工作中要维护工作场所环境整洁。测试人员在测试过程中要保持工作 场所环境卫生整洁。 4、实验室人员在每天工作结束后要检查工作场所的水、电、门、窗的安全情况。 5、实验室应配备必要的防火用具,如灭火器等。

6、要在实验室安放废液、废弃物的回收装置,测试人员要把废液、废弃物放入回收装置, 污染的废液和废弃物,必须经过高压灭菌后方可处置。按《废弃物品处理规定》处理废液和废弃物。 7、实验室人员要定期检查实验室卫生安全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8、实验室人员要对环境条件进行定期的监测、控制,并做好记录。 9、与检验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实验室,因特殊情况需要进入实验室时,必须穿工作服、带鞋 套,离开时将工作服放在指定的位置,鞋套放在指定的存放容器内。 10、无菌室使用前必须打开紫外灯辐照灭菌30分钟以上,并且同时打开风机进行吹风。操 作完毕,应及时清理无菌室,再用紫外灯辐照灭菌20分钟。 11、工作人员进入无菌室必须更换工作服、鞋、帽子、口罩。 12、无菌室应备有工作浓度的消毒液,如70%的酒精,0.1%的新洁尔灭,5%的来苏儿溶液 等等。 微生物实验室仪器配备、管理使用制度 1、实验室所使用的仪器、容器应符合标准要求,保证准确可靠,凡计量器具须经计量部门检定合格方能使用。 2、实验室仪器安放合理,贵重仪器有专人保管,建立仪器档案,并备有操作方法,保养、维修、说明书及使用登记本,做到经常维护、保养和检查,精密仪器不得随意移动,若有损坏需要修理时,不得私自拆动、应写出报告、通知管理人员,由经理同意填报修理申请、送仪器维修部门。 3、各种仪器(冰箱、温箱除外),使用完毕后要立即切断电源,旋钮复原归位,待仔细检查后,方可离去。 4.一切仪器设备未经设备管理人员同意,不得外借,使用后按登记本的内容进行登记。 5、仪器设备应保持清洁,一般应有仪器套罩。 6、使用仪器时,应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对违反操作规程的因管理不善致使仪器械损坏, 要追究当事者责任。 微生物室菌种保存与使用管理制度

微生物实验室要求

微生物检验实验室操作技术要求 第一节实验室管理制度 一、实验室管理制度 1.实验室应制定仪器配备管理、使用制度,药品管理、使用制度,玻璃器皿管理,使用制度,并根据安全制度和环境条件的要求,本室工作人员应严格掌握,认真执行。 2.进入实验室必须穿工作服,进入无菌室换无菌衣、帽、鞋,戴好口罩,非实验室人员不得进入实验室,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3.实验室内物品摆放整齐,试剂定期检查并有明晰标签,仪器定期检查、保养、检修, 严禁在冰箱内存放和加工私人食品。 4.各种器材应建立请领消耗记录,贵重仪器有使用记录,破损遗失应填写报告;药品、器材、菌种不经批准不得擅自外借和转让,更不得私自拿出,应严格执行《菌种保管制度》。 5.禁止在实验室内吸烟、进餐、会客、喧哗,实验室内不得带入私人物品,离开实验室前认真检查水、电、暖气、门窗,对于有毒、有害、易燃、污染、腐蚀的物品和废弃物品应按有关要求执行。 6.科、室负责人督促本制度严格执行,根据情况给于奖惩,出现问题立即报告,造成病原扩散等责任事故者,应视情节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二、仪器配备、管理使用制度 1.食品微生物实验室应具备下列仪器:培养箱、高压锅、普通冰箱、低温冰箱、厌氧培养设备、显微镜、离心机、超净台、振荡器、

普通天平、千分之一天平、烤箱、冷冻干燥设备、匀质器、恒温水浴箱、菌落计数器、生化培养箱,电位pH计、高速离心机。 2.实验室所使用的仪器、容器应符合标准要求,保证准确可靠,凡计量器具须经计量部门检定合格方能使用。 3.实验室仪器安放合理,贵重仪器有专人保管,建立仪器档案,并备有操作方法,保养、维修、说明书及使用登记本,做到经常维护、保养和检查,精密仪器不得随意移动,若有损坏需要修理时,不得私自拆动、应写出报告、通知管理人员,经科室负责人同意填报修理申请、送仪器维修部门。 4.各种仪器(冰箱、温箱除外),使用完毕后要立即切断电源,旋钮复原归位,待仔细检查后,方可离去。 5.一切仪器设备未经设备管理人员同意,不得外借,使用后按登记本的内容进行登记。 6.仪器设备应保持清洁,一般应有仪器套罩。 7.使用仪器时,应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对违反操作规程的因管理不善致使仪器械损坏,要追究当事者责任。 三、药品管理、使用制度 1.依据本室检测任务,制定各种药品试剂采购计划,写清品名、单位、数量、纯度、包装规格,出厂日期等,领回后建立帐目,专人管理,每半年做出消耗表,并清点剩余药品。 2.药品试剂陈列整齐,放置有序、避光、防潮、通风干燥,瓶签完整,剧毒药品加锁存放、易燃、挥发、腐蚀品种单独贮存。

微生物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微生物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一、生物安全管理 1、实验室主任(对实验室直接负责的人员)负责制订和采用生物安全管理计划以及安全或操作手册。 2、实验室安全主管(向实验室主任汇报)提供常规的实验室安全培训。 3、将生物安全实验室的特殊危害告知实验室人员,要求他们阅读生物安全或操作手册,并遵循标准的操作和规程。实验室主管应当确保所有实验室人员都了解这些要求。实验室内应备有可供取阅的安全或操作手册。 二、实验室生物安全规程 (一)进入规定 1、在处理危险度2级或更高危险度级别的微生物的实验室门上应标有国际通用的生物危害警告标志。 2、只有经批准的人员方可进入实验室工作区域。 3、实验室的门应保持关闭。 4、儿童不应被批准或允许进入实验室工作区域。 (二)操作规范 1、严禁用口吸移液管。 2、严禁将实验材料置于口内。严禁舔标签。 3、所有的技术操作要按尽量减少气溶胶和微小液滴形成的方式来进行。 4、出现溢出、事故以及明显或可能暴露于感染性物质时,必须向实验室安全主管报告。 5、必须制订关于如何处理溢出物的书面操作程序,并予以遵守执行。 (三)人员防护 1、在实验室工作时,任何时候都必须穿着工作服。 2、在进行可能直接或意外接触到血液、体液以及其他具有潜在感染性的材料或感染性动物的操作时,应戴上合适的手套。手套用完摘除后必须洗手。 3、在处理完感染性实验材料和动物后,以及在离开实验室工作区域前,都必须洗手。 4、有喷溅的可能时,为了防止眼睛或面部受到泼溅物的伤害,应戴安全眼镜、面罩(面具)或其他防护设备。 5、不得在实验室内穿露脚趾的鞋子。 6、禁止在实验室工作区域进食、饮水、吸烟、化妆和处理隐形眼镜。

药品微生物实验室质量管理指导原则

9203药品微生物实验室质量管理指导原则药品微生物实验室质量管理指导原则用于指导药品微生物检验实验室的质量控制。涉及生物安全的操作,应符合相应国家、行业、地方的标准和规定等。 药品微生物的检验结果受很多因素的影响,如样品中微生物可能分布不均匀、微生物检验方法的误差较大等。因此,在药品微生物检验中,为保证检验结果的可靠性,必须使用经验证的检测方法并严格按照药品微生物实验室质量管理指导原则要求进行检验。 药品微生物实验室质量管理指导原则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人员、培养基、试剂、菌种、设施和环境条件、设备、样品、检验方法、污染废弃物处理、检测结果质量保证和检测过程质量控制结果有效性的保证、实验记录、结果的判断和检测报告、文件等。 人员 微生物实验室应设置质量负责人、技术管理者、检验人员、生物安全责任人、生物安全监督员、菌种管理员及相关设备和材料管理员等岗位,可通过一人多岗设置。 从事药品微生物试验工作的人员应具备微生物学或相近专业知识的教育背景。 检验人员必须熟悉相关检测方法、程序、检测目的和结果评价。微生物实验室的管理者其专业技能和经验水平应与他们的职责范围相符,如:管理技能、实验室安全、试验安排、预算、实验研究、实验结果的评估和数据偏差的调查、技术报告书写等。 实验人员上岗前应依据所在岗位和职责接受相应的培训,在确认他们可以承担某一试验前,他们不能独立从事该项微生物试验。应保证所有人员在上岗前接受培训内容包括胜任工作所必需的设备操作、微生物检验技术等方面的培训,如无菌操作、培养基制备、消毒、灭菌、注平板、菌落计数、菌种的转种、传代和保藏、洁净区域的微生物监测、微生物检查方法和鉴定基本技术等,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实验人员应经过实验室生物安全方面的培训,熟悉生物安全操作知识和消毒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消毒管理制度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消毒管理制度 1. 工作人员要求 (1)工作人员应穿戴整洁,工作服一般每周更换2次; (2) 实验室接触标本均为可疑污染物,操作前均做好相应防护,手套破损要及时更换, 工作后脱手套用手消毒液消毒双手, 用流动水洗净; (3) 离开实验室的工作人员必须脱掉手套;不能穿工作服到实验室外活动。 2.. 重复使用检验器材处理 (1) 重复使用的器材用后应浸入含有效氯2000mg/l消毒液4小时, 再清洗干净; (2) 浸入重络酸钾(50克溶于100毫升水)浓硫酸(1000毫升) 溶液, 24小时; (3) 取出,蒸馏水冲洗10遍以上; (4) 烘干,备用。 3. 各种物面及地面消毒 (1)台面每日用300-500mg/l含氯消毒剂擦拭;用紫外线消毒时, 灯管离台面不宜超过1米,消毒有效区域为灯管周围1.5-2.0米,每次时间不少于30分钟; (2)地面用浸有500-1000mg/l有效氯消毒液或0.1-0.2%过氧乙酸的拖把拖地; (3)生物安全柜每次使用后用75%酒精擦拭表面,作用20分钟以上;然后紫外线作用20分钟以上。 4. 空气消毒 (1)用紫外线灯照射,每次时间均应大于30分钟,每天不少于1小时; (2)当发生较严重污染时,可用低温蒸气甲醛熏蒸,作用时间6小时以上。 5.及时消毒与日常消毒 当实验室发生小型感染性材料泄露时,应及时消毒,可用2000mg/L 次氯酸钠, 由外向内进行消毒, 作用20分钟以上 . 每次试验后应对生物安全柜、工作台面、室内空气、仪器表面、地面等进行常规消毒。 6.彻底消毒 根据实验室的使用情况,每两周至少对实验室进行一次彻底消毒,包括台面、地面、室内空气、仪器表面、生物安全柜、检毕废弃物等。 7.每月对消毒器材、物品的状态进行核查。

微生物实验室管理制度-gl

目的: 规范微生物实验室工作管理,确保微生物检测的科学合理进行,保证检测结果的准确可靠。范围: 技术部微生物实验室 内容: 为保证实验工作有序进行,实验室必须制定一系列实验室管理制度。 1.0 微生物实验室的基本规范: 1.1实验人员应严格掌握,认真执行本室相关安全制度、仪器管理、药品管理、玻璃器皿管理制度等相关要求。 1.2进入实验室必须穿工作服,进入无菌室换无菌衣、帽、鞋、戴好口罩、手套,非实验室人员不得进入实验室,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1.3实验室内要保持清洁卫生,每天上下班应进行清扫整理,桌柜等表面应每天用消毒液擦拭,保持无尘,杜绝污染。 1.4实验室应井然有序,物品摆放整齐、合理,并有固定位置。禁止在实验室吸烟、进餐、会客、喧哗或作为学习娱乐场所,不得存放实验室外个人用品、仪器等。严禁在冰箱、温箱、烘箱、微波炉内存放和加工私人食品。 1.5随时保持实验室卫生,不得乱扔纸屑等杂物,测试用过的废弃物要倒在固定的箱桶内,并及时处理,对实验结束后长菌的培养基应作高压灭菌后方可丢弃。 1.6试剂应定期检查并有明晰标签,仪器定期检查、保养、检修。各种器材应建立请领消耗记 编制:审核:批准: 日期:日期:日期:

录,贵重仪器填写使用记录,破损遗失应填写报告,药品、器材等不经批准不得擅自外借或转让,更不得私自拿出。 1.7进行高压、高温灭菌、消毒等工作时,工作人员不得擅离现场,认真观察温度、时间、压力等。 1.8严禁用口直接吸取药品和菌液,按无菌操作时,如发生菌液等溅出时,应立即用有效消毒剂进行彻底消毒,安全处理后方可离开现场。 1.8实验完毕,即时清理现场和实验用具,对于有毒、有害、易燃、腐蚀的物品和废弃物应按有关要求执行,两手用清水肥皂洗净,必要时用消毒液泡手,然后用水冲洗,工作服应经常清洗,保持整洁,必要时高压消毒。 1.9离开实验室前,尤其节假日应认真检查水、电、气、汽和正在使用的仪器设备,关好门窗方可离去。 1.10部门负责人督促本制度严格执行,根据情况给予奖惩,出现问题应立即处理、上报。 2.0 微生物检验操作规程 2.1 实验前,将所有已灭菌的检验用具和玻璃器皿放在传递窗内,并打开传递窗内紫外线灯,灭菌30min以上;同时确定一更区和二更区的鞋子、工作服、一次性手套和口罩准备好。2.2 从传递窗内拿出所有已灭菌的检测用具和玻璃器皿,置于洁净工作台内,打开洁净工作台上、无菌操作间、缓冲间、一更区和二更区的紫外灭菌灯,灭菌时间保证30min以上,并且打开空气净化系统的送风和排风按钮,使其一直处于开启状态,直至整个检测工作结束。 2.3 进入无菌操作间前,要在一更区穿上洁净鞋,然后进入二更区,洗手并吹干,换上洁净服,戴上洁净口罩和一次性手套,确保头发和自身衣物不得外漏,进入无菌操作间后应关闭好二更区的门。 2.4 操作前,打开洁净工作台的送风和光照功能按钮,确保洁净工作台上送风、光照、紫外

微生物试验室废弃物处理制度

微生物组学实验室废弃物处理制度 1为了加强实验室废弃物和染菌器材处理的安全管理,防止疾病传播,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及《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所称实验室废弃物包括各类废弃的健康相关产品、生物样品、中毒样品、终止保存的菌(毒)种、一次性注射器及其他实验废弃物等。本制度也适用于可重复使用的染菌器材的处理。 3实验室废弃物采取分类收集处置的原则,由产生废弃物的科室和管理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共同管理。 4各类废弃物的处理 各类食品、饮用水、卫生用品等检测后其结果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或虽不符合但其不会引起环境污染,按体系文件规定的保存期满后,液体类经稀释后由下水道排放,固体类经毁形后按生活垃圾倾倒在中心集中的垃圾存放地,统一清运处理。实验室产生的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化学性废物等医疗废物,按下列方法处理: 4.2.1所有污染材料应放置在防渗漏的容器中高压灭菌。 4.2.2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化学性废物应分类收集,盛装医疗废物的包装物或容器应符合《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标准和警示标识规定》,且无破损、渗漏和其他缺陷。 4.2.3细菌性食物中毒样品和病毒阳性标本经121℃压力蒸汽灭菌30min后,按感染性废物收集处理。 4.2.4染菌玻璃试管、玻璃吸管、滴管、镊子等:经121℃压力蒸汽灭菌20min 后,对试管进行清洗、晾干。 4.2.5染菌的一次性平皿、移液头等:经煮沸30min后,按感染性废物收集处理。后,按感染性废物收集处理。30min℃压力蒸汽灭菌121病毒类病源性培养物经4.2.6. 细菌类病源性培养物经121℃压力蒸汽灭菌20min后,按感染性废物收集处理。 4.2.8一次性手套、工作衣帽等防护用品经消毒后按感染性废物收集处理。 4.2.9使用后的一次性注射器、棉签、有毒有害实验动物尸体等医疗废物,及时交医疗废物收集处集中收集暂存。 4.2.10盛装的医疗废物达到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四分之三时,应及时有效封口并移交医疗废物收集处回收处理。 化学性实验废弃物、过期化学试剂,按下列方法进行无害化处理后: 4.3.1废弃的乙醇可加水稀释后排入下水道。 4.3.2强酸废弃物适当加入弱碱中和,强碱适当加入弱酸中和,再用水稀释后排入下水道。 4.3.3易溶于水的其他无毒、量少的无机化学废弃物,用水稀释后排入下水道。 4.3.4下列实验废弃物,实验室必须分类、妥善、安全存放或处理后排放下水道,存放的达到一定量后移交医疗废物收集处处理。 4.3.4.1剧毒物质:如毒鼠强、氟乙酰胺、有机磷等妥善、安全存放;

检验科微生物室工作制度

检验科微生物室工作制度 1、临床细菌室守则:临床细菌室是进行细菌学实验的场所,在此完成标本接种、孵育、分离、细菌鉴定和药敏试验等工作。细菌室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1细菌室必须安装严密的门窗,以防外部污浊气体和昆虫进入室内污染环境。室内禁用电扇,以避免加速气体流动,造成细菌播散。 1.2菌室必须装有供空气消毒的紫外线灯,置于离操作台面1m的高度,每天开始工作前照射20min。对紫外线灯的消毒效果要定期检查,及时更换失效的灯管。 1.3室内备有工作人员洗手使用的肥皂和自来水源。此水源不可与处理标本相关的水源共用,须设置消毒剂水盆,供操作后浸手用。 1.4室内必须常备消毒剂,如来苏或过氧乙酸,一旦发生菌液溅落试验台或地面,应能立即进行消毒处理。 1.5室内操作台须每日用消毒剂擦洗,地面至少每周用消毒剂擦洗1次。 1.6室内对接收的标本和消毒过的器具,要分别指定地点放置,特别是对无菌和有菌器具要明显分开。用过的试管、平皿必须及时高压灭菌处理。 1.7不能或不便高压灭菌的标本和废弃物品须焚化处理。 1.8细菌室根据当地的气温特点,安装空调机,以适合细菌实验工作。 1.9设置必要的消防设备。 2、无菌室守则:对无菌实验室以及在其中操作的要求如下: 2.1无菌室应完全封闭,人员出入应有两道门,其间应隔有缓冲区。无菌室与外界可开一拉门小窗,供传递器具用。 2.2在无菌室中仅限于分装无菌的培养基等操作,不进行有菌标本的分离及其它操作。 2.3用前应以紫外灯消毒30min,定期用乳酸蒸熏,彻底消毒。 2.4工作人员进入无菌室前应换专用鞋、专用衣。在无菌室内进行无菌操作时,应戴口罩,口罩每次用后消毒。 2.5无菌室应仅限操作人员进入,操作时应严格关门,其他人员可在室外观看或经拉门小窗进行协助。 2.6条件有限的实验室,可用超净工作台代替无菌实验室进行相应的操作。超净工作台应选择垂直气流通风方式。 2.7无菌室应配备空调设备,保证不因室温而影响工作。 对临床细菌检验人员的要求: 2.8负责鉴定及签发报告的主管技术人员应通晓诊断细菌学的全面知识。 2.9一般细菌室工作人员均应具备细菌传染、消毒、灭菌的知识。 2.10通晓细菌室守则,并严格遵守。 2.11负责人应不断更新知识,了解细菌学检验的新进展。

北京市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及实验活动备案管理办法(试行).doc

北京市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及实验活动备案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条为全面、动态了解北京地区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状况,加强监督管理,根据《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和《人间传染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和实验活动生物安全审批管理办法》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军队系统除外)的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及其从事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的备案管理。 本办法所称病原微生物是指能够使人致病的微生物。 本办法所称病原微生物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是指依法从事与病原微生物菌(毒)种、含有或可能含有病原微生物的样本有关的研究、教学、检测、诊断、生产等实验活动的实验室。 第三条市卫生行政部门统筹管理全市实验室及其实验活动的备案工作。 区县卫生行政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辖区内实验室和实验室活动的日常备案工作。 实验室的设立单位负责本单位内部所有实验室的备案申报工作。 第四条实验室实行分级管理。根据实验室对病原微生物的生物安全防护水平,依照实验室生物安全国家标准的规

定,将实验室分为生物安全一级、生物安全二级、生物安全三级、生物安全四级(以下简称一级、二级、三级、四级)。 第五条一级和二级实验室由实验室的设立单位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生物安全防护原则,参照《北京市生物安全一级(BSL-1)和生物安全二级(BSL-2)实验室基本要求(试行)》(附件1)进行自我评估,确认实验室级别。 第六条新建一级、二级实验室应自正式启用之日起30日内,由实验室的设立单位向实验室所在地的区县卫生行政部门进行备案。 区县卫生行政部门须及时汇总当年辖区备案信息,于每年12月30日前报市卫生行政部门。 第七条申请实验室备案的单位应当提交以下相关材料:(一)《北京市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及实验室活动备案表》(附件2); (二)实验室或实验室设立单位的法人资格证明; (三)实验室设立单位的生物安全组织管理框架图; (四)实验室布局平面图; (五)卫生行政部门要求提交的其它资料。 第八条区县卫生行政部门应在收到申请单位的备案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备案材料的形式审核。 对审核通过者,向申请单位发放《北京市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及实验活动备案通知书》(附件3),予以备案。

微生物实验室管理规程

1. 制订/日期 QC/主管2. 审核/日期 QC/部长3. 批准/日期 质量副总经理 分发部门:质保部(QA)、质控部(QC) 修订历史: 版本号修订日期修订概述 01 2020.07.02 首次制订

1.0 目的 本规程用于规范QC微生物实验室的管理,保证微生物检验工作正常进行。 2.0 范围 适用于公司QC微生物实验室的管理。 3.0 职责 3.1 本文件由质控部(QC)负责起草,质控部(QC)部长审核,质量副总经理批准; 3.2 质控部(QC)负责本规程的贯彻实施,质保部(QA)负责监督检查本规程的执行。 4.0 参考文件 《药品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药品GMP指南—质量控制实验室与物料》;WS/T313-2009《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 5.0 定义 N/A 6.0规程 6.1 一般要求 6.1.1 从事微生物检验的人员应具备微生物学或相近专业知识的教育背景,并在上岗操作前接受过设备操 作、微生物检验技术和实验室生物安全等方面的培训并考核合格。 6.1.2 遵守以下个人卫生和环境卫生规则: (1)更衣区域禁止吃东西、嚼口香糖、吸烟等; (2)保持个人卫生,不得留长指甲和染指甲油以及使用其它可散发粒子的化妆品。 (3)所有与工作无关的个人用品不得带入洁净室,在微生物室操作不得佩戴手表、首饰,洁净服内不得放香烟、食品、钱票等物; (4)微生物实验室应严格消灭苍蝇、蚊虫、老鼠等媒介,防止疫情发生; (5)工作人员入室时,必须穿戴工作衣帽。离去时脱去工作衣帽,挂于指定地点,并经常洗涤消毒,保持清洁; (6)工作人员操作前后或离开检验室,必须用肥皂或消毒液洗手。操作前手、工具均要用消毒剂擦拭。 6.1.3 微生物实验室应光线明亮,但避免阳光直射,应有缓冲间,墙面顶棚应光滑平整。 6.1.4严禁使用已污染的灭菌器材和培养基。如有传染性培养物污染手部,应先用酒精棉球拭去再浸入5% 甲酚或1%的新洁尔灭等消毒液内片刻,再用肥皂清水彻底洗刷干净。工作衣、帽、口罩等受到菌液污染时,应立即脱去翻转包裹,使污染部分包在内部送往消毒,高压蒸汽灭菌后洗涤。

微生物实验室管理规定

微生物实验室管理规定 微生物实验室包括无菌试验室、微生物限度检查室及阳性菌接种室。一.微生物实验室洁净度要求: 微生物实验室洁净度应符合相应的医药洁净室设计规范和验收要求。 1. 操作室洁净度应符合洁净万级要求。 2. 操作台洁净度应符合洁净百级要求。 二.微生物实验室的使用: 1. 微生物实验室使用前应确保操作室的洁净程度。 1.1.使用30分钟前应先开启操作台及操作室的净化和消毒系统,关闭消毒系统后10~15分钟再进入操作室;操作结束后,开启消毒系统30分钟后再关闭消毒系统和净化系统。 1.2.试验开始前应做好相关试验的准备工作,确保在试验过程中不离开操作室。 1.3.进入操作室的任何东西外包装均需消毒处理。 1.4.与试验样品接触的任何器具均应预先灭菌处理。 1.5.清洁消毒用器具应专室专用,不得混用。 2. 微生物实验室操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洁净工作区域净化控制规定。 2.1. 保持个人卫生,不得佩带饰物,不得涂抹化妆品。 2.2. 室内应穿戴专用衣帽、口罩及鞋子。 2.3.手部应进行2次消毒,宜带无菌手套。 2.4. 在操作中,操作台面应垫上消毒布巾,以防操作中有滴落液污染台面。 3. 试验操作中应进行沉降菌检测,以便判断操作环境是否符合要求。 3.1.在进行微生物试验时,在操作区域左、中、右分别打开3个培养平板直至试验结束,关闭平板。 3.2.大豆酪蛋白琼脂培养基(TSA平板)倒置于30℃~35℃的培养箱中培养;沙氏培养基(SDA平板)倒置于20℃~25℃的培养箱中培养。 4. 不同的微生物试验项目不得在同一时段同一区域操作台中进行。 4.1.产品初始污染菌检查,不得与产品无菌试验同时进行。 4.2.工艺用水微生物检查,不得与产品无菌试验同时进行。 4.3.有菌培养物试验必须在阳性菌接种室生物安全柜内操作。 三、微生物实验室的维护: 1. 微生物实验室应定期清洁消毒。 1.1. 每次操作前用消毒液擦拭台面。 1.2. 每次操作结束,做好清场,不遗留本次试验用具和物品。 1.3. 每次操作结束,用消毒液擦拭操作台面、消毒灯、操作台内外表面、操作室门把手等凸出面及辅助房间的地面。 1.4. 每月用消毒液擦拭操作室及辅助房间的墙面、门窗及门顶和房间顶棚、操作台底部。 2. 定期按洁净室控制要求检测房间及操作台环境洁净度,视检测结果采取相应的措施。 2.1.微粒浓度达到相应等级要求的50%,重新大扫除;达到相应等级要求的80%时,如通过大扫除还不能下降粒子数,则应考虑更换高效过滤器。

微生物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1.doc

微生物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1 微生物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一、生物安全管理 1、科主任负责制订和采用生物安全管理计划以及安全或操作手册。 2、实验室安全主管(向实验室主任汇报)提供常规的实验室安全培训。 3、将生物安全实验室的特殊危害告知实验室人员,要求他们阅读生物安全或操作手册,并遵循标准的操作和规程。实验室主管应当确保所有实验室人员都了解这些要求。实验室内应备有可供取阅的安全或操作手册。 二、实验室生物安全规程 (一)进入规定 1、在处理危险度2级或更高危险度级别的微生物的实验室门上应标有国际通用的生物危害警告标志。 2、只有经批准的人员方可进入实验室工作区域。 3、实验室的门应保持关闭。 4、儿童不应被批准或允许进入实验室工作区域。 (二)操作规范

1、严禁用口吸移液管。 2、严禁将实验材料置于口内。严禁舔标签。 3、所有的技术操作要按尽量减少气溶胶和微小液滴形成的方式来进行。 4、出现溢出、事故以及明显或可能暴露于感染性物质时,必须向实验室安全主管报告。 6、必须制订关于如何处理溢出物的书面操作程序,并予以遵守执行。 (三)人员防护 1、在实验室工作时,任何时候都必须穿着工作服。 2、在进行可能直接或意外接触到血液、体液以及其他具有潜在感染性的材料或感染性动物的操作时,应戴上合适的手套。手套用完摘除后必须洗手。 3、在处理完感染性实验材料和动物后,以及在离开实验室工作区域前,都必须洗手。 4、有喷溅的可能时,为了防止眼睛或面部受到泼溅物的伤害,应戴安全眼镜、 面罩(面具)或其他防护设备。 5、不得在实验室内穿露脚趾的鞋子。 6、禁止在实验室工作区域进食、饮水、吸烟、化妆和处理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规定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 安全管理规定 Document number:NOCG-YUNOO-BUYTT-UU986-1986UT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 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保护实验室工作人员和公众的健康,依照国务院颁布的《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及相关程序,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实验室主要涉及第三类病原微生物(少数第二类病原微生物如结核杆菌),符合二级生物安全防护水平(BSL-2),适合于从未知病原的人身上取血、体液和组织进行微生物学检验,因此主要按二级生物安全防护水平进行管理。从事实验活动应当严格遵守有关国家标准和实验室技术规范、操作规程。 第三条安全标准。第三类病原微生物能够引起人类或者动物疾病,但一般情况下对人、动物或者环境不构成严重危害,传播风险有限,实验室感染后很少引起严重疾病,并且具备有效治疗和预防措施的微生物。接触这些致病微生物的工作人员的主要危害是与感染性材料的偶然的皮肤或粘膜破损、或吞食感染性食物。必须强调对污染的针头或利器的使用要非常谨慎。对未知的通过气溶胶途径传播的微生物、具有增加工作人员暴露的可能气溶胶或高度飞溅物的防护程序:1、用布或纸巾覆盖并吸收溢出物;2、向纸巾上倾倒适

当的消毒剂,并覆盖周围区域;3、作用30分钟后清理处理物质; 4、如有必要重复以上步骤。 第四条设立检验科生物安全管理小组,由检验科主任、微生物实验室组长及相关人员组成,负责制定和修改生物安全管理制度、实验室技术规范、操作规程,组织实施。科主任和实验室组长,为全科和实验室生物安全的第一责任人。由高年资微生物检验人员任安全员,负责监督检查实验室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的落实情况。 第五条每年定期对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保证其掌握实验室技术规范、操作规程、生物安全防护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并进行考核。工作人员经考核合格的,方可上岗。 第六条实验室要具有与采集病原微生物样本所需要的生物安全防护水平相适应的设备;具有有效的防止病原微生物扩散和感染的措施;具有保证病原微生物样本质量的技术方法和手段。工作人员要严守操作规程,在采集过程中应当防止病原微生物扩散和感染,并对样本的来源、采集过程和方法等作详细记录。 第七条制定严格的安全保管制度,作好病原微生物菌(毒)种和样本进出和储存的记录,建立档案制度,并指定专人负责。 第八条实验室感染控制。依照环境保护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有关部门的规定,对废水、废气以及其他废物进行处置,并制

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

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 1.进入微生物实验室所有人员必须以本规定规范自己的工作。 2.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实验室工作区域,外来参观、学习、进修人员进入实验室应得到批准并进行登记,遵守实验室的生物安全相关规章制度。经批准的来实验室参观、协作、工程维护和仪器调试(或维修)的外来人员必须有本实验室人员陪同。 3.实验室人员在下列情况进入实验室特殊工作区需经实验室负责人同意: 1)身体出现开放性损伤;2)患发热性疾病;3)呼吸道感染或其它导致抵抗力下降的情况;4)正在使用免疫抑制剂或免疫耐受;5)妊娠; 4.所有实验室工作人员上岗前必须接受相关生物安全知识、生物安全法规制度培训并考试合格。 5.实验室应建立人员健康档案,并定期对实验人员进行健康监测与评估。包括上岗前体检,存留血清样本,定期体检,免疫接种。体检指标除常规项目外还应包括与准备从事工作有关的特异性抗原、抗体检测。 6.从事实验室技术人员应熟练掌握相关检验技术,常规消毒原则和技术,掌握意外事件和生物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原则和上报程序。实验活动辅助人员;(废弃物管理人员、洗刷、保洁人员等)应掌握责任区内生物安全基本情况,了解所从事工作的生物安全风险,接受与所承担职责有关的生物安全知识和技术,个体防护方法等内容的培训,熟悉岗位所需消毒知识和技术,了解意外事件和生物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原则和上报程序。 7.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实验室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避免实验室生物安全事故的发生。实验操作过程严格按照生物安全规定做好个人防护,以保证实验人员的安全和健康。 8.严格按照要求管理菌(毒)种,菌(毒)种在使用、保藏、转运、销毁过程中发生被抢、盗、遗失等事故,不得隐瞒,应保护好现场,立即报告生物安全负责人、保卫部门、中心领导和公安部门及时进行处理。 9.如发生实验室生物安全事故,应立即对被污染的表面或物品进行消毒,对受伤的人员进行紧急救护处理,并做好记录,及时报告实验室负责人和中心分管领导。 10.实验区发生泄漏事件或溢出事件影响到办公区人员安全时,办公区 人员应及时撤离。在明确撤离指示后不得再进入返回实验区。撤离路线按照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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